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科放射防护用品清单

放射科放射防护用品清单
放射科放射防护用品清单

放射科病人放射防护用品清单

放射科医生放射防护用品清单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知识(DOC)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知识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原则与措施 (一)放射防护的目的与原则 目的:预防确定性效应,控制随机性效应 放射防护的基本原则: 1、放射实践的正当化:又称合理性判断,经过论证(进行代价与利益分析),某种辐射实践的利大于害,就是电离辐射实践正当化原则。 2、放射防护的最优化:可合理达到的尽量低的原则,即用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净利益。 3、个人剂量限值:不可接受的剂量范围下限,即个人所受照射剂量不应超过规定的相应限值。 在医疗照射来说,就是要在保证疗效或诊断结果的前提下给予最适宜的剂量,选择最佳的条件与最适当的操作技术,把受照剂量减少到最低水平。 (二)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措施 1、严格落实卫生部卫办监督发【2012】148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健康体检应用放射检查技术的通知》: ◆不得将放射检查列入儿童及婴幼儿的健康体检项目。 ◆一般每年在健康体检中应用放射检查技术不超过1次。 ◆健康体检应当优先使用普通X线摄影、CR;有条件的的地区,推荐使用DR取代普通X线摄影和CR检查。健康体检不得使用直接荧光屏透视;除非有明确的疾病风险指征(如年龄在50周岁以上并且长期

大量吸烟、心血管疾病风险评估为中高风险等),否则不宜使用CT;不得使用PET、PET/CT、SPECT和SPECT/CT。 ◆医疗机构应当为受检者配备必要的放射防护用品,对非投照部位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控制照射野范围,避免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或组织受到直接照射;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X线检查前,应当确定其是否怀孕,不得对孕妇进行腹部或骨盆放射影像检查。检查中除受检者本人外,不得允许其他人员留在机房内,受检者需要扶携或近身护理时,对扶携或护理者也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严格遵宁《GB130-2013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机房内布局要合理,应避免有用线束直接照射门、窗和管线口位置;不得堆放与该设备诊断工作无关的杂物;机房应设置动力排风装置,并保持良好的通风。 ◆机房门外应用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放射防护注意事项、醒目的工作状态指示灯,灯箱处应设警示语句;机房门应有闭门装置,且工作状态指示灯和与机房相通的门能有效联动。 ◆患者和受检者不应在机房内侯诊;非特殊情况,检查过种中陪检者不应滞留在机房内。 ◆每台X射线设备根据工作内容,现场应配备不少于表4基本种类要求的工作人员、患者和受检者防护用品与辅助防护设备,其数量应满足开展工作需要,对陪检者应至少配备防护衣;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的铅当量不应低于0.25mmPb;应为不同年龄儿童的不同检查,配备有保护相应组织和器官的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的

新员工放射防护器材及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培训规定

防护培训的基本要求 1、对电离辐射医学应用的利与害有正确的认识,防止麻痹思想和恐惧心理。 2、了解有关放射防护法规和标准的主要内容,掌握放射防护基本原则。 3、了解、掌握减少工作人员和受检者所受照射剂量的原理和方法,以及有关防护设施与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4、了解可能发生的异常照射及其应急措施。 新员工放射防护器材及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培训规定 防护培训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医学放射工作人员对放射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防护意识,掌握防护技术,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照射,避免事故发生,保障工作人员、受检者与患者以及公众的健康与安全,确保电离辐射的医学应用获取最佳效益。 1 、对患者的防护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用品,如铅衣、铅围脖、铅围裙、铅帽子等。在放射检查时,尽量缩小照射野,且对临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如进行胸部检查时,应该给患者佩戴铅围脖对甲状腺进行遮挡防护,盆腔用铅围裙或铅衣进行遮挡防护;进行腹部、盆

腔检查时,给患者戴上铅帽、铅围脖,胸部也要铅衣遮盖;进行颅脑检查时,颈部包括以下部位都要进行遮挡防护。 2、对陪人家属的防护操作人员在检查前应关闭检查室门窗,防止漏射线对他人的损伤,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检查室。对于确实因病情需要,如不能配合的儿童或成人患者必须陪同查者,应给予必要的防护用品做好周密防护,如给陪同人员穿上铅衣,带上铅围脖铅帽等保护其敏感部位和腺体,且陪同人员应该尽量远离X线球管。 3、要按照医疗照射正当化和辐射保护最优化原则严格执行各种放射设备操作规程,工作熟练、细致、准确避免失误,确保影像质量,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尽量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和小的照射以减少不必要的辐射。避免重复射。如果发现机器有异常辐射应立即关机、切断电源,并立即向科主任回报。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检查,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对孕妇,特别是受孕后8-15周的育龄妇女,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下腹部检查。 5、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放射科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佩戴个人剂量仪,对于均匀的辐射场,射线主要来自于前方时,剂量仪一般佩戴于左胸前。一个季度为一个监测周期,每个放射人员都建立有个人剂量监测档案,有效地控制职业照射,保护工作人员及后代的健康与安全。

