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事故应急流程

辐射事故应急流程
辐射事故应急流程

辐射事故应急流程

1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2应急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原则。

3应急任务

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的应急任务

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承担的辐射事故应急任务是:

(1)制定环境保护部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2)指导特别重大辐射事故(一级)的处理,协调跨省区域辐射事故的处理;

(3)接收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和辐射事故责任单位有关事故信息的报告,指导和组织力量支持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开展辐射环境应急监测和应急行动;

(4)监督与评价由环境保护部直接监管的辐射事故责任单位的应急行动和事故处理措施;

(5)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并做好信息公开、公众宣传等工作。

省级环保部门的应急任务

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承担的辐射事故应急任务是:

(1)制定本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2)负责辖区内辐射事故应急响应、事故处理及事故原因调查;

(3)根据环境保护部的应急指令,协助做好跨省区域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4适用范围

辐射事故主要指除核事故以外,放射性物质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物质造成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或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事件。主要包括:(1)核技术利用中发生的辐射事故;

(2)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发生的辐射事故;

(3)铀矿冶及伴生矿开发利用中发生的环境辐射污染事故;

(4)放射性物质运输中发生的事故;

(5)可能对我国环境造成辐射影响的境外核试验、核事故及辐射事故;

(6)国内外航天器在我国境内坠落造成环境辐射污染的事故;

(7)各种重大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辐射事故。

5职责及机构

5.1职责

环境保护部辐射事故应急组织是由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机关、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以及省级环境保护部门组成,根据其行政和业务工作职责做好各自应急准备工作。

5.2组织机构

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辐射事故应急组织由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设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简称应急办),应急办内设协调组、事故分析与评价组、监测组、舆情信息组、专家咨询组、后勤组及现场监督组,监测组下设现场监测组。应急响应组织体系如图1所示。

图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组织体系

6应急行动

6.1辐射事故分级

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

6.2通知与启动

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由事故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全面负责事故的应急响应工作。

当发生辐射事故时,省级环保部门应按照规定向环境保护部总值班室进行电话和书面报告。部总值班室值班员在接到电话报告并记录后,立即通知应急办主任。应急办主任根据事故等级通知值班员按照表1进行启动。当发生因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的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或可能对我国环境造成辐射影响的境外核试验、核事故及辐射事故时,在了解情况后,可以由应急办主任临时决定应急组织的启动范围并通知值班员启动。

6.3联络与信息交换

应急办按照相关实施程序负责与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国务院、有关部委办和单位、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及辐射事故单位的联络与信息交换

工作。应急期间联络原则是:

(1)各岗位任务明确、尽职尽责,联络渠道明确、固定;

(2)联络用语规范,严格执行记录制度;

(3)对外渠道和口径统一。

6.4指挥和协调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时,环境保护部成立应急指挥部,由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环境保护部辐射事故应急组织体系中各部门进行辐射事故应急行动,综合协调环境保护部辐射事故应急组织体系与其他相关部门、单位的接口与行动。主要内容有: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2)派出有关专家参与现场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工作;

(3)协调各级、各专业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4)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5)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6)根据现场监测结果,建议转移、疏散群众范围以及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

(7)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

6.5应急监测

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组织辐射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工作,确定污染范围,提供监测数据,为辐射事故应急决策提供依据。必要时环境保护部指派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及其它技术后援单位对事故发生地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提供辐射环境应急监测技术支援,或组织力量直接负责辐射事故的辐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

6.6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工作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辐射事故的特点,配戴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现场公众的安全防护工作,根据事故特点开展相关工作:

(1)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与特点,向本级政府提出公众安全防护措施;

(2)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提出污染控制范围建议,确定公众疏散的方式,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3)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协助有关部门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4)必要时,将易失控放射源暂时收贮。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一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一 Revised by BLUE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2,2020.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安部、卫生部《关于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事故分级处理和报告制度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加强对医院内放射源与射线装置的安全监管,减少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辐射安全事故,控制和减轻事故后果,在辐射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本事故应急方案,采取防范措施,尽全能降低事故危害,同时按要求报告当地环保、公安和卫生行政部门,特制订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明确职责、大力协同、及时处理、常备不懈、保护员工、保护环境。 三、适用范围 1、放射源应用中发生的事故。 2、放射性物质存放中发生的事故。 3、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事故。 4、其它辐射事故。 四、指挥体系及职责 1、诊所设立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2、诊所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组成:组长:张立娜,组员:孙巍 3、诊所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辐射应急的方针政策和辐射应急工作要求; 2)负责向上级和属地有关部门报告医院内发生的辐射应急事故和事件; 3)组织制订医院应急响应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4)应急期间充分调动人力、物力支援,实施统一指挥,统一组织,统一行动; 5)采取各种有效快速的救援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危害,避免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消除对诊所的负面影响; 6)组织人员参加辐射应急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 7)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审定工作。 4、诊所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小组职责分工 组长:张立娜,全面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 成员:孙巍,具体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 五、诊所辐射应急处理程序 (一)严格遵守放射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放射性同位素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规范放射源的储存、保管,严格执行放射诊疗操作规范。(二)发生射线装置或电磁波、同位素等放射源泄露、污染等严重事件时: 1、立即终止原放射诊疗操作,关闭操作电源,切断继续泄露可能; 2、封锁现场,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 3、迅速撤离有关人员,对事故受照射人员进行及时的检查、救治和医学观察。 4、实行现场警戒,划定紧急隔离

