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监督检验申报单(样本)

压力容器监督检验申报单(样本)

(以上资料仅作为参考,具体根据检验部门实际检验需要为准)

温馨提示:

容器监督检验申报所需资料:

①安装许可证

②压力容器的产品资料(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

压力管道及压力容器相关法规及报备流程

压力管道及压力容器相关法规及报备流程 一、相关法规明细如下,因邮件容量有限,未附具体附件,请自行查阅。 序号相关法规名称备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特种设备安全法 2 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3 TSG_D3001-2009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 4 TSG_R3001-2006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 5 NB-T 47012-2010 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 6 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7 特种设备目录(2014年第114号) 根据以上现有法规,特别提出: 1、特种设备目录(2014年第114号)中规定: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 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 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 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mm的管道。 2、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深冷装置中非独立的压力 容器、直燃型吸收式制冷装置中的压力容器、铝制板翅式热交换器、空分装置中冷箱 内的压力容器只需满足总则、材料、设计、制造即可,对安装、改造、维修的相关 规程未作要求。即制冷机组上的压力容器可不进行安装告知;但实际各地安监部门具 体执行程序并不一致,有地方安监部门对制冷机组压力容器也要求执行安装报备程序。 二、具体报备流程较为繁琐,整理如下 A、压力管道报备 办告知书(质监局业务受理室): a、告知书(当地质监局网站下载,填好) b、压力管道资质原件 c、企业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d、焊工证及复印件 e、图纸 f、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 将告知书受理单原件取回,其中受理单交与压力管道监督检验所负责人; 报备人员应熟悉《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程》、《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压力管道安装监检施工流程 (一)提供报备资料 内容应包括: 1、施工图纸(盖章的蓝图) 2、设计单位资质(图纸上有资质章也可以) 3、压力管道告知书(封面盖章、带编号) 4、安装单位资质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

第六节无损检测 第七十八条 无损检测人员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考核,取得资格证书,方能承担与资格证书的种类和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无损检测工作。 第七十九条 压力容器的无损检测方法包括射线、超声、磁粉、渗透和涡流检测等。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根据 JB/T4730—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标准和设计图样的规定制定无损检测工艺。 第八十条 压力容器的焊接接头,应当先进行形状尺寸和外观质量的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无损检测。有延迟裂纹倾向的材料应当至少在焊接完成 24 小时后进行无损检测;有再热裂纹倾向的材料应当在热处理后增加一次无损检测。 第八十一条 压力容器对接焊接接头的无损检测比例,一般分为全部(100%)和局部(大于等于 20%)两种。对碳钢和低合金钢制低温容器,局部无损检测的比例应当大于等于 50%。 第八十二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压力容器的对接接头,应当进行全部射线或超声检测: (一)图样和相关标准规定应当进行全部射线或超声检测的压力容器。 (二)第Ⅲ类压力容器。

(三)按分析设计标准制造的压力容器。 (四)采用气压试验的压力容器。 第八十三条 压力容器焊接接头检测方法的选择要求如下: (一)压力容器壁厚小于等于38mm时,其对接接头应当采用射线检测或可记录的超声检测。 (二)压力容器壁厚大于 38mm(或小于等于 38mm,但大于20mm并且使用材料抗拉强度规定值下限大于等于 540MPa)时,其对接接头如采用射线检测,则每条焊缝还应当附加局部超声检测;如采用超声检测,每条焊缝还应当附加局部射线检测。附加局部检测应当包括所有的丁字口焊缝,附加局部检测的比例为本规程第八十一条规定的原无损检测比例的 20%。 (三)可以采用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TOFD)代替射线检测。 (四)对有无损检测要求的角接接头、T形接头,确实不能进行射线或超声检测时,应当做 100%表面检测。 (五)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对接接头应当尽量采用 X射线检测。 第八十四条 不进行全部无损检测的压力容器,其对接接头应当做局部无损检测,并且应当满足第八十一、八十三条的规定。局部无损检测的部位由制造单位检验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但对所有的丁字口焊接接头以及将要被其他元件所覆盖的焊接接头应当进行射线检测。经过局部射线检测或超声检测的焊接接头,若在检测部位发现超标缺陷时,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编制情况 及第一章总则的简要介绍 1990年原劳动部颁发了《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并于1990年2月正式执行。 《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以下简称《检规》)颁发执行十余年来,对规范在用压力容器检验,保证其运行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但是,随着条件的改变及技术的进步,《检规》在长期执行过程中也暴露出某些问题与不足,如对压力容器的在线年度检验重视不够、部分检验报告内容重复繁琐、安全状况等级划分未能充分反映国内相关的研究成果和大量检验实践的成熟经验、部分检验要求偏严不利于加入WTO后的国际竞争,尤其是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999年颁发了新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1999版《容规》),《检规》和1999版《容规》存在诸多不一致处,给在用压力容器的检验工作造成了一定困难。 为了适应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以及科学技术的进步,提高在用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与检验水平,更好地保障在用压力容器的运行安全,这次对《检规》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修改时,为了与锅炉、管道等其他在用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法规的名称保持一致,将《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更名为《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以下简称《定检规》)。 一、对《定检规》的修订 (一)、修订过程 本规则的修订大致经历了如下几个阶段: 1. 广泛征集对“检规”的修改意见并整理汇总; 2. 在锅炉局容器处的领导下成立了编制工作组(锅检中心;合肥通

