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等级输血科资料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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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1.1蒙医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保护医患双方合法利益减少医疗纠纷,根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结合我院实际工作特制定本规范细则。

第二条必须在卫生厅指定的供血机构用血(兴安盟中心血站)。

第三条成分输血率必须达到90%,年终作为临床科室考核指标。

第四条患者输血前必须做输血前全套(包括ALT、HBV、HCV、HIV、TP)检测。

第五条患者输血时,必须签定《输血治疗同意书》并载入病历永久保存。

第六条严格掌握输血指征,凡血红蛋白低于100g/L和血球压积低于30%的属输血适应症。

第七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第二章输血申请

第八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向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及输血全套检查化验单,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患者血标本于预定输血拟输血前2.5个小时送输血科备血(急诊除外)。第九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后,请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载入病历。无自主意识患者需要紧急输血、又无家属签字时,应报医务科同意、备案、并载入病历。

第十条决定使用血小板悬液、冷沉淀和Ⅷ因子治疗前,除第九条向患者及家属说明外,还必须说明血小板悬液、冷沉淀和Ⅷ因子等特殊血液制品价格,此类血液制品一经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使用,必须承担其费用(因特殊血液制品不能不长期保存)。

第十一条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交叉配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

对患者的姓名、年龄、住院号、床号。

第十二条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交叉配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核对。

第三章交叉配血

第十三条受血者血标本必须在输血前2.5个小时送至输血科(急诊除外)。

第十四条输血科工作人员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及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第十五条凡遇有下列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交叉配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收多次输血者。

第十六条受血者标本一般要求不超过三天。反复输血的受血者更应抽取新鲜的标本作配血试验。

第十七条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后方可发血。

第四章血液入库、核对、复查、保存

第十七条血液成份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条形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份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日期及时间保存条件等)。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每天输血科应查看储血冰箱温度,并记录。如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时,要立即查找原因,以确保血液质量。

第五章发血

第十九条配血合格后,由本院工作人员到输血科取血。

第二十条取血者和发血者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门诊号、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日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液外观等,准确无误,双方共同签字方可发出或接受。

第二十一条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的病例追查原因。

第二十二条血液及其他血液制品发出后不得退回。

第六章输血

第二十三条输血前由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第二十四条输血时由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血型,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进行输血。

第二十五条血液制品应尽快输完,临床科室不得自行保存。输用前将血袋内血液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果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第二十六条输血前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应待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继续输注。

第二十七条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在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格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道。

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工作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

第二十八条疑为溶血或细菌污染产生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生理盐水维持静脉管道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用保存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的血样、血袋中的血样,重新检查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检查及交叉配血试验。

第二十九条疑为溶血或细菌污染产生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生理盐水维持静脉管道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1、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抗体,应进一步鉴定。

2、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的血液做细菌培养。

3.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第三十条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病例,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并在24小时内连同空血袋一起返还输血科,输血反应回报单由输血科每月统计上报医务科,空血袋在输血科保存一天后焚毁。

第三十一条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交叉配血报告单粘贴在病历中。

第三十二条本规范自2013.10.28起实施

3.4.5.1.2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随着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临床用血需求不断加大,血液资源更显珍贵。为进一步提高血液管理水平,强化围手术期科学、合理、节约用血,避免不必要输血,推进血液保护技术的开展,根据卫生部第85号《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要求特制定我院临床用血申

请分级管理制度。

一、各临床用血科室必须严格掌握用血适应证和禁忌证,应严格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执行。

二、输血申请单由经治医师开具或填写,按用血审批权限审签。输血申请单和血液标本标签的填写应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内容准确无误,对有输血史者要求特别注明。对不符合规定的,输血科工作人员可以拒收输血申请单及标本,并要求临床科室重新填写完整、正确后方可接收其申请单及标本。电话、口头备血无效。

三、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包括全血、红细胞和血浆,1U红细胞相当于200ml红细胞数),由具有主治医师任职资格的医师签批,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四、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不包括1600毫升)的,由具有主治医师任职资格的医师签批,上级医师核准,科室主任签发后,方可备血。

五、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主治医师任职资格的医师签批,上级医师核准,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填写临床用血审批单经输血科同意,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临床用血审批单输血科保存。

六、以上各款规定不适用于急救用血,急救用血应当事后补办以上手续。

七、上级医师对下级医师申请用血必须严格审核,严格控制临床用血适应证,如果由于上级医师审核不严格导致的临床不规范用血,将由上级医师负责。

八、未经审批的不合格用血申请输血科有权拒绝发血,而实际用血量超过申请用血量和手术当天送输血申请单的将由输血科统计后上报医务科将按医疗不良事件处理。

九、用血评价将纳入科室、个人的绩效考核和全面考核。

3.4.5.1.2临床用血评估及考核评价公示制度

为切实落实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2版》第19条“医务人员应当认真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严格掌握临床输血适应征,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对输

血指证进行综合评估制订输血治疗方案。”和第28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制度,确保临床用血信息客观真实、完整、可追溯。医师应当将患者输血适应证的评估、输血过程和输血后疗效评价情况记入病历,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输血记录单等随病历保存”之规定,依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细则。

一、临床用血评价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临床用血的管理,促进更加科学、安全、合理用血,将临床合理用血情况纳入临床医师个人业绩考核与用血权限认定的指标体系,评价临床科室和医师合理用血和输血后疗效评估的实施情况。

用血合理性的评价:

1.输血前评价:主要评价输血前检测、输血治疗同意书的签署、大量输血的审批、患者检查及输血适应征的掌控。

2.输血中评估:主要评价用血医嘱、病程记录、护理记录、输血记录及输血病程。

3.输血后评估:主要评价输血后的疗效及输血严重危害的发生、处理和记录。

二、评价方法

1.评价内容:(1)《输血申请单》的填写是否规范;(2)病历首页的填写;(3)输血前检测;(4)输血治疗同意书的填写;(5)是否有相关实验室检查,是否有临床输血指征;(6)大量用血是否有审批;(7)病程记录是否完整;(8)输血后疗效评价情况;(9)临时医嘱与输血的一致性;(10)输血不良反应的回报。

2、科室评价:临床科室每月对医师合理用血情况进行评价、总结、分析,并将医师合理用血评价结果用于个人业绩考核与用血权限的认定管理。

(1)每份输血病例(自评价)由本治疗组最高级别医师进行输血后评价,就其用血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并签名。输血评价表作为科室医疗质控小组的材料妥善保存、备查,不得丢失。

