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教育经费计提及使用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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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教育经费计提及使用的探讨

关于职工教育经费计提及使用的探讨

一、职工教育经费的概念

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事业的一项费用,是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

二、使用范围

企业职工教育培训范围有:政治理论、职业道德教育;岗位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以及适应性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企业富余职工转岗转业培训;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的各类文化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

三、职工教育经费计提使用及税务处理现行政策的相关规定

一)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方面相关政策规定

1.《企业财务通则》(2007年1月1日施行)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专项用于企业职工后续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2. 财税[2006]88号中,明确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可以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必须为企业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并且比例不超过未计税工资总额的2.5%。

3.财政部于2014年1月27日修订并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财会[2014]8号)第七条“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职工教育经费使用的相关政策规定

财建[2006]317号文件后附的《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文件还要求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60%以上应用于企业一线职工的教育

和培训,但是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尤其对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境外培训和考察,其一次性单项支出较高的费用应从其他管理费用中支出,避免挤占日常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开支。

财建[2006]317号文件, 职工教育经费具体列支范围包括:

举办职工教育的企业、基本建设单位和行政、事业单位,按下列范围开支职工教育经费:

1.公务费。包括教职员工的办公费、差旅费、教学器具的维修费等。

2.业务费。包括教师教学实验和购置讲义、资料等费用。

3.兼课酬金。是指聘请兼职教师的兼课酬金。

4.实习研究费。学员在本单位生产实习和经批准到外单位实习研究,以及毕业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如有生产实习产品收入的,应以收抵支。

5.设备购置费。主要是指购置一般器具、仪器、图书等费用。

6.委托外单位代培经费。是指本单位职工选送到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和兄弟单位代为培训,按国家规定应支付的进修培训费。

7.其他经费开支。是指其他零星开支。

下列各项不包括在职工教育经费以内,应按有关规定开支。

(1)专职教职员工的工资和各项劳保、福利、奖金等,以及按规定发给脱产学习的学员工资,不包括在职工教育经费以内,由本人所在单位按规定开支。

(2)学员学习用的教科书,参考资料、计算尺(器)、小件绘图仪器(如量角器、三角板、圆规等)和笔墨、纸张等其他学习用品,应由学员个人自理,不得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开支。

(3)举办职工教育所必需购置的设备,凡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按规定分别由基建投资或企业更新改造资金、行政、事业费中开支,不列入职工教育经费。

(4)举办职工教育所需的教室、校舍、教育基地,应按因陋就简的原则,尽量在现有房屋中调剂解决。必须新建的,老企业可在企业更新改造资金中安排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在基本建设投资中开支;新建单位在设计时就要考虑职工教育必要的设施,所需资金在新建项目的总投资之内解决。

三)职工教育经费税务相关规定

1.法律规定,参考《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行政法规的规定,参考《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4.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5.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深圳、广州、武汉、哈尔滨、成都、南京、西安、济南、杭州、合肥、南昌、长沙、大庆、苏州、无锡、厦门等21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继续实行)

四、会计相关处理

企业在核算职工教育经费时,目前有两种会计处理方式,但是实务中很多企业仍然沿袭第二种会计处理方式。

一)据实列支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职工薪酬》以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据实列支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

实际发生费用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等)

分配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二)按比例列支,年终调整的会计处理

首先,根据上一年职工教育经费的开支水平,确定本年以职工薪酬为基础计提的比例;

然后,每个月核算应付职工薪酬时,按照确定比例分配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即从“应付职工薪酬”的贷方转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借方。

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时,直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的借方。

五、目前实务中存在问题

实际工作中目前在一些上市公司存在两方面困惑,

其一、是否需要根据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标准计提;

其二、计提累计金额过大职工教育经费实际支出金额较小会计处理办法。

六、建议展望

一)是否需要计提职工教育经费

1.财政部于2014年1月27日修订并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财会[2014]8号),其中明确了职工教育经费属于短期薪酬的核算内容,对此的会计处理是: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 财政部令第41号《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四条“企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以及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的财务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专项用于企业职工后续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4. 企[2007]48号财政部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务通则对职工教育经费的规定没变化,计提还是可以的。

