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基地合作协议书

迁安市弘毅学校蔬菜基地合作协议书

甲方:迁安市弘毅学校

乙方:迁安蟒山原生态采摘园

一、合同目的:

为保证全校师生能吃上“放心菜”,杜绝有农药残余的蔬菜进入食堂。经双方协商,乙方所经营的蔬菜基地同意为甲方供应日常所需蔬菜,并对甲方所规划的蔬菜种植基地进行技术指导及常用物资提供。甲方在乙方经营管理自营基地过程中起监督作用。同时甲乙双方要明确责任和义务及挂靠期间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二、甲方权责:

1、甲方对学校所属蔬菜基地产出有全权支配权。需补充采购的菜品,按甲乙双方协商制定价格接收乙方所种蔬菜。

2、负责学校所属蔬菜基地的水路、电路畅通,并负责院内老化水路、电路的维护与更换。

3、甲方要按照乙方技术指导进行实际操作,不得对乙方为提高蔬菜品质的举措进行干预。

4、甲方负责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长试吃活动对乙方种植管理的品牌蔬菜进行宣传。并在学校所涉猎的外宣途径上对乙方所属生态种植园进行品牌宣传。

5、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菜品有随机抽检的权利,如遇抽检不合格现象,甲方有权拒付本批次蔬菜货款并追责。

6、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技术许可的情况下随意对本校区蔬菜基地作物进行药物操作。

三、乙方权责:

1、乙方要全力配合甲方做好蔬菜基地前期建设布局工作。

2、对甲方所属蔬菜基地进行全面技术指导,确保菜品质量。

3、甲方受蔬菜基地规模限制,需乙方按照协议价保质保量提供补充菜品。乙方供应给甲方蔬菜类食品的价格随行就市,根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定价,实行浮动。

4、乙方不得在基地进行任何未经甲方准许的品牌宣传活动。

5、乙方供应给甲方的蔬菜,必须是新鲜“绿色食品”,残余农药含量不能超国家有关标准,否则由此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四、协议补充:菜品的补充供应

甲方日常所需菜品补充,乙方以价格供应。

五、其他:

以上条文须上交校董事会审批备案;双方恪守协议,不得违背;遇国家政策调整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此协议自动作废;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

此协议一式两份,迁安蟒山原生态采摘园和弘毅学校各持一份。此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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