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种离职补偿对照

34种离职补偿对照
34种离职补偿对照

员工离职的34种形式与经济补偿计算对照表

离职形

经济补补偿成本核计算规大中小参照:月工工劳动者提从约定(有或无协商一协商一工参照:月工企业提从约协商一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严重违造成重大损0

过错性解双重劳动关合同无企业单被依法追究刑事责医疗期满不能恢复工不分解3代通无过错性解二次不胜月平均工司上月工天通客观情况重大变劳动合依破产法重经营严重困司经济性裁月平均工技术革新转产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月平均工*司违法解双试用期辞员工辞3提天辞员工单劳动保护劳动条件不足分段* 未足额及时支付报酬解除 *规章违法损害权益有其余不分段司龄* 因企业违法行为月平均工资 *合同无效劳动合同强迫劳动未依法缴纳社保*

单位违反强制性规条]

享受养老保0

劳动者原死亡失劳动合200分日后司月工合同期

终司不分非劳动者原月工破

司月工不分关闭、撤销、解一个月内员工拒

月平均工司一个月后员工拒事实劳企业单方终月平均工不分司无理由终关系终无合同期间司计算无合同期间补月工

员工单方终员工单方终:以上所3种关于分段计算规则仅适用于补偿基数无封顶,补偿年限无封顶的情形

:关于应发与实发是否适用分段计算,大部分法院仍以实发合并计算为准

:关于不足一年是否分段计算问题《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不个月的无经济补偿,劳动部《经济偿办法》规定不满一年按一年的标准计算,此种情形是否适用分段,有待司法实践确认分段计算适用:关于员工不胜任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胜任的情形,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无经济补偿,劳动部《经济补偿条0年前后算法不一法》规定有经济补偿,此种情形是否适用分段,有待司法实践确认条、合法的解除形式、补偿基数封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分段计算

2、08年以前符合12个月的年限封顶的,分段计算;

3、08年以前无经济补偿,08年以后有补偿的,分段计算;

4、违法解除,补偿年限不封顶,三倍封顶有追溯力。

人力资源 员工离职的34种形式与经济补偿计算对照表

员工离职的34种形式与经济补偿计算对照表

如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赔偿金支付 (一)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首先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需提前三天通知劳动者,但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立即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立即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立即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立即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立即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此条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随后还应当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应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此条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随后还应当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应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此条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应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员,但应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这种情况下,和本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优先留用。

离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情形、计算方式和个税缴纳方式

很多小伙伴在面临离职问题时都忽略了很重要的一项——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神马? 主动离职也能拿到补偿金吗? 拿到补偿金需要缴税吗? 你想了解的离职与经济补偿金问题,法律咨询专家都为你整理好了。 热点案例 还记得前段时间引发关注的【Oracle中国裁员事件】吗?大家对本次裁员印象最为深刻的,可能就是此次Oracle对离职员工的补偿方案。根据Oracle内部被裁员工的说法:“5月22号之前签解约合同,是N(工作年限)+6(个月薪酬)的赔偿,一个月后,即6月7号签是N+1,再往后就只有N了。” N+6、N+1和N作为经济补偿金,指的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补偿金问题法律解析 一、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情形 1. 员工主动离职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吗? 一般来说,员工主动离职,不能向公司主张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员工主动离职,实际上也可以获取公司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案例: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员工小董与四川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中,小董由于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金主动离职。在审判中,四川高院认为

小董以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金为由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认定公司应当向小董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的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 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 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2.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到期而终止,员工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吗? 有些公司由于工种和工作内容的不同,与员工不是按时按日计算工作时间,而是以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在这种情况下,员工离职也有权主张补偿金。 案例:公司为某研发项目专门招聘工作人员,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以完成研发项目作为期限。届时研发项目完成后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员工离职时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呢? 划重点:经济补偿金= 在职年限× 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 当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