放射源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放射源辐射事故应急预 案

放射源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1.目的 为建立、健全本单位辐射事故应急机制,积极防范和及时处置各类辐射事故、事件,提高我单位突发辐射事故的处理能力,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放射源使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2.应急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江西中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内以下各类突发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 2.1.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事故; 2.2.密封放射源装置失控、破损、或其他事故导致人员超过年剂量限制照射事故; 3.事故风险分析 3.1.事故类型 放射源超剂量辐射、放射源丢失、被盗。 3.2.危害分析 测厚仪装置装有Sr-90放射源(单位活度3.7E+8Bq),用于生产车间拉浆线上精密测厚用,有相应的防护、防盗措施,但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放射源装置故障、破损、放射源丢失、被盗等现象,造成对现场操作人员的超剂量辐射事故。 4.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4.1.应急组织体系 公司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车间主任 公司应急辐射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1)对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活动进行统一部署,对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2)检查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情况,事故状态下批准调用备有应急物资,必要时批准向友邻单位申请支援; (3)向上级汇报和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 (4)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等。 5.处置程序 5.1.预防与预警 5.1.1.危险源监控 安全技术措施 a)现场放射源都有铅箱、防盗锁,围栏,监控等安全防护设施; b)在放射源的存放地点,设有警示牌及放射源台账,设立安全标志。 c)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剂定期检测辐射值。 现场管理措施 a)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现场开展辐射安全检查。 b)岗位巡检人员每班定时对现场进行巡检,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c)按照计划做好设备、设施的年度和日常检维修工作。 5.1.2.预警行动 当发生放射源丢失或人员超剂量辐射事故时,最先发现事故的岗位人员,应立即向值班室和本车间领导汇报,车间主任立即向公司生产部、设备部、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发出预警信息。生产部、设备部、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接到预警信息后,应及时核实现场状况,并将结果汇报公司领导,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安排立即向全厂范围发出预警信息。 5.2.信息报告

辐射射线安全防护专项措施范本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辐射射线安全防护专项措 施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0435辐射射线安全防护专项措施 Special measures for radiation protection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1.适用范围 本安全措施适用于柬埔寨桑河二级水电站项目现场射线检测过程中安全作业要求,射线安全防护的方法、要求及检测时应注意事项。 2.检测前准备 2.1.从事射线检测的人员上岗前应进行辐射安全知识的培训,并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 2.2.进入检测现场前应对检测人员进行现场的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业主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规定。 2.3.设备需提供相关的资料如合格证书、鉴定书等,无需经过部门鉴定的设备必须提供设备自校检验记录表。 2.4.对从事射线操作和射线安全监督人员,必须配备完好的个人计量仪、报警器及作业现场备好γ辐射仪等安全防

护品。 2.5.每次的探伤作业应提前开具相应的射线作业票,并根据射线源的能量强度大小计算出安全区域包括控制区、监督管理区,通过业主或施工单位把作业时间、地点以及警戒范围告知给相关单位。 3.放射性同位素装置的安全管理 3.1.检测现场不设立临时的储源库,源应存放在公司的储源库或租用检测现场附近的专业储源库,X射线装置由现场的指定点存放。 3.2.放射源的使用,每次领用人必须填写《放射性同位素装置领用登记表》。 3.3.设备领用登记表中的经办人必须由安全员签字有效,表中的工程名称(地点)、领用人、领用日期及时间必须写明。 3.4.归还时,安全员用监测仪器检测无泄漏方可起运入库,在设备领用登记表上签字并填写好归还日期、时间。 3.5.放射源的运输,应用专用的机动车辆(设置放射性标志、固定源罐装置或保险箱)运输,由专人运送。

2020年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项目部范围内Y放射源(Se-75、r-192 )被盗、丢失、失控,现场处置过程中放射源泄漏或者射线装置误操作造成的环境辐射污染、人员受到超剂量照射或身体伤害等辐射事故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2风险分析与事件分级 2.1 风险分析 项目部常见的辐射事故类型有:射线装置误照射、误操作引发的辐射事故;放射源被盗、脱落、卡壳引发的辐射事故;源库未按标准建设、未采取相应的监控措施引发的辐射事故等。具体风险分析见表2.1 -1。 表2.1-1 项目部辐射事故风险分析 表2.1-2 项目部使用放射源种类

