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的精二药品

常用的精二药品
常用的精二药品

常用的精二药品

1. 盐酸曲马多片

【适应症】用于急,慢性疼痛,中,轻度癌症疼痛,骨折或各种术后疼痛,牙痛。赤用于心脏病突发生痛,关节痛,神经痛及分娩止痛。

【规格】50m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50-100 mg(1-2 片),每日2-3次。每日剂量不超过400mg(8 片)。【注意事项】1.肝,肾功能不全者,心脏疾患者酌情减量使用或禁用。 2.不得与单胺氧化酶

抑制剂同用。3.与中枢安定剂(如地西泮等)合用时需减量。 4.长期使用不能排除产生耐药

性或药物依赖性的可能。禁止作为对阿片类有依懒性病人的代用品,因不能抑制吗啡的戒断症状。5.有药物滥用或依赖性倾向的病人不宜使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安全性尚不明确,应权衡利弊禁用。哺乳期妇女禁用。【备注】其他-请详细见药品说明书

2. 地西泮片

【适应症】

1.主要用于抗焦虑,镇静催眠,还可用于抗癫痫和抗惊厥;

2.缓解炎症引起的反射性肌肉痉挛等;

3.用于治疗惊恐症;

4.肌紧张性头痛;

5.可治疗家族性,老年性和特发性震颤。

6.

可用于麻醉前给药。

【规格】2.5mg

【用法用量】成人常用量:抗焦虑,一次2.5?10mg( 1-4片),一日2?4次;镇静一次2.5?5mg ( 1-2片),一日3次;催眠,5?10mg (2-4片)睡前服;急性酒精戒断,第一日一次10mg(4 片),一日3?4 次,以后按需要减少到一次5mg(2 片),每日3?4 次。小儿常用量:6 个月一下不用,6个月以上,一次1?2.5mg(2/5-1 片)或按体重40?200ug/kg 或按体表面积1.17?6mg/tf ,每日3?4次,用量根据情况酌量增减。最大剂量不超过10mg(4片)。

【备注】其他请详细见药品说明书

3. 阿普唑仑片

【适应症】主要用于焦虑,紧张,激动,也可用于催眠或焦虑的辅助用药,也可作为抗惊恐药,并能缓解急性酒精戒断症状。对有精神抑郁的病人应禁用。

【规格】0.4mg

【用法用量】成人常用量:抗焦虑,开始一次0.4mg(1 片). 一日3 次,用量按需递增。最大限量一日可达4mg(10 片)镇静催眠:0.4 ?0.8mg(1-2 片),睡前服。抗惊恐0.4mg(1 片),一日3次,用量按需递增,每日最大量可达10mg( 25片)。18岁以下儿童,用量尚未

确定。

【备注】其他请详细见药品说明书

4. 艾司唑仑片

适应症】主要用于抗焦虑,失眠。也用于紧张,恐惧及抗癫痫和抗惊厥。

规格】1mg

【用法用量】成人常用量镇静,一次1?2mg,—日3次。催眠,1?2mg,睡前服。抗癫痫, 抗惊厥,一次2

?4mg 一日3次。

【注意事项】

出现呼吸抑制或低血压常提示超量。【备注】其他请详细见药品说明书

5. 苯巴比妥钠注射液

【适应症】治疗癫痫,对全身性及部分性发作均有效,一般在苯妥英钠,酰胺咪嗪,丙戊酸钠无效时选用。也可用于其他疾病引起的惊厥及麻醉前给药。

【规格】1ml:0.1g

【用法用量】肌内注射抗惊厥与癫痫持续状态,成人一次100?200mg,必要时可4?6

小时重复1 次。麻醉前给药术前0.5?1 小时肌内注射100?200mg。

【注意事项】用药期间避免驾驶车辆,操作机械和高空作业,以免发生意外。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

【儿童用药】肌内注射:抗惊厥,按体重一次3?5mg/kg.

【老年用药】禁用。

【备注】其他请详细见药品说明书

6. 地西泮注射液

【适应症】1. 可用于抗癫痫和抗惊厥:静脉注射为治疗癫痫持续状态的首选药,对破伤风轻度阵发性惊厥也有效;2. 静注可用于全麻的诱导和麻醉前给药。

【规格】2ml:10mg

【备注】其他请详细见药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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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的精二药品

常用的精二药品 1. 盐酸曲马多片【适应症】用于急,慢性疼痛,中,轻度癌症疼痛,骨折或各种术后疼痛,牙痛。赤用于心脏病突发生痛,关节痛,神经痛及分娩止痛。【规格】50m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50-100 mg(1-2 片),每日2-3 次。每日剂量不超过400mg(8 片)。 【注意事项】1. 肝,肾功能不全者,心脏疾患者酌情减量使用或禁用。 2. 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用。 3. 与中枢安定剂(如地西泮等)合用时需减量。 4. 长期使用不能排除产生耐药性或药物依赖性的可能。禁止作为对阿片类有依懒性病人的代用品,因不能抑制吗啡的戒断症状。 5. 有药物滥用或依赖性倾向的病人不宜使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安全性尚不明确,应权衡利弊禁用。哺乳期妇女禁用。 【备注】其他- 请详细见药品说明书 2. 地西泮片 【适应症】 1. 主要用于抗焦虑,镇静催眠,还可用于抗癫痫和抗惊厥; 2. 缓解炎症引起的反射性肌肉痉挛等; 3.用于治疗惊恐症; 4. 肌紧张性头痛; 5. 可治疗家族性,老年性和特发性震颤。 6.可用于麻醉前给药。【规格】2.5mg 【用法用量】成人常用量:抗焦虑,一次2.5 ~ 10mg( 1-4片),一日2?4次;镇静一次2.5?5mg( 1-2片),一日3次;催眠,5?10mg (2-4片)睡前服;急性酒精戒断,第一日一次10mg(4片),一日3?

