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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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养老行业的市场上,有一半都是政府办的养老机构。整个养老产业没有完全市场化。即使生产要素都市场化了,但是制度设计没有市场化。

青岛红宇敬老院一楼的临终关怀房间,忙碌了一天的陪护员靠在门边休息

本刊记者探访的一家建造于1997年的社区街道办养老院,设施陈旧,房间也比较拥挤。在历次的评比中,这家养老院均被民政局相关人员批评“老人活动空间小、绿化不够完美”

“单人房五千,双人房四千,如果是三个人到五个人的房间呢是三千五百块。一个月尿片要五百吧,要看用什么牌子;陪诊费看你挑什么档次的,菲佣一百五,美国人三百??”这是电影《桃姐》里香港的养老故事。

把故事搬到上海,可能是另一个版本,但都有一本老人与养老院之间、养老院与社会之间难以轧平的账。

最大的开销是什么

上海虹口区一家社区养老院深藏于居民新村。养老院有三层楼,共有77张床位。1997年10月正式运营,建制属于事业单位,土地和房产属于社区政府,养老院不需要缴纳土地租赁费和房屋租赁费。

一直亏本是它最大的问题。2006年后,养老院由街道公开招标给个人委托管理,免去了土地费用,每年交给街道10万元的房租费。

“这是我们最大的开销。”这家养老院不愿透露姓名的院长对《瞭望东方周刊》说。

2012年的3月,这里入住着68位老人。

养老院门口有一个狭窄的过道,右手边的宣传栏上张贴着“收费标准”。按照《上海市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基本标准》,需三级护理的老人有28人,需二级护理的老人有35人,需一级护理的老人有9人。对应不同的护理标准,收费标准也不同,一级护理为每月1700元,二级护理为每月1400元,三级为每月1200元,但是无论什么标准,都有400元是固定用于伙食费的。

收费标准旁边挂着这家养老院的“每周菜谱”:早餐通常是一个包子或者饼加上一碗粥,午餐和晚餐基本上能保证一荤一素和一个汤,有时是面和馄饨。2012年的3月,这个养老院在“吃喝”上总共花费28515.9元。而当月的伙食费收入为28013元(包括上月结余的813元)。

在“吃喝”上,这家养老院这个月亏损了502.9元。“这是在合理范围。”这家养老院的院长对《瞭望东方周刊》说。上海市在老人伙食费上有明确规定:无论是亏损还是盈利,均不能超过5%。

算上院长,养老院里现有管理人员10人,护理人员10人。“工资也是一个很大的开销。我也想给员工提高工资,给自己的工资提到一万,但是不现实啊,那样养老院必然会亏本。”院长说。除了不能随意提高的工资以外,人手也不能随意增加。

这家养老院2012年3月的工资支出合计35393.3元。除去必须为老人购买的商业保险,以及各种必须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等,当月开支结余尚存193.5元。

本刊记者查阅了这家养老院2006年1月的账目:35位老人,共计收入39000元,伙食三餐21295.95元,管理费36029.08元,工资14795.4元,再加上其他费用共57325.03元,当月亏损 18325.03元。

6年的时间,护理费用人均涨了500元/月;而生活成本也随之上涨,花生油的平均价格就从6年前的每公斤16元上涨到22元,增幅达到38%。

院长对《瞭望东方周刊》显得非常坦诚,“目前在社区政府的帮助下,做到基本持平就已经很不错了。可是,从接管养老院后,就由个人自负盈亏,如果账目上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在政府评分时将拿不到补助,甚至要面临被停业的可能。不少养老院为了不让这种情况出现,就让会计做假账以期账面上实现收支平衡。”

不能自主定价,约束的不仅仅是政府所办的养老机构。“上海整个养老机构市场,有一半的参与者是政府办养老院,相当于一半的市场已经被定价了。另一半社会办养老院基本也就丧失了定价权。”上海市社会福利行业协会副会长胡丁捷对《瞭望东方周刊》说。

从2013年起上海市新增老龄人口中80%以上将为独生子女父母

在上海金色港湾老年公寓里,住着一位70岁高龄的卧床老奶奶。她只有一个女儿,已定居加拿大。每年只有缴费的时候,女儿一家才会漂洋过海回到上海,见上老人一面。不会中文的洋人女婿至今只学会了两句中国话:“你好,妈妈。”“拜拜,妈妈。”---这就是他这365天能给老人的所有慰藉。

“像这样不能自理、儿女又不在身边的老人越来越多。以后我们都是这种情况,因为我们都只有一个孩子。”上海浦东新区金色港湾老年公寓院长谢荣娣对《瞭望东方周刊》说,今年她也60岁了。

上海是全国第一个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城市。根据预测,上海“十二五”期间进入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期,老龄化比重平均每年增加近1.3个百分点,到“十二五”末,户籍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将达70万,而60~80岁的“低龄老人”则逾360万。

更加突出的问题是,“独生子女父母老龄化新趋势出现,家庭养老将变得更加困难。”上海市老年学会秘书长孙鹏镖对《瞭望东方周刊》说。上海市老龄科研中心等部门预测,从2013年起,上海市新增老龄人口中80%以上将为独生子女父母。

金色港湾老年公寓在上海浦东新区的溪兰路上,距离最近的地铁站有2.2

公里,距最近的公交车站大同路和龙路站也有1公里的路程。

虽然交通颇有不便,但是很多老人还是从“老院”跟到了这里,“条件不错,价格也不贵,很多老人的子女都是这么评价我们的。”谢荣娣说。

作为上海第一家企业投资的养老机构,3年前,金色港湾从市中心的黄浦江畔搬到了比较偏远的高桥新城。

院内餐厅的绿白格子桌布有些泛黄,它们和还包着塑料膜的椅子一样,都是从“老院”带来的,会议室桌子上铺的红色平绒布也是以前“老院”的窗帘修改的。在谢荣娣看来,这些都是能节省的成本,“能节省的当然要节省”。

谢荣娣这几年的年夜饭都是在养老院吃的,因为每年都有一半的老人在护理员的陪伴下在这里跨年。在金色港湾养老公寓住着的老人里,有1/3住在护理区,需要专业护理的高龄老人占到了一半以上。

几乎每年都会有老人在金色港湾去世。护理员处理老人的擦身、换洗等后事工作,直至尸体离开养老院。这一套工序下来护理员一般只收400元。儿女们站在一边,甚至都不用搭手,因为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60~70岁的‘低龄老人’大部分身体较佳,这部分人群带来的养老问题目前还不多。但老人一旦步入80岁后,身体机能开始下降,失能、失智比例也会大幅增加,则需要各方面的照顾,甚至需要长期看护和治疗。”上海市老年学会秘书长孙鹏镖说。他预计,10~20年后,上海的养老照护问题会更加凸显。

