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家”操纵市场的案例

庄家”操纵市场的案例
庄家”操纵市场的案例

证监会11月12日再度曝光了一起“庄家”操纵市场的案例。

根据证监会会行政处罚书,刘长鸿、冯文渊使用“君享泓源”资管账户和“刘长鸿”、“冯文渊”、“刘某娟”、“刘某生”、“陈某光”个人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通过盘中拉抬股价、涨停板虚假委托等方式交易“南通锻压”、“北京旅游”股票,导致上述股票股价大幅波动。

以南通锻压为例,涉事账户在3个交易日内,分三阶段完成股价操纵,获利100.4089万元。

(一)盘中拉抬至涨停

账户组2013年2月1日前无持股。2月1日9:49:03至10:18:08,该账户组申报买入“南通锻压”58笔合计174.74万股,占该期间市场申报买入量的61.47%,成交167.32万股,成交量占该时段市场成交量的73.02%。账户组申报价格由8.09元至当日涨停价8.87元。在该期间账户组拉抬动作明显,58笔买入申报中55笔申买所处档位为第一档,2笔为第二档,1笔为第三档。账户组的申买价格均高于或等同于申报前一秒市价。其中,在10:18:07,账户组以涨停价8.87元价格申买100万股,申买价比前一秒市场成交价8.73元高出14个价位(1.6%),申买量是申报前一刻市场前5档买申报量65.2万股的15.37倍,是前5档卖申报量20.48万股的4.88倍,全部成交。以8.87元的成交均价吃掉了当时市场上的全部卖单,将股价封于涨停。

2月1日账户组共65笔申报买入539.86万股,占当日市场总申买量的44.21%。其中,账户组涨停价申买量占当日市场涨停价申买量的比例为46.32%,市场排名第一。账户组当日买入成交187.32万股,成交金额1625.32万元,占该股当日市场成交量的60.09%。当日该股上涨10%,与大盘偏离度为9.38%。

(二)虚假申报封涨停

10:18:16至当日收盘该股涨停期间,该账户组以8.87元的涨停价申报买入7笔合计365.12万股,占该期间涨停申报买入总量的46.58%,居第一位。第一笔申报前市场涨停价未成交买量为196.21万股,账户组自身涨停价未成交买量为78.29万股。期间高比例撤单,账户组撤买量为99万股,撤买量占该时段市场撤买总量的22.85%,居第一位,撤买量占申报量的比例为27.11%。存在将排队在前的涨停价买单撤单,同时再以涨停价申买的情况,说明其不以成交为目的。在13:15:14,其将自己于13:01:11申报的涨停价买单撤单,于14:22:08以涨停价再次申买99万股。

(三)次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虚假申报及反向卖出

2月4日(次日)早盘9:15,该账户组在第一时间以9.76元的涨停价3笔申报合计买入153.77万股,占该时刻市场涨停申买量的22.68%,是当时市场虚拟可成交量14.62万股的10.51倍。账户组于9:17全部撤单。从账户组第一笔申报买入前一刻到账户组第一笔撤单前一刻的时段内,其他投资者申买量由351.94万股增加到682.38万股,增幅达到193.89%。该股当日以涨停价开盘,与大盘偏离度达到10.1%。2月4日9:30:00,该账户组以9.50元反向申报卖出10000股,9:30:01以9.50元全部成交。

2月5日,自9:30:00至14:55:53,账户组分235笔合计申报卖出237.34万股,成交186.32万股,成交均价为9.01至9.65元,期末无余股。

同样的手法还运用在操纵北京旅游上,账户组在2013年2月1日至2月5日,三个交易日,通过操纵该股共计获利95768元。

证监会决定没收账户组因刘长鸿、冯文渊操纵“南通锻压”、“北京旅游”违法所得合计109.99万元,并对刘长鸿处以65.99万元罚款,对冯文渊处以43.99万元罚款。

来源:澎湃新闻

证明你来过

操纵市场案例

证监会查处三起操纵证券市场案 近期,证监会先后对王国斌操纵证券市场案、唐建平操纵证券市场案、周武秀操纵市场案做出行政处罚。 一、王国斌操纵证券市场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监控发现的线索,2011年12月,证监会对王某某账户涉嫌操纵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波导”)股票价格行为立案稽查。 经查,2011年4月26日,王国斌不以实际成交为目的,利用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的手段操纵“ST波导”股票,致使“ST波导”股票价格由开盘价元上涨至收盘价元,最高时达到元(涨停价),涨幅为%,振幅达%,影响其他投资者对“ST波导”股票交易价格和供求关系的判断,诱导其他投资者买入“ST波导”股票,之后卖出所持有的“ST波导”股票以图获利。王国斌操纵“ST波导”股票亏损41,元。 证监会认定,王国斌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关于禁止操纵股票价格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违反本法规定,操纵证券市场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处以三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行为。根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王国斌处以30万元罚款。 本案中,王国斌不以实际成交为目的,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的交易行为,是典型的短线操纵。短线操纵具有严重的危害性:一是误导其他投资者对股票交易价格和供求关系的判断,侵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二是造成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扰乱证券市场秩序,扭曲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影响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唐建平操纵证券市场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监控发现的线索,2011年1月,证监会对“徐某某”等账户涉嫌操纵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动力”)股价行为立案稽查。 经查,唐建平通过控制“徐某某”等19个证券账户在2010年4月2日至7月28日期间操纵“航天动力”股票价格,至12月23日,合计买卖股票亿余股,违法所得亿余元。 2010年4月2日至7月28日共72个交易日中,唐建平有70个交易日交易“航天动力”股票,交易量排名第一的占52个交易日,交易数量占该股市场成交量比例超过20%的有10个交易日,6月24日,其交易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达%。 2010年6月11日至7月28日共25个交易日中,唐建平有16个交易日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航天动力”股票,总量达657万余股,交易数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超过

