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所得税核算方法(详细)

递延所得税核算方法(详细)
递延所得税核算方法(详细)

递延所得税核算方法

一、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不是通过以前损益调整科目核算的。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企业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核算。其实,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也是纳税影响会计法的一个分支,他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额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当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时,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当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时,会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当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时,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当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时,会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匹配“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新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列入借方,转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列入贷方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匹配“递延所得税负债”目,新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时列入贷方,转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时列入借方。

0二、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范围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交易事项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是商誉的初始确认;二是同时具有“不是企业合并交易,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三是同时满足“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和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条件的企业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同样道理,企业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交易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是同时具备“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

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特征的交易中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二是不同时具备“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的企业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三是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一句话,除了上述不能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交易中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外,只要有证据表明当前或未来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账户设置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准则第十条规定,企业对所得税进行会计处理时,应设置如下账户:

1、“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账户:核算企业应交未交所得税;

2、“所得税”账户:核算企业计入当期损益的所得税费用;

3、“递延所得税负债”账户:核算企业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发生及转回;

4、“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核算企业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发生及转回。

三、所得税会计处理改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我国原有关企业会计制度和法规中要求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纳税影响会计法、递延法或债务法。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准则则要求企业改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例如,甲公司2000年12月1日取得设备一项,账面价值包括买价、运杂费、保险费等为90万元。甲公司该台设备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均为90万元,期末无残值。假设甲公司会计制度规定,按直线法折旧:会计折旧年限为5年;税法折旧年限为6年。2001年至2006年,各年均实现会计利润100万元,2001年至2004年,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33%,2005年改为25%。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第一种账务处理方法:

2001年年末,有关所得税会计处理:

(1)会计年折旧额=90/5=18(万元)

(2)税法年折旧额=90/6=15(万元)

(3)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差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75—72)×33%=0.99(万元)

(4)所得税费用=100×33%=33(万元)

(5)应交所得税=(100+3)×33%=33.99(万元)

三、

由于会计与税收的目的不同,导致了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之间必然存在着无法消除的差异,这就要求会计核算、反映这种差异对会计主体当期损益及其期末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

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下,改变了原企业会计准则(制度)(2005前)对所得税的核算方法(即由企业自行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递延法、利润表债务法),改为统一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这种核算方法,将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之间存在的差异,划分为两大类:暂时性差异(注意,不是时间性差异,其范围要大于时间性差异)、非暂时性差异,与原时间性差异和原永久性差异的分类是不同的。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相关的概念较多,限于篇幅,请具体阅见《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及其应用指南。下面仅举例简单说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核算过程。

假设甲公司2007年度按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为10 000 000元,所得税率为33%,未来税率预计不会发生调整。

1、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1 800 000元,甲公司全年实发工资为2 000 000元。相关提取的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税法准予全额税前扣除。

2、企业拥有固定资产原值500 000 000元,会计处理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当年折旧额64 000 000元,累计折旧额244 000 000元,无减值准备;税务处理采用平均年限法,当年折旧额50 000 000元,累计税

前扣除折旧额150 00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及预计净残值与会计处理不存在差异。

3、企业当年购入准备近期出售的某上市公司股票,购置成本2 000 000元,年末市价2 600 000元。当年未发生派发红利等事项。

4、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余额26 400 000元,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账面余额0元。

除上述事项之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另,该企业预计未来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按照当期根据税法规定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所得税费用。

会计利润:10 000 000元

加:工资费用纳税调增额:200 000元(2 000 000 – 1 800 000)

加:折旧费用纳税调增额:14 000 000元(64 000 000 – 50 000 000)减:交易性金融资产纳税调减额:600 000元(2 600 000 – 2 000 000)

应纳税所得额:23 600 000元

应交所得税:7 788 000元(23 600 000 * 33%)

借:所得税费用 7 788 000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7 788 000元

该分录可理解为:根据税法规定计算的当年应交所得税,属当期费用,应当记入当期“所得税费用”科目。

2、按照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确认暂时性差异及其递延所得税。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 500 000 000 – 244 000 000 = 256 000 000元

固定资产计税基础 = 500 000 000 – 150 000 000 = 350 000 000元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50 000 000 – 256 000 000 = 94 000 000元

(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表明,企业未来在使用、处置该固定资产时,根据税法的规定,需调减应纳税所得额94 000 000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4 000 000 * 33% = 31 020 000元

(由于该固定资产在未来使用、处置时需依税法规定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即意味着企业未来可少交所得税31 020 000元,由此形成当期期末企业的一项资产)

当期应增计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 31 020 000 – 26 400 000 = 4 620 000元

(由于企业当期期初已存在递延所得税资产26 400 000元,因此,只需

在此基础上补计至31 020 000元即可)

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 2 600 000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计税基础 = 2 000 000元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2 600 000 – 2 000 000 = 600 000元

(该应纳税在使性差异表明,企业未来在出售该金融性交易资产时,根据税法的规定,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0 000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00 000 * 33% = 198 000元

(由于该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未来出售时需依税法规定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即意味着企业未来应多交所得税198 000元,由此形成当期期末企业的一项负债)

当期应增计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8 000 – 0 = 198 000元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4 620 000元

贷:所得税费用 4 422 000元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198 000元

该分录可理解为:上述增计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属于当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应记入当期“所得税费用”科目。

至于工资费用的纳税调整问题,由于该差异属于原永久性差异,不影响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因此,不形成暂时性差异。从暂时性差异计算公式来看,由于相关工资已发放,则应付职工薪酬(工资部分)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均为零,不存在暂时性差异。

在本例中,当期所得税费用最终确认了3 366 000元(7 788 000 – 4 422 000),除以当期税率33%得10 200 000元,正好等于会计利润10 000 000元与属于原永久性差异的工资费用纳税调增额200 000元的之和。(需要指出,这样的验算说明只是为了更清楚地反映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于原时间性差异及原永久性差异的核算原理及方法,并不表明任何企业任何情况下均可进行如此的简单验算,这是由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会计理论所导致的,也是与原利润表债务法的实质性区别之一)

