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2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2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2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加强全县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政府,开发区、度假区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

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有力促进了全县土地管理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极少数地方违法违规乱占滥用耕地、非法买卖土地、闲置土地等现象时有发生,为严格的法律和政策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土地管理作如下通知:

提高加强土地管理的认识

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土地管理,把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近几年来,先后下发了《国务地管理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集体建设用地法律法规的通知》,对严格土地管理作出了明确要求。当前,我县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人多地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因而,进一步加强全县土地管理,是贯彻落实土地基本国策的需要,也是改善投资环境、建设社会主义的需要。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提高加强土地管理的耕地保护制度。

完善土地监管责任制度

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都要认真落实“上下联动、分块包干、属地管理、责任到人、常态监管”机制,积极采取措施,强化资源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域划分:县城规划区范围由城关镇、开发区、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其他区域由所在乡镇政府负责;县直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查处违法违规占地建设行为。具体职责如下:

政府对本辖区内土地监管负总责。对辖区内未依法取得土地使用审批手续或者未按用地审批条件规定建设的,由所属乡镇人民、限期改正。对本辖区内应予强制拆除的违法违规建筑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源管理部门负责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对非法占用土地、非法改变土地用途、非法买卖或转让土地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落实、报告等制度,配合乡镇做好违法违规占地建设的强制拆除工作。

门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规划建设情况监管,对无施工资质施工或违反施工资质管理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会同城管执法部门对为进行查处,对乡镇规划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管。

法部门负责县城规划区以及受委托管理区域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巡查、制止,依法查处、依法实施清理和拆除工作;配合乡镇制拆除工作。

门负责征占用林地管理,对涉及非法占用林地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门负责对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进行查处。

公路部门负责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建设进行查处。

关负责维护集中拆除违法建设现场秩序,及时制止、查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对有关部法用地、违法建设案件进行查处。

关负责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有关涉嫌渎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

关负责对行政执法部门作出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强制执行申请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强制执行案件,在规定期限内受

工商、环保、卫生、房产、供电、供水、供气、金融、电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审批、许可证、执照的审核把关以及用、电话报装的控管。

、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对已经发生违法违规占地建设的干部、职工,要督促其自行纠正或接受执处罚决定。

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理

地利用总体规划、集镇和村庄规划编制。各乡镇要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在2010年底前全面完成土地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做好衔接,为建设用地提供规划依据。

地利用总体规划、集镇和村庄规划管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各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严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外进行非农建设。

体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乡镇集体建设用地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集镇和村庄建设规划,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严禁非法出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

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行耕地保护方面的规定。各乡镇政府对本辖区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要认地保护目标责任要求,建立相应的耕地保护制度,把耕地保护目标落实到村、组及责任田承包人。要认真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建设,精心实施好土地整治和村庄整理。县国土资源局要会同农业、监察、审计、统计等部门定期对各乡镇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核,并向县政府报告。

行节约集约用地的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工业用地必须实行招拍挂出让。除县国土资源管理部个人不得与投资者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严禁用地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签订协议圈占土地。要严格执行《工业项的规定,加强土地出让合同管理,抓好项目开竣工时间、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违约责任等约定内容的兑现擅自改变用途、增加容积率的,必须依法按规定进行处理,需要收回使用权重新出让的,必须收回重新公开出让。

行土地资产处置的规定。国有土地资产是国家的财富,一律由县国土资源部门代表县政府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各处置。对符合无偿收回条件的闲置土地要依法无偿收回,重新配置使用;对暂不符合收回条件的闲置土地,要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规定,依法收取闲置费、部分提前收回或调整使用等多种方式积极稳妥处理。

行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规定。农村村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新农村规划,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其占用耕地面积集镇和圩区,每户不得超过160 m2。②山区和丘陵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60 m2;利用荒山、荒地建房的,每户不得超过300 后建设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农村村民建房,各乡镇要在认真审核把关的基础上,及时按程序上报审批。农村村民符合条件在住宅的,原宅基地地上建筑物必须限期自行拆除,由村集体收回;逾期不自行拆除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强制拆除。农村村乡(镇)、村要通过建设用地置换方式自行解决用地指标,且必须在农用地转用依法批准后,方可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严禁基地。

行土地收储的规定。新增建设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都必须由县土地储备中心依照土地收购储备办法的规定进行收储,收储的土县国土资源部门拟订出让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由县国土资源部门依法组织出让。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负责征地、交地工作。

加强和规范土地收支管理

、土地有偿使用费及有关费用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指属乡镇辖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县城规划区内的土地出让金属县级收入。县财政部门负责土地出源部门负责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各乡镇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督促土地受让方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

让金收入缴入国库后,属经营性用地的,在计提15%的农业开发资金、10%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10%的廉租房建设专项资,暂扣下剩63%中的20%,与乡镇土地管理工作挂钩,作为兑现本通知第六条第2点规定的保证资金。无经营性土地出让收入点规定的处罚由县财政从乡镇财政专户中划转。

返还不能用于平衡乡镇财政预算,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支农支出(包括农业土地开发支出及农村基

、国土资源部门拨付乡镇的土地整理、耕地开发、地灾防治等各项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截留。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和青苗补偿费,要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兑现给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

责制,建立奖罚机制

行问责。各地各部门都要认真执行《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职责。对违法违规问题发现不及时、处理不积极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镇人民政府辖区内,有下列情形的,按如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宗未发现、未制止、未拆除,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的违法用地或违法建设行为的,给予乡镇分管负责人诫勉处理,给予镇主现4宗的,给予乡镇分管负责人免职处理,给予乡镇主要负责人诫勉处理;出现5宗以上(包括5宗)或出现1宗占用耕地面乡镇主要负责人免职处理。

