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导则(修订)

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导则(修订)
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导则(修订)

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导则(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消费者协会(委员会,下同)受理消费者投诉(以下简称受理投诉)工作的规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受理投诉是指消费者协会履行法定公益性职责,处理消费争议的工作。

第三条受理投诉应当坚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宗旨,在不违背法律原则,尊重事实和双方意愿的基础上,及时、公正、合理地调解消费纠纷。

第四条受理投诉的依据包括:

(一)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二)有关地方性法规;

(三)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四)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

(五)消费者与经营者签订的书面合同或协议以及双方认可的口头协议;

(六)经营者对外公开的有关承诺;

(七)民商事活动惯例;

(八)其他有关依据;

第五条本导则是全国各地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工作

的指导原则,各地消费者协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规定。

第二章工作机构

第六条各级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实行免费公益性服务。

第七条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投诉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对消费者的投诉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对已经受理的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三)投诉方和被投诉方对质量问题存在争议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检测人或鉴定人(机构)检测、鉴定,并督促检测人或鉴定人(机构)告知检测报告或鉴定意见;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发布消费提示、警示;

(五)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六)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工作机构及其人员对涉及消费者个人隐私和经营者商业秘密的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第八条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工作机构的基本条件:

(一)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二)有满足工作要求的必要的办公设备;

(三)有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经费保障。

第九条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一)热爱受理投诉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熟悉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能依法受理投诉、调解纠纷;

(三)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第十条消费者协会应建立重大投诉案件应急机制。重大投诉案件是指发生了集中投诉的群体事件或损害严重、影响面较大的事件。

第三章受理投诉工作分工与协作

第十一条全国各地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实行以地域管辖为主、级别管辖为辅、就近受理的原则,需要相关联的消费者协会协助的,相关的消费者协会应当给予协助。

(一)消费者的投诉,一般由被诉经营者所在地的县(或县级市,下同)以下(含)消费者协会首先受理,被诉经营者的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的,由经营地的消费者协会受理。

(二)对非辖区内经营者的投诉,一般应转给被诉经营者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受理,也可告知消费者直接向被诉经营者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

(三)对内地消费者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和国外消费引发的投诉,一般应转给与上述地区或国家消费者组织有受理投诉工作协议的消费者协会受理,也可告知消费者直接向与上述地区或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有受理投诉工作协议的消费者协会投诉。

(四)省级消费者协会以受理本辖区内的重大、典型投诉和下级消费者协会以书面形式上报的涉及面广、有地域限制或具有普遍性的疑难问题投诉为主;对普通投诉一般应转给被诉经营者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受理,也可以直接受理。

(五)上级消费者协会对下级消费者协会的受理投诉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督办,对下级消费者协会提出的疑难投诉问题应及时研究答复;下级消费者协会应当受理上级消费者协会转办的投诉并及时答复处理情况;上下级消费者协会可以联合处理投诉。

(六)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受理全国范围内或跨国跨境特别重大、典型投诉为主,指导省级消费者协会以书面形式上报的涉及面广、有地域限制或具有普遍性的疑难问题投诉的处理。

第十二条消费者协会应当加强受理投诉工作的区域协调与合作。

第十三条地级市以上消费者协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消协主导、社会参与、有利于迅速解决消费纠纷的专业投诉咨询机构。

第四章投诉的受理

第十四条消费者投诉应递交文字材料或有消费者签字盖章认可的详细口述笔录。

投诉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投诉方和被投诉方的基本信息,包括投诉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二)损害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及与经营者协商的情况;

(三)有关证据。消费者应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消费者协会一般不留存争议双方提供的原始证据(原件、实物等)。

(四)明确、具体的诉求。

对投诉要件缺乏或情况不明的投诉,消费者协会应及时通知投诉方,待补齐所需材料后再受理。

第十五条各地消费者协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受理除电话、信件外其他方式的投诉。各地消费者协会应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完善网络等灵活方便的投诉受理方式,满足更多消费者的需要。

第十六条消费者协会要审查投诉方与被投诉方的主体资格及投诉内容。对下列情况投诉应予受理:

(一)消费者因《消法》和本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规定的权利受到损害的投诉;

(二)消费者对经营者未履行《消法》和本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规定的义务的投诉;

(三)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投诉;

(四)其他应予受理的投诉。

第十七条消费者协会对下列投诉不予受理:

(一)有确切证据证明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

(二)没有明确的诉求或者没有真实准确的被投诉方的;

(三)经营者之间因购销活动产生纠纷的;

(四)或因投资、经营、技术转让、再生产等以营利为目的活动引发争议的;

(五)公民个人之间私下交易或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

(六)消费者对投诉商品或者服务的瑕疵在购买或者接受之前已经知道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

(七)消费者不能提供必要证据的;

(八)消费者未按产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产品损坏或人身、财产损害的;

(九)争议双方曾在消费者协会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履行,且无新情况、新理由、新证据的;

(十)法律、法规或政策明确规定应由指定部门处理的;

(十一)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

(十二)其他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十八条对于消费者协会系统之外单位转来的消费

者投诉,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受理。以匿名方式进行投诉的不予受理。

第十九条消费者协会应当在收到投诉材料之日起七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的,应及时告知消费者,延长期不得超过七个工作日。

(一)符合受理投诉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告知消费者。

(二)需要由其他消费者协会或有关部门处理的,转给其他消费者协会或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消费者;或者告知消费者向其他消费者协会或有关部门投诉。

(三)不符合受理投诉规定的,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消费者及理由,将投诉材料退回消费者。

第二十条十人或十人以上的群体消费者投诉,可由消费者推选二至三名代表进行投诉。代表人(持全体投诉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的投诉行为对其所代表的消费者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在决定变更、放弃投诉要求或进行和解时,应当经被代表的消费者特别授权。

第五章投诉事项的调查

第二十一条对已受理的投诉,要及时调查,认真研究,充分听取争议双方陈述,严格收集和审查相关证据,对争议问题进行核实,准确判断定性。

第二十二条调查可以采取电话、函件、现场察看、当面询问等方式。外出调查一般应安排两人以上,情节简单的也可安排一人。

第二十三条必要时,消费者协会可向投诉方、被投诉方及其他有关人员发出投诉调查(调解)通知书,明确告知被投诉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就相关投诉事