用所;山西、广州、上海、沈阳等检验所),进行了分工并编写初稿; 3. 编制工作组对初稿进行研讨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4. 采用会议及信函等方式收集对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5. 编制工作组完成报批稿。 (二)、修订原则 本次修订时,遵循了如下各项主要原则: 1. 对《检规》中合理且行之有效的条款均予保留或根据情况的变化稍加修订后继续保留。 2. 为了与1999版《容规》保持一致并考虑使用方便,将1999版《容规》中关于在用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与检验的要求,移植于《定检规》的有关章节。 3. 在不影响检验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验,简化检验报告。 4. 积极稳妥地吸纳科研、技术进步的成果以及检验实践中的成熟经验。 5. 在可能条件下,与锅炉、管道等其他在用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规则,在整体结构上力求一致。 6. 积极吸纳各方面合理可行的意见与建议。 (3)、要修订内容 由于修订内容众多,仅择主要更动处简介于下。 1. 总体结构发生如下变化: 《检规》总计七章46条另有二个附件,它们是:第一章总则(共3条);第二章检验单位、检验员的资格、责任和权限(共6条);第三章检验前的准备工作及安全注意事项(共9条);第四章检验(共9条);第五章安全状况等级评定(共12条);第六章安全附件检验(共5条);第七章附则(共2条);附件一在用压力容器检验报告书;附件二在用压力容器气密性试验安全规则。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压力容器)填写说明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压力容器)填写说明 1 登记类别 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等。 2 设备基本情况 2.1设备种类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直接印制为“压力容器”。 2.2 设备类别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氧舱”。 2.3设备品种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相应的品种。固定式压力容器填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第Ⅲ类中压容器、第Ⅲ类低压容器、第Ⅱ类中压容器、第Ⅱ类低压容器、第Ⅰ类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填铁路罐车、汽车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包括管束式集装箱);氧舱填医用氧舱、高气压舱、再压舱、高海拨试验舱、潜水钟。 2.4产品名称 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也称设备名称。 2.5设备代码 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如果该产品还没有实施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空格,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编码(会比制造单位代号多出一位)。 2.6 设备型号 也称产品型号,按照产品数据表或者相应的设计文件填写,对一般固定式压力容器没有型号表示的可以不填写,划“—”。 2.7 压力容器品种 由于压力容器的特殊情况,保留压力容器品种概念(不同于《特种设备目录》

所定义的设备品种),为储存容器、分离容器、反应容器、换热容器,根据产品数据表或者竣工图提供的填写。 2.8主体结构型式 按照产品数据表填写。 2.9 设计使用年限 按照产品数据表提供的数据填写。技术资料中未提供的,划“—”。 2.10 固定资产值 填写该设备购置时的固定资产值(万元)。 3 设备使用情况 3.1使用单位名称 填写使用单位名称(全称),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姓名。 3.2使用单位地址 填写使用单位的详细地址,包括所在省(自治区)、市(地、州)、区(县)、街道(镇、乡)、小区(村)号等。 3.3组织机构代码 填写使用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身份证编号。 3.4邮政编码 填写使用单位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3.5 单位性质 填写单位经济类型(成分),按照国有、集体、私有、外商、港澳台、合资等。 3.6 所属行业 参照GB/T 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于使用单位可以分为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可分通用设备、专用设备、食品制造、石油加工、化学、医药制造、化学冶炼、金属制品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其他制造业)、电力、燃气、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可分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其他运输业)、其他行业等。按照括号外的大分类填写。 3.7 法定代表人

