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_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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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大学文件

关于印发《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

(修订)》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将《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科技大学

2016年7月5日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14〕号)及《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科大党发〔2013〕30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奖励应贯彻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方针,获奖情况记入研究生学籍档案;评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三条研究生奖助项目包括研究生优秀个人奖励、优秀学位论文奖、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与特殊困难补助等;研究生奖助项目由学校预算经费,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实施。

第二章校级研究生优秀个人奖励

第四条校级研究生优秀个人奖励设研究生校长奖、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

第五条评选基本条件

(一)爱党、爱国、爱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按时报到注册学习;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和学位点组织的各类教学、科研、实践等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品行高尚,身心健康。

(二)按时完成各培养环节,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其它课程和环节考核合格,无重修记录。

(三)诚实守信,无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第六条校长奖评选条件

(一)学业成绩优异。

(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学习期间有重要的创造发明;取得的科研成果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理论上有重要创新或发展,技术上有重要的突破;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第七条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

(一)学习成绩优良。

(二)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学生中有良好影响。

(三)在学术、科技创新或应用实践中取得好的成绩或帮助我校学生就业与实践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第八条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条件

(一)担任研究生干部一年以上。

(二)积极参加、组织各项活动,有团结协作精神。

(三)工作能力强,能以身作则,工作成绩突出。

第九条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至少符合以下一至六款中任一条款)

(一)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至少须在本学科领域的SCI、EI、SSCI、A&HCI源期刊或国内核心期刊(CSCD或CSSCI核心库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含录用)。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或艺术作品2篇及以上。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在社会活动和本职工作中有突出的先进事迹,受到过国家或地方政府的表彰或其他奖励。

(四)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个人奖励。

(五)获得本校为第一权益人的国家知识产权授权;或国家知识产权申请被受理;或在应用实践中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六)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各类比赛或竞赛(包括集体项目)及学术科技成果奖励。

第十条评奖时间

研究生校长奖在每年四月评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在每年十月评选;优秀毕业生在每年十二月评选。

第十一条评奖程序

(一)本人申请。

(二)学院组织初评、公示,初评结果上报。

(三)研究生工作部(院)组织评审、公示。

(四)学校审批。

第十二条评奖比例及奖励金额

注:①以上评奖比例与人数为最高控制名额。②优秀研究生按在校二、三年级研究生人数的10%评选。③优秀研究生干部按在校二、三年级研究生人数的6%评选。

第三章市级以上研究生优秀个人奖励

第十三条市级以上研究生优秀个人奖励原则上从对应的校级奖获得者中推荐,由研究生工作部组织评审。

第十四条对获得奖励的研究生,学校再奖励600元。

第四章优秀学位论文奖

第十五条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条件按照《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暂行规定》有关条款执行;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条件按照《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有关条款执行。

第十六条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和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推荐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奖励

(一)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给予作者配套奖励5000元。

(二)学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颁发证书并奖励2000元。

第十八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奖励

(一)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给予作者配套奖励1000元。

(二)全国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评选的优秀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给予作者配套奖励800元。

(三)学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颁发证书并奖励1000元。

第五章研究生奖学金

第一节国家奖学金

第十九条国家奖学金按教育部、财政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执行。

第二节学业奖学金

第二十条学业奖学金用于对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中国籍研究生的奖励,适用于2014年秋季及以后注册入学的研究生。

第二十一条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第二十二条研究生在读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一)有学位课程考试成绩未达到70分。

(二)一学期累计旷课达到30学时。

(三)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和偷盗等受到记过及更严厉处分。

(四)从事违法活动,受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及以上更严厉处理。

第二十三条评选时间

学业奖学金在每年十月评选。

第二十四条评审程序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初评,初评结果公示、报研究生工作部。

(二)学校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核,评审结果公示。

(三)学校审批。

第三节奖学金标准及比例

第二十五条奖学金标准及比例

注:1.学校将依据国家具体政策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2.人事档案不调入研究生院的研究生不享受奖学金。

3.破格录取的研究生第一学年不享受奖学金。

4.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个人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学籍异动手续,停止发放;待恢复学籍并按要求交纳学费后再发放。

第四节社会奖学金

第二十六条社会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按社会奖学金章程执行。

(二)奖励金额:按社会奖学金章程执行。

第六章国家助学金

将原有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

第二十七条资助对象

(一)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中国籍研究生。

(二)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调入研究生院的研究生。

第二十八条资助标准

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资助金额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十九条资助管理

(一)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个人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学籍异动手续的,停止发放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并按要求交纳学费后再进行发放。

(二)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三)加强研究生助学金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全校师生和社会各界监督检查。

第七章研究生“三助”岗位

第三十条研究生“三助”岗位分为“助研”“助教”及“助管”三类,简称“三助”。“三助”是培养研究生应用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重要措施,受聘研究生应按要求认真完成好岗位工作,加强自身的职业训练。

(一)“助研”经费从导师或导师组相关科研项目中支出,研究生“助教”“助管”由学校预算经费。

(二)“助研”岗位聘任时间由导师确定,“助教”岗位在每学期13周组织竞聘,“助管”岗位在每年三月组织竞聘。

第三十一条“助研”岗位

(一)研究生应结合学位论文选题参加导师或导师组承担的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导师或导师组根据研究生完成科研的工作量和创新成绩,提供一定的“助研”津贴。