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虽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给予负责人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规划、建设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或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给予乡镇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警告或记过处分大过或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对辖区内违法违规建设负有巡查、报告、制止以及协助上级有关部门查处的责任。对辖区内有下列情况的,按如下规定追究相关1宗未发现、未制止、未上报,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给予村主要负责人、镇包村干部诫勉处理;出现2,给予村主要负责人免职处理,给予乡镇包村干部停职处理。

部门查处违法违规建设工作不积极配合的,给予所属村主要负责人免职处理,给予乡镇包村干部诫勉处理。

阻挠、干扰查处的,给予村主要负责人免职处理,给予乡镇包村干部停职处理。

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违法违规建设应制止而未制止、应受理而未受理、应立案查处而未立案查处的,按如下规定追究

1宗的,给予基层管理机构直接责任人诫勉处理,给予基层管理机构负责人通报批评。

2宗的,给予基层管理机构负责人诫勉处理,给予负有管理职责的县直相关部门直接责任人通报批评,部门分管负责人写出深3宗的,给予基层管理机构负责人免职处理,给予负有管理职责的县直相关部门直接责任人诫勉处理,给予部门分管负责人通人写出深刻检查。

4宗的,给予负有管理职责的县直相关部门直接责人免职处理,给予部门分管负责人诫勉处理,给予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

5宗的,给予负有管理职责的县直部门分管负责人免职处理,主要负责人诫勉处理。

5宗以上,给予负有管理职责的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免职处理。

县直有关部门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是党员的要移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作相应处理;有徇私舞弊、以权谋私情节的,要从重处司法机关处理。

实行经济奖惩

内依法依规严格管理,无违法违规建设的乡镇,暂扣款全额返还,并奖励3-6万元(具体根据乡镇耕地保护面积确定),下年土地整治项目。

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暂扣款中予以扣款,本年度不够扣除的从该乡镇财政专户中扣除:

非法占地建房的,按非法占地面积30元/m2扣款;

占地的,耕地按非法占地面积0.4万元/亩扣款(不足1亩的按1亩计算,下同),非耕地按0.2万元/亩扣款;

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通知》第五条规定的暂扣的20%土地出让收入不予返还:

基本农田的;

地非法占用2亩以上的;

2宗以上的;

非法占地建房每万人5户以上的;

自非法买卖土地、收取地价款的。

促检查机制

土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以加强对土地管理工作的领导。县国土资源部、建设、农业等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各乡镇、有关单位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情况的检查督查,定期组织对乡况进行评估,年终对各乡镇土地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评,作为问责的依据。

国土资源部概况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情况

国土资源部概况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情况 国土资源部于1998年机构改革时由原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四个单位共同组建而成。目前,总体架构是“一部三局一机构”,即国土资源部,部管的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和中国地质调查局,以及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具体负责土地管理、矿政管理、地质找矿、海洋、测绘、土地督察等六方面工作。 一、国土资源基本情况 (一)我国资源总量大,但人均少、禀赋差,利用粗放。从土地资源看,我国人均土地面积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33%,人均耕地、林地、草地面积和淡水资源分别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 43%、14%、33%和25%。土地资源难利用地多、宜农地少,宜居面积仅占国土面积的20%,优质耕地仅占33%,水土资源空间匹配性差。人均城市建设用地已达133平方米,大大高于发达国家水平。工业用地开发强度和产出率明显偏低,容积率一般只有 0.3至0.6。农村人均居民点用地高达229平方米,空闲住宅多、空心村多。 我国矿产资源总量较大,矿种比较齐全;人均资源量少,部分资源供需失衡;大宗支柱性矿产中,大型矿床和容易选冶的矿产地少,中小型矿和共生伴生矿多;在查明资源中,可直接开发利用的少,需要进一步提高勘查程度和经济技术评价的多。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发现矿产171种,已探明资源储量的159种,已查明的矿产资源总量

和20多种矿产储量居世界前列,已查明矿产资源总量约占世界的12%,居世界第2位;人均拥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58%,居世界第53位。其中,煤炭查明资源储量居世界第3位,铁矿居第4位,铜矿居第3位,铝土矿居第5位,铅锌、钨、锡、锑、稀土、菱镁矿、石膏、石墨、重晶石等居第1位。主要矿产资源人均占有量占世界平均水平的比例分别是煤67%、石油6%、铁矿石50%、铜25%。石油储量占世界1.2%,产量占5.2%,需求量占10.0%;铁矿石储量占世界9.5%,产量占21.5%,需求量占 50.0%;煤炭资源丰富,储量占世界13.5%,产量占39.7%,需求量占41.3%。从资源整体质量看,传统化石能源中,优质清洁能源少;矿产资源品位低、贫矿多,难选冶矿多。 我国主张的管辖海域面积近300万平方千米,其中领海和内水面积38万平方千米、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面积200多万平方千米。我国海域位于中纬度地带,海洋环境条件优越,海洋资源丰富,适宜于开发利用。丰富的海洋资源使海洋成为战略性食物资源、能源资源、水资源以及潜在金属矿产资源基地。 (二)资源瓶颈制约日益突出,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保障难度加大。 近十年间,我国矿产资源供应总量增速比前十年平均值提高0.5~1倍,高出同期世界平均增速的0.5~1倍。矿产资源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石油、铁矿石、铝土矿、铜、钾盐等大宗矿产对外依存度均超过50%。预计未来10~15年,我国主要矿产资源需求将陆续达到峰值,资源短缺更为突出。土地需求增长与供给约束的矛盾也

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

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 涉及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共47部,分别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7.《云南省测绘管理条例》; 8.《云南省测绘项目施测交验测绘资质证书管理规定》;9.《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 10.《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11.《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1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15.《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16.《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17.《土地登记规则》; 18.《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 19.《土地复垦规定》; 20.《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21.《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22.《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去权规定》 23.《征用土地公告办法》; 24.《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26.《云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7.《云南省荒山有偿开发的若干规定》; 28.《云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 29.《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30.《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31.《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32.《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 33.《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34.《古生物化石管理办法》; 35.《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36.《地质资料管理条例》; 37.《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38.《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39.《云南省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

国土业务知识问答:土地管理篇

业务知识问答:土地管理篇 土地管理篇 一、哪些用地必须要经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答:凡是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如何确定? 答: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三、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转让? 答: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四、哪些建设用地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答: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五、什么是土地抵押? 答:土地抵押是指土地权利人为了向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以其土地作为还款担保的行为。土地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随之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时,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

当签订抵押合同。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六、土地可以转让吗? 答: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宪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这就说明,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法律规定,以下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符合下列条件的: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条件;转让土地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符合下列条件的,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按规定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七、什么是楼面地价?