最新市场营销学案例分析题1

1.京美食品的困境 京美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著名包装食品公司,销售京美牌系列的食品,从饼干、方便面到软饮料甚至调味品等等。它在同行中颇有名气,是行业的重点大型企业。 现任产品经理赵峰就是这么想的,他已经在京美干了超过三十年:“如果一个产品能够满足顾客需要,它就有销量,对不对?所以顾客需要什么样的食品,我们就应该生产什么样的食品,不管它是饼干、方便面还是汽水。”但是他同时也承认产品扩张也有经济上的考虑——京美下属的三十几个食品厂普遍存在开工不足的问题,如果增加新产品,往往能够利用闲置的生产力,而且随着销量的增大,成本也就随之降低了。 最近,孙正又建议公司生产速冻食品,这种系列的食品利润远高于现在公司经营的,但是杜薇仍然犹豫不决,因为她知道速冻食品的销量不会很大,而且需要很精确的时间管理,她拿不准预期的利润会不会实现。 问题:1)假设你是新的总经理,哪些可能是低利润的原因? 2)你觉得应该如何来扭转这种局面? 1、京美食品的困境 答: 低利润的原因: 1) 公司组决策层总是认为丰厚的利润来自巨大的销售量,不考虑利润,盲目引入能增加公司销量的新产品;(2分) 2) 公司为了增加产销能力,不断兼并企业,实施横向扩张,使得公司固定成本过高,灵活性降低;(2分) 3) 公司要求经销京美品牌的商店必须同时经销京美全部系列的产品。它们有将近70种,而且经常不断扩大——这使得只有大型的商场和超市才能做到,而小规模的商店就无能为力。这一销售政策使得销售渠道人为变窄;(2分)4)公司组织中的决策层没有人专门负责公司利润。生产能力的扩张与销售没有人进行全盘谋划。(2分) 如何扭转这种局面: 1) 改变销售政策,扩大销路,吸引小规模的商店经销京美的产品;(2分) 2) 对现有产品组合进行优化。进行产品线销售额和利润分析,考虑市场需求与生产能力,缩减不赚钱的产品项目;分析市场机会,引入有获利前景的产品项目;同时对产品组合进行监控,定期进行优化分析与产品组合调整;(3分) 3)公司组织的决策层中设专人全盘谋划生产能力的扩张与销售。总经理与财务总监参与审批重大销售政策与企业兼并计划,由财务总监负责公司利润。 3、乐凯胶片公司的渠道建设 1993年,国内彩色胶卷销量4000万卷,1994年上升到1亿卷,1995年则达到1.25亿卷。中国彩卷市场总体上是城镇大于乡村。据统计,1991年美国人均年消费胶卷3.5个,而中国只有0.053个。据权威人士估计,中国的胶卷市场将以15%的速度增长。 近年来,柯达、富士大搞连锁专卖,柯尼卡和爱可发也不甘落后。为了挤垮乐凯,一些品牌连锁店不收乐凯胶卷冲扩,即使勉强接收,也是使用废药液或用柯达、富士频道冲扩,严重影响了质量。 公司李经理正在思考在每个城市建一些冲扩中心店,然后建立大量的收货点以弥补网点不足的建议。 你若是李经理,对这一建议有何看法与提议? 3、乐凯 1.乐凯所面临的问题: ?市场占有率低,销售不畅。 ?胶卷冲洗质量较差,严重影响乐凯的品牌形象和销量。 ?乐凯胶片公司销售公司的胶卷差价低,获利少,很难筹集足够资金帮助企业扩大销路,解决冲洗质量问题。 2.乐凯的渠道建设目标: ?增大销售量,提高市场份额,提高铺货率。 ?提高冲洗质量,提高消费者心目中乐凯的认知价值。 ?使顾客购买方便,能够“随处”方便的买到。增加销售终端网点数,增加激励措施,鼓励销售商推销乐凯产品。?调整胶卷的价格政策,解决销售公司入不敷出的问题,使其能提高销售渠道的控制力度。使公司能够筹集足够资金来扩大销路,解决冲洗质量问题。

券商研究员操作股票受罚案例分析教程文件

券商研究员操作股票受罚案例分析 一、案情简介 证监会于2014年07月19日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对原某券商研究员黄某某利用亲戚账户和协议账户操作股票的行为进行了处罚,没收全部违法所得68万元,处以400万元罚款和5年市场禁入。经查,黄某某于2007年11月14日至2010年1月18日任研究员期间,采取打探各种“消息”、“题材”,与公募基金经理串通一气,利用未公开内幕信息交易,以及采用先于或同步于某证券公司自营业务买入并先于后者卖出的手段,在某营业部开立的“赵某”账户、西直门北大街营业部开立的“鲁某”账户以及肇嘉浜营业部开立的“秦某”账户买卖中国神华等股票,交易金额19.66亿元,盈利共计578万元。另外,在2008年5月9日至10月14日期间,黄某某利用协议约定方式,操作某信托证券账户交易股票金额为 6.2亿元,亏损共计509.99万元。黄某某利用上述四个账户操作交易股票盈利共计约68万元。 二、违规分析 1.借他人账户违规交易。黄某某非法利用亲戚账户和

协议账户作为牟利工具,操作买卖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有关证券从业人员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构成违法行为。因此,证监会决定:没收黄天定违法所得680103.85元,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2.非法获取内幕消息,搞老鼠仓牟利。出于利益驱动,黄某某非法打探各种“消息”、“题材”,且与某公募基金经理狼狈为奸,利用未公开内幕信息交易,触犯了证券从业人员的道德底线,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消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案件性质恶劣。因此,黄某某受到5年市场禁入处罚。 3. 隔离管理、风险监控管理手段失效。黄某某通过借他人账户违规交易和协议账户买卖股票,采用先于或同步于某证券公司自营业务买入并先于后者卖出的手段牟利。黄某某只是研究人员之所以能准确的掌握自营盘的买卖动向,说明该公司的自营业务与研究业务的信息隔离管理失效,且前后历时三年时间才发现,老鼠仓掩饰得这么久,反映其所在的证券公司风控、稽核部门监测手段落后,难以发现非法买卖股票嫌疑人的真实情况。