2.2 事件分级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 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 表2.2-1 事件分级

3组织机构及职责 项目部辐射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由现场应急指挥部、应急救援工作组构成。现场应急指挥部是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的决策指挥机构。 3.1 现场应急指挥部 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如下:

指挥长:项目经理副指挥长:项目书记、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安全总监 成员:工程管理部主任、安全环保部主任、综合管理部主任、设备物资管理部主任、商务合同部主任、财务资金部主任、检测专业负责人主要职责: (1)向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汇报事件及应急救援情况,落实上级应急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 (2)决定启动和终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3)领导、指挥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抢修和恢复工作;(4)研究辐射事故应急处置重大决策和部署等工作。 3.2 应急救援工作组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辐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包括现场救援组(射线区域警戒、救援、疏散及辐射事故处理等)、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 (1)现场救援组 组长:项目生产经理 成员:工程管理部主任、安全环保部主任、设备物资管理部主任、职工医院院长、检测专业负责人、各工区负责人 职责:负责制定现场救援方案;负责现场营救伤员,疏散人员,设 置警戒区域;负责协助外部救援队伍、医疗队伍开展工作。 (2)后勤保障组 组长:项目分管物资保障经理 成员:工程管理部主任、综合办公室主任、财务资金部主任、设备

辐射事故应急措施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9481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辐射事故应急措施详细版 A Specific Measure To Solve A Certain Problem, The Process Includes Determining The Problem Object And Influence Scope, Analyzing The Problem, Cost Planning, And Finally Implementing.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辐射事故应急措施详细版 提示语:本解决方案文件适合使用于对某一问题,或行业提出的一个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过程包含确定问题对象和影响范围,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成本规划和可行性分析,最后执行。,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根据国务院第449令,为了及时、准确、高校地组织开展辐射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和导致第二次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受到辐射伤害及由此造成的放射性环境污染,特制定辐射事故应急措施如下: 1、发生辐射事故时,事故发现人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放射质量监督和辐射防护管理小组组长,做好现场警戒标志,保护好现场。 2、确定发生辐射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和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3、组织有关人员尽快及时封锁事故现场,禁

止非事故处理人员靠近辐射区域,减少对病人、医技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4、对受误照射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处理,送往当地卫生部门进行剂量测定,确定辐射影响范围,进行相应的救治工作,不得拖延辐射人员诊治时间。 5、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应迅速分析查明发生事故的原因,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尽快排出故障。 6、确定事故已得到控制、受辐射人员得到有效救治,放射性污染进行了有效处置,辐射环境监测结果符合要求,由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宣布应急处理救援程序关闭。 7、应急救援小组负责将应急救援程序关闭,事故已得到消除,辐射环境监测达标等信息以书面或其他有效文本形式通知参与应急救援的单位、机构、人员、群众,并确认这些单位和人员已知晓。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与报告流程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与报告流程 1 总则 为加强对紧急事件的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紧急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司员工生命与财产安全,制订本应急处理与报告流程。 2 应急原则 2.1 应急处理应先救人、后救物; 2.2 应急处理应先控制、后抢救; 2.3 应急处理应边抢救、边报告; 2.4 应急报告应谁主责、谁报告; 2.5 应急报告应谁在场、谁报告; 2.6 应急报告应谁发现、谁报告。 3 紧急事件分类 3.1 人身伤害事故:导致人员身体或健康受到伤害的事故。 3.2 设备事故: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产或效能降低的事故。 3.3 交通事故:车辆在道路上因行为人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含第三方)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 3.4 灾害事故 3.4.1 火灾事故: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事故; 3.4.2 自然灾害事故: 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事故,如火灾、洪灾、风灾、地震、冰雹等灾害。 3.5 失窃事件:指公司财物发生被盗。 3.6 经济损失事件: 3.6.1 现金、有价证券、重要文件资料、机台设备及零配件、工具、用具等遗失; 3.6.2 生产物资、零配件、工具、用具、办公器材等非正常损坏。 3.7 食物中毒事件:因食用有毒物质出现身体不良反应的事件。 4 应急处理能力 4.1 信息捕捉能力:对紧急事件信息及时感知、迅速捕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4.2 事件研判能力:对紧急事件信息分析并研判出事件真实情况和可能发展趋势; 4.3 语言表达能力:准确表述紧急事件信息和应急评估分析报告; 4.4 应急协同能力:快速协调各资源,共同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 4.5 应急处置能力:掌握应急预案和相关工作制度、程序、要求,能够控制事态

