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集团公司授信业务操作技巧经过流程

小微集团公司授信业务操作技巧经过流程
小微集团公司授信业务操作技巧经过流程

小微企业授信业务操作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明确业务部小微企业授信业务操作的标准程序和具体步骤,为小微信贷业务人员提供日常工作的依据,根据银监会下发的《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的特点特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流程以简化程序、风险可控、兼顾效率与质量为出发点,规范了九台龙嘉村镇银行小微企业授信常规业务各环节的相互联系,适用于全行小微企业授信常规业务及全行从事信贷授信业务的信贷人员。

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的宗旨是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并与客户建立长期的业务关系。信贷人员的职业素质、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决定了服务的质量。在整个业务流程中信贷人员要提高自我组织与自我管理能力。

第三条宣传与营销

(一)相关人员:业务部信贷人员。

(二)人员职责:向更多的目标客户(包括存量客户和潜在客户)传递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理念、产品和服务信息。

(三)宣传、营销和推广应贯穿小微企业金融业务发展的各个阶段,并通过有计划、有组织和有针对性的使用宣传资料、广告媒体等多种营销方式和信息渠道,向更多的目标客户(包括存量客户和潜在客户)传递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理念、产品和服务信息,从而使有效需求得到可持续的增长。

(四)宣传与营销环节客户的来源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信贷员直接营销(如直接拜访客户、户外宣传、电话营销等)

2、潜在客户的朋友或商业伙伴推荐

3、公众性营销渠道(如新闻媒体、产品或品牌广告等)

4、我行业务合作方的推荐

5、社会性机构及非盈利性组织(如行业协会、商会等)推荐

(五)在上述所有的营销方式和渠道中,以信贷员直接营销方式为主,其他的营销方式作为辅助和补充营销渠道。

第四条业务申请

(一)相关人员: 业务部信贷人员。

(二)人员职责:判断申请人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客户群体以及是否符合小微企业授信业务基本条件。

(三)业务申请阶段也是筛选潜在客户的阶段。在此阶段受理信贷员通过与客户进行简捷和标准的交流,判断申请

人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客户群体以及是否符合小微企业授信业务基本条件,了解客户的基本需求并推荐适用的产品。

对申请重复贷款、并行贷款、变更已放款业务条件及其他非常规业务的客户,此环节应根据客户已有授信业务进展情况和贷后维护状况予以简化,或针对应当关注的核心问题有重点地进行沟通。

(四)受理信贷员对客户提供的申请资料和信息进行初步判断后,应立即告知客户是否可以递交业务申请。当受理信贷员无法做出决定或不确定所做的判断是否准确时,应与负责人或其他信贷人员进行商讨。

(五)如果客户不符合申请贷款的基本准入条件或业务范围,受理信贷员应将理由及原因告知客户。

(六)如果客户符合申请贷款的基本准入条件和业务范围,则受理信贷员要为客户填写《九台龙嘉村镇银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七)受理信贷员将填好的申请表递交给信贷主管(负责人),主管(负责人)负责将有效申请分配给进行调查分析的信贷员。

(八)受理信贷员负责将负责人分配后的申请表和客户在申请阶段提供的有效基本资料等信息录入信贷管理系统,并依据现有可用资料查询和准备与借款申请人相关的征信记录。

第五条调查分析

(一)相关人员: 信贷授信业务信贷人员。

(二)人员职责:根据对客户的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的调查分析形成授信业务申请能否批准的个人意见。

(三)单笔或单个客户的调查分析是小微企业授信业务操作的关键环节。信贷员在进行实地调查分析前要做充分的准备工作:

1、明确客户还需要补充的基本信息资料和经营信息资料;

2、根据客户生意类型和拟申请授信用途准备实地调查的内容和重点;

3、对实地调查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如客户可能的行为、客户可能提的问题等)预先考虑,同时拟定在分析过程中进行交叉检验的方法;

4、提示客户可提供的基本和必要担保条件;

5、与客户约定调查分析的时间。

(四)在实地调查过程中,信贷员应采用适合的方法和思路尽力获取完整详细的信息、必要的财务信息书面佐证资料、需补充的基本信息资料和经营信息资料,并正确记录工作底稿。实地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财务信息、非财务信息、担保人信息和担保物信息(若需要)。

对申请重复贷款、并行贷款、变更已放款业务条件及其

他非常规业务的客户,调查分析应根据客户授信后负债偿还能力的变化和实际需要有的放矢,或针对应当关注的核心问题进行重点调查。

(五)信贷员应当用规范的方法对收集到的信息和资料进行归纳、比较和分析,将有效的数据和信息整理成为贷款分析表和书面记录(记载规范的工作底稿可以直接作为书面记录),对财务和非财务信息中相互关联的重要内容进行必要和有效的交叉检验,归纳出反映或影响客户还款能力、还款意愿的正面和负面因素,最终提出是否同意授信业务申请的明确意见。

如果同意客户授信业务申请,应对金额、期限、利率定价、还款计划和担保条件等授信要素提出建议。

如信贷员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不同意客户授信业务申请,信贷员应提出授信申请拒绝建议。

(六)调查结束后,信贷员将客户的上述完整基本信息资料、经营信息资料和分析表(以下简称待决策资料)转交给后台人员,由后台人员初步审核材料。审核完毕后,后台人员将上述待决策资料返还信贷员。

本条所指客户应当包括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人(如有)、担保人(如有),以及所涉及的担保物(如有)信息。

第六条审贷会决策

(一)相关人员: 信贷员、审贷会委员。

(二)人员职责

1、信贷员:进行审贷会陈述,将调查的相关资料呈现给审贷会委员。

2、审贷会委员:审贷委员会基于信贷员陈述和上述提交的资料对有关业务申请做出决策。

3、信贷业务审贷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贷会)的主要和基本形式应采用现场方式,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对业务需求紧急或报审事项存在特殊情况,审贷会成员可以通过电话与调查信贷员就具体问题进行核实和交换意见。

审贷会秘书组织安排审贷会,落实参会委员,记载召开审贷会的确切时间、参会人员和审议业务事项。

4、信贷员携带上述待决策资料、书面记录、财务信息书面佐证资料和相关信贷业务财务报表(信贷业务小额贷款调查表)在审贷委员会上进行简洁陈述,并基于所掌握的和分析评价得到的信息、数据对审贷委员会委员提出的问题给予明确、扼要的解释或答复。

5、审贷委员会基于信贷员陈述和上述提交的资料,进行高效和充分的审查、分析和讨论,判断借款人的偿还能力、诚信状况和风险程度,并以审贷委员会决议表的形式对有关业务申请做出决策(对贷款支付方式的决策依据本流程贷款支付的相关规定),审贷委员会决议表必须由参会审贷委员签名确认。

