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办法修订报告

企业管理办法修订报告

一、引言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企业管理的重要性被越来越多的人

所认识和重视。为了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和市场需求,不断完善和更新

企业管理办法是一项迫切而重要的任务。本报告旨在对企业管理办法

进行修订,以提高管理效能和适应新的经济环境。

二、背景分析

当前,全球经济竞争日益激烈,技术创新和市场变化的速度也越来

越快。企业必须适应这一新的经济环境,不断提升竞争力和适应能力。然而,现有的企业管理办法已经出现了一些问题。首先,一些规定已

经过时,无法适应新的市场需求。其次,一些流程繁琐,影响了企业

的反应速度和决策效率。最后,一些制度存在漏洞,容易导致内部失

信和不良行为。因此,修订企业管理办法成为了当务之急。

三、修订目标

本次修订的目标是提升企业管理办法的适应性和针对性,加强内部

管理和监督,并推动企业创新和发展。具体来说,修订后的企业管理

办法将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改进:

1. 规定精简化:对于已经过时或不必要的规定进行清理和删除,使

企业管理办法更加简明扼要。

2. 流程优化:简化流程,减少冗余环节,提高反应速度和决策效率。

3. 制度完善:强化内部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等制度,预防内部失信和不良行为的发生。

4. 创新激励:加强对创新的激励和支持,推动企业不断加强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

5. 法律合规:加强对法律法规的遵守,确保企业经营合法合规。

四、修订内容

本次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组织架构优化:对企业内部组织架构进行优化,明确部门职责和权限,消除管理的盲区和重叠。

2. 流程简化:对企业内部业务流程进行精简,减少不必要的审批和报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3. 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信息安全管理等,加强对内部风险和失信行为的防范。

4. 绩效考评机制优化:优化企业绩效考评机制,注重绩效结果和能力素质的综合评估,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5. 创新激励政策制定:制定创新激励政策,包括创新奖励、知识产权保护等,为创新活动提供支持和保障。

6. 法律法规合规措施落实: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五、实施策略

为了确保修订后的企业管理办法能够顺利实施,我们将采取以下策略:

1. 制定详细的配套文件:在修订企业管理办法的同时,制定详细的

配套文件,明确各个环节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标准。

2. 建立培训机制:组织全员培训,确保所有员工了解修订后的企业

管理办法,并能够正确操作和应对各类情况。

3. 强化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修订后企业管理

办法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4. 改善沟通渠道:加强内外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了解各方需求和

问题,保证修订后的企业管理办法能够真正适应和服务企业发展。

六、预期效果

通过本次修订,我们预期将实现以下效果:

1. 提升管理效能:精简规定和优化流程,提高管理效能和决策效率。

2. 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预防内部失信和不良

行为的发生。

3. 激发创新活力:加强对创新的激励和支持,推动企业不断加强技

术创新和市场拓展。

4. 提高法律合规水平:加强对法律法规的遵守,确保企业经营合法

合规。

5. 强化协同合作:优化组织架构和沟通渠道,加强内外部的协同合作和资源共享。

七、结论

本报告对企业管理办法的修订进行了全面分析和规划,旨在提升企业管理的效能和适应性,进一步推动企业健康发展。我们相信,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修订后的企业管理办法将帮助企业更好地应对市场挑战,实现可持续发展。

中国移动xx公司公司职位职等管理办法

中国移动浙江公司职位职等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一)通过有效的职位管理,满足公司运营管理实现的需要,促进运作流程和人力资源配置的优化。 (二)规范职位和职等管理,通过职位宽带化,为员工职业发展提供通道。 第二条原则 (一)满足战略、架构与业务流程需要原则。职位职等的设置与管理应在满足公司经营发展战略需要的前提下,依托组织架构的框架,致力于保障业务流程的实现与优化。 (二)动态管理原则。根据公司运营发展和人力资源数量与质量的变化,对职位职等和任职人员进行动态跟踪与调整,不断探索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的方法与思路。 (三)效率优先,兼顾人员现状原则。职位职等的设置与管理应以运作效率的提升为目标,同时考虑现有人员状况。 (四)双因素原则。职位职等管理中同时体现职位价值因素与人员贡献度因素。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不含离岗退养员工)职位职等的管理,其中省公司党组及分公司党委管理中层只纳入职位族经理条线及相应主族和子族,不纳入职位系列及职位水平等级,仍按原职务系列管理。 第四条职责与分工 省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职位职等管理相关制度及办法的制定与管理,并对职位职

