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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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

第一编

一、判断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司法机关在没有具体法律规定时,据以裁判民事案件的法律依据。()

3、张某将李某打伤。张某的打人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事实。()

4、根据权利的作用范围可以把民事权利划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5、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因此胎儿具有限制的民事权利能力。()

6、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7、未成年人监护人的顺序是:(1)父母;(2)祖父母、外祖父母;(3)兄、姐;(4)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8、企业法人终止后,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进行公告。()

9、非法人组织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0、非法人组织都是营利性组织。()

11、现代法中,自然人的人身,可以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1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由法律规定。()

13、主物转让的,从物一定随主物转让。()

14、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都是有偿的民事法律行为。赠与()

15、区分诺成民事法律行为和实践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意义在于二者的成立和生效的时间不同。()

16、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没有经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不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请求撤销该行为。效力待定()

17、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是可以变更和撤销的民事行为。无效()

18、实践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以标的物的交付为成立要件。()

二、单项选择题

1、下列民事权利不属于形成权的是( )

A抵押权 B追认权 C撤销权 D解除权

2、债务人根据特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债权的权利是( )

A支配权 B请求权 C形成权 D抗辩权

3、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为( )

A主体、行为、权利和义务 B物、行为、智力成果

C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意思真实 D主体、客体、内容

4、依照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不同,民事权利可分为( )

A财产权与人身权B绝对权与相对权 C主权利与从权利 D请求权与形成权

5、甲和乙合伙开办了一个宏亮彩扩部,丙将一卷柯达彩卷送到彩扩部冲洗,交给了正在值班的甲,并向甲交付冲洗费21.8元。该债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 )

A甲和丙 B甲、乙和丙 C乙和丙 D宏亮彩扩部和丙

6、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致人损害承担的民事责任属于( )

A按份责任 B保证责任 C补充责任D连带责任

7、甲、乙为亲兄弟,父母双亡。甲在县城工作,乙年满14岁,弱智。乙在父母死后一年内住叔父丙家。现甲、丙均不愿担任乙的监护人,依照《民法通则》,乙的监护人应是( )

A甲B丙 C甲或丙 D乙所在的村民委员会

8、张明的儿子小磊,为小学四年级学生,在上自习课时与同学小强争执,并将小强眼睛打伤,小强治病花去医药费7000多元,这一损失应( )

A由张明承担,如果学校有过错,学校应负连带责任

B由学校承担,如果张明有过错,张明应负连带责任

C由张明承担,如果学校有过错,学校应当给予适当赔偿

D由学校承担,如果张明有过错,张明应当给予适当赔偿

9、王某8岁的儿子小强很淘气,一天小强在路边玩耍时,有人用三轮车载了一块玻璃镜从他身边经过,王某的邻居张某对小强说:“你敢砸碎那块镜,我给你买冰棍吃。”小强听完这话便拿起一块石头砸了过去,结果使那块价值500多元的玻璃镜被砸碎。对此损失应由 ( )

A王某承担 B小强承担 C张某承担 D王某和张某共同承担

10、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 )

A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 B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

C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D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11、杜某和钟某1997年合伙开饭店,因经营有方,饭店生意兴隆。1998年5月,钟某的妻弟李某要求入伙,下列关于李某入伙条件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应由杜某决定是否允许李某入伙 B李某因其与钟某的关系而不能成为合伙人

C应由杜某和钟某一致同意才能允许李某入伙 D由杜某或钟某一人同意李某即可入伙

12、根据法人的分类,下列组织中,属于财团法人的是( )

A某汽车制造厂 B某贸易中心 C某新闻工作者协会D某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13、在民事活动中,法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其独立性表现在( )

A独立生产经营 B独立的组织机构

C独立地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D独立地享受民事权利

三、多项选择题

1、甲因所在单位给其行政记大过的处分而离家出走,音讯全无已满2年。依照我国《民法通则》,享有申请甲宣告失踪资格的人有:( )

A甲妻 B甲的父母 C甲的成年子女 D甲的债权人

2、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 )

A18周岁以上的公民 B16周岁以上的公民 C10周岁以上的公民

D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3、下列合同中,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的是( )

A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C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D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E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4、甲与乙签订了一份租房协议,约定如果甲父死亡,则甲将房租与乙居住。这一民事行为( )

A既未成立,也未生效B已成立,但未生效 C已成立并已生效 D是附条件的民事行为E是附期限的民事行为

5、在下列原因中属于合同无效的原因有( )

A显失公平 B乘人之危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D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E欺诈个体工商户

6、依照我国《民法通则》,下列事由中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是( )

A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B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C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D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E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四、名词解释

1、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是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2、民事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事实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终止的客观现象。

3、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是指自然人得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取得和行驶权利、设定和履行义务的资格。

4、诉讼时效

是指权利人于一定期间内不行驶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请求权,就丧失该项请求权的法律制度。

五、简答题

1、简述民法的基本原则。

答: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资源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2、《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由哪些?

答: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赔偿损失;(八)支付违约金;(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3、表见代理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答:表见代理又称表现代理,是指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本人的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但有足以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善意相对人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的,该民事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构成要件:(1)行为人无代理权却以本人的名义为民事行为。

(2)客观上有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

(3)相对人主观上无过错。

(4)行为人与相对人所为的民事行为具备生效条件。

一、判断题 1.错2.对3.对 4.错 5.错 6.错7.错 8.对9.对 10.错11.错12.对13.错14.错15.对16.错17.对18.对

二、单项选择 1.A 2.D 3.D 4.B 5.D 6.C 7.A 8.C 9.C 10.D 11.C 12.C 13.C

三、多项选择 1.ABCD 2.AD 3.ADE 4.BE 5.CD 6.ABCDE

第二编人身权

一、判断题

1、人身权是一种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

2、人身权与财产权益没有联系。()

3、人身权具有专属性质,是一种相对性权。()

4、人身权是和生命联系在一起的,法人是组织体,谈不上什么人身,故其没有人身权。()

5、身份权是基于民事主体某种行为、关系产生的与其身份有关的民事权利,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热不具有响应的行为能力,因此不享有身份权。()

二、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身份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身份权不可让与,也不可剥夺

