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X项目的环境影响

PX项目的环境影响
PX项目的环境影响

PX项目的环境影响

PX就是对二甲苯,二甲苯是一种无色透明液体,不溶于水,溶于乙醇和乙醚,有毒性。一般为对二甲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及乙基苯的混合物。广泛用于有机溶剂和合成医药、涂料、树脂、染料、炸药和农药等。目前对其毒性,国际上存在争议。一方观点认为,PX 有毒,是一种危险化学品,对胎儿有极高致畸形率,其蒸气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另一方认为,PX属低毒物质,缺乏对人体致癌性证据的物质。

PX项目,指的是二甲苯化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PX与石油是密不可分的。PX的生产步骤一环扣一环,都发生在一个名叫“芳烃联合装置”的整套设备里。由于这一系列工艺需要用水,再加上为了便于运输,因此,PX项目多依水而建,而这些地方往往都是资源丰富、人口稠密的经济发达地区。相比生产过程,PX的储存与运输环节可能蕴含更大风险。这是因为,PX既是易燃液体,同时也容易凝固,凝固点只有13.26°。因此,贮运时既要远离火种、热源,避免阳光直晒,又要有保温设施,并防止泄漏。由此可见,单从PX项目自身特点出发,其选址的原则有“三近”:离炼油企业近,离下游PTA工厂近,离大江大海近。国家发改委的“规划”就明确要求:新建PX项目必须以大型炼化厂为依托,并尽量与PTA企业的分布相匹配。

中国目前有13个PX项目,大部分分布在中国沿海及其新疆和四川。中国最大的PX项目在大连,公司叫大连福佳大化有限公司。此PX项目最初厂址设立在厦门,后来遭到厦门市民的抗议,移址到大连开发区。2010年大连7·16油罐爆炸位置紧邻PX项目地址;数周后,后该油罐再次发生大火;之后,PX项目发生毒气泄漏事件。二甲苯对眼及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高浓度时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短期内吸入较高浓度可出现眼及上呼吸道明显的刺激症状、眼结膜及咽充血、头晕、恶心、呕吐、胸闷、四肢无力、意识模糊、步态蹒跚。重者可有躁动、抽搐或昏迷,有的有癔病样发作。大连市委、市政府2011年8月14日下午作出决定,大连PX项目从现在开始立即停产并将尽快搬迁。此外,宁波的PX项目也遭到了市民的强烈反对,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那么,到底PX对环境以及人类有什么影响呢,下面是专家给出的具体分析:

PX是一个易挥发易燃的液体;能危害中枢神经系统;吞食危害极大甚至致命(能进入并伤害肺);如果闻到对呼吸道有过敏刺激作用;其蒸汽有毒;能使眼睛过敏疼痛;使皮肤过敏;能使婴儿畸形;吸入可能使神经受损;含有危害中枢神经系统的成分;可能损害听觉;对水生动植物高毒性。

瞬间效应:眼睛接触PX会过敏疼痛,症状包括疼痛、流泪、红肿以及损害视力;皮肤较长时间或重复接触PX会脱水和损害皮肤,并可能过敏,症状包括疼痛、发痒、变色、红肿、起泡,如果只是通过皮肤吸收,可能不会危害内部器官;由于低粘性,PX能直接进入肺部,一旦进入肺部很难清除,会严重损害身体甚至致命;PX的蒸汽或者烟雾能使呼吸道过敏,症状包括咳嗽和呼吸困难,如果吸入过量的PX(半数致死量为4小时内4740ppm),能导致中枢神经系统受损,症状包括头痛、眩晕、恶心、呕吐、无力、失去位置感、视力模糊、变困、知觉混乱,大量吸入会使得呼吸道严重受损,筋挛,失去知觉,昏迷或死亡。

后续效应:吸入过量PX能导致生殖畸形;能使验验室的动物致癌,但是会使得人类致癌还缺少数据;过量吸入PX能使人体器官组织受损,其危害随吸入剂量和持续时间加重。

环境影响:易降解,但对水生动植物系统具有高度毒性。对水虱的半抑制量是3.6mg/l,无脊动物的半致死量是 2.mg/l, 对藻类的半抑制量是45mg/l,对金鱼的半致死量是18mg/l.。

盐酸环境风险评价)