上市公司利润操纵案例分析

上市公司利润操纵案例分析 余常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湖北武汉430070) 摘 要:企业会计报表是综合反映一定时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财务状况变动的书面文件,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达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因此,现有和潜在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机构都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报表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关键词: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方法和动机;会计分析 中图分类号:F27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3198(2007)0820123201 企业会计报表是综合反映一定时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财务状况变动的书面文件,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达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因此,现有和潜在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机构都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报表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但现实生活中,企业管理层为了达到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而蓄意粉饰会计报表,通过各种办法来进行利润操纵。本文就试图对企业常见的利润操纵方法予以简单的会计分析,从而对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有一个更加清醒、正确的认识。 1 利润操纵的方法 (1)利用关联交易操纵利润。关联交易是指在关联方发生的转移资源和义务的事项,而不论其是否收取价款。关联方主要是指在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中,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的有关各方。从理论上说,关联交易是一种中性交易。而事实上有些公司在关联交易中利用协议定价,实现利润在关联方之间的转移。 ①利用关联购销业务操纵利润。例如:ST苏三山, 1997年销售一批货物给该公司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销售收入16002万元,销售成本14002万元,产生净利润2000万元,交易价格由协议确定。这项交易利润占公司1997年利润总额的23.5%。②关联企业收取资金占用费。按照有关法规规定,企业之间是不允许相互拆借资金的,但实际上关联企业间的资金拆借现象非常普遍。如某公司对关联企业进行长期债权投资,按20%的比率收取固定回报,为企业创造了一大块利润。③利用关联企业间的托管经营调节利润。目前,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还缺乏托管经营方面的法规及操作规范,托管经营就成为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另一方式。一些上市公司将不良资产委托给关联企业经营,定额收取回报,使上市公司既回避了不良资产的亏损,又凭空获得了一块利润。反之,关联企业也可以通过把获利强较的资产以较低的收益由上市公司托管,直接为上市公司注入利润。 (2)通过挂账处理进行利润操纵。 按新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所发生的该处理的费用,应在当期立即处理并计入损益。但有些企业为了达到利润操纵的目的尤其是为了使当期盈利,则故意不遵守规则,通过挂账等方式降低当期费用,以获得虚增利润之目的。 ①应收账款尤其是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长期挂帐。应收账款是企业因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及其他原因,应向购货方或接受劳务的单位收取的款项,因它是企业的销售业务也是企业的主营业务,因此,一般而言,应收账款能否收回,对企业业绩影响很大。但对于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收回的可能性极小,按规定应转入坏帐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按规定三年以上的应收帐款转为坏账的话,有人曾计算过,1997年深沪市上市公司亏损数将由42家改为114家,亏损面将由5.2%扩大至14%。由此可见,应收账款对收益的影响极大。在现实中还有这样一种情况,即企业为了虚增销售收入的需要而虚列应收账款。 ②在建工程长期挂帐。这主要体现在大部分企业在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时,都会对外部分融入资金。而借款需按期计提利息,按会计制度规定,这部分借款利息在在建工程没有办理峻工手续之前应予以资本化。如果企业在建工程完工了而不进行峻工决算,那么利息就可计入在建工程成本,从而使当期费用减少(财务费用减少),另一方面又可以少提折旧,这样就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虚增利润。上述达尔曼公司就曾利用这一方法进行盈余管理.该固定资产投资不断,经常有巨额的在建工程款项,而且这些工程经常不能按时产生效益。达尔曼第一次发行股票募集的1.47亿元资金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此后两次配股共募集近6亿元,也是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主要工程建设项目有珠宝首饰加工生产线扩建、西安国际珠宝交易中心、都江堰宝石加工中心、生态农业和园艺项目等,预计产生效益的周期从1年到3年不等。达尔曼董事会几乎每一年都要提出新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入资金动辄几千万元,导致公司总资产中的“在建工程”款项长期居高不下。1999年,达尔曼“在建工程”价值高达30,474.05万元,比当年固定资产净值高出一半;2000年,虽然许多工程已经宣布完工,但“在建工程”价值仍然高达29,706.01万元,而且董事会还在准备第二次配股,进行新的固定资产投资。这些长期挂帐的在建工程对该公司的利润操纵真可谓是意义重大啊。 — 3 2 1 —

交所:上市公司业绩操纵典型案例和惯用手段

滥用会计判断调节利润、非公允交易、虚假交易是上市公司常见的操纵业绩的手法。 其一是滥用会计判断调节利润。公司通过主观选择对自身更有利的会计判断,以达到操纵业绩目的。 例如,某公司在定期报告前一年退货率陡增至52%、且产品竞争力持续下滑的情况下,以定期报告前三年退货率的平均数(22%)作为当年预估数,退货率存在严重低估的可能性。 深交所在年报问询函中质疑该公司未充分预估当年销售大幅退回的风险,要求会计师就公司收入真实性执行的审计程序作出说明,严格督促公司对退货率采用更加谨慎的预估方式。最终,该公司按照上一经营年度退货率与前三经营年度退货率平均数孰高原则对退货率进行估计。事后证明,实际退货率达37%,远高于原预估数。 其二是非公允交易。公司通过关联方或形式上无关联但有实际利益安排的第三方,对上市公司进行利益输送。 例如,某公司将原账面价值为100万元的子公司股权,以2亿元和7亿元的估值先后对外转让部分股权,总共确认1.1亿元股权处置收益。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利得,总计达1.75亿元。 基于上述情况,深交所向公司发出多封问询函,并要求会计师对有关交易进行核查。在掌握了相关线索后,深交所进一步采取有效监管措施。 其三是虚假交易。公司通过虚增资产,将体内的资金以购置资产的名义转到体外,再以客户付款的名义流回公司。