B亲权的客体是未成年子女

C有些身份权中包含有义务成分

D亲属权的客体是成年子女

2、某报社在新闻报道中披露了某国企领导甲的受贿行为,并称其曾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五一劳动奖章”,该企业员工因此感到脸上无光,甲的子女宣布与其脱离父子关系,后证实甲确有受贿事实,但获得奖章并无不当。该报社的行为侵犯( )

A甲的名誉权 B甲的荣誉权

C企业员工的名誉权 D甲的亲权

3、下列权利中属于人格权的是( )

A荣誉权B名誉权 C亲权 D配偶权

三、多项选择题

1、下列行为属于侵犯公民的肖像权的是( )

A未经本人同意在照相馆橱窗陈列其照片

B在寻人启事上刊登公民的照片

C美容院在报纸上做广告宣传时未经甲同意使用甲整容前后的对比照片

D在通辑令上使用犯罪嫌疑人的照片

E电视新闻播放节目盛况时对某甲一家进行特写

2、下列民事权利,属于公民姓名权的是( )

A决定自己的姓名 B决定自己的笔名

C使用自己的姓名 D不使用自己的姓名

E改变自己的姓名或笔名

3、下列情况中不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的有( )

A为追捕逃犯而在通缉令上使用逃犯的照片

B为了寻找不知去向的人而在报上刊登的寻人启事中使用其照片

C为报道某一事件新闻而将一部分人摄入照片

D公司为广告宣传,未与某职工协商而使用其照片

E将别人的照片倒挂在厕所中

一、判断题 1.对2.错3.错4.错5.错

二、单项选择题 1.C 2.B 3.B

三、多项选择题 1.AC 2.ABCDE 3.ABCE

第三编物权

一、判断题

1、任何时候,权利都不能作为物权的客体。()

2、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3、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效力是不变的。()

4、同一物的所有权人可以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因此,在同一物上可以并存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所有权。()

5、非法占有包括恶意占有和善意占有。()

6、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所有人的意志和所有权相分离。()

7、用益物权是以他人之物,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物权。()

8.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9.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只能是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包括国有土地。()

二、单项选择题

1、某甲将手表借给某乙使用,某乙以市价卖给某丙,丙不知道该手表非乙所有,某甲发现后要求

某丙返还原物,某丙( )

A有返还义务B没有返还义务

C将原价款从某乙处要回,交给甲即可 D将手表交还某乙

2、占有是对物为事实上的管领,下述占有属于非法占有的是( )

A甲租乙的房子居住 B甲占有并使用自己的电脑

C甲将拾得的一部手机据为已

D甲为乙修理手表,在乙不支付修理费时,将手表予以留置

3、王某在某餐厅吃饭时丢失手机一部,餐厅人员拾得后交给公安部门。王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前去认领,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交寄售商店出售。孙某从该商店买得手机后送给女友林某作为生日礼物。手机在林某第二天乘公交车时被偷去,小偷以100元的低价卖给郑某。该手机的所有权属于 ( ) A王某 B孙某C林某D郑某

4、下列属于法定孳息的是( )

A果树所结的果实 B股东分取的红利 C销售所得的利润 D动物产下的幼仔

5、下述属于法律上的处分行为的是( )

A粮食被吃掉 B汽油被燃烧 C所有人将违章建筑拆除D抵押权人变卖抵押物

6、附合是原始取得动产所有权的一种方式,下列选项中属于附合行为的是 ( )

A将他人的木材做成家具 B养的鱼游进他人的鱼塘

C承租人在租赁的房屋中铺上地板 D将他人的酒倒进自家盛酒的酒坛

7、王某在公园捡回一只小狗,便抱回家饲养,并为其注射了防病疫苗,后来小狗被其原主人李某发现并要求抱回,则王某( )

A可以拒绝交还该小狗

B只能要求李某偿还其因饲养小狗所花的费用

C只能要求李某偿还其为狗注射疫苗的费用

D可以要求李某偿还养护小狗所支付的必要费用

8.地役权自()时设立。。

A.地役权合同签订B.地役权合同生效C.地役权登记D.地役权行使

9、甲将房屋一间作抵押向乙借款,抵押期间,甲欲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告知丙抵押情况,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有权将该房屋出卖,但须事先通知抵押权人乙

B甲可以将该房屋出卖,无须事先通知抵押权人乙

C甲可以将该房屋出卖,但应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

D甲无权将该房屋出卖,因为已经设置了抵押

10、依照我国《担保法》,在质押生效后,质物灭失的风险损失由谁承担?( )

A质押人 B质权人

C质押人或质权人 D质押人和质权人

11、孙某在某洗衣店干洗了一套名贵西服,后来孙某拒付洗衣费,则洗衣店可以( )

A将该西服据为已有 B行使留置权

C行使质押权 D行使抵押权

三、多项选择题

1、下列为原始取得的财产是( )

A继承的财产B银行利息

C树上的果实 D开采的矿石

E接受的赠与

2、下列处置情形属于法律上处分的有( )

A将消费品消耗掉B将所有物抛弃

C将房屋出租给他人 D在生产中将原材料消耗掉

E出售物品

四、名词解释

1、所有权

指所有权人对自己的物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地役权

指为自己不动产的便利二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3、担保物权

指权利人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依法就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

五、简答题

1、善意取得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

答: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有偿转让于善意第三人时,该第三人即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法律制度。

成立条件:(1)标的物须为动产或者不动产。(2)让与人对处分的动产或不动产无处分权。(3)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4)受让人须支付合理(5)转让的动产或不动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

2、留置权的成立的积极条件?