(二)学院将《研究生“助研”名单及津贴汇总表》报研究生工作部。

(三)有“助研”任务的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可同时申请一个其他“三助”岗位。

(四)人事档案调入研究生院的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享受15000元的助研津贴(学校10000元,导师5000元),人事档案未调入研究生院的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享受10000元的助研津贴(学校5000元,导师5000元)。根据学科特点及博士研究生助研工作量,导师可以提高助研津贴金额。

第三十二条“助教”岗位

(一)岗位职责

1.按时批改所助课程的作业、实验或调查报告,并将批改情

况及时反馈给主讲教师。

2.根据主讲教师的安排,进行辅导答疑,每门课程每学期不得少于两次。

3.根据主讲教师的安排,完成所助课程实验教学的指导工作。

4.积极主动了解所助课程的教学进程,加强与学生的交流,及时向主讲教师反馈学生的意见、要求及学习情况,服从主讲教师其它与教学有关的安排。

5.研究生助教原则上不能批阅试卷,如果确实需要其批阅试卷的,由主讲教师向教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报分管教学的院领导签字同意,且主讲教师必须严格管理,确保试卷批阅的质量,如果试卷批阅出现问题,由主讲教师承担全部责任。

(二)竞聘条件

1.全日制二、三年级研究生。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遵纪守法,能为人师表,责任心强。

3学业成绩优秀,所学专业或研究方向与所助课程的专业性质相近。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身体条件。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6.近一年受院级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未按时报到注册的研究生原则上不能参与岗位竞聘。

(三)聘任程序

1.各学院选择基础课、公共课、主干课课程若干门,报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与教务处协商确定并发布“助教”课程。

3.本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组织初评,初评结果公示、上报。

4.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审核结果公布。

(四)岗位考核

1.“助教”工作任务完成后,由学院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研究生工作部(院)。

2.“助教”岗位考核主要应听取所助课程学生和主讲教师意见,考核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

(五)岗位津贴

“助教”岗位津贴根据课时和助课质量确定酬金标准,在助课任务完成后,由学校财务统一发放。

第三十三条“助管”岗位

(一)竞聘条件

1.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团结合作精神,责任心强。

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受聘岗位的业务能力。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4.近一年受院级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未按时报到注册的研究生原则上不能参与岗位竞聘。

(二)竞聘程序

1.各学院公布“助管”岗位。

2.本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组织初评,初评结果公示、上报。

3.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审核结果公布。

(三)岗位考核:“助管”岗位考核由各学院组织,主要考核其工作态度、工作水平和工作成效。

(四)岗位津贴

1.各学院和学校管理部门依据研究生工作部下发的《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经费分配表》和《研究生助管考核表》,确定各“助管”岗位津贴。将《研究生“助管”名单及津贴标准汇总表》报研究生工作部。

2.研究生工作部审核《研究生“助管”名单及津贴标准汇总表》并报学校,由学校财务发放。

第八章研究生个人特殊困难补助

第三十四条研究生个人特殊困难补助用于解决全日制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生活上的临时困难,经费从学校预算的研究生“三助”经费支出。

第三十五条申请条件

(一)因家庭经济困难,缺少基本御寒过冬用品的研究生。

(二)因家庭突发事件或本人急病住院出现临时困难的研究生。

(三)非本人故意,发生意外事件需进行资助的研究生。

第三十六条申请、审批程序:

(一)本人申请。

(二)学院审核,初审结果公示;相关材料报研究生工作部。

(三)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审核结果公示。

(四)学校审批。

第三十七条“绿色通道”制度。对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在核实情况后,依照国家助学贷款和学校有关政策予以资助。

第九章其他

第三十八条研究生集体奖项参照《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奖励办法》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研究生院(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14〕51号)同时废止。

集团公司制度管理办法(修订)

**制度管理办法(修订) 1目的:规范公司各级制度管理,使制度更有效、更合理的为业务服务。 2适用范围 2.1归属部门:行政部; 2.2相关部门:全公司。 3原则 3.1业务导向:制度应服务于业务,因业务需求而生,保障和促进业务健康发展; 3.2理念导向:体现公司文化,特别是:严格自律、认真仔细、积极主动、解决问题、 高效有序、重诺守信、客户意识(换位思考)、团队协作、学习总结; 3.3高效原则:制度的内容必须合理、明确、高效、可操作。 4职责与权限 4.1责任岗位:行政文员; 4.2监督岗位:行政部经理; 4.3相关岗位:总经理室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4.3.1涉及2个或2个以上部门的制度的批准岗位为总经理,不涉及其它部门的制 度的批准人为部门负责人; 4.3.2总经理室成员有权力和义务要求相关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建立、完善相关制 度。 5修订信息 5.1起草于2008年6月,发布之日2008年8月26日起正式生效; 5.22008年8月第一次修订; 5.32008年12月第二次修订; 5.42009年9月第三次修订。 6名词解释 6.1制度:制度是指公司或各部门根据职责权限及业务管理需要起草的,经规定的签 字权限人批准的规范性文件,是对下述管理事项的规定: 6.1.1公司、部门、员工的权利、义务、责任界定; 6.1.2员工在职业场所的行为规范; 6.1.3管理行为、管理流程的规定; 6.1.4业务运作流程、操作规范等。 6.2业务:公司对外经营和对内管理的所有活动的总称。 6.3制度分级 6.3.1公司级制度:由归属部门起草,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以公司名义 发布,适用于: 6.3.1.1公司各部门或全员必须清楚知晓或遵照执行的制度,如:考勤制度、 行为规范等;