最后,对于2007年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定教材未对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科目进行详细说明的问题,这与考试大纲要求有关。详细内容请参见2007年《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四、

所得税会计涉及到的四个会计科目:

1.所得税费用;

2.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递延所得税资产;

4.递延所得税负债。

借:所得税费用(会计立场)

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税务立场)

(或者)递延所得税负债

贷方应交税费是站在税务的立场,这个数据不会因为会计核算方法的改变而改变,缴纳的税金是唯一的、确定的,借方所得税费用是站在会计的立场。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会计利润±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

任何一个时期,下列等式均成立:

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累计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

递延所得税是指按照所得税准则规定当期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即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当期发生额的综合结果,但不包括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的所得税影响。用公式表示即为:

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初余额)

应予说明的是,企业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产生的递延所得税,一般应当记入所得税费用,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一是某项交易或事项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由该交易或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其变化亦应计入所有者权益,不构成利润表中的递延所得税费用。

五、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一)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一般原则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在估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应以未来期间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企业有明确的证据表明其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而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则应以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比如07年亏损100

万元,现在已有确凿的证据表明该企业未来的盈利最多只有50万元,即有确凿的证据表明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只有50万元,那么现在不能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00×33%,只能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50×33%(或50×25%)。

这个要求的含义就是:在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将来应有机会可以在贷方体现,递延所得税资产不能永久地挂在账上,放在报表中将来无法转回。

2.亏损年度发生的亏损应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来处理,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3.企业合并中,按照会计规定确定的合并中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调整合并中应予确认的商誉等。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商誉

或:

借:商誉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4.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如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而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比如,期初购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成本为100万元,期末公允价值为80万元,则分录为: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0

此时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5%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0×25% 

二)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特殊情况

某些情况下,如果企业发生的某项交易或事项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且该项交易中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在交易或事项发生时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量

1.适用税率的确定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估计相关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时间,采用转回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基础计算确定。按税法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所得税税率改为25%。计算07年的应交所得税采用33%的税率,但07年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时,应采用25%的税率。因为一般情况下2007年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只能在2008年及以后期间转回。无论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如何,递延所得税资产均不予折现。

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企业在确认因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总体要求:

1 除企业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况以外,企业对于所有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没有强调必须以未来期间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2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其所得税影响应增加或减少所有者权益(资本

公积),不能计入所得税费用;

3 企业合并产生的,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影响应调整购买日应确认的商誉或是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二)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况

1.商誉的初始确认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企业合并中产生的商誉,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不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等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一般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权益法下,在被投资方盈利或亏损时,假设被投资方盈利100万元,投资方持股比例为30%,则投资方的处理是借记长期股权投资30,贷记投资收益30。而此项投资收益税法上不承认,故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产生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即借记所得税费用,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

但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是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二是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时,投资企业可以运用自身的影响力决定暂时性差异的转回,如果不希望其转回,则在可预见的未来该项暂时性差异即不会转回,从而无须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六、

 递延所得税的核算是考试的重点,也是难点。它是基于暂时性差异确认的,而暂时性差异因不同的会计事项而存在太多的情况,除常见的会计与税法差异外,还经常与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和日后调整事项相结合出题。

所以,要解决递延所得税的核算问题,必须要首先明确什么是暂时性差异,看似很简单的问题,但具体应用起来,有很多学员并没有真正领会暂时性差异的含义。根据授课老师所强调的内容,以及答疑板中的相关总结、平时所遇到的学员最多的问题,我从暂时性差异和涉及的会计事项两个方面做阐述。

一、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是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额,狭义上看,也就是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性差异。这句话的意思比较抽象,举个常见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所有者权益(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性差异)

贷:累计折旧 ……→净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暂时性差异)

由于会计恒等式“净资产 = 所有者权益” 的存在,上面两个括号中的内容始终是相等的,但要注意借方括号的内容是“利润表、发生额”的概念,而贷方括号的内容是“资产负债表、余额”的概念。老的所得税准则是研究的“借方”,而新的准则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研究的是“贷方”。这使得许多老考生很不适应,老是不经意间回到老准则的思路中。比如计提了多少资产减值准备,便产生了多少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这没有错,但若死板地这样记忆,便很容易出错。不信请看下面这个小例子:

「例1」2009年12月31日, X设备的账面原价为600万元,系2006年10月20日购入,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009年1月1日该设备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68万元,累计折旧为260万元。2009年12月31日该设备的市场价格为120万元;预计该设备未来使用及处置产生的现金流量现值为132万元。税法规定,计提的减值损失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只有在实际发生损失时才允许扣除。

「解析」2009年12月31日计提减值准备前X设备账面价值=(600-260-68)-(600-260-68)÷(5×12-2×12-2)=176(万元),可收回金额为132万元,2009年12月31日应计提减值准备=176-132=44(万元),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为132万元。分录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 44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X设备 44

做到这里,提问大家一个问题,X设备2009年产生的暂时性差异是多少呢?很多学员会毫不犹豫地说是44万元,但这是错误的。之所以错误,是因为该思路并未考虑到2009年1月1日存在的减值准备68万元对2009年计提折旧的影响,即2009年的折旧也存在差异。所以建议大家一定要从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的角度出发来计算暂时性差异。计算思路为:

2009年1月1日账面价值=600-260-68=272(万元),计税基础=600-600÷5×2/12-600÷5×2=340(万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340-

272=68(万元)

2009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132(万元),计税基础=600-

600÷5×2/12-600÷5×3=220(万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20-

132=88(万元)。

因此,2009年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发生额=88-68=20(万元),并不是44万元。

通过这里的例子,目的是引导大家不要从发生额的思路去理解,一定要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通过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的思路来计算暂