盐酸环境风险分析 采用消毒剂为二氧化氯,二氧化氯消毒杀菌能力强,但是不能贮存,需要现用现制。主要采用二氧化氯发生器进行制备,制备药剂使用氯酸钠和盐酸。其中氯酸钠年使用量约为1.8t;盐酸浓度为30%,盐酸年使用量约为3.65t。本项目使用的盐酸和氯酸钠不在项目内大量存贮,用完后主要采用分段临时购买。二氧化氯通过发生器制备后直接通向清水池进行消毒,二氧化氯不会大量储存,其制备二氧化氯的工作原理如下: 化学方程式: 2NaClO3+4HC1=2NaC1+2C1O2+C12+2H2O 5NaC1O2+4HC1=4C1O2+5NaC1+2H2O 原料供应系统内的氯酸钠水溶液和盐酸(浓度30-31%)在计量调节系统、电控系统的作用下被定量输送到反应罐内,在一定温度下经过负压曝气发应反应生成二氧化氯和氯气的气液混合物,经吸收系统吸收制成一定浓度的二氧化氯混合消毒液,投加到待处理的水中或需要消毒的物体,完成二氧化氯和氯气的协同消毒、氧化等作用。 使用盐酸过程中,以及制备二氧化氯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 1、环境评价的目的和重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的重点是预测和防护事故引起厂(场)界外人群的伤害、环境质量的恶化及对生态系统影响。 根据上述风险评价的目的和重点,确定本次环境风险识别的重点是:本项目运输、使用或贮运过程中的有毒有害化学品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风险识别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格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盖章): 编制日期 2016 年11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做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围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空地(厂区东侧)空地(厂区南侧) 隔工业区道路为空地(厂区西侧)隔工业区道路为空地(厂区北侧) 图1 项目四周情况图 1.1.3建设规模与容 项目占地面积为40000m2,总建筑面积为34000m2,主要建设容:钢结构生产车间2座;办公楼、研发中心及职工宿舍楼各1座。主体建筑容见表1。 表1 建设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名称单位面积备注 1 占地面积m240000 2 总建筑面积m234000 其中 1#生产车间m210000 钢结构 2#生产车间(预留)m210000 研发中心m25000 6层,框架结构办公楼m24000 宿舍楼m25000

环境影响评价

1、环境影响评价概论 1.1 概述 环境影响评价:指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三同时”→设计、施工、投产使用 按评价对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按环境因素: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 评价、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等 按时间顺序: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后评价(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为什么) ①保证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合理性 ②指导环境保护措施的设计 ③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导向 ④推进科学决策与民主决策进程 ⑤促进相关环境科学技术的发展 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 1、基本原则:客观、公正、公平 客观:进行环评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严格按照评价的规则、规范对客观的各种环境因素进行评价 公正:指除了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之外,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摘要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公平:指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活动时,不得带有任何主观偏见,不得掺杂任何个人利益、部门利益、地方利益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价 的因素,对所有的评价对象一视同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调查、分析、预测、评估,编写和审批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2、技术原则: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循环经济理念 ①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法规 ②符合流域、区域功能区划、生态保护规划和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布局合理 ③符合清洁生产原则 ④符合国家有关生物化学、生物多样性等生态保护的法规和政策 ⑤符合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 ⑥符合国家土地利用的政策 ⑦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总量控制要求 ⑧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区域环境质量要求

XX房地产开发项目环评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XXXX 建设单位:XXXX(盖章) 编制日期:2012年12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 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 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围集中居民住宅区、学 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 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 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目录 一报告表 二附表 附表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附表2 拟建项目施工环境监理一览表 附表3 拟建项目环保设施验收一览表 附表4 拟建项目环保措施一览表 附表5 拟建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三附件 附件1 委托书 附件2 项目备案通知书 附件3 开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业务咨询服务登记表 附件3 项目建设用地手续 附件5 朱家河污水处理厂纳污函 附件6 专家函审意见 四附图 附图1 拟建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拟建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3 拟建项目与XXXX城市总体规划关系示意图 附图4 拟建项目与外环境关系示意图 附图5 拟建项目区域水系图 附图6 拟建项目区与两湖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示意图附图7 拟建项目排水去向图