6、如果信贷员提交的信息或资料不足以得出结论,或调查内容不完整、有遗漏、有错误等还需进一步核实,审贷会应明确告知信贷员,由信贷员在审贷会结束后立即对相关信息进行进一步补充、更正、完善;如果审贷会提出客户需满足一定的条件,信贷员应即同客户沟通,确认有关条件能否落实。信贷员对上述两方面的补充和核实情况要按本流程提交审贷会审议决策。

7、审贷会对授信申请做出决策后,信贷员应立即将决策结果通知客户。如果授信业务申请被批准,应明确告知客户签署合同、办理放款时所需的相关要件和条件,并与客户约定签合同的时间;如果授信业务申请被拒绝,信贷员应告知客户拒绝的原因。

8、如果授信业务申请被拒绝,应在信贷管理系统中结束业务流程,并注明申请被拒绝的原因。系统录入完毕后将前述所有资料整理、归档。

第七条协议与放款条件落实

(一)相关人员:信贷员、后台人员、所在行负责人。

(二)人员职责:

1、信贷员:核对客户提供身份证明原件与本人是否相符;依法办理抵质押登记。

2、后台人员:根据审贷会决议核查应归入信贷业务档案的非合同文件是否完备;验证客户身份证明的有效性,核

对或确认审贷会决议的发放前条件是否落实;拟定合同文本;协助客户签署合同、借据。

3、所在行负责人:审阅相关业务资料;在合同文本、借据、《出账通知单》上签字或盖章。

4、审贷会批准后,客户应在90天内(含)满足放款前条件并完成合同文本签署,且我行授信业务项下担保合同和担保权益(如有)依法生效。如果在90天内(含)有关事项未完成,则该审贷会决策将失效,客户需重新申请并按审批程序再次决策。

5、后台人员根据审贷会决议核查应归入信贷业务档案的非合同文件是否完备,并审查非合同文件的表面真实性,若客户资料不完备,由后台人员告知信贷员及时补充和完善有关资料。

6、面签时后台人员核对客户提供身份证明原件与本人是否相符,验证客户身份证明的有效性。同时分别经后台、主管(负责人)或原决策审贷会核对或确认审贷会决议的发放前条件是否落实。

7、上述工作完毕后,后台人员在拟定合同文本左上角加盖骑缝章,依据审贷会决议和借款合同填制借据并要求相关信贷员在借据上签字,并确保该业务有关客户在合同文本和借据上正确并有效签署。同时,后台人员应履行合同要素告知义务,提醒客户详细阅读和正确理解合同内容。

8、授信业务项下有关客户均应采用面签。每项合同文本签署过程由确定的后台人员(或后台人员和负责调查信贷员共同)参与完成,并签署《九台龙嘉村镇银行面签声明》,对合同协议操作环节的行为进行确认;

9、后台人员将审贷会决议、所有相关合同文本以及所在行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其他人员)要求提供的业务资料报送其审阅,由所在行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其他人员)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对非抵质押担保项下或不需要办理抵质押登记的业务,所在行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其他人员)一并在借据、《出账通知单》上签字,该笔授信业务进入贷款支付或办理程序。

10、按合同约定且须依法办理抵质押登记的,由经办行指定的信贷人员与客户共同到登记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注册。如我行委托第三方办理的,业务经办行应对取得的抵质押登记权利凭证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11、抵质押登记办理完毕或取得抵质押登记主管机关的有效书面确认后,由后台人员将审贷会决议、相关合同文本、《出账通知单》和借据报送所在行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其他人员)审阅,并在借据、《出账通知单》上签字,该笔授信业务进入贷款支付或办理程序。

12、在特定业务品种项下,依据我行有关业务操作规定及与合作方达成的协议,可在满足其他发放前条件的情况下

进入贷款支付或办理程序,并在约定期限内将抵质押登记办理完毕。

第八条贷款支付

(一)相关人员:信贷员、后台人员

(二)人员职责:

信贷员:接收客户的支付申请、支付委托书;

后台人员:审核借款人提交相关资料所明确的资金用途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用途;协助柜台人员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交易对象;后台人员将受托支付的相关凭证及客户留存的结算凭证进行复印并留存;将授信业务发放或办理结果录入信贷管理系统;将有关合同文本进行分档、归档。

(三)贷款支付的方式分为贷款人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支付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支付申请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并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四)小微企业授信业务中向自然人主体发放的贷款,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可以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其他情况下

均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1、借款人有明确、合理的理由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

2、贷款金额在三十万元人民币(含三十万元)以下;

3、客户能够证明交易对象或交易过程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对于自然人主体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贷款金额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不含)的授信业务适用于本流程。

6、在小微企业授信业务中向企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日常周转的贷款,存在以下任一情况的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其他情况可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

(1)与我行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

(2)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向自然人主体发放的金额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及向企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贷款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且单笔金额超过固定资产全部

费用支出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支付,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8、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应按以下流程执行:

(1)借款人使用贷款时向信贷员提出支付申请和贷款使用明细,并授权我行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贷款资金,由信贷员转交后台人员。

(2)后台人员依据借款人提交的支付申请、贷款使用明细、交易背景资料(如书面合同或单据)审核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用途。

(3)如果审核用途一致,后台人员协助柜台人员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交易对象;如果审核发现用途不一致,则后台人员将相关资料退还给信贷员,由信贷员向客户进一步核实、确认贷款用途。

(4)受托支付完成后,后台人员将受托支付的相关凭证及客户留存的结算凭证进行复印并留存。

9、在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的资金支付过程中,借款人信用状况下降、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减弱、贷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的,业务经办行经审贷会审议决策后或根据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根据合同约定变更贷款支付方式或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10、后台人员将授信业务发放或办理结果录入信贷管理

系统,同时将有关合同文本资料等按信贷业务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分档、归档。

11、审贷会决议中有贷款支付或业务办理后需落实事项的,后台人员和信贷员应分别将贷后需落实事项记入各自的登记台帐。后台人员应及时提醒信贷员,信贷员在贷后监控的规定期限内或特定情况下,依据审贷会决议落实有关事项,将落实结果记录在《贷后监测表》中。

第九条贷款偿还

(一)相关人员:信贷员、后台人员、审贷会委员

(二)人员职责:

信贷员:接收客户提出的申请;对客户的财务状况和客户所提申请的合理性进行调查分析,分析结束后提出建议;将决策结果通知客户。

后台人员:根据审贷委员会决议调整信贷管理系统中的还款计划表。

审贷会委员:对提出的特殊还款申请进行决策。

3、客户偿还贷款时既可以通过我行网点将现金存入约定的还款账户,也可以通过非现金转账方式将还款资金存入约定的还款账户。

4、提前还款

客户申请提前还款,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客户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2)信贷员提出建议提交相应级别的审贷委员会进行决策。

