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培养自己法律思维

如何培养自己法律思维
如何培养自己法律思维

一、学校方面:

(1)开设法律有关课程,传播法律知识,指导大学生法律观念的形成。观念不是与生俱来的,一个人的法制观念需要在一定的社会环境、文化氛围中逐渐形成,高校教育应当把提高大学生的法制观念作为对大学生的素质培养的组成部分,重视不并积极提高大学生的法制观念。

(2)强化案例教学,以分析案例的形式来帮助学生树立一个正确的法制观念。在课堂上引入一些时事案例,如:胡长清受贿案,远华特大走私案等等。

(3)丰富法制教育活动的形式。突破课堂,将法制法律渗透到大学生的校园活动中,如举行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知识趣味问答,模拟法庭,组织学生观看诸如《今日说法》这类的法制节目等等。

(4)展开心理健康教育来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当前由于经历过高考压力,面临着学习压力、生活压力、就业压力,一般的大学生都存在着一些心理问题。很多案例表明,大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往往与大学生不健康的心理有关,所有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是非常必要的。

(5)以法制的观念来管理学校,重制度,重程序,重平等,重自由。一个良好的制度氛围对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概念是至关重要的。言传不如身教。高校以法律概念来管理学校,实行制度管理、依法治校,在提高大学生法律观念的同时,也使得校园文化更为清明,给学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术氛围,有利于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大学生自身方面:

(1)大学生首先要学法、懂法、守法,这是成为一个合格公民的基本素质。

(2)关注社会时事,关注新闻,探讨新闻背后的故事,多看看《今日说法》这类的法律节目和《中国法制》这些法律报刊,提高自身的法律了解度和敏锐度。

(3)大学生要学会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进一步说,维护社会正义。

(4)大学生要积极地参加与法律有关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强化自己的法制观念。

法律思维方式是法律职业者的特定从业思维方式,是法律人在决策过程中按照法律的逻辑来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思考模式或思维方式,是一种有价值取向的理性思维,价值取向和逻辑思维是其核心。

法律思维方式主要有下面几个特征:重视人权,有明确的价值取向,讲证据,讲程序,讲法理。

大学生如何培养法律思维方式呢?我认为有以下几点:

一、学习并熟知法律知识。这是大学生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前提,只有在了解法律条款熟悉法律知识的基础上,才能进行正确的法律思考,形成法律思维方式。

二、在学习中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提高思考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能力。逻辑思维是法律思维的核心之一,清晰的头脑、缜密的逻辑思维是大学生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必须条件。

三、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树立社会正义感。高校教育培养的是高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而不应是一个高科技的高危险的犯罪分子。大学生作为青年一代,应当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树立社会正义感,勇于捍卫社会正义,只有这样,一个大学生才能形成正确的法律思维方式。

四、参加法律社会实践活动。实践出真知,纸上谈兵终是空。只有在社会中,在不断地实践中,大学生才能培养正确的法律思维方式。

大学生即将成为社会的中流砥柱,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必将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发展。提高大学生发展观念,培养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绝非一朝一夕就可以办到的,这是需要整个社会、高校、大学生自我的长期的共同努力。而我,作为一名新世纪的大学生,会把提高自身的法制观念、培养法律思维方式作为提高个人素质的重要内容,不断努力,不断进步。

一、通过法律语言培养法律思维。

由语词所表达的概念是所有逻辑思维活动都不可缺少的环节,因此法律思维需要依靠一系列的法律语词。而法律思维的养成也应首先从语言开始。语言给予我们的东西很多,我们能够思考什么,实际上取决于我们熟悉的先于我们存在的语言能够帮助我们思考什么。不同的语词产生不同的思维。法律人需要的是形成一套自己的话语系统,包括自己的行业概念和职业语言、职业思维、职业方法。不能指望用其他行业的思想方法从事法律工作,代替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法律语言最核心的问题就是根据法律说理,在法律的话语系统内说理。否则。我们有理由怀疑法律人的职业道德水平。

二、借助实例培养法律思维。

台湾学者王泽鉴先生认为,实例是具体的事实案件或判例,实例是最能够训练和培养测试法律人的思维方式及能力的。原因在于1、实力反映了现实的生活;2、实例结合了理论与实务两个方面;3、法院的判决理由、当事人的主张和判决评释提供了各种不同的法律论证资料。他指出在学习法律的时候,首先应该先通读一本简明的教科书,了解该法律的体系结构和基本的理论概念。然后以相关的实例为出发点,对各家各派的教科书和相关的专题进行研究。在研究有所得时作成论文或判例评释,将会收获甚丰。因为实例是一个个的具体问题,可以吸引初学者去思考,以创造灵感!同时王泽鉴先生还特别指出了利用实例培养法律思维时应当注意到两点:一应注意到实例多偏重特殊或个别的问题,因此实例研习应当与传统的教育方法密切配合,要注意积极参与实例研习、课堂讲义和研讨会,不可偏废任何其一;二为演习法律上的实例时,不能仅仅依靠机械记忆。因为具体的案例事实很少有雷同之处,对于外行人来说失之毫厘,实则差之千里。因此初学者应当求甚解,审思明辨,彻底了解法律的基本原则和推理过程。具有良好的法律思维不仅可以应付层出不穷的案型,而且可以处理未曾预见的法律问题。

三、通过论辩培养法律思维。

与同学们组成论辩小组,共同讨论有争议的案例或法律基本原理,相互观摩取长补短,精益求精,则有助于养成良好的思维方法。Siminar作为德国法学教育的一种方法,在培养法科学生的法律思维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这种方式有助于学生广泛深入地阅读材料,对各种法律学说进行分析、比较、提炼,而不是消极被动的接受一种判断或意见。学生们以一种开放的心态进

行讨论,反复斟酌有价值的观点,使这些观点经受怀疑、争辩及反驳。在允许差异的氛围内,对各种观点质疑,可以激发法律的创新精神,促使学生们法律思维的形成。

此外在法律思维培养的过程中不能用道德良知的判断完全代替对案件的判断,在我们的思维中应该有一个多元的思维断都会受其自身条件和社会背景的限制,作为一个法律实务者更应注意的合不合法,而非合不合理。最后再提及的一点是,逻辑是法律人所必须具备的素质,也是法律思维形成过程中至为重要的,绝对不容忽视。关于这点我们在课堂上讨论法律思维的内容时已经进行了详细地论述,在此就不赘述了。

