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种类和格式的区别

党政机关公文种类和格式的区别
党政机关公文种类和格式的区别

党政机关公文种类和格式的区别

党的机关依照?中国共产党公文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公文主题词表?,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以下简称?国标?)和?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进行公文处理工作

1、文种的区别。党的机关有14个主要文种,行政机关只有13个文种,其中“决定、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等9个文种相同,党的机关有“决议、指示、公报、条例、规定”等5个独特文种,行政机关有“命令、公告、通告、议案”等4个独特文种(注1)。

“意见”和“会议纪要”等文种使用的区别。一般情况下,行政机关公文独立使用“意见”和“会议纪要”文种,党的机关公文有时独立使用“意见”和“会议纪要”,有时将其文种与“通知”文种合并使用(注2)。

2、秘密等级标识位臵的区别。?办法?规定: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条例?规定:公文序号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公文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公文序号下方(版心左上角第2行)。两者所处的位臵截然不同。

(注3)。

3、紧急程度级别的区别。对紧急公文的标识,?条例?规定应当分别标明“特急”、“加急”,而?办法?规定应当分别标明“特急”、“急件”,略有区别;对紧急电报的标识,?条例?规定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而?办法?规定应当分别标明“特急”、“加急”、“平急”,行政公文的紧急程度无“特提”级别(注4)。

4、版头和发文机关标识称谓和格式的区别。公文的红色反线以上部分,党的机关称为“版头”,行政机关称为“发文机关标识”。?条例?规定党的机关及其组成部门的公文版头格式,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的规定与?办法?的规定基本一致;?条例?中规定的?中国共产党xx委员会(xx)?版头格式,用括号内打印文种名称代替“文件”二字,例如“中国共产党河南省委员会文件”、“中国共产党xx厅党组(报告)”,而行政机关的公文无此规定和用法。党政机关及其组成部门的上行文版头(发文机关标识)尺寸的区别:党的机关及其组成部门的上行文与下(平)行文版头尺寸完全一致;行政机关的上行文和下(平)行文的版面尺寸不一致,上行文的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80mm,下(平)行文的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25mm(注5)。

5、签发人姓名排列位臵的区别。两个党的机关联合上报的公文,签发人姓名位居一行,主办机关的签发人姓名居

前,协办机关的签发人姓名居后,三个及其以上党的机关联合上报公文的签发人姓名的排列顺序是先左右、后上下;两个以上行政机关联合上报的公文,签发人姓名各占一行,上下排列,主办机关的签发人姓名居第1行,协办机关的签发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机关签发人之下按照发文机关依次排列(注7)。

6、红色版线的区别。党的机关公文的红色版线中间印制一颗红色五角星,而行政机关公文的红色版线是一条红色直线(注8)。

7、公文标题的区别。党的机关印发规章类公文时,公文的标题中经常使用书名号等标点符号,?办法?规定:行政机关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和书籍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注9)。

8、转发公文的格式区别。党的机关及其办公室转发下级或其他机关公文时,时常将其他机关的公文标题全文照转,外加书名号,放臵公文的标题之中,将被转发公文的机关名称作为标题内容,居公文标题之首或其中,用二号宋体字,被转发公文发文日期的数字用阿拉伯数码,居标题之下的括号内,居中排列或居正文之后;行政机关及其办公室转发下级机关或其他机关或部门的公文时,要求将其标题内容择要作为公文标题的事由,被转发公文的机关和部门的名称不作为标题内容,将其放臵标题之下一行,用三号仿宋体字,

居中排列;发文单位名称与其发文日期位居之标题之下一行,外加圆括号,居中排列(注10)。

9、印制主送机关名称的区别。党的机关公文“决定”和“意见”等文种不印制主送机关名称;行政机关公文的“决定”和“意见”文种有的印制主送机关名称(注11)。

10、正文格式的区别。党的机关使用表彰决定和表彰通报文种时,习惯将被表彰的单位名称和个人名单作为附件处理,行政机关则将其作为正文处理(注12)。

11、结构层次序号排列顺序格式的区别。?办法?规定:公文结构层次序号的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党的机关公文结构层次序号的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第三层的序号“1”后的标点符号用“、”号,与行政机关的规定不一致。另外,党的机关公文“意见”和“决定”等文种的结构层次序号中第一层平行排列,与行政公文的结构层次序号一致,有的第二层次前后序号连续排列,例如:“一、1.”、“二、5.”、“三、9.”(注13)。

12、附件说明和附件使用数字的区别。党的机关公文的附件说明和附件的数字有时用汉字标识,例如“附件一”,而行政机关公文的附件说明和附件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标识,例如“附件1”。

13、发文机关署名的区别。?条例?规定党的公文一般

都应当印制发文机关名称,两个以上党的机关联合印发公文,发文机关名称居右,上下依次排印,而?国标?规定,单一发文机关或两个行政机关联合印发公文不署发文机关名称;三个以上行政机关联合印发公文的机关名称(可用简称),居中平行排印(注14)。