等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各市分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职位日常管理与指导。 第二章职位体系及定义 第五条职位 职位即岗位,是一定的任务和职责的有机组合。每个职位应有唯一的职位名称。不同的员工可以从事同一个职位。省公司统一制订下发公司典型职位。 第六条职位条线 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能力要求相似性,公司职位分成综合、市场、技术、经理四大职位条线。 第七条职位主族 根据职能相似性,每一职位条线分成相应的职位主族,具体十三主族为: (一)综合线分成战略运营、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党群工会、风险管理、行政后勤六个职位主族: 1、战略运营:负责战略研究与管理、组织绩效等涉及公司战略运营方面的工作,以及创新管理、流程管理、知识管理、咨询项目管理、企业责任管理等涉及企业管理方面的工作。 2、人力资源:负责人力资源规划、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营等方面的管理,包括人力资源规划管理、岗位管理、招聘管理、绩效管理、培训管理、薪酬管理、员工档案管理等工作。 3、财务管理:负责财务管理方面的制度制定、决策执行以及相关事务性工作。

企业管理办法修订报告

企业管理办法修订报告 一、引言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企业管理的重要性被越来越多的人 所认识和重视。为了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和市场需求,不断完善和更新 企业管理办法是一项迫切而重要的任务。本报告旨在对企业管理办法 进行修订,以提高管理效能和适应新的经济环境。 二、背景分析 当前,全球经济竞争日益激烈,技术创新和市场变化的速度也越来 越快。企业必须适应这一新的经济环境,不断提升竞争力和适应能力。然而,现有的企业管理办法已经出现了一些问题。首先,一些规定已 经过时,无法适应新的市场需求。其次,一些流程繁琐,影响了企业 的反应速度和决策效率。最后,一些制度存在漏洞,容易导致内部失 信和不良行为。因此,修订企业管理办法成为了当务之急。 三、修订目标 本次修订的目标是提升企业管理办法的适应性和针对性,加强内部 管理和监督,并推动企业创新和发展。具体来说,修订后的企业管理 办法将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改进: 1. 规定精简化:对于已经过时或不必要的规定进行清理和删除,使 企业管理办法更加简明扼要。 2. 流程优化:简化流程,减少冗余环节,提高反应速度和决策效率。

3. 制度完善:强化内部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等制度,预防内部失信和不良行为的发生。 4. 创新激励:加强对创新的激励和支持,推动企业不断加强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 5. 法律合规:加强对法律法规的遵守,确保企业经营合法合规。 四、修订内容 本次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组织架构优化:对企业内部组织架构进行优化,明确部门职责和权限,消除管理的盲区和重叠。 2. 流程简化:对企业内部业务流程进行精简,减少不必要的审批和报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3. 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信息安全管理等,加强对内部风险和失信行为的防范。 4. 绩效考评机制优化:优化企业绩效考评机制,注重绩效结果和能力素质的综合评估,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5. 创新激励政策制定:制定创新激励政策,包括创新奖励、知识产权保护等,为创新活动提供支持和保障。 6. 法律法规合规措施落实: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五、实施策略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证监会令第164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证监会令第164号 现行有效2020年2月14日颁布证监会令第164号 《关于修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已经2020年1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 2020年2月14日 一、第九条修改为:“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应当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条件,并且符合以下规定: “(一)最近二年盈利,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除外; “(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经营成果真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以及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三)最近二年按照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现金分红;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或者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所涉及的事项对上市公司无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在发行前重大不利影响已经消除; “(五)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能够自主经营管理。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资金被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二、删除第十一条第(一)项。 三、第十五条修改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 “(二)发行对象不超过三十五名。 “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 四、第十六条修改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二)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五、删除第十七条。 六、第三十二条改为三十一条,修改为:“股东大会就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作出的决定,应当至少包括下列事项: “(一)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事项; “(二)债券利率; “(三)债券期限; “(四)回售条款; “(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六)转股期;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通知 各上市公司: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各上市公司应根据修订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修订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对外披露。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系指上市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上市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报本所备案并在本所网站上披露。 第四条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上市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上市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六条保荐机构应当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本办法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第二章募集资金存储