关于法学教育应注重培养法律思维

关于法学教育应注重培养法律思维 法学教育以实践性强为特色,其主要目标在于培养学生的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此能力的核心就是法律思维的养成。因此,法律思维培养是法学教育的核心目标。本文试从法律思维的含义入手,分析其重要性,就如何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提出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法律思维的含义 关于法律思维,法学界学者们有各种各样的界定。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郑成良教授的定义,他认为,法律思维就是按照法律的逻辑来观察、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其中法律逻辑包括法律的规范、原则和精神。该定义准确地反映了法律思维的主要特征。 二、培养法律思维的重要性 高晋康指出:“在各法律素养中,法律思维方式最具有决定性作用,只有它才使得法律人具有非法律人不具备的独特性。法律知识是法律思维方式运行的硬件系统;解决争议等法律职业技能是法律思维方式的外化和实际运用……。总之,一切其他法律职业素养对一个人是否是法律人都不起决定性的作用,只有法律思维方式才是法律人不可或缺的素养。”如此看来,培养和帮助学生养成法律的思维方式是

至关重要的,也是法学教育应该追求的。 (一)法律思维的缺失会导致“理论与实践脱钩”现象的出现。 在我国目前法学教育的实践中,学校和教师都是比较注重法律知识、法学理论 案例教学法在中职《经济法》课程中应用的具体“假论文”背后有什么真问题(共3篇)浅论学习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培养浅谈和谐文化理论形成的历史脉络探析经济学信息范式理论的基本假设与辨析怎样写研究性论文撰写方法(共3篇)运用政治理论指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关于区分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的意义试析受教育权理论发展综述独立学院实践教学模式改革 的传授和灌输,其主要方式在于对法学基本概念进行解释、对法学基本理论进行阐述以及对各类法条进行理解,而未将法律思维融入教学中。考试时也是围绕法律知识的记忆、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法律知识的运用而展开,考试只不过是对学生知识记忆程度的检测。这样就造成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处于接受知识的被动方,他们以记住老师所讲授的法律知识为学习目标,老师课堂教学成为单方面灌输法律知识的过程。可见,法学教育忽略了对学生法律思维的自觉培养。其结果就是大多数学生走出校门后,面对实际法律问题和

思维方法的培养与训练

思维方法的培养与训练 【思维方法比知识积累更重要】思维方法包括接受新知识的能力,包括判断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它比知识积累更重要。 【倾听是为了改变】听人说话就是一种思维方式。听人说话是为了自已有变化。只有寻找到我与对方信息不同的那一部分,我才会 真正有变化。我总是寻找相同的那部分,只能通过我来印证你是对的。一个人天天都这么听别人说话,他一辈子都改变不了。 【别用排斥的方式接受信息】就是说我给你讲这个道理的时候,你不是在想这个道理本身,而是在想自已没有这么做是有自已的原因,自已的道理的。所以你永远领悟不了我跟你说的东西,这就是 排斥。 【未知就是起点】别人的未知,就是你的起点。就好比你给我一个土豆,我炒出一个土豆丝来,没问题。但在烹调界,给你一个土豆,炒出一个土豆丝来,一级厨师炒的和三级厨师炒的,不同的炒法,放不一样的油盐,味道是不一样的。炒土豆丝是有技术的,而 技术含量是决定菜价的。 【要感知生活的变化】不要在生活中寻找你要的东西,而要努力感受生活中到底发生了什么。 【障碍都是机会】生活中的任何一种发生,都永远是我们拍摄的机会,而不是我们拍摄的障碍。 【追问是深入的基础】生活中很多的感受,实际上就在我们的眼前。但是我们缺乏对它的追问,而缺乏这种追问就丧失了进入深刻 的可能性。 【细节的细节就不再是细节本身】当你不断深入下去追问的时候,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好奇,结果会呈现出来更为复杂的东西,反过来 可以折射整个事情的全貌。

【扩展思维的方法就是考虑事物复杂关系】你的视角有多宽,你观察一个事物的深度就有多深。当你的思维打开的时候,你就走向 成熟。而任何事物只有当你去考虑它的复杂关系时,你的思维才会 真正打开,而且一定要全线打开。往前面走的时候,一定要回头看,左右看,找到所有的相关者。 思维方法一:SWOT分析法 SWTO应该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最主流,最经典的一种方法论。SWTO名称是由在使用该方法分析问题的四个维度: Strengths(优势) Weaknesses(弱势) Opportunities(机会) Threats(威胁) 该方法常用来确定企业自身的竞争优势、竞争劣势、机会和威胁,从而将公司的战略与公司内部资源、外部环境有机地结合起来的一 种科学的分析方法。对于优势和弱势是内部环境的分析,机会和威 胁是对于外部环境的分析。 这个模型可以用于多方面,对于做招聘的HR来说,该方法同样 适用于在做人力资源战略分析、解决某个项目的招聘难题。 思维方法二:6顶思考帽法 白色中立客观思考帽 绿色创新求异思考帽 黄色乐观肯定思考帽

01-7正确思维方式培养

做一名优秀的设计师 ——准确思维方式的培养 一提起“设计”这两个字,同学们的第一感觉,可能是神秘,专业,缜密,高科技,应有尽有。但总结一下,对于绝大部分来说就两个字:困难! 这就像我们看《三国演义》,一看到那些谋士用计,就很郁闷:那些谋士,他们只不过得到了一点点情报,居然就能够想出那么一连串环环相扣、周密严谨、出人意料的计谋出来,而我们呢,我们这些读者不过曹刘孙三家全看了,我们掌握的信息明显比他们还多,可要我们搞出一个什么像模像样的计谋或者阴谋来,怎么就那么困难呢? 现实生活中也是一样,有些人,那些设计师,他们总能设计出一些新奇的、好用的东西来完善我们的生活,或者对我们正在使用的东西作出种种很好的调整与改进,而我们的绝大部分人,虽然在生活中常常也能观察到或者发现一些东西,值得解决或者改进,但是即使我们开动脑筋去想了,去设计了,但是,我们又常常会发现,一到这种时候,我们的脑瓜好像就不够用了,想象中的设计大计也就无疾而终。 问题出在哪里? 原因可能有很多,学识不够啦,精力不济啦等等,不过,很重要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我们缺乏一些好的设计方法!所以,在学习通用技术与设计的过程中,很优先的一点,我们需要培养一些准确的思维方式。

