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之招标、投标原则

如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之招标、投标原则
如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之招标、投标原则

如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之招标、投标原则

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房地产业在建筑工程发包、设施设备选用和物业管理都开始采用招标、投标,以选用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企业来提供优良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

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如果招标、投标方都遵循此原则操作,那无疑对选用合适伙伴,规范行业市场,促进行业良性竞争,达到行业优胜劣汰的目的有积极的意义:但如违背了上述原则,而采用种种违规违法的作法,而这些违规违法的作法,如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和制止,将影响招标、投标活动的健康发展。

本人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多年,曾代表公司参与房地产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几次,对物业管理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一些违规违法和不合理作法感到困惑并深受其害,这些违规违法作法及不合理现象在标书的制作、答辩时均有表现,分述如下:

一、标书制作时的违规现象及不合理情况

1、要作好一份投标书,不是一件简单事。从标书中可以反映出一个企业的实力,运作情况,管理经验等状况。标书主要分企业介绍(包括业绩、运作规模、资质),管理人员素质要求,管理及维修、保养方案,费用测算,管理文本与规章制度,管理指标及承诺,目标期限及承诺等几大块,标书的得分占总公约60%左右。有些投标企业自身没能力制作,就花钱请他人代作。这种标书能否体现公平与诚实?

2、我国大陆的物业管理,主要是由香港、新加坡传入,而香港、新加坡的物业管理已有几十年的历史,十分成熟,并积累了相当管理经验。这些外企公司在中国大陆设立的公司之管理资质,据了解几乎只评三级。国内的有些二级资质甚至一级资质的物管公司,其管理经验及服务理念不及一些著名的外企物管公司。这种评级是否公平,体现在招投标条件上是否公正?面对中国加入WTO,又如何接轨?

3、在制作标书的过程中,根据要求,不得不把公司的管理制度及文本资料、运作方案及费用预算案做上,而且一般要做近10套,评标结束,这些标书由评委及相关人士自行处理,不作退回,这是否对投标企业的知识产权负责?标书没有退回投标企业,而流失在外,出现不少抄袭现象,是否对投标企业公平、公正?

4、在投标书中,有一块是管理费用,专业的有经验的物业管理公司会根据物业功能和档次,对真将管的设施设备及要投入的人力、财力和其他资源进行评估、测算,费用以保证对物业进行有效之管理与服务,为物业中的业主/用户提供一个安全的、舒畅的、便利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使物业及其配套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和使用,并尽可能的延长其使用寿命,这也是物业管理的目的。

有些物业管理企业,为了取得中标,故意或者是无奈的把管理费用减低到不合理程度,而管理费用一旦降低到不合理程度,将会导致管理和服务不到位,就不能给业主/用户提供上述生活和工作环境,就不能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还可能缩短其正常的使用寿命。最终的受害者还是广大业主和用户,这也是与物业管理的目的相违悖的;再者,现在是市场经济,作为一家企业,总要有合法的、合理的利润,如不讲合法的、合理的利润,那也没有必要搞招投标活动,谁出价最低就可以了,但最低的报价的结果是什么?上述可以明白,不合理的低价是不可取的。如何制止和防范这种现象?

二、答辩时的违规现象及不合理情况

1、投标现场答辩的得分占总分约30%左右,答辩人员的专业经验和临场发挥相当重要,有些投标企业不惜重金临时聘用经验丰富、反映灵敏的答辩“枪手”,以取得高分。这又如何体现投标企业的真实水平,又如何体现公平、公正?

2、现场答辩的提问人员应该对物业管理操作和知识相当熟悉,应具有行业专家资格,

但有些地区的物业管理评标及提问人员,是某某大学的教授,是某某部门专家,某某机关人员,他(她)们可能是专家,但不是行业专家,故提问及评标打分如何能体现出合理性及公平、公正?

3、有些评标人员,是当地物业管理企业的负责人,他(她)们今天是评委,明天可能是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企业人员,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是否可以?如可以的话,是否会出现某甲今天当评委,给某乙评分打高一些.明天某己当评委,作为回报,也给某甲评分打高一些;或是某甲今天当评委,给某乙评分打低了,明天某乙当评委,给某甲评分也打低的现象?如何采取回避,以体现公平、公正?

4、有些投标企业与某某评委关系不错,在答辩提问时,某某评委提一些可得分的问题(俗称送分题),而对另外的投标企业提些难度大的问题,这也是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如何防范?