医院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一、法定代表人为医院辐射安全第一责任人,同时成立辐射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医院辐射安全管理工作,指定安全设备科为辐射安全日常管理部门。 二、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参加环保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取得《辐射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三、辐射工作人员和辐射安全管理人员要学习贯彻辐射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保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辐射安全。 四、辐射工作人员必须在辐射安全许可规定的范围内从事辐射工作,严格遵守射线装置的安全操作规程。 五、辐射工作场地位置设置要合理,应考虑到周围环境的安全。要有足够的面积和高度,周围墙壁、门窗均应达到防护标准。 六、在每次检修时,更换与防护有关的零部件后,应请有关防护监测机构再次进行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七、应尽量减少受检者的辐射照射剂量,避免重复检查,对非受检部位应加强防护,如穿戴铅帽、铅围裙、铅围脖等。除重危重患者外,检查室内应减少陪同人员或尽量缩短陪伴时间。 八、辐射工作场所应悬挂警示灯、辐射标志,射线装置机房要设置门机联锁装置,并明确告知无关人员不得在照射室附近逗留。候诊处应达到防护要求,患者不得在机房内候诊。 九、辐射工作人员进入辐射工作现场,必须佩戴防护用品,并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并建立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十、任何与辐射检测无关的人员未经辐射防护负责人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进入辐射工作区域。 十一、从事辐射工作人员不得把个人生活品带入曝光室,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进食或存放食物,不得在曝光室做与辐射工作无关的事。 十二、辐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以后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十三、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定期进行辐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计检测、辐射工作场所检测等,并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妥为保存。 十四、经常检查辐射工作场所声光报警设置及警示标识、防护用具、门机联锁装置、告知提示标识等、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十五、科室内应备足防火、灭火设备器材及应急照明设备。机房内禁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安装火炉,以防火灾和腐蚀设备。 十六、定期检查落实安全预防措施,下班时最后离科的人员负责锁闭门窗。非办公和节假日期间,机房及工作室应锁闭,做好防盗、防丢失、防破坏等工作。 十七、全科工作人员应熟知科内水、电、气总阀的位置,一旦发生严重漏电、触电、漏气、漏水等任何一种紧急情况,应立即关闭总阀,断绝灾源,减少灾情。 十八、出现辐射安全事故立即上报环保部门、公安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同时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应急预案妥善处理,以保障人员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

国家环保总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颁布日期:2007/01/30 实施日期:2007/01/30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法规类别: 环保综合规定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唯一标志: 83663 发文字号:环办[2007]17号 颁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作为国家辐射安全监管和环境保护部门,为做好辐射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工作,确保在辐射事故时,能准确地掌握情况、分析评价并决策,按事故等级及时采取必要和适当的响应行动,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3 应急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 1.4 应急任务 国家环保总局承担的应急任务是: (1)制定总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2)负责特别重大辐射事故的处理和协调跨省区域辐射事故的处理; (3)接收省级环保部门和辐射事故责任单位有关事故信息的报告;指导和组织力量支持省级环保部门开展辐射环境应急监测和应急行动; (4)监督与评价由总局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辐射事故责任单位的应急行动和事故处理措施; (5)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并负责发布辐射事故的新闻和信息。省级环保部门承担的应急任务:负责辖区内重大、较大和一般辐射事故应

急响应、事故处理及事故原因调查工作,协助总局做好特别重大辐射事故的处理工作。 1.5 适用范围 辐射事故主要指除核设施事故以外,放射性物质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物质造成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或环境放射性污染的事件。 主要包括: (1)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等核技术利用中发生的辐射事故; (2)铀(钍)矿冶及伴生矿开发利用中发生的放射性污染事故; (3) 放射性物质(除易裂变核材料外)运输中发生的事故; (4) 国外航天器在我国境内坠落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事故。 2.总局辐射事故应急组织与职责 国家环保总局辐射事故应急组织体系是国家环保总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的组成部分。在总局环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职能部门及有关单位各司其责,平时做好辐射事故应急准备,辐射事故发生时快速而适当地进行响应。 2.1 总局辐射事故应急组织体系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辐射事故时即为总局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辐射事故应急期间,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和总局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分别为总局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技术中心和总局辐射环境应急监测技术中心。总局辐射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如图1 所示。

辐射事故处理和应急措施

辐射事故处理和应急措施 一、本预案适应范围 凡单位内发生的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人员超剂量照射等所致辐射事故均适用本应急预案。 二、辐射事故的预防 辐射事故多数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严格放射防护管理,做好预防工作,是防止辐射事故发生的关键环节。 (一)健全放射防护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放射源使用和保管落实到人,纪律要严肃,奖惩要分明。 (二)组织放射防护知识培训,不准无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 (三)定期检查放射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三、组织机构及职能 1、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陶洪臣 副组长:张文权 成员:刘广凌、尤大年、王相鹏、马福禄、安龙、叶振洋 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医院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负责组织协调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3、应急办公室(设医教科)的职责 (1)按照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理的各项日常工作; (2)组织辐射事故应急人员的培训; (3)负责与现场处置组的联络工作;

