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环境保护的法制建设

第七章   环境保护的法制建设
第七章   环境保护的法制建设

第七章环境保护的法制建设

第一节公地的悲剧

Eg:一块草地为一个村社所共有,村社的每个成员都可以在上面自由地放牧。这时,每个人都看到,尽量多地放牧对自己是有利的——如果别人不这样做,自己就占

了便宜;如果别人也这样做,自己也不会吃亏。结果不难想像,过度放牧会毁

掉这块草地,甚至使之变成不毛之地。

悲剧性在于:

每个理性牧民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驱动下,不断地在公共草场上增加放牧,每增加一个放牧单位,牧者就会获得由此带来的好处,另一方面,当草场的畜群承载能力达到极限时,再增加牲畜就会给草场带来某种损害。但是这种损害是由全体牧民承担的(或者是政府和国家)。于是,作为理性动物的人类在眼前利益的驱动下,每个人都努力增加自己的牲畜,最终导致牧场的退化直至毁灭,在公共草场的舞台上不断上演着“草场荒漠化的悲剧”

公地的悲剧表明:

单个人的经济动机和公共利益之间冲突的严重存在,是导致环境问题产生的深刻原因,也是自由注意经济思想所产生的消极后果。

第二节环境法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

(一)基本定义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与改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个定义包含以下三点含义: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是通过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协调人类与自然环境之间的

关系,保证人类按照自然客观规律特别是生态学规律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保护人体健康和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产生的根源是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矛盾,调整对象是人们在开发、利

用、保护和改善环境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中所产生的环境社会关系。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规范,是建立和

维护环境法律秩序的主要依据。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任务与特征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与任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条中对其目的有明确的规定:“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制定本法。”由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任务为:

(1)合理地利用环境与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直接目的);

(2)建设一个清洁适宜的环境,保护人民健康(根本任务);

(3)协调环境与经济的关系,促进现代化建设的发展(相互制约与依存的关系)。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

(1)综合性

(2)技术性

(3)社会性

(4)共同性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是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主体之间,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与资源的活动中形成的,由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范所确认和高速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组成。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主体

是指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又称“权义主体”或“权利主体”。在我国,包括国家、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内容

环境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依照环境法的规定所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以及在不履行其法律义务时所应承担的强制性的环境法律责任。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环境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一般而言,空气、水体、土壤、矿产、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等环境要素,工程设施、机械设备等污染源,各种污染物质,各种环境保护装置、设施等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中的“物质”客体,而与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与改善有关的行为等则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中的“行为”客体。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与实施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概念与分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是指由国家制定的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改善环境的各种法律规范所组成的相互联系、互相补充、内部协调一致的统一整体。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类型,可以从不同角度加以划分。

按国别分,包括中国环境法和外国环境法;

按法律规范的主要功能分,包括环境预防祛、环境行政管制法和环境纠纷处理法;

按传统法律部门来分,主要包括环境行政法、环境刑法(或称公害罪法)、环境民法(主要是环境侵权法和环境相邻关系法)等;

按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分,包括国家级环境法和地方性环境法等。

2、我国国家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基本内容

我国的国家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主要包括下列几个组成部分:宪法关于保护环境资源的规定;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环境资源单行法;环境标准;其他部门法中关于保护环境资源的法律规范。此外,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有关保护环境资源的国际条约、国际公约也是我国环境法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实施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实施是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使其主体之间抽象的权利、义务关系具体化的过程。通过该法的实施,使义务人自觉地或者被迫地履行其法律义务,将人们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资源的活动调整、限制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从而协调人类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实现其目的和任务。

1、公力实施(也称国家实施)

是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凭借国家权力进行的环境法的实施活动。包括行政机关通过依法行使行政权对环境资源进行的监督管理;司法机关通过行使司法权进行的实施活动;检察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进行的实施活动以及立法机关通过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检察机关等遵守环境法情况的监督所进行的实施活动。其中行政机关对环境法的实施活动发挥着最为重要、最为基础的作用。

2、私力实施(也称公民实施)

是指公民个人或公民组织依据法律规定所进行的环境法的实施活动。其主要形式包括依法参与环境行政决策;依法对违反环境法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公民个人提起环境诉讼或进行检举、控告;与排污者签订污染防治协议;通过立法机关的民意代表对行政机关等遵守和实施环境法的活动进行监督以及针对环境犯罪、环境侵害行为实施正当防卫和其他自力救济等。

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责任

所谓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责任,是指主体因违反其法律义务而应当依法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

(一)环境行政责任

所谓环境行政责任,是指违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和国家行政法规中有关环境行政义务的规定者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承担责任者既可能是企事业单位及其领导人员、直接责任人员,也可能是其他公民个人;既可能是中国的自然人、法人,也可能是外国的自然人、法人。(二)环境民事责任

所谓环境民事责任,是指公民、法人因污染或破坏环境而侵害公共财产或他人人身权、财产权或合法环境权益所应当承担的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在现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因

破坏环境资源而造成他人损害的,实行过失责任原则。行为人没有过错的,即使造成了损害后果,也不构成侵权行为、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三)环境刑事责任

所谓环境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违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构成犯罪时,应当依法承担的以刑罚为处罚方式的法律后果。

五、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制度概要

(一)环境污染防治法律制度

1、大气污染防治立法

2、水污染防治立法

3、噪声污染防治立法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立法、

5、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控制立法、

6、海洋污染防治立法

(二)自然资源保护法律制度

1、土地资源保护立法

2、矿产资源保护立法

3、水资源保护立法

4、森林资源保护立法

5、草原资源保护立法

6、渔业资源保护立法

(三)自然保护法律制度

1、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

2、水土保持和荒漠化防治立法

3、自然保护区立法

4、风景名胜区和文化遗迹地保护立法

第三节环境管理与环境教育

一、环境管理

随着环境问题不断对环境管理提出新的挑战,环境管理已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学科体系,即环境管理学。因此,环境管理包括了两层含义,一是把环境管理当成一门学科来看,它是研究环境问题,预防环境污染,解决环境危害,协调人类与环境冲突的学问;二是把环境管理当成一个工作领域看,它是环境保护工作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最重要的职能。

(一)环境管理的基本概念

狭义的环境管理,主要是指采取各种措施控制污染的行为,例如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和标准,实施各种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控制各种污染物的排放。

所谓广义的环境管理,是指运用经济、法律、技术、行政、教育等手段,限制人类损害环境质量的活动,通过全面规划使经济发展与环境相协调,达到既要发展经济满足人类的基本需要,又不超出环境的容许极限。