(2)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每个月对本科所有的输血病例临床用血质量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汇总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一份作为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的材料妥善保存,其余两份分别送医务科、输血科,以供进行临床科室用血情况考核。

(3)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要根据每个月医院医疗质量检查通报中有关各科室输血质量内容,提出各自科室的整改措施,并在日常工作中落实好整改措施,以确保临床用血质量不断提高。

3.输血科评价:医务科授权输血科每月对医师合理用血情况进行评价、总结、分析,并将评价结果报送医务科。

4.医务科评价:根据报送材料和每个月抽查部分输血病例资料,对临床用血质量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每个月医疗质量通报的一部份内容,医务科每季度对临床科室及医师合理用血情况进行评价、总结、分析,并将评价结果用于科室质量管理评定和医师用血权限的认定管理,针对医务人员输血质量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出现较突出质量问题的相关医务人员进行输血技术规范的再学习培训。

三、公示与管理

以上检查结果将在全院公示,并按医院用血奖惩措施进行处理,措施如下:

1.对于1个月出现用血不合理情况的医师,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认真学习相关知识。

2.连续2个月出现用血不合理情况的医师,给予用血权限降一级处理,医务科将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其学习相关知识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若连续3月内未出现用血不合理情况,再恢复其用血权限。

3.连续3个月出现用血不合理情况或未按照用血规定用血,违反用血技术操作规范的医师取消用血资格,医务科将给予批评教育,医师做自我批评报告,组织其学习相关知识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若6月内未出现用血不合理情况,再恢复其用血权限。

评价结果将作为科室质量管理评定和医师个人用血权限认定的重要指标,以便更好提升临床用血的科学管理,促进临床合理、安全、有效用血。

3.4.5.3.2输血前检测管理和核对制度

为了提高我院医疗质量,规范临床用血,保证临床输血安全,跟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输血前检测管理和核对制度如下。

一、输血前必须对患者进行输血前检查包括血型(正反定型、Rh血型)血常规(血色

素)转氨酶、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检测,阳性结果必须记录并告知患者家属。

二、凡遇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的患者,应开展不规则抗体筛查。

三、交叉配血采用能检查不完全抗体的实验方法(聚凝胺法、抗人球蛋白法)。

四、临床输血的核对:

1.取血者与发血者应严格执行“双查双签”制度,共同认真查对科别、姓名、住院号、血型、血类、贮血量、输血日期、交叉配合结果和血液质量,以确保输血安全。

2.输血前要严格核对,由两名医护人员对“输血申请单”、交叉配血报告单和血标签上的内容逐一仔细核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有无凝块、变色等异常情况。

3.确认受血者:输血实施前,由两名医护人员面对受血者,核查受血者姓名、病案号(住院号)等资料。

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一次性输血器。

六、严格执行输血的无菌操作程序。

七、从输血科取走的血液,因强烈震荡、破损、污染、放置时间过长而造成的浪费应由用血科室负责。

八、输血后血袋送回输血科,4℃保存24小时后按医疗废物处理。

九、为了保证输血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血液从输血科取走后,一律不能再退回输血科。

十、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标本于2℃~6℃保存至少7 天。

3.4.5.3.2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我院医疗质量,保证临床输血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院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管理制度。

一、凡在医院进行输血治疗的患者(包括门诊病人)均应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

二、输血治疗同意书由临床医师、病人本人或授权人共同完成。

三、临床护士、输血科工作人员有督促、监督输血治疗同意书完成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于未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者,输血科工作人员、临床护士若知情有权拒绝发血和输血。

五、《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入病历保存。

六、《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六条规定: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备案,并记入病历。

3.4.5.3.3输血前评估和输血后评价暂行规定

各相关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对临床用血管理,规范临床合理用血,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本暂行规定输血专指输注全血、红细胞、冰冻血浆、血小板、冷沉淀。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不适用于临床急诊抢救患者用血、择期手术术中大出血抢救用血、自体输血、稀有血型输血和新生儿输血。医师在对上述五种不列入评估的类型进行输血时,应在“非手术科室输血评估表”(附表1)和/或“手术科室输血评估表”(附表2)中相应选项处注明。

第三条、除了上述情况外,其他住院患者临床用血和择期手术患者术中用血必须遵照本暂行规定执行。

第四条、输血前评估:

(一)医师在决定是否对住院患者进行输血治疗前,必须按照“非手术科室输血评估表”(附表1)和/或“手术科室输血评估表”(附表2)对患者是否需要接受输血进行输血前评估。评估必须由主治医师及以上医师进行,并由评估医师在评估表上签名。

(二)医师应将评估内容详细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第五条、输血后评价:

(一)本份输血病例(自评价)由本治疗组最高级别医师进行输血后评价,并在“非手术科室输血评估表”(附表1)和/或“手术科室输血评估表”(附表2)填写结果、签名。输血前评估和输血后评价表作为科室医疗质控小组的材料妥善保存、备查,不得丢失。

(二)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每个月对本科所有的输血病历临床用血质量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汇总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一份作为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的材料妥善保存,其余两份分别送医务科、输血科,以供进行“临床科室用血情况考核”。

(五)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要根据每个月医院医疗质量通报中有关各科室输血质量内容,提出各自科室的整改措施,并在日常工作中落实好整改措施。以确保临床用血质量不断提高。

(二)医务科和输血科每个月按照“输血检查表”抽查至少30份的输血病历资料,对临床用血质量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每个月医疗质量通报的一部份内容。并针对医务人员输血质量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出现较突出质量问题的相关医务人员进行输血技术规范的学习、培训。

3.4.5.3.3临床用血前输血指征评估指标

一、外科输血原则:

1、血容量损失在20%以内,使用晶体及胶体液;失血达血容量20%~50%时,加输红细胞;失血超过血容量50%时,加输新鲜冰冻血浆、白蛋白;失血超过血容量80%以上时加输血小板和冷沉淀。

2、血小板输注:血小板计数>100×109/L,可以不输;血小板计数<50×109/L,应考虑输;血小板计数在50~100×109/L之间,应根据是否有自发性出血或伤口渗血决定。

二、内科输血原则:

1、急性贫血:失血量<600ml,不输血;失血量800~1000ml时,可考虑输血;失血量在1500ml以上,需要输血。

2、慢性贫血:Hb<60g/L,伴有明显症状者;某些暂时无特殊治疗方法的遗传性血液病患者,在其生长发育期,应给予输血,纠正贫血到一定程度,以保证正常的生长发育;贫血严重者,而又需要手术者或是待产孕妇,应给予输血。

3、血小板输注:血小板计数>50×109/L 一般不需输注;血小板10∽50×109/L 根据临床

出血情况决定,可考虑输注;血小板计数<5×109/L 应立即输血小板防止出血。

三、新生儿输血原则:

1、急性失血的输血:有呼吸困难,HCT<0.40;有血容量不足表现,面色苍白、心率>160次/分,收缩压<50mmHg;48小时内失血量血容量的10%,HCT<0.45。

2、慢性失血的输血:出生后一周内HCT<0.30,心率>160次/分,伴心脏扩大的中度至极重度贫血;Hb<100g/L伴有贫血症状;Hb<130g/L伴严重呼吸困难;出生时Hb<130g/L;失血量已达血容量的10%。

3、早产儿贫血的输血:与急性失血有关的休克;72小时内,累积丢失血容量>10%;Hb <130g/L或HCT<0.4并伴有急性心肺疾病的早产儿;早产儿生理性贫血Hb<80~100g/L 或HCT<0.25~0.30,临床因贫血已产生不利的影响;贫血导致充血性心衰者,可于2~4小时内谨慎输注浓缩红细胞5ml/kg。

四、制订输血治疗方案

1、根据患者病情(心肺功能、失血量、血压、心率、呼吸率等)和实验室指标(血氧饱和度、血红蛋白浓度、红细胞压积、血小板计数、凝血指标等),对输血指征综全评估,制订输血治疗方案。在病程录中记录输血方式(异体血、术前自体贮血、术中自体血回输)、成分血液类型、剂量、输血时间等。

2、正确应用成分血液:

(1)浓缩红细胞:200毫升全血制备的红细胞及添加剂为1个单位,约180ml。70Kg体重成人输注200ml可使血红蛋白升高约5g/L。婴儿每公斤体重输注红细胞10ml可使血红蛋白升高约30 g/L。

(2)血小板:机采血小板1个治疗单位(10个制备单位)含血小板≥2.5×1011个。70Kg体重成人输注1个治疗单位机采血小板,约提升血小板20×109/ L。成人出血2000mL ,可考虑补充机采血小板1治疗单位。

(3)血浆:血浆输注适应征:微血管出血伴有PT或APTT延长超过正常值1.5倍;凝血因子缺乏的补充;口服抗凝剂过量引起的出血;大量输血伴发的凝血功能障碍;心脏直视手术;抗凝血酶Ⅲ缺乏;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烧伤;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TTP)。

新鲜冰冻血浆含有全部凝血因子,而普通冰冻血浆仅含稳定凝血因子。一般凝血因子缺乏初次输注冰冻血浆剂量在15ml/Kg体重左右,大出血和手术的初次剂量在30~60ml/Kg 体重,多数凝血因子水平将上升25%~50%。

(4)冷沉淀物:1个单位冷沉淀物由400 ml全血分离出的血浆制备而成,容量为20~30 ml,含有因子Ⅷ和因子XⅢ约100IU、纤维蛋白原150~200 mg,还含有血管性血友病因子、纤维结合蛋白、免疫球蛋白等。常用剂量为1.0~1.5个单位/10kg体重,使纤维蛋白原水平维持在0.5~1.0g/L。成人出血2000mL ,可考虑补充冷沉淀10 单位。

3.4.5.3.3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

一、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安全、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本规定。

二、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三、临床医师和输血科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四、对不符合输血适应症的用血申请血库不予发血。

五、急诊输血除外。

六、输血适应症一览表

项目输血适应症

悬浮红细胞1.急性失血超过全血量20%

2.手术及创伤病人血红蛋白70g/L

3.内科长期慢性贫血病人且伴缺氧症状悬浮红细胞血红蛋白60g/L或HCT 0.2

全血1.急性大量出血且失血量超过全血量30 %

2.急性失血性休克

3.其它原因需联络血库医师方可执行

冷冻血浆1.PT或APTT正常1.5倍创面弥漫性渗血。

2.患者急性大出血输入大量库存全血或浓缩红细胞后出血量或输血量相当于患者自身血容量。

3.病史或临床过程表现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凝血功能障碍。

4.紧急对抗华法令的抗凝血作用FFP5~8ml/kg。

5.血清白蛋白25g/L,且白蛋白无法正常供应。

1.血小板10-50×109/L 根据临床出血情况决定,可考虑输注

2.血小板计数5×109/L 应立即输血小板防止出血

3.血小板功能障碍

1.白细胞低下0.5*109/L需输注白细胞来改善或控制病情。

2.病人患有败血症或严重感染病在经抗生素治疗48小时后仍无法稳定持续发烧或细菌感染仍无法控制者

3.病人之骨髓造血机能低下但造血机能短期内有恢复之可能者

4.新生儿败血症

1.过去输血时曾发生非溶血性发热输血反应者

2.器官、骨髓移植、考虑要接受器官、骨髓移植、癌症或免疫不全等患者避免巨细胞病毒传染。

1.IgA缺乏症须输洗涤红细胞者

2.阵发性夜间血色素尿症须输洗涤红细胞者

3.须输洗涤红细胞者但对血浆成份有过敏之病患

① 对血浆蛋白有过敏反应的贫血患者

② 稀有血型患者输血

③ 新生儿溶血病换血

输血管理

输血管理委员会职责 1.在院长或分管院长领导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负责对全院临床输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杜绝临床输血事故发生。 2.认真贯彻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严格按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3.建立临床输血质量管理体系,并监督运行,保证临床输血安全有效。 4.制订本院输血计划,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并认真组织实施。 5.制订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计划,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6.提倡成分输血,科学合理用血,提高临床输血疗效。 7.加强职工责任心教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标准操作规程,严防责任事故发生。 8.执行用血审批制度及统计上报制度。 9.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医院输血管理工作会议,及时通报输血管理工作动态,对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方案,及时整改。 10.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医院输血管理工作总结会,对输血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表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临床输血制度 为了使临床输血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本制度。 1.临床输血必须在输血管理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 3.临床输血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4.血液来源必须合法,不得非法自采自用血液。 5.检验科应有专人负责血液的入库、储存、发放工作,并作好相应记录。 6.执业医师严格掌握输血指征,科学合理使用血液,提倡成分输血。 7.受血者或家属必须知情同意,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输血。 8.执业医师认真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并由主治执业医师审核签字后申请备血。 9. 检验科应有专人负责标本收集、处理、检测及输血前检查工作。 10. 检验科认真做好血型鉴定(包适正反定型、血型)和交叉配血工作,保证结果准确可靠。 11.认真做好血液收领、发放、质量检查和发放前核对工作。 12.输血前由两名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做好“七查、八对、九不用”工作。“七查”指:①查血站名称及许可证号;②献血者条形码号;③献血者血型;④血液品种;⑤采血日期及效期;⑥储存条件; ⑦输血器材质量。“八对”指:①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②病