(4)负责与行政主管部门、环保、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的联络、报告应急处理工作; (5)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处理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6)完成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应急值班电话:89023348 四、辐射事故的报告 发生或者发现辐射事故的科室和个人,必须立即向医教科(或总值班)报告。医教科(或总值班)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处理情况向区、市环保局(电话)、省环保局(电话)、环保热线(电话)、市公安局、市卫生局(电话)、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电话)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医教科需在24小时内报出《辐射事故报告卡》。重大辐射事故应当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到环保总局、公安部、卫生部。 五、辐射事故的处理 1.立即撤离有关工作人员,封锁现场,控制事故源,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放射源丢失,要全力追回,对放射源脱出,要将源迅速转移至容器内。 2.对可能受放射性核素污染或者损伤的人员,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在采取有效个人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彻底清除污染并根据需要实施医学检查和医学处理。 3.对受照人员要及时估算受照剂量。 4.污染现场未达到安全水平之前,不得解除封锁,将事故的后果和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

辐射监测方案

辐射监测方案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的规定,结合医院辐射工作实际,为了加强对医院的辐射监测管理,保证人员、场所的安全,及时发现、处理异常情况,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办法。 1.工作场所辐射监测,具体指工作场所的外照射监测和防护屏 蔽监测两类,监测区域为射线装置四周及检查设备周边环境; 2.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编制、更新《工作场所辐 射监测计划》,统一组织、监督检查各监测主责部门的执行情况; 3.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场所的类别和防护特 点,确定具体的辐射监测类别、主责部门和监测周期; 4.医院每季度对各辐射工作场所进行日常的工作监测并做好记 录备查。同时按照计划,每半年邀请有检验检测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1次辐射工作场所的辐射监测工作,并编写监测报告; 5.辐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与医学工程部主任、射线装置使用 科室主任每季度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日常监测,监测结果做好记录,并由监测人员签字确认; 6.X-γ辐射监测仪由医学工程部进行统一保管,每月对X-γ辐 射监测仪器开机维护,确保监测仪器正常使用。每年将监测

仪器送至有资质的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工作; 7.对于辐射工作场所检测报告存在问题的地方及时上报辐射安 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同时,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并申请复测; 8.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保管由本部门/第 三方机构编写的检测记录和监测报告,同时留存复印件备查; 9.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存档相关检 测报告,并定期公布辐射监测结果; XXXXXXX医院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及时、科学、合理、有效处置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辐射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环境,最大限度减少辐射事故的影响,特制订本预案。 (一)任务。 放射源和辐射技术在工农业、医学、科研和教学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当发生辐射事故,可能影响到公众的健康、安全和环境时,为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危害,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环境,启动本应急预案,并作出正确响应。 (二)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广东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惠州市放射性同位素和辐射技术应用中的辐射事故的应急准备与响应。 (四)应急指导方针。 依据《广东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辐射事故应急管理实行" 统筹规划,积极兼容,常备不懈,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 的方针。 (五)本应急预案的批准与修编。 1. 应急预案的批准。

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由市环保局会同市公安局、卫生局、财政局等部门编制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2. 应急预案的修编。 本预案根据应急演习、实施应急响应的结果和应急组织、单位情况的变化,以及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修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修编。修编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应急机构和职责分工 成立市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组长,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环保局、公安局、卫生局、财政局、环保监测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相关医疗机构的负责人组成。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应的辐射事故应急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环保局。 负责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工作; 组织对事故发生点周围进行辐射监测; 协助公安部门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 (二)市公安局。 负责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 负责对受污染区域进行治安封锁、治安维护、交通管制、维护社会稳定、群众疏散、落实各项强制隔离措施等工作;

学院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图

学院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置流 程图

某学院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图 各单位、职能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院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处理能力,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确保政治和治安稳定,我院相关部门修订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职责,建立一个”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指挥有力,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工作措施,根据应急工作的任务、要求和范围,坚决执行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切实承担起共同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的责任。 附件:1.宣传思想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学生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顶岗实习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安全事故接警应急预案 5.外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6.网络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7.弱电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校园一卡通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9.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10.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 11.电梯困人应急预案 12.资金防盗防抢应急预案 13.学生公寓、教学楼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4.学院食堂突发事件或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附件1: 宣传思想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着力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切实做好我院突发危机事件舆论引导工作,努力为学院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专项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 本预案所指突发危机事件,是指在我院范围内发生的,造成或有可能造成重大后果的宣传思想类事件。编制本预案旨在切实提高学院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后,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损失减少,全力维护校园稳定,及时、客观、公正地公布事件情况,促进学院发展的新跨越,进一步推进和谐校园建设。 二、处理原则 在程序上要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在宣传报道上必须有利于统一思想、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工作大局,有利于促进危机事件在法制的轨道上妥善解决;具体要遵循”以我为主、以事

