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城市管理工作总结范文5篇

2020年城市管理工作总结范文5篇
2020年城市管理工作总结范文5篇

2020年城市管理工作总结范文5篇Summary of urban management in 2020

汇报人:JinTai College

2020年城市管理工作总结范文5篇

小泰温馨提示:工作总结是将一个时间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

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并分析不足。通过总结,可以把零散的、

肤浅的感性认识上升为系统、深刻的理性认识,从而得出科学的结论,以便改正缺点,吸取经验教训,指引下一步工作顺利展开。本文档根

据工作总结的书写内容要求,带有自我性、回顾性、客观性和经验性

的特点全面复盘,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

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

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2020年城市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2、篇章2:城市管理局执法队员文档

3、篇章3:城市管理工作总结文档

4、篇章4:城市管理工作文档

5、篇章5:2020年县城市管理工作总结文档

篇章1:2020年城市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是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所

属正科级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担负着我县城市日常管理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能。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在县住建局党委的关心支持下,县的城市管理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现就将我大队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大队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发展情况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的前身是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与县城建监察大队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是县规划建设局的下属单位。县委、县政府为加大城市管理力度,解决城管“老大难”问题,组建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核定编制40名。原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成建制并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县规划建设局代管。根据常编文件,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升格为正科级,管理体制由县规划建设局代管调整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不变。根据常编〔XX〕19号文件,将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划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所属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结构编制、级别及人员身份不变。

(二)大队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主要工作职能

根据县编委《关于建立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及人员编制的通知》(常编〔XX〕13号),核定大队全额事业编制

40名(原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35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收回),实行一次定编,人员逐步到位的原则;根据市人劳社保局《关

于同意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等10 家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

批复》(衢市人劳公〔XX〕108号),确定大队为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目前,大队内设2个科室5个中队:即办公室、法制科(督查室)、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规划中队和开发区中队,设大队长1名(正科级)、副大队长2

名(副科级)、科(股)级职数10名。大队现有50人,编内人员22人(其中参公人员20名、全额事业人员2名),协管员28人。

根据常编〔XX〕13号文件,常委〔XX〕46号文件和〔XX〕1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等规定,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综合

履行原城建监察大队工作职责及受住建、环保、工商、卫生、公安交警等有关行政执法主体的委托承担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及其他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依据规划建设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规定对城乡规划、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城市市

政工程设施、城市公用事业、房地产、建筑业等进行监察和行使处罚权。

(三)依据环保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对沿街及居住区个体经营者、经营性企业的排污、噪声、废气、废水等行使处罚权(简易程序处罚)

(四)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对临时摊贩、无照摊贩、车辆修理、加工点等行使处罚权(简易程序处罚)

(五)依据卫生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对城区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行为行使处罚权(简易程序处罚)(六)依据公安交警行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规定对侵占城市道路、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使处罚权(简易程序处罚)

(七)承办县政府和县住建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

作职能。

二、运行存在的问题和弊端

通过几年的运行情况来看,从体制、机制和执法主体运

行上一直都存在梗阻,当前大队所履行的仅仅是县住建局委托

的七项行政执法管理职能。环保、工商、卫生、交警部门从未将有关处罚职能进行过委托。其中,交警部门在大队建立之初派驻了两名执法人员,后将一名执法人员替换为协警,XX年

底将两人撤离。工商部门虽一直派驻人员参与管理,但其工作角色仅限于大队普通的执法人员,“工商”效应并未体现。XX 年初,派驻人员也已撤离。从当前大队的工作职能上讲,不仅与“综合执法”不符,也没有形成“联合执法”的模式,其实质的称谓应为“城建监察大队”,两年来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仅仅是将一个股级的单位升格成了正科级的单位而已。目前我大队日常执法主要是对规划建设行政管理方面的城市规划、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城市公用事业、房地产、建筑业等城建监察七项职能进行监察和行使处罚权。这极大地背离了县委、县政府建立综合执法大队的初衷。不仅如此,因大队名称中“综合执法” 的称谓,往往引

发了众多市民群众、经济主体乃至少数部门对大队工作职能的误会。

三、体制机制改革意见和建议

1.加大综合执法力度。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

对涉及城市管理的执法权限,打破部门限制、打破职能限制,实施大综合、大执法。将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

