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康德的先验感性论

论康德的先验感性论
论康德的先验感性论

论康德的先验感性论

【摘要】本文立足于康德《纯粹理性批判》中的先验感性论,通俗浅显地解读了先验感性论的主要内容。文章基本按照原著的顺序先对感性直观的纯形式进行了简要说明,然后阐释了时间、空间这两个先天直观,并且得出部分结论,最后将先验感性论同唯识学做一粗浅比较。

【关键词】时间空间先天直观

在我们的认识中,总有这样一些只能够让我们感知到但是却不能准确地表述出来的东西,我们在经验层面上对其保持着绝对的足够的认知,但是一旦让我们说出个所以然来,我们所能唯一想到并且讲出的竟然只有“它就是那样”或者“它就是它”,紧接着,我们会无理取闹一般地反问发问我们的人:“你怎么会问这个问题?这个问题有什么值得问的么?”倘若我们有一点“哲学”的概念,我们可能会将之或是无奈地或是深沉地诉诸于哲学问题。当然,这些原本就是哲学范畴的东西,对这样的处理我们并不能说它的不是。可真正的哲学家,比如康德,就是一个专门同这些概念打交道的人。而且,是一个能够用大量的语言表述我们无法表达出来的东西的颇有逻辑头脑和语文功底的大家。

一感性直观的纯粹形式

我们通过我们的感官从外界事物中获得认识,更有价值的表述是,我们只有通过感官才能从外界事物中获得认识。我们从那里最初获得了感觉,进而才有了知觉、记忆、思维等等。可以说,感性(我们获得表象的能力)是我们同外部世界得以联系的唯一的途径。在我们感受到的这些东西中,有一些是明显同我们的感官对应的,比如颜色、味道、声音……但是还有一些东西,并不像是这样清清楚楚地展示在我们的心中,就是那些“使现象的杂多能在某种关系中得到整理的东西”,康德称之为形式,它们很明显不是直接能够被外物反应出来的,“那只有在其中感觉才能得到整理、才能被置于某种形式中的东西本身不可能又是感觉,所以,其形式必须是全部在内心中先天的为这些现象准备好的。”这些形式是这样的一些表象,它们不属于任何感觉,但是同我们的感觉又有着极其重要的联系,康德把它们叫做纯粹的,也就是感性直观的纯粹形式。这些东西虽然并不是感觉,但是却可以作为一切感觉的先天原则,因而有着重要的地位。接下来,康德指出了两种感性直观的纯形式:时间和空间。

二时间和空间的形而上学及先验的阐明

时间和空间在我们的经验中就像我开始说到的那样,我们绝对知道又非常不了解……我们大概熟悉他们的应用,熟悉它们推演出的一些结论或者其它的什么,但是一旦让我们有个哲学那样追本溯源式的阐释,我们就无能为力了。它们是怎样进入我们的思维中的呢?它们从何处被发现被纳入我们的心灵?我们无法把它们同任何其它的认识相提并论,它们过于特殊:不知从何处来,无所不包,只可以获得有关它们之下的概念……也正是基于这些特点,康德才得以证明这些就是他所说的感性直观的纯形式。或者说,正式基于这些,康德才得以提出先验感性论。

一切可以经验到的东西,都必须放到时间和空间的“背景”中去。也就是说,时间和空间是一切的基础性的前提,因而他们本身就不可能也是通过经验出来的,因为假如它们也是经验出的,它们又怎么以自己为背景?所以它们是非经验性的。并且,它们是必然存在的,因为在我们的经验世界中,根本无法形成这样的表象:空间不存在,或者时间不存在。但是包含于它们内部的诸多表象我们却可以表述成“无”,因而它们是必然的先天表象。为了进一步表现时间和空间的“特殊”,康德还从概念的衍生上做了证明。空间就是空间,它是唯一的,任何对空间的划分,都是基于那个唯一的空间而来;同样,时间也只是时间,同空间一样就是一个整体。我们可以把空间、时间拆分来研究,得出任何概念,获得所有推论,可是,我们的一切作为都是从那个先天直观而来。说得通俗一点,就是我们所表述的“它就是它”。尽管我们是在无奈地躲避,可这是真实的,我们是真的无法有再多的表述。因此我们看到康德说“空间(时间)绝不是关于一般事物的关系的推论的概念,或如人们所说,普遍的概念,而是一个纯直观”。另外,空间和时间具有无限性,但是,“没有任何概念本身能够被设想为仿佛把无限数量的表象都包含于其中的。然而,空间就是这样被设想的(因为空间的所有无限的部分都是同时存在的),所以,空间的原始表象是先天直观,而不是概念”。

三关于一般感性知识的基本性状

在此,康德有一段论述:“我们的一切直观无非是关于现象的表象;我们所直观的事物不是自在之物本身,我们既不是为了自在之物而直观这些事物,它们的关系也不是自在地本身具有如同它们向我们显现出来的那种性状,并且,如果我们把我们的主体,哪怕只要把一般感官的主要性状取消掉了的话,客体在时间和空间里的一切性状、一切关系,乃至于空间和时间本身都会消失,并且它们作为现象不能自在地实存,而只能在我们里面实存”。

我想可以对这段话做一些这样的理解:那些原本被我们认识到的东西,是在感性的背景之下的。我们不可以认识到真正的客观的原本我们以为认识到本来面目的东西,因为,一旦我们试图去认识它们,必须以时间和空间为基础,而我们却无法剥离这两种先天直观。但是,客观的那些东西本身是无所谓时间和空间的概念的。但是我们却只能够强加于外物。所以说,即使,我们的感官可以对那些经验到的质料进行最清晰最完善的认识并且反应到我们心中,我们也只能说是在感性层面上获得了一种认识,而先天直观的时间空间横亘在我们与客体之间,我们不借助于它们,又是不可能。所以,看到的终将是看到的,而不是本来面貌。

当然,至少说在先验感性论这一部分中我还没有明白先验感性存在的价值,可是,康德在前面的表述中绝对不是为了说明我们不能够认识完全的对象这一观点,因为他说:如果我把我本想归于现象的东西弄成了只是幻相,那将是我自己的罪过。

四先验感性论与唯识学

康德的先验感性论同唯识学在某些方面有相同之处。唯识学认为,人的五根(眼、耳、鼻、舌、身)依阿赖耶识的内缘力而得以认识外境,得到五识。五识并非外境(人的认识对象),而是似外境。似外境是思维主体对外境的主观映象。因而唯识学认为,人们认识的对象仅仅是代表自身意识的标记。这样,同康德所

说的“我们不可以认识到真正的客观的原本我们以为认识到本来面目的东西”就达成了一致。其中,阿赖耶识类似于先天直观的东西,五根即为人的感官,五识即为人的认识。当然,在此做一比较,并非是想强调两者的相同,相反,而是想说明两者的差异。我认为,唯识学中这些有关人的认识的解释,更多的是为了断除人的执着,从而有利于佛法的传播。因为既然一切由识而生,也就没有了欲求。而康德的先验论,更多的是以逻辑的方式解释人的认识问题。

