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张文利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这种转移,有效增加了农民的实际收入,同时也给我们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如何有效应对这些问题,成为当前计生部门和计生工作者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信息动态掌握难

流动人口构成的复杂性、从业行为的随意性、生育行为的隐蔽性及居住环境的不稳定性等多方面的因素给我们及时、准确地掌握流动人口相关信息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没有准确的流动人口相关信息,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就没有稳固的根基,流动人口信息所以难掌握。

2、商住楼及出租房流动人口管理归属不清,服务管理难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扩大,大量外来流动人口的涌入,买卖和租赁房屋的活动日趋增多,城市外来人口陡增,而属地管理体制尚未落到实处,造成单位情况不清,社区情况不明。形成了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上的“盲区”。

3、现居地与户籍地之间信息渠道不畅通,造成两地协管难

一是全国各地生育政策各异。生育“以女方户籍管理为主”的原则与流动人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体制存在冲突。二是各地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和考核手段的差异。致使现居住地对外来人员的生育以至政策外生育信息故意隐瞒不报,不积极和户籍地取得联系,致使户籍地无法跟踪相关信息。三是有的流动人口离开户籍地数年,在现居住地工作、生活多年,这些人没有居住地户籍,户籍地想管,人不在不知情;居住地想管,婚育情况不清;四是流动人口从业行为的随意性导致其流动信息在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上就无法匹配,两地协管的职责就难履行。

4、相关部门责任不明确,综合治理机制亟待完善

流动人口管理涉及面非常广泛,仅靠人口计生部门难以服务管理到位。随着企业改制、户籍制度改革、住房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新形式的出现,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要求也不相同,综合治理的力度在形式上是加强了,但综合治理部门齐抓共管的合力没有真正形成。

5、计生技术服务相对滞后,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生育、节育、生殖健康的需求

由于过去一段时间,我们把流入人口看成管理对象,而没有视之为服务对象,对他(她)们是“重管理”、“轻服务”,考虑他(她)们的意愿需求少,计生工作人员对流动育龄妇女疾病的诊治,开展优生优育咨询等方面工作做得尚不够,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的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二、对策与建议

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是新时期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任务。在此,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一是政府部门要加强领导,为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要提高认识,为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环境和经济保障条件。要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放在首要位置,狠抓协调和保障,通过各类制度促进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深入开展;二是要明确各级各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责任及考核制。各级各部门与政府层层签订责任状,接受督查和考核。

(二)加强管理队伍建设,保障经费投入,确保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人员落实,经费保障是确保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做实做好的关键。为此,一定要建立健全基层流动人口管理队伍网络,确保基层工作有人做、有人管。将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经费列入计生事业经费之中,更好地推动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

(三)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建设,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

积极探索流出人口计划生育信息跟踪管理的有效途径。一是全面启动并运用好全国流动人口PADIS平台和湖南省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及时提交和反馈流入、流出人口的计划生育相关信息,通过平台跟踪外出务工人员的生育节育信息。二是利用计划生育信息平台加强与周边地区协作,完善流入地与流出地之间双向管理、协作配合制度,力求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无缝化服务管理,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服务管理体系

根据构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服务管理体系要求,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职责。人口计生、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实行人口、户籍、婚育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实行统一信息内容、统一信息采集、录入和运用。同时,要实行所有人口、所有房屋管理全覆盖,做到服务管理关口前移;卫生部门要积极做好出生人口实名制登记和信息通报工作,医疗机构要及时提供在生育和孕期保健时未能出具《生育证》的孕产妇名单;公安、工商、城建、交通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督促外来人员及用工单位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抓好住房出租户的管理,切实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到实处。

(五)进一步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络,明确和落实各级各部门计生专干和信息员的职责,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做到人员、职责、报酬三落实。把流动人口信息管理人员在计划生育管理中的相关职责(摸清育龄妇女底数、采集提交有关信息、查验婚育证明、协助宣传计生政策等)落实到位。二是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谁管辖谁服务”的原则,落实部门、法定代表人服务管理责任制。三是积极探索城镇出租屋流动人口协作管理新办法,实行部门协作、信息共享、动态监测的服务管理新机制,建立完善“人房共管、动静结合、以静管动、综合服务”的计划生育户况管理新模式。

(六)进一步落实流动人口属地化服务与管理

进一步建立完善服务管理制度,加大属地化管理的力度,各乡镇、街道、部门要抓好所辖范围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流入人口,坚持“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原则,明确重点对象,及时为流动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宣传咨询、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服务,定期为她们做好“三查一治”生殖健康监测和提供避孕药具等服务,做到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对流出人口要多途径建立健全服务管理网络,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完善孕、育通报制度,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与普惠政策,逐步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小结

