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Codeforelectrical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Codeforelectrical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Codeforelectrical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Code for electrical design of civil buildings

JGJ 16-2008

J 778-2008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8年8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告

第800号

现批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16-2008,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8、3.3.2、4.3.5、4.7.3、4.9.1、4.9.2、7.4.2、7.4.6、7.5.2、7.6.2、7.6.4、7.7.5、11.1.7、11.2.3、11.2.4、11.6.1、11.8.9、11.9.5、12.2.3、12.2.6、12.3.4、12.5.2、12.5.4、12.6.2、14.9.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1 总则

1.0.1 为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整体美观、维护管理方便,制定本规范。

1. 0. 2 本规范用于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不适用于人防工程、燃气加压站、汽车加油站的电气设计。

1. 0.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体现以人为本,对电磁污染、声污染及光污染采取综合治理,达到环境保护相关标准的要求,确保人居环境安全。

1.0.4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的装备水平,应与工程的功能要求和使用性质相适应。

1.0.5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采用成熟、有效的节能措施,降低电能消耗。

1.0.6 应选择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产品。严禁使用已被国家淘汰的产品。1.0.7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采取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1.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代号

2.1 术语

2.1.1 备用电源standby electrical source

当正常电源断电时,由于非安全原因用来维持电气装置或其某些部分所需的电源。

2.1.2 应急电源electric source for safety services

用作应急供电系统组成部分的电源。

2.1.3 导体 conductor

用于承载规定电流的导电部分。

2.1.4 中性导体 neutral conductor(N)

电气上与中性点连接并能用于配电的导体。

2.1.5 保护导体 protective conductor(PE)

为了安全目的,如电击防护而设置的导体。

2.1.6 保护接地中性导体 protective and neutral conductor(PEN)

兼有保护接地导体和中性导体功能的导体,简称PEN导体。

2.1.7 剩余电流 residual current

同一时刻,在电气装置中的电气回路给定点处的所有带点体电流值的代数和。

2.1.8 特低电压 extra-low voltage(ELV)

不超过《建筑物电气装置的电压区段》GB/T 18379/IEC60449规定的有关I类电压限值的电压。

2.1.9 安全特低电压系统 safety extra-low voltage(SELV)system

在正常条件下不接地的、电压不超过特低电压的电器系统,简称SELV系统。

2.1. 10 保护特低电压系统 protective extra-low voltage(PELV)system

在正常条件下接地的、电压不超过特低电压的电气系统,简称PELV系统。

2.1.11 外露可导电部分 exposed-conductive-part

设备上能触及到的可导电部分,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但在基本绝缘损坏时会带电。

2.1.12 外界可导电部分 extraneous-conductive-part

非电气装置的组成部分,且易于引入电位的可导电部分,该电位通常为局部地电位。

2.1.13 保护接地 protective earthing;protective grounding

为了电气安全,将一个系统、装置或设备的一点或多点接地。

2.1.14 功能接地functional earthing;functional grounding

出于电气安全之外的目的,将系统、装置或设备的一点或多点接地。

2.1.15 接地故障earth fault;ground fault

带电导体和大地之间意外出现导电通路。

2.1.16 接地配置earthing arrangement;grounding arrange—ment

系统、装置和设备的接地所包含的所有电气连接和器件。也称接地系统(earthing system)。

2.1.17 接地极 earth electrode;ground electrode

埋人土壤或特定的导电介质中、与大地有电接触的可导电部分。

2.1.18 接地导体earth conductor;earthing conductor;grounding conductor

在系统、装置或设备的给定点与接地极或接地网之间提供导电通路或部分导电通路的导体。

2.1.19 接地网 earth—electrode network; ground—electrode network

接地配置的组成部分,仅包括接地极及其相互连接部分。

2.1.20 等电位联结 equipotendal bonding

为达到等电位,多个可导电部分间的电连接。

2.1.21 防雷装置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接闪器、引下线、接地网、浪涌保护器及其他连接导体的总和。

2.1.22 雷电波侵入lightning surge on incoming services

由于雷电点对架空线路或金属管道的作用,雷电波可能沿着这些管线侵入屋内,危及人身安全或损坏设备。

2.1.23 雷击电磁脉冲 lightning electromagnetic impulse

作为干扰源的雷电流及雷电电磁场产生的电磁场效应。

2.1.24 雷电防护区 lightning protection zone

需要规定和控制雷电电磁环境的区域。

2.1.25 防护区 protection area

允许公众出入的、防护目标所在的区域或部位。

2. 1. 26 禁区 restricted area

不允许未授权人员出入(或窥视)的防护区域或部位。

2. 1. 27 盲区 blind zone

在警戒范围内,安全防范手段未能覆盖的区域。

2.1.28 纵深防护longitudinal-depth protection

根据被防护对象所处的环境条件和安全管理的要求,对整个防护区域实施由外到里或由里到外层层设防的防护措施,分为整体纵深防护和局部纵深防护两种类型。

2.1.29 最大声压级 maximum sound pressure level

扩声系统在听众席产生的最高稳态声压级。

2.1.30 传输频率特性 transmission frequency characteristic

厅堂内各测点处稳态声压级的平均值,相对于扩声系统传声器处声压级或扩声设备输入端电压的幅频响应。

2.1.31 传声增益 sound transmission gain

扩声系统达到可用增益时,声场内各测量点处稳态声压级的平均值与扩声系统传声器处声压级的差值。

2.1. 32 声场不均匀度 sound field nonuniformity

扩声时,厅内各测量点处得到的稳态声压级的极大值和极小值的差值,以分贝(dB)表示。

2.1.33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building automation system

将建筑物(群)内的电力、照明、空调、给水排水等机电设备或系统进行集中监视、控制和管理的综合系统。通常为分散控制与集中监视、管理的计算机控制系统。

2.1.34 分布计算机系统 distributed computer system

由多个分散的计算机经互联网络构成的统一计算机系统。分布计算机系统是多种计算机系统的一种新形式。它强调资源、任务、功能和担制的全面分布。

2.1.35 现场总线 fieldbus

安装在制造或过程区域的现场装置与控制室内的自动控制装置之间的数字式、串行、多点通信数据总线称为现场总线。

2.1.36 综合布线系统 generic cabling system

建筑物或建筑群内部之间的信息传输网络,它既能使建筑物或建筑群内部的语言、数据通信设备、信息交换设备和信息管理系统彼此相联,也能使建筑物内通信网络设备与外部的通信网络相联。

2.1.37 电磁环境electromagnetic environment

存在于给定场所的所有电磁现象的总和。

2.1.38 电磁兼容性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设备或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且不对该环境中的其他设备和系统构成不能承受的电磁骚扰的能力。

2.1.39 电磁干扰 electromagnetic interference

电磁骚扰引起的设备、传输通道或系统性能的下降。

2.1.40 电磁辐射 electromagnetic radiation

能量以电磁波形式由源发射到空间的现象和能量以电磁波形式在空间传播。

2.1.41 电磁屏蔽 electromagnetic shielding

由导电材料制成的,用以减弱变化的电磁场透入给定区域的屏蔽。

2.1.42 电子信息系统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由计算机、有(无)线通信设备、处理设备、控制设备及其相关的配套设备、设施(含网络)

等的电子设备构成的,按照一定应用目的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2.1. 43 阻塞流 choked flow