本人有幸作为房地产物业管理招标、投标专职主管培训班的首届学员之一,通过各位专家的讲座培训,对房地产物业管理的招投标过程和实施方法、基本原则和禁止行为、及违规违法的处理方法等方面知识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提高,本人建议:为防范和制止在招投标活动的各种违规和不合理现象可以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

一、完善专业评审机制,尽可能减少不合理现象和杜绝违规违法行为。

二、培训行业专职人员。提高认识和业务水准。

可否今后凡参加相关招投标活动的企业代表及评委,一定要有房地产物业管理专职主管培训班的结业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相信通过此培训的学员,对招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和操作实施,及违规违法的处理等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三、依法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为防止违规违法及不合理行为和规范行业招投标活动的游戏规则,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不仅要监督招投标活动的过程,对违反招投标活动游戏规则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处理,发现—桩,处理一桩,决不手软。

四、发挥新闻媒体广泛传播的曝光效应。

对违反招投标活动的企业和个人不仅要依法处理,还可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让这些阴暗面予以曝光,以起到警示效果。

当然,我们这些受过专业培训的学员,应该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之招投标原则中,起模范和推进之积极作用。相信通过以上几方面措施,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规范招投标活动,一定会在不远的明天到来。

工程类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中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这些原则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将工程劳务分包项目及公司大宗材料采购全部实行招标管理。其目的是控制存本,保证质量,提高单位工程的经济效益,特制定如下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关于招标投标的主要规定 招标投标活动应根据已开工的工程、分项工程的劳务分包及大宗材料采购发布招标信息,发布信息为7个工作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无论是招标通知、资格预审还是投标邀请书都应当载明可供潜在投标人决定是否参加投标竟争所需要的信息,完整的招标文件。另外,开标的程序、评标的标准和程序、中标的结果等都应当公开,但是,信息的公开也是相对的,对于一些需要保密的事项是不可以公开的。例如:评标小组的名单、项目标的价格等在确定中标结果之前不能公开。 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原则,要求招标人或评标小组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事,平等地对待每一个投标竟争者,不得对不同的投标竟争者采用不同的标准。另外,招标小组成员应当公正,对所有的投标竟争者都应平等对待,不可有特殊。特别是在评标时,评标标准应当明确、严格、真实、并结合招标小组人员考察投标人的在建项目以及考评报告书、施工管理水平综合能力进行评标。对所有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送到的投标书都应拒收。 诚实信用是民事活动的一项基本原则,招标投标活动是以订立采购合同和专业劳务分包合同为目的民事活动,原则要求招标投标各方都要诚实守信,不得有欺骗、背信的行为。例如:在投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假借别的企业资质,弄虚作假来投标,招标小组应拒绝。 第二章工程项目招标范围 一.各专业劳务分包部分:1、土方工程;2、深基坑支护工程;3、人工挖孔桩工程;4、钢筋制作与安装工程;5、模板制作与安装工程;6、主体工程;7、脚手架工程;8、装饰装修工程;9、防水保温工程;10、塑钢铝合金门窗工程;11、水电安装工程;12、金属构件制作安装工程;13、消防通风工程;14、市政配套工程;15、小区景观工程;16、小区绿化工程;17、小区智能化监控系统工程。 二.建筑机械设备部分:1、塔吊设备;2、电梯设备(施工)。 三.建筑材料部分:1商品混凝土;2、钢材;3、大面积施工花岗岩;4、大理石;5、饰面砖等建筑材料;6、水电暖通材料;7、发电机、电梯等设备。 四.其它部分:1、小区地下车库工程;2、小区健身器材等其它设备。 五.由公司决定某分部分包项目和大宗材料采购形成决定的可以不招标,但由总经理指定定标。 第三章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程序工作规定 招标程序:项目部计划核算部招标小组定标书考察评议招标投标签定合同采购入库报帐 二.对投标人资格预审及要求: 根据招标小组发布信息,投标人接到招标人信息后,提交项目预审资格文件,由招标小组开会商议决定,确立投标人后,招标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投标人在建工程或已建工程进行实地考察,对投标人项目施工的真实性,有无转包行为,了解撑握该投标人近几年来的业绩及施工的综合实力进行分析和摸底。按考察结果和资格预审的内容,考察人员必须在招标小组会议上通报,确定投标人参加工程项目投标。形成考察评议报告,作为定标文件。 三.招标小组确定投标人后,招标小组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进行工程项目的投标。 四.确定投标人在预定的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未按时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作为放

招投标程序及评标办法

地源热泵中央空调及地板辐射采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投标文件评标准则 评标机构 1、评标机构组织形式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由七人组成:招标人的代表二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五人。 3、参加评标的专家由招标人在评标前从专家库中随机选定。 4、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开标 1、开标要求事项: 1.1招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既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1.2招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证)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持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应参加开标会议。 1.3投标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逾期到达视为自动弃权。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时应出示以下资料:法人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2、开标会议程序: 2.1招标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2招标人介绍出席开标会议的招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 2.3由投标人代表及招投标管理部门查验投标资料的密封情况。2.4经确认无误后,由投标人按其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唱标。 2.5按唱标顺序,由投标人进行方案介绍,介绍完毕,在场专家可以就一些关键问题进行提问。 2.6由招标人和有关部门共同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核查。 2.7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2.8开标会议结束。 3、投标文件有效性界定标准: 3.1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评标: (1)未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投标文件无副本或副本数量不足者; (3)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出示资料的;(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参数、供货合同等有不实的;(指投标单位未能在规定的投标截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5(. 止时间前将其投标文件送达招标单位); (6)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印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谈谈招标投标活动中应遵循的原则