(二)环境管理的内容

1、按环境管理的性质分

(1)环境计划管理

(2)污染源管理

(3)环境质量管理

(4)环境技术管理

2、按环境管理的范围分

(1)资源(生态)管理

(2)区域环境管理

(3)部门环境管理

(三)环境管理的特点

1、综合性

2、区域性

3、公众性

(四)环境管理的基本职能

1、宏观指导

2、统筹规划

3、组织协调

4、监督检查

5、提供服务

(五)环境管理的基本手段

1、法律手段

2、经济手段

3、技术手段

4、行政手段

5、教育手段

(六)中国的环境管理

1、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2、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

(1)环境保护的“三十二字”方针

(2)“三同时、三统一”的方针

(3)环境与发展的十大对策

3、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政策

(1)预防为主

(2)谁污染谁治理

(3)强化环境管理

三十二字方针

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

三同时制度

“三同时”制度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我国以预防为主的环保政策的重要体现。即,建设项目中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三同时”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新、改、扩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工程项目。

1973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中首次正式提出:一切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企业必须执行“三同时”制度;1976年中共中央批转的《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报告》中重申了这项制度;1979年的“环保法(试行)”、1989年的“环保法”、各时期单项环保法律及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均规定了建设项目必须执行“三同时”制度

十大对策

1.实现持续发展战略。

2.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工业污染。

3.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认真治理城市“四害”。

4.提高能源利用率,改善能源结构。

5.推广生态农业,坚持不懈地植树造林,切实加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6.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加强环境科学研究,积极发展环保产业。

7.运用经济手段保护环境。

8.加强环境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族的环境意识。

9.健全环境法制,强化环境管理

10.参照环发大会精神,制定我国行动计划。

4、我国现行的环境管理制度

(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2)“三同时”制度

(3)排污收费制度

(4)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5)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

(6)排污许可证制度

(7)污染集中控制制度

(8)污染限期治理制度

二、环境教育

环境教育是贯彻保护环境这一基本国策的一项基础工程,是中国持续发展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环境教育既不同于部门教育,又不同于行业教育,而是对人的一种素质教育。因此,环境教育不仅是环境保护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教育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环境教育的目的和任务

环境教育的目的是:使人们理解这一星球上的生命是相互依赖的,并反映到他们在目前及未来对整个环境,全球及地方资源所做的决策和行动上;提高人们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及技术的认识,提高人们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理解;

培养人们的意识、能力、态度和价值观念,使他们走向公正和可持续的未来。(二)环境教育的思想

1、素质教育思想

2、终身教育思想

3、专业教育思想

(三)环境教育的原则

环境教育的原则是指在环境教育活动中遵循的最基本要求和指导思想,是根据人与环境长期发展过程中的规律,环境科学的本质特征,以及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教育的普遍规律和环境教育的特殊性质而定出来的准则。目的是使环境教育过程更为有效,更适合实际情况。具体包括:1、科学性和系统性原则;

2、公共性和持续性特点;

3、专业性与区域性特点

4、超前性与实施性特点

(四)我国环境教育现状

1、环境保护事业人才的培养

2、全民环境意识教育

五)我国环境教育要做的工作

1、环境专业教育

2、在职环境人员的专业培训

3、全民环境意识教育

第四节ISO14000和环境管理体系

一、ISO14000

(一)ISO简介

I SO是世界上最大的非政府性国际标准化组织,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由100多个国家的标准化组织构成,也是当今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国际科学技术组织之一。它成立于1947年2月,该国际组织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制定各行业的国际标准,协调世界范围的标准化工作。使标准化成为促进国际贸易的一种手段。

(二)ISO14000的框架结构

1992年秋ISO/TC207开始起草IS014000系列标准。TC207下设6个分委员会SCl-SC6,每个分委员会下又设立若干工作组,具体起草一个标准。ISO秘书处为TC207安排了100个标准代号,即IS014001-IS014100。

(三)IS014000的基本特点

1、权威性IS014000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制订的国际通用标准,其权威性来自世界各国的普遍认同,还体现在对其内容不能随意增减,也不能作任意的解释。

2、普适性该国际标准规定了各国通用的有关环境管理体系的各项要求,适用于各种性质、类型和规模的组织,也适用于不同的地理、文化和社会条件,还适用于组织的各种活动包括产品的生产和提供的服务。

3、自愿性IS014000是非政府国际组织推行的,并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只是一种非官方的规范。采用该国际标准是组织自愿的选择,而不是被强制的行动。

4、操作性ISO14000提供的不是抽象、笼统或松散的原则,而是规范了为建立一个结构化、程序化和文件化的环境管理体系所应具备的各项制度、程序、体系的运行和评审方法。这些具体、实在、相互关联的一系列要求是组织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依据,也是对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认证的审核标准。

5、持续性该国际标准规范的环境管理体系不是“挂在嘴上,写在本上,贴在墙上”的一具摆设品和宣传品,而是一架充满活力、时刻不断运行的机器,它会根据形势的发展,本身积累的经验,经常地发现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地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充实和完善。

二、环境管理体系

按照IS014001的定义,环境管理体系(EMS)是“整个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包括为制定、实施和评审保持环境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规划活动和管理过程”。

环境管理体系的目的在于帮助企业在环境形势恶化之前制订有效的对策,确保企业顺利实现所谋求的环境目标和指标。具体的目的可归纳为:

1、识别有关的环境法规的要求;

2、识别企业活动所涉及的环境因素;

3、为环境管理制定一个适宜的环境方针;

4、确定目标和实现目标的优先措施;

5、经常性地监测企业的环境行为;

6、评价该体系的运作效率,促进体系的改进和调整,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情

况和新的要求。

三、环境管理体系的审核

IS014001规定,环境管理体系应定期进行审核,以确定体系是否符合计划安排和标准的要求,是否得到了正确的实施和保持。审核结果应报送管理者。审核可分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两类,按IS014011规定的程序进行。

审核是认证机构根据委托方的委托、派出审核员组成审核组,对受审核方按审核程序开展的活动。委托方可以是受审核方,也可以是根据法规或合同有权提出审核委托的其他组织。审核过程紧紧围绕着下列基本问题展开:

1、环境管理体系是否完善;

2、环境管理体系的活动是否正确;

3、实施情况是否良好;

4、体系是否充分适合于组织的环境方针和目标。

审核过程分为3个阶段,即审核的准备、审核的实施和提交审核报告。

四、中国推行ISO14000的情况

(一)概况

自1996年9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颁布首批ISO14000 系列标准以来,国家环保总局就十分重视ISO14000系列标准在我国的实施。为在我国有效地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积极探索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方法、认证程序及技术规范,从1996年开始,国家环保总局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试点企业涉及机械、轻工、石化、冶金、建材、煤炭、电子等多种行业及各种经济类型。

到1998年下半年试点工作结束的时候,有近70家企业获得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同时,国家环保总局还在全国13个试点城市开展了ISO14000标准的试点工作,探索了在城市和区域建立环境管理体系以及推进实施ISO14000系列标准的政策和管理制度。