14、成文日期的使用数字和位臵的区别。党政机关公文成文日期的数字、位臵均不相同。党的机关公文的成文日期的数字使用阿拉伯数码,居右空2字,例如:“2003年10月26日”;行政机关公文的成文日期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居右空4字,例如:“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注15)。

15、印章位臵和使用方式的区别。?条例?规定:印制有特定版头的党的机关普发性公文无须盖章;而?办法?规定:行政机关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均应加盖印章。(注16)。

16、附注内容的区别。党的机关公文的附注内容一般用于注明公文的印发和传达范围,而行政机关公文的请示文种使用附注,其内容一般用于注明发文机关经办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注17)。

17、关于公文空白页面处理的区别。党的机关公文遇到无正文的页面习惯标注“此页无正文”,而?国标?规定: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臵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

采取“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注18)。

18、主题词体系结构和标引方法的异同。党政机关公文主题词体系结构完全不同,但是标引原则有些是相似的。其区别主要有5处:

一是体系结构不同,行政机关公文的主题词表由类别词、类属词和附表组成,党的机关公文主题词表由范畴表、字顺表、附表组成。

二是词量差别大,使用的难易程度不同,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仅收录1049个词,且标注方法简单,且易于掌握;党的机关?公文主题词表?收录的词多达5116条词,还分为范畴表、字顺表,体系结构及词间关系十分复杂,标引难度大。

三是党政机关要求1件公文的主题词数量不同,行政机关公文的主题词除类别词外一般不超过5个,党的机关公文的主题词数量一般不超过10个。

四是党的公文标引自由词时应同时标引相应的上位主题词,单个主题词不能反映公文主题概念时,优先选用最密切、最邻近的两个或几个主题词进行交叉组配、限定组配、不能越级组配,而行政机关公文主题词直接选用最恰当、最接近主题概念的主题词即可。

五是标引公文主题词时,表现公文内容的词在前,表现公文形式的词在后;反映公文中心主题的词在前,反映公文

各部分内容的词在后,自由词排在反映内容的词之后。上述规定与行政机关公文主题词标引方法比较接近。党政机关公文主题词的附表,均是组织机构和地区词,内容基本相同(注19)。

19、公文用纸幅面规格的区别。党的机关规定,公文用纸幅面规格可采用16开型,每页20行,每行25字;也可采用国际标准A4型;?办法?规定行政机关公文用纸幅面规格一般使用A4型,每页22行,每行28字(使用16开、B5型纸,每页20行,每行25字),两者的用纸幅面规格和版面设臵的要求不同。(注20)。

20、公文使用字体、字号的区别。党的机关公文,发文字号及签发人姓名、抄送单位、印发机关名称和印发日期、印发份数等内容多用小三号仿宋或楷体字,正文的一级标题用黑体字,二级标题用楷体字。行政机关公文的签发人的姓名用3号楷体字,一级标题用黑体字,二级标题及上述其他内容均用仿宋体字。

21、行文关系的区别。?条例?规定:除办公厅(室)以外的党委其他部门,不得对下级党委发布指示性公文。?中共xx部文件?、?中共xx部(**)?用于发布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向上级机关报告、请示工作;

而?办法?规定:除办公厅(室)以外的政府部门未经同级政府同意不能对下级政府行文,两者存在明显区别(注

6)。

22、纸质公文与电子公文的区别。有的部委的电子公文格式与纸质公文格式不完全相同;省政府的电子公文格式与纸质公文格式完全相同(版记必须放臵双页)。

23、行政公文与业务的区别。

1.行政公文与业务语气的区别。对同一件事提出建议,如果行政公文是上行文,业务公文是下行文,语气要有区别,不能照抄照搬。

2.行政公文与业务公文主题词的区别。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应当注意:上级业务主管机关规定的业务文书的主题词与本级政府党政机关的主题词均有区别,避免混同。

24、不同的业务公文引文标注条款的区别。

1.征求意见类、告知类、移送处理类的审计业务文书的引文,不仅应标注条款项目,还要标注具体内容。

2.结论性业务文书的引文,仅标注条款项目即可。

25、党政机关公文文种和格式区别的注释。

注1:参见?条例?第七条和?办法?第九条的内容。

注2:参见豫办…2003?17号文件。

注3:参见?条例?第八条第(四)、(五)项和?国标?8.1.2项的内容。

注4:参见?条例?第八条第(四)项和?办法?第十条第(二)项的内容。

注5:参见?条例?第十条第(一)、(二)项和?国标?8.1.4项的内容。

注6:参见?条例?第八条第(四)项和?办法?第十五、十七条的内容。

注7:参见?国标?8.1.6项的内容。

注8:参见?国标?8.1.5项的内容。

注9:参见?办法?第十条第(六)项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入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标题的内容。

注10:参见?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中发挥作用情况的报告?的通知?(中办发…2003?20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等部门关于车辆购臵税费改革人员划转安臵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号)的标题和转发格式。

注11:参见?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发…2003?12号)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03?12号)、?国务院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国发…2003?24号)主送机关的格式。