最后,从文字的角度来总括先验感性论:它是先验的,它并不是在我们经验中产生的像那些普遍的概念一样的东西,它具有无与伦比的先天存在性。它是同感性相连的,我们的任何感性都要以这些先天直观为“背景”,因而在认识的过程中不得不使之笼罩在感性之中,否则,一切将不存在,包括哪怕是时间、空间这样的先天直观。

“仁”与“善良意志”在道德境界中的对比-5页精选文档

“仁”与“善良意志”在道德境界中的对比孔子的仁和康德善良意志的提出背景有比较大的差异性,时间跨度大,地域也不同,因此针对问题也并不相同,但是在这样的背景差异下,在伦理道德境界中却殊途同归。 一、突显了意志自由的精神 在孔子和康德的道德体系中,意志的自由作为一条线索贯穿整个思想的始终。孔子的仁是自由意志的选择,康德的善良意志是自由意志的体现。 商朝时,“帝”“天神”是人们政权的赐予者,成为国家、人民行为的指挥者,周武王东征,灭掉商朝,建立了周王朝,为了解决王朝的正统性,提出了“以德配天”的思想。《尚书?召诰》中说“惟王其疾敬德,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国王要崇尚道德、用德统治才能永固江山。在周朝明确了“天”的道德功能,“天”有赏罚,对具有道德的人永保安康,对品德败坏的人进行惩罚。春秋战国时期“以德配天”的天的道德功用和混乱割据的社会现状形成鲜明对比,社会矛盾不断激化,人的生活动荡不安。因此,孔子将人自身当做道德的主体,继承和发挥了“仁”的思想,让仁成为新的道德准则和道德目标,充分体现了人的意志自由。仁是每个个体的内在要求也是整个社会的行为规范。《中庸》中说:“成己,仁也”,以仁为核心的内在修养是作为人的根本,是人自身的重要属性。道德不再是天决定的,也是人可以通过自身努力而达到的。人的意志是自由的,通过克服自身的私欲去接近仁,仁是意志自由选择的结果。 康德认为人是具有不完全理性的感性理性混合体。人的感性方面体

现在:个体意志总会有自身的不同的质料,每个体都欲求自身的幸福和快乐;人的理性意志总是和善良意志的指向一致。康德的道德准则具有绝对普遍意义的,是一种意志的绝对必然发展。对个体而言,对道德准则履行就是人作为人的一种职责或义务。人作为一种感性存在,总是受内心不同的欲望的质料的支配,是不自由的表现;而作为理性的人,其行为是遵循理性自身的结果,是理性的自然和必然发展指向,是意志的自由体现。自由意志在康德道德哲学里的体现就是道德自律。“意志自律是一切道德律和与之相符合的义务的唯一原则;反之,任意的一切他律不仅根本不建立任何责任,而且反倒与责任的原则和意志的德性相对立”。意志自律作为道德的最高原则即是自由的本质。纯粹理性自身具有的普遍性和绝对性,是符合所有形式的普遍原则。在道德实践中,理性把经验质料和先天形式统一结合起来,人就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自由。 孔子和康德都认为人是在道德中而获得自由的。孔子的仁通过理性认知和实践而达成,康德的道德法则通过道德自律而实现,他们共同的目的就是让人获得真正的自由。但是孔子更强调的是群体自由而康德更注重的是个体的自由。孔子把人的自由放在社会中考量,康德所推崇的是纯粹的意志自由。 二、共同立足于人的道德生命和内在人格世界 关于人性的问题,孔子和康德更突出人的道德属性,认为理性可以克服部分自然感性。人从愚昧无知到建立起社会国家和文明,就是自然属性的淡化过程。因此人更应关注自身的认知修养,这才是发展的趋势。孔子和康德的道德体系的出发点就立足于人的道德生命和内在人格世界。孔

孙冠臣.论《存在与时间》中此在的先验性

2010年第1期第18卷(总71期)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SJT U(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 es) No.1,2010Vol.18S UM,No.71 收稿日期:20091029 基金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20080440158) 作者简介:孙冠臣(1970),男,南京大学哲学系博士后、山东曲阜师范大学副教授。 论5存在与时间6中此在的先验性 孙冠臣 (南京大学哲学系,江苏南京210093) 摘 要:海德格尔在5存在与时间6中所追问的主题是存在的意义,或者说存在对我们来说如何成为一个问题的,为此海德格尔构建了他的基础存在学,通过对此在(Dasein)的生存论结构的现象学分析,海德格尔揭示了在世界中存在的此在是存在真理向我们敞开的可能性条件,此在因此作为理解的可能性条件对存在具有优先性,成为先验的,海德格尔对此并不满意。转向之后,海德格尔在追问存在意义的道路上从对此在的生存论分析转向了对存在本身的本质发生或本现(wesen)的描述,这一转向的意图之一就是为了避免此在的主体性、先验的取向,使得存在与此在相互归属,互为条件,但本有(Ereignis)的本现就彻底摆脱了先验论吗?这仍是一个有待于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关键词:先验论;海德格尔;此在;5存在与时间6 中图分类号:D516.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095(2010)01006608 直接讨论海德格尔的先验论将有可能挑战一些海德格尔专家的耐心。一方面是因为/先验论0这个术语通常主要是用来指康德哲学与新康德主义,借此与实证主义相区别,后来,胡塞尔的现象学走向了先验论,有时这个术语也用来指他的先验现象学;而海德格尔哲学则通常被称为存在学或现象学的解释学。另一方面是因为海德格尔本人曾明确地批评新康德主义的先验知识论、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而康德的先验哲学通过他的改造,被重新诠释为存在学的知识学。无论如何,先验论是不能用在海德格尔身上的。表面上看,海德格尔是要超越先验论,克服传统形而上学,但实质上,海德格尔能完成超越先验论、克服形而上学的任务吗?至少在5存在与时间6(以下简称5在与时6)中,我们看到,海德格尔对此在的生存论分析带有明显的先验取向。我们认为,海德格尔在5在与时6中所表现出来的先验取向恰恰是由他的思想路线与目标所决定的,这 同时也说明海德格尔早期并没有摆脱康德、胡塞尔对他的影响。1930年代以后,海德格尔自己也充分地认识到了这一点,在接下来将近十年的时间里,他都在努力地克服这种倾向。 一 为了概念的清晰性,在讨论海德格尔的先验论倾向之前,对我们将要用到的关键词/先验的0、/超验的0、/超越0等概念做一个简单的 规定与区分是非常必要的。 1 关于tr anszendenz (超越/超越者)、tran -szendent(超验的)、tr anszendental(先验的)的演变,简单说来,可以上溯到柏拉图的相论,他论证了善作为最真实的存在(超越者),是一切具体事物的根据;受柏拉图最高等级相(至善)的影响,宗教学家普遍地认定,上帝就是那个最高意义上的善(超越者),超出了人类经验理解的范围,在中世纪经院哲学家那里,除了上帝,他们确定了六个这样的概念:本质(ens)、统