定的其它行政处罚权及行政强制措施全部集中,交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行政执法权限调整后,原具体承担相应行政执法职责的执法部门的执法机构及其人员和编制一并划转。

2.充分发挥城管委工作职责。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城市管

理工作机制。根据我县城管委和城管委办公室职责,研究制定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中长期规划;决策城市管理重大事项,指挥

协调城市管理重大问题;协调城管委各成员单位开展各项专项

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利用县数城管指挥

中心平台对各成员单位进行督查和考评。并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区域分片管理或派驻乡镇、街道和开发园区并独立行使行政执法权。

3.增加城管执法人员编制数量。近年来随着我县城市建

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和执法标准的提升及依法行政的需要,目前一线队员、专业管理人才非常短缺,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城市管理相关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执法效率的提高。参考周边县、市、区城管执法人员编制数量,建议增加我县城市管理执法队员人员编制数,解决一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问题,同时逐步减少城管协管员的数量,为依法行政提供强有力的人员保障。

4.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加强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

伍的建设和管理,实行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录用、考核、培训、

交流等制度。加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入编进度,彻底解决执法人员执法身份,实现有权执法、合法执法。

多年来,大队始终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队伍

建设目标,以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和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努力建设一支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人民满意的城市管理队伍。

篇章2:城市管理局执法队员文档【按住Ctrl键点此返回目录】城市管理局执法队员个人工作总结

我在宣讲团负责宣讲工作。近半年来,在领导的支持和

同志的配合下,比较圆满地完成了自己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在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工作能力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为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个人近期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加强学习,不断增强思想政治修养。认真学习和贯

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开展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学习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规章和执法队伍内部管理规定,并熟练掌握和运用,以提高自己的执法技能和水平,做到依法行政。平时还注重对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全面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二是勤奋敬业,始终坚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能够认真遵

守局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能够做到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协调好各方面的人际关系;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并努力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尽心尽力,不折不扣地完成工作任务。严格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全力以赴、任劳任怨,及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通过努力,个人综合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

各项工作均取得了圆满完成任务的好成绩,得到领导和群众肯定。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取得了新的进步,但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主要是:改革创,新的精神还不够理论

知识水平还比较低。对新时期搞好城市管理宣讲理念还不新,这些有待于自己在今后进一步加强学习,更新理念,百尺竿头,更上一步。力争在实际工作取得更多的成绩和认可;继续发扬无私奉献精神,真实、高质、高效地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

任务,做一名优秀的执法队员,为建设美好家园做出自己的贡献!

篇章3:城市管理工作总结文档【按住Ctrl键点此返回目录】XX年,全市城市管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大干

新三年,再创新辉煌”的战略决策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以十六届三中全会为指针,以“大干新三年,再创新辉煌”为主线,以“四个进一步”为重点,认真组织实施“一六”工程,进一步理顺城管体制,完善城管体系;进一步改革城管机构,健全城管机制;进一步配套基础设施,改造背街小巷;进一步严格城管执法,严肃队伍管理,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促使市民素质进一步提升,街巷变新,城市变靓。年内,市城管局被评为长沙市唯一的全省文明机关。

一、积极推行“重心下移”,城管体制进一步理顺

为努力构建科学规范、运行高效、设施完备,符合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要求的城市管理新体系,加强城市的经常性管理,提高城管综合执法水平,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充分调动市、区两级政府抓城管工作的积极性。按照重心下移、责权一致和讲求实效的要求,进一步确立城区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地位,理顺市、区、街道和社区的管理体制,

明确各自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和职责,形成以市为核心、区为重点、街道为基础、社区配合的分工科学、责权明确、务实高效、运行有序的管理体制。年内,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的决定》正式出台。于XX年1月正式实施。

一是加强领导,科学决策。年初,市里成立了以市委秦

卓夫副书记为组长、市委常委谢建辉部长、市人大龚罗生副主任、市政府湘平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李克俭等领导为副组长的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城管局局长吴念公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国土、规划、五区政府、卫生、环保、工商等数十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与的城管工作领导机构,各区亦相应成立了班子,为城管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组织保障功能。

为改变过去城管系统市区两级人权、财权、物权、事权

相分离的局面,2月份,由市城管局牵头,从市委办、编办、

市人事局、财政局、城管局抽调人员组成全市理顺城管体制工作机构,在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体制理顺工作。市委副书记秦卓夫、市政府副市长湘平多次带队到区街和城管系统展开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为理顺城管体制提供了决策依据。市委、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讨论,科学决策,《决定》初稿形成后,多次征求市直各部门及区街、基层干部

