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沁源县人民医院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为更好地加强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规范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避免和减少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疗效及降低费用,特制定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工作组及职责

由质控办、医务科、药剂科对临床相关科室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指导,检查结果及时反馈与临床科室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二、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科室质控组及职责

由各相关科室主任为组长的科室质控小组,负责本科室住院医师激素类药物使用的技术指导及安全检查。

三、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原则

(一)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二)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三)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

用药途径。

(四)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四、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1、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5、在明确诊断,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因细菌感染而需要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以防感染扩散及加重。

(2)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在服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常规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以防止骨质疏松的发生。嘱咐患者进食低钠高钾高蛋白饮食。

(3)服用糖皮质激素期间应经常检测血糖,以便及时发现类固醇性糖尿病。

(4)对长期用药者,糖皮质激素的给药时间应定在早晨8时和下午(14:00—15:00)时,以尽可能符合皮质激素的生理分泌规律。在撤药时,应采取逐渐减量的方式,以使自身的皮质功能得以逐渐恢复。

(5)防止各种感染的发生,特别是防止多重感染的发生。

(6)为减少对胃肠道的刺激,可在饭后服用,或加服预防消化性溃疡及出血等不良反应的药物。

6、下列情况应尽量避免使用或慎重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⑴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症;

⑵未能控制的感染,如水痘、真菌感染等;

⑶病毒性感染;

⑷消化性溃疡病;

⑸新近做过胃肠吻合术,骨折、创伤修复期;

⑹糖尿病;

⑺高血压病;

⑻妊娠初期和产褥期;

⑼癫痫、精神病的患者,儿童也应慎用。

(10)单纯疱疹性角、结膜炎及溃疡性角膜炎、角膜溃疡;

(11)活动性肺结核;

(12)较严重的骨质疏松;

(13)寻常型银屑病;

若有必须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才能控制疾病,挽救患者生命时,如果合并上述情况时,可在积极治疗原发疾病、严密监测上述病情变化的同时,慎重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二)性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1、性激素对其他器官的影响。对其他脏器及疾病有一定影响,如肝脏、肾脏,故对某些肝肾功能不全者应慎用,以免引起不良反应。

2、勿间断治疗。治疗中勿随意停用或漏用性激素,以免引起激素水平波动而影响疗效,甚至引起不规则出血。

3、治疗期限。人工周期疗法以连用3个周期为宜,然后停药观察,以期待卵巢功能自行调整恢复,必要时经一定时期的停药后,再酌情使用。

4、性激素类药物性能上的特点。

(1)雌激素类药

对绝经后妇女应慎用,乳腺癌及女性生殖器恶性肿瘤禁用。此类药服用后可引起恶心、呕吐、头昏、水钠潴留等副反应,如在睡前服,并与维生素B6、C及镇静剂同服,可减轻反应。必要时可改为肌注。用于功血时,血止后,不可骤然停药,而

应逐渐减量,以免影响疗效。

(2)孕激素类药

大剂量应用强效孕激素类药对肝脏有损害,有肝功能损害者应慎用或禁用。

(3)雄激素类药

不宜长期或过量应用,以免引起女性男性化。每月总量以<300m g为宜,年青妇女应慎用。

(4)个体反应

机体对激素的反应常用明显差异,相同的剂量可能引起不同的效果和反应,用药应注意个体反应。

五、激素类药物的分级管理

(一)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二)短、中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时,需具备医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且严格掌握适应症,品种选择原则上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品种。

(三)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需相应学科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四)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症的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如不能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

(五)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糖皮质激素,但仅限于3天的用量,在病程中详细记录。

(六)由药剂人员负责处方检查,对处方中不合理的激素类药物的使用,药剂人员有责任记录并通知医师改正,并定期将情况汇总。

(七)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激素类药品者,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九)未取得执业医师证的医务人员,不得使用激素类药物。

(十)执业医师必须接受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合理应用规范的培训,并要进行相关知识的考试考核。

(十一)药事管理及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每年对各临床科室的激素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全院通报检查结果。

(十二)对不合理使用激素类药物的医务人员将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高危药品管理规定