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管理工作台帐使用指南

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管理工作台帐 使用指南 ( 2012年版) 目录 一、前言 二、放射诊疗管理工作台账 1、台账一:放射诊疗许可管理档案 2、台账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档案 3、台账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实施档案 4、台账四: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档案 三、放射诊疗管理常用制度样例 1、医院放射诊疗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及职责文件 2、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制度 3、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4、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制度 5、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6、受检者放射危害告知与防护制度 7、放射性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8、医疗照射质量保证方案及监测规范 9、各类放射工作岗位职责与放射诊疗装置操作规程

一、前言 放射诊疗安全不仅关系到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同时也影响到患者和受检者及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市历来非常重视此项工作,多次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和防护培训,认真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法规标准。医疗机构是本单位放射防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放射诊疗过程中必须遵循实践的正当化、防护最优化、个人剂量限值和医疗照射指导水平等一系列放射防护的基本原则,依法接受放射诊疗许可等一系列管理要求,明确管理组织和管理人员,承担放射防护管理职能。 为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放射防护管理,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本指南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以及各类放射卫生标准的要求,结合《浙江省临床放射质控检查评审标准》、《放射科管理与技术规范》、《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的实施,将医疗机构在自身日常管理中涉及的各项义务和工作规范进行了系统的整理,运用PDCA持续改进的原理,注重日常管理资料的逐步积累和提升,科学实施医疗机构放射诊疗防护自我管理,确保放射工作人员和受检者的安全。 医疗机构应结合本单位的放射诊疗实际,既注重实体工作,又重视台帐建设。建立单位统一领导协调、有关科室分工负责的放射诊疗管理机制,制定并实施针对性的放射诊疗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对台帐相应的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台帐指示的各类记录表需根据管理工作的开展进行整理、记录,对本单位不涉及的项目(如带去的项目)不需建档,所有资料医疗机构应统一保管。 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既要懂得放射诊疗法律法规,也应学会防护和诊疗知识,更应检查、督促本单位放射诊疗相关科室落实各项要求,逐步培养科学的安全文化素养,进一步提高管理效能和水平,确保国家的各项放射诊疗管理制度和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常用安全工器具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清单

常用安全工器具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清单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常用安全工器具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清单一、绝缘安全工器具:绝缘操作棒、验电器、绝缘杆、绝缘测量杆、放电棒、绝缘梯、绝缘夹钳、核相器、绝缘绳、绝缘罩、绝缘隔板、绝缘垫、绝缘台、绝缘凳、橡胶绝缘导线软管、绝缘防护管、绝缘剪线钳等绝缘工具;以及带电作业防护服、绝缘服、绝缘网衣、绝缘肩套、绝缘手套、绝缘鞋(靴)、带电作业皮革保护手套、绝缘安全帽等绝缘防护用品。 二、一般安全工器具:安全措施标示牌、高处作业平台、检修防护架、高低凳、绝缘快装检修平台、升降板(登高板)、脚扣、升降梯、竹梯、软梯、飞车、下线爬梯、智能绝缘工具柜、安全工具柜、安全带试验拉力机、安全帽冲击试验机、测高仪、危险气体探测仪、SF6气体检漏仪、氧量测试仪、风速仪、噪音计、辐射剂量计、验电器信号发生器等其他安全用具。 三、安全围栏(网):组合式护栏、绝缘隔离固定围栏、绝缘伸缩围栏、临时提示防护遮栏(小旗、带式)、围栏支架、地桩、安全警示带、安全围网等。 四、个人防护用品:

(一)绝缘防护用品:带电作业防护服、绝缘服、绝缘网衣、绝缘肩套、绝缘手套、绝缘鞋(靴)、带电作业皮革保护手套、绝缘安全帽等。 (二)坠落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带、速差自控器、缓冲器、安全自锁器、抓绳器、高空防坠落装置、安全防护网、安全绳等。 (三)头部(眼耳口鼻)防护用品:头部防护:各式安全帽;眼脸部防护:防护口罩、防电弧面罩、焊接面罩、防护眼镜、防护面屏;听力防护:各种防护耳塞;呼吸防护:各种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 (四)身体(躯干)防护用品:防电弧服、专业防护服(包括:SF6、透气、避火隔热、防化等)、反光标志工作服等; (五)手部防护用品:专业防护手套(防滑、防割、防冻、防化、耐高温等)等。 (六)足部防护用品:安全鞋、专业防护鞋等。 1、工作鞋是指,在单位穿统一的鞋 2、劳保鞋是指特别的岗位所需要穿的鞋(如与水打交道岗位需要的雨鞋)