答:(1)、债权人须占有一定的财产;(2)债权人占有的财产须为债务人的动产;(3)债权人占有的动产与债权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4)须债权已届清偿期

一、判断题 1. 错 2.错 3.错4.错5.对6.对7.对 8.错 9.错

二、单项选择题 1.B 2.C 3.C 4.B 5.D 6.C 7.D 8.B 9.A 10.A 11.B

三、多项选择题 1.BCD 2.BE

第四编债权

一、判断题

1、债权人的权利原则上只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2、债的主体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特定的。()

3、债发生的根据不包括侵权行为。()

二、单项选择题

1、依照民法原理,连带债务的债权人( )

A只能向债务人中的主要责任者请求其履行全部债务

B只能向全体债务人请求履行全部债务

C不能向债务人中的某一人请求其履行全部债务

D可以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请求其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

2、甲公司欠乙公司贷款25万元,依照合同甲公司应向乙公司交付汽车配件,乙公司收货后应向甲公司支付货款30万元,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债务,可以适用债的 ( )

A混同B抵销 C提存 D免除

3、根据我国民法规范,下列属于不当得利的是( )

A养子给生父母的赡养费 B因赌博而给对方的财物

C明知没有给付义务而进行给付 D甲将发给乙的货错发给丙

4、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一批彩电,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履行顺序,则( )

A应由乙公司先交付彩电,甲公司再付款

B应由甲公司先付款,乙公司再交付彩电

C乙公司可在交付彩电前要求甲公司付款

D甲公司可在乙公司交付彩电的同时付款

5、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甲先供货,货到后10天付款。甲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难以支付该笔货款,遂中止履行合同并拒绝乙的履行要求。甲行使的这种抗辩权属于( ) A同时履行抗辩权B不安抗辩权

C先履行抗辩权 D后履行抗辩权

6、依照我国民事法律规范,交付货物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双方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履行地就为( )

A供货方所在地 B需货方所在地

C供货方或需货方所在地 D供货方和需货方之间的中间地

7、甲、乙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在我国合同法理论上称作 ( ) A先履行抗辩权 B先诉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不安抗辩权

8、甲公司向乙商业银行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款到期后,由于甲公司经营不善,无力还

借款本息。但丙公司欠甲公司到期货款20万元,甲公司却不积极向丙公司主张支付货款。为此乙商业银行请求法院执行丙公司财产以偿还甲公司借款。对此案看法正确的是( )

A乙商业银行可以直接向丙公司行使代位权

B乙商业银行应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行使代位权

C乙商业银行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行使代位权

D乙商业银行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以20万元为限

9、依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合同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债务履

行期间届满之日起( )

A6个月 B8个月 C10个月 D12个月

10、依据《担保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

A保证合同是主合同B保证合同是从合同

C保证合同是附条件合同 D保证合同是附合合同

三、多项选择题

1、根据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要件,下列事实中构成无因管理之债的事项是 ( )

A受托人、受雇人为他人照看病人

B抢救溺水的儿童4

C饲养他人失散的动物并寻找其主人

D抚养收养的子女

E未受委托,雇人为邻居的危险房屋加固,以免遭台风袭击损毁

2、甲公司和乙公司与某石化公司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约定石化公司在1个月内供给0号或10号柴油1000吨,每吨价格为1600元;甲公司与乙公司按4:6分配。该合同之债是( )

A多数人之债B按份之债 C选择之债 D种类物之债 E连带之债

3、下列无合法依据所获利益中,不属于不当得利的有( )

A养子女在收养关系成立后,依然支付其生父母的生活费而又主张不当得利的

B因赌博给付他方财物后主张不当得利的

C履行未到期的债务,丧失期限利益而主张不当得利的

D付款方多支付供货方货款后主张不当得利的

E银行多付给存款人利息后主张不当得利的

4、债的履行中,如果债的履行地点不明确时,依照法律规定,应分别下列不同情况,确定履行地点,即( )

司考民法学讲义按份共有

司考民法学讲义:按份共有 民法学讲义:按份共有。按份共有是民法的重要考点,考生应当重点复习,小编将这一考点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整理,希望能够对考生的复习有所帮助。 精彩链接: 一、按份共有的概念与性质 1、概念 按份共有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对同一标的物按照一定的份额分享所有权。 2、特征 (1)按份共有人的权利义务体现在一定份额之上在按份共有中,各共有人的份额称为应有部分,这个应有部分是共有人对共有物所有权所享有的权利的比例,是确定按份共有人的利义务的依据。如果应有部分无法确定时,应推定各共有人的应有部分均等。

(2)按份共有人对其应有部分享有相当于所有权的权利。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享有权利,分担义务。共有人对其应有部分,享有相当于所有权的权利。所以,按份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予以转让,除非或者共有协议有所限制。在按份共有人死亡时,其继承人也有权继承其应有部分。 (3)按份共有人的权利义务及于共有物的全部 .即按照份额对共有物的全部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3、按份共有与其份额的法律推定 (1)按份共有的推定 【重点法条】:《》第103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2)对按份共有份额的推定 【重点法条】:《物权法》第104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二、按份共有的内部关系 1、共有物的占有、使用、收益

