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授权审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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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授权审批管理制度

授权审批管理制度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授权审批的基本原则、1

第三章授权审批的范围及权限2

第四章审批和审核的程序、2

第五章审批和审核的责任承担2

第六章监督检查、3

第七章附则3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子集团各项资金支出审批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子集团有关制度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子集团及其下属单位。

第三条总裁及各下属单位总经理对本单位授权审批会计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四条授权审批内部会计控制的重点主要包括经济业务事项的审批人员和审核人员,以及批准范围、批准权限、批准程序、承担责任等。

第二章授权审批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子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应当建立授权审批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授权审批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子集团及其下属单位授权审批的不相容岗位包括:1)

审批;2)

业务经办;3)

保管;4)

审核与会计记录;5)

稽核。

第六条子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内部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经办人员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应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七条审批人员只能审批其下级经办的事项。审批人员不得审批或变相审批自己经办的事项,其经办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由其上级审批;各下属单位总经理为经济业2 务事项经办人的,应当由总裁审批。

第八条审批人员和审核人员的设置应遵循如下原则:设置多层审批的,不宜设置审批层次过多。一般情况下,子集团及其下属单位的审批层次一般不超过四层:1)

子集团总部的审批层次为:部门经理、主管副总、副总裁、总裁;2)

下属单位的审批层次为:部门经理、主管副总、总经理、子集团副总裁或总裁。

第三章授权审批的范围及权限

第九条审批权限分为审核和审批两类:1)

审批:指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对该项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批准。

2)

审核:指各级财务人员对已审批的支付款项从单据和数量上加以核准并备案,审核经济事项的审批是否符合流程的规定,各级审批人是否符合审批权限,经办人员是否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第条子集团应当对资金开支等经济事项进行审批处理,并按审批对象的类别界定各审批人员的审批范围,并按照确定的审批层次确定各审批人员的审批权限。

财务副总一般应对企业发生的所有经济业务事项予以审核,但可以根据审核业务量和相关专业会计人员的能力,授权给相应的专业会计人员代为审核,并确定各审核人员的审核权限及审核限额。

第一条子集团各下属单位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盘点以及损失处理等活动的审批规定参见子集团其他相关制度。

子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对各项资金开支的具体审批权限参见附件

一、二。

第四章审批和审核的程序

第二条审批的一般程序是:先下级,后上级;先经业务线、行政线有关部门,后报3 财务线审核。若遇有关人员出差在外,可由其授权人代核、代批,但事后必须请有关人员追认。

第三条子集团各单位实行预算管理,对于预算内开支:子集团总部一般首先由部门经理审批、其次由主管副总或总裁审批、最后由财务部门审核;下属单位一般先由部门经理审批、其次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最后由总裁审批,再由财务部门审核。

第四条对于预算外开支:总部除实行预算内审批审核程序外,最后还必须经总裁审批;下属单位除实行预算内审批审核程序外,还必须报经子集团财务部审核,最后交子集团总裁审批。

第五章审批和审核的责任承担

第五条审批或审核人员在审批或审核时,发现经办人员超越授权范围等故意原因造成的子集团财产损失,应由经办人员承担责任;经办人员明知损失的发生而未向审批和审核人员说明而致使子集团财产损失,经办人员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第六条审批和审核人员因渎职、过失等原因而致使损失未得到发现或控制,审批人员应承担主要责任,审核人员应承担次要责任。

第七条审批和审核人员因故意或明知等主观原因而致使损失发生或未得到控制,故意或明知的审批和审核人员应当与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同等责任,其他非故意或不明知的审批和审核人员均应按上项规定承担相应次要责任。

这里的明知,一般需要企业根据有证据证实审批和审核人员明知,或者没有证据证实审批和审核人不明知这两种情况合理掌握。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八条子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应当建立对授权审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制度,由审计4 监察部门共同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九条授权审批制度的内部会计控制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1)

授权审批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子集团及其下属单位是否存在授权审批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2)

授权审批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子集团及其下属单位是否存在越范围、越权审批行为,审批流程是否符合审批程序的规定。

第二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对授权审批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对发现有越权审批、不进行审批和擅自更改审批用途的,应向有关部门和子集团总裁提出处理建议,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和经济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一条本制度由子集团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子集团总部各项资金开支审批权限一览表说明:

1、子集团总部及下属单位实行预算管理,下表中各项支出都属于预算内支出。

2、下表所指“…… 以下”均含本数。

3、审批顺序:按表中所标号的顺序即可。若遇有关人员出差在外,可由其授权人代核、代批,但事后必须请有关人员追认。

一、总部资金支付审批程序工作事项部门经理主管副总财务部门总裁标准内审批① 审批② 审核③ 办公行政开支标准外审批① 审批② 审核③ 审批④ 广告、营销费用审批① 审批② 审核③ ()元以下审批① 审批② 审核③ 员工借款()元以上审批① 审批② 审核③ 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生产经营性(投资性开支)开支审批① 审批② 审核③ 审批④ 总部子公司间资金调拨审核① 审批②

二、在建工程资金支付程序工作事项施工单位工程项目

组财务部财务副总总裁在建工程款项支付申请① 审批② 审核③ 审核④ 审批⑤

三、总部预算外资金支付审批程序除实行预算内审批审核程序外,最后必须交总裁审批。

6 附件二

子集团下属单位各项资金开支审批权限一览表

一、子集团下属单位预算内资金开支审批程序工作事项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单位财务经理总经理子集团财务副总子集团总裁标准内审批① 审批② 审核③ 审批④ 办公行政开支标准外审批① 审批② 审核③ 审批④ 采购款及订金审批① 审批② 审核③ 审批④ ()元以下审批① 审批② 审核③ 审批④ 员工借款()元以上审批① 审批② 审核③ 审批④ 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生产经营性(投资性开支)开支审批① 审批② 审核③ 审批④ 审核○5 审批○6

二、子集团下属单位预算外资金开支审批程序除实行预算内审批审核程序外,还必须报子集团总部财务副总审核,最后交子集团总裁审批。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及审批管理制度汇编(全)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及审批管理制度 为规范高风险诊疗技术的管理,加强医疗技术和人员资质的准入,减少安全隐患,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保障患者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的授权范围包括所有进行本诊疗操作的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未经授权的个人,除非在有充分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不得从事诊疗操作。 二、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技术及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列入高风险诊疗技术管理范围,对实施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技术的医师进行资格分级授权。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 组长:赵春淮 副组长:冯燕娴吴寅张旭张倩茹 成员:由院科学技术委员会成员组成 高风险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负责高风险诊疗技术的资质准入审批与管理,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冯燕娴任办公室主任。 四、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目录:详见附件一。 五、由院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建立相应的资格许可授权程序与机制。 (一)进行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人员必须经授权后方能有资格准入,资格认定后,未予授权的人员不得开展相应操作。

(二)由院科学技术委员会成员与专业人员组成考评组织。 (三)提供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的操作常规与考评标准,并实施培训与教育。 (四)应当结合操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对其熟练掌握程度进行认定。 六、审批程序 (一)各临床科室从事高风险诊疗技术人员填写《蚌埠三院高风险诊疗技术资质申请表》(附件2)。 (二)各科室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根据其实际操作能力等条件,同意后由科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医务科。 (三)医务科根据其职称、手术权限申报材料等申报条件予以审核,对符合要求者报院科学技术委员会; (四)院科学技术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人手术操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并签署审批意见。 七、高风险诊疗技术实行追踪管理,开展高风险诊疗技术的科室自项目开展日起,每年对高风险诊疗技术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送医务科备案。 八、高风险诊疗技术的资格许可授权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评一次,当出现下列情况,医院将取消或降低其进行操作的权力。 (一)达不到操作许可授权所必需资格认定的新标准者。 (二)在本周期内发生2次或2次以上医疗事故或过错的; (三)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多次违反操作规程。 八、高风险诊疗技术通常需由授权医师完成的,但不限于有正当理由

授权审批管理制度(定稿)

xxxx 授权审批管理制度

2007年9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授权审批的基本原则 (1) 第三章授权审批的范围及权限 (2) 第四章审批和审核的程序 (2) 第五章审批和审核的责任承担 (3) 第六章监督检查 (3) 第七章附则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xxxx各项资金支出审批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xxxx有关制度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总部及其下属子集团。 第三条总裁及各子集团总经理对本单位授权审批会计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四条授权审批内部会计控制的重点主要包括经济业务事项的审批人员和审核人员,以及批准范围、批准权限、批准程序、承担责任等。 第二章授权审批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xxxx及其下属子集团应当建立授权审批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授权审批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xxxx及其下属子集团授权审批的不相容岗位包括: 1)审批; 2)业务经办; 3)保管; 4)审核与会计记录; 5)稽核。 第六条xxxx及其下属子集团内部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经办人员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应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七条审批人员只能审批其下级经办的事项。审批人员不得审批或变相审批自己经办的事项,其经办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由其上级审批;各下属子集团总经理为经济