安全输血管理制度

安全输血管理制度 1医生填写患者输血申请单及患者输血同意签字单后,护士核对原始血型、RH正反定性实验结果及患者姓名、病历号、家属同意书、采血样,并在配血单的指定处签名送血库备血。2护士到血库取血时需与血库工作人员共同核对: 2.1受血者姓名、床号、病历号、血型、交叉相溶实验结果。 2.2供血者姓名、编号、血型及交叉相溶实验结果。 2.3血液库存日期,库存血在4℃冰箱中可冷藏保存2-3W,超过3W不能使用。 2.4检查血液是否有溶血现象:血浆颜色变红或混有泡沫,红细胞呈紫玫瑰色,红细胞与血浆界限不清等。 2.5核对完毕在指定处签名。 3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震荡,以免红细胞破坏引起溶血,库存血不能加温,以免血浆蛋白凝固变性,应在室温下放置15-20分钟,放置时间不能过长,以免引起污染。 4输血前由两名护士再次核对供血者血型、血液种类、编号、血袋号及受血者姓名、病历号、原始血型、交叉相溶实验结果和医嘱。 5至患者床前输血时,严格执行查对及无菌操作制度。 6输血应为独立静脉通道,使用专用静脉输血器,不能同时混输其它药物。输血前按医嘱应用抗过敏药物,用0.9%盐水冲管后再行输血,如同时输两位不同供血者的血时,两袋血之间应用盐水冲净输血器后再输另一供血者的血,输血完成后要用0.9%盐水冲管。 7若发生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遵医嘱进行对症处理,保留输血器及血袋,并封存保管。 8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根据病情、年龄调整输血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8.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8.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9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9.1核对输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化验记录,与输血科联系,采取相关检验措施。 9.2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和血清胆红素含量。 9.3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性检验。 9.4尽早监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10输血完毕2h后,患者无输血反应发生,按要求将输血袋保存24h后放入医用垃圾袋中再送焚烧。 11凡发生输血反应,医护人员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并送还输血科保存。 护理文书书写管理制度 护理文书是指根据卫生部相关文件规定,由护士记录患者住院期间病情变化及各项护理活动等内容的相关资料,是病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护理文书的书写与管理,提高护理质量,确保护理安全,特制定护理文书书写管理制度。 1各项护理文书记录应遵循“病历书写基本要求”。书写内容应当与其他病历资料有机结合,相互统一,避免重复和矛盾。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2护士需要填写或书写的护理文书包括体温单、医嘱单、手术清点记录和病重(病危)患者

医院管理评审工作手册

医院管理评审工作手册 为加强医院管理,科学、客观、准确地评价医院,指导医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 ,端正办院方向,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内在规律,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把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保障医疗安全作为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安全、便捷和经济的医疗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根据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医院据此加强内涵建设,卫生行政部门据此对医院管理进行指导、评价、检查和监督。 一、医院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健全医院各项工作制度,加强科学管理,保障医院正常执业活动,不断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提高运行绩效,促进医院健康、可持续发展。 [ 评价指标] (一)依法执业 考核内容 1、严格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3、加强各科室服务能力建设,提供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的医疗服务。 4、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5、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不得超范围执业。 6、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 (二)组织机构和管理 考核内容 1、医院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满足医院各项管理工作需要,合理、高效。 2、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级领导把主要精力用于医院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医院管理职业化进程。 3、院级领导接受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医院管理专业知识培训,了解和掌握国家有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有关卫生政策。 4、建立院、科两级管理责任制,落实奖惩制度。 5、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医院护理输血管理制度

医院护理输血管理制度 (1)护士须掌握临床输血相关护理技术规范,遵守输血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病区、科室应定期进行输血相关知识培训并记录。 (2)申请输血须经医生按规定向患者家属说明输血相关告知事项、签写输血治疗同意书,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生核准签字。 (3)确定输血后遵照采集交叉配血标本流程进行血样采集。护士须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写好标签的采血管,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科室、床号、血型,按照静脉采血操作规程采集血标本,配血试验血标本必须输血前3天之内采集。 (4)由医护人员或专项配送人员将患者血样及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5)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或专项配送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双方根据输血查对制度进行核对,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取回。 (6)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领取。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5)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6)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7)过期或其他需查证的情况。 (7)领取血液使用专用取血箱,取回的血制品应3min内输注,病区不得自行贮血。 (8)血液需室温复温,不可人为加温,防止血浆蛋白凝固变性;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 (9)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10)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输血申请单、发血报告单、输血治疗单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科室、床号、血型、血液成分、用血量、血袋号、交叉配血实验结果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11)输血过程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及输血操作规程。 (12)输血前后使用注射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两袋血之间用注射用生理盐水充分冲洗输血器管道。输血器需4h更换。 (13)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 (14)全血或成分血从出库领取到输注的最长限是4h。 (15)输血过程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按照输血反应应急

