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空心砌块标准

混凝土空心砌块标准
混凝土空心砌块标准

混凝土空心砖标准

混凝土空心砖施工方法标准

(一)施工准备:

1、混凝土空心砖施工材料:

(1)砖:砖的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规格一致,有出厂合格证明及试验单。

(2)水泥:品种与标号应根据砌体部位及所处环境选择,一般宜采用325号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准用证和试验报告方可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3)砂:宜采用中砂。配制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的强度等级等于或大于M7.5时,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5%;强度等级小于M5时,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10%。

(4)水:应采用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5)掺合料:

1)石灰膏:熟化时间不少于7天,严禁使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2)其他掺合料:电石膏、粉煤灰等掺量应经试验室试验决定。

(6)其他材料:拉结钢筋、预埋件、木砖、防水粉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操作工艺:

1、拌制砂浆:

砂浆采用机械拌合,手推车上料,磅称计量。材料运输主要采用井字架作垂直运输,人工手推车作水平运输。

(1)根据试验提供的砂浆配合比进行配料称量,水泥配料精确度控制在±2%以内;砂、石灰膏等配料精确度控制在±5%以内。

(2)砂浆应采用机械拌合,投料顺序应先投砂、水泥、掺合料后加水。时间自投料完毕算起,不得少于1.5min。

(3)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分别在拌成后3小时和4小时内使用完毕。

2、组砌方法:

(1)砖墙砌筑应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灰缝平直,砂浆饱满,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一般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

(2)砖墙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均应错缝搭接,所有填充墙在互相连接、转角处及与砼墙连接处应沿墙高设置2¢6@600通长拉结筋。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地间断处应砌成斜槎,并加设拉结筋,拉结筋的数量按每12cm墙厚原放置一根直径6mm的钢筋,间距沿墙高不得超过50cm,埋入长度从墙的留槎处算起,每边均不应小于50cm,末端应有90°弯钩。

注:抗震设防地区建筑物的临时间断处不得留直槎。

(3)隔墙和填充墙的顶面与上部结构接触处用侧砖或立砖斜砌挤紧。

3、砖墙砌筑:

施工顺序:弹划平面线检查柱、墙上的预留连结筋遗留的必须补齐砌筑安装或现浇门窗过梁顶部砌体。

(1)排砖撂底(干摆砖样):一般外墙第一皮砖撂底时,横墙应排丁砖,前后纵墙应排顺砖。根据已弹出的窗门洞墨线,核对门窗间隔间墙、附墙柱(垛)的长度尺寸是否符合排砖模,如若不合模数时,则要考虑好砍砖及排放的计划。砍的砖或丁砖应排在窗口中间、附墙柱(垛)旁或其他不明显的部位。

(2)选砖:选择棱角整齐、无弯曲裂纹、规格基本一致的砖。

(3)盘角:砌墙前应先盘角,每次盘角砌筑的砖墙角度不要超过五皮,并应及时进行吊靠,如发现偏差及时修整。盘角时要仔细对照皮数杆的砖层和标高,控制好灰缝大小,使水平灰缝均匀一致。每次盘角砌筑后应检查,平整和垂直完全符合要求后才可以挂结砌墙。

(4)挂线:砌筑一砖厚及以下者,采用单面挂线;砌筑一砖半厚及以上者,必须双层挂线。如果长墙几个个同时砌筑共用一根通线,中间应设几个支线点;小线要拉紧平直,每皮砖都要穿线看平,使水平缝均匀一致,平直通顺。

(5)砌砖:砌砖宜采用挤浆法,或者采用三一砌砖法。三一砌砖法的操作要领是一铲灰、一块砖、一挤揉,并随手将挤出的砂浆刮去。操作时砖块要平、跟线,砌筑操作过程中,以分段控制游丁走缝和乱缝。经常进行自检,如发现有偏差,应随时纠正,严禁事后采用撞砖纠正。应随砌随浆溢出砖墙面的灰迹刮除。

(6)木砖预埋:木砖应经防腐处理,预埋时小头在外,大头在内,数量按洞口高度确定;洞口高度在1.2m以内者,每边放2块,高度在2~3m者每边放4块。预埋木砖的部位一般在洞口上下四歧砖处开始,中间均匀分布。门窗洞口考虑预留后安装门窗框,要注意门窗洞口宽度及标高符合设计要求。

(7)门窗过梁当洞口L0<800时,用钢筋砖过梁,当L0≥800时,用预制钢筋砼过梁,在砖墙上的支承长度不小于240;当支承长度不足时,应按过梁与柱、墙直接连接处理。当门窗洞边无砖墩搁置过梁时,采用在相应洞顶位置的砼墙、柱上予埋铁件或插筋,以便和过梁中的钢筋焊接。

安装过梁基标高、位置及型号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坐浆饱满;如坐浆厚度超过200mm时,要用细石混凝土铺垫,过梁伸入两端的支承长度应一致。