2013年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及相应制度

2013年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及相应制度 D

目录 一、关于成立放射诊疗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二、医院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制度 三、医院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四、医院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管理制度 五、医院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六、医院受检者放射危害告知与防护制度 七、医院X射线放射影像诊断质量保证方案 八、医院移动式床边机操作规程 附:电离辐射危害告知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大剂量调查表 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守则

**医院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公众的健康,做到依法、规范执业,制定本制度。 1、本单位开展、变更、注销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 断、治疗和健康检查等放射诊疗工作,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制度进行。具体 工作由院xx科负责。 2、开展放射诊疗的项目,必须符合法规规定的条件,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 门申请放射诊疗许可,取得许可证后必须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 生行政部门进行诊疗科目登记手续,两证项目齐全后方可以开展。 3、《放射诊疗许可证》悬挂在门诊大厅(或其他明显位置),接受社会监督。 4、《放射诊疗许可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并定期校验,并由核 发《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具体校验事宜,校验时提交正、副 本,放射诊疗设备、人员清单,本周期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健康检查 报告和教育培训合格证明,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检测报告的资料。对不符合要 求的,按照审管部门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5、本单位开展放射诊疗管理的情况,必须每年向许可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放射诊疗设备、人员的变动情况,本周期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健康检查和教育培训情况,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 管理与检测情况,放射事件或投诉发生与处理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 的整改方向等内容。 6、放射诊疗场所、诊疗设备以及诊疗项目发生变更时,必须按照要求向有 变更项目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7、如果不慎遗失《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及时向嘉兴日报刊登遗失公告, 并在公告30日后的一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 8、许可证不得出借。 XXX医院 年月日

医院放射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放射防护用品管理制 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放射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保证受检者及放射工作人员正确使用放射防护用品,避免放射性损害。 2. 范围: 医院员工、医学学员、患者、来访者。 3. 内容: 3.1 放射防护用品配备:遵循[放射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3.2 放射防护用品使用: 3.2.1 放射工作人员要求: 3.2.1.1 培训:放射科室对新进放射工作人员进行放射防护用品使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科室建立记录。 3.2.1.2 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遵守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严格控制受照剂量,有尤其是婴幼儿、儿童及孕产妇及哺乳期经产妇进行放射检查时。 3.3 放射防护用品管理: 3.3.1 建立放射防护用品档案。 3.3.2 放射防护用品检测: 3.3.2.1 医院随机抽取不同放射防护用品经专业机构对其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3.2.2 医院每年组织对全院放射诊疗科室的防护用品进行检测,检测标准见[放射防护用品检查评估表]。 3.3.3 报废放射防护用品的处理: 3.3.3.1 放射防护用品报废标准: 3.3.3.1.1 经与标准防护材料对比,出现射线防护差异。 3.3.3.1.2 放射防护用品防护层出现表面开裂、断离、破洞、折断等情况。 3.3.3.2 已报废的放射防护用品,禁止对受检者使用。 4. 相关文件: 4.1 《美国医疗机构评审国际联合委员会医院评审标准(第五版)》 4.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4.3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 4.4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第46号令)知丁

放射卫生管理综合档案(样板)

放射卫生管理综合档案建档要求 (一)放射卫生管理综合档案资料包括: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放射诊疗许可证》(复印件); 3.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4.放射卫生管理制度; 5.放射诊疗质量保证方案; 6.放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放射诊疗设备清单; 8.放射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9.放射工作人员及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清单; 10.年度放射卫生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11.《放射工作场所检验报告书》; 12.《放射诊疗设备质量控制检测报告书》; 13.上级部门的文件、通知、放射卫生法律法规等; 14.卫生监督部门下发的执法文书如《卫生监督意见书》、检查表等; 15.其它资料。 (二)放射卫生管理综合资料的整理归档要求: 1.把各年度需要存档的资料按一年一档的要求独立建档(包括有档案封面、《卷内目录》及相关资料);每年度中相同内容的资料归在一起,并按时间的先后顺序将所有资料由前(或上)到后(或下)进行排列成一本; 2.再将每本资料编上页码,从数字“1”开始往后连续编(无任何文字或数据的空白页不需要编页码,其他的页均要编上页码),正面页编在右上角,反面页则编在左上角; 3.参照放射卫生管理综合档案《封面》(参考样板)和《卷内目录》(参考样板)分别制作档案封面和《卷内目录》,最后将档案封面、《卷内目录》、资料一起装订成册。 (三)放射卫生管理综合档案《卷内目录》(参考样板): 卷内目录(2012年)

(四)放射卫生管理综合档案《封面》(参考样板):(重要资料注意按规定期限保存) 放射卫生管理综合档案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放射卫生管理机构及负责人: 放射卫生档案管理负责人及其联系电话: 建档日期:年月日