高危药品管理规定 一.药品仓库、各调剂点对注射用氯化钾、磷化钾及浓度高于0.9%氯化钠、肌肉松弛剂、细胞毒性等高危药品应单独(橱、架)存放(高危药品目录见附录)。 二.存放高危药品的橱、架上应有醒目的黄地、黑字的“高危药品橱(架)”字样。 三.各高危药品在橱架上应定位放置,每个药品位有醒目的黄地、黑字的药物品名、规格表示。 四.接到高危药品处方后,应认真审核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等与临床诊断是否相符,当确定无误后,方可到高危药品橱前取药。取药时,根据处方上药品的规格及数量取药。 五.取药后,再次审核处方上药品的规格及数量与所取药品是否相符。无误后,方可交与发药人员。 六.发药人员审核处方上药品的规格及数量与所取药品是否相符。无误后,认真书写药品的用法与用量,并对药品的不良反应及用药注意事项等向患者交代清楚后,将药品发给患者。 七.当发现高危药品的用法用量等出现异常情况时,应提高警惕,查找原因,及时报告。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修订) 高危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为促进该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不良反应,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1、高危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及细胞毒化药品等,具体品种见附录。 2、高危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3、高危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黄底黑字的警示牌以提醒药学人员注意。 4、高危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5、高危药品调配、发药实行双人复核,确保药品调剂准确无误。 6、加强高危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持安全有效。

7、加强高危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药学人员定期与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8、新引进高危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要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应用。

分级诊疗制度汇编

分级诊疗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我市医改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卫生计生惠民政策,确保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规范、健康、平稳运行,推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引导农村居民合理就医、合理诊治,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急、危、重和疑难杂症到三级医院”的工作目标。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新农合分级诊疗制度工作细则。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 首诊负责制是分级诊疗的基础,首诊医院、首诊医生是实施新农合分级诊疗工作的主体;首诊负责制又是防止患者“重复参保、重复报销”及造假骗取医保资金的重要环节。 主体的责任和作用: (一)确保将新农合常见病病人分流到乡(镇)卫生院及县(市、区)级医疗机构。 (二)告知患者“限治病种”在不同级别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同。 (三)负责急、危、重和疑难杂症病人的转诊工作。 二、住院首诊负责制 (一)实施住院首诊告知制。患者入院后,经治医生为首诊医生,并实施住院首诊负责制。经治医生应先了解患者

的参合身份,核对参合患者的身份证、参合证及转诊证明,防止冒名顶替,进行分类管理。告知新农合患者本级别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起付线及新农合用药情况,并在告知书(由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自行制订)上签字确认。患者住院期间不出具参合证明的,首诊医生有义务告知其就医费用不予以报销,并由患者签字。 (二)实施分类标识制。对不同的参合患者需分类标识,新农合患者需在其病志首页及出院结算按票据(发票联及存根联)右上角空白处加盖红色印泥“新农合”字样标识印章(印章样式由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自行设计)。加盖新农合印戳的病志和出院结算票据新农合管理部门给予报销。为防止患者事后以“票据丢失”、“伪造假票据”等方式诈骗新农合资金,首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妥善保管好患者出院票据及病志等材料以备核查。首诊医生未履行职责,或没盖戳没签字或盖戳未签字,产生后果由首诊医生自己负责。 三、就诊患者转诊制 为方便急、危、重和疑难患者转诊,减少转诊程序,实施被授权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科主任负责制。凡本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无诊治能力或因患者病情危重、病因不明、无法确诊等多种因素需要转诊到上一级医疗机构的,须遵循以下程序。

高危药品管理文件

高危药品管理 一、高危药品定义:高危险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及细胞毒化药品等。 二、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1、高危险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及细胞毒化药品等,具体品种见附录。 2、高危险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3、高危险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黑色警示牌提示牌提醒药学人员注意。 4、高危险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5、高危险药品调配发放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6、加强高危险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持安全有效。 7、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加强高危险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总结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8、新引进的高危药品要经过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充分论证,引进后及时将药品的信息告知临床,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和确保用药安全。 三、高危药品分类储存: 高危药品需要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进行避光、低温储存,存放架上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记,对高危要醒目标注提醒。在病区不得混合存放高浓度电解质制剂(包括氯化钾、磷化钾及超过0.9%的氯化钠等)、肌肉松弛剂与细胞毒化等高危药品,必须单独存放,并有使用剂量的限制。 四、高危药品分类目录:按药理作用可分为13类:

第一类麻醉性镇痛药,长期服用会有生理依赖型:芬太尼注射液及贴片、哌替啶、吗啡注射液及缓(控)释片剂、可待因、曲马等麻醉药品和一些精神药品。 第二类注射用电解质(微泵高浓度使用),使用不当易引起致命危险:10%葡萄糖酸钙、10%氯化钾、10%氯化钠、25%硫酸镁。 第三类心脏血管用药,不当使用易引起立即致命危险: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多巴胺、多巴丁胺、胺碘酮、米力农、硝酸甘油、硝普钠、心得安、维拉帕米、地尔硫卓。 第四类抗痉挛、抗焦虑及安眠药,影响中枢神经系统,以及具有药物依赖性的药品:地西泮、劳拉西泮、咪达唑仑、苯巴比妥、水合氯醛。 第五类抗凝血药,应密切观察出血的并发症:肝素、低分子肝素(达肝素钠钠、依诺肝素)、替罗非班、华法令。 第六类血管升压药,主要毒性有水中毒及低血钠:垂体后叶素、血管加压素。 第七类易引起低血糖症状的降血糖药品:如胰岛素制剂、阿卡波糖、格列苯脲、格列齐特、格列美脲、格列吡嗪、二甲双胍、吡格列酮、瑞格列奈、罗格列酮等。 第八类麻醉剂和神经肌肉阻断剂:利多卡因、罗哌卡因、丙泊酚、琥珀胆碱等。 肌肉松弛剂: ①、短效(5-10min):氯化琥珀胆碱(司克林); ②、中效(20 -30min):维库溴铵(仙林针)、阿曲库铵、罗库溴铵(爱可松针); ③、长效(45-100min):哌库溴铵(阿端)。 第九类支气管扩张药,治疗的有效范围狭窄,过量易引发致命性心律不