阀入口压力保持恒定,逐步降低出口压力,当增加压差不能进一步增大流量,即流量增加到一个最大的极限值,此时的流动状态称为阻塞流。

2.1.44 流量系数K v flow coefficient

给定行程下,阀两端压差为102kPa时,温度为5—40℃的水,每小时流经调节阀的体积,以立方米(m3)表示。

2.1.45 管件形状修正系数 F p piping correction factor

考虑阀门两端装有渐缩管接头等管件对流量系数造成的影响,而对流量系数值公式加以修正的系数。

2.1.46 雷诺数修正系数Re v reynokls number factor

考虑流体的非湍流状态对流量系数造成的影响,而对流量系数值加以修正的系数。

3 供配电系统

3.1 一般规定

3.1.1 本章适用于民用建筑中10(6)kV及以下供配电系统的设计。

3.1.2 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按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系统规模和发展规划以及当地供电条件,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3.1.3 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保障安全、供电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

3.1.4 供配电系统的构成应简单明确,减少电能损失,并便于管理和维护。

3.1.5 供配电系统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的有关规定。

3.2 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3.2.1 用电负荷应根据供电可靠性及中断供电所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的程度,分为一级负荷、二级负荷及三级负荷。各级负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为一级负荷:

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

2)中断供电将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

3)中断供电将破坏有重大影响的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或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例如:重要通信枢纽、重要交通枢纽、重要的经济信息中心、特级或甲级体育建筑、国宾馆、承担重大国事活动的会堂、经常用于重要国际活动的大量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等的重要用电负荷。

在一级负荷中,当中断供电将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等情况的负荷,以及特别重要场所的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应为特别重要的负荷。

2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为二级负荷:

1)中断供电将造成较大影响或损失;

2)中断供电将影响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或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

3 不属于一级和二级的用电负荷应为三级负荷。

3.2.2 民用建筑中各类建筑物的主要用电负荷的分级,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3.2.3 民用建筑中消防用电的负荷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控制室、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装置、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防烟及排烟设施、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水泵、消防电梯及其排水泵、电动的防火卷帘及门窗以及阀门等消防用电应为一级负荷,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内的上述消防用电应为二级负荷;

2 特、甲等剧场,本条1款所列的消防用电应为一级负荷,乙、丙等剧场应为二级负荷;

3 特级体育场馆的应急照明为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甲级体育场馆的应急照明应为一级负荷。

3.2.4 当主体建筑中有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时,直接影响其运行的空调用电应为一级负荷;当主体建筑中有大量一级负荷时,直接影响其运行的空调用电应为二级负荷。

3.2.5 重要电信机房的交流电源,其负荷级别应与该建筑工程中最高等级的用电负荷相同。

3.2.6 区域性的生活给水泵房、采暖锅炉房及换热站的用电负荷,应根据工程规模、重要性等因素合理确定负荷等级,且不应低于二级。

3.2.7 有特殊要求的用电负荷,应根据实际情况与有关部门协商确定。

3.2.8 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3.2.9 对于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3.2.10 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宜由两回线路供电。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路6kV及以上专用的架空线路或电缆供电。当采用架空线时,可为一回路架空线供电;当采用电缆线路时,应采用两根电缆组成的线路供电,其每根电缆应能承受100%的二级负荷。

3.2.11 三级负荷可按约定供电。

3.3 电源及供配电系统

3.3.1 电源及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0(6)kV供电线路宜深入负荷中心。根据负荷容量和分布,宜使配变电所及变压器靠近建筑物用电负荷中心。

2 同时供电的两路及以上供配电线路中,其中一路中断供电时,其余线路应能满足全部一级负荷及二级负荷的供电要求。

3 在设计供配电系统时,除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外,不应按一个电源系统检修或发生故障的同时,另一电源又发生故障进行设计。

4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用电单位宜设置自备电源:

1)一级负荷中含有特别重要负荷;

2)设置自备电源比从电力系统取得第二电源经济合理或第二电源不能满足一级负荷要求;

3)所在地区偏僻且远离电力系统,设置自备电源作为主电源经济合理。

5 需要两回电源线路的用电单位,宜采用同级电压供电。根据各级负荷的不同需要及地区供电条件,也可采用不同电压供电。

6 10(6)kV系统的配电级数不宜多于两级。

7 10(6)kV配电系统宜采用放射式。根据变压器的容量、分布及地理环境等情况,亦可采用树干式或环式。

3.3.2 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3.3.3 下列电源可作为应急电源:

1 供电网络中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馈电线路;

2 独立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

3 蓄电池。

3.3.4 根据允许中断供电的时间,可分别选择下列应急电源:

1 快速自动启动的应急发电机组,适用于允许中断供电时间为15~30s的供电;

2 带有自动投入装置的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馈电线路,适用于允许中断供电时间大于电源切换时间的供电;

3 不间断电源装置(UPS),适用于要求连续供电或允许中断供电时间为毫秒级的供电;

4 应急电源装置(EPS),适用于允许中断供电时间为毫秒级的应急照明供电。

3.3.5 住宅(小区)的供配电系统,宜符合下列规定:

1 住宅(小区)的10(6)kV供电系统宜采用环网方式;

2 高层住宅宜在底层或地下一层设置10(6)/0.4kV户内变电所或预装式变电站;

3 多层住宅小区、别墅群宜分区设置10(6)/0.4kV预装式变电站。

3.4 电压选择和电能质量

3.4.1 用电单位的供电电压应根据用电负荷容量、设备特征、供电距离、当地公共电网现状及其发展规划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3.4.2 当用电设备总容量在250kW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在160kVA及以上时,宜以

10(6)kV供电;当用电设备总容量在250kW以下或变压器容量在160kVA以下时,可由低压供电。

3.4.3 对大型公共建筑,应根据空调冷水机组的容量以及地区供电条件,合理确定机组的额定电压和用电单位的供电电压,并应考虑大容量电动机启动时对变压器的影响。

3.4.4 用电单位受电端供电电压的偏差允许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1 10kV及以下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应为标称系统电压的±7%;

2 220V单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应为标称系统电压的+7%、一10%;

3 对供电电压允许偏差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单位,应与供电企业协议确定。

3.4.5 正常运行情况下,用电设备端子处的电压偏差允许值(以标称系统电压的百分数表示),宜符合下列要求:

1 对于照明,室内场所宜为±5%;对于远离变电所的小面积一般工作场所,难以满足上述要求时,可为十5%、一10%;应急照明、景观照明、道路照明和警卫照明宜为+5%、一10%;

2 一般用途电动机宜为±5%;

3 电梯电动机宜为±7%;

4 其他用电设备,当无特殊规定时宜为±5%。

3.4.6 为减少电压偏差,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正确选择变压器的变压比和电压分接头;

2 应降低系统阻抗;

3 应采取无功补偿措施;

4 宜使三相负荷平衡。

3.4.7 10(6)kV配电变压器不宜采用有载调压变压器。但在当地10(6)kV电源电压偏差不能满足要求,且用电单位有对电压质量要求严格的设备,单独设置调压装置技术经济不合理时,也可采用10(6)kV有载调压变压器。

3.4.8 对冲击性低压负荷宜采取下列措施:

1 宜采用专线供电;

2 与其他负荷共用配电线路时,宜降低配电线路阻抗,

3 较大功率的冲击性负荷、冲击性负荷群,不宜与电压波动、闪变敏感的负荷接在同一变压器上。

3.4.9 为降低三相低压配电系统的不对称度,设计低压配电系统时宜采取下列措施:l 220V或380V单相用电设备接入220/380V三相系统时,宜使三相负荷平衡;

2 由地区公共低压电网供电的220V照明负荷,线路电流小于或等于40A时,宜采用220V 单相供电;大于40A时,宜采用220/380V三相供电。

3.4.10 宜采取抑制措施,将用电单位供配电系统的谐波限在规定范围内。

3.5 负荷计算

3.5.1 负荷计算应包括下列内容和用途:

1 负荷计算,可作为按发热条件选择变压器、导体及电器的依据,并用来计算电压损失和功率损耗;也可作为电能消耗及无功功率补偿的计算依据;