关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修改稿)

射阳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中共射阳县委 射阳县人民政府 (2012年5月20日) 近年来,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双保”要求,坚持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致力做到“守土有责、护土有方、动土有据、用土有益”。2011年获全省土地执法先进县称号,连续多年获全市耕地保护先进集体称号。县国土局连续多年获县和市国土资源局双料综合奖,是省国土厅建设用地工作先进集体,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事迹已由省国土资源厅上报国土资源部。 一、致力“增数量、提质量”,高标准落实耕保工作目标 坚持以耕地保护促进经济发展,以经济发展更好地保护耕地资源,实现基本农田和耕地资源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高。目前,全县耕地面积由2008年末198.77万亩,增至202.35万亩,净增耕地3.58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182.5万亩。一是硬化责任落实。每年初逐层逐级签定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耕地保有量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严明各镇区要负责人第一责任,构建“党政齐抓共管、部门联动协同、群众积极参与”的耕保责任体系。同时,将耕地保护纳入全县年度综合绩效考

核,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案件较多的镇区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强化项目建设。近3年,全县共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9个,总规模14.44万亩,投资2.1亿元,新增耕地7995.6亩;实施“占补平衡”项目库项目50个,总规模2.5万亩,新增耕地2.1万亩,不仅实现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有余,还积极进行易地调剂,为全省耕地动态平衡作出突出贡献。三是刚化制度约束。以制度管长远,坚守用地红线、坚持“占一补一”,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耕地保护问责等十项耕地保护制度,不断提升耕地保护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二、致力“把闸门、稳市场”,严要求执行宏观调控政策 按照“稳中有进”的主基调,加强土地调控,严把土地“闸门”,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一是规范转征用地。依法报批农用地转用手续,按照土地利用总规、城市总规、村庄和集镇规划要求,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盘子中申报转为建设用地,杜绝“以租代征”等方式,保证用地经得住检验。近3年,共报农用地转征69批次,面积15905.8亩,无一与规划冲突。二是市场运作资源。统筹安排用地出让,无论是经营性用地还是工业用地,都严格执行“招拍挂”程序。近3年,共挂牌出让经营性用地99宗4051亩、工业用地248宗7009.5亩。三是动态更新地价。严格执行江苏省工业用地最低出让标准,出让价格不低于120元/平方米,杜绝减免、缓缴或返还现象。按照规范土地市场的要求,每年及时更新城镇基准地价,公布不同地段

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系统集OA、MIS、GIS技术于一体,整合空间数据库管理、土地利用规划、建设用地管理、土地监察等功能,实现土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证书发放等全部土地权属管理业务的办公自动化,构架国土资源管理日常办公、业务流程审批的规范化、图文传递电子化、管理科学化的综合管理全网络办公系统。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由两大部分构成:满足国土资源业务办公要求的《国土资源管理审批系统》;满足日常办公的《OA办公自动化系统。 一、功能模块 系统功能模块框图如下: 二、技术路线 1、先进的数据结构 (1)、采用先进的B/S数据结构模式,可以实现网上远程报建、审批办公机制。 (2)、系统基于Oracle 9i或SQL Server2000大型数据库平台,运行快速、安全、稳定,具有完善的数据运行、管理、备份、恢复机制。 2、工具化集成 采用模块化设计体系结构,操作简捷,易于掌握。系统提供的维护管理可以完成用户系统自定义的功能,包括增加业务机构、业务人员角色的定义、权限分配、系统使用界面的设计、各种表单及打印表格报表的设计、工作流程的设置定义和修改等。全面实现自制作、自维护、自拓展,使管理工作职能和流程能随着

业务的变化而进行即时调整。 3、OA、MIS、GIS一体化 已建立的OA 、MIS具模块有开放式的程序接口,模块间即相互独立又相互融合。为未来地籍管理等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提供了完整的数据接口。图形在MIS业务办公系统中直接调用GIS系统数据库。 GIS系统采用最适用的AutoCAD Map软件平台,不需数据转换就可以直接调用CAD图形,可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国土资源业务管理与地籍图形管理一体化,MIS、GIS、CAD一体化,图、文、表、管一体化。 三、功能简述 (一)、OA办公自动化系统 1、公文管理 收文管理:完成单位外来公文的登记、拟办、批阅、主办、阅办、归档、查询等处理。发文管理:完成单位内部或对外公文的起草、审批、核稿、签发、发布、存档、查询等管理。 公文管理操作界面: 2、事务管理 包括待办事宜、日程安排、电子邮件、通讯录管理、规范查询等模块。

土地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最新)

土地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管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我区土地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各项整改和建章立制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xx的部署和要求,深化土地例行督察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规范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不断健全土地管理体制机制,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促进集约节约用地,力争在2015年12月底完成专项整治行动目标的85%以上,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提供更有效的服务和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强力推进闲置土地整改。 对全区已供土地利用情况进一步调查核实,重点对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反馈和督察我区闲置的14宗、面积71.9公顷土地进行逐宗逐块的分析与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 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要求,采取限期开工、收回土地使用权等方式,依法合规实施整改,并于10月底前,确保全区闲置土地整改率达到90%以上,切实提高已供土地利用率。 (二)实施已批土地征收拆迁补偿。

