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的电梯部分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的电梯部分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的电梯部分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的电梯部分

电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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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八部分·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10.4.1 本节所规定的内容仅限于公共建筑、居住建筑中设置的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配电设计。

10.4.2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电源应由专用回路供电,并不得和其他导线敷设于同一电线管或电线槽中。

配电系统的构成,应根据其负荷级别,按照本规范第3章有关原则确定。

各类建筑物电梯的负荷分级见本规范第3章表3.1.2。表中未详列者可按下列规定确定:一般乘客电梯为二级,重要的为一级;一般载货电梯、医用电梯为三级,重要的为二级;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一般为三级,重要的为二级。

10.4.3 每台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装设单独的隔离电器和短路保护,并设置在机房内便于操作和维修的地点。

但该隔离电器和断路器不应切断下述供电电路:

(1) 轿厢、机房和滑轮间的照明和通风;

(2) 轿顶、底坑的电源插座;

(3) 机房和滑轮间内的电源插座;

(4) 电梯井道照明;

(5) 报警装置。

为此,电梯的工作照明和通风装置以及各处用插座的电源,宜由机房内电源配电箱(柜)单独供电;厅站指层器照明,宜由电梯自身

动力电源供电。

10.4.4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供电容量,应按它的全部用电负确定,即为拖动电机的电源容量与其他附属用电容量之和。对于由电动发电机组向直流曳引机供电的直流电梯,其电动机的功率是指拖动发电机的电动机或其他直流电源装置的功率。

单台电梯拖动电机所需的电源容量按公式10.4.4计算:

S ≥`SQRT3·U·I·10^(-3)` (10.4.4)

式中 S——电源容量(KV·A);

U——电源电压(V);

I——直流电梯为满载上行时的电流(A);交流电梯为满载电流。当额定电流为50A及以下时,为额定电流的1.25倍;当额定电流大于50A时,为额定电流的1.1倍。

当电梯数量为二台及以上时,应考虑同时使用系数,见表10.4.4。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用电容量可为电动机铭牌容量。

10.4.5 电梯电源设备的馈电开关宜采用低压断路器。低压断路器的额定电流应根据电梯持续负荷电流和拖动电动机的起动电流来确定。

低压断路器的过电流保护装置的负载电流--时间特性应同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设备负载--时间特性相配合。

10.4.6 电梯的控制方式应根据电梯的不同类别,不同的使用场所条件及配置的电梯数量等因素综合比较确定,做到操作方便、安全可靠、节约电能、经济技术指标先进。

对于载货电梯和病床电梯可采用简易自动式;乘客电梯可采用集选控制方式,但对电梯台数较多的大型公共建筑宜采用群控运行方

式。有条件时宜使电梯具有节能控制、电源应急控制、灾情(地震、火灾)控制及自动营救控制等功能。

住宅及公寓的电梯禁止使用“无司机”自动工作方式。

10.4.7 高层建筑内的乘客电梯,应符合防灾系统的设置标准,采取相应的应急操作措施:

10.4.7.1 正常电源与防灾系统的电源转换时,消防电梯能及时投入。

10.4.7.2 发现灾情后电梯能迅速依次停落在指定层,轿厢内乘客能迅速疏散。

10.4.7.3 当消防电梯平时兼作普通客梯使用时,应具有火灾时工作程序的转换装置。

对于超高层建筑和级别高的宾馆、大厦等大型公共建筑,在防灾控制中心宜设置显示各部电梯运行状态的模拟盘及电梯自身故障或出现异常状态时的操纵盘。事故运行操纵盘的内容包括:

(1) 电梯异常的指示器;

(2) 轿厢位置的指示器;

(3) 轿厢起动和停止的指示器、远距离操纵装置;

(4) 停电时运行的指示器和操纵装置;

(5) 地震时运行的指示器和操纵装置;

(6) 火灾时运行的指示器和操纵装置。

10.4.8 高层建筑内的乘客电梯,轿厢内应有应急照明(自容方式),连续供电时间不少于20MIN。轿厢内的工作照明灯数不应少于两个,轿厢底面的照度不应小于51X。

10.4.9 井道内应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其具体做法可为:

10.4.9.1 距井道最高点和最低点0.50M以内各装一盏灯,中间每隔

一定距离(但不宜超过7M)分设若干盏灯。

10.4.9.2 对于井道周围有足够照明条件的非封闭式井道,井道中可不设照明装置。

轿顶及井道照明电源电压宜为36V。

10.4.10 在轿顶、机房、滑轮间、底坑应装有2P+PE型的电源插座。电压不同的电源插座,应有明显区别,并不得存在互换的可能和弄错的危险。

10.4.11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高层建筑中,乘客电梯的轿厢内宜设有保安控制室及机房值班室的通讯电话;根据需要亦可设监视摄像机。

10.4.12 在气温较高地区,当机房的自然通风条件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空调或机械通风散热措施。

10.4.13 向电梯供电的电源线路,不应敷设在电梯井道内。除电梯的专用线路外,其他线路不得沿电梯井道敷设。

在井道内敷设的电缆和电线应是阻燃和耐潮湿的,穿线管槽亦应为阻燃型。

10.4.14 附设在建筑物外侧的电梯,其布线材料和方法以及所用电器器件均应考虑气候条件的影响,并应作好防水处理。

10.4.15 机房、轿厢和井道中电气装置的间接接触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与建筑物的用电设备采用同一接地型式保护,可不另设接地装置。

