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保健服务技术规范

儿童保健服务技术规范
儿童保健服务技术规范

目录

一、心理行为偏离和疾病的诊疗常规

1、注意缺陷多动障碍 (3)

2、孤独症 (5)

3、学习障碍 (8)

4、情结障碍 (10)

5、睡眠障碍 (19)

6、抽动障碍 (23)

7、脑性瘫痪 (25)

二、儿童体格发育专项技术规范

1、儿童体格发育 (27)

2、小儿体格发育的评价 (27)

三、儿童营养咨询与喂养 (31)

1、营养评估方法 (32)

2、营养评价的时间 (33)

3、母乳喂养的优点和断乳的时间 (33)

4、辅食添加的时间和种类 (33)

5、食物添加的现仪营养观 (34)

6、及时添加转奶期食物的原因 (34)

7、开始添加转奶期食物的时间 (35)

8、怎样添加转奶期食物 (35)

9、喂养行为 (35)

10、影响喂养行为的因素 (36)

11、喂养行为问题的干预 (37)

12、婴幼儿常见进食问题及不良后果 (37)

13、婴幼儿营养简单计算 (37)

14、儿童每日所需矿物质量 (37)

15、营养不良性疾病 (38)

四、儿童常见病诊疗常规

1、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 (39)

2、营养性缺铁性贫血 (40)

3、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 (42)

4、小儿肥胖症 (43)

5、铅中毒 (46)

6、锌缺乏症 (47)

7、急性上呼吸道感染 (48)

8、腹泻病 (50)

五、新儿听力筛查常规

六、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规范 (53)

七、儿童眼保健工作常规 (54)

八、儿童眼保健门诊诊疗常规 (54)

九、儿童口腔保健常规 (61)

儿童心理咨询技术规范

注意缺陷多动障碍(儿童多动综合症)

注意缺陷多动障碍(ADHD)是最常见的儿童期起病的神经精神疾病之一,也是儿童心理咨询门诊、儿童发育行为门诊最常见的疾病之一。以注意障碍、过度的活动和总支控制力差为主要临床特征。

【临床表现】

1、注意障碍:ADHD的核心缺陷是注意障碍,并由此造成患儿不能有效学习。

2、过多的活动:表现为年龄不相称的活动过多。这种活动过多有不分场合、不明确目的性的特点。

3、情结不稳、冲动任性:ADHD儿童常常做事欠考虑、行为冲动、不顾后果、甚至伤害他人。

4、学习困难:一般而言,ADHD儿童的智力水平大都正常,极少数儿童得分处于临界水平,可能与测试时注意力不集中有关。也有总分ADHD儿童合并特定性学习困难。

5、社交问题:约一半以上的ADHD儿童有社交问题。

6、其他:ADHD儿童大多没有神经质系统的异常,但也有一部分ADHD儿童存在知觉活动障碍。

【共患病】

研究发现,约50%以上的ADHD儿童同时共患另一种精神障碍。1、对立——违抗性障碍(ODD);

2、吕行障碍(CD)

3、抽动障碍(tics);

4、抑郁障碍;

5、焦虑障碍。

【诊断】

1、诊断

(1)采集病史:由与孩子关系密切的家长和老师提供一个正确、完整的病史。

(2)一般的体格检查和神经、精神检查:注意生长发育、营养状况、听力和视力情况以及精神状态,神经系统检查主要包括肌张力、协调和共济运动、触觉辨别、生理反射以及病理反射。

(3)心理评定

①智力测验:常用中国修订的韦氏学龄前儿童智力量表(WIPPS-CRR)和韦错学龄儿童智力量表(WISC-CR)。ADHD儿童大多智力正常,极少数处于临界状态。

②学习成就和语言能力测验。、

③注意测定:常用持续性损伤测验(CPT),ADHD儿童可出现注意力持续短暂、易分散。

(4)量表:目前常用Conners父母问卷(PSQ)、教师用量表(TRS)和学习困难筛查量表(RPS)以及Achenbach 儿童行为量表(CBCL)。

2、诊断标准

ICD-10、CCMD-3和DSM-IV关于ADHD的诊断标准基本一致。目前,ADHD仍主要依据临床诊断,所以必须综合病史、临床观察、躯体和神经系统检查、行为评定量表、心理测验和必要的实验室检查,同时参考儿童的年龄、性别因素考虑,才能得到一个准确的诊断。

【治疗】

ADHD的治疗主要包括药物治疗和非药物治疗。

1、药物治疗

(1)中枢兴奋剂:能量减少ADHD儿童多动、冲动性和攻击行为,并改善注意缺陷。

①哌醋甲酯:又名利他林,是最常见的中枢兴奋剂。

②苯异妥因(匹莫林):可在哌醋中酯效果不明显的情况下使用,有效率为65-70%。

(2)三环类抗抑郁药:常用的有丙米嗪、去丙米嗪。

(3)a一受体拮抗剂:一般使用可乐定。

2、非药物治疗

(1)行为矫正:利用学习原理,在训练中合适当为出现时,就给予奖励,以求保持;如果有不恰当行为出现时,就加以漠视,或剥夺一些权利,以示惩罚。实施该法前应该先确定患儿的某些行为为“靶行为”,并将具体的操作方法告知孩子,取得孩子的合作。

(2)认知行为训练:训练的目的在于使患儿养成“三思而后行”及在活动时养成“停停、看看、听听”的习惯,以达到自我调节。

(3)疏泄疗法。

(4)父母和教师的咨询。

(5)社交技能训练。

(6)躯体训练项目。

(7)其他:脑电生物反馈、饮食限制等。

【预防】

ADHD的预防主要是避免各种危险因素及对有高危因素者进行早期干预治疗。对于有高危因素的儿童,如出生低体重儿、早产儿、出生时有脑损伤的婴儿、属于“难养育气质婴儿”应定期追踪观察;对在婴幼儿早期和学龄前期就有好哭、少睡、注意力分散、活动过多、冲动任性等症状的儿童,在进行行为矫正的同时,应及早进行提高注意力的训练,有助于减少或减轻以后ADHD的发生。

