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概念

1、合同表述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注:1、上述是关于合同的传统界定,所关注的是合同的行为侧面,现代的学说则倾向于从过程的侧面把握合同,认为合同是一种从合同缔结前的阶段到履行完毕后的一个连续的过程。

注2、《合同法》中第43条关于合同缔结过程中的保密义务规定和第42条的缔结过失责任规定以及第92条关于合同终了后的义务规定等等如果借助合同过程论则可以获得较好的说明。

1.3《法国民法典》第1101条规定:

合同为一种合意,依此合意,一人或数人对于其他一人或数人负担给付某物、作为或不作为的债务。

1.4《德国民法典》第305条规定:

以法律行为发生债的关系或改变债的关系的内容者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必须有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合同。

1.5美国《法律重述:合同》(第2版):

合同是一个允诺或一系列允诺,违反该允诺将由法律给予救济;履行该允诺是法律所确认的义务。

2、合同分类

学理上合同有广义、狭义、最狭义之分。

2.1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如民法上的民事合同、行政法上的行政合同、劳动法上的劳动合同、国际法上的国际合同等。

2.2狭义合同指指一切民事合同。

作为狭义概念的民事合同包括财产合同和身份合同。

上述财产合同又包括债权合同(即下述的“最狭义合同”)、物权合同、准物权合同。

上述身份合同又包括“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第2款)。

2.3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所规定的15种有名合同全部是债权合同。这15种有名合同分别是:

(1)买卖合同;(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3)赠与合同;(4)借款合同[1];(5)租赁合同;(6)融资租赁合同;(7)承揽合同;(8)建设工程合同;(9)运输合同;(10)技术合同;(11)保管合同;(12)仓储合同;(13)委托合同;(14)行纪合同;(15)居间合同。[2]

3、注

制定《合同法》之时,中国的《物权法》尚未制定,故物权合同、准物权合同当时仅停留在学术探讨阶段。

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留置合同、探矿权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承包合同等物权性质的合同在没有特别法规范的情况下仍然适用合同法总则或类推适用合同法相关分则。

4、法律特征

4.1合同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4.2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

4.3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5、与协议的区别

合同是一种比较正式化比较严谨的契约,而协议更趋向于口头化。双方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达成的一种契约.简单地说,就是你情我愿,然后我们把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来,说明白,说清楚,那么我们达成一致的这个事项就是协议,在法律上就叫合同。

一般来说,生效的合同和协议法律效力就是相同的.除非没有生效或因为一些条件而失效。比如:合同或协议的一方是个7岁的小孩,这样的合同就没有效力。

需要公证的合同或协议只是把合同或协议的效力固定并强化,如果法律没有要求,合同,协议的当事人也没有约定,是不需要特别的公证的。合同或协议一般两份就够了。合同当事人各持一份,至于您说的第三份,很可能是给见证人或第三人,这个作用也是为了强化合同或的效力,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

合同或协议一般只是名称,叫法的不同.只要不违反法律和道德风俗,当事人可以任意约定合同或协议的名称,内容,形式,都是有效的。

6、与合意的关系

6.1不是所有的合同或其内容都经由合意。

如,附随义务作为合同的内容即未经当事人约定。

再如,事实劳动关系的内容也未经当事人合意。

再如,合同只要就其最低限度的内容达成合意即可,其他内容可以根据合同法第61、6 2、63条等等规定确定。

6.2不是所有合意都能作为合同。

如,情人间约定的约定,朋友之间一起吃饭的约定等等。

因此,“合同”=“合意”只是一个粗略的界定,并没有全面准确揭示合同概念的内涵。

7、与契约的关系

合同曾有契约与合同之分。契约是双方当事人基于相互对立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买卖契约。合同是双方或者三方以上当事人基于方向并行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合伙合同。我国现行法律不再作这样的区分,把二者统称为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GF-2019-0213) 第一部分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上海建工集团 分包人(全称):上海中铁集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民房改造工程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元, 小写: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分包合同专用条款