业务事项经办人的,应当由总裁审批。 第八条审批人员和审核人员的设置应遵循如下原则:设置多层审批的,不宜设置审批层次过多。一般情况下,xxxx及其下属子集团的审批层次一般不超过四层: 1)xxxx总部的审批层次为:中心总监、副总裁、总裁; 2)下属子集团的审批层次为:部门经理、分管副总、总经理、xxxx副总裁或总裁 (如果超出子集团总经理的权限)。 第三章授权审批的范围及权限 第九条审批权限分为审核和审批两类: 1)审批:指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对该项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批准。 2)审核:指各级财务人员对已审批的支付款项从单据和数量上加以核准并备案, 审核经济事项的审批是否符合流程的规定,各级审批人是否符合审批权限,经 办人员是否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第十条xxxx应当对资金开支等经济事项进行审批处理,并按审批对象的类别界定各审批人员的审批范围,并按照确定的审批层次确定各审批人员的审批权限。 财务总监一般应对企业发生的所有经济业务事项予以审核,但可以根据审核业务量和相关专业会计人员的能力,授权给相应的专业会计人员代为审核,并确定各审核人员的审核权限及审核限额。 第十一条xxxx各单位对实物资产的验收、领用、发出、盘点以及损失处理等活动的审批规定参见xxxx其他相关制度。 xxxx及其下属子集团的对各项资金开支的具体审批权限参见附件一、二。 第四章审批和审核的程序 第十二条审批的一般程序是:先下级,后上级;先经业务线、行政线有关部门,后报

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组织组织授权授权授权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运作,提高效率、控制风险、降低成本、改善客户服务,特制定本授权管理办法。 本办法包括从组织层面明确各层级的常规授权,以利于职责、任务的顺利完成,提高组织的运营效率及效能。同时规定临时性授权的原则及方法,指导各级主管的临时性授权,以促使组织经营管理能力的提升。 二、定义及类别 (一)定义 授权指将某项权力从公司或某个层级(岗位)授予某个层级(岗位)使用以完成某项任务的过程。 1、任务是指管理者所要求员工去完成的具体事项,如年度工作任务、日常监控任务等。 2、权力是指员工完成工作所需要的财力、人力及其他资源的自主支配权,如决策权、财务使用权、人员调配权、信息知情权、质量否决权等,按权力所指向的对象类别分为财务权、人事权及业务权。 (二)授权的种类 1、授权从整体上分为常规授权和临时授权。 常规授权 常规授权也称组织授权,指根据流程运作及职责分解而固定授予的权力。 临时授权 临时授权也称个人授权,指根据属下能力变化而临时授予完成某项任务的权力。权力一般由组织的高层级向低层级授予,但亦存在平级委托任务并相应授予权力的情况。 2、授权按权力的性质和尺度可分为决策权、信息知情权和执行权。 1)决策权决策权 决策权指对某项事项进行提议、审核、决策的权力; 2)信息知情权信息知情权 信息知情权指决策前及决策后信息知晓的权力; 3)执行权执行权 执行权指具体执行某项事务或决策的权力,前者即是职位职责所约定的分工,后者是指在职位分工的基础上,根据具体决策明确的执行主体所有的权力。 3、决策权按决策程度分提议权、审核权、会签权、批准权: 1)提议权提议权 提议权包括申请权,指对某一事项或工作制订、编制、申请或提议的权力。 2)审核权审核权 审核权包括复核权。审核权指对申请/提议事项按公司规定进行审核以确定是否合理、可行的权力。复核权指对已审核通过的事项进行复核的权力。审核和复核的结果有三种,第一种是通过并呈报上级批准,第二种是予以否决,与提议者沟通如何进行修订或改进,第三种是提出意见,由拥有批准权的人最终决策。审核和复核者根据事项的性质进行判断,决定作出哪一种审核结果。 3)会签权会签权 会签权指对申请/提议事项是否合理、可行提出本人意见的权力。会签权与审核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办法

四川发达伟业投资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集团公司及其他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集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本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子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并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各自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实施细则。 第四条子公司独资成立或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公司的管理体系。 第五条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集团公司制定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并应执行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

监事会(或监事)。集团公司通过参与子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七条集团公司依照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选做适当调整。 第八条由集团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子公司《章程》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集团公司负责。集团公司派出高级管理人员负责本集团公司经营计划在子公司的具体落实工作,同时应将子公司经营、财务及其他有关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反馈。 第九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职责管辖范围逐步建立健全集团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或办法,并据此对子公司的经营、财务、重大投资、安全生产、法律事务及人力资源等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 1、集团公司发展规划、财务、产权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经营计划的上报和执行、以及财务会计等进行监督。 2、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审计监督、合同管理等风险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的安全生产、财务审计、合同管理等事项进行指导和监督。 3、集团公司行政人事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的人