新员工放射防护器材及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方法培训

新员工放射防护器材及个人防护用品使用 方法培训 防护培训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医学放射工作人员对放射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防护意识,掌握防护技术,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照射,避免事故发生,保障工作人员、受检者与患者以及公众的健康与安全,确保电离辐射的医学应用获取最佳效益。 1 对患者的防护 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用品,如铅衣、铅围脖、铅围裙、铅帽子等。在放射检查时,尽量缩小照射野,且对临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如进行胸部检查时,应该给患者佩戴铅围脖对甲状腺进行遮挡防护,盆腔用铅围裙或铅衣进行遮挡防护;进行腹部、盆腔检查时,给患者戴上铅帽、铅围脖,胸部也要铅衣遮盖;进行颅脑检查时,颈部包括以下部位都要进行遮挡防护。 2 对陪人家属的防护 操作人员在检查前应关闭检查室门窗,防止漏射线对他人的损伤,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检查室。对于确实因病情需要,如不能配合的儿童或成人患者必须陪同检查者,应给予必要的防护用品做好周密防护,如给陪同人员穿上铅衣,带上铅围脖铅帽等保护其敏感部位和腺体,且陪同人员应该尽量远

离X线球管。 3床边照射防护原则 在给患者进行拍片检查时,让同室的患者和陪同人员撤离病房,到安全无电离辐射的区域,对同室不便移动的重症患者,进行屏蔽防护或用铅皮掩盖,以减少辐射危害。拍片工作人员要穿戴铅衣铅帽等个人防护用品,且尽可能远离放射源以减少所受X射线的危害。 4技术人员要按照医疗照射正当化和辐射保护最优化原则严格执行各种放射设备操作规程,工作熟练、细致、准确避免失误,确保影像质量,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尽量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和小的照射野以减少不必要的辐射。减少废片率,避免重复照射。如果发现机器有异常辐射应立即关机、切断电源,并立即向科主任回报。临床医师和放射科医师尽量以X射线摄影代替透视进行诊断,特别是婴幼儿、少年儿童。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X线检查,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对孕妇,特别是受孕后8-15周的育龄妇女,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下腹部X线检查。 5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 放射科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佩戴个人剂量仪,对于均匀的辐射场,射线主要来自于前方时,剂量仪一般佩戴于左胸前。一个季度为一个监测周期,每个放射人员都建立有个人剂量监测档案,有效地控制职业照射,保护工作人员及后代

放射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放射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为避免辐射事故的发生,确保辐射安全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制度: 1、放射科X线辐射防护工作由放射科主任负责,科室指定兼职人员协助科主任做好X线辐射防护工作。 2、放射科工作人员要增强放射防护意识和责任性,在放射诊疗工作中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科室定期组织对放射科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查。 3、放射诊断人员必须按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各级各类人员应熟悉放射设备的主要结构和安全性能,确保设备安全,防止意外放射事件的发生。 4、放射科X线检查室、CT室、控制室的辐射防护必须达到国家要求,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查防护用品。 5、在放射检查前应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在登记室、X线检查室设置告示牌,做放射检查时,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8周至15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放射影像检查,在放射检查中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6、操作人员在放射检查前应关闭检查室门、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检查室,确实因病情需要必须陪同检查者,应给予必要的防护用品,陪同人员应尽量远离设备。 7、技术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种放射设备的操作规程,确保影像质量、减少废片、避免重复照射。 8、放射科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佩带个人计量仪、接受专业及放射防护培训,定期健康查体,医院应建立个人计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9、X线等机器应当指定专人保养,定期进行检修,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放射科X线辐射防护管理规定

放射科X线辐射防护管理规定 为加强放射科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放射科诊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科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依据卫生部《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特制定放射科X线辐射防护管理规定。 1、放射科X线辐射防护工作由科主任负责,科室指定兼职人员协助科主任做好X线辐射防护工作。 2、放射科工作人员要增强放射防护意识和责任性,在放射诊疗工作中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科室定期组织对放射科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查。 3、X线检查设备必须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开展介人放射学工作,放射技术和放射诊断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各级各类人员应熟悉放射设备的主要结构和安全性能,确保设备安全,防止意外放射事件的发生。 4、放射科各X线检查室、控制室的辐射防护必须达到国家要求;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用品。 5、在放射检查前应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在登记室、X线检查室设置告示牌。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X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8周至15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在放射检查中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摄片、透视、介入治疗等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和小光圈。 6、操作人员在放射检查前应关闭检查室门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检查室;确实因病情需要,必须陪同检查者,应给予必要的防护用品,陪同人员应尽量远离X 线球管。 7、技术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种放射设备操作规程,确保影像质量,减少废片,避免重复照射。尽可能采用数字化X线检查,减少辐射。 8、放射科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佩带个人计量仪,接受专业及放射防护培训;定期健康检查,医院建立个人计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