谈谈招标投标活动中应遵循的原则 -试论实现建筑招标投标市场的阳光交易摘要: 目前,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中存在问题的焦点在政府投资工程上,特别是这些工程在招投标阶段“暗箱操作”、“违规操作”,剥夺了潜在投标人公平竞争的机会,同时给一些腐败分子提供了“寻租”沃土。目前工程招投标中“违规操作”已经漫延到招投标活动的各个环节,且单个环节行为较难认定为违法违规。建筑市场经过多次整顿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违规行为从公开到隐蔽,从个别人“一锤定音”到整个招投标过程不正当的“系列操作”,形成了程序上的合法而实质上渗透着腐败。这种状况不予以整治危害性更大,将使建筑市场处于非良性竞争状态,危害行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公平、公正、公开信用体系行政监督 前言: 《招标投标法》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投标行为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并随着市场的发展而发展,必须遵循市场经济活动的基本原则。各国立法及国际惯例普遍确定,招标投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例如,《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指南》中规定:"本指南的原则是充分竞争,程序公开,机会均等,公平一律地对待所有投标人,并根据事先公布的标准将合同授予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在立法宗旨中写道:"促进供应承包商为供应拟采购的货物、工程或服务进行竞争,规定给予所有供应承包商公平和平等的待遇,促使采购过程老实、公平,提高公众对采购过程的信任。 一、贯彻“三公”原则在招标投标市场中的重要性 所谓"公开"原则,就是要求招标投标活动具有较高的透明度,实行招标信息、招标程序公开,即发布招标通行,公开开标,公开中标结果,使每一个投标人获得同等的信息,知悉招标的一切条件和要求。"公平"原则,就是要求于"三公"原则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重要性,《招标投标法》始终以其为主线,在总则及分则的各个条款中予以具体体现。然而一些招标投标负责人在招标投标阶段违背“三公”原则,特别是这些工程在招投标阶段“暗箱操作”、“违规操作”,剥夺了潜在投标人公平竞争的机会。彻底贯彻“三公”原则必将对招标投标市场中的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起到标本兼治的作用,夯实招标投标市场的基础;必将使招标投标市场的交易秩序进一步规范。 二、对中国建筑招标投标市场中所存在问题的分析 针对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以下将从法规、体制、社会环境以及

监督执纪行为公开公平公正

监督执纪行为公开公平公正 纪检监察干部是维护党纪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个别纪检干部大肆“放水”,把关不严,监督不力,就会成为“纸老虎”,让广大党员干部心中不怕,违纪胆子更大,以身试纪行为就会不降反升,令当地的政治生态遭到破坏。打铁还需自身硬。监督执纪要过得了“人情关”,首先自己必须保证公心至上,严格遵纪守法,对所有人一视同仁,着眼于“严管厚爱”的思想,既要执纪,主动抑制歪风邪气、敢抓敢管,也要讲道理,让监督执纪行为公开公平公正,经得起推敲和检验,树立起公信。 在人们的眼中,纪检监察机关是一个闪亮的地方,担负着监督执纪的神圣使命。但在现实中;纪检监察队伍出现“灯下黑”也时有发生,一些不法分子为了提高违法的安全系数、降低违法风险,必然会从纪检监察队伍中寻找他们的“代理人”和“保护伞”。实际上,纪检监察机关天天都在做“监督者如何接受监督”,使执纪者有着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透过现象看本质,据此前被媒体连续揭露性公开报道的揭阳“问题氧”事件,当地媒体报道辟谣则称,“纪检、检察部门也依法进行监督”过没有“问题”,可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当地相关部门敷衍塞责态度非常明显,纪检监督却信以为真,所谓查处,也只是蜻蜓点水,浮光掠影,虚应其事而已,如此敷衍应付而引发社会公共讨论实在不应该,事件前因后果套路之深让人乍舌。 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前不久,广东省纪委监委就曾出台《纪检监察机关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措施》,明确提出建立问题清单、深挖问题线索、严肃执纪问责、深入推进治理4个部分共16条具体措施,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 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突出问题,既有助于推动高质量的改革发展,也有助于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目前工程招投标问题及对策论文

浅谈目前工程招投标的问题及对策摘要:目前招投标工作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我们需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履行好职能,努力把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决策和理念落实到规范招投标活动中去,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监督、规范行为。 关键词:招标;问题;制度 abstract: at present the work of the bidding has become the focus of the society, we need to pay close attention to these issues, and to carry out functions, and strive to put the decisions and ideas of govern according to law, the administration according to law implement to regulate the bidding activities, for further improve the system and perfect the mechanism, strengthen supervision, and regulate behavior.key words: tender; system 中图分类号:tu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招投标制度本质特征是“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既是一项“阳光工程”,又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一项举措。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 近年来,我国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工程建设市场不断健全,监管体制日益完善,