按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考核工作规范》(成府流办[20xx]6号)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流动人口常态化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网格化责任体系建设,我办认真组织落实流管工作相关要求,现将今年一季度工作进行小结。 一、加强领导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按照要求,我办一直将辖区流动人口协管员直接交给辖区派出所直接管理使用,街道流管办认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为协管员配齐工作所需物资,保证协管员工作正常开展。每周,街道流管办对各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过督查和数据分析,找出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按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要求,街道办事处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经费给予全面保障,确保了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二、切实抓好流口常态管理工作 1、落实人员机构。按照流口工作要求,街道加强了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建设,街道流管办有三名人员,专门负责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事处为流管办、站配置了办公场所,电脑等设施。统一规范街道、社区流管办、站的门牌、桌牌、挂牌、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各社区网格管理由街道统一制作,并上墙公示。辖区现有专职流动人口协管员20人,兼职流动人口协管员69人,确保了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开展。 2、认真落实信息维护更新工作。截止3月24日,辖区共采集录入出租房屋信息349条,完成一季度目标任务93.1%,维护房屋存量信息403条,完成一季度目标任务382%,采集录入流动人口信息2615条,完成一季度目标任务116.2%,维护流动人口存量信息20xx条,完成一季度目标任务132.1%。 3、认真做好每月数据分析,根据采集信息,每月对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工作,根据辖区流动人口基础信息情况,找出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针对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断完善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完整版)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退还本人。 第十二条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应当会同公安、劳动、工商等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定期查验所辖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婚育证明》,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 第十三条持证人婚育情况发生变更的,应当在30日内到现居住地验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由本人在3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或者以其他形式告知原发证机关。 现居住地验证机关应当对持证人的婚育变更情况在其《婚育证明》中如实记载,并及时将情况通报其户籍所在地的发证机关。 发证机关在得知持证人婚育变更情况后,应当及时在管理档案中予以记录。 办理变更登记不得要求当事人换领新证。 第十四条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对不按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应当责令限期补办并交验《婚育证明》。逾期仍拒不补办或者拒不交验《婚育证明》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伪照、出卖或者骗取《婚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发证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擅自收取工本费以外的其他费用,或者有其他不按照规定办理《婚育证明》行为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公民认为符合办理《婚育证明》的条件,而发证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八条《婚育证明》由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确定格式并在全国指定的印刷厂印制。 第十九条《婚育证明》自201X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201X年3月1日后作废。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1X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篇: 国家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的通知991129 国家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的通知991129 漳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1X-09-09 发布机构:浏览38次 【字体: 大中小】 (国计生委 100号1999年11月3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生委,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计划

---------------------------------------------------------------范文最新推荐------------------------------------------------------ 2018年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建立流动人口管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打造“平安旧城”,根 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镇经济发展和流动人口的现状,特制定2018年流动人口管理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供电公司、××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各位 领导与××市供电公司干部职工欢聚一堂,在这里隆重召开××市供电公司2018年五、员工素质得到全面提升 积极落实年度培训纲要,在鼓励和支持职工学历教育和专业技术人 员继续二是二要构建安全生产的设备基础。开展设备健康指数和安全优秀管理竞 赛活动,做好安全性评价软件推广应用工作,推广智能型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提高安装投运率;继续开展线下违章树木和违章建筑清理 工作;深化高危企业治理,建立高危企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隐 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常态化。 三要提升安全管理的五、切实加强党建和企业文化建设 1 / 5

一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 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堡垒作用。领导班子带 头坚持廉洁自律,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切实 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制度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法, 完善文明单位创建机制,积极选树模范先进,使员工比有榜样,学有 方向,赶有目标。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与新 闻媒体联系沟通,大力宣传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成绩和先进典型。 三要深化民主管理,推进和谐企业建设。坚持职代会制度,规范(政)厂务公开工作,持续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做好青工工作,鼓励青年员 工爱岗成才,建功立业;加强离退休管理和服务,关心离退休干部职工;规范法律事务和合同管理,积极做好信访和稳定工作,保持企业 和谐稳定的发展局面。 同志们,2018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大喜之年,是全面贯彻落 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战略部署的重要一年,同时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一年。让我们高举科学发展观的伟大旗 帜,紧紧围绕省、市公司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抢抓 机遇,扎实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 1、突出重点抓政务。围绕新时期的治水方针和治 水新思路,从××水利实际出发,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政