2 尖峰电流,可用以校验电压波动和选择保护电器;

3 一级、二级负荷,可用以确定备用电源或应急电源及其容量;

4 季节性负荷,可以确定变压器的容量和台数及经济运行方式。

3.5.2 方案设计阶段可采用单位指标法;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宜采用需要系数法。

3.5.3 当消防设备的计算负荷大于火灾时切除的非消防设备的计算负荷时,应按消防设备的计算负荷加上火灾时未切除的非消防设备的计算负荷进行计算。

当消防设备的计算负荷小于火灾时切除的非消防设备的计算负荷时,可不计入消防负荷。

3.5.4 应急发电机的负荷计算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当应急发电机仅为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供电时,应以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的计算容量,作为选用应急发电机容量的依据;

2 当应急发电机为消防用电设备及一级负荷供电时,应将两者计算负荷之和作为选用应急发电机容量的依据;

3 当自备发电机作为第二电源,且尚有第三电源为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供电时,以及当向消防负荷、非消防一级负荷及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供电时,应以三者的计算负荷之和作为选用自备发电机容量的依据。

3.5.5 单相负荷应均衡分配到三相上,当单相负荷的总计算容量小于计算范围内三相对称负荷总计算容量的15%时,应全部按三相对称负荷计算;当超过15%时,应将单相负荷换算为等效三相负荷,再与三相负荷相加。

3.6 无功补偿

3.6.1 应合理选择变压器容量、线缆及敷设方式等措施,减少线路感抗以提高用户的自然功率因数。当采用提高自然功率因数措施后仍达不到要求时,应进行无功补偿。

3.6.2 10(6)kV及以下无功补偿宜在配电变压器低压侧集中补偿,且功率因数不宜低于0.9。高压侧的功率因数指标,应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

3.6.3 补偿基本无功功率的电容器组,宜在配变电所内集中补偿。容量较大、负荷平稳且经常使用的用电设备的无功功率宜单独就地补偿。

3.6.4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宜采用手动投切的无功补偿装置:

1 补偿低压基本无功功率的电容器组;

2 常年稳定的无功功率;

3 经常投入运行的变压器或配、变电所内投切次数较少的10kV电容器组。

3.6.5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宜采用无功自动补偿装置:

1 避免过补偿,装设无功自动补偿装置在经济上合理时;

2 避免在轻载时电压过高,而装设无功自动补偿装置在经济上合理时;

3 应满足在所有负荷情况下都能保持电压水平基本稳定,只有装设无功自动补偿装置才能达到要求时。

3.6.6 无功自动补偿宜采用功率因数调节原则,并应满足电压调整率的要求。

3.6.7 电容器分组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分组电容器投切时,不应产生谐振;

2 适当减少分组数量和加大分组容量;

3 应与配套设备的技术参数相适应;

4 应满足电压偏差的允许范围。

3.6.8 接在电动机控制设备负荷侧的电容器容量,不应超过为提高电动机空载功率因数到o.9所需的数值,其过电流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应按电动机—电容器组的电流来选择,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动机仍在继续运转并产生相当大的反电势时,不应再启动;

2 不应采用星—三角启动器;

3 对电梯等经常出现负力下放处于发电运行状态的机械设备电动机,不应采用电容器单独就地补偿。

3.6.9 10(6)kV电容器组宜串联适当参数的电抗器。有谐波源的用户在装设低压电容器时,宜采取措施,避免谐波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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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完整版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25 住宅(小区)电气设计 一般规定 本章适用于城镇普通及康居住宅的电气设计,住宅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普通住宅套型按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分为一、二、三、四类。 康居住宅分为:基本型(1A)、提高型(2A)、先进型(3A)。 住宅电气设计应与国家同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住宅电气设计一般包括:供配电系统;电力、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与管理系统;家庭智能控制器;线路敷设及防雷、接地等。 负荷等级 住宅楼的负荷等级应遵守本规范第3 章表3.2.2 常用用电负荷分级表的规定,消防电梯、应急照明等消防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应符合消防电源的供电要求。 建筑装修标准高和设有空调系统的高级住宅、19 层及以上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一级负荷要求设计。 10层至18层的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二级负荷要求设计。 供配电系统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住宅小区的10kV供电系统宜采用环网方式。 2 住宅小区的220/380V配电系统,宜采用放射式、树干式、或是二者相结合的方式。 3 住宅小区供电系统宜留有发展的备用回路。 4 住宅小区内重要的集中负荷宜由变电所设专线供电。 5 住宅供电系统的设计,应采用TT、TN-S、TN-C-S接地方式,并进行总等电位联结。 6 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断路器,应能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应具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 剩余电流动作值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不大于250A 时,断路器的剩余电流动作值宜为300mA。 2)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为250~400A 时,断路器的剩余电流动作值宜为500mA。 3)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大于400A 时,宜在总配电柜的出线回路上分别装设若干组具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的断路器,其剩余电流动作值按本款1)、2)项设定。 4)消防设备供电回路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不应作用于切断电源,只应作用于报警。 5)电源总进线处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报警除在配电柜上有显示外,还宜在小区值班室设声光报警。 7 住宅小区路灯的供电电源,宜由专用变压器或专用回路供电。 8 供配电系统应考虑三相用电负荷平衡。 9 单元(层)应设电源检修断路器一个。 10 只有单相用电设备的用户,其计算负荷电流小于等于40A 时应单相供电;计算负荷电流大于40A 时应三相供电。

