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的一般步骤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的一般步骤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的一般步骤

方案设计阶段

1 确定设计内容:根据建筑规模、功能定位及使用要求确定本工程拟设置的电气系统。

2 确定变、配电系统容量及要求

1)确定负荷级别:1、2、3级负荷的主要内容。

2)负荷估算:本阶段主要采用单位容量法或单位指标法进行估算;。

3)电源:根据负荷性质和负荷容量,提出要求外供电源的回路数、容量、电压等级的要求。

4)确定变、配电所位置、数量、容量,变压器台数。

3 确定是否需要设应急电源系统以及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型式。

4 对照明、防雷、接地、智能建筑设计的相关系统构成形式进行说明。

1.2 初步设计阶段

本阶段应在方案设计确定的设计内容基础上与业主沟通后展开各系统的技术设计;向设备专业了解设备配置情况,跟建筑、结构专业提出电气技术设计要求;

1.2.1 确定变配电系统型式:

1.确定负荷等级:1、2、3级负荷的主要内容;

2.负荷计算:根据设备专业提供的设备资料,分类进行负荷计算,并算出总负荷;此计算书应在初设校审阶段与图纸一并提交,并同时归档;

3.对于大中型项目(大于5000m2)专业负责人应提供两个以上的变配电系统方案提交专业委员会进行讨论比选并由项目工作会议确定设计方案,并将方案报给业主,协助业主配合供电部门确定最终供电方案;

4.根据确定的变配电方案,提出电源数量及回路数要求,向业主了解电源引自何处;确定高低压供电系统结线型式及运行方式;确定重要设备的供电方式;明确是否需要设置备用电源;

5.确定变配站的数量、位置、面积,绘制设备布置平剖面图;

6.绘制竖向系统图,标注各配电箱编号、对象名称;

7.确定配电干线主要敷设路由;确定各主要配电间、电气管井位置及面积;8.画出配电干线平面图并标出主要配电箱位置及编号;

1.2.2 考虑照明系统

1.确定照明种类、灯具型式、照度标准;

2.确定应急照明电源型式;

3.确定照明线路型号的选择及敷设方式。

4.绘制照明灯具(包括应急照明及疏散照明)平面布置图,可以不连线;

1.2.3 设计消防系统

1.依据《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确定该项目的消防保护等级;

2.绘制消防系统图;

3.绘制消防布点平面图;

1.2.4 考虑弱电系统

了解业主对建筑项目智能化程度的设想及现有市政条件;

1.确定各弱电系统的构成形式;绘制各系统原理图;

2.确定各弱电主机房位置及面积;

3.确定弱电主要敷设路由;

1.2.5 防雷及接地系统

1.确定防雷等级,校审时提供防雷等级计算书;

1.2.6 给其它专业的技术设计条件

所有条件由专业负责人提交建筑专业,由建筑专业综合后提给各相关专业。1.给建筑专业:

各机房位置、面积、层高以及对防火的要求;

强弱电管井位置及面积;

变配电所及剪力墙上洞口的定位及尺寸;

提出强弱电桥架路由由建筑专业协调进行初步管线综合;

2.给结构专业:

提出设备机房(如变配电所、控制室、弱电机房等)荷载;

3.给设备专业:

提出各机房对通风、采暖、上下水的要求;

提出强弱电主要桥架路由与设备管道进行初步综合;

1.2.7 按照工程报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专业人防、消防报批图纸;1.2.8 初步设计图纸清单

初步设计阶段电气专业应包括以下图纸:

1.目录;

2.电气专业初步设计说明;

3.图例表;

4.竖向配电系统图;

5.10KV配电系统图(有变配电所时出);

6.变配电所平面布置图(有变配电所时出)

7.低压配电系统图及各主要设备机房配电系统图;

8.配电干线平面图及照明灯具布置平面图;

9.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说明及系统图;

10.消防布点平面图;

11.各弱电系统分项系统图;

以上各图纸应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的要求。

电气施工图设计阶段

施工图阶段应在初步设计各系统方案基础之上进行深化及完善。

1.3.1 电气总平面图图(仅有单体时,无此项内容)

1.绘制电力干线总平面图,表达出变配电站位置、容量,线路规格、走向、回路编号,敷设方式,人(手)孔位置;

2.绘制庭院照明平面图;

1.3.2 变配电系统

1.确定负荷等级:1、2、3级负荷的主要内容;

2.负荷计算:对初设计算书进行修正、细化及完善;此计算书应在施工图校审阶段与图纸一并提交,并同时归档;

3.确定变配电方案:电源数量及回路数、引自何处;高低压供电系统结线型式及运行方式;重要设备的供电方式;标出各回路编号及导线规格型号;

4.确定变配站的数量、位置、面积、设备布置;绘制变配电所平、剖面详图;

1.3.3 低压配电系统

1.绘制竖向系统图,标注各配电箱编号、对象名称、安装容量、标出各回路编号;

2.绘制动力及照明配电系统图;

3.绘制配电平面图:包括线路敷设路由、桥架尺寸定位、各回路编号、配电箱位置;

4.绘制各电气管井大样图;

1.3.4 照明系统

1.绘制照明平面图:标注灯具型号、容量、安装方式、标高,连接线路并标注回路编号、导线根数;

2.确定应急照明电源型式;

3.说明照明线路的选择及敷设方式。

1.3.5 消防系统

1.确定项目的消防保护等级,绘制消防设计说明;

2.画出消防系统图:包括各系统线路回路数、探测器数量、与强电相关的配电箱编号;