先说绝大部分人的弊端,或者说我们固有的、需要避免的一些思维方式,如定势思维①。 生活中,很多人甚至是绝绝大部分人都喜欢墨守成规,无他,墨守成规最省事。这本来没什么错,跟在别人后面走,至少你不用总担心走错路或者迷路,更不会因为想抄近路而掉到坑里,安全还是有保障的。但是,没风险,同样,没有成果,前段网上有一句很流行的话: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很幽默,但是,我必须指出,这句话错了,现代社会是一个如此竞争激烈的社会,你总跟在别人后头,到头来,无路可走的将会是你自己。 有些人可能并不觉得自己的思维有多么定势,我们证明一下。 下面是均匀分布的9个点,我们的问题是,怎么样才能够在不停笔(一笔)的情况下,用最少的线段把9个点全串起来? . . . . . . . . . 准确答案只有一个,一笔四线。凡是在外面8个点划出的框框之内动脑筋的,绞尽脑汁也画不出来。只有突破这个框架,来到9点之外动笔,事情如此简单。但是,我们绝绝大部分人偏偏就被框在里面了。比如穿了上千年不分左右的鞋子,比如用了几百年要等到毕昇来砸碎的雕版。 定势思维是如此强大,我们怎么突破? 首先,我们介绍发散思维②。

英语思维方式的培养应该从模仿开始

上一篇下一篇 一、英语思维方式的培养应该从模仿开始 创建时间:2011年5月19日(星期四) 下午3:09 | 分类:未分类| 字数:3408 | 发送到我的Qzone | 另存为... | 打印 一、英语思维方式的培养应该从模仿开始。“学习语言的主要手段是模仿,这种模仿是从听觉定向活动开始的,经过大脑分析器的作用,然后由心理活动器官的操练而完成的。”心理语言学家认为,语言是从听开始的,当一个婴儿生下来就学说话时,完全是靠听,模仿(imitate)母亲的声音。如果一个婴儿生下来就是一个聋子,他就听不到声音,也谈不上什么成功的模仿者。一个不足10岁的儿童,如果他一直生活在第一语言环境中,他就能学到一种漂亮的母语。如果想学好外语,必须下大功夫模仿,采取多种方式,利用一切机会进行模仿。埃克斯利(Eckersley,C.E.1974)说过,毫无疑问,模仿是成功的钥匙,也许是把金钥匙。(There is no doubt that imitation is one of the keys, perhaps the golden key ,to success.)有人认为模仿很简单,好学,其实不然。养成一个好的模仿习惯并不容易,这种模仿只有像学母语那样,方可学好。不下功夫,以为轻而易举可以模仿好外语语音是不可能的。因此,要想学好外语就要在模仿上下功夫,因为外语语言能否学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听准外语老师发音的能力和学习者的模仿能力以及反复模仿的耐心。如果跟着外语老师念一遍,过后一劳永逸,那是学不好外语的。所以,一定要持之以恒地模仿、重复、练习。“听别人怎样说,就照样跟着说。”这是学习语言的必由之路。二、英语思维模式的培养应该培养自己摆脱母语的影响,用英语想英语。用英语想英语,指的是在使用英语时用英语想(think in English),而不是用本族语想。用英语想,也可以说成用英语思考。学英语而不学用英语思考,一定学不好。用英语思考,就是在使用英语进行表达和理解时,没有本族语思考的介入,没有“心译”的介入,或者说本族语思考的介入被压缩到了极不明显的程度,自己也感觉不到“心译”的负担。这才是真正流利,熟练的境界和标志。用英语思考并不神秘,也非高不可攀。初学时,“心译”的介入很明显,但时间一长,反复运用的次数越来越多,“心译”的程度就会越来越小,以至接近于消失。可见,培养英语思考的基本途径是系统的大量的反复使用,是实践练习。语言是工具。使用任何工具都有一个从不熟练到熟练的过程,在不熟练的阶段,多余的动作很明显,总要一边做一边考虑。初学者使用外语时,“心译”就是这种多余的活动,是一边用一边考虑的表现。这里所说的考虑实际上是在大脑里进行的对将要表现出来的外部活动的一种检验。用本族语交际时,也有考虑考虑再说的情况,可以说是在心里把原来要说的话转成或翻译为另外一些说法进行掂量。但由于习以为常,所以不会给人造成负担和精神紧张。而在用英语交际时,由于怕错,所以想了又想,而由于英语不熟,语汇不多,所以就求助于本族语,产生“心译”。因此,培养用英语思考,消除“心译”,主要消除学生怕错的紧张心理。学习英语、使用英语都要用思想。思想要有逻辑性。逻辑指思维的规律性。思想的逻辑性,条理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的大脑对客观事物反映的系统性和所掌握语言的系统程度。语言问题与逻辑问题是密切联系的。学生使用英语进行表达或理解别人用英语表达的思想时,所遇到的困难虽然表现为语言上的困难,但实质上有相当一部分,或在相当程度上乃是逻辑上的困难。表达不好,常常是思路不清,理解不好,则常常是推理能力差。因此,为了培养用英语思考,就要加强英语练习的逻辑性,注意按照英语所反映的客观事物的多种联系,从性质、属性、层次、因果等各方面的关系,对练习的形式和内容进行组织,训练学生成套地表达和理解,形成以英语为外壳的思维定势,相应的英语材料则以连锁反应的方式在大脑里源源不断地涌现。摆脱母语影响的教育,用英语想英语应表现课堂上的每一分钟。(一)营造良好的思维环境,激活学生学习思维。1.融洽师生关系,激发用英语思考的兴趣。2.培养学生的独立学习能力,让他们有更多的用英语想英语,独立思维的时间和空间。3.给予成功的机会,增强学习情趣,激发用英语思维。(二)创造生动的语言氛围,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1.用英语授课,坚持用英语和学生交流,给学生创造语言环境,挖掘教材本身的情趣,