招投标程序及评标办法完整版

招投标程序及评标办法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地源热泵中央空调及地板辐射采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投标文件评标准则 评标机构 1、评标机构组织形式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由七人组成:招标人的代表二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 面的专家五人。 3、参加评标的专家由招标人在评标前从专家库中随机选定。 4、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 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开标 1、开标要求事项: 1.1招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既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 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1.2招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证)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 理人(持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应参加开标会议。 1.3投标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逾期到达视为自动弃权。投 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时应出示以下资料:法人证(企业法定代表 人)或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 人)。 2、开标会议程序:

2.1招标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2招标人介绍出席开标会议的招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 托代理人身份。 2.3由投标人代表及招投标管理部门查验投标资料的密封情况。 2.4经确认无误后,由投标人按其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 行唱标。 2.5按唱标顺序,由投标人进行方案介绍,介绍完毕,在场专家可以 就一些关键问题进行提问。 2.6由招标人和有关部门共同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核查。 2.7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2.8开标会议结束。 3、投标文件有效性界定标准: 3.1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为未能对招标文 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评标: (1)未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投标文件无副本或副本数量不足者; (3)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出示资料的; (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参数、供货合同等有不实的; (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指投标单位未能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其投标文件送达招标单位);

招投标考试题库[1]

资源公司招投标法考试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共53题) ?1、《招标投标法》依据国家惯例的普遍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的原则。 A. 独立、自主和诚实信用 B.独立、公正和护公共利益 C.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 D.公平、公正和维护公共利益 ?2、根据《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项目不属于必须招标范围的是()。 A. 某高速公路工程 B. 国家博物馆的修葺工程 C. 2008年奥运会的游泳馆建设项目 D. 王某给自己盖的别墅 ?3、某批使用国有资金,单项采购金额130万元的工程货物应采用的采购方式为()。 A.公开招标 B.邀请招标 C.单一来源采购 D.竞争性谈判 ?4、对于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招标人()。 A、可选择邀请招标方式 B选择邀请招标方式应经批准 C可选择竞争性谈判方式 D可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5、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A、不特定 B、特定 C、招标公告 D、招标邀请书 ?6、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A、不特定 B、特定

C招标公告D、投标邀请书 ?7、下列关于招标代理的叙述中,错误的是()。 A、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B、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 C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D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 8关于招标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招标人如果想要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需要经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B、招标人不可以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必须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 C、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D如果委托了招标代理机构,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办理招标工作的一切事宜? 9、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A、行政 B、经济 C隶属D、直接利益 ? 10、《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应当发布招标 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公开发布。 A. 国家指定 B. 业主指定 C. 当地政府指定 D. 建设主管部门指定 ?11、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个以上具备条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A. 2 B.3 C.5 D.6 ? 12、某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了对本省的投标人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于外省的投标人中标,根据《招标投标法》,这个规定违反了()原则。 A、公开 B、公平 C公正D、诚实信用

建筑工程企业问题论文: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建筑工程企业问题论文: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在建筑业市场先后制定了各项法律法规,整顿了建筑市场秩序,加大查处力度,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各种不规范现象,但不可否认仍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从政府管理和招投标相关各方这两方面列举了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且从国家相关法律制度、诚信体系、行政监管等方面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行政监管 工程招投标是一种竞争性的工程发包方式,是发达国家和国际金融组织普遍采用的一种做法.对于我国而言,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工程建设领域引入了招投标机制,经过近30年的探索努力,我国的招投标制度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特别是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的正式实施,进一步确定了工程招投标制的法律地位,使市场秩序大为改观,各地有关招投标工作的成绩不断涌现.但是,由于我国实施招投标制起步较晚,计划经济的惯性和其他因素的影响依然存在,仍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与国际惯例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实践中还存在不少的问题需要我们

认真去思考和探索,以促进我国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1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分析虽然近些年来国家颁布了关于建筑工程招投标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但由于一些人无视法律的权威,导致实际管理执行中存在障碍,使得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可以从国家行政部门的管理和建筑招投标相关各方这两大方面进行分析. 1.1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1.1令出多门,多重领导的制约目前,我国招投标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十分严重,在中央开始,分成建设部和各专业部委,然后顺这两条主线发展成地方各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和各专业部委设立的工程招投标机构.这两种互不干涉的机构设置,根据自己的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发布实施着各自的招投标规定,使本来统一的建筑市场,分为建筑工程和专业工程,使政府设置的建设主管部门只能管理建筑工程市场招投标,而对专业工程的招投标却无法涉及.与此同时,由于招投标存在着各自管理,政出多门,必然造成建筑市场管理不统一.从行业管理的角度,自然形成各自为政、上下一条线,自己的队伍自己招标,自己的工程自己施工,以行业管理为由造成行业垄断. 1.1.2相关行政部门监管不力我国招投标工作经过近30年的发展,尤其是近10年来《招标投标法》的出台与实施,以立