在建筑电气设计中的节能技术措施 李琛

在建筑电气设计中的节能技术措施李琛 发表时间:2018-05-15T14:39:02.470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34期作者:李琛彭博[导读] 本文探讨了建筑电气设计中的节能技术措施。 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陕西西安 710048 摘要:电气节能设计,有助于降低电能消耗,减少电能费用成本,让我们的生活变的绿色、生态,改善了我们的生活环境,有助于推动可持续社会、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因此,设计人员要不断强化节能意识,钻研专业知识,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和民用建筑自身的条件优势,实现电气节能设计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目标,为实现最大化节能不懈努力。本文探讨了建筑电气设计中的节能技术措施。关键词:建筑;电气设计;节能技术措施节约资源关乎我们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建筑照明的节能设计可以在极大程度上减轻国家电力供应的压力,对我们的子孙后代有着深远的影响。符合节能要求的建筑电气设计方案不仅要安全用电,而且要经济合理,最重要的是环保。这就需要综合协调多种用电设备,合理布置,能充分发挥建筑的价值,提升建整体效用水平和智能水平,打造节能的建筑电气。走节能环保路线,实现对建筑电气的节能环保设计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1 建筑设计中电气节能技术概述 1.1 建筑电气节能设计重要性分析 建筑电气节能设计工作对于建筑的建造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对社会资源的合理利用有着一定的影响。在目前的社会发展中,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逐渐提升,人们开始提倡节能舒适的生活理念,因此,对于在不同领域中的资源都需要进行合理应用。在建筑设计中,减少电气损耗可以起到较好作用,也和目前的生活理念相符合,对于生活方式的改变有着一定的指导意义。 1.2 建筑电气设计的现状分析 在建筑能耗的组成部分中,电气能耗相对较高,虽然现在相关部门对建筑电气节能的重视程度逐步提高,但还是存在好多问题,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在对配电线路进行敷设时,由于受到现场环境的影响,致使线路经常以迂回的方式敷设,增大了线路的损耗;变压器的位置与负荷中心的距离过远,造成变压器的容量选择偏差过大,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变压器的损耗;第二,设备选型和系统设计方案不合理,导致建筑空调系统的运行效率偏低,水泵、风机等设备难以维持在高效的状态下运行;第三,在对照明光源、灯具、镇流器的选择上没有考虑节能要求,导致建筑照明系统的能耗较高。 1.3 建筑电气节能设计原则分析 设计中,在满足建筑功能需要前提下,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安全、节能环保、维护方便,促进绿色节能应用。 1.3.1适用性。适用性原则就是指提供最合适的环境条件,有效的满足能源实际的需要,可以确保建筑电气设备必要的运行环境。另外,对用电的设备来说, 还应考虑供电的质量及可靠性。 1.1.2经济性。经济性原则就是指经济收益,在满足建筑功能需要前提下,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安全、节能环保、维护方便,促进绿色节能应用。 1.1.3节能性。节能性原则就是指选择科学的、有效的方法来减少能源消耗。在电气设计中,最大限度的有效利用合理资源,减少不必要能源的损耗。 2 建筑电气设计中的节能技术措施 2.1在配电系统中的节能设计 在配电系统的设计中,选择简单可靠的供电系统、合理的供电电压、选择合适的电缆,降低损耗,并将变电所和负荷中心的距离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10KV及以下电力电缆截面应结合技术条件、运行工况和经济电流的方法来选择。 同时还应注意配电系统谐波及设备谐波,当供配电系统谐波或设备谐波超出谐波限值规定时,应对谐波源的性质、谐波参数等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谐波抑制及谐波治理措施;供配电系统中具有较大谐波干扰的地点宜设置滤波装置。 2.2 照明的节能设计措施 首先,合理选择照明光源:在选择照明设备的时候,设计者要结合照明需求以及照明设备的参数比较大,选择电能消耗较小的LED 节能灯。其次,选择合理的布置方案:建筑物所需要的照明设备比较多,范围也比较广,应确定合理的照度指标,布置照明光源;照度指标为300lx及以上,且功能明确的房间或场所,宜采用一般照明或局部照明相结合的方式。最后,科学的照明控制方式:①公共建筑及工业建筑中的公共场所,照明按照建筑使用和天然采光状况分区、分组控制,并应集中控制,按需要采取调光或降低照度的控制措施。②住宅建筑共用部位的照明,应采用延时自动熄灭或自动降低照度等节能措施。③有条件的场所:可利用天然采光,随天然光照度变化自动调节照度;办公室的工作区域,公共建筑的楼梯间、走道等场所,可按使用需求自动开关灯或调光;地下车库宜按使用需求自动调节照度;门厅、大堂、电梯厅等场所,宜采用夜间定时降低照度的自动控制装置。④大型公共建筑宜按使用需求采用适宜的自动(含智能控制)照明控制系统。 2.3 变压器节能设计设计 变压器损耗在建筑电气损耗中是比较大的,合理设计变压器是降低建筑能耗的重点内容。配电变压器选择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和负荷情况、环境条件确定,长期工作负载率不宜大于85%。变压器应选择低损耗、低噪声的节能产品,并应达到现行国家标准《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20052中规定的目标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的要求。配电变压器应选用[D,yn11]结线组别的变压器。 2.4 电动机的节能设计设计 降低电动机电能损耗的主要途径,是提高电动机的工作效率和功率因数。比如:配备高效电机及先进控制技术的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应具有节能拖动及节能控制装置,并设置感应传感器以控制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启停。当3台及以上的客梯集中布置时,客梯控制系统应具备按程序集中调控和群控的功能。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1 总则 1.0.1 为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维护管理方便,并注意美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单体及群体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 1.0.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采用的技术标准和装备水平,应与工程在国民经济和公共生活中的地位、规模、功能要求及建筑环境设计相适应。认真考虑设备、材料的供应可能,以及施工安装和维护管理水平。 1.0.4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积极采取各项节能措施,努力降低电能消耗;注意节约有色金属,合理选用铜、铝材质的导体。 1.0.5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根据地区条件、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正确处理近期和远期发展的关系,做到以近期为主,考虑发展的可能性。 1.0.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积极采取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理论、努力创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1.0.7 设计中应选用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的定型产品及经过鉴定、检测的优良产品。 1.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代号 2.1 术语 2.1.1 照明 (1)光环境——光(照度水平、照度分布、照明形式、光色等)和颜色(色调、饮和度、室内色彩分布、显色性能等)与房间形状结合,在房间内所形成的生理和心理的环境。 (2)工作面——指在其上面进行工作的平面。当没有特别指定工作位置时,一般把室内照明的工作面假设为距离地面0.75m高的水平面。 (3)照度——在一个面上的光通密度。它是射入单位面积的光通量。 (4)维护照度——在必须更换光源或在预期清洗灯具和清扫房间周期终止前,或者同时进行上述维护工作的时刻所应保持的平均照度。通常维护照度不应低于使用照度的80%。 5)使用照度——在一个维护周期内照度变化曲线的中间值。 (6)初期照度——在新装照明设备初始时的照度。 (7)标量照度——位于某一点的微小平面上的平均照度。标量照度又称平均球面照度。 (8)平均柱面照度——位于某一点的微小圆柱曲面上的平均照度,圆柱的轴线与水平面垂直。 (9)等效球照度——在球照明条件下,作业的可见度与在给定照明条件下该作业的可见度相等时球照明条件下的照度水平。 (10)照度均匀度——表示给定平面上照度分布的量。照度均匀度可用最小照度与平均照度之比或最小照度与平均照度之比表示。 (11)减光补偿系数——照明装置经过一定期间使用后,工作面上的平均照度和同一条件的初期值之比称为维护系数。维护系数的倒数称为减光补偿系数。 (12)色调——非彩色即黑、白、灰以外呈现的彩色名称。如红、黄、蓝、绿等视觉的颜色特性。 (13)色温——光源发射的光的颜色与黑体在某一温度下辐射的光色相同时,黑本的温度称为该光源的色温。 (14)相关色温——黑体辐射的色度与所研究的光源色度最接近时,黑体的温度定义为该光源的相关色温。 (15)背景——与物体相邻近并被观察的表面。 (16)视野——当头和眼睛不动时,人眼能观察到的空间范围。 (17)可见度——人眼能够感知的物体清晰可见的程度。又称视度。 (18)视觉作业——在给定的活动中,必须观察的呈现在背景前的细节或目标。 (19)视觉环境——视野中除视觉作业以外的所有部分。 (20)视觉功效——用速度和精度来表示人的视觉器官完成给定视觉作业的定量评价。 (21)一般显色指数——系指在该光源照明下的物体颜色与色温类似的一个参比光源照明下,这些物体颜色的相符程度的量度。

浅谈建筑电气设计中的节能技术

浅谈建筑电气设计中的节能技术 目前全世界都存在能源短缺的现象,而我国是能源消耗大国,加上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能源消耗也急剧增加,能源危机迫在眉睫。中央政府提倡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因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建筑物能耗控制尤其引人关注。我们需要针对建筑物的实际情况择优选择相应的技术措施,提高对电能的利用效率,降低能耗,提高经济效益。 标签建筑电气设计;节能;技术;措施 在建筑电气设计环节中,采取相应有效的节能措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能量损耗。充分考虑节能因素,采用先进的设计技术,并尽量使用效率较高的节能设备,依照合理的节能标准为人们提供绿色健康舒适的居所与空间。 1 电气节能技术的设计原则 进行电气节能技术设计时要求对建筑功能和使用需求的损害降到最低,不可以盲目投资, 单纯为了节能而节能,需要进行多方面的考量,因此在进行电气节能设计时必须遵守以下的原则。 1.1 适用 进行电气节能设计时应当以创造建筑内部良好的人工环境所需的能源为基础,提供建筑设备运行所需的能量,严格按照用电设备的符合容量、可靠的供电性以及电能的质量等多方面需求进行配电设计,保证电能的合理利用。 1.2 节能 在电气节能的设计中要通过合理的措施来减少、消除和建筑物发挥无关的能耗,例如变压器功率耗损和电能传输线路中产生的有功耗损,这些都是可以消除的;对于量大面广电气设计, 可以通过使用控制技术来降低能耗。 1.3 投资成本 在电器节能的设计过程中要考虑到我国目前的国情和实际的经济效益,应当进行充分的比较、分析,合理的选择节能材料和设备,使用于电气节能的投资能够在几年或者是较短的周期内收回投资成本, 不可以过度追求节能消耗过高的投资,增加不必要的运行费用。在进行电气节能设计时,必须以“保证功能、预算合理、先进技术”的原则。 2 建筑电气节能的措施分析