孤独症

交流障碍、语言障碍和刻板行为是孤独症的三个主要症状。一般从1岁半左右,家长逐渐发现儿童与其他儿童存在不同。

【临床表现】

1、语言障碍:语言障碍是大多数孤独症儿童就诊的主要原因,可以表现为多种形式,多数患儿语言发育落后,通常在两岁和三岁时仍然不会说话,或者在正常语言发育后出现语言倒退,部分患儿具备语言能力甚至语言过多,语言缺乏交流性质。

2、社会交流障碍:交流障碍是孤独症的核症状,儿童喜欢独自玩耍,对父母的多数指令常常充耳不闻,但是父母通常清楚地知道孩子的听力是正常的,因为孩子会愉快地执行某些他所感兴趣的指令。

3、狭隘的举起和重复刻板行为:孤独症儿童可能对多数儿童喜欢的活动和东西不感兴趣,但是却会对某些特别的物件或活动表现出超乎寻常的兴趣,并因此表现出这样或那样的重复刻板行为或刻板动作。

4、智力异常:70%孤独症儿童智力落后,20%智力在正常范围,约10%智力超常。

5、感觉异常。

6、其他:多动和注意力分散行为在大多数孤独症患儿较为明显,常常成为被家长和医生关注的主要问题,也因此常常被误诊为儿童儿动症。

【诊断】

典型孤独症诊断并不困难,但是目前在我国孤独症误会率极高,原因主要在于儿童保健专业人员对孤独症缺乏认识、众多家庭存在着“孩子大些语言就会好”的观点。因此对于2-3岁语言发育落后的儿童,如果合并有非语言交流障碍和刻板行为均应该考虑孤独症的可能。诊断主要通过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以及儿童行为观察和量表评定,对可疑患儿,病史询问和行为观察应该事先设计好的有关问题或量表,进行结构式或半结构式访谈。常用量表有ABC量表和CARS量表。ABC量表为家长评定量表,

共57个项目4级评分,53分疑诊,67分确诊;CARS量表为医生评定量表,共15个项目4级评分,总共大于30分可以诊断为孤独症。

【治疗】

孤独症目前没有特效药物治疗,但采用以教育和训练为主、药物为辅的办法,包括各种孤独症儿童的预后可以显著的改善。在教育或训练过程中有三个原则:①对孩子行为宽容和理解;②异常行为矫正;③特别能力的发现、培养和转化。训练应该以家庭为中心,在对患儿训练的同时,也向家长传播相关知识。为了配合做好教育和治疗,父母亲需要接受事实,克服心理平平衡状况,妥善处理孩子的教育训练和父母生活工作的关系。化爱心、耐心、恒心为动力,积极投入到孩子的教育、训练和治疗活动中并和医生建立长期的咨询合作关系。

1、结构化训练:该方法主格鲁吉亚对孤独症儿童在语言、交流,以及感知觉运动等方面所存在的缺陷有针对性地对孤独症儿童进行教育,核心是增进孤独症儿童对环境、对教育和训练内容的理解和服从。

2、应用行为分析疗法:ABA采用行为塑造原理,以正性强化为主促进孤独症儿童各项能力发展。其核心部分是任务分解技术(DTT),典型DTT包括以下步骤:①任务分析与分解;②分解任务强化训练;③奖励;

④提示和提示渐隐;⑤间歇。

3、关系发展干预(RDI)。

4、感觉统合训练。

5、听觉统合训练。

6、药物治疗:没有特异性药物治疗,但在其他的行为控制方面药物治疗方面取得了进展,这些药物的合理运用可以显著改善儿童的训练和教育效果,保证儿童正常生活和学习。

(1)多动行为:利培酮(维思通)。剂量从0.25mg/日开始,最大剂量一般不超过2mg/日。

(2)攻击行为:氟哌啶醇可以用于治疗孤独症儿童的攻击行为。

(3)自伤行为:阿片受体拮抗剂纳曲酮,用于治疗儿童自伤和攻击行为疗效较好。

(4)刻板僵直行为:羟色胺重摄取抑制剂氟西汀(百忧解)可治疗孤独症的重复刻板行为。

(5)抑郁:可首选氟西汀。

【预后】

儿童孤独症的预后取决于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儿童的智力水平、教育和治疗干预的电动机和干预程度(儿童的智力水平高、干预的年龄较小、训练强度越高,效果越好),不予治疗多数孤独症儿童预后较差。

学习障碍

儿童学习障碍(简称LD)是一组异质性综合征,指智力正常儿童在阅读、书写、拼写、表达、计算等方面的基本心理过程存在一种或一种以上的特殊性障碍,推测是中枢神经系统的某种功能障碍所致。这类儿童不存在感觉器官和运动能力的缺陷,学习困难难亦非原发性情绪障碍或教育剥夺所致。

【临床特征】

学习障碍儿童的临床特征随年龄增长面发生变化,至学龄期后实际学习能力达不到预期水平,在听、说、读、写、推理、算术等方面表现特殊的困难。

1、早期表现:这类儿童往往较早就表现好动、好哭闹,对外刺激第三和容易过激反应。建立母子情感关系困难。进入幼儿期有些发生不同程度的语言发育问题,到了学龄前期出现更明显的认知偏异。

2、入学后的表现

(1)语言理解困难;

(2)语言表达障碍;

(3)阅读障碍;

(4)视空间障碍;

(5)书写困难;

(6)情绪和行为问题;