(8)填充墙墙高≥4米时,190墙,填充墙墙高≥3米时,应在墙中部或门洞上口标高处设置一道120厚的现浇钢筋砼配筋带,其两端钢筋与柱或抗震墙预留的拉筋搭接,洞口处之截面高度及配筋应按过梁要求。具体做法详见建筑设计说明。

(9)填充墙体与梁板交接的顶砖用实心小砌块,并斜砌顶紧。

(10)空心砌块门窗洞边200mm内的砌体应采用不低于M5的砌筑砂浆或C15细石砼填实砌块的孔洞。窗台处用盲孔砌块砌筑并加设钢筋砼窗台板,且铺设2Φ6钢筋。门窗顶如有砌体,应加设过梁,过梁采用钢筋混凝土过梁,过梁配筋及规格详见设计具体要求。具体做法详见附图大样。

(11)砖墙砌筑除满足设计要求外,其节点和构造还应满足深圳《非承重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技术规程》(SJG—1997)的要求。空心砌块门窗洞边200mm内的砌体应采用不低于M5的砌筑砂浆或C15细石砼填实砌块的孔洞。窗台处用盲孔砌块砌筑并加设钢筋砼窗台板,且铺设2Φ6钢筋。门窗顶如有砌体,应加设过梁,过梁采用钢筋混凝土过梁,过梁配筋及规格详见设计具体要求。具体做法详见附图大样。

(三)质量标准:

1、保证项目:

(1)砖的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砂浆品种符合设计要求,强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砂浆各组试块的平均强度不小于1.0k;

(2)任意一组试块的强度不小于0.75k。

(3)砌体砂浆必须密实饱满,实心砖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少于20%。

(3)外墙的转角处严禁留直槎,其他临时间断处,留槎的做法必须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

几个混凝土强度标准值的换算关系

几个混凝土强度标准值的换算关系 fcu,k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规定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按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确定,用符号fcu,k表示。即用上述标准试验方法测得的具有95%保证率的立方体抗压强度作为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有C15,C20,C80,共14个等级。例如C30表示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为30N/MM**2. 其中C50~C80属高强度混凝土范畴。 二、棱柱体抗压强度标准值fck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规定以上述棱柱体试件试验测得的具有95%保证率的抗压强度为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标准值,用fck表示。 三、圆柱体抗压强度标准值fc 圆柱体抗压强度也应属于轴心的抗压强度范畴,只不过它是外国的规范采用的,如美国,日本等等。 四、圆柱体抗压强度标准值与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的换算关系 在C60以下:fc=0.79*fcu,k C60:fc=0.833*fcu,k C70:fc=0.857*fcu,k C80:fc=0.875*fcu,k

五、棱柱体抗压强度标准值fck与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的换算关系fck=0.88*c1*c2*fcu,k 其中:c1为棱柱体强度与立方体强度之比 C50及以下:c1=0.76 C80:c1=0.82 两者之间插值处理 c2为高强度混凝土的脆性折减系数 C40及以下:c2=1.00 C80及以下:c2=0.87 两者之间插值处理 六、圆柱体抗压强度标准值与棱柱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的换算关系 从四和五可以得到: C40以下时:fc=0.79*fcu,k,fck=0.88*c1*c2*fcu,k(其中c1=0.76,c2=1.00)故fc=0.79*fcu,k=0.79*fck/(0.88*0.76*1)=1.18fck 其他强度等级时,可类似求得。

预拌砼技术要求(更新版2015)

第一条依据的规范、标准、规程 1、《预拌混凝土》(GB/T 14092-2012)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 01-82-2004 4、《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11/385-2011) 5、《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 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2006) 7、《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 63-2006) 8、《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2002) 9、《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0-2002) 10、《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2013) 11、《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 /T 1596-2005) 12、《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J 146-90) 13、《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18046-2008) 14、《高强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 281-2012) 15、《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 16、《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2011) 17、《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2011) 1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 19、《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2011) 20、《建设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 104-2011) 21、《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 2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11) 23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8) 24、《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技术规范》(GB/T 50733-2011) 25、《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 50496-2009) 26、《混凝土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程》(DB11/T 1029-2013) 27、其他国家和北京市有关预拌混凝土技术要求的规范、标准、规程。第二条工程概况