公文管理规定

公文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公文管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不断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出台本规定。 一、党政机关公文种类 根据“条例”规定,公文种类分15种: 1、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2、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3、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4、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5、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6、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7、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8、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9、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10、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11、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12、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13、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14、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15、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二、行文规则 行文规则是制发公文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公司行文应遵循以下基本规则: 1、行文原则:实事求是、精干高效、集中统一、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2、行文权限: (1)上行文。根据工作需要,行文单位可以直接向其股东单位、上级行政或业务主管部门行文。一般情况,不越级行文。 (2)平行文。公司根据业务关系和工作需要,可以向系统内其他同级单位和不同系统各单位间行文。 (3)下行文。根据隶属关系,公司可以对直属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直接行文。 (4)联合行文。公司同级单位或公司同其它相应单位可以联合行文。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用户管理规定(试行)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用户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的范围 本文件对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用户注册、用户的权限、用户资格的管理进行了规定。 第二条平台建设的依据 为了更好地推动团体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按照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016]109号)的要求,建立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该平台的网址为。 第三条平台的目标 平台的运行和管理以服务团体标准化工作为目的,发布团体标准化工作相关的政策、新闻和资讯,为团体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提供技术支撑,提供对团体标准获取、评价和监督的渠道,实现对社会团体和团体标准的信息管理,为社会团体和公众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 第二章用户的分类 第四条平台用户的分类 平台的用户包括两类:个人用户和团体用户。 个人用户。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在平台上进行实名注册。注册通过后,可以浏览和了解团体标准化工作的信息,下载相关团体标

准并对团体标准进行评议。 团体用户。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按照其登记地在平台上申请注册,经审查符合条件后,可在平台上浏览和了解团体标准化工作的信息、下载相关团体标准、经审核后可发布社会团体相关的新闻、公布其所制定的团体标准的相关信息。 第三章用户注册条件 第五条个人用户 年满十八岁,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到平台进行注册。个人用户注册时应提供以下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邮箱、联系电话、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手写签字的自我承诺声明(见附件一)。 第六条团体用户 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可以到平台进行注册。团体用户注册时应提供以下信息和材料: 社会团体的基本信息:社会团体代号、社会团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限、发证机关所在地、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活动地点、注册资金、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社会团体应以其社会团体代号作为注册名称。该社会团体代号将成为该社会团体标准编号(团体标准的编号规则见第十条)的一部分。

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章?总则1、规章制度是企业建立正常工作秩序、经营环境,规范全体员工行为的基本准则。制定、修改和废止规章制度,应依据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发展需要,具有前瞻性、导向性、连续性、稳定性和... 第一章? 总则 1、规章制度是企业建立正常工作秩序、经营环境,规范全体员工行为的基本准则。制定、修改和废止规章制度,应依据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发展需要,具有前瞻性、导向性、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企业安全生产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使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2、各项规章必须按照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明确规范与被规范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并具有可操作性。 3、拟在东方德森能源有限公司全系统实施的各项规章,经审核同意后,须报公司办公会议审定,由董事长签发,以公司文件形式颁发。 4、拟在专业管理实施的各项规章,经公司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总经理签发,以公司文件形式颁布。 第二章修改与废止 1、当已颁布规章的规范对象、范围或实施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无法继续完整地发挥应有的规范作用时,规章的起草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修改,或申请通知废止。 ? 暂行(试行)规定(或办法)实施1年以后,规章的起草部门应认真总结试行中的情况和问题,提出修改或废止的意见。 2、修改已颁布的规章(包括暂行规定)应按照本办法关于立项、起草、审核、颁布的工作制度进行。 3、决定废止现行规章时,应向办公室以书面说明废止的理由,以及替代被废止的规章。 第三章? 附则 1、暂行(试行)规定或办法等临时性规章须注明有效期,自颁布实施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两年。 2、各部门应将制定的各项规章分类汇编,每年进行一次认真清理,及时修改(废止)已不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规章。 3、规章汇编由企管部负责。 水电工程师岗位职责酒店工程部岗位职责安装工程师岗位职责 欢迎下载使用,分享让人快乐

制度修订制度

类别:**医院工作制度版本/修订号:A/1 编号:shxrmyy--001 生效日期:2014年3月 规章制度修订制度 一、修订的各项制度、职责及其规定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医院宗旨和目标。 二、修订的各项制度、职责及其规定必须有利于医院推进科学化管理。 三、修订的各项制度、职责及其规定应简明实用,防止繁琐重复。 四、制定医院性的规章制度由主管部门拟定初稿,通过传阅、协调会、试行等形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进行修改,将修改后的制度再通过召开各相关委员会进行讨论,主管部门将讨论后的制度整理好,交予分管院长审核签署后呈报院长,院长签署后发文,归入医院制度汇编由办公室统一编号,修订后的制度培训后正式执行。 五、制定部门性的规章制度由部门拟定初稿,通过传阅、协调会、试行等形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进行修改,将修改后的制度交予分管院长审核签署后发文,并归入部门制度汇编由主管部门进行编号。修订后的制度培训后正式执行。 六、制度的修订应遵循试行——修改——批准——培训——执行的程序。 七、格式要求: (一)纸张为A4纸。 (二)标题宋体二号加粗,段后0.5行;小标题三号黑体。 (三)正文内容仿宋体三号。首行缩进二个字符;页面设置:页边距