3.绘制消防平面图;

1.3.6 弱电系统

1.绘制各系统原理图,系统图表达不清楚的地方需要加以文字说明如系统参数指标,线路选择及穿管管径、设计要求等;

2.绘制弱电平面图,应表达出各弱电系统布点位置、主要桥架敷设路由尺寸及标高、各系统线路布置;

3.绘制弱电管井大样图;

1.3.7 防雷及接地系统

1.按照相应防雷等级绘制屋面防雷平面,如果采用避雷针应在校审时提供避雷针保护范围计算书;

2.绘制接地平面图;当利用自然接地装置时,可不出此图;

3.随图说明防雷等级,各项防雷措施(包括直击雷、防侧击雷、防雷电感应等)、接地装置型式、接地极材料要求、敷设要求、接地电阻要求;

4.说明等电位连接采取的措施,并结合平面图表示清楚;

1.3.8 给其它专业的技术设计条件

所有条件由专业负责人提交建筑专业,由建筑专业综合后提给各相关专业。1.给建筑专业:

变配电所内洞口、地沟的定位及尺寸;

强弱电管井的板上及墙上留洞尺寸及定位;

进线留管定位及管径、其节点构造做法;

所有剪力墙上留洞尺寸及定位,非剪力墙上留洞(大于300mm之洞口);

提出强弱电桥架路由、定位及标高由建筑专业协调进行管线综合;

2.给结构专业:

变配电所内洞口、地沟的定位及尺寸、设备基础及预埋件;

进线留管定位及管径、其节点构造做法;

设备荷载;

3.给设备专业:

提出强弱电桥架路由、定位及标高与设备管道进行管道综合;

1.3.9 图纸清单

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包括以下图纸:

1. 首页;

2. 目录;

3. 电气专业设计说明;

4. 图例表;

5. 电气总平面图

建筑电气设计深度规定——施工图

建筑电气设计深度规定——施工图 4(5 建筑电气 4. 5(1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施工设计说明、设计图,主要设备表、计算书。 4(5(2 图纸目录。应按图纸序号排列,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重复利用用和标准图。 4(5(3 建筑电气设计说明。 1 工程概况。应将经初步(或方案)设计审批定案的主要指标录入; 2 设计依据(内容见第3. 6(2条第1款)、设计范围、设计内容,建筑电气系统的主要指标; 3 各系统的施工要求和注意事项(包括布线、设备安装等); 4 设备主要技术要求(亦可附在相应图纸上); 5 防雷及接地保护等其他系统相关内容(亦可附在相应图纸上); 6 电气节能及环保措施; 7 与相关专业的技术接口要求; 8 对承包商深化设计图纸的审核要求。 4(5(4 图例符号。 4(5(5 电气总平面图(仅有单体设计时,可无此项内容)。 1 标注建筑物、构筑物名称或编号、层数或标高、道路、地形等高线和用户的安装容量。 2 标注变、配电站位置、编号;变压器台数、容量;发电机台数、容量;室外配电箱的编号、型号;室外照明灯具的规格、型号、容量。 3 架空线路应标注:线路规格及走向、回路编号、杆位编号,挡数,挡距、杆高、拉线、重复接地、避雷器等(附标准图集选择表)。 4 电缆线路应标注:线路走向、回路编号、敷设方式、人(手)孔型号、位置。 5 比例、指北针。