高警示药品分级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分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高警示药品的管理,根据高警示药品的安全级别,采用“金字塔式”的分级管理模式,将高警示药品分为A、B、C三级。 A级高警示药品是高警示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是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警示药品,必须重点管理和监护。B级和C级高警示药品危险程度相对较低,亦须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加强管理。 一、A级高警示药品管理措施 1. A级高警示药品应有专用药柜或专区贮存,药品储存处粘贴专用标识,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核查备用情况。 2. 病区除抢救车上可存放贴有明显标识的高浓度氯化钾注射液和高浓度氯化钠注射液以外,其他区域一般不得存放上述药品。 3. 病区调剂室发放A级高警示药品须使用高警示药品专用袋,药品核发人、领用人须在专用领药单上签字。 4. 药学及护理人员调配和使用静脉用A级高警示药品时必须注明“高警示”,有双人核对并签字。 5. 临床科室应在药学部配合支持下根据各自用药特点,制定A级高警示药品使用标准浓度和调配操作规范;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加签字。 6. 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A级高警示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医生开具A级高警示药品处方时,应认真核对病人姓名、病历号、药品名称、药品剂量及给药途径等5项内容,严格按照说明书用法

用量执行,避免给药途径和给药剂量的书写错误;字迹应清晰,电脑录入时应认真核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调剂室查询或拨打临床药师咨询电话,必要时须提醒护士注意。 二、B级高警示药品管理措施 1. 药库、调剂室和病区小药柜等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2. 药学及护理人员调配和使用静脉用B级高警示药品时必须注明“高警示”,有双人核对并签字。 3. B级高警示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超出标准高警示药品分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高警示药品的管理,根据高警示药品的安全级别,采用“金字塔式”的分级管理模式,将高警示药品分为A、B、C三级。 A级高警示药品是高警示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是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警示药品,必须重点管理和监护。B级和C级高警示药品危险程度相对较低,亦须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加强管理。 一、A级高警示药品管理措施 1. A级高警示药品应有专用药柜或专区贮存,药品储存处粘贴专用标识,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核查备用情况。 2. 病区除抢救车上可存放贴有明显标识的高浓度氯化钾注射液和高浓度氯化钠注射液以外,其他区域一般不得存放上述药品。 3. 病区调剂室发放A级高警示药品须使用高警示药品专用袋,药品核发人、领用人须在专用领药单上签字。

高危药品管理规定及标准操作规程

高危药品管理规定及标 准操作规程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高危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着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特点是出现的差错可能不常见,而一旦发生则后果非常严重,使用不当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为促进该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不良反应,由本院药学部、医务部、护理部联合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1、参考美国医疗安全协会(ISMP)的分类,结合我院实际用药情况,由医务 处、护理部及药剂科共同制定《本院高危药品目录》、《管理制度》和《高危药品滴速要求及注意事项》,并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通过后执行。 2、定期半年对高危药品目录进行更新,新引进高危险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 后要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和确保用药安全。 3、医院信息系统药品信息备注栏中注明“高危”。 4、药库、各调剂部门、病区小药柜对高危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 他药品混合存放。高危药品存放架应设置专用标识(“高危药品”)提醒医务工作人员注意。 5、加强高危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持安全有效。药剂人员在调配高 危药品时,要严格审查处方,对不合格的处方,拒绝调配。调配和发放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发药时做到单独发放。护士领药时单独摆放。 6、高危险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的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7、医生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 医生须加签字。 8、护理人员执行高危药品医嘱时应注明高危,双人核对后给药。高危药品在使用 时,护士严格执行给药的三查八对原则。