时性差异,徐老师、郭老师等授课老师也一直在强调这个思路,若养成这个思路,那么在涉及所得税税率变化的问题时,以及与其他会计调整事项相结合的题目时就会容易理解得多。对于暂时性差异的计算还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计算应交所得税时,需要使用到暂时性差异的发生额。即有以下公式: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当期所得税税率=[利润总额+/-永久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期末余额88-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期初余额68)-(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期末余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期初余额)]×当期所得税税率

二、所得税会计事项

(一)涉及税率变动的所得税计算

相信这一点让很多人头疼,其实这里老师告诉您要把握两个关键词:“项目”和“余额”。遇到一个所得税问题,首先想到的是哪个资产或负债项目,其次是计算暂时性差异,因为暂时性差异本身就是一个余额的概念。抽象的话不多说,先给大家一个公式:

本期递延所得税发生额 = 期末暂时性差异×新税率 – 期初暂时性差异×旧税率

这种情况适用于本期末对未来税率发生变动可以预期的情况。

举个两个很典型的例子:

「例2」甲公司2007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 科目的借方余额为72万元(均为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8%。2008年初适用所得税税率改为33%。甲公司预计会持续盈利,各年能够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2008年末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6 000万元,计税基础为6 600万元,2008年确认因销售商品提供售后服务的预计负债100万元,年末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为100万元,计税基础为

0.则甲公司2008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收益为()万元。

A. 36

B. 54

C. 126

D. 159

「答案」D

「解析」本题首先看到的是固定资产和预计负债两个项目,逐个项目分析:

固定资产项目:期初余额=期初暂时性差异×期初税率=(72/18%)×18%=72(万元),期末余额=期末暂时性差异×期末税率=(6 600-6 000)×33%=198(万元),因此固定资产项目的递延所得税收益=期末余额-期初余额=198-72=126(万元)

预计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期初暂时性差异×期初税率

=0×18%=0(万元),期末余额=期末暂时性差异×期末税率=(100-0)×33%=33(万元),因此预计负债项目的递延所得税收益=期末余额-期

初余额=33-0=33(万元)。预计负债在期初并不存在,所以期初为零。 总的递延所得税收益=126+33=159(万元),选项D正确。

「说明」这里老师给出的解析看上去啰嗦了一些,但对于大家的理解是至关重要的!很多同学在计算递延所得税收益时,根据6 600和6 000的差额,再加上期初的72/18%来计算,这就重复了,因为暂时性差异本身就是一个余额的概念,是包含期初数的,所以要区分项目,区分余额和发生额,这是很关键的。根据上面的说明,继续举例子:

「例3」甲公司2007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 科目的借方余额为72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8%。2008年初适用所得税税率改为33%。甲公司预计会持续盈利,各年能够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2008年购入的某项固定资产,2008年年末账面价值为6 000万元,计税基础为6 600万元,2008年确认因销售商品提供售后服务的预计负债100万元,年末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为100万元,计税基础为0.则甲公司2008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收益为()万元。

A. 36

B. 54

C. 291

D. 159

「答案」C

「解析」本题首先看到的是固定资产和预计负债2个项目,但仔细一看其实是3个项目,因为固定资产和预计负债都是本期新发生的,所以期初的项目是另外的。逐个项目分析:

期初项目:期初余额=期初暂时性差异×期初税率=(72/18%)

×18%=72(万元),期末余额=期末暂时性差异×期末税率=(72/18%)×33%=132(万元),因此期初项目的递延所得税收益=期末余额-期初余额=72/18%×(33%-18%)=132-72=60(万元)。

固定资产项目:期初余额=期初暂时性差异×期初税率

=0×18%=0(万元),期末余额=期末暂时性差异×期末税率=(6 600-6 000)×33%=198(万元),因此固定资产项目的递延所得税收益=期末余额-期初余额=198-0=198(万元)。

预计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期初暂时性差异×期初税率

=0×18%=0(万元),期末余额=期末暂时性差异×期末税率(100-0)×33%=33(万元),因此预计负债项目的递延所得税收益=期末余额-期初余额=33-0=33(万元)。

总的递延所得税收益=60+198+33=291(万元),选项C正确。

「说明」该题是为了便于与例2对比,说明递延所得税在涉及税率变动时的核算。例3这道题的解题思想类似于2007年的所得税计算题,希望大家回过头去再看一下07年那道考题,看看是否有了新的认识!郭老师在今年的强化班课程所得税

章节也这道考题进行了特别强调!提示学员关注期初递延所得税。

(二)涉及会计调整(政策变更、差错更正、日后事项)的所得税计算

1.会计政策变更涉及的所得税调整

很多学员对政策变更的所得税问题,感觉到迷茫,不知从何处下手。所得税问题,大家记住,始终要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角度出发,也就是从“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的角度来分析。我们看“会计”政策变更,顾名思义,它不是“税法”政策变更,所以,很明显,它只可能导致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发生变化,而计税基础不会变,因此会计政策变更涉及的所得税影响调整一定是递延所得税,不可能是应交所得税。而且一定有以下等式:

所得税影响金额

= 新政策下的递延所得税 – 旧政策下的递延所得税

=[(新政策下暂时性差异)-(旧政策下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 =[(新政策下账面价值 – 计税基础)(旧政策下账面价值 – 计税基础)]×所得税税率

=(新政策下账面价值 – 旧政策下账面价值)×所得税税率

从上面公式推导来看,累积影响数一定也一定存在以下等式:

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 =(新政策下账面价值 – 旧政策下账面价值)×(1 - 所得税税率)

「例4」甲公司系上市公司,该公司于2007年 12月建造完工的建筑物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对外出租,甲公司按成本模式计量。该建筑物的原价为3 000万元(同建造完工时公允价值),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按照10年计提折旧。2008年末公允价值为3 200万元,2009年末公允价值为3 300万元。2010年1月1日,甲公司决定采用公允价值对出租的办公楼进行后续计量。该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所得税税率为33%,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按照税法规定,该投资性房地产作为固定资产处理,净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按照20年计提折旧。

要求:(1)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

(2)编制甲公司2010年 1月1日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分录;

「解析」(1)关于累积影响数的计算,老师给出两种思路,大家体会一下使用上面老师给出的公式的便捷性!