压力容器安装监督检验规范

压力容器安装监督检验规范 1目的 为加强对压力容器安装(是指压力容器整体就位、整体移位安装的活动)环节的管理,加强压力容器安装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提高压力容器安装质量,特制订本规范。 2适用范围 由于TSG R7004-2013《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规定安装监检仅适用于医用氧舱的安装,故我院只承担压力容器安装监检的委托检验。 XTJ04-205-2014《压力容器安装监督检验规范》参照TSG R7004-2013《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制定,作为委托检验的作业指导依据,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但不适用于以下压力容器:(1)移动式压力容器; (2)制冷装置中的压力容器; (3)非金属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 (4)真空下工作的压力容器(不含夹套压力容器); (5)正常运行最高工作压力小于0.1MPa的压力容器; (6)医用氧舱(按《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 (7)机器上非独立的承压部件; (8)无壳体的套管换热器、波纹板换热器、空冷式换热器、冷却排管等; (9)需在现场完成最后环焊缝焊接工作的压力容器和整体需在现场组焊的压力容器。

3监检依据 下列法规、技术规范、标准是本规范的编制依据,本规范编制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法规、技术规范、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人员有义务及时收集采用并提交质量管理部。省院将按《文件控制与维护程序》引用最新版本对本规范进行修订。 3.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法》 3.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2《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3《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 3.4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技术资料,压力容器安装使用说明书 3.5国家有关法规标准 4监检人员资格 4.1独立承担压力容器安装监督检验工作的人员,应持有相应级别压力容器检验师及检验员证。 4.2监检工作中的审片员应持有Ⅱ级以上无损检测资格证书或由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审片员担任。 4.3监检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实事求是。 5安全要求 监检人员应严格执行本院的安全管理制度: 5.1进入使用单位现场开展检验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使用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5.2检验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合适的劳保用品才能开展现场检验工作。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管理制度 1、总则 无损检测是压力容器关键检测项目之一。根据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规定,为提高检测工作质量,确保压力容器产品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2、检测人员的资格、职责 压力容器的各项无损检测工作按《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技术等级划分和资格鉴定规则》的要求,由持有Ⅱ级以上资格证的人员担任;取得Ⅰ级资格的检测人员,一般仅做无损检测的辅助工作及射线检测评片以外的工作,若有Ⅱ级以上人员指导,也可进行设备操作,但检测结果须经指导人签字,并经Ⅱ、Ⅲ级检测人员审核签字,方可生效。各级人员的职责范围均按《锅炉压力容无损检测人员技术等级划分和资格鉴定规则》的要求执行。 3、容器的无损检测 容器的无损检测包括钢板、焊接接头、锻件及要求无损检测的工件及零部件等的无损检测,具体规定如下: 3.1容器无损检测的检测范围; 3.1.1 X射线检测 适用于厚度4-40mm的碳素钢、低合金钢、不锈钢、铝及铝合金、钛及钛合金、镍及镍合金材料制成的焊缝及钢管对接环焊缝的射线透照检测; 3.1.2 超声波检测(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波探伤) 适用于板材厚度6-250mm的压力容器原材料、零部件和焊缝的超声波检测; 3.1.3 磁粉检测 适用于铁磁性材料的机加工件、焊接接头、板材坡口表面和近表面缺陷的检测;3.1.4 渗透检测 适用于金属材料制成的压力容器及零部件表面开口缺陷的检测; 3.1.5 容器壁厚及钢板厚度测定 测量厚度1-200mm的碳钢、不锈钢。 3.2 各种检测方法对受检工作的要求