综合上述规定,企业是否需要计提职工教育经费根据企业情况自行选择应用。

二)计提累计金额过大,财务如何处理问题

2006年6月19日,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联合下发了《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其中对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足额提取及合理使用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一)切实执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中关于'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的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要保证经费专项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严禁挪作他用。(二)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1990年第l号令),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个部分组成。

根据上述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从2006年1月1日起,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应遵循真实发生的原则,即企业当年提取并且实际使用了的才可在税前扣除,扣除上限为企业当年计税工资总额的2.5%;企业虽在当年按规定提取,但未实际使用的教育经费不得税前扣除。

七、结论

对于有些上市公司职工教育经费计提累计金额过大,而实际支出金额较小这种情况,为了更真实反映企业当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笔者建议可以从未来新的会计年度停止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年度内所需要职工教育经费开支从以前累计金额中严格根据职工教育经费开支范围据实列支。以前累计金额用完可以不再计提,以后年度职工教育经费据实列支。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此项会计处理属于会计政策的变更,此变更应在当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

关于职工教育经费计提及使用的探讨

关于职工教育经费计提及使用的探讨 一、职工教育经费的概念 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事业的一项费用,是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 二、使用范围 企业职工教育培训范围有:政治理论、职业道德教育;岗位专业技术和职 业技能培训以及适应性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企业富余职工转岗转业培训;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的各类文化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 三、职工教育经费计提使用及税务处理现行政策的相关规定 一)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方面相关政策规定 1 .《企业财务通则》(2007年1月1日施行)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专项用于企业职工后续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2.财税[2006]88号中,明确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可以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必须为企业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 费,并且比例不超过未计税工资总额的2.5%。 3.财政部于2014年1月27日修订并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 工薪酬》(财会[2014]8号)第七条“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 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职工教育经费使用的相关政策规定 财建[2006]317号文件后附的《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月末会计分录一般要结转

一、月末一般要结转的科目 1、收入的结转 借: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贷:本年利润 2、期间费用的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 3、成本支出的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营业外支出4、税金的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所得税 二、年末结转分录 1、利润亏损结转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2、利润盈利的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月末会计的结转分录 一、计提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费、工会经费 1、按工资总额14%提取职工福利费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福利费 2、按工资总额1.5%提取职工教育费 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费 贷:其他应付款——职工教育费 3、按工资总额2%提取工会经费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二、提固定资产折旧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 三、摊销费用 借:管理费用(或营业费用等) 贷: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 四、计提税金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五、结转各种收入 1、结转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2、结转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3、结转营业外收入 借: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六、结转成本、支出、税金 1、结转成本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2、结转其他业务支出 借:本年利润 贷:其他业务支出 3、结转营业外支出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支出 4、结转税金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七、结转各项费用 1、结转管理费用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 2、结转财务费用 借:本年利润 贷:财务费用 3、结转营业费用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费用 八、季度计提所得税 1、提取时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2、结转所得税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3、上缴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所得税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义务教育经费管理规定

义务教育经费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苏嘴中学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制度 国家对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补助标准逐年提高,学校公用经费相对宽裕。加强教育经费管理,规范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尤为必要。为加强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教育经费收支行为,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制订《苏嘴中学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制度》。 一、收费管理 1、学校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所有经过批准的收费要进行公示。学校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收费,并把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举报电话,在单位内外醒目的地方,以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3、所有收费,要开据规范性票据。收费学校必须向缴费人开据江苏省财政厅印制的统一票据。 4、无收费依据,自立收费项目、超标准、超范围、搭车收费、收费不开据或使用不规范票据、打白条等收费的,缴费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和举报。已经发现,严肃查处,追究当事人责任和单位领导责任。 二、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 1、管理模式