采用此类手法虚增收入,相关财务指标较为异常。深交所对发现的可疑线索,抽丝剥茧、寻踪觅源,证实利用虚假交易操纵利润,对多家公司进行了严厉处罚。 打击业绩操纵“组合拳” 针对上述业绩操纵手段,深交所打出监管“组合拳”,建立了提醒警示、风险监测、调查追踪和违规处分等立体化的监管体系,有力打击操纵业绩违法违规行为。 首先,在年报披露前向会计师发函,提醒其重点关注风险。2018年年报披露前,深交所全面排查存在大额商誉减值风险、年底突击交易、承诺期业绩未达标或精准达标等风险点的上市公司,向相关年审会计师发出关注函110余封,提醒会计师重点关注风险,勤勉尽责履行审计程序。 第二,建立财务报警指标体系,多维度排查业绩操纵风险。从交易手法的角度,深交所重点关注期末虚假回款、虚增收入、大额异常关联交易、大额异常资产处置、大额海外销售等风险。从操纵业绩可能结果倒推的角度,深交所重点排查预付账款、在建工程、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类科目的异常波动,以及减值准备类科目异常等。 针对异常线索,深交所刨根问底,向相关公司多次发出年报问询函。对疑点较多、风险较大的某家公司,深交所连续四次发出问询函,要求提供销售合同乃至对应的原始单据。深交所还约见部分风险较大的公司高管和中介机构,明确传达监管要求,提高监管威慑力。 第三,积极开展监管联动,构建立体化监管网络。某公司通过与一家电商公司股东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以此实现对电商公司的控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公司年度财务数据因此发生较大变化。根据分析,深交所认为该协议约束力较弱,交易缺乏商业实质,存在构造交易操纵利润嫌疑。通过综合运用发函、约谈上市公司和年审会计师、向证监会上报违规线索,与证监会会计部和当地证监局联合监管等多种手段,深交所推动出台了针对此类交易的监管意见。在持续的监管压力下,该公司最终在年报中做出更正。

美国历史上期货市场操纵经典案例解析

市场操纵并不为中国资本市场所独有,有着严格监管制度的美国资本尤其是期货市场,早年也是频发各种人为操纵案例。这种操纵对市场的危害无疑是巨大的,相关的美国市场监管机构也因此推出越来越严厉而周密的应对措施。 美国历史上有着诸多应对期货市场操纵事件的经典案例,并积累了丰富的市场经验。这些经验表明,市场监管者以对市场异常现象的监控为工作重心,提升市场监管的效率,是有效防范与遏止期货价格操纵行为的根本途径。 1979年美国亨特兄弟操纵白银期货事件 1970年代初期,白银价格在2美元/盎司附近上下徘徊。由于白银是电子工业和光学工业的重要原料,邦克亨特和赫伯特亨特兄弟图谋从操纵白银的期货价格中获利。 从1973年12月的2.90美元/盎司开始,白银价格启动、攀升。此时亨特兄弟已经持有3500万盎司白银的合约。不到两个月,价格涨到6.70美元。但当时墨西哥政府囤积了5000万盎司的白银,购入成本均在2美元/盎司以下,墨政府决定立时从每盎司6.70美元的价格获利。墨西哥人冲垮了市场,银价跌回4美元左右。 此后的4年间,亨特兄弟积极地买入白银,到1979年,亨特兄弟通过不同公司,伙同沙特阿拉伯的皇室以及大经纪商大陆、阳光,拥有和控制着数亿盎司的白银。当他们开始行动时,白银价格正停留在6美元/盎司附近。之后,他们在纽约商品交易所(NYMEX)和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BOT)以每盎司6-7美元的价格大量收购白银。年底,已控制纽约商品交易所53%的存银和芝加哥商品交易所69%的存银,拥有1.2亿盎司的现货和0.5亿盎司的期货。在他们的控制下,白银价格不断上升。到1980年1月17日银价已涨至每盎司48.7美元,到1月21日涨至有史以来的最高价每盎司50.35美元,比一年前上涨了8倍多。这种疯狂的投机活动,造成白银的市场供求状况与生产和消费实际脱节,市场价格严重地偏离其价值。 就在亨特兄弟疯狂采购白银的过程中,每张合约保证金只需要1000美元。一张合约代表着5000盎司白银。在2美元/盎司时,1000美元合10%;而价格涨到49美元/盎司时就显出少得可怜了。所以交易所决定提高保证金要求。理事会鉴于形势严峻,所以开始时缓慢推行,但最终把保证金提高到6000美元。后来索性出台“只许平仓”的规则。新合约不能成交,交易池中的交易只能平去已持有的旧头寸。 最后,纽约商品期货交易所在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的督促下,对1979-1980年的白银期货市场采取措施,这些措施包括提高保证金、实施持仓限制和只许平仓交易。其结果是降低空盘量和强迫逼仓者不是退出市场就是持仓进入现货市场,当然,由于占用了大量保证金,持仓成本会很高。当白银市场的高潮在1980年1月17日来临之时,意图操纵期货价格的亨特兄弟无法追加保证金,在1980年3月27日接盘失败。 价格下跌时,索还贷款的要求降临在亨特兄弟面前。他们借贷来买银,再用白银抵押来贷更多款项。现在他们的抵押品的价值日益缩水,银行要求更多的抵押品。3月25日,纽约投资商Bache向亨特兄弟追索1.35亿美元,但是他们无力偿还。于是Bache公司指示卖出亨特兄弟抵押的白银以满足自己的要求。白银倾泻到市场上,价格崩溃了。

施乐公司利润操纵手段和动机的案例分析(一)