4次,以后按需要减少到一次5mg(2片),每日3?4次。小儿常用量:6 个月一下不用,6个月以上,一次1?2.5mg(2/5-1 片)或按体重40?200ug/kg或按体表面积1.17?6mg/〃,每日3?4次,用量根据情况酌量增减。最大剂量不超过10mg(4片)。 【备注】其他请详细见药品说明书 3. 阿普唑仑片【适应症】主要用于焦虑,紧张,激动,也可用于催眠或焦虑的辅助用药,也可作为抗惊恐药,并能缓解急性酒精戒断症状。对有精神抑郁的病人应禁用。 【规格】0.4mg 【用法用量】成人常用量:抗焦虑,开始一次0.4mg (1片).一日3 次,用量按需递增。最大限量一日可达4mg( 10片)镇静催眠:0.4?0.8mg (1-2 片),睡前服。抗惊恐0.4mg(1 片),一日3次,用量按需递增,每日最大量可达10mg(25片)。18岁以下儿童,用量尚未确定。 【备注】其他请详细见药品说明书 4. 艾司唑仑片 【适应症】主要用于抗焦虑,失眠。也用于紧张,恐惧及抗癫痫和抗惊厥。 规格】1mg 【用法用量】成人常用量镇静,一次1?2mg,—日3次。催眠,1?2mg,睡前服。抗癫痫,抗惊厥,一次2?4mg 一日3次。 【注意事项】出现呼吸抑制或低血压常提示超量。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以及《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依据使人体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按麻醉药品相关规定管理。 三、药剂科必须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进行采购、管理和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 四、具有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经考试合格,由医务科负责批准,并将医师签字式样送药剂科备查。 五、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书写要求:第二类精神药品为白色专用处方,处方右上角标注“精二”。处方书写工整,字迹清晰,前记应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开具日期、病情及诊断等,正文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签全名,并进行处方登记。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精神药品。 六、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慢性病或

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七、药剂科调剂部门对第二类精神药品实行基数管理,每日统计用量,专册登记,专册保存期限为3年。手术室对第二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实行基数管理。 八、病房小药柜中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由护士长指派专人管理、单独存放、应做到标签明显、帐物相符、注意检查效期;药剂科应定期进行检查。 九、药剂科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格保管,合理应用,杜绝滥用,防止流弊。第二类精神药品应设专柜储存,并建立专用账册,实行专人管理,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专用账册的保存有效期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十、对违反规定滥用第二类精神药品者,药剂科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院领导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药剂人员在调配第二类精神药品时,要严格审查处方,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拒绝调配。 十三、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