当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当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当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 控制违法生育的任务仍然艰巨。一是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存在较大差距。通过座谈了解,计划生育工作发展到现在,人们的生育观念发生了一定变化,但“一个孩子嫌少、两个孩子正好、生个男孩养老”的旧传统生育观念仍未彻底改变。据反映,农村中多数群众仍希望生育2个及以上的孩子,而且有男孩。二是一男孩户、双女户、未婚青年、不符合省《条例》照顾二胎条件人员违法生育欲望强烈。首先,一男孩户和双女户是违法生育的主要人群。由于传统旧生育观念的影响,多数一男孩户想要2个孩子,双女户想生男孩,如果管理措施稍一弱化,这部分人便想方设法超生,达到自己的生育目的。其次,不符合省《条例》照顾二胎条件的人员想方设法超生。主要是一方初婚、另一方再婚,一方农业、另一方非农业的家庭。特别是再婚家庭一般把再生育一个孩子作为维系新组建家庭的纽带,为了达到稳定新组建家庭的目的,想方设法超生。另外,农村出现了达到法定婚龄不登记先生育、不登记先举行婚礼、不够法定婚龄违法生育的三种苗头性问题,且呈蔓延趋势。三是违法生育手段多样。主要表现在,有的通过假离婚、假迁户口、假出国达到违法生育的目的;有的一方农业、另一方非农业的家庭,通过迁移户口、弄虚作假办理非转农骗取二胎生育计划;有的以外出打工为由,在流动中违法生育;有的通过冒名顶替进站,逃避管理违法生育;个别村干部包庇亲属违法生育。(二) 个别村干部抓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不强。通过调研了解,目前个别村干部普遍存在不想抓、不愿抓、不敢抓的思想,工作主动性不强。不想抓,是由于受村委会三年换届的影响,个别村干部怕落选、丢位子。不愿抓,是由于世代均在一个村子里居住,撕不开情面,放不开手脚,怕得罪人,得罪一个超生户,便得罪一个家族,怕形成世仇,对自己和后代不好。个别村干部为了村委换届当选,私下口头承诺了一些超生户的不合法要求。 (三)晚婚晚育率下降幅度较大。《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由于登记手续的简化,出现了初婚人数激增、晚婚率大幅度下降的状况,且难以扭转。出现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群众旧传统婚育观念仍未转变,客观原因在于,一是村级源头管理失去了“抓手”。《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前,结婚要登记,必须持村级出具的介绍信,不到晚婚年龄的,村级一般不予出具介绍信。《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简化了程序,取消了村级介绍信,未婚青年只要够法定婚龄,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就能办理登记手续。二是台帐管理、合同约束未落实到位。三是乡镇对晚婚晚育控制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在政策推动上,力度不够,没有制定有效的激励政策,有的虽然制定了,但落实不到位;在督查考核上,既没有督导村级建立完善未婚青年管理台账,也没有把晚婚晚育工作作为人口责任目标的一项重要指标考核。 (四)流动人口管理存在漏洞。一是流动人口漏管现象严重。多数育龄妇女外出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手续麻烦、不好回函,便采取不与村打招呼、不办证、不签合同等方式私自外出。加之村级经常性工作不到位,对流动人口的动态信息不能及时掌握,极易造成这部分人漏管。二是假回函现象严重。有的育龄群众通过黑市办假回函;有的通过亲属在外地冒名顶替查体办回函;有的不择手段获取

计划生育流动人口自查报告

市人口计生委 根据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题评估工作的安排,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按照上级安排不折不扣地做好这项工作。同时,县人口计生局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认真对照评估标准,深入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服务管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由于我县经济基础薄弱,形成了外出人口多、流入人员少这样“一多一少”的特点。通过自查,全县共有流出人口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人,流出人口办证率为%。全县共有流入人口,其中已婚育龄妇女人,流入人口验证率为0%。 二、存在问题 低生育水平不稳定。从近几年的情况看,我县虽然能够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但是由于流出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占有较大比例,这些流出人员的婚、孕、育情况难以掌握,为人口目标的顺利实现留下了隐患,低生育水平存在反弹的潜在因素。自查发现,从0截止到0年底,全县流动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共有出生人,其中计划内人,违法生育人,计生率仅为%。 流动人口的知晓率有待提高。虽然我县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了多次宣传,但仍有大部分流动人口对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缺乏必要的了解,存在宣传死角,影响了流动人口的知晓率。 乡镇领导重视程度有待提高。有些乡镇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为流动人口是现居地管理为主,认为这项工作不会影响全局,使得流动人口工作很难被摆到重要位置,工作被动应付。 流动人口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能力参差不齐。由于乡镇主管领导不重视流动人口工作,因此有的乡镇对流动人口工作做不到专人专管。有的乡镇流动人口工作人员责任心不足,业务水平不高,很难适应新形势下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需要。 综合治理力度不够。部门之间缺乏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使“一证管多证”、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等制度不能很好地落实,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形不成合力。 利益导向机制有待完善。由于流动人口经费投入的不足,对流动人口的免费技术服务、奖励、救助、优惠、节育补偿等多种形式的利益导向机制只存在于形式,很难落实到位,从而导致流动人口的办证和验证积极性不高,办证率和验证率达不到考核要求。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不能回避,问题和矛盾的存在,是挑战更是机遇,也越能考验我们的工作水平。这些问题如能得到解决,对推动我县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上水平、上台阶具有积极作用。

社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总结

社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总结 篇一:20XX年xx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总结 xx社区20XX年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总结 xx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在、镇综治维稳中心、流动人口管理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以流动人口管理的相关法规为指导,按照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率达90%以上,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一定成效。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善组织机构,健全制度职责 灵秀社区高度重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列入社区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社区主要领导、社区分管领导、社区民警、社区综治专干、社区计生工作人员等组成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辖区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为加强辖区流动人服务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使辖区流动人口计服务管理服务工作有序开展,与此同时,制定了相应的制度、职责,从而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了责任,为确保全面完成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服务工作取得实效提供了制度保障。社区建立了流动人口服务