环境影响报告表新格式

××××××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单位(盖章):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编制日期: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 1. 封面“×××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指申报项目的名称。 2. 项目名称──指申报项目的名称。 3.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是指地理坐标,公路、铁路等线性工程应填写起止地点及地理坐标。 4. 建设性质──指新建、改建、扩建。 5. 项目设立依据──指项目立项或备案等的材料。 6. 行业类别及代码──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 7.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以及与项目的相对位置关系。 8. 结论与建议──明确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提出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9. 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附件:与项目环评有关的文件。 附图: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项目平面布置图以及其他与项目环评有关的图件。 10. 如果本报告表不能完全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根据建设项 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选择下列 1--2 项(不能超过 2 项)进行专项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3)生态影响专项评价 (4)声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5)土壤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6)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7)环境风险影响专项评价 11.如果其他法律法规有另行要求的,报告表应按要求进行分析评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 (彩色原件缩印1/3) 项目名称:环评 机构:(公章) 环评机构法定代表人:(名章)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集锦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集锦 案例一电厂 H省拟在L县新建2X1000MW超超临界凝汽式燃煤发电机组。J一址所在地形为丘陵,距L县规划边界约9km。厂址周围环境现状及厂区平面布置见图。工程供水水源为L县污水处理厂中水和P水库,采用带自然通风冷却塔的二次循环方式。正常运行情况F,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工程采用石灰石一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设计脱硫效率为90%:用三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8%,脱硫系统的除尘效串为50%;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预留脱除氮氧化物装置空间;两台炉合用一座240m烟囱;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为S02; 0.479t/h;Nox;2.71t/h;烟尘:0.213t/h。工程采用露天煤场;灰渣分除、干除灰系统,干灰场贮存方式,灰场属山谷灰场。 问题: 1、分析本项目建设与相关环境保护及产业政策的相关性; 2、确定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 3、确定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影响预测因子; 4、分析本项目厂区平面布置的合理性,必要时提出相应的调整方案和工程需增设的污染防治措施; 5、确定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 6、确定本项目评价重点。 答:1、分析本项目建设与相关环境保护及产业政策的相关性; A、《印发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经贸源(2000)015号

B、《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制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1998)5号 C、《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计基础(2000)1268号 D、《关于加强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03)159号 E、《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2)26号 F、《关于印发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规定的通知》计基础(2002)26号 G、《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2005)40号 H、《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环发(2002)210号 符合:新建2X1000MW超超临界凝汽式燃煤发电机组属于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的鼓励类,工程采用石灰石一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设计脱硫效率为90%:用三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8%,脱硫系统的除尘效串为50%;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符合《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计基础(2000)1268号的规定,所以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 2、确定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 该项目处于复杂地形,根据《环境影响技术导则——大气》HJ/T2.2-95中的规定: 三个因子中NOX属于一级,所以该项目评价等级为一级。 评价范围为:16-20公里,复杂地形取16公里。重点是周围的自然村和农田。 3、确定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影响预测因子; 现状的监测因子:SO2、NO X、PM10、TSP 预测因子:SO2、NO X、PM10 灰场、煤场的预测因子:TSP 4、分析本项目厂区平面布置的合理性,必要时提出相应的调整方案和工程需增设的污染防治措施; 该该案没有风向,看图上的布置,西边的自然村距离冷却塔太近,只有80米,噪声的扰民问题可能显得突出,调整意见:一是将煤场和灰场往自然村的下风向按置,二是将噪声污染重的车间和设备远离自然村,靠近农田,减少噪声扰民的问题。三是在厂的西边的北边搞绿化带,减少噪声和扬尘。 5、确定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 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S02、烟尘 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COD、氨氮、石油类 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排放量 水重复利用率 6、确定本项目评价重点。 本项目评价的重点:现有污染源调查、工程分析、污染物防治措施、清洁生产和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为重点,算清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预测项目实施后对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空气的影响情况,论述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和保证性。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和难点