3.2.1 对接接头的要求 容器的表面质量应符合《规程》第65条和GB150第7.3.的要求,若用射线无损检测时,焊接接头表面不允许有焊疤、飞溅、气孔、弧坑等;若用超声检测时,应清除探头移动区的飞溅、锈蚀、油污等,探头移动区的深坑应补焊,然后打磨平滑,露出金属光泽,保持良好的声学接触;若用磁粉无损检测或渗透无损检测,被检工件表面应清洁、干燥,没有油脂、沙、氧化皮、棉纤、涂层、焊剂和焊接飞溅物。 3.2.2 对钢板的要求 应清除被无损检测钢板表面影响无损检测的氧化皮、锈蚀及油污等。 3.3 容器无损检测方法检验程序的确定 3.3.1 钢板的无损检测 一般选用超声波无损检测法 3.3.2 焊缝的检测 视图纸要求及技术要求,按《规程》选用正确的无损检测方法。 3.3.3 检验程序:分别按不同检测方法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3.4 容器检测申请制度 3.4.1 检测的申请 钢板、铆焊件一般由铆焊检验员及焊接试验室提出检测申请,无损检测人员即按申请的内容进行无损检测。 3.4.2 申请内容的规定 要按图纸工艺要求逐项填写好“无损检测申请单”。 3.4.3 无损检测结果的通知 一般以书面形式通知无损检测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并要有签收手续,以备查考。 3.5 焊缝无损检测部位标记,以编号形式标记或在出厂文件中用文字、简图表示。 3.5.1 X射线检测部位的标记 3.5.1.1底片编号:年月日号、定位标记、工件号、检测部位编号及返修次数。 3.5.1.2工件上检测部位标记以底片检测部位编号为准进行标记,在离焊缝15-20mm旁打上 钢印。 3.5.1.3对于不能打钢印的容器画出检测部位示意图。 3.5.2 超声波检测部位的标记 3.5.2.1焊缝的标记一般以工件接管方位为基准画检测部位示意图。

压力容器安装报验

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申报流程 1、项目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在安装施工前先熟悉蓝图内管道、容器的类型及 类别。 2、准备好如下申报开工告知内容给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申报: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一式四份); 2.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安装合同; 3.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施工蓝图一份(蓝图上必须有工程施工图设计出图 专用章、特种设备设计许可印章); 4.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安装资质; 5.压力管道、压力容器设计资质; 6.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施工方案; 7.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操作证; 8.项目负责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的管理人员资质证书; 9.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安装体系责任人任命的通知; 10.压力管道、压力容器质量保证体系; 11.压力管道主要材料质保书、合格证。压力容器质量保证书。 12.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13.焊接工艺指导书。 3、申请单位提交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相关资料→组织资格审核→到当地技术 质量监督局办理审批手续。 4、在办理工程中,对压力管道、压力容器上所用的安全阀、压力表到当地校 验检测单位进行校验,为工程安装做准备。

5、通知建设单位将以后的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到当地培训拿压力管 道、压力容器的操作工证书,为办理压力管道、压力容器使用证书做准备。 6、技监局办理批准后,到当地锅检所提交开工告知书,提交后锅检所一般在 3~5个工作日内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监验。 7、在施工完成至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系统水压(空压)时,需请当地锅检所、 监理、业主(管理公司)、施工方到现场进行检查、验收,并办理试压的资料登记。 8、在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系统完成后,请当地锅检所、监理、业主(管理公 司)、施工方到现场进行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应竣工资料审核,办理压力管道、压力容器使用证书做准备。 9、办理压力管道、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书申报如下: 1.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 2.《压力管道注册登记表》、《压力容器登记卡》(一式三份,每页盖公章); 3.建设单位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4.压力管道、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建设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6.压力容器设计文件(图纸); 7.压力容器产品质量证明书、合格证; 8.建设单位根据当地要求进行编制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9.压力管道按照质量证明书; 10.压力管道按照竣工图(单线图); 10、以上资料齐全后一般在10~15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使用登记证书。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指导书

1.目的 该作业指导书是为指导检验员进行在对承压类特种设备进行无损探伤而制订,其目的是规范检验检测工作过程,提高检验工作质量,及时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2. 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压力容器、锅炉、压力管道等承压设备的无损检测。 3.职责 3.1检验员 a.从事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的检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核准的检验范围从事检验工作。 b.负责按本程序要求准备和实施现场检验,填写检验检测原始记录,出具检验报告; c.对检验检测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和检验结论的准确性负主要责任。 3.2检验责任师 负责核对检验检测原始记录和审核检验报告,对检验结论的准确性负次要责任。 4.工作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R7001-2004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 GB150-2011《钢制压力容器》 GB151-1999《钢制管壳式换热器》 GB20801-2006《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 GB50273《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4792《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 JB4710-2005《钢制塔式容器》 JB4731-2005《钢制卧式容器》 JB4730-2005《压力容器无损检测》 5. 检测项目及质量要求 (1)锅炉无损检测: 锅炉受热面管子及其本体管道焊缝的射线探伤,应在外观检查合格后进行,并符合下列规定: 1 抽检焊接接头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蒸汽锅炉额定工作压力小于3.8MPa 的管道,其外径小于或等于159mm