6 图中未表达清楚的内容可附图作统一说明。 4(5(6 变、配电站设计图。 1 高、低压配电系统图(一次线路图)。图中应标明母线的型号、规格;变压器、发电机的型号、规格;开关、断路器、互感器、继电器、电工仪表(包括计量仪表)等的型号,规格、整定值。 图下方表格标注:开关柜编号、开关柜型号、回路编号、设备容量、计算电流、导体型号及规格、敷设方法、用户名称、二次原理图方案号(当选用分格式开关柜时,可增加小室高度或模数等相应栏目): 2 平、剖面图。按比例绘制变压器、发电机、开关柜、控制柜、直流及信号柜、补偿柜、支架、地沟、按地装置等平面布置、安装尺寸等,以及变、配电站的典型剖刚。当选用标准图时,应标注标准图编号、页次,进出线回路编号、敷设安装方法。图纸应有比例。 3 继电保护及信号原理图。继电保扩及信号二次原珲方案号,宜选用标准图、通用图。当需要对所选用标准图或通用图进行修改时。只需绘制修改部分并说明修改要求;控制 柜、直流电源及信号柜、操作电源均应选用企业标准产品,图中标示相关产品型号、规格和要求。 4 竖向配电系统图。以建筑物、构筑物为单位,自电源点开始至终端配电箱止,按设备所处相应楼层绘制,应包括变、配电站变压器台数、容量、发电机台数、容量、各处终端配电箱编号,自电源点引出回路编号(与系统图一致)。 5 相应图纸说明。图中表达不清楚的内容(可随图作相应说明。 4(5. 7 配电、照明设计图。 I 配电箱(或控制箱)系统图(应标注配电箱编号、型号,进线同路编号;标注各元器件型号、规格、整定值;配出回路编号、导线型号规格、负荷名称等(对于单相负荷心标明相别);对有控制要求的回路应提供控制原理图或控制要求;对重要负荷供电回路宜标明用户名称。上述配电箱(或控制箱)系统内容在平面图上标注完整的,可不单独出配电箱(或控制箱)系统图。 2 配电平面图应包括建筑门窗、墙体、轴线、主要尺寸、工艺设备编号及容量;布置配电箱、控制箱,并注明编号;绘制线路始、终位置(包括控制线路),标注回路规格、编号、敷设方式;凡需专项设计场所,具配电和控制设计图随专项设计,但配电平面图上应相应标注预留的配电箱,并标注预留容量;图纸应有比例。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完整版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25 住宅(小区)电气设计 一般规定 本章适用于城镇普通及康居住宅的电气设计,住宅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普通住宅套型按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分为一、二、三、四类。 康居住宅分为:基本型(1A)、提高型(2A)、先进型(3A)。 住宅电气设计应与国家同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住宅电气设计一般包括:供配电系统;电力、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与管理系统;家庭智能控制器;线路敷设及防雷、接地等。 负荷等级 住宅楼的负荷等级应遵守本规范第3 章表3.2.2 常用用电负荷分级表的规定,消防电梯、应急照明等消防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应符合消防电源的供电要求。 建筑装修标准高和设有空调系统的高级住宅、19 层及以上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一级负荷要求设计。 10层至18层的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二级负荷要求设计。 供配电系统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住宅小区的10kV供电系统宜采用环网方式。 2 住宅小区的220/380V配电系统,宜采用放射式、树干式、或是二者相结合的方式。 3 住宅小区供电系统宜留有发展的备用回路。 4 住宅小区内重要的集中负荷宜由变电所设专线供电。 5 住宅供电系统的设计,应采用TT、TN-S、TN-C-S接地方式,并进行总等电位联结。 6 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断路器,应能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应具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 剩余电流动作值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不大于250A 时,断路器的剩余电流动作值宜为300mA。 2)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为250~400A 时,断路器的剩余电流动作值宜为500mA。 3)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大于400A 时,宜在总配电柜的出线回路上分别装设若干组具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的断路器,其剩余电流动作值按本款1)、2)项设定。 4)消防设备供电回路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不应作用于切断电源,只应作用于报警。 5)电源总进线处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报警除在配电柜上有显示外,还宜在小区值班室设声光报警。 7 住宅小区路灯的供电电源,宜由专用变压器或专用回路供电。 8 供配电系统应考虑三相用电负荷平衡。 9 单元(层)应设电源检修断路器一个。 10 只有单相用电设备的用户,其计算负荷电流小于等于40A 时应单相供电;计算负荷电流大于40A 时应三相供电。

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310-2013完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Code for electrical design of education buildings JGJ 310-2013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4年4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73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310-2013,自2014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3.3、5.2.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10月9日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代号;3.校园电气总体设计;4.供配电系统;5.低压配电;6.配电线路布线系统;7.常用教学和实验设备配电;8.电气照明;9.防雷与接地;10.校园信息设施系统;11.校园信息化应用系统;12.校园公共安全系统;13.电气设备抗震安全;14.电气节能。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设计中心楼,邮政编码:100084)。 本规范主编单位: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悉地(北京)国际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合肥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重庆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安徽省安泰科技有限公司 法泰电器(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索恩照明(广州)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戴德慈徐华夏林王磊武毅肖辉杨大强李炳华杨德才石萍萍徐玲献万力俞洋乔世军姚加飞周峰虞国荣杨

电气施工图设计说明

电气施工图设计说明 一、建筑概况 本工程位于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园区内,园林景观树木、绿地美化装饰灯具及林间小路两侧的基本照明系统。涉及面积(62274㎡)。主要为: 1.园区最北端代征绿化带南面坡园林景观灯具布线安装、树木灌溉动力电源引入。 2.园区东门北侧园林景观树木装饰灯具、新修筑小路草坪灯的布线安装及园中湖心小桥处喷泉动力电源引入。 3.园区东门南侧园林景观树木装饰灯具、新修筑小路草坪灯的布线安装及园中湖心小桥处喷泉动力电源引入。 4.集团办公区正北方向园林景观树木装饰灯具的布线安装及动力电源引入。 5.集团办公区西南侧园林景观树木装饰灯具、新修筑小路草坪灯的布线安装及动力电源引入。 二、设计依据: 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2.《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 3.《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5.《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 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年版) 7.其它有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规范,规范; 8.《等电位联结安装97SD567》。 .9.各专业提供的设计资料;