(2) 整个电梯装置的金属件,应采取等电位连接措施。

(3) 轿厢接地线如利用电缆芯线时不得少于两根,采用铜芯导体每根芯线截面不得小于2.5MM2。

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

浅谈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 按规定,我国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为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执行。由于导致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因素较多,扑救难度大,因此高层建筑应立足于自防自救,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达到预防火灾的目的。 首先,超高层建筑的火灾特点为: 1、火势蔓延快 高层建筑各专业竖井林立,发生火灾时,这些竖井就像高耸的烟囱,构成火势迅速蔓延的主要途径。试验证明,烟气竖向扩散速度为3~4m/s,100m的高层建筑在25~35m/s左右,烟气即顺垂直通道从底层扩散到顶层,与此同时,火势也将蔓延扩大。 2、人员疏散困难 高层建筑层数多,人员集中,垂直疏散距离远,发生火灾时,要使人员迅速疏散到地面或建筑物内避难层及不受火灾威胁的安全部位,是十分艰难的。数千人、甚至数万人若从整幢大楼疏散到地面,少则几十分钟,多则几小时。 3、火灾扑救难度大 高层建筑火灾的扑救由于受到消防设施条件的限制,给灭火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如果超过消防登高车辆的高度则无法从室外扑救,只能依靠自救,即依靠室内的消防疏散设施。 因此,针对一上特点,高层建筑防火设计必须强调几个问题:(1)合理布置高层建筑总体布局和防火分区

总平面布置中的主,附体关系,该建筑与四周建筑的间距及车道的设置等等,均属与防止蔓延和迅速扑救密切相关的问题,也是进行建筑方面设计方案时须首先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合理的总平面布置,不但有利于火灾扑救,而且对防止火势蔓延有极大帮助。设计时需不折不扣执行。 防火分区是延缓火势蔓延的重要措施,包括水平和竖向两种。水平防火分区是应用防火墙,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等将各楼层在水平方向分隔为两个或几个防火分区,根据《高规》要求,每一分区内要相应装设一些使防火门能自动关闭的装置,并且在建筑施工时,要做到防火卷帘安装时,卷筒与梁,卷筒与墙壁之间不能留有缝隙,能充分发挥其防火、阻烟作用。竖向防火分区主要指对建筑内部的垃圾井、水井(水管井)、电井(强、弱电)及楼、电梯间实行防火阻隔(水井、电井要求封堵),最大限度地降低火势蔓延速度,控制火灾燃烧面积。 (2)确保建筑物耐火能力 《高规》规定,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在高层建筑防火设计中应保证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使火灾发生时建筑物结构在较短时间内不会损坏,为人员疏散赢得时间,同时也减少火灾损失。可靠的耐火构造能减少起火,蔓延及保护人和建筑的安全。设计中除了应首先保证主体结构的耐火能力之外,还须对天棚,墙面等装修部位的耐火性能给予充分的考虑。 为了追求建筑外观效果,部分高级公寓和住宅采用了玻璃幕墙,国内外建筑界对此颇有争议(日本、德国等国家明文规定禁止使用)。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完整版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25 住宅(小区)电气设计 一般规定 本章适用于城镇普通及康居住宅的电气设计,住宅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普通住宅套型按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分为一、二、三、四类。 康居住宅分为:基本型(1A)、提高型(2A)、先进型(3A)。 住宅电气设计应与国家同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住宅电气设计一般包括:供配电系统;电力、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与管理系统;家庭智能控制器;线路敷设及防雷、接地等。 负荷等级 住宅楼的负荷等级应遵守本规范第3 章表3.2.2 常用用电负荷分级表的规定,消防电梯、应急照明等消防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应符合消防电源的供电要求。 建筑装修标准高和设有空调系统的高级住宅、19 层及以上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一级负荷要求设计。 10层至18层的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二级负荷要求设计。 供配电系统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住宅小区的10kV供电系统宜采用环网方式。 2 住宅小区的220/380V配电系统,宜采用放射式、树干式、或是二者相结合的方式。 3 住宅小区供电系统宜留有发展的备用回路。 4 住宅小区内重要的集中负荷宜由变电所设专线供电。 5 住宅供电系统的设计,应采用TT、TN-S、TN-C-S接地方式,并进行总等电位联结。 6 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断路器,应能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应具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 剩余电流动作值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不大于250A 时,断路器的剩余电流动作值宜为300mA。 2)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为250~400A 时,断路器的剩余电流动作值宜为500mA。 3)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大于400A 时,宜在总配电柜的出线回路上分别装设若干组具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的断路器,其剩余电流动作值按本款1)、2)项设定。 4)消防设备供电回路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不应作用于切断电源,只应作用于报警。 5)电源总进线处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报警除在配电柜上有显示外,还宜在小区值班室设声光报警。 7 住宅小区路灯的供电电源,宜由专用变压器或专用回路供电。 8 供配电系统应考虑三相用电负荷平衡。 9 单元(层)应设电源检修断路器一个。 10 只有单相用电设备的用户,其计算负荷电流小于等于40A 时应单相供电;计算负荷电流大于40A 时应三相供电。