在前期批而未征土地清理的基础上,对全区xx年以来,已依法批准尚未实施征收补偿的39.24公顷土地,进一步进行分析,筹措调度资金,落实征迁补偿安置所需费用,保障征收与补偿。 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由各镇政府依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土地征收公告,按照现行的征地补偿标准和拆迁政策组织实施征地补偿与拆迁,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征地拆迁工作。 (三)加强已批土地供应。 在前期批而未供土地清理的基础上,对xx年以来,已依法批准并实施征收补偿但尚未供地的108.8公顷土地,进行分析研究。 国土部门要协调市土地储备开发中心,会同区发改、规划等有关单位及各镇政府,根据国家及省有关供地政策、程序等规定,积极组织申报供地,切实提高我区供地率。 (四)加强耕地保护工作。 落实耕地保护专项经费,加大补充新增耕地的投入,认真履行耕地“占一补一”义务。严守耕地红线,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占地行为,特别是占用耕地行为。 (五)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 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结合职能转变、深化改革、依法行政等要求,着重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通过完善制度,建章立制,严格执行,不断加强和规范土地管理工作。 1.完善土地利用规划管理。

在全县土地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

在全县土地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 同志们:今天召开的土地管理工作会议非常重要,因为土地管理工作是一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工作。20XX年下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宏观经济调控的政策和措施,把土地和信贷作为两个“闸门”来抓,在严格控制信贷资金规模的同时,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大力加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清理各类开发区,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去年4月下旬,国务院作出了暂停农用地转用审批半年的决定;10月21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简称28号文件。10月28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电视电话会议,温家宝总理作了重要讲话。随后,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并组成8个抽查验收组,对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60多个市、县进行了实地抽查,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地区进行了整顿,并处分了相关的责任人员。可以说,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对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是前所未有的。为了认真贯彻落实28号文件精神,蓟县县委、县政府把土地管理工作摆上了突出位置,振清书记对土地管理工作非常重视,相继就严格土地管理、经营性土地实行招拍挂、矿产资源保护等问题作出了重要批示,提出了明确要求,并责令有关部门立即

进行了坚决治理整顿。县政府及时召开了第27次常务会议,几位县政府领导和政府主要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一起,集中学习了国务院28号文件精神,就一些重点内容进行了研究讨论,同时结合我县实际,认真查找了当前土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步工作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安排部署。今天,县委、县政府召开这么大规模、这样宽范围的土地管理工作会议,充分说明了对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刚才,金生同志对我县前段的土地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就迎接国家“两部委”的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三个乡镇作了表态发言,讲的都很好。一会儿,振清书记还要做重要讲话,希望各部门、各乡镇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五点意见:一、充分认识严格土地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土地问题始终是现代化进程中一个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严格土地管理,既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长远大计,也是维护当前改革发展稳定良好局面的当务之急。第一,缓解或解决人多地少的矛盾,要求我们必须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我国耕地资源稀缺,在不到世界10%的耕地上,承载着世界22%的人口,我国面临的人地矛盾是世界上最尖锐、最突出的。从我县来讲,人均耕地面积亩,比全国平均水平还少亩。同时,耕地后备资源也严重不足,山区、

2020年精选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个人心得体会两篇

2020年精选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个人心得体会两 篇 签订时间:XXXXX

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个人心得体会一 作为国土干部第一就是要加强学习,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思想观念具有相对独立性,一经形成,不容易转变。必须加强学习,反复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反复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全面了解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基本国情,全面了解我国资源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通过不断学习,牢固树立以下五种意识:一是树立忧患意识,增强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坚决克服安于现状的思想,深刻把握我国资源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坚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均衡和持续发展。二是树立大局意识。把国土资源工作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参与宏观调控。三是树立创新意识。开动脑筋,多闯多试,同时要充分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总结吸取群众的智慧,为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献计献策、尽心尽力。四是树立责任意识。保护资源、保障发展,是法律赋予国土资源部门的神圣职责,我们义不容辞,必须通过全面推进国土资源工作改革与发展,切实履行好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双重责任。五是树立服务意识,增强以人为本的理念,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国土资源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 国土资源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国土资源服务。 ?第二就是要勇于实践。在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牢固树立以上几种思想意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将理论知识转化成改革和推进国土资源工作的政策措施,将思想意识转化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我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这就是一个很好的机会,要牢牢抓住这个机会,围绕影响和制约国土资源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提出包括资源配置、社会发展综合评价、财税分配、产业导向以及干部政绩考核等一揽子改革的政策措施和意见建议。 在基层国土资源工作中,我们体会到,围绕加强土地、矿产资源