辐射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理预案及流程图

辐射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理预案 为提高本单位对突发辐射事故的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辐射事故的损害,保护环境,保障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一、辐射事故分级 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臵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 2、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臵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3、较大辐射事故,是指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臵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4、一般辐射事故,是指Ⅳ类、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臵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二、本预案适应范围 凡单位内发生的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人员超剂量照射等所致辐射事故均适用本应急预案。 三、辐射事故的预防 辐射事故多数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严格放射防护管理,做好预防工作,是防止辐射事故发生的关键环节。 (一)健全放射防护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放射源使用和保管落实到人,纪律要严肃,奖惩要分明。 (二)组织放射防护知识培训,不准无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 (三)定期检查放射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四、组织机构及职能 1、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副书记)、副院长 成员:院办、党办、医务部、护理部、质管科、感染办、人事科、财务科、抢救小组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设在医务部。 3、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医院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负责组织协调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4、应急办公室(设医务部)的职责

医院辐射安全管理制度方案汇编

医院辐射 安全管理制度方案汇编

目录 第一章医院辐射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章医院辐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第三章医院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第四章医院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计划 第五章医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第六章医院辐射环境及个人剂量监测方案 第七章医院辐射安全管理规定 第八章医院辐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第九章医院辐射工作人员资质管理制度 第十章医院射线装置维护维修与检查制度 第十一章医院安全与防护设施检查维护制度第十二章医院射线场所设施退役(报废)制度第十三章医院射线装置管理制度 第十四章医院射线监测方案

第一章医院辐射安全操作规程 1、医用X线诊断工作者必须熟练掌握业务技术和X射线防护知识,认真配合临床医生做好X 射线检查的正当化判断,避免不必要的额外检查,合理使用X 射线诊断。 2、选择使用合适的检查设备以及相应的防护用品(包括受检者的防护),认真选择各种操作参数,力求受检者所受到的照射是达到预期诊断所需的最低剂量;搞好质量控制,避免重复照射。 3、除了临床必须的透视检查外,应尽量采用摄影检查;采用普通荧光屏透视的工作人员在透视前必须做好充分的暗适应,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厚过滤”和小照射野进行工作。 4、摄影时,工作人员应严格按所需的投照部位调节与之相适应的照射野,对受检者的非投照部位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工作人员应在屏蔽室等防护设施内进行曝光操作。 5、进行X射线的检查时,只要可行,就应对受检者的辐射敏感器官(例如性腺、眼晶体、乳腺和甲状腺等)采取适当的屏蔽保护。 6、施行X射线的检查时应注意候诊者的防护。摄影中除正在接受检查者外,其他人员不应留在机房内。透视时拟同时进入机房候诊的受检者要适当安置,并有相应屏蔽防护措施。 7、只有在把受检者送到固定设备进行检查不现实或医学上不可接受的情况下,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包括距离和屏蔽防护等)后,才可使用移动或携带式X 射线机施行检查。携带式X射线机不宜用于常规透视。 8、在X射线检查时,对儿童等特殊检查者可采取相应固定的体位。对有正当理由需要检查的孕妇应注意尽可能保护胚胎或胎儿。当受检者需要扶携时,对扶携者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辐射事故应急防护措施正式版

In the schedule of the activity, the time and the progress of the completion of the project content are described in detail to make the progress consistent with the plan.辐射事故应急防护措施正 式版

辐射事故应急防护措施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工作或活动的进度安排中,详细说明各阶段的时间和项目内容完成的进度,而完成上述需要实施方案的人员对整体有全方位的认识和评估能力,尽力让实施的时间进度与方案所计划的时间吻合。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放射源丢失事故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的防护措施 (一)放射性事故源的确定与控制 首先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源,防止放射性物质扩散,以便控制可能被放射性污染的人数以及今后去污工作的规模和范围。例如,放射性贮罐渗漏时,应尽快将其中的料液转移;放射性深液从未关严的阀门往外喷溅时,应立即关闭阀门;对半衰期较短的放射性核素可以借助于核素的放射性衰变特性降低放射性污染水平;对于放射源丢失或被盗的情况,首