上下2.5厘米,左右为2.5厘米。行距固定值28磅。 (四)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 (五)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XXXXX”);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六)落款有署名和日期,医院性的文件署名“商河县人民医院”,部门文件署名本部门,如医务科制定的文件署名“医务科”;日期右空四个字符,用小写阿拉伯数字如:“2013年11月26日”。落款与正文之间空2行,如落款另起一页时可适当调整。 八、更新制度发文时须在正文中提示: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九、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及时更换新版规章制度、职责等,同时作废旧版制度、职责等。 十、规章制度、职责等文件制定部门做好宣传、培训、督查工作,保障制度、职责等得到有效执行。 十一、文件制定部门负责保存整个修订过程的原始资料。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完整版)公文管理办法

原版已签字 ...........有限公司 公文管理办法 司规字第0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公司公文处理工作,明确公文的种类、格式、行文规则等,提高公文质量和工作效率,使公文处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文是指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治企和进行经营、管理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司综合经营管理科负责各类公文起草的组织、各项制度并指导和监督执行;督促、检查公文运转和办理情况,统一管理公文收发、审核、 用印、归档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文员、内勤应不断提高公文专业知识、技能,专(兼)职负责公文处理工作。处理公文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商 业秘密。 第六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七条公文主要包括命令、决定、决议、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等。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 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科室及人员,变更或撤销公司的决定事项。 三)决议 适用于经过会议讨论、研究、表决通过后制定和形成的意见及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 四)通知 适用于转发上级有关部门的公文;传达要求公司有关科室、公司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发布规章;任免人员等。 五)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六)议案 适用于向股东代表大会及董事会提请审议事项。 七)报告 适用于各科室或公司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询问。 八)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部门请求指示、给予答复、审核与批准,主要包括:申请开办新业务、新产品,对规章制度有疑问或执行中存在问题,以及人事需求、机构管理、固定资产购置等经营管理方面的事项。九)批复 适用于答复所属公司、部门的请示事项,“批复”与“请示”是互相对应的文体。 十)意见

短信平台管理办法

武汉三玖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短信平台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短信平台安全、规范的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范围 适用于客户消费通知、服务提醒、节日问候等短信群发 第三条、短信内容 1、表达清晰、文字简洁 2、格式统一。短信内容前必须有“【三玖家政】通知:”签名。例:【三玖家政】通知: 第四条、短信容量 1、一条短信的容量为70个字符;大于70个字符,即为二条短信;大于140个字符,即为三条短信;依次类推。 2、发送短信长度大于70个字符时,接收方仍能以一条长短信接受完毕。 第五条、短信模板

第六条、发送范围 该短信平台发送范围仅针对会员和内部员工,不得擅自以个人名义发送与公司无关的短信 会员短信发送暂分为三类 1、办卡充值类 2、刷卡消费类 3、派单通知类 4、放假通知类 员工短信发送暂分为两类 1、节日祝福:新年、端午、中秋、五一、元旦、国庆等 2、重要会议通知 第七条:处罚 1、短信正常发送有营业厅主管负责,其他部门如需发送短信的,需提前向胡主管申请,未经许可擅自发送短信的,每发送一条处罚10元。 2、短信模板如需更改,需向胡主管申请,没有申请擅自发送短信的,每发送一条处罚10元。 3、营业厅工作人员,没有按照公司要求,或者由于工作疏忽,造成短信内容与公司规定的短信模板内容不符的,每发送一条处罚1元。 4、新办卡客户、充值客户、电子卡刷卡消费客户、当天已派单客户,必须按照公司规定10分钟内发送短信,如果漏发短信,每条

处罚5元。 第八条:信息安全责任 不能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坏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的 5、破坏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步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犯罪的 7、散步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九条:一经发现有违反第九条,当追究当事者法律责任第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有公司总经办解释、修订并完善,有总经理签批颁布。 武汉三玖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公司文件管理办法修订

CAPP公司文件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的文件管理,确保文件及时传递到相关部门而不耽误上下级或同级的工作,以规范公司的各项文件收、发(拟稿、会签、审批、签发及实施)工作,制定本法。 1 管理原则 1.1办公室是公司文件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全公司行政公文、协议、合同类传递处理工作。 1.2公司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由办公室负责,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 基本要求 2.1各部门需要正式文件发文应向公司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交办公室审核备案后。经相关领导签批同意发文. 2.2 送件部门(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文件类别、编号、接件人等事项在收发文件登记簿中填写清楚。办公室应及时把审阅结果反馈给报送部门。 3 内部文件 3.1文件起草 需公司正式下发的文件由指定的拟稿人拟稿:公司文件由发起部门拟稿,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会审;属部门专业文件由各部门指定人员拟稿,部门负责人审核。 3.2文件审核

各拟稿部门负责提报文件内容、方案、文件格式规范审核上报总经理或董事长签批文件的审核,。 办公室负责审核,是否需要行文,是否符合公司有关制度、规定,是否发起部门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协商、会签,文字表达、文种使用、文件格式是否符公司有关规定。 3.3文件签发 文件形成后,主管领导签发。 办公室负责复印、盖章、转发(送)、执行和归档。 4 外来文件 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责签收,签收人应于接件当日即按文件的要求报送给有关部门,不得积压迟误,属急件的,应在接后即时报送。文件收发部门应在文件登记簿中填写清楚交接事项。 5 业务流程 5.1文件管理业务流程分为收文和发文。 5.1.1 收文一般包括传递、签收、登记、分发、拟办、承办、催办、查办、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 5.1.2发文指以公司、或部门名义制发文件的过程,一般包括草拟、会签、审核、签发、复核、用印、分发等程序。 5.2发文程序与要求 拟稿→校对审核→主办部门负责人审核→相关部门会签→领导签发→打印公文→盖章→分发→立卷→归档。

