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素药物临床使用规范

激素药物临床使用规范
激素药物临床使用规范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临床科室合理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二)医务部定期组织专家对糖皮质激素的临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分析,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二、使用的基本原则

糖皮质激素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应用涉及临床多个专科,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正确、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提高其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关键。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在临床诊疗工作中应参考和遵循《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在治疗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

(二)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三)重视疾病的综合治疗;

(四)监测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

(五)注意停药反应和反跳现象。

三、分级管理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药物应用范围、安全性、疗效、不良反应等因素,对糖皮质激素的冲击疗法及长程治疗方案施行特殊管理,其具体要求如下:

(一)糖皮质激素的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及以上职称医师决定。

(二)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需由相应学科主治及以上职称医师制定。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方案制订需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决定。随访和剂量调整可由内分泌专业主治及以上职称医师决定。

(三)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糖皮质激素,但仅限于3天内用量,并严格记录救治过程。

四、使用管理

(一)药品调配:调配糖皮质激素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或医嘱单,经药师审核后予以调配,复核无误后发放。对糖皮质激素的冲击疗法及长程治疗方案的处方或医嘱,药师应审核处方医师的资质,符合要求后方可调配。

(二)用药复核:护理人员在给患者使用糖皮质激素前,应核对患者信息、药品信息,并仔细检查药品的外观状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给药。

(三)安全用药:在选择和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与其他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密切关注药物不良反应,一旦发生应立即对症处理并及时上报。

五、合理使用

(一)糖皮质激素在不同疾病中的治疗原则应参照《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应用。

(二)对特殊人群(儿童、妊娠、哺乳期妇女)中的应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1)儿童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儿童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应严格掌握适应证和妥当选用治疗方法。根据年龄、体重(体表面积更佳)、疾病严重程度和患儿对治疗的反应确定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密切观察不良反应,以避免或降低糖皮质激素对患儿生长和发育的影响。

(2)妊娠期妇女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孕妇慎用糖皮质激素。特殊情况下临床医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糖皮质激素的使用,例如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及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患者妊娠期应坚持糖皮质激素的替代治疗,严重的妊娠疱疹、妊娠性类天疱疮也可考虑使用糖皮质激素。

(3)哺乳期妇女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哺乳期妇女应用生理剂量或维持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对婴儿一般无明显不良影响。但若哺乳期妇女接受中等剂量、中程治疗方案的糖皮质激素时不应哺乳,以避免经乳汁分泌的糖皮质激素对婴儿造成不良影响。

(4)大剂量使用糖皮质激素者不宜怀孕。

六、监督管理

(一)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证的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如不能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

(二)加强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监测。

(三)医务部定期检查处方医师资质。

(四)定期对临床科室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点评,并对不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干预,进行持续质量改进。

临床激素类药物的使用

糖皮质激素是什么? 糖皮质激素是由肾上腺皮质分泌的一类甾体激素,具有调节糖、脂肪、和蛋白质的生物合成和代谢的作用,还具有抗炎作用,称其为“糖皮质激素”是因为其调节糖类代谢的活性最早为人们所认识。 糖皮质激素的基本结构特征包括肾上腺皮质激素所具有的C3的羰基、Δ4和17β酮醇侧链以及糖皮质激素独有的17α-OH和11β-OH 目前糖皮质激素这个概念不仅包括具有上述特征和活性的内源性物质,还包括很多经过结构优化的具有类似结构和活性的人工合成药物,目前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是临床应用较多的一类药物。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根据其血浆半衰期分短、中、长效三类。血浆半衰期是指药物的血浆浓度下降一半的时间,其长短在多数情况下与血浆浓度无关,它反映药物在体内的排泄、生物转化及储存的速度。生物半衰期是指药物下降一半的时间。一般讲血浆半衰期和生物半衰期呈正相关关系。短效激素包括:氢化可的松、可的松。中效激素包括:强的松、强的松龙、甲基强的松龙、去炎松。长效激素包括:地塞米松、倍他米松等药。 对糖代谢的作用主要是促进肝糖原异生,增长糖原贮存,同时又抑制外周组织对糖的利用,因此使血糖升高。 对蛋白质代谢主要是促进蛋白质分解。分泌过多时,常引起生长停滞,肌肉、皮肤、骨骼等组织中蛋白质减少。 对脂肪代谢主要是促进四肢部位脂肪分解,产生脂肪向心性分布。 糖皮质激素是由肾上腺皮质中束状带分泌的一类甾体激素,具有调节糖、脂肪、蛋白质的生物合成和代谢;抑制免疫应答、抗炎、抗毒、抗休克等作用。常用的糖皮质激素有:可的松、氢化可的松、氢化泼尼松、甲基强的松龙、强的松龙、地塞米松、去曲安奈德、氟替卡松、 等等,都属于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临床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制定本管理制度。泼尼松、泼尼松龙、去炎松、地塞米松、、、、 一、激素类药物使用原则 1、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2、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3、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4、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相关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相关管理规定 这节课学习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相关管理规定。在这里边抗菌药物在临床的使用情况要遵循哪些相关的管理规定?今天就学习这方面的内容。 首先介绍一下这节课的主要内容,跟大家学习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的方案,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的方案里边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情况以及管理,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还有就是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现在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方案里边要求,要对清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的情况进行管理,而且要达到一定的目标。 这次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的目的是什么?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加强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的管理,在抗菌药物的临床使用过程中要有相关的管理规定,要依据这样的管理制定去实施。其二,要制定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在WHO里边药物的合理使用包括选择的药物,它是不是安全的。第二点是不是有效的,第三点是不是经济的。提高了临床合理用药的水平,达到的最主要的目的是什么?就是可以有效地控制细菌的耐药,这几年细菌的耐药情况很严重,国家抗菌药物的耐药,比如喹诺酮类的药物,还有链球菌的耐药的问题,还有金黄色葡萄球菌耐药的问题,也就是非常非常的严峻。在做好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的时候,要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这是最主要的方面。 说到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它是由卫生部办公厅卫办医政