. 精品 序号 重点 难点 1 对于不同的环境影响,编制不同分栏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全面评价或专项评价。 2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中要求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3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避免与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相重复。 4 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的机构应获得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审查合格和资质证书并对评价结论负责。 5 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不得与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 6 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公众参与力度不够,论证会、听证会等流于形式。 7 对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地区间责任和义务和划分。绝大部分环评问题都与跨行业有关。 8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9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跟踪检查,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应当查清原因、查明责任。 后续的跟踪检查监督及责罚仍然缺乏。 1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质量参差不齐,项目可研深度不够。 11 有些可研编制文本质量较差,环评关注的问题没有交待清楚,具体工作不规范,环评工作未能达到《环评法》要求,不注重实质,流于形式。 12 环评业务量较大,环评从业单位及人员较少,专业人才稀缺,挂靠严重,部分环评工程师业务能力缺乏。 13 新环评导则环评精度提高但仍有空间。 14 不注重实质,流于形式。部分环评文件的这部分内容是东抄西凑完成的,不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流于形式。 15 违法成本仍较低,奖惩制度待改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报告书、表、登记表)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一条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第四条建设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是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重要依据。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该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第七条本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本名录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同时废止。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 计价格[2002]125号 一、环境影响咨询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环境影响咨询内容包括: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属于中介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委托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自主选择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估机构负责对评价报告进行技术评估工作。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从事环境影响咨询业务的机构应根据本通知规定收取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环境影响评价和技术评估机构与委托方以本通知附件规定基准价为基础,在上下20%的幅度内协商确定。 四、环境影响咨询收费以估算投资额为计费基数,根据建设项目不同的性质和内容,采取按估算投资额分档定额方式计费。不便于采取按估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的,也可以采取按咨询服务工日计费。具体计费办法见本通知附件。 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机构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业务,必须符合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的总体规划和功能区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编制环境评价大纲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确定评价范围和敏感保护目标,选定评价标准,阐述工程特征和环境保护特征,识别和筛选污染因子、评价因子、设置评价专题,确定评价重点,选定监测项目、点位(断面)、频次和时段,确定预测评价模式和参数等。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建设项目概况,周围环境现状,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和预测,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环境保护措施经济损益分析,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设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七、评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初步确认项目选址、选线的环境可行性是否正确,评价等级、评价范围、评价因子、评价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 求(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799-4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破坏生态环境,国家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 一、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行分类管理:(一)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环境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收费依据和标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收费依据和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收费依据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环境保护部(及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关于降低畜牧业生产建设项目环评咨询收费加强环评管理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 ★具体规定请登录: https://www.360docs.net/doc/956120650.html,/jsxmhp/gldt/201104/t20110419_209388.htm查 询。 表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环评) 估算投资额 (亿元) 咨询服务 项目(万元) 0.3以下0.3~2 2~10 10~50 50~100 100以上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5~6 6~15 15~3 5 35~75 75~110 110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 表 1~2 2~4 4~7 7以上 注:1. 表中数字下限为不含,上限为包含; 2. 估算投资额为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估算投资额;

3. 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对应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4. 以本表收费标准为基础,按建设项目行业特点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乘以调整系数,确定质询服务收费基准价,调整系数见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报告书编制行业调整系数表和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报告书编制收费环境敏感程度调整系数表; 5. 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的费用不含专家参加审查会议的差旅费,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技术评估费用占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估费用的40%; 6. 本表所列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收费标准为不设评价专题的基准价,每增加一个专题加收50%; 7. 本表中费用不包括遥感,遥测,风洞试验,污染气象观测,示踪试验,地探,卫星图片解读,(需要时)动用船、飞机等的特殊监测等费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调整系数,见表2和表3。 表2 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报告书编制收费行业调整系数 行业调整系数 1.2 化工、冶金、有色、黄金、煤炭、矿产、纺织、化纤、轻 工、医药、区域 石化、石油天然气、水利、水电、旅游 1.1 1.0 林业、畜牧、渔业、农业、交通、铁路、民航、管线运输、 建材、市政、烟草、兵器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流程,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提高环境保护管理效能,特制定本办法。 二、定义 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迁建项目。 四、责任单位 生产与物料控制部、规划发展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分类 1、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3、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六、流程 1、规划发展部明确建设项目是否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办理营业执照。 1.1、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项目,规划发展部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以书面报告通知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2、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项目,规划发展部应在项目开工前书面报告通知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3、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钱书面通知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在接到规划发展部的书面通知后,填写《四川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并报环保局备案。 3、在征得环保局认可后,规划发展部持立项和规划文件,交生产与物料控制部,由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环 评单位)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由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完成)。 4、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环保局。由环保局组织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专家组专家对环境影响报告(登记)书(表)进行审查。由环评单位修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生产与物料控制部修改环境影响登记表。 5、审查通过后,生产与物料控制部持环境影响报告(登记)书(表)、专家审查意见和审批申请报环保局。 6、环保局在接到建设项目申请后,出具批复文件。(环境影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投标文件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投标文件 一、项目环评收费 本项环评工作为总包,费用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费用、环境监测费用、环境影响报告验收费用。 1.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费用 依据《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收费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文的要求,本项目环评咨询收费计算如下: 本项目投资为0.45亿元,在投资额0.3~2亿元区间内,收费标准为6~15万元,经内插法计算,收费标准为6.7941万元,如下图所示。 收费标准(万元) 投资额(亿元) 内插法计算收费标准 本项目为市政项目,调整系数为1,环境敏感程度为敏感,调整系数为1.2,最终收费为:6.7941×1×1.2×1.2=9.79万元。