孙鹏镖向《瞭望东方周刊》介绍,上海在1979年就进入老龄化社会了,是全国第一个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城市。现在上海老年人的预期寿命是82.51岁,远高于全国水平,已经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尽管上海是中国最发达的城市之一,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经济实力、制度完善、服务体系,都还不足。”

发达国家遇到的所有关于老龄化的问题在上海都已经碰到了,这成了上海老龄化的最大特点。

国际上通常看法是,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

上海近年的生育率降到0.7~0.9,已经处于“极低生育率水平”。截至2011年底,上海已经出现了需要每三名劳动力就要供养一名老人的情况。

进不去、住不起、不愿去

据《新京报》2012年3月报道,北京第一社会福利院目前有1100张床位,前面排了7000多人,“老人要住进来,至少得等10年”。

城区公立养老院一床难求的现象不仅仅出现在北京。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是,“城区公办的住不进,城里民办的住不起,郊区民办的不愿去。”

上海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处长章淑萍告诉《瞭望东方周刊》,“上海现在有10.2万张养老院床位,中心城区养老机构床位约3.6万张,占全市养老床位总

量的36.4%。”中心城区土地资源稀缺,所以新建养老院多在郊区。

上海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是坐落在中心城区的政府办养老院之一,而上海市第二福利院、第三福利院、第四福利院分别位于崇明县、宝山区和松江区,远离市中心。

“第一福利院”目前有190张住养老人床位。房间里的家具看上去有九成新,每个老人的床边上有个床头柜。房间里有直拨电话,打进来不用转接,打出去用卡号。

房间的光线充足,门对面1.2米以上的墙全是窗户。房间配有空调以及电风扇。“我们这里基本都是住满的,因为毕竟条件好,交通方便,性价比也高。”上海市第一社会福利院院长王定荣对《瞭望东方周刊》说。

想要申请住进第一社会福利院,理论上只需要“凡是本人自愿、符合入院条件(无传染病及精神病),能适应集体生活,按时交付有关费用”即可。

这里等床位绝对不需排队十年那么夸张,但也是“出去一个老人才能再住进来一个老人”。上海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副院长朱小凤在带领记者走访住院老人时对《瞭望东方周刊》表明,“其实也无法估算排队周期,因为你不知道老人们什么时候会离开。”

一位内部人士向《瞭望东方周刊》透露,“想进条件好、交通便利的公立养老院,也有找人拉关系走后门的情况。”激烈的竞争下,想要保证下一个住进去的是自己爹妈,有人会下一番“苦功”。

据《上海社会福利年报》数据统计,从养老机构床位地域分布看,中心城区33447张,占总数的33%,其中包括政府办、社会办。

除了交通方便便于子女探望以外,养老院的入住费用也是老人选择的关注点。公办养老院毕竟有政策、资金支持,在价格上更加有优势。

以上海市第一社会福利院为例,每位老人每月缴纳托管费500元、餐费480元,护理费由三级护理的150元到特级护理不等。与条件差不多的社会办养老院的费用相比,便宜600元到1000元不等。

目前,上海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约在2300元左右,“总体来说,老年人的支付能力较低,与机构的收费水平有一定的差距,表现为有效需求不足。”章淑萍说。

工资低、留不住

除了床位,养老的另一个难题是护理员专业素质不够和人员流失率高。

44岁的小冉2007年从重庆来上海务工。她做老年人护理员已经5年了。三班倒的工作让她没有固定的时间陪伴已经来到上海的孩子,而丈夫和孩子在身边她就觉得很满足了。

在长桥街道养老院里,她显得比一般的护理员还要忙。据长桥街道养老院黄院长介绍,小冉在这里很受老人们的欢迎,“她叫老人老妈妈”。

“做这个不容易,老人们不是把他们喂饱了就可以了,喂饭也是有技巧的,包括怎么帮老人翻身。有的老人需要专人护理,脑子已经不清楚了,所以就特别挑剔难缠。而且有些老人心情很不好的,我们也需要有跟他们谈话的技巧,开导他们。”小冉对《瞭望东方周刊》说。

小冉所提到的这些业务,均是在上海市社会福利行业协会正在进行的养老护理职业培训中学到的。

“养老服务是人对人的服务,包括技术与道德两个层面,怎么可能不培训就直接上岗呢?”上海市社会福利行业协会副会长胡丁捷对《瞭望东方周刊》说。

据老年学会秘书长孙鹏镖介绍,现在在上海从事老年人护理工作的90%以上都是外地籍的中年妇女,以前一般没有接受过职业训练,文化程度比较低。

通过培训考证,确实提高了养老照护工作的质量。“上海从2004年开始培训养老护理员。2011年一年就培训了4600个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护理员持证上岗达到82%,护理员培训由政府补贴。”胡丁捷介绍。

缺乏职业技巧,可以通过培训来提高,但是想要留住人就没那么容易了。“一个养老护理人员一般工资包括加班费等等加在一起,也就每个月2000块左右的工资,但是保姆一个月的工资能够翻番甚至更多,培训好了就走,已经成为这个行业的常态。”胡丁捷说。

上海浦东新区金色港湾老年公寓院长谢荣娣也很担心,“如果等我们老了,可能连护理员都没有了。老的这一批退下去以后,年轻的嫌钱少,不愿意接手这样的工作。况且,在职业教育里面,很少有学校对老年人的护理开展专业化的教育。”

逢年过节的时候,上海的养老院与服务行业一样缺人。谢荣娣想出了一个办法,为来沪的员工家属提供夫妻房,免房租。

没有正常的节假日,让老年人护理员这份工作又添加了一份辛苦。有两个小酒窝、爱笑的小冉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的时候,谈到自己的父母掉下了眼泪,她在养老院照顾别人的爸妈,自己妈妈过世的时候,却没能尽孝道。“我现在都拿她们当我自己的妈妈。”

涨工资,势在必行。但是谁来负担这笔开销又成为一个问题,因为养老机构的经营目前大多只能达到收支相抵。

“在养老行业的市场上,有一半都是政府办的养老机构。整个养老产业没有完全市场化。即使生产要素都市场化了,但是制度设计没有市场化。”据胡丁捷介绍,很多养老机构会员向他反映的问题无非就是要求提高收费,“但是老年人的购买力就这么一点点,这就是矛盾。”

摸不到的市场

在中国,养老不仅仅是产业,更是事业。

政府办养老院不能自主定价是担心增加老百姓负担,但其收支两条线造成的亏损却要靠政府埋单。

“现在的用工成本比较高,从事为老年人服务工作的人员工资不提高的话,就会出现用工荒的问题,服务的质量、水平都会降低。同时,公办机构的收费价格是由物价主管部门定价,十几年没有调价,使得收费价格与实际成本之间存在一定差距。”上海市民政局副局长周静波对《瞭望东方周刊》说。