常用药物搭配

常见疾病药物搭配 1。感冒用药:首先问顾客感冒的症状。 风寒感冒的症状:鼻塞流涕,发热头痛,恶寒身痛。咳嗽咽干。(可用药品有:风寒感冒颗粒,感冒清热胶囊,姜枣去寒颗粒,感冒清颗粒,感冒清热颗粒等) 2。风热感冒的症状:发热,有汗,鼻塞,咳嗽,头痛,咽痛,多痰。(可用桑菊感冒片,VC银翘片,全身酸痛加布洛芬缓释胶囊,阿莫西林胶囊。) 3病毒性感冒配药板兰根,利巴韦林,ABOB(盐酸吗林胍),抗病毒口服液,莲花清瘟胶囊。 感冒可用:感冒药配清火药配消炎药,喉咙痛可配含片,保健品搭配VC或大蒜精。 感冒咳嗽:感冒药+止咳药+抗生素(如阿莫西林,头孢拉定,罗红霉素,阿奇霉素类等)如干咳配清火药+咽炎药+含片+抗生素或咳必清之类。保健品配蜂胶,或大蒜精。 4.上呼吸道感染服用清火药,如银黄颗粒,一清颗粒,金银花颗粒,口鼻干燥可用玄麦甘吉颗粒。保健品用维生素C。 5。牙龈肿痛用人工牛黄甲硝唑,+抗生素(如螺旋霉素,头孢类)+清火药+止痛药(如布洛芬,芬必得,散力痛等)加维生素B1。 6。口腔溃疡用口腔溃疡散。西地碘(华素片)+消炎药+清热解毒药(牛黄上清丸或清胃黄连丸)配合维生素B2片,保健品可配B族维生素和。大蒜精 7。底血压,底血糖吃螺旋藻,蛋白质粉或C,B族维生素,缺铁性贫血用铁质叶酸片。富马酸亚铁颗粒,二维亚铁颗粒。中成药及保健品补血有鹿胶,阿胶。养学当归糖浆等。 8。糖尿病保健品可配蜂胶,螺旋藻,葡萄籽软胶囊。蜂王浆胶。 9。护肝类,转胺酶偏高吃护肝片,茵枝黄颗粒,肝火重吃龙胆泻肝片+灵芝胶囊。卵磷籽软胶囊(有排除肝脏毒素的作用)+多种维生素+蛋白质粉可增强免疫力。保肝利胆的作用。 10。胃肠道,腹泻类用诺氟沙星胶囊(也叫氟哌酸胶囊)+止痢灵片,或地锦草片类。(还有黄连素,炎立消等)保健品有大蒜精,蛋白质粉。 11。便秘类有黄连上清片,枝子金花丸,三黄片,麻仁丸,通便灵胶囊+肠清茶+保健品。清好肠胶囊或金芦荟胶囊。+果蔬纤维。 12。胃溃疡用药,拉唑类药,兰索拉唑,泮托拉唑,奥美拉唑+阿莫西林+克拉霉素(三联疗法)蜂胶,螺旋藻蜂胶,大蒜精。 13。浅表性胃炎,胶体果胶铋+庆大霉素普鲁卡因B12颗粒。 14。胃竟挛烧心,反酸用雷尼体丁,西米替丁,法莫替丁+依托比利(促进胃动力)吗叮啉。 15。理气,消化不良用沉香或木香顺气丸,健胃片,乳酸菌素片,多酶片等。 16。滋补类用药,补肾类用六味地黄丸,桂附地黄丸知柏地黄丸等配三肾丸或壮腰健肾丸+保健品雄纠纠或海狗油,袋鼠精,雄风一号。 17。更年期用药,更年安胶囊+脑心舒或安神补脑液+灵芝北芪片+谷维素+VB6,保健品褪黑素。维生素E,还可以用八味地黄丸口服液+大豆异黄酮。 18。慢性头痛,神经性头痛。吃羊角片或颗粒,川芎嗪片+丹参片+消旋山莨菪碱片(654-2)银杏叶片,保健品配角鲨烯。 19。病毒性眼疾用利巴韦林滴眼液。阿昔洛韦滴眼液。缓解眼疲劳,眼痒用奈敏维滴眼液,眼博士。珍珠明目滴眼液,保健品B-胡罗卜素。 20。眼睛红肿,眼睑炎,角膜炎用抗生素。肝火旺引起的眼睛红肿口服,龙胆泻肝丸。黄连上清片,熊胆丸。 21。中耳炎,洛美沙星,氧氟沙星滴耳液。口服抗生素。保健品配合B-胡罗卜素、大蒜精、Vit-c、蜂胶等。 22。鼻炎,普通鼻炎和过敏性鼻炎:通窍鼻炎片、鼻炎灵颗粒、防芷鼻炎片、苍耳子辛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1、二类精神药品的购进必须向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合法生产或指定经营单位采购。 2、制定购进计划应以医院需要为基准,以销定进。 二类精神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法定现行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条款,对购进的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2、验收二类精神药品应点验到最小包装,验收时必须双人在场,如发现质量可疑,应报科室负责人复查确认。 3、验收人员有权拒收因包装破损对其质量造成不良影响的药品。 4、验收合格的药品应立即通知入库。不合格药品置不合格区待处理 5、对所购药品进行专用账册登记并写好验收记录,做到字迹清晰,内容真实、完整,记录有双人核对签字并妥善保存五年备查。 二类精神药品储存、保管、养护管理制度 1、二类精神药品的储存、保管、养护必须设置专柜,库柜的设施要牢固具有抗撞击力,同时应具有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 2、二类精神药品的储存要有明显标志。 3、二类精神药品应专柜存放、加锁管理、专账记录、定期盘点,做到账货相符。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4、药品养护人员要做好二类精神药品的养护工作,库内要通风并有温控及除湿装置,以防药品霉变、潮解、变质,并认真做好养护记录。

5、药品养护人员发现药品质量有问题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同时填写《不合格药品报告确认处理单》,及时上报科室负责人确认。 二类精神药品领发、调配、使用管理制度 1、二类精神药品出库严格复核、签字,做到账物相符。对出专库药品进行登记,登记保存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2、开具二类精神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 3、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4、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处方,做到“四查”、“十对”。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名或盖章、发药并进行登记。 5、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处方调配人、核对人应当拒绝发药。 6、对使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必须专册登记。专册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药品名称、药品规格、用药数量。 二类精神药品销毁、报损、失窃及被盗管理制度 1、二类精神药品销毁、报损时要向分管领导汇报,在监销人的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2、遇失窃及被盗应保留现场,迅速向院保卫科、分管院长汇报,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二类精神药品巡查值班制度