分包合同专用条款 本专用条款的内容,是依据《通用条款》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拟定的;专用条款涉及的内容以专用条款为准;专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相应内容。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见通用条款词语定义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过程中发包方确认的往来函件; (4)投标须知; (5)投标书及附件; (6)本合同专用条款; (7)本合同通用条款; (8)技术规范; (9)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幕墙专业深化设计图; (10)工程量清单; (11)日工价格 (12)组价明细。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7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 适用法律、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及天津市、塘沽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3.3 适用标准、规范 本合同文件适用的标准、规范的编号及名称:采用国家现行最新通用标准、规范。以上标准、规范由分包人自行配备。 在国家标准或规范或规程与行业的标准或规范或规程对同一事项的规定有抵触或出入时,以要求较高的标准或规范或规程为准。 在环境保护方面,必须符合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标准、规定。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不提供。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执行设计文件具体要求。 4、图纸 4.1 签订合同后7日内,发包人向分包人提供6套幕墙设计图纸及电子版图一套,土建施工的建筑及结构电子版图一套。 工程竣工后,分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竣工图纸四套。 4.2 发包人应根据分包人的进度计划免费为其提供1份发包人单独发包、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及需配合的说明和要求。 4.3 分包人向工程师代表提交的图纸及文件的内容、份数和时间:合同签定后15个工作日内分包人向发包人提供更细化设计施工图纸10套,所发生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4.4 由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和其它文件,未经发包人代表许可,分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或转给第三方。 4.5 发包人代表有权随时向分包人发出为使工程合理正确施工、竣工以及保修所需的补充文件和指示。分包人应执行这些补充文件和指示,并受其约束。 4.6 向分包人提供的或由分包人提交的上述图纸副本,应由分包人保留在现场,并且这些图纸在所有合理的时间内,皆可供发包人或由发包人书面授权的其他人进行检查和使用。 4.7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合同定义条款范例

合同定义条款范例 胡志雄律师 范例一: 1.1.1在本章程中,除非另有明确规定,下述词语的释义如 下: a)“日”、“月”、“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年; b)“一方”按适用情况分别指甲方或乙方,包括其继承人 和允许依法的受让人;“双方”指甲方和乙方,包括其继承人和依法允许的受让人; c)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元”指人民币元; d)“包括”指包括但不限于; e)若规定支付任何款项或提交任何书面材料之日不是工 作日,则应在该等日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支付或提交; f)任何条款、段、附表、附录或附件指本协议的条款、段、 附表、附录或附件。 1.1.2标题仅为方便之用,不影响解释。 范例二: 1.1.21义务:既包括约定的义务,也包括虽然没有约定但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负有的义务。 1.1.22土地证:是指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1.1.23元:是人民币的计量单位。 1.1.24第三方:指本合同各方以外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5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6书面通知:指以纸张记载并由快递公司或者专人递交并签 湖北黄鹤律师事务所

收的通知;通知既可以是名词也可以是动词。 1.1.27日:除特别说明为工作日以外,是指自然日,计算时不剔除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但就期间而言,最后一日为法定休息日或节假日的,则顺延至法定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2本合同条款所用的词和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解释: 1.2.1按照第1.1条的定义进行解释; 1.2.2按照与之联系最密切的法律中相同词句的含义进行解释; 1.2.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进行解释。 范例三: 第一条定义 除非本协议上下文另有明确定义,在本协议中使用的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1.1 “协议”包括明示的、书面的、非书面的及其他任何形式的一切协议及其修改文本。 1.2 “企业会计准则(GAAP)”是指在中国被认可并一贯适用的会计准则。 1.3 “法律”是指在中国领域内生效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部门和地方规章、及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1.4 “负担”是指在抵押权、质权、转让担保、临时登记担保、留置权及其他担保权、财产保全、附条件买卖合同、保留所有权买卖合同、借用、租赁、买卖特权(Option)、认购权(Warrant)、优先购买权、使用费的支付、其他类似的使用、所有权及其他权利的行使上存在的法律、合同及事实上的限制及制约,虽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负担”(例如,第三方的擅自使用)也视为“负担”。 1.5 “税金”是指政府机关征收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湖北黄鹤律师事务所

