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外检测程序

委外检测程序
委外检测程序

以下所附签名者代表已审阅并确认此份标准作业程序书所明列的细则且了解所有职责归属。

1.目的

适用于本公司的原料委外送检

2.范围

3.定义

4.权责

4.1仓储部负责原料送检呈报

4.2 RD负责提供相关原料有效期及检验标准

4.3 品管部负责监督和相关审核

5. 内容

5.1.原料来料检测原则上本着简洁,准确,快捷的方针,检测标准由研发部(RD)根据原料生产厂家出具的SPEC(Specification)进行制定;检测项目的制定以本厂现有实验室检测能力允许的条件为主。对于本公司不具备检测能力的项目,依据以下条件进行委外检测。

5.2.委外检测条件及流程:

对于一些主要的原料,应每一批做委外检测。主要原料为采购量大,且经常使用,对产品性质影响较大的原料,委外时主要检测其重要理化指标。

对新的供应商首次原料除进行常规检测外也要委外检测。

对于库存闲置的原料,在有效期内公司应有计划的安排每一年进行委外检测。

委外检测流程:对于需要委外检测的原料,由仓管人员定期对仓库剩余原料进行统计,上报至品质管理部(QC),由QC和RD工作人员复审,确认需进行委外检测。出具委外检测文件并指定送检单位与检测项目,送公司技术总监审批。审批后取样送检。

5.3.委外检测送检单位原则上选择为有独立认证资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后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归档。

5.4.委外检测结果与同批次原料检测报告一同备案保存。检测合格则原料在保质期内可继续使用。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则原料以不合格品处理。并且对已使用改批次原料的产品进行进一步严格跟踪检测,以确保其质量达标。如有必要可对已使用改批次原料的产品同样委外送检,并做进一步质量处理。

5.5.通过委外检测建立供应商及生产商的诚信档案,建立指标及分级制度。对于达到一定级别的商家,原则上可以采取抽检。

检测结果质量控制程序

检测结果质量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全面检查实验室的检测能力,验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管理者和 客户提供足够的信任度,特编制本程序。 2 范围 适用于中心内部的各项质量控制活动及参加外部的质量控制活动。 3 职责 3.1 技术负责人负责质量控制活动计划的审批,并组织质量控制计划的实施,对计划结果进行评审。 3.2 各检测室技术负责人负责质量控制计划的制定。 3.3 监督员负责检测过程的监督。 3.4 检测人员负责按要求实施质量控制计划。 4 工作程序 4.1 中心的质量控制计划包括内部质量控制和外部质量控制,根据有证标准物质的来源情况、检 测的特性和范围以及人员的多少来制定内部质量控制计划。 4.1.1 内部质量控制计划所采用的技术可包括,但不限于: (1)在日常分析检测过程中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或次级标准物质进行结果核查; (2)由同一操作人员对保留样品进行重复检测; (3)由两个以上人员对保留样品进行重复检测; (4)使用不同分析方法(技术)或同一型号的不同仪器对同一样品进行检测等。 4.1.2 外部质量控制包括参加实验室间比对或能力验证。 4.2 编制的“质量控制计划”可包括两部分:一是内部质量控制计划,二是外部质量控制计划。 4.2.1 内部质量控制计划的内容可包括: (1)计划控制项目及控制方法; (2)控制频率/时间; (3)控制结果的记录方式; (4)计划评价的时间(时机); (5)控制结果的评价准则;

(6)控制实施责任人; (7)评审/评价栏。 4.2.2 外部质量控制计划(参加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 (1)比对实验项目,目的、发起单位、参加单位; (2)样品准备与分发、样品保管、运送要求; (3)比对的实验方法、依据; (4)进行比对的时间、频率; (5)比对结果的分析方法,可根据具体需要选择分析方法; (6)检测质量制定准则。 4.2.3 质量控制计划的制定 在技术负责人组织下,技术部根据监测的具体情况,专业范围、技术特点选择适宜的控制方法,制定年度的内部质量控制计划。外部控制计划由技术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编制. 4.2.4 质量控制计划的审批 质量控制计划由中心技术负责人审批后,由各检测室具体实施。 4.3 质量控制计划的实施 4.3.1 技术负责人组织人员实施内部质量控制计划,对相关项目结果质量进行控制,做好控制 记录,并对控制结果的数据分阶段进行分析评价,如果发现异常或出现某种不良趋势,应及时查找影响原因,根据原因分析,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或纠正措施。 4.3.2 技术部根据外部质量控制计划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能力验证计划;负责联系、协 调各部门参加实验室间比对计划,并负责比对结果的分析评价,填写“比对、验证活动记录”。 4.3.3 对执行质量控制计划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或经分析认为可能存在的隐患,执行《不符合 检测工作控制程序》、《纠正措施控制程序》及《预防措施控制程序》,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或纠正措施。 4.3.4 在控制过程中,可采用适当的统计技术,对一些项目进行连续或多次的控制,对其结果 进行分析,从中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变异性,检查其质量可否得到保证。 4.3.5 在实验室间比对活动中,若检测结果分析存在离散现象严重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 人员,对该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找出影响结果的原因,按照《纠正措施控制程序》采取纠正措施。 4.4 质量控制计划实施的有效性评价 4.4.1 内审组组织相关人员就质量控制活动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评审。经评价发现计划有不相适 应的部分,查明原因,并重新对控制计划进行调整,经中心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工程质量检测与试验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检测与试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西铁路客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内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材料质量检测、现场工程质量检测与工程试验管理,实现工程质量零缺陷目标要求,建设一流的铁路,构建精品工程、安全工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管理标准》(TB10442-2009)、《铁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4号)及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内铁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测和试验管理,以及施工和监理单位外委的试验检测管理(不含公司委托的工程实体质量第三方检测)。 第三条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工作应遵循人员、机构合法,仪器设备达标,操作过程合规,数据真实可靠的原则;试验检测过程不受任何行政干预,确保其独立性、公正性和真实性。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测与试验工作实行建设单位统一监管,施工单位负责原材料质量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监理单位负责见证与平行检验的管理模式。 第五条全线工程质量检测和试验管理工作归口公司安全质量部;建设指挥部负责辖区内工程质量检测和试验工作的日常管理。