(二)我国ISO14000认证国家认可制度的原则

1、坚持统一管理的原则

2、遵循与国际规则一致的原则

3、坚持ISO14000系列标准的实施与我国现行环境管理制度紧密结合的原则

4、坚持权威性和公正性的原则

(三)我国ISO14000认可制度的基本内容

1、认证机构必须经过国家认可

2、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必须具有国家注册资格

3、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培训机构、教材必须经环注委认可批准

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咨询机构必须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评审备案

环境伦理概论

基本概念

什么是环境伦理学

字形上,左侧为立人,右侧为屋子下有秩序的排列,在《逸周书》中有“悌乃知序,序乃伦;伦不腾上,上乃不崩”,说明伦有次序秩序的意思。

《说文解字》中意思是“治玉也。顺玉之文而剖析之”,有纹理的意思,也可引申为秩序。

伦理的意思可理解为秩序,人类生活所需要遵循的秩序

Ethic,自希腊词ethos,意思是“惯例”(custom)

在这个意义上,伦理是指一般的信念、态度或指导惯例行为的标准。

道德

从词义上说,可分为两个方面:

道,即途径、方法、手段

德,即目标、目的,一般而言应当是大众的目标、大众的目的。

道与德合在一起,意思就是用符合大众的方法达到符合大众的目标。所谓道德一定是与他人他物相关的行为规则。

人类行为总是要受到一定的道德规范的约束,人类对自然环境的行为也是如此,也存在一定的道德规范

伦理学就是研究道德现象的学问,其侧重点在于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系。

环境伦理学则有其独特的研究内容,它是系统地阐释有关人类和自然环境之间的伦理道德关系的学问

时间上:不同时代内容不同

空间上:不同地区自然环境不同,不同地区伦理不同

复杂性:自然环境的复杂性导致环境伦理的复杂多样

为什么要提倡环境伦理

环境问题成为问题是人类发展到一定的历史阶段的产物

?生产力低下的年代,人类对环境的影响有限

?工业革命使人类文明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

欲望

?良田万顷,日食一升,大厦千间,夜眠八尺

?为自己着想,也为子孙后代着想

人们拼命地挣钱,拼命地花钱,拼命地制造污染同时承受污染,也强迫着自然环境同样承受!

这公平吗?

环境问题的复杂性

?能单纯依靠某领域的专家吗?

?面对众多专家的相互之间存有对立立场的现状,如何决策?!

?在环境问题面前,科学的中立性受到质疑

科学解决环境问题的局限性

?“假设”问题:如何保证正确的结果

?简约主义:分、析的方法,确定的结果

?答案取决于问题

几个例子

?我们对自然环境的责任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

?要不要考虑对现在还不存在的未来人类的利益

?动物有没有道德身份

?植物有没有道德身份

?生态系统有没有道德身份

?发达国家在环境问题上是否比不发达国家应负更大的责任?

环境伦理之动物权利

LD50 给实验动物服用被检验物质,逐渐加大剂量,观察在多少剂量水平时半数的动物死亡

食物添加剂和化装品上市前的试用

杀虫剂的药效

医药的毒副作用

食物添加剂为了什么?化妆品的使用为了什么?

兔眼刺激试验

把药物放进受拘禁的兔子眼睛内,以观察药物引起的反应

兔子被强制不能自由活动,它无法产生足够多的眼泪冲走这些药物

因此,溃疡与糜烂是必然的结果。

嫩牛肉生产(Veal Production) -----

嫩牛肉即小牛犊的肉

生产过程的特点:

1、禁止运动

2、配方饮食

3、控制时间

为了什么?用小牛犊的痛苦换来人的口感的良好?

德国联邦议会(众议院)于2002年5月17日,以543票赞成(19票反对、15票弃权)通过了对《德国宪法》(又称为《德国基本法》,1949年5月23日通过)的修订

修订后的《德国宪法》第20a条规定:“为了后代的利益,国家负有保护生命和动物的自然基础的责任。”

德国国内法学界和国际社会普遍认为,该宪法条款确认了动物的宪法权利,使德国成为承认动物的宪法权利的第一个欧盟国家。

彼得·辛格( Peter Singer ) 和动物解放运动

什么特征是某个生物拥有道德身份的判据呢?

Singer采用了Bentham的观点:考虑的不应是它们的推理能力,也不应是它们的交流能力,应考虑的是它们会不会忍受痛苦

o忍受和享乐的能力是有没有利益的先决条件,是在我们有意义地谈论利益之前必须满足的条件

------Animal Liberation, Peter Singer

Singer认为,忍受(及享受)能力一个生物拥有利益全部的必要条件。他用“知觉”

(sentience)来表达忍受或/及体验快乐的能力。知觉是拥有利益的必要条件。一个无知觉的物体无所谓利益

有知觉的生物→有利益→有道德身份

不同的生物利益有别,即使同样是人,忍受能力也不同,因此比较痛苦程度很困难 但这种考虑可以有效地限制为了追求某种舒适而给其它生物造成痛苦

我们得在对待动物的态度上来个根本的转变,包括饮食结构、农业生产方式、科学实验方案,还有对荒野、狩猎、陷阱,对穿戴动物皮毛,对马戏、围猎及动物园等的反思。总之,大量的痛苦本是可以避免的

辛格(Singer)的理论更强调最小痛苦,它在本质上仍是功利主义的

汤姆·里根(Tom Regan)和动物权利

嫩牛肉牛犊的不幸是令人叹惜的——让人产生心灵上的剧痛...。但是根本的错误不在痛苦,不在苦难,不在剥夺。这些只是构成错误的内容。更糟糕的是,它们并非根本错误,根本之错在于允许我们视动物为资源用来吃、或来驱使、或做运动、或当成钱的这个体制。——Tom Regan, The Case for Animal Rights

假定那木栏中是你的孩子,或者设想你自己一生下来就受到那样的待遇,你怎样看这件事呢?人与动物到底什么地方不同呢?我们为什么要关心它们呢?

乔纳森·斯威夫特(Jonathan Swift)的“一个小小的建议”(Modest Proposal)

Regan认为,人类拥有某具体形式的价值,可称为固有价值。它是独立于利益、需要或对他人的用处的价值,即其自身的价值

正常的成年人拥有道德身份,而幼儿、精神不正常者或昏迷状态的人缺乏理解和选择的能力,因此他们不能被称为道德主体,他们没有义务也不能对做或未做某事而负责任,事实上他们是道德承受者。但我们不能因此抛弃他们,尽管他们不能做完全的道德主体,但他们依然有道德身份。

为什么从理论上将道德主体或承受者当作食物、靶子、娱乐工具或奴隶是错误的呢?