离职补偿金如何计算及计税

离职补偿金如何及计税 【导语】: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离职补偿金如何计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中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果领取的离职补贴超过了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应怎么交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中是这样规定的: 一、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2013年福州地区职工平均工资为53333元,有以下几种情况: 1、离职时拿到15万元补偿金(未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你的补偿金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2、离职时拿到20万补偿金(超过了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你在该企业工作不满12年(假设为5年),你的补偿金应纳个人所得税为:{[(200000-53333*3)/ 5(年)- 3500 ]* 20% - 555 }* 5 = 1725.20 元。

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请查阅“税务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2003年07月25日发布)。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一、在计算税款时,可以扣除以下两项::(1)当地(县区)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统计局公布的为准)3倍的数额。(2)个人在领取该补偿金时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提供有关凭证)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但扣除额应仅限原属于个人负担的部分,原由企业负担的部分不得扣除。 扣除上述两项后的余额,再按以下办法计算:按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进行平均计算,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如果商数小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内籍人员3500元/月,外籍及港澳台人员4800元/月),则无需纳税。 但也应零申报。反之,则按以下公式计算: 具体的计算公式=[(A—B—费用扣除标准)×税率—速算扣除数]×工作年限

离职补偿金协议书

离职补偿金协议书 身处职场,大家都对劳动法有个基本的了解,但仍然会存在很多误区。例如关于离职补偿的,这个是要签协议的,如下为离职补偿金协议书范本,仅供参考! 离职补偿金协议书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日期为年月日,双方的劳动关系随之终止; 2.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归还属于甲方所有的文件、资料、办公用品、电子文档以及其他一切物品,并按甲方要求妥善办理工作业务移交手续。 3.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乙方办理完本协议第2条所述事项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4.乙方在甲方的最后工作日至年月日止,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报酬也结算亦至年月日止,社会保险金、公积金于次月缴交。

5.甲方根据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6.乙方保证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信息,乙方不会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保留或带离甲方经营场所。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7.除上述所列事项外,在各自履行完相应义务后,甲乙双方不再存有任何劳动和经济纠纷。 8.本协议书壹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另外壹份用于办理退工手续。 9.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签字):年月日 年月日 附:员工主动辞职有赔偿吗 一、在公司工作十几年了,基本都算的上是老员工,认为只要离职就可以从公司获得补偿。 其实补偿分两种情况,违法终止劳动关系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前者是在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下才适用,标准为根据实际工作年限,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后者是劳动关系自然终止的情形下适用,为从08年开始计算,

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金的个人所得税计算

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取得一次性补偿个人所得税规定 2019年居民个人取得该项一次性补偿(主要包括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偿金)该如何计缴税费,不仅仅需要了解税法规定,还需要了解劳动法和社会保险费的各项规定。 一、经济补偿金的法律规定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情形时,可以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且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依法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的赔偿金,应当按照依法支付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

二、医疗补偿金的法律规定 对于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终止劳动合同时,获得医疗补偿金的问题,尽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一文,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在2017年11月24日发文废止,但现存有效的《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劳部发[1996]354号文件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劳办发[1997]18号)进一步明确,合同期满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被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10级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鉴定为1-4级的,应当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三、离职一次性补偿涉及的税费规定 在社会保险费法律制度中,《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规定,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以及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不计入工资总额,在计算缴费基数时应予剔除。 在个人所得税制度中,2019年1月1日起生效的《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文件,在承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77号)文中,对国有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

公司销售人员离职时如何结算提成工资、经济补偿金

公司销售人员离职时如何结算提成工资、经济补偿金公司销售人员离职时如何结算提成工资、经济补偿金 单位:湖南骄阳律师事务所作者姓名:廖霄翔地址:长沙市解放中路18号华侨大厦20楼邮编:410011 电话:内容摘要:员工离职时的销售提成的结算及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有很大的复杂性,经常导致用人单位与员工发生劳动争议。因此,本文将从我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着手,并结合司法实践,深入分析员工离职时销售提成的结算及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问题。 关键词:离职提成工资经济补偿金 提成制度是用人单位对其员工的一种管理办法,其目的在于占有市场和扩大销路,鼓励员工推销更多产品,员工推销更多产品不仅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也使自己从中获利,符合《劳动法》及相关政策的规定。现实生活中的用人单位往往平时对员工许以高额的奖金、提成,而在员工离职时因如何结算提成奖金而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最终因协商不成而