(7)神经心理特征:LD儿童虽智力正常,但临界智力状态者占有相当比例。智力测验多表现结构不平衡,VIQ和PIQ分值差异大。

【诊断】

诊断时首先要向家长了解儿童的出生情况、发育过程、发病过程及其表现特征。并对儿童现场行为朝廷观察记录。必要时向教师了解患儿在校的表现。进行有关神经精神检查和心理测评。必要时亦可进行影像学、电生理方面的检测。一般可根据临床表现特征和心理测评结果大致做出诊断。心理测评包括:

(1)学业成就测验。

(2)智力测验。常用WPPSI或WISC-R。

(3)神经心理测验。

(4)学习障碍筛查量表(PRS):总分低于60分者,为LD可疑儿童。

【预防和矫治】

防治重点在于早期预防早期干预。前者包括加强围生期保健。做到优生优育,防止烟酒毒等有害物质的侵害,正确开展早期教育。要特别关注那些具有高危出生史的儿童,并且及早进行诊断。后者,在于一旦发现儿童有语言或其他类学习问题时及时就诊,指导家长改进养育条件和方法,尽早进行心理咨询与指导。

治疗措施应根据LD儿童的年龄、类型、程序、临床表现以及心理测评结果来确定。当今治疗教育观点认为这类儿童仍需在普通学习的普通班

级就读,避免给他们贴“标签”,注意他们的学习特点来实施教育。一般原则是以接纳、理解、支持和鼓励为主,以改善LD患儿不良的自我意识,增强其自信心和学习动机。进而根据障碍儿童的认知特点,采取针对性的教育治疗,并且尽可能取得家长与学校的配合。应用于这类儿童的治疗方法已有多种。但得到公认有效的方法主要是治疗教育、药物疗法和精神(心理)疗法,综合应用效果更佳。实施矫治时坚持个另化原则,并且忌高起点、超负荷训练,要及时进行效果/心理评估,以调整后期训练。

具体矫正方法包括:

(1)感觉统合疗法;

(2)行为疗法;

(3)正负强化;

(4)游戏疗法;

(5)社会技能训练;

(6)理解规则训练;

(7)结构化教育训练等。

药物治疗目前尚无特殊药物。通常给予促进脑功能、增智类药物,包括脑复康、脑复新、V-氨酷酸等口服治疗。

情绪障碍

焦虑症

焦虑症是个体在预感潜在的危险或不幸时,所产生的负性情绪和紧张的躯体症状。儿童单纯焦虑症可根据发病原因和症状特征分为:①分离性焦虑;②过度焦虑反应;③社交性焦虑三个主要类型。分享焦虑障碍是儿童中最多可见的。

【诊断】

1、分享焦虑的诊断要点(DSM-IV-TR)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标准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 (试行) 儿童保健工作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共卫生畴。为规儿童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规。 一、围 (一)本规所涉及的儿童保健对象为0-6岁儿童。 (二)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包括出生缺陷筛查与管理(包括新生儿疾病筛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 (三)儿童保健管理包括散居儿童保健管理和学龄前集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 二、职责(一)卫生行政部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儿童保健工作的主管部门。 1.负责制定儿童保健工作方针政策、发展规划、技术规与标准,并组织实施。 2.根据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建立健全儿童保健服务机构和服务网络,提供专业人员、经费、房屋和设备等必要的服务条件。 3.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和绩效评估制度,对辖区儿童保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妇幼保健机构 妇幼保健机构是辖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的技术指导中心。 1.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制定并实施辖区儿童保健工作计划。 2.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定期对健康教育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探索适宜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方式,提高健康教育质量。 3.承担对下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工作评估,协助开展儿童保健服务。 4.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儿童保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 5.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考核评估。 6.做好儿童保健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分析、反馈和交流等管理工作,做好信息统计工作的质量控制,确保资料的准确性。 7.建立健全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监测系统,建立残疾儿童筛查和报告制度,开展儿童死亡评审工作。 8.对危害儿童健康的主要问题开展调查与科学研究,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9.根据当地儿童保健工作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儿童保健服务。 10.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开展与机构职责、功能相适应的儿童保健健康教育和技术服务。 2.掌握辖区儿童健康基本情况,完成辖区各项儿童保健服务与健康状况数据的收集、上报和反馈;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儿童保健服务、信息收集、相关监测等工作进行指导和质量控制。 3.接受妇幼保健机构的技术指导、培训和工作评估。 (四)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下,开展或协助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和服务,收集和上报儿童保健服务与健康状况数据。

0-6岁儿童保健管理服务规范

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住的0--6岁儿童。 二.服务内容 (一)新生儿家庭访视 新生儿出院后一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同时进行产后访视。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在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地区了解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等。观察家居环境,重点询问和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口腔发育等。为新生儿测量体温、记录出出生时体重、身长,进行体格检查,同时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根据新生儿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对家长进行母乳喂养、护理和常见疾病预防指导。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种卡介苗和第1剂乙肝疫苗,提醒家长尽快补种。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告知家长到具备筛查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补筛。对与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陷的新生儿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访视次数。 (二)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新生儿满28天候,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测量、体格检查和发育评估。

(三)婴幼儿健康管理 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均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偏远地区可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时间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共8次。有条件的地区,建议结合儿童预防接种时间增加随访次数。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做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在婴幼儿6-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在6、12、24、36月龄时使用听性行为观察法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束后接受疫苗接种。 (四)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散居儿童的健康管理服务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集体儿童可在托幼机构进行。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膳食、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检测和视力筛查,进行合理膳食、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果后接受疫苗接种。 (五)健康问题处理 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有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情况的儿童应当分析其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对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高腭

儿童保健试题及答案版

儿童保健的法律法规及基础知识试题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 1、《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所涉及的儿童保健对象岁儿童。 2、机构是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的技术指导中心。 3、新生儿期访视次数不少于次,首次访视应在出院天之内进行,访视内容包括和。 4、根据《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为儿童提供健康检查的次数为:1岁以内婴儿每年次,1~2岁儿童每年次,3岁以上儿童每年次。 5、根据《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从事儿童保健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培训,考核合格。在岗人员需定期接受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 7、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 8、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 9、应鼓励新生儿母亲纯母乳喂养至个月 10、体重读数记录以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位;身高读数记录以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位。 11、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的三个死亡率指:、、。 二、单选题 1、县(市)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保健门诊用房总面积不少于()平方米。