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及备案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及备案管理办法 ***区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及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落实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是指由XXX(以下简称区国资中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全资、控股企业及其子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 本办法所称直接出资企业是指由XXX(以下简称区国资委)及暂由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直接出资的国有全资、控股企业,其出资设立的各级国有全资、控股公司统称为子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事项是指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运作等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应向出资人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严重事项按事项种类及性质,分为核准和备案两类。核准事项须报区政府核准,备案事项应及时向区国资中心报备。

第二章企业内部决议流程 第五条企业应依据公司章程,建立严重事项决议制度,明确严重事项决议范围,明确决议机构相应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明确回避情形,并报区国资中心备案。 第六条企业严重事项应由党委、董事会、未设董事会企业的经理办公会议等决议机构作出决议,并按本办法规定,向区国资中心报告或报备。 第七条企业严重事项决议情况,包括决议参与人、决议事项、决议过程、决议参与人的意见、决议结论、表决意见和来由、投票实样等,应当以会议记录、纪要、决定等形式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第八条企业违反规定决议严重事项,并造成经济丧失或不良影响的,主要负责人应承当领导义务,其他决议参与人应承当相应义务。有证据表明,在决议过程中或表决时提出过反对意见或贰言的,可免除相应义务。 第三章报告事项及流程 第九条企业下列严重事项须经区国资中心初审后,报区政府核准:

公司工作报告管理办法

公司工作报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信息沟通,便于公司及时、全面了解分公司的工作情况,改进、提高公司决策、监管和服务的质量与效率,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分公司(以下统称“分公司”)。 第二章报告的内容 第三条分公司向公司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实施情况; (二)分公司各项决议,分公司的组成及调整情况; (三)项目调研、资金运作情况; (四)工程建设情况; (五)重大资产处置情况; (六)机构改革、人力资源及薪酬政策的制定与调整情况; (七)财务资金管理及其他重要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 (八)重大安全情况; (九)公司认为应当报告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分公司印发的各种公文(包括办公会议纪要等)应报公司备案。 第三章报告的时间、方式及反馈 第五条报告的时间: (一)特别紧急的重大情况由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直接向公司领导及时报告; (二)日常性工作情况: 分公司由其职能部门在每个月初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报告上个月的工作情况; (三)专项业务工作对报告时间有特别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第六条报告的方式: (一)分公司报告工作情况应提供书面材料。使用口头方式(包括通讯方式)报告的,事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 (二)分公司在报告工作时,对需要公司提供帮助和支持的有关工作,应提交书面请示,并拟订解决方案。 (三)公司在每年7~8月份和次年1~2月份,组织召开本年度

年中总结和上一年度年终总结会议,分公司负责人(包括外派负责人)分别报告半年或一年的工作情况。 第七条分公司报告需要公司研究的重大决策性问题,自请示之日起一周内反馈;紧急请示的问题,当天反馈。 第八条公司反馈意见一般采用书面文档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 到分公司,特殊情况下先口头指示,后发送书面意见或电子邮件;请示反馈工作由公司公文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分公司通过其办公室反馈意见。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的解释与修订权属于本公司。 第十条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批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企业风险报告管理办法(2018修订)

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风险报告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的企业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集团全面风险管理水平,及时掌握经营中的各类风险,从而通过有效管理避免和减少损失,维护集团正常的经营秩序,依法维护集团合法权益,现以《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为参考,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单位,包括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风险,指能够导致影响企业实现其业务目标和战略计划的威胁、潜在因素或事件。主要包括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 第四条本办法覆盖集团的各类风险及风险报告管理工作,是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按报告的内容可分为以下类别: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经营风险管理报告、企业风险事件预警报告,以及专项风险评估报告等。 全面风险管理报告为年度报告,集团总部各部门及各单位根据具体通知要求每年报送一次;经营风险管理报告为季度报告,由集团各单位每季度报送一次。企业风险事件预警报告、专项风险评估报告为不定期报告,根据风险事项发生情况即时报送。 第五条风险管理报告要清晰反映报送单位风险发展状况和管理情况,