(3)审贷委员会对该申请做出决策。

(4)由信贷员将决策结果通知客户,如同意客户提前还款,客户应尽量将必需资金提前存入其还款账户。

(5)后台人员最迟在约定还款日的前两天调整信贷管理系统的还款计划表,系统将在约定还款日自动扣划还款。

(6)扣划完毕后由信贷员出具贷款偿还或结清凭证,客户和后台人员分别保留相应的贷款偿还或结清凭证。

5、贷款展期

客户申请贷款展期,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有效申请应符合《九台龙嘉村镇银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和保证人依据合同约定在《展期申请书》内签署明确意见。

(2)信贷员对客户的财务状况和客户所提申请的合理性进行调查分析,分析结束后提出建议提交相应级别的审贷委员会进行决策。

(3)审贷委员会对该申请做出决策。

(4)审批同意后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有效合同应依据《九台龙嘉村镇银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保证人和贷款行签署《展期协议》(与借款合同要求相同、各执一份)。

(5)后台人员依据审贷会决策意见,最迟在原还款计划下最近一次还款日前调整系统中的还款计划表。

(6)后台人员将申请书、协议和决议表一并纳入信贷业务档案保管。

6、调整还款计划

客户申请调整还款计划,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客户提交调整还款计划申请。

(2)信贷员对客户的财务状况和客户所提申请的合理性进行调查分析,分析结束后提出建议提交相应级别的审贷委员会进行决策。

(3)审贷委员会对该申请做出决策。

(4)由信贷员将决策结果通知客户。

(5)后台人员依据审贷会决策意见,最迟在原还款计划下最近一次还款日前调整系统中的还款计划表。

第十条贷后管理

(一)相关人员:信贷员、信贷业务主管(或负责人)。

(二)人员职责:

对借款人经营、信用履约和资金收支等状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应及时记录在《信贷业务贷后检查表》内。

(三)贷款发放或其他授信业务办理后信贷员应按有关规定对借款人经营、信用履约和资金收支等状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应及时记录在《信贷业务贷后检查表》内,并将《信

贷业务贷后检查表》作为信贷档案的一部分进行管理,在借款人、担保人或担保物出现风险或违约情况时,信贷员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控制风险。

业务主管:定期抽查信贷员《信贷业务贷后检查表》,查看记录是否及时、详细。

第十一条贷款组合的移交

(一)相关人员:信贷员,后台人员、业务主管(负责人)。

(二)人员职责:

信贷员:检查其贷款文件是否完整;准确填写贷款移交表格;将新的信贷员介绍给所有的客户。

后台人员:登记贷款组合的调动;保管贷款组合调动的所有资料。

业务主管(负责人):确定接收人;确认贷款移交结束。

(三)如果信贷员所管理的贷款组合符合移交条件,则须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移交:

(1)支行信贷主管(负责人)确定接收人。确定接收人时要考虑以下因素:

A将要分配的贷款组合的大小

B其他信贷员的贷款组合的大小

C将接收这批贷款的信贷员(们)的经验

(2)准备移交贷款的信贷员检查其贷款文件是否完整

(根据信贷档案要求)并准确填写贷款移交表格,一式两份。移交表中注明该客户具体经营情况和家庭情况以及缺少的文件(如果有缺少的文件)。

(3)接收人必须再次检查每个贷款文件,以确保其完整性。

(4)移交人必须将新的信贷员介绍给所有的客户。

(5)在检查交接资料无误和通知客户完毕后,两个信贷员都必须在移交表格上签字,并将它交给业务主管(负责人)申请批准。通过并签字后移交贷款档案。

(6)接收人保管一份贷款组合移交表。另外一份将由后台人员用来登记贷款组合的调动。后台人员要保管贷款组合调动的所有资料,以便让有关部门或授权人能够了解到贷款组合移交的具体情况。

第十二条不良贷款

(一)相关人员: 信贷员、审贷会委员

(二)人员职责:

信贷员:对逾期贷款进行追偿。

审贷会委员:对不良贷款的处置和管理进行建议或决策建议。

(三)对于逾期贷款的追偿、处置和管理应根据九台龙嘉村镇银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相关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

(四)不良贷款减免及核销按以下流程执行:

1、在授权体系下,总行营业部和各支行最高级别的信贷业务审贷委员会对拟减免或核销的不良贷款进行审议并提出建议,上报总行最高级别的信贷业务审贷委员会;

2、总行最高级别的信贷业务审贷委员会对有关事项进行审议并出具决策意见;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九台龙嘉村镇银行负责解释及修订。

附件:信贷授信业务操作流程图

附件1

小微企业授信业务操作流程图

投资业务流程及操作完整

投资业务流程及操作 一、投资方式:股权投资(合资合营),债权投资(资产抵押〉。 1、合资合营按实际投资比例划分股份(甲方的实际资金到位,乙方的实际资产评估),各自应得实际利润按股份比例分配。 2、债权投资:投资方收益为收取年固定回报率形式,借债方须以资产作抵押/. 二、投资对象: 高成长性的中小型企业; 项目优良的房地产企业; 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项目; 技术领先,具有自有知识产权,未来产品市场前景广阔,处于“种子期”、“导入期”或“扩张期”的项目。 三、投资领域: 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计算机领域、新材料、能源交通、环保节能、旅游、现代农业、新型建材、林业、化工、医疗设备、房地产、基础设施、生物制药工程、黄金采选、粉丝加工等高新技术产业。 四、投资业务流程与内部操作: 投资业务流程是投资业务开展的基础,业务流程的设计关系到投资项目的运作效益和投资的风险控制水平的高低。主要操作分以下七个阶段。 (一)接洽项目

1、提供咨询:由综合业务部业务接待主动向客户介绍、传递相关投资信息,说明本公司资金投放意向、投资的对象、条件、额度、期限、回报率等有关规定,洽谈、沟通、探讨投资项目的可能性,交流投资相关资料。 2、资格条件初审:主要包括法人名称、性质、所属行业、企业简介、经营年限、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法人代表及主要管理人员的品行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投资金额和期限、投资回报率、借债方资产抵押、投资项目的政府批准文件、项目可行性报告等。 (二)项目审定 1、综合业务部初步立项,确定项目经理和协理责任人,负责对项目进行调研评估! 2、项目经理根据投资合作人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分类该项目所属行业,确认投资规模、投资回收期和回报率是否可行! 3、项目实地考察:针对具体项目提出调研提纲,有计划地展开考察调查,进一步分析产品方案、市场预测、投资估算、财务评价等。评估该项目的可行性、效益性、安全性,分析投资的风险点以及投资后的主要风险因素和防范措施。 4、评价报告:评价报告一般由客户评价、项目评估、投资回收期和回报率等组成。评价报告要求内容详细、数据准确、及时完整,字迹端正、清楚,要素齐全、准确无误。阐明是否同意投资的倾向性意见,提出是否正式立项的书面报告。 5、项目经理、协理责任人、业务部主任详细分析评估调查报告,做出初步结论,并签署意见。 (三)项目评审