A 60 B 80 C 100 D 120 2、《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自()起施行。 A 2010年11月1日 B 2011年1月1日 C 2010年10月1日 D 2010年1月1日 3、托幼机构聘用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照收托()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 A 100 B 150 C 200 D 250 4、儿童离开托幼机构( ) 月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机构。 A 1月 B 2月 C 3月 D 4月 5、小儿活动期佝偻病初期,血生化会有较轻微改变,()。 A:血钙、血磷正常或稍低,碱性磷酸酶正常或稍高 B:血钙、血磷正常或稍高,碱性磷酸酶正常或稍低 C:血钙、血磷、碱性磷酸酶正常或稍低D:血钙、血磷、碱性磷酸酶正常或稍高6、儿童的年龄性别身高低于同年龄,同性别参照人群值的正常范围,属于营养不良的哪一型()。 A 体重低下 B 生长迟缓 C 消瘦 D 营养性水肿 7、儿童的年龄性别身高低于同年龄,同性别参照人群值的正常范围,属于营养不良的哪一型()。 A 体重低下 B 生长迟缓 C 消瘦 D 营养性水肿 三、多选题 1、根据《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发现有一下那些高危儿童应该进行专案管理() A 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 B中重度营养不良 C单纯性肥胖 D中重度贫血、E 先心病 2、托幼机构有下列()情形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归纳

儿童保健科门诊工作制度 一、熟练掌握儿童保健科门诊的各项服务内容,如:生长发育的咨询以及发育儿科学涉及的各个领域的内容,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 二、服务态度要热忱,详细询问病史,做好保健手册建档及登记工作。 三、认真完成生长发育、营养评估指导,早期发展水平评估及神经系统测评等检查的指导解释工作。 四、耐心与家长沟通,对高危儿、生长发育缓慢儿以及有发育及行为问题的学龄前儿童及时转到儿童保健科专家门诊。 五、按时上下班,搞好室内环境卫生。 六、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新生儿访视工作制度 一、有专人负责居住在辖区内新生儿的访视工作,及时掌握新生儿出生情况、出院时间,及时访视。 二、新生儿访视用品齐全,功能完好,符合卫生消毒要求。 三、访视内容完整,认真做好新生儿体检,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四、发现新生儿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或转诊。 五、对具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增加访视次数,一般不少于3次。 六、访视后,规范填写“新生儿访视记录”,做好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一、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与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指导下,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明确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健康教育职责,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与居民健康教育工作。 二、健康教育人员落实,健康教育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健康教育工作档案规范。 三、利用健康教育专栏,定期刊出疾病预防与保健健康知识,每二个月至少更换一次;为居民举办疾病预防与控制健康知识讲座,每月至少一次。 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向居民发放有针对性的疾病预防与保健的健康教育处方及各种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五、利用病人就诊、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健康教育咨询、孕妇学校等各种时机,开展疾病预防与保健的健康教育服务。 六、不断加强健康教育业务学习,认真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健康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七、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评估等资料。 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一、按照0岁4次、1岁2次、2岁2次、3-6岁每年体检一次的体检原则,对每名儿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二、6个月以上儿童每年至少检测一次血常规,对结果异常者进行登记管理

0-6岁儿童保健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住的0--6岁儿童。 二.服务内容 (一)新生儿家庭访视 新生儿出院后一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同时进行产后访视。了解 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在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地区了解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等。观察家居环境,重点询问和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口腔发育等。为新生儿测量体温、记录出出生时体重、身长,进行体格检查,同时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根据新生儿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对家长进行母乳喂养、护理和常见疾病预防指导。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种卡介苗和第1剂乙肝疫苗,提醒家长尽 快补种。如 果发现新生儿未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告知家长到具备筛查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补筛。对与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陷的新生儿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访视次数。 (二二)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新生儿满28天候,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测量、体格检查和发育评估。

(三)婴幼儿健康管理 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均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偏远地区可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时间分别在3、6、& 12、18、 24、30、36月龄时,共8次。有条件的地区,建议结合儿童预防接种时间增加随访次数。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做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在婴幼儿6-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 常规检测。在6、12、24、36月龄时使用听性行为观察法分别进行1次听 力筛查。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束后接 受疫苗接种。 (四)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散居儿童的健康管理服务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集体儿童可在托幼机构进行。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膳食、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检测和视力筛查,进行合理膳食、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果后接受疫苗接种。 (五)健康问题处理 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有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情况的儿童应当分析其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对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高腭

2.儿童耳及听力保健技术规范

儿童耳及听力保健技术规范 一、目的 早期发现听力损失,及时进行听觉言语干预及康复,保护和促进儿童的听觉和言语发育,减少儿童听力和言语残疾,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0~6岁儿童。 三、内容与方法 新生儿期听力筛查后,进入0~6岁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在健康检查的同时进行耳及听力保健,其中6、12、24和36月龄为听力筛查的重点年龄。 (一)检查内容。 1.耳外观检查。检查有无外耳畸形、外耳道异常分泌物、外耳湿疹等。 2.听力筛查。运用听觉行为观察法(表1)或便携式听觉评估仪(表2)进行听力筛查。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可采用筛查型耳声发射仪进行听力筛查。 表1 0~3岁儿童听觉观察法听力筛查阳性指标