大学生怎样培养法治思维

大学生怎样培养法治思维摘要:培养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制教育的重要任务。当务之急是要在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思维的基本内涵,深刻理解培养大学生法治思维的重要意义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培养大学生法治思维的主要途径。培养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仅就学校教育而言,也不仅仅是一个课堂教学问题,需要在环境营造、观念转变和程序保障等方面形成合力。 关键词:大学生;法治思维;法制教育;意义;方法 何为法治思维?有学者认为,法治思维是指治国理政者在尊崇法治理念的基础上,依据法律规范来分析、判断和处理所遇到的问题并形成结论或作出决定的思维模式。法治思维是指政治行为主体以法律规范作为认识、分析和解决各类问题的行动指南之思维方式。法治思维说到底是指政治行为主体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准绳的思维、是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的思维。法治思维不仅是不同于人治思维和德治思维等的概念,也是不同于法律思维的概念。法治思维与法律思维两个概念仅有一字之差,看似是一回事,实则却不同。虽然二者都是根据法律来思考,以法律规范为基准来观察、分析及解决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但是二者也有明显的区别。所谓法律思维就是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按照法律本身的内容规定和精神原则来观察、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职业性思维。这种思维突出的是规则性、程序性和平衡性。法治思维与法律思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其一,在是否必然蕴含着价值判断上有所不同。法治思维一定蕴含着对公平正义、自由平等、安全秩序、权利优先、人权保障等方面的价值判断,有着明确的价值判断标准,而法律思维并不是在所有场合都蕴含着这样的价值判断及其标准。其二,在适用主体和范围上有所不同。

幼儿科学思维方式培养

幼儿科学思维方式培养 幼儿教育是人一生中一个非常重要的 教育环节,可以通过幼儿教育引导孩子正确的思维方式,培养良好的学习心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及孩子的自信心、自尊心、上进心、爱心等等。都说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幼儿教育作为启蒙教育,为人的一生奠定最初的基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通向成功的关键在于人们能构建独特的思维方式,独特的思维方式应该是开放的、积极的、健康的、建设性的、创新的思维方式,而教会孩子正确的思维方式,我认为是幼儿教育课程中的重中之重。现就如何培养幼儿的科学思维方式谈一点自己的体会。 1以丰富多彩的课堂活动为舞台,培养幼儿科学的正确的思维方式。 丰富多彩的课堂活动是一种非常好的 教育载体,在课堂活动中,幼儿的科学思维方式能够得到极大的锻炼。 开展形式各样的课堂活动就是要让幼

儿在观察、提问、设想、动手实验、表达、交流的活动中,体验探究、创造的乐趣,构建基础性科学知识,获取初步的科学探究能力,锻炼其科学的思维方式。如:在手工课堂上,老师首先为幼儿准备了大量的物品:颜色形状各异的旧矿泉水塑料瓶、胶水、小剪刀、彩色纸张、塑料花等等,然后引导幼儿观察、分析旧塑料瓶的特征情况,让幼儿动脑思考旧塑料瓶的各种用途,并鼓励他们动手,使用旧塑料瓶来做出他们想到的相关物品,幼儿们的想法很多,最后他们做出了很多物品:有的用小剪刀把白色旧塑料瓶剪成了矮矮的小烟灰缸,说给爸爸放烟灰用;有的用小剪刀把绿色旧塑料瓶剪成了中个 的笔筒,说可以用来放他的水彩笔;有的给有曲线的旧塑料瓶贴上了彩色纸做的裙子,在盖子上贴上用纸画的圆脸,做成了可爱的娃娃装饰品;有的直接把塑料花插到旧塑料瓶里,说这是花瓶……有的幼儿刚开始不知道怎么做,老师要尝试先让幼儿向最简单的方向思考,让他们发现旧塑料瓶最初的储存用途,如当水壶用,进而再引导他们发现旧

关于思维方式之培养创造性思维

关于思维方式之培养创造性思维 关于思维方式之培养创造性思维(一) 培养创造性思维,重视发散思维的培养 传统教育只强调聚合思维(也称集中思维、求同思维、正向思维),而不讲发散思 维(也称求异思维、逆向思维、多向思维),这是有其深刻的教育思想根源的。传统教 学模式强调以教师为中心,强调教师对学生单向讲授知识,把学生当作知识灌输对象,其目标是把学生培养成能很好地理解、消化和应用前人知识与经验(但不善于创造新理论、新知识)的应用型人材。 若仅从知识传授角度考虑,传统教育并非没有优势(从学科考试情况看,我们学生 的成绩普遍高于西方国家同类学生的水平),我们传统教育的主要弊病在于不能培养出 大批具有创造性思维的创新人材,因为这种教育的目标就不是要培养“创新”能力,而 是要向学生灌输知识——不是把学生看成活生生的、有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的认知主体,而是把学生看成是外部刺激的接受器,是知识灌输的对象。 在这种教育思想指导下,理解、消化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理解、消化老 师讲授的内容就成为教学的最高要求、最高目标。学生的思想观念、学生对一切问题 的认识理解都必须集中、统一到学科的理论体系和基本概念上来;学生的全部言行都必 须符合教师的要求和传统的规范。这正是聚合思维(集中思维、求同思维、正向思维) 所要达到的目标。 聚合思维由于要求思维内容、思维成果都要集中、统一到传统观念或原有概念上来,所以其优点是有利于学科知识的传授,有利于对前人知识与经验的掌握;其弊端则 是容易造成学生对书本、对教师、对权威的迷信,以为书本上的都是经典,教师讲的 都是真理,不敢提出半点怀疑。所以只讲聚合思维,只能使我们的认识永远停留在前 人的水平上,不可能产生新的理论、新的思想。 为了创新,必须强调发散思维,没有发散思维(求异思维、逆向思维、多向思维) 就不会有任何创造性的萌芽和创造性的成果。可以说一切创造都起源于发散思维,这 方面的例子不胜枚举:且不说“红楼梦”、“水浒传”和“三国演义”这类鸿篇巨著从其主题 思想、表现手法、艺术风