发的文件,就是所说的56号文件,文件的名称是《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专项整治为期3年,是从2011年开始到2013年结束。药师或者医务工作者都知道,在2011年6月份就按照卫生部的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的方案,建立了每个省市自治区相应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的活动方案。每一级区医院,三级甲等医院,要根据当地的卫生局或者卫生厅活动方案的内容要求又制定了相应的每个医院活动的方案,而且有具体的目标、具体的步骤、具体的方案。全国的范围主要在哪儿开展?医院主要是重点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要注意一下。这类的医院要不要按照卫生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要求,下面所说的一些目标是要求,如果私立的医院或者民营的医院要评定,我想也应该是纳入到范围的。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局前段时间就把一些民营医院有升级,要达标,所以纳入到专项整治活动的范围里边。在其中也颁布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目录是试行版,但最终没有颁布。但目前制定的每个医院的分级管理的目录是借鉴这个目录来的。同时,还颁布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这节课主要讲的是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和目标。 看一下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的内容是什么?史上最严格的抗菌药物专项整治里边,有人归纳成为“硬指标”的12条。在这“硬指标”12条里有哪些具体的内容,接下来跟大家一一叙述。抗菌药物专项整治里边有三大块,第一就是抗菌药物购用的管理,就是所说的抗菌药物品种的限

激素类药物使用规范

激素类药物使用规范 Revised final draft November 26, 2020

激素类药物使用规范 一、激素类药物使用原则? 1、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2、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3、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4、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二、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1、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5、在明确诊断,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因细菌感染而需要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 (2)、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在服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常规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以防止骨质疏松的发生。 (3)、服用糖皮质激素期间应经常检测血糖,以便及时发现类固醇性糖尿病。 (4)、对长期用药者,糖皮质激素的给药时间应定在早晨8时和下午4时,以尽可能符合皮质激素的生理分泌规律。在撤药时,应采取逐渐减量的方式,以使自身的皮质功能得以逐渐恢复。 (5)、防止各种感染的发生,特别是防止多重感染的发生。 ⑹、为减少对胃肠道的刺激,可在饭后服用,或加用保护胃粘膜药物。 6、下列情况禁用糖皮质激素: ⑴、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症; ⑵、当感染缺乏有效对病因治疗药物时,如水痘和霉菌感染等; ⑶、病毒感染,如水痘、单纯疱疤疹性角膜炎、角膜溃疡等; ⑷、消化性溃疡; ⑸、新近做过胃肠吻合术、骨折、创伤修复期; ⑹、糖尿病; ⑺、高血压病;