常用的精二药品

常用的精二药品 1.盐酸曲马多片 【适应症】用于急,慢性疼痛,中,轻度癌症疼痛,骨折或各种术后疼痛,牙痛。赤用于心脏病突发生痛,关节痛,神经痛及分娩止痛。 【规格】50m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50-100 mg(1-2片),每日2-3次。每日剂量不超过400mg(8片)。【注意事项】1.肝,肾功能不全者,心脏疾患者酌情减量使用或禁用。2.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用。3.与中枢安定剂(如地西泮等)合用时需减量。4.长期使用不能排除产生耐药性或药物依赖性的可能。禁止作为对阿片类有依懒性病人的代用品,因不能抑制吗啡的戒断症状。5.有药物滥用或依赖性倾向的病人不宜使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安全性尚不明确,应权衡利弊禁用。哺乳期妇女禁用。【备注】其他-请详细见药品说明书 2.地西泮片 【适应症】 1.主要用于抗焦虑,镇静催眠,还可用于抗癫痫和抗惊厥; 2.缓解炎症引起的反射性肌肉痉挛等; 3.用于治疗惊恐症; 4.肌紧张性头痛; 5.可治疗家族性,老年性和特发性震颤。 6.可用于麻醉前给药。 【规格】2.5mg 【用法用量】成人常用量:抗焦虑,一次2.5~10mg(1-4片),一日2~4次;镇静一次2.5~5mg(1-2片),一日3次;催眠,5~10mg(2-4片)睡前服;急性酒精戒断,第一日一次10mg(4片),一日3~4次,以后按需要减少到一次5mg(2片),每日3~4次。小儿常用量:6个月一下不用,6个月以上,一次1~2.5mg(2/5-1片)或按体重40~200ug/kg或按体表面积1.17~6mg/㎡,每日3~4次,用量根据情况酌量增减。最大剂量不超过10mg(4片)。【备注】其他请详细见药品说明书 3.阿普唑仑片 【适应症】主要用于焦虑,紧张,激动,也可用于催眠或焦虑的辅助用药,也可作为抗惊恐药,并能缓解急性酒精戒断症状。对有精神抑郁的病人应禁用。 【规格】0.4mg 【用法用量】成人常用量:抗焦虑,开始一次0.4mg(1片).一日3次,用量按需递增。最大限量一日可达4mg(10片)镇静催眠:0.4~0.8mg(1-2片),睡前服。抗惊恐0.4mg(1片),一日3次,用量按需递增,每日最大量可达10mg(25片)。18岁以下儿童,用量尚未确定。 【备注】其他请详细见药品说明书 4.艾司唑仑片 【适应症】主要用于抗焦虑,失眠。也用于紧张,恐惧及抗癫痫和抗惊厥。 【规格】1mg 【用法用量】成人常用量镇静,一次1~2mg,一日3次。催眠,1~2mg,睡前服。抗癫痫,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的规定 (草案) 为规范医疗机构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合理使用,杜绝滥用,防止流弊做其他非医疗用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以及《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重庆各医疗机构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的规定。 一、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依据使人体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二、第一类精神药品按麻醉药品相关规定管理。 三、药剂科必须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进行采购、管理和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 四、具有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经考试合格,由医务处(科)负责批准,并将医师签字式样送药剂科备查。 五、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书写要求:第二类精神药品为白色专用处方,处方右上角标注“精二”。处方书写工整,字迹清晰,前记应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开具日期、病情及诊断等,正文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签全名,并进行处方登记。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精神药品。

六、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精神病、癫痫、严重失眠患者等特殊情况经精神、心理专科医生确认,处方用量可延长到一个月量(药品说明书剂量范围),但不得超出。并且医师应当在病历及处方中写明诊断及使用理由。 七、第二类精神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次用量。空安瓿实行回收。 八、一个病人或家属每天只能配药一次。特殊的多患者家庭须提供病历及诊断结果,按患者人数配给。 九、药剂科调剂部门对第二类精神药品实行基数管理,每日统计用量,专册登记,专册保存期限为3年。手术室对第二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实行基数管理。 十、病房小药柜中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由护士长指派专人管理、单独存放、应做到标签明显、帐物相符、注意检查效期;药剂科应定期进行检查。 十一、药剂科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格保管,合理应用,杜绝滥用,防止流弊。第二类精神药品应设专柜储存,并建立专用账册,实行专人管理,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专用账册的保存有效期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十二、对违反规定滥用第二类精神药品者,药剂科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院领导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药剂人员在调配第二类精神药品时,要严格审查处方,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拒绝调配。 十三、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

麻精类药品记忆口诀

首先,学习一下我的口诀: 太尼吗啡罂可因, 两个土匪(托啡)不跪秦(布桂嗪); 三阿三酮扶(福)梯定(替啶), 有氧(右氧)地芬樟脑酊。 释义:所有含以上字词的,都是麻醉药品。 1(含“太尼”字类的)*芬太尼,*瑞芬太尼,*舒芬太尼, 阿芬太尼,甲基芬太尼,硫代芬太尼等等 所有含太尼的药品都是属于麻醉药 2(含“吗啡”类的)*吗啡*乙基吗啡*吗啡阿托品注射液 甲二氢吗啡吗啡-N-氧化物等等 所有含吗啡的药品都是属于麻醉药 3(含“罂”字类)*罂粟秆浓缩物,*罂粟壳 所有含罂粟的药品都是属于麻醉药 4(含因字类)*可卡因,*蒂巴因,*可待因,*双氢可待因 海洛因,去甲可待因等各种可待因。注意除咖啡因之外。 所有含“因”或者“可因”的药品都是属于麻醉药 5(含”托啡”字类) *二氢埃托啡,埃托啡醋托啡。 所有含托啡的药品都属于麻醉药,精二的“布托啡”除外 6(含“阿”字类)*阿法罗定*阿桔片*阿片 阿芬太尼阿尼利定阿法美罗定等等 所有含“阿”的药品都是属于麻醉药 7(含“酮”字类)*氢可酮*羟考酮*美沙酮 注意:是三个字的。还有很多含(酮)的药品,分别在一,二类精神药品里。其中最易混淆的是二类的氨酚羟考酮,一类的*氯胺酮和甲喹酮,卡西酮。其余四个字的什么酮都不是重点(各类里都有),考到了就是我们点背了。 8(含“替啶”字类)*哌替啶 呋替啶,哌替啶中间体A 等等 所有含替啶的药品都是属于麻醉药 9仅一个的:布桂嗪,福尔可定, 右丙氧芬,地芬诺酯,复方樟脑酊。(有氧即右丙氧芬,精一里还有一个去氧的,可以比较记忆)。 二第二类精神药品名单 先学第二类,学完之后学第一类,就可以利用口诀和排除法来做题了。 巴比伦西泮曲马多,(巴比伦河西岸有很多曲马风景好) 匹莫林咖啡麻黄减;(在树林里喝咖啡麻烦可减少) 钠布啡氨氛唑吡坦,(安钠布啡姑娘坐着不安分胸部比较平坦)我忍不住偷笑 氯氮卓氨脂来普隆(卓别林用脂肪来帮他隆胸) 氟拉明,他左心,(她的男朋友弗拉明,心脏在左边) 格鲁米特二神经。(弗拉明和格鲁米特两个都有点神经,也可以理解为都是二类精神药品) 呵呵,有点无厘头,有点黄,不过印象很深刻,是吧。我们接下来还是看一看详细解释。 释义:1(含“比妥”类)*异戊巴比妥*戊巴比妥*巴比妥 *苯巴比妥布巴比妥,环已巴比妥,仲丁比妥等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含巴比妥的药品都是属于精二药只有一个*司可巴比妥是一类的。 2(含“仑”字类)*阿普唑仑*艾司唑仑*咪达唑仑 还有奥沙唑仑,氯普唑仑,氯噁唑仑,溴替唑仑等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含唑仑的药品都是属于二,只有一个*三唑仑是一类的。 3(含“西泮”字类)*溴西泮*地西泮*氟西泮*劳拉西泮*硝西泮*奥沙西泮*替马西泮