法学专业教育中法律思维的培养

法学专业教育中法律思维的培养 摘要:法律思维培养是法学专业教育的核心目标,法律思维品性是法律思维培养的核心内容,法律思维的养成,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在一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综合教学范式中,循序渐进,不断渗透,从而塑造具有法律思维习惯和法律思维能力的人才。 关键词:法学专业教育;法律思维;法律思维品性 一、法学专业教育的核心目标 迄今为止,我国法学专业教育改革(以下法学教育都指狭义的法学专业教育)论争与实践几十年。这场论争看似轰轰烈烈,热热闹闹,法学教育实践也看似一片生机勃勃的繁荣景象,但是仔细审视,我国法学教育并未取得突飞猛进的进步。培养的人很难适应社会实践对法律人才的需要,法学教育目标难以很好实现。 我国法学教育究竟怎么了,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这一问题。法学教育不同于其他专业教育的特点就是它的法律属性。法学教育应当培养具有比较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法律应用能力以及法律专业思维的人才。理论知识与应用能力可以说是任何专业教育培养的共同目标,而法学教育与其他专业教育的最大不同就在于法律思维的培养,因为法学专业知识的理解与领会,法律职业能力的掌握,都需要运用法律思维。而许多法学教育的改革和实践并没有很好重视学生法律思维的培养,人们关注的视角多是培养什么人(是法官、检察官、律师或法学家),而不是这种人应该具备的独特思维品质。 诚然,法学教育既要培养像律师、法官、检察官一样的法律实践工作者,又要培养法律研究者,而且我们也可将他们统称为“法律人”。但是,法学教育关注的不应该只是培养的学生今后干什么,而是无论他们干什么,都必须具有“法律头脑”,即要善于运用法律规则,法律逻辑、法律技术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无论培养的学生今后是做法官、检察官、律师也好,做法律研究工作也罢,都要学会法律推理、法律适用与法律解释等,而这些都体现为法律思维能力,而且法律本身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变化的,学生在大学学习法律,不可能穷尽所有的法律条文,必须具备批判性和创造性的法律思维方法,这样才能解决不断变化着的社会问题,才能成为合格的法律实践者和研究者。因此,不管采用那种法学教育模式,法学专业教育的核心目标应该是法律思维的培养。正如有学者提出的一样,良好的法律思维品质的形成,是学习法律的主要目的。

医学生临床思维方法的培养

医学生临床思维方法的培养 [摘要]医学生临床思维方法的掌握与否,对医学生是否能够成为人格健全的高素质医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该文着重强调了临床思维的重要性以及详细的阐明了培养医学生的临床思维能力的方法和措施。 [关键词]医学生思维方法思维模式 思维方法,是人在一定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基础上所形成的认识事物、研究问题和处理问题的思维模式,影响和引导人们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医学思维方法,是作为医学主体的工作人员,在某一时期内认识医学对象,研究和处理医学问题起主导作用的思维模式。在人类数千年的历史中,医学思维方法经历了从农业经济时代的感性直观的综合思维到工业经济时代的还原分析为主的思维方法的变化。在当今信息爆炸的时代,知识更新加速的局面使以知识传授为主的医学教育转变为终身化学习;医学模式已由单纯的生物医学模式转变为生物-心理-社会的现代医学模式;技术主导的医疗服务暴露出越来越多的弊端;疾病谱的演变与社会的进步,对医疗保健的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时代的种种挑战,使得21世纪的医学思维方法面临重大的转变,也对医学生思维方法的培养提出了新的问题和思考。 著名医学家吴阶平教授说:“疾病的认识过程是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往往要经历难-易-难-易的过程,这是一个客观规律,要掌握这个规律就必须学习与运用唯物辩证法来指导临床思维,我们在医、教、研工作中能获得成功往往是临床思维比较符合客观规律,相反,则失败。”作为医学教育工作者肩负的严峻使命不仅是传授知识和技能,更重要的是培养医学生正确的临床思维方法。医学生接触临床之后面对着众多的病人和复杂的疾病,要对疾病及病人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要对各种资料进行客观全面的分析判断,尤其需要唯物主义辩证法来去伪存真,由表及里,从复杂的现象中抓住疾病的本质,从众多的矛盾中抓住主要矛盾。培养医学生正确的临床思维方法,必须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全面整体的观点、动态发展的观点以及一分为二的观点,才能提供给医学生一个正确分析认识事物的锐利武器,使医学生在诊治病人中避免片面的、孤立的、静止的去看问题,从而能早期诊断治疗病人。培养医学生以唯物主义辩证法为原则的思维方法,能使以学生在临床实践中头脑更敏捷、分析更深刻、决策更正确,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以唯物主义辩证法为原则的思维方法应贯彻于临床诊断、治疗及科学研究的全程。 一、诊断思维方法的培养

法律人专业素养目标下的法律思维方式及其培育

法律人专业素养目标下的法律思维方式及其培育 法律思维方式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特有的思维样式,也是法律职业的从业者胜任法律职业的必要条件。法学教育对法律人专业素养培育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使学生养成和改善法律思维方武,为法律职业输送合格的人才。长期以来,我国法学教育缺少对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自觉培育,导致法学教育的法律思维方式价值被忽视。 标签:法律思维方式:培育:缺失:调整 一、法律思维方式培育的忽视 (一)理论认识方面的原因 学界对于法律思维的关注仅仅是最近几年的事情。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推进,许多学者开始认识到法律思维与法律制度规范一样,也是法治实现的一个重要条件。郑成良教授对此有过精辟的阐述:“法治固然取决于一系列复杂的条件,然而就其最直接的条件而言,必须存在一种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思想方式,即只有当人们能够自觉地而不是被动地、经常地而不是偶然地按照法治的理念来思考问题时,才会有与法治理念相一致的普遍的行为方式。”由于人们对法律思维认识的历史较短暂,认知的程度处于初步阶段,因而对于法律思维的研究多限于法律思维形式方面。至于法律思维能力如何培养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关注这一领域的人还不多。法学教育界自身对学生法律思维方式价值的认识也刚刚开始,对于法律思维能力培养的规律还处在摸索时期,所以在法学教育实践中能够自觉地为实现这一价值目标做出努力的人也实为罕见。 (二)传统方面的原因 我国法学教育有着注重传授知识的教育传统,传授知识成为我国法学教育的主要目标。法学教育的主要环节都是围绕着知识的传递、知识的记忆、知识的考察而展开。课堂教学是法学教学的主要环节,而我们的全部课堂教学大都集中于知识的传授;教学的目标是要求学生记住老师所教授的知识;考试是对学生的知识记忆程度予以测试、检查。国外有学者形象地将这种教育称为“教育银行”。“教育因而变成一种储蓄行为,学生是储蓄所而老师是存款人。教师不是同学生进行交流,而是发行官方公报,储存一些东西让学生们耐心接受、牢记和复述。这是教育‘银行’的概念,学生在其中的活动空间仅限于接受、归档、保存这些储蓄。事实上,他们仅有的机会就是成为收款员或被储蓄财物的编目者。”教育银行的比喻也很贴切地表达了我国法学教育的特征:教学以填鸭式的方法为主导,学生在教学中处于被动的知识接受地位,教学成为灌输法律真理的过程,学生批判、反思的能力得不到充分训练。法学教育如果不能自觉地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法律思维力也难以沉淀于学生的心智之中。总之,过度注重知识传授的传统导致了“高分低能”现象的出现,学生所缺失的就是特有的法律职业思维方式。