管理台帐,每季度对流动人口进行排查,及时对新增、离开人员信息进行完善,实行动态管理,为搞好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加强对流出人口的管理 辖区流出人员的管理一直是我们流口重点工作之一,要求辖区人员外出时首先到社区填写流动人口婚姻证明,社区盖章后,到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办理外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已婚育龄妇女同时签订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协议书,完善相关流出人员的信息管理。 三、通过流管领导小组和计生协会积极开展工作,流管工作进一步深入 自成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后,积极发挥作用,深入到企业、商家进行法律、法规、政策及优生优育科普宣传,发放宣传资料、避孕药具等,还组织流动人口参加计划生育知识讲座等活动,使流动人口工作进一步深入人心。 今年,我社区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对本辖区内外来流动人口进行了两次拉式的清理登记整顿工作,特别是利用11月份一个月的时间对社区内的住宿小区、物业管理 公司、生活小区、辖区单位出租屋、街面商铺进行了地毯式的挨家挨户普查登记,共登记流动人口1221人,已婚育龄妇女1220人。社区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人员深入商家

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状

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状 发表时间:2013-11-04T11:38:45.623Z 来源:《医学与法学》2013年第2期作者:陈国红[导读] 陈国红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马山镇政府312085 【摘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问题是当前我国面临的迫切问题,浙江作为经济强省,流动人口工作也是困难重重,尽管我省在该方面采取了诸多措施,但与日益增多的流动大军相交恒仍然存在许多不足,笔者结合浙江省实际情况,就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进行了探讨。【关键词】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推进,大量农村人口不断流向城镇,尤其在20世纪90年代初,增长速度非常迅猛[1]。根据《浙江省2011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全省常住人口为5613.7万人,其中省外流入人口共计1182.40万人,占总比例的21.72%。数据巨大的外来人口涌入到浙江省,为一方经济做出了不少贡献,但同时看到由于这些外来人口长期在浙江省打工,未能及时与户籍地取得联系,使户籍地信息掌握数据不实;再是无法掌握其生育情况;另一方面则主要是由于所流入地无法及时掌握其原始生育情况,很难采取有效的管理手段,使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始终是工作的难点。为此,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是我省当前的迫切任务,对协调浙江省人口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一、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综合治理局面有待加强 浙江省为了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在提出《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时,就随即在各地成立了领导小组,小组成员涉及公安、工商、民政、计生、卫生、建设、劳动等九大部门,并逐步形成了综合治理和目标管理责任机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落实到各大部门;各部门之间互相配合、相互协作,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验证等各项工作中起到了实效。但仍然存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缺少必要的认识,使得计生工作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且随着社会的进步,国家对各部门的要求不断提高,不少部门在进行全面调整改革时,并未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考虑在内,使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开展还存在一定阻碍。 (二)清查摸底工作尚需深入 截止2011年,浙江省在全省范围内展开了一次大规模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工作,对全省流动人口进行了的登记、清底和建档,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打造坚实地基础,这种大规模的集中清查工作,浙江省始终保持每年开展一次。但通过其他途径了解,由于流动人口的居住和工作不稳定等因素使得清查工作仍然无法真正做到彻底,因此,出现了所掌握的信息与实际流动人口数量不符,特别是建筑、煤炭、服务和餐饮等行业,无法真正实现彻底的清查。 (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力量需强化 2012年笔者通过对434对已婚育龄夫妇的调查,其中共有189户已婚育龄妇女接受了技术服务,总比例为43.5%;通过绝育的方式来达到避孕效果的共计139户,通过药具来达到避孕目的的共计48户,而通过放置宫内节育器避孕的共计212户,有效节育率为73.50%,采取其他避孕方法的有35户。导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效率低的主要因素为:1.流动人口不愿接受地区计生部门的帮助,甚至出现逃避管理的情况。2.部分地区人员配置致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无法达到理想效果。由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面向地是整个地区的外来人群,这就意味着,任务量非常大,但计生工作的工作人员配置有限,因此,很多工作无法及时完成,进而拖延了管理工作。3.计生部门的经费有限,不少地区的医疗设备和技术力量均不到位,不少地区只能够进行查孕、查环、查病以及各种补救措施,还无法为流动人口提供疾病治疗和生殖健康服务等更加具有针对性的服务。 二、加强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对策 (一)以城市社区为依托建立综合治理机制 根据国务院文件,在浙江省内形成社区领导小组,通过社区服务来全面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将计生、劳动保障、工商、卫生、物业管理、社区警务室和居民委员会等社会资源和政府资源进行全面整合,构建起职能明确和资源共享的服务体系,并本着方便群众、以人为本的原则,逐渐形成流动人口综合治理机制。在社区内设立专门的服务室,由专业人员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的生殖健康和技术服务咨询[2]。 (二)加强流动人口清查摸底工作力度 一是加大对社区、村(居)的管理力度。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常抓不懈,尽可能提高服务队伍的整体能力和职能地位,同时,构建起流动人口基础账册,以便及时为流动人口管理提供可靠的信息来源。浙江省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吸收了大量的优秀人才,担负起流动人口清查工作,有效控制了清查摸底走访难、入户难、管理难和核实信息难等诸多问题。二是加大出租房屋的管理力度。浙江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整顿对出租房的管理,对出租房进行了统一核查和清理,并在清查过程中,对房主进行了宣传教育,并叮嘱入住育龄妇女积极与地方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取得联系,及时向其提供信息,全面掌握计生动态。 (三)逐步完善诸多人性化的优质服务体系 近两年来,浙江省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中,采取“亲情化”和“一站式”服务模式,给予流动人口最及时的服务,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所有进入浙江省的流动人口,在进行登记的同时,对其婚育情况进行统一调查,并为其提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证,所有持有该证的人员,均可免费获取得放计生服务站的帮助。 参考文献 [1]樊思壮.城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问题研究[J].办公室业务.2012,06(05). [2]郭建平,高斯琦.吕梁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调研[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0,06(01).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计划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计划 计划一: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建立流动人口管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打造“平安旧城”,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镇经济发展和流动人口的现状,特制定20xx年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维护我镇的社会治安稳定,巩固、完善打防控一体化建设,坚持"打牢基础、突出重点、抓着根本,以查处促管理,以管理强基础,以打击促防范"的工作思路,坚持管理与服务、维权并重,进一步推进流动人口社会化、市场化、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为打造"平安旧城"夯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1、强化宣传教育,流动人口及房屋出租人的法制意识有较大提高,能依照有关房屋租赁规定,自觉申报登记并做好自我管理和防范工作。