表2 0~6岁儿童听觉评估仪听力筛查阳性指标 (室内本底噪声≤45dB(A)) (二)耳及听力保健知识指导。 1.正确的哺乳及喂奶,防止呛奶。婴儿溢奶时应当及时、轻柔清理。 2.不要自行清洁外耳道,避免损伤。 3.洗澡或游泳时防止呛水和耳进水。 4.远离强声或持续的噪声环境,避免使用耳机。 5.有耳毒性药物致聋家族史者,应当主动告知医生。 6.避免头部外伤和外耳道异物。 7.患腮腺炎、脑膜炎等疾病,应当注意其听力变化。 8.如有以下异常,应当及时就诊:儿童耳部及耳周皮肤的异常;外耳道有分泌物或异常气味;有拍打或抓耳部的动作;有耳

痒、耳痛、耳胀等症状;对声音反应迟钝;有语言发育迟缓的表现。 (三)转诊。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应当予以及时转诊至儿童听力检测机构做进一步诊断。 1.听觉行为观察法筛查任一项结果阳性。 2.听觉评估仪筛查任一项结果阳性。 3.耳声发射筛查未通过。 四、流程图

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制度

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开展辖区内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按照《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儿童保健相关技术规范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提供儿童保健技术服务,加强儿童保健系统管理。 二、掌握辖区内儿童健康状况、当年活产数、0-6岁儿童各年龄段儿童数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情况,为本辖区0-6岁儿童建立《开封市0-6岁儿童保健手册》(儿童健康档案),负责新生儿家庭访视工作,按规定的体检次数及要求进行检查、指导及动态管理。 三、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活动,做好儿童科学喂养、生长发育、疾病预防、意外伤害、口腔保健及中医保健指导。 四、加强特殊儿童保健管理及疑难病历转诊工作,做好各项登记。 五、接受上级部门及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业务培训及工作指导;按时参加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工作例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及专业技术水平。 六、定期组织召开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例会,并对信息收集、相关监测等工作进行技术培训、指导和质量控制。 七、做好儿童保健门诊各项登记,完成辖区内儿童保健服务与健康状况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及反馈工作。 八、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儿童保健工作任务。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一、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负责为辖区内0-6岁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提供新生儿家庭访视、定期健康体检,开展体检发育及健康状况评价;提供婴幼儿喂养、护理、疾病预防、心理行为发育咨询和指导等工作。 二、儿童保健门诊健康检查内容应包括咨询、体检测量及评价、体格检查(包括神经精神发育检查)常规开展儿童智力筛查、听力筛查、口腔保健、眼保健、必要的化验检查、个别指导等。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营养不良、低出生体重儿、活动性佝偻病、缺铁性贫血等患病儿童进行专案管理;发现肥胖、发育迟缓、性早熟、铅中毒、智力发育迟滞等发育偏离的儿童建议逐级转诊至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及专科医院进行治疗。 四、开展儿童系统管理、生长发育监测工作,及时辖区内儿童健康状况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及时填报各种台账、报表,完成儿童保健服务各种信息的统计、分析总结、上报质控工作。 五、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工作,门诊有健康教育展板,健康教育处方;定期举办家长学堂,开展健康教育讲座等,普及儿童保健知识;做好儿童健康指导及中医保健指导。 六、完成各项儿童保健工作指标,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

儿童保健部工作规范

o r s o m 编号:BJ-BJB-GF-001题目:儿童保健部工作规范附件(数量): 页数:3 发布日期:2019-4-1修改日期: 儿童保健部工作规范 儿童保健工作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共卫生范畴。为规范儿童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范围 (一)本规范所涉及的儿童保健对象为0-6岁儿童。(二)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包括出生缺陷筛查与管理(包括新生儿疾病筛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 (三)儿童保健管理包括散居儿童保健管理和学龄前集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 二、职责 (一)卫生行政部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儿童保健工作的主管部门。 1.负责制定儿童保健工作方针政策、发展规划、技术规范与标准,并组织实施。 2.根据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建立健全儿童保健服务机构和服务网络,提供专业人员、经费、房屋和设备等必要的服务条件。 3.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和绩效评估制度,对辖区内儿童保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妇幼保健机构 妇幼保健机构是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的技术指导中心。 1.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制定并实施辖区儿童保健工作计划。 2.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定期对健康教育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探索适宜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方式,提高健康教育质量。 3.承担对下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工作评估,协助开展儿童保健服务。 4.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儿童保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 5.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考核评估。 6.做好儿童保健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分析、反馈和交流等管理工作,做好信息统计工作的质量控制,确保资料的准确性。

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培训第三版试题及答案

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培训第三版试题及答案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解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试题 姓名:___________ 科室:____________ 成绩:___________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5分,共20分) 1. 以下不属于听力筛查的月份是() A. 6月 B. 12月 C. 30月 D. 36月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婴幼儿健康管理服务,共开展()次健康管理。 A. 6次 B. 8次 C. 12次 D. 13次 3. 以下不属于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重点人群的是() A. 0~36个月儿童 B. 青年人 C. 孕产妇 D.老年人 4. 以下哪些新生儿不需要进行高危儿专案管理,增加访视次数并及时记录访视情况 () A. 低出生体重 B. 颅内出血 C. 出生缺陷 D. 母乳性黄疸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5分,共20分) 1. 以下属于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重点人群的是() A. 0~36个月儿童 B. 青年人 C. 孕产妇 D.老年人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规范中,要求进行血红蛋白检测的月龄包括() A. 6-8月 B. 12月 C. 18月 D. 30月 3. 听力筛查的月份包括() A. 6月 B. 12月 C. 24月 D. 36月

4. 关于新生儿访视叙述正确的包括() A. 满月访视在出生后28-30天进行 B. 首次访视在出院后7天内进行 C. 高危新生儿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访视次数 D. 正常足月新生儿,访视次数不少于3次 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50分) 1. 新生儿访视率=年度辖区内按照规范要求接受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人数/年度辖区 内×100%。 2. 纯母乳喂养应坚持至出生后个月。 3. 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对象是辖区内。 4. 婴幼儿健康指导的内容包括科学喂养、、、、等健康指导。 5.新生儿家庭访视在新生儿出院后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观察家居环境,重点询问和观察喂养、、大小便、、、口腔发育等情况。 6.新生儿家庭访视为新生儿、记录出生时、,进行,同时建立《母子保健手册》。根据新生儿的具体情况,对家长进行、、、预防伤害和口腔保健指导。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种和,提醒家长尽快补种。 7.新生儿家庭访视时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到具备筛查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补筛。对于、、或有等具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家庭访视次数。 8.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在新生儿出生后天,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