浅谈现代建筑电气节能设计的基本要求及其设计要点

浅谈现代建筑电气节能设计的基本要求及其设计要点 发表时间:2017-11-03T15:30:37.237Z 来源:《基层建设》2017年第21期作者:于远强 [导读] 摘要:建筑电气节能是建筑节能的重要途径,并且基于建筑电气节能具有相当巨大的节能潜力,因此为了实现建筑节能,必须从供配电系统 烟台恒天置业有限公司山东烟台 264006 摘要:建筑电气节能是建筑节能的重要途径,并且基于建筑电气节能具有相当巨大的节能潜力,因此为了实现建筑节能,必须从供配电系统、建筑照明、电器以及节能新技术等各个方面采取进行节能设计,从而降低整个建筑物的能耗。基于此,本文阐述了现代建筑电气设计的基本要求,对现代建筑电气节能设计的主要原则及其设计要点进行了论述分析。 关键词:建筑电气设计;要求;节能设计;原则;设计要点 1.现代建筑电气设计的基本要求 现代建筑电气设计的要求主要体现在: 1.1建筑需要的要求。建筑电气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的实用性、功能性。任何一个建筑都是为满足人们需求而建造的,建筑电气设计应保证建筑的设计功能稳定,能够连续正常的运行。建筑电气设计要保证建筑照明需要,满足人们工作生活需求,同时也要保证使用者的居住舒适、卫生,建筑物的运输通道畅通无阻,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 1.2规范要求。建筑电气设计必须符合国家制定的标准。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建筑电气设计节能的法律和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要严格遵守设计规范。国家制定这些设计准则,体现了国家的政策和国家对建筑质量的要求,是建筑电气设计师应遵循的设计标准。 1.3节约的要求。建筑电气设计需要保证降低电能消耗量,减少与建筑功能无关的能源消耗。建筑电气功能中存在对建筑整体功能发挥无直接关系的功能。建筑电气节能应从建筑的这一部分功能切入,找到建筑无谓的能源消耗。从节能角度讲要消除这部分能耗,针对这部分能耗考虑采取什么措施而有针对性的进行设计。 1.4经济要求。建筑电气设计需要考虑经济效益。建筑是有一定的成本的,要考虑实际的经济效益,不能够为实现节能增加建筑成本和运营费用。建筑电气设计时要合理选择节能设备、材料,让增加的成本在有限时间内通过降低能耗弥补回来。 2.现代建筑电气节能设计的主要原则 建筑电气节能设计的原则主要体现在: 2.1满足建筑功能的原则。建筑电气节能设计需要满足电梯、空调运行,灯光照明等的用电。同时,要注意不能单纯的为了节能而刻意去采用高额消费的节能材料。即在设计中节能部分要符合实际经济条件的标准。不能只追求节能忽视投入。节能指在现有经济条件且不影响建筑正常供电的情况下采用合理的节能措施,节省无意义的能源消耗。因此在绿色建筑电气设计方面,需要优先考虑建筑在哪些方面的能耗是无意义的。例如路灯之间的距离应该控制的刚好,避免多个灯光聚集照明一个地方。同时需要遵循电气线路安全简单的标准。在设计电气线路时需要注意避免线路重复带来的不安全性和能源浪费性。总之,在进行绿色建筑电气节能设计中以达到实用、低消耗和节能的目的。 2.2减少能耗的原则。建筑电气节能设计需要符合建筑物构造、满足其功能以及实际经济效益好;能够切实节省能源的消耗。实际设计中,要先找出那些地方的能源消耗是得不偿失的,是无谓的,然后根据需求,进行设计,比如减少传输电路上的能量损耗,再比如更换节能光源节省能源等,通过合理的措施改造去实现绿色建筑电气设计中的全面节能。 3.现代建筑电气节能设计要点的分析 3.1供配电系统节能设计要点的分析。现代建筑供配电节能设计需要保证满足建筑的使用要求,通过对供配电系统的负荷容量、设备特点、供电距离及分布等因素合理设计,使系统做到简单可靠、操作方便。供配电系统节能应该从变压器的节能即型号选择、数目配置,减小线路电阻,优化线路设计、提高供配电系统的功率因数等方面进行考虑。 3.1.1提高供配电系统的功率因数。减少用电设备无功损耗,并用电容器进行无功补偿能够提高功率因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分散补偿或者集中补偿来增大功率因数以减少线路的无功损耗,达到节能目的。 3.1.2变压器节能设计。变压器有损功耗与变压器的空载损耗、变压器线损、变压器的负载率有关。因此选择变压器时应选择新型节能变压器以减小变压器的铁损即空载损耗。变压器线损取决于绕线电阻及流过绕阻的电流大小,负荷率也对线损有一定影响。通过分析各因素对线损的影响可知,选择绕阻较小的变压器有利于降低变压器能耗。当然,在选择变压器时绕组也不是越小越好,应根据负载情况考虑是否安全运行,选择容量与负荷相适应的变压器,保证变压器在低功耗区运行。 3.1.3减少线路损耗。配电线路会有电阻,电流流过导线就会产生损耗,其损耗与电流大小和线路电阻有关系。线路上电流的大小是确定的,建筑在设计建造之初就已经确定的不能随意更改,但却可以通过优化线路电阻来降低线路损耗。所以,选择小电阻导线、减小线路长度、减少线路弯曲、增大导线截面积可以降低整个建筑的电阻,从而降低由电阻引起的功率损耗。 3.2照明节能设计要点的分析。现代建筑电气照明节能设计首先要保证不降低作业的视觉要求、保证照明质量,然后尽量减少照明的光损失。进行照明节能设计时应根据建筑设计的照度标准合理选择灯具及灯具的安装方式。照明节能设计更要充分利用自然光,根据建筑所处地理位置的自然光是否充足、照射时间、照射角度设计合理的采光方案,这是最经济最环保的方法。不同建筑对照明的要求不同,建筑照明设计要符合国家制定的相关规定。例如,根据照明规范满足照明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采用LED灯降低能耗。建筑物内部装饰颜色应选择浅色,墙面应尽量有光泽,利用反射原理,做到充分利用照明的周边环境。电子镇流器、电子触发器、电子变压器等新兴光源用电性能优越,采用这些低能耗的配件同样能够减少能量损失。改变灯具控制方式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节电方法。分区控制灯光,适当增大开观点、采用节能开关等方法都能够节电。 3.3电器节能设计要点。当前大型建筑日益增多,而规模较大建筑的排水、空调、供暖、电梯等也耗费了大量的能源。这就需要在大型建筑物中采用楼宇的自动控制系统来加强对这些电器设备的控制,从而可以节省大量的能源。在具体设备的选择上,应选用节能型的电动机以及变频空调、水泵等节能设备,从而达到节能的效果和目的。而对于电梯、自动扶梯等设备,必须设置电感应控制系统,从而在客流较少的时候节约能源。车库可以设置一氧化碳感应装置,并链接风机、自动联排排风机。 3.4充分应用新能源、新技术。目前我国风能、太阳能发电技术已非常成熟,太阳能是优质免费的可再生能源,具有污染少、环保的优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Codeforelectrical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Code for electrical design of civil buildings JGJ 16-2008 J 778-2008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8年8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告 第800号 现批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16-2008,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8、3.3.2、4.3.5、4.7.3、4.9.1、4.9.2、7.4.2、7.4.6、7.5.2、7.6.2、7.6.4、7.7.5、11.1.7、11.2.3、11.2.4、11.6.1、11.8.9、11.9.5、12.2.3、12.2.6、12.3.4、12.5.2、12.5.4、12.6.2、14.9.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1 总则