第一种思路:老的思路,即“利润表、发生额”思路。

第二种思路:新的思路,即“资产负债表、余额”的思路。

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 =(新政策下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 –旧政策下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1 - 所得税税率) =[3 300 -(3 000 – 3 000÷10×2)]×(1 – 33%)= 603(万元)

很明显地看到,第二种思路简洁明了,即用来计算累积影响数很有

用,特别适用于做选择题,也就是说单纯计算累积影响数,不需要理会税法的规定,不管税法怎么规定,都不影响累积影响数的计算,直接乘以(1-税率)便可得出,这也是很多选择题的技巧。

(2)但如果要求做账务处理,那么对于递延所得税的核算就更加细致了,虽然总的所得税影响可以通过上述公式计算出,但确认或转回多少递延所得税,还必须要细致分析新旧政策下的处理。

原政策:账面价值为3 300万元,计税基础=3 000 – 3 000÷20×2 = 2 700(万元),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600×33% = 198(万元)

新政策:账面价值 = 3 000 – 3 000÷10×2 = 2 400(万元),计税基础为2 700万元,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00×33% = 99(万元)

所得税影响 = - 99 – 198 = - 297(万元),也等于[3 300 -(3 000 –3 000÷10×2)]×33% = 297(万元),这又验证了上面公式的正确性!本题会计分录为:

借:投资性房地产 3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6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03

递延所得税资产(300×33%)99

递延所得税负债(600×33%)198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0.3

贷:盈余公积 60.3

2. 前期重大差错更正:这里指的是“会计”差错,而非税法差错。所以就存在两种情况:

(1)会计与税法处理不一致。会计差错,税法无差错,

那么应交所得税肯定不能调整,而只是调整递延所得税,这一点类似于上面会计政策变更的处理;

例如:5月份发现上年度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少提了100万元,要补提,这与税法规定是不一致的,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所得税税率为33%,则调整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33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3

(2)会计与税法处理一致。会计差错,税法也就出现了差错,这一点需要大家从实务角度去考虑,即对于会计与税法没有差异的事项,在实务中是不需要纳税调整的,会计错了,税法也就错了,所以该情况直接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应交所得税即可,而不涉及递延所得税的调整。

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例题

???[经典例题] 正保公司2008年度、2009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均为8000万元,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正保公司2008年度、2009年度与所得税有关的经济业务如下: (1)正保公司2008年发生广告费支出1000万元,发生时已作为销售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正保公司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5000万元。 2009年发生广告费支出400万元,发生时已作为销售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正保公司2009年实现销售收入5000万元。 税法规定,该类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正保公司对其所销售产品均承诺提供3年的保修服务。正保公司因产品保修承诺在2008年度利润表中确认了200万元的销售费用,同时确认为预计负债。2008年没有实际发生产品保修费用支出。 2009年,正保公司实际发生产品保修费用支出100万元,因产品保修承诺在2009年度利润表中确认了250万元的销售费用,同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税法规定,产品保修费用在实际发生时才允许税前扣除。 (3)正保公司2007年12月12日购入一项管理用设备,取得成本为400万元,会计上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企业在计税时采用5年计提折旧,折旧方法及预计净残值与会计相同。 2009年末,因该项设备出现减值迹象,对该项设备进行减值测试,发现该项设备的可收回金额为300万元,使用年限与预计净残值没有变更。

(4)2008年购入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成本500万元,2008年末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为650万元,2009年末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为570万元。 要求: (1)计算2008年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以及利润表中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并编制与所得税相关的会计分录; (2)计算2009年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以及利润表中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并编制与所得税相关的会计分录。 [例题答案] (1)2008年末 计算2008年的应交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8000+(1000-5000×15%)+200-(400/5-400/10)-150=8260(万元) 应交所得税=8260×25%=2065(万元) 计算2008年递延所得税: 事项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00-5000×15%=250(万元) 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50×25%=62.5(万元) 事项二,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200万元,计税基础=200-200=0 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0万元 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00×25%=50(万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经典例题

创作编号: GB8878185555334563BT9125XW 创作者:凤呜大王* [经典例题] 正保公司2008年度、2009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均为8 000万元,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正保公司2008年度、2009年度与所得税有关的经济业务如下: (1)正保公司2008年发生广告费支出1 000万元,发生时已作为销售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正保公司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5 000万元。 2009年发生广告费支出400万元,发生时已作为销售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正保公司2009年实现销售收入5 000万元。 税法规定,该类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正保公司对其所销售产品均承诺提供3年的保修服务。正保公司因产品保修承诺在2008年度利润表中确认了200万元的销售费用,同时确认为预计负债。2008年没有实际发生产品保修费用支出。 2009年,正保公司实际发生产品保修费用支出100万元,因产品保修承诺在2009年度利润表中确认了250万元的销售费用,同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税法规定,产品保修费用在实际发生时才允许税前扣除。 (3)正保公司2007年12月12日购入一项管理用设备,取得成本为400万元,会计上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企业在计税时采用5年计提折旧,折旧方法及预计净残值与会计相同。 2009年末,因该项设备出现减值迹象,对该项设备进行减值测试,发现该项设备的可收回金额为300万元,使用年限与预计净残值没有变更。 (4)2008年购入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成本500万元,2008年末该项交