时,安装工地为10%;外径大于159mm,壁厚大于或等于20mm 时,每条焊缝应进行100%探伤; 2)热水锅炉额定出水温度小于120℃,管子外径大于159mm,探伤比例应不小于焊接接头数25%。管子外径小于159mm,可不探伤;锅炉额定出水温度大于或等于焊接接头数120℃,管子外径小于或等于159mm,探伤比例不应小于焊接接头数2%;管子外径大于159mm,应为100%探伤; 3)有机热载体炉辐射段探伤接头数比例不应低于10%,对流段不应低于5%。 3 对于额定压力大于0.1MPa 的蒸汽锅炉和额定出水温度等于或大于120℃的热水锅炉,Ⅱ级焊缝为合格;对于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等于0.1MPa 的蒸汽锅炉和额定出水温度低于120℃的热水锅炉,Ⅲ级焊缝为合格。 4 当射线探伤的结果不合格时,除应对不合格焊缝进行返修外,尚应对该焊工所焊的同类焊接接头,按不合格数的两倍进行复检;当复检仍有不合格时,应对该焊工焊接的同类焊接接头全部进行探伤检查。 5 焊接接头经射线探伤发现存在不应有的缺陷时,应找出原因,制订可行的返修方案,方可进行返修;同一位置上的返修不应超过三次;补焊后,补焊区仍应做外观和射线探伤检查。 (2)压力管道无损检测: 应对压力管道的焊接接头进行无损检测,检差比例不小于下表: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相关规定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相关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属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 第三条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 第四条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一)全机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全面检验应当由检验机构进行。其检验周期为: 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 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

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第五条压力容器一般应当于投用满3年时进行首次全面检验。下次的全面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本次全面检验结果按照本规则第四条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二章年度检查 第十一条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包括使用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压力容器本体及运行状况检查和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检查等。 检查方法以宏观检查为主,必要时进行测厚、壁温检查和腐蚀介质含量测定、真空度测试等。 第十三条检查前检查人员应当首先全面了解被检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管理情况,认真查阅压力容器技术档案资料和管理资料,做好有关记录。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运行记录是否齐全、真实,查阅压力容器台账(或者账册)与实际是否相符; (二)压力容器图样、使用登记证、产品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监督检验证书、历年检验报告以及维修、改造资料等建档资料是否齐全并且符合要求; (三)压力容器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上次检验、检查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是否解决。 第三章全面检验 第二十条检验前应当审查以下资料: (一)设计单位资格、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设计图样,强度计算书等; (二)制造单位资格,制造日期,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对低温度液体(绝热)压力容器,还包括封口真空度、真空夹层泄漏率检验结果、静态蒸发率指标等),竣工图等;

压力容器注册登记表填写说明知识讲解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 1 登记类别 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等。 2 设备基本情况 2.1设备种类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直接印制为“压力容器”。 2.2 设备类别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氧舱”。 2.3设备品种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相应的品种。固定式压力容器填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第Ⅲ类中压容器、第Ⅲ类低压容器、第Ⅱ类中压容器、第Ⅱ类低压容器、第Ⅰ类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填铁路罐车、汽车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包括管束式集装箱);秘闻舱填医用氧舱、高气压舱、再压舱、高海拨试验舱、潜水钟。 2.4产品名称 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也称设备名称。 2.5设备代码 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如果该产品还没有实施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空格,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编码(会比制造单位代号多出一位)。 2.6 设备型号 也称产品型号,按照产品数据表或者相应的设计文件填写,对一般固定式压力容器没有型号表示的可以不填写,划“—”。 2.7 压力容器品种 由于压力容器的特殊情况,保留压力容器品种概念(不同于《特种设备目录》