为各级领导层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集团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所涉全部业务(包括非经营生产类)的各类风险予以识别、分析、评估,并有针对性的拟定管控措施。报告内容要求实事求是、不得瞒报、漏报。 (二)重要性原则。重点突出可能影响报送单位战略目标实现的重大风险点,重点反映当前亟待管控的重要风险因素。属于“三重一大”、高风险业务等重要事项应有充分揭示风险和应对策略的专项风险评估报告。 (三)及时性原则。在事前和事中反映风险状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报告责任,以达到防范为主、补救为辅的目的。 第六条企业风险按照业务领域由集团相应职能部门归口管理,集团各职能部门、各单位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应关注本单位或相关领域的各种风险信息,及时识别、分析、评估和制定执行相应管控措施,按照要求报送风险信息。 (一)集团各单位应设置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企业风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单位的各类风险识别、分析、评估等自查工作和拟定管控措施,按照本管理办法要求报送各类风险报告以及向集团职能部门及时报送相关业务领域风险事项信息的责任。 (二)集团各职能部门对集团各单位报送的风险事项信息以及相关风险管理资料予以备案保存,对情况复杂及重大事件应根据具体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三)集团审计法务部负责对《企业风险事件预警报告书》和《经营风险事项报表》的信息予以统一收集、存档,并对《企业风险事件预警报

企业资金管理办法报告

企业资金管理办法报告 摘要 资金管理在企业运营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报告旨在提出一套科学有效的企业资金管理办法,以确保企业能够合理运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企业的健康发展。我们将依次介绍资金管理的重要性、现状分析、问题与挑战、对策建议等内容。 1. 引言 资金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涉及到企业的现金流、流动性、风险控制等方面。合理的资金管理可以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2. 现状分析 目前,大部分企业在资金管理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 资金利用率低下:企业资金闲置率较高,资金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导致资金回报率低。 - 资金流动性不足:企业支付能力不强,无法及时偿还债务,导致企业信誉下降。 - 风险控制不到位:企业对市场的风险缺乏有效的评估与控制手段,容易陷入资金链断裂的危险。

3. 问题与挑战 企业资金管理面临以下问题与挑战: - 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经济形势不稳定、利率波动等因素对企业资金流动和投资产生影响。 - 内部管理体系不完善: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预算控制等方面存在问题,影响企业资金的合理调配。 - 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加:市场竞争加剧,外部投资风险增加,对企业的资金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4. 对策建议 为了改善企业资金管理状况,我们提出以下建议和对策: - 完善内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机制,加强资金预算和监控控制,提高企业内部决策效率。 - 加强风险评估与控制:建立风险评估模型,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进行科学评估,及时制定应对措施。 - 多元化资金来源:寻找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降低企业依赖银行贷款,以减少资金流动受限。 - 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优化资金使用流程,合理安排企业现金流,确保资金能够有效利用。

公司年度报告管理办法

公司年度报告管理办法 一、背景和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规模的壮大,对于公司年度报告的管理要求也日益提高。为了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可信度,制定公司年度报告管理办法是必要和重要的。 本办法的目的是规范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审批、披露和保管流程,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保护公司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良好的运营和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涉及公司年度报告相关工作的所有流程,包括但不限于年度报告的编制、审批、披露、保管和更新等环节。 三、年度报告编制 1. 公司年度报告由财务部门负责编制,财务部门应当确保相关人员具备编制年度报告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2. 年度报告编制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的业绩、财务状况、发展战略、风险情况等内容。 3. 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必须确保数据来源的可靠性和合法性,严禁虚构数据和误导性的陈述。

4. 年度报告编制完成后,应当由财务部门负责提供给审计部门进行内部审计。 四、年度报告审批 1. 年度报告审批应当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成员应当对年度报告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有最终责任。 2. 公司董事会应当委派专门的审批小组负责年度报告的审批工作,审批小组应当由董事会成员、财务部门代表和内部审计人员组成。 3. 年度报告审批前,审批小组应当对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和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 年度报告经审批小组通过后,应当提交给公司董事会进行最终审批,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审批决议,并对审批决议进行记录。 五、年度报告披露 1. 年度报告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政府指定的媒体和方式进行披露。 2. 公司应当确保年度报告的披露内容准确、完整,并及时更新和补充重要信息。 3. 年度报告的披露材料应当以电子文件形式保存,并在公司官方网站或其他指定网站上公开发布。