会计实务之所得税暂时性差异确认及会计处理

会计实务之所得税暂时性差异确认及会计处理 一、所得税暂时性差异 (一)所得税暂时性差异概述企业资产负债表内资产或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税法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根据其经济实质划分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同时分别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负债表经济实质划分如下:(1)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依据资产负债表账面价值与税法计税基础,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主要由资产项目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与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两方面内容。 (2)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依据资产负债表账面价值与税法计税基础,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主要由资产项目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与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两方面内容。 (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资产项目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并确认为递延所得说资产。主要项目如下: (1)固定资产。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初始价值一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由于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可抵扣等不同特点,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出现差额。若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则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2)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由于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产生的,经济实质是企业在未来会计期间可以少缴的所得税额。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企业应该进行摊销,而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企业在会计期末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无形资产初始价值一无形资产累计摊销一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税法规定无形资产不存在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情况,资产减值损失不可抵扣。 (3)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计人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但不计人计税基础,计税基础为初始价值。若变动后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则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其他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项目,若公允价值的变动值税法不确认,则仍然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在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则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并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时则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具体项目如下:

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25%或20%)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所得税就是指对取得应税所得、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得境内企业或者组织,就其生产、经营得纯收益、所得额与其她所得额征收得一种税。 (一)企业所得税得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得纳税义务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 2.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3.独立计算盈亏。 (二)企业所得税得征税对象 就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内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得生产、经营所得与其她所得。 (三)企业所得税得计税依据就是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准予扣除得项目 (四)企业所得税得应纳税额 1.收入总额。 (1)生产、经营收入: (2)财产转让收入: (3)利息收入: (4)租赁收入; (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6)股息收入: (7)其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得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得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逾期没收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她收入。 2、纳入收入总额得其她几项收入。 (1)企事业单位技术性收入减免税均以主管税务部门批准得“技术性收入免税申请表”为依据,未经税务机关审批得所有收入,一律按非技术性收入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在建工程发生得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收入总额予以征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3)对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证券交易取得得收入,应计入当期损益,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不允许将从事证券交易得所得置于账外隐瞒不报。 (4)外贸企业由于实施新得外汇管理体制后因汇率并轨、汇率变动发生汇兑损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调整,按照直线法在5年内转入应纳税所得额。 (5)纳税人享受减免或返还得流转税,以及取得得国家财政性补贴与其她补贴收入,除国家另有文件指定专门用途得,都应并入企业所得,计算缴纳所得税。 (6)企业在基本建设、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得商品、产品得,均应作为收入处理;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节省得材料,如按合同规定留归企业所有,也应作为收入处理。 (7)企业取得得收入为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得,其收入额应参照当时得市场价格计算或估定。 (8)企业依法清算时,其清算终了后得清算所得,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3.准予扣除得项目。 (1)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 ——所得税》应用指南 一、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 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的,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的,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一)资产的计税基础 本准则第五条规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通常情况下,资产在取得时其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是相同的,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可能产生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 比如,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应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按照税法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即其计税基础保持不变,则产生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假定某企业持有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为1000万元,期末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如计税基础仍维持1000万元不变,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500万元即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二)负债的计税基础 本准则第六条规定,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负债的确认和偿还,通常不会对当期损益和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影响,其计税基础即为账面价值。但在某些情况下,负债的确认可能会影响损益,并影响不同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使其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之间产生差额。比如,上述企业因某事项在当期确认了100万元负债,计入当期损益。假定按照税法规定,与确认该负债相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准予税前扣除,该负债的计税基础为零,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企业应于资产负债表日,分析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两者之间存在差异的,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企业合并等特殊交易或事项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于购买日比较其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按照本准则规定计算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按照暂时性差异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本准则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规定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情况除外。沿用上述举例,假定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

企业所得税计算的几种简便方法

企业所得税计算的几种简便方法 企业所得税是一个计算比较复杂的税种,某些涉及企业所得税计算的业务,虽然有明文规定的计算公式,但不好理解。本文总结了一些简便的计算方法,不但能提高计算速度,而且有助于加深对公式的理解。 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的简便计算 按有关规定,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情况下,交易中股权支付时,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非股权支付应在交易当期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例一:甲公司共有股权10000万股,为了将来能更好地发展,将80%的股权由乙公司收购,成为乙公司的子公司。假定收购日甲公司每股资产的计税基础为8元,每股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0元。在收购对价中,乙公司以股权形式支付7XX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8000万元。 一般计算方法:甲公司取得非股权支付额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10000×80%×10-10000×80%×8)×[8000÷(7XX+8000)]=(80000-64000)×10%=1600(万元)。 简便计算方法:甲公司取得非股权支付额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银行存款支付对应的股份数×每股盈利额=8000÷

10×(10-8)=1600(万元)。 因投资未到位不得扣除利息支出的简便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XX〕312号)的规定,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般计算公式:企业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款额,同时,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也不得扣除。 例二:某公司XX年1月向工商银行按照%的年利率借入500万元,向一家私营企业以8%的年利率借入200万元,全年共发生利息支出43万元,公司甲股东欠缴资本额300万元。 一般计算方法:该公司XX年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200×(8%-%)+(500×%+200×%)×300÷(500+200)=(万元)。 简便计算方法:该公司XX年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借款利息总额-可扣除借款利息额=43-(200+500-300)×%=(万元)。 不得扣除关联方利息支出的简便计算

所得税核算方法与举例

征地费用记入“无形资产”的核算某公司预备征用一块土地,征地时首先发生的环评费、赔偿费等先进入什么科目核算?能随时进入“无形资产”核算依旧在取得土地使用证后再进入“无形资产”核算?如记入“无形资产”核确实是否进行摊销? 解答: 该公司提到的问题没有明确征用土地的用途。假如是为了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适用新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准则》。 假如自用,按现行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的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

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可能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如可能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1)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2)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3)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假如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征用前发生的支出计入治理费用中,待取得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筑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按以上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 新准则下所得税核算技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公布了《企业准则第18号——所得税》。新《所得税》准则废除了原有的应付税款法和纳税阻碍会计法,要求企业全面采纳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资产负债表项目的临时性差异,并确认、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较为完全地体现了资产负债观,在所得税的会计核算方面贯彻了资产、负债