所定义的设备品种),为储存容器、分离容器、反应容器、换热容器,根据产品数据表或者竣工图提供的填写。 2.8主体结构型式 按照产品数据表填写。 2.9 设计使用年限 按照产品数据表提供的数据填写。技术资料中未提供的,划“—”。 2.10 固定资产值 填写该设备购置时的固定资产值(万元)。 3 设备使用情况 3.1使用单位名称 填写使用单位名称(全称),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姓名。 3.2使用单位地址 填写使用单位的详细地址,包括所在省(自治区)、市(地、州)、区(县)、街道(镇、乡)、小区(村)号等。 3.3组织机构代码 填写使用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身份证编号。 3.4邮政编码 填写使用单位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3.5 单位性质 填写单位经济类型(成分),按照国有、集体、私有、外商、港澳台、合资等。 3.6 所属行业 参照GB/T 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于使用单位可以分为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可分通用设备、专用设备、食品制造、石油加工、化学、医药制造、化学冶炼、金属制品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其他制造业)、电力、燃气、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可分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其他运输业)、其他行业等。按照括号外的大分类填写。 3.7 法定代表人

TSG R7001-201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7001-2013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Pressure Vessel 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13年1月16日

前言 2009年1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下达修订《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以下简称定检规)的任务书,2010年1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修订工作组,在北京召开第一次会议,讨论定检规修订的原则、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并且就修订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修订工作时间表。2010年5月,工作组在合肥召开了第二次会议,经过讨论,形成了定检规征求意见稿。2010年6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2010]31号文征求意见。2010年10月,工作组根据征求的意见,研究处理形成送审稿。在修订过程中,特种设备局还多次.与工作组召开专题会议,研讨定检规修订过程中的重大问题。2010年11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工作组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2013年1月16日,本规则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次修订工作的基本原则,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80004)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80005)协调一致;根据5年来的实际使用情况以及行业发展,调整、完善不适应的内容,新增加附件E非金属及非金属衬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明确定期检验的性质、定位及检验周期的含义,按国家质检总局及信息化工作要求,统一检验结论及结论报告内容;理清使用单位、,检验机构、监察机构的义务;明确检验机构、检验人员的义务与分工;在考虑基本安全要求的基础上,建立基于损伤模式、失效模式制定针对性检验方案的思想,突出检验项目的针对性、有效性、科学性;为新检验检测技术、评定方法的应用,给出渠道;吸纳成熟的科技成果,理清与常规检验方法的关系;方便企业,服务于企业的发展;兼顾国际发展,具有中国特色;安全技术规范与相应标准协调一致,为在用设备检验标准的制定留出接口。 参加本规则修订工作的主要单位和人员如下: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林树青谢铁军贾国栋 李邦宪张君鹏王辉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王晓雷李军常彦衍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陈学东杨铁成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院罗伟坚 山西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所袁素霞 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桑临春 沈阳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马毅 兰州石油机械研究所王纪兵

在用压力容器无损检测技术的原理和应用(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在用压力容器无损检测技术的 原理和应用(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在用压力容器无损检测技术的原理和应用 (新版) 压力容器在生产和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其安全性也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压力容器处于高温、高压的工作条件下,一旦出现损伤将会引起严重的后果。定期实行压力容器无损检验是在保证容器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提高生产和使用安全水平的必要措施。 在用压力容器的无损检测是在被检测容器不受损伤的前提下,应用一定的技术和原理,通过科学、先进的检测设备,完成容器性能、结构以及使用状况的检验。目前无损检测技术较为成熟,常用的检测技术包括:磁粉检测、射线检测、超声波检测、渗透检测、涡流检测和磁记忆检测。 1.磁粉检测 1.1.技术原理和应用

磁粉检测是将铁磁性材料的压力容器进行磁化,如果容器内部存在缺陷,将会导致容器表面和近表面的磁力线发生局部畸变而产生漏磁场,吸附施加在工件表面的磁粉,在合适的光照下形成目视可见的磁痕,从而显示出缺陷的位置、大小、形状和严重程度。磁粉检测主要应用于检测铁磁性材料做成的容器表面或近表面,可以准确直观地发现裂纹、夹杂等缺陷。 1.2.优缺点分析 磁粉检测对表面和近表面的缺陷检测灵敏度较高,检测成本较低,操作简便。如果在用压力容器可能存在表面缺陷可以首选磁粉检测。它的缺点体现在局限于检测铁磁性材料。检测的范围较小、效率较低。另外,磁粉检测对容器表面的形状要求较高,不适合检测不规则的压力容器。 2.射线检测 2.1.技术原理和应用 射线检测技术是应用放射性元素产生的射线投射入被检测容器上,可以发现压力容器铸件材料中气孔、夹杂物以及焊接中漏焊、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