在周静波看来,民办养老院只是解决养老问题的一个点,更多的是需要政府与社会资源共建养老设施。在上海,市区两级公办养老机构在30家左右,只占全市养老机构的5%。民办机构目前在获得少量资助的情况下自主运行、自负盈亏。

即使是政府的补贴也不容易拿。上海市民政局对全市范围内的养老机构每年都会有两次检查,从硬件到服务等,都在检查范围内。

虹口区所有的30多家养老机构中,综合评分合格者将分别给予200元/月/人、130元/月/人和100元/月/人的奖励金额。这笔钱只能花在老人身上,多数被用来补贴伙食。

政府的这些补贴是为经营艰难的养老院“雪中送炭”。而本刊记者探访的一家建造于1997年的社区街道办养老院,设施陈旧,房间也比较拥挤。在历次的评比中,这家养老院均被民政局相关人员批评“老人活动空间小、绿化不够完美等”。

没钱扩建装修带来的结果是得不到更高的补贴,这家养老院就这样陷入了恶性循环;以2011年为例,养老院共拿到7万元的补助,平均每月只有5833.33元。

在上海,养老机构几乎全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所谓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创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非营利决定了养老院是个“不挣钱的行当”。

据本刊记者了解,养老机构可以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也可以企业法人登记。“政府鼓励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目前土地、税收、金融等产业扶持政策尚在研究中。”上海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处长章淑萍解释。

“还是要让社会资本进来,政府根本承担不了这么巨大的养老压力。”胡丁捷认为,中国的养老市场,消费需要引导,市场要培育,制度也需要设计

解析国外养老院案例分析

美国太阳城: 名称缘起::a.西方不称老年人为夕阳,而是太阳 B.意大利哲学家康帕内拉曾着《太阳城》 组成部分:在美国以太阳城命名的占地面积在20平方公里以上的城市型老年社区有:亚利桑那州、加利福尼亚州、佛罗里达州。 目标定位和建设理念:社区自1961年开始建设起,便定位佛罗里达乃至全美最好的老年社区,使老人精神充实、身体健康,享受一种不孤独、不依赖、不满足温饱的老年生活 开发历史:1959年Del Webb公司开始建造社区,首先建起来的是一个商业中心,然后是个高尔夫球场以及一个娱乐中心。这个模式——建造一个小社区紧邻商业及娱乐设施——也成为了所有退休社区规划的学习的对象。 在开盘之前Del Webb 要求5件事情必须准备好,价格适当的样板房,娱乐、工艺设施,拥有好餐厅的宾馆,一个邮局以及一个商业中心。Del Webb公司将娱乐设施、高尔夫球场、 商业设施作为太阳城发展关键。 建筑类型:在太阳城中有许多种住宅类型包括:独栋住宅、双拼住宅、多层公寓、独立居住中心、生活救助中心、生活照料太社区、复合公寓住宅等。 经济指标 a.住宅总户数27584户其中出租住宅2605户出售住宅20829户 b.户均人数 c.平均租金678美元/户 d.平均售价92300美元/户。 1、佛罗里达州 a.区位:社区坐落于佛罗里达西海岸,位于坦帕和萨拉苏达之间,距佛罗里达最好的墨西哥海湾海滩只有几分钟路程。 b. c.户型构成:大多数为独栋住宅,也有双户公寓、联排别墅和多家庭公寓。 d.六大居住社区:A.太阳城中心:独立家庭别墅 B.国王之殿:连体别墅 C.湖中之塔:辅助照料式住宅和家庭护理机构 D .庭院 E.阿斯顿花园:出租的独立居住公寓 F.自由广场:辅助照料式住宅和家庭护理机构 以上各社区共同享用一个邮局、超市、医疗机构、银行和教堂。各社区均有自己严格的机构、组织和规划,许多娱乐性和社会性节目活动对六个社区的所有成员开放,每人每年享用综合会所的费用为140美元,享受的康

养老机构案例分析

养老机构服务风险案例分析 案例1 王某有五名子女,两名在国外定居,三名在国内从事个体经营业务。国外的子女无法照顾老人,国内的子女因长期在外忙碌,也无暇照顾老人。为了让老人能安度晚年,三名子女把老人送到某养老院住养。入院时老人患有多种疾病,大小便失禁,入院评估后护理等级为专护。老人入住养老院已三年,平时护理工作正常,子女及老人都比较满意。2003年5月5日,是老人的83岁生日,一天的期待,因为没有子女前来祝寿,老人感到有些失望,虽然养老院特意给老人买了生日蛋糕并为其庆祝生日,但老人的心情一直闷闷不乐。5月6日晚上,老人砸开了装有敌敌畏的柜厨,把一瓶敌敌畏喝了。被随即赶来的服务人员发现,立即将老人送到了医院,并通知其子女。后经医院抢救,老人最终还是离开了人世。 子女们很不理解这突来的事实,一怒之下,将养老院告上了法院,诉称:养老院没有将敌敌畏放置到老人无法拿到的安全位置,造成老人服毒自杀,养老院应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计37010.97元。养老院则辩称,老人是因为子女不孝顺,不给其过生日,一时想不开而自杀的,养老院对老人的自杀行为无过错,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养老院承担了老人的部分医疗费,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 个案焦点: 老人在机构服毒自杀,机构是否有责任?

专家点评: 该老人系意识清楚,具有正常的认知和辨识能力。因此,老人服毒的直接原因非机构所致,机构对老人死亡无直接责任,但存有保管毒品不当等问题,调解处理是较为合适的解决方式。 吸取教训: (1)院方对入住老人的生命、健康负有保障其安全的义务,院方所提供的护理服务不能仅局限于对老人的生活照顾,还要注重老人的心理护理。虽然特意给老人买了生日蛋糕为其庆祝生日,但“老人的心情一直闷闷不乐”的壮况未引起护理人员的关注。 (2)本案中的这种现象在养老院中已不在少数。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对这些子女长年在外的服务对象,工作更周到一些,如提前或在老人生日这一天通过电话善意地提醒其子女。暂时联系不到子女,养老院的工作人员就要充当好其子女的角色,使老人摆脱孤寂落寞的心情。 (3)养老院对消毒药品、杀虫剂这类物品应严格管理,专人保管,领用也要严格手续。该案例中一位专护老人能砸开橱柜拿到敌敌畏,说明养老院在敌敌畏放置位置以及对老人的护理管理方面存在较大隐患,应吸取教训。更不应将敌敌畏放置在老人可能拿到的位置。 案例2 老人住于某养老院内。某日女儿前来看望,老人与女儿因为某些事情起了争执,女儿离开时并未告诉护理人员(在此之前,女儿每次探访离开时都会告知护理人员)。她走后不久,老人即从二楼翻窗跳下,致腿骨骨折。老人家属认为是院方未尽到看护之责,应该有院方承担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等。但院方认为老人女儿与老人争吵,又不辞而别,对该起事件的发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且养老院的窗户设计符合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老人自杀,院方对此无责任。后双方协商,院方支付七千余元医药费。 个案焦点:

养老院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1.林老太入住某养老院,护理等级为三级。某日下午4时老太在自己居室内走动,因地湿滑而摔倒造成左股骨骨折。老人及亲属将养老院告上法院。原告称当天下午护理员曾在房内拖地,地面湿滑,由于地面设施存有缺陷,造成自己受伤。被告认为原告已与自己签署了协议书和告之书,内有原告受伤属负责条款范围,且原告选择了三级护理,其起身走动等行为不包括在护理范围。自己是福利机构,收费较低,原告年纪大身体欠佳其受伤,院内并无过错。 法院认为,原、被告签订有入住协议,但原告按时支付了相关费用,并入住被告养老院,双方已形成服务合同关系,被告因此负有保障原告本身不受伤的义务。现原告在住院期间摔伤,被告应该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依据《国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该入住协议属于无效协议,因此判养老院赔偿林老太各类损失12900元,精神抚慰金不支持。 2、一位入住不久的痴呆老人午饭后,被安排午睡休息,在护理人员下楼吃饭后不久,从2楼窗户翻下(没有防护栏)发生坠楼事件。此前院方已发现该老人有幻视、幻听现象,院方与家属沟通,家属认为问题不大,愿意承担可能发生的后果,但未形成文字上的承诺,院方在事件的第一时间发现,并将老人送往临近医院抢救,但因抢救无效不幸身亡。事后,老人家属提出院方在防范措施上存有缺陷,对事故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求赔偿。经协商院方赔偿家属1万元。 此案件除暴露出硬件设施有缺陷外,还反映出对存有幻视、幻听现象《精神疾病的表现》,明显不适合居住的老人没有及时动员转院或劝退,结果酿成悲剧造成损失。 3、七十多岁李姓老人年老体弱,女儿将他寄托在某街道养老院,同年端

午节,因护理员护理不当,让老人躺着吃粽子,还让老人喝水,致使糯米卡在喉咙(粽子遇水胀),导致窒息死亡,事发之后,双方就丧葬费、医疗费等赔偿事宜达成协议。但之后老人女儿又将养老院告上法院,要求判令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误工损失计24700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在管理中未对护理人员进行正规培训,致使老人进食时发生意外,养老院负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判决养老院赔偿老人子女精神损害抚慰金及误工费损失等3966元。 4.入住在某养老院内的李老伯生性孤僻。某日,养老院附近的社区内有一位老人在家中上吊自杀,此事在养老院内传播开来,老人们议论纷纷。几天后的一个凌晨,养老护理员发现李老伯在房间内上吊身亡。其同住室友说,老人去世前几天一直情绪低落,曾说过,这样死也挺好的。老人家属认为养老院没有尽到看护的责任,没有及时告之家属老人心理情况,也没能及时制止老人扑杀,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养老院认为院方平时也很注意老人的精神状态,但老人自杀是院方无法预料到的,院方不应承担责任。后双方协商,此系社会心理引起自杀, 由院方支付若干丧葬费。 5.李姓老人年过八旬,住在某养老院内,因为老人患有心脏病和眼疾,每天需要服务药物。2000年,一直负责照顾老人的护理员离职,由新的护理员接任,由于新的护理员情况不熟悉,而院方内以代为老人发药又无规范的操作办法,某天中午,在给老人服药时,拿了隔壁床上老人的药给李姓老人服用,等发现老人身体异常后,老人被送去医院抢救,医生诊断为药物中毒,老人后来虽然康复,但一直精神紧张,提心吊胆。老人家属要求养老院支付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后双方协商,由养老院支付2万元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

敬老院案例

敬老院案例资料 (仅供内部参考) 一、老人摔断股骨治疗期间离世2月中旬,余家5兄妹将老父亲余老送入某养老院。余老子女在他入住养老院时,填写《老人病史介绍》中介绍老人有高血压、脑梗、心脏病和老慢支。 同年11月26日上午,余老因在该养老院摔倒,医院诊断为左股骨胫骨骨折。从此,余老一直在数家医院轮流住院治疗,直至去年3月19日去世,直接死亡原因为急性肾衰。 去年9月下旬,余家五兄妹向法院诉称养老院未尽护理义务,导致老父亲下楼时不慎摔倒受伤,要求法院判令该养老院赔偿各类经济损失15.4万余元。 法庭上,养老院辩称余老入住,是在起床后坐在床上打坐时摔倒所致,且余老自身身体状况较差,死亡原因与骨折不存在因果关系,认为养老院不存在侵权行为。 法院认为,余老是在养老院摔倒并导致骨折,养老院无法证明已尽到了管理之责或是余老故意造成自身伤害,养老院应对余老骨折事宜承担全部责任。根据死者的病历及多次入院、出院小结内容表明,余老的左侧股骨胫骨骨折,不是老人死亡的直接原因,养老院可对余老的死亡不承担责任。余家兄妹所主张由养老院赔偿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法院不予认可。法院酌情认定死者治疗骨折的医疗费、护理费、辅助用品费、律师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3.67万元,由该养老院赔偿。 二、老人罹患褥疮感染导致病故2008年5月,陆老伯及家人与本市某养老院作为甲、乙、丙三方共同签署了《敬老院老人入住协议书》约定,年近80岁的陆老伯因患脑梗不能自理,自愿要求入住养老院。 去年1月末,陆老伯子女将老人转往另外一家养老院时,在进行例行入住检查中发现陆老伯全身有多处褥疮。同年2月中旬,陆老伯被送往医院就诊,入院诊断除了全身多发褥疮伴感染外,还伴有肺部感染、急性冠脉综合症、慢性心功能衰竭及脑梗塞后遗症。7月4日,陆老伯死亡,直接死亡原因为褥疮感染,但与导致死亡的疾病或情况无关的其他重要情况为肺部感染及糖尿病。 去年9月上旬,陆老伯家人起诉到法院称,因养老院对老人未尽到护理责任,致使老人身患多处褥疮并导致死亡,提出由养老院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精神赔偿金计21.5万余元。 法庭上,该养老院辩称并反诉称,陆老伯入住养老院时就已经患有褥疮,之后再次发作及死亡也有自身原因,死者生前患有低蛋白,他的死亡与养老院没有关系。认为养老院已经尽力护理,多次送老人到医院治疗还垫付医疗费,要求陆老伯子女支付已垫付的医疗费、交通费合计2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陆老伯入住该养老院后,就未离开过该养老院,且该养老院认可陆老伯入住养老院时并无明显褥疮,法院可以认定该养老院对陆老伯身患褥疮存在过错。而且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记载,褥疮感染是造成陆老伯死亡的直接原因。法院酌定该养老院承担85%的赔偿责任。为此,法院支持陆老伯子女主张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 涉及该养老院反诉要求陆老伯子女支付垫付的医药费、交通费法院予以认可。判决由该养老院支付陆老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精神损害赔偿金计18万余元;陆老伯家属返还养老院医药费、交通费近3000元。 三、贼伙流窜专盗敬老院以沈道国、彭春燕、黄小东为首的的6人组成的盗窃团伙,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疯狂作案,盗窃14起,受害人多达30多人。近日,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沈道国、彭春燕、黄小东等犯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1年,并处罚金5千元至2千元不等。 经审理查明,自2009年7月至2010年2月2日短短半年时间里,以沈道国、彭春燕、黄小东为首的的6人组成的盗窃团伙以冒充电信公司工作人员或民政局工作人员的方式,骗得敬老院人员的信任,以调虎离山之计行盗窃财物之实,先后在重庆的长寿、云阳、城口等9个重庆区县的多个敬老院实施疯狂盗窃,先后作案十四次,共盗窃现金39030元,在社会影响极坏。 被告人沈道国、彭春燕、黄小东、邬循航、廖兴华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老年人照护案例