常用的精二药品

常用的精二药品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常用的精二药品 1.盐酸曲马多片 【适应症】用于急,慢性疼痛,中,轻度癌症疼痛,骨折或各种术后疼痛,牙痛。赤用于心脏病突发生痛,关节痛,神经痛及分娩止痛。 【规格】50m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50-100mg(1-2片),每日2-3次。每日剂量不超过 400mg(8片)。 【注意事项】1.肝,肾功能不全者,心脏疾患者酌情减量使用或禁用。2.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用。3.与中枢安定剂(如地西泮等)合用时需减量。4.长期使用不能排除产生耐药性或药物依赖性的可能。禁止作为对阿片类有依懒性病人的代用品,因不能抑制吗啡的戒断症状。5.有药物滥用或依赖性倾向的病人不宜使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安全性尚不明确,应权衡利弊禁用。哺乳期妇女禁用。 【备注】其他-请详细见药品说明书 2.地西泮片 【适应症】 1.主要用于抗焦虑,镇静催眠,还可用于抗癫痫和抗惊厥; 2.缓解炎症引起的反射性肌肉痉挛等; 3.用于治疗惊恐症; 4.肌紧张性头痛; 5.可治疗家族性,老年性和特发性震颤。 6.可用于麻醉前给药。 【规格】

【用法用量】成人常用量:抗焦虑,一次~10mg(1-4片),一日2~4次;镇静一次~5mg(1-2片),一日3次;催眠,5~10mg(2-4片)睡前服;急性酒精戒断,第一日一次10mg(4片),一日3~4次,以后按需要减少到一次5mg (2片),每日3~4次。小儿常用量:6个月一下不用,6个月以上,一次1~(2/5-1片)或按体重40~200ug/kg或按体表面积~6mg/㎡,每日3~4次,用量根据情况酌量增减。最大剂量不超过10mg(4片)。 【备注】其他请详细见药品说明书 3.阿普唑仑片 【适应症】主要用于焦虑,紧张,激动,也可用于催眠或焦虑的辅助用药,也可作为抗惊恐药,并能缓解急性酒精戒断症状。对有精神抑郁的病人应禁用。【规格】 【用法用量】成人常用量:抗焦虑,开始一次(1片).一日3次,用量按需递增。最大限量一日可达4mg(10片)镇静催眠:~(1-2片),睡前服。抗惊恐(1片),一日3次,用量按需递增,每日最大量可达10mg(25片)。18岁以下儿童,用量尚未确定。 【备注】其他请详细见药品说明书 4.艾司唑仑片 【适应症】主要用于抗焦虑,失眠。也用于紧张,恐惧及抗癫痫和抗惊厥。【规格】1mg 【用法用量】成人常用量镇静,一次1~2mg,一日3次。催眠,1~2mg,睡前服。抗癫痫,抗惊厥,一次2~4mg,一日3次。 【注意事项】

麻、精药品注意事项

2013年医院使用麻、精药品使用注意事项

合川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麻、精药品管理办法 一、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的,由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二、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医师应当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四、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 (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三)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以上手续齐全,药房方可调配。 五、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六、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七、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八、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九、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十、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十一、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普通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出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纸质处方经签名或者加盖签章后有效。药师核发药品时,应当核对打印的纸质处方,无误后发给药品,并将打印的纸质处方与计算机传递处方同时收存备查。

麻精药品管理流程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流程 (一)管理的主要环节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的主要环节有 1、管理机构 制定规章制度、职责、监督、检查 2、药库管理 采购、验收、入库、储存、出库、账册管理、抱残损处理等 3、药房(调剂室)管理 确定合理基数、领药、入账、保管、核发、出账、处方管理、病区基数核查、空安瓿和废贴的回收与监督销毁等 4、病区基数管理 申请合理基数、领药、保管、使用登记、交接班登记等 (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流程 1、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职责 (1)设置:医疗机构应建立由主管院领导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管理机构或组织,可称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由药学部门承担。 (2)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职责 a.制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规定、人员职责及专项检查制度 b.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所有涉及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各临床科室、病区以及药房(调剂室)、药库等相关部门的管理及使用情况,