作为生命的主体,不仅仅意味着活着,也不仅仅是有知觉。生命的主体….有信仰和愿望,有知觉、记忆、及对未来的感觉,包括他们自己的未来;有感觉幸福和痛苦等情绪的生活;有偏好和福利利益;在追求其愿望和目标时有行为能力;有对时间的心身确定能力;在其实际生活中独立于他们相对别人的工具性之外的生活体验上的好坏。

------Tom Regan

Regan的“尊敬原则”认为,公平性要求尊敬地对待所有具有固有价值的个体。

动物可以是生活的主体,至少某些哺乳动物有“要求拥有生活的”特点。这些动物因而便有固有价值,而公平性要求我们尊重它们

物权利的伦理学意义

辛格和里根的一些观点:

1.我们作为一个群体有责任取消商业性的动物农业(commercial animal farming)。

2.体育性质的狩猎与捕捉不公平。

3.有关在科研上使用动物。

4.不支持动物物种的道德身份。

5.假设可成功地推广到无生命的自然物体(他认为最好不这样),我们的对荒野的一

般政策会如保护主义者所想的那样——任其自然!...若我们对组成生物群落的个体表现出应有的敬畏,群落不就被保护了吗?

Regan, The Case for Animal Rights

动物的道德身份如何维持人本主义色彩呢?

“为什么给人类以道德身份呢?”

?Feinberg答“拥有权利”

?Singer说“忍受苦难的能力”

?Regan说:“作为生命的主体”

这些论据都是人类的特征

越象人则越先得到道德身份(一种赠予?)

考虑棕熊和澳大利亚红蟹,你觉着哪个应首先考虑

哲学家肯尼斯·古德佩斯特(Kenneth Goodpaster)认为,体验喜悦和痛苦的理由(ratinoality)和能力在我看来都不是道德考虑的必要条件(即使它们可能是充分条件)。只是享乐主义的和集中形式的伦理反映让我们认识不到这一点。在我看来,没有什么比生命更能作为合理的判据条件。

道德身份只限制于有感情或知觉的生物时,在事实上尽管不是逻辑上就是把道德身份只限制于给那些最象我们的生物

不管辛格(Singer)或里根(Regan)是否成为这些争论的牺牲品,重要的是,环境伦理不仅仅要求关注动物。至少,我们得考虑生态群落的道德身份及我们在其中的角色。转向整体的和真正的非人本主义的伦理需要相当彻底地与传统决裂。

哲学应当对它那个年代的基本假定提出质疑。严肃而仔细地想一想,我相信我们现在哲学的主要任务大多是自以为是的,那是让哲学有意义的工作。很遗憾,哲学并不总是以其历史角色出现。

——辛格《动物解放》

建筑工程环境保护措施(十六)

建筑工程环境保护措施(十六) 建筑工程环境保护措施(十六) 为避免影响厂区正常工作和周围居民日常生活,特制定以下保护措施。 (一)场区内环境保护措施 1.开工前与建设单位进行协商,做好职工与周围居民的思想工作,取得谅解与支持,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 2.场区内厕所设化粪池。食堂污水设隔油池,并定期清运。好的作业环境,同时也避免了环境污染。 (二)施工现场环保措施 1.现场临时搅拌机棚用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内外抹灰,前后门均吊挂门帘,进行封闭式作业,将施工噪间降低到最低限度。搅拌机设置喷淋水降尘除尘装置,尽量减少扬尘。搅拌机出料口旁设置冲罐水临时存放桶,并控制其流向,以免流出施工区域而污染环境(包括搅拌机、混凝土输送泵刷车水)。与机工签订环保协议,负责搅拌机棚周围卫生并经常打扫清理。 2.外运的垃圾经喷淋水处理后,用苫布遮盖严密后方准出场。进场的砂石等散料也要用苫布遮盖,避免行运途中遗撒和尘土飞扬而影响市容环境。 3.作业面内施工垃圾每天都由专人负责清理、打扫,集中后由塔吊运至地面,并及时安排车辆运至场外指定地点,严禁由楼上或窗口直接向下抛洒。 4.该工程结构和装修施工期间,外围架子全部使用密眼安全网进行立面的封挡,工作面内进行全封闭式施工。一方面保证场外人员的人身安全,另一方面保证场外人员不受施工的干扰。 5.在结构施工期间,为了达到不扰民的要求,应合理安排好每天的施工时间和施工工序。将混凝土浇筑等产生较高噪音的施工工序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夜晚不施工或进行钢筋绑扎等产生较小噪音的工序,每天的施工时间尽量不超过建设部规定的早6点至晚22居委会等单位取得联系,征得同意且几方办理好书面协议,在做好周围居民工作且得到谅解后,方可进行昼夜连续施工。施工噪音白天不超过70dB,夜不超过55dB。在中考、高考期间,严格遵守有关部门的规定,合理安排作业,使考生在此期间不受到施工噪声干扰。 6.现场生活饮用水采用电热器,冬期施工加热及热水使用茶炉,均采用清洁燃料。 7.木工加工棚吊挂门窗,做全封闭隔声处理,防止噪音污染。 8.加强职工的环保、卫生教育,对职工宿舍、工人服装、个人卫生及食堂、卫生间进行严格管理。爱护建设单位环境、设施,保证树木、花草完好无损,真正做到文明施工。 感谢您的阅读!

环境保护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自查报告

环境保护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自查报告 百度《环境保护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自查报告》,觉得应该跟大家分享,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中期督查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本部门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年)》、《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推进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明确工作要求并积极组织实施。 根据全市环保工作总体部署,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市环境监测站和环境监察执法大队为成员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宣教科,负责日常工作。 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我局制定了《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市环境保护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市环境保护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市环境保护局重大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百度《市环境保护局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赔偿备案审查制度》、《市环境保护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工作方法》,将涉及重大利益的决策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的范畴,履行相关的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

是认真履行依法行政职能。 局党组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会议研究本局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大工作决策、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等均提交法治政府建设小组研究决定。 法制宣传教育科具体负责组织起草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及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环境行政和司法移送等工作。 年月至今召开重大案件审议会议次,制定规范性文件件,并交法制办备案审查。 二、加强环保法律宣传培训,提高环保意识一是组织学习环保法律法规。 将环境法制培训学习宣传教育纳入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组织环保执法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增强业务知识,同时在局行政办公会和职工会议上开展法律法规的专门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水平。 组织乡镇环保机构培训学习次,邀请市专家来我市开展环保法制讲座次。 二是积极开展环保普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开展法律七进次,参与全市各种法制宣传活动次,积极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邀请市宣教中心主任、市级领导开展启动仪式,有效提高干部群众环保意识三、继续加强依法行政,严格规范行政执

建筑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及方案说明

延安新区北区上林华府住宅小区一 期一标段工程 建筑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及方案 审批: 审核: 编制: 上林华府一期一标段项目部 2017年 4月 20日