康德的哲学思想

康德的哲学思想 思想与生命体现为一种高贵 康德的哲学思想 1770年是康德学术活动和哲学思想发展进程的一个转折点。这一年,康德发表了他的教授就职论文《论感觉世界和理智世界的形式和原则》。由于这篇论文为他后来创立的先验唯心主义的批判哲学奠定了思想基础,因此学术界通常都以这一年为界限,把康德哲学思想的发展划分为两个时期,即“前批判时期”和“批判时期”。 (一)前批判时期的哲学思想 在“前批判时期”,康德研究的兴趣和重点主要在自然科学方面。他在自然科学的研究中所取得的重大理论成果,是提出了与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宇宙不变论相对立的宇宙发展论,从而形成了他自己的带有唯物论和辩证法倾向的新自然观。康德的新自然观集中体现在他的“两个假说”中。

第一个假说是“潮汐假说”,即地球自转速度因潮汐的摩擦而逐渐减慢的假说。这一理论是康德在1754年发表的《对地球从生成的最初起在自转中是否发生过某种变化的问题的研究》一文中提出的。康德认为,在月球引力的作用下,地球上海洋的水位发生着定时涨落的潮汐现象,水位的涨落与地球表面不断发生摩擦的结果,势必导致地球自转速度逐渐变慢。这种影响在短时期内固然微不足道,但长期积累又得不到补偿,最终必然会使地球自转停止而走向死亡。康德的这个假说已为后来的自然科学所确证。这一假说的哲学意义就在于,它表明了包括地球在内的一切天体都是运动的,都有其自身的变化、发展和灭亡过程。 第二个假说是“星云假说”,即关于宇宙中诸天体起源和演化的假说。这一理论是康德在1755年匿名发表的《自然通史与天体理论》(即中文译本《宇宙发展史概论》)一书中提出的。康德认为,宇宙间最初充满着分散的、云雾状的物质微粒,即“原始星云”,它们之间存在着引力和斥力的相互作用。由于这些微粒分布的密度不同,因此在引力的作用下,密度较小的质点便逐渐聚集到密度较大的质点上去,从而形成

谈谈康德的自由意志思想

谈谈康德的自由意志思想(2004) 伊曼努尔·康德(1724—1804),是德国十八、十九世纪伟大的哲学家,在哲学史上,他被人们寄予很高的评价。德国哲学家叔本华说过:“如果一个人不懂康德,他还算是一个小孩子。”可见康德在哲学史上的地位之高。康德是启蒙运动时期最重要的思想家之一,他总结经验和理性主义,重新为哲学理出新方向及模式,奠下现代哲学基础。他是公认的近代西方哲学的集大成者与德国古典唯心哲学的开创者。康德的哲学思想主要包含了“先验论”,包括“先验感性论”、“先验知性论”、“先验理性论”与“自由意志论”等。 康德所具有的人本精神,源于他的“自由意志”。因此,个人不受知识与欲望所影响的自由意志,乃是康德式人本的重要基石。康德用狭义的实践概念来讨论人类道德活动的基础。他认为,道德实践的基础是纯粹理性,而不是经验论者和启蒙学者所说的感觉或情感。对于康德而言,理性是一种自发的能动力量,如果理性能够不受任何外在于自身的因素约束,这样的理性就是纯粹的,而纯粹理性的意义就是自由。从本体论的意义上说,自由就是不受任何外在东西决定的存在。康德指出:在自然领域,一切都是被决定的,理性只能服从决定论和自然规律;但在实践领域,理性是自由的,不为任何外在东西决定的。他还指出,人是理性存在者,不受经验的因素所决定,因此是自由的。自由是道德活动的先决条件;惟有自由的人才能自主自觉地、而不是被迫地行善;惟有自主自觉的行为,才有道德价值;被迫做出的事情,即不是善,也不是恶。康德认为,人生是痛苦的经线,纬线编织成的地毯,只有不死的精神和绝对的自由意志,才是值得追求的至善和人生境界;尊重每一个人的本身,永远不要将他人视为手段,要永远视其为目的。“人,实则一切有理性者,所以存在,是由于自身是个目的,并不是只供这个或那个意志利用的工具。人,就是现世上创造的最终目的,因为人乃是世上唯一无二的存在着能够形成目的的概念,是能够从一大堆有目的而形成的东西中,借助于他的理性,而构成目的的一个体系。”康德用他的“先验演绎”的形式论证道德存在的问题。他说:“作为理性存在者的自由,使得道德成为可能,”康德从自由意志推出一种责任,推出一种普适原则下的个人责任。“人的自主自觉的道德行为,使得人成为自由的主体。”自由是不受任何限制的,它本身就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康德的自由意志是一种属于人类自我的意志。 康德把自由的伦理意义阐述为“善良意志”。自由的无条件性的一个意义是无外在的目的,否则的话,自由便成了追求目的的手段,不得不为目的服务,为目的所制约,这样也就不称其为自由了。康德认为的善良意志,就是以善良自身为目的的意志。康德深化了“自由意志”的内涵。康德所讲的意志自由是完全不受现实世界物质约束的个人意志,是一种精神。善良意志是绝对自由的,因为它只以自身为目的,摆脱了一切经验因素,包括社会的约束力、自然情感以及个人好恶等等方面的约束。善良意志以自身为目的,就要以摆脱了一切经验因素的理性规则为指导。服从规则与自由不是矛盾的,因为善良意志所服从的是运用自身的力量、为了自身的目的而制定的规则,这样的规则叫自律。善良意志自己立法,自己守法,这就是道德自律。我们要全面把握康德的这种区分的关键是要看到,一方面,自由意志不但不取消自由的任意,而且是通过人的自由的任意表现出来的。在这个意义上,如果说自由意志是一个理性的事实,那么自由的任意则是经验的事实;另一方面,“只有存在者有了自由,亦即从肯定的角度被视为基于理性的根据而自我规定的能力的那种自由,他被设想为拥有相应的偏离理性规定的能力才可能是有意义的。”(引《康德的自由理论》)康德在他的道德公设中,把道德规律与自由意志的关系进行了归结:人只有是自由的,道德才有立足之地。自由已经作为纯粹理性的现实、道德的先决条件。 对于康德这个观点,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一个体现,就是结交朋友,我们交朋友,都要先看

边沁

边沁 百科名片 边沁 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1748年2月15日——1832年6月6日)是英国的法理学家、功利主义哲学家、经济学家和社会改革者。他是一个政治上的激进分子,亦是是英国法律改革运动的先驱和领袖,并以功利主义哲学的创立者、一位动物权利的宣扬者及自然权利的反对者而闻名于世。他还对社会福利制度的发展有重大的贡献。 目录[隐藏] 杰里米·边沁 乔治·边沁 杰里米·边沁 乔治·边沁 [编辑本段] 杰里米·边沁 简介