授权审批制度

授权审批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审批程序,加强内部控制,明确审批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授权审批,包括职务性授权、制度性授权和临时性授权。 第三条:本制度用于规范企业资金、采购、存货、销售、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筹资、预算、成本费用、担保、合同协议、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及其他业务审批授权。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企业经理办公会议、企业经理、副企业经理、部门部长职责权限分配; 第五条:企业经理办公会议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企业经理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代表企业并依据企业章程和企业经理办公会议的授权,负责处理企业法人财产事项和主持企业的工作。企业法人权限范围的基本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和本企业章程。企业经理授权的范围不得超过上述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企业日常经营工作实行分级分权管理,企业经理代表企业将企业法人拥有的权限根据企业管理层的职责分工逐级授权,授权应体现职责与权限对应的原则。 第七条:内审部门负责检查监督越权审批、无权审批;负责对授权审批进行考核,有权处理企业经理以下部门违规审批,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企业经理。 第三章授权的原则 第八条:企业授权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在责、权、利统一的基础上实施授权; (二)被授权人在授权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授权人的指导和

监督考核; (三)被授权人对授权人负责,在授权范围内工作,切实保证实现企业下达的任务; (四)经过授权人批准,被授权人可以对所属下级进行转授权;(五)授权人给予被授权人充分授权,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运营效率。 第四章授权的形式和使用范围 第九条: 企业经理在授权管理上,应根据企业管理层人员承担相应职务、行使经营管理职责的必备性原则予以授权,具体形式是: (一)职务性授权 企业经理通过签署发布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书的形式同时授予相应的权限,解聘时也视同撤销了相应的权限,以此作为职务性授权的范围和依据。 (二)制度性授权 企业经理办公会议可通过签发相关的基本规章来对管理层分工分管交叉但又无法通过职务性授权管理的事项,用相关规章的制定来授予相应的具体权限,其授权的时效按规章制度的时效来确定。 (三)临时性授权 对企业法人的重大事项或委托办理的有关企业法人事务和临时性工作,企业经理采取临时委托企业其他人员办理,签发授权书,被授权人在授权书赋予的职权范围内代表授权人行使职权。 第五章授权程序 第十条:职务性授权程序 由企业企业经理提名,经企业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签署聘任书,聘任的同时赋予了管理企业各项工作的职责权限;企业副企业经理经聘任的同时具有了分管企业业务的相应职责权限;企业各部门部长经聘任后,具有管理本部门业务的职责权限。 第十一条:制度性授权程序 为明确责任,划分职责,授权人及被授权人按照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划分的权限确定。

万正控股公司授权审批管理制度DOC

万正控股 授权审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授权审批的基本原则 (1) 第三章授权审批的范围及权限 (2) 第四章审批和审核的程序 (2) 第五章审批和审核的责任承担 (2) 第六章监督检查 (3) 第七章附则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万正控股各项资金支出审批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万正控股有关制度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万正控股总部及其下属子集团。 第三条总裁及各子集团总经理对本单位授权审批会计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有效实施负 责。 第四条授权审批内部会计控制的重点主要包括经济业务事项的审批人员和审核人员,以及批准范围、批准权限、批准程序、承担责任等。 第二章授权审批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万正控股及其下属子集团应当建立授权审批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授权审批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万正控股及其下属子集团授权审批的不相容岗位包括: 1)审批; 2)业务经办; 3)保管; 4)审核与会计记录; 5)稽核。 第六条万正控股及其下属子集团内部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经办人员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应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七条审批人员只能审批其下级经办的事项。审批人员不得审批或变相审批自己经办的事项,其经办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由其上级审批;各下属子集团总经理为经济业务事项经办人的,应当由总裁审批。 第八条审批人员和审核人员的设置应遵循如下原则:设置多层审批的,不宜设置审批层次过多。一般情况下,万正控股及其下属子集团的审批层次一般不超过四层: 1) 万正控股总部的审批层次为:部门经理,中心总监、总裁; 2) 下属子集团的审批层次为:部门经理、主管副总、总经理、万正控股副总裁或总裁(如果超出子集团总裁的 权限) 。 第三章授权审批的范围及权限 第九条审批权限分为审核和审批两类: 1) 审批:指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对该项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批准。

授权审批管理制度 (2)