混凝土强度评定计算方法

混凝土强度评定计算方法 2009年05月25日星期一 21:46 混凝土强度评定计算方法mfcu: 同一验收批强度平均值 fcu,k:设计要求强度值 fcu,min: 同一验收批强度最小值 1、非统计法:mfcu≥1.15fuc,k fcu,min≥0.95 fcu,k 2、统计方法: mfcu-λ 1 Sfcu≥0.9 fcu,k fcu,min≥λ 2 fcu,k Sfcu=每组试验值的方差 (N=10-14: λ 1=1.7 λ 2 =0.9) (N=15-25: λ 1=1.65 λ 2 =0.85) (N=25组以上: λ 1=1.6 λ 2 =0.85)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107-87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统一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方法,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混凝土强度的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普通混凝土和轻骨料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检验评定。 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强度的检验评定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1.0.3条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除应遵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注:对按《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J10—74)设计的工程,使用本标准进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时,应按本标准附录一的规定,将设计采用的混凝土标号换算为混凝土强度等级。施工时的配制强度也应按同样原则进行换算。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2.0.1条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按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划分.混凝土强度等级采用符号C与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以N/m㎡计)表示. 第2.0.2条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系指对按标准方法制作和养护的边长为150mm的立方体试件,在28d龄期,用标准试验方法测得的抗压强度总体分布中的一个值,强度低于该值的百分率不超过5%。 第2.0.3条混凝土强度应分批进行检验评定.一个验收批的混凝土应由强度等级相同、龄期相同以及生产工艺条件和配合比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组成。对施工现场的现浇混凝土,应按单位工程的验收项目划分验收批,每个验收项目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确定。 第2.0.4条预拌混凝土厂、预制混凝土构件厂和采用现场集中搅拌混凝土的施工单位,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对零星生产的预制构件的混凝土或现场搅拌的批量不大的混凝土,可按本标准规定的非统计方法评定。 第2.0.5条为满足混凝土强度等级和混凝土强度评定的要求,应根据原材料、混凝土生产工艺及生产质量水平等具体条件,选择适当的混凝土施工配制强度。混凝土的施工配制强度可按照本标准附录二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 第2.0.6条预拌混凝土厂、预制混凝土构件厂和采用现场集中搅拌混凝土的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混凝土强度进行统计分析,控制混凝土质量。可按本标准附录三的规定,确定混凝土的生产质量水平。 第三章混凝土的取样,试件的制作、养护和试验 第3.0.1条混凝土试样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每100盘,但不超过100 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二、每一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注:预拌混凝土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上述规定取样。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尚应按本条的规定抽样检验。 第3.0.2条每组三个试件应在同一盘混凝土中取样制作。其强度代表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取三个试件强度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每组试件的强度代表值; 二、当一组试件中强度的最大值或最小值与中间值之差超过中间值的15%时,取中间值作为该组试件的强度代表值; 三、当一组试件中强度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与中间值之差均超过中间值的15%时,该组

商品混凝土常用标准更新版

标准号GB/T10171—2005 GB/T10172—2005 GB/T14902—2003 GB50010—2010 GB/T50080—2002 GB/T50081—2002 GB50164—2011 GB50202—2002 GB50204—2011 GB50207—2002 GB50208—2011 GB50209—2010 GB50300—2001 GB/T50082-2009 GB/T50107-2011 JGJ/T10—1995 JGJ15—2008 JGJ/T23—2011 JGJ55—2011 GB175—2007

GB/T176—2008 GB/T208—1994 GB/T750—1992 GB/T1345—2005 GB/T1346—2001 GB/T2419—2005 GB/T3183—2003 GB/T4131—1997 GB/T8074—2008 GB12573—2008标准名称 混凝土搅拌站(楼)分类 混凝土搅拌站(楼)技术条件预拌混凝土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水泥密度测定方法 水泥压蒸xx试验方法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80μm筛筛析法)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 砌筑水泥 水泥的命名、定义和术语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水泥取样方法 GB/T17671—1999 JC/T452—2009 JC/T681—2005 JC/T682—2005 JC/T683—2005 JC/T722—1982(1996) JC/T723—2005 JC/T724—2005 JC/T725—1982(1996) JC/T726—2005 JC/T727—2005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50107-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Standard for test and evaluation of concrete compression strength GB50107-2010 2010-05-31发布2010-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OO二~二OO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3]102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1总则;2术语、符号;3基本规定;4混凝土的取样与试验;5混凝土强度的合格评定。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增加了术语、符号;2补充了试件取样频率的规定;3增加了C60及以上高强混凝土非标准尺寸试件确定折算系数的方法;4修改了评定方法中标准差已知方案中的标准差计算公式;5修改了评定方法中标准差未知方案的评定条文;6修改了评定方法中非统计方法的评定条文。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管理组(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电子信箱:standards@https://www.360docs.net/doc/9416553298.html,)。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大学 北京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上海建工材料工程有限公司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云南建工混凝土有限公司 舟山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北京东方建宇混凝土技术研究院 贵州中建建筑科学研究院 沈阳北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混凝土试块强度评定

一、混凝土强度检测的基本规定 1、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按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划分。混凝土强度等级应采用符号C与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以N/mm2计)表示。 2、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应为按标准方法制作和养护的边长为100mm的立方体试件,用标准试验方法在28d龄期测得的混凝土抗压强度总体分布中的一个值,强度低于该值的概率为5%。 3、混凝土强度应分批进行检验评定。一个检验批的混凝土应由强度等级相同、试验龄期相同、生产工艺条件和配合比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组成。 4、对大批量、连续生产混凝土的强度应按统计方法评定。对小批量或零星生产混凝土的强度应按非统计方法评定。 二、混凝土的取样与试验 1、混凝土的取样 1.1混凝土的取样,宜根据GB_50107-2010中规定的检验评定方法要求制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和相应的取样计划。 1.2混凝土强度试样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1.3试件的取样频率和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3.1每100盘,但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混凝土,取样次 数不应少于一次; 1.3.2每一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和 100m3时其取样次数不应少于一次;