三、供电设计 1.本工程负荷等级为(三)级。 2.根据本工程从涉及面积较大而且比较分散的特点,本着最大限度的节约能耗和更加合理有效的利用原有资源的目的,供电电源拟分为三路设计;第一路园区最北端代征绿化带南面坡电源由园区北门护花神新建路灯配电备用电源引来60A,380v低压电源。第二路园区东门北侧园林电源由车队宿舍门前(AL-4)配电箱内直接引入。第三路集团办公区西南侧园林及正北方向园林均由办公区西侧球场处50平方电缆引入。 3.用电负荷 Pe=(100) kWPj=(96.976)kW (其中:照明(40.976)KW,电力(预留56)kW ,选用配电箱(4)台。 4.计费:低压设电力分表。 5.要求设备功率因数大于0.90。本工程要求荧光灯,气体放电灯单灯就地补偿。要求补偿后的功率因数大于0.90。 6.低压断路器要求运行开断能力在6KA以上,且设过载长延时、短路瞬时脱扣器,部分回路设失压脱扣器。所有低压开关脱扣器额顶电流宜与开关的框架电流相同,且脱扣电流可调。 7.低压配系统采用放射式与树干式相结合的方式,对于路容量较大的负荷或重要负荷采用放射式供电;对于照明及一般负荷采用树干式与放射式相结合的供电方式;普通照明用插接母线供电。 四、电力配电、控制系统 1.本工程小于4kW的电动机采用直接启动方式;8kW以上电动机采用降压启动。 2.共新设两台配电箱,每台控制箱内配有一台微电脑时间控制器,所有电路均由时间控制器精准调控,可根据需要任意调整各个分支路开、闭时间。 3.接入原有配电箱的新增控制电路,仍延续原有控制方式。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1 总则 1.0.1 为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维护管理方便,并注意美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单体及群体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 1.0.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采用的技术标准和装备水平,应与工程在国民经济和公共生活中的地位、规模、功能要求及建筑环境设计相适应。认真考虑设备、材料的供应可能,以及施工安装和维护管理水平。 1.0.4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积极采取各项节能措施,努力降低电能消耗;注意节约有色金属,合理选用铜、铝材质的导体。 1.0.5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根据地区条件、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正确处理近期和远期发展的关系,做到以近期为主,考虑发展的可能性。 1.0.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积极采取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理论、努力创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1.0.7 设计中应选用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的定型产品及经过鉴定、检测的优良产品。 1.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代号 2.1 术语 2.1.1 照明 (1)光环境——光(照度水平、照度分布、照明形式、光色等)和颜色(色调、饮和度、室内色彩分布、显色性能等)与房间形状结合,在房间内所形成的生理和心理的环境。 (2)工作面——指在其上面进行工作的平面。当没有特别指定工作位置时,一般把室内照明的工作面假设为距离地面0.75m高的水平面。 (3)照度——在一个面上的光通密度。它是射入单位面积的光通量。 (4)维护照度——在必须更换光源或在预期清洗灯具和清扫房间周期终止前,或者同时进行上述维护工作的时刻所应保持的平均照度。通常维护照度不应低于使用照度的80%。 5)使用照度——在一个维护周期内照度变化曲线的中间值。 (6)初期照度——在新装照明设备初始时的照度。 (7)标量照度——位于某一点的微小平面上的平均照度。标量照度又称平均球面照度。 (8)平均柱面照度——位于某一点的微小圆柱曲面上的平均照度,圆柱的轴线与水平面垂直。 (9)等效球照度——在球照明条件下,作业的可见度与在给定照明条件下该作业的可见度相等时球照明条件下的照度水平。 (10)照度均匀度——表示给定平面上照度分布的量。照度均匀度可用最小照度与平均照度之比或最小照度与平均照度之比表示。 (11)减光补偿系数——照明装置经过一定期间使用后,工作面上的平均照度和同一条件的初期值之比称为维护系数。维护系数的倒数称为减光补偿系数。 (12)色调——非彩色即黑、白、灰以外呈现的彩色名称。如红、黄、蓝、绿等视觉的颜色特性。 (13)色温——光源发射的光的颜色与黑体在某一温度下辐射的光色相同时,黑本的温度称为该光源的色温。 (14)相关色温——黑体辐射的色度与所研究的光源色度最接近时,黑体的温度定义为该光源的相关色温。 (15)背景——与物体相邻近并被观察的表面。 (16)视野——当头和眼睛不动时,人眼能观察到的空间范围。 (17)可见度——人眼能够感知的物体清晰可见的程度。又称视度。 (18)视觉作业——在给定的活动中,必须观察的呈现在背景前的细节或目标。 (19)视觉环境——视野中除视觉作业以外的所有部分。 (20)视觉功效——用速度和精度来表示人的视觉器官完成给定视觉作业的定量评价。 (21)一般显色指数——系指在该光源照明下的物体颜色与色温类似的一个参比光源照明下,这些物体颜色的相符程度的量度。

电气专业施工图统一制图标准

国防工业设计研究院电气专业施工图统一制图标准(试行)本规定是在现有《河南省国防工业设计研究院-制图细则》有关要求基础之上,参照《民用建筑工程电气施工图设计深度图样》-04DX003.《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以及部分同行业单位全套建筑施工图设计图纸,针对现有本院电气专业施工图设计所进行的补充规定。 一.建筑电气施工图内容 施工图设计阶段,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文件包括图纸目录、施工设计说明、设计图纸、主要设备表、计算书。 二. 图纸目录 图纸目录按图纸序号排列,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重复利用图、标准图。 图纸序号排列顺序如下:目录;图例表(或设备材料表);说明;系统图;供电总平面;变电所;配电平面(宜含电力干线布置、插座布置,机房内部配电线路——表达不清时另画1:50的放大图);照明平面;接地及防雷平面;火灾自动报警平面;综合布线平面;楼宇自动化平面…。 三.施工设计说明: 1 设计依据:应将初步(或方案)设计审批定案的主要指标录入。1)建筑概况:应说明工程地点、建筑类别、防火等级、总/层面积、层数、层高、总高度及各部位的功能;结构形式、楼板/垫层厚度、

