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委员会章程

校务委员会章程
校务委员会章程

校务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立和健全现代学校制度,提高学校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水平,构建和谐校园。根据学校的发展和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校务委员会作为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家庭、社会参与学校管理,维护学生权益的有效途径,是现代学校制度下实行校长负责制的补充和完善。

第三条校务委员会侧重于协调学校外部关系,要紧密联系学校和学生实际,结合家长、社会对教育的需求变化,应对学校管理中的矛盾,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

第二章性质

第四条校务委员会的性质是学校的审议机构,主要是在校长主持下对校长办公会提出的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并制定实施方案。

第三章宗旨

第五条校务委员会的宗旨是提高学校领导机构的决策能力,发扬民主和集体智慧,建立科学决策的保证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

第四章职责与工作原则

第六条校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审议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招生计划等。

(二)审议学校的基础建设项目、设备购置、师资队伍和制度建设等问题。

(三)审议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四)审议学校年度工作总结。

(五)审议学校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七条校务委员会的工作原则:

(一)依法治校原则。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明确规定的,校务委员会应当坚决依法执行。

(二)以生为本原则。以校务委员会为平台,密切学校、家庭、社会的联系,整合各方面教育资源和力量,服务于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民主集中原则。审议决定有关事项时要发扬民主,在广泛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通过委员会决议形式作出相应决

定。

(四)沟通协调原则。要发挥委员的优势和特点,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与协调,争取社会对教育的支持,共同研究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五)多元利益原则。在把握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大方向的同时,要尊重并充分考虑学校、社会、家长、学生等多方主体的利益。

第五章委员及其权力与义务

第一节委员

第八条校务委员会委员由学校领导、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财政管理部门、社区管理部门、人大政协代表、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专家学者等人员担任。委员人数根据学校规模和管理实际需要确定,应为单数,其中学校委员不应超过三分之一。

第九条校务委员会委员中,学校领导指校长、书记等校级领导;教师代表由教职工推举产生;学生家长代表由年级家长委员会负责推选;社会知名人士由学校直接任命;上级部门代表由本部门委派。

第十条校务委员实行聘任制,任期一般为三年。其中学校领导随职务变动、家长委员随学生毕业升学而作相应调整。

第十一条学校应为委员参与校务委员会工作创造条件,主动与校外委员所在单位联系。

第十二条学校对为学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委员给予表彰。

第二节委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委员的权利:

(一)具有听取学校学期和学年工作报告,了解学校办学基本情况和发展规划、决策的知情权。

(二)具有应邀参加学校相关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参与权。

(三)具有提出有关学校管理、学生发展和涉及家长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的提案权。

(四)具有参加校务委员会工作例会,审议有关事项并作出决定的表决权。

(五)具有听取校务委员会工作汇报,对校务委员会审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权利。

第十四条委员的义务:

(一)按时参加校务委员会工作例会,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履行请假手续。

(二)主动加强与所代表方的联系,收集和提出社会对学校教育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学校反馈。

(三)宣传学校办学成果、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协调学校、家庭、社会的关系,以多种方式支持学校办学。

(四)根据校务委员会的安排进行专项调研,提出有代表性的议题,维护学生切身利益。

(五)完成校务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六章工作与议事规则

第一节校务委员会工作

第十五条校务委员会依据本章程和相关工作制度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校务委员会设名誉主任委员3名,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6名,委员30名。主任委员主持校务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由学校校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校长提名,校务委员会委员通过。校务委员会常设机构为校长办公室,依据校务委员会决议,统筹协调开展工作。每次开会前校长办公室要做好会务和组织工作,会议期间负责校务委员会会议的记录、决议的起草、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委员的联络工作。

第十七条校务委员会实行工作例会制,每学年集中开会至少两次。会议除通报学校办学、管理和发展情况,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外,重点审议决定学生管理、学生发展和涉及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

第十八条校务委员会非会议期间,校外委员应当主动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及社会影响。通过调查研究,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协调各方面关系,使学校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遇有特殊情况,经校务委员会主任或者多数委员提议,可以召集临时会议。

第十九条校务委员会建立工作总结和工作汇报机制。审议有关议题,沟通相关情况。决议执行情况须在校务委员会工作例会上予以通报。每学年结束时,校务委员会主任应通过不同方式向学校、家长和社会汇报校务委员会工作。

第二节议事规则

第二十条校务委员会审议的议题由校长提交校务委员会,对拟审议的议题应当将文稿提前印发到全体委员。

第二十一条校务委员会工作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方可举行,必要时可以邀请议题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二十二条校务委员会例会在主任委员或者受主任委员委托的

副主任委员主持下召开。一般先由议题提交人对议题作简要说明,然后委员展开讨论,在广泛听取意见后,由主持人集中各方面意见,经集体表决作出决定。

第二十三条校务委员会表决实行少数服从多数方式。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出席会议的校务委员半数以上赞成,表决事项方为通过。校务委员有表决权,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第二十四条校务委员会讨论议题发生严重分歧时,一般应当暂缓作出决定,本着充分协商的原则,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后,再安排讨论,必要时可以提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协调。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家庭和社会通过校务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是现代学校制度的组成部分。本《章程》(草案)需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以《章程》正式文本形式上报老边区教文体局批准、备案。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如需修改,应由校务委员会讨论决定,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报教育局备案。

第二十七条校务委员会依据本章程,制定相关工作细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校务委员会职责