边沁 启蒙运动在关于科学、宗教、政府职能的观点的转换上做了不少工作,但是在社会组织方面其成就则不明显。在启蒙运动时期,国家权威的正当性和所基于的原则都逐渐被世俗化了,而有关保持社会秩序的宗教观念亦不可避免地被启蒙运动所产生的观点淡化。因此,在关于替代和补充旧秩序方面,急需提出一种新的价值系统。而边沁就是一位提出新的价值系统以便取代宗教的哲学家。他还是一位社会设计师,可以说是西欧现代化的先驱。尤其是他的伦理观和法律观,名为自由民主制度奠定了社会基础。 观点 在边沁的一生之中,他曾先后提出或支持过以下的观点:(1)个人以及经济的自由,(2)国教分离,(3)言论自由,(4)女性的平等权利,(5)废除奴隶制度和体罚(包括儿童),(6)离婚权,(7)自由贸易(8)高利贷,(9)同性恋的合法化。 由边沁发展出来功利主义学派有着一些重要的追随者,他们是:詹姆士·穆勒、其子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和包括罗伯特·欧文(空想社会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在内的一些社会改革者。 生平 边沁出生在伦敦东城区的斯皮塔佛德的一个保守党律师家庭。他被视为一个神童,因为他作为一个初学走路的孩子时便已在父亲的书桌边阅读卷帙浩瀚的英格兰历史并且在三岁就开始学习拉丁文。 他在威斯敏斯特中学毕业后,在1760年入读牛津大学的女王学院并在1763年和1766年先后取得他的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他修读法律并于1769年获得律师资格,但他很快就认为英国法律缺乏理性基础而厌倦了。他认为英国法律是就事论事,主观武断。他希望法律的指导原则能从科学中汲取营养,而不是像18世纪那样为纯粹的特权、自私和迷信所支配。在得到父亲的允许和帮助以后,边沁开始研究法律并

浅谈康德的意志自律理论

浅谈康德的意志自律理论 2002-11-21 09:16前言 这篇论文是我的毕业论文,我个人认为康德这些道德理论和观点对律师的自律执业具有指导意义。为此我把它整理出来,供律师朋友一起赏阅 要点: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在其先验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他的道德哲学,他把道德的纯洁和德性的尊严提高到至高无上的地位。详细阐述了自律和他律的区别,道德的独立性和自律性等学说。意志自律是康德伦理学中所特有的。康德的自律其实是一个道德规律,一个彻底善良的意志,也就是自由意志。康德还认为责任是先天的理性概念,它是一切道德价值的源泉。 十八世纪下半叶,当以感性论为依据的利己主义伦理学风靡莱茵河西岸之时,我们已年逾花甲的“矮小的哲人”——康德,却在其先验哲学的基础上提出了他的德性论伦理学。他把道德的纯洁和德性的尊严提高到至高无上的地位。人之所以得以崇高和尊严并不是他获得了所追求的任何目的,满足了自己的任何的爱好,而是由于他的德性。德性是有限的实践理性所得到的最高的东西。康德在他的德性论伦理学中,系统地阐述了善与恶,责任与爱好,幸福与痛苦,意志自律与他律等重要道德问题。而道德的独立性和自律性的学说,又是康德伦理学中所特有的,意志自律性又是道德的最高原则。他说:“道德法则就不表示别的,只表示纯粹实践理性的自律,也即表示自由的自律,这种自律本身就是一切准则的形式方面的条件,一切准则唯有在这个条件下才能符合最高实践法则。”⑴准则只有在自律原则下,才被理性规定为与主观条件相符合的实践法则,服从这个道德法则,也就是服从真正的“自我”,道德活动也就是“自我”最纯粹的自律活动。自身作为最高实践法则的意志,把来自意志准则的一切都看作是一个自身普遍立法的意志所制作的,不以任何兴趣和关切为依据,因而它对命令的服从是无条件的,这就是意志自律。 一、“意志的自律是一切道德法则所依据的唯一原理,是与这些法则相符合的义务所依据的唯一原理。反之,任意选择一切的他律不但不是任何义务的基础,反而与义务原理,与意志的道德性,相互反对。”⑵ 康德认为,人是属于两个世界的。人作为感性存在者,他是“现象世界”即自然界的一部分,这种属性把人变成外在因果性的玩物,人受自然规律和感性欲望的支配,没有意志自由;但是作为有理性的存在者,他作为“自在之物”的智性世界即本体世界的一员,他却被赋予了自由,他可以超越感性世界,不受自然规律和感性欲望的支配,而按照理性自己规定的法则行动。这说明,人是道德法

康德的德性幸福论与当代科学幸福观的构建_陈丽

幸福,是人类永恒追求的终极目标。衡量幸福的标准是什么?怎样才能获得和配享幸福?这是一直以来人类最关心和热衷探讨的问题之一,也是哲学和伦理学所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康德指出:幸福“乃是尘世上一个有理性的存在者一生中所遇事情都称心合意的那种状况”[1]127。康德在继承古希腊哲学传统的基础上,把德性与幸福联系在一起。他强调,最高的善,必然是德行与幸福在同一个人身上的统一,德性与幸福是至善的两个要素。在康德那里,幸福必须与道德相称、与德性联结,才能真正抵达幸福的彼岸,即“至善”的最高境界。康德的德性幸福论高扬了人的道德理性和尊严,对于斧正今天为追求利益至上、物欲满足和感官刺激而无视道德教化、道德修养的错误观念和发展理念,构建科学的幸福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康德的德性幸福论之要义 康德在理性主义人性观的基础上,主张德福统一。在康德看来,实现幸福的至上条件是德性,能够配享幸福的人首先应是有德性的人。他同时强调,从义务出发而做出的行为,就可以在效果上成为他幸福的途径或方式。人性的两重性,是康德德性幸福论的前提和依据。就哲学范畴而言,幸福观和人性观、人生观密不可分。对于幸福概念的理解、幸福目标的实现,都植根于对人性的理解之中。因此,在剖析康德的幸福观之前,有必要首先探寻康德的人性观。 人性的两重性,是康德德性幸福论得以确立的前提和依据。在康德看来,人的本性具有两重性。对 于现象世界而言,人是感性的存在物,人的行为受到自然本能的左右及因果律的支配,人所追求的是感官快乐和物质满足的本能需求。对于本体世界而言,人又是理性的存在物,人可以超越自然本能的支配和束缚,不再仅仅受制于苦乐欲求的驱使,转而追求普遍的道德律令,凭借自由意志主宰自己的行为和命运。因此,在康德那里,人生而具有自然人性和道德本性。 “善良意志”,即德性,是康德德性幸福论的核心理念。德性是什么?康德认为,实践理性所能获得的最高目的就是德性,即在合乎道德律令的基础上所达到的道德品质的超越。它表现为人的尊严和道德的崇高,而德性的实现则是要通过人对于普遍道德律令的尊重、敬畏与遵守,进而完全超越自然欲求和本能欲望的束缚。康德认为,德性即是“善良意志”,它是作为理性存在物的人所生而具有的使人摆脱感性欲求的干扰而完全服从道德律令的意志和力量,人的责任感和义务心是“善良意志”的最好体现。人正是由于具备德性和“善良意志”,才得以称其为人。德性的实现和“善良意志”的产生,是道德的根源和基础,同时也是人能够获得幸福、达到“至善”的首要条件。 “至善”,是康德德性幸福论的最高目的和最终归宿。在康德看来,人生就是追求一个无限完满的过程,达到福与德的统一,即“至善”这一人生最高目的。实现“至善”,必须具备两个要素,那就是理性道德和感官幸福。作为自然人,追求本能欲望的满足;而作为道德人,则追求德性的实现和道德的圆满。据 康德的德性幸福论与当代科学幸福观的构建 陈 丽 摘要:康德在理性主义人性观的基础上,主张德福统一,幸福须与道德相称、与德性联结,才能真正抵达幸福的彼岸,即“至善”的最高境界。康德的德性幸福论高扬了人的道德理性和尊严,对于斧正今天为追求利益至上、物欲满足和感官刺激而无视道德教化、道德修养的错误观念和发展理念,构建科学的幸福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幸福;康德;德性;至善;道德中图分类号:B82-05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999(2013)11-0035-02 作者简介:陈丽(1979-),女,安徽濉溪人,硕士,中共芜湖市委党校(安徽芜湖241000)党史党建教研室副主任,研究方 向为哲学与政治。收稿日期:2013-05-14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11期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No.112013