项向消费者协会做出答复。

(一)投诉方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消费者协会指定地点接受调查的,可视为投诉撤回,消费者协会存档备案。

(二)被投诉方接到通知,未在规定时限内做出答复的,消费者协会应向被投诉方发出催办函;对被投诉方无正当理由推诿、拖延,拒不接受消费者协会依法调查的,消费者协会应及时告知消费者,并可通过履行反映建议、揭露批评、支持诉讼等其他法定公益性职责处理。

第二十四条对疑难、重大等投诉,消费者协会可就投诉事项向有关部门进行查询。

第二十五条在解决投诉争议过程中,经与争议双方协商,消费者协会可就投诉事项涉及的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委托具备资格的检测人或鉴定人检测、鉴定,并督促检测人或鉴定人出具检测报告或鉴定意见。所需费用由当事人书面约定垫付,责任方承担。如双方均有责任的,按责任大小分担费用。

对凭借生活常识即可判断的责任不应委托检测、鉴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投诉争议任何一方对检测人或鉴定人做出的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检测、鉴定的,消费者协会应组织双方再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消费者协会应告知消费者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

第二十七条必要时,消费者协会可应消费者的请求出具送检、送鉴的公函。

第六章投诉事项的调解

第二十八条消费者协会组织调解的地点一般应在消费者协会办公室,消费者协会参加调解人员一般为二人以上。情节简单的也可一人,调解过程应作记录。

调解人员是争议双方当事人的近亲属或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诉调解公正处理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九条通知投诉方和被投诉方参加调解可以采用电话方式。必要时,应向投诉方和被投诉方发出书面投诉调查(调解)通知书。

第三十条参加调解的应为争议双方当事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须委托代理人。被委托人必须向调解主持人递交有效委托书,并出示身份证明。

第三十一条通过调解达成协议的,由调解主持人填写投诉调解协议书。一些当即履行的简单投诉,可不制作调解协议书,记录在案。由于争议双方分歧过大,无法达成一致

意见,调解不成的,由调解主持人填写投诉终止调解通知书,同时告知双方解决消费争议的其他渠道。

投诉调解协议书在争议双方签字后,由调解主持人签名并加盖消费者协会投诉专用章,一式三份,交争议各方和消费者协会留存。

第三十二条消费者协会在调解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应终止调解,存档备案,并告知相关当事人。

(一)投诉方撤回投诉的;

(二)争议一方或双方已向法院起诉、申请仲裁或行政调解的;

(三)争议一方或双方接到调解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四)被投诉方明确表示不接受调解,或者在消费者协会发出投诉调查(调解)通知书和催办函后在规定期限仍不予答复的。

(五)其他应当终止调解的情况。

第三十三条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后,一般应在四十个工作日内结束调查调解。对疑难、复杂的投诉,调查调解时间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二十个工作日。

第三十四条消费者协会在调查、调解下列投诉事项时,可以组织听证:

(一)当事人一方或各方就投诉事项要求听证的投诉;

(二)调查取证困难或者侵害责任难以认定的投诉;

(三)当事人各方分歧意见过大,一般方式调解难以达成一致意向的投诉;

(四)因商品或服务质量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且争议金额较大的投诉。

第三十五条对涉及面广、侵害事实清楚、情节恶劣、无法调解的投诉,消费者协会可在调查核实后采取下列措施:

(一)向有关部门反映,提出合理建议或要求依法查处;

(二)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三)发布消费提示、警示;

(四)支持消费者诉讼。

第七章投诉信息管理、统计报送与发布第三十六条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应按规定格式进行

登记、转办、调查、调解、结案等。各事项应使用格式化文书,并加盖消费者协会公章或消费者协会投诉专用章。

第三十七条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的相关材料应按日期、按商品服务分类编号,装订归档,专人保管,未经相关领导批准,投诉档案不得外借和查阅,存档时间一般以三年为限。具备条件的地方,要实行投诉档案信息化管理,按要

求将投诉案件实时录入“全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

第三十八条消费者协会应按《消费者协会投诉信息统计工作规范》和相关考核办法及本导则相关要求报送投诉信息统计资料。

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协会应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映本辖区投诉信息,并及时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向社会公布。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导则自二O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起施行。原《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导则(二OO六年三月十五日起施行)同时废止。