某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用药情况及分析

某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用药情况及分析 发表时间:2015-08-07T15:51:18.353Z 来源:《医药前沿》2015年第17期供稿作者:刘晓岚[导读] 随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用的不断拓展,由此引发的不良反应事件也日益增多。刘晓岚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医院四川成都 611731)【摘要】目的:分析我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用药现状,提高用药合理性。方法:收集我院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911例患者的临床资料进行分析,包括使用情况和不合理性用药统计。结果:该类药物使用频率较高的是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对儿、内科进行处方点评,共有不合理使用处方187例。结论:该类药物的临床应用较为稳定,合理用药率较高,但也存在不合理用药现象,应加强对医生用药的 指导,以提高该类药物的用药安全性。 【关键词】糖皮质激素;使用情况;分析 【中图分类号】R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5)17-0026-02 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 of Glucocorticoid Use in The Hospital Liu Xiaolan Sichuan Province Transportation Hall Hospital, Sichuan Province, Chengdu 611731, China 【Abstract】Objective To analyze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use of glucocorticoids in our hospital, and improve the rationality of the drug use. Methods Collect the clinical data of the use of corticosteroid drugs of 911 cases in our hospital and analyze. It includes the glucocorticoids’ use and the unreasonable drug use statistics. Results the survey showes that the highest frequency uses of the glucocorticoid drug is dexamethasone sodium phosphate injection. Commenting on the prescriptions in these places, there are 187 cases of unreasonable use of prescriptions. Conclusion The clinical application of the general trend of glucocorticoid drugs is stable, and the rational use of drugs is high. But there is also the phenomenon of the irrational drug use. We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the doctors' guidance on medication to improve the medication safety of this kind of medicine. 【Key words】Glucocorticoid;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drug use;Analyze 近年来,随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用的不断拓展,由此引发的不良反应事件也日益增多[1]。根据《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2011年)(以下简称《指南》),对我院该类药物的用药现状进行分析,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参考依据。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收集我院2013年7月~2014年3月收治的使用该类药物的911例患者作为研究对象,男性432例,女性479例;年龄范围为0~75岁。给药途径包括口服(吸入)、静脉、肌肉和皮下注射,覆盖儿、内、急、外、皮、妇等科室。 1.2 方法 采用自制表的形式对糖皮质激素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包括患者的基本资料、药物的使用频率、单独用药及联合用药情况、不合理用药统计等内容。 根据《指南》以及药物说明书,结合循证药学,设定评价标准。 2.结果 2.1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使用频率 911例患者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是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该药长效,抗炎指数高,用药剂量小,可用于其他激素反应不佳或无效的患者,肝功能不全患者可安全使用。其次是布地奈德混悬液,该药为吸入剂,治疗局限在病变部位,局部抗炎作用强,基本没有或少有全身不良反应,在儿、内科经常使用。具体各药物使用频率见表1。表1 使用频率 药品名称例次 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 365 布地奈德混悬液 319 醋酸泼尼松片 247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注射液 222 醋酸地塞米松片 55 合计 1208 2.2 单独用药及联合用药情况 在儿、内科中该类药物的联用较高。主要为静脉输注加雾化吸入,有的还同时口服激素类片剂,其中前两联较为常见。在内科主要用于慢性阻塞性疾病急性发作(AECOPD),在儿科主要用于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根据《指南》对糖皮质激素应用的要求,儿童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并妥当选用治疗方法,应密切关注不良反应,以避免或减少对患儿生长发育的影响;对于成人哮喘轻、中度急性发作可口服,或雾化吸入激素,对未控制和急性加重的难治性哮喘患者,可先给予静脉用药,以控制症状,同时给予雾化吸入激素,以减少口服激素的维持剂量。故各科应合理控制激素的联用。各科糖皮质激素类药物联用情况见表2。表2 联用情况 科室一种两种两种以上 儿科 265 134 4 内科 146 121 9 急诊科 98 16 / 其他科 118 / / 合计 627 271 13 2.3 儿、内科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不合理用药分析

2011年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2011年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 一、视神经炎。 视神经的炎症,在眼球内段称为视神经乳头炎,在眼球后段称为球后视神经炎。表现为突然视力下降,眼球转动痛,瞳孔直接对光反应迟缓或消失,视野出现中心或旁中心暗点或哑铃形暗点。视神经乳头炎眼底检查可见视乳头充血水肿、出血渗出;球后视神经炎眼底可无异常。 【治疗原则】 1.查找病因:脱髓鞘疾病、急慢性传染病、中毒等。 2.病因治疗。 3.除外传染病等可全身使用糖皮质激素。 4.支持疗法,如用维生素B1、B12,血管扩张剂等。 【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1.治疗时机:要求在发病8天内治疗。 2.方案:甲泼尼龙静脉注射1g/d(或250 mg /6h),共3天,随后给予泼尼松1 mg?kg-1?d-1,11天;之后很快减量,在第15天给予泼尼松20mg/d,第16天和18天10mg/d。 二、外伤性视神经病变。 外伤性视神经病变有视神经的挫伤和断裂伤,后者光感消失,且目前尚无有效的治疗。挫伤导致的视神经病变可以因为视神经水肿导致视力严重损伤,大剂量的糖皮质激素治疗如果及时可以挽回部分视力。 【治疗原则】 1.眼眶CT确定无视神经断裂伤,应尽快行糖皮质激素冲击疗法。 2.神经营养药辅助治疗。 【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各种原因所致眼外伤,包括机械性、物理性等,均可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法可参照葡萄膜炎的治疗。 1.方案:(1)静脉大剂量糖皮质激素:①于伤后3天内启用治疗的患者:首次甲泼尼龙30mg/kg,静脉滴注8小时,以后5.4 mg?kg-1?h-1,静脉滴注,用药至23小时;24~48小时内用250mg/6h静脉滴注,第3天起改口服50mg/d,逐渐减量至14天。②伤后3天以后开始治疗的患者:首次甲泼尼龙1g静脉滴注,然后改为500mg静脉滴注,2次/d,滴注2天,后改为口服50mg/d, 逐渐减量至14天。(2)口服泼尼松:1 mg?kg-1?d-1, 分2次口服,共3天,继续口服7.5mg/d,逐渐减量,用药14天。 2.特别注意:启用超大剂量糖皮质激素治疗前,必须有血糖检查结果。有明确的消化道溃疡病史的患者必须确认病情稳定的前提下使用。 三、眼科手术后。 眼科手术后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对不同的手术要求不同,但糖皮质激素浓度逐渐递减,点药次数逐渐递减的原则不变。 角膜移植术后 角膜移植术后免疫排斥反应是一个复杂且有多因素参与的过程,其发生机制目前仍不十分清楚,但众多的研究显示,同种异体角膜移植术后免疫排斥是以T淋巴细胞介导为主的迟发型超敏反应。预防和治疗角膜移植术后排斥反应,是保证角膜移植手术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目前,角膜移植术后最常应用的抗排斥药物仍首选糖皮质激素。 【治疗原则】 1.局部予以抗生素点眼。