1.0.1 为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整体美观、维护管理方便,制定本规范。 1. 0. 2 本规范用于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不适用于人防工程、燃气加压站、汽车加油站的电气设计。 1. 0.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体现以人为本,对电磁污染、声污染及光污染采取综合治理,达到环境保护相关标准的要求,确保人居环境安全。 1.0.4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的装备水平,应与工程的功能要求和使用性质相适应。 1.0.5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采用成熟、有效的节能措施,降低电能消耗。 1.0.6 应选择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产品。严禁使用已被国家淘汰的产品。1.0.7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采取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1.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代号 2.1 术语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节能方法分析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节能方法分析 摘要:在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工作中,应遵循节能性与环保性的原则,保证可以降低电器的电力能源消耗量,满足当前的节能环保理念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升各方面工作水平,提高建筑的整体节能水平,降低国家的整体民用能源消耗。 关键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节能方法 1 民用建筑电气照明节能的设计原则 1.1 符合建筑的本身特征 建筑电气照明节能设计首先要符合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建筑本身特征、功能以及布局进行电气照明节能的设计,例如我国南北方地形、气候等方面差异较大,因此南北方的建筑根据地方特征在构造上也有着巨大的不同,电气照明的节能设计也应遵从各地方建筑构造的差异,合理化进行节能。北方的冬天天气极为寒冷,昼短日长现象较为明显且冬季较长,建筑用电照明等需求较大,在针对北方民用建筑电气照明设计上,要注重长时间低耗能的电气照明设计,电气照明材料在选择上也要与建筑环境本身相适应,在电气照明的布局上也要根据建筑本身进行合理布局,在满足建筑物的功能上,实现节能环保理念,所以建筑电气照明的设计作为建筑节能设计的一部分,在节能设计的方案上要符合建筑物本身的节能原则以及建筑特征,在整体的建筑节能设计上进行节能设计,才能更好的实现建筑节能设计的整体效益。 1.2 符合建筑企业整体经济效益 在建筑电气照明节能设计中,不能一味地追求高效节能,要对建筑企业整体的经济效益进行考量,如果建筑电气照明设计为了节能,设计极为复杂的照明布局和成本较高材料,致使电气照明在设计中产生过多的预算则会造成整个建筑设计预算的超出,从而使建筑企业原本因建筑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无法达到预期,出现建筑电气照明在设计上没有将节能与实际情况相结合的局面,使建筑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受到损失。例如在普通民用建筑中采取超出预算的高端节能电气照明设备,虽然实现了高效节能的设计理念,但违背了整体经济效益的设计原则,一般的普通民用建筑实际上无法承担成本过高的电气照明设备,这就反映出设计者在进行电气照明节能设计时未考虑到现实条件,忽略了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很难被建筑企业所采用。所以在建筑电气照明节能设计中,要从实际出发,无论是方案设计方面还是材料选取方面都要达到设计合理化的目标,结合建筑企业实际的经济效益进行设计方案的选择,在实现节能环保的同时确保不损害建筑的整体效益。 2 民用建筑电气节能的设计要点 2.1 供配电系统的节能设计 供配电系统是建筑中最重要的系统之一,它能够为建筑的各方面系统提供电能,因此,优化供配电系统的节能设计,能够有效提升电力能源的使用效率,控制电能使用的不合理现象,减少能源的浪费现象。首先,对于建筑小区内的总用电量及电气系统的用电设备功率要进行细致的调查与分析,并根据每个小区的实际情况来配置节能型的供配电设备和系统。在变压器的选择上,要与驱动负载的能力一致,并根据客观负载的大小进行选择,同时还要计算好成本,对负载进行科学合理的把控与调节。其次,在导线的选择上,要尽可能的控制电能损耗,为了减少导线的损耗,需要选择低电阻率的导线来配置供电系统,同时还要适度地