正确思维方式的培养

做一名优秀的设计师 ——正确思维方式的培养 授课人:浏阳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张尔海 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目标:掌握发散思维、定势思维、逆向思维等思维方式及其 影响和应用;认识自己思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方法与过程目标:学会在分析问题时克服定势思维的约束,有效地运用 多种思维方式。 3、情感与价值观目标:通过案例分析,树立设计和发明中坚忍不拔、敢于 幻想、敢于挑战权威、脚踏实地等正确的科学观、人生观;培养团队合 作意识;学会正确地审视自己,扬长补短。 教学重点 掌握多种思维方式的运用。 教学难点 学会用科学的思维方式思考问题;克服定势思维的约束。 教学方法 案例分析与讨论,任务驱动,互动游戏,实物展示 教具 多媒体平台、课件、各种实物 教学过程 一、发散思维 (一)教师提问,每次每人回答一个答案: 两只蚂蚁,看到了一个梨。你可以想象它们的对话,然后说一个国家的名字。(举例:一只蚂蚁说咦,大梨。就是意大利)(越多越好) 学生回答,并对学生的回答作出评价,引出发散思维 (二)发散思维 发散思维亦称扩散思维、辐射思维,是指在创造和解决问题的思考过程中,从已有的信息出发,尽可能向各个方向扩展,不受已知的或现存的方式、方法、规则和范畴的约束,并且从这种扩散、辐射和求异式的思考中,求得多种不同的解决办法,衍生出各种不同的结果 发散思维是多向的、立体的和开放型的思维。 (三)拓展案例(学科渗透) 关于《“○”的断想》这样的题目,我们可以作怎样的发散? “○”是黑洞洞的枪口,“○”是黑森森的老井;“○”是地球,“○”是宇宙;“○”是一盘冷月,“○”是一轮红日;“○”是孩子佩带的项圈,“○”是姑娘悬挂的耳环;“○”是妈妈滴下的眼泪,“○”是爸爸举起的酒杯;“○”是起

法律思维的养成期末考核题目(精)

期末考核 要求:第18周周四课堂交纸质版,打印手写均可,标明题号及题型,第一行居中写“《法律思维的养成》期末考核”,第二行标明个人信息。 一、案例分析:(40分) 原告是一位进城务工的农民,他在某建筑工地做工一年,年终时因未拿到工钱而向被告(包工头)讨要,被告拒绝支付,原告便跑上被告办公的楼房房顶平台,向周围大声喊叫,“如果不给工钱,我就跳楼”。被告不仅没有立即制止原告的行为,反而说,“你跳吧,反正我没钱给”。原告从楼上跳下摔成重伤,共花去医疗费三十余万元。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工钱并赔偿其跳楼造成的损害。 请对该案例进行分析,并得出你认为正确的判决结论。(要求:查询并引用具体法条,运用学过的案例分析方法、法条解释方法进行分析。不少于500字) 这个案件似乎就是疑难案件的一种 首先是这个工钱的拖欠问题, 其次是这个跳楼问题,到底由谁来支付,现在我的观点就是这个双方都应该承担责任,而且这个老板应当是这个主要责任。 案例分析 此案件中存在两个关系,第一是包工头对于农民工工资的支付问题,第二是这个包工头是否应该就农民工因为拖欠工资而跳楼而支付赔

偿金,或者说支付多大比例的赔偿金。 首先分析此案存在的第一问题,此案的基本事实是原告(农民工)为被告(包工头)打工一年,而被告拖欠员工啊的工资。在这个法律关系中,拖欠工资的事实清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明确,不具有争议。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因此,包工头应该及时支付自己所拖欠工资。并且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劳动者全额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因此,根据这个规定,农民工还可以主张包工头老板支付自己补偿金。 我们再来分析关于农民工受伤的赔偿问题。首先,虽然农民工从楼上跳下来受伤,是自己的行为所导致的,但是我们不能就这样孤立的看待这一事件。首先,农民工之所以有跳楼的这种行为和包工头不支付农民工工资是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的。农民工是在索要工资无果后,才一气之下去楼顶,准备跳楼,对老板施加压力,迫使老板支付自己的工资。因此,农民工的跳楼行为和包工头不支付工资,是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其次,在此案件中,包工头没有尽到自己应尽的安全保证义务,违背了安全保证义务。我们已经分析了农民工准备跳楼行为和包工头不支付工资是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因此,在包工头看见农民工准备跳楼时,应该尽到自己的安全保障义务。但是,再次案件中,包

领导干部应当如何培养与树立正确的法律思维汇总

领导干部应当如何培养与树立正确的法律思维——《无规矩,不成方圆——领导干部决策必备的法律思维》读后感 永兴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曹志勇 近期,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我抽时间读了《无规矩,不成方圆——领导干部决策必备的法律思维》一书。书中的内容给我很多的启发与思考。几天来都在探寻一个问题:我们领导干部应当如何培养与树立正确的法律思维。刘锐博士在书中引用了大量的案例来阐述他的观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责任,决定我们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法律思维,并善于运用和正确处理法律思维与政治思维、经济思维、道德思维、科技思维之间的关系,去化解社会矛盾,追求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对于广大领导干部来讲,不仅要树立法律思维,更需要树立正确的法律思维,这对于我们的领导干部正确处理法律思维与政治思维、道德思维等之间的关系意义重大。因此,我认为尽快培养并树立领导干部正确的法律思维,切实提高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当前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刻不容缓。 一、认识法律与正确的法律思维的价值 一般意义上,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 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总和。法律思维方式, 就是按照法律的逻辑 (包括法律的规范、原则和精神来观察、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法律最基本的价值为有秩序、自由、正义和效率,这是从法律对社会的角度而言的。对领导干 部而言,法律“既制约权力,又保障权力”。称其制约权力,是因为法律明确规定了权力的种类、范围及行使的程序, 从而限制了权力的随意性, 不再有随心所欲的绝对权力。称其保障权力, 是因为:首先, 在法治条件下,领导干部非因法定原因不会被撤销领导职务;其次, 遵循法律规定, 尤其是遵循透明的法律程序, 不仅能降低领导干部的决策压力,而且能摆脱“暗箱操作”的嫌疑,增强社会对领导干部以及领导干部所在机关的信任, 进而降低社会管理的难度和成本,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最后, 领导