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并做好检查记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量较大的科室或病区可适当增加检查频次 c.定期组织对涉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与使用的医护、药学等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3)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各岗位人员的职责要求a.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存、发放、调配、使用的人员,应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严格遵守, b.应熟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和使用的要求,尽职尽责 c.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的人员更换时,交接人员双方须当面办理交接全部账册/账卡、报表,清点实物与手续,填写“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账物交接记录”并双人签字,做变更备案。 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储存、保管、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如发现药品丢失、被盗、被抢及骗取、冒领等情况,须立即报告,并由主管负责人向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报告。

最新整理常用的精二药品讲解学习

此文档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常用的精二药品 1.盐酸曲马多片 【适应症】用于急,慢性疼痛,中,轻度癌症疼痛,骨折或各种术后疼痛,牙痛。赤用于心脏病突发生痛,关节痛,神经痛及分娩止痛。 【规格】50m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50-100 mg(1-2片),每日2-3次。每日剂量不超过400mg(8片)。【注意事项】1.肝,肾功能不全者,心脏疾患者酌情减量使用或禁用。2.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用。3.与中枢安定剂(如地西泮等)合用时需减量。4.长期使用不能排除产生耐药性或药物依赖性的可能。禁止作为对阿片类有依懒性病人的代用品,因不能抑制吗啡的戒断症状。5.有药物滥用或依赖性倾向的病人不宜使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安全性尚不明确,应权衡利弊禁用。哺乳期妇女禁用。【备注】其他-请详细见药品说明书 2.地西泮片 【适应症】 1.主要用于抗焦虑,镇静催眠,还可用于抗癫痫和抗惊厥; 2.缓解炎症引起的反射性肌肉痉挛等; 3.用于治疗惊恐症; 4.肌紧张性头痛; 5.可治疗家族性,老年性和特发性震颤。 6.可用于麻醉前给药。 【规格】2.5mg 【用法用量】成人常用量:抗焦虑,一次2.5~10mg(1-4片),一日2~4次;镇静一次2.5~5mg(1-2片),一日3次;催眠,5~10mg(2-4片)睡前服;急性酒精戒断,第一日一次10mg(4片),一日3~4次,以后按需要减少到一次5mg(2片),每日3~4次。小儿常用量:6个月一下不用,6个月以上,一次1~2.5mg(2/5-1片)或按体重40~200ug/kg或按体表面积1.17~6mg/㎡,每日3~4次,用量根据情况酌量增减。最大剂量不超过10mg(4片)。【备注】其他请详细见药品说明书 3.阿普唑仑片 【适应症】主要用于焦虑,紧张,激动,也可用于催眠或焦虑的辅助用药,也可作为抗惊恐药,并能缓解急性酒精戒断症状。对有精神抑郁的病人应禁用。 【规格】0.4mg 【用法用量】成人常用量:抗焦虑,开始一次0.4mg(1片).一日3次,用量按需递增。最大限量一日可达4mg(10片)镇静催眠:0.4~0.8mg(1-2片),睡前服。抗惊恐0.4mg(1片),一日3次,用量按需递增,每日最大量可达10mg(25片)。18岁以下儿童,用量尚未确定。 【备注】其他请详细见药品说明书 4.艾司唑仑片 【适应症】主要用于抗焦虑,失眠。也用于紧张,恐惧及抗癫痫和抗惊厥。 【规格】1mg 【用法用量】成人常用量镇静,一次1~2mg,一日3次。催眠,1~2mg,睡前服。抗癫痫,精品文档

医院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依据使人体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二、第一类精神药品按麻醉药品相关规定管理。 三、药剂科必须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进行采购、管理和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 四、具有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经考试合格,由医务处(科)负责批准,并将医师签字式样送药剂科备查。 五、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书写要求:第二类精神药品为白色专用处方,处方右上角标注“精二”。处方书写工整,字迹清晰,前记应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开具日期、病情及诊断等,正文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签全名。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精神药品。 六、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 日用量;对于精神病、癫痫、严重失眠患者等特殊情况经精神、心理专科医生确认,处方用量可延长到一个月量(或药品说明书剂量范围),但不得超出,且医师应当在病历及处方中写明诊断及使用理由。 七、第二类精神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应当逐日开具。 八、药剂科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格保管,合理应用,杜绝滥用,防止流弊。第二类精神药品应设专柜储存,并建立专用账册,实行专人管理,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专用账册的保存有效期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后 3 年。 九、病房小药柜中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由护士长指派专人管理、单独存放、应做到标签明显、账物相符、注意检查效期;药剂科应定期进行检查。 十、对违反规定滥用第二类精神药品者,药剂科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院领导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药剂人员在调配第二类精神药品时,要严格审查处方,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拒绝调配。 十一、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 2 年。

二精制度

二、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1、购销二类精神药品一律禁止使用现金进行交易。 2、人员管理:经营二类精神药品必须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练、具有精神药品经营管理专业知识并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担任业务工作。 3、二类精神药品要认真把好入库验收、出库复核的数量、质量关。凡启封的箱、盒均应逐一检查验收药品包装,包装上应有“精神药品”字样,严格执行指定双人验收、发货、双人复核签名,并认真做好药品收货、发货的记录工作,做到收发数量准确,质量合格,台帐记录内容完整,收发手续清楚。 4、销售二类精神药品应凭购货单位提供的具有经营使用资格的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采购人员身份证明(保留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开票销售。发现不符、超过限量不得供应。 5、二类精神药品储存在药品专用库房(麻醉药品仓库),仓库内设有零星柜及垫架,并有温湿度调控设施及安全措施如与110联网的报警器,库存药品有养护检查记录。 6、二类精神药品也应设立专帐,有专人负责,每季进行盘点,加强在库检查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报公司质管科及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处理。二类精神药品需报损时应列表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监督销毁,不得擅自处理。