2.环境监测费用 本项目环境监测涉及5个监测因子,监测点位为3个,费用为10万元。 3.环境影响报告验收费用 环境影响报告验收费用包括专家评审费、会议室的租用费和用餐费等,费用合计为2万元。 4.费用合计 费用合计为9.79+10+2=21.79万元。 二、项目环评流程和所需时间 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将尽快开始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制定监测方案并委托有资质监测单位开始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同时开始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具体技术工作,并编写环评报告,待公众参与结果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收回后,完成环评报告并报等待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报告进行修改直至拿到该项目环评的批文。 本项目所需时间主要有公众参与、环境现状监测、环评报告编写和环评验收几部分组成,其中公众参与依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冀环办发[2010]238号文《关于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项目工众参与分两次进行,每次不少于1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度如下表所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试行)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开力度,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制定本指南。 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一、主动公开范围 (一)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程序。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作出的审批决定。 (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包括: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受理情况、拟作出的验收意见、作出的验收决定。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信息,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受理情况、审查情况、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基本情况、业绩及人员信息。 公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删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 —2—

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内容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二、主动公开方式 (一)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将主动公开的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通过本部门政府网站公开。 (二)有条件的部门可采取其他多种公开方式,如通过行政服务大厅或服务窗口集中公开;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传媒公开。 三、主动公开期限 属于主动公开的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信息的主动公开内容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项目的审批信息公开按下面要求执行,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的审批信息公开由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一)受理情况公开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后向社会公开受理情况,征求公众意见。公开内容包括: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3.建设单位;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5.受理日期; —3—

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性质分类

建设项目按管理需要的不同,有不同的分类方法: (一)按建设性质划分。 1.新建项目,是指从无到有,"平地起家",新开始建设的项目。有的建设项目原有基础很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的,也算新建项目。 2.扩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为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而新建主要车间或工程项目。 3.改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为提高生产效率,增加科技含量,采用新技术,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新产品方向,对原有设备或工程进行改造的项目。有的企业为了平衡生产能力,增建一些附属、辅助车间或非生产性工程,也算改建项目。 4.迁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由于各种原因经上级批准搬迁到另地建设的项目。迁建项目中符合新建、扩建、改建条件的,应分别作为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迁建项目不包括留在原址的部分。 5.恢复项目,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因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使原有固定资产全部或部分报废,以后又投资按原有规模重新恢复起来的项目。在恢复的同时进行扩建的,应作为扩建项目。 (二)按建设规模大小划分。 基本建设项目可分为大型项目、中型项目、小型项目;更新改造项目分为限额以上项目、限额以下项目。基本建设大中小型项目是按项目的建设总规模或总投资来确定的。习惯上将大型和中型项目合称为大中型项目。新建项目按项目的全部设计规模(能力)或所需投资(总概算)计算;扩建项目按扩建新增的设计能力或扩建所需投资(扩建总概算)计算,不包括扩建以前原有的生产能力。但是,新建项目的规模是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规定的建设规模,而不是指远景规划所设想的长远发展规模。明确分期设计、分期建设的,应按分期规模计算。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是国家规定的,按总投资划分的项目,能源、交通、原材料工业项目5000万元以上,其他项目3000万元以上的为大中型项目,在此标准以下的为小型项目。 (三)按项目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划分。 1. 生产性项目,指直接用于物质生产或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项目,主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版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第一条 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 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2—

第四条 建设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是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重要依据。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该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 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 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第七条 本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 本名录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同时废止。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4月2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6号)同时废止。 部长陈吉宁 2015年9月28日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环评机构的资质条件 第三章资质的申请与审查 第四章环评机构的管理 第五章环评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中的评价范围类别划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提高环境影响评价

工作质量,维护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环境保护部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以下简称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等级和评价范围内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以下简称环评机构)编制。 第三条资质等级分为甲级和乙级。评价范围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十一个类别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二个类别(具体类别见附件),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类别分设甲、乙两个等级。 资质等级为甲级的环评机构(以下简称甲级机构),其评价范围应当至少包含一个环境影响报告书甲级类别;资质等级为乙级的环评机构(以下简称乙级机构),其评价范围只包含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 应当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报告书甲级类别评价范围的环评机构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目录,由环境保护部另行制定。 第四条资质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有效期为四年,由环境保护部统一印制、颁发。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编制说明

附件三: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编 制 说 明 (征求意见稿)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编制组 二○○九年十一月