康德_知性纯粹概念图型法_思想的价值

国内学术界关于康德“知性纯粹概念图型法”思想的研究时断时续。20年前的研究,以郑昕、韦卓民、李泽厚、齐良骥为代表。郑昕在《康德学述》中对康德的“知性纯粹概念图型法”思想基本上持否定态度,李泽厚在《批判哲学的批判》中的评价是内心深处的肯定和无奈的否定之结合,齐良骥的《康德的知识学》对康德的认识论做了深刻诠释。近20年的研究,以杨祖陶、邓晓芒等为代表,他们既是《纯粹理性批判》等著作的翻译者,又是康德哲学的研究者,对于康德“知性纯粹概念图型法”思想,以直接阅读德文的方式加以专业的理解,为后学进一步研究提供了方便。 一、康德对“知性纯粹概念图型法”的演绎 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对“知性纯粹概念图型法”进行了演绎。[1](P185-194) 在对象包摄于概念之下时,对象的表象必须和这概念是同质的(此处的“概念”是经验性的),如“盘”和“圆”之间,在“盘”里被直观到的圆之性质与“圆”同质。但由于知性的纯粹概念完全与经验性的直观异质,而直观被包摄在纯粹概念之下,或范畴之应用于出现,是如何可能的呢?显然必须具备一个第三者,一面与“范畴”同质,是知性的;另一面与“出现”同质,是感性的。这个中间者的表象就是先验的图型,它是纯粹的、毫无经验性的内容。在康德的心目中,最能体现先验图型性质的东西就是时间,范畴之应用于出现,是通过时间的先验确定而变为可能,时间的先验确定作为知性纯粹概念的图型就是出现包摄于范畴之下的媒介。 知性的纯粹概念作为可能经验的条件,只有与经验对象相结合才有意义。而对象能给予我们的唯一方式,就是由于我们感性的变状与感性的形式条件,这些感性的条件(仅指时间)构成范畴之应用于任何对象所必具的普遍条件。我们称限制知性概念使用的感性之形式和纯粹的条件为概念的图型;称在这些图型中知性的进程为纯粹知性的图型法。或者说:在范畴和出现之间,知性的进程即出现如何包摄于范畴之下或范畴如何应用于出现的过程就是纯粹知性的图型法。知性的这种图型法乃是隐藏在人类心灵 康德“知性纯粹概念图型法”思想的价值 陈世放 作者简介陈世放,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副教授、哲学博士(广东广州,510631)。 [摘要]康德将限制知性概念使用的感性之形式和纯粹的条件称为概念的图型;在范畴和出现之间,知 性的进程即出现如何包摄于范畴之下或范畴如何应用于出现的过程就是纯粹知性的图型法。 “知性纯粹概念图型法”展示了主体建构客体的方式,是对传统经验论和唯理论的扬弃,其中蕴藏着康德认识论的全部秘密。康德的图型说为格式塔心理学、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语言哲学、解释学等现代西方哲学、心理学的产生、发展提供了思想的摇篮。 [关键词]康德图型知性纯粹概念图型法 〔中图分类号〕B516.3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09) 04-0025-06 2009年第4期

康德实践哲学研究_康德的实践哲学

康德的伦理学具有形式主义的特征,但正是这一点被人们所误解,认为康德的道德哲学是一种空洞无物、没有实际效用的学说。以下是精心整理的康德的实践哲学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康德的实践哲学 [摘要]康德的伦理学具有形式主义的特征,但正是这一点被人们所误解,认为康德的道德哲学是一种空洞无物、没有实际效用的学说。然而,综观康德的道德哲学,可以看到,康德道德法则形式化的追求只是其道德哲学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方面,另一方面,康德力图使自己的道德哲学走向经验和情感,走向生活世界。这也就构成了康德伦理学的实践性。 [关键词]康德伦理学形而上学至善 [中图分类号]B8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3)05-0035-02 一、康德的伦理学 康德伦理学的出发概念就是自律的善良意志,人们常说,通向地狱的道路是用善良的意向铺砌的,但康德的善良意志并不是消极的,这位思想家向善良意志的体现者所要求的是活动和行为。人们或许会批判康德对事情的形式主义的看法,他暂时谈到的只是帮助人们在生命的海洋中找到确定方向的指南针,道德方向的丧失不会是长久的,道德境界迟早会在人的面前清楚地显示出来,并且人们将看到他们的行为会把他们引向的方向——引向善或恶。善就是善,其准是如此的显而易见。 在康德看来,实践理性的宗旨就是用之指导人们在现实世界中的生活,如果人们拥有了一个对实践生活很合理的理性却不用于人类实践生活,不能普及开来,那么原理描绘得再美轮美奂,事实上它是没意义的。想要指导人类的实践道德生活,就必须将理论带回到现实的大千世界中。 《实践理性批判》是对一般的实践理性进行批判,一般的实践理性包括我们日常的实践活动。“这个批判为什么不提名为纯粹理性批判,而是简单地提名为一般实践理性批判……如果它在这一方面成功了,就无需批判纯粹能力本身,以发现理性是否以这样一个过分僭越的要求,超越了自己……”[1]康德在导言中,强调了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区别,理论理性是处理认识的问题,实践理性是处理欲望和意志的问题,其最高表现形式就是意志能力。 那么什么是意志呢?在康德看来,就是自己实现自己的对象的能力。 纵观《实践理性批判》这本书,康德的道德形式主义研究到达最高之处了。实践理性批判事实上是对人类道德法则的元伦理分析。对道德法则的表达是形式主义的方式表现出来的,它就是康德的绝对命令或定言命令法则。康德对道德法则是这么评价的“以上所列举的观察道德原则的三种方式,归根到底,是同一规律的不同公式,其中每一个又包含着其他两者。它们之间虽然有着区别,不过这种区别与其说是客观实践的,还不如说是主观的,其目的在于通过这种类比使观念与直观相接近,并由此与情感相接近。”[2]而随后的两种表述只是为了能更接近情感。