第四十一条本导则由中国消费者协会负责解释。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除螨仪(器)比较试验报告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除螨仪(器)比较试验报告 图:20款除螨产品的除螨效果比较。中国消费者协会供图 清除螨虫是降低尘螨过敏几率的最佳方式。除螨仪也称除螨机,是一种专用于减少或去除尘螨的电器,作为新型家电近年来销量大幅增长,部分手持式吸尘器在增加了除螨吸头后也具有除螨功能。 为了帮消费者更好地选择除螨设备,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期开展了除螨仪比较试验。本次比较试验的样品共计20款,均宣传具有除螨功能,涉及美的、小狗、戴森等14个品牌。其中标称为除螨仪类的样品为13台,价格均在千元以内;带有除螨吸头的手持吸尘器类样品7台,价格为1899元—4990元。参加试验的20款样品,均由中消协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从线下或线上渠道购买,由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依据标准QB/T5363-2019《除螨机》进行试验。 6月18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20款除螨仪(器)比较试验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20款样品除螨效果差异大,除螨效果与吸力大小相关,但标称额定功率大的产品,除螨效果不一定好。 宣称额定功率与除螨效果不成正比 在标准测试台上,实验人员将5000(±500)只活体粉尘螨均匀铺撒,并在其上覆盖测试标准布,模拟正常使用速度(0.080+0.008m/s),开启最大挡位或除螨挡位往复30次,随后统计测试台以及覆盖测试布上残留的粉尘螨数量(死体+活体),计算出最终除螨率。 试验发现,除螨效果与吸力大小相关,吸力越大,效果越好。20款样品中,大部分产品的除螨率达到了80%以上,个别样品的除螨率较低,其中松下MC-WF350除螨仪仅达54.30%。带有除螨吸头的手持类吸尘器样品除螨效果整体优于除螨机类样品。 通过测试发现,尽管部分样品宣称“大功率”带来“高除螨率”,但实际效果并非如此,消费者不能仅凭产品标称的额定功率大小判别除螨效果的优劣。 个别样品动态除菌效果不理想 在电商产品介绍页面中,带有紫外线功能的除螨仪,普遍将紫外线灭菌功能与杀螨效果捆绑。实际上,靠除螨仪有限的紫外线辐照无法杀死被褥内部的尘螨,其主要功效是杀死被褥表面的细菌。由于尘螨活体及尸体均是过敏原,因此移除环境中的尘螨才是保证除螨效果的根本。 本次试验选择了较为普遍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对11款宣称带有紫外线杀菌功能的样品进行测试。洒哇地咔KC202和德尔玛CM900两款样品动态除菌效果较差,其余样品除菌率均超过了99%。除菌能力的差异主要与紫外线灯管长度和辐照强度相关。 紫外线灯对人眼有着较强的伤害,尤其是婴幼儿。本次对11个样品的紫外线防护进行了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文书式样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文书式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目录 1. 消费者投诉登记表(文书式样一) 2. 消费者投诉转办通知书(文书式样二) 3. 消费者投诉分送情况告知书(文书式样三) 4. 受理消费者投诉告知书(文书式样四) 5. 不予受理(终止受理)消费者投诉告知书(文书式样五) 6. 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通知书(文书式样六) 7. 终止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告知书(文书式样七) 8. 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书(文书式样八) 9. 处理消费者投诉情况报告书(文书式样九) 10. 消费者投诉(举报)一次性告知书(文书式样十) 11. 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笔录(文书式样十一) 12. 消费者投诉撤回书(文书式样十二) 13.消费者举报登记表(文书式样十三) 14.消费者举报转办通知书(文书式样十四) 15.消费者举报不予立案通知书(文书式样十五) 16.消费者举报立案告知书(文书式样十六) 17. 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督办通知书(文书式样十七) 18. 授权委托书(文书式样十八) 19. 鉴定委托书(文书式样十九)

消费者投诉登记表 登记单位:时间:性质:□商品类□服务类编号: 注:1.本表格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消费者通过电话、短信、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提起投诉的登记,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的登记; 2.消费者通过非现场方式提出投诉的,无须在投诉人一栏签字; 3.投诉事实应当包括:消费者接受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消费日期、消费涉及金额等具体情况。

消费者投诉转办通知书 工商﹝﹞第号 工商行政管理局(所): 现转去于年月日关于 的投诉。请你局(所)对投诉反映问题调查核实,依法予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于年月日前及时报告(回复)我局。 附:相关材料份,共页。 年月日(印章) 注:本通知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设立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将收到的消费者投诉分送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处理。

消费者投诉处理管理规定

总则 目的:为规范售后服务工作,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不断提高和完善公司的产品质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定义: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我公司产品过程中因服务态度恶劣,或者购买产品后因使用公司产品出现各种异常情况而进行的投诉及信息反馈。 管理部门:营销中心负责消费者投诉的管理,市场管理部负责消费者投诉的具体处理。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市场管理部。 管理原则 尊重消费者选择解决途径的协商和解原则。 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合法、合情、合理、平等自愿的公平友好原则。 兼顾公司利益的原则。 投诉分类 根据投诉内容,消费者投诉分为服务质量投诉、产品质量投诉及消费者过敏投诉三类。 服务质量投诉:消费者购买产品过程中,因服务态度恶劣等情况而发生的投诉,由市场管理部负责处理。 消费者过敏投诉:消费者使用产品后,出现皮肤不良反应等情况而发生的投诉,由市场管理部具体处理,营销中心进行指导。对于已投诉至消费者协会或上诉到法院的重大投诉事件,由营销中心牵头知会法律事务部,并由法律事务部提供司法指导。 产品质量投诉:消费者购买产品后,在保质期限内出现产品变质、包装破损或内容物异常等情况而发生的投诉,由市场管理部具体处理,营销中心负责提请技术管理中心给予技术支持和解答。 投诉处理 服务质量投诉 所受理的服务质量投诉,如与经销商、零售商有关的,市场负责人应及时进行协调和沟通,妥善处理,必要时由市场管理部负责落实。 所受理的服务质量投诉,如与市场业务人员、美容护肤顾问、临时促销人员等我司人员有关的,受理投诉的人员应立即向被投诉人了解情况,并妥善处理。处理完毕后,应将具体情况通报市场管理部销售科,销售科对直接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科负责处理。 消费者过敏投诉 至公司总部的投诉 公司总部接到投诉后,及时了解消费者意图,进行适当解释,并将有关信息整理,以书面函件形式反馈市场管理部。 市场管理部收到相关函件后,立即安排当地市场负责人进行沟通,寻求妥善解决办法,回复市场管理部,经市场管理部总经理审批同意后,落实处理办法。 至专柜/货架柜的投诉

顾客投诉管理手册(DOC格式)

顾客投诉管理手册 2004年12月

批准使用书 手册制定人:深圳**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手册使用范围:**珠宝所有直营、加盟专柜、专卖店。 手册修改程序:本手册的修改由客户服务中心采集各方意见后加以修改,市场营销总监、执行总监、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后生效。 批准: 市场营销总监(签字)时间: 执行总监(签字)时间: 总经理(签字)时间: 公司(盖章)

手册使用说明 本手册为规范**珠宝各专柜、专卖店、加盟商的顾客投诉管理而制定,规定了公司各层面在顾客投诉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确定了顾客投诉管理的流程和服务规范,是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专柜、直营店以及加盟商进行顾客投诉管理的指南,同时也是对公司各层面顾客投诉管理工作监控、考核的依据,该手册由客户服务中心制定和修改,在得到公司高层领导批示后正式使用,该手册属于公司机密文件,需签名领用,列入店长、柜组长交接范围,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印、流传。 深圳**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2004-11-16