放射防护的基本方法示范文本

放射防护的基本方法示范 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放射防护的基本方法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了达到防护目的,按照剂量限制的基本原则,减少 各类人员的内、外照射剂量,应采取的方法有: (1)控制辐射源的质与量,是根治放射损害的方法。 在不影响应用效果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辐射源的强度、 能量和毒性。 (2)减少照射时间,外照射的总剂量与总照射时间成 正比,因此必须昼减少受照射时间。可采取减少不必要停 留时间、轮换作业、提高操作技术等措施,减少个体受照 射时间。 (3)加强屏蔽防护。在放射源与人员之间设置防护 屏,吸收或减弱射线的能量。 (4)距离防护。点状放射源的剂量与距离平方成反

比,操作中应尽可能远离放射源,切忌直接用手持放射源。 (5)围封隔离。对于开放源及其作业场所必须采取“封锁隔离”的方法,把开放源控制在有限空间,防止向环境中扩散。 (6)除污保洁。操作开放型放射源,使用开放型放射性元素时,要随时清除工作环境介质的污染,监测污染水平,控制向周围环境的大量扩散。 (7)个人防护。要合理使用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工作鞋帽、服装等;遵守个人防护规则,在开放型放射性工作场所中,禁止一切可能使放射性元素侵入人体的行为,如禁止饮水、吸烟、进食、化妆等。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科安全管理制度 1.?放射科X 线辐射防护工作由科主任负责,科室指定兼职人员协助科主任做好X线辐射防护工作。 2.放射科工作人员要增强放射防护意识和责任性,在放射诊疗工作中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科室定期组织对放射科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查。 3.放射诊断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各级各类人员必须接受培训,熟 悉放射设备的主要结构和安全性能,确保设备安全,防止意外放射事件的发生;技 术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种放射设备操作规程,非机器操作员,严禁上机操作。 4.放射科各X线检查室、控制室的辐射防护必须达到国家要求;放射科诊疗场所 必须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在放射检查前应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在登记室、X线检查室设置告示牌。 5.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用品,如铅衣、铅手套、铅帽、铅眼镜等,发现破损应及时更换;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戴,不用时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佩带个人计量仪。 6.放射科候诊处应达到防护要求,患者不得在机房内候诊;操作人员在放射检查 前应关闭检查室门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检查室,确实因病情需要,必须陪同检查者,应给予必要的防护用品。

7.摄片前,必须根据不同管电压,更换合适的附加滤过片;幵机后应观察机器是否 工作正常,若有疑点必须及时排除,使用中遇到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请专业人员维修。 8.应尽量减少受检者的X线照射,尽量缩小照射野,缩短透视时间,避免重复检查,对非受检部位应加强防护;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摄片、透视、介入治疗等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和小光圈。 9.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X线检查必须严格掌握适应症;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X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对孕妇,特别是受孕后8周至15周的, 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下腹部X线检查。 10.使用携便式、移动式X线机摄片时,工作人员必须离幵X线机球管2米以外, 并注意周围人员的防护安全。 11.每三个月对安全装置、各种运动转性、操作完整性和各种应急幵关的有效性进 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夜间值班人员,负责机器设备安全。 12.每次检修,在更换与防护有关的零件后,应请有关防护监测机构再次进行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13.工作人员定期接受健康检查,医院建立个人计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 诸暨艾玛妇产医院

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74651

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 根据《医院隔离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在进行诊疗活动时,各科室医务人员必须按本规定进行有效防护: 1 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在有效期内使用。 2 口罩的使用: 2.1 应根据不同的操作要求选用不同种类的口罩。 2.2 一般诊疗活动纱布口罩或一次性外科口罩,手术室工作或护理免疫功能低下患者、无菌技术操作等时应戴一次性外科口罩,接触经空气传播或近距离接触经飞沫传播的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时,应戴医用防护口罩。 2.3医用防护口罩的效能持续应用6-8小时,遇污染和潮湿,应及时更换。 2.4 一次性口罩只能一次性使用,纱布口罩应每天清洗、更换,遇污染时及时更换。 2.5 应正确佩戴口罩具体方法及注意事项见附录A。 3 护自镜、防护面罩的使用: 3.1 下列情况应使用护目镜或防护面罩 a) 在进行诊疗、护理操作可能发生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 b ) 近距离接触经飞沫传播的传染病患者时。 C)为呼吸道传染病患者进行气管切开、气管插管等近距离操作,可能发生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喷溅时,应使用全面型防护面罩。 3.2 佩戴前应检查有无破损,佩戴装置有无松懈。每次使用后应清洁与消毒。 3.3 护目镜、防护面罩的戴摘方法见附录B 。 4 手套的使用:

4.1 应根据不同操作的需要,选择合适种类和规格的手套。 4.1.1 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应戴清洁手套。 4.1.2 进行手术等无菌操作、接触患者破损皮肤、粘膜时,应戴无菌手套。 4.2 应正确戴脱无菌手套,具体方法及注意事项见附录C。 4.3 一次性手套应一次性使用。 5 隔离衣与防护服的使用: 5.1 应根据诊疗工作的需要,选用隔离衣或防护服。防护服应符合GB 19082 的规定。隔离衣应后开口,能遮盖住全部衣服和外露的皮肤。 5.2 下列情况应穿隔离衣。 a) 接触经接触传播的感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病患者、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等时。 b ) 对患者实行保护性隔离时,如大面积烧伤患者、骨髓移植患者等患者的诊疗、护理时。 c) 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喷溅时。 5.3 下列情况应穿防护服 a) I临床医务人员在接触甲类或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患者时。 b) 接触经空气传播或飞沫传播的传染病患者,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喷溅时。 5.4 应正确穿脱隔离衣和防护服,具体方法及注意事项见附录D 。 6 鞋套的使用: 6.1 鞋套应具有良好的防水性能,并一次性应用。 6.2 从潜在污染区进入污染区时和从缓冲间进入负压病室时应穿鞋套。 6.3 应在规定区域内穿鞋套,离开该区域时应及时脱掉。发现破损应及时更换。

放射防护设施清单

一、DR室: 1机房结构情况 DR机房四面墙体均为24cm厚普通砖水泥浆砌筑,墙体加抹2cm硫酸钡水泥砂浆防护,机房顶部及地面为20cm厚预制板,加抹2cm硫酸钡水泥浆防护。机房门及操作室门为邵阳市腾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防辐射电动感应门,铅当量为2.5-3.0mmpb。机房观察窗采用15mm厚铅玻璃,铅当量为2.5-3.0mmpb。DR 机房采取机械通风,抽风口位于机房顶部,出风口位于机房北面。机房门上方安装工作指示红灯,机房门及机房内贴有警示标志。2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工作人员操作时采取隔室操作,并对受检者及陪护人员备有防护用品,铅衣1件、铅帽1顶、铅围裙1件、铅围脖1条、铅三角裤1条。可以对授检人员进行相关部位防护,整个防护措施符合国家要求标准。 二、CT室: 1机房结构情况 CT机房四面墙体均为24cm厚普通砖水泥浆砌筑,墙体加抹2cm硫酸钡水泥砂浆防护,机房顶部及地面为20cm厚预制板,加抹2cm硫酸钡水泥浆防护。机房门及操作室门为邵阳市腾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防辐射电动感应门,铅当量为2.5-3.0mmpb。机房观察窗采用15mm厚铅玻璃,铅当量为2.5-3.0mmpb。CT 机房采取机械通风,抽风口位于机房顶部,出风口位于机房北面。

机房门上方安装工作指示红灯,机房门及机房内贴有警示标志。2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工作人员操作时采取隔室操作,并对受检者及陪护人员备有防护用品,铅衣1件、铅帽1顶、铅围裙1件、铅围脖1条、铅三角裤1条。可以对授检人员进行相关部位防护,整个防护措施符合国家要求标准。 三、乳腺钼靶室: 1机房结构情况 乳腺钼靶机房四面墙体均为24cm厚普通砖水泥浆砌筑,墙体加抹2cm硫酸钡水泥砂浆防护,机房顶部及地面为20cm厚预制板,加抹2cm硫酸钡水泥浆防护。机房门及操作室门为邵阳市腾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防辐射电动感应门,铅当量为2.5-3.0mmpb。机房观察窗采用15mm厚铅玻璃,铅当量为2.5-3.0mmpb。钼靶机房采取机械通风,抽风口位于机房顶部,出风口位于机房北面。机房门上方安装工作指示红灯,机房门及机房内贴有警示标志。 2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工作人员操作时采取隔室操作,并对受检者及陪护人员备有防护用品,铅衣1件、铅帽1顶、铅围裙1件、铅围脖1条、铅三角裤1条。可以对授检人员进行相关部位防护,整个防护措施符合国家要求标准。

放射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放射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 Women and Children ’s Hospital 1. 目的: 保证受检者及放射工作人员正确使用放射防护用品,避免放射性损害。 2. 范围: 医院员工、医学学员、患者、来访者。 3. 内容: 3.1 放射防护用品配备:遵循[放射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3.2 放射防护用品使用: 3.2.1 放射工作人员要求: 3.2.1.1 培训:放射科室对新进放射工作人员进 行放射防 护用品使用培训,经考核合格 后方可上岗,科室建 立记录。 3.2.1.2 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遵守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严 文件名称 放射防护用品管 理制度 版本号 2016-10-A 文件编号 QFE/JCI-M-2016- 084 总页数 共1页 制定部门 医学影像科 生效日期