康德的善良意志及其当代意义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10年第1期(总第103期) J ou r nal of t he Par t y s ch ool of C PC Z he ngzhou M uni ci pal C om m i t t ee N o.1,2010(Sum,103)哲学研究 康德的善良意志及其当代意义 刘笑菊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舟山316021) 摘要:“善良意志”是康德伦理学中的核心概念。康德所提出的善良意志是道德的基础,责任是善良意志的体现以及人为自己立法等观点,对当代的公共行政有着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康德;善良意志;责任;道德律;"-3代意义 中图分类号:B30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6701(2010)01—0028—03 康德作为德国古典伦理学的奠基者,在1785年完成的划时代著作《道德形而f:学原理》巾提出r “善良意志”这个概念,认为它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善,并在善良意志的学说中把道德的基础从经验的外存对象转移到了先验的主体意志中米,高扬了人的主体性,从而实现了伦理学中的“哥白尼革命”。 一、善良意志:道德的基础 康德在《道德形而f:。学原理》巾把“善良意志”作为道德的基础。他认为,所谓意志也就足欲求能力,是通过其友象而成为该灰象的对象的现实性之原岗的能力。意志可以把概念当成一种目的,从而形成行为的动机。他把不受感性经验影响的,以纯粹理性为规定根据或行为动机的意志称为善良意志,并且认为:“在世界之中,一般地,甚至在世界之外,除了善良意志,不可能设想一个无条件善的东西。”善良意志作为无条件的善,它是一切有条件的善物的价值的根据所在。我们在实践巾可以发现许多看来是善的东西,如机智、智慧、果断、勇敢、节制等等,这些东西“在很多方面毫无疑问是善的并且令人称羡”,但若没有一个善良意志去正确地指导它们对心灵的影响,使行动原则和普遍目的相符合,也就是说,如果使用这些自然禀赋的意志不是善良的话,那么,这些在普通的实践生活中被理所当然地认同为善良的东西町能变成极大的恶。因此,这些具有善的东西,可以是善的,也可以是恶的,只能称之为有条件的善,判断其善恶,关键是看它们是受善良意志支配还是受邪恶意志支配。 康德设想了一个绝对的最高的善良意志,并认28为它构成了那些日常普遍的道德的理性知识的条件,“因为若无一个善良意志,它们可能成为极坏的东两”。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中讨沦了有条件的善物,并把善良意志和有条件的善物区男0开来,以引起人们对最高的善的关注。他之所以认为善良意志是无条件的善、至高无上的善、内在的善,是因为这种“善良意志并不因为它所促使的事物而善,并不闪为它期望的事物而善,也不因为它善于到达预定的目标而善,而仅仪足由于意愿而善,它是自然的善”。他认为,善良意志是通过意志而善的,也就是说,意志凭自己的能力而成就善。这种善良意志在一切场合都是善的,岗而它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善。即使由于现实生活中的种种原因,善良意志本身不断努力也没有实现其意图,或一个人尽了自已最大的努力可仍然一事无成,善良意志没有给他带来任何的成就,但这种善良意志“仍然如一颗宅石一样,自身就发射着耀眼的光芒,自身之内就具有价值”。价值并小是体现在经验的关系中,而是先验地存在于善良意志自身。善良意志没有目的,却是目的本身,因此,它是道德的基础。 二、责任:善良意志的体现 康德认为道德律足善良意志的规定根据、认识理由。对人来说,服从道德律就是人的责任,即责任就是由于尊重规律而产生的行为必要性。责任概念是先天的理性概念,具有必要性和强制性,不仅是一切道德价值的源泉,而且也是一切道德价值的标准。一切行为只有出于责任才是道德的;反之,如果行为仪仅是合乎责任,却以爱好和其他个人目的为动机, 收稿日期:2010一O l—15 作者简介:刘笑菊(1975一),女,江苏泗阳人,哲学硕士,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教师。

康德的自由思想

康德的自由思想中涉及的五对关系 政治学理论082200271 郭礼峰在康德庞大的哲学体系中,自由是康德批判哲学的一个核心概念。康德所考 虑的自由,不仅仅是意识层面的自由,而且是要从哲学本质上来考察人类实践生活中自由所赖以成立的理性的先决条件,考察自由的哲学基础以及人类的天职、希望和未来。康德的自由思想既不是宗教主义奴役人的“神性自由”,也不是经验主义浅薄无聊的“任性自由”,而是“理性自由”,实践的理性自由,是站在人类理性的高度对自由的一种审视。康德对自由的阐述与论证,改变了人们对自由问题的思考方式,把人们从对自由的错误认识中拉出来,使人们认清自由的本质,明确自由的价值,使人们对自由问题的思考达到一种理性的、辩证的高度。 自由是一个古老的话题,每个时期人们对自由的理解有很大不同,其内涵也发生着变化。自由问题是西方哲学中最核心的问题。自由作为一个哲学范畴,最早出现在古希腊。古希腊、罗马时期的哲学是西方思想发展史上的第一束理性思维的闪光,也是整个人类思想发展史上的一朵理性之花。在古希腊自由起初是指一种国家生活原则,直到赫拉克立特,自由的内涵发生了变化,自由由一种政治概念发展出独立性和能动性的涵义来。但随着政局的动荡,古希腊哲学家的一切美好而崇高的理想都被罗马统治的冷酷和残暴扫荡殆尽,这使得人们对于自由的追求逐步转向内心。 人们认为人的自由仅在于超出一切,对一切现实漠不关心,以达到内心安宁。中世纪哲学是唯灵论的哲学,它由新柏拉图主义特别是柏罗丁的“太一学说”发展而来。这一时期的自由学说分为两种类型:一类认为人没有意志自由,主要代表是早期教父哲学家奥古斯丁;一类则认为人是具有意志自由的,其主要代表为托马斯.阿奎那和经院哲学时期的约翰·邓·司各脱派。在文艺复兴时期,人们对自由的理解发生了变化:在中世纪唯名论和经验论的争论以及希腊哲学的影响下,人们开始要求对宗教进行改革。一种回到古典文化范本,复兴人性,摆脱教会控制的文化和宗教改革运动应运而生。文艺复兴主要复兴的是古希腊哲学,这一时期人们以古希腊的哲学理论为基础,对人的意志和情感进行肯定,反对基督教的精神统治,要求信仰自由和肉体自由。 近代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反权威、反专制、反集权主义,要求思想自由,行为自由的时代。唯理论坚信理性和知识的能力,认为自由就是对理性的符合和认识;经验论将自由归于意志、情感,认为自由存在于人自身之中。这样他们的论述在近代就形成了一场围绕着自由与必然之间关系而展开的混战。对西方自由观历史发展轨迹的考察表明,人类对自身自由奥秘的探索经历了一个长期艰苦的历史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先前的思想家们提出了不少富有启迪性的见解,留下了一大笔优秀的思想成果,这些见解与思想成果无疑是康德自由观的理论前提与思想来源。尽管许多哲学家都对意志自由的存在持否定态度,但几乎所有哲学家都或多或少地保留了自由观念。这也预示着,随着哲学新变革的到来,自由理论的逻辑进程将在更高的层次上展开。 从自由思想发展的轨迹可以看出,虽然自由在不同时期人们对它的理解和界定不同,但每个过程都显示出了人们对人类自由生活的追求。每个时期人们所追