医院输血科基本标准

医院输血科(血库)的基本标准(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和临床用血管理,根据卫生部《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直接领导下的科室,三级医院应设置独立输血科,二级及有条件的一级医院设置血库,归属检验科管理。 第三条医院输血科(血库)履行下列职责: (一)认真执行《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及本省的有关规定。 (二)定期向当地血液中心(或血液分中心)申报用血计划,计划用血量至少为实际用血量的70%。 (三)与当地血站联系,及时领取本院用血。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储备适量急救用血,保障临床用血需要。 (四)协助临床科室办理有关用血计划和手续,执行用血登记和查对制度。妥善保管有关材料。指导临床用血,及时向医院报告临床用血情况及存在问题,并协助处理。 (五)严格把好临床用血关,合理用血。协助临床科室执行用血申请、审批和签字责任制度。输血科(血库)按临床用血的申请和审批制度凭临床医师的用血申请单发放血液(急救用血除外),对医院用血进行监督,有权根据临床科室申请用血情况,结合病情,科学合理调配供应。 (六)建立临床用血抽检制度,根据有关血液的质量标准,委托省临床检验中心定期对医院的临床用血进行抽检(抽检2%),对抽检不符合要求的血液要及时与当地血液中心联系,妥善处理,确保用血安全。 (七)加强与血液中心的协作和学术交流。协助医院完成有关输血教学和科研任务。配合临床科室开展输血诊断和输血治疗。 第四条人员配备及要求

(一)输血科(血库)应根据医院床位数、用血量及工作实际情况配备人员。输血科一般配5~10人,血库配2~6人(均不含工人)。根据年用血量可按下列要求配备人员:年用血量200万毫升左右配8~12人,年用血量100万毫升左右配6~8人,年用血量50万毫升左右配2~6人。 (二)输血科应由副高以上(血库应由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医疗或检验专业人员担任负责人。技术人员中,初、中、高级职称比例应为4:2:1,其中检验技术人员数不低于总数的20%。 第五条房屋及仪器设备要求 (一) 房屋:输血科(血库)房屋应建在合适的位置,环境清洁,光线充足,空气流通,水电供应有保障的地方。设配血室、储血室、办公室、值班室等,输血科还可设立血液治疗室。房屋使用面积参考标准见附表一。 (二) 仪器设备:输血科(血库)应配备的仪器设备见附表二。 第六条输血科(血库)管理制度的要求 (一) 有年度工作计划、季度安排和年度工作总结。 (二) 输血科(血库)除执行医院有关的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技术操作规程外,还应有如下的工作制度:血液入库、储存、发放、血液检查核对、用血申请、血液报废以及工作人员值班制度、输血反应及输血后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输血器材、检验试剂购进及使用制度和有关输血诊断治疗常规及操作规程(SOP)等。 (三)建立工作质量考核指标(附表三)和血液质量控制指标(附表四)。有技术人员技术档案和培训、考核考评资料。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1、《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是临床输血管理的重要依据。 2、病人输血前应做血型、输血九项(又称输血前检查):ALT、HBsAg、HBsAb、HBeAg、HBeAb、HBcAb、anti-HCV、anti-HIV、RPR,下同)、血型血清学检查。报告单贴在病历上,作为重要的法律依据,以备日后信息反馈及资料核查。 3、病人输血应由经治医师根据输血适应症制定用血计划,报科主任批准后,逐项填写好《临床输血申请单》,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由相关人员交输血科备血。每张申请单只能预约一天的用血量,电话及口头申请预约不予受理。择期手术病人用血量预计大于2000mL以上者,提前2天送血样和输血申请单到输血科,并报送医务科审批。 4、预定计划3天内有效,如需改期需重新预定。本文来自检验地带网 5、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病人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出现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病人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病人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6、AB型血、血小板、RH(D)阴性等其他稀有血型的血制品,需慎重考虑用血量,输血科不储血。原则上预定多少,用多少。若输血科按预约要求已备好上述血制品,申请者又取消用血计划,在血制

品的有效期内未能调剂使用,造成血制品报废,血费从预订科室收入中扣除。 7、急诊用血和没有预约的用血,申请者须先与输血科联系是否有库存血,若无库存血,由医师完成输血前各项准备工作(补充完善申请单、输血四项化验单、血型化验单)。输血科派专人去血液中心取血或由血液中心派人紧急送血,所需车费由受血者负担,主管医师必须向受血者或其家属、陪人作好解释工作,确保有关费用的及时收取、取血工作的顺畅。若出现逃费情况,从申请者劳务费中扣除。本文来自检验地带网 8、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输血前由医师填写合血单,连同病人的血标本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9 、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病人的RH(D)血型,准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10、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在医院输血管理系统上逐项登记配血试验结果,并打印配血报告单。 11、凡遇有下例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1.交叉配血不合时;2.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一、申请输血前,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双方当面核对科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床号、病案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做血交叉试验。 二、医护人员凭医嘱和输血申请单到血库取血,并与血库发血人员共同查对签名。无特殊情况一次只取一个患者的血。取血过程中要避免血液震动,以防血细胞破裂溶血。 三、输血前由两名护士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血型化验单按输血查对制度执行“三查八对”,如有疑问立即与血库联系,准确无误后方可进行输血。 四、血液从血库取出后30min内进行输血,3-4h内输完(200-300ml)。估计静脉穿刺困难者,待静脉穿刺成功后再到血库取血。血液一经启封不可再退回血库。输血前应将血袋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 五、输血时,须由执行者二人以上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进行“三查八对”,再次查对血液质量后签名。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必须使用一次性输血器输血。

六、输血前后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血液时,前一袋血液输尽后,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继续输注。 七、输入冷藏血液时,不必加温,输入前轻摇血袋4-5次,使血浆与细胞混匀即可,有冷凝集现象的血液或有血管痉挛者及大量输血时应适当复温。 八、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观察15min无不良反应后,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血速度,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及做如下处理: (一)减慢或停止输血,保留静脉通道,更换生理盐水,再次“三查八对”。 (二)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医护人员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将余血返还血库保存、封存输血袋及输血器等,做好记录。 九、输血完毕,应填写输血卡及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 十、护士长要加强对输血制度的教育及管理,严格督促执行“三查八对”制度,凡有输血患者,护士长要亲自专人再次核对或经两人核对,确保输血安全。

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临床用血安全是我们医院医疗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根据《献血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及等级医院评审标准,加强临床输血工作的管理,提高输血工作质量,确保临床输血安全。根据我院临床输血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输血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 工作目标:把“依法用血,合理用血,安全用血”作为我院输血工作的长期目标,进行持续质量改进。 二. 组织形式: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是医院输血质量管理的最高组织,在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输血质量管理工作。输血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秘书1名及委员若干名组成。 三. 组成人员:分管业务副院长任主任委员,是输血质量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医务处主任、输血科主任担任副主任委员。输血科、护理部及各临床科主任和有关专家担任委员。医务处为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 四. 主要职责: (一)根据《献血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全院输血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规程。 (二)医院输血委员会是医院输血工作管理的最高组织,负责对全院输血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制定质量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供有关专业技术咨询和指导。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合理用血。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四)负责质量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全院输血工作情况,对质量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研究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 (五)调查分析输血工作中出现缺陷的原因,判定输血缺陷性质,对重大输血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对输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制定防范措施。