一、单选题【本题型共37道题】 1.对于分散的点腐蚀,如果腐蚀深度不超过()不影响定级。 A.2mm B.腐蚀裕量 C.壁厚(扣除腐蚀裕量)的1/3 D.壁厚(扣除腐蚀裕量)的1/2 正确答案:[C] 用户答案:[C] 得分: 2.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压力容器,应当监控使用,累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 A.2年 B.4年 C.3年 D.6年 正确答案:[C] 用户答案:[C] 得分: 3.以下()检测方法可以判断缺陷的活动性。 A.射线检测 B.超声波检测 C.脉冲涡流检测 D.声发射检测 正确答案:[D] 用户答案:[C] 得分: 4.()以上的设备主螺柱在逐个清洗后,检验其损伤和裂纹情况,必要时进行无损检测。重点检验螺纹及过渡部位有无环向裂纹。 A.M30 B.M36 C.M42 D.M48 正确答案:[B] 用户答案:[B] 得分: 5.下列哪种情况下(),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周期不需要缩短。 A.介质或者环境对压力容器材料的腐蚀情况不明或者腐蚀情况异常的 B.具有环境开裂倾向或者产生机械损伤现象,并且已经发现开裂的 C.服役10年的超高压水晶釜 D.使用单位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年度检查的 正确答案:[C] 用户答案:[C] 得分: 6.为检验而搭设的脚手架,对离地面()以上的脚手架设置安全护栏。 A. B.3m C. D.2m 正确答案:[D] 用户答案:[D] 得分: 7.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项目中必须包含()。 A.液氨成分检验 B.材料分析

使用登记制度(压力容器)DOC

使用登记制度(压力容器).DOC 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每台压力容器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一个月内,应当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未办理使用登记证的不得投入使用。 二、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应当按照《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逐台向登记机关提交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阀、爆破片、紧急切断阀等安全附件的有关文件: 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证明; 2、进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3、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 4、移动式压力容器车辆走行部分和承压附件的质量证明书或者产品质量合格证以及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5、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本单位对已经办理使用证的压力容器应当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将使用登记证、登记文件妥善保存。 四、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悬挂在压力容器上,并在压力容器的明显部位喷涂使用登记证号码。 五、压力容器安全状况发生变化的,使用单位应当在变化后30日内持有关文件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六、压力容器拟停用 1

年以上的,应当封存压力容器,在封存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报停,并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保存。重新启用应当经过定期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持定期检验报告向登记机关申请启用,领取使用登记证。七、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压力容器的,应当在移装完成后投入使用前向登记机关提交压力容器登记文件和移装后的安装监督检验报告,申请变更登记。移装地跨原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的,使用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和登记卡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在原登记机关取得《锅炉压力容器过户或者异地移装证明》。移装完成后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锅炉压力容器过卢或者异地移装证明》、标有注销标记的登记卡、压力容器登记文件以及移装后的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向移装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 八、压力容器需要过户的,应当持使用登记证、登记卡和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到原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证注销手续。九、压力容器只过户不移装的,新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全部移交文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使用登记证。原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证注销和新使用单位办理变更登记可以同时在登记机关进行。、压力容器过户并在原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的,新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全部移交文件和移装后的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使用登记证、

压力容器登记卡

压力容器登记卡《压力容器登记卡》(式样) 压力容器登记卡 使用登记证号码: 注册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日期 设备注册代码更新日期 单位内部编号使用登记编号注册登记人员 使用单位使用单位组织 机构代码 使用单位地址省市区(县) 邮政编码 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联系电话 容器名称容器类别容器分类 设计单位设计单位组织 机构代码 制造单位组织单位组织 机构代码 制造国制造日期出厂编号 产品监检单位监检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安装单位安装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安装竣工日期投用日期所在车间分厂 mm 容器内径筒体材料封头材料 内衬材料夹套材料筒体厚度 mm mm 封头厚度内衬壁厚夹套厚度