试析建筑电气设计中几种常见的节能技术

试析建筑电气设计中几种常见的节能技术 发表时间:2017-04-19T15:21:34.413Z 来源:《基层建设》2017年2期作者:全泉 [导读] 摘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在各种建筑中,电气设备应用越来越广泛。在整个建筑工程设计中,建筑电气设计作为一项重点环节,是建筑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有效保障,对于建筑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广东深圳 518000 摘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在各种建筑中,电气设备应用越来越广泛。在整个建筑工程设计中,建筑电气设计作为一项重点环节,是建筑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有效保障,对于建筑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在能源日益短缺的今天,建筑行业的能源节约问题也越来越严重,纷纷采取了一系列的节能技术措施应用在建筑电气设计中,达到理想的节能作用,从而降低了能源的消耗。本文就建筑电气设计的技能技术入手,结合目前我国建筑电气设计中节能技术现状进行,阐释建筑电气设计中所存在的弊端,总结出相关有效的节能方案,以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电气设备;方案 前言:近些年,我国已建成建筑项目面积逐年递增,能源消耗逐渐严重,加深了能源和环境问题的恶化,对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各项需求增多,虽然为建筑业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机遇。但是,也导致了能源短缺情况的出现。为进一步节约能源,稳定企业的发展,建筑行业采取了一些节能措施,应用到建筑电气设计当中来减少能源消耗量,以起到节能的目的。电气设计不仅是工程设计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还是保证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步骤,它直接关系着建筑行业的生存与发展。 1 当前建筑电气设计中节能技术的现状分析 建筑电气设计作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人们对电气的需求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而大多数的设计人员始终未能重视到电气设计的重要性,进而引发电气安装不清、电气设计不能满足国家标准等现象,甚至有盲目用电的情况出现。其主要原因是因为设计人员有将节能意识融入到建筑电气设计之中,只考虑到用户的用电需求,不仅增加了能源的消耗量,同时为建筑工程的安全埋下了隐患。此外,我国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没有节约能源的意识,普遍存在不重视能源短缺情况的现象,政府也没有出台相应的政策和宣传节能的重要性,致使我国民众节能意识淡薄,造成能源浪费严重。 2 节能技术在建筑电气设计中的具体应用策略 2.1照明节能技术 首先,选择光源。根据场所的差异,选择适宜的光源光效、显色性、寿命、启动点燃和再启动时间等光电特性指标。居家一般照明优先荧光灯。户外场地,选用金属卤化物灯、高压钠灯等高效长寿命气体放电光源。对于室内显色性要求较高的前提下,选用三基色荧光灯、稀土节能荧光灯、小功率高显色型钠灯等高效光源。 其次,自然采光也是照明节能的重要途径之一,电气设计人员可通过自然光和室内照明的有机结合,选择理想的照度标准值,充分利用天然光的照度变化,尽量少用一般照明。同时,实行一般照明的分区控制和适当增加照明开关点,在给定的时间和地点控制照明提供的照度,达到有效节能的目的。 2.2提高用电设备的功率因数 在电网的运行中,如何使得配电系统功率因数尽可能接近1,使得电路中的无功功率可以降到最小,是提高电能输送功率的关键。在供配电系统中的某些用电设备,很多家用电器等都具有电感性,会产生滞后的无功电流,它要从系统中经过高低压线路传输到用电设备末端,进而增加了线路的功率损耗。因此,在设计中需尽可能采用功率因数高的用电设备,减少用电设备无功损耗,提高用电设备的功率因数。此外,用静电电容器进行无功补偿,电容器可产生超前无功电流抵消用电设备的滞后无功电流,从而提高功率因数,减少整体无功电流。 2.3降低变压器的功率损耗 变压器的有功功率损耗公式:(指变压器用电功率;指变压器的空载损耗;指变压器的有载损耗;指变压器的负载率。) 首先,降低空载损耗。变压器的空载损耗值与铁芯材料和铁芯制造工艺等有关,主要由铁芯的涡流损耗及漏磁损耗构成。因此,应采用节能型的油浸变压器或干式变压器,此类变压器应选用优质冷轧取向硅钢片,取向处理中硅钢片的磁畴方向大体相似,可有效降低铁芯涡流损耗,进而降低漏磁损耗[1]。其次,应用适宜的负载率。负载率公式为:。指变压器的实际容量,是变压器的定额容量。通过得到极值,在 =50%时每千瓦负荷时,变压器的能耗最低。而此时的负载率仅减少了变压器的线损,变压器铁损实际并未减少,因此此时的能耗不是最低的。综合考虑变压器使用中,需要预留适当的余量,负载率在75%一85%之间时的变压器最经济最节能。再次,择选容量与电力负荷相适应的变压器,对负荷加以合理分配,使变压器运行保持在高效低耗区间内。相同变电站的变压器的运行应选用并联运行方式。通过调整负荷的数值以及并联运行变压器的台数。并综合调控各类非线性用电设备所产生的高次谐波,减少高次谐波值,降低变压器的运行环境温度,降低变压器的损耗。最后,降低负载损耗。变压器额定负载传输的损耗,其主要由变压器绕组的电阻及流过绕组电流的大小所决定。为此,应综合考虑选用阻值较小的绕组。 2.4降低输电线路上的能量损耗 线路上有电阻,必然会产生有功功率损耗。功率损耗公式为:(指相电流;指线路电阻)。通过相关的实践表明,线路上的功率损耗巨大。线路上的电流无法更改,减少线路损耗,由此只有通过降低线路电阻的方式,才能降低线路的能耗。从公式中可知,电导率与线路电阻之间成正比,电路电阻与线路长度成正比,电路电阻与线路截面存在反比关系。基于此,在降低线路损耗措施的探讨中,可大致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采用电导率较小的材料作为导线、电缆的芯线,铜芯最佳,以节约用铜为原则。仅在负荷偏大的一类、二类建筑中,应用铜导线。在导线截面选择中,寻找出导线压降、损耗和供电距离与价格的关系,择选最优截面。其次,缩短导线长度。线路应用中,应尽量布直线,少布弯路,有效缩短导线长度,减少回头线路上的电能损失。再次,低压配电室应靠近竖井,以减少回头输送电能的支线。在高层建筑中,由低压配电室提供给每个竖井的干线,避免产生支线沿着于线倒送的现象。 2.5治理谐波 伴随电气技术的发展速度的提升,诸多家用电器和设备的使用,均向电网输送大量的高次谐波量。高次谐波可能会导致风机或水泵的

最 新《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总结版)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总结版 JGJ 242 - 2011 术语 住宅建筑常用的术语有:住宅、酒店式公寓、别墅、老年人住宅、商住楼、低层住宅、多层住宅、中高层住宅、高层住宅、单元式住宅、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联排式住宅、跃层式住宅等。 一、供配电系统 1.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2.住宅建筑中主要用电负荷的分级表(未列出为级宜为三级) 3.照明、航空障碍照明、生活水泵宜设自备电源供电。 4.每套住宅用电负荷和电能表的选择 注: A.S≧150 超出的建筑面积可按 40W/~50W/ 计算用电负荷 B.每套住宅用电负荷不超过 12kW用单相进户供电,超过用则三相进户 5.电能表的安装位置:安装在户外 A.低层:1~3;多层:4~6 ;按住宅单元集中安装

B.中高层:7~9;高层:10层及以上 ; 宜按楼层集中安装; C.电能表箱安装在公共场所时,暗装箱底距地宜为1.5m,明装箱底 距地宜为1.8m; 安装在电气竖井内的电能表箱宜明装,箱的上沿 距地不宜高于 2.0m。 6.方案设计阶段可采用单位指标法和单位面积负荷密度法;初步设计及 施工图设计阶段,宜采用单位指标法与需要系数法相结合的算法。 注: 当单相负荷的总计算容量小于计算范围内三相对称负荷总计算容量的 15% 时,应全部按三相对称负荷计算;当大于等于 15%时,应将单相负 荷换算为等效三相负荷,再与三相负荷相加。 二、配变电所 1.单栋住宅建筑用电设备总容量为 250kW 以下时,宜多栋住宅建筑集中 设置配变电所;单栋住宅建筑用电设备总容量在250kW 及以上时,宜 每栋住宅建筑设置配变电所。 2.当配变电所设在住宅建筑内时,配变电所不应设在住户的正上方、正 下方、贴邻和住宅建筑疏散出口的两侧,不宜设在住宅建筑地下的最 底层。 3.住宅建筑应选用节能型变压器。变压器的结线宜采用 D,yn11 ,变压 器的负载率不宜大于 85% 4.当变压器低压侧电压为 O.4kV 时,配变电所中单台变压器容量不宜大 于 1250kVA ,预装式变电站中单台变压器容量不宜大于 800kVA。 三、自备电源 1.建筑高度为 100m 或 35 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宜设柴油发 2.应急电源装置 (EPS) 可作为住宅建筑应急照明系统的备用电源 四、低压配电 1.住宅建筑单相用电设备由三相电源供配电时,应考虑三相负荷平衡。 2.住宅建筑每个单元或楼层宜设一个带隔离功能的开关电器,且该开关 电器可独立设置,也可设置在电能表箱里。 3.采用三相电源供电的住宅,套内每层或每间房的单相用电设备、电源 插座宜采用同相电源供电。 4.每栋住宅建筑的照明、电力、消防及其他防灾用电负荷,应分别配电。 5.住宅建筑电源进线电缆宜地下敷设,进线处应设置电源进线箱,箱内 应设置总保护开关电器。电源进线箱宜设在室内,当电源进线箱设在 室外时,箱体防护等级不宜低于 IP54。 6. 6 层及以下的住宅单元宜采用三相电摞供配电,当住宅单元数为 3 及 3 的整数倍时,住宅单元可采用单相电源供配电;7 层及以上的住宅 单元应采用三相电源供配电,当同层住户数小于 9 时,同层住户可采 用单相电源供配电。 7.每套住宅应设置自恢复式过、欠电压保护电器。 8.线缆选择 A.高层住宅建筑中明敷的线缆应选用低烟、低毒的阻燃类线缆。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范文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 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25 住宅(小区)电气设计 25.1 一般规定 25.1.1 本章适用于城镇普通及康居住宅的电气设计,住宅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5.1.2 普通住宅套型按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分为一、二、 三、四类。 25.1.3 康居住宅分为:基本型(1A)、提高型(2A)、先进型(3A)。 25.1.4 住宅电气设计应与国家同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25.1.5 住宅电气设计一般包括:供配电系统;电力、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与管理系统;家庭智能控制器;线路敷设及防雷、接地等。