分级诊疗规章制度

第六部分分级诊疗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我市医改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卫生计生惠民政策,确保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规范、健康、平稳运行,推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引导农村居民合理就医、合理诊治,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急、危、重和疑难杂症到三级医院”的工作目标。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新农合分级诊疗制度工作细则。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 首诊负责制是分级诊疗的基础,首诊医院、首诊医生是实施新农合分级诊疗工作的主体;首诊负责制又是防止患者“重复参保、重复报销”及造假骗取医保资金的重要环节。 主体的责任和作用: (一)确保将新农合常见病病人分流到乡(镇)卫生院及县(市、区)级医疗机构。 (二)告知患者“限治病种”在不同级别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同。 (三)负责急、危、重和疑难杂症病人的转诊工作。 二、住院首诊负责制 (一)实施住院首诊告知制。患者入院后,经治医生为首诊医生,并实施住院首诊负责制。经治医生应先了解患者

的参合身份,核对参合患者的身份证、参合证及转诊证明,防止冒名顶替,进行分类管理。告知新农合患者本级别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起付线及新农合用药情况,并在告知书(由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自行制订)上签字确认。患者住院期间不出具参合证明的,首诊医生有义务告知其就医费用不予以报销,并由患者签字。 (二)实施分类标识制。对不同的参合患者需分类标识,新农合患者需在其病志首页及出院结算按票据(发票联及存根联)右上角空白处加盖红色印泥“新农合”字样标识印章(印章样式由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自行设计)。加盖新农合印戳的病志和出院结算票据新农合管理部门给予报销。为防止患者事后以“票据丢失”、“伪造假票据”等方式诈骗新农合资金,首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妥善保管好患者出院票据及病志等材料以备核查。首诊医生未履行职责,或没盖戳没签字或盖戳未签字,产生后果由首诊医生自己负责。 三、就诊患者转诊制 为方便急、危、重和疑难患者转诊,减少转诊程序,实施被授权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科主任负责制。凡本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无诊治能力或因患者病情危重、病因不明、无法确诊等多种因素需要转诊到上一级医疗机构的,须遵循以下程序。

高危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高危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高危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1、高危险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及细胞毒化药品等。 2、高危险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3、高危险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黑色警示牌提示牌提醒药学人员注意。 4、高危险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5、高危险药品调配发放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6、加强高危险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持安全有效。 7、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加强高危险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总结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8、新引进的高危药品要经过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充分论证,引进后及时将药品的信息告知临床,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和确保用药安全。 A级高危药品:A级高危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是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危药品,必须重点管理和监护。 措施: 1.应有专用药柜或专区贮存,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2.病区药房发放A级高危药品须使用高危药品专用袋,药品核发人、领用人 须在专用领单上签字。 3.护理人员执行A级高危药品医嘱时应注明高危,双人核对后给药。 4.A级高危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 嘱医生须加签字。

5.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A级高危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 B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二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A级低。 措施: 1.药库、药房和病区小药柜等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2.护理人员执行B级高危药品医嘱时应注意高危,双人核对后给药。 3.B级高危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 嘱医生须加签字。 4.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B级高危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 C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二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B级低。 措施: 1.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C级高危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 2.门诊药房药师和治疗班护士核发C级高危药品应进行专门的用药交代。

激素类药物、血液制剂分级管理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 激素类药物的分级管理 (一)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二)短、中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时,需具备医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且严格掌握适应症,品种选择原则上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品种。 (三)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需相应学科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四)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方案制定需三级医院内分泌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随访和剂量调整可由内分泌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五)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症的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如不能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 (六)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糖皮质激素,但仅限于3天的用量。 (七)由药剂人员负责处方检查,对处方中不合理的激素类药物的使用,药剂人员有责任记录并通知医师改正,并定期将情况汇总。 (八)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激素类药品者,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 (九)未取得执业医师证的医务人员,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十)执业医师必须接受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合理应用规范的培训,并要进行相关知识的考试考核。 (十一)药事管理委员会每半年对各临床科室的激素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全院通报检查结果。 (十二)对不合理使用激素类药物的医务人员将按照《处方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临床用血分级管理 1、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规定: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科批准,方可备血。 4、以上条款不适用于急救用血。紧急用血可以不受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权限及逐级审批限制,但需在用血后两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关审批手续。 血浆源医药产品分级应用管理 医务人员要严格掌握血浆源医药产品特别是人血白蛋白等使用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临床使用人血白蛋白,需经过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同意。