电梯有哪些主要的安全保护系统

电梯有哪些主要的安全保护系统 电梯是载人的垂直交通运输工具,必须将安全运行放在首位。电梯的安全首先应是对人员的保护,同时也要对电梯本身和所载货物以及电梯所在的建筑物进行保护。 电梯可能发生的危险一般有:人员被挤压、撞击和发生坠落、剪切;人员被点击、轿厢超越极限行程发生撞击;轿厢超速或因断绳造成坠落;由于材料失效、强度丧失而造成结构破坏等。 电梯的安全性除了在结构的合理性、可靠性,电气控制和拖动的可靠性方面充分考虑外,还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危险,设置专门的安全装置。 1 防超越行程的保护 为防止电梯由于控制方面的故障,轿厢超越顶层或底层端站继续运行,必须设置保护装置以防止发生严重的后果和结构损坏。 防止越程的保护装置一般是由设在井道内上下端站附近的强迫换速开关、限位开关和极限开关组成。防止越程的保护装置只能防止在运行中控制故障造成的越程,若是由于曳引绳打滑、制动器失效或制动力不足造成轿厢越程,该保护装置无能为力。 2 防电梯超速和断绳的保护 电梯由于控制失灵、曳引力不足、制动器失灵或制动力不足以及超载拖动绳断裂等原因都会造成轿厢超速和坠落,因此,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措施。 防超速和断绳的保护装置是安全钳-限速器系统。安全钳是一种使轿厢(或对重)停止向下运动的机械装置,凡是由钢丝绳或链条悬挂的电梯轿厢均应设置安全钳。当底坑下有人能进入的空间时,对重也可设安全钳。安全钳一般都安装在轿架的底梁上,成对得同时作用在导轨上。 限速器是限制电梯运行速度的装置,一般安装在机房。当轿厢上行或下行超速时,通过电气触电使电梯停止运行,当下行超速电气触点动作仍不能使电梯停止,速度达到一定值后,限速器机械动作,拉动安全钳夹住导轨将轿厢制停;当断绳造成轿厢(或对重)坠落时,也由限速器的机械动作拉动安全钳,使轿厢制停在导轨上。安全钳和限速器动作后,必须将轿厢(或对重)提起,并经专业人员调整后方可恢复使用。 3 防人员剪切和坠落的保护 在电梯事故中人员被运动的轿厢剪切或坠入井道的事故所占的比例较大,而且这些事故后果都十分严重,所以防止人员剪切和坠落的保护十分重要。 防人员坠落和剪切的保护主要由门、门锁和门的电气安全触点联合承担。 4 缓冲装置

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310-2013完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Code for electrical design of education buildings JGJ 310-2013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4年4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73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310-2013,自2014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3.3、5.2.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10月9日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代号;3.校园电气总体设计;4.供配电系统;5.低压配电;6.配电线路布线系统;7.常用教学和实验设备配电;8.电气照明;9.防雷与接地;10.校园信息设施系统;11.校园信息化应用系统;12.校园公共安全系统;13.电气设备抗震安全;14.电气节能。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设计中心楼,邮政编码:100084)。 本规范主编单位: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悉地(北京)国际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合肥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重庆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安徽省安泰科技有限公司 法泰电器(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索恩照明(广州)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戴德慈徐华夏林王磊武毅肖辉杨大强李炳华杨德才石萍萍徐玲献万力俞洋乔世军姚加飞周峰虞国荣杨

高层建筑设计规范

核心筒的内容是什么? 除必要的疏散楼梯及消防电梯在规范里很明确地说清楚:就是要两个防烟楼梯,其前室面积是6平米,每1500平米要一个消防电梯,前室也是6平米,当两种前室合并的话,其合用前室是10平米, 写字楼的使用面积,大致是70%, 30%的核心筒 二、写字楼的客梯数量 粗略统计的平均数字是5000平米/1台,但由于书本、杂志的比例不清楚,不知1台是多少重量的。但客梯大多在1000-1600kg之间,而高层写字楼的柱网也大多是8-9M之间。反算的话,是5000平米/1吨-5000平米/1.6吨之间。为什么我用“5000平米”及“1吨”这两个数字为基础呢?是为了容易记住。用1000kg-1600kg反算的话即是:5000平米/1吨-3125平米/1吨之间。这是非常宏观的数据,但已很清楚地说明写字楼的等级就在这几个简单数据之中,没什么好神秘的。 由此得出一般写字楼5000平米/1吨客梯。 高级写字楼4000平米/1吨客梯。 超级写字楼3000平米/1吨客梯这个宏观数据的规律。