顾客投诉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客户投诉是公司信息和市场情报的重要来源,为求迅速处理客户投诉案件,维护公司信誉,促进品质改善和售后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直营专柜、直营店、加盟系统等营业机构,以及公司总部各部门等管理机构,指导公司员工正确处理顾客投诉,预防、处理公共危机。 第三条使用时机 凡对本公司“**”品牌商品提出品质异常申诉,或(和)对“**”品牌专柜人员服务提出异常申诉时,依照本制度规定的办法进行处理,如出现本制度遗漏的问题,由客户服务中心参照本制度处理,和(或)参照同行业通行处理方法处理,并报市场营销总监审批备案,同时及时更改完善本制度。 第四条机构设置

工商局消费者投诉登记表

消费者投诉登记表 注:1.本表格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消费者通过电话、短信、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提起投诉的登记,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的登记; 2.消费者通过非现场方式提出投诉的,无须在投诉人一栏签字; 3.投诉事实应当包括:消费者接受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消费日期、消费涉及金额等具体情况。

消费者投诉转办通知书 工商﹝﹞第号 工商行政管理局(所): 现转去于年月日关于 的投诉。请你局(所)对投诉反映问题调查核实,依法予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于年月日前及时报告(回复)我局。 附:相关材料份,共页。 年月日(印章) 注:本通知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设立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将收到的消费者投诉分送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处理。

消费者投诉分送情况告知书 工商﹝﹞第号 : 我局于年月日收到你关于的投诉。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已将你反映的问题分送至经营者所在地(经营行为发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所)调查处理(联系人:,联系电话:)。 特此告知。 年月日(印章) 注:1. 本告知书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设立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将收到的消费者投诉分送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处理后,告知投诉人分送情况; 2. 本告知书中“联系人”、“联系电话”指有管辖权工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处理消费者投诉相关工作人员及其联系电话; 3. 本告知书可以通过电话、短信、邮件、传真或者信函等便捷方式告知投诉人。

顾客的投诉处理流程及解决方法

接听电话 1、接听电话时,应亲切礼貌的先告诉对方:“您好!某某公司”或者:“您好!公司**部”。经常将“请”、“谢谢”、“对不起”、“请稍等”、“让您久等了”挂在嘴边。 2、找人的电话应每隔一分钟给予确认是否已经接通,并请对方稍等;如果超过两分钟未接听时,应请对方留言或留电。 3、随时准备便条纸,将对方的留言确定记录下来,以便事后处理。 4、接听电话时,应适时发出“嗯”的声音,好让对方明了你正在仔细聆听。通话完毕后,应听到对方已挂电话后将听筒轻声放下。 顾客询问 1、对于顾客的任何询问,应以礼貌的态度,并且耐心的聆听之后,给予具体的回答。千万不可漫不经心或随手一指。如果必须以手势说明方向时,应将手心朝上,四指并拢。 2、对于顾客的询问或投诉,如果职员本身无法给予满意的回答或处理时,必须立即请当值主管出面处理。 处理顾客投诉 1、当顾客在商场的购物行为无法得到满足时,很自然的就会产生抱怨,甚至前来投诉。抱怨的原因可能是来自于商品,也可能来自于服务。抱怨一旦产生,不论是对顾客,或是对商场而言,都是一个不愉快的场面。

2、当顾客买到不佳的商品,或是对于商场提供的服务品质和项目不满意时,对顾客的心理、生理都可能造成伤害,甚至因为投诉所造成的时间上的浪费,更是不法衡量。至于商场本身,则可能因为顾客抱怨的产生,而降低顾客对商场的信心。情况严重者,还可能影响到商店的信誉及营业收入。 3、针对以上举例,事实上,并非所有的顾客有了抱怨都会前往商场投诉,而是以“拒绝再度光临”的方式,来表达其不满的情绪,甚至会影响所有的亲朋好友来采取一致的对抗行动。反过来说,如果顾客是以投诉来表达其不满,至少可以让商场有说明或改进的机会。因此,顾客抱怨看似商场经营上的危机,但若能将其处理得当,使这些投诉化为顾客对商场忠诚与关系的建立,将使顾客再度光临,同时也促使商场因顾客的抱怨而更加进步,将危机化为转机,带来更多有形及无形上的利益。所以说,顾客宛如商场的免费广告,当顾客有好的经验时,会告诉五个其它的顾客,但是一个不好的经验,却可能会告诉二十个其它的顾客。因此,如何让顾客成为商场的免费宣传,使企业可以达到长期经营的目标,依靠商场的工作人员能否审情处理顾客的每一个抱怨。 顾客抱怨问题分析 以商场而言,顾客所以会产生抱怨,其原因大致可分为下列五大类型:1、对商品的抱怨

食品公司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

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 1.0 总则 1.1 目的:为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不断提高和完善 公司的产品质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 定义: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我公司产品过程中因服务态度恶劣,或者购买 产品后因使用公司产品出现各种异常情况而进行的投诉及信息反馈。 1.3 管理部门:销售部负责消费者投诉的具体处理。 2.0 管理原则 2.1 尊重消费者选择解决途径的协商和解原则。 2.2 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2.3 合法、合情、合理、平等自愿的公平友好原则。 3.0 投诉分类 3.1 根据投诉内容,消费者投诉分为服务质量投诉、产品质量投诉。 3.1.1 服务质量投诉:消费者 (经销商 )购买产品过程中,因公司销售人员服务态度恶劣等情况而发生的投诉,由销售部负责处理。 3.1.2 产品质量投诉:消费者购买产品后,在保质期限内出现产品变质、包装破损或内 容物异常等情况而发生的投诉,由销售部具体处理,质检研发部门负责技术支持和解答。 4.0 投诉处理 4.1 服务质量投诉 4.1.1 所受理的服务质量投诉,如与经销商、零售商有关的,市场负责人应及时进行协 调和沟通,妥善处理,必要时由销售部负责落实。

