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教育计划

内蒙古中煤蒙大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动力及公用工程中心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教育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党风建设及公司党建工作会议精神,通过“三会一课”,引导广大党员提高党性修养,求真务实,把党的先进性建设的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为促进中煤蒙大化工公司和动力及公用工程中心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时事政治,各项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

(二)传达党中央关于党建和公司党建的决议、决定,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办法和实施措施。

(三)讨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制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措施;讨论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

(四)研究分析本中心生产、管理方面的情况,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分析本中心员工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五)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对党员奖励或处分的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动力及公用工程中心第三季度党支部

“三会一课”工作计划

加强党支部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动力公用中心党支部坚持把“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议,研究支部工作以及中心生产以及党建重大问题,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学习上级决意和党的理论知识。在党员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求党员成为公司以及中心良好风气的带头人。

附件1:动力及公用工程中心第三季度党支部“三会一课”工作计划安排

附件2:内蒙古中煤蒙大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附件1:动力及公用工程中心第三季度党支部“三会一课”工作计划安排

项目时间学习内容

支部委员会8月4日

落实中煤蒙大化工公司第三季度党支部“三会一课”计

划及实施情况

党课8月11日

《习近平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论述摘编》----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

党课8月18日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读本》---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

险滩

党小组会8月25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

支部委员会9月1日

研究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支部工作

重要事宜和工作措施

党课9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读本》—打铁还需自身硬

党支部大会9月15日

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贯彻落实支部的计划,讨论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党课9月22日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读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

党小组会9月29日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以上计划中召开一次支部大会、两次支部委员会、两次党小组会、四次党课学习教育

附件2:内蒙古中煤蒙大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内蒙古中煤蒙大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三会一课”制度是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员党性教育的课堂,是提高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具体措施。为提高“三会一课”的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支部大会制度

第二条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第三条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第四条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局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第五条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第六条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第三章支部委员会制度

第七条会议时间: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第八条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第九条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6)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第十条会议要求:

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第十一条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第四章党小组会制度

第十三条会议时间: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第十四条与会人员: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

长主持。

第十五条会议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第十六条注重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第十七条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第五章党课制度

第十八条上课时间: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

第十九条党课内容:

(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第二十条党课要求:

(1)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负责。

(2)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3)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

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上级检查考核。

第六章总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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