(六)对临床“依法用血,合理用血”进行监督检查,开展临床输血疗效的评估,建立临床输血预警系统。 (七)每季度召开一次全院输血管理委员会会议,对输血工作进行总结。

输血科人员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

输血科人员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 一、目的本制度规定了本科工作人员技能、理论知识培训和考核的内容、方法与标准,以使工作人员具备娴熟的操作技能和丰富的理论知识,能够单独完成各项试验操作、处理一般性工作,胜任各岗位工作需要。 二、范围适用于本科所有工作人员培训和考核管理。 三、职责 科室主任:负责工作人员培训大纲的审核、最终考核意见的审批。批准《人员培训年度计划》,安排人员的外部培训。 教学秘书(或专职人员):负责培训大纲的起草,工作人员技能和理论培训,《人员培训年度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培训的实施、技能与理论考核,给出考核意见并负责建立和管理人员培训记录、人员档案。 四、工作程序 1 岗前培训: (1)实验技能要求:熟练掌握输血科各项试验的操作技能;熟练掌握输血科设备仪器的使用操作规程;熟知输血科各项工作程序;掌握各种血液成分的适应症血液制品的种类。 ( 2)理论考核大纲:免疫血液学基础(抗原与抗体反应、补体 系统)、红细胞血型系统:悉ABO Rh血型系统,了解MNS Lewis、 Kell 、Duffy 等血型系统;输血前血型血清学检测的主要内容(血型鉴

定、抗体筛查、抗体效价测定、吸收放散等) ,各种检测方法 (盐水法、酶法、凝聚胺法、经典抗人球法、Coombs卡抗人球法) 的原理、优缺点及应用范围;输血反应的分类、引起的主要原因、实验室检测内容及临床处理原则;新生儿溶血病定义、病理生理、免疫学基础、产前、产后实验室检测;各种血液成分的保存条件、保存时间、主要用途;各种血液成分的临床输注(全血输注、红细胞输注、血小板输注、血浆输注、冷沉淀输注) 。 2 培训考核: ( 1)培训结束后进行技能和输血理论综合考试。 ( 2)填写岗位培训登记表》要求注明参训人员详细信息、带教人员详细信息、培训起止时间、培训内容、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试成绩及时间等,带教老师鉴定意见。 ( 3)继续教育培训 根据各岗位任职条件的要求,科主任拟定各层次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计划、培训方式、安排外出专业学习、学术交流会、进修的培训。 (4) 医院内举办专项讲座、专项培训或专业学术报告会。 ( 5)科内举办的业务学习活动 培训内容根据人员的岗位,安排相应的专业知识培训。此外, 还包括下列培训内容:实验室认可、标准化知识、本专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实验室安全知识。

医院输血管理制度(整理版)

11 医院输血管理制度(整理版) 临床合理用血评价制度临床合理用血评价制度*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指出: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科室和医师临床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将临床用血情况纳入科室和医务人员个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临床用血的管理,促进更加科学、安全、合理的临床用血,特制订本制度。 一、临床用血评价制度: 临床用血的评价主要包括用血合理性的评价和输血后疗效的评价。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制度,确保临床用血信息客观真实、完整、可追溯。医师应当将患者输血适应症的评估、输血过程和输血后疗效评价情况记入病历;《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输血记录单》随病历保存。 1、用血合理性的评价:主要是看是否严格按照输血适应证进行输血。输血适应证应严格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 2、输血后疗效的评价:主要是指在输血后,医师要给予输血治疗后疗效评价,看患者输血后较输血前有无疗效或有无输血不良反应的发生。如有输血不良反应发生,应严格按照输血不良反应处理程序进行。 二、临床用血公示制度: 制定临床用血专项检查制度,将检查结果在全院通报,并由医院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以严格加强临床用血的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的用血。 1、检查人员: 由医务科组织成立临床用血专项检查小组; 2、检查方法:每季度检查一次,抽取输血病历至少30份; 3、检查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临床输血申请单》的填写是否规范; 2)、输血前是否有免疫学检查; 3)、输血前患者是否签写《输血治疗同意书》; 4)、是否有相关实验室检查,是否有临床输血指征; 5)、大量用血是否有审批; 6)、是否有患者输血适应症的评估、输血过程和输血后疗效评价情况; 4、检查后对存在的问题及缺陷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改进措施,并有成效。 输血前核对制度* 发血时核对 1、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 2、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3、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输血科质量管理小组岗位职责

Xxx人民医院输血科质量监督员岗位职责 一、质量监督员:xx 二、质量监督员岗位职责 1.质量监督员是忠诚的质量卫士,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服务临床”的质量观。坚持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守责,不断进取,锐意创新,熟练掌握输血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执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和制度,热爱并胜任本职工作。 2.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3.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适宜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与评价。 4.负责对输血科工作人员资质、胜任工作的能力、工作状态、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对仪器、设备、衡器的状态、使用、维护、保养、校验、检定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负责对试剂、物料的验收、入库、保管及冰箱温度记录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7.负责对血样的采集、送检、血型鉴定、交叉配血、不规则抗体筛查、血液的入库、核对、储存、发放、运输、质量检查、标本及血袋的保留、冰箱温度记录、冰箱消毒记录等全过程,实行全程质量监督,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8.负责对实验方法、执行标准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9.负责监督检查《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制度、岗位职责和标准操作规程的制定与落实情况。 10.负责对《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制度、岗位职责和标准操作规程进行定期审核,评审其适宜性和有效性。 11.负责对科室各种记录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负责年终各种资料的审核与验收,验收合格,填写“验收合格单”,并将资料移交档案室保存。 12.负责科室内部和科室之间的信息沟通工作。 13.负责受血者和用血科室满意度调查工作,并将调查统计结果上报科主任。 14.负责对实验室消毒情况、医疗废物消毒、毁形、处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 15.监督检查中发现严重质量问题,有建议暂停工作的权利,并及时向科主任或上级领导汇报,作好记录。 16.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质量管理专业会议和学术交流。 17.负责完成科主任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要求(试行)为规范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的建设,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保证临床用血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基本要求。 一、总则 (一)申请临床用血的医疗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设住院部的门诊部及卫生所不得开展输血。临床用血统一由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合法血站供给,医疗机构不得擅自采集血液(对患者进行自身输血除外)。 (二)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健全工作制度,遵循合理、科学原则,制定用血计划,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三)三级医院应设立输血科,二级医院设立输血科或血库,一级医院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立血库或贮血室。 (四)输血科(血库)的主要职能:负责本单位临床用血计划的申报,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二、布局和设施 (一)布局要求 1、输血科(血库)应有独立的业务用房,选址应远离污染源,并尽可能临近手术室、病房,以便于取血。 2、房屋建筑设施应达到卫生学标准,布局合理,按工作流程分室分区,应有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各室或各区域有明显的标识。血液贮存、发放处和输血治疗室设在清洁区,血液检验和处置室设在污染区,办公室设在半清洁区。 (二)用房面积 1、科室用房面积应能满足其任务和功能的需要,原则上三级医院不少于80m2,二级医院不少于50m2,贮血室不少于30m2。 2、使用面积与床位数参考比例推荐标准: 床位数(张)使用面积(m2)