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一)

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一) 公平责任原则是否我国侵权行为法的独立归责原则,历来存在肯定说和否定说两种观点。本文赞成肯定说,但不拟论证公平责任原则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仅对其适用问题予以阐述。我国学者一般依据民法通则第132条来界定公平责任原则,即“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加害人和受害人都没有过错,在损害事实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以公平考虑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和可能,由当事人双方公平地分担损失的归责原则。”1]就我国实际情况而言,公平责任原则有其独特的法律价值,它能弥补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不足,一定程度上承担起保险和社会保障制度的任务。但是,公平责任原则又不可否认的存在理论上的模糊性。正如台湾学者王泽鉴评述我国民法通则第132条时,在肯定了公平责任原则的特殊价值的同时,提出了该原则的两点不尽合理之处:“(1)民法通则第132条所谓的依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主要是指财产状况而言,法律所考虑的不再是当事人的行为,而是当事人的财产,财产之有无多寡由此变成了一项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由有资力的一方当事人承担社会安全制度的任务;(2)是在实务上,难免造成法院不审慎认定加害人是否有过失,从事的作业是否具有高度危险性,而基于方便、人情或其它因素从宽适用此项公平条款,致使过失责任和无过失责任不能发挥其应有的规范功能,软化侵权行为法体系。”2]对此,大陆学者孔祥俊也有论述:“其一,公平责任原则一任法官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裁量’,适用标准模糊,弹性极大,使

行为人难以据此预料自己行为的后果,故安全价值较低;其二,公平责任原则的广泛适用往往会威胁到过错责任原则和危险责任原则的安全价值。换言之,行为人依过错责任原则和危险责任原则不承担责任时,由于公平责任原则的存在,其对行为后果是否承担责任仍心无定数,从而累及该两原则的安全性。”3]因此,应对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加以限制,以期发挥其独特价值并克服其弊端。一、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应考虑的因素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32条的规定,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应考虑“实际情况”。此处所称“实际情况”,主要包括以下两个因素:(一)损害程度损害的发生及损害的程度是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的客观前提。损害不仅包括受害人的损害,也包括加害人的损害,但在一般情况下,仅指受害人的损害。损害的事实,是指财产上的直接损失。对于间接损失,如果也要求加害人予以分担,则对加害人而言过于苛刻,容易导致在追求公平的过程中滑向极端,即完全倾向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形成事实上的另一种不公正。有的学者认为:“间接损失赔偿应以加害人具有较重的过错程度为前提,而公平责任适用的前提是,当事人不仅没有较重的过错,而且根本没有过错,所以公平责任也不适用于间接损害赔偿。4]”我们认为,这一观点的前提并不正确,因为在无过错责任中,即使加害人主观上确实不存在过错,也应该对受害人的间接损失给予赔偿。对于侵犯人身权所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也不适用公平责任原则。我国民法学界通说认为,精神损害赔偿具有填补损害、抚慰受害人、制裁违法等三项功能,5]但是由于精神损害本身

简述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

1. 简述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P27) 1:合法原则2:同一开放原则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5:求效,择优原则6:招投标权益不受侵犯原则 2,按合同计价方式划分的承发包方式有哪些?(P5) 1,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 2:可调价格合同-可调单价合同,可调总价合同 3: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酬金,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成本加 浮动酬金,目标成本加奖罚。 3,简述我国公开招标的流程?(P50) 1,招标合同2,资格预审3,发放招标文件4,投标预备会 5,编制,递送投标问价6,开标7,评标(资格后审) 8,中标9,合同谈判及鉴定 4,简述我国公开招标的内容?(P51) 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2: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3: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4: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5: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的文件收费 6:对投标人资质等级的要求 5,简述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的情形有哪些?(P47) 1:货物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受自然地与环境限制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拟公开招标的节资相比,得不偿失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6,对比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P47-48) 1:公布信息不同 2:选择范围不同 3:竞争方式不同 4:公开程度不同 5:节省时间不同 公开招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招标人用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7,对比资格预审与资格后审?(P49) 资格预审:指在发售投标文件前,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质条件,业绩,技术,资金等方面的审查。 资格后审:指在开标后平标签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8,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注意什么问题(P30) 1:是有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2:是有组织评标的能力。 9.简述我国投标公司为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应做哪些前期准备?注意什么问题?(P30) 1:组建投标班子 2:参加现场踏勘 3:参加答疑会 4:计算或复核工程量5:询价及市场调查 6:确定施工方案 投标文件编写完成后,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提交投标文件10,通常情况下废标的条件有哪些?(P88) 1:未按照投标文件规定编制各项标价 2:投标总报价与其组成部分等用量相互矛盾,致使评标委员会无法正常评审判