我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实行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额度分配到校,学校把握使用,区会计结算中心统一结算的运作模式。 1)资金额度到校:学区把资金数额明确到各学校,让学校了解可使用资金额度,以便学校预算安排使用计划; 2)学校把握使用:学校将按照一定原则,认真审核学校预算; 2、义务教育经费使用原则 1)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转的原则。义务教育经费要首先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转,以及在教学活动中、后勤服务、校舍维护等方面的必要支出;其次要根据不同规模学校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分配和使用中小学公用经费,并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学校倾斜,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缩小区域内学校之间的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2)坚持预算控制的原则。小学预算编制应当遵循真实性、完整性、重点性、科学性、透明性、绩效性原则。应根据明确的公用经费数额,按轻重缓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而出,将学校收支全额纳入预算,作出预算编制,做到预算不留缺口,严格按照预算办理各项支出。 3)公开透明原则。大额支出事项,应集体决策并进行公示、公布,公开透明。 3、公用经费使用范围

[企业职工培训经费提取工作的法律依据]职工经费计提比例

[企业职工培训经费提取工作的法律依据]职工经费计提比 例 一、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 __劳动法 第八章第六十八条规定:“用人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2、中华人民 __职业教育法 第四章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承担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进行职业教育的费用,具体办法由 __有关部门会同 __财政部门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规定。” 第四章第二十九条规定:“企业未按本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实施职业教育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收取企业应当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用于本地区的职业教育。

3、中华人民 __就业促进法 第四章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应当建立职工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用于职工教育培训。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应当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接受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组织的监督。” 第七章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企业未提取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或者侵占、挪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给予处分。” 4、劳动保障部《企业职工培训规定》(劳部发[1996]370号) 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应按照以下国家规定提取、使用职工培训经费: (1)职工培训经费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取,企业自有资金可有适当部分用于职工培训;

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

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 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人事部劳动保障部 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财建[2006]3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局)、人事厅(局)、国防科工委(办)、国资委(经贸委)、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联: 为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推动“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深入开展,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更好地为实施“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人才保证,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 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人事部劳动保障部 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 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以下简称《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深入持久开展,加速职工队伍的知识化进程,现就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与使用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性 (一)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职工队伍,是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关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加快推进人才强国战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培养工程。企业职工教育培训是开发人力资源,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基础工作,是提高职工职业技能和岗位能力,适应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各类企业要充分认识加强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性,承担本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二)企业职工教育培训是我国教育和人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的重要途径。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加快培养创新型人才和专业化高技能人才,带动企业职工整体素质的提高,是企业的重要职责;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是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提高企业的科研技术水平、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发挥着关键作用。《决定》明确指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人力资源开发,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推进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解决“三

教学经费管理办法

荣人医发〔2015〕86号 关于下发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 教学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院属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我院“科教兴院、人才强院”的方针政策,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和教学投入的优先地位,根据医院财务和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了《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教学经费管理规定》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 2015年11月19日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教学经费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我院“科教兴院、人才强院”的方针政策,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和教学投入的优先地位,根据医院财务和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学经费的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经费的范围 具体包括:1、专项经费, 是指国家及地方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拨付到医院用于专项培训的教学经费;2、普通经费,指实习、进修、短期学习等学员上交医院的带教费;3、医院投入经费,医院每年按照预算投入到教学、进修、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的经费。 二、教学经费的投入原则 教学经费的使用必须坚持“节约为本、统筹兼顾”的原则,确保教学经费发挥最大的效益,严禁将教学经费挪作他用。原则上医院对教学经费的投入呈逐年上升趋势。 三、教学经费的使用管理 (一)集中核算,分级管理。医院财务科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计划统筹各项教学经费资金并进行会计核算;科教科严格管理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教学经费。 (二)严格预算,严格制度。结合教学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经费支出预算,上报院长办公会审批后执行;严禁教学经费被