宁波博太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授权审批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授权审批的基本原则 (1) 第三章授权审批的范围及权限 (2) 第四章审批和审核的程序 (3) 第五章审批和审核的责任承担 (4) 第六章监督检查 (4) 第七章附则 (5)

第一章总则 1.1为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合理授权,提高工作效率,明确授权的原则、范围、权限及责任,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司运营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分子公司。 1.3总部总经理及各分子公司总经理对本单位授权审批制度的健全和有效实施负领导责任。 1.4本制度所称授权是指总经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董事会 授权其行使的经营管理权限再次分解、下放,赋予各级管理人员代表其处理具体经营管理事务的决定权,以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 第二章授权审批的基本原则 2.1 坚持授权的范围和深度与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程度及 管理人员的控制水平相匹配的原则; 坚持根据公司的经营管理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授权的原则,兼顾相对稳定和持续优化; 坚持授权与授责相结合,授权与监督相结合,有权必有责,违规必追究的原则。 2.2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应当建立授权审批的岗位责任制,明确 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授权审批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2.3公司及各分子公司授权审批的不相容岗位包括: 1)审批;

2)业务经办; 3)保管; 4)审核与会计记录; 5)稽核。 2.4公司及其下属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应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2.5审批人员只能审批其下级经办的事项。审批人员不得审批或变相审批自己经办的事项,其经办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由其上级审批;各下属分子公司总经理为经济业务事项经办人的,应当由总部总经理审批。 2.6 审批人员和审核人员的设置应遵循如下原则:一般情况下,审批层次一般不超过四层: 公司总部的审批层次为:部门经理、总监、总经理; 分子公司的审批层次为:部门经理、总经理、总部财务总监或总部总经理(如果超出子公司总经理的权限)。 第三章授权审批的范围及权限 3.1总经理授权的范围必须为在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以及董事会相关决议中已经明确授予总经理的权限,包括预算内的经营支出、固定资产购置、销售管理、人事任免、薪酬福利事项、研发技术开支以及预算外支出等。 3.2审批权限分为审核和审批两类: 审批:指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对该项开支的合理性和

某公司的分公司管理制度

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 释义 母公司:指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指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分公司:指业务或财务等相对独立,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 战略发展部:指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的战略发展部。 董事、监事:除特别说明外,指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 高管人员:指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经理(或财务总监)、人事经理、其他经子公司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支持、指导和管理,促进各子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

股东的权益,提高投资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母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对象包括: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三条战略发展部是母公司管理子公司事务的专业职能部门,代表母公司对子公司行使控股股东的权利。战略发展部是母公司管理子公司事务的唯一接口部门。 第四条母公司战略发展部和其他职能部门、子公司相关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子公司遵守执行本办法的情况将作为子公司及其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的因素之一。 第二章股东会 第六条子公司股东会由投资各方组成,会议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议应于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四个月内进行。股份有限公司性质的子公司必须单独召开股东大会:有限责任和其他性质的子公司可安排年度股东会和董事会同时或合并举行。 第七条子公司可根据《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自身情况,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一经通过,应报送战略发展部备案。

授权审批管理制度

授权审批管理制度

宁波博太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授权审批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授权审批的基本原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授权审批的范围及权限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审批和审核的程序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审批和审核的责任承担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章监督检查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总则 1.1为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合理授权,提高工作效率,明确授权的原则、范围、权限及责任,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司运营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分子公司。 1.3总部总经理及各分子公司总经理对本单位授权审批制度的健全和有效实施负领导责任。 1.4本制度所称授权是指总经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董事 会授权其行使的经营管理权限再次分解、下放,赋予各级管理人员代表其处理具体经营管理事务的决定权,以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 第二章授权审批的基本原则 2.1 坚持授权的范围和深度与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程度 及管理人员的控制水平相匹配的原则; 坚持根据公司的经营管理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授权的原则,兼顾相对稳定和持续优化; 坚持授权与授责相结合,授权与监督相结合,有权必有责,违规必追究的原则。 2.2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应当建立授权审批的岗位责任制,明

对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对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山东金安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促进控股子公司健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二)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能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它安排能实际控制的公司。 (三)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法对控股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 (四)控股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母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五)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主要从章程制定、人事、财务、经营决策、信息管理、检查与考核等方面进行管理。 二、人事管理 (一)母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制定控股子公司章程,并依据控股子公司章程规定推选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母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员由母公司董事会确定或提名。 (三)控股子公司的董事、股东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职责: 1.依法行使董事、股东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承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责任; 2.督促控股子公司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协调 母公司与控股子公司间的有关工作;