一、审议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招生计划等。

二、审议学校的基础建设项目、设备购置、师资队伍和制度建设等问题。

三、审议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四、审议学校年度工作总结。

五、审议学校的其它重大事项。

校务委员会例会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制度化管理,提高管理质量,达到统一思想、制定政策、部署工作、落实任务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会议人员:校务委员会成员。

二、会议时间:每学年集中开会至少两次(因特殊情况可临时决定召开会议)。

三、会议内容:通报学校办学、管理和发展情况,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审议决定学校重大决策、学生管理、学生发展和涉及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

四、参加会议要求:

1.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方可举行,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2.会议议题与开会时间须在会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委员。

3.会议必须备好记录本,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以便存档。

4.积极参加会议,除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须提前请假外,委员应按时到会,并表达意见和建议。

5.与会人员要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充分表达意见和建议,并按会议要求进行表决。

6.委员要执行会议决议。

食堂管理委员会章程

食堂管理委员会章程 食堂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北京二十中学食堂管理委员会,是由工会、政教处、医务室、学生会等各方代表组成的对食堂进行监督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食堂管理委员会的宗旨是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努力维护师生利益,做好监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服务、菜肴质量及价格等各项工作,发挥食堂与教师、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二章组织 第三条食堂管理委员会最高的权利机关是全体委员会。 第四条食堂管理委员会挂靠总务处,由负责后勤工作的副校长指导工作。 第五条食堂管理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执行委员三名,委员若干名,由教工代表、学生代表、医务室代表组成。 第六条食堂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总务处。 第七条主任、副主任由校长聘用产生。 第八条执行委员在教职员工和学生中聘用产生。 第九条教工代表5人,由工会、教代会和校长室协商推选。 第十条学生代表每个年级原则为2人,由政教处、学生会、各年级推选上报。 第十一条医生代表1人,由医务室推选。 第十二条食堂管理委员会职责: 1、拟订工作计划,组织安排工作; 2、对食堂工作给予监督、评价等;

3、召开食堂管理委员会会议,进行工作报告和总结; 4、共同搞好日常值勤、活动及会议等,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一般问题。 第三章职能 第十三条食堂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 1、定时了解食堂菜肴供应情况; 2、了解食品卫生、环境卫生情况,不定期组织检查; 3、根据标准化菜单,检查操作情况; 4、及时召开师生座谈会,了解民意,反馈信息; 5、做好食堂与师生的双向沟通,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 6、了解、监督食堂制定的饭菜价格是否合理; 7、大力弘扬饮食文化,提倡勤俭节约,合理饮食,尊重劳动; 8、做好其他相关事宜。 第四章委员 第十四条委员每届任期一年,任期满后由各部门另行选出。 第十五条委员必须承认、遵守、维护本章程。 第十六条委员要乐于奉献,以身作则,秉公办事,热心为师生员工服务。学生要学习成绩优良,具有集体主义精神,积极参加活动。 第十七条委员不享有特权,有义务带头遵守食堂就餐秩序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并及时收集和反馈同学的意见;对食堂工作人员饮食卫生服务进行监督。要切实负责,为食堂管理委员会提供合理化建议。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的修改需要半数以上委员提出,三分之二以上委员通过方可。

专家委员会章程两篇

专家委员会章程两篇 篇一:专家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XX市科学技术的发展,推动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进程,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成立XX市科技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 第二条为使XX市科技专家委员会的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的咨询参谋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专家委员会是由具有较高科学技术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具备创新开拓精神的科技工作者所组成的市政府的科学技术咨询评议机构。专家委员会在市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任务 第四条专家委员会的宗旨是:发挥各类专家、学者的聪明才智,积极推动我市科技、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提高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专家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接受市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委托,承担: (一)对政府中长期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重大科

技项目的立项;重大科技成果评价提供咨询、论证和建议。 (二)对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法规、办法等提出咨询建议。 (三)参与政府科技资源配置的评审工作。 (四)对我市科技改革、科研机构设置、调整,科技人才引进和培养,国内外科技交流活动和开展国际合作等工作提出咨询建议。(五)承担政府委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专家委员会由专家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主任主持专家委员会的全面工作。主任会议负责确定专家委员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和年度工作计划。 专家委员会可受政府委托,为政府推荐高级科技顾问。专家委员会下设专家库,专家库专家主要由在科技工作一线的、具有实践经验的和理论水平的技术型人员组成。根据工作需要专家库专家分为若干个专业小组。主要职责是为日常科技管理工作提供咨询,参与政府科技资源配置的评审等工作。 第六条如有必要,可由专家委员会决定,聘请名誉顾问或委员若干人。 第七条专家委员会设日常办事机构“XX市科技专家委员会办公

校务委员会成员

校务委员会成员:校务委员会由党党支部书记、校长、副校长,处室主任、工会主席、团委书记组成。 校务委员会职责 1、校务委员会是学校常设集体领导机构,定期召开会议,互相交换信息,并对学校的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2、校务委员会成员要坚决执行集体作出的决定,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必须注意会议纪律,不得通过非正常途径传播会议内容,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情况严重者由校方给予相应处罚。 3、校务委员会由校长指定的代理人召开。 4、为人正直、中肯、诚实,工作主动、热情、踏实。 5、光明磊落,心胸豁达,言行一致。 6、严守纪律,清正廉洁,克已奉公。 7、用自己的工作作风,塑造自己的形象。 8、用自己的工作效率,建立自己的威信。 9、领导的决策依据要有:民主性、原则性、客观性、主观性、预见性。 10、领导的艺术要学会尊重人、谅解人、宽容人、关心人、善解人意,帮助别人分忧解难。 行政系列岗位职责及管理规定 一、校长室岗位职责 (一)校长岗位职责 1、校长是学校的主要负责及法人代表,主要职责是领导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行使权力,依据学校需要及有关