常见疾病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规范

常见疾病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规范 一、急性细菌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咽炎及扁桃体炎) 1、抗菌药物选择:青霉素类(青霉素、哌拉西林、阿莫西林) 头孢菌素类(头孢呋辛) 大环内酯类(红霉素、罗红霉素、阿奇霉素) 其他类(克林霉素) 2、选药依据:患者有病毒感染的同时有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流感嗜血杆菌等感染。 3、用药时机:体温超过38.3℃,血常规:白细胞总数>10×10/L,中性粒细胞百分数>70%。抗病毒对症治疗未见好转。 4、用药疗程: 青霉素400万-1200万单位或哌拉西林8克或阿莫西林2克,每日分2次静脉滴注,3至7天。 青霉素过敏者选用口服每日红霉素1-2克或罗红霉素150毫克或阿奇霉素(限制使用级)0.5克,用药3至7天。 克林霉素0.9克每日一次静脉滴注,用药3至7天,热退后口服3天。头孢呋辛0.5克,每日2次口服,用药3至7天。 二、急性气管-支气管炎 1、抗菌药物选择:青霉素类(青霉素、哌拉西林、阿莫西林)头孢菌素类(头孢呋辛)大环内酯类(红霉素、罗红霉素、阿奇霉素)其他类(克林霉素)氟喹诺酮类(左氧氟沙星) 2、选药依据:患者有病毒感染同时有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感染。

3、用药时机:白细胞明显增高、胸部X线改变明显,患者有原发病不能承受轻微感染者, 4、用药疗程: 青霉素400万-1200万单位或哌拉西林8克或阿莫西林2克,每日分2次静脉滴注,3至7天。 青霉素过敏者选用口服每日红霉素1-2克或罗红霉素150毫克或阿奇霉素(限制使用级)0.5克,用药3至7天。 克林霉素0.9克每日一次静脉滴注,用药3至7天,热退后口服3天。头孢呋辛0.5克,每日2次口服,用药3至7天。 左氧氟沙星0.3,每日一次静脉滴注,用药3至7天。 三、慢性阻塞性肺病 1、抗菌药物选择:青霉素类(青霉素、哌拉西林、阿莫西林)头孢菌素类(头孢哌酮/舒巴坦钠)大环内酯类(阿奇霉素)氟喹诺酮类(左氧氟沙星) 2、选药依据:痰、血病原菌培养和药敏试验。 3、用药时机:患者有气急加重、痰量增加、脓性痰。 4、用药疗程: 青霉素400万-1200万单位或哌拉西林8克或阿莫西林2克,每日分2次静脉滴注,7至14天。 头孢哌酮/舒巴坦钠(限制使用级)1.5克,每日2次静脉滴注,7至14天。 阿奇霉素(限制使用级)0.5克,每日1次静脉滴注,7至14天。左氧氟沙星0.3,每日2次静脉滴注,用药7至14天。 四、肺炎

激素类药物使用要求规范(完整)

医院激素类药物使用规 浏览:982 作者:时间:2015-9-17 11:52:48 激素类药物广义上就是以人体或动物激素(包括与激素结构、作用原理相同的有机物)为有效成分的药物。狭义上讲通常是医生口中的“激素类药物”一般情况下在没有特别指定时,是“肾上腺素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简称。其他类激素类药物,则常用其分类名称,如“雄性激素”、“生长激素”等。根据我院现有的激素类药物种类和使用情况,特制定以下用药原则及管理制度。 一、我院糖皮质激素类品种:

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4.运动员慎用。 氢化泼尼松注射液中 效 10mg*2.0 ml 可抑制患儿的生长和发育,长期 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需十分慎 重,如确有必要长期使用,应采 用短效或中效制剂。老年患者用 糖皮质激素易发生高血压。老年 患者尤其是更年期后的女性应用 时易发生骨质疏松 甲泼尼龙片中 效 4.0m g*30 片 糖尿病患者:引发潜在的糖尿病 或增加糖尿病患者对胰岛素和口 服降糖药的需求高血压病患者 使动脉高血压病情恶化有精 神病史者:已有的情绪不稳和精神 病倾向可能会因服用皮质类固醇 而加重因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并 发症与用药的剂量和时间有关 对每个病例均需就剂量疗程及 每天给药还是隔日给药作出风险/ 利益评价应尽可能缩短用药期 限慢性病的治疗应进行医疗观 察

长期大剂量服用糖皮质激素可使皮肤试验结果呈假阴性,如结核菌试验、组织胞浆菌素试验 盐酸曲安奈德注射液长 效 50mg*5.0 ml 1.诱发感染在激素作用下原 来已被控制的感染可活动起来 最常见者为结核感染复发在某 些感染时应用激素可减轻组织的 破坏减少渗出减轻感染中毒 症状但必须同时用有效的抗生 素治疗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在 短期用药后,即应迅速减量停药 、对诊断的干扰 醋酸地塞米松片长 效 0.75mg*100 片 、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 感染患者慎用,确有必要应用时, 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 量 、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 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 者慎用 地塞米松 磷酸钠注 长5.0mg*1.(1) 已知对吩噻嗪类药高度过敏