挤占或挪用。 (三)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为了加强教学经费管理,科教科应组织好本院教学经费的预算编制和日常使用管理工作,保证教学经费足额投入到教学工作中,同时确保本单位各项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有效完成。 四、教学经费的使用范围 (一)教师讲课课时费、临床带教费。 (二)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刷卡、公需科目、聘请教师等相关费用。 (三)本院职工外出进修、学习、会议产生的费用。 (四)教学教材及资料的购买费用和教学大纲及试卷复印费、教学仪器模型的购置费、教学设备设施的维修费。 (五)用于教学实验室的教学实验耗用的试剂药品、实验动物、标本、器械器皿、文具、工具等消耗材料;实验、分析、测试等费用;直接用于教学实验的其他费用。 (六)教学差旅费、教师外出考察学习、课题调研、短期培训及参加学术会议等费用。 (七)举办专题讲座、外聘教师发生的有关费用。 (八)教学基本条件的改善、教研室、实验室、学生寝室、教学部门办公场地的一般改造维修。 (九)开展相关业务活动必需的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宣传广告及工作联系费用。

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费使用范围 一、企业职工福利费支出通常包括: 1.企业内设的职工食堂、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设施,其固定资产折旧及维修保养费用,以及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2.企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住房提租补贴和住房困难补助,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周转房的折旧、租金、维护等支出,以及与职工住房相关的其他补贴和补助。 3.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4.其他以实物和非实物形态支付职工的零星福利支出,如丧葬补助费、抚恤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误餐费、午餐费或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及救济费、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节日慰问费、离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外费用等。 二、职工教育经费专项用于企业职工后续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三、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开支范围通常包括: 1、会员活动费。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如会员活动日郊游活动、联欢会、参观、电影、舞会、游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2、职工活动费。用于职工开展教育、文娱、 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3、工会业务费。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 4、事业支出。用于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相关费用以及对所属事业单位必要的补助支出。 5、其他支出。 四、税前扣除规定: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五、2007年底余额结转: (1)财政部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7]48号中对于截至2006年12月31日,应付福利费账面余额的借贷方处理作了会计处理上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中的“关于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问题”对于2007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余额提到,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

计提和发生、结转的会计分录

(一)工资 1、计提(计算、分配)工资: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2、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现金 注:如果发放工资时代扣员工借款、代扣费用、代扣个税等,则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现金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付款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注:(1)“其他应收款”为代扣的员工借款; (2)“其他应付款”为代扣的费用或员工尚未领取的工资。假如之前代扣的费用(如水电费等)已上交而当时计入了企业的管理费用,此时就直接冲减管理费用。 (二)、职工福利费(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 1、计提福利费: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2、员工报销医药费等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现金 (三)、工会经费(工资总额的2%)和职工教育经费(工资总额的2.5%) 1、计提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注意:计提时只计入“管理费用” 2、上交(或实际发生)时 (1)上交工会经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员工报销培训费等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现金 (四)、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注:不会有“生产成本”) 借: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折旧 注:经营性出租的固定资产折旧费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五)、税费 1、一般的税费(除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之外的税费):

(1)计提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XX税(例如:营业税、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价格调节基金)(2)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XX税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增值税(是在销售时确定,不单独计提) (1)销售产品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注: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购进材料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付账款/应付票据 注:只有一般纳税人才有“进项税额”。 3、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 (1)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应交土地使用税 ——应交车船税 (2)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应交土地使用税 ——应交车船税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4、印花税(不计提,在发生时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5、耕地占用税(不计提,发生时计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6、企业所得税: (1)计提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1、结转制造费用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2、结转完工入库产品的成本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3、结转已售产品的成本

义务教育经费财务管理制度

义务教育经费财务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确保公用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公用经费来源及使用范围 第一条学校公用经费是维持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经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核定的生均公用经费、杂费。 第二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第二章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与办法 第三条我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集中监管、统筹使用、分级预算、计划调控。 第四条学校会计加强对各学校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指导及使用的监管。各学校费用由校长核准、经手人“两签”后,再报乡中心学校审批列支。各学校费用收支仍在中心学校账套内分部门核算,以准确反映各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 第五条公用经费管理实行自下而上的预算编制制度。年初,统筹管理的经费由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需要进行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报中心学校初审。统筹使用的经费由中心学校牵头,各

