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营与管理

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营与管理
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营与管理

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营与管理

引言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煤和石油等能源消费不断攀升,我国在近二三十年就经历了发达国家近百年才出现的大气污染问题,工业废气、烟尘物质、汽车尾气等不断进入大气,尤其是近些年来,我国多地持续遭遇雾霾天气,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变得异常严峻。我国大气污染具有区域性和复合性的特点。大气污染源监测是对包括固定源(如使用固体、气体及液体燃料的工业污染源)、流动源(使用液体、气体燃料的交通源如汽油车、柴油车和非交通源如内燃型工程车)、无组织排放源(交通道路、建筑工地如管道施工和搅拌站、固体物品如燃料、原料和废物堆场、裸露或半裸露地面、工艺过程、扬尘、自然尘等)的监视性和监督性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测。常规监测因子主要有NOX、SO2、CO VOCS TSP PM10 PM2.5等,不同类型的排放源测定的因子有所区别。

1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管理现状

近些年,我国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蓬勃发展,尤其是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十条)以后,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迎来建设潮。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包括探头取样系统样气预处理系统校准系统控制系统气体分析仪DAS 系统,GPRSS程通讯系统等。目前其运营和管理主要是委托第三方进行运营管理[1] ,一般来说,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验收合格后,

在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产权所有人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委托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运营资质证书的运行单位,并签订运行服务合同。但也有仪器供应商提供运营管理或政府监测部门主持运营的情况[2] 。在整个系统运营管理过程中,各主体承担的相应职责如表 1 所示。

2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管理存在的问题

2.1排污企业存在的问题

根据环保部要求,凡列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内的企业应完成主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和验收工作。在监测系统建设方面,由于排污企业思想意识落后,在偷排可以节约成本的利益驱动下,排污企业经常拖延和敷衍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有部分企业虽然迫于监督部门的压力安装了自动监测系统,但是企业会经常利用各种手段迫使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从而无法反映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还有一些企业为了节省第三方运营管理费用,在自身没有能力运行在线监测系统的条件下自行运营监控系统,并且对系统故障和损坏配件不及时更换,甚至随意篡改排污数据,影响环保部门的数据统计和执法。另外,虽然有些排污企业和第三方运营公司签订了协议,但是排污企业不重视该项工作,往往不能配合第三方公司运营管理,影响到第三方公司的正常工作。

2.2运营单位存在的问题排污者安装的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应当依法定期进行校验和运行,但部分运营管理单位不按照规范操

作,为了节约运行成本,经常减少仪器定期校验和排污现场巡查,并且在设施出现故障时不及时维修,擅自拆除、闲置和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设施的情况也时有发生[3] ,这导致了数据异常,如数据相关性异常、传输数据不一致、监控数据失真等。另外,有时第三方运营单位会配合排污单位在现场检查时弄虚作假,欺骗检查人员,掩盖真实排污情况。

2.3管理部门存在的问题我国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监督和检查一般是由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进行。但随着环保管理要求的提高、大气污染源监测考核变得更加严格,各管理部门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有些执法机构人员配备不足,不能按照相关规范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企业自动监控系统出现问题时,不能够及时令其整改。其次,部分监管机构对自动监控信息发布不及时,监测信息存在披露滞后性,不能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监督需求,对危害公众健康的大气污染问题不能及时获悉。再次企业安装的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质量参差不齐,设备型号不统一,对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和稳定性造成了很大影响,在这方面,政府管理部门应该给予规范和引导[4] 。如表2。

3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管理建议

(1)企业要加强自身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相关排放标准,按国家规定安装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企业若将自动监控系统交由第三方运营,需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配合并监督第三方运营公司,制定相应管理办法。企业应配合现场监督检查,不

弄虚作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联网并运行。

(2)第三方运营公司要按照规范运营管理,实行资质认证制度,确保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可靠性、精准性。由于监测数据可以作为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的依据,第三方运营公司应该按期对现场进行巡查,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标定,以便能客观提供污染物排放状况。

(3)加强职能部门的监督与检查,配备足够人力加大检查频次。按期对自动监控系统的排放口、采样点、监测设备运行状况进行检查,防止其拆除、闲置和停运。对大气污染源监测信息及时披露,满足公众知情权,形成政府职能部门和公众对大气环境监督的良好循环。完善对企业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控考核标准,使对企业的评判有理可依。

4 结束语

随着国家环境保护和治理决心的加强,十三五期间环境污染源的自?蛹嗫爻晌?各环保职能部门重要工作之一,大气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也必将迅速普及。由于大气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这就需要排污企业、运营公司和政府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从系统建设到检查验收,从现场运

营到监督管理,加强各个环节的配合形成良性循环。三方依据相

应的法律、法规、规范进行监测系统建设,各司其职,保证我国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平稳有序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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