注12:参见?国务院关于200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国发…2003?4号)和?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表彰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工作者的决定?(豫文…2003?66号)正文和附件的格式。

注13:参见豫办…2000?17号文件第七项第九款的规定、中办发…2001?21号文的内容。

注14:参见?国标?8.2.6.1项的内容。

注15:参见?国标?8.2.5项的内容。

注16:参见?条例?第八条第(十三)项和?办法?第十第(九)项、?国标?8.2.6项的内容。

注17:参见?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发…2003?1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春荒灾民生活救济款的请示?(豫政文…2002?17号)附注的内容。

注18:参见?国标?8.2.6.3项的内容。

注19:党的机关?公文主题词表标引说明?和?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的标引说明?。

注20:参见?条例?第九条和?国标?5.1与7.1项的内容。

常用公文种类、公文定义、适用范围及格式

常用公文种类、公文定义、适用范围及格式 决定:是对某些重大问题或重要事项,经过一定会议讨论研究表决通过后要求贯彻执行的文体。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指导下级机关工作活动的原则、步骤和方法的一种文体。意见的指导性很强,有时是针对当时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发布的,有时是针对局部性的问题而发布的,意见往往在特定的时间内发生效力。 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单位的公文,转发上级单位、同级单位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单位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颁布实施的规章制度;任免和聘用干部。通知大多属下行公文。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主要用于在较大范围内表彰先进、批评错误,号召学习等。通报属下行公文。 公告:适用于公开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主要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报告属上行文,一般产生于事后和事情过程中。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请示的作用在于请示工作要求上级批复。请示产生于事前,不可"先斩后奏"。这是请示区别于报告的主要特征之一。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批复是一种下行文,一般是专门就某一事、某一问题的答复,内容都比较单一,而且是先有来自下级的请示,才有上级的批复。一般来说,批复的核心内容是就请示的内容、问题表示上级机关态度,是同意还是反对,有不同意见等,都要在批复中直接申明。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公文中的函超出了一般信件的范畴,用途更加广泛,而且具有法律的效力。 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是在会议记录的基础上,对会议的主要内容及议定的事项,经过摘要整理的、需要贯彻执行或公布于报刊的具有纪实性和指导性的文件。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决议:决议是经过会议讨论通过,对某些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并要求贯彻执行的公文文件。它体现了集体或集团的意志,具有无可辩驳的集体性,以及权威性、规范性。主要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其决策,要求贯彻执行的重要事项。

【最新】公文写作的种类和格式

公文写作的种类和格式 一、公文的种类: 公文处理是包括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立卷归档在内的一系列衔接有序的工作。 党的机关公文主要有14种:决议、决定、指示、意见、通知、通报、公报、报告、请示、批复、条例、规定、函、会议纪要 “决议”文种适用于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 “决定”文种适用于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安排。 “指示”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提出开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 “意见”文种的适用范围是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通知”用于发布党的法规、任免干部、传达上级机关的指示、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发布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共同执行或者周知的事项。 “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 “公报”用于公开发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件。 “报告”用于向上极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批复”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 “条例”用于党的中央组织制定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规章制度。 “规定”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函”用于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无隶属关系的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会议纪要”用于记载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 二、公文的格式: 1.党的机关公文由版头、份号、密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印发传达范围、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制版记组成。 2.”版头”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或者加括号标明文种组成,用套红大字居中印在公文首页上部。联合行文,版头可以用主办机关名称,也可以并用联署机关名称。在民族自治地方,发文机关名称可以并用自治民族的文字和汉字印制 3.份号是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标注于公文首页左上角。秘密公文应当标明份号 4.密级是公文的秘密等级,标注于份号下方 5.紧急程度是对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间要求。紧急文件应当分别标明”特急”、”加急”,紧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6.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度和发文顺序号组成,标注于版头下方居中或者左下方。联合行文,一般只标明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7.上报公文应当在发文字号右侧标注”签发人”,”签发人”后面标注签发人姓名。 8.由发文机关名称、公文主题和文种组成,位于发文字号下方

2012年7月新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完美版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 —1—

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2—

常用的公文种类和格式

常用的公文种类: 一、决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用“决议”。 二、决定。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用“决定”。 三、公告。向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用“公告”。 四、通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通告”。 五、通知。发布规章和行政措施,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 机关办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用“通知”。 六、通报。表扬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用“通报”。 七、报告。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用“报告”。 八、请示。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用“请示”。 九、批复。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用“批复”。 十、条例。用于制定规范工作、活动和行为的规章制度,用“条例”。 十一、规定。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用“规定”。 十二、意见。对某一重要问题提出设想、建议和安排,用“意见”。 十三、函。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用“函”。 十四、会议纪要。记载、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用“会议纪要”。

