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控制程序(ISO9001范文2015)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ISO9001范文2015)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ISO9001范文2015)

1 目的

对不合格品进行识别与控制,防止不合格品非预期使用或交付,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客户要求。引用标准/文件:ISO 9001:2015版 8.3 不合格品的控制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采购进料、生产制程、成品各阶段发生的不合格品的控制和管理。

3 职责划分

3.1质量控制部:负责生产进料、生产制程半成品及成品的不合格判定、标识、隔离;发起《纠正预防措施》反馈给供应商限期改善,并于下批次产品追踪验证改善效果;发起组织对不合格品评审工作;

3.2生产管理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负责不合格半成品、成品的返工,并参与不合格品评审工作;

3.3技术工艺部:负责对技术方面出现的异常进行分析,提出解决办法与纠正/预防措施,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

3.4采购部:根据需要,从产品交货期、缺陷重要程度、等各方面综合评估,并为评估、考核供应商提供参考依据;发起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特采评审;联系供应商处理不合格品退货事宜;

3.5总经理:对不合格品各部门评审不一致时或特殊情况给予最终裁决和处理导向。

4 工作程序

4.1不合格品判定分类与处理类型

4.1.1不合格品分类

1)严重不合格:经检验和试验判定的批量不合格,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直接影响产品质量、主要功能、性能技术指标及涉及产品安全、环境和健康等特性的不合格。

2)一般不合格:经检验和试验判定不符合要求,但不影响产品的主要性能与使用,可以通过采取措施得到解决的不合格。

3)轻微不合格:经检验和试验判定为不合格,但不影响产品质量与使用,经过相关部门评审后,可以特采放行的不合格。

4.1.2不合格品处理类型

1)严重不合格品一律拒收或退货处理;

2)一般不合格品可选择返工/返修;

3)轻微不合格作返工/返修、特采处理或挑选使用。

4.2 进料不合格品的管理

4.2.1进料检验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记录

进料报检后,质控部IQC检验员根据对应来料检验标准(规范)、包装文件及图纸等文件进行抽检(样)/检验,对出现的不合格品用红色不良标签进行标识并隔离,并在检验报告注明:异常现象、抽检比例、不良数、检验人员名称及检验日期等要点;

标识完成后,及时将不合格品隔离,(或通知相关部门/人员搬运到不合格品放置区域);

做好不合格品记录备注,出具IQC检验报告交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在检验报告中需要体现:不良现象描述(简洁明了,必要时可以照片记录)、抽检比例等关键要素。

4.2.2进料不合格品的评审

IQC检验不合格报告审核确认后,连同报检单及不合格检验报告交由物控部,质控部根据不合格品重要程度,对不合格品需要评审,由质控部负责人发起《不合格品评审报告》,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必要时或对评审结果存在异议,最终送总经理裁决,并将总经理处理意见印发各部门。

4.2.3质控部将不合格品评审处理结果汇总在《进料检验履历表》中,对不合格品最终处理结果进行追踪登记,追踪到该批物料挑选使用或退货供应商为止。

4.2.4对进料不合格品,必要时需要质控部开具《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发送给该供应商,督促供应商限期予以整改。

4.3制程不合格品的管理

4.3.1制程不合格物料的标识、隔离、记录

对生产过程中工序作业员自检或制程检验(IPQC)发现的单个/个别不合格品时,贴上红色不良标签进行标识并放入不良料盒,IPQC确认后由制造部负责人统一将不良品退回原物料仓库;对生产过程中来料部件出现批量性不合格时,由产线IPQC对该批物料进行确认,若确认为不合格品,则张贴红色不良标签,置于不合格品区;同时通知质量部主管、IQC现场确认采取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必要时可联系厂商处理;

对制程出现的不良信息需记录在相关生产报表中或IPQC巡检报表中。

4.3.2制程不合格品的评审

对于制程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或不合格品批,由质控开具《不合格品评审报告》,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当处理意见达成一致是则按处理意见执行;当各部门处理意见不一致时,需报总经理进行最终裁决。

4.3.3制程不合格品的处理

根据《不合格品评审报告》处理意见,对不合格品进行返工/返修、特采接收、退料等几个方面处理;需要说明的是当处理判定为返工/返修时,由制造部安排返工/返修,完成后需由质控部IPQC重检确认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生产。

4.4不合格成品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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