康德的批判哲学-康德哲学的主要观点

康德的批判哲学:康德哲学的主要观点 康德的哲学思想可以分为两个时期:前批判时期和批判时期。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康德的批判哲学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康德的批判哲学 康德的哲学思想可以分为两个时期:前批判时期和批判时期。以1770年为界,在此之前,康德研究的兴趣和重点主要在自然科学。在这期间,他提出了与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宇宙不变论相对立的宇宙发展论,从而形成了他自己带有唯物论和辩证法倾向的新自然观。这体现在他的两个假设中。第一个是“潮汐假设”,他认为由月亮引力引起的定时涨落的潮汐现象所带来的海水与地表的摩擦会导致地球的自转速度变慢,这个假说为后来的自然科学所证实。其哲学意义在于它表明包括地球在内的一切天体都有其自身的变化,发展和灭亡的过程。第二个是“星云假说”,又称“康德――拉普拉斯星云假说”。他认为宇宙间到处充满着物质和精神,物质和精神成反比,物质的力量是引力,精神的力量是理性。由于地球处在太阳系中间的位置,故人类拥有一定程度的理性,但没有完全纯粹的理性。这种关于理性的思辨虽然在现在看来是不很科学的,但他的星云假说第一次沉重地打击了宇宙不变论的形而上学自然观。康德从发展的观点出发,把宇宙看成是一个在时间上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康德的星云假说不仅推动了自然科学的发展,而且奠定了新的辩证自然观的基础。对此,恩格斯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这年的8月,康德发表了他的教授论文《论感性世界和理智世界的形式和原则》.。这是康德哲学思想分界的标志。 康德在前批判时期的哲学思想经历了从唯理论到批判唯理论的转变。他接受的是莱布尼茨――沃尔夫哲学体系的教育。接受了唯理论把天赋理性置于经验之先的基本立场。在不断的思考和探索过程中,他在接受牛顿物理学的同时也认识到经验的重要性。并由此而接受了经验论对传统形而上学和唯理论的批判,但他最终并没有选择经验主义,而是在唯理论和经验论之间另辟蹊径,开辟了先验哲学的新路径。 康德在前批判时期的哲学著作表现出逐步脱离唯理论,接近经验论,最后综合两者的发展趋势,这一趋势直接导致他的那篇教授就职论文《论感性世界和理智世界的形式和原则》。他提出决定我们对世界认识的不是外部对象。而是先验形式,还有他关于物自体和现象的区分:物自体在认识之外,现象则在认识之内。正是这些思想,构成了他批判哲学的主旨。以

浅析康德的道德哲学

浅析康德的道德哲学 【摘要】:康德通过寻找实践理性至上原则来看待道德和道德判断。他在道德自律的基础上,就道德与幸福、理性与自由、动机与效果等问题阐述了独到而深刻的见解。主要浅谈康德的道德哲学思想,希望通过分析能够对现实问题提供一种解决思路。 【关键词】:理性;善良意志;道德律 毫无疑问近两、三百年来,德意志民族的哲学天才所放射的光辉是无可比拟的。作为德国古典哲学的创始人伊曼努尔·康德,他在德国哲学史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康德的哲学思想主要集中于对人性的探讨,并将他的伦理学体系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主要理论成果表现为三个方面。一、在人的认识能力方面的探讨,特别表现在为科学知识奠基的巨著《纯粹理性批判》。二、在人的欲望能力方面的探讨,代表作为研究人类道德原理及其基础自由意志的《实践理性批判》; 三、在人的情感能力方面的探讨,体现为美学和目的论的《判断力批判》。康德的一切哲学研究最终是为了解决“人是什么?”的问题,他的“三大批判”正是围绕着这一总问题而展开的哲学视野的全景。 一、理性与善良意志 卢梭是对康德的思想发展起了重要影响作用的人,卢梭的哲学思想是源本于人类学。他认为人和动物的区别在于它的自由。康德也继承了这种“自由”的观点,但是他对自由也做了进一步的发挥“把整个哲学的基础都转移到‘自由’的概念上来了;自由成了一种‘自发性’或‘自律’,本身就具有普遍性,是道德性的内在先验原理”。当然,对于这种先天的道德原则的肯定并不表示康德完全否定感性世界中的人的欲望和幸福。他承认在理性原则之外还有感性的幸福,“人属于感觉世界;人的理性当然有一个无可否定的感性层面的使命,即照顾感性的关切,并且为今生的幸福起见,以及可能的话为来生的幸福起见,制定实践的准则,在这两点而言,它乃是一个有需求的存在者”。 虽然承认感性世界,但是康德的道德哲学的关注点还是理性。他把人看作理性行为者。他认为人之所以区别于动物最重要的是在于理性能力因此从这个角度来建立自己的伦理学体系。他认为世界分为自然世界和道德世界的两个不同的范畴,其区别就在于在道德世界里理性能够为行为为提供行为准则,使每个人的行为不完全是顺从于个人欲望。因此康德指出人在拥有了自然能力之后,就需要理性能力来随时考虑自身的福与难。除此之外,理性还会被用于到一个更高的目的,那就是对纯粹的、绝无感性关切的理性进行判断,并使这种判断成为福祸判断的无上条件。 而这种理性的善恶评价又是源于什么呢?康德认为那就是“善良意志”,康德将道德的基础从传统观念的经验的外在对象转移到人的善良意志中来,从而建立

论康德的“自我意识”