(1)各共有人依其份额对共有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这种权利的行使及于共有物的全部。 (2)由共有人对占有、使用、收益的方法进行协商,并按协商一致的方法处理。在意见不一致时,按照拥有共有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意见办理,但不得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 2、共有物的处分 在按份共有中,共有人对共有物的处分包括两种:一是对应有部分的处分,二是对整个共有物的处分。 (1)对应有部分的处分 A、按份共有人有权自由处分其份额 按份共有人有权对自己所有的份额转让、设定担保、以及抛弃其份额等处分行为。 【重点法条】:《解释》第54条: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 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B、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自考民法学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6 年10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民法学试卷 (课程代码00242) 本试卷共 6 页,满分100 分,考试时间150 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 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 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30 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 1 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 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关于民法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无论新、旧法是否为同一级机关颁布的,都适用新法改废旧法的规则 B.法律原则上只适用于法律生效后发生的事项 C.港澳台地区也是我国领土,因此,我国民法同样适用 D.我国民法不适用于居住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 2.下列适用 2 年诉讼时效期间的是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B.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C.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将民事法律关系区分为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的意义在于 A.绝对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是特定的 B.相对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一般是不特定的 C.相对法律关系的义务人负担的义务一般是消极的不作为 D.绝对法律关系的权利人实现权利无须义务人的介入 4.根据民事权利相互间是否具有派生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 A.财产权与人身权B.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与形成权 C.绝对权与相对权D.原权与救济权 5.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A.被代理人承担责任B.行为人承担责任 C.行为人和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D.被代理人和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6.关于自然人姓名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A.自然人姓名的决定权,是指对名的决定权 B.自然人不使用自己的姓名属丁'放弃姓名权 C.自然人无权改变其姓氏 D.盗用姓名是指不经自然人许可而擅自使用其姓名 7.下列属于物质性人格权的是 A.监护权B.健康权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56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56 (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8,分数:36.00) 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行为”的是( ) (分数:2.00) A.王某画了一幅油画 B.李某把陈某打成重伤 C.洪某替郭某招待朋友√ D.黄某盗窃了袁某的汽车 解析:解析: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包括行为和自然事实。C选项的行为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因此不是民事法律事实,更不是“行为”。A选项是事实行为,B、D选项是侵权行为。因此,本题的答案是C。 2.王某超速驾车,不慎撞死李某,王某支付李某家属50万元赔偿金。李某家属继承了李某的遗产。引起上述侵权损害赔偿关系和继承关系的分别是( ) (分数:2.00) A.行为、事件√ B.行为、行为 C.事件、行为 D.事件、事件 解析:解析:根据客观事实是否与主体的意志有关,民事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事件和行为两大类。行为是指受主体意志支配、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活动。王某超速驾车的行为是在其意识支配下的行为。事件,指与主体的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客观情况的发生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如人的出生、死亡能改变身份关系,物的灭失可以使所有权关系消灭等。因此,本题的答案是A。 3.以下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 (分数:2.00) A.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指自然人和法人 B.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C.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定 D.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法律进行规定 解析:解析: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得到法律的承认,能够以其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客观存在。在我国,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国家作为整体,在一些场合是民事法律关系的特殊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行为,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可以由民事主体在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自由设立(自愿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在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大多取决于民事主体的意思。因此,本题的答案是B。 4.下列何种权利可以由当事人一方以自己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 ) (分数:2.00) A.支配权 B.请求权 C.形成权√ D.抗辩权 解析:解析:根据权利的作用的不同,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支配权是指可以对标的物直接支配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例如所有权。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例如债权。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对方权利的权利,例如不安抗辩权。形成权是指当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例如追认权。因此,本题的答案是C。

民法学(自考)重点介绍

应考指导 一、考试相关情况说明 1. 课程性质及特点:《民法学》课程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必修课,是为培养自学应考者掌握和运用民法学基本理论分析和解决民法实际问题而设置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本课程为7个学分,这在专业课程中是最高的。民法理论经过人类几千年的积淀,理论博大精深,该学科应用性非常强,因此,要学好该课程,必须下苦功夫。现在我们国家正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市场经济就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最主要的是合同关系,民法被喻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一点不为过。因此,该课程的重要性如何如何强调都不过分。 2. 指定教材:本课程使用的教材为郭明瑞、房绍坤、刘凯湘编著的《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3. 新旧教材变化情况说明:本教材是在2001年版的基础上修订而成。变化最大的是第三编物权和第六编侵权责任,主要是因为两部新法,即《物权法》和《侵权责任法》通过的缘故。这两部分几乎进行了全部的改写。此外,第六章非法人组织也加进了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有限责任合伙的内容,第九章诉讼时效与期限中,也加进了最高法院关于诉讼时效的司法解释的内容,人身权部分的内容也作了一些变动。这些,对自考的命题都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应引起我们考生的高度关注。 4. 课程体系:本课程共分六编,第一编民法总论主要研究民法总则的知识,是后面五编的提取公因式后带共性的知识,分九章,是6编中最大的一编,在考试中约占25-30分的分数比重。 第二编用三章研究了人身权,考试中一般6-8分左右,地位比较低。 第三编用五章研究了物权,考试中一般为15-20分左右。 第四编用六章研究了债权,考试中一般在15-20分左右。 第五编用五章研究了继承权,考试中一般在10-15分左右。 第六编用八章研究了侵权民事责任,考试中一般在15-20分左右。 二、题型与分值 根据新大纲,民法学考试的共有六种题型模式: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和案例题。 ★★★注意:2001年版的大纲中只有五种题型,即没有名词解释题,新大纲增加了名词解释题。 题型与分值情况大致会是如下一种情况:单选(共30小题,每题1分,共30分);多选(共5小题,每题2分,共10分);名词解释(共5小题,每题3分,共15分);简答(共4小题,每题6分,共24分);论述(共1题,共11分),案例题(共1题,共10分)。 题型和分值也可能有一些变化,例如2010年10月的的考题就有判断题(共5题,每题2分,而大纲中并没有该题型,其他年份也不怎么考这种题型),但这有什么难的呢?只相当于一道多选题而已,即相当于“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将5道判断题,变成ABCDE5个选项”即成,仅此而已。 下面直接以大纲中的“题型示例”中所举的例子进行说明(大纲没有对这些例题进行解答) 附录题型举例

1月全国自考民事诉讼法学试题及答案解析

全国2018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民事诉讼法学试题 课程代码:00243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能够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可以分为( ) A.积极的作为和消极的不作为B.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C.诉讼事件和诉讼行为D.诉讼事件和民事行为 2.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 ) A.对等原则B.相等原则 C.平等原则D.同等原则 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其回避决定人是( ) A.审判委员会B.院长 C.合议庭D.人民代表大会 4.下列民事案件中,应当一审终审的有( ) A.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B.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 C.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D.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5.因港口作业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其管辖法院是( ) A.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B.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C.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D.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6.基于当事人授权而享有诉讼代理权的人是( ) A.委托代理人B.法定代表人 C.指定代理人D.法定代理人 7.下列诉讼文书中,不适用 ...留置送达的是( ) A.判决书B.传票 C.调解书D.裁定书 8.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不可以 ...作为证人的是( ) A.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B.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1