2、全面摸清各镇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用工较多单位底数,健全各类档案资料,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理规范。 3、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对发现的流动人口中的违法闲散人员,坚决予以打击,维护社会稳定。 4、建立健全管理网络,理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联动关系,建立和巩固流动人口的长效管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化管理新局面。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结合实际,制定了以“政府领导、综治牵头、公安为主、各方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把其纳入了各村、各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热情服务与依法管理相结合,善待弱势群体与保护公众合法权益相结合,使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进一步法治化、社会化、规范化。

(二)强化“服务”功能,加强基层管理 各村、各部门坚持按照"共聚一地、共建家园、共保平安、共创繁荣"的指导思想,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对外来人员的子女入学等,与本地居民实行同等待遇。公安机关更新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式,暂住人口、房屋出租户的管理手续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对外来人员坚持平等化、亲情化和人性化管理。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提高流动人口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防止不法侵害;充分发挥治保、调解、治安联防等基层组织的作用,以"十户联防"活动加强各村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使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预到对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中来。 (三)强化管理措施,严格依法管理 为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各村、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章立制,协调配合,使流动人口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化、法治化。 一是严格落实流动人口登记、办证制度。建立了流动人口登记册,实行一人一卡,真正做到了“人来有登记,人走有注

新形势下农村人口与计生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

彭市乡人口与计生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村级基础薄弱。一是村级干部整体素质不高,文化水平普遍偏低;二是村级班子对计生工作有畏难情绪;三是村级干部待遇低,工作积极性不高。四、乡计生资料极其繁琐。以前,村级计生专干只提供“三查”和“四术”的对象名单,其他村干部配合一下就行了,而现在不仅乡计生办的资料繁多,连村计生专干的资料也是种类繁多,计生专干的资料比村会计的帐目都要复杂;计划生育的目的就是要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如果计生专干整天坐在家里做资料,甚至做一些对计生工作毫无用处的资料,不说是一种劳民伤财,起码是在做无用功,能不能在不影响计生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对计生资料进行一些简化。 (二)计生利益导向机制要进一步加大。现在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如十四岁以下独生子女发放保健费等等。但中国特别是农村少数老百姓重男轻女的思想还是根深蒂固,不是向他们宣传一下新的婚育观念就能解决问题的,在加大对违法生育对象进行处罚的同时,目前出台的这些计生利益导向机制还是远远不够的,如农村奖扶对象现在每人每月50元,50元能给他们家庭解决多大的问题。在社会上又能产生多大的反响。因此,奖扶金数额应该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让这些过去响应了国家的号召,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人们,提前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呢。 (三)乡用于计生开支过大,能否加大计生转移支付的力度。现在压在乡干部头上的就是计划生育工作,为了抓好这项工作,用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乡把有限的财力都投入进去了,少数村因经济基础差,村干部