案例1 2002年,年过七旬的耿某被子女送到家里附近的一家日托站,白天老人在日托站有人照顾,子女也很安心,但是,28天后老人在站内突然走失。托老站和耿某的四个子女到处寻找,但是,两年过去了,耿父仍旧没有任何音讯。耿氏兄妹将日托站主管单位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8万元,并承担为寻找老人支出的相关费用。日托站认为耿某当天情绪等各方面都很正常,如果没有其他原因老人即便出走,也应该自己回来,因此怀疑老人是否患有记忆方面的疾病。但因日托站在接收老人时没有做过体检,没有任何依据。2004年3月,原、被告双方在法庭达成调解协议,托老站主管单位赔偿寻人费用及精神抚慰金共4万元。 案例2 范妈妈在养老院中,夜间突发心脏病,养老院在通知家属无果的情况下,采取紧急措施将老人送入医院急救,但是回天无力,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属赶到现场后,认为是养老院没有及时发现老人发病,致使老人送救时间延迟,要求养老院承担赔偿责任。养老机构也无法提供可以证明自己免责的举证依据。 案例3 2005年2月11日。李某将其父亲送至某市一家养老院。几个月之中,李某的父亲与同屋的一名老人经常会因小事产生摩擦。2005年11月9日晚,李某的父亲把窗户打开,想换一下空气,另一名老人感到外面风大,就起床把窗户关上了,李某的父亲很不高兴就又把窗户打开,接着两人因此便发生争执,进而厮打起来,结果造成李某的父亲骨折。养老院立即将其送至医院治疗,并通知了李某。经诊断,李某的父亲伤情为:“右股骨粉碎性骨折”。12月1日,李某将父亲送回养老院,并要求养老院给予赔偿。养老院表示,李某父亲的伤是因为和另一老人打架造成的,赔偿应该找打他的人要。一时之间两方争持不下。 案例4 一位长期卧床的老人,住进养老院,住院期间老人得了肺炎、褥疮,养老院将老人送到医院治疗。经治疗老人病情好转,但家属认为,老人生病是养老院的责任,医疗费应由养老院承担。而养老院认为,老人长期卧床,发生肺炎和褥疮的机会很高,养老院只收了生活护理的钱,不应该承担医疗费。家属认为褥疮是由于营养不良所致,养老院应该负责。 案例5 李姓老人过八旬,住在某养老院内,因为老人患有心脏病和眼疾,每天需要服用药物。2000年,一直负责照顾老人的护理员离职,由新的护理员接任。由于新来的护理员情况不熟悉,而院内对代为老人发药又无规范的操作办法,某天中午,在给老人服药时,拿错了药,拿了隔壁床上老人的药给李老人服用。等发现身体异常后,老人被送医院抢救,医生诊断为药物中毒,老人后来虽然康复,但一直精神紧张,提心吊胆。老人家属要求养老院支付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后双方协商,由养老院支付两万元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 案例6 某养老院。71岁的老人,二级护理,老人平时身体尚可,有一天凌晨4点左右,护理人员发现了他的脸色和往常不一样,面部浮肿、满头虚汗。由于凌晨人手少,护理员没有及时告知院总值班,早晨六点多,护理员到房间看老人时,这才发现他已去世,护理员说不清老人具体的死亡时间,显然让家属难以接受。想到父亲临终前身边一个亲人都没有,子女不由黯然,家属对老人的死提出了质疑,并要求赔偿。

养老机构服务纠纷案例与分析

养老机构服务纠纷案例与分析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形势的日益严峻,各地养老机构服务纠纷频发。对于养老机构服务纠纷进行科学分析、有效应对已刻不容缓。以下列举几个案例分析,通过对案例发生的原因及应对吸取的教训进行老分析,总结老养老机构在规避服务风险中的经验教训,对进一步增强管理者的风险意识,加强防范措施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案例1 老人曹某,85岁,入住某养老院,曹某子女众多,但老人入住养老院时,只有大儿子做为监护人,给老人提供担保,其他子女均为留下联系方式。1995年7月16日,曹某因突发心肌埂塞死于养老院中。院方遂通知家属。但是,由于为老人作担保的大儿子早已搬家,而且没有及时通知养老院,院方始终没有联系到他,也无法联系打老人的其他家属,以致老人的尸体长时间停在养老院的停尸房里。然而,由于条件有限,养老院停尸房的空调设备较差,加之天气炎热,院方为了防止尸体变质,只得直接将老人的遗体送往殡仪馆火化。事后,老人子女来院探望,得知老人已去世,且已火化,十分悲痛,要求养老院给以精神 赔偿。 个案焦点: 养老院是否能任未联系到家属的情况下擅自处理老人尸体? 专家点评: 养老院在老人入住时与其监护人签订老人住养协议时,应阐明监护人的职责和义务,“监护人改变居住地或改变通讯地址、方式时应及时告知院方” 老人病故后,院方始终无法联系到老人的监护人,也无法联系老人的其他家属,只得直接将老人的遗体送往殡仪馆火化,这样做法确实不妥。