公文格式: 第一条公文一般由眉首,正文、文尾三部分组成。 第二条公文眉首包括发文机关、发文字号、签发人、紧急程度、机密等级等内容,一般用横线与正文部分隔开。 一、发文机关(公文版头)用醒目、整齐、庄重字体套红印刷,置于眉首上部,居中。 二、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顺序号组成,置于发文机关之下、横线之上,居中。 三、向上级报送的重要文件,要标注签发人,置于发文字号的同行右端。 四、紧急文件分“急件”、“特急件”两种,标于眉首右上角。 五、秘密文件应准确标明“绝密”、“机密”、“秘密”,标于眉首右上角。 第三条正文部分一般包括标题、主送机关、内容、附件、落款、附注等。 一、标题置于眉首之下,主送机关之上,居中。标题一般包括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公文种类,要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除发布和批转上级规章性文件外,标题一般,不加书名号,也不用其它标点符号。 二、“公告”“通告”“条例”“规定”“决议”“决定”等公文可不标明主送机关,其它公文应标明主送机关。主送机关一般置于正文内容之上、左端顶格。“决议”“决定”若标明主送机关也可置于文稿尾抄送栏。 三、正文内容的结构层次序数依次为“一、”“(一)”“1.”“(1)”。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有关规定,用章、节、条、款、项标明层次。 四、附件名称标于内容之后,成文日期之前。附件一般与主件合订发送,不能合订的应在附件首页左上角注明文件发文字号,与主件同时发送。 五、文件落款,指正文末尾的发文机关名称、印章和成文日期。成文日期以领导签发日期为准。 六、公文除会议纪要外,应当加盖公章。加盖印章的公文一般不再另署发文机关名称。 文尾部分,包括主题词、抄送栏、印发机关栏、印发日期、份数等项。 第四条主题词。置于横线之上左端,按主题词表规定标引,词目间间隔一个汉字距离。 第五条抄送栏。在主题词横线之下。抄送单位可使用规范化的简称。 第六条印发机关及日期栏。在抄送栏下用横线与抄送栏隔开,左端署印发机关全称,右端署印发日期。 第七条文件份数。标于印发机关及日期栏横线之下,居右。 第八条公文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公文用纸为A4 型,并用统一印制的红头公文纸印刷,左侧装订。张贴的公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公文标题用二号宋体字,内容用三号仿宋体。

最新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2012年4月16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事项。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九条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二)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三)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四)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六)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几种常用公文文种的区别

几种常用公文文种的区别 (一)请示与报告 “请示”和“报告”都是上行文,是行政机关公文使用频率较高且容易混淆的文种。常见的问题主要有:将“请示”文种用“报告”文种呈送上级机关,请求上级机关批复(答复),这样就容易贻误工作。因此,在撰写“请示”和“报告”时,要特别注意二者之间八个方面的区别。 一是作用不同。“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答复上级讯问,报送文件、物品等。 二是内容不同。“请示”是本单位无力无权解决或按规定须上级批准之后才能实施的事项;“报告”是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比较重大的工作或向上级机关建议,须上级机关知道的事项。 三是容量不同。“请示”应一文一事;“报告”可多事一报,但不得夹带请示的事项。 四是时间不同。“请示”应事前行文;“报告”可在事前、事中、事后行文。 五是范围不同。“请示”一般只主送一个上级机关,不得多头主送或越级主送;“报告”可以主送几个相关的上级机关,其他上级机关也可以抄送。 六是处理不同。上级机关收到下级的请示后,应及时批准、批复(答复),是办理件,下级应在收到上级批复(答复)后才能实施;上级机关收到下级的报告后,主要是了解情况,可以不答复,下级不用等待上级答复。 七是篇幅不同。“请示”的篇幅比较短,一般不超过1500字;“报告”的篇幅相对较长,但一般不超过3000字。 八是结束语不同。“请示”在结束时用“特此请示”、“特此请示,请批示”、“请审示”等;“报告”用“专此报告”、“特此报告”。 (二)请示与函 “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的公文。“函”可分为商函、询答函、请批函(请求批准函、审批函)。“函”在公文往来中使用比较广泛,其主要作用有两个方面:一是不相隶属的同系统部门之间询问和答复工作;二是请求平行或不相隶属的职能部门批准有关事项,不能用“请示”或“报告”,应使用“请求批准函”。

常见公文种类及范文

常见公文种类及范文 一、通知:是运用最为广泛的下行文,行政公文和党的机关公文都把它列为主要文种。 格式内容: 通知的写作形式多样、方法灵活,不同类型的通知使用不同的写作方法。 (一)印发、批转、转发性通知的写法。标题由发文机关、被印发、批转、转发的公文标题和文种组成,也可省去发文机关名称。正文须把握三点:对印发、批转、转发的文件提出意见,表明态度,如“同意”、“原则同意”、“要认真贯彻执行”、“望遵照执行”、“参照执行”等;写明所印发、批转、转发文件的目的和意义;提出希望和要求。最后写明发文日期。 (二)批示性通知的写法。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组成,也可省去发文机关名称。正文由缘由、内容包括要求等部分组成。缘由要简洁明了,说理充分。内容要具体明确、条理清楚、详略得当,充分体现指示性通知的政策性、权威性、原则性。要求要切实可行,便于受文单位具体操作。 (三)知照性通知的写法。这种通知使用广泛,体式多样,主要是根据通知的内容,交代清楚知照事项。 1 / 12 -------------------------------------------------- -------精品文档