买卖合同的定义

篇一:买卖合同的定义(什么是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的定义(什么是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依《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由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一、买卖合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所谓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是指出卖人在收取一定价款后失去对标的物的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而买受人在支付一定的价款后取得对标的物的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 二、买卖合同是双方有偿合同。所谓双方有偿,是指出卖人和买受人均享有均等的权利和义务,在交易过程中,出卖人的义务,是买受人的权利,出卖人的权利,同买受人的义务。如买卖双方在协商一致后,买受人有取得该转让物的物权的权利,出卖人有移交该出买物物权的义务。 三、买卖合同的主体具广泛性。1、财物的所有权人;2、抵押权人;3、质权人; 4、留置权人; 5、人民法院; 6、行纪人。 四、买卖合同标的物的广泛性。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只要是法律、法规没有禁止流通的物品,均可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五、买卖合同是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对标的物权的转让的真实意思的表示,是相互的承诺。 六、买卖合同既可用文字表示,也可用口头表示。买卖双方可将协商一致的承诺用文字形式固定,并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也可经公证后生效。买卖双方对达成一致意见的标的物的物权转移,也可以用口头的形式约定。这种方式简单、省时,但必须符合“钱货两清”,这种形式适用于标的小、现货交易等买卖。 买卖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址; 二、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单价、总价(大写); 三、包装要求; 四、标的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履行方式); 五、标的物质量、数量检验的方法及说明;六、价款支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结算方式); 七、期限; 八、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组成、计算方法、赔偿数额的确定); 九、风险承担的划分; 十、争议解决的方式(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十一、其他条款(指前述各条件未涉及的内容)。篇二:买卖合同的概念买卖合同的概念 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 相关书籍 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74条、第175条的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的事项未作规定时,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互易等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也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 买卖合同的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工程分包合同

工程分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工程的以下约定装修分项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1条总包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 3工程结构类型及特点: 1.4建筑面积:平方米。 1.5整体工程开竣工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2条本分包合同承包范围 第3条承包方式及合同单价: 第4条施工技术规范和施工方案 4.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向甲方提供本分包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其中应包括以下 内容: 1).本分包工程施工所依据的国家技术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及其它有关规定。 2).乙方实施本分包工程所采用的主要施工方法或施工技术。 4.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份本分包工程实施的完整的施工方案,其中应包括: 1).乙方根据工期要求和现场情况为每阶段施工安排的施工机具的型号和数量。

2).每一施工阶段进场施工的作业人员情况。 3).乙方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组织结构和隶属关系。 4).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可能出现的任何情况,乙方所采取的保证工期、质量的措施或处理方法。 第5条合同工期: 5.1进场日期:年月日 5.2完工日期:年月日 5.3施工日历天天 5.4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双方确定本分包合同施工的详细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并作为合同附件。 乙方应严格按施工进度计划施工,保证每区段工作和整个分包工程按时完工,任一区段工作的延误都应被视为工期延误。 第6条合同价款 6.1本工程合同价款为:元人民币 金额大写: 6.2工程量计算原则:双方协商按以下第款执行。 6.2. 1工程量按北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相应子目的工程量计算原则进行确定。 6.2.2工程量按施工实际数量计算。 6. 3合同单价 6. 3. 1本分包合同固定单价见《工程量及单价细目表》 6. 3. 2本分包合同单价为市场价格,是一次包死的综合价,整个合同期间单价不做调整。 6.3.3本分包合同单价为完整价,即包含完成本分包合同工程,乙方所需的所有直接、间接费用和上缴政府部门的税金或其它有关费用。