新形势下我国国土资源管理分析

新形势下我国国土资源管理分析 发表时间:2017-11-10T16:06:31.047Z 来源:《基层建设》2017年第22期作者:燕全凤[导读] 摘要:在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当下,国土资源管理问题也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 广饶县国土资源局山东省东营市 257300 摘要:在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当下,国土资源管理问题也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土地是人们生存的基础,合理的利用土地资源对推动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大作用。然而就目前来看,我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存在的许多问题,使得国土资源得不到合理的利用,浪费现象较严重,严重违背了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在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矛盾日益突出的环境下,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已成为我国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关键词:新形势;国土资源;管理;分析 1我国国土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国土资源管理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它关系着地球的环境、人类的居住、人类的饮食安全,还影响着所有企业的发展运行,所以对国土资源实施有效管理,对我国经济发展有直接影响。当前,我国在土地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1国土资源管理制度不完善。现阶段国家对于已开发的土地资源,并未明确规划该土地资源的使用,对于已开发土地资源的使用我国现阶段所持有的态度是以经济发展为根本目的,并未对该开发的土地资源合理规划,比如该土地资源适合如何使用,以及对后期发展有何影响,对没有明确的土地资源开发商对其使用不当国家也并没有合适的法制法规去约束限制。 1.2国土资源管理力度不强。国土资源管理过程中,由于执法部门未给予相应强度的管理,造成了国土资源大面积浪费及土地资源违规违法使用开发。与此同时,政府对国土资源的管理,由于执法部门工作得不到相应落实,导致所制定颁布的管理不具备约束性。此外,一些国土资源管理人员对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工作中做不到恪守职责而滥用职权以谋私利,使国土资源浪费很大。 1.3人才匮乏与技术支撑体系落伍。我国由于缺乏大量优秀的国土资源检测人才,旧的国土资源检测人员不论是从文化程度还是知识储备方面都已不能应对瞬息万变的时代发展,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顺利开展造成制约。此外,在国土资源管理中,信息检测技术相对落后,以至于我国对可利用土地资源管理、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测绘地形地势、地质气候气象灾害防御过程中,不能及时准确地得到所需数据,导致地质灾害频发与人类财产的损失。 1.4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不合理。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镇规模也在不断扩大,我国国土土地资源的稀缺性与重要性愈发明显,同时存在的问题也逐渐凸现,已经关系到了全社会的利益。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城乡土地浪费现象严重、城市建筑容积率相对较低、多数城市新区粗放建设、农村宅基地利用粗放,导致土地资源浪费、闲置现象严重,对我国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造成很大的威胁。 2我国国土资源管理的应对策略 2.1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要想促进我国国土资源的持续发展,相关部门就必须结合我国土地资源管理工作实际情况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首先,要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上日程,要提高相关人员对国土资源的认识,合理规划和配置国土资源;其次,要完善国土资源的审批体系,对土地资源进行审批时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公正、公开的对土地进行审批登记,防止以权谋私的行为发生;再者,要全面落实责任制,将国土资源管理相关责任落实下去,将责任追究到人的身上,从而更好地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另外,要建立全面的监督机制,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健康、有序开展。 2.2加强工作人员的教育与管理 首先,必须加强国土资源管理人员的素质教育,提高国土资源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其次,要强化能力训练,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从而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培养一直业务能力强、职业素质高的队伍。另外,为了更好地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相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如物质激励、精神激励等来激励工作人员主动参与到工作中去,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3加大技术的研究 在国土资源管理中,技术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技术保障,相关部门应当重视相关技术的研究和投入。一方面,要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国土资源的信息化管理,从而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大技术的研究,尤其是地质勘测技术,以技术为依托,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效率。 2.4完善国土资源管理法 就目前我国《国土资源管理法》来看,其执法力度还不够高,进而使得我国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效率低、土地资源浪费严重。为了提高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完善我国国土资源管理法的意义重大。首先,我国政府及相关部分必须在不断的实践过程中完善我国国土资源管理,颁布全新的法律条令,解决规划功能定位不清晰、任务内容不明确、程序方法不科学、实施监督不有力等问题,进而保障我国国土资源开发的合理性、科学性。其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加快管理方式转变,强化战略思维和法治思维,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2.5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和农田使用保护 要不断加大农村建设用地的管理力度,有效控制农村建设用地的合理性,对于大型设施建设需要严格手续办理。同时,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针对农民宅基的问题,需要控制住房的自主建设、收回空置的宅基地,加强对宅基地的管理,发展生态文明的建设,注意建设节约用地。最重要的是,土地资源管理人员还需要积极研究制定农村经济发展及土地合理流转使用的方法,促进生产的发展。在建设项目时,需要保护好农田和耕地,在使用农村土地资源时必须进行相关的规划,尽量不用或少使用耕地进行建设。 结束语 土地是人类生存发展不可或缺的物质基础,也是不可再生的重要资源。我国人多地少,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化,是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缓解人地矛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沈清基.论基于生态文明的新型城镇化[J].城市规划学刊.2013(01).

农村土地管理中问题及对策

浅谈农村土地管理中问题及对策 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以及赖以生存的生活保障就是土地,对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审视,努力寻找解决方法,具有极其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农村土地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集体经济较为薄弱,入不敷出。农村税费改革实施后,使得村集体经济收入大幅度减少,某些村出去为数不多的机动地承包费以外,几乎无其他收入,更有甚者欠有债务。因此,某些地方将机动地对外发包,强制性的流转农户的承包地,出卖集体地或者高价对外出租而获取高额回报,挪用土地补偿费以及土地流转费的现象较为突出。 2.土地流转过程不够规范,农户权益得不到保障。我国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国家相关政策指导,以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土地承包合同共同束缚、约定的。可是,合同存在的不规范性使其执行具有随意性,基层干部私自变更合同、收回或调整农民土地,更有甚者未经承包户许可,就迫使其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到了较大程度侵害。 3.征地补偿款难以落到实处,财务制度如同虚设。部分村级干部并不按照规则办事,甚至严重违反财政纪律,将那些本应发给农户的补偿款私吞,据为己有,私分利息以及贴息款。部分村干部私设

账外资产,账务不清,零乱不堪,趁火打劫。部分村干部许可企业拖欠征地补偿费,引起群众不满情绪。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立法、执法存在的不足:1.在立法中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四项权能规定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民法通则》第71 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一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从我国目前情况看,集体土地所有权上述的四项权利都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首先,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权利受限制问题。我国集体土地的占有权及收益权源于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仅能在农业用地和本集体内部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行使有限的占有和收益权能,而对非农用地没有占有和收益的权利。其次,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对其集体所有土地的处置权几乎被剥夺。集体土地的最终处置权实际上属于国家。这不仅剥夺了集体土地的出让权,也使本应由农民集体享有的收益流入国库,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缺失处分权。 2.在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中关于集体土地征收规定存在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4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但问题是相关法律至今没有对所谓的“公共利益”进行明确界定,导致凡是只要取得土地征收的批文,无论其用来干什么,似乎均符合“公共利益”;尽管《土地管理法》及《物权法》对征收土地均规定应依法予以补偿,但问题是相关法律法规补偿标准太低,根本无法保障土地被征