(四)事务性通知的写法。通常由发文缘由、具体任务、执行要求等组成。会议通知也属事务性通知的一种,但写法又与一般事务性通知有所不同。会议通知的内容一般应写明召开会议的原因、目的、名称,通知对象,会议的时间、地点,需准备的材料等 (五)任免、聘用通知的写法。一般只写决定任免、聘用的机关、依据,以及任免、聘用人员的具体职务即可。 ××厂关于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 为了总结交流经验,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做好今年计划生育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二、参加人员:…… 三、会议时间、地点:…… 四、要求:…… ××厂 ×年×月×日 2 / 12 -------------------------------------------------- -------精品文档

最新党政公文种类考点简介

最新党政公文种类考点简介 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首次统一党的机关和行政机关公文处理规范标准,所以考生在做真题的时候要注意,一定要以新条例为标准。 党政机关公文写作方面的知识点颇为零散,本文重点介绍一下党政机关公文的种类,共15种公文:决议、决定、命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这15种公文的具体内容和应用如下表所示: 1.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如《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关 于十七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 2.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如《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除薄熙来 党籍的决定》 3.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如财政部颁发命令公布《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习近平颁 发命令晋升二炮司令为上将。 4.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如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 全体会议公报》。 5.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如全国人大选举胡锦涛为国家主发席要发布公告,我国在东海举行军事演习要向国内外发布公告。 6.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如《XX电力工业局关于使用定期借记业务结算方式的通告》。通告的结语:"特此通告"或“本通告自发布之日 起实施” 7.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如《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8.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的紧急通知》 9.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柳州市壶东大桥特大交通事故的通报》 10.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关于××× 的报告》

15种公文类型的文本特点

15种公文类型的文本特点 第五种类:公告 一、公告的内涵:公告是行政公文的主要文种之一,它和通告都属于发布范围广泛的晓谕性文种。公告是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时使用的公文。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公告是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公文。公告主要有两种,一是宣布重要事项,如最近中国将在东海进行地对地导弹发射训练;二是宣布法定事项,如宣布某项法规或规章,宣布国家领导人选举结果。有一类公告是属于专业性的或向特定对象发布的,如经济上的招标公告,按国家专利法规定公布申请专利的公告,属专业性公告;也有按国家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递交诉讼文书无法送本人或代收人时,可以发布公告间接送达,是向特定对象发布的,这些都不属行政机关公文。 二、公告的使用范围。公告通常是以国家的名义向国内外宣布重大事件或者法定事项。重要事项是指有关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科技、人事、外交等方面的大事;法定事项是指由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据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公开的事项。如公布国家领导人的出国访问,国家领导人的选举结果,洲际导弹、人造卫星的发射等。地方行

政机关有时也可用公告。 公告还用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如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等。国家机关使用公告公布事项,只限于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基层单位一般不能制发公告。 三、主要特点。一是发文机关的特定性。仅限于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以及被授权的部门。由于公告宣布的是重大事项和法定事项,发文的权力被限制在高层行政机关及其职能部门的范围之内。具体说,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行政领导机关,某些法定机关,如税务局、海关、铁路局、人民银行、检察院、法院等,有制发公告的权力。其他地方行政机关,一般不能发布公告。党团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不能发布公告。二是内容的庄重性。所宣布的事项都是有关重大的、国内外关注的事项,体现国家及其权力机关的威严,它的使用还要考虑到在国内可能产生的政治影响。三是发布范围的广泛性。公告是向“国内外”发布重要事项和法定事项的公文,其信息传达范围有时是全国,有时是全世界。譬如,中国曾以公告的形式公布中国科学院院士名单,一方面确立他们在我国科学界学术带头人地位,一方面尽力为他们争取在国际科学界的地位。这样的公告肯定会在世界科学界产生一定的影响。中国有关部门还曾在《人民日报》上刊登公告,公布中国名酒和

常用的公文种类有

常用的公文种类有: 一、决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用“决议”。 二、决定。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用“决定”。 三、公告。向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用“公告”。 四、通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通告”。 五、通知。发布规章和行政措施,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用“通知”。 通报。表扬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用“通报”。 七、报告。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用“报告”。 八、请示。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用“请示”。 九、批复。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用“批复”。 十、条例。用于制定规范工作、活动和行为的规章制度,用“条例”。十一、规定。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用“规定”。 十二、意见。对某一重要问题提出设想、建议和安排,用“意见”。十三、函。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用“函”。 十四、会议纪要。记载、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用“会议纪要”。 公文发文处理主要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拟办不属于发文办理