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评估报告范文

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评估报告范文 根据集团公司、矿党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为扎实推进活动开展,使学习实践活动真正取得实效,我们围绕我矿管理制度落实执行情况,深入基层进行了调研,认真分析管理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修订、完善我矿管理制度建议,使之更符合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要求,更好地促进企业管理上台阶,打造本质安全、文明和谐矿山。现将调研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我矿管理制度建设状况 1、我矿自78年建以来,通过几代领导的努力,形成比较完善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特别是在89年企业开展的标准化作业活动,形成了一套《企业工作标准》丛书,在管理制度、岗位工作内容和要求、技术管理、质量管理等进行了总结归纳,内容涵盖了企业管理工作中众多方面,为企业管理、班组升级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2、90年代未,随着我矿深入开展劳动、人事、工资“三项制度”改革,管理制度有了新的发展,新的管理理念的创新,推进了企业制度的更新,《铜坑矿全员全额浮动工资发放暂行办法》、《关于推行矿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的实施办法》《铜坑矿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以企业内部“工资二次分配”管理制度为核心的一系列新的管理制度的相继形成,劳动、人事、工资“三项制度”得以创新发展,职工劳动的思想观念、价值观念发生变化,企业生产规模、经济效益上了新的台阶。 3、目前,以创建一流矿山,打造本质安全和文明和谐型企业为主题 的矿山制度建设如火如荼开展,在继承和发展我矿管理制度下,相继出制订和完善《铜坑矿中层领导班干部辞职办法》、《铜坑矿人事选拔任免办法》、《铜坑矿固定资产管理规定》、《铜坑矿职工带薪休假规定》、

XXX公司规章制度分析报告

XX公司规章制度分析报告 XX公司自2009年x月x日运作以来,经过一年多的发展,已由初创期逐步过渡到成长期。公司的规章制度建设方面的工作也有一定的提高,相关的规章制度陆续出台。近期,企管室对公司自运作以来所编写的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及初步诊断。下面就公司目前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简要的汇报,并对今后公司规章制度建设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 公司目前规章制度建设的情况 一、规章制度基本情况 经过梳理,公司自运作以来共编制、修订规章制度107项,其中,经过修订后废止的制度有18项,目前仍在实施的有89项(见附件1)。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中规章制度分类的规定,上述89项制度的分类如下: 建设管理:1项;技术管理:18项;安全管理:15项;合同管理:2项;人力资源:11项;办公事务:9项;财务管理:9项;企业管理:5项;档案管理:5项;信息化:3项;党务管理:5项;监察审计:2项;工会:1项;其他:3项。 二、规章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1、规章制度体系不健全。由于公司运作只有一年多时间,

公司的主要工作是以轨道交通建设为主,而规章制度建设工作相对滞后,由于没有较完善的制度体系,从而导致各项规章制度的编制无计划,基本上是以“遇到问题,解决问题”的方式进行编制。例如,在建设管理方面,没有基础性的管理制度(包括建设指引);在安全管理方面,虽然公司已颁布《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但是并未明确安全生产的制度体系,同时,公司随后颁布的一些具体的安全制度里没有明确与《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关系。 2、编写过程中相关制度的引用不合理。公司部分规章制度在编写过程中并未仔细审核所引用制度的状态情况,出现引用未颁布的制度、没有的制度。例如,《XXX建设工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XXX发[2010]43号,2010年1月19日印发)中引用了《XXX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XXX发[2010]55号,2010年5月6日印发)。 3、部分条款表述不清或违背国家相关规定。由于我司部分规章制度是借鉴同行业相关单位的规章制度而编制的,部分条款也就直接套用过来,与公司的实际不符。例如,《XXX有限公司统计管理办法》(XXX发[2010]46号)中,由于我司是企业,没有统计执法权,故有关统计执法的表述应予以删除或修改。 4、制度修编不及时。由于公司组织架构的变化,公司在2009年编制的大部分规章制度的责任主体已发生变化,但至目前仍未修编。这会导致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责任不清,推诿扯皮现象。 5、制度编号、层次编号混乱。部分制度在编写时,没有严

国有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事件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事件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事件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重大风险管控机制,及时掌握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情况,切实加强对重大风险事件的应急管理,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根据《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成员单位。 第二章规定了职责。总经理是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报告工作机制,形成及时有效的报告工作体系。总经理应将重大经营风险事件处置方案和处置结果及时向董事长报告。分管风险管理工作的单位领导人员负责推动风险管理与业务管理等相关部门加强工作配合和信息共享,建立上下贯通、横向协同的报送机制,保障报告工作体系有序高效运行。公司风险管理部门是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以及根据实际情况修订报告管理办法;计划管理部门负责判定风险事件对公司经营业绩目标的影响程度以及出口管理、贸易制裁对公司的影响情况;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核实各单位资产被查封、扣押、