授信业务流程

1、目的 为明确资金管理部融资工作的职责,提高融资授信业务的工作效率,规范工作标准,特编制此作业流程,以便执行。在此主要以银行融资作为案例。 2、适用范围 圣奥集团及下属所有分子公司。 3、职责 3.1资金管理部:负责与金融机构的接洽和商谈,负责授信资料的收集、汇编并报送给金融机构; 3.2会计核算部:协助提供授信需要的财务报表及科目明细、纳税申报表、公司上游(供应商)的供应情况等财务资料; 3.3置业公司:提供房产项目的相关资料,办理产权证抵押时,由其出面催促土管局及房管局加快审批; 3.4总裁办:协助提供集团及下属分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荣誉证书,集团各营销网点销售额的汇总情况表等。 4、定义 4.1授信:是指金融机构(主要指银行)向客户提供资金支持,或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的信用向第三方做出保证的行为。简单的来说就是金融机构对客户授予的一种信用,授信不能等同于融资。是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必须先取得的前置条件,银行授信有表内、表外业务,表内业务有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等,表外业务有商业汇票、信用证、信托、企业债券等。商业汇票开票行属于表外业务,贴现行属于表内业务,在企业要表内入帐。 4.2授信期限:是指授信有效期限。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授信,中长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 4.3授信额度:是指金融机构向客户提供资金支持,或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的信用向第三方做出保证的最高金额,只要在授信有效期内,对应的融资业务敞口部份不得超出可用授信额度的余额;授信额度在授信期内可循环使用。 4.4授信融资产品:融资产品包括短期融资、中长期融资,一般为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开立及贴现)、保兑仓、保理(应收款买入)、信用证(打包贷款、出口托收贷款、福费廷、远期信用证项下汇票贴现、进出口押汇)、项目贷款、信托、企业债券(按照期限划分为短期企业债券、中期企业债券和长期企业债券;按是否记名划分为记名企业债券和不记名企业债券;按债券有无担保

城市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运作,加强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集团授信风险,促进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健康良性发展,根据《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集团客户授信管理的核心是将内部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借款人组合进行风险管理,防范大额信用风险及信贷集中引起的贷款风险。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授信业务品种包括:贷款、担保、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和贷款承诺等业务。 第四条对集团客户授信遵循的原则 (一)统一原则。对集团客户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对集团客户授信进行风险控制。 (二)适度原则。根据授信客体风险大小和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合理确定对集团客户的总体授信额度,防止过度集中风险。 (三)预警原则。逐步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防范和化解集团客户授信风险。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授信额度是指经本行批准的可在规定的授信期间内给予某集团客户授信的最高值。它是本行对该客户最高风险承受能力的量化指标。 第二章集团客户授信管理的范围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集团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我行的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 (一)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 (二)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 (三)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近亲属(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 (四)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我行认为应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的。 第三章集团客户授信的组织管理 第七条我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管理实行“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即由总行对集团客户按照《*****商业银行授信管理办法》确定授信集团客户的范围、授信额度的核定、根据审批权限逐级审批,统一授信。“分级管理”即按集团客户中单个借款人所属的支行,由所在支行对其授信贷款进行具体管理。 第八条风险控制部负责全行集团客户授信活动的组

银行授信业务操作流程模版

银行授信业务操作流程 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银行授信业务操作管理,健全合规操作风险与案件防控长效管理机制,丰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架构,引导和督促分行各机构和员工授信业务操作规范,遵章守纪、依法合规经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授信工作人员须熟练掌握并严格遵守国家经济金融法规和银行规章制度,熟悉工作职责和尽职要求,熟练掌握信贷风险管理技术,不断提高授信工作能力,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与本行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含处于试用期员工)。 第二章授信工作的一般程序和方法 第四条授信工作坚持“先核定统一授信额度,后提供信用”的原则。在评定客户信用等级的基础上,对单一客户(含集团客户)按规定核定统一授信额度,对客户提供的所有信用均应纳入统一授信额度内管理。 第五条授信工作的一般流程为:客户申请与受理、授信调查、授信审查、授信审议与审批、授信实施(合同签订、

出账前审核、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授信后管理(问题授信处理)、信用收回。不得违反流程开展授信工作。 (一)客户申请与受理:客户申请→初步认定→决定是否受理。 (二)授信调查:明确调查人员、成立调查小组→制定调查方案→实施调查行为→分析与论证→撰写调查报告→移交审查部门。 (三)授信审查:审查部门受理→确定审查人员→实施专业审查→分析与论证→撰写审查报告→按规定提交分行评审委员会审议。 (四)授信审议与审批:对按规定需要分行评审委员会审议的授信业务,分行评审委员会按规定对提交的授信业务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有权审批人根据调查、审查、审议结果进行决策。对分行评审委员会否决的事项,有权审批人不得审批同意。分行行长具有一票否决权,但不能同意评审委员会否决的授信项目。 (五)授信实施:经审批同意的授信业务,落实限制性条款后由经营部门与客户签定用信合同,落实担保等法律手续,提供信用。用信合同生效之前或限制性条款落实前不得对客户提供信用。所涉及主要流程包括合同签订、出账前审核、出账、贷款资金支付控制。 (六)授信后管理:授信人员按照规定的标准与程序以

担保公司担保业务操作流程详细

担保业务操作流程(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担保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特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担保业务程序 第三条担保业务程序如下: (1) 企业申请 (2) 担保受理 (3) 项目初审 (4) 项目评审 (5) 签订合同 (6) 抵押登记 (7) 担保收费 (8) 发放贷款 (9) 保后管理 (10) 代偿和追偿 (11) 担保终结

担保公司业务流程图 要求:企业提供《贷款申请书》并准备相关资料 责任人:担保业务部 目的:判断企业是否符合担保条件 要求:完成企业资料的审查 责任人:项目经理 2、担保业务部对申保企业进行初审 企业不符合担保要求、书面回复企业

担保责任自动解除担保公司履行代偿责任 制定追偿计划,实施追偿 担保业务程序细化列示: 企业申请-《委托担保合同》 - 企业提供担保申请材料 担保受理-《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 项目初审- 确定第一调查人、第二调查人 - 项目初审基本内容 - 实地调查 - 担保调查报告