工程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签订工程分包合同的注意事项

编 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 下载 工程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签订工程分包合同的 注意事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事项 一、工程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分包的概念 工程分包,是相对总承包而言的。所谓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所承包建设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 劳务作业分包。 (二)分包资质管理 《建筑法》第29条和《合同法》第272条同时规定,禁止(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这是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需要。 1专业承包资质专业承包序列企业资质设2至3个等级,60个资质类别,其中常用类别有:地基与基础、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机电设备安装、电梯安装、消防设施、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园林古建筑、爆破与拆除、电信工程、管道工程等。 2、劳务分包资质劳务分包序列企业资质设1至2个等级,13个资质类别,其中常用类别有: 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脚手架作业、模板作业、焊接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等。如同时发生多类作业可划分为结构劳务作业、装 修劳务作业、综合劳务作业。 3、总、分包的连带责任 《建筑法》第29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 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关于分包的法律禁止性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5条明确规定,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1、违法分包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违法分包指下列行为: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这里包括不具备资质 条件和超越自身资质等级承揽业务两类情况;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

买卖合同的形式

买卖合同的形式 篇一:买卖合同形式 篇一:买卖合同格式样本 买卖合同 买方名称: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南昌昌北国际机场 邮编:330114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卖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设备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释义(除非文本另有不同要求)

1、文中“双方”指甲方和乙方,“一方”指甲方和乙方中的任何一方。 2、文中所涉及费用均以人民币“元”为计量单位。 3、文中“年、月、日”均指公历年、月、日。 第二条合同标的 1、甲方向乙方购买: 2、设备描述(产地、型号、规格、牌号或商标): 3、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上述设备及设备的安装、调试、售后技术支持等服务。 第三条合同价款 1、单价及总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2、本合同设备货款总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第四条支付方式 本合同采用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 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对设备进行安装,安装调试完成后,甲乙双方共同对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将货款一次性付清,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汇到乙方指定帐户。

2、合同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货款总额的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将设备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设备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总额的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余款(货款总额的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作为质保金待设备质保期满后一周内支付。 第五条包装及运输 1、乙方应为商品提供适宜商品运输的包装方式,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对于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锈损,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或损失。 2、乙方负责无偿将商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商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商品进行检验并办理相关商品移交手续。 商品移交后,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4、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交货地点、交货期限 1、交货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昌北国际机场 2、交货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 第七条安装及检验

专业分包合同(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7235-31 专业分包合同(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专业分包合同(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部分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_____ 分包人(全称):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_____ 分包工程地点: ____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____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元,小写:____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_____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_____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

工程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范本

工程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1)工程分包的概念 工程分包,是相对总承包而言的。所谓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所承包建设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2)分包资质管理 《建筑法》第29条和《合同法》第272条同时规定,禁止(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这是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需要。 1)专业承包资质专业承包序列企业资质设2至3个等级,60个资质类别,其中常用类别有:地基与基础、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机电设备安装、电梯安装、消防设施、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园林古建筑、爆破与拆除、电信工程、管道工程等。 2)劳务分包资质劳务分包序列企业资质设1至2个等级,13个资质类别,其中常用类别有: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脚手架作业、模板作业、焊接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等。如同时发生多类作业可划分为结构劳务作业、装修劳务作业、综合劳务作业。 (3)总、分包的连带责任 《建筑法》第29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关于分包的法律禁止性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5条明确规定,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1)违法分包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违法分包指下列行为: ● 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这里包括不具备资质条件和超越自身资质等级承揽业务两类情况; ●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 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合同的概念