所得税核算最新方法与举例

征地费用记入“无形资产”的核算某公司准备征用一块土地,征地时首先发生的环评费、赔偿费等先进入什么科目核算?能随时进入“无形资产”核算还是在取得土地使用证后再进入“无形资产”核算?如记入“无形资产”核算是否进行摊销? 解答: 该公司提到的问题没有明确征用土地的用途。如果是为了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适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准则》。 如果自用,按现行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的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 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1)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2)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3)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征用前发生的支出计入管理费用中,待取得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按以上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 新准则下所得税核算技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企业准则第18号——所得税》。新《所得税》准则废除了原有的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要求企业全面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资产负债表项目的暂时性差异,并确认、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较为完全地体现了资产负债观,在所得税的会计核算方面贯彻了资产、负债的界定。目前,由于新所得税法与新所得税准则之间产生差异的项目越来越多,以及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新理念的引入,因此,所得税费用的核算给企业的财务人员带来了较大的难度。由于新准则下所得税不仅仅是费用,甚至可能是所得税收益,这对利润表中的净利润影响较大,因此如何准确理解和掌握新的所得税费用核算方法就显得相当重要。 一、所得税核算方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分析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从而确定递延所得税的方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重点在于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关键在于确定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注重每一会计期间确认和计量业已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所引发的未来所得税的流入或流出给企业造成的影响,并将这一影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引入了一个“计税基础”的概念,需要指出的是“计税基础”不同于“纳税基础”。由于计税基础这个概念缺乏逻辑基础,因此“资产的计税基础”通常较好理解,而负债的计税基础通常就不那么好理解了。我认为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是从税法的角度来看资产和负债,反映的是税法对资产和负债有关项目的处理规定;而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是期末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金额,是会计核算的结果,资产、负债账面价值的确定遵循的是会计准则的规定。 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费用核算时通常遵循以下五个步骤:(1)确定一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2)确定一项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3)分析、计算暂时性差异;(4)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5)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本期发生额;(6)确定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题1:某纳税人实行计税工资办法,2004年度职工平均人数为100人(上、下半年无变化),工资支出为150万元,同时按规定比例提取了职工福利费21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25万元,上交了工会经费3万元,请问2004年度该单位税前应调整的工资及附加费是多少? 答:1、税前允许扣除工资及附加费 (1)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标准=800×100×6+1200×100×6=120(万元)(2)允许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120×14%=16.8(万元) (3)允许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120×1.5%=1.8(万元) (4)允许税前扣除的职工工会经费=120×2%=2.4(万元) 2、应调增的工资及附加费 应调增的工资=150-120=30(万元) 应调增的职工福利费=21-16.8=4.2(万元) 应调增的职工教育经费=2.25-1.8=0.45(万元) 应调增的职工工会经费=3-2.4=0.6(万元) 例题2:某纳税人2004年度取得商品销售收入1300万元,租赁收入300万元,对外投资取得投资收益300万元,请问2004年该企业列支了10万元的业务招待费是否允许税前扣除? 扣除标准=(1300+300)×3‰+3=7.8(万元) 应调增业务招待费=10-7.8=2.2(万元) 例题3:某股份公司2003年3月开始生产经营,前期共发生开办费总额120万元,会计和税收上应如何处理? 1、会计上: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 120万元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120万元 2、税收上: (1)2003年度允许税前扣除额=120万元÷5年÷12个月×9个月=18万元(2)2004年——2007年每年应调减所得额=120万元÷5年=24万元 (3)2008年应调减所得额=120万元÷5年÷12个月×3个月=6万元 例题4:某轴承厂,2004年取得经营收入5000万元,2004年共发生广告费120万元,业务宣传费30万元,问当年允许税前扣除的广告宣传费。 答:1、广告费 当年允许扣除的广告费=5000*2%=100万元 当年应调增的广告费=120-100=20万元 差额20万元,允许结转以后年度补扣。 2、业务宣传费 允许扣除的业务宣传费=5000*5‰=25万元 当年应调增的业务宣传费=30-25=5万元 差额5万元,不允许税前扣除。 例题5:某境内内资企业,2002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境外设有两个子公司,在美国的全资A公司2002年亏损50万元,在英国的全资B公司2002

银行会计核算办法_递延所得税

XX银行递延所得税核算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真实核算我行经营成果,保持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规我行所得税费用的会计核算,实现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我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正确计算我行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及对应的应用指南、《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之相关要求,制定本核算办法,以满足财务报告信息披露需要。 第二章主要定义 第二条本核算办法所称所得税费用包括递延所得税费用和当期所得税费用,其中递延所得税费用产生于因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而导致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变动,而当期所得税费用代表我行在相应财务报告期间按照税法规定确认的当期应该偿付的税金。 第三条本核算办法涉及的主要定义如下: (一)资产的计税基础:我行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二)负债的计税基础: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三)暂时性差异: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

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也属于暂时性差异,具体包括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四)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五)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六)永久性差异: 税法中的概念,是指税法规定免税的收入和不可在税前列支的费用,因此导致会计利润和应税利润的差异,这些差异在以后的会计年度不能转回。 第三章核算办法及账务处理 第四条我行在取得资产或负债时,其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条件的,应当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其本期变动数确认为所属会计期间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相关权益类科目。 第五条递延税的确认和计量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 1.确认原则 我行由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我行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我行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其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引起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乘以预计收回该资产时的适用税率,便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当

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是什么样的

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www.360docs.net/doc/9211356575.html, 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是什么样的 企业一般都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说等等,而增值税属于企业缴纳的比较多的税的一种,相比较而言企业所得税缴纳的就要稍微少一点了。这时候很多人会问企业所得税应该怎么进行计算呢?下面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是什么样的。 应纳税所得额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直接法,二是间接法。 1、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 2、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3、例1: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17年发生经营业务如下: (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4 000万元。 (2)发生产品销售成本2 600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770万元(其中广告费650万元);管理费用480万元(其