土地管理工作三要素认知

土地管理工作三要素认知 [摘要] 土地是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的物质基础,土地的资源是有限的。国土部门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者肩负着做好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责任,履行好这一责任的思想基础依赖于对保障土地发展,保护土地资源,以人为本三方面的正确认知。 [关键词] 土地管理保障发展保护资源以人为本 从宏观上看,我国土地管理工作正处于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国土开发格局的新时期。因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力的不断增强,特别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人民居住水平、休闲水平的不断提升,土地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宝贵性,与社会发展需要的上升性、扩张性的矛盾日益突出。如何认清土地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任务,是土地管理部门和广大土地管理工作者需要审时度势加以认识的,其中需要解决的主要认识问题聚焦于对保障土地发展,保护土地资源,提高自身素质三方面的正确认知。 一、保障土地发展是土地管理工作的第一要义 党的十七大提出:在新的发展阶段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内涵中第一要义是发展,联系于土地管理工作,其第一要义利索当然的应为发展。那么在土地管理工作中,做到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将发展置于第一位来谋划和考虑。 发展是土地管理工作的第一要义,所以,土地管理工作满足于和保障于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的需要是第一位的,土地管理工作必须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相适应,不能滞后,不能脱节、更不能扯后腿。要主动适应大发展、大建设形势对土地的需要,给予发展中的土地供应和管理方面的鼎力支持,以加大管理力度促发展,以提升国土管理的决策和执行能力来促发展。 “发展是硬道理”,在工业化、城市化的过程中,必然要占用耕地,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更好地保护,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珍惜和节约资源的观念,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保证资源永续利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引导和推动“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市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将基本农田保护措施落实到村组、农户和田块。坚决防止和纠正盲目圈地行为,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行为。提高土地单位面积的投资强度,严禁低价出让土地。做好征地补偿整治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新征用土地,不得再出现拖欠征地补偿款的现象。深入开展节地挖潜,努力盘活存量土地,清理闲置土地,增加建设用地的有效供给。 从当前国家对土地管理工作的需要看,正如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在全国土

国土资源局机关工作管理制度

国土资源局机关工作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关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机关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制定本制度。 一、公共守则 1、全局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修养和业务素质。 2、自觉做到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立足本职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无私奉献,共同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献计献策,树立国土资源队伍新形象。 3、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串岗;尽职尽责,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廉洁勤政,秉公执法。执法行为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不按规定办事,造成执法过错或不良后果的,责任人要承担行政、法律和经济责任。 5、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履行国土资源《十项为民措施》,严格遵守国土资源《五条禁令》。

6、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服务要做到热情、规范、文明,杜绝“生、冷、硬、横”和“吃、拿、卡、要、报”等现象。 7、遵纪守法、严以律已。不习练法轮功、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严禁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杜绝“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现象。 二、机关考勤制度 1、上班实行签到制。每日上班,由本人按时到办公室签到。签到时间为上班前后5分钟内,延迟5分钟签到者,视为迟到,延迟1小时以上无论上班与否视为旷工。 2、工作时间内个人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须请假。请假须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经领导批准、交办公室考勤员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党组成员及科室负责人请假须经局长批准,其他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的,由局长批准。婚假、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考勤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纪检组长负责监督,按制度规定严格实行。 4、考勤记录每月汇总一次,并予以公布。全年累计迟到20次、旷工10天以上者,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三、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由分管后勤工作的局长负责,办公室统一安排。用车单位应提前提出用车计划,经

国土资源局主要业务管理程序

国土资源局主要业务管理程序 一、建设用地报批程序 (一)建设用地预申请和受理 用地单位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建设用地项目预申请,由县国土资源局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及供地项目预审,符合规划和计划及供地项目的予以受理,并下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用地单位持“预审意见书”到计经、建设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申请用地 用地单位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项目立项批复、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项目总平面布置图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材料一式五份。 (三)调查、测绘 县国土资源局派员进行实地调查,出具《调查报告》、《勘测定界报告》并对拟征用地块发布建设用地预公告。 (四)拟定农用转用、耕地补充、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呈报说明书等“一书四方案”逐级上报县、自治区审批。 (五)公告征地方案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在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县政府向被征用土地的乡(镇)村发布征地方案及征用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公告期限分别为15日、10日。公告期满后,依据《泾源县统一征地暂行办法》由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机构统一征地,并向被征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 (六)供地、发证 县国土资源局依据区位、用途等条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并向用地单位提供国有土地。工程竣工后,用地单位应申请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验收。 二、基准地价公示和标定地价备案制 (一)基准地价公示 县城基准地价评估结果经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基准地价的标准、等级,基准地价每两年修改一次。 (二)标定地价备案制 土地使用者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进行上市、入股、抵押和核资注册资金等经有评估资格的机构评估,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供土地估价报告备案表、土地估价项目业绩清单、单位备案的函等材料,经县国土资源局审核认可并上报备案。 三、土地登记程序(土地变更登记程序)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 1、土地使用者提出土地登记申请,并提交土地权属来源、申请人身份证明等有关材料; 2、土地登记人员对该宗地进行实地勘查,并经土地使用者确认; 3、土地登记人员对该宗地的申请人、土地权属来源、批准机关及批准权限、土地用途、宗地面 积等情况逐一审核; 4、土地登记人员编制土地从事登记卡、归户卡,并经局领导审核,缮制土地证书; 5、土地使用者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后,由县国土资源局发给土地证书。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土地登记人员依据村民建房审批编制土地证书,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由国土资源局发土地使用证。 四、土地出让、转让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由转、受让双方向县国土资源局提供转让和用地申请,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工作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工作的 通知 针对目前农民在承包农村土地的使用、收益、流转、调整、收回、及其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等工作事项中遇到一些具体纠纷问题,并呈上升趋势。为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镇农村承包土地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通知如下: 1、针对目前不少农户反映二轮延包承包的土地,实际面积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面积大,农户要求增加《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面积。 根据《咸丰县忠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忠堡镇依法完善农村土地承包二轮延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忠政发[2005]3号文件的具体原则规定:“已进行农村二轮延包且大多数群众没有意见的村,不准随意变动,不准推到重来搞重新发包,不准重新丈量土地,以防引发新的矛盾。”又根据《关于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有关问题的答复》咸延包组发[2005]12号文件“承包土地按等级分的,如何计算面积?答:不确定等级,按习惯面积确权”。根据以上文件精神,综述在二轮延包时实际面积大于经营权证面积的属正常,不须更改,也不得更改,各村委会不得再出具类似证明。 2、针对目前不少农户税改时,为了少交税,故意将其承包面积报小,而现在又要恢复其原来的面积,要求村委会出具证明,按原来