施乐公司利润操纵手段和动机的案例分析(一) 美国国会审计总署(GeneralAccountingOfficeGAO)2002年10月公布了一份题为《财务报表重述:趋势、市场影响、制度对策和存在的挑战》的报告。报告称美国上市公司中由于会计违规而引起财务报告重新编制的次数从1997年的92次上升到2001年的225次。根据这一趋势,GAO预计2002年财务报告重述的公司将比1997年增加170%以上。报告显示,大规模公司由于利润操纵而引起财务报告重述次数增长尤为迅速,其中包括著名的施乐公司、安然公司及世通公司等等。在众多会计违规处理中,由操纵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确认金额和时间而引起的财务报告重述次数仍然占总数的50%以上。下面以施乐公司为例,分析其会计利润的操纵手段和动机,并讨论我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现状:一、施乐公司的两次财务报告重述施乐公司创建于1906年,总部位于美国康涅狄格州斯坦福市,是一家历史悠久的以经营办公设备为主的跨国企业,也是世界上最大的现代化办公设备制造商及复印机的发明者。施乐公司于2001年和200年两次重新编报以前年度的财务报告,大幅下调收入和利润。1、第一次财务报告重述:2000年6月16日,施乐公司墨西哥地区分部设立的异常准备金(unexpectedprovisions)被公开披露。由此,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开始对施乐公司墨西哥地区业务的会计处理问题进行调查。2001年4月3日,施乐公司向公众透露将延迟向SEC提交2000年度财务报告(10-K表)。原因是施乐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和其外部独立审计师毕马威会计事务所将分别对财务报告进行复核。2001年5月31日,施乐向SEC提交了复核后的2000年度财务报告,其中1998和1999年的比较合并财务报表被调整。1998年度净利润下调12200万美元,比原来减少30.9%;1999年度净利润下调8500万美元,比原来减少6%。在两年的时间内,施乐公司累计虚增利润达20700万美元。显然,利润的下调和会计处理的更正是公司审计委员会和毕马威会计事务所分别进行的两项调查所导致的。对施乐公司的调查,主要集中于墨西哥地区的业务及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调查结果表明,在某些业务的会计处理方面,施乐公司有违背美国公认会计准则(GAAP)的违规行为。调查结果还揭露了在此之前的几年时间里,墨西哥地区的某些高级经理合谋违反公司的会计政策和管理程序。会计处理方面的违规主要有: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低估租用特许权的负债、设立非法准备金等。2.第二次财务报告重述:2002年4月1日,施乐公司再一次提出重新编报1997年至2000年的财务报告,并将对刚刚公布的2002年财务报告做相应调整。这次更正使得公司调低1997年至2000年的净利润,四年累计14.2亿美元,是其在经过第一次调整后的四年净利润总和的52.3%。相关会计数字见表一:这次财务报告重新编报的主要原因是施乐公司在费用和收入确认方面违反了GAAP的会计处理规定。二、主要会计操纵手段根据SEC的调查结果,1997年至2000年间,施乐公司利用违规会计处理隐瞒和歪曲了真实的经营状况,使其会计利润达到并超过华尔街的盈利预测。这一系列的会计操纵是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一手导演的。调查结果表明:施乐公司的主要会计违规方式有:1、提前确认租赁收入施乐公司不断改变其租赁收入的会计处理方法,却不披露相关会计收益的增加仅仅是来自会计处理的变更。除了不进行相关披露外,施乐公司多数会计处理是明显违反GAAP的。例如,在提高收取出租设备的租赁费时,施乐公司在当期确认了由于提高收费带来的收入的增加。而根据GAAP的规定,这些收入在提高收费当期是没有实现的,要递延到剩余出租期才能进行确认。2、任意提高出租设备余值施乐公司在租赁期开始后,任意调整出租设备的余值(即在出租期结束后的设备价值八公司通过调高设备余值来减少相应的成本项目,从而使季度报告的盈利水平达到公司内部和资本市场的盈利预期。3、提前确认出租资产组合收益合约的收入施乐公司将各项出租资产进行组合,将来自于这些资产组合的未来租赁收入卖给投资者,这在实质上是一种远期合约。GAAP规定,这类收入必须在租赁收入真正取得时才能确认相应的合约收入,而施乐公司在签定合约的当期就确认了所有收入并且没有披露相关内容。4、操纵各项准备金施乐公司通过减少原先为了其他目的设立的准备金

证券业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案例分析 课后测试

证券业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案例分析课后测试 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 基金从业人员的()行为通常是指基金从业人员利用自身所具 有的身份、职责、权限等优势,通过执行职务或其他途径知悉基金 投资信息,抢先在低位建仓,待基金买入拉升个股股价后,个人再 卖出股票获利的行为。 A. “老鼠仓” B. 内幕交易 C. 市场操纵 D. 违规信息披露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二、多项选择题 2. 基金从业人员“老鼠仓”行为的危害主要体现在()等方面。 (本题有超过一个的正确选项) A. “老鼠仓”行为扰乱了公平交易的市场秩序 B. “老鼠仓”行为损害了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 C. “老鼠仓”行为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最大化为行 为标准,实现了互利互惠 D. “老鼠仓”行为严重破坏了基金行业赖以生存的信任 基础,破坏了投资者的信心 您的答案:B,A,D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3. 利用互联网编造、传播虚假证券市场信息,有可能造成的后果 或影响包括()。(本题有超过一个的正确选项) A. 可能使公众投资者,甚至一些机构在相关个股的投资 决策上出现偏差、失误甚至重大误解 B. 可能使相关证券的交易价格与交易量呈现较大幅度的 波动