浅谈管理学中管理思维方式的培养(一)

浅谈管理学中管理思维方式的培养(一) 【摘要】结合的管理学学科特点、教学目标和管理理论与实践的变革,文章提出管理学教学中要注意培养的五种管理思维。 【关键词】管理学;教学;思维方式 管理思维是指向管理行为或与管理行为相伴而生的思考活动,亦即管理者在履行各项管理职能过程中的思考活动。管理思维方式,就是管理思维活动所遵循的相对稳定的程序的法则或路径,它表征着管理者思维活动的规律性。思维方式具有相对稳定性,使得管理者有可能在一定的思维定势下从事管理活动。 管理工作自然离不开“干”或“做”,但是,“干”或“做”的前提是贯穿于其中的“想”。显而易见,管理工作是不能与管理思维相分离的。“行为方式是现实化了的思维方式,是思维方式的具体体现。”人们为形成一定认识而进行的思维方式如何、思维活动达到何种水平,将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管理水平。 作为管理类以及财经类各专业基础课的管理学是一门应用性、实践性和社会性均很强的学科。该课程的教学目的不仅是让学生系统地掌握管理的基本理论、原理、方法和技术,训练和强化管理者职业技能,为将来的学习与研究打下理论基础,更应注重思维方式的转变和管理思维的培养提高,训练学生对问题加以思考、解剖、提炼其中共性规律,进而掌握从感性到理性的思维方式。那么,管理学教学中要注意培养什么管理思维呢? 结合管理理论与实践的变革,管理学教学中要注意培养以下管理思维方式: 一、系统思维方式 系统思维认为任何事物都是作为系统而存在的,都是由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多层次、多方面,按照一定结构组成的有机整体。系统思维要求人们必须把研究和处理的对象看作是一个完整的系统,不仅要看到其中的组成部分,还要辩证地对待它的整体与部分、部分与部分、系统与环境等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并从整体的角度把系统中的人、物、能量、信息加以处理和协调,以求达到对问题做出最佳处理。 由于知识面和社会阅历的限制,很多学生往往会习惯用单极思维考虑问题,不注意知识的整体性,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抓住一点,不顾其他,结果是对理论知识的体会不深、不全面,系统思维能力也没有得到有效的训练。因此在管理学的讲授中要遵循系统思维活动的规律,将课程中相关的原理、原则及程序等进行浓缩、累加,将一门课程转换成一个架构良好的、大的知识系统;在管理学的各个知识点的讲授中,如管理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管理各职能的关系、组织与环境的关系、人性的基本假设、人力资源管理的内容、控制系统的构成等,不仅灌输管理知识,更要注重知识的关联分析及系统整理,培养学生的系统思维,通过案例分析、实例解答等教学手段让学生牢固树立全局思想,置局部于整体之中,从全局看局部;牢固树立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思想。 二、开放思维方式 开放性思维从系统与环境的有机联系出发,认为一切局部性、小区域性、特殊性的规律,都服从于客观存在的环境即全局、大区域、普遍规律的支配。开放性思维要求人们在处理实际问题时不应把系统看成封闭的,不能忽视与外部环境的相互影响与相互作用。开放性思维能够帮助管理者博采众长,注重内部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作用,观察和研究相关事物,重视各类系统的客观运动,尽可能避免一些简单操作。 有些学生习惯于封闭性思维,考虑问题的角度仅仅限于某一特定的、局部的、小区域的范围内,因此教学中,要引导学生以开放的姿态多方位、多视角、多元素、多层次地思考和探索管理问题,要强调博览群书,增加知识面,注意多学科成果的应用,突破惯性思维定势的束缚,从不同角度切入管理问题,形成多种解决问题的方案,通过思辨找出解决问题的最优化路径。

如何培养自己法律思维

一、学校方面: (1)开设法律有关课程,传播法律知识,指导大学生法律观念的形成。观念不是与生俱来的,一个人的法制观念需要在一定的社会环境、文化氛围中逐渐形成,高校教育应当把提高大学生的法制观念作为对大学生的素质培养的组成部分,重视不并积极提高大学生的法制观念。 (2)强化案例教学,以分析案例的形式来帮助学生树立一个正确的法制观念。在课堂上引入一些时事案例,如:胡长清受贿案,远华特大走私案等等。 (3)丰富法制教育活动的形式。突破课堂,将法制法律渗透到大学生的校园活动中,如举行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知识趣味问答,模拟法庭,组织学生观看诸如《今日说法》这类的法制节目等等。 (4)展开心理健康教育来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当前由于经历过高考压力,面临着学习压力、生活压力、就业压力,一般的大学生都存在着一些心理问题。很多案例表明,大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往往与大学生不健康的心理有关,所有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是非常必要的。 (5)以法制的观念来管理学校,重制度,重程序,重平等,重自由。一个良好的制度氛围对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概念是至关重要的。言传不如身教。高校以法律概念来管理学校,实行制度管理、依法治校,在提高大学生法律观念的同时,也使得校园文化更为清明,给学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术氛围,有利于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大学生自身方面: (1)大学生首先要学法、懂法、守法,这是成为一个合格公民的基本素质。 (2)关注社会时事,关注新闻,探讨新闻背后的故事,多看看《今日说法》这类的法律节目和《中国法制》这些法律报刊,提高自身的法律了解度和敏锐度。 (3)大学生要学会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进一步说,维护社会正义。 (4)大学生要积极地参加与法律有关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强化自己的法制观念。 法律思维方式是法律职业者的特定从业思维方式,是法律人在决策过程中按照法律的逻辑来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思考模式或思维方式,是一种有价值取向的理性思维,价值取向和逻辑思维是其核心。 法律思维方式主要有下面几个特征:重视人权,有明确的价值取向,讲证据,讲程序,讲法理。 大学生如何培养法律思维方式呢?我认为有以下几点: 一、学习并熟知法律知识。这是大学生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前提,只有在了解法律条款熟悉法律知识的基础上,才能进行正确的法律思考,形成法律思维方式。 二、在学习中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提高思考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能力。逻辑思维是法律思维的核心之一,清晰的头脑、缜密的逻辑思维是大学生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必须条件。