C.未成年人D.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 9.下列送达方式中,可以没有 ..送达回证的是( ) A.直接送达B.留置送达 C.委托送达D.公告送达 10.对于实施了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决定拘留的,应当( ) A.由法院自行看管B.交由当地公安机关看管 C.交由当地司法行政部门看管D.交由当地监所看管 11.在财产保全中,保全标的若是季节性商品时,应当采取的保全措施是( ) A.查封B.扣押 C.提存D.变卖 12.在诉讼过程中,由法院主动依职权决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错误的,其损失( ) A.由被保全人自己承担B.由被保全人的对方当事人赔偿 C.由法院赔偿D.不需要赔偿 13.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形式是( ) A.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B.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 C.由审判员独任审理D.由陪审员独任审理 14.下列裁定中,当事人不服可以提起上诉的有( ) A.财产保全的裁定B.先予执行的裁定 c.诉讼终结的裁定D.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定 15.下列情况中,法院应当裁定诉讼中止的是( ) A.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B.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C.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的 D.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16.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应当适用( ) A.简易程序审理B.普通程序审理 C.二审程序审理D.特别程序审理 17.在督促程序中,人民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的情形是( ) A.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 B.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 2

《民法学》模拟试题及答案

自考《民法学》模拟试题及答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某汽车公司司机开车不慎撞伤甲某,甲经抢救无效死亡,为此某厂赔偿甲家属5万元。甲家属料理后事后,分割了甲的遗产。引起上述侵权赔偿关系、财产继承关系产生的分别是: A. 行为、行为 B.事件、事件 C行为、事件 D.事件、行为 2.甲乙相互欠款,在还款期限已到时,任何一方可主张将欠款相互充低,当事人享有的这一抵消权属于: A.请求权 B.支配权 C.抗辩权 D.形成权 3.甲、乙分别出资1万元合伙经营,后因经营不善,负债10万元,甲、乙约定由乙承担8万元,乙承担2万元。这种约定对债权人: A.无效。债权人可以要求甲、乙任何一方承担全部债务。 B有效。债权人只能按照约定要求甲、乙承担各自的债务。 C.无效。债务人只能要求甲乙平均承担债务。 D.有效。债权人要求任何一方承担全部债权是没有法律依据。 4.未成年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作为第一序列的法定监护人是: A.兄、姐 B.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 C.祖父母、外祖父母 D.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5.王某,在一起海难事故中,生死不明,两年后其父母请求人民法院宣告王某死亡,但其妻,不害怕分割王某的财产,不同意宣告死亡,人民法院作法正确的是: A.不应该宣告王某死亡 B.人民法院以王某下落不明不满4年为由,驳回王某父母的请求。 C.应该宣告王某死亡 D.人民法院以王某父母拒绝交纳诉讼费,不予受理。 6.某甲长期下落不明,经其配偶乙向法院申请,法院判决宣告甲死亡。其后,乙就与丁结婚,并将一6岁的儿子送给丙收养,双方办理了收养手续。实际上甲并未死亡。经甲请求法院撤销了对其死亡的宣告。甲回家后发现儿子被人收养,乙改嫁他人,幸丁已死亡。因此,甲就要求与已恢复婚姻关系,并以自己未同意将儿子送丙收养主张收养无效。人民法院应该?

民法学自考笔记(整理出来仅供参考)

第一编:民法总论 第一章:民法概述 第一节:民法的含义 一、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实质意义的民法:指作为部门法的民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也就是私法的全部。 狭义指在民商分立的国家商法以外的私法。 2、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指以一定体例编篡的并以民法命名的成文法典。 我国民商合一,是广义民法,我国民法通则就是形式意义的民法。 二、民法的历史沿革: 分为古代民法、近代民法和现代民法三个阶段。 1、古代民法的典型代表是罗马法。 2、近代民法是在继受罗马法的基础上形成的,形成了大陆法和英美法两大法系。大陆法系推行法典化,又称民法法系,英美法以判例为法律的主要渊源,又称判例法系。近代民法以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为代表。 3、资本主义现代民法始于1897年公布、1900年生效的《德国民法典》。 1923年列宁主持制定的《苏俄民法典》是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民法典。 我国近代民法始于清末,1907年清政府开始制定的《大清民律草案》,1911年完成。 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是1930年南京国民政府制定的民法典。 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我国民事立法进入新阶段。 第二节:民法的调整对象 是调整平等主体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一、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 财产关系指人们在社会财富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以经济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调整财产关系特点: 1、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 2、一般是当事人自愿发生的。 3、受价值规律支配。等价有偿 二、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人身关系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具有人身属性,与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的,是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人身关系的特点: 1、主体的地位平等。 2、与民事权利的享受和行使有关。 3、与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并不具有经济内容。 第三节:民法的性质和任务 一、我国民法的性质: 1、民法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 2、民法为行为规范兼裁判规范。 3、民法为实体法。 4、民法为私法。也有私法公法化 二、民法的任务 1、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全国自考民法学真题

全国自考民法学真题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2010年10月全国自考民法学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 拾得遗失物后,拾得人管理遗失物并发出招领通知,此行为构成() A. 不当得利 B. 侵权行为 C. 无因管理 D. 保管合同 答案:C 2. 甲对乙享有100万元的合同债权,该债权具有可转让性,甲将其债权转让于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如甲未取得乙的同意,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 B. 如甲未通知乙,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 C. 如甲未通知乙,该债权转让协议有效,但对乙不发生效力 D. 如甲未通知乙,该债权转让协议有效,对甲、乙、丙均发生效力 答案:C 3. 关于代位权行使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 B. 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 C.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并且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D. 债权人代位行使的权利范围是债务人的全部债权 答案:D 4. 同一主债有二人以上的保证人时,如法律或合同没有明确保证人是承担按份保证责任或连带保证责任时,应() A. 承担按份保证责任 B. 平均承担保证责任 C.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D. 不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C 5. 我国《物权法》没有明确规定的用益物权是() A.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B. 地役权 C. 建设用地使用权 D. 典权 答案:D 6. 甲向乙借款10万元,并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乙的债权在期满后未受清偿时,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乙所有。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抵押合同无效 B. 抵押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 C. 抵押合同全部有效 D. 抵押合同有效,但房屋所有权为乙所有的条款无效