要任务是确定放射源的可能去向,并采取有效措施找回丢失或被盗的放射源。 (二)通道控制 在核事故和辐射应急情况下,为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和防护环境,应建议对事故现场附近和受事故影响区域的通道实行有效的出入控制。 (三)人员的去污 如果衣服和皮肤受到放射性污染,更衣和淋浴是有效的保护措施。如果皮肤污染特别严重,则需要使用专用的去污剂,并需在医生和有关专业人员的指导监督下进行。 (四)迁避 迁避主要是指公众免受沉积放射性核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Ⅱ级 分管副县长 任总指挥 Ⅲ级 卫生局局长 任总指挥 Ⅳ级 卫生局分管副局长 任总指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承办部门:卫生局 监督电话:8019313 应急办(一)工作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先期处置,专家评估(县卫生局) 报告县政府、市卫生局(逐级上报审批) 分级应急响应(启动相应级别预案) 应急处置 专家评估 处置结果 Ⅰ级 县长任总指挥 疫情报告员 乡镇卫生专管员 监测、预测与信息报告 (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 村卫生 所收集 信息 县卫生局丰宁县疾控中心 丰宁县卫生监督所 上报市卫生局和 县委、县政府 承德市政府 向各乡镇及有关 部门传达领导指 令 协助 善后处理 终止预案 恢复重建 调查评估 动员主要部门 和卫生系统相 关单位参与 动员全县相 关部门参与 动员卫生系统 相关单位参与 动员全县 力量参与

1、应急办工作制度 (1)根据法律法规及上级工作预案的要求,制定本辖区的各类应急预案。 (2)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 (3)开展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工作。 (4)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设施、设备等物资的调拨计划。 (5)及时报告受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掌握事态、疫情的发展,做好记录及跟进工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日常工作,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正常运行。 (7)根据上级要求和年度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培训方案。 (8)做好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根据库存情况及时提出采购计划,保证供应。 (9)做好信息收集及数据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台帐和档案。做好相应文字记录。 (10)协助完成县政府应急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急办工作职责: 1、组织医疗机构、疾控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 2、应急接种与预防服药。 3、督导检查与事件评估。 4、制定技术标准和规范。 5、普及卫生知识,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附件一: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及时、科学、合理、有效处置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辐射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环境,最大限度减少辐射事故的影响,特制订本预案。 (一)任务。 放射源和辐射技术在工农业、医学、科研和教学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当发生辐射事故,可能影响到公众的健康、安全和环境时,为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危害,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环境,启动本应急预案,并作出正确响应。 (二)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广东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惠州市放射性同位素和辐射技术应用中的辐射事故的应急准备与响应。 (四)应急指导方针。 依据《广东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辐射事故应急管理实行"统筹规划,积极兼容,常备不懈,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方针。 (五)本应急预案的批准与修编。 1.应急预案的批准。 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由市环保局会同市公安局、卫生局、财政局等部门编制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2.应急预案的修编。 本预案根据应急演习、实施应急响应的结果和应急组织、单位情况的变化,以及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修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修编。修编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应急机构和职责分工 成立市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组长,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环保局、公安局、卫生局、财政局、环保监测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相关医疗机构的负责人组成。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应的辐射事故应急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环保局。 负责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工作; 组织对事故发生点周围进行辐射监测; 协助公安部门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 (二)市公安局。 负责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 负责对受污染区域进行治安封锁、治安维护、交通管制、维护社会稳定、群众疏散、落实各项强制隔离措施等工作; 做好事故发生点周围地区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社会秩序,防止和制止不明真相的人聚众闹事; 确保事故发生点周围地区交通畅通。 (三)市卫生局。 负责组织辐射职业病危害评估; 负责组织辐射事故的医疗应急。 (四)市财政局。 保证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所需装备、器材等物资的经费供给,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为使我院在发生一般辐射事故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合有效的应急响应措施,保障工作人员及公众的生命健康,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应急预案。一、辐射事件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一)本单位成立辐射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辐射事件的应急处理救援工 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何雪松 副组长:胡玉麻永怀 成员:姜树华张俊清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定期组织对本单位射线装置的使用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辐射防护情况的自查和监 测,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至院办并落实整改措施; 2、发生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时,应启动本预案; 3、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一般性辐射事故应急处理; 4、负责向本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即使汇报事故情况; 5、负责一般性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6、辐射事故中人员受照射时,要通过个人剂量计或其它工具、方法,迅速估计受照人 员的受照剂量;

7、负责信宿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撤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 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 二、一般性辐射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工作场所的人员离开,并及时上报辐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指定事故处理方案,即使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理,有效控制事态扩大,并在一小时内上报本区环保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上报内容包括:突发辐射事件的类型,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污染源类型、大小、污染方式、污染范围,人员受辐射照射的初步情况。 (三)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 (四)各种事故处理以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并将最终总结报告上报本区环保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附:应急联系方式 院办公室:83876520 放射科:83881513 区环保局:6381 3631、32、33转666 6381 5165 区卫生局值班室:63811955 区卫生监督所值班室:63858419 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医院 2007年9月10日 人员培训计划