火化老人尸体应取得家属同意,发生以上情况,养老院可将老人的遗体送往殡仪馆冷藏,并向公安机构求援,请他们配合寻找家属。实在寻找无果,应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火化。养老院因未能联系到家属而老人尸体火化,给老人家属造成了精神损害,养老院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家属搬家后地址变更,未能及时告知院方,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案例2 住在某养老院的一位男性老人,70岁,三级护理对象。某日下午,由儿子带出去吃饭,晚上7点钟会养老院,回院后要求护理员开浴室门洗浴。护理员说:“洗浴时间已过,不能洗。”在老人的再三要求下,护理员给予打开浴室门让老人洗浴。一个小时后才发现老人死亡,存有监护不到位的缺陷,养老院也有一定责任。另按照养老设施建筑要求,浴室应安装呼叫装置,是否安装本案未曾提及,如未安装机构又存有过错。 吸取教训: 老人餐后不宜马上洗澡,否则极易发生意外,这是护理常识。但这位老人显然没有意识到这点,在傲人再三要求下,同意了老人的要求,导致老事故的发生。该案例中,如护理员能有较强的风险意识,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注意对老人洗浴过程的观察,老人稍有不适就马上采取措施,或许也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广西南宁市社会福利院:曾庆红

养老院老人辅导案例

【社工知识】颐养院老人辅导案例 发布时间:2009-4-24 8:31:35 颐养院老人辅导案例 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覃文 一、基本资料 案主姓名:吴某 性别:男 年龄:73岁 社工姓名:覃文 二、个案来源 个案是院舍照顾机构管理人员转介,社工经过与案主面谈,确定初步问题后接案。 三、个案背景资料 (一)重要引发事件 近日案主因心脏病住进深圳某医院,这次在检查、护理、用药过程中处处抱怨其儿子,还经常无故对儿子发脾气,跟病房的医生、护士甚至病房的其它病人家属说他儿子的坏话,案主的父子关系一度非常紧张,他的儿子也在一气之下说了要放弃案主,在医院案主的儿子要和案主脱离父子关系,案主父子关系面临一个大挑战。案主需要心脏搭桥,手术费最少要用6万块,手术费用如果筹不够,案主将无法顺利进行手术。最坏的打算就是案主“有钱看病,没钱等死”。 (二)曾做出的调试和成效 1.自我调试:案主入住老人颐养院之后,因与子女关系都不好,感情上面缺乏沟通,得不到家人的温暖和关爱,案主有被遗弃的感觉,时刻认为自己没有依靠,没有归属感,对生活非常消极、自卑。案主曾经意识到自己的心理状况,也想通过一些日常活动来摆脱这种困境(比如通过给希望小学的学生定期捐款,给有需要的人编织毛衣送温暖等),但是由于得不到大家的认同和理解,案主变得更加自卑敏感。 2.院舍照顾层面:老人颐养院的领导曾经与案主儿子多次面谈,与其共同探讨案主目前的状况,希望改善案主与儿子之间的关系;并尽量通过安排文娱活动让案主融入院舍生活。 (三)行为表现 案主住院后,由于对疾病的害怕甚至恐惧,而导致心理上的紧张和敏感,容易对身边的人产生种种误会。只要身边的人说了一句不当的话,或者一个不合适的行为,就会引起案主的猜疑和否定。 (四)人际关系 案主在入住养老机构后,案主失去自身的角色而与他人交往,使案主在与工作人员交往和满足工作人员的期望时常常感到羞辱和没有自尊,这引起个人认知出现误区,在他的眼中只看到别人的缺点,看不到优点,眼中容不下一粒沙子的性格,喜欢挑别人毛病,导致了案主与家人、与院舍照顾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其它老人之间缺乏稳定的沟通,案主人际关系系统失衡。 (五)情绪状况 案主情绪表现不稳定,临床表现为对各种事物均作出悲观的解释,将周围的一切都看成是消极的。同时案主常常诉说自己心情不好,高兴不起来,偶尔伴随着低落、无助,无用感较为明显。 (六)精神病记录

养老院案例

[导读]在养老行业的市场上,有一半都是政府办的养老机构。整个养老产业没有完全市场化。即使生产要素都市场化了,但是制度设计没有市场化。 青岛红宇敬老院一楼的临终关怀房间,忙碌了一天的陪护员靠在门边休息 本刊记者探访的一家建造于1997年的社区街道办养老院,设施陈旧,房间也比较拥挤。在历次的评比中,这家养老院均被民政局相关人员批评“老人活动空间小、绿化不够完美” “单人房五千,双人房四千,如果是三个人到五个人的房间呢是三千五百块。一个月尿片要五百吧,要看用什么牌子;陪诊费看你挑什么档次的,菲佣一百五,美国人三百??”这是电影《桃姐》里香港的养老故事。 把故事搬到上海,可能是另一个版本,但都有一本老人与养老院之间、养老院与社会之间难以轧平的账。 最大的开销是什么 上海虹口区一家社区养老院深藏于居民新村。养老院有三层楼,共有77张床位。1997年10月正式运营,建制属于事业单位,土地和房产属于社区政府,养老院不需要缴纳土地租赁费和房屋租赁费。

一直亏本是它最大的问题。2006年后,养老院由街道公开招标给个人委托管理,免去了土地费用,每年交给街道10万元的房租费。 “这是我们最大的开销。”这家养老院不愿透露姓名的院长对《瞭望东方周刊》说。 2012年的3月,这里入住着68位老人。 养老院门口有一个狭窄的过道,右手边的宣传栏上张贴着“收费标准”。按照《上海市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基本标准》,需三级护理的老人有28人,需二级护理的老人有35人,需一级护理的老人有9人。对应不同的护理标准,收费标准也不同,一级护理为每月1700元,二级护理为每月1400元,三级为每月1200元,但是无论什么标准,都有400元是固定用于伙食费的。 收费标准旁边挂着这家养老院的“每周菜谱”:早餐通常是一个包子或者饼加上一碗粥,午餐和晚餐基本上能保证一荤一素和一个汤,有时是面和馄饨。2012年的3月,这个养老院在“吃喝”上总共花费28515.9元。而当月的伙食费收入为28013元(包括上月结余的813元)。 在“吃喝”上,这家养老院这个月亏损了502.9元。“这是在合理范围。”这家养老院的院长对《瞭望东方周刊》说。上海市在老人伙食费上有明确规定:无论是亏损还是盈利,均不能超过5%。 算上院长,养老院里现有管理人员10人,护理人员10人。“工资也是一个很大的开销。我也想给员工提高工资,给自己的工资提到一万,但是不现实啊,那样养老院必然会亏本。”院长说。除了不能随意提高的工资以外,人手也不能随意增加。 这家养老院2012年3月的工资支出合计35393.3元。除去必须为老人购买的商业保险,以及各种必须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等,当月开支结余尚存193.5元。