法规聘用或教职工,校长要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2、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学校的年度计划及发展规划。 3、加强对学校工作的领导,保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中心,对工作中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校长的工作主要在于协调学校与社会各界的关系,促成学校与有关部门挂钩式联合办学,改善办学条件。 5、坚持民主管理,校长要领导和依靠校务委员作出决策,在校务委员会不能正常召集会议和讨论问题,意见分歧的情况下,校长有权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和决定。 6、校长要监督学校经费的使用情况,促进增收节支,杜绝违反经费使用。 (二)、校务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掌握学校各专业、专业组、教研组的基本情况,协调以上各部门的工作。 2、收集各处室、专业组、教研组工作特色及不足之处,定期上报。并商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用人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并协助各处室、专业组、教研组开展工作。 4、配合教务处联系学生实习、毕业生就业、追踪调查。 5、校长外出时处理好学校日常事务,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向校长汇报。 6、做好校办公室常规管理,完成校长安排的各项工作。 7、做好行政会议记录,统计全校考勤。 8、按时准确上报各种材料。

技术委员会章程

成都宏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技术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术研究、技术进步、人才培养和技术队伍建设工作,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科学决策,促进中心学术、技术工作全面发展,营造开放交流的学术气氛,思辨创新的技术氛围,努力实现公司领导提出的发展目标,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成都宏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是在公司董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的中心最高学术技术决策机构。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制订中心学术技术方面的发展规划,创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于业务工作中遇到的急、难、险、重的任务目标进行政策、技术方面的论证把关,支撑公司决策;以及技术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有关工作中的指导性事项。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技术委员会是由中心聘任中心内部及本领域的知名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一人,常设副主任委员一人。 技术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一般为三年。 第四条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兼任。委员由主任提名产生。委员来源一是聘任中心内部具有技术专长、实践经验丰富的高级工程师,二是面向省内外本领域的知名学者、专家担任。条件成熟也可向社会公开选聘。技术委员会人员组成一经确定,由主任聘任。

第五条技术委员会每年定期举行全体会议,主要讨论委员会的工作方针、计划和总结,按照民主决策程序,讨论决定重大事宜。 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可根据需要召开主任会议,讨论和决定技术委员会日常工作。技术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技术秘书列席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主任委员可临时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 第三章职责 第八条研究国内外香精香料行业发展趋势和国家政策,结合中心技术发展现状,咨询和审议中心的重要学术、技术事项。 第九条指导和推动中心的技术进步,推动学术交流,弘扬科学精神,力争形成公司的技术核心竞争力。 第十条建立和运行中心内部技术风险防范机制,创建风险防范组织体系,按照管理体系要求监督防范机制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对中心各技术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对解决急、难、险重任务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十二条制订中心技术发展导向,鼓励技术人员成才。考虑与大学、科研机构展开合作交流,争取专项资金扶持. 第十三条根据工作需要,评议拟引进的优秀人才。评议在职技术人员技术水准。 第四章委员

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章程1

亳州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草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我院信息化专家委员会是我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咨询机构,隶属我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我院信息化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的宗旨是增进我院信息化战略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积极、快速、有效地推进我院信息化发展。 第三条专家委员会的职责是按照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就提交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的重要文件及重大事项进行会前咨询评议;负责组织有关专家,接受我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咨询,就我院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根据我院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委托,对我院信息化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国内外、我院内外信息化问题进行跟踪和超前性研究;积极促进我院与兄弟院校间的交流,开展信息化合作研究;对我院信息化建设类项目及课题立项进行审定。 第二章机构组成 第四条专家委员会设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 第五条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我院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承担专家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第三章专家资格和聘任程序 第六条专家委员会是我院信息化政策与战略制定工作的高级顾问,其组成人员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广泛的社会联系,是政治、经济、法律和技术等领域信息化方面的专家或本专业领域的权威人士,具有较强的敬业

精神。 第七条专家委员会主任由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常务副主任和副主任人选可由我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名,经专家委员会集体会议通过。 第八条其他人选,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我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我院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根据上述原则和工作需要,组织对下一届专家委员会候选人进行提名。 (二)我院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开展提名的同时,应征求我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的提名意见,并征求上届专家委员会主任、常务副主任和副主任的意见。 (三)常务副主任和副主任候选人提名应征求我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同志的意见。 (四)我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通过候选人名单。 (五)候选人名单报我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第九条我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选聘专家颁发聘书。专家委员会专家每届任期3年,可连任。 第四章专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专家的基本权利包括:在专家委员会内部,专家有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权利;可以使用专家委员会提供的经费进行信息化重大问题调研;经批准,参加或列席有关我院信息化建设的工作会议,获取有关资料。第十一条专家应履行的义务包括:参加专家委员会组织的会议和重要活动;根据工作安排,审议、评估信息化发展规划和信息化项目及资金,并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完成交付的研究和咨询任务,对有关事宜承担保密义务。专家委员会安排的

校务会职责

校务会职责 一、校务委员会是实现民主管理,办好学校内部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学校发展工作计划,学校主要制度,学年财经预决算及有关办学的重大问题,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严格遵守党和政府的政策法规,努力实现教育为“三农”的目标。 二、校务委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办好学校献计献策。同时,紧密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增强办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满足农村群众多样化的学习要求。 三、校务委员会议由校长主持,每学年不少于两次。 四、校务委员会休会期间,由学校行政领导主持学校日常工作。 校长职责 农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农校的行政负责人。校长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不断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业务水平。校长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镇党委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法规,坚持农校的办学方向,全面完成农校的各项项教学任务。及时在镇党政会议上解决和处理农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对农校的通力配合并予以政策经费上的扶持。 二、主持学校行政会议,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开会,领导教导主任、后