公司制度管理办法

中国****公司制度管理办法 2012年4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章制度建设活动,建立和完善体现企业特色的、科学的规章制度管理体系,规范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发布、废止、执行、监督和评估等程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根据本办法制定和生效的制度、规定、办法、细则、守则、规程、标准等。 第三条规章制度管理指导原则 (一)符合性原则。规章制度要符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单位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稳定性原则。从公司长期发展的角度制定规章制度,避免因经营环境的快速变化而频繁修改。 (三)实效性原则。从公司运营实际出发制定规章制度,认真调查研究,确保规章制度的可执行。 (四)系统性原则。从公司全局出发制定规章制度,避免规章制度间相互冲突。

第四条为提高制度的管理效率,根据制度的重要程度和涉及范围,制定统一的分级管理权限,对不同级别的规章制度实施分级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行政规章制度的管理,涉及党务工作或工会工作的规章制度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各市分公司、中移**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标准与分级 第六条公司规章制度的名称格式要规范,结构层次要统一,具体内容要清晰。 第七条公司规章制度名称格式要求规范,一般冠“中国****公司××××”字样,具体名称可以为:制度、规定、办法、细则、守则、规程、标准等内容。需要试行后再作修订的,可在名称后加上“试行”或“暂行”。对于文件名以暂行规定、试行办法等结尾命名的规章制度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以前没有进行这方面的管理规定; (二)运作效果难以预测或判断; (三)规章制度执行可能会产生风险。 第八条公司规章制度结构层次要求统一,具体分为:章、节、条。章、条依次排序,“节”在本章内依次排序。(具体模板见附件1)

(公文写作)某公司行政公文处理办法

(公文写作)某公司行政公 文处理办法

(一)令(命令) 适用于****公司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发布行政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七)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八)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九)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可用于上行文、下

行文和平行文。作为上行文,应按请示性公文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十一)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互相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二)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及议定事项。 第八条****其他常用文种包括: (一)签报 机关内部各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人书面请示工作,用“签报”。 “签报”必须由主办单位负责人亲笔签字,送分管领导人。“签报”不盖章,原件批回。 (二)简报 是反映情况,指导工作或单位间沟通消息时常用的一种简便的文字材料。 (三)工作总结 是对前一段时间内的工作进行综合、归纳、分析,从中找出经验、教训,并使之条理化、系统化,以便指导今后工作的文字材料。 (四)调查报告 是对客观事物进行实地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后形成的书面材料,是了解情况、掌握政策的基本工具。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九条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

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

新媒体平台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为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以下简称新媒体)的作用,明确发布原则,规范管理流程,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新媒体管理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新媒体平台,指以广播电视台名义建设微信公众号和APP移动客户端。 第二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新媒体发展中心是新媒体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研究制定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协调统筹、整体规划,监督检查与考评新媒体运营状况等。 第三条新媒体的开通.禁止任何个人以本单及所属各单位、部门、任何组织的名义开通各类新媒体. 第四条新媒体建设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循“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和“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原则. 第三章信息发布 第五条根据实际情况设置1-4名信息员,负责新媒体内容的搜集、整理、编辑上传、发布工作。

第六条新媒体发布信息范围包括: (1)各类动态信息、宣传教育、服务信息、重要事项和行业动态; (2)形象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等; (3)经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 (4)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要发布或转发的信息. 第七条新媒体发布信息要确保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语言生动风趣,多运用网络言,生活语言,发布信息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第八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由信息员收集、整理,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严禁发布不实、不健康等违规信息。 第九条新媒体用户通过官方新媒体咨询业务,相应单位、部门应及时回复.如不能即时回复,应承诺答复期限、 第四章信息安全 第十条新媒体的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一条新媒体各平台责任单位必须切实加强账号管理和内容监管,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对出现违规内容的新媒体平台,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一、本规定设计的网络范围及计算机系统包括: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内网)、医院办公及因特网(外网)、在网络或单机运行各信息系统及应用程序所使用的计算机、计算机外部设备(如打印机等)、网络设备等。 二、信息科作为医院网络的设计、建设、管理与维护部门,负责对医院网络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并对医院网络上的信息进行检查和备案。 三、本条例认为,员工在被许可使用医院计算机系统时,该员工完全接受医院信息科对其计算机以及其附属设施上做的任何设置和策略限制,并完全接受本管理规定所制定的所有条款内容。 (一)硬件管理 1、为便于信息科为各计算机用户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医院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的附属设备(如打印机、扫描仪、网络设备等)的采购、使用、入网、报废等必须经过信息科审核同意。 2、为了有效地管理及应用医院的计算机,信息科对医院内的所有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进行登记注册,其中包含每台机器的型号、使用部门、使用人、用途等。未经信息科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配置;严禁携带个人笔记本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私自使用医院网络上网。 3、医院计算机设备的资产管理权分属各个使用部门所有。医院员工不得滥用计算机设备,使用者有义务对自己所使用的计算机设备负责;对计算机硬件设备的损坏、丢失、被盗等情况,必须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及信息科。 4、医院计算机设备的故障原因由信息科负责确定,非信息科人员不得自行拆装、修理或增加计算机硬件设备。 5、员工在使用计算机中遇到了非正常使用情况或困难,应及时通知信息科人员确定故障原因,并主动说明故障现象,积极配合维修。 6、计算机设备经信息科维修人员确定需外出维修的,由信息科负责联系协议维修公司,维修后由信息科及使用部门确认,相关维修费用计入相应部门支出。 7、医院计算机机房是医院信息系统的神经中枢,非信息科允许禁止擅自进入。 (二)软件管理 1、为便于信息科为各计算机软件用户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医院计算机软件的使用、采购、相关技术培训等须经信息科审核同意。 2、医院计算机及其相关应用系统的使用者必须是经过主管部门授权认可的医院工作人员。严禁非医院员工使用医院的计算机及相关资源;未经主管领导或部门许可,任何人不得从计算机和相关的应用系统内获取非公用的相关数据信息。 3、所有计算机用户在首次使用计算机系统或医院相关管理软件前必须接受相关培训方可获得使用权限。 4、医院内网上的计算机软件统一由信息科管理、安装,计算机使用者不得私自改动、删除或安装任何软件。当出现计算机软件出现故障或损坏,应及时通知信息科并作好记录。 5、医院计算机用户视为完全接受所使用计算机系统内所有软件的授权协议条款的相关内容;如对其中某些软件或某些软件条款有异议,需向有关部门和负责人申请,有信息科帮助其删除相关软件或取消其使用权限。 6、信息科应建立医院的软件档案库,对医院工作需要的各种软件要及时备份,经常检查更新,保持其可用性。