科室分级诊疗管理制度之欧阳光明创编

科室分级诊疗管理制度 科室在科主任负责制的管理体制下,实行临床医生分级管理制度。医师为一级医生,主治医师为二级医生,科主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为三级医生。分成两个诊疗小组(见诊疗小组名单),两名主治医师为诊疗小组组长,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住院病人的管理工作为了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避免推卸责任,导致诊疗过程出现缺陷,甚至发生医疗纠纷(或事故),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分级管理是在科主任安排下完成的,科内的一切诊疗活动,科主任均有权参加,并提出意见,同时负责科室医疗质量和安全的管理责任。 二、一级医生和二级医生负责床位管理,一级医在制定诊疗计划时须向二级医生汇报、请示,特别是危重病人和疑难病人时必须及时汇报,让上级医生做心中有数,得到及时指导,这时所发生诊治程序、计划、错误而导致医疗纠纷(或事故)的,上级医生为第一责任人,下级医生仅承担个人行为的责任。否则下级医生要承担全部责任。 三、主治医师为二级医师,根据主治医师的职责,仍是收治病人诊治的主导者,负床位主管医师责任,在制定诊疗计划时须向三级医

生汇报、请示,特别是在危重病人和疑难病人时必须及时汇报如其上级医师参与制定诊治计划,并参与完成。 四、三级医生是诊疗活动的主导者,全面负责病区所有病人的诊疗活动,确定病人的诊疗计划,决定会诊、转科、出院、转院、为重病人的抢救等。 五、医师在诊疗活动中,无论是几级医生均要为个人行为承担责任。 六、各级医生应完成自己职称岗位职责所须完成的工作和责任,不称职者,将予高职低聘。 七、原则上一、二级医生均要参加科室夜班,三级生和科主任可不参加夜班排班,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科管理上。

高危药品分级管理制度

高危药品分级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院高危药品管理制度,参照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高危药品分级管理策略及推荐目录》,同时结合我院用药实际情况,特制订医院高危药品分级管理制度,供临床医、药、护、技人员学习了解高危药品相关管理知识。 一、依据使用频率、患者风险等因素,将我院高危药品分为A、B、C三级,实行三级管理。 二、A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是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危药品,医疗单位必须重点管理和监护,具体包含如以下几类。(见表1)

A级高危药品管理措施 (一)应有专用药柜或专区贮存,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二)病区药房发放A级高危药品须加强双人核对制度的落实,药品核发人向药品领用人着重做用药交代。 (三)护理人员执行A级高危药品医嘱时应加强管理,双人核对后给药。 (四)A级高危药品应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加签字。 三、B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二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重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A级低,具体有如下几类(见表2) 表2 B级高危药品 B级高危药品管理措施 (一)药库、药房和病区小药柜等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二)护理人员执行B级高危药品医嘱时应加强管理,双人核对后给药。 (三)B级高危药品应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加签字。

四、C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三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8级低,具体有如下几类(见表3)。 表3 C级高危药品 C级高危药品管理措施 门诊药房药师和治疗班护士核发C级高危药品应进行专门的用药交代。附:高危药品分级管理目录 高危药品分级管理目录(2014年)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XX 市妇幼保健院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高危药品是指使用不当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的药物。高危药品引起的差错可能不常见,但一旦发生则后果非常严重。为促进该类药品临床合理使用,减少不良反应,特参照《高危药品分级管理策略和推荐目录》,制订医院高危药品分级管理目录和办法如下: 一、高危药品存放处应有明显标识,见图1: 图1.高危药品专用标识 该标识用于我院高危药品管理。可制成标贴粘贴在高危药品储存处,以提示医务人员正确处置高危药品。 二、高危药品采用“金字塔式”的分级管理模式,见图2: A 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是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危药品,必须重点管理和监护。B 级和C 级高危药品危险程度相对较低,亦须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加强管理 图2.高危药品“金字塔”式的分级管理模式图 三、高危药品分级管理措施 (一)A 级高危药品管理措施 病区除抢救车上可存放贴有明显标识的高浓度氯化钾和氯化钠以外,其他区域一般不得存放上述药品。

●病区药房发放A级高危药品须使用高危药品专用袋,药品核发人、领用人须在专用领单上签字。 ●药学及护理人员调配和使用静脉用A级高危药品时必须注明“高危”,有双人核对并签字。 ●临床科室应在药剂科配合支持下根据各自用药特点,制定A 级高危药品使用标准浓度和调配操作规范;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加签字。 ●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A级高危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医生开具A级高危药品处方时,应认真核对病人姓名、病历号、药品名称、药品剂量及给药途径等5项内容,严格按照说明书用法用量执行,避免给药途径和给药剂量的书写错误;字迹应清晰,电脑录入时应认真核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药房查询或拨打临床药师咨询电话,必要时须提醒护士注意)。 (二)B级高危药品管理措施 ●药库、药房和病区小药柜等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药学及护理人员调配和使用静脉用B级高危药品时必须注明“高危”,有双人核对并签字。 ●B级高危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加签字。 ●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B级高危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 (三)C级高危药品管理措施 ●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C级高危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 ●门诊药房药师在核发高危药品时应向患者提供及时、准确和可靠的用药信息,必要时需粘贴警示标识,保证患者安全用药;护士核发C级高危药品应进行专门的用药交代。 四、高危药品分级管理目录