中业务招待费25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 (4)销售税金160万元(含增值税120万元)。 (5)营业外收人8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3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6万元)。 (6)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2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31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7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17年度实际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1)会计利润总额=4 000+80-2 600-770-480-60-40-50= 80(万元) (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调增所得额=650-4 000×15%=650-600=50(万元) (3)业务招待费调增所得额=25-25×60%=25-15=10(万元) 4 000×5‰= 20万元>25×60%=15(万元) (4)捐赠支出应调增所得额=30-80×12%=20.4(万元) (5)工会经费应调增所得额=5-200×2%=1(万元)

2019年会计考试辅导:第78讲_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第四节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1.确认的一般原则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在估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一是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二是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应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未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除准则中规定不予确认的情况外,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确认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与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其确认条件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同。 (3)企业合并中,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合并中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调整合并中应予确认的商誉等。 (4)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计入所有者权益。 【提示】若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影响其他综合收益,则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应科目为其他综合收益。如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下降而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例题】甲公司2×18年12月1日取得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取得成本为220万元,2×18年12月31日,该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00万元。2×19年2月10日,甲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全部出售,售价为190万元。假定未来期间甲公司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影响。 要求:编制甲公司与上述业务相关的会计分录。 【答案】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2×18年12月1日 借:其他债权投资220 贷:银行存款220 2×18年12月31日 借:其他综合收益20 贷:其他债权投资20 2×18年12月31日该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00万元,计税基础为220万元,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为5万元(20×25%)。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5 贷:其他综合收益5 2×19年2月10日 借:银行存款190 投资收益10 贷:其他债权投资200 借:投资收益20 贷:其他综合收益20 借:其他综合收益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5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核算

有点长,如果你学习所得税学得很晕,就耐心的看完小鱼写的这篇文章吧,相信你看了以后,对所得税的核算,会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首先,我要整理学习所得税的主线: 四步计算所得税:计算利润总额并进行纳税调整——弄清暂时性差异并 计算递延所得税——倒挤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这一章很简单,大家不要怕,我说它简单,因为它只有一个分录,四个科目,最容易记了,但是,为什么很多的人却觉得它难呢?这是因为所得税不会在试卷上单独出现,它总是和别的章节串在一起出现在试卷中,所以形成了难度。在这里,我要告诉大家,学习所得税,可以用这样的方法:首先把它看成单独的一章,记下它的分录,背下它的一些原则,搞清楚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的区别,明白每一个科目的计算方法。然后,再把它串进其他章节里一起学习,这样,所得税就很容易的掌握了。所得税不难,不要怕它,你越怕就越糊涂,这并不是什么高深的东西,稍努力一下,只要脑筋没有问题,任何人都可以很轻易的掌握它。 另外,我要引用会计实务版的版主机器猫鬼谷子的话: 所得税这一章主要还是要掌握会计和税法各自的处理:比如说计税基础的确定关键点在于确定税前扣除扣除的金额,而暂时性差异的实质就是会计和税法的处理差异导致的时间性差异,所以所得税指向一个根本问题:会计和税法各自的处理,只有掌握了各自是如何处理的才能体会到 暂时性差异的本质。

另外对暂时性差异的含义也需要理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就是说将来是可以抵扣的,当期不允许抵扣,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就是说当期是不需要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的,以后要并入纳税。 所以从字面上要了解暂时性差异的税法处理本质。 然后从会计和税法处理的差异去分析。比如会计上当期多计提的折旧,会计上当期扣除了,但是税法不允许当期扣除,而是要以后抵扣,所以很明显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比如分期收款销售,会计上确认收入了,而税法要求分期确认收入,也就是说税法上要求以后再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当期不需要,所以形成的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通过上面的分析应该清楚问题的本质在哪里,仔细看看自己哪个方面还比较薄弱,按照上面的思路和方法去理解和掌握,不要一味所得税 很难,理解了以后很简单。 我觉得机器猫虽说得廖廖数语,却说中了所得税这一章的灵魂——会计和税法各自的处理上造成的差异。大家看完我的文字以后,再回过头来 体会一下机器猫的精典总结。 好了,下面我就叙述一下所得税的一些知识点,告诉大家一个学习的思 路。 首先要明白一点,会计上学的所得税,是指企业所得税,并不包含个人

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

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上升: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允价值下降: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处置时转回递延所得税做相反的分录。 提示: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能和其他三类金融资产互相转换,不涉及递延所得税处理。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上升: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允价值下降: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时转回递延所得税做相反的分录。 提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换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相应的递延所得税当时不结转。 税法对于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是不予以承认的,那么公允价值变动部分在发生当期是形成了暂时性差异的,所以确认递延所得税。 公允价值变动部分在最终资产处置的时候得以实现,那么也是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候。本身税法遵循的仍然是历史成本法,虽然会计上引入了市场信息,但是税法仍然未做出相应改变。 成本法后续计量 收到现金股利调整账面价值或者是确认投资收益,不存在递延所得税问题。 发生减值的时候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减值实际发生的时候转回时结转递延所得税做相反的分录。 长期股权投资处置的时候转回之前确认的暂时性差异和递延所得税。 权益法后续计量 按照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分额确认相应递延所得税,净利润(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权益变动(上升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收到现金股利或者利润视为差异转回,递延所得税相反分录,减值和处置处理同成本法。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最接近历史成本原则的。税法上对于当期的股利收入如果是需要补税的,那么税法和会计处理基本一致,不存在暂时性差异。 权益法核算下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差异比较明显。确认投资收益由于没有实际收到所有税法不予以确认收入。实际收到股利视为差异转回。另外长期股权投资处置的时候视为所有差异的转回。