25.2 负荷等级 25.2.1 住宅楼的负荷等级应遵守本规范第3 章表3.2.2 常见用电负荷分级表的规定,消防电梯、应急照明等消防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应符合消防电源的供电要求。 25.2.2 建筑装修标准高和设有空调系统的高级住宅、19 层及以上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一级负荷要求设计。 25.2.3 10层至18层的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二级负荷要求设计。 25.3 供配电系统 25.3.1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住宅小区的10kV供电系统宜采用环网方式。 2 住宅小区的220/380V配电系统,宜采用放射式、树干式、或是二者相结合的方式。 3 住宅小区供电系统宜留有发展的备用回路。 4 住宅小区内重要的集中负荷宜由变电所设专线供电。 5 住宅供电系统的设计,应采用TT、TN-S、TN-C-S接地方式,并进行总等电位联结。 6 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断路器,应能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

建筑电气节能设计研究 吴瑗斌

建筑电气节能设计研究吴瑗斌 发表时间:2019-06-26T09:25:15.993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9期作者:吴瑗斌 [导读] 摘要:建筑电气节能设计不仅是关乎建筑成本的工作,更是关乎节能环保的大举措。 浙江新嘉和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 313000 摘要:建筑电气节能设计不仅是关乎建筑成本的工作,更是关乎节能环保的大举措。目前我国建筑电气节能设计还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相关工作者需要对此多加上心,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节能设计。 关键词:建筑电气;节能设计;应用 引言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对能源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导致能源出现短缺的现象。为此,应该想办法节省能源,减少能源的消耗。根据相关的调查发现,建筑电气消耗比较多,于是推出电气节能设计。利用节能设计,可以有效地降低能源的消耗,有利于建筑行业的发展,符合我国能源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方针。 1建筑电气节能设计的必要性分析 1.1建筑能耗日益增加 目前,建筑行业发展比较快速,带动了经济的发展,同时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使建筑行业发展增加了难度。建筑的能源消耗比较严重,在建筑电气能源消耗中,出现了能源供不应求,再加上对能源的利用率低,导致建筑能源消耗比较多,而且每年都有上升的趋势。如果在建筑电气中使用节能技术,不仅能解决能源消耗多的问题,还能降低成本,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由此可见,建筑电气节能设计是解决能源短缺的重要手段,对建筑的发展非常有利。 1.2节能设计的优点 建筑电气节能设计,不是省去使用电气的设备,而是在原有的基础上,使用具有节能的设备,以达到减少建筑电气能源的消耗。建筑电气节能设计,通过合理的使用电气设备,对设备进行科学的控制,这样不仅不会影响到建筑物基本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又能节省能源的使用,减少能源的消耗。另外,不用担心建筑节能设计会增加设计成本,建筑节能设计遵守经济合理和比较实用的原则,不会盲目的增加投资。建筑电气节能设计使用的新设备,在功能、效果上不会比原来的设备差,反而会有所提高,对能源的节能有显著的效果。 2建筑电气节能设计的设计原则 2.1性能最优化原则 项目工程的建筑电气节能设计首先需要兼顾到的就是节能设计的实用性和适用性。适用性要求是针对电气节能设计方案与现有的建筑条件、建筑环境相互匹配而做出的要求,在进行电气节能措施的方案设计工作中,必须考虑到的是自身的设计是否能在建筑结构中使用,是否匹配于建筑的现有电压电流状况。建筑的电气节能设计实用性要求就是保证在适用建筑物各项条件限制下,将设计的安全性能稳定到最高状态,做到建筑电气节能设计在不影响人们对于各项电气设备的使用需求下,提高建筑内电气设备的节能性能并保证安全性。在将建筑电气节能设计的适用性和实用性要求全部实现之后,各项建筑电气节能设计其实也就遵从了性能最优化原则,既降低了建筑电气设备的电气消耗,又不会与建筑的自身条件产生冲突,同时做到了满足使用者的舒适感需求。 2.2效益最大化原则 在进行建筑电气节能设计时,除去保证电气节能设计的性能最优外,其次应该考虑的就是电气节能设计能够做到效益最大化。在进行建筑电气节能设计工作时,不应只从降低电气耗能成本出发,应该结合设计铺设成本进行设计,不可使建筑电气节能设计的铺设预算与原预算超支,否则就会造成设计铺设成本的难以回收。所以,设计者应该本着效益最优化的原则,将新老电气节能设备混合使用,并就可改造的电气节能设备进行维修重造,在改造后与新设备新技术共同投入到建筑电气节能设计工作中来使用。 2.3技术先进性原则 与国外的建筑电气节能设计相对比,我国的建筑电气节能设计工作的发展相对比较迟缓,做不到与之同等的工作水平。但是,在技术共享的今天,我国的建筑电气节能设计工作不仅有外国的成功案例可以参考,也可以引进国内外的先进技术,这就要求设计工作者要时刻关注国内外的科技动向,留意可以投入到设计工作中的先进技术与自我的设计工作相结合,镶嵌使用,使建筑电气节能设计工作变成一项富有科技含量的工作。 3建筑电气设计中的节能措施 3.1供电系统的节能设计 是否能对供电系统进行合理的节能设计,会直接影响到建筑将来电能的消耗。因此,在前期的设计过程中,必须注意到,要站在全局角度上把握整个供电系统,做到统筹兼顾,同时还应当注意结合建筑物周围环境的实际情况和建筑物所处地区的区域特征,这样才能从供电系统的节能设计层面保障建筑投资的经济性,也才能减少后期的电能消耗。在对竖井以及机房进行设计时,应该注意到用电设备的分布情况、系统的配置要求以及修筑计划等,并在此基础上尽量的实现供电设施、变配电所和负荷基地之间距离的最小化。 3.2照明电路的节能设计 实现照明电路节能设计的基本原则在于,在不牺牲照明质量的前提之下,实现运行过程中电能损耗的最小化。而照明电路节能设计的具体措施则主要在于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充分利用自然光,自然光线作为一种可再生能源,应该在照明电路设计中得到充分利用,在设计过程中,应该通过对建筑结构的调整,尽可能的应用自然光,减少电能的消耗。第二,选择合适的光源,对于建筑来说,不同的场合之下,应该运用不同的光源,因此必须依据所处的场所来选择合适的光源。比如说在庭院照明可优先考虑太阳能光源,在过道等地方采用声控光源。第三,科学的选择照明方式,可以依据不同的照明方式来利用不同的节能开关,对于对照明要求高的工作区域,可以增加灯具的数量或者选择瓦数较大的灯具,对于非工作区将照度适当降低为工作区的1/3~1/5。对于灯具与墙体之间的距离也应该做好合理的规划和设置,从而达到减少电能消耗的目的。 3.3线路损耗的节能设计 电能在传送过程之中,可能会由于线路长度或其他因素导致功率增加,而产生损耗。因此,必须在进行电路设计时,减小线路电阻,减少线路损耗。当然,在线路设计时,还应该尽量减少线路长度,可以通过将线路设计为直线形的方式来实现。除此之外,还要考虑线路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 1193 -2011

UDC P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J[GJJ JGJ 242 - 2011 备案号J 1193 -2011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Code for electrical design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 2011- 05 - 03 发布2012- 04- 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Code for electrical design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 JGJ 242 - 2011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 2 0 1 2 年4 月1 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1 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1001 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住宅建筑 电气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242 - 2011 ,自2012 年4 月1 日起实施。其中,第4.3.2 、 8.4.3 、10. 1. 1 、10. 1. 2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1 年5 月3 日 前言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建标[2007J 125 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 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 2. 术语 3. 供配电系统 4. 配变电所 5. 自备电源 6. 低压配电7. 配电线路布线系统8. 常用设备电气装置9. 电气照明10. 防雷与接地; 1 1.信息设施系统12. 信息化应用系统13.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14. 公共安全系统15. 机房工程。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 号主语国际2 号楼,邮编:100048) 。 4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现代设计集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现代设计集团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施耐德(中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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