3.保证母公司发展战略、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的贯彻执行; 4.忠实、勤勉、尽职尽责,切实维护母公司在控股子公司中的利益不受损害; 5.定期或应公司要求向母公司汇报任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时向母公司报告规 定的重大事项; 6.列入控股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应事先与母公司沟通,酌情 按规定程序提请母公司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7.承担母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对母公司和任职控股子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任职控股子公司的财产,未经 母公司同意,不得与任职控股子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上述人员若违反本条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应于每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向公司总经理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在此基础上按公司考核制度进行年度考核,连续 两年考核不符合公司要求者,公司将提请控股子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按其章程规定 予以更换。 (七)控股子公司应建立规范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并将该制度和职员花名册及变动情况及时向母公司备案。各控股子公司管理层的人事变动应向母公司汇报并备案。 三、财务管理 (一)财务控制: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投资规模和方向、资产结构、资产安全、成本利润等实施监督、指导和建议。 (二)控股子公司应每月向母公司递交月度财务报表,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之内向母公司递交年度报告以及下一年度的预算报告,上述报告包括资产负债报表、损益报 表、现金流量报表、向他人提供资金及提供担保报表等。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友谊”或“本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明确本公司与各控股子公司财产权益和经营管理责任,确保控股子规范、高效、有序地经营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广州友谊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持有其股份在50%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广州友谊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广州友谊各职能部门,广州友谊委派至各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负责。 第四条各控股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其它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与执行。本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控股子公司做好管理、指

导、监督等工作。广州友谊的控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它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规定,逐层建立对其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并接受本公司的监督。 第二章三会管理 第五条控股子公司应参照《公司法》、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监事会(或监事)。本公司主要通过参与控股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六条控股子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及三会制度、议事规则,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合法、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第七条广州友谊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或出资额(以下统称“持股比例”),对各控股子公司享有以下权利: 1. 获得股利和其它形式的利益分配; 2. 依法召集、主持、参加或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 依照法律法规及控股子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收购其它股东的股份; 4. 查阅控股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等控股子公司所有经营运作的重要

授权审批管理制度

公司 授权审批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不断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同时提高管理效率;明确授权的机制、原则及责任追究,建立合理的授权审批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全部人员有效。 第二条授权审批的原则 2.1 坚持授权的范围和深度与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程度及管理人员的控制水平相匹配的原则。 2.2 坚持根据公司管理经营情况变化适时调整授权的原则,兼顾相对稳定和持续优化。 2.3 坚持授权与授责相结合,有权必有责,授权范围内的事务产生的结果由被授权人承担,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2.4 坚持授权与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确保权利被恰当、有效使 用。第三条授权审批的范围 3.1 本制度所称授权是指总经理按照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及董事会的相关规定,对董事会授予其行使的经营管理权限再次分解、下放,赋予公司副总经理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代表公司处理具体经营事务的决定权,以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决定。 3.2 总经理授权的范围必须为在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及董事会相关书面决议中已经明确授予总经理的权限。具体包括预算内的经营性支出、固定资产购置权、销售折扣审批权、部门经理及以下员工的任免、奖惩、休假、差旅、薪资、福利权;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开关店合同、广告合同等预算内支出项目合同的签署权等。

3.3 公司涉及对外投资、担保、借款、抵押等董事会的权利及 预算外的经营支出、固定资产构建支出等权利,总经理无权授出。 第四条授权审批的程序及管理 4.1 公司《审批授权表》的拟定及修改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 财务管理中心所属内控风险管理部及财务部负责对具体授权事宜的 评估及各主体对已授权利使用的监控,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内部控制逐步健全的情况及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控制能力的提升情况及 各部门对授权的建议和意见提出对公司授权的调整建议,报分管财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通过,总经理签批后生效。 4.2 公司各部门、各管理岗位对公司已经颁布的《审批授权表》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也可向内控风险管理部及财务部提出书面提案,内控风险管理部及财务部应当适时受理、开展相关调研和评估,并将结果及时回复提案人。 4.3 原则上,内控风险管理部及财务部至少每年对授权审批制 度进行一次全面评估,根据评估情况提出对次年《审批授权表》的具体条款,于每年12月25日前逐级报分管财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 4.4 《审批授权表》未涵盖的新业务或者未确定批准权限的项 目发生时,相关业务部门必须事先咨询公司内控风险部。如有必要,由内控风险部按照上述程序提请公司审批,严禁未经授权实施审批; 4.5 公司通过《审批授权表》授给各副总及各部门经理、子公 司经理的审批权限,原则上各被授权人不得再行授出;各副总认为确有必要授出的,由《审批授权表》明确的各被授权人商内控风险管理部门同意后签署转授权文件授予相应部门负责人,同时将转授权文件副本抄送内控风险管理部及财务部备案,并将该转授权事宜向涉及该转授权限业务的全部部门和员工公告。