企业所得税额计算公式

企业所得税额计算方法--各税种税额计算公式大全(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1、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本期完工产品成本=期初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期末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 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材料+工资+制造费用 2、商品流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主营业务利润=商品销售利润+代购代销收入 商品销售利润=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成本-经营费用-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折扣与折让 3、饮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经营利润+附营业务收入-附营业务成本 经营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成本=期初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本期购进材料、商品金额金额-期末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 4、应纳所得税税额计算 (1)分月或分季预缴所得税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3%) (2)年终汇算清缴时,应退补所得税 应退补所得税额=全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3%)-本年累计已缴所得税额 预缴所得税 ①、按上年应纳税所得额的1/2或1/4 本期某月或某季应纳所得税税额=[上一年应纳税所得额/2(或4)]×税率(33%)②、按本期计划利润预缴所得税 本期某月或某季应纳所得税税额=本期某月或某季计划利润额×税率(33%) 5、对减征所得税的计算 减征比例=[(33%-原核定的税率)/33%]×100% 减征后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3%)×(1-减征比例) =应纳所得税税额×减征比例 6、境外所得税税额扣除限额=境内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额/境内外所得总额 7、对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 弥补亏损后应纳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税率(33%)

企业所得税额计算公式

企业所得税额计算方法-- 各税种税额计算公式大全( 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 — )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1、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一产品销售成本一产品销售费用一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本期完工产品成本=期初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期末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 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材料+工资+制造费用 2、商品流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 — )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主营业务利润=商品销售利润+代购代销收入 商品销售利润=商品销售净额一商品销售成本一经营费用一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折扣与折让 3、饮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 — )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经营利润+附营业务收入-附营业务成本 经营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成本=期初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本期购进材料、商品金额 金额-期末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 4、应纳所得税税额计算 (1)分月或分季预缴所得税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33%) (2)年终汇算清缴时,应退补所得税 应退补所得税额=全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33%)-本年累计已缴所得税额预缴所得 税 ①、按上年应纳税所得额的1/2或1/4 本期某月或某季应纳所得税税额=[上一年应纳税所得额/2 (或4)] X税率(33%) ②、按本期计划利润预缴所得税 本期某月或某季应纳所得税税额=本期某月或某季计划利润额X税率(33%) 5、对减征所得税的计算 减征比例=[(33% —原核定的税率)/33%] X 100% 减征后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33%)X(1-减征比例) =应纳所得税税额X减征比例 6、境外所得税税额扣除限额=境内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X来源于某外国的所 得额/境内外所得总额 7、对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

教你如何理解所得税会计处理分录

教你如何理解所得税会计处理分录 大家都说所得税会计非常难以理解,其实所得税会计是简单的,所得税会计实际上只有一个唯一的分录,说到底主要就是围绕一个分录的四个科目进行核算: 借: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费用是会计上确认的数据,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是税务局要的数据,它们之间的差异,就是递延所得税。所得税费用小于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就是递延所得税资产,所得税费用大于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就是递延所得税负债。 【注意1】在上述分录中,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发生额的对应科目除所得税费用科目外,还可能涉及商誉、资本公积两个科目;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对应的科目一定是所得税费用。另外,如果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还可能涉及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科目。 【注意2】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产生时在借方,转回时在贷方;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产生时在贷方,转回时在借方。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好比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的替身,比如应交税费为100万,税务说可以少交30万,无非是用递延所得税负债充当一个替身从应交税费中抵减30万,反之,税务说要

多交30万,无非是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充当替身让应交税费增加30万。不管多交少交,会计上的所得税费用都是100万。 税务让你少交时: 借:所得税费用1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70 递延所得税负债30; 税务让你多交时: 借:所得税费用100 递延所得税资产3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30。 递延所得税资产就是税务局不同意你所计算出来的所得税数额,而是叫你多交了一部分,但允许以后年度弥补回来的,所以这一部分要记个账,记账得有个科目,这就是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的由来;同理,少交的部分,就作为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核算。 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企业而言,相当于先垫支给税务局的款项;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企业而言,相当于企业得到税务局的一笔贷款。 递延所得税资产:好人终有好报,就怕你等不到那一天;递延所得税负债:出来混的,迟早要还的。

[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举例

[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举例 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1、主营业务收入=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建造合同 2、其他业务收入=材料销售收入+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包装物出租收入+其他 非货币性交易视同销售收入+货物、财产、劳务视同销售收入+其他视同销售收入 会计利润=所有收入项-所有支出项(不包括增值税)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某汽车制造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度发生以下业务: (1)从国内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850万元。另支付购货运输费200万元,装卸费20万元,保险费30万。

(2)销售X型小轿车1000辆,每辆含税(增值税)价17.55万元。另支付运输费300万元,保险费和装卸费共160万元。 (3)销售X型小轿车40辆给本公司职工,以成本价核算取得销售金额共计400万元。 (4)试生产新设计的B型小轿车5辆,每辆成本价12万元,转为自用。市场上无同类小轿车销售价格。 (5)对外出租仓库取得租金收入120万元,有关成本10万元。 (6)转让一项专利技术所有权取得收入1000万元,有关成本200万元。 (7)支出管理费用142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40万元,技术开发费280万元。 (8)支出的销售费用为:广告费700万元,业务宣传费140万元,展览费90万元。 (9)支出财务费用1200万元,其中包括以年利率6%向一非金融企业借款支付利息600万元(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为5%)。 (10)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实发工资总额为500万元,并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了福利经费105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0万元。 【注:(1)小轿车消费税税率为9%。(2)B型小轿车成本利润率为8%。(3)本题不考虑印花税。】 【答案】 ①【外销1000】17.55×1000÷(1+17%)×9%=1350 ②【内销40】17.55×40÷(1+17%)×9%=54 ③【自用B5】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12×5×(1+8%成本利润率)÷(1-9%)】×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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