申请劳动仲裁以至最终通过法院来判决。现本文特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如何结算提成工资、经济补偿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等问题如何处理进行总结性探讨: 一、存在劳动关系的销售提成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案件。 司法实践中并不一定所有涉及提成的纠纷都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一般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如果存在劳动关系,则业务提成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双方当事人如果不存在劳动关系,则业务提成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在此种情况下双方的业务提成纠纷属于一种民事纠纷,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 笔者在办案过程中遇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对于现在经常发生的民办学校招生提成的纠纷问题,而劳动仲裁委员会以学校招生提成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而对该部分的仲裁请求予以驳回。劳动仲裁委员会负责人对此的答复是,因销售提成只能限于国务院批准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中规定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处理。法支付给个人的提成工资,在没有新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不作延伸。 二、销售提成属于劳动者工资总额组成部分中的计件工资。销售企业对企业的业务员采取基本工资加提成的工资分配方式而发生的销售提成纠纷属于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一般来讲,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

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请查阅“税务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2003年07月25日发布)。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一、在计算税款时,可以扣除以下两项::(1)当地(县区)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统计局公布的为准)3倍的数额。(2)个人在领取该补偿金时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提供有关凭证)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但扣除额应仅限原属于个人负担的部分,原由企业负担的部分不得扣除。 扣除上述两项后的余额,再按以下办法计算:按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进行平均计算,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如果商数小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内籍人员3500元/月,外籍及港澳台人员4800元/月),则无需纳税。 但也应零申报。反之,则按以下公式计算: 具体的计算公式=[(A—B—费用扣除标准)×税率—速算扣除数]×工作年限 其中:A=(取得的补偿金—我市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工作年限B=(取得补偿金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上月,按照政府规定的比例缴纳的由个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或补交的社保费合计)÷工作年限。 备注:上述公式中出现的两个“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申报请在“个税业务——个人所得税申报——收入明细申报”应税项目选择“解除合同一次性补偿金”,个税计算时应税项目计算说明请查看工资中“五、解除合同一次性补偿金”。

2008年前后新旧劳动法对比工资与离职补偿金计算标准

2008年前后新旧劳动法对比工资与离职补偿金计算标准 一、新劳动法辞职赔偿: 1、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不需用人单位的批准。 2、如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立即辞职。 3、如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 4、试用期的,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可以随时辞职,之后,提前3天通知就可以了。 5、单位不能扣辞职劳动者的工资,除非在其用工合法的情况下和劳动者签订了违约金条款。 6、2008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只能在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技术培训和约定了服务期的情况下约定违约金条款。 7、如单位存在无故拖欠工资、克扣工资、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加班工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没有按照劳动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采取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补偿 二、新劳动法解雇: 1、2008年1月1日以后,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但只能从08年1月1日计算工作时限。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3、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5、合同履行过程中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你不存在过错),08年1月1日前和之后的工作时限可分别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主张经济补偿。 6、08年1月1日前可获得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08年1月1日以后的可获得半个月工资经济补偿。 7、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12种员工离职情形公司不用支付补偿金