第六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各级试验室应接受国家铁路局、铁路总公司等管理机构的监管。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人员 第七条公司安质部设专职试验检测主管工程师1人,负责公司管段试验检测的业务工作;建设指挥部设专职试验检测主管工程师1人,负责职责范围内试验检测工作的日常管理及相关业务工作。 第八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满足工程材料质量检测、现场工程质量检测及工程试验需要的现场组织管理机构。 (一)施工单位应设置现场中心试验室,各项目分部应设置分部试验室,大型预制场应设置工地试验室,混凝土拌和站应在站内单独设置能检测砂石含水量、粉煤灰和矿粉常规指标、混凝土拌和物性能检测的小型试验站(分部试验室设在拌和站内的可不单独设置),中心试验室、分部(工地)试验室、小型试验站的规模、分布和数量应满足施工质量控制和试验检测需要。 (二)监理单位应设置现场中心试验室和分站试验室,并按合同约定配备试验检测设备和试验检测人员,依据现行验收标准和监理规范开展现场平行检验和见证检验。 第九条施工单位的中心试验室和分部、工地试验室是其母体试验室的派出机构(小型试验站视为分部试验室的一部分),须持有母体检测机构的授权书,现场应悬挂母体机构资质、计量认证影印件;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工程试验检测任务,中心试验室作为施工单位的独立职能部门履行本标段工程试验监管职责。母体试验室应具备本

(完整版)房建工程外委试验检测计划

某某某房建工程项目 试验检测计划 编制 审核 审批 编制日期2017 年11 月6 日

1. 编制依据 1.1.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提供的设计图; 1.2. 施工合同以及施工组织设计; 1.3. 主要规范、规程、标准: 1.3.1.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11 1.3. 2.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 1.3.3. 《建筑用砂》GB/T14684-2011 1.3.4. 《建筑用卵石. 碎石》GB/T14685-2011 1.3.5.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 凝结时间. 安定性检验方法》GB/T1346-2011 1.3.6. 《硅酸盐水泥. 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1.3.7.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 1.3.8.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1.3.9.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2014 1.3.10.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 1499.1-2008 1.3.11.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 2. 现场试验人员及工具配备 2.1. 现场试验人员的确定 现场固定 1 名试验人员,负责工程中所有试验项目,试验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具备试验员资格。同时,在现场取样或试件制作时由劳务队伍派若干工人进行配合。 2.2. 本项目试验检测方式为外委第三方检测公司,外委试验检测机构资质齐全并符合监理要求; 2.3. 项目部需配备试验检测仪器 重型触探仪、混凝土强度回弹仪。用于施工自检。 3. 试验检测的材料 2.4.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5. 用于承重结构或二次结构的砂浆试块、水泥、砌体材料(加气混凝土砌块、实心砖砌块)等; 2.6. 用于结构工程中的主要钢筋、钢筋滚压直螺纹接头; 2.7. 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2.8. 用于室内外、屋面的保温材料; 2.9. 其他需要见证试验的项目。

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暂行)

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土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总则 一、为实现对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质量的过程控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福州轨道交通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检测实行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三方平行检测。施工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委外检测单位)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进行检测,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的比例进行抽检,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质量检测单位对必须见证取样的检测项目进行检测、检验。 三、本规定所称第三方质量检测的实施内容为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中的见证取样和送检项目以及设计要求的检测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的取样比例不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四、凡参与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要求 一、建设单位的职责与要求 (一)建设单位作为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和执行主体,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程控制管理体系,建立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涉及工程质量的各项检测工作。 (二)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核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选择的质量检测单位,明确各方职责,完善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检测管理体系。 (三) 建设单位应制定相应的检测管理办法,明确检测管理流程,根据工程的进展和质量控制需要,及时确定和修正检测内容和频率,完善工程检测管理工作。 (四)强化参建各方工程检测职责,定期召开检测工作会议,做好协调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单位进行检查考核活动。 (五)强化检测管理组织多种形式和题材的技术交流、培训。对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分析和处理。 二、施工单位的职责与要求 (一)施工单位为工程建设质量控制的主体,应严格履行合同要求,对进场的材料和实体质量负全部直接和最终责任;建立完整的检测制度并提前上报检测计划,做好进场材料的检测。