分级诊疗制度最新版

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 分级诊疗制度 为确保我院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规范运行,切实减轻参保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以下简称“参保职工和居民”)医疗费用负担,引导参保职工和居民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就诊,使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更加合理、安全、平稳运行,参照国家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实行分级诊疗制度,是落实“首诊在基层,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机制,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急、危、重症和疑难杂症不出省”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强化基金支出管理,降低参保职工和居民医药费用负担的一项重要举措。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政策宣传,使参保职工和居民住院流向趋于合理,要严格执行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分级诊疗制度得以规范、有效落实。 二、分级诊疗和转诊程序 (一)分级诊疗和转诊基本程序。 参保患者需住(转)院,应在统筹地区内遵循“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定点医疗机构(首诊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和转诊的程序。原则上可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在统筹区域外住院治疗,须经相应的医疗机构认定且通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部门审批。 (二)转诊审批程序。 参保职工和居民在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经医生确认无法诊治的疾病,出具《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分级诊疗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审批表》,经二级医疗卫生机构主管院

长签字、单位盖章,经县(区、市)级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出具《审批表》后转往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审批表》见附件)。 (三)特殊情况住院审批程序。 离退休定居内地,省内异地居住,县、乡(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确认必须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的特殊、急、危、重症参保患者,参保的异地就读大学生,参保的外地务工农民工,参保职工和居民在出差、旅游、探亲途中突发急、危、重症患者可以先按“就近、就急”的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患者或其家属应在72小时告知当地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并在7个工作日内由家属凭医生开具的急诊(或病重、病危)通知书到统筹地区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和审批手续。 (四)实行双向转诊制度。 转入上一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患者,对诊断明确,经治疗病情稳定,可在下一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治疗和康复的,应转回下一级医疗卫生机构。 三、管理制度 (一)实行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批责任制。 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要负责辖区内参保职工和居民住院首诊治疗,明确转诊审批责任,转诊患者名单定期报统筹地区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部门备案。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登记参保职工和居民转诊转院基本情况、转诊原因、转诊医生和审批人,对转出病人要逐一登记以备核查。 (二)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和转诊管理。 二级、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在接收参保患者住院时,有责任要求患者先出具《审批表》,之后办理住院手续。特殊、急、危、重症患者除外。 (三)严格控制转诊率和平均住院日。

高危药品管理规范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高危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使用不当易危害人体的药品。为促进该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不良反应,按照高危药品A、B、C等级分类法,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A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是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危药品,应有专用药柜或专区贮存,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二、B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二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A级低。药库、药房和病区小药柜等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三、C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三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B级低,有明显专用标识。 四、药库将高危药品标识维护在药品信息中,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高危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 五、护理人员执行A级高危药品医嘱时应注明高危,双人核对后给药。 六、A、B级高危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A级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再次确认并双签字;B级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加签字。门诊药房药师和治疗班护士核发

C级高危药品应进行专门的用药交代。 七、高危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八、高危药品调配发放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九、加强高危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证安全有效。 十、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加强高危险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总结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十一、新引进高危险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要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应用。

激素类药物使用规范(完整)

医院激素类药物使用规范 浏览:982 作者:时间:2015-9-17 11:52:48 激素类药物广义上就是以人体或动物激素(包括与激素结构、作用原理相同的有机物)为有效成分的药物。狭义上讲通常是医生口中的“激素类药物”一般情况下在没有特别指定时,是“肾上腺素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简称。其他类激素类药物,则常用其分类名称,如“雄性激素”、“生长激素”等。根据我院现有的激素类药物种类和使用情况,特制定以下用药原则及管理制度。 一、我院糖皮质激素类品种: 药品通用 名称类 型 规格注意事项 氢化可的松注射液短 效 0.1g*20ml严重的精神病史,活动性胃、十二 指肠溃疡,新近胃肠吻合术后,较 重的骨质疏松,明显的糖尿病,严 重的高血压,未能用抗菌药物控制 的病毒、细菌、霉菌感染。 醋酸泼尼松片中 效 5.0mg*100片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 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 抗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 药时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 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 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4.运 动员慎用。 氢化泼尼松注射液中 效 10mg*2.0ml可抑制患儿的生长和发育,长期 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需十分慎 重,如确有必要长期使用,应采 用短效或中效制剂。老年患者用 糖皮质激素易发生高血压。老年 患者尤其是更年期后的女性应用 时易发生骨质疏松 甲泼尼龙片中 效 4.0mg*30片糖尿病患者:引发潜在的糖尿病 或增加糖尿病患者对胰岛素和口