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一种合意 2.合同是发生法律上成效的双方民事行为 3.合 同是发生民法上成效的民事行为.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3.有偿合同与无 偿合同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5.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6主合同与从合同7.本约(本合同)与预约(预备合同)8为自己订立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是指由法律给予其特定名称及具体规则的 合同.要紧有15种: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予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托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都属于有名合同. ,是相关于有名合同或称典型合同 的一个概念,即在法律.行政法规中未明文规定合同名称和调整范畴的合同.即有名合同之外的其它合同. .关 于有名合同应当直截了当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关于无名合同,则第一应当考虑适用合同法的一样规则.另外,因为无名合同的内容可能涉及到有名合同的某些规则,因此,也能够比照类似的有名合同的规则,参照合同的经济目的及当事人的意思等对无名合同进行处理. . ;② 在风险的负担上是不同的;③因一方的过错所致合同不履行的后果不同. 合同. ,是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两种合同成立的条件.时刻不同. . . .在有

相互关联的合同中,凡不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称为主合同.反之,必须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己不能独立存在的合同称为从合同如抵押合同.保证合同等差不多上从合同.合同的这种分类,其法律意义在于:从合同以主合同存在为前提;主合同的消灭,从合同也将随之消灭. :订约当事人订立合同式为自己设定 权益,使自己直截了当取得和享有某种利益. 人利益订立合同,合同将对第三人发生效力. 合同相对性的突破b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在发生 第三人违约时,仍遵守合同相对性. .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合同主体的相对性2合同内容的相对性3.合同责任的 相对性. ,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未确定 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无名合同传统民法又称为非典型契约,例如广告中使用他人肖像.瘦身美容.信用卡.加盟店.企业咨询等现代新型合同差不多上法律没有规定的无名合同.从原则上讲,合同法不仅不禁止当事人订立无名合同,而且还鼓舞当事人订立无名合同.合同法关于有名合同的规定,并不是代替当事人订立合同,也不是要求当事人必须按照有名合同的规定来订立合同,只是要求当事 ,才适用合同法的规则. .《合同法》 ,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能够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它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这就确定了无名合同所应适用的法律规则. ,其不同于其它民事法律关系的 重要特点,在于合同关系的相对性.所谓合同关系的相对性,要紧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另一方基于合同提出要求或提出诉讼;于合同当事人没有发生合同上的权益义务关系的第三人,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诉讼, 法律或合同约定,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益. 一.主体的相对性: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要求或提出诉讼要求.具体的讲,第一,由于合同关系仅是在特定人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因此,只有合同关系当事人彼此之间才能相互提出要求,与合同关系当事人没有发生合同上的权益义务关系的人,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诉讼.其次,合同一方当事人只能向

合同条件--分包合同条件及附件-附件1-付款条款

合同条件 分包合同条件及附件附件1 ‐付款条款

附件1 ‐付款条款 合同价款及工程款支付 1、合同价款的确定及调整 1.1、本工程为招标范围内总价包干,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即招标范围内承包人的投标价格一经确定即作为固定合同价格(价格内包含包干的风险费用),合同总价已包含包工、包料、质量、进度、安全、措施和税费等一切风险因素。今后不再因本招标范围内图纸工程量计算错误或计算漏失而做任何调整。 1.2、承包人的投标价格一经确定即作为合同价格,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 1.3、可以调整价格的因素仅限于: 1.3.1生产设备增加导致工程量增加 1.3.2 建设单位要求取消的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内容。 1.3.3 建设单位委托的其他施工任务。 1.4、变更价款的确定: 1.4.1、承包人的投标价格内的组织措施费项目和规费为包干费用,不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工期延误(包括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等因素进行调整。若发现投标价格中已计价的措施费项目(包括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项目),实际在施工承包商没有实施,除将该项费用从合同价中扣除外,承包商还需承担由此造成的质量、安全、进度责任及一切损失。 1.4.2、变更单价的确认: 若承包人投标报价内有相同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则按照其相同项目的综合单价分析只计取材料、机械、人工组成的单价并依投标文件商务标做20%的让利;若承包人投标报价内没有相同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按类似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计算方法进行适当调整(主要是对人工、材料、机械的数量或单价差异的调整并做20%的让利)后的单价计算;若没有类似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则按项目所在地市场低价执行。 1.4.3、每份变更价款建安工程费的计算 (1)工程变更价款在工程竣工结算后支付,扣除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2)对价款调整中的材料价格的取定:承包人投标报价文件中主要材料价格表已包含的材料按主要材料价格表的价格计取;主要材料价格表中未包含的材料按施工期间《常州工程造价信息》中的价格计取,造价信息上没有的材料按项目所在地市场低价计取。 2、工程款支付 2.1、工程预付款