(完整word版)儿童保健服务技术规范与诊疗常规

目录 儿童心理咨询技术规范 注意缺陷多动障碍(儿童多动综合症) (1) 孤独症 (3) 学习障碍 (5) 情绪障碍 (6) 焦虑症 (6) 恐怖症 (8) 社交恐怖症 (9) 学校恐怖症 (9) 抑郁症 (10) 癔症 (11) 屏气发作 (12) 睡眠障碍 (13) 睡行症 (13) 睡惊或者夜惊 (14) 梦魇 (15) 抽动障碍 (16) 脑性瘫痪 (17) 儿童体格发育专项技术规范 儿童体格发育 (20) 体重 (20) 身长(身高) (20) 上、下部量 (20) 坐高 (21) 头围 (21) 胸围 (21) 上臂围 (21) 骨骼和牙的发育 (21) 小儿体格发育的评价 (22) 儿童营养咨询与喂养指导诊疗常规 营养评估方法 (24) 营养评价的时间 (24) 母乳喂养的优点和断乳时间 (24) 辅食添加的时间和种类 (24) 食物添加的现代营养观 (25) 及时添加转奶期食物的原因 (25) 开始添加转奶期食物的时间 (25) 怎样添加转奶期食物 (25) 喂养行为 (25) 影响喂养行为的因素 (26) 喂养行为问题干扰 (26) 婴幼儿常见进食问题及不良后果 (27) 婴幼儿营养简单计算 (27) 儿童每日所需矿物质量 (27) 营养不良性疾病 (28) 营养不良 (28)

生长发育不良 (28) 营养素缺乏性疾病 (28) 维生素A缺乏症 (28) 维生素B族缺乏 (29) 维生素C缺乏 (30) 叶酸缺乏 (30) 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 (30) 维生素E缺乏 (31) 维生素K缺乏 (31) 碘缺乏 (31) 维生素中毒 (31) 维生素A中毒 (32) 维生素D中毒 (32) 儿童营养异常干预措施 (32) 儿童常见病诊疗常规 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 (34) 营养性缺铁性贫血 (35) 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 (36) 小儿肥胖症 (37) 铅中毒 (39) 锌缺乏症 (40) 急性上呼吸道感染 (40) 腹泻病 (42) 儿童口腔保健诊疗常规 牙齿发育异常 (45) 牙齿萌出异常 (45) 牙齿数目异常 (46) 牙齿结构异常 (46) 唇、腭及颌骨发育异常 (46) 牙齿疾病 (47) 龋齿 (47) 牙髓炎 (47) 根尖周炎 (48) 牙列异常(错牙合畸形) (48) 口腔粘膜疾病 (49) 牙龈炎 (49) 卡他性口炎 (49) 鹅口疮 (50) 新生儿听力筛查常规 新生儿听力筛查常规 (51)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52)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及规范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及规范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承担社区内0—6岁儿童保健工作,对婴幼儿实行系统保健管理『常住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5%以上。 2、掌握社区内新生儿、婴幼儿得保健状况。有计划得对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进行防治,做好托幼机构得健康教育及卫生保健指导。 3、定期对6岁以下儿童按照 4、2、1得要求及时进行健康查体,对检查出得体弱儿实行专案管理、登记。对体弱儿体检结果、病情、喂养、营养、生长发育评价、护理、治疗、矫治等情况作详细记录及走期复查,必要时可转往上级医疗机构治疗。待患儿恢复正常后,及时结案转正常健康儿童管理。 4、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推广母乳喂养,喂养率达标。 5、搞好集体儿童保健管理工作,走期对托幼机构进行保健及营养指导。注意饮食卫生,抓好疾病防治,每年对幼师及在园儿童进行一次健康查体。 6、按时准确登记、统计、上报儿童保键基本数据与报

儿童保健门诊工作制度 I 、开展儿童生长发育及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得宣传咨询, 定期 为儿童进行健康查体,建立体弱儿专项管理。普及科学育 儿知识。 &开展儿童计划免疫工作。 儿童心理卫生科工作制度 I 、按照儿童心理发展规律与不同年龄阶段得心理特征,指 导培养儿童得健康心理,良好性格,顽强得适应能力与融洽得 人际关系,以增进儿童得身心全面健康。 2认真听取家长对儿童心理咨询提出得各种问题,并相应 回答 耐心、仔细、认真。准确。 3、严守秘密,不议论患儿有关心理障碍问题。 4、认真书写病历,作好资料登记统计。 2、 对辖区内儿童进行系统管理,疾病防治与缺点矫治。 3、 定期到基层保健网了解情识、指导工作。 4、 认真做好资料得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及反馈。 5、 治、科学育儿等卫生宣教工作。 开展母乳喂养、小儿腹泻病防治、小儿呼吸道感染防