输血管理制度

输血管理制度 一、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实施细则 二、血标本采集和管理制度 三、输血核对核查制度 四、输血全过程的血液管理制度 五、临床输血质量监控及输血后效果评价制度六、合理用血评价、公示与用血权限管理制度七、紧急抢救配合性及非同性输注的管理制度八、Rh(D)阴性患者输血管理制度 九、输血不良反应处理预案 十、输血传染性疾病的管理措施和上报制度十一、血液输注无效管理措施 十二、围手术期血液保护管理制度 十三、血液库存预警制度 1 一、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临床合理用血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输血申请 第二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前交输血科备血。少量出血(出血量少于400毫升)者可以不输血,为维持血容量可输晶体液或胶体液代替品。 第三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

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存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患者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入病历。同一患者同一天申请用血需履行审批手续,由主管医师填写输血申请单及输血审批单,输血审批单再由科室主任核准签字,输血科长审核签字,分管院长批准签字。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输血,审批手续后补。 第四条申请输血患者,应进行输血前的检查。首次输血,应做血型鉴定和输血前4项及肝功能指标;曾输过血的患者,在输血申请单上注明ABO血型和Rh血型,如上次输血超过3天,应进行抗体筛检;如本次新入院,应进行抗体筛检和输血前4项及肝功能检查(血 2 传性疾病4项指标: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门诊病人3个月进行1次输血前检查。 第五条对于Rh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六条输血申请要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 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和送检 第七条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当即贴好该患者条形码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病案号、病房(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采集血液时不准直接从输液管或正在输液的一侧肢体采集血液,以免血液稀释,降低抗体滴度引起配血错误。采集后注意混匀抗凝剂,以防血液凝集。患者信息的条形码粘贴试管时,要注意将血液上沿露出,以便输血科人员观察血样情况。无条形码的应用油性笔在样本管上书写病人姓名、科室床号等。每份配血标本需注明采样日期。医护人员在采集完标本后在输血申请单上填写采血时间、双护士核对签名。送检时由送检人签名。

临床科室输血管理登记本

输血管理登记本科室名称: 2018年月

临床输血管理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一、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确实掌握输血的各种指征。做到合理、科学用血,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二、本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培训。 三、输血科负责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储存血液以及对临床用血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输血科对验收合格的血液,认真做好入库、登记、按温度要求进行储存、并做好冷藏温度的监测登记工作。 五、输血前准备工作 (一)患者病情需要输血时,经治医师应根据规定履行申报手续,由上级医师签字后报送输血科。 (二)输血治疗前,由主管医师逐项填写《输血治疗同意书》,并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同种异体输血的不良反应及输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其同意后,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并载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并记入病历。 (三)为提高输血安全率,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第十二、十三和十四条之规定: 1.输血前进行输血相容性检测:ABO血型鉴定、RhD血型鉴定、不规则抗体筛查(抗体筛选)和交叉配血试验。进行肝功能测定和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毒抗体等)。 2.首次输血患者必须进行输血前检查,间隔三个月输血应重新进行肝功能测定和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毒抗体等)。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收多次输血者,每次输血前都应进行不规则抗体筛查(抗体筛选)。 3.手术患者、待产孕妇和有创诊疗操作原则上应将输血相容性检测作为入院常规。内科住院、门急诊可能需要输血的患者也应提前进行输血相容性检测,确保意外大出血时输血治疗的及时和安全。 如患者及家属拒绝检查,应有签署知情拒绝检查的文字记录随住院病历归档或记入门诊病历,经治医师事前应向患者和/或家属说明拒绝检查的不良后果。 (四)用血申报和发放时间 1.手术用普通类成分(悬浮红细胞、病毒灭活血浆)于手术前一天备血,并严格遵守《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非手术用普通类成分(同上)小量用血,待交叉配血

最新医院输血科岗位职责资料

输血科血库检验岗位说明书 基本资料 岗位名称所属部门直接责任人直接上级 配血岗血库实验室负责人科主任 任职条件基本要求 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所学专业为医学检验及相关专业,有相应的资格证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及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能力要求 有一定的临床输血工作经验和相关专业知识 熟练掌握实验室各检测仪器的使用和保养方法 并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 具有一定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工作职责1.负责临床输血的相关试验工作 2.完成每日室内质控工作 3.完成实验室各项登记工作 4.负责实验室日常卫生打扫,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 5.完成好每日交接班工作 工作要求1.临床标本要及时处理,做好登记工作,并对职责内工作负主要责任 2.室内质控要与临床标本同时检测,并做好登记工作 3.做好与其他岗位之间沟通与协调 4.每次工作完毕后保证实验桌面的卫生整洁 5.试验前做好试验的准备工作,试验后做好交接班工作 6.遇到疑难问题,及时与实验室负责人联系沟通,并在其指导下及时解决

输血科血库检验岗位说明书 基本资料岗位名称 所属部门 直接责任人直接上级复核岗血库实验室负责人科主任 任职条件基本要求 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所学专业为医学检验及相关专业,有相应的资格证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及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能力要求 有一定的临床输血工作经验和相关专业知识 熟练掌握实验室各检测仪器的使用和保养方法 并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 具有一定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工作职责1.负责接收标本,接听电话等窗口接待工作 2.负责临床血液入、出库,发血和登记复核等工作 3.负责实验卫生打扫,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 4.完成各项登记工作 5.负责血库与临床科室、中心血站的血液制品预约的沟通工作