到年底连开支没地方报。以前扣乡转移支付资金继续给乡乡时,对计生经费这块的额度能否增大些,使村计生干部们抓计生工作困难少些,工作更顺利些。 (四)解决村计生专干的养老保险,进一步稳定乡计生队伍。计生工作号称天下第一难的大事,乡干部都不愿意干这项工作,能真正连续干10年以上的更不容易了,据了解,我们乡有些村专干(都是女性)从二十几岁的大姑娘就做计生专干工作到现在,一般都有十几年有的二十多年,她们都把自己的青春献给了计生工作,而现在连基本的养老保险都没有,那今后怎么能稳定乡计生队伍呢。 (五)计生流动人口管理要齐抓共管。在家的育龄人群还是比较好管理,现在计生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就是外出务工人员。少数计外生育的对象都是在外偷生后回来的,目前存在这样一种怪现象,农村计生工作比城里紧,在家里公开超生的几乎没有,想超生的都进城里去超生了。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不是哪个地方能管得好的,而是要整个社会动员起来进行齐抓共管才能有效。再加之全国流动人口一盘棋局面未根本形成,造成计生工作难管理。在流动人口管理上,不再收取保证金对群众没有约束力,流出人员办证后大多“音信杳无”,计生部门无奈何;计生办对于应落实手术而不愿落实手术的对象计生干部没有强制措施;对违背计生政策的对象只有征收社会抚养费,且只有法院才能强制执行,而对于经济宽裕的家庭和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均不能起到惩戒作用,“富裕的不怕罚、贫穷的罚不怕”,工作难开展。 (六)政府计生政策宣传执行的困境。首先,国家对农村计划生育工作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和计生政策的规范,乡工作人员以前采用的许多强制性手

xx年11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范文

xx年11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范文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xx年11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范文xx年交通系统计划生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按照市委办[xx]60号文件要求,我们结合交通系统工作实际,对应责任目标和考核办法,狠抓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使系统计划生育率达100%,综合节育率达100%,普查率达99%,流动人口办证率达100%,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领导重视,完善计生管理机构 局领导对系统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将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细抓实。一是完善计划生育管理机构。随着局领导班子职务变动,我局重新调整充实了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的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增强了责任感,加强了计划生育工作的贯彻落实。二是局属各单位均成立了或调整了计划生育流动人口领导小组,做到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计生经费落实。由于交通部门工作特殊,外出和流进人口变化很大,加强交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已成为我局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三是设立了计划生育办公室,实行层层负责,分级管理,责任明确,落实到位,有力地保障了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使系统内计划生育工作得到整体推进。 二、认真宣传,抓好育龄妇女普查 由于交通系统单位多,人员比较散,工作差异性大,思想不统一。针对这些薄弱环节,我局配合市计生委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咨 第 2 页共 2 页

询。一是抓好“六坚持”,即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坚持避孕为主、坚持经常工作为主、坚持帮助群众发展经济为主、坚持勤劳致富为主、坚持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为主。二是抓好节假日的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及时掌握育龄妇女思想动向和变化,积极发挥好单位党、政、工的力量,抓好育龄妇女的服务工作。计生干部做到上门服务,讲政策、说道理,并保证计划生育各种经费的落实,保障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认真开展交通流动人口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召开系统内计划生育会议,贯彻学习市委办[xx]60号文件,并将有关文件下发各单位。组织计生干部学习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此外,今年五月“母亲日”,我们印发2500余份计划生育宣传资料在交通系统内认真进行宣传,受到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普遍。四是抓好育龄妇女普查工作。今年应普查300人,实际普查300人,普查率达100%,未发生无计划外怀孕和失效情况。五是狠抓防艾工作宣传。为预防控制和消除性并艾滋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局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交通系统职工中认真开展《预防控制性病艾滋病条例》和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并在车站码头张贴宣传标语,发放性病预防资料,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宣传活动,使系统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知道了艾滋病对人类的危害,增强了自我保护和防治意识。交通系统自己组织开展计生宣传2次,先后印发计生宣传资料5000余份。通过开展计划生育教育宣传,增强了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三、注重落实,狠抓流动计生管理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在市计生委的正确领导的指导下,我们严格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是认真清理登 第 2 页共 2 页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经验

浅谈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经验 人口大流动,对社会治安带来了大冲击,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治安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新时期流动人口的现状有以下几个新特点:(一)总量呈上升趋势,由暂住向常住型发展。2008年我区共登记暂住人口108700人,较2007年净增32500人,增长了42.7%。2009年上半年,仅鲁塘镇就有将近2万余流动人口,同期增长81%,并呈暂住型向长住型转变的趋势。(二)居住分布辐射广,面广线长点多。近85%以上的暂住人口在出租私房、建筑工棚等地落脚居住,居住面以中心城区北湖市场、七星市场等大型商业场所,辐射到三里田、曹家坪、同心桥、潘家湾等城区结合部一带。(三)主体是农村剩余劳动力,以省内外县流动为主。据统计,来自城市的暂住人口占总量的26%,来自农村、县镇的占74%;来自省内的占73%,省外流入的占27%。(四)职业以从事经济活动为主,盲目流动占较大比例。从职业特色来看,劳务型、经营型、公务型等类型流动人口占总数的90.4%,有相当一部分暂住人口职业和居所处于经常变动状态,很不稳定,另外,存在许多“三无”盲目流动人员。 人口大流动对当前社会治安冲击是前所未有的,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前所未有。主要表现在:(一)流动人口在违法犯罪主体中所占比重上升。自2007年至2009年上半年以来,分局抓获的刑事作案成员中,外来人口所占比例以每年10%以上的比例快速攀升。仅今年6