目录第一节编制依据 第二节环境管理目标 第三节环境管理因素分析及组织机构第四节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五节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第六节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第七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第八节油料、化学品的控制 第九节环境监测和测量 第十节环境保护应急准备和响应

第一节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延安市有关法规及强制性标准 4、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二节环境管理目标 为保护施工现场周边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它公害,“以人为本”,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施工现场环保措施。 环境保护目标: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噪声、振动、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进行全面控制,尽量减少这些污染排放所造成的影响。文明施工、保护文物、保护市政设施和院内绿化。 环境保护指标: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噪声、振动、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的影响满足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法规的要求。保护城市生态,减少公众对施工活动的投诉。 第三节环境管理因素分析及组织机构 1、环境管理因素分析 本工程可能出现的环境因素主要有:污水排放、粉尘、噪音、运输遗洒、光污染等,环境因素清单为:

2、环境管理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环境管理系列标准建立和保持管理体系,在充分识别环境因素的基础上,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实施“绿色生产”。

环境管理组织机构 第四节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排放的废水主要有以下几种:基坑降水抽排的地下水、雨水、生活废水、搅拌及各种车辆清洗废水等。 1、根据不同施工地区排水网的走向和过载能力,选择合适的排口位置和排放方式。基坑降水抽排的地下水经三级沉淀后排入市政管道。 2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并保证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在整个施工过程的有效性,做到现场无积水、排水不外溢、不堵塞、水质达标。 3、雨季施工时制定有效的排水措施,钻(冲)孔桩的施工现场有有效的废浆处理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清单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清单(不含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l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环境保护法律 l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l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l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l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l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l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l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l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l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l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三、环境保护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 l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l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l 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 l 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 l 对外经济开放地区环境管理暂行规定 l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l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四、环境保护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l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一号局令) l 国家环境保护局法规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号局令) l 放射环境管理办法(第三号局令) l 环境保护信访管理办法(第四号局令) l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五号局令) l 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第六号局令) l 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第七号局令)l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第八号局令) l 环境监理执法标志管理办法(第九号局令) l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号局令) l 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第十一号局令) l 国家环境保护最佳实用技术推广管理办法(第十二号局令) l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三号局令) l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第十四号局令) l 环境工程设计证书管理办法(第十五号局令)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

《既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探析》 目录 总概论 一、生态示范区是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良性互动的现实选择1.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辩证关系 2.生态示范区建设的理论基础 (1)复合生态理论 (2)可持续发展理论 (3)城市生态位理论 二、德化县生态示范区建设的现状分析 1.德化县创建省级生态示范区成效显著 (1)整体规划科学 (2)综合效益明显 (3)环保措施有效 (4)生态建设有力 2.德化县创建省级生态示范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生态问题仍然存在 (2)经济结构不够合理 (3)农村环境问题突出 3.德化创建省级生态示范区的潜在优势分析 (1)区位交通优势 (2)水土资源优势 (3)生态资源优势 (4)旅游资源优势 三、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良性互动的路径选择 1.加强政策引导,构建良好的制度环境 (1)鼓励绿色消费制度 (2)推进区域环境合作 (3)实施环保限批制度 2.依靠经济手段,构建良好的经济环境 (1)加强环保投入力度 (2)加快建立环保法律约束补偿机制 (3)加大环保信贷控制力度 (4)加大价格调控力度 (5)加高市场准入壁垒 3.强化法律监督,构建良好的法制环境 (1)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2)加大执法力度 (3)强化问责机制 4.倡导生态伦理,构建良好的舆论环境 (1)树立生态伦理理念 (2)倡导生态伦理价值观

(3)建立生态伦理评判体系表格表示;

总概论 人类自进入工业时代以来,凭借其强大的科学技术和现代化的生产手段,取得了工业文明的伟大胜利,物质财富大大增加。但人类在创造经济空前大繁荣的同时,也造成了资源、生态与环境的极大破坏,引发了一系列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并严重影响与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了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生态示范区模式应运而生,生态示范区是指以生态学和生态经济学原理为指导,以协调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为主要目标,统一规划,综合建设,生态良性循环,社会经济全面、健康、持续发展的示范性行政区域。 一、生态示范区是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良性互动的现实选择 环境问题产生于经济活动,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原因引起环境质量恶化或生态系统失调,对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不利的影响或灾害,甚至对人体健康带来有害影响的现象,因此保护好环境,就是为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创造了基础条件。生态示范区很好的满足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重需要,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途径,生态示范区建设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生态示范区建设是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的有效途径,是探索环境与经济统筹协调发展的现实选择。 1.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辩证关系 在现代化建设中,要使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相互协调,进而实现良性循环,就必须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正确认识和处理环境与发展的关系。一方面,经济建设作为矛盾的主要方面,不可避免的对环境发生影响,另一方面,保护和改善环境也需要物质上、经济上和技术上的支持,经济发展可以为环境保护提供足够的资金和先进的技术,而良好的环境又能更好的提供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资源和能量。那种认为经济发展是硬任务,首先要解决经济发展问题,再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实际上就是主张先污染、后治理,国外许多沉痛教训已经告诉我们,此路是行不通的;反之,过分强调环境保护,为了保护环境,拒绝和排斥经济发展,其极端代表就是“经济零增长”理论,这种观点也是不可取的。这两种观点都是把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忽视了它们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对立统一关系。 一.生态示范区建设的理论基础 (1)复合生态理论 20世纪80年代初,马世骏等中国生态学家在总结了整体、协调、循环、自生为核心的生态控制论原理的基础上,提出了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的理论:人类社会是一类以人的行为为主导、自然环境为依托、资源流动为命脉、社会体制为经络的人工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实质是以人为主体的生命与其栖息劳作环境、物质生产环境及社会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常识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常识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常识我国宪法关于环境保护的定: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并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或者破坏自然资源”;“必须合理利用土地、植树造林和保护林木”等。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基本法律制度:环境影响评价乃审批制度;(2)“三同时”制度; (3)排污收费制度; (4)排污申报登记制度; (5)限期治理制度; (6)现场检查制度; 在这个《条例》中,首次增加了要对风险项目引入环境风险评价内容。化工、石化类及其其他存在有毒有害物质并能对环境造成重大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必须有环境风险评价的内容。对于特殊区域和环境敏感区域,《条例》还规定必须要征求社会和公众的意见,要举行听证和论证会。同时,对于国家明令禁止或者淘汰的建设项目,《条例》规定不但不允许建设,而且必须拆除。环境保护小常识要用布袋子和菜篮子使用塑料袋会增加垃圾的数量,占用耕地,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更严重的是塑料在自然