公寓在10000平米/1吨-6000平米/1吨之间,也是普通、高级及豪华公寓之分。 对旅馆客体的数量是每100间客房/1000kg-1600kg之间,也就是三星、四星及五星之间的区分。 而商住楼虽是居住建筑,但作为小公司办公者居多,所以用写字楼的下限5000平米/1吨为好, 三、高层写字楼电梯的服务面积 写字楼由于下面经常有商业裙房,所以计算面积的时候,要将裙房的面积扣掉,首层不用电梯的面积也扣掉。即使用电梯的面积来计算,是理所当然的事。如一栋40000平米写字楼,首层加裙房商业10000平米的话,我们算电梯时,就依30000平米来计算,一般写字楼用6台1吨,或4台1600kg的客梯就基本正确。 四、客梯厅的理想布置 客梯的安排,最好是一对一对的,因为如果遇到检修,不至于没有电梯用.当然一对以上,如3台为一组也可以,但横向最好不要超过3台,超过后会看不见信号,而在电梯厅里挤来挤去也不是办法.如果面积偏大,也可以用1吨以上的电梯来调节,如1150kg、1350kg、1600kg 等来调节。 电梯群控能充分发挥电梯的效能,我的经验是群控不要超过4台,而4台最好用各两台双双面对为好,横向一排4台很不理想。因为群控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1 总则 1.0.1 为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维护管理方便,并注意美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单体及群体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 1.0.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采用的技术标准和装备水平,应与工程在国民经济和公共生活中的地位、规模、功能要求及建筑环境设计相适应。认真考虑设备、材料的供应可能,以及施工安装和维护管理水平。 1.0.4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积极采取各项节能措施,努力降低电能消耗;注意节约有色金属,合理选用铜、铝材质的导体。 1.0.5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根据地区条件、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正确处理近期和远期发展的关系,做到以近期为主,考虑发展的可能性。 1.0.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积极采取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理论、努力创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1.0.7 设计中应选用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的定型产品及经过鉴定、检测的优良产品。 1.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代号 2.1 术语 2.1.1 照明 (1)光环境——光(照度水平、照度分布、照明形式、光色等)和颜色(色调、饮和度、室内色彩分布、显色性能等)与房间形状结合,在房间内所形成的生理和心理的环境。 (2)工作面——指在其上面进行工作的平面。当没有特别指定工作位置时,一般把室内照明的工作面假设为距离地面0.75m高的水平面。 (3)照度——在一个面上的光通密度。它是射入单位面积的光通量。 (4)维护照度——在必须更换光源或在预期清洗灯具和清扫房间周期终止前,或者同时进行上述维护工作的时刻所应保持的平均照度。通常维护照度不应低于使用照度的80%。 5)使用照度——在一个维护周期内照度变化曲线的中间值。 (6)初期照度——在新装照明设备初始时的照度。 (7)标量照度——位于某一点的微小平面上的平均照度。标量照度又称平均球面照度。 (8)平均柱面照度——位于某一点的微小圆柱曲面上的平均照度,圆柱的轴线与水平面垂直。 (9)等效球照度——在球照明条件下,作业的可见度与在给定照明条件下该作业的可见度相等时球照明条件下的照度水平。 (10)照度均匀度——表示给定平面上照度分布的量。照度均匀度可用最小照度与平均照度之比或最小照度与平均照度之比表示。 (11)减光补偿系数——照明装置经过一定期间使用后,工作面上的平均照度和同一条件的初期值之比称为维护系数。维护系数的倒数称为减光补偿系数。 (12)色调——非彩色即黑、白、灰以外呈现的彩色名称。如红、黄、蓝、绿等视觉的颜色特性。 (13)色温——光源发射的光的颜色与黑体在某一温度下辐射的光色相同时,黑本的温度称为该光源的色温。 (14)相关色温——黑体辐射的色度与所研究的光源色度最接近时,黑体的温度定义为该光源的相关色温。 (15)背景——与物体相邻近并被观察的表面。 (16)视野——当头和眼睛不动时,人眼能观察到的空间范围。 (17)可见度——人眼能够感知的物体清晰可见的程度。又称视度。 (18)视觉作业——在给定的活动中,必须观察的呈现在背景前的细节或目标。 (19)视觉环境——视野中除视觉作业以外的所有部分。 (20)视觉功效——用速度和精度来表示人的视觉器官完成给定视觉作业的定量评价。 (21)一般显色指数——系指在该光源照明下的物体颜色与色温类似的一个参比光源照明下,这些物体颜色的相符程度的量度。

电梯使用运行安全要求

行业资料:________ 电梯使用运行安全要求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9 页

电梯使用运行安全要求 一、电梯的产权单位应对电梯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并应履行下列职责: l、设置专人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记录电梯运行状况和维修保养工作内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采取先进技术,降低故障率。 2、确定合理的电梯运行时间,加强日常维修保养。 3、安装、维修保养人员和电梯司机均应持有效的特种行业操作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 4、在便于接到报警信号的位置设立电梯管理人员的岗位,制定紧急救援方案和操作程序,在接到报警信号40分钟内排除设备内排除设备故障,解救乘客。 5、住宅电梯和病床电梯不得以无司机状态运行。 6、发生事故应积极组织抢救,及时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 二、电梯的产权单位应对电梯逐台建档,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投人运行。安全检验合格证有效期为一年。凡未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的电梯不得使用。 三、电梯的产权单位应与持有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认可证的企业签定安装、大修改造、维修保养合同,井明确被委托企业的责任。 四、电梯机械部分发生严重腐蚀、变形、裂纹等缺陷,电气控制系统紊乱,存在严重不安全隐患,已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时,应报废。报废的电梯,其产权单位应报特种设备监察部门备案注销。报废后的电 第 2 页共 9 页