勤主任开展工作,注意培养业务骨干。 三、建立健全和督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制订农校工作计划。组织各项工作的检查落实总结。 四、管理学校的人事工作,统筹安排各部门及教职员工的工作。 五、贯彻勤俭办学的原则,组织管理好学校的校舍及设备和经费,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关心搞好师生生活。 管理机构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做到坚持“三个面向”的办学方向,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三个服务”,紧跟新形势、引进新技术、推广新项目、培养新型劳动服务者、服务新农村建设,把农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组织机构 1、管理机构 校长:易先庆 副校长:杜修金(常务副校长) 易军华覃新平王文欣汪银次 教务主任:蔡圣忠 后勤主任:沈华章 办公室主任:侯鹏

(完整版)膳食管理委员会章程

目录 1 目的 (4) 2 组织性质 (4) 3 组织宗旨 (4) 4 组织架构及职责 (4) 5 委员会人员选举及任期 (5) 6 工作内容 (6) 7 工作要求 (6) 8 福利待遇 (7) 9 附则 (7)

1目的 针对公司食堂卫生、饮食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本着“提高公司食堂卫生水平,确保广大员工饮食健康”的宗旨,特成立员工膳食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膳食委员会),。 2组织性质 膳食委员会是由员工自发成立的一个群众性组织,代表公司广大员工维护在公司膳食服务中的合法权益,搭建员工与食堂供应商交流的桥梁,通过监督食堂日常管理、环境卫生、食品安全、膳食质量、食堂人员服务态度等,促进膳食整体质量、环境卫生状况的改善,提高员工对膳食的满意度。 3组织宗旨 秉持中立立场,客观公正的审视员工提出的要求及投诉; 坚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监督食堂供应商落实公司要求; 保持热诚创新,长期不断的以饱满热情促使膳食服务水平提高。 4组织架构及职责 4.1膳食委员会由主任及委员组成,人员结构及编制如下: 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副主任 委员委员委员委员委员委员委员委员委员委员

4.2主任(1名): 1)负责膳食委员会整体工作及日常工作安排; 2)负责组织召开委员大会; 3)负责与食堂管理部门的反馈、沟通工作; 4)负责对委员会人员纪律、人员表现的监督工作。 4.3副主任(2名):协助主任开展各项工作,由食堂供应商或行政部人 员担任。 4.4委员(若干名): 1)负责对食堂经营商原材料质量、卫生进行检查、监督; 2)负责对食堂作业区、餐厅卫生状况进行检查、监督; 3)负责食品加工过程、成品饭菜卫生的检查、监督; 4)负责食堂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的检查与监督; 5)负责检查、监督食堂食品留样工作; 6)负责饭菜品质、品种的检查、监督工作; 7)负责维持就餐秩序,制止员工不文明就餐行为。 5委员会人员选举及任期 5.1委员会人员选举原则:必须是公司在职员工,由员工自愿报名的方式 产生; 5.2委员会人员组织架构建立:员工通过自愿报名后,由发起人组织召开 成员大会,通过选举产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主任确认各委员的工作分工; 5.3委员会人员任期:主任、副主任、委员任期均为1年;任职到期后, 由行政部组织推选新一届委员会;中途因离职等原因出现缺任的,由行政部重新组织选举或原部门推荐接替人选。

专家委员会及章程

关于成立北皂煤矿专家委员会的决定 为实现集团公司“大集团战略”规划,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省委、市委工作会议精神和煤业公司“打破常规,形成合力,壮大规模,加快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为加快北皂煤矿的发展速度,特成立北皂煤矿“专家委员会”,指导北皂煤矿的发展方向,谋划北皂煤矿发展蓝图。 一、专家委员会的组织机构 主任:包政礼、柳玉兴。 付主任:齐宝法、王树青、丁秀凯。 委员:曲祖俊、李文平、连月照、万举峰、刘桂同、孙广忠、王涛、李化金、刘武章、董绍才、包寿胜、于永学、李修杰、王国强、张加强、张洪强、吕志才、黄海省、徐本义、李纯宝、于守东、郭松、刘贤庭、王科、李为师、郭德贵、田照军、姜瑞龙、高明飞、王福全。 特聘专家:宋子安、梁金久、袁景安、常颖、曹堡珲、雷其春、张明毅、赵学斌、段浓田、宋吉和、孟凡和、吕守志、于凤全、姜武祥、韩仁桥、赵俊清、王世欣、王守斌、王广昌、 二、专家委员会根据不同专业成立4个专业组,由各付总工程师负责各专业组的工作。工程技术组由李文平、连月照、万举峰负责,机电运输组由刘桂同、万举峰负责,通风安全组由孙广忠、王涛负责,企划发展组由曲祖俊、李化金负责。