企业文化,,,,公开、公正、公平

很多企业强调公开、公正、公平的管理原则,强调企业管理的透明化,甚至提出了“玻璃缸管理”的说法,但现实中有多少企业能做到呢?其实,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只适用于社会管理,它是人民监督政府的有效手段,而不能滥用在企业管理中。因为在社会上,先有了大众,才有了为大众服务的政府,大众是政府存在的条件,政府靠大众的税收而生存。在企业就不同了,先有了企业,才有了为企业服务的员工,企业是员工存在的条件。企业和政府的地位正好相反,在政府管理中要强调公开、公正、公平,在企业里也要照搬吗?说起来容易,做到很难,可以说没有企业能完全做到。1、企业中没有完全公开:企业里面有些事是只能做,不能说。比如要降低销售重心,切换某些大客户。事先就只能在小范围知道,不会公开说,随着公司政策的调整,逐渐降低切换风险。即使切换成功了也不会说,因为担心现在的客户会有想法,下一个会不会是我。有时企业的人事任命是迫不得已,或是公司内部利益争夺的结果,任命的原因怎能公开?要把知情者控制在小范围,否则对公司会有更大的伤害。表面上,公司还是团结的,这样团结有利于公司发展。有的企业讲:“我们企业选拔人才是用赛马的方式,而不是相马,这样就可以给所有的人公平的机会。”但是在实际上,企业是先“相马”,相好了马以后,才是给这匹马投入资源,和其它的马来赛。这个“实际上”的做法,也是做得,说不得。有些事是只能说,不能做。彩电行业经历过几次价格同盟,每家企业在开会的时候都说要保持价格稳定,但都只说不做,或等别人做。往往开完会议是最可能价格大战的时候。如果你实现自己的诺言,最后损失可能最大,而这样的做法,企业是只做而不说的。企业里如果完全公开,就会暴露管理层的矛盾(很正常的矛盾),引发企业的危机;可以让对手了解我们的策略,从而陷入危险的地步。所以企业所宣传的公开是一种相对公开,是一种低层次上的公开,而不是绝对公开,更多的时候“公开”是一种宣传。2、站在哪个角度来看公、公平:企业里面有没有真正的公正呢?我想还要站在两个角度上来看,站在老板的角度上,我的用人政策、我的管理理念、我的经营做法等,对所有员工都是公开的。我倡导员工出好的创意来争取资源,大家都在一个平台上做事情,我就做到了公正和公平。但是站在员工的角度上来看,老板这样的做法,没有考虑到我的感受,可能觉得,对我是不公正的。所以在企业里面,没有绝对的公正,不要妄想企业会公正地对待你,对待别人。同样企业里面也没有绝对的公平。管理学里面有个公平理论:公平是比较你的付出和你的收益的比例,和别人的付出和别人的收益的比例。如果两者相等或者你的多,你才感觉到公平,否则也会有抱怨,说不公平的,感到自己的付出没有得到“合理的回报”。也就是说公平是个相对于别人的概念,而不是自己绝对得到多少的概念。所以对企业来说要使每个人都找到平衡点太难了,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只能根据企业战略的需要,保证某个人,或者某一个小团体是满意的,取得了“公平”的回报。

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

. 武汉大学土建学院网络 毕业论文(设计) :论文题目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王健:141222700460002 号:学 班级:2014春季年级::建筑工程技术专业部系:

师:指导教 2016.2.2 间:时完成 文档Word . 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 招投标制度是国际国内普遍采用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采购方式,能有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行业也呈现出了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并且行业竞争也越来越激烈,而建筑工程招投标是建设工程各个环节中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优化建设市场的资源配置起着关键且无可替代的作用,招投标工作进行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成本和质量管理,本文结合自身经验,对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出了较为仔细的分析,并提出了有效的解决对策,希望能够对改善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环境,规范招投标工作,保障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顺利实施,促进其健康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以利于规范国家基本建设领域的合理秩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

设保驾护航。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解决措施积极作用 文档Word . The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during construction project bidding Abstract The recruit effect bidding system is the most popular purchase way for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ject during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which can improve resource configuration rate effectively,ensure engineering quality, speeding the project schedule,Along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construction industry also develops well, and there are More and more fierce competition in the industry. The recruit effect bidding is the most important component part during all the links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which plays a key and irreplaceable role for optimizing the resources allocation of

招标评标定标办法文修订稿

招标评标定标办法文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便于社会各界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凡采用本办法评标的工程项目,实行工程招标投标公示制度。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期满准予办理各项手续。期间若接到举报或投诉经查属实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相应处理。 第三条市场各方主体交易行为、评标专家的评审行为、招标投标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及评标、定标接受市监察局全过程监督。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社会监督员可依法随时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行政辖区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2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五条单位工程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或单位工程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土石方、桩基础、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幕墙、防水等专