档案工作包括档案收集、档案管理、档案利用三个组成部分 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成文时间之前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公文主题词标引顺序为类别词、类属词、文种 例如:《转发财政部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 “转发”为类别词; “信息、安全、政府采购”为类属词; “通知”为文种。 公文:按特点和作用分为规范性公文、指挥(导)性公文、报请性公文、知照性公文和记录性公文、批转类公文。 指导性公文(1)命令(2)指令(3)指示(4)决定(5决议(6)计划(7)布告 规范性公文(1)章程(2)规定(3)条例(4)办法(5)细则 报请性公文(1)报告(2)请示 批转类公文(1)批复(2)批转(3)转发 知照性公文(1)公告(2)通告(3)通报(4)通知 记述类公文(1)会议纪要(2)总结(3)会议记录(4)大事记 联系类公文(1)公函(2)便函 通知是机关团体用来传达事务或布置工作用的,通知的发文、收文单 位之间有直接的上下级关系; 通告面向公众,用于公布一般性的、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没有特 定的主送单位; 公告用于宣传重大事件; 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公文种类

公文种类 一、公文种类的新旧对比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八条规定,公文共有15个种类。这里所称“公文”是狭义的公文,而不是广义泛指的包括总结、计划、简报、方案等在内的所有公务文书。《条例》是法规性文件,因此通常也可以把《条例》规定的15个种类的公文称之为法定文种;其他如总结、计划、简报、方案等15个文种之外的,称为非法定文种。 与199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以下简称原《条例》)和2000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相对比,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减少了3个文种 原《条例》规定的公文共有14个文种,原《办法》规定的公文共有13个文种。“决定”、“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这9个文种,党的机关和行政机关都使用;“决议”、“指示”、“公报”、“条例”、“规定”这5个文种,只有党的机关使用,行政机关不使用;“命令(令)”、“公告”、“通告”、“议案”这4个文种,只有行政机关使用,党的机关不使用。

《条例》对原来党政机关使用的18个文种进行了整合,保留使用15个文种,不再使用“指示”、“条例”、“规定”这3个文种。将原《条例》印发以来从来没有使用过的“指示”文种去掉,“条例”、“规定”2个文种今后一般使用“通知”来印发。 (二)改变了1个文种的名称 原来使用的“会议纪要”文种,《条例》称为“纪要”。需要注意的是,新旧文种仅仅只是名称上进行了简化,使用方面没有实质性的变化,仍然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一般标题仍然为《×××××会议纪要》。 (三)对部分文种的适用范围进行了调整 原《条例》和原《办法》对以前共用的几个文种适用范围的界定和表述略有差别,《条例》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整合,总体来看绝大部分规定都属于沿用。 二、15种公文的适用范围和适用主体 (一)决议。《条例》规定,“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一般以党的会议名义发布,行政机关一般不使用该文种。 (二)决定。《条例》规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如《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

公文种类、格式、写作规范

第一条行政公文 (一)公司常用行政公文的种类: 1、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2、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 3、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单位的公文,转发上级单位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各单位办理、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等。 4、公示:适用于事先预告员工周知,用以征询意见、改善工作的事项。 5、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 6、会议纪要(公司级):适用于公司级会议讨论决策经营管理工作及议定事项的记载。 7、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二)行政公文的格式: 行政公文须套印带有公司/部门全称的红头、按类别编制文号并加盖公司/部门印章(电子版除外)。 第二条文书类公文 (一)公司常用的文书类公文的种类: 1、备忘录:用于对内或对外需协调处理事项的备忘记录。 2、总结汇报:用于日常工作总结、汇报、情况说明及工作方案

等。 3、规章制度:指规范公司及各部门、营业部的经营管理工作和员工执业行为的制度、办法、规定、规则、细则、指引等规范性文件。 4、信息简报:用于公司内部交流经验、通报情况等。 5、部门级会议纪要:用于部门或部门之间联席会议的议定事项 的记载。 6、部门工作协调单:用于部门之间协调工作。 (二)文书类公文的格式 文书类公文须使用带有公司LOGO标志的文档模版。不得在无公司名称或LOGO的空白纸上书写公文。 第三条公文写作要求 (一)公文内容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写作应注意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三)公文文种应根据行文目的、职权范围和与主送单位的行文关系确定。 (四)拟制紧急公文,应当体现紧急的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 (五)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引用外文应当注明中文含义。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公文的种类和作用