-《担保项目处理表》 项目评审- 资信评估部 - 复议项目评审 签订合同-《同意担保通知函》 - 准备空白合同文本(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 - 审核空白合同文本(担保部、综合部、律师、总经理),填写《合同审核表》 - 正式签订合同,填写《合同登记表》 - 填《担保费认缴单》 抵押登记- 准备抵(质)押登记资料,包括主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及其他资料。 - 他项权力证书或抵(质)押登记表(登记机关签章) 发放贷款-《担保贷款业务联系单》 - 复印借款借据 担保收费 保后管理- 日常检查、重点检查 -《担保项目检查表》 - 保后检查报告 -《担保到期通知函》 - 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 - 业务档案管理 代偿和追偿- 代偿和追偿方案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防范风险,促进商业银行加强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资、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商业银行和外国商业银行分行等。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集团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商业银行的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 (一)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 (二)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 (三)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

成员(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 (四)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商业银行认为应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的。 商业银行可根据上述三个特征结合本行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确定单一集团客户的范围。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控制是指关联方有权决定授信对象的财务和经营活动,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本指引所称的关联方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或者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 本指引所称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本指引所称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

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参与的途径主要包括:在董事会或者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互相交换管理人员,或使其他企业依赖于本企业的技术资料等。第五条本指引所称授信业务包括:贷款、拆借、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保理、担保、贷款承诺、开立信用证等。 第六条本指引所称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是指由于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和不适当分配授信额度,或集团客户经营不善以及集团客户通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手段在内部关联方之间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或利润等情况,导致商业银行不能按时收回授信本金及利息,或给商业银行带来其他损失的可能性。 第七条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授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原则。商业银行应对集团客户授信统一管理,集中

融资性担保业务操作流程图

XX担保 担 保 业 务 操 作 流 程

2015年6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担保业务流程 (5) 一、担保业务流程 (5) 二、担保项目的选择与受理 (9) (一)担保项目的选择 (9) (二)受理条件 (9) (三)不予受理条件 (10) (四)慎重对待条件 (10) (五)担保项目的受理 (11) (六)担保项目的申请资料 (11) (七)担保项目资料的初审 (14) (八)担保项目初审的终止 (15) 三、担保项目的现场调查 (15) (一)现场调查人员的职责 (16) (二)现场调查应遵循的原则 (16) (三)现场调查考察的对象 (17) (四)现场调查的主要容 (17) 四、担保项目的资料核查 (18) (一)审查资料的完整性 (19) (二)审查资料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24) 五、担保项目的评估 (24) (一)申请担保企业资信评估 (25) (二)反担保措施评价 (31) (三)项目主要风险分析 (32) (四)担保项目的总体评价和评审报告的撰写 (34) (五)十五级评分 (35) 六、担保项目的决策 (36) (一)《项目评审报告》审核 (36) (二)项目评审委员会制度 (37)

(三)担保项目审批权限 (38) (四)担保项目评审会的执行 (39) 七、担保合同签署 (39) (一)担保合同的种类 (40) (二)签订担保合同 (40) 八、反担保措施设置 (40) (一)设置反担保措施的必要性 (41) (二)反担保物应满足的条件 (41) 九、评审费、担保费、保证金、定金的收取 (42) (一)评审费用的收取 (42) (二)担保费的确定依据 (43) (三)担保费费率的确定 (44) (四)担保费的收取 (44) (五)保证金、定金的收取 (45) 十、担保项目的放款及档案移交 (46) 十一、担保项目运营管理 (46) 十二、担保责任的解除与代偿 (48) (一)担保责任的解除方式 (48) (二)担保代偿前的核查 (48) (三)代偿后追偿权利的落实 (49) (四)担保责任解除后的手续 (49) 十三、担保代偿后的风险资产管理 (49) (一)代偿项目的管理 (50) (二)代偿资金的回收 (50) (三)代偿损失的核销 (51) 第三章附则 (52) 附件目录 (53)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第5号令颁布实施根据2010年6月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98次主席会议《关于修改〈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决定》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防范风险,促进商业银行加强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资、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商业银行等。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集团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商业银行的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

(一)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 (二)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 (三)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近亲属(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 (四)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商业银行认为应当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的。 前款所指企事业法人包括除商业银行外的其他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上述四个特征结合本行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确定单一集团客户的范围。 第四条授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保证。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保理、担保、贷款承诺、开立信用证等表内外业务。

商业银行持有的集团客户成员企业发行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券资产以及通过衍生产品等交易行为所产生的信用风险暴露应纳入集团客户授信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第五条本指引所称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是指由于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和不适当分配授信额度,或集团客户经营不善以及集团客户通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手段在内部关联方之间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或利润等情况,导致商业银行不能按时收回由于授信产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或给商业银行带来其他损失的可能性。 第六条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授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原则。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授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对集团客户授信进行风险控制。 (二)适度原则。商业银行应当根据授信客体风险大小和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合理确定对集团客户的总体授信额度,防止过度集中风险。 (三)预警原则。商业银行应当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防范和化解集团客户授信风险。

最新银行授信全流程总结

1.授信申请。借款人有授信资金需求时,应根据银行的要求提出授信申请,并承诺所提供的资料合法有效。主要内容包括:借款人的基本情况(借款人名称、经营范围、财务状况等),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包括授信品种、金额、期限、利率、担保方式、用途、用款计划和还款计划等),如果涉及项目授信,还应提供项目情况。 2.授信受理。银行在收到借款人相关资料后,指定客户经理进行受理,根据借款人的情况,设计授信产品,并与借款人讨论,确定授信方案。 3.授信调查。银行在确定授信方案后,由客户经理进行调查,收集借款人的信息(借款人授信申请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购销合同、银行对账单等,若涉及项目授信,应提供项目情况),分析借款人信用状况、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评估项目效益和借款人还本付息能力。同时分析借款人担保能力,如果涉及抵(质)押物,须分析抵(质)押物权属情况、市场价值和抵押率等,客户经理根据调查内容撰写调查报告,提出调查结论和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4.授信审查。客户经理将调查报告上交审批部门,审批部门根据调查报告和授信相关资料进行风险评价,对借款人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还款付息能力和担保情况进行审查,根据主要风险设置相应先决条件和管理要求,将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5.授信审批。有权审批人按照“审贷分离、逐级审批”的原则,对信贷资金的投向、授信金额、期限和利率等进行决策,逐级签署审批意见。