公司授权审批管理制度

公司授权审批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本制度旨在对上海大千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信息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和有效性进行授权、审批,降低信息安全风险,维护上海大千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切身利益。建立合理的授权审批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同时提高管理效率。使上海大千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地完善并持续有效运行。 第二条【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对上海大千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范围内信息系统的授权和审批活动。 第三条授权审批的原则 (一)坚持授权的范围和深度与上海大千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程度及管理人员的控制水平相匹配的原则; (二)坚持根据管理情况变化适时调整授权的原则,兼顾相对稳定和持续优化; (三)坚持授权与审批相结合,有权必有审,在授权范围内的事物产生的结果由被授权人承担,同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四)坚持授权与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确保权利被恰当、有效使用。第四条授权审批的范围 (一)权责分配、职责分工、信息系统相关事项履行审批程序; (二)信息系统开发、变更和维护流程以及授权审批程序; (三)安全访问制度,包括操作权限、信息使用、信息管理等; (四)硬件管理事项和审批程序; (五)以上未涉及范围,参见其他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第五条岗位分工与授权审批 信息化系统涉及以下事务: (一)流程分析:分析系统信息需求,并据此制定设计或修改程序的方案; (二)计算机操作:负责运行并监控应用程序; (三)数据库管理:综合分析、设计系统中的数据需求,维护组织数据资源; (四)数据控制:负责维护计算机路径代码的控制,确保原始数据经过正确授权,监控信息系统工作流程,协调输入和输出, 并将输出信息分发给经过授权的用户。 (五)终端:终端用户负责记录处理操作内容,输出相应的处理结果。 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明确定义系统归口管理部门和用户部门在保证系统正常安全运行过程中各自承担的职责,制定系统安全部及个人之间的职责与分工。 系统安全部:负责信息系统开发需求、变更、运行、维护等工作。第六条信息系统开发、变更和维护控制 (一)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发包括自行设计、外购调试和外包合作开发。在开发信息系统时,应当充分考虑业务和信息的集成性, 优化流程,并将业务流程嵌入到系统程序中,以预防、检查、 纠正错误和舞弊行为,确保业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 益性。 (二)信息系统开发必须经过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正式授权,并进行

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授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其他适用法规)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相关监管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资金募集、投资研宄、投资运作、运营保障和信息披露等涉及授权的环节。 第三条公司按照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在公司范围内实行逐级授权管理制度。 第四条所有授权内容应当具体明确。 第五条公司实行集中领导,分级管理的经营体制,公司各部门必须在被授予的权限范围内行使权力和开展业务活动,严禁越权从事业务活动。 第六条公司授权按所授权限性质分为基本授权和特别授权两种。基本授权是指授权人对被授权人开展常规业务经营活动权限的规定。特别授权是基本授权之外的授权事项。 第七条公司对各部门授予各项业务经营管理权限采取如下原则: (一)在法定经营范围内,对公司各部门实行分级授权、权责一致的原则; (二)根据公司各部门的经营管理业绩、职责履行情况、风险状况、授权制度执行情况,及时调整授权。 第二章授权形式及内容 第八条基本授权可采取书面授权、邮件授权、电话录音授权形式,基本授权内容以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予以确定。 第九条特别授权应采用书面授权形式,授权内容以授权委托书予以确定,特别授权需经授权人盖章签字后方可生效,若被授权人对授权事宜或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授权人提出意见,由授权人做出决定。 第十条规章制度的范围包括各类会议纪要、管理制度、操作流程以及公司各部门依公司授权而制定的各种规定、规则等。 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在权限内行使职权时,须受公司规章制度的制约。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明确公司与各控股子公司财产权益和经营管理责任,确保控股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运作,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控制度指引》及《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1、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2、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 3、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在50%以下,但出现以下情况也认定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公司委派至各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办法的有效执行负责。第四条各控股子公司应遵循本办法规定,结合公司的其他内

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及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以保证本办法的贯彻和执行。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办法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控股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办法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第二章“三会”管理第五条控股子公司应依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公司主要通过参与控股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1、每年3月30日前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必须召开年度董事会,履行以下程序(包括不限于):审议子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审议子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子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和弥补亏损预案; 批准子公司职工报酬和福利议案; 审议子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2、子公司年度股东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必须先于公司召开审议年度报告董事会前20日召开子公司股东会;子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以下事项:(包括不限于) 子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子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子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和弥补亏损预案;子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需要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事项;第六条控股子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及”三会”制度,确保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第七