基础形式、金属屋面板厚度;空调形式等) 2)相关专业提供给本专业的工程设计资料; 3)各市政部门对初步设计的审批意见(或认定的工程设计资料);4)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设计要求; 5)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应开列与本工程密切相关的规范,引用的规范应是最新版本的,最高级别的。 2设计范围(及设计内容) 施工图设计说明应详细说明设计范围,设计院作哪些工作,其它哪些系统又由哪些单位设计。谈设计范围时,要用准确的技术术语,还要简洁明了。 3各系统的主要指标、施工要求和注意事项(包括布线、设备安装等)。各系统按照设计内容的排列顺序分别叙述。 4 设备主要技术要求(亦可附在相应图纸上)。 5 防雷及接地保护等其他系统有关内容(亦可附在相应图纸上)。 6电气节能及环保措施; 7与相关专业的技术接口要求; 8对承包商深化设计图纸的审核要求。 四.设计图纸 1图纸目录、施工图设计说明、图例符号(主要设备表)组成图纸首页,当内容较多时,可分设专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Codeforelectrical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Code for electrical design of civil buildings JGJ 16-2008 J 778-2008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8年8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告 第800号 现批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16-2008,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8、3.3.2、4.3.5、4.7.3、4.9.1、4.9.2、7.4.2、7.4.6、7.5.2、7.6.2、7.6.4、7.7.5、11.1.7、11.2.3、11.2.4、11.6.1、11.8.9、11.9.5、12.2.3、12.2.6、12.3.4、12.5.2、12.5.4、12.6.2、14.9.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1 总则

1.0.1 为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整体美观、维护管理方便,制定本规范。 1. 0. 2 本规范用于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不适用于人防工程、燃气加压站、汽车加油站的电气设计。 1. 0.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体现以人为本,对电磁污染、声污染及光污染采取综合治理,达到环境保护相关标准的要求,确保人居环境安全。 1.0.4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的装备水平,应与工程的功能要求和使用性质相适应。 1.0.5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采用成熟、有效的节能措施,降低电能消耗。 1.0.6 应选择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产品。严禁使用已被国家淘汰的产品。1.0.7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采取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1.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代号 2.1 术语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范文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 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25 住宅(小区)电气设计 25.1 一般规定 25.1.1 本章适用于城镇普通及康居住宅的电气设计,住宅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5.1.2 普通住宅套型按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分为一、二、 三、四类。 25.1.3 康居住宅分为:基本型(1A)、提高型(2A)、先进型(3A)。 25.1.4 住宅电气设计应与国家同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25.1.5 住宅电气设计一般包括:供配电系统;电力、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与管理系统;家庭智能控制器;线路敷设及防雷、接地等。

25.2 负荷等级 25.2.1 住宅楼的负荷等级应遵守本规范第3 章表3.2.2 常见用电负荷分级表的规定,消防电梯、应急照明等消防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应符合消防电源的供电要求。 25.2.2 建筑装修标准高和设有空调系统的高级住宅、19 层及以上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一级负荷要求设计。 25.2.3 10层至18层的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二级负荷要求设计。 25.3 供配电系统 25.3.1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住宅小区的10kV供电系统宜采用环网方式。 2 住宅小区的220/380V配电系统,宜采用放射式、树干式、或是二者相结合的方式。 3 住宅小区供电系统宜留有发展的备用回路。 4 住宅小区内重要的集中负荷宜由变电所设专线供电。 5 住宅供电系统的设计,应采用TT、TN-S、TN-C-S接地方式,并进行总等电位联结。 6 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断路器,应能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

最 新《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总结版)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总结版 JGJ 242 - 2011 术语 住宅建筑常用的术语有:住宅、酒店式公寓、别墅、老年人住宅、商住楼、低层住宅、多层住宅、中高层住宅、高层住宅、单元式住宅、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联排式住宅、跃层式住宅等。 一、供配电系统 1.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2.住宅建筑中主要用电负荷的分级表(未列出为级宜为三级) 3.照明、航空障碍照明、生活水泵宜设自备电源供电。 4.每套住宅用电负荷和电能表的选择 注: A.S≧150 超出的建筑面积可按 40W/~50W/ 计算用电负荷 B.每套住宅用电负荷不超过 12kW用单相进户供电,超过用则三相进户 5.电能表的安装位置:安装在户外 A.低层:1~3;多层:4~6 ;按住宅单元集中安装

B.中高层:7~9;高层:10层及以上 ; 宜按楼层集中安装; C.电能表箱安装在公共场所时,暗装箱底距地宜为1.5m,明装箱底 距地宜为1.8m; 安装在电气竖井内的电能表箱宜明装,箱的上沿 距地不宜高于 2.0m。 6.方案设计阶段可采用单位指标法和单位面积负荷密度法;初步设计及 施工图设计阶段,宜采用单位指标法与需要系数法相结合的算法。 注: 当单相负荷的总计算容量小于计算范围内三相对称负荷总计算容量的 15% 时,应全部按三相对称负荷计算;当大于等于 15%时,应将单相负 荷换算为等效三相负荷,再与三相负荷相加。 二、配变电所 1.单栋住宅建筑用电设备总容量为 250kW 以下时,宜多栋住宅建筑集中 设置配变电所;单栋住宅建筑用电设备总容量在250kW 及以上时,宜 每栋住宅建筑设置配变电所。 2.当配变电所设在住宅建筑内时,配变电所不应设在住户的正上方、正 下方、贴邻和住宅建筑疏散出口的两侧,不宜设在住宅建筑地下的最 底层。 3.住宅建筑应选用节能型变压器。变压器的结线宜采用 D,yn11 ,变压 器的负载率不宜大于 85% 4.当变压器低压侧电压为 O.4kV 时,配变电所中单台变压器容量不宜大 于 1250kVA ,预装式变电站中单台变压器容量不宜大于 800kVA。 三、自备电源 1.建筑高度为 100m 或 35 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宜设柴油发 2.应急电源装置 (EPS) 可作为住宅建筑应急照明系统的备用电源 四、低压配电 1.住宅建筑单相用电设备由三相电源供配电时,应考虑三相负荷平衡。 2.住宅建筑每个单元或楼层宜设一个带隔离功能的开关电器,且该开关 电器可独立设置,也可设置在电能表箱里。 3.采用三相电源供电的住宅,套内每层或每间房的单相用电设备、电源 插座宜采用同相电源供电。 4.每栋住宅建筑的照明、电力、消防及其他防灾用电负荷,应分别配电。 5.住宅建筑电源进线电缆宜地下敷设,进线处应设置电源进线箱,箱内 应设置总保护开关电器。电源进线箱宜设在室内,当电源进线箱设在 室外时,箱体防护等级不宜低于 IP54。 6. 6 层及以下的住宅单元宜采用三相电摞供配电,当住宅单元数为 3 及 3 的整数倍时,住宅单元可采用单相电源供配电;7 层及以上的住宅 单元应采用三相电源供配电,当同层住户数小于 9 时,同层住户可采 用单相电源供配电。 7.每套住宅应设置自恢复式过、欠电压保护电器。 8.线缆选择 A.高层住宅建筑中明敷的线缆应选用低烟、低毒的阻燃类线缆。