4.1.2 所受理的服务质量投诉,如与市场业务人员、临时促销人员等我司人员有关的, 受理投诉的人员应立即向被投诉人了解情况,并妥善处理。处理完毕后,应将具体情况通报销售部,销售部对直接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企管部负责处理。 4.2 产品质量投诉 4.2.1 在接到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后,应告知消费者注意保留购物凭证,并第一时间通 知市场负责人。 4.2.2 市场负责人应立即与消费者取得联系,尽量安排在原购买商场进行换货。确因特 殊原因不能换货的,可给予退货处理。 4.3 如消费者投诉至当地消费者协会,可在消费者协会的协调下,双方达成较公平的解 决方案。 4.4 对于质量安全事件,市场管理部总经理应直接与消费者沟通,协调处理方案,避免 事态恶化。营销中心负责进行跟踪和处理方法的指导。 4.5 处理程序 4.5.1 了解和核实消费者具体情况 4.5.1.1 产品情况:消费者使用的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批号,并确定产品真假。 4.5.1.2 购买及使用情况:消费者购买产品的时间、地点、使用过程和方法。 4.5.1.3 不良情况:不良反应产生的时间、症状,发生后的处理方法等。 4.5.1.4 消费者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等基本联系方式。 4.5.2 稳定消费者情绪,明确公司服务原则。 4.5.3 对消费者进行合理解释,并进行产品知识方面的引导。 4.5.4 对于症状较严重的消费者,应及时陪同其去当地县级以上医院就诊。对于已经治 疗的,应了解其详细就医过程及疗效。避免症状的进一步加重。 4.6 处理

2015版本的-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导则

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导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消费者协会(委员会,下同)受理消费者投诉(以下简称受理投诉)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受理投诉是指消费者协会履行法定职能,处理消费争议的工作 第三条处理投诉应当坚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宗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消费者和经营者自愿为基础,及时、公正、合理地调解纠纷化解矛盾。 消费者协会鼓励经营者与消费者在自愿的前提下自行和解。 第四条处理投诉的依据包括: (一)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二)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 (三)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四)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 (五)消费者与经营者签订的书面合同或协议; (六)经营者对外公开的有关承诺; (七)民商事活动惯例。 第五条本导则是全国各级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工作的指导原则,各地方消费者协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规定。 第二章受理投诉工作机构 第六条消费者协会应设臵受理投诉工作机构,配臵相应人员,具备基本工作条件,实行免费受理投诉服务。 第七条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投诉咨询服务; (二)受理消费者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三)投诉方和被投诉方对质量问题存在争议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并督促鉴定部门告知鉴定结论;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

查询,提出建议,发布消费提示、警示; (五)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六)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消费者协会投诉工作机构及其人员对涉及消费者个人隐私和经营者商业秘密的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第八条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工作机构的基本条件: (一)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二)有满足工作要求的必要的办公设备; (三)有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经费保障。 第九条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一)热爱受理投诉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熟悉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能依法受理投诉、调解纠纷; (三)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第十条消费者协会应建立重大投诉案件应急机制,重大投诉案件是指发生了集中投诉的群体事件或损害严重、影响面较大的事件。 第三章受理投诉工作分工与协作 第十一条全国各级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实行以地域管辖为主、级别管辖为辅、就近受理的原则,需要相关联的消费者协会协助的,相关联的消费者协会应当给予协助。 (一)消费者的投诉,一般由被诉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地级市,下同)级或市级以下消费者协会受理,被诉经营者的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的,由经营地的消费者协会受理。 (二)对非辖区内经营者的投诉,一般应转给被诉经营者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受理,也可告知消费者直接向被诉经营者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 (三)对内地消费者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和国外消费引发的投诉,一般应转给与上述地区或国家消费者组织有受理投诉工作协议的消费者协会受理,也可告知消费者直接向与上述

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保险消费投诉处理 管理办法

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07-17 11:32 【大中小】【我要纠错】 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保监会令第8号 发布日期: -7-1 执行日期: -11-1 《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已经 6月5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经过,现予公布,自 11月1日起施行。主席项俊波 7月1日 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险消费投诉,包括保险消费者向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提出保险消费投诉和保险消费者向中国保险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提出保险消费投诉。 保险消费者向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提出保险消费投诉,是指保险消费者在保险消费活动中与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从业人员发生争议,向相关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反映情况,要求解决争议的行为。 保险消费者向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提出保险消费投诉,是指保险消费者认为在保险消费活动中,因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从业人员存在违反有关保险监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情形,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向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反映情况,申请其履行法定监管职责的行为。 第三条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是全国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的管理部门,对全国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应当明确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的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应当设立或者指定本单位保险消

中国消费者协会特别消费警示

中国消费者协会特别消费警示: 媒体购物风险大付钱先过验货关 媒体购物作为非现场购物模式,其主要过程是:商家发布购物广告——消费者订购产品——快递公司送货上门——消费者验货付款”。目前,媒体购物的主要形式有: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广播购物、电话购物、报刊购物和短信购物等。通过这些购物形式,消费者足不出户也能方便、快捷地完成购物。 然而,由于在媒体购物中,商家和消费者的交易大多通过快递公司的快递员来实现,整个过程消费者并没有直接面对商家的机会。于是,一些商家或快递公司依靠单方面设置的减轻、免除自身责任、限制消费者权利的不合理条款,使得消费者处于被动地位。在结清钱款前,消费者尚掌握一定的主动权,一旦疏忽大意,按照商家或快递员的说法先付款后验货,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加。据全国各级消协组织投诉统计,今年上半年,涉及销售服务的投诉量同比上升68.7%,居投诉增幅首位,其中媒体购物占主要方面。另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咨询热线电话统计,今年以来,涉及媒体购物的投诉咨询超过四成,媒体购物问题呈多发态势。 为此,中国消费者协会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购物广告辩证看,功能效果多浮夸 当前,一些经营者通过媒体特别是电视轮番轰炸、反复播放购物广告,夸大宣传产品的功能效果,冲击视听极限,吸引消费