的面积落实惠农补贴资金。 根据《关于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有关问题的答复》咸延包组发[2005]12号文件答复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处理,不得突破1996年二轮延包时的面积”。只要农户的经营权证的面积与1996年二轮延包的面积一致,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出具类似证明,财经所也不得办理随意改变农户承包土地面积的手续。土地经营权证承包土地面积与1996年土地面积不一致的要查明原因,看是不是国家征用、退耕还林、村级公路、村级公益事业占用、农户建房、自然灾害毁损等原因造成减少的。根据《咸丰县忠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忠堡镇依法完善农村土地承包二轮延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忠政发[2005]3号文件精神,以上几种情况在二轮延包时要核减面积。任何人和任何单位不得随意给农户出具要求增加承包耕地面积的手续。 3、关于二轮承包时全家外迁及全家农转非后要求收回原承包地的农户。根据咸丰县人民政府(咸政发[1996]文件的有关规定:集体经济组织应收回‘三户’(死亡绝户、全家外迁户、全家农转非户)的耕地。只要在1996年以前类似三种情况的村里已经收回的经营权就归村小组所有。2005年以后就按《咸丰县忠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忠堡镇依法完善农村土地承包二轮延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忠政发[2005]3号文件执行。原则上绝亡户的承包土地经营权属原组集体,主要用于化解人地矛盾和组集体福利事业占地补偿,个别五保户挂靠同小组内农户,并按合同履行了对五保户生养死葬的义务的,原承包地可确权给赡养五保户的农户。若跨组赡养五保户死亡后的土地承包

国土所日常工作

国土资源所工作职责、岗位职责 一、工作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 2、协助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等专项规划的修编和实施工作; 3、负责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做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协助编制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计划,并对实施计划进行监督管理; 4、协助做好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以及征地批后实施和补偿安置工作; 5、协助做好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协助做好建设用地批后跟踪管理工作; 6、负责农民宅基地的初审报批工作; 7、协助做好土地分等定级工作,土地评估、土地交易工作; 8、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权属变更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矿产权属纠纷; 9、协助做好各类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和土地有偿使用管理工作; 10、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11、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 12、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 13、负责建立健全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档案; 1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岗位职责 (一)国土资源所所长岗位职责 1、负责本所行政管理、政治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本所人员和社区兼职土地管理员的业务培训和学习; 2、负责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学习组织及贯彻传达工作; 3、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工作,及时制止并参与查处违法用地案件,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4、负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基本农田的划定、管理、保护,组织土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复垦工作; 5、负责各项非农业建设用地的业务协调、材料组织、用地报批等工作; 6、负责本区域内矿产资源管理和窑业行业的管理工作; 7、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负责各项国土资源管理费用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8、协助做好征地补偿安置落实工作; 9、努力为镇(街道)中心工作服务,完成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国土资源所副所长岗位职责 1、协助所长做好本所日常政务工作,在所长暂不在岗时,行使所长职责; 2、负责各类基础业务台帐的整理、建立和更新工作; 3、负责区域内的土地调查、登记和发证组织工作; 4、协助做好各类建设用地申办报批工作;

2018年自学考试《国土资源管理》试题及答案

2018年自学考试《国土资源管理》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是( ) A.个人 B.企业 C.其他经济组织 D.国家 2.农业生产上常用的积温指标( ) A.≥10℃ B.≥8℃ C.≥9℃ D.≥12℃ 3.一般情况下,有利于植物营养生长的是( ) A.弱光照 B.强光照 C.光照长度 D.太阳辐射 4.土地报酬递减规律中的递减是指( ) A.土地总报酬递减 B.土地边际报酬递减 C.土地临界报酬递减 D.土地平均报酬递减 5.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规定,投标人不得少于( ) A.3人 B.4人 C.5人 D.6人 6.平原的海拔高度大多低于( ) A.100米 B.150米 C.200米 D.300米 7.影响土地利用的因素中,自然因素不包括( ) A.气候、地貌 B.水文、土壤 C.植被、矿藏 D.产业结构、投入水平 8.我国土壤的土类有( ) A.30个 B.45个 C.48个 D.46个 9.人们在一定社会条件下拥有土地的经济形式为( )

A.土地所有制 B.土地所有权 C.土地使用权 D.土地使用制度 10.地球上的水资源可分为大气降水和( ) A.地表水 B.地下水 C.河水 D.河流 11.根据法律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内耕地的( ) A.60%以上 B.80%以上 C.90%以上 D.95%以上 12.下列不属于土地自然特性的是( ) A.土地面积的有限性 B.土地位置的固定性 C.土地经济供给的稀缺性 D.土地永续利用的相对性 13.保证耕地总量不减少的重要制度是( ) A.耕地保护社会监督制度 B.耕地保护动态监督制度 C.合理土地收益分配制度 D.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14.有林地是指树木郁闭度大于多少的天然、人工林地( ) A.30% B.35% C.20% D.25% 15.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城市土地私有合法 B.我国土地权属划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 C.国有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可变更 D.城市土地属于国有 16. 1996年,我国第一家土地收购储备机构建立在( ) A.成都 B.上海 C.杭州 D.南京 17.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比,下列不属于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特