梯严禁继续使用。 五、凡发生电梯事故,产权单位应立即向市及设备所在区县报告,并负责保护现场。发生人员伤亡的,应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按有关规定向公安部门、检察机关报告。 电梯停电救援装置的安全要求 随着电梯技术的不断进步,电梯的附加功能也日新月异,行业内的整机厂、部件厂或相关的生产厂纷纷推出电梯停电救援装置(电动),以最大可能地减少停电时乘客受困的时间,提高电梯在日常运行中给乘客带来的更大安全感。由于电梯停电救援装置在标准中没有相应的规定,缺少相应的安全标准,所以本人在此谈谈电梯停电救援装置的安全要求,望籍此抛砖引玉,在业内大家共同进行探讨。 一、救援装置依据其功能划分,大致可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当电梯在运行中遇到正常电源失电的情况下,能使轿厢运行到平层位置并开门使乘客安全撤离电梯。 第二类:当电梯在运行中遇到正常电源失电的情况下,通过应急装置打开抱闸使轿厢通过溜车方式进行平层,由专业人员打开厅轿门进行救援。 二、安全要求分析 第一类的情况: 从该装置的目的可以看出,该装置的功能除了如选层等部分控制功 第 3 页共 9 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Codeforelectrical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Code for electrical design of civil buildings JGJ 16-2008 J 778-2008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8年8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告 第800号 现批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16-2008,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8、3.3.2、4.3.5、4.7.3、4.9.1、4.9.2、7.4.2、7.4.6、7.5.2、7.6.2、7.6.4、7.7.5、11.1.7、11.2.3、11.2.4、11.6.1、11.8.9、11.9.5、12.2.3、12.2.6、12.3.4、12.5.2、12.5.4、12.6.2、14.9.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1 总则

1.0.1 为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整体美观、维护管理方便,制定本规范。 1. 0. 2 本规范用于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不适用于人防工程、燃气加压站、汽车加油站的电气设计。 1. 0.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体现以人为本,对电磁污染、声污染及光污染采取综合治理,达到环境保护相关标准的要求,确保人居环境安全。 1.0.4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的装备水平,应与工程的功能要求和使用性质相适应。 1.0.5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采用成熟、有效的节能措施,降低电能消耗。 1.0.6 应选择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产品。严禁使用已被国家淘汰的产品。1.0.7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采取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1.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代号 2.1 术语

浅议电梯电气线路安全检验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7789 (安全管理范本系列) 浅议电梯电气线路安全检 验详细版 In Order To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And Improve The Management Efficiency, It Is Necessary To Make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And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浅议电梯电气线路安全检验详细版 提示语:本安全管理文件适合使用于平时合理组织的生产过程中,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经济合理地进行生产活动,以达到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实现预期的生产目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电气控制系统是电梯的八大系统之一,是电梯安全运行的至关重要的因素之一,因此必须要对电梯的电气线路进行全面的安全检验,才能保护电梯的安全运行。 随着我国在用电梯数量的日益增多,对保证电梯产品质量和使用安全技术监督工作要求也不断提高[1]。 电梯通常由其所依附的建筑物和功能不同的八个系统组成,所依附的建筑物是机房和井道;八个系统包括:曳引系统、导向系统、轿厢、门系统、重量平衡系统、电力拖动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和安全保护系统。由此可见,电气控制系统是电梯安全运行的非常

关键的一部分,只有电气系统安全了,才能控制电梯正常运行。 电气线路的安全检验 要使电梯安全可靠的正常运行,首先要保证电梯所处的环境是适合的,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第十五条规定:电源输入电压波动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2]。这是前提条件,如果不满足这个条件,电梯控制电路中的相关电路板可能不会正常工作。 2.1电源系统的检验 除了上述电压波动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外,电梯电源应采用TN-S系统,即三相五线制;如果采用TN-C-S系统,N线和PE线应在进机房的总电源柜中分开;电梯供电应是专线,不应与其他设备和建筑的照明混用。

高层住宅设计规范

高层和中高层住宅设计 主讲:白雪

高层住宅的基本特点 (1)可提高住宅的容积率(住宅容积率系指总建筑面积与居住区用地的比值),节约城市土地。 (2)可节省市政建设投资。 (3)可以获得较多的空间用以布置公共活动场地和绿化,丰富城市景观。 (4)用钢量较大,一般为多层住宅的3~4倍。 (5)对居民生理和心理会产生一些不利影响 (6)设计原则与多层住宅相似。

高层住宅存在问题 从居住的角度来看,低层住宅和多层住宅均比高层住宅优越。但基于我国人口多、土地少的现实情况,在城市中建高层住宅是必然出路。因此近几年全国各大城市都盖了很多高层住宅。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出现了不少二三十层的高层住宅甚至于超过100m的超高层住宅。在一些地价昂贵地段,还经常出现塔式住宅相互拼接成塔群住宅的情况。高层住宅虽节约用地,能容纳更多住户,但也带来许多弊端。

①住宅平面往往是一梯8户或一梯6户,因此有近l/3的住 宅朝向不好。 ②标准层的公共交通面积和设备及管井占用面积较大,每户分摊较多公用面积,因此,每户的建筑面积虽大,但有效使用面积并不大。而高层住宅的售价往往高于多层住宅,购房者觉得不合算。 ③人们远离了大地,生活在"空中鸽笼"中,儿童和老人感 到活动不方便,而且易使人产生孤独感。 ④容易导致居住小环境的恶化,如高层住宅北面的大片阴影区、高层住宅的楼群风等。 ⑤建设费用高、建设周期长。这是高层建筑层数多、面积大、结构复杂带来的直接后果。