冻结情况;宣传部门负责判定舆情对公司影响程度;国际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判定企业国际化战略或国际形象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总部各部门依照部门职责核实各单位被司法机关、监管机构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情况。 第三章规定了报告范围及程序。各单位发生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或内控缺陷,致使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司:(一)对实现年度经营业绩目标影响超过x%的事件;(二)造成重大资产损失风险。净资产不足xx亿元的,损失金额超过净资产x%或超过xxxx万元;净资产在xx亿元及以上、不足xx亿元的,损失金额超过净资产x%或超过xxxx万元;净资产在xx亿元及以上的,损失金额超过净资产x%或超过xxxx万元。净资产以发生风险事件时上月财务报表数据确认;(三)被司法机关或监管机构立案调查,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企业面临行政处罚等,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四)受到境外国家、地区或国际组织出口管制、贸易制裁等,企业国际化战略或国际形象产生重大负面影响;(五)被境内或境外媒体网络刊载,造成重大负面舆情影响;(六)其他需要报送的情形。

国有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管理办法模版

xx有限责任公司 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管理办法 1总则 1.1 为加强公司财务监督和经营风险的控制,切实贯彻公司依法经营2号令,及时掌握公司系统各单位重大财务事项情况,规避企业经营风险,根据国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xx有限责任公司系统各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8号) 《企业财务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78号)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 《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财会[2010]11号) 《关于强化依法经营确保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的规定》(x令) 《xx有限责任公司“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x6号) 3术语和定义 3.1重大财务事项,是指生产经营中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股东权益、依法经营等产生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财务事项。 4职责 4.1公司总部 4.1.1财务部 4.1.1.1是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公司总部、分公司、子公司上报的重大财务事项,对分公司、子公司上报的重大财务事项请示提出意见。 4.1.1.2负责处理公司总部对外股权投资、担保、抵押、捐赠、重大资产处置、重大会计政策变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合并范围变化、核销资产减值准备、国家或地方出台电价、基金或其他政策、金融衍生业务、银行账号被查封等原因导致公司存款无法动用等涉及的重大财务事项。

4.1.2各部门 4.1.2.1是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的具体责任部门,负责处理公司总部的重大财务事项,协助财务部审核分公司、子公司重大财务事项及提出专业处理意见。 4.1.2.2各部门具体负责的重大财务事项详见表单《各部门重大财务事项分类》(表单编号:XX-2013/B1)。 4.2分公司本部、子公司本部 4.2.1财务部 4.2.1.1是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本单位及下属单位重大财务事项,对审批权限以内的重大财务事项提出审批意见,对审批权限以外的重大财务事项进行上报。 4.2.1.2负责处理本单位对外股权投资、担保、抵押、捐赠、重大资产处置、重大会计政策变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合并范围变化、核销资产减值准备、地方自行出台电价或基金政策、金融衍生业务、银行账号被查封等原因导致本企业存款无法动用等重大财务事项。 4.2.2各部门 4.2.2.1是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的具体责任部门,负责处理公司本部的重大财务事项,协助财务部审核下属单位重大财务事项及提出专业处理意见。 4.2.2.2各部门具体负责的重大财务事项详见表单《各部门重大财务事项分类》(表单编号:XX-2013/B1) 4.3分子公司所属各单位 4.3.1财务部 4.3.1.1是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重大财务事项并上报分公司本部、子公司本部。 4.3.1.2负责处理本单位对外股权投资、担保、抵押、捐赠、重大资产处置、重大会计政策变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合并范围变化、核销资产减值准备、地方自行出台电价或基金政策、金融衍生业务、银行账号被查封等原因导致本企业存款无法动用等重大财务事项。 4.3.2各部门 4.3.2.1是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的具体责任部门,负责处理本单位的重大财务事项,协助财务部审核重大财务事项及提出专业处理意见。 4.3.2.2各部门具体负责的重大财务事项详见表单《各部门重大财务事项分类》(表单编号: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自查报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自查报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9.12.19 •【字号】鲁药监发〔2019〕20号 •【施行日期】2020.02.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药政管理 正文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自查报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鲁药监发〔2019〕20号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单位: 现将《山东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自查报告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9日山东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自查报告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落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防范质量安全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自查报告制度,是指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据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定期对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全面自查,对排查的质量安全风险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对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的,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包括药品零售连锁总部)。 第四条企业应当履行药品安全风险定期自查和报告义务,对其生产经营药品的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生产经营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落实风险自查报告制度,承担企业风险自查报告第一责任人义务。 第五条企业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管控、自我纠错的原则,严格执行风险自查和定期报告制度。 第六条企业应当将风险自查报告制度纳入其生产经营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风险自查报告工作机构,健全风险自查、风险评估、风险自纠、风险控制、风险报告的闭环运行机制,确保其生产经营活动始终处于合规状态。 第七条企业应当定期按照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要求进行全面风险自查,必要时根据产品质量问题、不良反应监测信息、市场投诉信息等开展专项自查。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自查报告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合同管理整改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合同管理整改报告 篇一:合同,整改报告 篇一:采购部合同管理自查整改报告20XX 采购部合同管理自查整改报告 20XX-3-19 一、部门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和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制度建设 现时酒店并无明文的合同管理制度,而只有合同审批流程和管理程序。 合同签订 根据审批后的采购申请书内容,经办采购员草拟出内容详细、条目清晰的合同后,填写好《合同咨询意见表》,经 采购经理签发后转交使用部门、财务部及总经理(如属10 万元以上合同需增加内稽组和集团外派财务总监)、酒店纪 检监察室咨询意见。待合同补充完善后正式签约。正本合同