三、专家委员会根据《北皂煤矿专家委员会章程》进行活动。附:《北皂煤矿专家委员会章程》 龙矿集团北皂煤矿 2004年1月10日

北皂煤矿专家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龙矿集团北皂煤矿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是由煤炭技术领域内有关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经有关程序审核通过后组成的非常设机构。 第二条专家委员会的宗旨是发挥多学科、多专业的综合优势,负责帮助研究制订矿井发展战略、科学技术推广应用、攻克技术难题等工作,为推进北皂煤矿科技进步、打造企业文化品牌、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第二章组织 第四条专家委员会分设以下组织机构: 1、工程技术专家组:由采煤、掘进、地质、测量、调度等方面专家组成; 2、机电运输专家组:由机电、运输等方面专家组成; 3、通风安全专家组:由通风、安全监察等方面专家组成; 4、企划发展专家组:由企业管理、计划、经营、党政等方面专家组成;

校委会制度89256

莒南县第九中学校务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立和健全现代学校制度,提高学校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水平,构建和谐校园。根据学校的发展和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校务委员会作为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家庭、社会参与学校管理,维护学生权益的有效途径,是现代学校制度下实行校长负责制的补充和完善。 第三条校务委员会侧重于协调学校外部关系,要紧密联系学校和学生实际,结合家长、社会对教育的需求变化,应对学校管理中的矛盾,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 第二章性质 第四条校务委员会的性质是学校的审议机构,主要是在校长主持下对校长办公会提出的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并制定实施方案。 第三章宗旨 第五条校务委员会的宗旨是提高学校领导机构的决策能力,发扬民主和集体智慧,建立科学决策的保证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 第四章职责与工作原则 第六条校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审议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招生计划等。

(二)审议学校的基础建设项目、设备购置、师资队伍和制度建设等问题。 (三)审议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四)审议学校年度工作总结。 (五)审议学校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七条校务委员会的工作原则: (一)依法治校原则。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明确规定的,校务委员会应当坚决依法执行。 (二)以生为本原则。以校务委员会为平台,密切学校、家庭、社会的联系,整合各方面教育资源和力量,服务于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民主集中原则。审议决定有关事项时要发扬民主,在广泛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通过委员会决议形式作出相应决定。 (四)沟通协调原则。要发挥委员的优势和特点,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与协调,争取社会对教育的支持,共同研究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五)多元利益原则。在把握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大方向的同时,要尊重并充分考虑学校、社会、家长、学生等多方主体的利益。 第五章委员及其权力与义务 第一节委员 第八条校务委员会委员由学校领导、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财政管理部门、社区管理部门、人大政协代表、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专家学者等人员担任。委员人数根据学校规模和管理实际需要确定,应为单数,其中学校委员不应超过三分之一。

XXXX集团公司高层管理委员会章程

xx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层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高管会),是xx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集团)董事会领导下的最高行政管理机构,高管会以xxxx集团利益为最高利益,对xxxx集团董事会负责。 第二条高管会认真践行“让我们一起实现梦想,共同富裕”的企业宗旨,并做为高管会的行动指南。 第三条高管会的使命和任务是:规范xxxx集团的组织和行为,保护xxxx集团和股东的合法权限,建立和维护xxxx集团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把xxxx集团做大做强,实现百年xxxx的企业愿景。 第四条高管会和高管会各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自觉接受xxxx集团股东会、董事会和全体员工的监督。 第五条高管会在工作中,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认真执行九项工作方法,践行六性工作保障。 第二章高管会职能 第六条按照xxxx集团董事会的授权,高管会的主要职能是: (一)组织编制和审议xxxx集团战略发展规划。

(二)组织编制和审议xxxx集团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审议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 (三)审议和批准xxxx集团下属企业及管理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审议其完成情况。 (四)审议和批准xxxx集团及下属各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 (五)负责新上项目的政策研究、市场调研、技术论证、效益预测,完成可行性报告。报董事会审批。 (六)负责组织新企业筹备的各项工作。 (七)负责确定xxxx集团下属企业的经营模式和管理体制,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八)对xxxx集团下属企业的撤销、重组、股权变更、经营模式调整等重大变化,在调研论证后提出实施方案报董事会批准。 (九)负责在xxxx集团及下属企业、部门推进组织管理体系。 (十)负责xxxx集团的文化建设,推广先进管理理念和文化理念,促进企业升级。 (十一)负责xxxx集团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规范的企业管理体系和管理规则。 (十二)负责制定xxxx集团人力资源管理政策,指导下属企业、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学校管理-中学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学校管理-中学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学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学校20xx年4月14日党支部、校务会审议通过) 一、为贯彻落实市教育局《三个工作条例》,模范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制度,提高学校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和决策结果的正确性,促进校长工作的高效、有序、规范和协调运转,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章程》制定本规则。校务委员会议(以下简称校务会)的出席人员范围:正副校长、工会主席。 二、校务会每两周一次,于周三下午进行,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校务会召开时需有2/3以上人员出席,由校长主持,若议题涉及的分管校长不能出席,一般暂不研究该议题。 三、校务会议事范畴:1、学校重大重要事项(详见《重大问题决策议事办法》);2、校长提交校务会决策的有关事项。 四、议事程序 1.校务会召开前,校长应就待议的问题与书记进行沟通,达成共识。议题确定:(1)校长提出的要提交校务会议定的事项;(2)分管校长根据工作需要向校长提请的待议事项;(3)学校重大重要事项(按市教育局文件规定题目)。 2.校务会议所议事项,分管校长要在召集部门负责人认真研究、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或方案,报校长后方可在会议上研究。会议研究讨论期间,校长或分管校长要根据学校发