1.3.3当一次连续浇筑的同配合比混凝土超过1000m3时,每 200m3取样不应少于一次; 1.3.4对房屋建筑,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 应少于一次。 1.4每批混凝土试样应制作的试件总组数,除满足GB_50107-2010中规定的混凝土强度评定所必需的组数外,还应留置为检验结构或构件施工阶段混凝土强度所必需的试件。 2、混凝土试件的制作与养护 2.1每次取样应至少制作一组标准养护试件。 2.2每组3个试件应由同一盘或同一车的混凝土中取样制作。 2.3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用的混凝土试件,其成型方法及标准养护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的规定。 2.4采用蒸汽养护的构件,其试件应先随构件同条件养护,然后应置入标准养护条件下继续养护,两段养护时间的总和应为设计规定龄期。 3、混凝土试件的试验 3.1混凝土试件的立方体抗压强度试验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的规定执行。每组混凝土试件强度代表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3.1.1取3个试件强度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每组试件的强度代表 值;

混凝土强度评定验收记录表最新版

混凝土强度评定验收记录表最新版

混凝土抗压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程名称:山西山阴二期2×350MW低热值煤发电供热工程编号:F5912S-XBJS-001

评 定 计 法 定 / / / / / 评定方法 统计方法(二) 非统计方法 m? cu -λ 1 ×S ?cu λ 2 ×? cu,k 1.15 ?cu,k 0.95?cu,k / / 17.20 14.25 评定 公式m?cu-λ1×S?cu ≥? cu,k ?cu,min≥λ2? cu,k m?cu≥λ3?cu,k?cu,min≥λ 结果/ / 合格合格 强的格定数试件 组数 10 ~ 14 15 ~ 19 ≥ 20 砼 强 度 合 格 判 定 依 据 非 统 计 方 法 m?cu≥λ3?cu,k λ1 1.15 1.05 0.95 ?cu,min≥λ4?cu,k 统 计 方 法 (二 m? cu -λ 1 ×S ?cu≥?λ20.90 0.85 ?cu,min≥λ2?cu,k

混凝土抗压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程名称:山西山阴二期2×350MW低热值煤发电供热工程编号:F5912S-XBJS-002

BY-013 40 BY-024 39.1 BY-035 40.1 BY-046 39.3 BY-014 39.8 BY-025 38.9 BY-036 40.1 BY-047 39.7 BY-015 40 BY-026 39 BY-037 39.2 BY-048 40.1 BY-0 16 39.9 BY-0 27 39.9 BY-0 38 40 BY-0 49 40.2 计 标准值(MPa ) ?cu,k 标准差(MPa) S ?cu 试块组数 n 平均强度值 m ?cu 最小强度 值(MPa ?cu,min 统方 评定 / / / / / 计 法 定 35 0.71 48 39.59 37.4

2019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word资料25页

1 总则 2 术语、符号术语、 2.1 术语 2.2 符号 3 基本规定 4 混凝土的取样与试验 4.1混凝土的取样 4.1混凝土的取样 4.2混凝土试件的制作与养护 4.2混凝土试件的制作与养护 4.3混凝土试件的试验 4.3混凝土试件的试验 5 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 5.1统计方法评定 5.1统计方法评定5.2非统计方法评定 5.2非统计方法评定 5.3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 5.3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本标准用词说明引用 标准名录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为了统一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方法,保证混凝土强度符合混凝土工程质量的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原标准:适用于普通本标准适用于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混凝土和轻骨料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检验评定) 1.0.3 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是关于混凝土抗压强度合格性评定的具体规定。它对保证混凝土工程质量,提高混凝土生产的质量管理水平,以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等都具有重大作用。) 2 术语、符号 2.1.1 混凝土由水泥、骨料和水等按一定配合比,经搅拌、成型、由水泥、骨料和水等按一定配合比,经搅拌、成型、养护等工艺硬化而成的工程材料。而成的工程材料。 2.1.2 龄期自加水搅拌开始,混凝土所经