一般为一式四份,全部由酒店总经理签名并盖酒店合同章方为生效。生效后的合同供应商存正本两份,采购部及财务部各存正本一份,使用部门存复印件一份。生效合同由部门秘书整理存档。 履行情况 部门主办的合同基本能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并在合同列明的时间内进行货款结算。 二、部门自查中存在的问题。普遍问题 采购部主办的合同类型主要包括货物采购类、服务类、工程类、食品供货协议类和oem合同(主要为月饼代加工)。 而在自查过程中,尤其是填写《合同履行情况统计表》的过程中,由于原采购部主办的合同统一以采购部的英文首字母“p”加上四位阿拉伯数字(如:p1234),按签订日期顺序编排,从编码上不能即时反映出某一合同的属性。 “20XX年圣诞礼篮供货协议”(p4622),在供货商未完整提供有效证照时就签订协议,而该供应商并无结算收款的能力,到目前为止仍未能提供正式的发票导致结算工作未完成。 三、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成效。 1.根据《花园酒店开展经济合同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精神,对我部的百货、工程和维保合同的编码进行修正;并且将没有金额的食品供货合同(协议)也纳入进行编码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修订)

***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安全 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 和财产安全,促进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分公司实际,特制定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管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分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管理 的主体责任和各科室的安全监管责任。 本办法合用于分公司所属各单位、各科室以及 全体职工、人员。 分公司所属各单位、各科室必须遵守国家有关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分公司各级工会组织参预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分公司所属各单位在执行本办法的同时,要自 觉接受当地政府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与管理。

分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 ”),全面负责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安委会主任由分公司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分公司其他领导担任,成员由分公司各科室负责人及所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分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办理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分公司安全生产归口部门及人员编制 (一)分公司所属各管理所安全生产工作归口其综合办公室。 (二)分公司所属各服务区安全生产工作归口其环境安全部。 (三)分公司机关安全生产工作归口分公司综合办公室。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编制按照 ***集团文件要求配置。 安委会职责 (一)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厅局、集团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 (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 (四)制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下达应急救援演练计划。

城投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2020修订)

城投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城投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及各子公司的招标管理工作,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控制项目成本,保证项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区)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或全资子公司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招投标行为,但不适用于财务融资、资产租赁、投资合作以及下属施工企业涉及施工的具体物资、劳务、分包等采购行为。其他控股、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比选,其中:竞争性比选的招标方式是针对依法可不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项目,参照政府采购的“询价、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方式自行组织的招标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规定的单位选择方式和市(区)相关文件、规定不一致的,若本办法规定严于市(区)相关文件或规定的,按本办法执行;若本办法规定宽于市(区)相关文件或规定的,原则上按市(区)相关文件或规定执行;若集团计划合约部对市