医院(血库)输血科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医院(血库)输血科质量 管理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4811医院(血库)输血科质量管理制度Hospital blood bank blood transfusion department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医院输血科(血库)质量管理制度 1.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爱岗敬业,工作认真仔细,责任心强,法制意识浓厚,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制度及标准操作规程。 2.建立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科室内设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科室内的质量管理、质量检测和质量监督工作。质量监督员应负责实验前、实验中、实验后的质量监督工作。 3.进入输血科(血库)的血液及试剂必须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试剂必须有专人统一管理,有专人负责血液及试剂质量,科主任监督执

行。 4.定期对各种仪器设备进行检查、校验和检定。 5.每天观察电热恒温水箱温度2次,观察储血冰箱、冰柜的温度4次,并作好记录。恒温水箱内保持清洁,解冻血浆时血浆漏出应及时消毒、换水,并防止交叉污染和职业暴露的发生。 6.对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临床输血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的专门培训,积极参加各种培训、会议、学术交流和进修学习,定期进行业务考试和考核,并存入档案保存。 7.临床输血申请、血样采集、送检、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液入库、核对、储存、发放、运输、输注、标本及血袋保留、病历书写等,必须按《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8.建立健全各项输血制度、标准操作规程,详细记录各种实验数据,原始资料完好保存至少十年。 9.积极开展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活动,保证临床输血质量和安全。 10.实行定期审核、评价和检查制度,发现问题进行认真

医院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

文档序号:XXYY-YLFA-001 版本编号:YLFA-20XX-001 XXX医院 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 1、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管理制度,加强对输血科工作人员依法管理血液的宣传,科主任是医院输血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2、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制定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与标准操作规程(技术、设备),由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进行临床输血工作。有计划对在职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及考核。 3、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输血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4、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加强对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医院临床用血科室医师依法用血的宣传, 明确血液是有限的宝贵资源,要树立科学、合理、安全的输血理念,强化临床医生全面血液保护的意识,严格掌握临床输血指征,实施全面血液保护措施,积极开展自体输血工作,保证科学合理用血。 5、承担并完成医院交给的有关医疗、教学、科研等各项

任务。 6、加强对输血申请管理。明确输血申请医师资格,规定申请医师履行输血告知义务,要求规范签署《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明确术前备血、急诊输血、特殊血型输血、血体输血及单采治疗申请的临床管理程序,保障临床血液供应和治疗。 7、建立配血标本采集、运送、签收、核查、保存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输血安全。 8、血液入库、核对、贮存。血液制品入库前要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规定内容认真核对验收;要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电子资料要有安全备份);血液贮存按不同血型将不同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或保存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贮存设备温度要进行安全监测。 9、建立并完善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室管理。包括: (1)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符合国家规定;定期对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仪器及相关设备进行校准; (2)建立并完善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3)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 天之内的。 (4)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手术用血相关制度与流程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2) 临床用血申请、审批制度及流程 (3) 输血核对核查制度 (4) 输血不良反应处置制度及应急预案 (6) 手术室内择期手术用血流程(术前已备血) (9) 手术室内术中紧急用血流程 (10) 围术期输血指南(2007) (11) 2013.1修订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根据卫生部相关规定,规范医务人员的用血行为,特制定我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应遵循安全、科学、合理用血的原则,严格掌握输血指征。决定对患者实施治疗时,应由主治治医师开具《用血通知书》,并经上级医师核准签字后到血库办理用血手续。 二、申请输血应由主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名,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血库,《临床输血申请单》由血库保存。 三、贯彻执行献血条例与有关临床用血的规定,做好用血审证工作,除急诊外,临床科室应至少提前一天将输血申请单连同由区献血办公室核准的用血证明及患者血样同时送交血库。 四、到血库提血,必须填写《血库领血凭证》,发血和提血者必须在《血库领血凭证》签字。发血、提血、用血要严格执行“三查十对”制度。 五、经治医师应规范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并逐项告知患者及委托人,附病历。患者或委托人签名必须与委托书签名相符,特别是输血前检查项目一定要完整。 六、血库工作人员审核《临床输血申请单》,血库工作人员应对《临床输血申请单》受血者个人信息、血型、临床诊断、输血指征和目的进行审核。发现填写内容不正确、不完全,立即通知临床科室补充或重新填写。 七、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1600毫升,由输血科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部批准。资料存放输血库。大量急诊用血时应履行报批手续,填写《临床急诊用血申请表》,由科室主任签名报医务部批准,一式两份(一份交血库、一份放病例中)。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或总值班批准,方可备血。 八、临床用血需严格掌握用血指征(输血前病程录),病程记录应反映用血指征,内容包括化验检查情况(血红蛋白)、失血量及血压等客观指标;输血后病程录,记录输血过程是否顺利,有否输血反应;输血后病情评估(输血后3-5天)。 九、外科手术中用血除在手术记录中记录外,还应在术后首次病程记录予以记

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工 作职责 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临床用血安全是我们医院医疗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根据《献血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及等级医院评审标准,加强临床输血工作的管理,提高输血工作质量,确保临床输血安全。根据我院临床输血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输血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 工作目标:把“依法用血,合理用血,安全用血”作为我院输血工作的长期目标,进行持续质量改进。 二. 组织形式: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是医院输血质量管理的最高组织,在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输血质量管理工作。输血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秘书1名及委员若干名组成。 三. 组成人员:分管业务副院长任主任委员,是输血质量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医务处主任、输血科主任担任副主任委员。输血科、护理部及各临床科主任和有关专家担任委员。医务处为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 四. 主要职责: (一)根据《献血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全院输血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规程。 (二)医院输血委员会是医院输血工作管理的最高组织,负责对全院输血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制定质量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供有关专业技术咨询和指导。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合理用血。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四)负责质量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全院输血工作情况,对质量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研究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 (五)调查分析输血工作中出现缺陷的原因,判定输血缺陷性质,对重大输血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对输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制定防范措施。 (六)对临床“依法用血,合理用血”进行监督检查,开展临床输血疗效的评估,建立临床输血预警系统。 (七)每季度召开一次全院输血管理委员会会议,对输血工作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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