历的时间,按天或小时计。自加水搅拌开始,混凝土所经历的时间,按天或小时计。 2.1.3 混凝土强度混凝土的力学性能,表征其抵抗外力作用的能力。混凝土的力学性能,表征其抵抗外力作用的能力。本标准中的混凝土强度是指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强度是指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 2.1.4 合格性评定根据一定规则对混凝土强度的合格与否所作的判定。根据一定规则对混凝土强度的合格与否所作的判定。 2.1.5 检验批由符合规定条件的混凝土组成,用于合格性判定的混凝土总体。由符合规定条件的混凝土组成,用于合格性判定的混凝土总体。 2.1.6 检验期为确定检验批混凝土强度的标准差而规定的统计时段。为确定检验批混凝土强度的标准差而规定的统计时段。 2.1.7样本容量 2.1.7样本容量代表检验批的用于合格评定的混凝土试件组数。代表检验批的用于合格评定的混凝土试件组数。 ——同一检验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平均值;同一检验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平均值 m fcu ——同一检验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平均值;——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 f cu,k ——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同一检验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最小值——同一检验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最小值; f cu,min 同一检验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最小值;——方差未知评定方法中方差未知评定方法中, S f c u ——方差未知评定方法中,检验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标准差;压强度的标准差;度的标准差;度的标准差; λ 1 λ 2 λ3 λ 4 ——合格性判定系数——合格性判定系数;合

混凝土抗压强度标准值计算

1 总 则 1.0.1~ 本规范系根据国家标准《水利水电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199—94)》(简称《水工统标》)的规定,对《水工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DJ20—78)》(简称原规范)的设计基本原则进行了修改,并依据科学研究和工程实践增补有关内容后,编制而成。其适用范围扩大到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和地震区的结构,其它与原规范相同。但不适用于混凝土坝的设计,也不适用于碾压混凝土结构。 当结构的受力情况、材料性能等基本条件与本规范的编制依据有出入时,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通过专门试验或分析加以解决。 1.0.4 本规范的施行,必须与按《水工统标》制订、修订的水工建筑物荷载设计规范等各种水工建筑物设计标准、规范配套使用,不得与未按《水工统标》制订、修订的各种水工建筑物设计标准、规范混用。 3 材 料 混凝土 按照国际标准(ISO3893)的规定,且为了与其它规范相协调,将原规范混凝土标号的名称改为混凝土强度等级。在确定混凝土强度等级时作了两点重大修改; (1)混凝土试件标准尺寸,由边长200mm 的立方体改为边长150mm 的立方体; (2)混凝土强度等级的确定原则由原规范规定的强度总体分布的平均值减去倍标准差(保证率90%),改为强度总体分布的平均值减去倍标准差(保证率95%)。用公式表示,即: f cu,k =μfcu,15-σfcu =μfcu ,15(1-δfcu ) (3.1.2-1) 式中 f cu,k ──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即混凝土强度等级值(N /mm 2); μfcu,15──混凝土立方体(边长150mm )抗压强度总体分布的平均值; σfcu ──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标准差; δfcu ──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变异系数。 混凝土强度等级由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确定,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是本规范混凝土 其他力学指标的基本代表值。 R (原规范的混凝土村号)与C (本规范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之间的换算关系为: )1.0() 27.11(95.0645.1115,15,R C fcu fcu δδ--= (3.1.2-2) 式中为试件尺寸由200mm 立方体改为150mm 立方体的尺寸效应影响系数;为计量单位换算系数。 由此可得出R 与C 的换算关系如表3.1.2所列 表3.1.2 R 与C 换算表 注:表中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变异系数是取用全国28个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合格 水平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调查统计分析的结果。 3.1.3 混凝土强度标准值 (1)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标准值

混凝土强度评定验收记录表最新版

程名称:山西山阴二期2×350MW低热值煤发电供热工程编号:F5912S-XBJS-001单位工程名称2#间冷塔施工单位西北电力建设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强度等级C15 W/ F/ 养护方法标养 统计日期2013年07月01日~07月28日结构部位基础工程(环基垫层) 混凝土试块强度代表值(MPa) 报告编号强度值报告编号强度值报告编号强度值报告编号强度值报告编号强度值BY-001 17.3 BY-002 17 BY-003 17.4 BY-004 17.1 BY-005 17.2 以下无 统计标准值(MPa) ?cu,k 标准差(MPa) S?cu 试块组数 n 平均强度值 m?cu 最小强度值(MPa) ?cu,min 非统计方 法评定 15 0.18 5 17.2 17 统计方法 评定 / / / / / 评定方法 统计方法(二) 非统计方法 m? cu -λ 1 ×S ?cu λ 2 ×? cu,k 1.15?cu,k 0.95?cu,k / / 17.20 14.25 评定公式m?cu-λ1×S?cu≥?cu,k?cu,min≥λ2?cu,k m?cu≥λ3?cu,k?cu,min≥λ4?cu,k 结果/ / 合格合格 砼强度的合格判定系数试件组数10~14 15~19 ≥20 砼强度 合格判 定依据 非统计 方法 m?cu≥λ3?cu,k λ1 1.15 1.05 0.95 ?cu,min≥λ4?cu,k 统计方 法(二) m? cu -λ 1 ×S ?cu ≥?cu,k λ20.90 0.85 ?cu,min≥λ2?cu,k 依据标准GB/T 50107-2010 会签栏监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专业技术负责人审核统计日期