电气施工图设计说明

重庆市万州区甘宁镇区道路综合改造工程 电力电讯管网施工图设计说明 一、概述 1、项目背景 甘宁镇位于万州区西南部,距万州主城区25公里。103省道横贯其境,东临长江,西倚响水,南扼龙沙,北连柱山。甘宁幅员面积104.8平方公里,辖25个行政村,203个村民小组,3个社区居委会,人口总计17606户、59057人,其中社区人口8523人。 但由于现有镇区道路建设年限较长,路面有破损,人行道不连续,部分道路排水管网不完善,雨污混流,电力电信管存在线私接乱拉等问题,不再适应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因此甘宁镇人民政府委托我院对甘宁镇区道路综合改造进行施工图设计。 2、项目区位图 项目区位图如下图所示: 3、电力电讯管网工程现状 樱桃路两侧现现有电力电讯管网年久失修,管沟及手孔井内已被堵塞,无法正常使用,其他路段任然采用电杆架空设置,电力电讯线路交错设置,已形成“蜘蛛网”。本次设计应甘宁镇政府要求,将原采用樱桃路两侧现现有电力电讯管网修复,其他路段采用落地埋管敷设的形式。二、设计依据和设计规范 1、设计依据 (1)与业主签订的项目设计合同; (2)重庆市万州区甘宁镇规划(2008-2020); (3)业主提供的数化1:500现状地形图; (4)业主提供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5)道路专业提供的图纸; (6)《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建委关于甘宁镇凉风场道路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万州村镇初设2017【7】号)。 2、设计规范 (1)《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 (2)《低压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4-2011); (3)《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4)《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 (5)《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保护设计规范》(GBJ65-1983); (6)《通讯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YD50373-2006); (7)《通讯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YD50374-2006); (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1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1993); (1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12)《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 (1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6) (13)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标准。 3、初设专家意见及执行情况 (1)、建议调整本次设计范围,取消文化墙,论证给水工程纳入本次设计的必要性,控制投资总额; 回复:和政府协商,取消文化墙等附属设施的设计和给水工程设,增加樱桃路和其芳路之间步行连接道。 (2)、本次设计应与电力、通信部门的专项规划衔接,取得有关部门的专审意见;

JGJ《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 G J16-2008 3供配电系统 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c:\iknow\docshare\data\cur_work\看条文说明: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第十页) 电源及供配电系统 c:\iknow\docshare\data\cur_work\看条文说明: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第11页) 4配变电所 配电变压器选择 c:\iknow\docshare\data\cur_work\看条文说明:设置在民用建筑中的变压器,应选择干式、气体绝缘或非可燃性液体绝缘的变压器。当单台变压器油量为100kg及以上时, 应设置单独的变压器室。(第17-18页) 低压配电装置 对土建专业的要求 c:\iknow\docshare\data\cur_work\看条文说明:配变电所的门应为防火门,并应负荷下列规定: 1变配电所位于高层主体建筑(或裙房)内时,通向其他相邻房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通向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2变配电所位于多层建筑物的二层或更高层时,通向其他相邻房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通向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3变配电所位于多层建筑的一层时,通向相邻房间或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4变配电所位于地下一层或下面有地下层时,通向相邻房间或过道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5变配电所附近堆有易燃物品或通向汽车库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6变配电所直接通向室外的门应为丙级防火门。(第25页) 7低压配电 导体选择 c:\iknow\docshare\data\cur_work\看条文说明:低压配电导体截面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敷设方式、环境条件确定的导体截面,其导体载流量不应小于预期负荷的最大计算电流和按保护条件所确定的电流;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 1193 -2011

UDC P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J[GJJ JGJ 242 - 2011 备案号J 1193 -2011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Code for electrical design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 2011- 05 - 03 发布2012- 04- 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Code for electrical design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 JGJ 242 - 2011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 2 0 1 2 年4 月1 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1 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1001 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住宅建筑 电气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242 - 2011 ,自2012 年4 月1 日起实施。其中,第4.3.2 、 8.4.3 、10. 1. 1 、10. 1. 2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1 年5 月3 日 前言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建标[2007J 125 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 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 2. 术语 3. 供配电系统 4. 配变电所 5. 自备电源 6. 低压配电7. 配电线路布线系统8. 常用设备电气装置9. 电气照明10. 防雷与接地; 1 1.信息设施系统12. 信息化应用系统13.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14. 公共安全系统15. 机房工程。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 号主语国际2 号楼,邮编:100048) 。 4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现代设计集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现代设计集团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施耐德(中国)有限公司