者购买。媒体购物产品并非所见即所得,消费者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 二、虚假宣传找工商,诈骗胁迫速报警 发现媒体购物产品的功能效果存在明显夸大虚假宣传的,要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一旦发现商家或快递员有合谋诈骗行为或存在胁迫付款的情况,要迅速报警。 三、媒体购物须谨慎,不让验货别交钱 在媒体购物中,一定要变被动为主动,不要轻易作出付款后再验货的承诺,不要轻易将钱款交付给商家或快递员。商家或快递员不让先验货的,应当拒绝签收。 四、订货单据要保全,货不对板拒付款 参与媒体购物时,一定要妥善保存好订货单据(如网页记录、电视广告、电话录音、短信留言、购物协议等),在不先付款的前提下,发现货不对板或假冒伪劣的,可以拒绝付款。不要听信付款后问题得到快速解决的各种承诺,也不要轻信可能被诉诸法律的各种说辞。 典型案例: 1. 2009年3月11日,河北消费者向中消协反映:09年3月消费者接到某公司电话推销某品牌化妆品,消费者订购后,快递公司送货上门,快递员要求先付款才能验货,消费者交完前后发现并不是她所订购的化妆品,快递员不予退款,并建议消费者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实施办法(草稿)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 (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修订办法的必要性 199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以来,各地工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通过12315专线、互联网、短消息、来信来访等方式,积极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及时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依法处理消费纠纷。1996年和1997年,国家工商局分别制订出台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国家工商局令第51号)和《工商行政管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国家工商局令第75号),进一步规范了工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的程序,推动了消费纠纷调解工作的开展,有力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上个世纪90年代制订的“51号令”和“75号令”,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消费维权工作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消费者投诉受理方式发生了明显变化。工商部门受理消费者投诉的方式由接收来信来函和接待来人来访为主,转变为12315专用电话受理为主,来信来函、来人来访、短消息平台、互联网受理等方式为补充;二是新《消法》对于行政部门处理投诉的时限规定和告知消费者义务提出了新的要求,“51号令”和“75号令”中有关处理消费者投诉的程序也应作出相应调整,与上位法的规定保持一致。 为了进一步规范工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程序,及时处

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在“51号令”和“75号令”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当前实际工作需要的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 二、修订办法的总体思路和主要原则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纠纷调解工作。2004年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对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调处的民事纠纷,行政机关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予以处理”。2010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要求:“完善行政调解制度,科学界定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十八报告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 消费纠纷调解是行政调解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工商部门受理了大量的消费者投诉,并通过行政调解等方式处理了大量的消费纠纷。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在“51号令”和“75号令”的基础上,我局起草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意见稿》起草过程中,我们着重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将“51号令”和“75号令”有关内容“合二为一”,把工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的一般程序与简易程序做了统一,通过制定一个与新

消费者投诉文书式样

消费者投诉登记表 注:1.本表格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消费者通过、短信、、传真、信函等式提起投诉的登记,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的登记; 2.消费者通过非现场式提出投诉的,无须在投诉人一栏签字; 3.投诉事实应当包括:消费者接受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消费日期、消费涉及金额等具体 情况。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消费者)投诉(举报)转办通知书 哈市监第号 市场监督管理局(所): 现转去于年月日关于 的投诉(举报)。请你局(所)对投诉(举报)反映问题调查核实,依法予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按照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书面报告(回复)市局并告知当事人。 附:相关材料份,共页。 联系部门: 联系人: 年月日(印章) 注:本通知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设立的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将收到的消费者投诉分送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处理。

消费者投诉分送情况告知书 哈市监第号 : 我局于年月日收到你关于的投诉。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已将你反映的问题分送至经营者所在地(经营行为发生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所)调查处理(联系人:,联系:)。 特此告知。 年月日(印章) 注: 1. 本告知书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设立的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将收到的消费者投诉分送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处理后,告知投诉人分 送情况; 2. 本告知书中“联系人”、“联系”指有管辖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处 理消费者投诉相关工作人员及其联系; 3. 本告知书可以通过、短信、、传真或者信函等便捷式告知投诉人。

消费者投诉处理流程及制度

消费者投诉处理流程及制度 处理顾客投诉网络流程及规范 鉴于如今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强,投诉事件的日益增多和繁琐,为了使商场解决投诉更便捷,更规范,提高商城售后服务水平,现制订商场投诉网络流程及规范如下: 一、建立商场三级处理投诉网络 专厅专柜---------商场--------商城 员工------商场(干事)经理-----消费者投诉接待中心 二、接待顾客投诉流程: 1、实行“首问负责制”,顾客由于商品的质量或服务引起的投诉,接待的第一人为“首问负责人”,对于顾客的投诉负责到底直至解决,不可互相推委,态度要热情,符合《商场退换货管理规定》的要在第一时间予以退换或维修。 2、当顾客的要求超出“首问负责人”的权限无法解决时,首问负责人要按商城规定立即找到商场干事或经理进行及时解决,遵守“三为主”原则,不得拖延或置之不理。 3、商场当下解决不了的投诉,要由商场干事或经理陪同顾客至消费者接待中心解决。不可怠慢顾客,必须陪同顾客,未通过现场处接待不得让顾客直接到总经理办公室投诉。同时商场干事或经理要将两方达不成共识的解决方案告诉接待人员。 4、消费者投诉接待人员要细心倾听双方述叙事实详细过程,了解顾客投诉 目的、真实想法和商场给出的解决方案,找出最佳解决方案,赢得顾客的满意。 三、接待顾客投诉的规范

1、首先“首问负责人”要真诚道歉,及时主动地承担相关过失。善意看待和积极正视顾客的批评意见,善于倾听顾客的怨言。 2、让顾客发泄心中的不满情绪,当顾客说完自己内心的抱怨后,员工再礼貌地阐明自己的观点。 3、确定责任归属并积极解决问题:?商场责任(服务、设施等原因)?供应商责任(商品质量原因)?顾客自己责任(选择不当或超值要求)。根据情况积极地及时为顾客解决,解决不了的按上述程序办理。 4、员工、干事、经理及投诉室接待人员对消费者的迫切需求和抱怨要积极做出回应,并统一口径,给出解决方案,避免同一问题不同的处理人员做出不同甚至相反的解释,误导消费者,导致投诉升级甚至法律诉讼。 5、向消费者倾斜,严格执行商城《退换货规定》或宽于《国家三包规定》及《消法》退一赔一的方案解决投诉。 6、实行“商品销售先行负责制”,对于符合商城退换原则,商场必须先行为顾客进行维修、退换、侵权赔偿。对于商城现场处超范围解决已做出的承诺和决定,各商场要立即执行。如有特殊情况,商场写出书面申请,商城视情况承担一部分损失。 7、核查顾客满意度。 8、总结原因,分析案例,避免类似投诉的再次发生。 四、每一级解决时间 13>(专柜由员工接待;要求:20分钟内给予解决,提出解决方案,维修或 退换。 2(商场由干事或经理接待;要求:1小时内给予解决;要宽于专柜的解决方案。 3(消费者投诉接待中心要求:当时能够解决的,当日解决;当日不能解决的,48小时内给予答复。