C. 可能会对相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与信息披露造成恶劣影响 D. 直接破坏了证券市场公平交易环境和市场秩序 您的答案:D,C,B,A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4. 《证券法》规定禁止任何人操纵证券市场,其中,操纵证券市场的手段可以包括()。(本题有超过一个的正确选项) A. 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B. 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C. 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D. 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您的答案:D,A,B,C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5. 对利用资金的交易型操纵市场行为和利用推荐证券操纵市场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本题有超过一个的正确选项) A. 只有利用资金的交易型操纵市场行为,才属于法律上规定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B. 利用推荐证券操纵市场在《证券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不属于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C. 利用资金的交易型操纵市场和利用推荐证券操纵市场行为,不同的只是手段,实质都一样 D. 利用资金的交易型操纵市场和利用推荐证券操纵市场行为,都属于法律禁止的操纵市场行为 您的答案:C,D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6. 目前,利用互联网编造、传播虚假证券市场信息案件,具备的特点有()。(本题有超过一个的正确选项) A. 从案发数量上看,互联网已成为编造、传播虚假证券市场信息的主要源头和主要载体

证券交易市场的违规案例分析

课题: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案例分析 学校:天津农学院 年级:2010 级 班级:物流一班 导师:邹涛涛 成员学号 朱小丹1005134117 赵雨1005134101 郭水民1005134106 评分 2012年12月20日星期四

“抢帽子”操纵案的分析 一、操纵类型:“抢帽子” 二、操作过程 (一)行为人是证券公司、证券咨询机构、专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二)行为人对相关证券或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开做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 (三)行为人公开做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前买卖或持有相关证券; (四)行为人通过公开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在相关证券的交易中谋取利益。” 三、案例 案例一 2009年4月,证监会对来自哈尔滨的两家公司:哈尔滨大富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哈尔滨新思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涉嫌操纵市场行为立案调查。调查发现,大富投资、新思路投资及相关人员的行为涉嫌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 证监会调查发现,大富投资、新思路投资及相关人员在2009年1月至4月期间,通过多家媒体发布个股推荐文章共计285篇,对99只股票进行了107次推荐。部分个股被大富投资和新思路投资先后推荐或被同一机构先后两次推荐。同期,与大富投资、新思路投资及相关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19个账户对上述99只股票中的61只进行了67次交易。“这些交易具有荐股报告发布前集中买入,荐股报告发布后集中卖出的典型特征。”证监会调查组人员表示,经初步计算,67次交易累计交易金额达20.64亿元,累计盈利2840余万元。 例如:2009年3月23日,“600086东方金钰” 开盘涨幅为1.00%,收盘涨幅9.56%,当日成交量为前5个交易日平均成交量的387.67%;当日上证综指的开盘涨幅为0.23%,收盘涨幅为1.95%,成交量为前5个交易日平均成交量的123.59%。 案例二 广东中恒信涉嫌以“抢帽子”手法操纵市场,共交易股票552只,累计交易金额571.76亿元,违规交易股票数量之多,创A股市场纪录。 经查,自2007年4月至2009年10月,薛书荣、郑宏中、杨晓鸿、黎睿咨等人以70个自然人名义在44家证券营业部开立112个资金账户,使用148个证券账户,动用超过20亿资金预先买入他们选定的股票。与此同时,黎睿咨、张宏等人安排人员制作上述股票的荐股PPT,并将PPT传送至薛书荣、郑宏中等人

【金融】【案例】恒逸集团操纵股票行政处罚案例解析

恒逸集团操纵股票行政处罚案例解析 近期,中国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41号》,对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操纵“恒逸石化”股票案给予行政处罚。据了解,此系证监会首次处罚上市公司增发股票中的股价操纵,也是证监会首次对特定目的操纵开罚单。 《处罚决定书》认定,恒逸集团作为恒逸石化的控股股东,为帮助恒逸石化定向增发股票,借用“何水”“施红”两个自然人账户,动用3000万元资金,连续集中买入“恒逸石化”。《处罚决定书》认为,恒逸集团买入“恒逸石化”的目的是维持、拉抬“恒逸石化”股价,主观上操纵“恒逸石化”交易价格的意图甚明,即使交易金额、持股比例、对市场价格影响的统计结果等指标处于较低水平,相关交易委托为真实委托,未能对“恒逸石化”的交易价格或交易量产生“显著影响”,但恒逸集团动用资金集中买入“恒逸石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的操纵市场行为。 上市公司增发过程中的股价操纵并不少见 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公开增发与定向增发过程中,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操纵股价的情况并不少见。从操纵方向看,既有在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作为主要增发对象时打压股价的情况,也有在公开增发或者向非关联方定向增发时拉抬股价的情况。 从操纵阶段看,有定价阶段的操纵,更多的则是增发价确定后,当市价低于增发价时,实施操纵以保证发行成功。还有一种更具普遍性的情况是,在近年我国股市行情不振的情况下,为了吸引定向增发对象,控股股东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口头或者书面向定向增发对象做出“保底”承诺,保证12个月的增发股禁售期满后,定向增发对象能以不低于一定的收益全身而退,发股变成了发债;控股股东为避免触发对赌补偿条件,会在解禁期满后拉抬股价,使定向增发对象能够高位减持。 从操纵渠道看,控股股东或者上市公司人员直接以实名账户操刀的比较少见,