A管理制度及办法

管理制度及办法 试验室管理制度 1、试验室是进行试验,检测和检定的工作场所,必须保证试验室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即清洁、安静、整齐、明亮和适当的温度。 2、试验室是工作场所,禁止随地吐痰、吃东西、抽烟和大声喧哗,禁止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试验室。 3、有特殊要求的工作室(如天平室)必须换鞋或换衣服方可进入,任何人不得违反。 4、试验室内应建立仪器设备使用台帐,并注明使用日期、做何种试验和所有人签名。 5、室内设备常用工具应整齐,且使用过后要物归原处。 6、当使用设备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做好各种记录,并将记录表格等放入表格专柜或表格架上。 7、试验室内消防设备,如灭火器等应经常检查,任何人不得擅自挪动位置,不得挪作他用。 8、试验室内的日常工作结束后要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闭,防止发生意外。 检测工作管理制度 1、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必须严格按照检测频率经过自检、平行试验、见证试验合格并经驻地监理站同意后方可使用。 2、对需要委外的检测产品或检测项目,建立委外试验检测台帐,按照 检测频率,经驻地监理见证取样,送样至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

确保检测数据准确、真实。 3、严格施工计量工作,混凝土集中拌和,采用自动计量设备,砂浆用磅秤计量,杜绝使用体积比。 4、根据砂、石含水量认真换算施工配合比,严格操作规程,严禁弄虚作假。 5、对仪器设备要定期保养,按规定进行送检和自校 ,确保性能良好,精度可靠。 6、严格按试验规程控制工作间的温度、湿度;仪器设备摆放有序,保持工作间整洁。 7、定期和不定期对试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责任心。 8、工程开工前 ,参加砂、石料场选定,对砂、石料各项指标(尤其是碱骨料反应性能、坚固性、有机质含量、氯离子含量、硫酸盐含量)要进行认真、严格的试验,确保混凝土耐久性要求。 9、及时收集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质量证明资料、出厂合格证以及厂家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作为向驻地监理机构报验的证明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 10、严格过程控制,不合格的材料不允许进场,不合格的工序、部位不予验收。 11、严格控制混凝土坍落度,每工作班至少检查 3 次,并做好记录;按规范制作标准养护试件和同条件养护试件。 12、认真填写各种试验检测记录;建立各种试验检测台帐;完成试验报告,由质量负责人审核,技术负责人签发,试验报告一式 3 份。各种资料要妥善保管。

测试过程控制程序

报告版本: 页数: 测试过程控制程序 编制人:王庆 审核人: 批准人: 日期:

修改历史记录

(测试过程控制程序) 目录 1目的 (1) 2范围 (1) 3定义 (1) 4角色和职责 (1) 4.1测试经理 (1) 4.2研发经理 (1) 4.3项目经理/产品经理 (2) 4.4测试工程师 (2) 4.5研发工程师 (2) 4.6质量保证员 (3) 5活动 (3) 6研发阶段测试入场标准 (4) 7验收阶段测试入场标准 (5) 8测试暂停/终止标准 (5) 9测试停止标准 (6) 10测试程序包/更新包控制 (6)

测试过程控制程序 1目的 本文为了旨在规范项目/产品的测试流程,明确相关角色职责,定义测试入场/测试停止等测试关键点应具备的条件以及在相关环节出现问题后的整改措施。 2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产品的内部测试工作。 3定义 由于软件测试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在以往的测试工作中,测试人员都是对程序进行反复的、无休止的测试,无畏的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为了能够提高项目/产品的质量,减少重复工作,降低项目/产品的制作成本,所以制定了如下标准: 1. 研发阶段测试入场标准:在研发阶段可以启动测试工作的标准; 2. 验收阶段测试入场标准:在验收阶段可以启动测试工作的标准; 3. 测试暂停/终止标准:当测试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时停止本项目测试工作的标 准; 4. 测试停止标准:当产品质量达到出厂标准时,测试工作可以停止的标准。 4角色和职责 4.1测试经理 ?参与需求、设计文档评审; ?制定测试计划(方案); ?组织测试人员编写测试用例、自动化测试场景用例、执行测试用例、发 布阶段性测试报告和验收报告; ?组织测试人员对系统中可自动化部分的功能确认,从测试用例中筛选 自动化场景测试用例; ?组织自动化测试工程师对研发人员的自动化工具培训。 ?组织测试计划、测试用例、测试报告的评审; 4.2研发经理

外委检测管理办法解析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昌赣客专5标项目经理部 外委检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昌赣客专5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的外委检测管理,推进过程控制标准化,保证工程质量,依据国家和铁路总公司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工程验收试验的规程规范、铁路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和《昌九公司管理文件》相关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二条为加强外委检测工作的组织领导,项目部成立外委检测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部指挥长 副组长:各分部经理、总工程师 组员:项目部及各分部副经理、工程部长、安质部长 第三章检测项目 第三条外委检测的项目包括路基软基处理基桩、路基防护工程、隧道地质雷达等。 第四章检测方法 第四条路基基桩采用低应变检测、桩身无侧限抗压强度检测、荷载试验(单桩、复合地基)等。 第五条检测频次、质量需满足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