?我国《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一1999)把7—9层的住宅称为中高层住宅;而把10层从10层以上并设置电梯为主要交通工具的仟宅称为高层住宅。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范文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 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25 住宅(小区)电气设计 25.1 一般规定 25.1.1 本章适用于城镇普通及康居住宅的电气设计,住宅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5.1.2 普通住宅套型按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分为一、二、 三、四类。 25.1.3 康居住宅分为:基本型(1A)、提高型(2A)、先进型(3A)。 25.1.4 住宅电气设计应与国家同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25.1.5 住宅电气设计一般包括:供配电系统;电力、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与管理系统;家庭智能控制器;线路敷设及防雷、接地等。

25.2 负荷等级 25.2.1 住宅楼的负荷等级应遵守本规范第3 章表3.2.2 常见用电负荷分级表的规定,消防电梯、应急照明等消防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应符合消防电源的供电要求。 25.2.2 建筑装修标准高和设有空调系统的高级住宅、19 层及以上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一级负荷要求设计。 25.2.3 10层至18层的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二级负荷要求设计。 25.3 供配电系统 25.3.1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住宅小区的10kV供电系统宜采用环网方式。 2 住宅小区的220/380V配电系统,宜采用放射式、树干式、或是二者相结合的方式。 3 住宅小区供电系统宜留有发展的备用回路。 4 住宅小区内重要的集中负荷宜由变电所设专线供电。 5 住宅供电系统的设计,应采用TT、TN-S、TN-C-S接地方式,并进行总等电位联结。 6 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断路器,应能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

电梯电气装置安全运行规范要求

《电梯电气装置安全运行规范要求》 2018-3-23 为确保电梯电气装置的安全运行,必须严格遵循现行国家标准GB50182-9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1)对设备及器材的要求如下。 ①采用的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②设备及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按下列要求验收检查。 a.包装及密封应完好。 b.开箱检杏沾点,规格成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和备件齐全,外观应完好。 c.下列文件应齐全:文件目录;装箱单;产品出厂合格证;电梯机房、井道和轿厢平面布置图;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电梯电气原理图、符号说明及电气控制原理说明书;电梯电气接线图;电梯部件安装图;安装、调试说明书;备品、备件目录。 (2)电梯电气设备及保护装置的安装要求如下。 ①电梯电气装置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a.基本结束机房、井道的建筑施工,包括完成粉刷工作。 b.电梯机房的门窗应装配齐全。 c.预埋件及预留孔符合设计要求。 ②电梯的专用电气设备和继电器、选层器、随行电缆等附件更换时,必须符合原设计参数和技术性能的要求。 ③配电柜(屏、箱)、控制柜(屏、箱)的安装应布局合理,固定牢固,其垂

直偏差不应大于1.5%。 ④机房内配电柜(屏)、控制柜(屏)应用螺栓固定于型钢或混凝土基础上,基础应高出地面50?100mm。 ⑤机械选层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位置合理,便于维修检查。 b.固定牢固,其垂直偏差不应大于1%。 c.应按机械速比和楼层高度比检查调整动、静触头位置,使之与电梯运行、停层的位置一致。. d.换速触头的提前量应按电梯减速时间和平层距离调节。 e.触头动作和接触应可靠,接触后应留有压缩余量。 ⑥井道和轿顶传感器(感应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安装位置应符合图纸要求,配合间隙按产品说明进行调整。 b.支架应用螺栓固定,不得焊接。 c.应能上下左右调整;调整后必须可靠锁紧,不得松动。 d.安装后应紧固、垂直、平整,其偏差不宜大于1mm。 ⑦层门(厅门)召唤盒、指示灯盒及开关盒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盒体应平正、牢固、不变形,埋人墙内的盒口不应突出装饰面。 b.面板安装后应与墙面贴实,不得有明显的凹凸变形和歪斜。 c.安装位置应按设计规定;当无设计规定时,则应符合GB50182—93的有关规定。 d.在同一候梯厅有两台及以上电梯并列或相对安装时,各层门对应装置的对应位置应一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版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条文理解及设计常见问题的处理 强制性条文 0.1 05年版《高规》中的有黑体字的条文是05年修订时所修改过或增加的强制性条文。 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版中的有关《高规》的条文内容,只要仍存在于《高规》05年版中的,仍然是强制性条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分告》第361号文所列出的经修订后的强制性条文一样,必须严格执行。 0.3 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相关法律、法令内容: 0.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六条: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 0.3.2 国务院令第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应当以下列规定为依据: (一)项目批准文件; (二)城市规划; (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四)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 0.3.3 建设部令第81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建设活动,必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0.3.4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的性质已属于建设工程的最严格的法规,违反强制性条文会导致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总则 1.0.3.0 本条文主要阐述《高规》05年版的适用范围: 1.0.3.1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附图一) ?居住建筑以层为计算单位,并非以建筑高度为计算单位,建筑高度超过24m 的9层居住建筑并不算高层建筑。 ?《高规》条文解释中,对于住宅以层数计算,除考虑登高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以及我国大多数的地方消防车供水能力之外,高层住宅的数量约占高层建筑的40%-50%,且住宅的每个单元间防火分区面积均不大,并有较好的防火分隔,火灾发生时蔓延受到一定限制,危害性较少,故作区别对待。 ?本条条文与第2.0.17条有矛盾,本条文中括号内“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一句的意思应是“包括首、二层设置符合第2.0.17条规定的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因此,《高规》P75页上部第4点的提法也同样不符合规范关于商业服务网点定义的修订精神,应予以删除。 ——关于住宅层数的计算: 一、《住宅建筑规范》第9.1.6条:住宅建筑的防火与疏散要求应根据建筑层数,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 注:1.当住宅和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内时,应将住宅部分的层数与