第一章公文的种类和作用 公文就是公务文书,也被称为机关应用文。是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并在法定的范围内使用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实施领导和管理,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一节公文的分类 为了认识、使用和处理公文的需要,常依据不同标准,从不同角度,对公文分类。 一、按形成和使用的公务活动领域划分 1.通用公文是各级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公务活动中普遍使用的公文。 2.专用公文指一定的专门业务机关、部门、组织在业务工作范围内,因特殊需要专门使用的行业、专业、部门公文,例如外交文件、司法文件、军事公文、审计文件等等。 二、按公文的来源划分 1.对外文件简称发文指本单位向外单位发出的文件。 2.收来文件简称收文,指由外单位发送来本单位的文件。 3.内部文件限于单位内部制发、运行和使用的文件。 三、按公文的行文关系和行文方向划分 1.上行文指下级机关、单位向隶属的上级领导机关和单位报送的公文。 2.平行文指同级或者不相隶属的机关单位之间的行文。 3.下行文指上级领导机关单位对所属的下级机关单位的行文。 四、按公文的秘密程度和阅读范围划分 从公文内容涉及秘密的程度,以及对公文规定的阅读范围,可将公文划分为: 1.绝密文件指内容涉及国家核心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公文。 2.机密文件指内容涉及国家重要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公文。 3.秘密文件指内容涉及国家一般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一定损害的公文。 4.内部文件指内容虽不涉及秘密,但不宜或不必对社会公开,只限在国内某系统、某部门内部使用的公文。 5.限国内公开的文件指内容不涉及秘密但不宜或不必向国外公布而只在国内公开发布的公文。 6.对外公开的文件指内容不涉及任何秘密,可直接对国内外公布的公文。 五、按公文处理时限的要求划分 1.特急件指内容至关重要并特殊紧急,已临近规定的办结时限,需随时随地优先迅速传递处理的公文。 2.急件(党的机关公文作加急件)指内容重要并紧急,需打破工作常规优先迅速传递处理的公文。 3.平件平件指无特殊时间要求,需按工作常规依次传递处理的公文。 如系电报,可分为特提件、特急件、加急件、平急件。 六、按收文机关对收到公文的处理方式划分 1.阅件即阅知性公文,指只需按规定交有关部门、有关人员阅知的收文。 2.办件即承办性公文,指必须交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及时办理(或答复、或贯彻执行)的收文。

公文种类及格式

公文知识 常用的公文种类有: 一、决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用“决议”。 二、决定。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用“决定”。 三、公告。向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用“公告”。 四、通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通告”。 五、通知。发布规章和行政措施,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用“通知”。 六、通报。表扬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用“通报”。 七、报告。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用“报告”。 八、请示。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用“请示”。 九、批复。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用“批复”。 十、条例。用于制定规范工作、活动和行为的规章制度,用“条例”。 十一、规定。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用“规定”。 十二、意见。对某一重要问题提出设想、建议和安排,用“意见”。 十三、函。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用“函”。 十四、会议纪要。记载、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用“会议纪要”。 公文格式 1.公文格式的组成 公文格式的组成要素包括: (1)发文机关标识(版头、红头)(2)公文份数序号 (3)密级(4)发文字号 (5)签发人(主要用于请示)(6)标题 (7)主送机关(内发可省略)(8)正文 (9)附件(10)发文机关署名 (11)成文日期(12)印章 (13)附注(此件发至 XX级)(14)主题词 (15)抄送单位(16)印刷机关和印刷时间 印刷用纸和技术要求:用A4型纸(297X210),正文用3号仿宋体,每页22行,每行28个字。 2.发文字号 编写发文字号原则: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 注意:年份不能省略,两边用六角括号;序号不编虚位,不加第。 3.公文标题 标准式:发文机关+发文事由+文种 凡是有红色版头的文件,因已表明发文机关,故发文机关名称可省略。 特殊形式: (1)发文机关+文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发文机关+转发文件名+文种,也称转文式标题,用于转发文件。 4.成文日期

公文种类及其主要区别

公文种类及其主要区 别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公文种类及其主要区别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或批准事项。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请示与报告的区别: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单位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 →批复与复函的区别:批复属下行文,复函是函的一种形式,属平行文;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对不相隶属的单位 请求批准事项不使用批复,而应使用复函予以答复。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 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公文格式定义:公文 格式就是公文的表现形式。它相对于公文的内容而言,既由公文的内容所决定,又服务于公文的内容需要。 ?幅面尺寸:公文用纸采 用GB/T148中规定的A4纸型,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 ?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用纸天头(上边距)为37±1mm ?公文用纸订口(左边距)为28±1mm ?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 ?行数与字数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字,并撑满版 心。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字体和字号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3 号仿宋体字。特定情况可以适当调整。 ?文字的颜色如无特殊说明,公文中文字的颜色均为 黑色。 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 ?版心内公文格式要素:版头、主体、版记三部分。 →版头: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门为版头。

(完整word版)15种公文格式及范文

决议的格式及范文 决议一般由标题、通过日期与正文三个部分组成。 一、标题多采用“会议名称+事由+决议”的形式,也有采用“事由+决议”的形式,但很少有仅以“决议”二字作标题的。 二、通过日期凡属于法定会议正式讨论通过的决议,日期一般放在标题之下,在小括号内注明会议名称及通过时间,有时也可省略会议名称。 三、正文 决议正文的行文方式,往往因决议的类型不同而有所区别。1.对于事项性决议,其正文一般由“决议根据”、“决议事项”、“决议结语”三个层次构成。 (1)决议根据部分,简短概要地写明在何时,经过什么会议、什么目的、讨论通过了什么问题或事项。 (2)决议事项部分,通常行文采用第三人称的口吻来阐明有关事项,以于涉及范围较广的决议,多采用分条例项的方法。 (3)决议结语部分,应根据需要而定,写法上要与内容紧密衔接,一般提出要求或发出号召,切忌不着边际,泛泛而论。2.对于纪要性决议,其正文一般由“决议缘由”、“决议内容”两个层次构成。 (1)决议缘由部分,往往以精炼简短的文字,概述出有关会议的名称、原因和议题等内容。