展和实际,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初步办法或意见,然后让大家充分讨论,发表意见。 3.校长在广泛听取大家意见的基础上,发表意见,然后根据情况主持表决,最后由校长做出决定。这其中,对带有方向性、全面性、长期性重大问题,校长事先要提交党的有关会议进行研究,并按“重大决策办法”决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提交教代会审议。 4.做好会议记录,并准确归档。同时办公室负责,将应当公开的结果在校务公开栏公示。 五、校务会议的贯彻和督办 1.校务会议形成的决定和意见,由校长按职责分工,抓紧落实。对一些重大事项的落实,责任领导要协调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校长要随时指导并督促。 2.各部门对承办的工作,要在一定时间,按程序和具体要求抓紧办理,并将情况及时报告校长或分管校长。 3.办公室建立工作考核簿,对各项工作完成目标情况进行登记、考察、评价,协助领导加强督办。 六、校务会议纪律 1.校务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不在时,可委托他人主持。与会人员要服从工作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向召集人请假。

自管会章程及管理制度

三峡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学生苑区自我管理委员会 章 程 及 管 理 制 度 二零一七年一月制

目录 第一章总则 0 第二章自管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0 第三章自管会管理制度 (1) 第一篇档案管理制度 (1) 第二篇会议管理制度 (2) 第三篇考核评优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自管会是水环学生骨干的集合,委员必须在自管会的各项活动中遵照规章制度,严格自律。 第二条水利与环境学院学生苑区自我管理委员会,简称自管会,是水环学院唯一一个直接由学工办领导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自管会以“创建文明寝室,共建和谐苑区”为宗旨,以“培养学生的自立精神和文明生活意识”为重点,以“创建文明、整洁、安全、和谐的寝室文化氛围”为目标。第四条自管会以“距离学生生活最近的学生组织”为定位,力争做距离学生生活最近的学生组织。 第五条自管会在学院开展各项活动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安全稳定、督查寝室卫生、建设苑区文化、共创优良学风。 第六条自管会活动分为日常工作(35%)、品牌活动 (45%)及自管会“家文化”建设(20%)三部分,各部分均会以不同形式考核委员的出勤率、纪律及综合表现,并以优秀、 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予以评定。 第七条自管会下设秘书处、外宣部、苑管部。为确保自管会各部门的正常工作,对自管会成员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使各部门有一个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和良好的 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在自管会工作的所有同学,包括理事会主任、各部部长、秘书长以及各部门委员均为自管会正式成员,需严格遵守自管会章程及各项制度。 第二章自管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自管会成员享有下列基本权利: (一)获得履行自管会干部职责应有的权利; (二)通过正当途径对自管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通过符合本章程规定的程序,讨论决定自管会的重要事务,参加自管会的活动; (四)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或被选举成为主任及部长等学生干部; 第十条自管会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自管会章程,执行自管会决议,积极参加自管会的各项活动,完成交 给的任务; (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三)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四)尊重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学校荣誉。

咨询委员会章程

1 全国中小型电机技术咨询委员会组织条例 总则 一、为提升我国电机设计与制造工艺水平,搭建行业技术交流平台,实现行业技术资源共享,提高国产电 机综合能效,创建我国电机产品民族品牌,扎实推进我国电机行业技术创新和人才建设,由上海新研电机技术研究中心发起成立全国中小型电机技术咨询委员会。 二、宗旨:以“电机技术服务与交流”为目标。致力于建立适应国内电机企业生产的技术信息交流平台; 为成员单位管理和战略发展规划提供及时有效的决策和建议;为成员单位的科研、生产提供指导和支持;构筑成员单位之间产、学、研资源共享的桥梁。 组织与机构 三、电机行业生产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机构承认本条例,即可自愿加盟本委员会。 四、本委员会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常务理事及理事若干名。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由主管部门 领导、知名专家、学术带头人和著名企业家担任。 五、本委员会常务机构为秘书处,设在上海新研电机技术研究中心,负责日常事务。 六、本委员会每年召开若干次会议,并定期开展调研、考察、交流、研讨、培训等活动。 七、本委员会指定刊物为《电机技术》杂志,为成员单位提供宣传报道服务。 权利与义务 七、成员单位享有以下权利: 1、受邀参加本委员会召开的全体会议,对口参加秘书处组织的国内外技术交流会、座谈会、报告会、 研讨会等活动,并获得有关方面的交流资料和提供各种服务。 2、利用本会的专家库的人才优势,把脉企业生产和经营,为成员单位提供技术咨询或科研课题攻关。 3、协助邀请有关专家或领导参加成员单位开展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推广活动,并通过《电机 技术》杂志给予免费宣传。 4、为成员单位在《电机技术》杂志刊登产品广告,优先刊发成员单位推荐的符合本刊办刊质量要求 的科技论文。 5、在《电机技术》杂志显要版位刊发成员单位及代表名称,并颁发荣誉证书。 6、成员单位参加秘书处开办的技术培训班,学费给予相应优惠。 八、成员单位应尽以下义务: 1、踊跃参加本会活动,积极提供本会发展建议。 2、选派一人担任本会联络员,负责与本会秘书处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传达。 3、成员单位任期为一届三年制,任期内按规定交纳会费。其中副理事长单位应缴会费12000元;常务理事单位应缴会费9000元;理事单位应缴会费6000元。 附则 九、成员单位本着自愿原则加盟或退出,对期满后三个月不续缴会费的单位视为自动退出。 十、成员单位应严格遵守本会组织条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本章程解释权归本会成员大会。