电梯的安全装置

电梯的安全装置 电梯安全保护系统一般由机械安全保护装置和电气安全保护装置两大部分组成.机械安全保护装置主要有限速器和安全钳、缓冲器、制动器、层门门锁与轿门电气联锁装置、门的安全保护装置、轿顶安全窗、轿顶防护栏杆、护脚板等;.电气安全保护有直接触电的防护、间接触电的防护、电气故障的防护、电气安全装置等,其中一些机械安全装置往往需要电气方面的配合和联锁装置才能完成其动作和可靠的效果. 为了防止由于电梯损坏或驾驶人员操作不当而发生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电梯都应装以下必要的安全装置: 1.刹车。控制电梯曳引机器部分起动停止的制动器,可使电梯的轿厢及时停止上升或下降; 2.限位开关。限止轿厢开到最高位置或最低位置不能继续运行的装置; 3.越程开关。轿厢行驶到最高位置或最低位置时,如限位开关失去控制,轿厢就会继续上升或下降。为了防止轿厢冲顶或沉底,应装置能切断电源和不能自动复位的越程开关,并装在机房内,而不能装在井道内; 4.缓冲器。为了减少轿厢冲顶或沉底的能量,应装设具有吸收运动机构能量并减少冲击的缓冲器。同时,在缓冲器与轿厢触碰处装置橡皮或海绵,以减少其冲击能量;

5.安全钳。为了防止由于吊重钢丝绳断裂,绳槽打滑等导致轿厢突然坠落事故,应在轿厢上装置能同时切断控制电源和使轿厢停止下坠的安全钳。没有安全钳的轿厢不可乘人或带人。如是简易电梯,应有防止人有轿厢内装卸货物时轿厢突然坠落的安全装置(安全停止销等); 6.限速器。为了防止行驶速度超过正常速度,凡三层以上(含三层楼)的乘人或带人电梯,应装速度控制器(二层以下(含二层楼)可不装)、这种机构一般与安全钳联成一体; 7.安全门。为了防止人员头、手、脚伸出井道和物件坠落竖道,乘载厢进出口应装安全门。公共场所、家属宿舍和有易燃易爆物的场所等使用的电梯,其竖道门应是封闭式,其轿厢应是满门,井道(厅门)不低于1.8米高; 8.门电开关。为了防止由于竖道门、乘载厢门、轿顶门未关而发生事故,应在竖道门上和乘载厢门上装置门电开关; 9.门联锁。为了防止有人把竖道门和乘载厢门开动进出或将头、手、脚伸出而发生事故,应在竖道门和乘载厢门上(二个以上门)安装门联锁; 10.安全接地装置。为了防止因电器设备损坏,使电梯金属结构部分带电而发生触电事故,在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

JGJ《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 G J16-2008 3供配电系统 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c:\iknow\docshare\data\cur_work\看条文说明: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第十页) 电源及供配电系统 c:\iknow\docshare\data\cur_work\看条文说明: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第11页) 4配变电所 配电变压器选择 c:\iknow\docshare\data\cur_work\看条文说明:设置在民用建筑中的变压器,应选择干式、气体绝缘或非可燃性液体绝缘的变压器。当单台变压器油量为100kg及以上时, 应设置单独的变压器室。(第17-18页) 低压配电装置 对土建专业的要求 c:\iknow\docshare\data\cur_work\看条文说明:配变电所的门应为防火门,并应负荷下列规定: 1变配电所位于高层主体建筑(或裙房)内时,通向其他相邻房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通向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2变配电所位于多层建筑物的二层或更高层时,通向其他相邻房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通向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3变配电所位于多层建筑的一层时,通向相邻房间或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4变配电所位于地下一层或下面有地下层时,通向相邻房间或过道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5变配电所附近堆有易燃物品或通向汽车库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6变配电所直接通向室外的门应为丙级防火门。(第25页) 7低压配电 导体选择 c:\iknow\docshare\data\cur_work\看条文说明:低压配电导体截面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敷设方式、环境条件确定的导体截面,其导体载流量不应小于预期负荷的最大计算电流和按保护条件所确定的电流;

最新学校建筑电气设计

学校建筑电气设计

学校建筑电气设计 学校的建筑电气设计,应满足教学功能的要求,并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学校的电气设计应根据各地区气候和地理差异、经济技术的发展水平、各民族生活习惯及传统等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 基本要求 根据学校规模大小,学校宜设配变电所。学校内各建筑均应设总配电箱,总配电箱的位置应便于管理和进出线方便。总配电箱电源引入处应设带隔离功能的电源总开关。当为多层建筑时,除首层设电源总开关外,各层应分别设电源切断装置。配电装置的位置和构造,应注意安全可靠,并设有防止学生意外触电的措施。室内宜采用暗线敷设。室外线路应保证安全,维护方便。总配电箱至各分配电箱宜采用放射式供电。根据教室的功能要求,可在教室内设独立的配电箱。中小学教学楼配电箱设置在安全的位置并应上锁。 1.配电系统照明、插座支路的设计要求 教学用房和非教学用房的照明线路应分设不同支路。教学用房照明线路支路,控制范围不宜过大,以二、三个教室为宜。门厅、走道、楼梯照明线路应设单独支路。教室设有固定黑板时,应装设黑板照明。教室内电源插座与照明用电应分设不同支路。电源插座回路应安装剩余电流保护电器。普通教室及合班教室的前后墙上应各设置一组(二孔+三孔)电源插座。校园内的插座安装高度不应低于1.8m,若低于1.8m则必须采用安全型插座。