2012-2016年中国养老院市场调查报告

2012-2016年中国养老院市场调查报告 〖描述〗 现在全国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其中完全失能、需要照顾的老人1100万,占老年总数的6.3%。现有的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等方式,难以实现对这些老人的最人性化的关怀和照顾;建设拥有医疗服务和人员看护功能完备的养老机构,将有效提升失能老人的晚年生活质量,并可有效缓解城乡空巢家庭子女的照顾压力。51报告在线依据多年来在养老产业的调研分析及数据调查对养老院市场调查分析与投资前景进行了研究。 〖目录〗 第一章养老院产业相关概述 14 1.1 养老院事业与养老院产业 14 1.1.1 养老院事业特点 14 1.1.2 养老院产业的起源和发展 14 1.1.3 西方养老院事业与养老院产业的区分 15 1.2 中国养老院产业的特征分析 17 1.2.1 中国养老院产业的定义和目标 17 1.2.2 养老院产业的三维分类 18 1.2.3 中国养老院产业的特殊性分析 19 1.2.4 中国养老院产业和老龄事业的关系 19 1.3 中国养老院产业的管理体制 21 第二章 2012年中国养老院产业运行环境解析 24 2.1 2012年中国宏观经济环境分析 24 2.1.1 中国GDP分析 24 2.1.2 消费价格指数分析 26 2.1.3 城乡居民收入分析 27 2.1.4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28 2.1.5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析 29 2.1.6 进出口总额及增长率分析 31 2.2 2012年中国养老院产业运行政策环境解析 32 2.2.1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32 2.2.2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院服务业的意见》 42 2.2.3 实施“小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 44 2.2.4 十八大《报告》中对养老院的重视 47 2.2.5 《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院服务工作的意见》 48 2.3 2012年中国养老院产业社会环境分析 52 2.3.1 中国人口规模及结构分析 52 2.3.2 中国人口老龄人进程 53 2.3.3 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中国重要的民生问题 54 2.4 2012年中国养老院产业亮点分析 55 2.4.1 中国“空巢老人”的养老院问题突出 55

我国现有养老模式及案例分析教学提纲

我国现有养老模式及案例分析 家庭养老、养老院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是我国目前三种基本的养老模式.家庭养 老是传统的养老模式;养老院养老是社会化的养老模式;社区居家养老是一种 兼顾家庭和社会的养老模式. 1家庭养老 中国是崇信儒家文化的国家,长期以来形成了“家庭养老”的传统模式,养儿防 老、家长的主导地位、几代同堂等传统观念根深蒂固.选择家庭养老的人们,他 们生活在家庭中,感到“熟悉”和“自由”,经济上也比较划算,从社会的角度考 虑,家庭养老的社会硬件设施成本几乎为零. 但家庭养老在新形势下的脆弱性显示出其历史的局限性.现代社会的人际竞争 加剧,生活节奏加快,工作负担加重,致使家庭养老的人力成本剧增,一般家 庭难以承受,赡养者疲惫不堪;加上“421型”家庭的增多、空巢家庭等等问题 的出现,家庭养老这一传统养老方式必将随家庭结构的变化而逐步向社会养老 过渡. 2机构养老 机构养老是指由专门的养老机构(包括福利院、养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 临终关怀医院等等)将老人集中起来,进行全方位的照顾.正规的养老机构,其 日常管理均要严格. 以北京为例,北京目前共有养老机构340家左右,其中民办的养老机构约有100 家.这些养老机构可以分为三类:国家创办的国营养老机构,乡镇、社区、村、 街道办的集体所有养老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所创办的民办养老机构. 在这些机构中,进入公立养老院的难度也是人所共知,北京市第一、第四、第 五养老院的入住率常年为100%,目前有1600多人在排队等候入住,城八区的 公立养老院入住率也都在98%左右.而民办养老院的床位已有近12000张,但平 均入住率只有2/3.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更多老人趋向于公立养老院,是 出于对“国字头”的传统信任感,但在其他城市,状况有所不同,各方面条件优 越的养老机构,入住率较高. 2.1案例 2.1.1广州友好老年公寓 广州友好老年公寓是由广州友好医院兴办的养老机构,是全国最大的、集养护、托管、娱乐、康复和医疗等服务于一体的大型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公寓主要包 括公寓和会所两部分,会所内设老年大学、寿星农庄、怀旧馆、寿星网吧、图 书室、老人文化广场、大型歌舞厅、音乐茶座、自选商场等,并且每天都为老 人安排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 友好老年公寓环境优良、人情味较浓,因此,除本市市民外,还吸引了众多的 香港老人来此养老,是民办养老机构中非常成功的一例. 1)北京银龄呵护中心 位于西城区北草厂的银龄呵护中心是北京市第一家无障碍老年公寓,是一家五

解析国外养老院案例分析

美国太阳城:名称缘起::a.西方不称老年人为夕阳,而是太阳 B.意大利哲学家康帕内拉曾着《太阳城》 组成部分:在美国以太阳城命名的占地面积在20平方公里以上的城市型老年社区有:亚利桑那州、加利福尼亚州、佛罗里达州。 目标定位和建设理念:社区自1961年开始建设起,便定位佛罗里达乃至全美最好的老年社区,使老人精神充实、身体健康,享受一种不孤独、不依赖、不满足温饱的老年生活 开发历史:1959年Del Webb公司开始建造社区,首先建起来的是一个商业中心,然后是个高尔夫球场以及一个娱乐中心。这个模式——建造一个小社区紧邻商业及娱乐设施——也成为了所有退休社区规划的学习的对象。 在开盘之前Del Webb 要求5件事情必须准备好,价格适当的样板房,娱乐、工艺设施,拥有好餐厅的宾馆,一个邮局以及一个商业中心。Del Webb 公司将娱乐设施、高尔夫球场、 商业设施作为太阳城发展关键。 建筑类型:在太阳城中有许多种住宅类型包括:独栋住宅、双拼住宅、多层公寓、独立居住中心、生活救助中心、生活照料太社区、复合公寓住宅等。经济指标 a.住宅总户数27584户其中出租住宅2605户出售住宅