建筑电气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

建筑电气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 4. 5. 1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施工设计说明、设计图纸主要设备表、计算书(供内部使用及存档)。 4. 5. 2图纸目录: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重复使用图。 4. 5. 3施工设计说明 ]工程设计概况:应将经审批定案后的初步(或方案)设计说明书中的主要指标录人。 2各系统的施工要求和注意事项(包括布线、设备安装等)。 3设备定货要求(亦可附在相应图纸上)。 4 防雷及接地保护等其它系统有关内容(亦可附在相应图纸上)。 5本工程选用标准图图集编号、页号。 4. 5. 4设计图纸 1施工设汁说明、补充图例符号、主要设备表可组成首页,当内容较多时,可分设专页。 2电气总平面图(仅有单体设计时,可无此项内容) 1)标注建(构)筑物名称或编号、层数或标咼、道路、地形等咼线和用户的安装容量; 2)标注变、配电站位置、编号;变压器台数、容量;发电机台数、容量;室外配电箱的编号、型号;室外照明灯具的规格、型号、

容量; 3)架空线路应标注:线路规格及走向,回路编号,杆位编号,挡 数、档距、杆高、拉线、重复接地、避雷器等(附标准图集选择表); 4)电缆线路应标注:线路走向、回路编号、电缆型号及规格、敷设方式(附标准图集选择表)、人(手)孔位置; 5)比例、指北针; 6)图中未表达清楚的内容可附图作统一说明。 3变、配电站 1)高、低压配电系统图(一次线路图) 图中应标明母线的型号、规格;变压器、发电机的型号、规格; 标明开关、断路器、互感器、继电器、电工仪表(包括计量仪表)等的型号、规格、整定值。图下方表格标注:开关柜编号、开关柜型号、回路编号、设备容量、计算电流、导体型号及规格、敷设方法、用户名称、二次原理图方案号,(当选用分格式开关柜时,可增加小室高度或模数等相应栏目)。 2)平、剖面图 按比例绘制变压器、发电机、开关柜、控制柜、直流及信号柜、 补偿柜、支架、地沟、接地装置等平、剖面布置、安装尺寸等,当选用标准图时,应标注标准图编号、页次;标注进出线回路编号、敷设安装方法,图纸应有比例。 3)继电保护及信号原理图 继电保护及信号二次原理方案,应选用标准图或通用图。当需要对所

最新学校建筑电气设计

学校建筑电气设计

学校建筑电气设计 学校的建筑电气设计,应满足教学功能的要求,并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学校的电气设计应根据各地区气候和地理差异、经济技术的发展水平、各民族生活习惯及传统等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 基本要求 根据学校规模大小,学校宜设配变电所。学校内各建筑均应设总配电箱,总配电箱的位置应便于管理和进出线方便。总配电箱电源引入处应设带隔离功能的电源总开关。当为多层建筑时,除首层设电源总开关外,各层应分别设电源切断装置。配电装置的位置和构造,应注意安全可靠,并设有防止学生意外触电的措施。室内宜采用暗线敷设。室外线路应保证安全,维护方便。总配电箱至各分配电箱宜采用放射式供电。根据教室的功能要求,可在教室内设独立的配电箱。中小学教学楼配电箱设置在安全的位置并应上锁。 1.配电系统照明、插座支路的设计要求 教学用房和非教学用房的照明线路应分设不同支路。教学用房照明线路支路,控制范围不宜过大,以二、三个教室为宜。门厅、走道、楼梯照明线路应设单独支路。教室设有固定黑板时,应装设黑板照明。教室内电源插座与照明用电应分设不同支路。电源插座回路应安装剩余电流保护电器。普通教室及合班教室的前后墙上应各设置一组(二孔+三孔)电源插座。校园内的插座安装高度不应低于1.8m,若低于1.8m则必须采用安全型插座。