7、运输管理:运输送货应确定相对固定的人员和运输方式,运输时应双人押送,在办完相关提货手续后,将药品直接送达医疗机构。在医疗机构现场验收完后要带回收货人签名及身份证号码的特殊药品送货回单,不得由客户自提(注:磐安辖区内只有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方可使用)。 8、设备要求:定期对安全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和维护,并建立相应的设备档案。 9、安全管理:麻醉药品库房应基本设施牢固,无窗砖混结构,具有抗撞击能力,装有钢制保险房门,双人双锁,具有防火防盗设施和与县公安局110联网的报警装置。 10、二类精神药品药品丢失,被盗案件报告:发现二类精神药品销售、储存保管、运输当中丢失、被窃等事故,应立即报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并及时采取措施,查明原因,尽快处理。 11、常用二类精神药品品种如下:苯巴比妥、利眠宁、舒乐安定(艾司唑仑)、阿普唑仑、三唑仑、安定、硝基安定、氯硝安定、氟安定、眠尔通(安宁)、麦角胺咖啡因片、盐酸氛氟拉明片等。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第一节: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 二、储存第二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专锁。对进出专柜第二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统一登记。 三、为患者开具第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使用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的专用处方。 四、药房在调配第二类精神药品时,应该核对姓名、性别、年龄和临床诊断。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每天交接班,并逐日登记消耗数。五、调配第二类精神药品时必须严格核对用法用量,一般情况下口服制剂不得大于一周常用量,注射剂一张处方仅限一次常用量。需要特殊延长的,医生应当注明理由,并报医务科,中心主任签字后方可调配。 六、药剂科要定期对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进行检查。对开具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医生进行培训。 第二节:第二类精神药品采购制度 一、根据临床医疗工作需要,根据实际库存作出第二类精神药品采购的详细计划,在计划时,应保持合理库存。 二、根据采购计划,药库派专人送于中心药房,中心药房在接收到第二类精神药品立即逐一清点至最小包装。数量准确无误后将信息反馈至药库。 第三节:第二类精神药品保管制度 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药房带锁的保险柜里,实行双人管理 , 药库应装有铁门、防盗及报警装置,保安员每天要进行巡查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二、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后应及时登记 ,药房保持合理的库存

三、科室第二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专锁管理及交接班制度。 第四节: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制度 一、执业医师经过相关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 , 由医院医务科授予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权,获得处方权后,方可在本院内为患者开具第二类精神药品,具有处方权的医师 ,应将签名留样留存药房备查。二、医师不得为自己开具第二类精神药品。医师开具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用量不得超过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之中的规定。 三、医院为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并存档。 四、第二类精神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院内使用或者由医务人员出 诊至患者家中使用。 五、医院购买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只限于本医院内临床使用。 第五节:第二类精神药品药品报废、销毁制度 一、过期失效第二类精神药品的报废必须申请报中心医务科,经过批准后 ,在科主任、医务科监督下进行销毁。 二、销毁第二类精神药品应逐一登记品名、规格、批号、用效期、报废数量,报废日期,报废后药房、医务科应做好相应的记录。 三、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销毁 : 保管满二年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经报院领导批准后,在医务科派员监督下进行销毁。

精二类药品,麻黄碱制剂专项培训

2017年09月30日培训讲义 一、第二类精神药品 1、概念: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可产 生 依赖性的药品。*依据精神药品使人体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2、精神药品的专用标志样式(颜色:绿色与白色相间* ) 3、目前,我国生产及使用的第二类精神药品有29个品种,具体有以品种 * (1)异戊巴比妥*(2)格鲁米特(3)喷他佐辛*(4)戊巴比妥(5)阿普唑仑*(6)巴比妥(7)氯氮? *(8)氯硝西泮*(9)地西泮(10)艾司唑仑*(11)氟西泮(12)劳拉西泮(13)甲丙氨酯*(14)咪达唑仑(15)硝西泮(16)奥沙西泮(17)匹莫林*(18)苯巴比妥(19)唑吡坦*(20)丁丙诺啡透皮贴剂*(21)布托啡诺及其注射剂*(22)咖啡因*(23)安钠咖*(24)地佐辛及其注射剂(25)麦角胺咖啡因片*(26)氨酚氢可酮片(27)曲马多*(28)扎来普隆*(29)佐匹克隆* 2015年4月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将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包括口服溶液剂、糖浆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4、精神药品经营 (1)定点经营企业必备条件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除应当具备药品管理法第15条规定的药品经 营企业的开办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有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储存条件。 ②有通过网络实施企业安全管理和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经营信息的能力。 ③单位及其工作人员2年内没有违反有关禁毒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 ④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定点批发企业布局。 (2)定点经营资格审批* ①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药品经营企业称为全国性批发企业,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予以公布。 *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批准全国性批发企业时,应当明确其所承担供药责任的区域。 * ③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药品经营企业,应当经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予以公布。 * 仅取得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格的药品批发企业,只能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 如需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必须有此项目;如许可经营范围没有此项目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加注(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或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 * ⑤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 * 企业、单位之间购销精神药品一律禁止使用现金进行交易。 5、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储存