第五章检测人员要求 第六条专业检测工程师必须符合合同要求,根据标段实际情况设立相应检测小组。 第七条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进场后尽快熟悉相关技术图纸、技术标准、设计标准等内容。 第八条检测人员应坚持科学严谨、客观公正、数据说话的工作原则,及时主动地做好检测工作。 第九条若检测单位更换检测人员,应与项目部及时沟通。 第七章检测前的准备工作 第十条检测单位应熟悉本标段设计文件和标段范围内各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建立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根据有关检测技术规范、标准等认真编制检测规划,报所在监理单位总监审核后实施并报公司安全质量部备案。 第十一条项目部应做好检测规划,合理编制年度和分月检测计划并实施。 第八章检测报验要求 第十二条基桩报验条件 桩头的处理标准如下: 1.桩头必须凿除到设计标高; 2.桩顶面应平整,密实、并与桩轴线基本垂直,桩头浮浆必须全部凿除; 3.对于采用低应变法检测的基桩,应在桩头磨好四个平面,如下 - 1 -

例行检验及确认检验管理规定

例行检验及确认检验管 理规定 编制: 审核: 批准: 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1 目的 1.1 通过对产品生产最终阶段的例行检验及定期确认检验,确保产品质量满足规定的要求,并验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有效性。 1.2 保证公司生产的获证产品的可靠性、安全性以及一致性。 2 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公司组件所有认证产品的例行检验及确认检验。 3 职责 3.1 质量管理部负责编制相应产品的例行检验及确认检验文件。 3.2 质量管理部负责产品的例行检验及确认检验,并保存相关检验记录。 3.3 生产部负责组件功率的例行测试和数据录入,并配合检验员完成相应检验工作,并对检验后的产品进行预防。 4 工作内容 4.1 定义 4.1.1 例行检验: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线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100%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 (1)例行检验的项目包括产品功率、产品绝缘耐压、产品外观、标志等,主要是100%检验产品。 (2)如测试NG,则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1.2 确认检验: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主要体现在制程、入库及出货检验。主要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 (1)确认检验主要是针对例行检验合格的产品进行抽检确认,主要包括产品的功率、外观、标志、绝缘耐压、湿漏电流、热循环、脉冲等项目。 (2)如产品在确认检验NG时,则立即隔离该批产品,并横向追踪前后批次的产品,对已经出货

有异常的产品需及时与客户端取得联系。 (3)在仓库有异常的产品,需整体全检,确认无问题后再正常入库。 4.2 制定例行检验及确认检验管理规定,以验证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应规定检验项目、内容、方法、测试频率等,并保存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相关记录。 4.3 确认检验项目由质量管理部一般对每一批产品或者定期进行抽样确认检验,每年不少于1 次/批抽测,其检测试验可委托有关单位进行。检测项目、方法和内容见作业指导书 4.4 产品检查 4.4.1 CQC认证例行检验与确认检验项目(适用于非晶认证组件) 4.4.2 CCC认证例行检验与确认检验项目(适用于非晶认证组件) 4.4.3 TUV认证例行检验及确认检验项目(适用于非晶、晶硅认证组件)

测试和确认控制程序

测试和确认控制程序 1.目的 规范测试方法选择、制定及确认程序,保证测试结果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2范围 测试方法的选择;自行设计制定的测试方法的确认;非(无)标准依据的测试;测试方法的变更和偏离。 3.职责 3.1技术负责人 3.1.1与顾客签立测试合同或协议技术部分; 3.1.2负责指导和监督本程序的持续有效运行; 3.1.3组织非标准方法或自编方法的验证; 3.1.4审核非标准测试方法和测试作业指导文件 3.2综合管理部经理 3.2.1建立测试标准管理档案; 3.2.2收集保存非标准测试方法。 3.3测试工程部经理 3.3.1负责提出测试方法确认的申请; 3.3.2收集非标准的测试方法; 3.3.3具体组织制定实验室自编方法; 4.程序内容 4.1方法的选择 a) 公司应采用满足客户需要并适用于所进行的测试的方法,且应优先使用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和区域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并确保所用标准为最新有效版本。每年编制《最新现行有效版本标准、规范目录》以文件形式发布执行。 b) 当客户指定的测试标准在公司测试能力范围内时,只要公司授权人与顾客签定合同或委托单后即可执行测试任务。 c) 当客户提出的方法不合适或已过期时,公司应通知客户。 d) 当客户未指定方法时,公司授权人与顾客签立测试合同的负责人应首选本实验室认 可能力范围内推荐的测试方法,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则应在a)条款的方法中推荐测试方法,并征得顾客的书面同意。 e) 当老标准已经过期作废时应及时更新。当新标准只是代号变更,测试方法、技术指 标 等没有变化时,只需将标准名称和代号以书面形式报资质认定部门办理标准变更手续; 当新标准测试方法、技术指标等发生变化时,应向资质认定部门进行申请扩项工作。

外委检测管理办法

中铁工程局集团昌赣客专5标项目经理部 外委检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中铁工程局集团昌赣客专5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的外委检测管理,推进过程控制标准化,保证工程质量,依据国家和铁路总公司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工程验收试验的规程规、铁路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和《昌九公司管理文件》相关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二条为加强外委检测工作的组织领导,项目部成立外委检测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部指挥长 副组长:各分部经理、总工程师 组员:项目部及各分部副经理、工程部长、安质部长 第三章检测项目 第三条外委检测的项目包括路基软基处理基桩、路基防护工程、隧道地质雷达等。 第四章检测方法 第四条路基基桩采用低应变检测、桩身无侧限抗压强度检测、荷载试验(单桩、复合地基)等。 第五条检测频次、质量需满足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要求。