各实验室内教学用电应设专用线路,电源侧应设有切断、保护措施的配电装置。实验室电源插座宜设在实验桌上。准备室应设置电源和安全接地措施。物理实验室讲桌处应设三相380V电源插座,做光学实验用的实验桌上宜设置局部照明。化学、物理实验室应设直流电源线路和电源接线条件。生物实验室的显微镜室,在实验课桌上均应设局部照明。化学实验室内应设排风扇以及机械排风的通风柜。 自然教室及教具仪器室应根据功能要求设置弱电电源插座。史地教室讲桌应设电源插座,设置简易天象仪的地理教室,其课桌宜安装局部照明。美术教室四角应各设一组电源插座。书法教室内宜设电源插座。琴房内应设电源插座,并应考虑室内音响和隔声设计。舞蹈教室内宜设吸顶灯,并应设电源插座。供盲人使用的课桌上应设安全型电源插座。 语言、计算机教室在学生课桌处设三个安全型电源插座,电脑教室三个电源插座的总容量不小于400W,语言教室总容量不小于150W。教室的地面应设置暗装线槽配线。语言教室和计算机机房,应根据设备性能及要求,设置电源及安全接地、工作接地。装备电教设施的合班教室前后墙均应设电源插座。 教师办公室和教师休息室应设电源插座。 2、用电指标及负荷计算 中小学的用电指标可按12~20W/m2计算用电量,高等学校可按20~40W/m2计算用电量,当各教室内均采用电动压缩机制冷时,用电指标应增加 25~35W/m2。

2020年(房地产管理)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房地产管理)住宅建筑设 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GB 50096—1999 Design code for residential buildings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9年6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 9]76号 根据国家计委《一九九四的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制订修订计划》(计综合[1994]240号附件九)的要求,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进行了修订,现更名为《住宅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96-1999,自1999年6月1日起实行。原《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前言 根据国家计委《一九九四年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制订修订计划》(计综合[1994]240)号文的要求,对《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进行修订,更名为《住宅设计规范》。本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套内空间;4.共用部分;5.室内环境;6.建筑设备。主要修订了住宅套型分类及各房间最小使用面积,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楼电梯及垃圾道的设置等;增加了术语,扩展了室内环境和建筑设备的内容。 本规范由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外,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居住建筑与设备研究所(北京市本外车公庄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044)。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电气安全保护装置

电气安全保护装置消防功能 发生火灾时井道往往是烟气和火焰蔓延的通道,而且一般层门 在70℃以上时也不能正常工作。为了乘员的安全,在火灾发生时必 须使所有电梯停止应答召唤信号,直接返回撤离层站,即具有火灾 自动返基站功能。 防机械伤害的防护装置 当人接近电梯的运动部分时可能会产生撞击、挤压、绞碾等危险,在工作场地由于地面的高低差也可能会产生摔跌等危险,所以 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人在操作、维护中可以接近的旋转部件,尤其是传动轴上突出 的锁销和螺钉,钢带、链条、皮带,齿轮、链轮,电动机的外伸轴,甩球式限速器等,必须有安全网罩或栅栏,以防无意中触及。曳引轮、盘车手轮、飞轮等光滑圆形部件可不加防护,但应部分或全部 涂成黄色以示提醒。

轿顶和对重的反绳轮,必须安装防护罩。防护罩要能防止人员的肢体或衣服被绞入,还要能防止异物落入和钢丝绳脱出。 在底坑中对重运行的区域和装有多台电梯的井道中不同电梯的运动部件之间均应设隔障。 机房地面高差大于0.5m时,在高处应设栏杆并安设梯子。 在轿顶边缘与井道壁水平距离超过0.3m时,应在轿顶设护栏,护栏的安设应不影响人员安全和方便地通过入口进入轿顶。 电气安全保护装置 对电梯的电气装置和线路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以防止发生人员触电和设备损毁事故。按GB7588-199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要求,电梯应采取以下电气安全保护措施:

(1)直接触电的防护。绝缘是防止发生直接触电和电气短路的基本措施。 (2)间接触电的防护。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系统中,防止间接触电最常用的防护措施是将故障时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与供电变压器的中性点进行电气连接。 (3)电气故障防护。按规定交流电梯应有电源相序保护。当电源断相或错相时,应停止电梯运行。在变频调速电梯中,由于变频装置是先将交流整流成直流再进行变频调制,所以错相对其不会发生影响。 直接与电源相连的电动机和照明电路应有短路保护,短路保护一般用自动空气断路器或熔断器。与电源直接相连的电动机还应有过载保护。 (4)电气安全装置。电气安全装置包括:直接切断驱动主机电源接触器或中间继电器的安全触点;不直接切断上述接触器或中间继电器的安全触点和不满足安全触点要求的触点。但当电梯电气设备出现故障,如无电压或低电压、导线中断、绝缘损坏、元件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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