6.合同签订。银行与借款人应共同签署借款合同,明确借贷双方权利和业务,基本内容包括借款品种、金额、期限、利率、用途和还款保障等。对于保证担保授信,银行还需与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对于抵(质)押担保授信,银行还需签订抵(质)押合同,并办理抵押手续等。 7.授信发放。银行设立独立的部门或岗位,负责授信审核发放。授信发放前应确保借款人满足合同提款条件,并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对授信资金的支付实施管理,监督授信用途实际使用情况。 8.授信支付。银行应设立独立的部门或岗位,负责授信支付审核和支付操作。目前一般采用受托支付方式,银行将授信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直接支付给其交易对手,确保授信按约定用途使用。 9.贷后管理。银行应监督借款人授信使用情况,跟踪了解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及还款能力,检查抵(质)押物有效性和保证人担保能力,客户经理定期收集借款人的财务报表,并了解借款人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或项目实际施工情况。 10.授信收回或处置。银行应在授信到期前向借款人提示到期还本付息。对于授信展期的,银行应评估展期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对因借款人暂时经营困难不能按期归还授信的,银行可与借款人协商授信重组;对于不良授信,银行应按照规定采取核销或保全处置方式。 审贷分离分级审批

信贷业务分级授权管理操作流程

信贷业务分级授权管理操作流程 为进一步明确信贷业务分级授权管理操作流程,规范分级授权管理下的信贷行为,根据********的规定,特对有关信贷业务操作流程进行明确规范。本操作流程是因联社信贷业务实行分级授权管理而制定。 一、分级授权管理下营业部、分社的信贷业务操作流程 (一)权限范围内信贷业务办理流程 1、组织结构及人员安排。根据信用社现行信贷管理的有关规定,成立相应的审贷小组(三人以上奇数),分社(含营业部,下同)主任任小组组长,组长享有一票否决权,但不享有一票同意权,在贷款调查金额范围内可以减少额度,但不能增加额度。在坚持岗位分离的情况下,明确具备一定专业业务素质的员工作为信贷业务的调查人(两人或两人以上)、审查人(两人或两人以上)。各营业机构按照上述要求安排好相关人员,成立审贷小组报联社同意后实施。 2、信贷业务办理流程(见附表一) 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分展示我社信贷业务快速、方便的特点,贷款的各环节必须严格执行信用社的信贷管理有关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贷款要及时通知客户,对符合我社贷款条件的贷款申请要及时进入贷款操作流程。操作各环节时间限制:个人客户信贷业务调查时间为*个工作日内,

审查时间为*个工作日,审批时间为*个工作日;法人客户信贷业务调查时间为*个工作日,审查时间为*个工作日,审批时间为1个工作日。 3、审贷小组工作职责。审贷小组成立后,应制定相应的工作纪律,建立定期信贷例会制度(学习信贷制度、分析本社信贷资产质量,安排信贷工作等)、定期审贷制度,在此基础上形成信贷例会会议记录和审贷会议记录作为信贷工作与信贷决策的依据。 (二)超权限信贷业务办理流程 1、超权限信贷业务办理流程(业务发展部权限内)(见附表二) 2、超权限信贷业务办理流程(联社权限内)(见附表三) 3、档案管理:营业部、分社权限范围内审批的贷款由本部或本社按照信贷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行装订档案,管理档案。超权限的信贷业务资料一式两份,贷款管理责任人负责按照信贷档案管理的要求,将信贷档案装订成册,在贷款发放后*个工作日内移交一份给业务发展部管理,业务发展部建立信贷档案交接管理台帐,信贷档案移交时,交接责任人双方在管理台帐上签字移交,一份信贷资料由分社自行留档保管。 二、分级授权管理下业务发展部信贷业务操作流程 (一)组织结构及人员安排:业务发展部在联社授权的

担保业务操作流程范例模板

担保业务操作流程 范例

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担保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 特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担保业务程序 第三条担保业务程序如下: 1、企业申请 2、担保受理 3、项目初审 4、项目评审 5、签订合同 6、抵押登记 7、担保收费 8、发放贷款 9、保后管理 10、代偿和追偿 11、担保终结 担保业务程序细化列示: 1、企业申请-《委托担保申报表》; 企业提供担保申请材料

2、担保受理-《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 3、项目初审- 确定第一调查人、第二调查人 - 项目初审基本内容 - 实地调查 - 担保调查报告 -《担保项目处理表》 4、项目评审- 资信评估部 - 复议项目评审 5、签订合同-《同意担保通知函》 - 准备空白合同文本( 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 - 审核空白合同文本( 担保部、综合部、律师、总经理) , 填写《合同审核表》 - 正式签订合同, 填写《合同登记表》 - 填《担保费认缴单》 6、抵押登记- 准备抵( 质) 押登记资料, 包括主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及其它资料。 - 她项权力证书或抵( 质) 押登记表( 登记机关签章) 7、发放贷款-《担保贷款业务联系单》 - 复印借款借据 8、担保收费 9、保后管理- 日常检查、重点检查 -《担保项目检查表》 - 保后检查报告 -《担保到期通知函》

- 担保项目展期( 逾期) 报告 - 业务档案管理 10、代偿和追偿 - 代偿和追偿方案 - 提起法律诉讼 11) 担保终结 - 还贷收据复印件 - 注销抵( 质) 押登记 - 退还抵押、代管原件 -《免除担保责任确认表》 第三章担保申请和受理 第四条企业申请担保需填写《信用担保申请书》, 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借款人( 担保申请人) 应提供的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 年检) 及法人代码证; 2、法人代表证明书;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贷款卡及贷款卡回执单 7、资信证明 8、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借款申请书 10、申请借款和担保的董事会决议 11、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经合法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

授信业务知识

授信业务知识 、授信的概念: 授信是银行在综合评价法人客户的经营管理和风险情况的基础上,对每个法人客户分别确定综合信用额度,具体包括对客户的本外币贷款、贸易融资、贴现、承兑、担保及信用证等表内外业务。 二、授信的分类:基本授信和特别授信;公开统一授信与内部统一授信。 1、基本授信:基本授信是根据客户基本情况所确定的信用额度,用于客户正常流动资金周转。基本授信的额度在授信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住房开发企业的正常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基本授信管理。 2、特别授信:特别授信是根据国家政策、市场情况变化及客户经营的临 时需要、对特别项目及超过基本授信额度所给予的授信。包括:(1)因客户情况变化需要增加的授信;(2)特别项目融资的临时授信。特别授信额度是一次性 的,不能重复使用。 3、公开统一授信:公开统一授信指银行在对单一法人客户的风险和财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就核定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与客户签订授信协议,使客户在一定时期和核定额度内,能够便捷使用银行信用。 4、内部统一授信:内部统一授信指银行核定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作为银行内部控制客户信用风险的最高限额,不与客户见面,由银行内部掌握使用。 三、综合授信额度 综合授信额度是指银行为客户核定的短期授信业务的存量管理指标,只要授信余额不超过对应的业务品种指标,无论累计发放金额和发放次数为多少,银行公司业务部门均可快速向客户提供短期授信,即企业可便捷地循环使用银行的短期授信资金,从而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快捷性和便利性的要求。 四、授信的特点:

1、方便灵活,随借、随用、随还; 2、适应多种融资方案的需要; 3、降低企业筹资成本,提高财务工作效率。 五、授信的适用范围: 凡独立企业法人客户,均可就其在银行的短期贷款业务向银行申请采用综合 授信额度方式进行管理、操作。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等非法人客户,以及企业法 人下属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如分公司等),不可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六、授信业务的准入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通过年检,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法人。 2、在申请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结算记录正常。 3、经查询,在申请行和其他银行信用记录良好,无违约行为,能按期偿付贷款本息。 4、资产负债率符合申请行的要求。 5、经营管理作风稳健、管理水平高,企业财务制度健全。 6、企业资产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高的成长性和稳健发展性,还款来源落实,还款资金有保障。 7、申请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授信业务操作流程: 1、受信人向银行提供基本情况 (1)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 (2)机构代码复印件; (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银行授信业务全解读

银行授信业务全解读 一、银行授信概述 授信是指商业银行向非金融机构客户直接提供的资金,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的保证,包括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融资、融资租赁、透支、各项垫款等表内业务,以及票据承兑、开出信用证、保函、备用信用证、信用证保兑、债券发行担保、借款担保、有追索权的资产销售、未使用的不可撤消的贷款承诺等表外业务。 简单来说,授信是指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的信用向第三方作出保证的行为。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授信,中长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 授信是指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的信用向第三方作出保证的行为。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银行通常都会给一些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提供大额授信,有些授信额度甚至高得惊人,这也是强占优质客户的一种手段。 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银行授信- 授信工作中的概念 (一)授信工作指商业银行从事客户调查、业务受理、分析评价、授信决策与实施、授信后管理与问题授信管理等各项授信业务活动。 (二)授信工作人员指商业银行参与授信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授信工作尽职指商业银行授信工作人员按照本指引规定履行了最基本的尽职要求。 (四)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指商业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授信工作尽职调查人员对授信工作人员的尽职情况进行独立地验证、评价和报告。 二、银行授信决策与实施尽职要求 商业银行授信决策应在书面授权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越权限进行授信。 商业银行授信决策应依据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违反程序或减少程序进行授信。 商业银行在授信决策过程中,应严格要求授信工作人员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发表决策意见,不受任何外部因素的干扰。

担保业务流程简述

业务流程简易示意图

担保项目业务操作流程简述 一、项目受理 1、申请人填写《担保项目基本情况表》、《委托担保申请书》,并按申请担保所需资料清单提交其他资料,所有资料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2、客户经理受理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人的担保申请,审核申请人基本资料,检查申请人盖章确认有无疏漏;核对资料原件、复印件;向申请人依公司规定解释担保收费项目(调查费、评审费、担保费)及其他收费项目(评估费、保险费、抵押登记费等)的收取标准和收取单位。对于项目经理确认可操作的项目,在公司“担保业务管理软件”里受理该项目; 3、与客户签署“五项合一”的《协议书》,依公司规定收取项目调查费和评审费。 二、初审与评估 1、项目经理实行A、B角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 2、指定评估公司到申请人或抵押物所在地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初稿; 3、客户经理对资料进行审查、分析、评审,通过担保业务管理软件系统撰写《担保项目评审报告》; 4、项目经理将项目资料提交风控部经理,由风控部经理分配项目主审人,主审人负责对项目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进行审查,若需补充资料立即通知项目经理补充; 5、风控部与项目经理确定时间到企业进行调查。500万以下项目由风控部经理及资料主审人前往调查,500万以上项目需执行总裁同往调查。 三、审查与决策 1、风控部主审人撰写风险评审报告附在项目资料上;项目资料需传递各评审委员传阅审核; 2、对于符合上会要求的项目,安排上评审会。风控部出项目评审安排表,并知会办公室出召开评审会的通知。 3、评审会: 1)项目经理以相片形式介绍申请人及抵押物现场概况并通过系统详细汇报企业情况; 2)项目经理解答评审委员的提问; 3)风控部项目主审人及到过现场勘察的其他人员发表意见; 4)评委填写评审意见,并由主任委员最终决定担保与否、担保金额及反担保方案; 4、评审会后两日内,风控部出具项目评审意见,分派各评审委员签字;项目经理通知申请人项目评审结果。 5、对于通过的项目,项目经理需跟进申请人签署《反担保意见确认函》,并把该签署好的确认函提交风控部,由风控部出具《担保意向书》,项目经理把《担保意向书》送交贷款银行; 6、对于暂缓或否决的项目,若客户要求退资料,必须由客户、项目经理提出申请,报相关领导审批方可退回。注意退资料时,只退客户资料,不退我司任何文件。 四、担保手续的办理 1、银行审批通过后,项目经理通知风控部准备抵押合同等法律文件;

保证金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

保证金业务流程及操 作规范

保证金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 一、接单 在保证金业务进行操作前一个月(必须掌控时间,否则不做)由业务部门和企业接触,了解企业需求;将业务信息传递给担保部和风控部,三个部门共同研究是否要接受这一笔业务;如果不接受此案则形成流单,由业务部门出面向企业回复拒绝;(在部门间共同讨论时必须形成一票否决,全票才能通过);如果全票通过则继续。 二、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三个部门至少各派一位人员和公司至少一位副总以上级别共同到企业去考察(考察队伍最少有四人组成且一旦组成就必须负责到该笔业务完美结束,中途不得换人);考察必须有以下几项内容(考察期间不得由企业招待吃饭及其他娱乐活动): 1 生产厂房及办公室内外拍照 2 生产设备及流水线拍照,至少和一名车间工人共同拍照并留下其姓名及电话;询问日加工能力及开工率,计算其日或月产值; 3 原料库的存料进行拍照;了解原料的源头、价格及总价值 4 和每一个部门至少一个人进行谈话,交换名片或互留电话;部门包括:生产部、采购部、销售部、财务部、品控部、研发部、行政部、总经办、集团办等 5 上月实际工资表及花名册对照(和新认识的人名及工资)