12种员工离职情形公司不用支付补偿金 并不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都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下12种情况下解除或终止合同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操作建议: 1、需注意试用期的期限规定,超过试用期不能再以这个理由解雇; 2、需注意举证责任,用人单位需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3、需有录用条件的相关约定,否则难以说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因此,录用条件应当具体化,书面化,公示化,证据化。 二、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建议: 1、保证规章制度的合法性,需经民主程序制定,已向劳动者公示,内容合法; 2、注意收集证据,用人单位需提供劳动者严重违规的证据; 3、规章制度中应该明确具体的“严重违反”标准。 三、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操作建议: 1、在规章制度中对重大损害进行量化以便操作,比如损害达到5000人民币; 2、不能量化的“重大损害”,根据合理原则,设计成陈述式的条款进行表达。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操作建议:怎样才算“严重影响”,这个举证责任有点难,从实务操作角度看,用人单位选择第二种方式即向劳动者提出改正要求更容易操作,也更容易举证。实践中可书面通知劳动者,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提供其它用人单位出具的已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当然,我认为最佳的方案是在规章制度设计时对该条进行转化处理,转换成为严重违规行为,依据严重违规条款解雇会好很多。 五、劳动者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行为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操作建议:劳动者的欺诈手段,基本上是提供虚假资料,如假文凭、假证件、假经历等;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行之有效的入职审查制度,并且适当运用知情权的法律规定。胁迫、乘人之危对于劳动者而言,基本上难以做到。 另外,如果女职工隐婚隐孕,以这个理由解雇,单位基本上会败诉:)六、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操作建议:法律仅限于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刑事拘留、治安拘留的时候可别轻易动用这个解雇条款。但是追究刑事责任过程比较漫长,在这个过程中,劳动关系如何处理?可按照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

解除劳动合同给予员工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个人所得税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给予员工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个人所得税计算 经常有人问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员工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讲解一下。 一、是否征收个税? 征收,并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征收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发文日期1999-09-23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颁布时间:2001-09-10。 三、如何税会处理: 1、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发生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2、税务处理: 1)企业所得税处理:

企业与受雇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金,在不超过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规定标准的部分,可以在税前扣除。(并不是给多少都可以全额扣除,是在法律规定的补偿标准范围内的可以全额扣除,超标的部分全额调增处理。) 2)个人所得税处理: 职工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应按相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在计算税款时,可以扣除以下两项: (1)当地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统计局公布的为准)3倍的数额。 (2)个人在领取该补偿金时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提供有关凭证)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但扣除额应仅限原属于个人负担的部分,原由企业负担的部分不得扣除。 扣除上述两项后的余额,再按以下办法计算:按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进行平均计算,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如果商数小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内籍人员3500元/月,外籍及港澳台人员4800元/月),则无需纳税。 下面以沈阳市为例,其他省市可以比照其个税计算方法。 根据沈阳市2017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档次的通告,沈阳市2016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7444元。也就是说,如果企业今年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所支付的补偿金不超过202,332元,对个人是免征个人所得税。 举例说明:

会计必看!员工离职补偿金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会计必看!员工离职补偿金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由于企业发展变化原因或者员工自身原因,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企业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员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那么企业支付的这笔离职经济补偿该如何进行会计和税务处理呢? 一、会计处理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由于导致义务产生的事项是终止雇佣而不是为获得职工的服务,企业应当将辞退福利作为单独一类职工薪酬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应当在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应当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具体考虑下列情况。 1、对于职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企业应当根据计划条款规定拟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数量、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等确认职工薪酬负债。 2、对于自愿接受裁减建议的辞退计划,由于接受裁减的职工数量不确定,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规定,预计将会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根据预计的职工数量和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等确认职工薪酬负债。 3、对于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间期末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辞退福利,企业应当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 4、对于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间期末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辞退福利,企业应当适用本准则关于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相关规定,即实质性辞退工作在一年内实施完毕但补偿款项超过一年支付的辞退计划,企业应当选择恰当的折现率,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计人当期损益的辞退福利金额。

新旧劳动法关于离职补偿金的规定

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的新旧对比 一、经济补偿金 合同自然解除的情况下: 旧法-合约自然解除,单位不需经济补偿金 新法-合约自然解除(除非单位以提高合约条件,个人拒绝的)况下,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数额为,从新法实施起,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注:限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 二、额外经济补偿金: 旧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新法-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旧法-每满一年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标准,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的标准,发放经济补偿金,但补偿年限不超过十二年。 新法-每满一年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只要劳动者月工资不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就不存在“三倍”和“12年”的计算封顶。除此之外,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里是赔偿金而非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也无法主张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的加付赔偿金) 注:劳动法在支付赔偿金时是否还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方面,没有明确说明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2008.1.1前适用《劳动法》规定的经济补偿,2008.1.1后适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 依法解除的: 2008.1.1前: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2008.1.1后: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违法解除的: 2008.1.1前: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 2008.1.1后:每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