农村土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农村土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发表时间:2017-11-16T16:47:35.907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17期作者:赵敏[导读] 并制约了农村土地管理实效的大幅提升。那么,如何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是管理部门急需思考的问题。汶上县国土资源局山东省汶上县 272500 摘要:随着国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建设逐渐趋向城市化,同时我国对于农村建设的政策也在不断改进。在向城市化建设的过程中,土地管理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基于此,对农村土地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找出相应的对策,促使农村土地管理工作顺利的开展。 关键词:农村土地管理;存在问题;解决措施 引言改革开放后构建的以“家庭联产、集体所有”为典型特征的土地制度,使农民享受到了自主的生产经营权利,这就大大降低了生产组织、劳动监督等管理成本,并有效提高了农民的生产创造性及积极性,推动了我国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随着市场经济水平的提升及国内外环境的变幻,现行农村土地制度中的弊端也日渐凸显,并制约了农村土地管理实效的大幅提升。那么,如何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是管理部门急需思考的问题。1农村土地管理存在的问题1.1土地闲置、浪费等现象十分严重,贯彻节约集约方针的难度大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府尤其是市、县政府为招商引资、出政绩,大量征地兴建各类工业园和城市新城,但近几年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和调控政策的实施,结果导致工业园大量空置,三四线城市住房去库存压力越来越大。截至2014年9月30日,近五年内,全国批而未供土地面积1300.99万亩,闲置土地面积105.27万亩。这一现象有很大一部分是我国土地管理体制造成的,地方政府既是土地监管者又是土地使用者,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只是地方政府的一个组成部门,这种特殊身份使得土地执法监管部门对政府主导的违法问题主观上不敢管、客观上管不住,这就造成了土地管理部门难以依据法律法规对于土地滥用情况进行判定,更难以对于其中确凿的违法使用土地行为进行处罚,无法贯彻执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国家方针。 1.2占用耕地不当基于城镇区域建设特点,为加快建设进程,更好的实现各项目开发,必须要做好项目与耕地之间关系的控制。很多地区对耕地管理不当,违背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基本农田保护规划要求,为开发更多项目,乱占耕地、未批先建,存在大量的违法用地情况,导致城镇建设与耕地保护之间矛盾日益冲突。耕地使用需要贯彻“占补平衡”原则,但是在实际建设中,很多项目为追求有利地理位置,往往占用的是肥沃良田,最终补上的确实差地,无法满足耕种需求,数量平衡的背后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并且,现在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且工业化发展迅速,周边大量建厂生产,虽然能够带动当地经济水平,但是对耕地的污染程度也不断提高,无法保证耕地安全与农产品安全,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当地农业发展。 1.3权益保障上,土地征收制度还需完善目前我国关于土地征收方面的法律主要有《物权法》和《土地管理法》,这些相关法律规范对土地征收的规定过于简单和宽泛,土地征收只对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没有对土地其他功能进行补偿,且对个人和集体土地之上的房屋征收和补偿并没有明确规定。还有土地征收必须基于公共利益目的,但到目前为止,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地限定“公共利益”的范围和判断标准,加上虽然有规定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但是我国各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标准的不一致,使得这些标准在实施过程中有一定的难度,近几年由于土地征收问题而导致的安全事件不断发生,对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了很大的损害和影响。2农村土地管理问题的解决措施 2.1健全土地登记制度健全土地登记制度,将农村土地从“审批管理”转变为“登记管理”。这不仅能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维护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力,而且还可在土地管理中促进政府职能的合理转变,势必成为意义深远的一次改革活动。但是,在这一转变环节中,遇到的最大的问题就是怎样实现分配的公平性。由于各个农民家庭所处的生命周期各不相同,家庭劳动能力也有较大差异,假如土地使用权将始终变化的人口作为分配依据的话,是不易得到稳定产权的,因此我们应尽可能在分配的起点做到权益分配的“公平性”,不应时刻追求公平,也不可能实现在各个使用过程中都是先绝对的公平分配。为了合理解决这一问题,在进行第一次土地登记时,可把农村土地的使用权依照人口数量均分给农民,而与农村户籍相关及废除的农村土地用“按人均包”方案解决。在农村土地第一次登记之后的户口变动,只用来表示人口的居住地与职业身份,而农民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主要形式是内部继承或卖不买卖。 2.2明确土地所有权在针对城镇化进程土地管理工作分析时,为避免土地征收开发对农民权益的损害,首先需要明确土地所有权。基于乡镇发展现状,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进行重构,建立相应制度确定农民集体,落实其对基土土地的所有权,可以完整体现集体成员意志和利益,尤其是要保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国家土地所有权地位上的平等性。其次,还需要落实农民的土地产权,将农民作为土地产权重构研究对象,确定土地所有权范围,在明确主体前提下,确定集体和成员之间的关系,然后在基础上对成员使用权进行强化,并对所有权与承包权、承包权与经营权进行分离,确定农民为集体土地所有人的地位。这样才能够保证其在集体土地征收、转让、出卖等过程中具有话语权和决定权,避免因为乡镇部门不作为而造成自身利益损害。 2.3征收补偿优化根据土地征收后紧急补偿进行优化研究,需要确定公共利益目标,避免政府部门越权行为,严禁出现强制征地情况。并且还要努力实现透明征地,在全国内推行征地预公告,保证农民知情权和参与权不会受到损害。同时,还要对原来征收补偿制度进行完善,与市场机制挂钩,不同探索优化,制定完善的配套补偿费用标准,对征收后经济补偿行为进行约束,保证可以维持农民社会稳定性。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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