格控制受照剂量,有尤其是婴幼儿、儿童及 孕产妇及哺乳期经产妇进行放射检查时。 3.3放射防护用品管理: 3.3.1建立放射防护用品档案。 3.3.2放射防护用品检测: 3.3.2.1医院随机抽取不同放射防护用品经专业 机构对其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3.2.2医院每年组织对全院放射诊疗科室的防 护用品进行检测,检测标准见[放射防护用品 检查评估表]。 3.3.3报废放射防护用品的处理: 3.3.3.1放射防护用品报废标准: 3.3.3.1.1经与标准防护材料对比,出现射线防 护差异。 3.3.3.1.2放射防护用品防护层出现表面开裂、 断离、破洞、折断等情况。 3.3.3.2已报废的放射防护用品,禁止对受检者使 用。 4.相关文件: 4.1《美国医疗机构评审国际联合委员会医院评审标准 (第五版)》 4.2《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新员工放射防护器材及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培训规定

新员工放射防护器材及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培训规定 防护培训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医学放射工作人员对放射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防护意识,掌握防护技术,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照射,避免事故发生,保障工作人员、受检者与患者以及公众的健康与安全, 确保电离辐射的医学应用获取最佳效益。 1 、对患者的防护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用品,如铅衣、铅围脖、铅围裙、铅帽子等。在放射检查时,尽量缩小照射野,且对临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如进行胸部检查时,应该给患者佩戴铅围脖对甲状腺进行遮挡防护,盆腔用铅围裙或铅衣进行遮挡防护;进行腹部、盆腔检查时,给患者戴上铅帽、铅围脖,胸部也要铅衣遮盖;进行颅脑检查时,颈部包括以下部位都要进行遮挡防护。 2、对陪人家属的防护操作人员在检查前应关闭检查室门窗,防止漏射线对他人的损伤,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检查室。对于确实因病情需要,如不能配合的儿童或成人患者必须陪同查者,应给予必要的防护用品做好周密防护,如给陪同人员穿上铅衣,带上铅围脖铅帽等保护其敏感部位和腺体,且陪同人员应该尽量远离X线球管。 3、要按照医疗照射正当化和辐射保护最优化原则严格执行各种放射设

备操作规程,工作熟练、细致、准确避免失误,确保影像质量,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尽量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和小的照射以减少不必要的辐射。避免重复射。如果发现机器有异常辐射应立即关机、切断电源,并立即向科主任回报。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检查,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对孕妇,特别是受孕后8-15周的育龄妇女,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下腹部检查。 5、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放射科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佩戴个人剂量仪,对于均匀的辐射场,射线主要来自于前方时,剂量仪一般佩戴于左胸前。 一个季度为一个监测周期,每个放射人员都建立有个人剂量监测档案,有效地控制职业照射,保护工作人员及后代的健康与安全。防护培训的基本要求: 1、对电离辐射医学应用的利与害有正确的认识,防止麻痹思想和恐惧心理 2、了解有关放射防护法规和标准的主要内容,掌握放射防护基本原则 3、了解、掌握减少工作人员和受检者所受照射剂量的原理和方法,以及有关防护设施与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4、了解可能发生的异常照射及其应急措施。

放射防护器材及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培训

放射防护器材及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培训 时间:2017年11月30日星期四 参加人: +./ 1 、对患者的防护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用品,如铅衣、铅围脖、铅围裙、铅帽子等。在放射检查时,尽量缩小照射野,且对临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如进行胸部检查时,应该给患者佩戴铅围脖对甲状腺进行遮挡防护,盆腔用铅围裙或铅衣进行遮挡防护;进行腹部、盆腔检查时,给患者戴上铅帽、铅围脖,胸部也要铅衣遮盖;进行颅脑检查时,颈部包括以下部位都要进行遮挡防护。 2、对陪人家属的防护操作人员在检查前应关闭检查室门窗,防止漏射线对他人的损伤,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检查室。对于确实因病情需要,如不能配合的儿童或成人患者必须陪同查者,应给予必要的防护用品做好周密防护,如给陪同人员穿上铅衣,带上铅围脖铅帽等保护其敏感部位和腺体,且陪同人员应该尽量远离X线球管。 3、要按照医疗照射正当化和辐射保护最优化原则严格执行各种放射设备操作规程,工作熟练、细致、准确避免失误,确保影像质量,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尽量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和小的照射以减少不必要的辐射。避免重复射。如果发现机器有异常辐射应立即关机、切断电源,并立即向科主任回报。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检查,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对孕妇,特别是受孕后8-15周的育龄妇女,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下腹部检查。 4、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放射科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佩戴个人剂量仪,对于均匀的辐射场,射线主要来自于前方时,剂量仪一般佩戴于左胸前。一个季度为一个监测周期,每个放射人员都建立有个人剂量监测档案,有效地控制职业照射,保护工作人员及后代的健康与安全。