离职的分类及区别

开除,除名,辞退,辞职,自动离职 开除是对犯错误职工作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形式,它适用于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被判刑并入狱服刑的;(2)二次劳教被注销城市户口的;(3)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仍不好的;(4)严重犯有《用人单位职工奖惩条例》第11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的。 开除处分的处理时限为: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5个月之内审批完毕。 除名是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方式。它不属于行政处分,是指职工无正当理由旷工超过一定期间,单位依法从职工名册中除掉其姓名。除名的条件是:(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2)经批评教育无效;(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在计算连续旷工时间时,可以把旷工期间的节假日、休息日的天数扣除后计算。在累计旷工时间时,应按自然年度进行计算。除名没有处理时限规定。 辞退分两种情况,一是违纪辞退,二是正常辞退。违纪辞退在我国目前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但不够开除、除名条件,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决定解除其工作从而终止劳动关系的制度。辞退不是行政处分,是一种行政处理,没有处理时限的规定。违纪辞退的条件是:(1)职工犯有规定的违纪或错误行为;(2)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3)尚不够开除或除名条件。 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富余职工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与职工结束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例如按照《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就属于正常辞退职工的情况。 辞职是指职工根据劳动法规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出辞去工作从而解除劳动关系。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员工写辞职报告会有补偿金

员工写辞职报告会有补偿金 经常有人询问:“老板让我写辞职信,我就写了,有什么问题吗?”回答很明确———当然有问题,而且是很大的问题,不要轻易写辞职报告的真正原因。因为写不写辞职信,决定着劳动关系存在或解除,并进而决定着劳动关系解除后用人单位要不要向员工支付补偿金。 辞职信是员工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用人单位的同意,表明双方已就解除劳动合同一事经协商达成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两条规定,即第24条和第28条。根据第24条的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说明员工的辞职信和用人单位的同意表示可以发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8条则区分了两种不同的协商解除情况,即用人单位先行提出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员工经济补偿金;员工先行提出的,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谁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员工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的关键。而辞职信则意味着劳动关系的解除是由员工先行提出来的,根据劳动法第2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许多情势下,即使员工不写辞职信,如果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不能再维持下去,用人单位也是会找理由辞退员工的,如提出员工不胜任工作或者是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状况已发生重大变化等。无论用人单位以哪种理由辞退员工,用人单位首先必须提供支持这些理由的证据;其次,还必须向员工支付补偿金。除非员工确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过错,用人单位才不必支付经

济补偿金,辞职报告《不要轻易写辞职报告的真正原因》。这些过错包括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因此,提醒大家:如果不是你自己真的想辞职,而是与单位有 不同意见,或是单位想与你解除合同,你千万不能经率地递交辞职报告。 案例回放: 大明辞职后公司不给补偿金 今年3月,大明得知自己已被列入公司的裁员名单。当时他就想:“与其公司把我裁减掉,还不如自己主动提出辞职,这样面子上好看些,对于今后求职也更为有利。”于是就填写了《辞职申请表》,并要求公司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可公司批准了大明的辞职报告后,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对此,大明就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 案例分析: 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 从上述情况来看,大明当初辞职时,并不知道一份辞职报告会 使他丧失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权利。 《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裁减人员的,或者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

员工辞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员工辞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第一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单位在以下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 于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年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 算;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X月工资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X月工资+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的工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最多不超过12 个月。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X月工资 (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 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 准发放。 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X月工资 5.经济性裁员的 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6.用人单位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X 50%) 7.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X N=X作年限X月工资X (1+50%)X N(1