20829户 b.户均人数人,户均房间数个 c.平均租金678美元/户 d.平均售价92300美元/户。 1、佛罗里达州 a.区位:社区坐落于佛罗里达西海岸,位于坦帕和萨拉苏达之间,距佛罗里达最好的墨西哥海湾海滩只有几分钟路程。 b.规模:占地面积平方公里,接近于微型城市,社区太阳城中心共有10500个住宅单元,目前入住来自全美及世界各地的住户万人。 c.户型构成:大多数为独栋住宅,也有双户公寓、联排别墅和多家庭公寓。 d.六大居住社区:A.太阳城中心:独立家庭别墅 B.国王之殿:连体别墅 C.湖中之塔:辅助照料式住宅和家庭护理机构 D .庭院 E.阿斯顿花园:出租的独立居住公寓 F.自由广场:辅助照料式住宅和家庭护理机构 以上各社区共同享用一个邮局、超市、医疗机构、银行和教堂。各社区

养老院纠纷案例及各地关于养老院的管理办法

上诉人市牧野区富华敬老院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9)新中民一终字第201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市牧野区富华敬老院。住所地:市牧野区黄岗药西新村23号。 负责人裴现花,院长。 委托代理人贾明,市牧野区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贵君,女,1923年10月28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市牧野区花园北街63号5单元2号。 委托代理人梅海军,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郭遇春,男,1957年3月1日出生,汉族,系贵君之子。 原审被告:裴现花,女,1955年1月10日出生,汉族,市牧野区富华敬老院负责人。住市牧野区黄岗药西新村23号。 上诉人市牧野区富华敬老院(以下简称富华敬老院)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牧野区人民法院(2008)牧民一初字第40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认定:2007年12月1日,原告贵君委托儿子郭天春与被告富华敬老院签订住养协议一份,约定原告到被告富华敬老院住养,住养费每月650元,取暖费60元,共计710元。原告当天缴纳了710元费用住到富华敬老院。2007年12月10日,原告在被告富华敬老院院摔倒,经诊断为右股骨颈骨折,实施了人工半髋置换手术。原告在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9天,花费医疗费用11489. 02元。原告在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期间,被告富华敬老院派人对原告进行了护理。另查明,被告富华敬老院系被告裴现花私人开办的敬老院。 原审认为:原告与被告富华敬老院签订住养协议,双方形成服务合同关系,原告认为富华敬老院未履行职责致其摔倒受伤要求赔偿实为服务合同纠纷。根据住养协议的约定,富华敬老

解析国外养老院案例分析

美国太阳城: 名称缘起::a、西方不称老年人为夕阳,而就是太阳 B、意大利哲学家康帕内拉曾著《太阳城》 组成部分:在美国以太阳城命名得占地面积在20平方公里以上得城市型老年社区有:亚利桑那州、加利福尼亚州、佛罗里达州。 目标定位与建设理念:社区自1961年开始建设起,便定位佛罗里达乃至全美最好得老年社区,使老人精神充实、身体健康,享受一种不孤独、不依赖、不满足温饱得老年生活 开发历史:1959年Del Webb公司开始建造社区,首先建起来得就是一个商业中心,然后就是个高尔夫球场以及一个娱乐中心。这个模式——建造一个小社区紧邻商业及娱乐设施——也成为了所有退休社区规划得学习得对象。 在开盘之前Del Webb 要求5件事情必须准备好,价格适当得样板房,娱乐、工艺设施,拥有好餐厅得宾馆,一个邮局以及一个商业中心。Del Webb公司将娱乐设施、高尔夫球场、 商业设施作为太阳城发展关键。 建筑类型:在太阳城中有许多种住宅类型包括:独栋住宅、双拼住宅、多层公寓、独立居住中心、生活救助中心、生活照料太社区、复合公寓住宅等。 经济指标 a、住宅总户数27584户其中出租住宅2605户出售住宅20829户 b、户均人数1、441、62人,户均房间数4、125、26个 c、平均租金678美元/户 d、平均售价92300美元/户。 1、佛罗里达州 a、区位:社区坐落于佛罗里达西海岸,位于坦帕与萨拉苏达之间,距佛罗里达最好得墨西哥海湾海滩只有几分钟路程。 b、规模:占地面积32、37平方公里,接近于微型城市,社区太阳城中心共有10500个住宅单元,目前入住来自全美及世界各地得住户1、6万人。

养老院纠纷案例及各地关于养老院的管理办法

养老院纠纷案例及各地关于养老院的 管理办法

上诉人新乡市牧野区富华敬老院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新中民一终字第201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新乡市牧野区富华敬老院。住所地:新乡市牧野区黄岗药西新村23号。 负责人裴现花,院长。 委托代理人贾明,新乡市牧野区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赵贵君,女,1923年10月28日出生,汉族,无业,住新乡市牧野区花园北街63号5单元2号。 委托代理人梅海军,河南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郭遇春,男,1957年3月1日出生,汉族,系赵贵君之子。 原审被告:裴现花,女,1955年1月10日出生,汉族,新乡市牧野区富华敬老院负责人。住新乡市牧野区黄岗药西新村23号。上诉人新乡市牧野区富华敬老院(以下简称富华敬老院)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牧野区人民法院()牧民一初字第40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认定: 12月1日,原告赵贵君委托儿子郭天春与被告富华敬老院签订住养协议一份,约定原告到被告富华敬老院住养,住养费每月650元,取暖费60元,共计710元。原告当天缴纳了710元费用住到富华敬老院。 12月10日,原告在被告富华敬老院院内摔倒,经诊断为右股骨颈骨折,实施了人工半髋置换手术。原

告在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9天,花费医疗费用11489. 02元。原告在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期间,被告富华敬老院派人对原告进行了护理。另查明,被告富华敬老院系被告裴现花私人开办的敬老院。 原审认为:原告与被告富华敬老院签订住养协议,双方形成服务合同关系,原告认为富华敬老院未履行职责致其摔倒受伤要求赔偿实为服务合同纠纷。根据住养协议的约定,富华敬老院应精心照料原告的生活起居,根据原告的身体状况给予不同等级的护理。本案中,原告在富华敬老院住养期间摔倒受伤这一事实双方并无争议,有争议的是原告是否享受全护待遇及二被告的责任大小。原告与被告富华敬老院 12月1日签订的住养协议并未明确约定原告属于何种住养老人及应享受何种级别的护理待遇,但根据原告缴纳每月710元的费用标准,及二被告在答辩时认可原告没有思维能力,能够看出原告属于没有生活能力的住养老人。另从原告提供的录音资料看,被告裴现花及其丈夫均未否认原告属于全护,且被告裴现花的丈夫在录音中称喂过原告饭后原告摔倒了,原告吃饭尚需要人喂,能够推定被告富华敬老院对原告提供的是全护服务。被告富华敬老院未尽看护和注意义务,致使原告在无人照看的情况下摔倒受伤,被告富华敬老院应对此负全部责任。对被告富华敬老院称其无任何责任的辩解意见不予采纳。被告富华敬老院是被告裴现花私人投资开办的其它组织,被告裴现花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原告主张的医疗费11489.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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