民法学模拟试题及答案

《民法学》模拟试题及答案(一)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某汽车公司司机开车不慎撞伤甲某,甲经抢救无效死亡,为此某厂赔偿甲家属5万元。甲家属料理后事后,分割了甲的遗产。引起上述侵权赔偿关系、财产继承关系产生的分别是: A.行为、行为 B.事件、事件C行为、事件 D.事件、行为 2.甲乙相互欠款,在还款期限已到时,任何一方可主张将欠款相互充低,当事人享有的这一抵消权属于: A.请求权B.支配权 C.抗辩权D.形成权 3.甲、乙分别出资1万元合伙经营,后因经营不善,负债10万元,甲、乙约定由乙承担8万元,乙承担2万元。这种约定对债权人: A.无效。债权人可以要求甲、乙任何一方承担全部债务。 B有效。债权人只能按照约定要求甲、乙承担各自的债务。 C.无效。债务人只能要求甲乙平均承担债务。 D.有效。债权人要求任何一方承担全部债权是没有法律依据。 4.未成年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作为第一序列的法定监护人是: A.兄、姐 B.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 C.祖父母、外祖父母 D.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5.王某,在一起海难事故中,生死不明,两年后其父母请求人民法院宣告王某死亡,但其妻,不害怕分割王某的财产,不同意宣告死亡,人民法院作法正确的是: A.不应该宣告王某死亡 B.人民法院以王某下落不明不满4年为由,驳回王某父母的请求。 C.应该宣告王某死亡 D.人民法院以王某父母拒绝交纳诉讼费,不予受理。 6.某甲长期下落不明,经其配偶乙向法院申请,法院判决宣告甲死亡。其后,乙就与丁结婚,并将一6岁的儿子送给丙收养,双方办理了收养手续。实际上甲并未死亡。经甲请求法院撤销了对其死亡的宣告。甲回家后发现儿子被人收养,乙也改嫁他人,幸丁已死亡。因此,甲就要求与已恢复婚姻关系,并以自己未同意将儿子送丙收养主张收养无效。人民法院应该: A.确认甲、乙的婚姻关系自动恢复,收养关系有效。 B.驳回甲要求恢复婚姻关系的请求,确认收养关系有效。 C.确认甲、乙的婚姻关系自动恢复,收养关系无效。 D.驳回甲要求恢复婚姻关系的请求,收养关系无效。 7.下列有关法人民事权利能力说法中,错误的是: A.法人在清算阶段仍然具有清理所必须的权利能力。 B.不同类型的法人,其民事权利能力的大小,范围各不相同,即使同一类型的法人其权利能力也有差异。 C.法人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不同。 D.法人权利能力的范围均有法律直接规定。 8.某晚甲向乙借5000元钱去赌博,并答应说:“如果能赢2万的话,将还给乙1万元。”甲果然当天晚上赢了25000元,但事后只给乙还了5000万,拒绝还给乙1万元。于是乙向人民法院起诉: A.人民法院应判甲违约 B.人民法院应该确认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 C.人民法院应给没收甲的赌博赢利 D.人民法院应判决没收甲、乙的全部赌资资金。 9.当事人约定“甲的儿子如果回调出北京”,甲、乙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生效。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付的是: A.附肯定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肯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否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否定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10.1998年1月5日张三将行李寄存在火车站,1998年1月10被李四冒领,张三欲向李四追索,诉讼时效为: A.1999年1月10日 B.1999年1月5日 C.2000年1月10日 D.2000年1月5日 11.甲把房屋承租给乙,后甲因急事用钱,要将房屋出卖。甲的作法正确的是: A.甲在没有告诉乙的情况下,把房屋买给了丁。 B.甲告诉乙要出卖房屋,乙表示不买,房屋出卖后,租期尚未期满,甲强令乙退租。 C.甲先告诉了乙,并且在同等条件下,甲把房屋卖给了乙。 D.甲告诉了乙,但乙没有第三人丁出的价格高,甲就把房屋卖给了丁,租期

自考民法学重点名词解释(整理)

1)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制定、解释、执行和研究我国民法的指导思想,是我国民法的社会主义本质的集中表现,也是我们进行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法律准则。 3) 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法调整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4)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 5)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 6)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事物。 7) 民事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简称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可分为事件和行为两大类。 8) 事件:是法律事实的一种。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那些客观现象,即这些事实的出现与否,是当事人无法预见或控制的。 9) 行为:是法律事实的一种。是指与人们意志有关的那些法律事实。行为分为合法的行为和与违法的行为。凡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或为国家法律所认可的行为是合法行为,这种行为在民法上主要表现为民事法律行为。 10) 法律事实的结合:依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一个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消灭需要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时,那么只有这些法律事实的结合,该项民事法律关系才能发生、变更或消灭。 11) 绝对权:依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不同,民事权利可以分为绝对权与相对权。绝对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的权利,它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任何人,即任何人均负有不妨害权利人实现其权利的义务。故绝对权又称对世权。绝对权的主体一般不必通过义务人的作为就可实现自己的权利。各种人身权、所有权和其他物权等都属于绝对权。 12) 相对权:依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不同,民事权利可以分为绝对权与相对权。相对权是指其效力仅及于特定当事人的权利,它的义务人是特定的,所以又称对人权。相对权的主体必须通过特定义务人的履行义务的行为才能实现其权利。债券就是一种相对权。 13) 请求权:依民事权利的作用不同,民事权利可分为请求权与形成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可以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14) 形成权:依民事权利的作用不同,民事权利可分为请求权与形成权。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仅凭自己单方的行为便可使某种权利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 15) 主权利:从民事权利的相互关系上,可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主权利是指在互有关联的两个以上的民事权利中,可以独立存在的民事权利。 16) 从权利:从民事权利的相互关系上,可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从权利是指在互有关联的两个以上民事权利中,必须以其他权利的存在为前提的民事权利。从权利随主权利的存在或消灭而存在或消灭。 17) 民事权利能力:公民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者,才享有法律上的人格,才能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才能享有某项具体民事权利或承担某项具体民事义务。 18)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或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公民的行为能力不仅包括公民的合法行为的能力,而且也包括公民对其违法行为应承担责任的能力。公民的行为能力是以其权利能力为前提的。 19)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

2019法学类自考法学概论模拟考试真题.doc

2019法学类自考法学概论模拟考试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 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O 1 ?我国先秦时期法家学派使用的“法治” 一词的含义是 A.人治底下的法治 B.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 C.民主国家中的良法得到全社会的认同和遵守 D.治国者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2?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是 A.股东大会 B.监事会 C.经理 D.董事会 3.商法的调整对象是 A.自然人之间的人身关系 B.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 C.行政许可行为