工程分包合同协议书(20201129121041)

工程分包协议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 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 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就业主的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 四、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天 五、合同价款:本工程采用()方式计价,每吨()元/吨。 合同总价款为 六、质量要求: 本工程质量达到标准,如达不到本标准,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返 工自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⑴负责技术交底工作,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查。 ⑵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一式()份。 ⑶及时供应合同规定的材料。

⑷及时办理工程结算。 2、乙方责任: ⑴严格按施工规范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施工。 ⑵必须按图纸施工。 ⑶应保证工期要求,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⑷负责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值同等金额的发票或收据。 八、材料供应: 1、主材由()方负责提供。 2、辅材由()方负责提供。 九、材料消耗: 工程消耗材料按实际发生为准,损耗量按百分之()计算,废料归()方。 十、施工与验收: 1、乙方按图纸及施工规范严格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委派 人员有关部门检查、检验。 2、工程完工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 十一、结算方式: 签订合同,甲方即向乙方交付()元预付款,工程进行过半时甲方支付()元,工程完工,甲方支付()元工程款。 十二、由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赔 付方工程总价款()%的损失费。 十三、其它: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案例简介」 1999年,经某市工商局同意,200户个体户到该局投资兴建的轻工业批发市场设摊经营,工商局为其颁发了临时营业执照和摊位证,并分别收取了三年管理费和摊位费。工商局收取的摊位费主要用于市场建设及偿还兴建该批发市场时的贷款。2000年元月,工商局根据有关部门疏通轻工业批发市场消防通道的要求,将该200户个体户的摊位移至该批发市场后面的露天地,9月又移至不属于工商局所有的“星星市场”。这两次摊位移动均未征求200户个体户的意见,为此,双方发生纠纷。200户个体户诉至法院请求工商局返还摊位费,赔偿营业损失。工商局则认为其与200户个体户之间是行政管理关系,收取的摊位费属于行政收费,法院不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问题提出」 本案的关键问题在于正确认识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区分行政管理关系和民事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案情分析及处理结果」 在合同法理论上,合同也称为契约,我国学者一般认为,合同在本质上是一种合意或者协议。例如,《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的保护。”我国合同法继续沿用了民法通则第85条的规定。《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据此可见,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一)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实施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实施的能够引起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产生、变更或终止的合法行为。因此,只有在合同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要求,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如果当事人作出了违法的意思表示,即使达成协议,也不能产生合同的效力。同时,由于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民法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规定,如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民事行为的无效和撤销等,均可适用于合同。另外,合同是由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订立的,这就是说,订立合同的主体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任何一方都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二)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所谓设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指当事人订立合同旨在形成某种法律关系(如买卖关系),从而具体地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所谓变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指当事人通过订立合同使原有的合同关系在内容上发生变化。变更合同关系通常是在继续保持原合同关系效力的前提下变更合同内容,如果因为变更使原合同关系消灭并产生一个新的合同关系,则不属于变更的范畴。所谓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指当事人通过订立合同,旨在消灭原合同关系。