服降糖药的需求高血压病患者使动脉高血压病情恶化有精神病史者:已有的情绪不稳和精神病倾向可能会因服用皮质类固醇而加重因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并发症与用药的剂量和时间有关对每个病例均需就剂量疗程及每天给药还是隔日给药作出风险/利益评价应尽可能缩短用药期限慢性病的治疗应进行医疗观察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甲强龙)中 效 40mg同上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甲强龙)中 效 500mg同上 醋酸泼尼松龙注射液中 效 0.125g*5.0ml1.诱发感染:在激素作用下,原 来已被控制的感染可活动起来, 最常见者为结核感染复发。在某 些感染时应用激素可减轻组织的 破坏、减少渗出、减轻感染中毒 症状,但必须同时用有效的抗生 素治疗,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在 短期用药后,即应迅速减量、停 药。2.对诊断的干扰:⑴糖皮 质激素可使血糖、血胆固醇和血 脂肪酸、血钠水平升高,使血钙、 血钾下降。⑵对外周血象的影响 为淋巴细胞、真核细胞及嗜酸、 嗜碱细胞数下降,多核白细胞和

分级诊疗制度

四川省十月份起实行分级诊疗制度 一、何为分级诊疗 即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疗治疗,疑难病、危重病在大医院治疗。 二、患者如何选择转诊? 患者在进行一般诊疗时,应首先到其所在地的基层医疗机构就医。但特殊人群(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婴幼儿、重度残疾人等)、急危重症患者、同类疾病需再次入院治疗者、孕产妇、专科疾病患者等,可根据病情需要自主选择省内首次就诊医疗机构。参加新农合的患者就医时,原则上应首先到其所在地的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再根据病情救治需要、基层救治能力、当地医疗条件、个人就医愿望等因素由医患双方综合决定是否转往上级城乡医务人员定点医院救治,未履行转诊转院手续的新农合患者,越级治疗原则上不予报销。 三、哪些基层首诊患者可上转到二级以上医院? 1.涉及医疗服务内容超出医疗机构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 2.依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具备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资质或手术资质的; 3.各种损伤(工伤、交通事故、房屋倒塌、烧、烫伤等)伤情严重或较重,处理能力受限的病例;

4.各种急性中毒(毒物、毒气、毒品等)症状严重或较重者; 5.慢性病急性发作期或急、慢性疾病患者病情较危重以及需要进行高压氧等特殊治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6.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能明确诊断的疑难复杂病例,需要进一步诊治的; 7.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需转入专业防治机构治疗的; 8.精神障碍疾病的病情不稳定患者或病情基本稳定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处理无效的患者; 9.市(州)、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况。 四、哪些在二级以上医院就诊的患者将下转往基层医疗机构治疗或管理? 1.普通常见病、多发病,急、慢性病缓解期,基层医疗机构有能力诊治的; 2.诊断明确的患者,处理后病情稳定,已无需继续住院或特殊治疗,但需长期管理的; 3.各类手术后病情稳定,仅需康复医疗或定期复诊的; 4.各种疾病晚期仅需保守、支持、姑息治疗或临终关怀的; 5.急性传染病症状已控制并渡过传染期的病人; 6.老年护理病例; 7.病情稳定的精神障碍患者; 8.自愿转回基层医疗机构的病人;

病区高危药品分级管理制度[1]

病区高危药品分级管理制度 (2010年7月修订版) 高危药品(high-alert medications)是指当一个药物在使用错误时,有很高的机率对患者造成明显伤害或危险的药品。未促进该类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患者伤害,参考美国医疗安全协会(Institute for Safe Medication Practices,ISMP)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护理工作实际及参照药学部的“高危药品管理制度”,制定如下病区高危药品分级管理制定(“麻、精”药品除外)。 1、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吸入或全身麻醉药等列为二级管理高危药品(具体品种见附录一)。 2、肌肉松弛剂、细胞毒化疗药品及部分高浓度电解质制剂等列为一级管理高危药品(具体品种见表1)。 3、由科室组织学习一级、二级管理高危药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提高护士对一级、二级管理高危药品使用的安全性。 4、一级管理高危药品必须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的“高危药”警示标识。一级管理的高浓度电解质高危药还另设醒目的提示警示标识。 5、执行一级管理高危药品医嘱时,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确保双人核对,提高一级管理高危药品的安全性。在执行一级管理高危药品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和药物不良反应,发生不良反应应立即暂停使用和报告医生,按医嘱对症处理,并按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流程上报。 6、需皮试的高危药品管理同时参照我院药学部制定的《药物过敏性试验管理办法》。 7、无论是否未高危药品,如药品包装内配有专用溶媒、专用加药器或专用输液器等,都必须使用该药品包装内的专用产品。 表1:一级管理高危药品目录及注意事项(1)