中不能降解,若进行焚烧,又会产生有害气体,大量废弃塑料袋的堆积,已经造成农田和河流的严重污染,破坏了我们的生态环境。所以,我们购物、买菜,应该使用布袋子和菜篮子或使用天然原料制成的纸袋,少用或不用塑料袋。不使用非降解塑料餐盒使用非降解塑料餐盒会产生大量废物,废弃后的塑料餐盒回收再生产成本高,废弃在环境中不易生物降解,焚烧处理又会产生二次污染。所以,不仅我们不使用非降解塑料餐盒,还要说服我们周围的人都利用耐用品或可降解餐盒来替代它。焚烧秸秆对环境的污染每年夏秋两季双抢时节,大量的秸秆堆放在田间地头、路边树旁,得不到及时妥善处置,大部分秸秆采用就地焚烧的办法。秸秆燃烧,首先会产生浓烟,污染大气环境,危害人以群分的身体健康。其二,浓烟会影响农田附近的机场、公路、铁路的正常交通运输。 其三,燃烧秸秆容易引燃堆放在附近的其它粮食、农作物和树木,产生火灾隐患。露天烧烤的污染危害露天烧烤,使用的是木炭或小煤炭,随烤随吃,烟气未经任何处理,直接向空气中排放。远处望去一片乌烟瘴气。烧烤烟气中除含有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悬浮颗粒物外,还含有强致癌物苯并()芘是由于脂肪、肉渣、调味品等不完全燃烧产生的,对人体健康危害极大。据监测,烧烤区域苯并()芘的浓度超过国家标准的3.2 倍。在烧烤摊点排放的烟气中苯并()芘超标达60—100 倍,悬浮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是锅炉的5—7 倍,严重超标。同时,烧烤点的烟气又属于低空排放,不仅危害烧烤者、食用者,而且污染周围环境。尽量减少手机的辐射危害手机向多功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

郴州北湖碧桂园.南平府项目 施 工 现 场 环 境 保 护 方 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2018年3月12日

目录 一、粉尘控制措施 (3) 二、废水处理措施 (4) 三、施工噪音控制措施 (5) 四、施工现场卫生管理 (6) 五、环境保护措施 (7) 1、防止对大气污染 (7) 2、防止对水污染 (8) 3、防止施工噪音污染 (8) 4、限制光污染措施 (9) 5、材料设备的管理 (10) 6、环保节能型材料设备的选择 (10) 7、环境保证措施 (10)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保护 一、粉尘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应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或隔离,封闭高度应高于施工作业面2.4米以上,同时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2)、建(构)筑物应采取封闭或隔离施工,其封闭高度应高于建筑物1.2米,封闭材料必须选用防尘密目网,并湿法作业减少扬尘污染。 (3)、严禁高空抛撒建筑垃圾,防止尘土飞扬,清扫场地必须采用湿法作业。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适当洒水减少扬尘,并在指定的垃圾处理场处理;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在建设工地设置临时密闭性垃圾堆放场地或垃圾箱进行存放。本次工程在施工道路入口处办公区、砂浆搅拌站右侧、木工房和钢筋加工房处各设垃圾堆放场的一处,并将垃圾袋装,以备外运。 (4)、施工运输车辆、挖掘土方设备驶出工地前必须在出入口做除泥除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车辆冲洗场地见施工平面布置图。 (5)、运输沙、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车辆,必须封闭,严禁撒漏。除对车辆冲洗外,对场地应进行洒水降尘等措施,并设专人负责。 (6)、散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需露天存放应采取砌墙围挡,其上表面用竹席覆盖,防止刮风

中国环境法制建设对环保投资和环保产业的影响(标准版)

中国环境法制建设对环保投资和环保产业的影响(标准版) Safety work has only a starting point and no end. Only the leadership can really pay attention to it, measures are implemented, and assessments are in place.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270

中国环境法制建设对环保投资和环保产业 的影响(标准版) 关键词:环境法制/环保投资/环保产业 内容提要:本文回顾了我国30年来环境与资源法制建设的历程,从通过法律确立市场信心和直接引导资金进入环保领域等两个方面分析了环境与资源法制建设对环保投资和环保产业发展的影响,并指出了当前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在引导环保投资、促进环保产业发展方面的不足及其根源。在此基础上,从立法目标、立法框架、法律制度和法律实施机制等四个方面提出了今后我国环保立法的目标与方向。 从各国环境保护的实际历程来看,同一般的社会投资和产业发展不同,环保投资和环保产业是随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及相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所“引导”或者“转化”出来的。探讨环境与资

源保护法律同环保投资和环保产业的关系,对于进一步加强我国生态环保工作,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中国环境法制建设基本情况 经过30年的发展,我国的环境法治工作取得了重大的进展。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将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确立为基本国策,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从无到有,从少到多,逐步建立起了一个由宪法中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条款、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国际公约和条约以及配套的标准等所构成的比较完整的框架体系。到目前为止,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制定了25部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律。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的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已达上百件。各地人大和政府制定的地方性环境与资源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达1500多件。我国批准和签署的多边国际环境条约48项。 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整个过程来看,从规划、项目决策到污染

绿色建筑与环境保护 论文

天津师范大学本科课程论文(设计)题目:绿色建筑与环境保护 课程名称:环境保护概论 课程类型:公选课 学生姓名:田璐 学号:07514115 所在学院:初等教育学院 专业:小学教育 完成日期:2009.12.