第五章检测人员要求 第六条专业检测工程师必须符合合同要求,根据标段实际情况设立相应检测小组。 第七条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进场后尽快熟悉相关技术图纸、技术标准、设计标准等容。 第八条检测人员应坚持科学严谨、客观公正、数据说话的工作原则,及时主动地做好检测工作。 第九条若检测单位更换检测人员,应与项目部及时沟通。 第七章检测前的准备工作 第十条检测单位应熟悉本标段设计文件和标段围各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建立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根据有关检测技术规、标准等认真编制检测规划,报所在监理单位总监审核后实施并报公司安全质量部备案。 第十一条项目部应做好检测规划,合理编制年度和分月检测计划并实施。 第八章检测报验要求 第十二条基桩报验条件 桩头的处理标准如下: 1.桩头必须凿除到设计标高; 2.桩顶面应平整,密实、并与桩轴线基本垂直,桩头浮浆必须全部凿除; 3.对于采用低应变法检测的基桩,应在桩头磨好四个平面,如下 - 1 -

监理试验室委外管理制度

厦门第二西通道(海沧隧道)工程 重庆中宇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厦门第二西通道(海沧隧道)工程J3标段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委外试验室管理制度

监理试验室委外管理制度 一、试验室委外管理目的 为加强公路工程现场质量控制,提高试验监督检测水平,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和《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对本项目现场质量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外委材料试验管理办法。 二、监理试验室职责 1.负责对监理标段内施工单位试验、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批准标准试验、工艺试验结果,并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 2.参加对施工单位中心试验室的审查,负责对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的审查验收; 3.对监理标段内的工地实体及所用原材料、构件、制品的质量按规定频率进行平行试验、见证试验及抽检,提出检测报告; 4.检查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 5.检查施工单位的试验与检测工作,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试验报告、检验报告和检测资料; 6.抽检和复检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检测资料和成果,包括独立抽检和旁站检测,并能满足相关规定的频率要求; 三、试验工程师的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合同段所有材料质量控制和工地原始试验监理的工作,确保工程使用的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试验监理工程师必须与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紧密配合、

协同工作; 2.指导、协调本监理段的试验检测工作,制定有关的制度、规定和办法; 3.做好对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初验工作。检查承包人工地试验室人员的资质、检测仪器、药剂是否完备、可靠,并督促将有关设备按期送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校; 4.在承包人进行原材料的标准击实试验、筛分、液塑限、混合料的配合比、材料的强度等试验时,根据中心试验室平行试验进行复核(对比)的试验结果,以肯定、否定或调整承包人标准试验的参数和指标; 5.作好对工程所用的新材料验证试验和新工艺的工艺试验相关协调管理工作; 6.定期检查工地实验设备,检查各类设备、仪器的调校和运转,检 8.全面负责试验监理的管理工作,所有试验结果、报告及其它有关材料,必须建立档案,以便随时查阅; 9办理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委外试验管理制度 1.委外试验单位须首先签订《试验委托合同》,且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 2.指派专人负责试验的取样、送样,填写试验委托单。 3.审核试验结果报告单,对材料不合格报告单及时上报监理办并交予施工单位。 4建立《委托登记台账》管理外委检测报告单。

测量系统分析(MSA)控制程序

程序文件 标题:潜在失效模式及后果分析(FMEA)控制程序文件编号: 版本: 页数: 生效日期: 拟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分发编号:受控印章: 分发日期:

1 目的 通过MSA,了解测量变差的来源,测量系统能否被接受,测量系统的主要问题在哪里,并针对问题适时采取纠正措施。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产品质量控制计划中列出的测量系统。 3职责 3.1 品管部计量室负责编制MSA计划并组织实施。 3.2各相关部门配合品管部计量室做好MSA工作。 4工作程序 4.1 测量系统分析MSA的时机 4.1.1 初次分析应在试生产中且在正式提交PPAP之前进行。 4.1.2 一般每间隔一年要实施一次MSA。 4.1.3 在出现以下情况时,应适当增加分析频次和重新分析: (1)量具进行了较大的维修; (2)量具失准时; (3)顾客需要时; (4)重新提交PPAP时; (5)测量系统发生变化时。 4.2测量系统分析(MSA)的准备要求 4.2.1 制定MSA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1)确定需分析的测量系统; (2)确定用于分析的待测参数/尺寸或质量特性; (3)确定分析方法:对计量型测量系统,可采用极差法和均极差法;对计数型测量系统,可采用小样法。 (4)确定测试环境:应尽可能与测量实际使用的环境条件相一致。 (5)对于破坏性测量,对于不能进行重复测量,可采用模拟的方法并尽可能使其接近真实分析(如不可行,可不做MSA分析); (6)确定分析人员和测量人员; (7)确定样品数量和重复读数次数。 4.2.2 量具准备 (1)应针对具体尺寸/特性选择有关作业指导书指定的量具,如有关作业指导书未明确规定某种编号的量具,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现场使用的一个或多个量具作 MSA分析; (2)确保要分析的量具是经校准合格的; (3)仪器的分辨力I一般应小于被测参数允许差T的1/10,既I 小于T/10。在仪器读数中,如果可能,读数应取最小刻度的一半。 4.2.3 测试操人员和分析人员的选择 (1)在MSA分析时,测试操作人员和分析人员不能是同一个人,测试操作人员实施测量并读数,分析人员作记录彬变完成随后的分析工作。 (2)应优先选择通常情况下实际使用所选定的量具实施测试的操作工/检验员作为测试操作人员,以确保测试方法和测试结果与日后的正式生产或过程更改的实 际情况相符; (3)应选择熟悉测试和MSA分析方法的人员作为分析人员。