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个税计算方式

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个税计算方式 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是否要缴税? 原先是都要交税,现在是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政策(一)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个税计算是怎样? 原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规定: “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离职补偿金收入不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离职补偿金收入-3*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实际工作年限-减除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实际工作年限 新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8〕164号)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附:综合所得税率表 综上所述,一是老政策取得离职补偿金减除免征额后,要除以实际工作年限,再按照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税后再乘以工作年限来计算个税;二是老政策在按照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税可以扣除减除费用;三是新政策只允许扣除免征额,余值大于零的则需要纳税,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个税。 举例说明:甲某2019年在苏州A公司离职,取得离职补偿金270000元,在A公司任职年限8年,上年社会年平均工资为87350元,在新旧政策下甲某分别需缴纳个税多少? 原政策: 甲某需缴纳个税={【(270000-87350*3)/8-5000】*3%}*8=0元 新政策: 甲某需缴纳个税=(270000-87350*3)*3%=238.5元 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18种让员工离职的方法

18种让员工离职的方法 企业员工离职有两种:辞职与辞退,那么有哪些方法让员工自动离职呢?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让员工自动离职的方法, 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分析情况如下: 一、不安排工作法(闲死法) 企业对想要辞退的员工调到独立的无任务的部门中,不分配任何任务,并从组织上进行冷落,心理上产生隔阂,从而使员工离开的常见方法。 适用员工:高层员工 达到目的:素质较高员工效果好 法律后果:无 二、加大工作负荷法(累死法) 在单位时间内,交给想辞退员工一个根本完成不了的任务,以便考查员工的真实实力的方法 适用员工:能力强而品格差的员工 目的等级:效果好,但需要过程的心理暗示 法律后果:无 三、频繁调岗法 频繁给员工换岗位,让员工无法适应新的人际关系与工作任务,造成心情情绪低落,从而离开的方法 适用员工:技术型人才,中层干部 目的等级:一定适合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特殊职业约定的员工 法律后果:轻,但容易引起纠纷

四、陌生事业法 交给员工一个根本不熟知的项目,让他在单位时间内完成,从而迫使员工离职的方法 适用员工:对公司有贡献,但现在落后而居功的员工 目的等级:注意心理启发; 法律后果:轻,注意团队影响 五、更改项目法 采用项目制(PM),约定如达不到目的,则整体项目离职的方法 适用员工:全体PM成员级:一定是全体成员离开,会造 成部分优秀人员的流失 法律后果:中,提前约定最为重要 六、注销公司法 公司管理一般会采用分公司制,分公司业绩达不到公司要求,则集体分解的方法,一般大型公司都会采用此法. 适用员工:大公司员工 目的等级:注意赔偿 法律后果:中,国内员工一般需要适应,国外则非常常见 七、降级法(放风法) 对三次以上完不成任务的员工,一般采用降级法,降至员工的心理底线以下,导致员工离职的方法 适用员工:中高层业绩型管理人才 目的等级:对以业绩为主的管理型人才作用大 法律后果:轻 八、退休法 又叫内退法,很多行业采用,达到一定的工龄,一次性补偿费用,然后离职的方法

2020版离职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一览表(超详细)

2020版离职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一览表(超详细) 《员工离职补偿汇总计算表》

【补充备注】 ▌经济补偿金中的N代表了什么? N、N+1、2N都是实践中约定俗成的一些叫法。 以N为例,结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N是工作年限,用来指代劳动合同法中的经济补偿。 ▌N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正常情况下,经济补偿就是N。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情形,主要有4种—— ?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一致解除 ?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劳动者辞职 ?劳动者不存在过错的用人单位解雇 ?经济性裁员 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情形,主要有2种——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 ?用人单位主体灭失(如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等)。

▌N+1指的是什么? 只有出现这3种情形—— ?医疗期满、 ?工作不胜任、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也就是上面提到的“劳动者不存在过错的用人单位解雇”,并且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才需要支付N+1。 这里的1,其实就是代通知金。 ▌2N指的是什么? 2N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有以下选择—— ?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也就是我们俗称的2N。 在劳动者要求支付赔偿金,或者劳动者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但实践中难以恢复时,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2N。

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是指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 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后解除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2008年1月1日之前: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和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年限需要封顶,即经济补偿不超过12个月;而对于因医疗期满、裁员、发生重大客观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也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不受上述12个月的限制;工资基数,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经济补偿金计算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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