业工程,必须进行招标。 第六条工程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定标办法,有记名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否则该成员评审结果无效。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第二章通用评标标准 第七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应优先采用合理范围低价中标的定标办法,其中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的二类以下(含二类)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工程概算1000万以下的市政工程必须实行合理范围低价中标。第八条青岛市行政辖区内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形式。 其它项目的施工招标优先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形式。 第九条本办法附表一《青岛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分标准》适用于工程类别为一类的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与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附表二《青岛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分标准》适用于工程概算万元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附表三《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综合评分标准》适用于非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与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附表四《装饰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定标评分标准》适用于含设计招标的装饰装修工程。 第十条本办法评标基准价采取二次平均法进行计算。

民法原则公平自愿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对民法原则中公平自愿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认识 首先,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充分表达其真实意志,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自愿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充分表达其真实意志,并给予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一定的意志自由。具体地说,当事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决定是否参加或不参加某种民事法律关系,决定是否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可与由当事人在法定的范围内依自身意志取得,也可以依法自主地转移和抛弃。从本质上看,我国民法的自愿原则就是要给予市场主体以充分的自主权利,鼓励和保障民事主体自由地从事各种市场活动。当然,当事人的自由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限制的自由。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志从事某种活动,不得违背法律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所以,我国民法在确立自愿原则的同时,也要求对民事活动当事人的意志自由进行必要的干预,以达到微观搞活与宏观控制的协调一致,避免和克服市场的消极作用,保障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 其次公平原则。我国《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应本着公平的观念从事民事活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兼顾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由于公平的观念是社会道德的观念,正义的观念,公平原则实际上是社会主义商业道德规范,也是从事公正交易和公平竞争的准则。在司法实践中贯彻公平原则也是具有重要意义。司法机关在处理民事纠纷时,应该根据公平原则,使案件的处理及复合法律,又做到公平合理。特别是在缺乏具体的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司法审判人员更应该本着公平原则,按照共批噢能够和正义的观念处理民事纠纷,切实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再次,诚实信用原则。《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该诚实、守信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其内容具体表现为:(1)任何当事人要对他人和广大消费者诚实不欺、恪守诺言、讲究信用; (2)当事人应依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利,在获得利益的同时应充分尊重他人的利益和社会利益,不得滥用权利,加损害与他人;(3)这一原则要求当事人应以诚实信用的方式履行义务,对于约定的义务要忠实的履行,那种见利忘义、参杂使假、欺诈蒙骗以及不讲信用、擅自撕毁合同的行为,都严重的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市场活动的基本规则,是协调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保障市场有秩序、有规则的运行的重要法律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与公平原则一样,是市场活动中的重要道德规范,也是道德规范在法律上的表现。我国民法确定这一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的原则,从而使道德原则成为人人必须遵守的法律原则,这对于维护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是十分必要的。 诚实信用原则对于司法审判工作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法律规定不足时,司法审判人员可以从民法的宗旨出发,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合理的处理民事纠纷。此外,在合同、遗嘱规定不清楚时,可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对其进行正确的解释。

校长如何在学校管理过程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校长如何在学校管理过程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仁: 大家好!很高兴能有这么一个机会与大家交流学习。我是一个来自相对贫穷落后的农村中学的“小”校长,站在台上深感惶恐,因为台下各位要么是教坛宿老,要么是我们教育界的生力军,而我年龄偏大,加之才疏学浅,今天站在这个专业的论坛舞台上,实在是班门弄斧。但是,我认为会唱歌的不只有百灵鸟,只要用心,小麻雀也能引吭高歌! 作为一名老校长,面对“校长如何在学校管理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这一主题,我感触颇多,我虽没有高深的理论,但我有的是切身体会,有的是工作中的脚踏实地的摸索,下面我来具体谈一下我的一些做法与感想。 格力总裁董明珠说:“我自己公平公正,对股东一视同仁,中层干部就不会有委屈,就没有人颠倒是非,打小报告,就不会伤害企业中真正优秀的人才。” 对此我颇有同感。在学校管理工作中我一直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公私分明”这12字准则。中国有句古语,“水至清而无鱼”,意思是水太清,鱼就存不住身,对人要求太苛刻,就没有人能当他的伙伴。而我要自信的说:“只要给水足够的阳光和养料,我就是要做到水至清而有鱼。”而这一自信就来自于“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公私分明”这12字准则。 俗话说:“领导偏心,部属寒心。”人是有社会性的,一个人一旦