(区)相关文件或规定有出具使用说明的,按使用说明执行。 第二章招标范围 第五条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以下简称A类项目): 1)工程类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以上的。 2)工程类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以上的。 3)非工程类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以上的。 4)物质、设备、材料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以上的。 5)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1)、2)、3)、4)规定标准的。 6)其它工程类项目达到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进行招标限额标准的。 7)“合同估算价”优先根据经批复的工可或经备案的估算总投资中的各单项金额确定,没有估算总投资的,可参考概算、相关收费标准、现行市(区)场价格或结合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意见确定(下同)。 第六条不属于A类项目,满足以下条件的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比选三种方式之一进行招标(以下简称B类项目):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档案管理办法》(修订稿)等三份文件的通知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档案管理办法》(修订稿)等三份文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家档案局 •【公布日期】1994.04.29 •【文号】保发[1994]85号 •【施行日期】1994.04.2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档案管理,保险 正文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档案管理办法》(修订稿)等三份 文件的通知 (1994年4月29日保发〔1994〕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公司,档案局,各计划单列市分公司,档案局,沈阳市人寿分公司,大连、四川、长沙,厦门寿险公司,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哈尔滨、南昌、成都保险学校,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附属机构: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88年制定并印发了《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业务档案管理细则(试行)》、《档案保管期限表(试行)》等三个文件。5年来,这些办法对于加强和促进全系统的档案工作,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保险业务发展服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各级公司以这些规定为依据,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重视下,认真并卓有成效地开展了档案工作,使全系统的档案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这些制度办法中的有些内容已与迅速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如不及时地予以修改和完善,将会影响保险档案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在修

订过程中,为使这些办法更切合实际,总公司办公室普遍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的修改,并报经国家档案主管部门批准。 现将重新修订的三个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一修订说明 一、此次修订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档案管理办法》、《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档案保管期限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业务档案管理细则》适用于保险系统不同门类,不同载体及不同保管期限的档案。 二、为重点收集、保管好永久、长期档案,在修订的文件中对永久、长期档案的整理、归档提出了较严格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产生的短期档案不仅量大,而且在一定时间内仍有查考和利用价值。因此各类短期档案仍应按要求整理立卷。根据短期档案整理业务量大、保存价值相对较小的特点,短期档案的整理及归档可适当降低要求,具体标准由各省级公司会同当地档案管理部门制定。 三、随着保险业务的发展,保险档案作为一种专门档案有很多问题需要我们更深地认识和实践。如保险档案的分类,根据目前人保系统机构设置情况和业务发展状况,保险档案的分类在省、市级公司采用年度--机构法较为适宜,但在地市级及县级公司,似采用年度--业务种类(或险种)更为合适。总之,此问题的最终解决,有待于进一步的实践及探讨。 四、《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档案保管期限表》对各类档案的保存期限,特别是对各类保险档案的保存期限的规定只是一个原则,罗列的险种及其期限的划定是粗线条的。因此各省公司应在此基础上根据本地区业务发展情况增添新的相关条款和保存期限,制定出能够适合本辖区各级公司归档工作需要的《档案管理办法》及《档案保管期限表》,报当地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并报总公司档案处备案。 五、承保单证的保存期限系指保险责任终止后的保存年限,超过保存年限即可销毁。例如,企财险承保单证,按规定保存3年,1993年到期的单证,19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8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8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4.10.23 •【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8号 •【施行日期】2014.11.23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108号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4年7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52次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1月23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肖钢 2014年10月23日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决定 一、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修改为:“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 二、第九条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财务顾问不得教唆、协助或者伙同委托人编制或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报告、公告文件,不得

从事不正当竞争,不得利用上市公司的收购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第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第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拟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五、第二十八条修改为:“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聘请财务顾问,通知被收购公司,同时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本次收购依法应当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的,收购人应当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中作出特别提示,并在取得批准后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六、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九项修改为:“公告收购报告书时持有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量、比例;” 七、第三十条修改为:“收购人按照本办法第四十七条拟收购上市公司股份超过30%,须改以要约方式进行收购的,收购人应当在达成收购协议或者做出类似安排后的3日内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并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履行公告义务,同时免于编制、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依法应当取得批准的,应当在公告中特别提示本次要约须取得相关批准方可进行。 “未取得批准的,收购人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取消收购计划,并通知被收购公司。” 八、第三十一条修改为:“收购人自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起60日内,未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收购人应当在期满后次一个工作日通知被收购公司,并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