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规定

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规定.txt爱空空情空空,自己流浪在街中;人空空钱空空,单身苦命在打工;事空空业空空,想来想去就发疯;碗空空盆空空,生活所迫不轻松。总之,四大皆空!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规定 (1995年12月1日) 为了强化和规范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有效地调解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切实履行消费者协会(委员会、联合会,以下简称消协)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和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受理投诉原则 (一)消协依法受理消费者投诉,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二)调解以双方自愿、合法、合理、公正为基础;调解以事实和证据为依据。 消费者投诉,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所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 对造成损害的产品的质量缺陷和服务中存在的具体损害原因,不应当强求消费者举证。 (三)按地域管辖责任分工受理。 (四)受理投诉要严肃认真,接待消费者要诚恳热情,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努力遵守受理投诉的时间要求,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 (五)受理消费者投诉,一般应坚持无偿服务的原则。 (六)坚持舆论监督,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定期或不定期公布消费者投诉情况,凡公开点曝光的必须慎重,要以消费者投诉事实或必要的调查、鉴定材料为依据,要有必要的组织审批手续。必要时,可以事先反馈给被批评者按一定手续进行核实。 二、受理投诉范围 (一)下列投诉应予受理 1.根据《消法》关于“消费者的权利”的9项规定,受理消费者受到损害的投诉。 2.根据《消法》关于“经营者的义务”的10项规定,受理消费者对经营者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投诉。 3.受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其权益受到损害的投诉。 (二)下列投诉不予受理 1.经营者之间购、销活动方面的纠纷; 2.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纠纷; 3.商品超过规定保修期和保证期; 4.商品超过标明是“处理品”的(没有真实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 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 6.被投诉方不明确的;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新)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62号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1-2] 局长张茅 2014年2月14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 (2014年2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2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程序,及时处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受理的消费者投诉,应当根据事实,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合理地处理。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受理的消费者投诉属于民事争议的,实行调解制度。

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鼓励经营者与消费者协商和解消费纠纷。[1-2] 第二章管辖 第六条消费者投诉由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经营行为发生地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 消费者因网络交易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第七条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本辖区内的消费者投诉。 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授权其派出机构,处理派出机构辖区内的消费者投诉。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设立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应当对收到的消费者投诉进行记录,并及时将投诉分送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同时告知消费者分送情况。告知记录应当留存备查。 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上级部 门及其设立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 第九条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处理下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消费者投诉。

消费者投诉处理管理规定(2003年)

1.0 总则 1.1目的:为规范售后服务工作,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 不断提高和完善公司的产品质量,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定。 1.2定义: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我公司产品过程中因服务态度恶劣, 或者购买产品后因使用公司产品出现各种异常情况而进行的投诉及信息反馈。 1.3管理部门:营销中心负责消费者投诉的管理, 市场管理部负责消费者投诉的具体处理。 1.4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市场管理部。 2.0 管理原则 2.1尊重消费者选择解决途径的协商和解原则。 2.2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2.3合法、合情、合理、平等自愿的公平友好原则。 2.4兼顾公司利益的原则。 3.0 投诉分类 3.1根据投诉内容, 消费者投诉分为服务质量投诉、产品质量投诉及消费者过敏投诉三类。 3.1.1服务质量投诉:消费者购买产品过程中, 因服务态度恶劣等情况而发生的投诉, 由市场管理部负责处理。 3.1.2消费者过敏投诉:消费者使用产品后, 出现皮肤不良反应等情况而发生的投诉, 由市场管理部具体处理,营销中心进行指导。对于已投诉至消费者协会或上诉到法院的重大投诉事件,由营销中心牵头知会法律事务部, 并由法律事务部提供司法指导。 3.1.3产品质量投诉:消费者购买产品后, 在保质期限内出现产品变质、包装破损或内容物异常等情况而发生的投诉, 由市场管理部具体处理, 营销中心负责提请技术管理中心给予技术支持和解答。 4.0 投诉处理 4.1服务质量投诉 4.1.1所受理的服务质量投诉, 如与经销商、零售商有关的,市场负责人应及时进行协调和沟通, 妥善处理, 必要时由市场管理部负责落实。 4.1.2所受理的服务质量投诉, 如与市场业务人员、美容护肤顾问、临时促销人员等我司人员有关的, 受理投诉的人员应立即向被投诉人了解情况, 并妥善处理。处理完毕后,应将具体情况通报市场管理部销售科, 销售科对直接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报总经理批准后, 由人力资源科负责处理。 4.2消费者过敏投诉 4.2.1至公司总部的投诉 4.2.1.1公司总部接到投诉后,及时了解消费者意图,进行适当解释,并将有关信息整理, 以书面函件形式反馈市场管理部。 4.2.1.2市场管理部收到相关函件后, 立即安排当地市场负责人进行沟通,寻求妥善解决办法,回复市场管理部, 经市场管理部总经理审批同意后,落实