激素类药物与血液制剂使用管理办法(修改版)

激素类药物与血液制剂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我院激素类药物与血液制剂临床应用的管理,规范临床激素类药物与血液制剂的使用,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激素类药物 (一)、激素类药物可分为五大类:(1)肾上腺皮质激素类:包括促肾上腺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盐皮质激素。(2)性激素类:包括雌激素类、孕激素类、雄激素类、同化激素类、促性腺激素类。(3)甲状腺激素类:包括促甲状腺激素、甲状腺激素类。(4)胰岛素类:包括长效胰岛素类、中效胰岛素类、短效胰岛素类。(5)垂体前叶激素类:包括生长激素类、生长抑素类、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释放激素类。 (二)、激素类药物使用原则 1、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2、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3、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4、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三)、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1、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5、在明确诊断,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因细菌感染而需要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 (2)、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在服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常规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以防止骨质疏松的发生。 (3)、服用糖皮质激素期间应经常检测血糖,以便及时发现类固醇性糖尿病。 (4)、对长期用药者,糖皮质激素的给药时间应定在早晨8时和下午4时,以尽可能符合皮质激素的生理分泌规律。在撤药时,应采取逐渐减量的方式,以使自身的皮质功能得以逐渐恢复。 (5)、防止各种感染的发生,特别是防止多重感染的发生。 ⑹、为减少对胃肠道的刺激,可在饭后服用,或加用保护胃粘膜药物。

抗菌药物使用规范及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一)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原则 1、选用抗菌药物应严格掌握适应症: (1)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应尽可能早地多次按操作规程采集标本进行细菌培养与药敏试验,并按药敏试验结果,选择或修正原使用的抗菌药物。药敏结果获知后调整用药应以经验治疗的临床效果为主。 (2)病情急、危、重者或细菌培养失败者,可按血清学诊断或临床估计的病原菌选用相应的抗菌药物。 (3)抗菌药物除因掌握其抗菌谱外还必须明确各种抗菌药物的药物动力学及其毒副反应、用药剂量、给药途径与感染部位的药物浓度及其有效浓度的持续时间等。 (4)一般情况下,尽可能避免使用广谱药物与抑制厌氧菌的抗菌药物,以防止宿主自身菌群失调而造成外来细菌的定植与耐药菌株的生长。 (5)使用抗菌药物时应避免与降低抗菌效力或增强毒性的其它非抗菌药物联用。 (6)对新生儿、老年人、孕妇及肝、肾功能损害者,应酌情选用抗菌药物及调整给药方案,并定期做好临床监测。 (7)抗菌药物的疗效因不同感染而异,一般宜继续应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但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骨髓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布氏杆菌病、溶血性链球菌咽峡炎、结核病等不在此列。 (8)急性感染如抗菌药物的临床疗效不明显,在48—72小时内应考虑改用其她药物或调整剂量(血清杀菌效价有重要参考价值)。 (9)病毒性感染合并细菌感染时,可根据不同情况适当使用抗菌药物。 2、病毒性疾病或估计为病毒性疾病者不使用抗菌药物。 3、发热原因不明者不用抗菌药物,以免导致临床表现不典型或影响病原体的检出而延误诊断与治疗。病情严重同时高度怀疑为细菌感染,虽然细菌培养阴性仍可有针对性的选用抗菌药物,否则均按最近药敏试验的情况指导用药。 4、尽量避免皮肤粘膜等局部使用抗菌药物,尤以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氨基糖甙类等不得使用。必要时可用新霉素、杆菌肽与磺胺胺酰钠、磺胺嘧啶银等。 5、联合使用抗菌药物必须有明确的指征。联合使用抗菌药物应能达到协同作用与相加作用的治疗效果、减少毒性、防止或延缓耐药菌株的产生等目的。但不可无根据地随意联合用药,尤其就是无协同、相加作用的甚至就是拮抗作用,并可加重毒、副作用及导致耐药菌株生长的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 6、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预防性使用。 7、抗菌治疗的同时应重视综合治疗,特别就是提高机体免疫力,不过份依赖抗菌药物。 8、注重研究药物经济学,努力降低药费支出,防止浪费。 (二)抗菌药物给药方案的制订与调整原则 1、抗菌药物给药方案(包括种类、剂型、剂量、途径、间隔时间、配伍等)应根据各类抗菌药物的抗菌谱、抗菌活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特点、细菌耐药情况,不良反应及价格等因素综合考虑,并要根据患者的生理特点(如高龄、小儿、孕妇与哺乳妇等)、病理特点(如肝肾功能损害、过敏体质等)、感染部位等具体情况制定经验性给药方案;有细菌培养与药物敏感试验结果的,则调整个体化给药方案。 2、对于轻中度感染,如选用口服药物有效,尽量不用注射剂;静脉用药除治疗

激素类药物的副作用 (1)