学校校长参与进行费用预算编制。后由中心学校对各学校的公用经费年度预算进行审核,最后报教育局核准和财政局备案后执行。 各校要严格按照科学合理、统筹兼顾、规范透明、高效顺畅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学校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更要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解决难点,集中财力办大事。学校公用经费预算要落实到具体项目、科目,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不留缺口,确保每一分钱用到学生身上。 第六条公用经费执行支出实行自上而下的计划管理。各校预算及使用计划经上报并核准下达后,应严格按计划执行。各学校要制定实施预算计划,在学校内部把预算执行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 第七条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重大财务事项或活动资金支出超出2000元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中心学校要监督所辖各中小学的公用经费按计划规范使用,不得挤占、截流所辖各学校经费,原则上由各校自行支配,但村小超过2000元支出项目须书面请示中心学校研究同意,方可实施。 各学校要对照年度预算的总体目标,定期分析公用经费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经费的正常使用。 第三章公用经费使用要求与标准

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烟草)

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加强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合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XXX烟草专卖局(公司)及所属县局(营销部)职工教育经费的管理。 2 职责 (公司)人事劳资科负责职工教育经费归口管理。 各县市局(营销部)综合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职工教育经费具体管理。 财务部门负责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和报销审核工作。 (公司)人事劳资科、财务科共同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县市局(营销部)经费使用情况。 3 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 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按照员工工资总额的%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列入管理费用。 4 职工教育经费使用范围 上岗和转岗培训费; 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费; 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费; 专业对口的在职学历继续教育费; 企业组织的员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员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教学用品、用具、仪器、设备购置或租赁费; 员工岗位自学成才、技能竞赛奖励费用; 购置各类培训书籍及培训资料的印刷费; 讲师授课费、食宿费、交通费; 4.10.1内部聘请的兼职教师,高级职称者每课时100元,中级职称者每课时50元,其它人员每课时30元; 4.10.2外聘兼职教师,特聘国内外名教授、名专家,授课费用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决定; 教学场地租赁费; 考试费; 有关员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5 职工教育经费使用程序 借款:除外出参加单位组织的培训外,原则上不借支培训费。凭批准后的《出差审批单》办理借款手续,借款数额不得超过预估费用。 报销: 5.2.1培训结束后,员工按审批报销权限进行批准报销。其中自办的培训,与培训相关的所有费

计提各项税费的会计分录

计提城建税、、缴纳城建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会计分录 各种税金的核算方 一、会计工作中,并不是所有的税金都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来核算的 二、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的有: (一)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所得税等 1、营业税的计提和结转月末会计结转时,对本月发生主营业务收入计提税金 (1)提取时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2)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上缴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营业税 借:应交税金--城建税 借: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所得税 (1)季末、年末提取所得税时(按利润总额提取)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结转所得税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3)上缴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3、增值税 (1)购货时 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销售货物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上交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4、消费税 (1)计提消费税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上交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三、不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的有: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个人所得税 1、企业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时, 直接记: 借:管理费用--税金(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付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 贷:应交税金(或其他应付款)--个人所得税 贷:现金 (2)上交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或其他应付款)--个人所得税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四、税金计入成本费用的范围有 1、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及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及车船税的账务处理是: 2、计算应提取的上述税金, ( 1 )按计算出来的金额入账: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车船税 ――房产税 ( 2)按期如数上交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应交车船税 ――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3.印花税的账务处理 (1)应交纳的印花税如数额较小,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而不需预提,上交时直 接减少银行存款: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2)印花税数额较大的企业,首先应计入待摊费用: 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 .