原材料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原材料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建设管理处《工程 材料管理实施细则》和《试验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要求,为 了规范和细化材料管理和质量控制,保证实体工程质量,特 制定本原材料准入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项目重要原材料实行准入制度,管理处组织 质量科、试验检测中心、各驻地办成立重要原材料评审委员 会负责对项目使用重要原材料实行考察和准入(进行入围准 入厂家包括水泥、钢材、外加剂、锚具、橡胶支座、钢绞线、专用孔道灌浆料、隧道用土工布和防水板、桥梁伸缩缝等材 料厂家)。 第三条对于一般原材料原则上不进行考察入围,但厂 家生产设备、工艺、规模、产品质量、履约能力、社会信誉 等必须达到相关规定要求,必要时由试验检测中心组织相关 单位进行现场考察、审核并报管理处备案。(不进行入围准 入材料厂家包括粗细集料、路基填料、土工格栅、粉煤灰、 石灰、无缝钢管、型钢、金属波纹管、止水带、半圆管、双 壁波纹管等材料厂家)。 - 1 -

第四条凡在本项目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必须满足国家 制定的关于公路施工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操作 规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及安全措施 的要求。特殊原材料的采购、运输、贮存和使用,除必须满 足公路施工的技术、质量、安全要求外,还必须满足相关行业、相关规范的特殊要求和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相关规定 的要求。 第五条凡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原材料,不论在采购、运输、存储、加工、使用过程中有多少管理环节,施工单位都 必须严格按本项目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以及监理单 位所要求的频率和方法进行检测,按施工监理程序逐级报验,施工单位最终对原材料负全部质量责任。监理单位严格按规 定的抽检频率进行抽检,检查结果与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本 项目的特殊要求进行对比决定是否使用,对原材料质量负监 理责任。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管理处成立以质量安全科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组 织管理机构,负责对各级试验检测机构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 和管理,对全线原材料质量进行督查和专项检查。 - 2 -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台帐

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台帐目录 序号名称表格编号备注 一工地试验室管理台帐(208检)SGL- 1 工地试验室试验人员一览表(208检)SGL-001 人员变化随时更新 2 工地试验室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208检)SGL-002 设备变化或检定后随时更新 3 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报告登记表(208检)SGL-003 每天登记 4 外委检测试验台帐(208检)SGL-004 外委试验时随时登记 5 试验检测不合格台帐(208检)SGL-005 有不合格情况随时登记 6 试验仪器设备使用、维护台帐(208检)SGL-006 设备使用、维护台帐登记 7 标准养护室(箱)温、温度记录(208检)SGL-007 温、温度记录异常情况 8 水泥砂浆、净浆试件入库台帐(208检)SGL-008 砂浆、净浆试件养护情况登记 9 水泥混凝土试件入库台帐(208检)SGL-009 水泥混凝土试件养护情况 二原材料进场检验台帐(208检)STZ- 1 路基填料(石渣)进场检验台帐(208检)STZ-001 进场检验时当天登记 2 水泥砼用粗集料进场检验台帐(208检)STZ-002 进场检验时当天登记 3 水泥砼用细集料进场检验台帐(208检)STZ-003 进场检验时当天登记 4 沥青路面用粗集料进场检验台帐(208检)STZ-004 进场检验时当天登记 5 沥青路面用细集料进场检验台帐(208检)STZ-005 进场检验时当天登记 6 钢筋进场检验台帐(208检)STZ-006 进场检验时当天登记 7 钢绞线进场检验台帐(208检)STZ-007 进场检验时当天登记 8 水泥进场检验台帐(208检)STZ-008 进场检验时当天登记 9 沥青进场检验台帐(208检)STZ-009 进场检验时当天登记 10 支座进场检验台帐(208检)STZ-010 进场检验时当天登记 11 锚夹具进场检验台帐(208检)STZ-011 进场检验时当天登记 12 焊接钢筋(焊接头)检验台帐(208检)STZ-012 进场检验时当天登记 13 块(片)石试验台帐(208检)STZ-013 进场检验时当天登记 14 石屑试验台帐(208检)STZ-014 进场检验时当天登记 15 石灰试验台帐(208检)STZ-015 进场检验时当天登记 三标准试验台帐(208检)SBZ- 1 标准击实试验台帐(208检)SBZ-001 试验后随时登记 2 综合毛体积密度试验台帐(208检)SBZ-002 试验后随时登记 3 集料级配试验台帐(208检)SBZ-003 试验后随时登记 4 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设计台帐(208检)SBZ-004 试验后随时登记 5 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台帐(208检)SBZ-005 试验后随时登记 四试验检测统计汇总表(208检)STJ- 1 路基分层压实度检测结果统计汇总表(208检)STJ-001 施工时每天汇总 2 基层(底基层)压实度检测结果统计汇总表(208检)STJ-002 施工时每天汇总 3 基层(底基层)强度检测统计汇总表(208检)STJ-003 每一结构层完工后进行汇总 4 基层(底基层)灰剂量检测统计汇总表(208检)STJ-004 每一结构层完工后进行汇总 5 砼抗压强度统计汇总表(208检)STJ-005 每月5日前汇总上月数据 6 砼弯拉强度统计汇总表(208检)STJ-006 每月5日前汇总上月数据 7 沥青路面试验段检验结果汇总表(208检)STJ-007 开工报告附本表,并报质监站 8 沥青混合料检验结果汇总表(208检)STJ-008 施工时每天汇总