D.经济关系中商自然人、商业组织和商业活动 4.我国产品质量法的制定时间是 A.1993 年 B. 1994 年 C. 1999 年 D. 2000 年 5.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的行为属于 A.商业贿赂 B.假冒或仿冒 C.虚假宣传 D.侵犯商业秘密 6.我国刑审诉讼法规定,逮捕的决定机关除人民检察院外还有 A.人民法院 B.拘留所 C.人民政府 D.公安机关 7.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行使审判权的司法机关是 A.人民法院 B.公矢机关 C.人民检察院 D.人民政府 8.票据持有人丧失票据采取补救的一种民事法律程序是 A.督促程序 B.公示催告程序

C.挂失程序 D.还债程序 9.诉讼标的所指向的物,称为 A.诉讼客体 B.诉权 C.诉讼标的物 D.诉 10.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 A. 3个月内审结 B. 6个月内审结 C.9个月内审结 D. 12个月内审结 11.下列不属于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的是 A.鉴定人 B.原告 C.被告 D.第三人 12.在行政诉讼中不承担举证责任的是 A.人民检察院 B.人民法院 C.原告 D.被告 13.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管辖法院是

2012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模拟试题

考生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须在答题卡和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同时在答题卡上涂写考试科目和准考证号的信息点。 2.选择题的答案必须涂写在答题卡相应题号下,非选择题的答案必须书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写在其他地方无效。 3.填(书)写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字迹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涂写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 4.考试结束,将答题卡、答题纸和试题本一并交回。 一、单项选择题:第1~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字母涂黑。 1.某宾馆为了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8月15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摄像机所有权何时转移?() A.8月7日B.8月8日C.8月9日D.8月15日 2.孙某委托吴某为代理人购买一批货物,吴某的下列行为中违反法律法规的是()。A.吴某生重病,停止了购买货物事宜,并通知了孙某 B.及时将购买货物过程中的情况报告给孙某 C.经孙某同意,另行委托林某,办理购买事宜 D.与陆某恶意串通,以明显的不合理的高价格购入货物 3.按照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 A.配偶子女父母B.兄弟配偶子女 C.子女父母兄弟D.父母兄弟配偶 4.张某11周岁,小学五年级学生,经常在其学校门口的一家小卖部买零食和一些学习用品,部分赊账,年终时共欠小卖部340元。小卖部老板拿着账单要求张某父亲付款,遭到张某父亲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无需赔偿 B.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C.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赔偿 D.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应当由其自己付款,不应当由其父亲付款。 5.孙某丈夫外出做买卖五年未归,也没有任何音讯,孙某欲改嫁,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孙某丈夫视为死亡,孙某可以直接改嫁

司法考试民法讲义最新版

民法学讲义 第一章民法概述 第一节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民法的概念 1、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的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性质 (1)部门法、实体法 (2)民法起源于罗马私法,是调整社会普通成员之间关系的法律。在这个法律中,以个人利益为核心,以人的平等和自治为理念,当事人之间处于平等的地位;与私法判然有别的是公法,它是以国家利益为核心,体现公共秩序、政治管理的法律,在这个法律中,当事人之间是命令与服从关系,处于不平等的地位。 二、民法的含义 1、形式上的民法与实质上的民法 形式上:民法典;实质上:各种相关法律 2、广义的民法与狭义的民法 (1)广义的民法就是指所有的私法规范,包括调整人身关系、财产关系、亲属关系、知识产权关系以及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 (2)狭义的民法,仅仅指调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通常不包括亲属法、知识产权法和商事法等法律规范。 3、民法典与民法通则 (1)民法典是按一定的逻辑体系和价值判断将各种民事制度规定于一部法律内的法律文件。在法制史上,比较有影响的民法典是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在我国历史上,清末和民国时期曾制定过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86年公布并施行了民法通则 三、民法的调整对象 1、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是指平等的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以财产所有和财产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特点: (1)主体法律地位平等。 主体平等并非指当事人在所有情况下地位均为平等,只要当事人在从事法律活动,发生法律关系时地位是平等的,我们就认为主体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题例】甲为某市市长,乙为甲的秘书。某日,甲乙一起外出在商场购物。乙的钱包丢失,遂向甲借钱1000元用于购物。问甲乙之间的借钱是否受民法调整? (2)包括财产所有和财产流转两种关系。 A、财产所有关系是指民事主体因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B、财产流转关系是指民事主体因对财产进行交换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C、财产所有关系是财产流转关系的发生前提和主体追求的直接后果;而财产流转关系则是实现财 产所有关系的基本方法。 2、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与义务关

2019年10月全国自考民法学试题

2019年10月全国自考民法学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民法对人的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A.民法只适用于中国人 B.民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的任何人 C.民法不适用于无国籍人 D.民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自然人在意外事故中下落不明,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的,须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满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3.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正确的是 A.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B.个人独资企业只能以出资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C.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D.个人独资企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下列关于身份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A.身份权是民事主体固有的权利 B.身份权是民事主体平等享有的权利 C.身份权基于特定身份而产生 D.身份权也就是亲属权 5.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实施的下列行为中,构成侵害肖像权行为的是

A.在寻人启示上使用失踪人照片 B.企业为表彰先进在公告栏中使用职工照片 C.公安机关在通缉令上使用犯罪嫌疑人照片 D.在期刊封面上使用某明星照片 6.甲委托乙出售一辆二手轿车,丙委托乙购买一辆二手轿车。乙在授权范围内以双方代理人的身份签订了买卖合同。乙的行为属于 A.无权代理 B.滥用代理权 C.有效代理 D.表见代理 7.10岁的小学生甲独自到某商场购买笔记本电脑一台,价款5000元。该民事行为属于

A.有效民事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 C.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D.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8.下列对于善意取得制度表述正确的是 A.某甲从拾得人某乙的手中以合理价格购买某丙遗失的手机,不知情的某甲可以取得手机的所有权 B.保管人李某将张某委托其保管的手提电脑以市价转让给赵某,赵某可以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C.小明对罗某寄养在孙某家的小猫咪特别喜爱,孙某遂将小猫送给小明,小明因此取得小猫的所有权 D.张某误以为王某交由其父保管的玉石为其父的遗产,遂委托他人将玉石加工为玉白菜一棵。张某应取得玉白菜的所有权