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精品文档 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1小学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说明为确保义务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我校高度重视,保障日常公用经费的投入,确保学校正确运转,努力改善办学条件。现对2009-2010学年度教育经费的投入、使用情况进行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教育经费的保障情况2009年,上级教育部门对我校义务教育经费按要求按时、足额到位,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兑现,统一发放。财政对基础教育转移支付经费由教育主管机构所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教育。二、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我校属于事业单位,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教育的方针,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学校对教育经费的使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1、经费使用不存在挪用、移用、挤占和截留的情况,日常公用经费开支也无存在发放教职工津补贴和奖金福利。2、2009年按规定收费8000元,能按时缴存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实行财政收费两条线管理。3、2009年上级拨付义务教育经费960000元。公用经费使用规范,无挤占开支考戴妃、旅游疗养和发放教职工福利等。三、教育收费情况学校教育收费,一切按照上级教育部门的规定执行,2009年代收学生作业本费14510元,全部上缴区财政,统一支配,五存在乱收费行为,教育教学中从无强制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培 1 / 4 精品文档 训机构举办的兴趣班等学习。学校也无存在从中获利用于日常开支和教职工发放福利的行为,学校无向社会出租场地办班,教师也无参加办班互动。总之,我

校教育经费使用一切按规定、按预算执行,无违规操作情况。合肥市包河苑小学20010年6月30日 2关于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保障情况的说明我校的继续教育工作是遵照自贡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继教育的规定和富顺县教育局有关中小学继续教育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真抓实干,扎实工作,全面地创造性地组织开展的,现已完成各项继续教任务并取得良好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跟学校的领导和支持分不开的,特别是在经费上的支持。本学年我们在教师教育上的支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教师学历教育学校大力提倡和支持教师参加学历进修,并制定措施加以鼓励:对通过学历进修取得高一级文凭的教师,学校给予一次性补助。专科800元/人,本科1000元/人,研究生1400元/人。二、教师短期技能培训按规定报销培训费、车费、住宿生活费50—100元/天,技能等级证书的鉴定费学校出60,。三、各级骨干教师培训我校有多人参加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学校在经费特别紧张的情况下,都严格按文件要求报销,并给予倾斜。四、教师规范性培训学校规定:车费、生活费、补助全报。五、各级教研教改活动按上级文件要求报销。六、各级各类竞赛活动按上级文件要求报销, 2 / 4 精品文档 并对获奖教师给予奖励。总之,2012-2013学年度我校的培训工作非常顺利,学校用于教师培训方面的经费不低于60000元,教师在各方面收获也很大,为学校取得了许多优异的成绩,学校工作整体上上了一个新台阶。二〇一二年九月32012年春学期楼庄小学教育经费使用情况报告为确保义务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我校高度重视,保障日常公用经费的投入,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努力改善办学条件。现对2012年春学期教育经费的投入、使用情况进行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教育经费的保障情况 2012年,上级教育部门对我校义务教育经费按要求按时、足额到位,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兑现,统一发放。财政对基础教育转移支付经费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马上乡中心学校 义务教育保障经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为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确保公用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公用经费来源及使用范围 第一条学校公用经费是维持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经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核定的生均公用经费、杂费。 第二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第二章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与办法 第三条我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集中监管、统筹使用、分级预算、计划调控。 第四条学校会计加强对各学校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指导及使用的监管。各学校费用由校长核准、经手人“两签”后,再报乡中心学校审批列支。各学校费用收支仍在中心学校账套内分部门核算,以准确反映各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 第五条公用经费管理实行自下而上的预算编制制度。年初,统筹管理的经费由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需要进行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报中心学校初审。统筹使用的经费由中心学校牵头,各学校校长参与进行费用预算编制。后由中心学校对各学校的公用经费年度预算进行审核,最后报教育局核准和财政局备案后执行。 各校要严格按照科学合理、统筹兼顾、规范透明、高效顺畅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学校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更要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解决难点,集中财力办大事。学校公用经费预算要落实到具体项目、科目,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不留缺口,确保每一分钱用到学生身上。 第六条公用经费执行支出实行自上而下的计划管理。各校预算及使用计划经上报并核准下达后,应严格按计划执行。各学校要制定实施预算计划,在学校内部把预算执行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 第七条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重大财务事项或活动资金支出超出2000元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中心学校要监督所辖各中小学的公用经费按计划规范使用,不得挤占、截流所辖各学校经费,原则上由各校