委外检测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公司各单位申请委外检测之职责更加明确,提高委外检测的时效性,特制定本程序。 二、适用范围 公司各单位提出的委托外部检测之需求,如抗菌测试、色牢度测试、生物兼容性测试和有毒有害物质检测等。 三、权责 3.1 委托单位:负责提出《委外检测申请单》,并请总经理签核,将需检测样品和 《委托检测申请单》一起交给质量部QE人员。 3.2 质量部:QE根据委托单位提供的检测样品和《委外检测申请单》执行委外检 测工作;质量主管全程督导。 3.3 财务部:根据《签呈报告》、《检测报价单》和《浙江三赢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付 款申请单》准时将检测款项支付给第三方检测机构。 3.4 人事行政部:前台或门卫室,收到第三方检测机构寄来的检测报告,及时通知 质量部QE人员领取。 四、定义 委外检测:是指受客户要求或公司内部需求,并且公司无相关检测能力和设备,将产品或样品送到外部权威检测机构(或客户指定机构)检测所需项目,并获得权威报告的过程。 色牢度:是指染色织物在使用或加工过程中,经受外部因素(挤压、摩擦、水洗、雨淋、曝晒等等)作用下的退色程度,是织物的一项重要指标。

有毒有害物质:是指在材料本身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对人体或地球环境产生危害的物质,如ROHS限制的物质、以及各国环保法令限定的物质等。 五、作业流程 5.1 委外检测需求提出:各单位或人员有委外检测需求时,向质量部QE人员索取《委托检测申请单》,正确填写申请单上的相关信息,交给部门经理审核,并请总经理批准; 5.2 转交QE人员:提出委外检测需求的单位或个人,将获批准的《委外检测申请单》和被检测样品一同转交给负责外部检测的QE人员,QE接获委托后准备下一步的工作; 5.3 可检测性评估:QE接到委托后,对委托检测的项目、参照标准和测试方法进行评估,有必要时会同第三方检测机构。可检测,则进行下一步的工作;若无法检测,上报质量主管确认,确属无法检测则原案退回原申请单位; 5.4 报价和进度确认:QE确认检测项目,填写外部检测申请单(由检测机构提供),要求检测机构提供报价,报价确认无误后,请质量经理在《检测报价单》上签字确认,并回传给检测机构(首次交易需提供我司的开票资料),即可进行检测,同时向检测机构确认进度和出报告日期,并将取得报告日期反馈给申请单位或人; 5.5检测费申请付款:QE填写《签呈报告》并附带《委外检测申请单》和《检测报价单》,交质量部经理审核后请总经理批准;再填写《浙江三赢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付款申请单》,请质量部经理和财务部经理签字,最后由总经理批准。将《检测报价单》、《浙江三赢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付款申请单》和检测机构汇款资料一并交给财务部/出纳,出纳人员如期付款; 5.6 试验结果:接近出报告日,QE需电话或邮件等方式与检测机构联络窗口再次确认可收到报告日期。首先会收到电子档《试验/检测报告书》,对检测结果做初步评价后转发给委托申请单位或个人。正本的报告快递到工厂后,人事行政部/前台或门卫

测试过程控制及样例

测试过程控制及样例

测试过程控制及样例 1目的 确保测试的有效性和验证结果的可靠性,从而保证软件实现阶段质量和最终质量。并作为验证及确认软件版本发布、项目验收的依据。 2适用范围 部门:应用开发事业部总监、系统测试部、软件部门、业务部门。 业务:模块测试、系统测试,β测试及试运行测试结果的收集。 3职责 1)1)系统测试部经理负责组织测试人员编写测试工作计划和测试大纲,审 核测试记录和测试报告,申请发布β测试版或软件试运行。 2)2)测试人员按照测试工作计划和测试大纲进行测试,填写测试记录,编 写系统测试报告和用户测试报告。 3)3)业务部门负责提供用户测试名单,系统测试部收集β测试结果 4)4)应用开发事业部(副)总监审批测试报告,批准β测试版发布或软件 试运行,通知业务部门。 5)5)市场部为产品发布做准备。 6)6)总经理批准紧急放行。 7)7)系统测试部负责解释和修订本程序文件。 4工作程序 1)1)测试准备 除单元测试外,在进行各种测试前应准备做好如下准备: ●●配备测试用硬件环境; ●●建立相应的运行环境和网络环境; ●●准备测试数据; 2)2)测试依据 测试依据主要包括:测试工作计划、测试大纲、上阶段测试记录、上版软件产品用户反馈意见记录等。 3)3)测试工作计划及测试大纲 系统测试部经理组织测试人员按照/3-07/QR/001《测试工作计划》编写测试工作计划,测试工作计划应主要包括测试进度、人员安排、设备环境的建立等。测试工作计划经应用开发事业部(副)总监批准后实施。 系统测试部经理组织测试人员,根据软件《需求分析规格说明书》、《软件设计说明书》,按照/3-07/QR/002《测试大纲编写指南》编写测试大纲。 测试大纲作为测试的主要依据,测试大纲经应用开发事业部(副)总监批准后实施。