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范

穗建质监字[2007]80号 关于印发《广州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治理 实施细则》条文修改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质量监督站、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和各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的监督治理,确保工程结构质量,我站制定了《广州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治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各有关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向我站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近期,我站组织了有关监督、施工、监理和混凝土生产企业等单位参加的条文修改研讨会,现将修改内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含分站)必须在2007年8月1日前到市建委办理备案手续。8月1日后,凡未办理备案手续的预拌(商品)

混凝土搅拌站均不得在广州市内供货,若分站在未办理备案手续而进行供货的,其所属的总站也一并暂停供货。 《实施细则》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实施细则》第六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确保对原材料的质量监控,实施原材料进场检验,即原材料进入搅拌站后,必须依照有关技术标准按批次复验,经复验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全市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原材料进行随机执法抽检,各区(县级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本辖区内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原材料进行定期监督抽检。 原材料定期监督抽检由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负责托付,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公示的检测机构检测。负责监督抽检的检测机构必须已在市建委备案、具备混凝土原材料监督抽检检测项目的检测资质并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已办理登记手续(检测机构和检测项目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原材料监督检验报告将作为工程结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的重要内容。凡未经原材料监督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未经复验或处理合格的工程,各工程质量监督站不予办理相应中间验收登记及工程质量验收手续。 二、《实施细则》第十条 第十条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供应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应向施工单位提供下列资料: (一)预拌(商品)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 (二)预拌(商品)混凝土发货单(须做到一车一单,随送料车一起送到工地,作为预拌(商品)混凝土交货验收的依据之一);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T 501 07-2010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Standard for evaluation of concrete compressive strength 2010—05—31 发布2010—12—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第594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的公告现批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0107—2010,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原《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107—87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0年5月31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二~二○○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3] 102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1 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混凝土的取样与试验;5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增加了术语和符号;2补充了试件取样频率的规定;3增加了C60及以上高强混凝土非标准尺寸试件确定折算系数的方法;4修改了评定方法中标准差已知方案的标准差计算公式;5修改了评定方法中标准差未知方案的评定条文;6修改了评定方法中非统计方法的评定条文。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

预拌混凝土

预拌混凝土 1范围 本标准规定预拌混凝土的定义、分类、标记、技术要求、供货量、试样方法、检验规则及订货与交货。 本标准使用于集中搅拌站生产的预拌混凝土。 本标准不包括运送到交货地点的混凝土浇筑、振捣及养护。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标准的应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应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使用于本标准。 GB 159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8076 混凝土外加剂 GB/T 9142 混凝土搅拌机 GB/T 1804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 50080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实验报告 GB/T 50081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GB 50119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J 82 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 GBJ 10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JGJ 52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GJ 53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GJ 55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 63 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 JGJ/T 112 天然沸石粉在混凝土与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 JG/T 5094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预拌混凝土 ready-mixed concrete 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矿物掺合料等组合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出售的并采用运输车,在规定时间内运至适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 通用品 normal concrete 强度等级不大于C50、坍落度不大于180mm、粗集料最大公称粒径为20mm、25mm、或40mm,无

预拌混凝土的管理办法

一分公司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为了加强分公司承建工程水泥混凝土的试配、生产、施工和检验 水平,提高结构工程质量,减少因混凝土缺陷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防止出现结构重大质量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所有承建工程的自拌混凝土和采购的预拌混 凝土。办法共五章,以黑体字标识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3、项目工程师对本办法在项目上的实施负总责,项目试验员对本 办法中规定的相关试验工作的落实、检查负直接责任,项目技 术员对本办法中混凝土施工方案的落实、检查负直接责任,项 目材料员对原材料采购、合格供方评定、预拌混凝土供应联系 单的保存等负责。 4、分公司的技术质量部、安全生产部负责本办法在项目实施的监 督、检查工作。 第2章混凝土原材料的选用 1、所有原材料必须根据施工项目的工艺特点、环境条件和设计要求 进行选用,选用前须进行抽样检验,以确定其各项技术指标与预期要求的符合性。原材料选用前的调查工作必须有项目技术、材料和试验的有关人员的参与。 2、原材料进场后必须进行抽检工作,以确保其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特别是混凝土外加剂和掺合料的抽检工作,应作为重点予以控 制。 第3章混凝土的试配与开盘鉴定 混凝土的试验室试配工作必须按照现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中的要求执行。施工项目应委托有资质能力的检测机构进行,对所委托的检测机构按合格供方的要求进行审查,并完善相关手续。 第四章混凝土生产过程的控制 1、混凝土施工前,项目工程师必须根据施工现场作业情况(含人员素质及配备、设备性能及配备、材料技术性能及供应、施工工艺和施工环境条件等)和设计要求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混凝土施工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混凝土的浇筑顺序(含时间安排),原材料的储备、设备及人员配备和安排; ②、梁、板底模的拆除条件; ③、混凝土的制备和运输; ④、混凝土的振捣方法和振捣结束条件;