绿色建筑与环境保护 班级:0703 姓名:田璐学号 07514115 自我评分 80 成绩 摘要:提出绿色建筑的新概念,论述了绿色建筑的能源观、设计观和技术观。 关键词:环境保护绿色建筑设计技术 当代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高速发展,加速了人类文明的进程,与此同时,人类社会也面临着一系列重大环境与发展问题的严重挑战。人口剧增、资源过度消耗、气候变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问题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在严峻的现实面前,人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和评判我们现时正奉为信条的城市发展观和价值系统。许多有识之士逐渐认识到,人类本身是自然系统的一部分,它与其支撑的环境息息相关。在城市发展和建设过程中,我们今天必须优先考虑生态环境问题,并将其置于与经济和社会同等重要的地位上;同时,还要进一步高瞻远瞩,通盘考虑有限资源的合理利用问题,这就是1992 年联合国环境和发展大会“里约热内卢宣言”提出的“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 )思想的基本内涵。即要改变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掠夺性的,甚至是破坏性的发展模式,从传统的资源型发展模式,走上良性循环的生态型发展模式,促使经济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其中经济持续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前提与基础,社会持续发展是经济发展的结果与目的,环境生态持续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条件,建筑是三者的综合体。这种新的发展观必然导致产生新的建筑观———可持续发展建筑观,即保护生态、创造可持续发展的人类生存环境,是21 世纪建筑的基本任务,绿色建筑及其研究和实践正是为实现这样的目标而提出的。 1 何谓绿色建筑体系 绿色建筑体系是基于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原则,以“绿色”经济为基础,“绿色”社会为内涵,“绿色”技术为支撑,“绿色”环境为标志建立的一种新型建筑体系。在研究上,它将自然、人和人造物纳入统一研究视野,不仅研究人的生活、生产和人造物的形态,而且也研究人赖以生存的自然发展规律,研究人、自然与建筑的相互关系。在目标上,它追求人(生产和生活)、建筑和自然三者的协调和平衡发展。在方法上,它主张“设计追随自然”。在技术上,它提倡应用可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不污染环境、高效、节能和节水的建筑技术。绿色建筑所代表的是高效率、环境好而又可持续发展的建筑,自身适应地方生态而又不破坏地方生态的建筑。它所寻求的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建筑模式。绿色建筑要赋予建筑以生命。它是一个能积极地与环境相互作用的、智能型的、可调节的系统。 2 绿色建筑的能源观———节能与环境 现代建筑是一种过分依赖有限能源的建筑。能源对于那些大量使用人工照明和机械空调的建筑意味着生命,而高能耗、低效率的建筑,不仅是导致能源紧张的重要因素,并且是使之成为制造大气污染的元凶。据统计,全球能量的50 %消耗于建筑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深圳市南晟德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ISO14001是ISO14000环境管理系弄标准的袭头标准,它的一个基本要赯是关于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承诺.此外环境体系认证除符合ISO14001外,也必须结合本国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因此,了解与企业环境行为有在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是实施环境管理体系,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应掌握的必要的知识 第一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概述 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起始于70年代初,1973年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确定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32方针,在这个方针的指导下,国家和地方开始有组织地制定了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标准,并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工作制度,1979年,我国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以后又相继颁布了各项专门法.目前己经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础,以<<中华人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主体的环境体系 一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也叫环境法,是指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的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目的是为了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护人民健康,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这个定义包含三点主国含义 (1)环境法是一些特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与其它法律一样是以国家意志出现的,以国 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法笔规范.它与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是有区别的 (2)环境法的目的是通过防止自然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来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维护生 态平衡,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 (3)环境法所要调整的是社会亲系的一个特定领域,即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 的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同保护,合理开发 和利用自然环境与资源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二是同防治各种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 和防治各种公害如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有关的社会关系,强调指出环境所调整法所

建筑工程环境保护措施方案

建筑工程环境保护措施方案 1扬尘污染控制 1.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根据用途进行硬化处理,一般采用C20混凝土硬化20cm 厚。非主要道路可采取其他硬化措施(铺砖、铺礁渣、铺碎石等)。裸露的场地可采用绿化、铺碎石或固化。 1.2.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必须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车辆设施,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理干净,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 1.3.施工现场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如水泥,应密闭存放。 1.4.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1.施工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的裸露场地进行绿化、美化。 1.6.施工现场材料存放区、加工区及大模板存放场地平整坚实。 1.7.建筑拆除工程施工时应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1.8.施工现场应采用预拌砂浆。对工程剩余的预拌混凝土要进行妥善再利用,严禁随意丢弃。 1.9.施工现场进行机械剔凿作业时,作业面局部应遮挡、掩盖或采取水淋等降尘措施。 无齿锯砂轮切割时前方放置挡尘板聚集粉尘,防止扩散。 1.10.施工现场应建立封闭式垃圾站。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1.10.1垃圾站要求: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封闭式垃圾站(大型或群体工程可视现场具体情况设立多个),分别存放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若因场地狭小无法搭设封闭垃圾分拣站时,现场可设施工垃圾临时存放处,但垃圾必须袋装且苫盖并及时清运。 1.11. 办公区、生活区垃圾箱 1.11.1要求:施工现场可统一购买垃圾桶,也可自制垃圾箱。施工现场办公区设置一组,生活区200人以下设置一组,200人至500人设置二组,500人以上设置三组。在食堂、饮水区、洗碗处放置塑料桶存剩饭菜及液体垃圾。垃圾箱由专人负责管理每天清运。

法制渗透环境保护

9.2一元一次不等式(2) 龚婷 教学目标 知识与技能:正确的解一元一次不等式。 过程与方法:通过类比,知道一元一次不等式与一元一次方程在解法上的相似与不同,掌握一元一次不等式的解法。 情感态度价值观:体会数学方法的多样性,理解类比方法在学习数学过程中好处。通过材料让学生感悟《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成就,了解相关方面法规。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正确的解一元一次不等式。 教学难点:正确的解一元一次不等式。 教学过程 一、展示目标 1、 通过类比,知道一元一次不等式与一元一次方程在解法上的相似与不同。 2、 正确的解一元一次不等式。 二、自学检测 1、说出下列不等式的解集, 说明依据. (1) (3) (2) (4) 三、合作解疑 2、解一元一次方程 3 、解一元一次不等式 4、解下列不等式 (1) 63-≥x 63>-x 63-≤-x 63 <- x 8 13>--x 813=--x x x -<- -813

(2) 5、解不等式,并在数轴上表示解集 (1) (2) 6、去年某市空气质量良好(二级以上)的天数与全年的天数之比达到60%,如果明年这样的比值要超过70%,那么明年空气质量好的天数要比去年至少增加多少? 教师借机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二章 环境监督管理 第九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7、求不等式 的正整数解。 四、总结检测 8、解不等式,并在数轴上表示解集。 (1) x x 28)1(3+≥--68143x x -≤--x x -->-3821313 8513--≤-x x 62)1(6-<+x x

2020年 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汇编-安全文化

XX有限公司 MS-CARE-01 社会责任及EHS手册 (1.0版) 制订: 审批: 2020-1-1发布 2020-1-1实施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5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6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76) 内蒙古自治区高盐水污染防治指导规范(内政办发【2014】38号) (83)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 (8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96)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118)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16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172)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 (200)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 -2007) (23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7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279)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 (285)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312)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 (319) 煤制天然气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0179-2013) (32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330)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 (341)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 (348)

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内容

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内容 2013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1次会议、最高人民检查院第十二届检查委员会第7次会议,通过《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解释》于2013年6月19日施行。 两高司法解释出台,降低了企业的环境犯罪入罪门槛,对企业来说意味着环境污染违法风险加大,环境污染违法成本增加,严重打击不法企业的偷排漏排的侥幸心理。监管力度加强,使人们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减少污染环境的非法行为。 一、司法解释出台的主要原因 1、环境污染日益严惩 2、环境污染入罪门槛高,进入司法程序的污染环境类刑事案件非常少; 3、对于环境污染事件,行政执法部门以往只能以行政处罚等方式进行查处了结; 4、处罚力度较低,违法成本往往低于守法成本,更是远远低于污染治理成本; 5、行政罚款对污染者形成的震慑作用远不如刑法,以法监管环境的能力亟待提高。 二、环境定义