月份开展的中心城区社会治安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北湖分局破获的抢劫、抢夺、盗窃等案件中,流动人口作案达94.6%。(二)流动人口综合犯罪趋势明显,大要案件增多。调查了2007年以来的各类案件,流动人口犯罪主要涉及杀人、绑架、抢劫、抢夺、贩毒等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并呈现多元化综合性的特点。以2007年度,北湖分局查获绑架、抢劫、抢夺、贩毒等重大案件1065起,流动人口作案占86.2%,其中抢劫、抢夺案全部是流动人口作案。(三)流动人口团伙犯罪突出,流窜性、暴力性特征日益明显。流动人口团伙犯罪较前些年有大幅上升。今年6、7月开展的中心城区治安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摧毁各类犯罪团伙24 个,其中流动人口犯罪团伙21个,占87.5%。(四)流动人口参与或引发的治安难点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增多。一是参与“黄、赌、毒”社会丑恶活动的较多,且诱发和助长了其它刑事犯罪,形成了治安难点。二是一些流动人口聚居区成为治安混乱区域和藏污纳垢之地,如,三里田村一带、鲁塘矿区等成为“两抢一盗”等案件高发地带,治安较为混乱,群众安全感极差。 针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今年5月初开始,北湖分局以鲁塘镇、郴江镇等流动人口集散中心为核心辐射到全区流动人口集中区域开展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通过出台相应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开展具体工作,有效地解决了政策依据、服务质量、经费保障等难点问题,深入推动了流动人口清理整顿试点工作,进一步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同时,有效遏制了“两口”高危人群发案率高的态势,促进了社会治安持续好转。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计划

2011年英吾斯塘乡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使我乡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根据上级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2011年我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计划如下: 一、全面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责任制 要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纳入我院三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中来运作。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组织网络,根据属地管理的运行机制,落实服务管理工作责任制,完善管理制度,以服务促管理。 二、加强流动人口“一体化”管理机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根据街道统一安排,我院实行流动人口管理和计划生育服务“一体化”进程。流动人口协管员和社区计生工作者要团结协作,工作中要做到分工不分家,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不继探索工作新路子,完善“一体化”管理的新机制。 三、强化房屋出租户和流动人口登记办证力度 加强登记办证签证力度,房屋出租户治安管理责任书的签订率

达100%;备案办证率达90%;流动人口的登记率达98%以上;暂住人口办证率达95%以上;计划生育责任书的签订率达100%;育龄人群的计划生育持证率、发证率达85%以上;无计划外怀孕和计划外生育。用工单位凭?身份证?、?暂住证?、?婚育证明?、?外来人员就业证?用工率达100%;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群众满意率达80%以上。 四、严格管理制度 加强协管员队伍建设,落实长效管理措施。流动人口协管员和计生干部要深入到房屋出租户家中对流动人口进行逐户逐人登记,查验核发?暂住证?、?计划生育证明?,及时办理房屋出租、登记备案,签订房屋出租治安管理责任书。取缔不符合房屋出租条件的房屋出租户,协助公安、劳动部门核查用工单位凭身份证、暂住证、婚育证明、就业服务证用工情况。 五、强化宣传教育 加强对流动人口进行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减少流动人口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社区治安稳定。 六、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台帐 按照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要求,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要建立

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探讨

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探讨

————————————————————————————————作者: ————————————————————————————————日期:

基层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之我见 郑小强 计划生育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经过30多年来的不懈努力,有效控制了人口自然增长过快势头,取得了举世数目的成效。但随着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和实践, 如今计划生育进入了推行优质服务、稳定低生育水平、大力提高人口素质阶段。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呈现出执法环境的深刻变革,干部群众思想的深刻变化,工作体制机制的深刻转变,基层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呈现明显弱化的趋势,急需进一步分析、研究,采取刚性措施予以解决和处理。现结合自己这几年来的工作谈谈自己的意见看法: 一、存在的问题 1、各项惠农政策不断落实,群众思想变化多端,低生育水平反弹。一是由于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贫困人口减少,农村育龄妇女家庭负担的减轻,这是导致低生育水平反弹的重要因素;二是是现在进入又一轮生育高峰期,上世纪70-80年代出生的人,现在正是生育期,他们想生二孩欲望性很强。三是群众受传宗接代思想影响,农村家庭对男孩的追求还是根深蒂固。四是违法超生成本对部分富裕阶层没有经济压力,不足轻重,此阶层成为政策外生育的重要力量。五是留守家庭的增多,使农村学生缺乏有效监管。