论康德的“自我意识” 高省 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 [摘要]“自我意识”概念萌发于普罗泰戈拉经笛卡尔至康德手中形成一个本体论概念。这个思想和理论至今仍然影响并规定着当代主体哲学的发展。本文回顾了康德“自我意识”的理论渊源,介绍了笛卡儿、莱布尼茨和休谟在为知识的普遍必然性寻找基础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康德对笛卡尔的“我思”和莱布尼兹的“统觉”的批判、继承,阐述了康德“自我意识”的含义,并且分析了这一概念在康德认识论中的功能,最后分析了这一思想对近代西方哲学的影响及其存在的不足。 [关键词]自我意识;统觉;我思 我们知道,形而上学在近代受到了休谟怀疑论的严重挑战,特别是他对因果关系的怀疑,动摇了经验科学的基础,在知识界产生了振聋发聩的效果。康德则坚信我们的确拥有普遍必然的科学知识,然而,他面临的难题是要说明:我们为什么会有普遍必然的知识。为了理解康德对这一问题所做的分析,我们必须把握其《纯粹理性批判》中的“自我意识”概念。这一概念说明了直观所予的感性杂多如何被知性的统觉本源综合统一性统摄于“我思”的表象之下而形成客观有效的知识的过程。因此,只有真正领会这一概念的内涵,才能更好的理解康德的“知性纯粹概念的先验演绎”乃至康德之后西方哲学的发展。 一、康德“自我意识”的理论渊源 黑格尔曾说:“今生,现世,科学与艺术,凡是满足我们精神生活,使精神生活有价值、有光辉的东西,我们知道都是从希腊直接或间接传来的”1作为“自我意识”的发端, 1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M],第一卷,贺麟、王太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57页。

首先应当追溯到古希腊早期智者派代表人物普罗泰戈拉。 普罗泰戈拉有一句脍炙人口的名言:“人是万物的尺度”。他说:“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者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者不存在的尺度。”2这句话虽包含有相对主义倾向,然而人的问题首先被凸显出来,他认为知识在于人的感觉,于是他把感觉看成知识的来源和判断事物的标准。普罗泰戈拉“人是万物的尺度”命题的出现,表明了古希腊哲学对象的转移,从研究本原,探索自然,转向探索社会和研究人。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标志着“自我意识”的萌芽,然而“自我意识”学说的提出应当主要归功于苏格拉底。 据古人说,苏格拉底是第一个把哲学从天上拉回到人间的人。他根据德尔菲神庙的铭句“认识你自己”,要求首先研究人自身,通过审视人自身的心灵的途径研究自然。“他认为人的心灵内部已经包含着一些与世界本原相符合的原则,主张首先在心灵中寻找这些内在原则,然后再依照这些原则规定外部世界。”3在这里心灵中的原则虽然只是“神谕”,还不具有近代认识论的含义,但这一立场实为康德的“自我意识”开启了先声。 西方哲学发展到中世纪,基督教占据了统治地位,哲学成了神学的婢女。人类的“自我”之光在上帝中黯然失色了。直至近代,弗兰西斯.培根在批判经院哲学和发扬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思想时为新时期的哲学研究提出了新的任务:探讨人与自然的关系。围绕这一问题,近代欧洲开启了一场唯理论和经验论的论争。康德“自我意识”是在以上两派的争论陷入困境的条件下形成的,并且继承了笛卡尔、莱布尼茨关于“自我”的学说。 二、康德对笛卡尔、莱布尼茨的批判及其“自我意识”的含义 我们知道,尽管“自我意识”是康德哲学理论体系的基石,甚至康德自认为“统觉原理是人类知识整个范围的最高原理”,但是“我思”和“统觉”这两个如此重要的概念却并不是由康德首先提出。 首先是康德对笛卡尔“我思”的批判和继承。笛卡尔生活在新旧知识交替的时代,他为了证明新兴的自然科学的合法合理性,对现有的一切知识采取了普遍怀疑的策略。这些知识包括周围世界、我的身体和数学观念。笛卡尔认为,思想可以怀疑思想之外的对象,也可以怀疑思想之内的对象,但却不能怀疑自身,因为思想自身是思想的活动,当思想在怀疑时,思想可以怀疑思想的一切对象和内容,但却不能怀疑“我在怀疑”,否则的话怀 2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教研室,西方哲学原著选读[M],上,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54页。 3 赵敦华:西方哲学简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4页。 2

西方哲学史--康德与道德法则

康德与他的道德法则 “有两种事物,我们愈是沉思,愈感到它们的崇高与神圣,愈是增加虔敬与信仰,这就是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法则。”大家对这句话一定都不陌生。这是伟大的哲学家、思想家康德的千古名言,也是我高中时期最喜欢的名人名言之一。不过那时我对康德还不甚了解,这次借着西方哲学史的学习机会,首次深入了解了康德的哲学思想。 我们都知道,康德的“三大批判”构成了他的伟大哲学体系,分别是:“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和“判断力批判”。康德的哲学思想庞大而深奥,对于像我这样的哲学初学者来说,在领会的过程中不免有些吃力,因此我选择了与生活相对于贴近的“实践理性批判”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在这里,我就主要探讨下对于康德的实践哲学的一些领悟和感想。 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先回答了人类可以认识些什么,继而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回答人类该做怎样做。对这个问题,康德的回答是:要尽自己的义务。他在解释何为“尽义务”时提出了“绝对命令”,也就是被其称为“道德法则”这一著名概念。文首的那句千古名言就是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对道德法则重要性的说明。 康德的道德法则与以往的道德理论和我们通常理解的道德有很大不同,以往的道德学说大都以善恶概念决定行为意志,从而使意志所遵循的行为原则是以善恶概念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善恶概念成了道德原则产生和存在的前提条件。对此,康德认为,这样的道德学说最终都要以个人感受性作为其道德原则的起点和基石,使道德原则沉沦为功利主义,有时,我们理解的“善”的行为在某些性况下是违背道德原则的,这样一来就无法建立起具有普世意义的道德法则。 为此,康德在自己的道德法则中设立了三条公式,第一条:要只按照你同时认为也能成为普遍规律的准则去行动。这条常常被后人引述,事实上也正是康德道德法则的核心思想所在。 跟据我对道德法则的理解,这条公式说明了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即我们在做事前,要先以大家都这样做为前提,然后再决定我们到底要不要这么做,我们还能不能这么做。例如,将杀人作为个人的主观行动准则,显然与普遍立法的客观原理不符合。因为没有人会同意将杀人作为普遍立法的原理,如果我杀人,自己也会被别人所杀,将人都杀光了,又怎能杀人呢?所以,杀人作为行动准则自身就否定了自身。道德准则是其否定,也就是不能杀人。 当然,道德法则与经验是不同的,作为有效的法则,仅仅在于它们能够合乎理性地建立在先验的原则之上并被理解为必然的。对于我们自己和我们行动的概念和判断,如果它们的内容仅仅是那些我们可以从经验中学得到的东西,那就没有道德的含义了。正如康德提出:如果说,有人错误地想通过经验所得到的任何东西来制定道德原则的话,他就已经陷入最糟糕、最致命的错误的危险之中。 第二条公式则是自律的原则。康德说:你的行动,要把你自己人身中的人性,和其他人身中的人性,在任何时候都同样看作是目的,永远不能只看作是手段。它所表达的涵义实际上就是意志的自律------只服从你自己所制定的普遍法则。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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