2015版电力工程检测试验管理办法

电力工程检测试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电力工程建设质量,规范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试验工作,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体系调整方案》(国能电力[2012]306号)和《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力工程检测试验是指为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对电力工程所用材料、构配件、设备、工程实体、系统功能和试运行技术指标等进行的检测验证活动。 第三条电力工程检测试验机构是指依据国家规定取得相应资质,从事电力工程检测试验工作,为保障电力工程建设质量提供检测验证数据和结果的单位。 第四条电力工程检测试验机构应遵循《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的要求,按专业分等级承接电力工程检测试验业务。 第五条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统一负责电力工程检测试验业务的专业划分和等级确认工作,各中心站负责对工程现场检测试验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电力建设各责任主体单位开展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活动,以及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开展的监督检测工作,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业务范围划分 第七条根据电力工程专业划分,电力工程检测试验业务分为土建、金属、电气和热控四类。同时根据工程建设规模、技术规范和质量验收规程对检测机构在检测人员、仪器设备、执行标准和环境条件等方面的要求,相应地将承担工程检测试验业务的检测机构划分为A级和B级两个等级。 第八条不同专业类别、不同等级的检测机构所需要的能力标准要求见附件1-1、2-1、3-1、4-1,需具备的检测试验项目范围要求见附件1-2、2-2、3-2、4-2。 第九条承担建设规模200MW及以上发电工程和330kV及以上变电站(换流站)工程检测试验任务的检测机构,必须符合B级及以上等级标准要求。不同规模电力工程项目所要求的检测机构业务等级标准见附件5。

检测方法控制程序

检测方法控制程序 (第B版) 程序控制状态:受控■非受控□ 受控章: 发放编号: 总页数: 7 页(含封面)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修改记录表

1.目的 为保证检测结果的正确性和有效性,对检测活动中所采用的方法进行有效控制。 2.范围 适用于检测活动中检测方法的选用,以及检测方法的变更和偏离。 3.职责 3.1 技术负责人 3.1.1 负责审批检测作业指导书等文件; 3.1.2 负责检测标准的确定; 3.1.3 负责维护本程序的有效性。 3.2 检测组主任 3.2.1 负责收集检测标准的收集。 3.3 资料员 3.3.1 负责对标准、规程及其他技术规范等有效性确认; 3.3.2 负责建立检测标准管理档案。 4. 工作程序 4.1 检测方法的选择 4.1.1 为减少检测风险,本公司的检测依据首选以下正式颁布的标准: a)国际标用; b)国家标准; c)行业标准或政府发布的技术规范; d)地方标准; e)企业标用; f)知名技术组织或科学书籍与期刊公布的方法; g)设备制造商指定的方法; h)自行制定的非标方法。 其中优先选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对新旧标准处于过渡期间并均可采用的,优先选择新版标准。

4.1.2 为确保所使用的标准是现行有效的版本,资料员负责检索和收集、查新最新标准及其他技术规范,按《文件控制程序》确保检测人员所用标准是最新有效版本,填写《标准查新表》,并由技术负责人审核。 4.1.3 在使用外部企业标准检测时,应注意防止导致可能发生的所有权侵权问题。 4.1.4 当所用标准存在理解、操作等困难对,技术负责人应组织相关检测人员编写检测作业指导书,以保证对标准实施的一致性。检测作业指导书应形成正式的书面文件并应经过编制人、审核人和批准人的书面审批手续和保持该文件的有效性,具体按照《文件控制和维护程序》。当需要对检测作业指导书进行调整或修改时,也应当按《文件控制和维护程序》执行。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内容应包括: a)检测方法的名称; b)检测方法的适用范围; c)用于检测的仪器设备,包括技术性能参数要求; d)所需的标准物质(参考物质); e)被检测样品的管理要求; f)被测定的参数或量值及其范围; g)检测需要的设施环境条件; h)检测步骤描述; i)需遵守的安全设施; j)检测的准则和要求; k)需记录的数据的分析和表达的方法; l)如有必要时,检测结果不确定度评定的要求。 4.1.5 当客户的委托检测未指定方法时,检测组主任应首先向客户推荐本公司认证、认可能力范围内的检测方法,当不能满足客户要求时,则应在本程序4.1.1条中推荐检测方法,所推荐的方法应获得客户的书面同意和认可。当客户指定的方法不合适或已经过期时,检测负责人应明确通知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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