激素类药物的副作用 1、身体发胖; 2、可以引起骨质疏松,引发股骨头坏死; 3、身体的抵抗力下降,血糖升高、皮质类固醇征、消化道溃疡、电解质紊乱等等。 激素和免疫抑制剂都对性功能有一定的影响。长时间、大剂量使用强的松等皮质激素会加重性功能的障碍程度。几乎所有免疫制剂都能使睾丸萎缩、卵巢损害,导致生精功能降低或消失、性欲消失、阳痿。 外用药总体可分为四大类。一类是抗细菌的,以“百多邦”为代表,不含有激素。第二类是复合型药物,包括派瑞松、皮康王、利康液,这类药物既可治疗手足癣,又能治疗皮炎、湿疹,因为一用就见效果,平常被市民使用的最多,其主要成分是抗菌素和激素。第三类是单纯用来治疗手足癣的药物,常见药物包括达克宁、蓝美抒、新脚气膏、必优等,不含有激素,是脚气的常用药。还有一种是单纯的激素类药膏,我们熟悉的皮炎平、肤轻松,以及艾诺松等就是这类药物。 感染性皮肤病不能用激素类外用药治疗。比如单纯疱疹、毛囊炎、足癣等皮肤病,不能使用这类药。其次,不同的病情应选择不同的外用药。如果是急性皮肤病或慢性皮肤病的急性期,选用强效或中效激素类药;如果是慢性的,需要长期用药维持治疗,则应选择弱效激素类药。第三,激素类外用药也有疗程的要求。急性皮肤病,用至皮疹消退即可停药。医生一般建议使用时间不要超过一周,时间一长,就会产生面部毛细血管扩张、多毛、色素沉着、皮肤萎缩等副作用,而且一旦形成激素性皮炎的敏感皮肤,用正常化妆品也很容易出现过敏反应。 激素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快速有效抗过敏,对付皮炎湿疹效果好。 但是值得引起注意的是它的副作用,长期使用,会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激素性痤疮,继发感染如毛囊炎等。尤其是在面部,还可以出现口周皮炎,局部多毛,伤口愈合缓慢等现象。如果有感染性皮肤病,那么激素使用是禁忌证。 ================================ ===== 激素类药物的副作用: 1、身体发胖;

化疗药物使用指南

化疗药物使用指南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抗肿瘤药物的规范化使用 一、规范化用药要求: 1、对疾病发病情况、肿瘤生物学行为、病理与分期等,要有深入的了解与掌握。 2、对药物及治疗方案的熟悉,要掌握本学科的最新发展动态。 3、要有深厚而广博的基础知识临床药动学、药效学、时间药理学、药物流行病学的知识。 二、抗肿瘤药及相关药 (一)抗肿瘤药 1、分类: (1)细胞毒类药 A、作用于DNA化学结构的药物:如烷化剂,铂类化合物。 B、影响核酸合成的药物:如MTX、5FU、Ara- C、GEM。 C、作用于核酸转录的药物:抗生素类。 D、作用于微管蛋白合成的药物:Taxol、NVB。 E、其它细胞毒药物:L-ASP。 (2)激素类:抗雌激:三苯氧胺、托瑞半芬?芳香化酶抑制剂:来曲唑、依西美坦。 (3)生物反应调节剂:干扰素、白介素-2、胸腺肽。 (4)单克隆抗体:美罗华、赫塞汀。 (5)其它:细胞分化诱导剂,如维甲酸及衍生物;细胞凋亡诱导剂;抗新生血管生成剂。 2、毒副作用 (1)骨髓功能抑制(7)肺毒性

(2)消化道不良反应(8)生殖系毒性 (3)肝脏毒性(9)皮肤反应 (4)泌尿系毒性(10)过敏反应 (5)心脏毒性(11)局部毒性 (6)神经毒性 (二)抗肿瘤相关药物 1、骨髓功能恢复药:如GM-CSF、TPO、EPO。 2、抗肠道不良反应药:如5-HT3受体拮抗剂。 3、化疗解毒剂及增敏剂:如CF。 4、化疗保护剂:如Mesna。 5、镇痛药。 6、中药:却邪扶正,内容丰富。 7、其它:如控制骨破坏的双膦酸盐类药。 三、规范化使用抗肿瘤药的基本原则与方略 (一)治疗肿瘤前必须要有明确的病理学诊断和临床分期。 (二)要有明确的治疗方针与目标。 凡未列入临床试验的病例,均应选用标准的化疗方案。根据治疗效果所达到的不同水平来确定以下治疗方针与目标: 1、根治性治疗 2、姑息性治疗 3、辅助性治疗 4、研究性治疗 (三)全面了解患者对化疗的耐受性。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第三条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 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 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 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 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报卫生部备案。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本机构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 其他医疗机构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或者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条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或者专(兼)职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审议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4525C01-激素类药物与血液制剂使用规范