m3 mm 容器容积容器高(长) 壳体重量 kg kg 内件重量充装重量有无保温绝热 Mpa 壳程设计压力壳程设计温度 ? 壳程最高压力 aapaMPa MPa 管程设计压力管程设计温度 ? 管程最高压力 MPa 夹套设计压力夹套设计温度 ? 夹套最高压力 壳程介质夹套介质 氧舱介质氧舱测氧方式 罐车牌号罐车底盘号码 产权单位产权单位代码 安全附件及有关装置 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制造单位 检验单位检验单位代码 检验日期检验类别主要问题 安全状况等级检验报告编号下次检验日期 事故类别事故发生日期事故处理 设备变更方式变更主要项目设备变更日期 变更承担单位承担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使用单位印章) 登记表编号: 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日期设备注册代码更新日期单位内部编号厂车牌照编号注册登记人员产权单位产权单位代码产权单位地址省市区(县) 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管理负责人联系电话使用单位使用单位代码使用单位地址省市区(县) 邮政编码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联系电话设备使用地点省市区(县) 操作人员设备类别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计单位设计单位代码制造单位制造单位代码资格证书名称资格证书编号联系电话制造年月出厂编号适用场所安装单位安装单位代

在用压力容器无损检测技术的原理和应用

安全管理编号:LX-FS-A60373 在用压力容器无损检测技术的原理 和应用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在用压力容器无损检测技术的原理 和应用 使用说明:本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安全相关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压力容器在生产和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其安全性也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压力容器处于高温、高压的工作条件下,一旦出现损伤将会引起严重的后果。定期实行压力容器无损检验是在保证容器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提高生产和使用安全水平的必要措施。 在用压力容器的无损检测是在被检测容器不受损伤的前提下,应用一定的技术和原理,通过科学、先进的检测设备,完成容器性能、结构以及使用状况的检验。目前无损检测技术较为成熟,常用的检测技术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内容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内容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内容包括外部检查、内外部检验和耐压试验。 1.外部检查:在运行中进行。 ●压力容器的本体、接口部位、焊接接头等的裂纹、过热、变形、泄漏等。 ●外表面的腐蚀,保温层破损、脱落、潮湿、变质。 ●检漏孔、信号孔及各连接处有无漏液、漏气。 ●压力容器与相邻管道或构件的异常振动、响声,相互摩擦。

●进行安全附件检查。 ●支承或支座的损坏,基础下沉、倾斜、开裂,坚固件的情况。 ●运行的稳定情况;4级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的监控情况。 2.内外部检验:在停用时进行。 ●外部检验的全部项目。 ●结构检验:筒体与封头连接处、开孔处、焊缝、支座、法兰。 ●几何尺寸:核对有资料可确认的容器的主要几何尺寸。

●表面缺陷:腐蚀与机械损伤、表面裂纹、焊缝咬边、变形等。 ●壁厚测定。 ●材质:主要受压元件的材质是否恶化。 ●保温层、堆焊层、金属衬里的完好情况。 ●焊缝埋藏缺陷的检查。 ●安全附件检查。 ●坚固件检查。

3.耐压试验: 压力容器的耐压试验应包括内外部检验的全部项目,并在内外 部检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压力试验。试验的内容、方法及评定应遵 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经耐压试验的容器,应由检验人员根据检验情况作出检验结论。 对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必须提交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书,压 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书的内容应包括:原始资料的审查报告;内外 表面检查报告及缺陷部位图;无损探伤报告及探伤部位;材质化验、性能试验报告;安全附件检验报告;耐压试验报告;检验结论报 告。 检验报告是否有效,主要考虑检验单位是否持有检验许可证, 检验人员是否持有检验员证书。检验员和检验单位负责人签字手续 是否齐全,检验单位有无盖有印章。检验内容是否完整,包括缺陷 处理后的检验。检验结论明确与否。

进出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细则(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进出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细则(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779-41 进出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细则(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目的 1.1 为了加强进出口压力容器的管理,维护我国经济权益和信誉,确保进、出口压力容器产品检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1.2 我院检验人员按照本细则,制定具体产品的检验实施细则和办法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根据对外贸易合同、各种契约、协议等进出口的压力容器,但不适用于船舶、铁路机车、

飞行器和军事装备上的压力容器。 本细则用于对列入国家质监总局制定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中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的监督检验。本院只对检验项目结果负责,对外出具商检中涉及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方面的检验报告由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审核盖章后提交收用货单位。 3 编制依据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3.1.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3.1.3 《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 3.1.4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1.5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 3.1.6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1.7 GB150《压力容器》 3.1.8 GB151《管壳式换热器》 3.1.9 现行的有关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 4 检验控制要求 4.1 凡从事进出口压力容器检验工作的检验人员应经省级或省级以上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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