法律逻辑与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

法律逻辑与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 张静焕 鲁格罗·亚狄瑟法官在《法律的逻辑——法官写给法律人的逻辑指引》一书中对学生们说:从你们进入法学院,不知所措的第一天起,到成为专业律师或法官,甚至成为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都会被“雾失楼台,月迷津渡”的现象困惑着,那就是我们所说的法律推理(legal reasoning)。法学院学生,至少对大多数毕业了的那些人来说,或多或少都曾学过这个程序,只是个人造诣深浅有别。这得要通过著名的“苏格拉底式问答法”来训练。电影《力争上游》(Paper Chase)中,金斯菲尔德(Kingsfield)教授的台词,对第一天上课的法学院一年级生来说,是种恰如其分的恫吓:“你们带着满脑子浆糊来到这里,而我们的任务就是让你们像个法律人一样地思考。”那么,法律思维与法学教育、法律逻辑学教学的关系是什么呢?从法律思维能力培养的角度看,如何改进法律逻辑学教学?笔者对此略作分析。 一、法律思维、法学教育和法律逻辑学教学的关系 (一)法律思维是法学教育成败的关键 思维,一般意义上指依照逻辑推理来观察、认识、判断客观事物,并以语言形式表现出来。郑成良教授认为“所谓法律思维,是指按照法律的逻辑来观察、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依法行政、依法行事。” 美国教育学家罗伯特·赫钦斯认为,教育的目的是教会年轻人在今后一生中能自己教育自己。因此,素质教育要求教育不再只是给学生传授知识,而更关键、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智能、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钱伟长教授在谈到21世纪人才时的话语令人深醒:“不是学好一门课就能像这门课所教的那样工作就是了。因为这门课的知识隔几年或几十年就可能没用。如果我们重视培养学生的逻辑思

培养法制思维在我们工作中的重要性

培养法制思维在我们工作中的重要性 做为机关物业管理中心的一名员工,深知法制在我们工作中的重要性,今天读了单位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本书,深受启发,受益匪浅。 书中指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俨然已成为我国新形势下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真言。每个国家都崇尚法治,都期待形成全面系统的法制国家。从古至今,各个朝代关于规范性的法律条文都是以当时的具体形势而提出并成文。立法为执法,为政府的行政行为或是人民群众的权益利益做保障,立法的科学化是防止不切合发展实际从而造成法制产生的执行标准,怎么样的立法程序是科学的,形成的法律法规是契合发展需要的?反腐力度的逐渐加强,对法律执行的要求就更加严格,对于反腐倡廉及党内法规中制度的建设更提出了新层次的要求,必须要确保对反腐行为的预防和控制力度。执法的严格性更是对法律实施过程最大的保障。任何法令的形成都必须要扎实可行的予以实施,并且确保执法的过程无偏差,不给群众造成生活和生产上的难题,这是其一;执法过程必须要公正严格,秉持公正,不凸显个人主义和官僚主义,这是其二。司法的公正性是每一个涉及司法案件的人民迫切需求的,这需要司法机关必须要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最基本的行动准则,将犯罪治理

法律化,公正化,容不得一丝错漏。 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其首要的行为准则当是知法懂法守法,以法律约束行为,以法律认知行为,以法律辨别是非。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少不了全民的参与,需要全民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重要性,提高社会和谐健康水平。 看了这本书,我对法制意识,法制思维的理解更加透彻了,在我们的工作学习生活中,首先,要树立一个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其次,要提高法制观念,认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做到懂法、知法、守法,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要清楚地知道我们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常,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再次,要从小事做起。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尤其在开始更为重要。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不管它是多么的微不足道,我们都应小题大做,绝不让它蔓延。最后,对于我们工作中的一些规章

在写作的过程中注重思维方式的培养

在写作的过程中注重思维方式的培 养 在写作的过程中注重思维方式的培养 我们常说: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其中运筹”就是思维的过程,是是否能决胜”的关键。作文也同样如此,它是以思维为核心,运用多种能力和技巧而实现的一种综合性智力活动。因此,教学中教师如何培养学生良好的思维品质,提高思维水平,是学生写好作文的关键所在。 一、形象思维的培养 形象思维也叫想象思维,是人脑通过联想、想象、直觉、类比等形式进行的思维活动。其方式和作用有:再现性形象思维,如将记忆中的事物在头脑中再现出来;再造性形象思维,如在阅读中将作品中

描述的内容根据自己的经验和记忆将作品再现;创造性形象思维,如利用记忆中的表象,通过夸张、移植等手段创造出作品中的新形象。 因此,要想培养学生的形象思维,教学中教师就要激发他们的想象力,让他们多观察、多体验、多读书。具体方法如下: 1.夸张法。 例如,在与吐鲁番盆地夏季白天温度很咼时教师可以引导学生用火焰山”这个词进行描写。 2?移植法。 例如,写美丽的校园”时,教师可以提示学生把生活中的一些美景移植到校园中,将一个理想的校园展现在作文中。 3.梦幻法。 例如,我们每个人都做过梦,教师可以让学生把自己梦乡中的故事写出来,这一定是一篇奇妙的美文。 二、逆向思维的培养 逆向思维是一种开拓思路的方法。当学生拿到一个作文题时,如果按顺向思维破题,可能会角度不新、立意不佳。这时,教师不妨引导学生进行逆向思维。

例如,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一般是用于批评那些得过且过的人。我在对学生进行创新思维训练时,有个学生就提出:和尚的本职工作就是撞钟,和尚做好他的本职工作不对吗?”是呀, 社会是发展的,很多观念也发生了新的变化,但在对学生进行创新思维训练时,教师要给予正确的引导。 三、发散思维的培养 任何事物都有其多面性。例如,人类最简单的表情一一哭和笑。哭和笑本身是痛楚和欢愉的表现,但有时哭却是笑,笑却是哭,不是有出嫁女子哭是笑,落第举人笑是哭”之说吗?又如,蚕,我们既可以歌颂它春蚕到死丝方尽”的奉献精神,也可以嘲笑它作茧自缚”的愚蠢。所以,教学时教师要指导学生善于从多角度、多方面思维, 这就是创新思维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一发散思维。 例如,一次,我让学生运用发散思维写出对雪”的几种不同看法。经过思考,学生写道:(1)雪洁白无瑕,一尘不染,它滋润万物,奉献一生;(2)雪很虚伪,它以洁白的外衣掩盖了世间的罪恶。学生利用发散思维,将雪”的内涵挖掘得非常深刻。 不光客观事物有多面性,不同的写作主体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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