激素类药物与血液制剂使用指南和规范 为了加强对我院激素类药物与血液制剂临床应用的管理,规范临床激素类药物与血液制剂的使用,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激素类药物 (一)、激素类药物可分为五大类:(1)肾上腺皮质激素类:包括促肾上腺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盐皮质激素。(2)性激素类:包括雌激素类、孕激素类、雄激素类、同化激素类、促性腺激素类。(3)甲状腺激素类:包括促甲状腺激素、甲状腺激素类。(4)胰岛素类:包括长效胰岛素类、中效胰岛素类、短效胰岛素类。 (5)垂体前叶激素类:包括生长激素类、生长抑素类、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释放激素类。 (二)、激素类药物使用原则 1、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2、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3、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4、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三)、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1、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5、在明确诊断,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因细菌感染而需要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 (2)、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在服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常规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以防止骨质疏松的发生。 (3)、服用糖皮质激素期间应经常检测血糖,以便及时发现类固醇性糖尿病。 (4)、对长期用药者,糖皮质激素的给药时间应定在早晨8时和下午4时,以尽可能符合皮质激素的生理分泌规律。在撤药时,应采取逐渐减量的方式,以使自身的皮质功能得以逐渐恢复。 (5)、防止各种感染的发生,特别是防止多重感染的发生。⑹、为减少对胃肠道的刺激,可在饭后服用,或加用保护胃粘膜药物。 6、下列情况尽量避免使用糖皮质激素:⑴、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症;⑵、当感染缺乏有效对病因治疗药物时,如水痘和霉菌感染等;⑶、病毒感染,如水痘、单纯疱疹性角膜炎、角膜溃疡等;⑷、消化性溃疡;⑸、新近做过胃肠吻合术、骨折、创伤修复期;⑹、糖尿病;⑺、高血压病;⑻、妊娠初期和产褥期;⑼、癫痫、精神病的患者。但是,若有必须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才能控制疾病,挽救患者生命时,如果合并上述情况,可在积极治疗原发疾病、

激素类药物使用规范(完整)

医院激素类药物使用规范 浏览:982 作者:时间:2015-9-17 11:52:48 激素类药物广义上就是以人体或动物激素(包括与激素结构、作用原理相同的有机物)为有效成分的药物。狭义上讲通常是医生口中的“激素类药物”一般情况下在没有特别指定时,是“肾上腺素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简称。其他类激素类药物,则常用其分类名称,如“雄性激素”、“生长激素”等。根据我院现有的激素类药物种类和使用情况,特制定以下用药原则及管理制度。 一、我院糖皮质激素类品种: 药品通用 名称类 型 规格注意事项 氢化可的松注射液短 效 0.1g*20ml严重的精神病史,活动性胃、十二 指肠溃疡,新近胃肠吻合术后,较 重的骨质疏松,明显的糖尿病,严 重的高血压,未能用抗菌药物控制 的病毒、细菌、霉菌感染。 醋酸泼尼松片中 效 5.0mg*100片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 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 抗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 药时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 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 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4.运 动员慎用。 氢化泼尼松注射液中 效 10mg*2.0ml可抑制患儿的生长和发育,长期 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需十分慎 重,如确有必要长期使用,应采 用短效或中效制剂。老年患者用 糖皮质激素易发生高血压。老年 患者尤其是更年期后的女性应用 时易发生骨质疏松 甲泼尼龙片中 效 4.0mg*30片糖尿病患者:引发潜在的糖尿病 或增加糖尿病患者对胰岛素和口

服降糖药的需求高血压病患者使动脉高血压病情恶化有精神病史者:已有的情绪不稳和精神病倾向可能会因服用皮质类固醇而加重因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并发症与用药的剂量和时间有关对每个病例均需就剂量疗程及每天给药还是隔日给药作出风险/利益评价应尽可能缩短用药期限慢性病的治疗应进行医疗观察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甲强龙)中 效 40mg同上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甲强龙)中 效 500mg同上 醋酸泼尼松龙注射液中 效 0.125g*5.0ml1.诱发感染:在激素作用下,原 来已被控制的感染可活动起来, 最常见者为结核感染复发。在某 些感染时应用激素可减轻组织的 破坏、减少渗出、减轻感染中毒 症状,但必须同时用有效的抗生 素治疗,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在 短期用药后,即应迅速减量、停 药。2.对诊断的干扰:⑴糖皮 质激素可使血糖、血胆固醇和血 脂肪酸、血钠水平升高,使血钙、 血钾下降。⑵对外周血象的影响 为淋巴细胞、真核细胞及嗜酸、 嗜碱细胞数下降,多核白细胞和