民法学模拟题

《民法学》模拟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是(C)。 A.行为 B.智力成果 C.人身 D.人身利益和权利 2.因相邻房屋滴水发生纠纷,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哪一方排除妨碍、赔偿损失(A)。 A.有过错的一方 B.房屋滴水的一方 C.当事人双方 D.房屋滴水给另一方造成妨碍的一方 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失踪期间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A)。 A.有效 B.无效 C.效力未定 D.有些有效、有些无效 4.甲公司欠乙公司 100 万元货款,后甲公司因管理不善被乙公司兼并,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务随之消灭,这种债的消灭被称为债的(A) A.混同 B.抵消 C.免除 D.提存 5.以下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属于口头形式的是(A)。 A.打电话 B.发传真 C.发电子邮件 D.公证 6.下列各项权利中,不能由法人享有而专属于自然人享有的是(A)。 A.继承权利 B.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权利 C.委托他人代理民事行为的权利 D.依法要求司法机关维护自己民事权益的权利 7.关于物的概念,不正确的理解是(A)。 A.物包括人身 B.物是有体物 C.物独立存在 D.物能为民事主体所支配 8.王某15岁,高中生,经常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维持其基本生活,王某是(A)。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9.以下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事件的是(A)。 A.人的死亡 B.发现他人丢失的东西 C.甲与乙订立加工合同 D.甲把乙打伤 10.甲将自己的冰箱交由乙保管,则甲是()占有人,乙是(B)占有人。 A.直接间接 B.间接直接 C.直接直接 D.间接间接 11.我国民法通则根据(D)将代理分成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三种。 A.授予代理权的形式 B.代理权范围 C.被代理人身份 D.代理权产生原因 12.被代理人将代理权授予代理人的行为属于(B)。 A.双方法律行为 B.单方法律行为 C.事实行为 D.非法律行为 13.相邻一方必须使用另一方的土地排水,因此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受益人(A)。 A.应当给受害人适当的补偿 B.无需赔偿 C.不得再利用他人土地排水 D.应当赔礼道歉

民法学笔记

《民法学笔记汇总整理(精华版) 第一篇:民法总论 第一章:民法概述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实质意义的民法:指作为部门法的民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也就是私法的全部,狭义指在民商分立的国家商法以外的私法。 2、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指以一定体例编篡的并以民法命名的成文法典。 我国民商合一,是广义民法,我国 分为古代民法、近代民法和现代民法三个阶段。 1、古代民法的典型代表是罗马法。 2、近代民法是在继受罗马法的基础上形成的,形成了大陆法和英美法两大法系。大陆法系推行法典化,又称民法法系,英美法以判例为法律的主要渊源,又称判例法系。近代法以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为代表。 3、资本主义现代民法始于1897年公布、1900年生效的《德国民法典》。1922年列宁亲自主持制定的《苏俄民法典》始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民法典。我国近代民法始于清末,1907年清政府开始制定的《大清民律草案》,1911年完成。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是1930年南京国民政府制定的民法典,该法典随着1949年中国成立在大陆已经废除,仅在台湾有效。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是我国民事立法进入的一个新阶段。 第二节:民法的调整对象 是调整平等主体公民之间、法人之间、 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 指人们在社会财富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以经济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调整财产关系主要有以下特点: 1、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 2、一般是当事人自愿发生的。 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具有人身属性,与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不是以经济利益而是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人身关系有以下特点: 1、主体的地位平等。 2、与民事权利的享受和行使有关。 3、与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并不具有经济内容。 第三节:民法的性质和任务

自考民法学试题及答案

201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民法学试卷 (课程代码00242) 本试卷共6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8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l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 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下列不属于民法基本原则的是 A.平等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公示公信原则 D.公序良俗原则 2.下列不能作为民事主体的是 A.国家 B.法人 C.胎儿 D.合伙组织 3.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表述正确的是 A.主权利和从权利相互依存,主权利消灭从权利消灭,从权利消灭主权利也消灭 B.专属权不能转让,但可以继承 C.民事权利作为法律上的权利,仅由国家提供保护 D.超过权利人权利限定范围,义务人没有必为某种行为的义务 4.下列有关宣告失踪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宣告失踪制度的目的仅在于保护失踪人的财产权益 B.某甲已下落不明一年,其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 C.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前置条件 D.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失踪的,其监护人为财产代管人 5.下列对法人的财产与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 A.法人的财产,是能够为法人独立享有、自主支配的财产 B.法人的责任,仅由其出资人承担 C.法入的财产不足以承担责任的,应由其出资人承担责任 D.法定代表人无需对法人的非法经营活动承担责任 6.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合伙是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62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62 (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8,分数:36.00)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普通诉讼时效的期间为( ) (分数:2.00) A.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 B.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年内 C.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年内√ D.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4年内 解析:解析: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第188条的规定,我国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本题的答案为C。关于A选项,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民法通则》的规定被《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取代);(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关于C选项,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2条的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关于D选项,根据《合同法》第129条的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最长诉讼时效的期间是( ) (分数:2.00) A.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5年内 B.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5年内 C.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0年内 D.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0年内√ 解析:解析:根据《民法总则》第188条第2款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其中的20年即是最长时效期间,它也适用于一切民事法律关系,但它与普通诉讼时效的不同在于起算时间不同,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计算;而最长诉讼时效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的。因此,本题的答案为D。 3.甲在商店购买了一台手机,某日,手机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突然爆炸,造成甲面部和手部烧伤。自即日起,甲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间为( ) (分数:2.00)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解析:解析:《产品质量法》第3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此,本题的答案为B。需要注意的是,适用《产品质量法》的前提是造成了损害,若没有造成损害,应适用《民法通则》的1年诉讼时效。 4.下列情形中,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的是( ) (分数:2.00) A.身体受到伤害 B.延付或拒付租金 C.环境污染造成损害√ 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 解析:解析: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第188条的规定,我国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本题的答案为C。关于A选项,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民法通则》的规定被《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取代);(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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