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为了合理发放、使用职工个人防护用品(以下简称防护用品),以保 护工人安全和健康,有利于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特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及“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使用的精神,制定本标准。 【章名】(一)发放防护用品的原则和范围 一、应当按照劳动条件发给工人防护用品,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工人的安全健康所必需的原则发;否则不发。对于在不同企业中劳动条件相同的同类工种,应当发给相同的防护用品;如果工种相同,但劳动条件不同,应当发给不同的防护用品。 二、防护服,应当发给从事以下作业的工种的工人使用: (1)井下作业; (2)有强烈辐射热的或有烧灼危险的作业; (3)有刺割、绞辗危险或因钩挂磨损衣服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 (4)接触有毒、有放射性物质的或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 (5)经常接触腐蚀性物质的或特别肮脏的作业; 其中需要全身防护的,发给全身防护服(以下简称工作服);只需部分防护的,分别发给背带裤、围裙、套袖等。 三、防寒服,应当发给在严寒地区冬季经常从事野外、露天作业而通常自备的棉衣又不足御寒的工种,以及经常从事低温作业的工种的工人使用。 四、防护手套(布手套、线手套,刷胶手套、胶手垫、胶手指套),应当发给在操作中易于烧手、烫手、刺手和严重磨手的工种的工人使用。绝缘手套,应当供给从事带电作业的工种的工人备用。胶手套,应当供给用手直接接触腐蚀性液体和剧毒物质的工种的工人备用。 五、防护用鞋,应当发给在操作中足部需要防烫、防刺割、防触电、防水或防腐蚀的工种的工人使用,并按照需要,分别发给高温鞋、登山鞋、绝缘鞋和防水、防腐蚀的胶鞋。鞋盖,应当发给对足部有火花烧灼危险的或足部经常接触腐蚀性粉尘的工种的工人使用。 六、防护帽,应当发给在操作中头部需要防物体打击、防发辫绞辗、防烫、防尘、防晒的工种的工人使用,并按照需要分别发给安全帽、女工帽、工作帽和草帽。

放射科安全防护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放射科安全防护措施(正 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964-61 放射科安全防护措施(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 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 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了充分利用X 线诊断技术防病治病的同时,尽可能降低 X 线工作者和受检查的受照剂量,把 X 线检查可能带来的潜在性危害降至最低限度,而制定本措施。 一、对已从事和准备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体格检查,并接受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和法规教育,合格者方可从事放射工作。 二、严格掌握 X 线检查适应症,对 X 线检查应当贯彻正当化与最优化的原则。 三、工作时应在屏蔽室内操作和观察病人,采用间断曝光,尽量缩短曝光时间,缩小照射野,优选投照条件,不出或少出废片,以便面重复照射。 四、X 线机工作时,除受检者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机房内停留,对必须的陪护人员或工作人员应使用

个人防护用品,并尽可能远离球管或病人,同时尽量缩短照射时间。 五、对患者非投照部位或射线敏感部位应用铅橡皮遮盖。 六、在无防护设施的手术室和病房,使用移动式X 光机时,操作者除穿戴个人防护衣具外,曝光时应距球管 2 米以上,无关人员应到室外。 七、佩戴个人剂量监测仪,建立个人剂量档案,了解并严格掌握受照剂量,定期到有关部门进行放射人员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 八、合理安排放射人员保健、休假或疗养。九、使用合格X 线设备和防护用品,定期由相关部门监测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放射性职业受照人员健康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放射性职业受照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放射工作用人单位及其放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放射工作是指生产、使用、贮存和销售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等产生电离辐射的活动;放射工作人员是指在放射工作职业活动中,受到超过或可能超过放射性豁免水平照射的人员。 存在使劳动者受到未被豁免的天然源照射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参照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职业照射的职业分类见附件一。 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放射性职业受照人员的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放射性职业受照人员的职业健康监督管理。 第四条放射工作用人单位和存在未被豁免的天然源照射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使本单位的放射性职业受照人员的健康管理符合本办法和有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从业条件

第五条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要求; (二)具备放射卫生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 (三)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由所在单位负责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申请《放射工作人员证》。 第六条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 第七条放射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放射工作人员两次培训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3年,每次培训时间不应少于2天。 第八条放射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应当包括每次培训的课程名称、培训时间、考试或考核成绩等资料。 第九条放射防护及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定的单位承担,培训单位可会同放射工作用人单位共同制定培训计划,并按照培训计划和有关规范或标准实施和考核。 用人单位应当将每次培训的概况及时记录在各自的《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第十条从事受到未被豁免的天然源照射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年满18周岁,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相应的职业健康标准。 第十一条存在未被豁免的天然源照射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天然源照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放射防护措施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用人单位对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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