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总则 一、为了加强我院激素类药物的管理,规范激素类药物的临床使用,避免或减小不良反应的发生,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有效降低医药费用,根据卫生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办医政发【2011】23号)并结合我院实际使用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中激素是指糖皮质类激素。 管理组织 三、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临床科室合理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四、医务部定期组织对糖皮质激素的临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糖皮质激素使用情况调查分析,医师、药师与护理人员糖皮质激素知识调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 五、在临床诊疗工作中应参考和遵循《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 (一)糖皮质激素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糖皮质激素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应用涉及临床多个专科。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正确、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提高其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关键。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1、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 糖皮质激素是一类临床适应证尤其是相对适应证较广的药物,但是,临床应用存在未严格按照适应证给药,如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特别是在感染性疾病中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有抑制自身免疫的药理作用,但并不适用于所有自身免疫病治疗如慢性淋巴细胞浸润性甲状腺炎(桥本病)、1型糖尿病、寻常型银屑病等。 2、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及药物特点制订,治疗方案包括选用品种、剂量、疗程和给药途径等。 (1)品种选择:各种糖皮质激素的药效学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应根据不同疾病和各种糖皮质激素的特点正确选用糖皮质激素品种。 (2)给药剂量:生理剂量和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具有不同的作用,应按不同治疗目的选择剂量。 (3)疗程:不同的疾病糖皮质激素疗程不同,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①冲击治疗:疗程多小于5天。适用于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如暴发型感染、过敏性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过敏性喉头水肿、狼疮性脑病、重症大疱性皮肤病、重症药疹、急进性肾炎等。冲击治疗须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可迅速停药,若无效大部分情况下不可在短时间内重复冲击治疗。 ②短程治疗:疗程小于1个月,包括应激性治疗。适用于感染或变态反应类疾病,如结核性脑膜炎及胸膜炎、剥脱性皮炎或器官移植急性排斥反应等。短程治疗须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停药时需逐渐减量至停药。

精选-激素药物临床使用规范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临床科室合理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二)医务部定期组织专家对糖皮质激素的临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分析,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二、使用的基本原则 糖皮质激素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应用涉及临床多个专科,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正确、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提高其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关键。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在临床诊疗工作中应参考和遵循《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在治疗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 (二)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三)重视疾病的综合治疗; (四)监测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 (五)注意停药反应和反跳现象。 三、分级管理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药物应用范围、安全性、疗效、不良反应等因素,对糖皮质激素的冲击疗法及长程治疗方案施行特殊管理,其具体要求如下:

(一)糖皮质激素的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及以上职称医师决定。 (二)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需由相应学科主治及以上职称医师制定。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方案制订需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决定。随访和剂量调整可由内分泌专业主治及以上职称医师决定。 (三)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糖皮质激素,但仅限于3天内用量,并严格记录救治过程。 四、使用管理 (一)药品调配:调配糖皮质激素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或医嘱单,经药师审核后予以调配,复核无误后发放。对糖皮质激素的冲击疗法及长程治疗方案的处方或医嘱,药师应审核处方医师的资质,符合要求后方可调配。 (二)用药复核:护理人员在给患者使用糖皮质激素前,应核对患者信息、药品信息,并仔细检查药品的外观状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给药。 (三)安全用药:在选择和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与其他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密切关注药物不良反应,一旦发生应立即对症处理并及时上报。 五、合理使用 (一)糖皮质激素在不同疾病中的治疗原则应参照《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应用。 (二)对特殊人群(儿童、妊娠、哺乳期妇女)中的应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1)儿童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临床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临床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临床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为了进一步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根据《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科室抗菌药物应用规范如下: 一、抗菌药物使用权限及范围: 1、三级权限药师:可使用非限制级使用级药物、限制使用级药物及由抗感染治疗会诊专家组会诊同意后的住院患者特殊使用级药物。 2、二级权限药师:可使用非限制使用级药物、限制使用级药物。 3、一级限制药师:可使用非限制使用级药物。 二、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目录: 非限制使用级药物:青霉素G钠、哌拉西林、头孢唑林、头孢拉定、头孢呋辛、头孢克洛、头孢氨苄甲氧苄啶、庆大霉素、阿米卡星、大观霉素、红霉素、琥乙红霉素、克拉霉素、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呋喃妥因、呋喃唑酮、甲硝唑、克林霉素、磷霉素、盐酸特比萘芬。 限制使用级药物:美洛西林、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阿莫西林舒巴坦、头孢哌酮、头孢曲松、头孢哌酮、头孢克肟、头孢克肟、头孢他美酯、头孢他啶、头孢哌酮舒巴坦、依替米星、妥布霉素、阿奇霉素、替硝唑、酮康唑、氟康唑氯化钠。 三、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征: 1、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2、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四、抗菌药物使用控制指标: 1、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60%

2、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20% 3、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40% 4、抗菌药物使用强度≤10DDD 5、清洁手术预防使用率≤30% 6、首次使用时间合理率≥90%(术前0.5-2小时) 7、预防使用疗程合理率≥90%(预防使用时间小于24小时) 8、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50% 五、抗菌药物使用的要求: 1、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2、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制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三级权限)医师开具处方。 3、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证,使用限当天量,并应当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抗菌药物分级应用申请表)。 4、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5天,使用时间在3天以上,病情未能得到有效控制的,原则上应收住院或留门诊观察室治疗,并应进行病原学监测和药物敏感试验,根据检验结果选择有效抗菌药物治疗。 5、严格控制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 六、口腔科临床使用抗菌药物特点: 口腔颌面部手术包括Ⅰ类、Ⅱ类、Ⅲ类、Ⅳ类手术。 Ⅰ类:即清洁切口手术,大多无须使用抗生素。 Ⅱ类:即清洁—污染手术,可预防性应用抗生素,原则上应选择相对广谱,效果肯定,(杀菌剂而非抑菌剂)、安全及价格相对低廉的抗菌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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