实验室常用毒麻精药品

实验室常用毒麻精药品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实验室常用毒、麻、精、放药品目录 1. 毒品: 西药类:金属砷、三氧化二砷(亚砷酸)、硫化砷、三硫化砷(雌黄)、五硫化钾(雄黄)、砷酸钾、亚砷酸钾、亚酸砷钠、亚砷酸钙、砷酸硼、二氧化硒、偏钒酸钠、砒石(红矾)五氧化二钒、白砒、亚砒酸、苯巴比妥(鲁米钠)巴比妥酸、硫代巴比妥酸(TBA)、巴比妥钠、巴比妥、戊巴比妥钠、苯巴比妥钠、阿米妥钠、阿片粉、去水吗啡、盐酸乙基吗啡、盐酸吗啡、盐酸吗啡针、海洛因、吗啡阿托品、氢溴酸后吗托品、磷酸可待因、盐酸可卡因、盐酸普罗卡因、硝酸士的年、马钱子碱、硝基马钱子硷、马钱子丁碱、硝酸毛果云香碱、氢溴酸东芭苍碱、Cauehaviein、Pricaine、毒毛旋花素K、箭毒、盐酸毒箭毒、氯化简箭毒、水杨酸毒扁豆碱、印防己毒素、盐酸佐旋麻黄素、红色氧化汞、黄色氧化汞、氯化汞、溴化汞、碘化汞、黄硫化汞、黑硫化汞、硝酸汞、硝酸亚汞、对氯汞苯甲酸、乙酸汞、乙酸亚汞、乙酸第二水银、水杨酸汞、流氰化汞、流氰酸汞、汞、汞碘化银、流氰酸汞铵、偏钒酸铵、氰化钾、氰化钠、氰化铜、氰化亚铜、氰氢酸、溴化氰、氯化钡、三氧化锑、三氧化二锑、饿酸。 中药类:砒石、砒霜、水银、生马钱子、生传乌、生草乌、生白附子、生附子、生半夏、生南星、生巴豆、斑蝥、青娘虫、红娘虫、生甘遂、生狼毒、生藤黄、生千金子、生天仙子、闹羊花、雪上枝蒿、白降丹、蟾酥、洋金花、红粉、轻粉、雄黄。

2.麻醉品: (1)阿片类(2)阿片生物碱类(3)可卡因(4)吗啡代用品(5)大麻类3.精神药品: 吗啡、杜冷丁、强痛定、安钠咖、咖啡因、复方樟脑西丁等 4.放射性药品: 3H、14C、32P、35S、45Ca、51Cr、68Ga、59Fe、86Rb、125I、131I、 99mTc等 1.苯类: 苯、联苯、异丙苯、乙基苯、丁基苯、135三甲苯、碘代苯、氯苯、对二氯苯、邻二氯本、间二氯苯、对硝基氯代苯、2,4二硝基氯代苯、对硝基溴代苯、六氢代苯、邻溴氯苯、第二丁基苯、第三丁基苯、偶氮苯、聚氯羟苯、硝基苯、间二硝基苯、甲苯、二甲苯、对二甲苯、1,2,4,5四甲基苯、三氯甲苯、3,4二氯甲苯、间溴甲苯、间硝基甲苯、2,4二硝基甲苯,2,4一二硝基氟苯,二乙烯苯,过氧化羟异丙苯。 2.胺类: 氨水、甲胺(水溶液)、二甲胺溶液、乙二胺、三甲胺、二乙胺、三乙胺、正丙胺、异丙胺、1,2-丙二胺、正丁胺、二正丁胺、三正丁胺、特丁胺、仲丁胺、二仲丁胺、异戊胺、环戊胺、环己胺、二环己胺、正庚胺、

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的规定

十堰武当中西医结合医院 关于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各科室: 为规范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合理使用,杜绝滥用,防止流弊做其他非医疗用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以及《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十堰市临床药学质量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十堰市医疗机构麻醉与精神药品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精神,制定我院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一、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依据使人体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二、第一类精神药品按麻醉药品相关管理规定执行。使用麻醉药品、精一、精二药品,实行首诊负责制。 三、药剂科必须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进行采购、管理和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 四、具有麻精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经医务科批准,并将医师签字式样送药剂科备查后方可开具麻醉药品。 五、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书写要求:第二类精神药品为白色专用处方,处方右上角标注“精二”。处方书写工整,字迹清晰,前记应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日期、

门诊号/住院号、床号、身份证号、诊断等,正文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签全名。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精神药品。 六、西药房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格保管,杜绝滥用,防止流弊。第二类精神药品应“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使用登记、专人负责、专用账册”管理。调剂室应凭处方逐日统计,按使用日期消帐,核对存量,按月盘存,做到账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方保存2年,专用账册的保存有效期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七、门诊病人凭身份证实名开具第二类精神药品。 八、医师应合理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严禁滥用。医师为门诊患者开具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日常用量,晚期癌症、精神病、癫痫病患者凭上级医院病情证明,每张处方不超过10日常用量;须在处方上注明情况。为住院患者开具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一日常用量,护理站实行分次发药,看服到口。对于用药不合理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要防止重复取药,避免套购药品的现象发生。 九、第二类精神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次用量。空安瓿实行回收。 十、西药房对第二类精神药品实行基数管理,每日统计用量,专册登记,专册保存期限为3年。手术室对第二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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