公文处理管理办法(修订-)

公文处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公司公文处理工作,促进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安徽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文处理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有关保密的规定。 第三条公司总经办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公司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由总则、公文种类、公文格式、发文流程、办文质量、收文办理、公文归档、附则八章组成。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五条公司常用公文种类及内容 一、通知/通报:传达上级有关部门指示,发布要求下级单位办理或知道的事项,转发上级单位、同级单位或不相隶属单位的文件;聘用干部等用“通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交流重要情况等用“通报”。 二、请示/批复:向上级部门、领导请求指示,需要得到上级有关部门对某一具体问题作出批示的用“请示”。“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部门,如需同

时送其他部门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下级。“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的请示事项。 三、报告: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询问,用“报告”。“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建议事项。 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答复公函所提问题用“复函”。 五、会议纪要/简报:记载和传达会议的主要精神、情况和议定事项,用“会议纪要”;反映沟通财务、业务、政务情况,用“简报”。 六、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活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部门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部门的决定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六条公文的构成要素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第七条公文的排版形式 排版形式指公文各组成要素在文件版面上的标印格式。

制度下发和修订管理规定

制度下发和修订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制度的下发和修订管理,依据公司《制度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涉的定义制度下发是指制度从起草到正式生效的过程,具体包括:起草、会审、会签、签署生效等步骤。制度修订是为了保证制度“动态有效”,依据制度执行中发现的问题或制度环境变化的要求,而对现行制度进行修改完善的过程,具体包括:修订、会审、签署生效等步骤。 第三条本制度着力解决的问题 (一)制度下发、修订过程中会审会签人员勤勉尽责的发表意见,将保持制度的完善性和严谨性。 (二)制度下发效率下降,可能导致公司管理缺乏时效、影响工作效率。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大区及大区下属子公司、单体公司。 第二章制度下发和修订管理第五条制度下发前试行公司各职能部门制度可根据需要在正式提交制 度下发流程前,以部门文件的方式对制度草案进行试行(如:《关于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 1 / 6

制度草案试行期三个月,在试行期第二个月结束后,制度起草部门应根据前两个月收集的制度执行意见,对制度进行修订,并正式提交制度下发流程,以便于正式制度与草案之间的衔接。三个月后,制度草案自动作废,届时以固化的公司制度为准。 第六条制度下发提起 (一)制度起草单位在提请制度审批前,须查阅公司现行制度,确保与现行制度不冲突、不重叠,并在制度文单中说明相关现行制度的情况。制度若中涉及职工权益,则按公司工会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二)制度起草单位须按照制度格式、分类要求,提请制度审批流程,填写制度表单。 (三)制度附件是正文的补充,重要的原则和管理要求必须在正文中列示,再以附件的形式进行完善,不允许以附件形式直接规定重要原则和管理要求的情况。 (四)制度经过起草部门以外的专业人员的会审、适用范围内的经营者会签、主管经理和总经理签发,其下发的程序决定了其效力高于其他的内部公文,因此,制度正文中不能直接引用公司文件或部门文件,而应将文件中的关键管理内容直接在制度正文中列示。 第七条制度会审 会审是相关专业人员对制度本身的有效性发表意见的过程,为强制意见征求阶段,其相关要求如下: 2 / 6

XX县公共信息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XX县项目审批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促进公共信息平台,规范XX县行公共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公共信息平台)的使用和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中有关术语定义如下: 提供方是指提供行政审批信息资源的单位; 使用方是指使用行政审批信息资源的单位; 公共信息平台目录是指县电子政务主管部门根据各单位的共享需求,定期整理并向全县发布的行政审批信息资源目录; 前置机是指公共信息平台为各单位提供用于存放向其他单位提供、或从其他机关单位获取行政审批共享信息的PC服务器; 前置数据库是指在各单位前置机建立的存储行政审批共享信息的中间数据库。 第三条【适用领域和适用范围】XX县各级党政机关和相关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使用公共信息平台共享与交换其他单位行政审批信息资源的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责任分工】县电子政务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全县