发现自己同他人处不平等地位,其积极性就会受到打击。如果校长不能对下属一视同仁、公平对待,而是有亲有疏、厚此薄彼,就会产生极大的消极因素:获得宠爱者自是心花怒放,甚而恃宠傲物,但其他人势必会怨声载道,工作消极。校长平等待人,就是以统一的标准衡量人、取舍人,没有偏见,没有歧视;就是秉公办事,一碗水端平,与下属保持等距离接触,对人没有亲疏之分,对事没有抑扬之嫌;就是用平等的观点处理相互关系,坚持上下左右之间在政治上、人格上的平等。基于所处的位置,校长在工作中必须慎之又慎,要摆正与亲戚、朋友、老乡、同学和部属之间的关系,与他们等距离交往,保持一种同等的、平衡的亲和力。 因此,我们学校在管理方面一直严格秉承公平、公正的准则,真正做到领导与普通老师同工同酬、同奖同罚。具体表现在如工作量、考勤、业务补贴、出差补贴等方面。拿工作量来说,首先我们严格定位定岗,解决了“吃空饷”这一令大家深恶痛绝的问题。二是我们学校班子成员全部任课,还有几人一直担任班主任工作,每一个班子成员都超工作量,从而给老师们带了一个好头。考勤方面,我校一直是上午、下午各签到、退到一次,每天由一名校级领导值班,每周一统计,一公布,全勤或是缺勤让每一位老师都了解清楚,即使是领导缺勤也毫不留情,这样一来,老师的心理就得到了平衡,而我们的管理工作也就好做多了。至于业务补贴、出差补贴,我们绝对做到领导与老师一个标准,而且在每周的财务公开栏里及时公布并接受监督。说实话,我校有几位老师是我的同学,也有我的朋友,但我深知工作不

工程招投标论文

摘要 在我国加入WTO,建筑业进行全面改革的新形势下,有关建设工程的招投标竞争越来越激烈,从而建设工程投标管理变得更加重要,加强投标管理成了建筑施工企业的首要工作。 本文通过对招投标概念的介绍,结合目前建设工程项目投标的实际情况,分析工程项目的投标管理,研究和讨论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投标管理的规范及应用,重点阐述如何搞好施工单位的投标管理,通过工程投标实例探讨如何运用投标报价的策略和方法,降低施工单位的投标成本,提高工程投标的中标率,提高中标工程的效益。 [关键词] 投标管理、投标报价、投标策略、方法运用

目录第一章、建设工程项目招标 一、建设工程招投标概述 二、建设工程招标方式和程序 第二章、建设工程项目投标 一、投标程序与投标准备 1、投标程序 2、投标准备 二、投标决策 1、投标决策的含义 2、投标类型 3、投标策略 4、投标决策的作用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的主要依据 2、标价的计算 3、报价技巧 四、编制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构成 2、投标书编制应注意的问题 3、投标者提交或填报的主要文件的行文格式 五、投标过程 1、资格预审 2、投标前的调查与现场勘查 3、选择咨询单位及雇佣代理人 4、分析招标文件,编制施工规划 5、准备备忘录提要

6、递送投标文件 第三章、加强施工单位的投标管理 一、投标工作对建筑施工企业的重要性 二、建筑施工企业投标工作的程序 三、搞好投标工作要抓好两个方面 1、人才 2、装备 四、在投标的各阶段要注意的一些事项 1、前期工作阶段 2、资格预审阶段 3、编制投标文件阶段 4、开标阶段 5、后期工作阶段 五、搞好投标工作需要理顺五个方面的关系 1、要理顺同业主之间的关系 2、要理顺同代理招标单位之间的关系 3、要理顺同评委之间的关系 4、要理顺同内部编标人员的关系 5、要理顺同其他投标单位之间的关系 六、在投标过程中要抓好以下几个关键工作 1、要同招标人搞好关系 2、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3、投标预算书的编制 4、投标报价决策 七、搞好投标工作企业要做好施工生产及其他方面的工作第四章、施工单位的投标策略与索赔及案例分析 一、工程量清单模式下施工单位的投标策略与索赔 1、投标决策阶段 2、投标报价的技巧

招投标评标标准及办法

第四章评标标准及办法 为了保证本工程的公正、合理、经济、规范,结合木工程的特点,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第一条评标委员会组成和评标方法 (一)评标委员会由4人组成:招标人委派4名专家(规划及给排水),建筑3名,园林1名。 (二)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任何其他的外部证据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三)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推荐1~3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五)根据评标需要,评标委员会可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质询。 第二条保密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二)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未能中标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索问评标过程情况和材料。 (三)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或中标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第三条评标 资格审查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技术负责人为一级注册结构师资质; 3最近两年内在本行业无不良行为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5近五年(2007年至今)有过学校群体建筑设计规模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同类业绩至少一项(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设计人员简介(附相关证书、养老保险证明) (4)提供现场服务的承诺 (5)同类业绩证明(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上述资料应提供一套完整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与商务标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备查。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有一项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是缺项,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入下阶段评审。 初步评审: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 1、投标人资质与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填写而未填写的; 3、投标人对一个标的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的; 4、未提供企业具备参与投标基本条件证明材料(营业执照、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证书)的,且不能提供原件核对。 5、设计质量保证措施不完善的; 6、设计进度的保障措施不完善的; 7、设计服务措施不完善的; 8、其他卫视执行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 、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按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在确认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基础上,对其进行评分,满分100分。其中:技术标90分,商务报价10分。 (一)技术标(方案)评审(满分90分). 在技术标评审之前,每个投标人在15分钟之内用多媒体(带语音)形式现场讲解其方案设计理念和思路,评标委员会现场提问(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并按照技术标评审表相应条款对方案进行评审、打分,具体分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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