所有结转的会计分录

总结会计科目 一、所有结转的会计分录 1、结转材料采购成本。 借:原材料 贷:物资采购 2、结转购料未付款。 借:物资采购 贷:应付账款 3、车间领料生产产品。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4、开出汇票抵付欠款。 借:应付账款 贷:应付票据 5、销售产品取得汇票。 借: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增(销) 6、销售产品未收款。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增(销) 7、报销差旅费。 借:制造费用—车间管理人员 销售费用—销售部人员 管理费用—行政部人员 贷:其他应收款 8、计提本月借款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9、计提本月固定资产折旧。 借:制造费用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10、计提工资分配。 借:生产成本—生产工人 制造费用—车间领导 销售费用—销售部人员 管理费用—行政后勤人员 应付福利费——医疗人员 贷:应付职工薪酬11、按工资14%计提福利费。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行政、后勤工资及医疗部应付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12、摊销本月应负担的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摊销 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13、结转本月制造费用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14、结转本月完工的产品成本或生产成本。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15、结转销售产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16、结转销售材料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 17、结转本月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营/城/资/消/土地增/教育费/堤围费/印花税/地方教育费18、结转不需支付的应付账款。

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范围

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范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 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 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在将扣除基准从"计税工资"变为"据实工资"的基础上,将职工教育经费的当期税前扣除标准提高到2.5%,且对于 超过标准的部分,允许无限制的往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 需要注意的是,本条"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是指企业为提高其职工工作技能,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流入,而通过各种形式提升职工素质,提高职 工工作能力等方面的教育所发生的教育费支出,具体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 务主管部门再具体认定。 考虑到目前职工教育经费名目繁多,实践形态多样,此前财政部、全国总 工会、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 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曾联合下发了《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 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文件,该文件第(五)条规定了企业职 工教育培训经费的列支范围,主要包括: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 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六)经单位批准或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必须到本单位之外接受培训的职工,与培训有关的费用由职工所在单位按规定承担。 (七)经单位批准参加继续教育以及政府有关部门集中举办的专业技术、岗 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所需经费,可从职工所在企业职 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

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

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以下简称《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深入持久开展,加速职工队伍的知识化进程,现就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与使用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性 (一)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职工队伍,是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关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加快推进人才强国战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培养工程。企业职工教育培训是开发人力资源,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基础工作,是提高职工职业技能和岗位能力,适应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各类企业要充分认识加强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性,承担本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二)企业职工教育培训是我国教育和人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的重要途径。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加快培养创新型人才和专业化高技能人才,带动企业职工整体素质的提高,是企业的重要职责;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是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提高企业的科研技术水平、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发挥着关键作用。《决定》明确指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人力资源开发,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推进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提高国民素质,把我国巨大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提升我国综合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各类企业都必须高度重视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履行职工教育培训的职责。 (三)提高职工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职工的学习权、发展权的迫切需要。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各项措施,提供职工参加学习和培训的必要保障,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加速工人阶级知识化进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进一步明确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内容和要求 (一)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有:政治理论、职业道德教育;岗位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以及适应性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企业富余职工转岗转业培训;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的各类文化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 (二)企业要强化职工教育和培训,突出创新能力和技能培养,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鼓励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切实提高职工技能素质,提升职业竞争力。 三、切实保证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足额提取及合理使用 (一)切实执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中关于“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的规

月末结转会计分录

月末结转的分录 1?结转本月领用的原辅材料? 借:生产成本(主要材料) 制造费用(辅助材料) 贷:原材料 2?结转本月制造费用?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3?结转本月完工产品成本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4?结转本月销售产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5?结转损益(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6?结转损益(费用)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支出