国外期货市场操纵的案例

西方发达国家期货市场已有一百多年的发展历史,有着成熟的监管体系,但期货操纵现象也时有发生。如,期货市场发展早期“世纪逼仓者”哈钦森对小麦期货的成功逼仓,1971年Cargill 公司被诉操纵1963年5月的玉米期货合约,1979——1980年美国亨特兄弟操纵白银期货案,1991 ——1996年日本住友公司操纵LME铜期货案等等。1 期货市场发展早期的逼仓事件 期货市场的操纵行为主要表现为逼仓,逼仓一般出现在可交割的现货量不大的情况下。此时,逼仓者是市场中的买方,它既拥有大量的现货部位又拥有大量的期货部位。这样,可以使没有现货的空方或卖方在进入交割月以后只好以较高价格平掉自己的部位,因此,期货价格一般会偏离现货价格较远。 19世纪是商品期货操纵者的黄金时期,那时,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规则非常自由,没有对持仓量进行限制,董事会也没有对投机者进行有力的监督。因此,历史记载的操纵事件只是发生在大巨头中间的争夺,基本上交易所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制止逼仓的企图。也正是因为这些原因,一直缺乏关于那个时代大户活动的细节、价格波动及其它市场活动的详细记录,也没有与现货供给、需求相关的记载,更不会有监管者对操纵行为进行控制的记录。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这段时期发生的逼仓及操纵事件,无论成功与否,对后来制订监管立法的过程非常重要。仔细分析19世纪发生的有代表性的操纵事件,我们从中可以发现最初监管立法的思想来源,分析这些案例可以为交易所应对这类逼仓及操纵行为提供立法支持。可以这样说,这段时期的操纵事件,在多头与空头的力量博弈下,推动了期货监管立法的产生及随之而来的法规调整。 (1)1866年本杰明·P·哈钦森对芝加哥小麦期货市场的操纵。 本杰明·P·哈钦森是第一个企图操纵期货市场的人,他的目标是对1866年8月的玉米期货市场进行逼仓。得益于每周农作物产量的预测,1866 年5月和6月,他在谷物类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积累了大量的多头仓位。此时,据说小麦的购入成本是0.88美元/蒲式耳。到了8月份,受伊利诺斯州、爱荷华州及毗邻芝加哥的其它州的每周作物报告影响,小麦价格迅速上扬。8月4日,小麦合约报价0.90——0.92美元/蒲式耳。8月18日,哈钦森的交割要求使小麦的价格上涨到1.85——1.87美元/蒲式耳,空头损失惨重。 这起逼仓事件和随后发生的其它逼仓事件,促使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决定禁止这种行为。他们第一次给逼仓下了定义,认为逼仓是这样一种行为:“订立购买商品的合约,然后采取手段使卖方不能履行合约,从而向卖方逼取钱财”。他们认为,这种交易是不正当的、带有欺诈性的,并且宣布:任何参与这种行为的CBOT会员将会被开除。但是,这个声明对于随后的一些投机者的行为没有起到任何威慑作用。在利益的驱使下,尽管有些逼仓行为没有成功,投机者还是想方设法地实现他们操纵市场的企图。 (2)1872年约翰·里昂对芝加哥小麦期货的失败逼仓。 1871年10月6日,一场举世震惊的大火,“芝加哥大火”摧毁了芝加哥城的大半个城市。芝加哥17个CBOT认可的交割仓库中有6个被烧毁,大大地减少了芝加哥的小麦库存。小麦库存从800万蒲式耳减少到550万蒲式耳。在此情况下,主要的小麦商约翰·里昂感觉到这是一次很好的逼仓机会。一次,他和一名谷物交易商休·马赫以及CBOT的另一名中间商F·J·戴蒙德结成联盟。【交易之路https://www.360docs.net/doc/9411638225.html,§https://www.360docs.net/doc/9411638225.html,收集整理】1872年春天,这群投机者开始买进小麦的现货和期货。整个春季,小麦的价格持续上涨。到了7月初,8月合约已经卖到每蒲式耳1.16—— 1.18美元;7月底,价格上涨到1.35美元/蒲式耳。价格的持续上涨导致谷物大量地涌入芝加哥。7月初,每天运进14000蒲式耳。到了8月的第一个星期,每天运进27000蒲式耳。8月5日,芝加哥又发生了一次大火,烧毁了剩余的一个交割仓库——“爱荷华仓库”,进而使芝加哥的小麦库存再次减少了 30万蒲式耳。此外,政府公布的关于坏天气的报告也助长了谣言。报告说:新作物将会成熟得很晚,

操纵市场案例分析-欺诈金融市场案例分析

操纵市场案例分析:欺诈金融市场案例分析 证券市场的交易机制决定了其市场的本质是投资的也是投机的,其最主要原因就是证券市场中存在的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以下是WTT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操纵市场案例分析,一起来看看吧! 操纵市场案例分析篇 1 低买高卖,大股东违规短线交易 20XX年5月4日,奥美格公司发布公告,对公司董事长柳忠的“短线交易”事做出道歉申明。在公告中,我们清晰可见,大股东柳忠本人一共进行了三次“短线交易”。第一次是柳忠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变卖出个人手中的奥美格股权,其余两次则是为做市商提供做市股票。 虽然奥美格公司解释大股东并不存在套现减持的不良意图,只是由于不熟悉交易规则而一不小心触及了违规交易。但明眼人不难看出,柳忠在三次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短线交易中其披露的时间点把握得如此巧妙,说其是完全的无心之失恐怕难以让人信服,退一万步而言,至少奥美格公司的内部监管系统是肯定存在巨大漏洞的。 资本运作需要多个不同定位的市场主体相互分工才能良好的完成,在我国无论是较为成熟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还是新

三板、区域性的四板,都有其存在的必要和意义。不一样的资本平台服务着不同类型的企业,所有每个平台都有其自身的定位。 而新三板作为中小微企业与产业资本的服务平台,其本身存在的意义便是为企业寻找长期稳定的投资者和融资项目,并不是一个短期交易的平台,更不是投机者一夜暴富的“赌桌”。完善监管系统,严禁企业大股东“短线交易”是保证新三板平台不“变质”的重要举措之一。 金融本意为资金的流通,良好的资本运作才能带来真正高效快速的经济发展。新三板的良好运转需要依靠每一家新三板企业的诚信操作。而反过来,也只有这个平台的发展更加稳定,才能为平台上的企业带来更大的资本利益。正所谓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任何一家想要在资本市场中长期屹立不倒的企业和机构都应该以诚信作为其发展基础,只有取信于民,方可赢得市操纵市场案例分析篇 2 粉饰报表,自我包装升值 新三板扩容已快近两年,面对大量的新三板公司,选择一家经营良好的公司作为投资对象是对投资者的一大考验。而要想在众多股票中选到一只优质股,查看公司的年度报表是基础,出于这一点考虑,部分企业为了更好的融资,开始打起来报表的“歪脑筋”。于是一大批经过粉饰包装后的公司报表,浮现在了新三板市场中。