-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

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样稿) 一、县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要求 (一)儿童保健服务内容。 1、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和儿童健康档案(表、卡),记录及时、完整、准确和规范。 2、开展新生儿访视,访视内容包括询问和观察新生儿情况、全面健康检查、母乳喂养和科学育儿指导,发现异常,应指导及时就诊。 3、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工作。 4、为儿童提供定期健康检查,开展体格发育及健康状况评价,提供儿童喂养和营养膳食、早期综合发展、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保健指导。 5、对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窒息、病理性黄疸、中重度营养不良、单纯性肥胖、中重度缺铁性贫血、活动期佝偻病等高危儿童进行专案管理。 6、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的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和咨询指导,开展儿童智能测查和心理行为发育偏离或异常的识别、筛查,以及行为干预训练。 7、开展高危儿童筛查、监测、干预指导。 8、开展儿童眼、口腔、听力保健服务,重点对视力异常、龋齿、听力障碍等疾病进行筛查和预防。 9、在儿童保健过程中对于诊断不明确或疑难病例、不具有能力进行干预训练和治疗的疾病应及时转诊。 10、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11、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进行预防接种或指导预防接种。 (二)专业人员要求。 1、从事儿童保健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医生执业资格或护理执业资格,并接受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 2、在岗人员需定期接受儿童保健专业知识与技能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 3、专职儿童保健医生2-4名,护士1-2名,根据工作需要可按服务人群和服务项目增加相应的专业人员。 (三)业务用房、设置和设备设施。 儿童保健门诊应相对独立分区,流程与布局合理,诊室应有取暖设施,环境温馨,符合儿童特点,有体检流程图、宣传版面、儿童玩具;应设立预检与分诊处、候诊区,体格测量室、健康体检诊室、营

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和技术规范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 儿童保健工作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共卫生范畴。为规范儿童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范围 (一)本规范所涉及的儿童保健对象为0-6岁儿童。 (二)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包括出生缺陷筛查与管理(包括新生儿疾病筛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 (三)儿童保健管理包括散居儿童保健管理和学龄前集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 二、职责 (一)卫生行政部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儿童保健工作的主管部门。 1.负责制定儿童保健工作方针政策、发展规划、技术规范与标准,并组织实施。 2.根据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建立健全儿童保健服务机构和服务网络,提供专业人员、经费、房屋和设备等必要的服务条件。 3.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和绩效评估制度,对辖区内儿童保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妇幼保健机构 妇幼保健机构是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的技术指导中心。 1.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制定并实施辖区儿童保健工作计划。 2.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定期对健康教育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探索适宜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方式,提高健康教育质量。 3.承担对下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工作评估,协助开展儿童保健服务。 4.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儿童保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 5.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考核评估。 6.做好儿童保健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分析、反馈和交流等管理工作,做好信息统计工作的质量控制,确保资料的准确性。 7.建立健全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监测系统,建立残疾儿童筛查和报告制度,开展儿童死亡评审工作。 8.对危害儿童健康的主要问题开展调查与科学研究,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9.根据当地儿童保健工作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儿童保健服务。 10.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 (试行) 儿童保健工作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共卫生范畴。为规范儿童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范围 (一)本规范所涉及的儿童保健对象为0-6岁儿童。 (二)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包括出生缺陷筛查与管理(包括新生儿疾病筛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 (三)儿童保健管理包括散居儿童保健管理和学龄前集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 二、职责 (一)卫生行政部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儿童保健工作的主管部门。 1.负责制定儿童保健工作方针政策、发展规划、技术规范与标准,并组织实施。 2.根据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建立健全儿童保健服务机构和服务网络,提供专业人员、经费、房屋和设备等必要的服务条件。 3.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和绩效评估制度,对辖区内儿童保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妇幼保健机构 妇幼保健机构是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的技术指导中心。 1.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制定并实施辖区儿童保健工作计划。 2.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定期对健康教育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探索适宜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方式,提高健康教育质量。 3.承担对下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工作评估,协助开展儿童保健服务。 4.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儿童保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 5.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考核评估。 6.做好儿童保健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分析、反馈和交流等管理工作,做好信息统计工作的质量控制,确保资料的准确性。 7.建立健全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监测系统,建立残疾儿童筛查和报告制度,开展儿童死亡评审工作。 8.对危害儿童健康的主要问题开展调查与科学研究,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9.根据当地儿童保健工作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儿童保健服务。 10.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开展与机构职责、功能相适应的儿童保健健康教育和技术服务。 2.掌握辖区内儿童健康基本情况,完成辖区内各项儿童保健服务与健康状况

儿童保健服务技术规范

儿童保健服务技术规 大余县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编 2019年

目录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试行)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 儿童健康检查服务技术规 儿童喂养与营养指导技术规 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技术规 新生儿访视技术规 儿童心理保健技术规 儿童眼及视力保健技术规 儿童耳及听力保健技术规 儿童口腔保健指导技术规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 儿童高铅症和铅中毒预防指南 儿童高铅血症和铅中毒分级和处理原则 6月龄婴儿母乳喂养指南 7-24月龄婴幼儿喂养指南 儿童缺铁和缺铁性贫血防治建议 维生素D缺乏及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防治建议儿童微量营养素缺乏防治建议 儿童期单纯肥胖症防治常规

中国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筛查指南 早产、低出生体重儿出院后喂养建议 婴幼儿食物过敏诊治建议 中国婴幼儿牛奶蛋白过敏诊治循证建议 中枢性性早熟的诊断与治疗共识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试行) 儿童保健工作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共卫生畴。为规儿童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规。 一、围 (一)本规所涉及的儿童保健对象为0-6 岁儿童。(二)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基

本保健服务,包括出生缺陷筛查与管理(包括新生儿疾病筛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 (三)儿童保健管理包括散居儿童保健管理和学龄前集 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 二、职责 (一)卫生行政部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儿童保健工作的主管部门。 1.负责制定儿童保健工作方针政策、发展规划、技术规 与标准,并组织实施。 2.根据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建立健全儿童保健服务机构 和服务网络,提供专业人员、经费、房屋和设备等必要的服 1务条件。 3.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和绩效评估制度,对辖区儿童 保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妇幼保健机构 妇幼保健机构是辖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 的技术指导中心。 1.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制定并实施辖区儿童保健工 作计划。 2.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