2、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计划生育工作模式转型过快。大家知道,计划生育是国策,工作重点在农村。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工作,现在的计划生育工作已由过去的以强有力的、从下至上的行政管理为主的工作模式,走向了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村民自治、优质服务的管理模式,工作主体和工作对象均没有变,仍然是乡村干部和人民群众。但由于依法行政和以人为本和谐社会要求的提出和贯彻落实,乡村干部在计划生育中处于十分被动的局面。由于执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部分群众对抗情绪加剧,导致目前计划生育工作环境十分恶劣,基层干部普遍存在不敢大胆开展工作,过多注重软材料。特别是计划生育四严禁七不准的宣传、网络对现行计生政策的错误引导,基层干部对违法计生对象更是投鼠忌器,造成当前部分人认为计划生育政策放宽了,政府拿违法生育没有办法。 3、新时期农村计生工作,方式单一,计划生育工作手段弱化。当前的计划生育工作不再是过去的一律用强制手段控制生育数量,而是为对象提供优质服务,依法行政。乡镇对农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只能一律采用柔性手段来实施,如政策解释、做思想工作等。面对部分逃避、抵制计划生育工作的对象,就束手无策。例如:有的对象利用家庭老、弱、病、残人来威协,利用社会渣子来干扰,引起不明真象群众聚会,在各地不胜枚举。这些人以一带十,从而造成整个计划生育工作处于被动局面。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王明口镇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从服务于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党政统一领导、专门机构统筹协调、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协同参与”的思路,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体制新机制,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规范化、人性化、信息化,促进我镇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服务与管理网络,理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联动关系,建立齐抓共管的长效服务管理机制,实现由部门分头履职向综合服务管理转变。 (二)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要求,探索服务新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实现由管理为主向服务管理并重、加强人文关怀转变。 (三)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制,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管理实效,实现外来人口管理模式由社会化管理为主向专业化为主、社会化为辅转变。 三、组织机构 成立王明口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齐长军担任,副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袁文军担任,成员由各科室、各村组成。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田松庆同志兼任。 四、主要任务

(一)积极探索服务管理新体制,不断完善服务管理新网络 1、建立王明口镇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抽调镇综治、计生、劳动、司法等部门成员,组织实施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为外来人口提供“一站式”服务。 2、各村建立流动人口管理站。 3、建好流管员队伍。改变目前服务管理以兼职人员为主承担的模式,建立“专业化为主,社会化为辅”的管理队伍。(1)专职协管员由派出所负责管理,同时接受计生、劳动、综治、司法等部门的业务指导,主要负责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发证、催办、查验和注销等日常工作;出租房屋登记备案工作;计生《婚育证明》的查验催办工作、《劳动合同》的查验催办工作以及16岁以下未成年人的登记工作;对管区内兼职协管员进行业务指导,以及做好检查、督促、考核和发函、回函以及台帐资料整理工作;并发动辖区内群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2)公开招聘200余人流管员,原则上由政治文化素质高、身体健康、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本村(社区)人员担任,并报镇流管办审核确定,在专职协管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工资按登记人数和质量,实行半脱产工作,主要负责流动人口登记、发证、催办、查验和注销等日常工作,并发动群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3)联络员由所在的各村(社区)大学生志愿者担任,协助提供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和变化情况。联络员年终进行评比奖励。 (二)探索拓展服务管理新内容,努力提升服务管理新品质 1、劳动就业服务。建立劳动力用工信息发布平台,引导流动人口有序流动;每年为流动人口召开2-3次劳动用工就业推荐会,为农民工提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学习材料(三)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释义 第六条——第十条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对流动人口实施计划生育管理,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组织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指导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夫妻(以下称育龄夫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依法向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之间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采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运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核实、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 【释义】本条是关于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原则规定。 本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主体,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直接承担者,其职责是:贯彻落实流动人口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各项管理措施;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出具和查验婚育证明;组织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障免费技术服务项目的落实等。同时,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辖区内用工单位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这里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既包括现居住地,也包括户籍所在地。 本条第二款对两地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作出了规定。为落实《条例》第四条确立的两地共同负责,现居住地为主,户籍地配合的原则,本

款规定现居住地和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之间要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采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核实、通报流动人口婚育变动及避孕节育情况,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以便有的放矢地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维护其合法权益。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和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具体职责,《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条例》第十条关于流动人口享有的服务和奖励优待也是现居住地应履行的职责。 第七条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以下称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已婚的,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结婚证。婚育证明应当载明成年育龄妇女的姓名、年龄、公民身份号码、婚姻状况、配偶信息、生育状况、避孕节育情况等内容。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出具婚育证明。 【释义】本条是关于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的义务、办证机构职责的规定。 实行婚育证明制度,一方面有助于户籍地掌握流出人口信息,做好宣传培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工作;另一方面也为现居住地了解流入人口婚育信息提供了客观依据,便于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实行这一制度,可以保证重点人群相关信息的有效传递,实现两地服务管理的有效衔接,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本条第一款是关于办证对象、办证要求以及婚育证明主要内容的规定。 (一)办证对象 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以下称成年育龄妇女)。育龄妇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