市场营销案例分析报告(第五版)作业

西安邮电大学 市场营销案例分析报告 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 姓名: 指导教师: 完成日期: 2014年12月4日

市场营销案例分析报告模版(可提供附件)学生姓名:武育琳班级:人力1202 学号:01125057 企业名称:美特斯邦威案例时间:2014.12 课程名称:市场营销系统与营销环境分析 案例名称:关于美特斯邦威营销环境分析报告 基本情况简介: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于1995年4月22日在温州创办,主要研发、采购和营销自主创立的“Meters/bonwe”和“ME&CITY”两大品牌时尚休闲服饰。 05年创办了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博物馆,是国内目前规模最大的服饰博物馆。目前美特斯邦威全国设有专卖店近3000家,2008年全系统销售额达70亿元,位居中国市场的本土和国际休闲服品牌之首。其国际化的设计团队每年向市场推出新款服饰8000多款。2008年8月,美特斯邦威成功在深圳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美邦服饰”,股票代码为002269。 此外,美特斯邦威在国内首创生产外包,直营销售和特许加盟相结合的运作模式。公司与以长三角和珠三角为中心的300多家生产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08年底公司总部直属员工近万人。04年和06年,公司相继成立了党委和工会。公司荣获“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和“中国青年喜爱的服饰品牌”等多项重大荣誉。 “美特斯?邦威”代表为消费者提供个性时尚的产品,立志成为中国休闲服市场的领导品牌,扬国邦之威、故邦之威。品牌名称凝聚了集团创始人周成建先生永不忘却的民族品牌情节和对于服饰文化的情有独钟。在社会各界及广大消费者的关心与支持下,美特斯邦威集团迅速发展壮大。

案例:操纵股价违法作业

操纵股价违法作业 (一)汪建中案 2008年10月23日,中国证监会认定,汪建中构成了《证券法》第203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按照规定,对汪建中进行行政处罚,没收汪建中超过1.25亿元的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1.25亿元。同时,对汪建中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并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检察机关认定,2007年1月9日至2008年5月21日间,汪建中利用其实际控制交易的9个证券账户,交易38只股票,操纵证券市场共计55次,累计买入成交额52.6亿余元,累计卖出成交额53.8亿余元,非法获利共计1.25亿余元。检察机关认为,汪建中的行为应当以操纵证券市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10年10月28日,汪建中操纵股价刑案在北京二中院开庭审理。 (二)林忠案 2010年7月2日,中国证监会通报了林忠操纵山煤国际(600546)股价案。2010年6月1日,山煤国际在收盘前两分钟,股价由21元附近拉升至涨停,涨幅达13.7%,引起了广泛关注。 经调查发现,6月1日前,林忠使用其亲属账户持有山煤国际143.86万股,账面亏损。为减少亏损,6月1日14时58分至收盘期间,林忠利用资金优势,控制两位亲属的证券账户,采用对倒方式以涨停价大量申报买卖山煤国际股票。经调查,这两个账户对倒成交量为102.56万股,占当日市场成交量的32.46%,占收盘前15分钟市场成交量的69.49%,占收盘前2分钟市场成交量的78.13%,最终将山煤国际股价锁定在涨停价23.89元。6月2日,林忠将两个亲属账户中的山煤国际股票全部卖出,合计亏损314.17万元。中国证监会认为,林忠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决定对林忠处以60万元罚款。 案例问题:请分析中国证监会处罚汪建中、林忠操的法律根据 案例分析: 所谓操纵股价,是指少数人以获取利益或者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势或者滥用职权,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制造证券市场假象,诱导或者致使普通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市场秩序。

2000――2017年中国证券市场主要违规案例分析

2000――2017年中国证券市场主要违规案例分析

2000――2002年中国证券市场主要违规案例分析 (机构类) 蔡奕 一、浙江证券公司操纵钱江生化股票案 (一)机构概况 浙江证券,原称浙江省证券公司。最初成立于1988年,1994年改制为浙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由40家跨省市、跨行业的股东参股组成,股本金由5100万元增至4.5亿元,成为当时为数极少的按照《公司法》规范设立的大型专业证券公司。 浙江证券是一家有着辉煌历史的券商。1991年,浙江证券领先于全国其他券商率先开通了与沪、深联网的证券行情电脑网络;1992年,浙江证券作为第一家进入上海的外地券商在沪设立营业部,当年进入深圳;1993年又成为第一家在北京设立营业部的外地券商。其策划的“全额预缴,比例配售”的创新发行方案作为“浙证模式”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肯定,并实施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1997年,浙江证券发行并推荐上市的浙江东南B股,既是我国B股中股本最大的一只,也是首家在伦敦交易所以GDR(存托凭证)形式与上海交易所同步上市的股票。 (二)违规事实 浙江证券自1998年12月起,利用56个股票帐户(1个机构帐户、2个自营帐户、53个个人帐户)大量买卖“钱江生化”股票。最高持仓量为18,308,735股,占“钱江生化”总股本的17.19%,流通股的56.35%。同时,还通过其控制的不同股东帐户,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在二级市场上,此阶段“钱江生化”股票表现异常,1997年8月至2000年4月,股价由15元左右上冲至57元(复权后),涨幅达2.7倍。浙江证券通过市场操纵行为,为自己牟取了暴利,截止2001年3月20日,其账户股票余额为14,075,537股,实现盈利4233.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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