表1:一级管理高危药品目录及注意事项(2)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与实施细则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为更好地加强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质管办、医务科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工作组及职责 由质管办、医务科、药剂科对临床相关科室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指导,检查结果及时反馈与临床科室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二、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专家组及职责 由各相关科室主任、副主任及一名主任医师组成,负责本科室住院医师激素类药物使用的技术指导及安全检查。 三、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原则 (一)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二)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三)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四)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四、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1、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5、在明确诊断,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因细菌感染而需要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 (2)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在服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常规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以防止骨质疏松的发生。 (3)服用糖皮质激素期间应经常检测血糖,以便及时发现类固醇性糖尿病。 (4)对长期用药者,糖皮质激素的给药时间应定在早晨8时和下午4时,以尽可能符合皮质激素的生理分泌规律。在撤药时,应采取逐渐减量的方式,以使自身的皮质功能得以逐渐恢复。 (5)防止各种感染的发生,特别是防止多重感染的发生。 (6)为减少对胃肠道的刺激,可在饭后服用,或加用保护胃粘膜药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妇女儿童医院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院高危药品临床应用,减少不良反应,尽可能避免医疗差错的发生及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参照美国药物安全使用协会(ISMP)及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公布的高危药品目录,同时结合我院用药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高危药品 1.1 高危药品定义 高危药品(High-alert medications):由于使用错误而可能对病人造成严重伤害的药品,临床上一般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细胞毒性药品及抗血凝制剂等。 1.2 高危药品分级(高危药品目录见附录1) 2.1.1 A级高危药品为高危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是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 宝岛优品—倾心为你打造精品文档

危药品,医疗单位必须重点管理和监护。 2.1.2 B级高危药品为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二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A级低。 2.1.3 C级高危药品为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三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B级低。 表1 高危药品分级 编号 药品种类 (A级)(B级)(C级) 1 静脉用肾上腺素能 受体激动药 抗血栓药口服降糖药 2 高渗葡萄糖注射液 (≥20%) 硬膜外/鞘内注射药肌肉松弛剂 3 胰岛素(皮下/静脉) 放射造影剂(静脉腹膜和血液透析液 宝岛优品—倾心为你打造精品文档

用) 4 硫酸镁注射液肠外营养药中药注射剂 5 浓氯化钾注射液静脉用异丙嗪 6 作注射、吸入、冲洗 用灭菌用水(≥100 ml) 注射用化疗药 7 硝普钠注射液静脉用催产素 8 吸入/静脉全身麻醉 药 静脉用中度镇静药 9 静脉用改变心肌力 药小儿口服用中度镇静药 10 静脉用抗心律失常 药阿片类镇痛药(注射 给药) 宝岛优品—倾心为你打造精品文档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1 2020年4月19日

妇女儿童医院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院高危药品临床应用, 减少不良反应, 尽可能避免医疗差错的发生及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参照美国药物安全使用协会( ISMP) 及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公布的高危药品目录, 同时结合我院用药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高危药品 1.1 高危药品定义 高危药品( High-alert medications) :由于使用错误而可能对病人造成严重伤害的药品, 临床上一般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 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细胞毒性药品及抗血凝制剂等。 1.2 高危药品分级( 高危药品目录见附录1) 2.1.1 A级高危药品为高危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 是使用频率高, 一旦用药错误, 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危药品, 医疗单位必须重点管理和监护。 2 2020年4月19日

2.1.2 B级高危药品为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二层, 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 一旦用药错误, 会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 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A级低。 2.1.3 C级高危药品为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三层, 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 一旦用药错误, 会给患者造成伤害, 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B级低。 表1 高危药品分级 3 2020年4月19日

2.高危药品日常管理 2.1 高危药品的贮存与保管 2.1.1 药剂科高危药品的贮存与保管 4 2020年4月19日

2.1.1.1药品调剂室高危险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 不得与其它药品混合存放。其中A级高危药品应专区贮存。 2.1.1.2 高危险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 设置黑色警示牌提示牌( 黑底黄字) 提醒药学人员注意。其中A、B级高危药品应有明显专用标识。 2.1.1.3 高危药品实行专人管理。调剂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高危药品的管理, 指定专人负责上架高危药品的养护、清点等工作。 2.1.1.4 各调剂室需加强高危药品的效期管理, 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进行贮存、保养, 做到”先进先出”、”近效期先用”, 确保药品质量。 2.1.2 护理部高危药品的贮存与保管 2.1.2.1 护理单元原则上不存放高危药品( 抢救药品除外) 。如确实需要, 须单独贮存在固定的地方, 限量存放, 并定期核查备用情况。 2.1.2.2 高危药品存放设置统一黑色警示牌提示牌( 黑底黄字) 作为警示标志。其中A、B级高危药品应有明显专用标识。 5 2020年4月19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