混凝土强度评定标准如何确定

?混凝土强度评定标准如何确定? ?混凝土强度评定标准如何确定?混凝土试块多少组组要做数列统计,多少组需要做非数列统计? ?混凝土强度验收评定标准 混凝土强度应分批进行验收。同批混凝土应由强度等级相同、龄期相同以及生产工艺和配合比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组成。每批混凝土的强度,应以同批内全部标准试件的强度代表值来评定。 1、每组(三块)试块强度代表值 每组 (三块)试块应在同盘混凝土中取样制作,其强度代表值按下述规定确定: ( 1)取三个试块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该组试块的强度代表值; ( 2)当三个试块中的最大或最小的强度值,与中间值相比超过15%时,取中间值代表该组的混凝土试块的强度; ( 3)当三个试块中的最大和最小的强度值,均超过中间值的15%时,其试验结果不应作为平定的依据。 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 根据混凝土生产情况,在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时。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 ( 1)当混凝土的生产条件在较长时间内能保持——致,且同一品种混凝土的强度变异性能保持稳定时,由连续的三组试块代表一个验收批,其强度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mfcu ≥ fcu,k + 0 .7 σ o ① fcu. min ≥ f cu. k —0 . 7 σ o ②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高于C20时,强度的最小值尚应满足下式要求: fcu. min ≥0.85 f cu. k ③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C20时,强度的最小值尚应满足下式要求: fcu. min ≥0.90 f cu. k ④ 式中: mfcu ——同一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平均值,MPa; fcu,k ——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MPa; fcu. min ——同一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最小值,MPa; σ o ——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标准差(MPa),应根据前一个检验期内(检验期不应超过三个月,强度数据总批数不得小于15)同一品种混凝土试块的强度数据按下式确定: 式中:Δ fcu,i ——第i批试件立方体抗压强度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 m ——用以确定该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数据的总批数。 ( 2)当混凝土的生产条件不能满足上述规定或在前一个检验期内的同一品种混凝土没有足够的数据用以确定验收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差时,应由不少于10组的试块代表一个验收批,其强度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mfcu —λ1 Sfcu ≥ 0.9 fcu,k ⑤ fcu. min ≥λ2 f cu. k ⑥ 式中:mfcu ——同一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平均值,MPa; Sfcu ——同一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标准差,MPa。当Sfcu 的计算值小于0.06 f cu. k 时,取Sfcu = 0.06 f cu. k 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标准差Sfcu。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 fcu,i——第 i 组混凝土抗压强度值,MPa: n ——一个验收批混凝土试块的组数,n ≥10。

最新预拌混凝土规范标准

预拌混凝土 本标准代替GB 14902-1994《预拌混凝土》。 本标准与GB 14902-1994相比主要变化有: 1.在适用围中取消了不适用于轻集料混凝土,明确了不包括运送到交 货地 点后的浇筑、振捣及养护。 2. 通用品中的最大强度等级由C40改为C50,坍落度由150mm改为180mm。 3. 修改了固定式搅拌机搅拌混凝土的最短搅拌时间。 4. 根据目前社会对环保的要求及混凝土生产的具体情况,增加了对混凝土生 产企业及其产品的环保要求。 5. 增加了用混凝土工程实际量对混凝土实际供货量进行复核的允许偏差。 6. 增加了有抗渗、抗冻要求的预拌混凝土的取样检验频率。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分公司、北京市建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安托山混凝土公司、上海嘉华混凝土公司、华威建材有限公司、北京望京谊合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建宏福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市昌平区建设委员会、上海建工材料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田华和众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上海建筑科学研究院、信强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金建科技有限公司等。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许鹤力、韩素芳、路来军、功轩、王章夫、一鸣、梁锡武、旭晨、越、韩芳贤、康伟、朱建华、高金枝、于明、倪清、尧亮、双群。 本标准1994年首次发布。 本标准委托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预拌混凝土

1 围 本标准规定了预拌混凝土的定义、分类、标记、技术要求、供货量、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订货与交货。 本标准适用于集中搅拌站生产的预拌混凝土。 本标准不包括运送到交货地点后的混凝土浇筑、振捣及养护。 2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59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8076 混凝土外加剂 GB/T9142 混凝土搅拌机 GB/T1804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50080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 GB/T50081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GB50119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 GB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GBJ 82 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 GBJ 10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JGJ 52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GJ 53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GJ 55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T 112 天然沸石粉在混凝土与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 JG/T 5094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3 术语和定义 下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预拌混凝土 ready-mixed concrete