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委员会章程

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性质: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监委会)是在学校后勤部门领导下,代表广大师生实施监督学校食堂工作的一个组织,拥有自己独立的章程及组织管理机构。 第二条宗旨:服务师生,增进了解,协助管理,促进食堂健康、和谐发展。 第三条原则:实事求是、沟通协调、客观公正。 第四条任务: (一)监督、检查(要点)。 1、大宗食品进货渠道 2、食品采购索证、索票 3、大宗食品(肉、米、油、面)、蔬菜类质量 4、食品贮存方式 5、食品加工过程 6、添加剂使用情况 7、饭菜价格、质量、数量 8、环境卫生 9、服务态度 10、员工健康状况 11、员工着装、戴防护用具情况 12、管理制度及员工培训

(二)每周一次定期或不定期集中检查。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并落实整改情况。 (四)与师生保持密切联系,收集师生及家长对食堂伙食的意见和建议,提供给食堂管理者决策参考,或就师生及家长关心的问题,作出必要解释说明。 (五)定期或不定期召集会议,讨论有关事项,与食堂进行沟通,以增进相互了解和互相理解。 (六)组织落实对食堂经营管理的满意度测评,及时反馈意见。第五条监委会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 (一)机构设置 1、会长一名:学校指定专职人员担任。(职责:全面主持监委会的工作。) 2、副会长一名:学校工会委员担任。(职责:协助主任做好监委会工作,处理监委会日常事务,包括每学期初拟定工作计划、学期末做工作总结、会议安排及通知发放,及时做好会议记录,并对每次活动进行记录存档,做好档案整理、保管工作。) 3、督查组组长两名:教师代表或家长代表担任(中、小学各一名)。(职责:组织安排本组成员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食堂工作及了解相关情况。收集、整理检查结果上交监委会。负责信息收集及反馈。) 4、信息组组长六名:学生代表担任。(中学每年级一名、小学4 —6年级每年级一名。职责:负责协助监委会做好学生会议相关组织工作及学生调查问卷发放、统计工作。收集学生对伙食方面的意见及

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为了加强我院学术管理工作,提高院内业务建设等重大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权 威性,进一步深化医院改革,推进医、教、研的全面发展,成立医院学术委员会。 一、学术委员会是医院最具有权威的学生组织,也是院长在医院管理、建设、规划等方面的学术咨询机构。本委员会向院长负责,其主要任务为: (一)审议医院医、教、研的发展规划,并对医院的管理目标、办院方向、年度计划、医院科室的变更调整、学科建设、大型医疗设备购置等提出建议,为院长提供咨询意见。 (二)审议全院学术活动计划,审阅学术性稿件。编辑院《临床资料汇编》和《学术论文汇编》。 (三)审定各科室的主要科研课题,评定审报科研成果,评审重要的论文学术著作。 (四)对技术人员的培养、考核工作提供意见。 (五)负责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及重大抢救成功病例的评审工作。 (六)接受院长委办的其它业务技术问题的审议或咨询。 二、学术委员会由各学科有代表性和具有一定权威性的副主任医(药、技等)师以上的人员以及有关人员组成。委员应是医德高尚,态度严谨,观点明确,作风正派,并具有大公无私,实事求是的精神。 三、学术委员会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办事机构设在医教科。 四、委员必须认真及时完成本会交给的有关任务,并享有对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倡议和对议题进行表决的权利。 五、委员会原则上每季度举行一次会议。必要时主任可根据具体情况临时召开会议。 六、每届委员会任期三年。由院领导提出初步名单,与科室充分协商后产生。 七、学术委员会的重要决议,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赞成票需达到委员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方能有效 八、学术委员会对审议的事宜,一经形成决议院长应负责组织实施,如遇

小学校务委员会制度

小学校务委员会制度 为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推进依法治校进程,有效整合学校、家庭和社区教育资源,因地制宜地实施校本管理,经研究成立校务委员会,并制定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校务委员会性质 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管理体制的组成部分,是校长负责制的补充和完善。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有关事项的参与者、建议者、协调者和审议者,是新形势下学生、教师、家长、社会行使民主权利、有效参与学校管理的一种途径。 二、校务委员会职能 1、咨询和建议 提供社会对教育的需求信息,提出完善学校管理和学生教育的建设性意见,反映学校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2、审议和决定 对有关学校发展、学生管理和涉及家长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相应决定。 3、评议和监督 对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议,对审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宣传和协调 宣传学校的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关

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学校发展和学生培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校务委员会委员 (一)代表组成: 第一,学生家长代表。能代表全体学生家长的意见,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比如党政部门、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具体条件为: 1、学生家长代表委员要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管理决策能力,较高的政策法规水平,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 2.学生家长代表委员要有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强烈愿望,要有为广大学生家长服务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 3.学生家长代表委员要身体健康,精力旺盛,能如期参加学校校务委员会的例会。 第二,教师代表。代表能总体掌握年级组的基本情况,能代表年级组教师的基本想法,能协调家长、学生和教师之间关系,在年级组有一定的影响力。 第三,社会知名人士。这部分人代表了社会办学的大方向、大背景,具有丰厚的学识和深刻的见解,能为学校提出有立竿见影效果的真知灼见。他们的参与,对学校把握办学的大方向和提高办学层次会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 第四,校级领导。主要是校长、副校长。学校管理必须由学校行政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去执行和组织实施。 (二)代表产生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章程