儿童心理保健技术规范.doc

儿童心理保健技术规范 一、目的 按照儿童心理发展的规律和不同年龄阶段的心理行为特征,定期对儿童进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及时掌握不同年龄儿童的心理行为发育水平,营造良好环境,科学促进儿童健康发展。早期发现、及时干预、消除影响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的生物、心理和社会不利因素,早期识别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偏异,有针对性地开展随访、干预和健康管理。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0~6岁儿童,包括健康儿童、高危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异常儿童。 三、内容与方法 (一)健康儿童。 在儿童健康检查同时进行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监测与指导。 1.监测方法 在健康检查时,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条件,结合家长需要,至少选择以下方法之一进行心理行为发育监测。 (1)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图:监测8项儿童行为发育指

标(抬头、翻身、独坐、爬行、独站、独走、扶栏上楼梯、双脚跳),了解儿童在监测图中相应月龄的运动发育情况。如果某项运动发育指标至箭头右侧月龄仍未通过,提示有发育偏异的可能。 (2)预警征象:根据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表1),检查有无相应月龄的发育偏异,并在“□”内打“√”。出现任何一条预警征象应及当时登记并转诊。 表1 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

(3)标准化量表:使用全国标准化的儿童发育筛查量表,如小儿智能发育筛查量表(DDST)、0~6岁儿童发育筛查量表(DST)等进行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的筛查评估。 2.转诊 筛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应当登记(附件1)并转诊至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其他医疗机构的相关专科门诊,并进行随访。 3.预见性指导 在儿童定期健康检查过程中,应当以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特点为基础,根据个体化原则,注重发育的连续性和阶段性特点,给予科学的心理行为发育的预见性指导。 (1)新生儿期 1)强调母婴交流的重要性,鼓励父母多与新生儿接触,如说话、微笑、怀抱等。

乡级儿童保健工作各项制度[1]

儿童系统管理制度 新生儿访视工作制度 一、有专人负责居住在辖区内新生儿的访视工作,及时掌握新生儿出生情况、出院时间,及时访视。 二、新生儿访视用品齐全,功能完好,符合卫生消毒要求。 三、访视内容完整,认真做好新生儿体检,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四、发现新生儿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或转诊。 五、对具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增加访视次数,一般不少于3次。 六、访视后,规范填写“新生儿访视记录”,做好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一、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与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指导下,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明确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健康教育职责,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与居民健康教育工作。 二、健康教育人员落实,健康教育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健康教育工作档案规范。 三、利用健康教育专栏,定期刊出疾病预防与保健健康

知识,每二个月至少更换一次;为居民举办疾病预防与控制健康知识讲座,每月至少一次。 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向居民发放有针对性的疾病预防与保健的健康教育处方及各种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五、利用病人就诊、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健康教育咨询、孕妇学校等各种时机,开展疾病预防与保健的健康教育服务。 六、不断加强健康教育业务学习,认真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健康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七、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评估等资料。 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一、按照0岁4次、1岁2次、2岁2次、3-6岁每年体检一次的体检原则,对每名儿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二、6个月以上儿童每年至少检测一次血常规,对结果异常者进行登记管理和治疗。 三、8-12月龄儿童建议到县级以上保健院进行一次智力测查,对具有智力高危因素的儿童全部进行智力监测。对智力可疑、异常儿童进行登记、转诊和追踪。 四、对0-6岁儿童进行口腔检查和听力筛查,4岁以上儿童建议到县级以上保健院进行视力测查,发现听力、视力

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和技术规范标准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试行) 儿童保健工作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共卫生畴。为规儿童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规。 一、围 (一)本规所涉及的儿童保健对象为0-6岁儿童。 (二)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包括出生缺陷筛查与管理(包括新生儿疾病筛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 (三)儿童保健管理包括散居儿童保健管理和学龄前集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 二、职责 (一)卫生行政部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儿童保健工作的主管部门。 1.负责制定儿童保健工作方针政策、发展规划、技术规与标准,并组织实施。 2.根据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建立健全儿童保健服务机构和服务网络,提供专业人员、经费、房屋和设备等必要的服务条件。 3.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和绩效评估制度,对辖区儿童保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妇幼保健机构

妇幼保健机构是辖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的技术指导中心。 1.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制定并实施辖区儿童保健工作计划。 2.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定期对健康教育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探索适宜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方式,提高健康教育质量。 3.承担对下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工作评估,协助开展儿童保健服务。 4.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儿童保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 5.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考核评估。 6.做好儿童保健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分析、反馈和交流等管理工作,做好信息统计工作的质量控制,确保资料的准确性。 7.建立健全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监测系统,建立残疾儿童筛查和报告制度,开展儿童死亡评审工作。 8.对危害儿童健康的主要问题开展调查与科学研究,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9.根据当地儿童保健工作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儿童保健服务。 10.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守则试行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守则 试行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 (试行) 儿童保健工作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共卫生范畴。为规范儿童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范围 (一)本规范所涉及的儿童保健对象为0-6岁儿童。 (二)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包括出生缺陷筛查与管理(包括新生儿疾病筛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 (三)儿童保健管理包括散居儿童保健管理和学龄前集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 二、职责 (一)卫生行政部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儿童保健工作的主管部门。 1.负责制定儿童保健工作方针政策、发展规划、技术规范与标准,并组织实施。 2.根据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建立健全儿童保健服务机构和服务网络,提供专业人员、经费、房屋和设备等必要的服务条件。 3.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和绩效评估制度,对辖区内儿童保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妇幼保健机构 妇幼保健机构是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的技术指导中心。 1.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制定并实施辖区儿童保健工作计划。 2.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定期对健康教育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探索适宜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方式,提高健康教育质量。 3.承担对下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工作评估,协助开展儿童保健服务。 4.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儿童保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 5.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考核评估。 6.做好儿童保健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分析、反馈和交流等管理工作,做好信息统计工作的质量控制,确保资料的准确性。 7.建立健全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监测系统,建立残疾儿童筛查和报告制度,开展儿童死亡评审工作。 8.对危害儿童健康的主要问题开展调查与科学研究,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9.根据当地儿童保健工作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儿童保健服务。 10.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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