各实验室内教学用电应设专用线路,电源侧应设有切断、保护措施的配电装置。实验室电源插座宜设在实验桌上。准备室应设置电源和安全接地措施。物理实验室讲桌处应设三相380V电源插座,做光学实验用的实验桌上宜设置局部照明。化学、物理实验室应设直流电源线路和电源接线条件。生物实验室的显微镜室,在实验课桌上均应设局部照明。化学实验室内应设排风扇以及机械排风的通风柜。 自然教室及教具仪器室应根据功能要求设置弱电电源插座。史地教室讲桌应设电源插座,设置简易天象仪的地理教室,其课桌宜安装局部照明。美术教室四角应各设一组电源插座。书法教室内宜设电源插座。琴房内应设电源插座,并应考虑室内音响和隔声设计。舞蹈教室内宜设吸顶灯,并应设电源插座。供盲人使用的课桌上应设安全型电源插座。 语言、计算机教室在学生课桌处设三个安全型电源插座,电脑教室三个电源插座的总容量不小于400W,语言教室总容量不小于150W。教室的地面应设置暗装线槽配线。语言教室和计算机机房,应根据设备性能及要求,设置电源及安全接地、工作接地。装备电教设施的合班教室前后墙均应设电源插座。 教师办公室和教师休息室应设电源插座。 2、用电指标及负荷计算 中小学的用电指标可按12~20W/m2计算用电量,高等学校可按20~40W/m2计算用电量,当各教室内均采用电动压缩机制冷时,用电指标应增加 25~35W/m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 25 住宅(小区)电气设计 25.1 一般规定 25.1.1 本章适用于城镇普通及康居住宅的电气设计,住宅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5.1.2 普通住宅套型按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分为一、二、三、四类。 25.1.3 康居住宅分为:基本型(1A)、提高型(2A)、先进型(3A)。 25.1.4 住宅电气设计应与国家同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25.1.5 住宅电气设计一般包括:供配电系统;电力、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安全防系统;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与管理系统;家庭智能控制器;线路敷设及防雷、接地等。 25.2 负荷等级 25.2.1 住宅楼的负荷等级应遵守本规第3 章表3.2.2 常用用电负荷分级表的规定,消防电梯、应急照明等消防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应符合消防电源的供电要求。 25.2.2 建筑装修标准高和设有空调系统的高级住宅、19 层及以上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一级负荷要求设计。 25.2.3 10层至18层的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二级负荷要求设计。 25.3 供配电系统 25.3.1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住宅小区的10kV供电系统宜采用环网方式。 2 住宅小区的220/380V配电系统,宜采用放射式、树干式、或是二者相结合的方式。 3 住宅小区供电系统宜留有发展的备用回路。 4 住宅小区重要的集中负荷宜由变电所设专线供电。 5 住宅供电系统的设计,应采用TT、TN-S、TN-C-S接地方式,并进行总等电位联结。 6 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断路器,应能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应具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Code for Electrical Design of Civil Buildings JGJ 16-2008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8年8月1日 1 住宅(小区)电气设计 一般规定 本章适用于城镇普通及康居住宅的电气设计,住宅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普通住宅套型按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分为一、二、三、四类。 康居住宅分为:基本型(1A)、提高型(2A)、先进型(3A)。

住宅电气设计应与国家同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住宅电气设计一般包括:供配电系统;电力、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与管理系统;家庭智能控制器;线路敷设及防雷、接地等。 负荷等级 住宅楼的负荷等级应遵守本规范第3 章表常用用电负荷分级表的规定,消防电梯、应急照明等消防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应符合消防电源的供电要求。 建筑装修标准高和设有空调系统的高级住宅、19 层及以上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一级负荷要求设计。 10层至18层的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二级负荷要求设计。 供配电系统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住宅小区的10kV供电系统宜采用环网方式。 2 住宅小区的220/380V配电系统,宜采用放射式、树干式、或是二者相结合的方式。 3 住宅小区供电系统宜留有发展的备用回路。 4 住宅小区内重要的集中负荷宜由变电所设专线供电。 5 住宅供电系统的设计,应采用TT、TN-S、TN-C-S接地方式,并进行总等电位联结。 6 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断路器,应能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应具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 剩余电流动作值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不大于250A 时,断路器的剩余电流动作值宜为300mA。 2)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为250~400A 时,断路器的剩余电流动作值宜为500mA。 3)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大于400A 时,宜在总配电柜的出线回路上分别装设若干组具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的断路器,其剩余电流动作值按本款1)、2)项设定。

建筑电气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

建筑电气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 4.5.1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施工设计说明、设计图纸主要设备表、计算书(供内部使用及存档)。 4.5.2 图纸目录: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重复使用图。 4.5.3施工设计说明 ] 工程设计概况:应将经审批定案后的初步(或方案)设计说明书中的主要指标录人。 2 各系统的施工要求和注意事项(包括布线、设备安装等)。 3 设备定货要求(亦可附在相应图纸上)。 4 防雷及接地保护等其它系统有关内容(亦可附在相应图纸上)。 5 本工程选用标准图图集编号、页号。 4.5.4设计图纸 1 施工设汁说明、补充图例符号、主要设备表可组成首页,当内容较多时,可分设专页。 2 电气总平面图(仅有单体设计时,可无此项内容) 1)标注建(构)筑物名称或编号、层数或标高、道路、地形等高线 和用户的安装容量; 2)标注变、配电站位置、编号;变压器台数、容量;发电机台数、 容量;室外配电箱的编号、型号;室外照明灯具的规格、型号、

容量; 3)架空线路应标注:线路规格及走向,回路编号,杆位编号,挡数、档距、杆高、拉线、重复接地、避雷器等(附标准图集选择表); 4)电缆线路应标注:线路走向、回路编号、电缆型号及规格、敷设方式(附标准图集选择表)、人(手)孔位置; 5)比例、指北针; 6)图中未表达清楚的内容可附图作统一说明。 3 变、配电站 1)高、低压配电系统图(一次线路图) 图中应标明母线的型号、规格;变压器、发电机的型号、规格;标明开关、断路器、互感器、继电器、电工仪表(包括计量仪表)等的型号、规格、整定值。图下方表格标注:开关柜编号、开关柜型号、回路编号、设备容量、计算电流、导体型号及规格、敷设方法、用户名称、二次原理图方案号,(当选用分格式开关柜时,可增加小室高度或模数等相应栏目)。 2)平、剖面图 按比例绘制变压器、发电机、开关柜、控制柜、直流及信号柜、补偿柜、支架、地沟、接地装置等平、剖面布置、安装尺寸等,当选用标准图时,应标注标准图编号、页次;标注进出线回路编号、敷设安装方法,图纸应有比例。 3)继电保护及信号原理图 继电保护及信号二次原理方案,应选用标准图或通用图。当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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