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性别歧视仍难消 孙德宏委员-建议加大法律监督处罚力度-职场性别歧视

职场性别歧视仍难消孙德宏委员:建议加大法律监督处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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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3月6日消息(记者陈锐海王晶)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中的性别和身份歧视。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门也于2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在招聘环节中,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等。

尽管我国一直从立法方面推动保护妇女劳动权益,但全国总工会2018年开展的“企业性别平等机制建设调查”显示,多数企业在贯彻落实性别平等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调研结果显示,多数企业管理者促进性别平等的主观意识不强。“40%以上的企业管理者认为促进性别平等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行、增加了企业成本,一些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明确表示,招聘中询问生育、结婚计划等是企业考虑用工安排的合理措施。”

因而,调研发现,多数企业未建立促进性别平等的规章制度,未将性别平等纳入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未设立负责处理性别歧视问题的职责部门。此外,参与面对面访谈的所有女职工均表示在求职应聘过程中遭遇过性别歧视;在培训环节,男女职工参加管理或领导力培训的比例,男职工普遍高于女职工;在职务晋升环节,随着职务级别的上升,女性占比呈递减状态。多数企业未采取积极措施帮助职工解决生育后顾之忧。

在2019年全国两会上,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工人日报社社长孙德宏重点关注该问题。

他建议健全促进性别平等的法律法规体系,增强法律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明确性别歧视定义、分类和范围,明确用人单位实行同等价值工作同等报酬和预防制止职场暴力、性骚扰的责任,明确实行男女同龄退休和男性陪护假、父母育儿假。

在监管方面,孙德宏建议明确将性别歧视纳入《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明确政府监管部门职责,明确经济和行政处罚方式,加大处罚力度,增强法律的实效性;建议将用人单位执行性别平等法律法规情况纳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制度体系。

同时,孙德宏认为要完善促进性别平等的政策支持体系,研究制定生育成本分担社会化政策措施,多渠道统筹分担、平衡用人单位生育成本负担;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价值评估体系,保障男女同值同酬。

此外,他建议推动用人单位建立男女职工入职、薪酬、培训、晋升、福利、离职等分性别统计制度,监测、分析男女职工机会、待遇和发展权益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制度干预和调整,制定相关量化指标,有针对性地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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