公共信息平台工作,定期发布XX县公共信息平台目录。 县XX负责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公共信息平台技术规范;根据行政审批信息共享考核指标,通过公共信息平台实时监测、定期统计各机关单位行政审批共享信息的提供率、准确率以及应用服务接口的稳定性。 各单位负责编制和更新维护本单位的行政审批信息资源目录,根据公共信息平台技术规范提供共享信息,按照本办法规定使用共享信息。 第二章平台使用 第五条【目录编制】各单位应通过公共信息平台目录管理系统编制本单位的行政审批信息资源目录,并及时更新。 第六条【数据提供】各单位应按照区电子政务主管部门发布的全县公共信息平台目录,将本单位的共享信息及时提供至公共信息平台。 各单位应按照“谁提供、谁更新、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提供的数据与本单位业务库数据保持一致,以及服务的可用性和稳定性,保障行政审批共享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七条【共享服务方式】公共信息平台提供数据查询、数据订阅和数据比对等三种共享服务方式。数据查询是指输入查询条件,获得结果信息;数据订阅是指按照需求定制订阅策略,获得数据的自动推送;数据比对是指输入需要比对

信息化管理办法(修订2)

同煤集团企业信息化管理办法 信息化管理处起草 2010年3月

目录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体系建设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四章信息化资金制度 第五章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 第六章会议制度 第七章网络管理 第八章软件开发管理 第九章设备管理 第十章网站管理 第十一章信息安全管理 第十二章工作考核 第十三章讲座和培训管理 第十四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实现生产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打造现代化数字矿山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同煤集团各二级单位、分/子公司、职能部门等各从事信息化建设部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信息化水平是衡量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信息化的建设与引进、推广与应用是一项对企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系统工程。因此,信息化的建设是一项集团公司全体员工参与的工作。 第四条信息化是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的重要因素,信息化规划是集团公司整体规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五条信息化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建立和逐步发展公司的信息化应用系统,最终形成决策层,业务层,各单位、公司及职能部门三级信息化网络系统,成为支持企业高效发展的重要手段。 第六条为了加强同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切实推进企业的信息化工作,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使同煤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 第七条同煤集团信息化工作主要包括,基层单位的网络建设、信息应用系统的规划与引进、信息设备的调配、整合与开发等。 第八条同煤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相互协调的管理方式 第九条企业信息化工作目标 1、通过企业信息化建设,提高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科学决策,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制度制订及修订管理规则

**集团制度制订及修订管理规则 (2010年7月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完整性及适用范围 (2) 第三章制度分类 (2) 第四章制度建设管理职责划分 (3) 第五章制度的制定与修订 (5) 第六章制度的审核、批准与废止、生效 (7) 第七章附则 (9) 附件1: **集团有限公司制度立项申请单 (10) 附件2:**集团有限公司制度标准文本格式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统一和规范**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各种制度的编制、审核、批准、生效、修订、废止等过程的管理程序及相应权责,以实现公司制度管理的规范化,特制定《制度制订及修订管理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定义 本规则所指之制度,是指由公司股东、董事会及管理层制定的、并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所有员工共同遵守的所有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管理制度、管理办法、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及各类解释、通知、通告。 第三条原则 (一)制度的制定及修订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当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发生变化和调整时,制度应作相应修订。 (二)制度的制定及修订应严格按照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兼顾风险控制与管理效率,体现公司的所有者、经营管理者及员工各方合法权益。 (三)制度的制定及修订应遵循结构合理、逻辑严密、用语规范、表述清晰、范围适当、操作性强、下位制度服从上位制度的原则。 第二章完整性及适用范围 第四条本规则所附之任何附件构成本规则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五条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控股企业各类制度的制定、修订及相关管理工作,公司各参股企业经该企业董事会批准,可参照此规定执行。 (一)本规则所指“控股企业”,是指公司或其全资拥有的子公司参与投资,且持有被投资公司股权比例超过50%,或者虽然持有被投资公司股权比例未超过50%,但已经实际取得被投资公司经营及管理的支配权及控制权的企业。 (二)本规则所指“参股企业”,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参与投资,但持有被投资公司股权比例未超过50%,且未实际取得被投资公司经营及管理的支配权及控制权的企业。 第三章制度分类 第六条公司制度按照其属性和重要性不同分为公司章程、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和一般制度。

公文管理办法.

河北庚安矿业有限公司 公文管理办法 第一章收文办理 第一条凡公司各部室、所属煤矿呈送公司或需公司领导阅知、批示的请示、报告、情况反映、工作动态等综合类公文,统一报送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进行登记,填写“来文登记处理卡片”,由综合办公室主任根据公文内容提出分办意见,报公司领导阅示。 各部室要求所属煤矿直接报送、不需公司领导批示的具体工作方面的公文,直接报各部室阅处。 第二条各上级部门或同级部门及省安监局、煤监局、国土厅等有关部门来文,一律由综合办公室填写“来文登记处理卡片”,由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按程序报公司领导批示或转有关部室阅处。 第三条公司领导、各部室参加各种会议或通过邮寄、直接派人取回的各级各类公文,统一交综合办公室,不得私自保存或流转,由综合办公室填写“来文登记处理卡片”进行处理。 第四条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示需公司其他领导或相关单位传阅的公文,由综合办公室分送有关领导或相关单位传阅。传阅人阅后退回综合办公室继续传阅,不得直接转下一传阅人。 第五条“来文登记处理卡片”由综合办公室保管使用,其他各部室一般不得直接加笺向公司领导呈报。 第六条综合办公室负责按董事长、总经理批示意见将文件转发至相关部室,相关部室接办文件后,由负责人在文件处理单中“处理