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93417 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 目的和范围 本制度旨在规范售后服务的管理,更好地提升公司的信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售后服务活动。 2. 售后服务工作内容 (1)专人负责做好对于产品质量投诉信息(信函、传真、来电、来访)的管理: a) 对顾客来访(或投诉者)的接待,接待人员做到热情、礼貌周到。对顾客提出的问题,接待人员在“顾客投诉及处理记录表”上做好记录,尽量解决好顾客提出的问题使顾客满意。

b) 顾客的投诉属非质量问题时,接待人员与顾客协商解决,并得到顾客满意为止。 c) 顾客投诉属质量问题时,接待人员将顾客反映的情况,填写在“顾客投诉及处理记录表”上。对来函、传真、来电的质量投诉也由专人负责将顾客反映情况填写在“顾客投诉及处理记录表”上,并制定出解决投诉的方案。 d) 凡属产品质量问题,接待人员应在当天将“顾客投诉及处理记录表”和顾客投诉函件等交到质检部。质检部根据投诉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对其分析,提出采取措施意见,然后在“顾客投诉及处理记录表”上的“处理意见”栏目中填写处理意见,并将此记录交给被委派的技术人员。 e) 被委派的技术人员根据此“记录表”上的处理意见,如省内发生的,则于三天内到达现场,进行

消费者投诉书范文

消费者投诉书范文 精品文档 消费者投诉书范文 消费者赞扬书范文 ________消费者协会 我叫赵________,女,家住____市____巷____号,工作单位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我到____市____商场购买____牌电脑时,其合法权益遭到侵害。____商场在____街____号,商场担任人:______。售货员: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 事情的通过是这样的: 我请求消费者协会依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并要求____商场赔偿损失________元。 赞扬人:赵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消费者赞扬书范文 赞扬人:张学生 赞扬时间:20,,-10-2816:51:23 赞扬内容: 赞扬理想与理由: 被告于20,,年9月23日于重庆龙华实业团体众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处购买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速腾轿车一辆。因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装有耦合 1 / 5

精品文档 杆式后悬架存在重大的安全危险,给赞扬人的生命、财产带来极大安全隐患,特向贵委赞扬。 20,,年10月17日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宣布召回563,605辆一汽-大众新速腾,召回方案为在受影响的车辆后悬架纵臂上装置金属衬板。从召回公告中对加装金属衬板的作用来分析,“在车辆后轴纵臂上装置金属衬板”这一相当于给汽车“打补丁”的召回措施,并不能根本处理后悬架断裂成绩,不能彻底消弭后悬架断裂所带来的不安全危险。 20,,年10月24日大众在媒体沟通会上又明确表示为新速腾后悬架纵臂加装金属衬板是目前最现实的处理形式,并不建议更换悬挂,由于可能带来更多的不确定要素。如果加装金属衬板不能彻底消弭安全隐患且又不能更换***悬挂,大众又没有其他处理办法有效消弭后悬架断裂危险,就该当依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治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采取退车的形式彻底消弭危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对侵害泛滥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大众官方统计搭载耦合杆式后悬架的新速腾车共计563,605台,受侵害的消费者人数泛滥,符合该条规定的由消费者协会提起诉讼的条件,因此,特请求贵协会向被赞扬人提起诉讼。 2 / 5 精品文档 赞扬人认为,被赞扬人生产的拆卸有耦合杆式后悬架的速腾车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具有危害驾乘人员人身及财产安全的危险,重大侵犯了赞扬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第四十七条,向贵协

(客户管理)顾客投诉管理规定

(客户管理)顾客投诉管理 规定

通用电器顾客投诉处理规定 目录 第壹章总则 第二章投诉处理程序 第三章接受顾客投拆时和顾客交谈的原则 第四章投诉的种类 第五章顾客投诉处理说明单 第六章依照不同原因处理顾客投诉的决窍 第七章附则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了规范对顾客投诉的处理,完善售后服务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所有部门和门店。 第三条所有员工均应端正对顾客投诉的认识,所有服务人员均应当树立下列观念: 1.人的需求模式是千变万化的,于于充分竞争的市场上,只有不断满足消费者越来越多的需求,企业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2.投诉是顾客的期待,也是求新求变的原动力 3.有客户才有投诉,有批评才有进步。 4.嫌货人才是识货人。 5.妥善地处理投诉可促进客情。 6.面对投诉,处理投诉,可提高企业竞争力。 7.鼓励多说:“请”、“对不起!”、“谢谢!”。 8.不可把责任推给公司。 第二章投诉处理程序

第四条倾听。发生顾客投诉事件时,壹定要静静地详细倾听顾客的投诉,以便于随时予以处理。切忌于顾客刚刚丌始倾诉时,随时打断其说话或立即加以反驳,如此将引起顾客更不愉快。 第五条交谈。任何时候交谈均是必要的,尤其于顾客投诉时,特别于顾客觉得处理不当而感到生气时,交谈能缓和对方的紧张和怒息。顾客之所以会投诉通常是山于自己所信赖的门店服务态度不好,或者所买的商品不良而产生的。因此,产生情绪上的不满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想要消除这些不满和怨气,就必须站于顾客的立场来想问题。有些顾客也许比较敏感、任性、喜欢小题大做,遇到这种人千万不要立即直接指明他的错误,应该仔细而温和地向对方解释,使他了解门店解决问题的诚意。于交谈中,始终不能失去笑容和耐心。要想和顾客维持良好的关系,壹定要诚心诚意地和顾客沟通意见,使顾客对门店 产生信赖感,因为顾客的信赖能够为门店带来财富和成功。 第六条分析。分析顾客投诉的原因是解决问题的关键。顾客投诉的原因通常是因为商品不良,服务欠佳,自己使用不当却希望门店赔偿、使用不习惯新商品等。分析清楚顾客投诉原因,就能针对问题进行妥善地解决,且对自己这方面的工作进—步加以改进。 第七条道歉。于道歉时,应注意自己代表着整个公司的形象,诚恳地向顾客表示已了解了他的委屈,使之意识到自己的说明且非借口或辩白,同时千万不要强调本身正确的观点。 第八条解释。诚恳地向顾客解释问题出现的原因,且且于解释中注意观察顾客的反映,了解顾客的心理,于解释过程中,壹定要充分地和顾客沟通,尽量让顾客了解店方的想法及解决办法,找出合理的方式来满足顾客的要求。 第九条处理。于处理问题时,基本的处理方法是首先承认是门店于顾客感到不满的问题上存于着不同的责任再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安慰至赔偿、更换新商品等的处理办法。但于解决问题时通常因为顾客的期望和门店能够给予的有出入,而产生壹连串的裂痕。遇到这种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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