环境保护法第2条规定:影响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古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三、责任主体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四、环境保护义务 1、环境保护法第24条规定: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2、环境保护法第25条规定:新建工业企业、和现有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 3、环境保护法第26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建筑施工现场环保措施61297

八、施工环保措施计划 (一)施工环境管理计划编制说明 1、“做行业的环保先锋”是我公司的努力目标;向社会各界宣传市内环境保护,是我公司义不容辞的责任。到目前为止,许多甲方对室内环境中有害物质的污染问题,在装修前认识不够、重视不足,等到事后发现问题在想亡羊补牢,却往往已经于事无补。因为有害物质在室内环境中所散发的气体的周期可达3~15年,绝不是一、两次或短时间能够有效治理的;目前尚未发现快速有效的治理方法。然而最好的控制方法就是:在装修前提出室内环境控制指标,并在材料选择和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才能真正、合理、有效的保证装修后的室内环境。 2、我公司环境方针—“法纪法规是准绳,健康人生是基础,加强环保创绿色,持续改进创新高”。按照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增强企业活力,提高项目部的管理水平而编制工程本环境计划。 (二)引用标准 国家行业有关建筑施工的规范、法规和标准。 (三)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及有关国家技术规范和规定,保证装饰装修及土建等分项工程的环境指标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满足顾客的绿色环保要求。 (四)环境管理计划内容 1、文件和资料的控制 贯彻执行《文件控制程序》 【1】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收文及项目部向下发文,按环境管理体系要素分配各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2】环境资料应作为施工技术资料的一部分由项目部技术部门按要求负责收集与管理。 【3】项目部质检员负责环境资料的收集与管理。 【4】采购文件由项目部材料组负责管理。 【5】上级部门下达的文件由档案部门收发管理。 2、物资采购控制 【1】项目部生产技术、材料负责人,根据设计和顾客要求,编制采购、加工订货计划中的材料环保性能的要求,并将采购订货计划送交公司预审部审批,通过批准后正式签订合同。

《环境保护法》法制讲稿

《环境保护法》法制讲稿《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由全国人大第十二次委员会审议通过,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环保法” 环保法大事记:1979年9月,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新中国的第一部环境保护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中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开始走上法制化轨道。 1989 年12 月,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这部试行了10 年的法律也由此揭去了“试行”的标签,正式实施。 2011年,《环保法》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修法计划。 2014年4月24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表决通过。 一、环保法的修订背景 理由1:环境保护出现的新形势、新问题。 快速粗放的经济增长和城镇化发展产生了严重的不可持续发展问题:环境污染不可忍受、生态功能不可恢复、健康问题不可漠视、社会稳定不可持久。 突发环境事件集中爆发:自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以来,全国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平均每两天就发生一起。全国2006年161起污染事故。2012年全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542

起。 环境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因环境污染引发的冲突事件频频发生,环境群体性事件全国每年以29%的速度递增。从2007年的厦门PX项目事件到2011年的大连PX项目事件,因环保问题引发的群体事件有频发之势。 理由2:解决环境问题需靠法治。 1979环保法(试行):提出了“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明确了环境影响评价、排污收费制度。 1989年环保法:确立了环境质量标准制度、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度、排污许可制度。 新形势、新理念、新要求:生态文明理念、可持续发展理念、总量控制制度、区域限批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等。 理由3:适应生态文明的建设的需要。 生态文明新理念:十八大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建设生态文明提出了具体要求; 《环保法》作为环保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要反映中央提出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精神、新要求,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二、新《环境保护法》的修订亮点 (一)提出环境保护新理念 立法目的: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保护 (一)、粉尘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应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或隔离,封闭高度应高于施工作业面1.2米以上,同时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2)、建(构)筑物应采取封闭或隔离施工,其封闭高度应高于建筑物1.2米,封闭材料必须选用防尘密目网,并湿法作业减少扬尘污染。 (3)、严禁高空抛撒建筑垃圾,防止尘土飞扬,清扫场地必须采用湿法作业。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适当洒水减少扬尘,并在指定的垃圾处理场处理;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在建设工地设置临时密闭性垃圾堆放场地或垃圾箱进行存放。本次投标工程在施工道路入口处办公区、砂浆搅拌站右侧、木工房和钢筋加工房处各设垃圾堆放场的一处,并将垃圾袋装,以备外运。 (4)、施工运输车辆、挖掘土方设备驶出工地前必须在出入口做除泥除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车辆冲洗场地见施工平面布置图。 (5)、运输沙、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车辆,必须封闭,严禁撒漏。除对车辆冲洗外,对场地应进行洒水降尘等措施,并设专人负责。 (6)、散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

放,如需露天存放应采取砌墙围挡,其上表面用竹席覆盖,防止刮风时粉尘弥漫,影响环境卫生。 (7)、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废弃物,防止有毒烟尘和恶臭气体产生。 (8)、设置专人清运道路垃圾,做好现场文明施工,清扫时做到先洒水,润湿后铲除清扫,将垃圾袋装后及时处理清运,防止粉尘飞扬。 (9)、认真做好施工总平面管理。对施工场地周边采取专人管理,为了保持场地洁净,每天进行2-3次洒水清扫,对绿化地段的花草树木定期洒水冲洗尘土。 (10)、施工现场搅拌机械四周应设置防尘棚,并在搅拌机上安设喷淋设备,以防止粉尘飞扬污染环境。 废水处理措施 一、搅拌机的废水排放控制:凡在施工现场进行搅拌作 业的,在搅拌机前台设置沉淀池。排放的废水排入 沉淀池内,经二次沉淀后,排出或回收用于洒水降 尘。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不直接排入下水道。 二、食堂污水的排放控制:施工现场临时食堂,设置简 易有效的隔油池,产生的污水经下水管道排放经过 隔油池。平时加强管理,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XX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三章保护和改善环境 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五章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

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七条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

浅谈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

浅谈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 摘要:现代城市中人们已经深刻地认识到:城市环境对于人类的生存与健康关系是十分密切的,随着城市环境的改善,人们的生活、健康水平和工作效率日益提高。因此,发展现代城市建设,首先要协调好生态环境保护。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怎样可以调控好城市建设的生态环境问题必须值得我们去思考并且进行 解决的课题。 关键词:城市建设;破坏;生态环境;防治措施 abstract: the modern city people have already realized deeply: city environment for human survival and health is closely associated with the city, in the improvement of the environment, people’s life, the level of health and work efficiency improvement. therefore,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city construction, first of all to well coordinate the protection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so we must pay more attention to how to control the city construction, the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problems to be worth thinking and problem solving. key words: city construction; damag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prevention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x8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化建设的步伐也在逐步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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