买卖合同与购销合同的区别

买卖合同与购销合同的区别 篇一: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比较分析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比较分析 作者:朱瑞清 来源:《中国学术研究》2013年第06期 摘要: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因其自身特征的诸多相似性,在实践中往往容易混淆。本文以一则《国际市场》杂志上读者来信板块的案例为例,对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进行了比较分析,提出使其具有操作性的区分标准。 关键词:承揽合同;买卖合同;比较 加工承揽合同因为自身性质使然,使其与买卖合同、雇佣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常常相混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因为合同性质的不同而在管辖权、赔偿

数额等方面出现模糊不清的状况。本文试图在现实困境下,提出区分标准,理清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边界。 一、承揽合同概述 承揽合同,规定在我国《合同法》第251条,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1)承揽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即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负有完成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义务,定作人负有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义务,即双方负有对价给付关系,因此为双务有偿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对合同形式法律没有特别要求,因此承揽合同为诺成性、不要式合同。(2)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成果为目的,这里的工作成果是劳务的物化体现而非劳务本身。(3)承揽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特定要求完成的,满足定作人的特定需求。

承揽合同主要有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和检验合同。 二、区分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的意义。 《合同法》第130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这两类共同具有双务、有偿、诺成与不要式合同的共同特征。两个合同的共同点在于合同内容都是由一方交付标的物,由另一方支付相应价款。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定作合同非常相像。由于二者的相似性,在实践中常常混淆。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因其相似的表面特征而难以区分,立法也并没有明确区分标准,导致司法实践的混乱。那区分这两者又有什么意义呢? 首先,合同的性质决定了合同纠纷的管辖权。根据民诉法关于管辖问题的相关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

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FITIC)

FIDIC 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 FIDIC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 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 (第1版1994年) 第一部分通用条件 第二部分特殊应用条件编制指南 附报价书及协议书格式 (与1992年再次修订重印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 件》1987年第4版配套使用) 刘英刘尔烈李长燕译 何伯森周可荣张水波校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FIDIC授权书 FIDIC authorizes Prof.Bosen He, Chairman, Management Engineering Department, Tianjin University.Tianjin City, P.R.China,to translate into Chinese and to publish the following FIDIC documents: Conditions of Subcontract for Works of Civi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1994 (for use in conjunction with the 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Works of Civi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4th edition 1992 reprint) The responsibility for the quality of the Chinese translation remains with the Translators and Revisors The English version of the Conditions of Contract is the official version and copies of that copyrighted version can be obtained from FIDIC.FIDIC accepts no responsibility for the Chinese translation.

工程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工程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工程分包的概念 工程分包,是相对总承包而言的。所谓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所承包建设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分包资质管理 《建筑法》第29条和《合同法》第272条同时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这是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保证建设工程质虽的需要。 1)专业承包资质专业承包序列企业资质设2至3个等级,60个资质类别,其中常用类别有:地基与基础、建筑装 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机电设备安装、电梯安装、消防设施、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园林古建筑、爆破与拆除、电信工程、管道工程等。 2)劳务分包资质劳务分包序列企业资质设1至2个等级,13个资质类别,其中常用类别有: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脚手架作业、模板作业、 焊接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等。如同时发生多类 作业可划分为结构劳务作业、装修劳务作业、综合劳务作业。 总、分包的连带责任 《建筑法》第29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 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

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分包的法律禁止性规定 《建设工程质虽管理条例》第25条明确规定,施工单 位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1)违法分包 艰据《建设工程质H管理条例》的规定,违法分包指下列行为: ?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这里包括不具备资质条件和超越自身资质等级承揽业务两类情况;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乂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2)转包 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 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 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承包的行 为。 3)挂靠 挂靠是与违法分包和转包密切相关的另一种违法行为。 ?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 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

简述劳动合同概念及特征范本通用版4篇

简述劳动合同概念及特征范本通用版 4篇 On the concept and characteristics of labor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简述劳动合同概念及特征范本通用版4 篇 前言: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本文档根据劳动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劳动合同概念文档 2、篇章2:劳动合同特征文档(基础版) 3、篇章3:劳动合同特征范文(2021版) 4、篇章4:劳动合同具法律特征模板 篇章1:劳动合同概念文档 劳动合同,也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它是指劳动者同 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等用人单位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协议,劳动者加入某一用人单位,承担某一工作和任务,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和其它规章制度。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劳动