的意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几易其稿,使《决定》的出台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可行性。

二是坚持“两级政府两级管理,两级政府两级投入”原则,充分调动市区两个积极性,坚持“抓大放小”。为充分发挥各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在城市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日常性维护和管理工作,真正形成“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管工作体系,参照北京、青岛、杭州等先进城市的作法,市级重点抓好城市主干道、市区二环线、五一大道、湘江大道、芙蓉路、韶山路6条主要干道和新世纪体育中心、五一广场、芙蓉广场、滨江风光带4个重要公共场所,将次要干道、背街小巷、居民社区管理职能下放到各区。

三是以进一步理顺财政管理体制为突破口,建立市区两

级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将城市管理工作的部分事权、财权下放到区、街道和社区,逐步建立起市、区两级公共财政的投入机制。按照理顺体制总体思路,市级管理任务的维护经费由市财政安排,区级管理任务的维护经费由区财政安排;原有专项工程遗留欠款由市财政逐年安排解决,市级财政对城市管理的投入力度不减,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扩容、提质,垃圾站、公厕的新建改建,道路大、中修,城区绿化提质改造以及解决

专项遗留欠款考核奖励等。区级财政增加的资金主要用于各区城市基础设施日常维护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

四是以环卫、市政、园林三局改革为切入点,进一步健

全城管机制。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坚持“政事分开、政企分开、以费养事、走向市场”的原则,深化城管各级机构改革。根据理顺体制总体思路,对属于政府行使的行政审批、监管权,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集中由各级政府的城管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环卫、市政、园林绿化的作业维护逐步实现企业化,同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效益”的原则,根据市场化运作机制,全市所有维护单位都将参与城市维护任务的招投标。

五是以五个原则为基点,重新界定职能职责。为确保城

市管理机制持续、协调、有效运转,使城市管理工作法制化、经常化、规范化,在理顺城管体制中,始终坚持“重心下

移”“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责权明晰”“市场运作”“长效管理”的原则,对市、区级、社区(含城区村)城管职能进行了重新划分:

1、市级的主要职责:对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宏观决策,编制中长期城市管理规划目标,制定年度城市管理计划,并将任务落实到各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和各城区人民政府进行实施;针对城市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开展调研,拟定有关城市

管理的规章,并提出政策性措施;对涉及跨区、跨部门的重大事项和事关全局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协调;对各区、县(市)及市直各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经常性监督检查机制,对各区及市直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法规和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实施监督,查究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行为;负责对涉及城市重大管理举措事项的资金调配,设立全市城市管理工作专项奖励基金,对各区、县(市)及市直相关部门在城市管理工作方面实行奖惩;必要时对城市管理的重大问题和重点区域组织综合整治和实施管理。

市城市管理局:市人民政府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市级城市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能通过市城市管理局具体实施。市城市管理局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宏观规划、指导协调、检查督促、考核奖惩,负责制定下达各区、县(市)及市直各相关部门年度城市管理工作任务书,并负责对各区、县(市)及市直各相关部门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目标考核,负责对全市的环卫保洁、市政维护、绿化养护等工作进行计划、监督、协调和指导;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参与城区建设项目规划审定、方案论证,负责对环卫、市政、

绿化、亮化设施设置验收把关;负责对与城市管理有关的建设工程质量和城市维护作业质

量进行监督管理。对区城管部门主要领导的考察任命有

建议权,并根据目标考核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对各区、县(市)的奖惩意见。

2、区级的主要职责:根据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目标任务,

结合各辖区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区级职能部门和街道(含洪山管理局、湘湖管理局、城区乡、镇,下同),落实责任,监督实施;组织街道搞好城市管理和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工作,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各项城市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协调区各职能部门和街道,使城市管理责任全面覆盖;对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和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为街道开展日常管理创造条件,将城郊结合部的城市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环卫保洁、市政维护、绿化养护等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市级下达的环卫、市政和绿化设施的综合整治和大、中修工作;负责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的日常指挥调度和执法的监督工作。

区城市管理局:区人民政府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接受市城市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区级城市管理的主要职能通过区城市管理局具体实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