结果”栏内签字,并注明时间。若部室主要负责人外出,由接办文件的部室工作人员签字,部室工作人员应及时请示分管副总经理并按分管副总经理意见办理;需向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省国控公司、省国控矿业公司等上级或有关单位反馈办理结果,以及向所属煤矿回复批复意见的,由有关承办单位另行拟定“情况报告”(见附件)报领导批示。 领导批示文件没有特殊要求时,由相关部室单独处理时,办结时限为三日内。 第七条办结后的批示文件由综合办公室及时归档备查,对需要办理的重要文件,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督办。 第二章发文办理 第八条起草文件。各部室凡以公司名义发文,必须认真填写公司统一印制的发文稿纸。文稿拟好后,首先由拟稿人签字,经本部室负责人审核签字、综合办公室审核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逐级签发。 文稿审核会签后,综合办公室负责留存领导签发发文稿纸原件并依此正式行文、用印。 第九条发文字号。发文字号是指制发公文的顺序号,目的是便于存档和备查。 凡以公司名义制发和转发的文件,按照业务范围分别由有关部室拟稿,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印制、发放、存档,盖公司公章。发文文号由综合办公室统一排列,具体划分为:

数据管理平台管理办法

XX银行文件 关于印发《XX银行分行综合数据 管理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总行直属分行,苏州、三峡分行:分行综合数据管理平台从2007年开始建设,目前已经完成两期项目建设并推广部署到各分行。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分行综合数据管理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分行的应用和数据共享水平,充分发挥统一的技术工具和共享基础设施优势,以便更加

高效地为总分行经营管理决策服务,特制定《XX银行分行综合数据管理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X年X月XX日

XX银行分行综合数据管理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章业务需求管理与实现 第四章数据质量管理 第五章平台版本管理 第六章基础设施管理 第七章系统运行、监控及用户管理 第八章数据管理及安全 第九章奖惩管理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章 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分行综合数据管理平台和分行管理分析类应用的实施和运行管理工作,防范实施及运行风险,支持保障分行业务营运和经营管理活动,充分发挥统一的技术工具和共享基础设施优势,整合各分行提出的需求,降低全行管理分析类应用的整体实施成本,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涉基本定义 (一)分行综合数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分行管理分析类应用开发和数据服务的统一平台,是全行数据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总行操作型数据存储系统和数据仓库等系统在分行的延伸。平台主要提供面向分行管理分析类应用的数据传输、存储、加工和展现服务,用于支持和整合管理分析类应用系统的开发和部署。通过分行综合数据管理平台,逐步统一全行业务指标口径,利用统一的数据模型、数据标准、基础设施和工具,在满足分行差异化需求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重复投入,实现信息共享。 (二)分行管理分析类应用主要指支撑分行后台经营管理和满足外部监管要求的各类应用。 (三)实施及运行管理工作主要指平台的日常运行管理,包括平台基础设施管理以及基于平台的分行管理分析类应用的业务需求管理与实现,数据质量管理,平台版本管理,基础设施管理,系统运行、监控及用户管理,数据管理及安全等。

《文件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修订版)

《文件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编号:Q/MN-BL-JM/GL11.5-1-2009-1 1 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内各使用部门及时得到文件的有效版本,并有利于文件资料的系统管理,特制定本规定;本制度是对集团下发的《文件资料管理办法》的补充说明。 2 适用范围 本法适用于冰淇淋成都金蒙生产基地各部门。 3换版说明 此文件是对2009年2月18日发的编号为Q/MN-BL-CD/GL11.5-1-2009-0的《文件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换版。 换版内容对公司的代码及发文字号做了变更。 表1:部门代码规定 5 公司内各部门公文发文字号简称如下 5.1成都金蒙生产基地蒙牛冰金蒙字[2009]**号

5.2 总经办蒙牛冰金蒙办字[2009]**号 5.3 财务处蒙牛冰金蒙财字[2009]**号 5.4 供应处蒙牛冰金蒙供字[2009]**号 5.5 物流处蒙牛冰金蒙物字[2009]**号 5.6 品保处蒙牛冰金蒙品字[2009]**号 5.7生产处蒙牛冰金蒙生字[2009]**号 6 文件管理流程 6.1 文件的发放 流程为:起草初稿—下发至相关部门反馈—收集反馈信息后更改初稿—发文件管理员处编号—打印、领导审批—网发—纸版交文件管理处归档。 (1)起草人依据集团总裁办《文件资料管理办法》的要求起草文件,依据文件内容划分该文件的所属框架及代码,编号在总经办文件管理员处核对。 (2)发布单位应体现出冰淇淋成都金蒙生产基地的具体部门 (3)文件签发后,一个工作日内将电子版传到总经办文件管理员处备案一份。文件是以冰淇淋成都金蒙生产基地的名义发放,将纸版复印件传一份到总经办文件管理员处备案,并由发放部门打印张贴、宣传、培训。 6.2 文件的换版 (1)文件换版时如遇跨年度修订,则只需要对版本号进行修订即可,不必再重新编顺序号:如编号Q/MN-BL-JM/GL11.5-2-2008-1的文件,在09年修订时只需将其编号更改为Q/MN-BL-JM/GL11.5-2-2009-0即可,不必再重新编顺序号。 6.3 文件的归档 由各部门兼职文管做好文件的归档,其中对于汇编本和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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