辐射事故应急方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1. 目的 对辐射事故的处理,做到反映迅速、组织有序、措施得当,确保泄漏点及周边区域的安全,防止环境污染。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理。 3. 职责 3.1放射源使用部门在辐射事故发生后立即上报部门负责人和公司领导,并组织抢险; 3.2聚酯部负责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并实施;总经办负责放射源安全保卫,建立《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4. 程序 4.1放射源的事故危险性 放射源失窃(丢失、被盗、失控)事故和放射源或射线装置辐射事故,引起公众或现场操作人员受超剂量照射,造成人身伤害。 4.2建立辐射事故应急小组 4.2.1 组长:总经理 职责:全权负责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理。 4.2.2 副组长:生产副总、总工程师 职责:协调组织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理;当应急小组组长因公出差时,接受组长委托,全面履行组长职责。 4.2.3 组员:生产管理部负责人、聚酯部负责人、总经办负责人、聚酯电仪工程师、公司安全员、聚酯部安全员、公司安防队长。 职责:无条件参加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各项活动,服从指挥、服从安排。 4.3辐射事故应急处理。 4.3.1事故发生后,聚酯部当班值班长应立刻向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聚酯部极时疏散现场作业人员、安排聚酯大楼值班员保护并封锁辐射事故现场。 4.3.2聚酯部放射作业人员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污染现场尚未达到安全水平以前,不得解除封锁。

4.3.3事故发生后,现场作业人员人体受超量照射,在环保、卫生专业部门指导下,相关人员接受医学检查或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 4.3.4聚酯部专业人员,按照《放射源安全操作规程》、《放射防护管理规定》对危险放射源及放射源现场采取应急安全处理。 4.4放射源暂存或转移 4.4.1总经办负责放射源安全保卫工作,建立《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生产管理部负责联系上级主管部门办理安全转移手续。 4.4.2放射源在暂存或转移运输过程中,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由总经办负责; 4.4.3聚酯部负责放射源暂存库房的值班,总经办保安负责放射源暂存库房的安全保卫和放射源转移护送,防止丢失和失盗; 4.5放射源事故现场监测 4.5.1生产管理部负责对放射源事故现场进行委托监测。 4.6放射源事故调查 4.6.1发生泄漏事故所在部门在发生事故后24小时内,必须向生产管理部提交《辐射事故报告》; 4.6.2生产管理部在发生放射事故后一小时内,经公司主管领导授权同意后,向环保、公安部门报告,并在发生事故后六小时内填写《放射事故报告表》,报送当地环保、公安行政主管部门。 4.6.3生产管理部配合环保、公安部门进行辐射事故调查,编写《辐射事故调查报告》。

辐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提高在突发辐射安全事故情况下的应急处理能力,减轻或避免对环境污染和周围人员的危害;明确参与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急工作职责;确保应急救援工作快速启动,及时、有效地控制和解除事故,特精品文档,你值得期待 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容 2.1放射性同位素附近发生火灾时 2.2发生放射性同位素脱落的事故 2.3发生放射性同位素被盗的事故 三、应急救援组织、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 3.1 组织领导 由部门成立防放射性同位素火灾、脱落、被盗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全面负责在发生放射性同位素火灾、脱落、被盗事故时的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2公司应急处理组成人员 组长:邓飞艇 副组长:绍雄 成员:式剑、朱遂华、建辉、朱胜利、宋天祥。 3.2.1防辐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公司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及实施程序; (2)负责公司的辐射事故应急准备日常工作; (3)负责向当地环保局报告本公司发生的辐射事故; (4)负责公司重大、较大和一般辐射事故应急响应、事故处理及事故原因调查工作; (5)协助环保局做好特别重大辐射事故的处理工作。 3.2.2人员分工 职责:负责对相关人员的培训、考试、应急演练和评估;负责事故过程中的生产组织调度工作。在险情发生后迅速组织小组成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协助现场灭火;抢险及放射源脱落、被盗处理等。并负责抢险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向指挥部或其他各组通报抢险进展情况。 3.3物资准备:铅衣、铅面罩、铅手套、数字射线仪

4 、辐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4.1放射性同位素附近发生火灾时,立即采取措施控制火势,重点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含相关设施、装臵等)的保护,并及时向公司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报告; 4.2发生放射性同位素脱落时,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撤离现场,设臵好警戒线并安排专人现场监护,防止人员靠近,同时应报告公司放射源防护领导小组,安排专业人员穿戴好防护用品进行现场处理,严禁徒手操作; 4.3发生放射性同位素被盗时,应立即报告公司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并由公司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向当地公安、环保部门上报基本情况。 5 人员紧急疏散、撒离 5.1 发现事故 5.1.1当发现发生辐射安全事故时,由值长、岗位班长、事业部相关负责人及时通知附近岗位、车间人员作好应急准备,取得辐射安全工作操作证的人员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5.1.2 在发生辐射安全事故的设备周围设岗,划分禁区并加强警戒和巡逻检查。除消防、应急处理人员以及必须坚守岗位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 5.1.3 应急救援小组根据分析、监测结果,下达紧急疏散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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