管理费用 营业费用 财务费用等等 7.“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都是“应交税金”科目下的二级科目。 一、无论是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增票预缴增值税还是增值税的纳税期限核定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的,预缴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月末本月应交税金大于预缴税金,余额部分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月末终了后10日内 借: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月末本月应交税金小于预缴税金,余额部分 借: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多交增值税由以后月份实现的增值税抵减。 二、增值税的纳税期限核定为一个月的,不需要预交税款,月末结帐时如果“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为借方余额就为“留抵税金”不需要做帐务处理;如果为贷方余额,余额部分就为当月应缴增值税,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月末终了后10日内 借: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利润分配的帐务处理 结转本年未分配的净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计提公积金和公益金(分别按10%和5%计提)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提取公益金 同时结转盈余公积和公益金 借: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提取公益金 贷:盈余公积金 公益金

教育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彭塔乡吴祠小学2016年6月教育经费使用情况报告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县从2007年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机制改革,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部免除学杂费,这项政策的实施,有效的保证了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对减轻农民负担、降低学生错学率,都起到了良好的作用,现就本校经费使用情况,汇报如下:一、学生数变动情况 上月末在校人数72人,本月72人 二、经费落实情况 今年,我校按原预算内安排,小学生每生每年635元(含县配套生均公用经费10元)这些经费均按时、按计划拨付到校,学校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做到有预算严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进行报账。本月共报账累计数2564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643元,印刷费5034邮电费1118元,,电费1572元,办公费7747元,水费3839元.物业管理费500元,保洁费500元,专用材料费578元,体育材料费578元,维修费3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255元. 三、学校收费情况 我校严格执行上级相关的规定,每学期只收10元作业本费,并制作收费公示牌,对收费项目进行公示,接受广大

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四、监督检查情况 为了建立健全义保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我校成立由理财组长、教师为代表的督查小组,对学校的收支账务定期进行督查,在督查过程中如发现支出项目不合理,没有按照预算支出或者超预算的,坚决予以批评并限制整改。 五、基础管情况 为了进一步做好经费管理工作,按照依法治教,从严管理的原则,规范内部管理,我校相继制定了相关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向广大师生和群众宣传义保经费的政策。校长多次接受相关业务培训,其次还通过《学生和家长一封信》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校长应知会卡》等形式,开展多种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全体教师及学生家长人人熟知义保经费政策。 彭塔乡吴祠小学 2016年6月

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范职工教育经费(以下简称职教经费)管理,提升 职教经费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确保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教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坚持"按规定比例足额计提、先提后支、提支平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三条职教经费的提取、列支与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职教经费提取 第四条职教经费是职工教育培训活动正常开展和顺利进行的保证,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必须作好记录和评价,定期检查、监督。集团公司职教经费提取比例为单位工资总额的2%,各单位应按照规定比例及时足额提取。 第三章职教经费的使用 第五条职教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应根据职工教育培训计划面向全体员工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严禁截留或挪作他用。 第六条职教经费的列支范围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包括: (一)上岗和转岗培训; (二)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三)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五)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六)单位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七)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八)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九)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十)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十一)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第七条经批准参加继续教育以及政府有关部门集中举办的专业技术岗位培训、职业技能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所需经费,从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 第八条未经单位批准参加学历教育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不得挤占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第九条不属于培训性质的工作研讨、业务会议等,不得收取培训费;未经同级企业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同意,自立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一律不得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项目中列支。 第十条加培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销任何费用:(一)参加各类培训,无正当理由自动退学、停学或未完成学习任务者; (二)参加各类培训,成绩不合格,未获得结业证(毕业证)者; 第十一条员工参加单位组织或派送的各类培训的培训费、教师的授课费、与培训直接相关费用在教育经费中列支,培训期间差旅住宿等费用不能在教育经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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