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双方的协议,提供各种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受本单位成员的各种权利和福利待遇。 篇章2:劳动合同特征文档(基础版)【按住Ctrl键点此返回目录】劳动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征: (1)合同是法律行为,是设立、变更或消灭某种具体的法律的法律关系的行为,其目的在于表达设定、消灭或变更法律关系的愿望和意图。这种愿望和意图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通过这种意思表示,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产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但这种意思表示必须是合法的,否则,合同没有约束力,也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2)合同以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为目的。合同当事人的协商,总是为了建立某种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一旦合同依法成立,这种对当事人有约束力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建立起来了。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必须履行自己所应履行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就是违反合同,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相互的意思表示一致,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主要表现为:合同的成立,必须有两方或

分包合同模板通用条款

第二章分包合同通用条款 目录 第1条定义和解释 (7) 第2条分包合同文件及其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9) 第3条工程规范和技术讲明 (10) 第4条图纸 (10) 第5条竣工资料 (11) 第6条文件版权 (12) 第7条知识产权和保密 (12) 第8条指示 (12) 第9条业主代表、总承包商代表 (13) 第10条总承包商的一般责任和义务 (13) 第11条总承包服务费用与效果评估 (15) 第12条分包商代表(项目经理) (16) 第13条分包商的一般责任和义务 (16)

第15条分包商违约责任 (23) 第16条现场勘察 (23) 第17条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24) 第18条开、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工期 (24) 第19条进度打算 (25) 第20条质量标准和质量等级 (27) 第21条材料和工程设备检验 (27) 第22条样品 (28) 第23条检验 (29) 第24条材料替代、业主供应材料、业主指定材料 (29) 第25条工程量清单报价 (32) 第26条计量 (32) 第27条分包合同价款 (33) 第28条支付 (34)

第30条变更计价 (36) 第31条索赔 (37) 第32条风险责任的划分 (37) 第33条不可抗力 (38) 第34条保险 (38) 第35条保函 (38) 第36条转让和分包 (39) 第37条工程竣工和移交 (39) 第38条保修 (40) 第39条争议 (40) 第40条分包合同生效、终止及分包合同份数 (41) 第41条分包合同附件 (41)

第1条定义和解释 1.1 定义在本分包合同(如下文所定义的)中,下列词及词句(除非分包合同条款中另有约定)应具有本款所给予的含义: 分包合 同 “分包合同”指分包合同协议书、本分包合同条件(通 用条款与专用条款)、工程规范和技术讲明、分包合同 图纸、分包合同工程量表、分包商的投标函、招标人发 出的中标通知书、分包商的投标文件,以及其他对双方 构成约束力的此类进一步的文件(假如有)。 分包合 同协议 书 “分包合同协议书”指构成本分包合同一部分、需由 总承包商与分包商共同签署且以此标志分包合同成立 的文件。 分包合 同专用 条款 “分包合同专用条款”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 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分包合 同通用 条款 “分包合同通用条款”是指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 款。 工程规 范和技 术讲明 “工程规范和技术讲明”是指用来明确适用规范、技术 要求、现场条件、承包范围、清单报价讲明等内容的文 件。 分包合 同图纸 “分包合同图纸”指分包合同中包括的所有图纸、计算 书以及类似性质的技术资料。 投标书“投标书”系指分包商的投标函和合同中包括的由分包商随分包商的投标函一起提交的所有其他文件。 投标书 附件 “投标书附件”是指附于投标书之后的、已填写完内容 的构成本分包合同一部分的文件。 中标通 知书 “中标通知书”是指业主用来通知投标人成为本分包工 程中标人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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