实地考察结束后,三部门再次共同讨论是否和该企业进行合作(讨论原则如前,以后不在赘述),否的话结束;是的话继续 三、要求企业提供资料: 1 法人和至少一位其他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2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拍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工业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特殊行业准许经营资格证,企业其他荣誉证书和资格证书 3 企业背景和行业背景情况说明 4 由财务部提供近半年真实的财务报表,销售部提供销售报表 5 企业在贷款时向银行提供的所有的资料(最好由王经理提供都是哪方面的资料) 6 银行的授信表原件或拍照件 四、还款保障及第二还款计划 企业必须提供除承兑汇票以外第二种还款计划和质押,三个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共同讨论,达成一致则继续,否则就结束该笔业务 五、签订借款协议,出保证金前准备工作: 1 以前贷款敞口还款存单 2 保证金账户存款通知书(客户经理或主管行长签字) 3 承兑汇票协议 4 承兑汇票面额及张数通知单 5 银行方面的确认,客户经理哪怕是口头的承诺(录音) 6 和企业签订汇票贴现利率,以防票开出后扯皮。

1-银行授信是什么意思_银行授信业务流程

银行授信是什么意思_银行授信业务流程 对于从事金融行业的童鞋们,乔布简历小编要和大家科普银行授信是什么意思?银行授信业务流程。 关键词:银行授信是什么意思,银行授信业务流程。 银行授信:授信,是指银行向其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的信用向第三方做出保证的行为。 银行授信业务流程 1、客人先开户,开户资料囊括营业执照啊,税务证啊,开户证等等。开户过后3天账户就可以使用。 2、然后企业会联系好客户经理,和客户经理说自己的贷款需求,要多少钱,要什么产品(国际业务产品还是人民币业务产品),多少期限,自己公司业务结构怎么样,账期结构怎么样。 3、银行客户经理根据你们公司的业务情况,给你设计产品。产品很多,不一定是纯粹的1年1放的流贷,什么信用证啦,保函啦,押汇啦,国内保理(国际保理)。要根据之前客人提供的公司信息来设计,和客人沟通,敲定最终的授信方案。 4、敲定方案之后,企业一般提供一些这笔授信所需的所有项目资料,具体提供哪些要看你之前和客户经理商量敲定的是做什么方案,每种产品要求的东西都不一样,外汇授信一般提供报关单,提单,客户(你们公司的客户)的相关资料,发票,海运单,保险单,合同等等,人民币业务一般提供房产证(如果有抵押),存单(如果有质押),法人授权书,审计报告,起码3年年报+若干月报,交易合同,缴税凭证(或者报税系统打印),部分科目明细,该笔授信有关的具体的项目资料等等。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5、客户经理搜集齐所有资料,就开始写调查报告,期间会让客户补件,可能会多次上门拜访,会问客人一些财务和日常生产经营问题,客户要积极配合。 6、写完调查报告,上报分行待审会,审批通过或者不通过。 7、不通过的一般复议,复议再没戏,一般当年就没戏了。通过的就可以放款了。客人提供后续一些资料,到银行来做业务审批,审批过程由客户经理办理,客户最后盖章就行了。 相信大家对银行授信都有了一定的了解。祝大伙儿找工作顺利~

银行对公客户授信业务操作流程

银行对公客户授信业务操作流程 1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对公客户授信操作流程,旨在加强对公客户信用风险的控制和管理内部监督控制,增强防范、抵御风险能力,提高本行经营管理水平,确保业务健康发展。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本行对公客户的授信工作。 3定义、缩写与分类 3.1定义 1)对公客户:是指办理或有意向办理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保函等授信业务的非自然人客户,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团体、其他经济组织等。 2)集团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企业法人: 一是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 二是共同被第三方企业法人所控制的; 三是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近亲属(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 四是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本行认为应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的。 3)授信:是指本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的信用向第三方作出保证的行为。本行客户的授信包括表内外授信,表内授信包括贷款、贴现、透支、贸易融资、拆借和回购等;表外业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保函等。 3.2缩写与分类 1)内部授信:是指确定的授信额度后,内部掌握,供客户申请信贷业务时参考、控制,对外保密。 2)公开授信:是指在内部控制线或额度内告诉客户部分授信额度。

3)综合授信:是指本行对单一客户确定的内部控制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如打包放款、进出口押汇)、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内授信,以及贷款承诺、保证(保函)、信用证、票据承兑等表外授信形式的本、外币统一综合授信。 4)集团授信:是指本行对集团客户确定的内部控制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 5)单一客户授信:是指本行对单一客户确定的内部控制最高综合授信额度。 4职责与权限

担保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

担保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担保业务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确保担保业务正常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湖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担保业务是指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银行与公民、银行与企业之间等借款、融资活动中,所需要公司提供担保的业务。担保责任是指本公司作为担保人应与借贷双方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 第三条本公司办理担保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严谨、平等自愿、诚信经营”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坚持以合法性、风险性、收益性为经营原则,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的审慎经营模式。 第二章担保业务范围 第五条公司担保业务主要范围是:借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融资性担保;兼营: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民间借贷;尾付款如约偿还担保等业务。

第三章担保业务受理条件 第六条担保业务应遵守的基本规定 担保资金用途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必需是合法、真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项目等。不准从事下列活动:不得吸收存款;不得发放贷款;不得受托投资;不得从事未经政府金融办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七条担保客户应具备的条件 一、公司类客户应具备的条件 1、企业依法设立。 2、企业生产、经营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借款人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还款能力强;出借人资金来源合法。 4、企业申请担保的资金用途明确合法。 5、在指定的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现金流量充足。 6、能提供合法、有效、足值、可靠的担保。 二、个人类客户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力能力。 2、依法经营,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政策。 3、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相对稳定的从业人员,本人具有固定的住所。 4、有具体的生产、经营、项目,用途合法明确。

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 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促进银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集团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本行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 (一)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 (二)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 (三) 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近亲属(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 (四)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本行认为应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的。 本行可根据上述四个特征结合本行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确定单一集团客户的范围。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授信业务包括: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是指由于本行对

集团客户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和不适当分配授信额度,或集团客户经营不善以及集团客户通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手段在内部关联方之间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或利润等情况,导致本行不能按时收回由于授信产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或给本行带来其他损失的可能性。 第五条本行对集团客户授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原则。本行对集团客户授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对集团客户授信进行风险控制。 (二)适度原则。本行应根据授信客体风险大小和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合理确定对集团客户的总体授信额度,防止过度集中风险。 (三)预警原则。本行应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防范和化解集团客户授信风险。 第二章授信业务风险管理 第六条本行风险管理部负责全行集团客户授信活动的组织管理,对集团客户合并授信或贷款余额超过其授权以上的,应按本行信贷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审批;本行公司、个人业务部负责对集团客户进行资信尽职调查,负责组织对集团客户授信的信息收集、信息服务、信息管理和风险预警通报等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集团客户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本行对集团客户内各个授信对象核定最高授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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