目 录 1 项目背景 (3) 1.1任务来源 (3) 1.2工作过程 (3) 2 标准制(修)订的必要性分析 (3) 3 标准编制的依据与原则 (4) 4 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4) 4.1标准适用范围 (4) 4.2标准结构框架 (4) 4.3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划分问题 (5) 4.4物质危险性识别 (5) 4.5风险识别对象和风险类型 (5) 4.6生产过程危险性识别 (5) 4.7重大危险源辨识 (5) 4.8确定最大可信事故的原则 (6) 4.9关于建设项目周界问题 (6) 4.10有毒有害物质在大气中的扩散 (6) 4.11风险管理 (6) 4.12附录D的使用 (6) 5 对实施本标准的建议 (6) 5.1建设项目环境风险不确定性问题 (6) 5.2安全评价与环境风险评价的关系问题 (6) 5.3环境评价的研究 (7)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编制说明 1项目背景 1.1任务来源 (1)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精神,落实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关于检查化工石化等新建项目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办[2006]4号)和《关于开展化工石化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的通知》(环办函[2006]69号)要求,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关于开展2008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08〕44号)文下达了标准修订任务,项目统一编号:663.4; (2)标准承担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1.2工作过程 (1)《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在未正式下达编制任务前,就启动了修订工作。2006年1月进行了修订工作的讨论,并征求了使用单位的意见形成标准初稿。 (2)2006年1月11日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召开了标准修订讨论会,明确了标准修订方向。在广泛征求修订意见、讨论的基础上,完成了2次统稿和讨论。 (3)2008年环境保护部将《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正式列入2008年年度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计划。由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承担标准修订任务。2008年10月22日在北京召开了《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修订)开题讨论会,进一步明确了标准修订的方向。 (4)经调研、内部研论,召开座谈会征求部分环评单位意见,编制完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标准制(修)订的必要性分析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提高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质量,2004年12月11日原国家环保总局以环发〔2004〕174号文颁布了《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标准的颁布实施对指导和规范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影响评价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标准仍然不尽完善,尚存在不足之处。 《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应成为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风险评价的指导性、纲领性的文件,评价单位应能基本上按标准规定的程序完成建设项目的评价工作,另一方面标准应该是评价结果检验的尺度,以标准规定的基本内容要求去评估评价工作成果。标准的目的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提高环境风险评价的有效性和实用性,使之能更有效地防范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原标准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评价单位的使用情况调查说明,原标准可操作性相对差一些,对标准的可操作性应该予以加强。 2005年11月13日吉化双苯厂爆炸引发的松花江水污染事故,一方面暴露出企业和政府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方面存在严重疏漏,另一方面也引起对《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能否满足当前环境保护需要的反思。 原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包括: (1)原标准的评价等级仅分为一级和二级两个等级,不够细化,且缺乏判断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物质及其临界量数据,如恶臭物质等;缺少事故的伴生/次生有毒有害物判据;环境敏感判据未量化等。 (2)原标准的评价范围仅确定了大气、地表水和海洋评价范围,不够细化和全面,未按环境要素列表细化事故影响评价范围。

环境风险评估

1 总论 概述 评价目的和工作重点 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环境风险评价应把事故引起厂(场)界外人群的伤害、环境质量的恶化及对生态系统影响的预测和防护作为评价工作重点。 编制依据 1.3.1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⑸《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⑹《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改),; ⑼《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⑽国务院国发(2000)38号《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⑾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⑿《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 1.3.2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⑵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⑶国务院国发(2005)39号《国务院关于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⑷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5)152号《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⑸国家环保总局,环控[1997] 0232号《关于推行清洁生产的若干意见》,; ⑹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1] 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001]4号《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科学技术部环发[2001]199号关于发布《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⑼《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环办[2006]4号《关于检查化工石化等新建项目环境风险的通知》; ⑾《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令第1号),国家环保部、发改委,; ⑿《关于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安监管管二字[2003]45号. 1.3.3地方性文件 ⑴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发[1994]2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地面水域水环境功能划类规定》的通知>,; ⑵贵州省环境保护局《贵州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报告》,; 1.3.4技术导则与规范 ⑴HJ/T -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⑵HJ -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⑶HJ/T -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 ⑷HJ -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⑸HJ 19-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 ⑹HJ/T 192-2006?《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 ⑺HJ/T 169-200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⑻《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351-2005); ⑼《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1. 表1-1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评价标准 1.5.1环境质量标准 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⑵《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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