****实验小学校教育集团章程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扩大义务教育阶段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高教育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市教育现代化进程等重要部署,经***教育局批准,组建***市实验小学校教育集团。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省市区相关政策和规定,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育集团内部的统筹协调,规范教育集团内部的办学行为,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教育集团名称:***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集团龙头学校:***实验小学 集团成员学校:***小学 第四条集团性质:全日制公办小学 第五条集团的管理指导思想:秉承统一理念、分享共同智慧、追求统一目标、个性多元发展 第六条集团办学目标:感恩之情生报国之志,积极之思促有效之行,拓展精彩个体,建构魅力集体,创天府名校 第七条集团的办学理念:融合多元文化,坚持特色办学,打造奋进团队,提升办学品位。 第八条集团校训:爱人人爱好学学好

第九条集团校风:骨气志气大气 第十条集团教风:光采博学德艺双馨 第十一条集团学风:勤问善思乐学活用 第十二条集团的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 第十三条集团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制定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办学行为。 第十四条 ***市教育局是***实验小学校教育集团的行政主管部门。集团校务委员会是集团最高决策机构,负责教育集团全面管理工作,集团总部设在***实验小学校。 第十五条教育集团内部以***实验小学校为龙头学校,***小学为成员学校,龙头学校与成员学校均为独立法人。 第十六条根据不同的校情,***实验小学校与成员学校签订具体的合作协议,通过不同的机制和方式,开展合作交流工作。 第二章集团运作模式 第十七条集团采用松散型管理运作模式。集团内各学校法人独立,财务独立、师资独立,自我管理、自主发展。 第十八条集团设立校务委员会。集团校务委员会由龙头学校和成员学校校级干部组成。***实验小学校校长任总校长,成员学校法定代表人任副总校长。集团校务委员会组成应上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第十九条校务委员会的职责:

伙食管理委员会章程

伙食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针对公司餐厅卫生、饮食质量、服务态度和饭菜价格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本着“提高公司餐饮卫生水平,确保广大员工饮食健康”的宗旨,特成立员工伙食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伙委会)。 第二条伙委会是公司员工参与饮食服务监督与管理的员工自治结构,隶属于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受总经理工作部的领导。 第三条本会工作宗旨: 充分发挥员工与总经理工作部及餐饮部门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维护广大员工的正当权益,促进广大员工与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之间的双向交流和相互沟通,服务于广大员工。 第四条本会工作原则: 实事求是,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 第五条本会职责范围: (一)配合总经理工作部做好公司伙食管理工作,发挥本会在总经理工作部与员工之间的“上传下达”的职能。 (二)服务员工,督促餐厅强化餐饮服务职能,不断提高公司膳食水平,接受员工对公司餐饮服务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员工与餐厅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职能。 (三)负责检查、监督公司所有餐厅的卫生状况、饮食质量、服务态度和价格水平。 (四)及时向员工传达公司餐饮服务状况,引导和帮助公司员工提高饮食文化知识,增强餐饮卫生意识。 (五)通过多种渠道广泛收集、了解员工对餐饮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总经理工作部反映情况并就处理结果向公司员工公布。 (六)协助总经理工作部解决员工关于餐饮服务工作的投诉和意见。 (七)组织评选先进餐厅活动。 (八)提倡文明就餐,维持就餐秩序,开展员工与员工共建文明餐厅和互尊、互爱、互助活动。 第六条本会组织机构: 伙委会实行主任负责制,负责对伙委会进行全面协调统筹管理,以及对重大问题的决策,日常工作由总经理工作部行政管理专责负责。 第七条本会人员组成:

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章程

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章程 (经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 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是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的决策咨询机构。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的英文名称是Advisory Committee for State Informatization, 英文简称ACSI。 第二条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的宗旨是增进国家信息化战略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积极有效地推动国家信息化发展进程。 第三条专家委的职责是按照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要求,就提交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审议的重要文件进行会前咨询评议;负责组织有关专家,接受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的咨询,就我国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根据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委托,对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国内国际信息化问题进行跟踪和超前性研究;积极促进中外专家和咨询机构间的交流,开展信息化国际合作研究。 第二章机构组成 第四条专家委设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 第五条专家委的专业委员会根据需要而设定,每个专业委员会设专业委员会主任 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委员若干名。 第六条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由专家委副主任分别兼任。 第七条设立专家委秘书处,承担专家委的日常事务。秘书处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 办公室单设机构。 第八条秘书处根据工作需要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3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第三章委员资格和聘任程序 第九条专家委委员是国家信息化政策与战略制定工作中的高级顾问,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广泛的社会联系,是政治、经济、法律和技术等领域信息化方面的专家或本专业领域的权威人士,热爱祖国。 第十条支持中国信息化事业,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在国际上享有良好声誉的外国籍专家、学者,与我国友好,可作为专家委特邀委员,承担某些专项咨询任务。

最新小学学校章程(详细版)

最新小学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建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中国特色的、面向21世纪的现代新型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小学管理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是一所公立完全小学,学制为六年。 第三条以“团结、求实、进取”为校风,以“敬业、善教、爱生”为教风,以“真诚、善思、乐学”为学风。 第四条以“六年影响一生”为学校总体工作核心。 第五条学校近期目标是:坚持依法治校,科研兴教的方针,通过优化课程结构、教学过程、育人环境、管理机制、办学条件,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素质和个性特长的充分、和谐发展,把学校建成具有规范性、先导性的高质量、有特色的农村中心小学。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六条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副校长、主任、教师和其他人员。 第七条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校长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依照干部管理权艰任免。副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等中层干部按照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任免。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要加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的学习,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管理水平,依法对学校实施管理。校长的主要职责是:(一)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执行上级指标,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得到全面的生动活泼的发展,把他们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身体健康的一代新人。 (二)认真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干部政策,团结、依靠教职员工。组织教师学习政治与钻研业务,使之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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