公司授权审批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授权审批管理制度三篇 篇一:XXXX授权审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XXXX各项资金支出审批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XXXX有关制度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总部及其下属子集团。 第三条总裁及各子集团总经理对本单位授权审批会计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四条授权审批内部会计控制的重点主要包括经济业务事项的审批人员和审核人员,以及批准范围、批准权限、批准程序、承担责任等。 第二章授权审批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XXXX及其下属子集团应当建立授权审批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授权审批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XXXX及其下属子集团授权审批的不相容岗位包括: 1) 审批; 2) 业务经办; 3) 保管; 4) 审核与会计记录; 5) 稽核。 第六条 XXXX及其下属子集团内部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

担责任,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经办人员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应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七条审批人员只能审批其下级经办的事项。审批人员不得审批或变相审批自己经办的事项,其经办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由其上级审批;各下属子集团总经理为经济业务事项经办人的,应当由总裁审批。 第八条审批人员和审核人员的设置应遵循如下原则:设置多层审批的,不宜设置审批层次过多。一般情况下,XXXX及其下属子集团的审批层次一般不超过四层: 1) XXXX总部的审批层次为:中心总监、副总裁、总裁; 2) 下属子集团的审批层次为:部门经理、分管副总、总经理、XXXX副总裁或总裁(如果超出子集团总经理的权限)。 第三章授权审批的范围及权限 第九条审批权限分为审核和审批两类: 1) 审批:指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对该项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批准。 2) 审核:指各级财务人员对已审批的支付款项从单据和数量上加以核准并备案,审核经济事项的审批是否符合流程的规定,各级审批人是否符合审批权限,经办人员是否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第十条 XXXX应当对资金开支等经济事项进行审批处理,并按审批对象的类别界定各审批人员的审批范围,并按照确定的审批层次确定各审批人员的审批权限。财务总监一般应对企业发生的所有经济业务事项予以审核,但可以根据审核业务量和相关专业会计人员的能力,授权给相应的专业会计人员代为审核,并确定各

子公司管理办法

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适用围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本集团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 第3条子公司应按照上市公司的标准规运作,严格遵守上市规则、控制度等其他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并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各自部控制制度的实施细则。 第4条控股子公司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办法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第5条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本公司制定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并应执行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2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6条控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部管理制度和“三会”制度。控股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监事会(或监事)。公司通过参与控股子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

及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7条集团公司依照控股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需要对任期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选做适当调整。 第8条由集团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在控股子公司《章程》的授权围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本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派出高级管理人员负责本公司经营计划在控股子公司的具体落实工作,同时应将控股子公司经营、财务及其他有关情况及时向本公司反馈。 第9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或办法,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财务、重大投资、法律事务及人力资源等方面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 1.集团公司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对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2.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财务部等部门主要负责对控股子公司经营计划的上报和执行、财务会计等方面进行监督。 3.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主要负责对派往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及绩效考核。 4.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对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信息上报、对外宣传、证券投资等方面进行监督。 第3章财务管理 第10条控股子公司财务运作由公司财务部监督管理。控股子

2.3_授权审批管理制度

如皋市广播电视台 授权审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如皋市政府网站群信息系统的审批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如皋市广播电视台的有关制度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如皋市广播电视台。 第三条如皋市广播电视台办公室及信息系统管理负责人对授权审批制度的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四条授权审批的重点主要包括如皋市政府网站群信息系统事项的审批人员和审核人员,以及批准范围、批准权限、批准程序、承担责任等。 第二章授权审批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如皋市广播电视台办公室应当建立授权审批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授权审批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 离、制约和监督。如皋市广播电视台授权审批的不相容岗位包 括: 第六条系统管理; 第七条机房、网络管理;

第八条网站系统业务管理; 第九条数据存储备份管理; 第十条资产介质管理。 第十一条信息系统各个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 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经办人员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应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第十二条审批人员只能审批其下级经办的事项。审批人员不得审批或变相 审批自己经办的事项,其经办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由其上级审批。第十三条审批人员和审核人员的设置应遵循如下原则:设置多层审批的, 不宜设置审批层次过多。一般情况下,如皋市广播电视台的审批层次一般不超过三层: 第十四条审批层次为:如皋市广播电视台主管领导、如皋市广播电视台新 媒体部负责人、信息系统相关管理负责人第十五条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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