混凝土强度标准差值

铁路混凝土工程可按: 强度等级:低于C20 C20-C40 高于C40 构件厂σ:3.0 4.0 5.0 搅拌站σ:3.5 4.5 5.5 混凝土强度标准差宜根据同类混凝土统计资料计算确定,当无统计资料时,可按国标GB50204的规定选用: 混凝土强度等级:低于C20 C20-C35 高于C35 σ: 4.0 5.0 6.0 混凝土设计强度标准差在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范里面就有详细的规定了: 混凝土强度标准差宜根据同类混凝土统计资料计算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计算时,强度试件组数不应少于25组; 2.当混凝土强度等级C20和C25级,其强度标准差计算值不于2.5MPa时,计算配制强度用的标准差应取不小于2.5MPa;当混凝土强度等级等于或大于C30级,其强度标准差计算值小于 3.0MPa时,计算配制强度用的标准差应取不小于3.0MPa。 3.当无统计资料计算混凝土强度标准差时,其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取用。在GB50204里面规定了,小于C25的混凝土标准差取3.0MPa,在c25和C30之间,取 4.0Mpa,对于大于c35的混凝土,取 5.0MPa。 混凝土强度标准差宜根据同类混凝土统计资料计算确定,当无统计资料时,可按国标GB50 204的规定选用,见表140。

铁路混凝土工程可按表T140选用 我看见标准差的公式是: 可是我没看明白到底代表什么意思,请高手详细解说下,谢谢!! 问题补充2011-03-18 10:01 谁能告诉我啊! 匿名回答:1 人气:11 解决时间:2011-03-22 17:36 满意答案 好评率:100% 每组试块抗压强度的平方和减去所有试块的平均值的平方乘以组数得到的结果除以(组数-1)最后开根号 Sfcu=[(∑ fcu?i2-n?mfcu2)/(n-1)]1/2 公式表述显示不明,用语言表述下,即公式中的2和1/2都应为上角表,分别表示平方和根号(开平方)。 语言表述如下:fcu.i的平方求和再减去n 乘以fcu平均值的平方,用他们的差再除以(n-1)这样得出的除数开方;也可以是fcu.i-fcu平均值差的平方求和得出的数再除以(n-1)这样得出的除数开方。当Sfcu<0.06fcu,k时,取 Sfcu=0.06fcu,k 具体参数表述如下: fcu,k一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 fcu为设计强度标准值 mfcu为平均值 n为试块组数 Sfcu为n组试块的强度值标准差 fcu.i : 第i组试块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值

混凝土强度的评定与验收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混凝土强度的评定与验收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l07中,对混凝土强度的评定与验收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现就个人理解归纳如下: 1、标准试件混凝土强度 (1)在混凝土分项工程中,应根据结构布置、混凝土工程量、工作班浇筑量等情况,将混凝土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或称验收批),即:N≥1,此处,N为检验批批数。 (2)在检验批的混凝土强度评定和混凝土分项工程的常规验收中,所涉及的混凝土强度均以标准方法制作和养护的边长为150ram的立方体试件(简称标准试件,对非标准尺寸试件要作修正),在28d龄期用标准试验方法测得的抗压强度为准。 (3)每一检验批(以下简称每批)中标准试件取样数量n,仍应根据第(1)条中的情况并考虑混凝土的生产条件、质量稳定性及其强度变异的信息等作出选择。(4)根据每批的标准试件取样数量和以往的混凝土强度统计信息,《标准》GBJl07规定,可在两种统计方法和一种非统计方法中选择适合的一种方法,用于评定该批混凝土强度是否满足该方法的要求。当符合该方法的要求时,就认为该批混凝土强度达到该混凝土强度等级的要求,就可判为合格。 (5)混凝土分项工程中的N个检验批,应等效地视作为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中的主控项目,N个检验批的混凝土强度均评定为合格,是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条件之一。因为在《规范》GB50204第7.4.1条(混凝土分项工程的强制性条文)规定,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同条件养护试件混凝土强度 (1)《规范》GB50204确认,与结构实体混凝土组成成分、养护条件相同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强度可作为检验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的依据。所以在《规范》GB50204中规定:结构构件拆模、出池、出厂、吊装、张拉、放张及施工期间临时负荷时的混凝土强度,应根据同条件养护的标准尺寸试件的混凝土强度确定。在《标准》GBJl07中也有相类同的规定。 (2)上述两个标准均对施工阶段同条件养护试件混凝土强度的用处作了交待,但未提及试件组数及其评定。在《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第6.1.11条、第6.2.5条中提及的各施工阶段(含施加预应力时)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f cu,应当就是同条件养护试件的混凝土强度。显然,施工单位应自己作出判断,需留置多少组试件,每次压几组试件;倘若达不到规定的f cu值时,是否还有后备试件等。如果每次仅压一组试件,所得的一个代表值,它至少应不小于f cu 值,实际上施工单位常常就是这样做的。如果不这样做,在相应的施工阶段(特别是施加预应力时)造成结构构件严重开裂或压坏的概率将会增大。对满足f cu 值的评定方法尚需由《标准》作进一步完善。 (3)《规范》GB50204首次作出明确规定,在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验收中,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中对混凝土强度的检验,应以在混凝土浇筑地点制备并与结构实体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强度为依据。此同条件养护的留置方式、取样数量和强度代表值等,在该《规范》附录D中作了具体规定;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的检验结果,当符合《标准》GBJl07的有关规定时,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实体的混凝土强度应判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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