(2)决议内容部分,一般采用叙议结合的方式分层次阐述有关内容。有的纪要性决议也可在正文末段加“结语”,紧承上文内容,提出希望或号召。从写作的角度来要求,应当注意:决议阐述的内容,必须是经过有关会议讨论通过的,切不可随意发挥;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深刻和充分的分析为前提;同时要注意语言的准确、凝炼、恰当、生动有力。

决定的格式及范文 (一)决定的写作格式 决定是党政机关及其他部门对某些重大问题或重要事项, 经过一定会议讨论研究表决通过后要求贯彻执行的文体。 决定除会议作出外,也可以由领导机关制发。 决定一般由标题和日期、正文、结尾三个部分组成。 (1) 标题和日期 决定的标题要完整地写出发文机关、决定事由和文种三项内容。在决定事由前一般以"关于"连结。决定的日期即会议通过或领导签发此项决定的日期。它写在标题之下,外用括号。重大法规性的决定,还需注明通过该决定的机关、日期和生效日期。文末不再注明。 (2) 正文 决定的主体部分也就是正文。 其篇幅长短,由内容多少决定。一个篇幅较长的决定, 其内容通常包括两层意思:一层是说明形势和有关情况,作出决定的目的与意义;另一层是说明决定的具体事项,落实决定的政策、措施和要求等等。 篇幅较长的决定,正文在结构上可分为开头、主体、结语三部分。 开头。这一部分一般用一个自然段落,用"特决定如下"或"

公文格式规范与常见公文写作

公文格式规范与常见公文写作 一、公文概述与公文格式规范 党政机关公文种类的区分、用途的确定及格式规范等,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2年4月16日印发,2012年7月1日施行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之前相关条例、办法停止执行。 (一)公文的含义 公文,即公务文书的简称,属应用文。 广义的公文,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处理公务按照一定程序而形成的体式完整的文字材料。 狭义的公文,是指在机关、单位之间,以规范体式运行的文字材料,俗称“红头文件”。 ?(二)公文的行文方向和原则 ?、上行文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有“请示”、“报告”、和“意见”。 ?、平行文同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行文。主要有“函”、“议案”和“意见”。 ?、下行文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行文。主要有“决议”、“决定”、“命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批复”和“会议纪要”等。 ?其中,“意见”、“会议纪要”可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通报”可下行文和平行文。 ?原则: ?、根据本机关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行文关系 ?、一般不得越级行文 ?、同级机关可以联合行文 ?、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应分清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 ?、党政机关的部门一般不得向下级党政机关行文 ?(三) 公文的种类及用途 ?、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四)、公文的格式规范 ?、眉首的规范 ?()、份号 ?也称编号,置于公文首页左上角第行,顶格标注。“秘密”以上等级的党政机关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密级和保密期限 ?分“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标注在份号下方。?()、紧急程度 ?分为“特急”和“加急”。由公文签发人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使用与否。标注在密级下方。 ?()、发文机关标志(或称版头)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套红醒目,位于公文首页正中居上位置(按《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排

常见的公文种类有哪些(最新整理)

常见的公文种类有哪些 常见公文种类有命令(令)、议案、决定、指示、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下文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下这几种常见公文种类。 通告 一、通告的概念 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二、通告的特征 (一)用于宣布一般性事项,有别于公告宣布重大事项。 (二)通告只在国内一定范围内公布,有别于公告向国内也向国外公布。 (三)通告可以由各级机关、人民团体、企业或事业单位发布,有别于公告只能由地位较高机关发布。 (四)通告不写抬头,无主送单位。 三、通告的种类 周知类通告。主要是使受文者了解重要情况、重要消息。因此文中不提直接的执行要求。 执行类通告。主要向受文者交待需要遵守、执行的政策、措施以及其他行为规范,具有一定的强制力。 四、通告的写作格式

通告由标题、正文、发文机关和日期等部分组成。 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构成。根据具体情况,也可使用发文机关加文种、事由加文种或只写“通告”二字。 正文由缘由和通告事项两部分组成。缘由为发布通告的原因和根据,事项为须知和遵守的内容。用“特通告如下”转承连接。通告事项是面对大众的,应简洁明了,叙述清楚,通俗易懂,便于掌握。结尾部分可提出要求、希望,并用“特此通告”作结。有时也可不写,形式比较灵活。 署名和日期正文后签署发布通告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通知 一、通知的概念 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或聘用干部。通知大多属下行公文。 二、通知的种类 印发、批转、转发性通知。用于印发本级机关,批转下级机关,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以及发布某些行政法规等。 指示性通知。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某一项工作作出指示和安排,而根据公文内容又不必用“命令”或“指示”时,可使用这类通知。 知照性通知。用于告之各有关方面周知的事项等。这种通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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