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励和处罚办法

安全生产奖励和处罚办法
安全生产奖励和处罚办法

安全生产奖励和处罚办法

Q/SJ G2016-2007

1 目的

为了规范全司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及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为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和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人员提供规范性的操作依据,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性企业,特制定此办法。

2 范围

本奖励和处罚办法试用于本公司所有分公司、施工项目部,所有下属生产经营单位和本公司所有从业人员。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均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务院1982年4月10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人民银行财建[2006]369号《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财企[2006]478 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

4 职责

4.1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对所管各建、分公司、项目部、班组、人员依据管理职责分别行使处罚权。各建、分公司、项目部分别行使本级奖励管理范围内的奖励权。

4.2 总公司质量安全部负责全公司范围内安全生产奖励和处罚的综合管理,并负责总公司一级奖励权的行使和全司范围内处罚权的行使。

5 一般规定

5.1 公司安全生产奖励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住,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安全生产处罚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安全生产的奖励与处罚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以实事为依据,以相关规定为准则。

5.2 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由公司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检查人员根据认定的事实,依照本制度执行。项目部及班组级的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由项目部及班组参照本制度制定奖励与处罚条例执行。

5.3 安全生产奖励和处罚的种类

5.3.1 安全生产奖励的种类有以下几种:技术进步奖励、安全管理奖励、项目创优奖励、安全检查

奖励、先进个人奖励。

5.3.2 安全生产处罚种类有以下几种:安全生产相关责任人的处罚、违章和违规人员的处罚、责任单位的处罚等安。

5.3.4 处罚分为: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6 安全生产奖励

6.1 安全技术进步奖励

6.1.1 在劳动保护、安全技术科学研究方面有重大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经法定部门认可的,按国家相应规定执行或企业单独行文表彰。

6.1.2 在国家、省级刊物上以企业或个人名义发表劳动保护及安全科技论文时,凭录用手续采用证明,每篇给予1000元或500元奖励。

6.1.3 在各级举办的安全科技论文评选活动中的获奖论文,根据等级和获奖情况按市、省、国家等级每篇给予500、800、1000元奖励。

6.1.4 以上奖励由总公司质量安全部实施奖励。

6.2 安全管理奖励

6.2.1 公司所属各建、分公司在一个年度内未发生死亡事故,其他工伤事故的总损失额度及经济损失指标在总公司或各建下达的控制指标内,完成总公司或各建下达的年度安全文明工地(标化工地)的创建指标,给予该建、分公司经理,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部门负责人奖励,其奖励人平2000元。

6.2.2 施工项目部自开工至竣工未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事故的总损失额度及经济损失指标未超过责任指标,完成分建公司确定的安全管理目标,应给予奖励。符合本制度第6.3条规定的按规定给予奖励。

6.2.3 以上奖励属于对各建奖励的,由总公司实施奖励,属于各建对分公司奖励的,由各建实施。属于对项目部奖励的,由分公司实施奖励。

6.3 项目创优奖励

6.3.1 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成绩突出,获得获市(地区)级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的凭获奖文件和证书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

6.3.2 获省级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的凭获奖文件和证书给予一次性奖励6000元。

6.3.3 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成绩突出,获国家级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的凭获奖文件和证书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0元。

6.3.4 以上奖励中直接从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占总奖励额度不应低于5%。项目部应将奖金分配方案报上级部门备案。

6.3.4 以上奖励由总公司实施,在年终总结表彰大会上颁发,获得多项荣誉的按最高级别奖励。

6.4 安全检查奖励

6.4.1 在省级综合安全检查中获优良的项目部(以文件为准)分别给予奖励1000元。

6.4.2 在总公司级安全检查中给予评分列第一名的项目奖励2000元。

6.4.3 在总公司组织的综合安全生产检查中,安全检查汇总评分达到90%及以上的项目奖励1000元。

6.4.4 安全检查奖励在每次综合检查总结评比时发放,现场专职安全员所占奖金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5%。

6.4.5 各建、各分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的具体奖励办法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6.5 年度安全管理先进个人奖励

6.5.1 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经分公司、各建推荐,总公司审察,按总公司所下达的分配名额评选优秀安全员和安全管理先进个人,优秀安全员在全公司工作超过一年的专职安全员中评选,安全管理先进个人在全公司工作超过一年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中评选。

6.5.2 年度优秀安全员每人奖励800元,并在总公司网站上进行宣传。年度安全管理先进个人每人奖励500元。以上两项个人奖励总公司同时颁发荣誉证书。

6.5.3 凡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总公司通报表扬的,该年度享有优先评先资格,凡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总公司通报批评的,该年度取消评先资格。

7 安全生产处罚

7.1安全生产相关责任人的处罚

7.1.1 公司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机构负责人,因违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导致公司蒙受损失的,由公司总经理依照本制度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董事长批准。

7.1.2 各分建公司因未能履行管理职责,所管项目发生死亡事故的,或企业受到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依照本制度第五条安全管理奖励的标准对分建公司经理,主管安全副经理,安全科长个人进行处罚。同时依据各建与总公司签订的责任考核目标和考核规定实施处罚。对分公司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罚,由各建参照本制度或本建制度执行。各建(分公司)应按50%-100吊扣该项目安全生产保证金,事故全部经济损失由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承担。

7.1.3 施工项目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由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损失控制指标超过规定,未能完成项目创优指标的,由分公司依据项目经理与分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的有关规定处罚。

7.1.4 参施人员因违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造成本人伤害和他人伤害及财产损失的由违章者本人按比例(事故调查组提出的责任比例)和《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承担直接经济损失。

7.1.5 参施人员违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只造成财产损失未造成人员伤害的的,除承担赔偿责任外,根据情节可按上月工资标准的20%-60%进行处罚。

7.2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处罚

7.2.1 触犯刑法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公司人事部门应对触犯刑法者予以开除,公司安全部门应建议上级主管吊销其资质、资格,同时依照本制度从重进行经济处罚。

7.2.2 因发生责任事故受到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经济处罚的,公司按相应处罚金额进行处罚。

7.2.3 发生重伤及总损失额度在10000元以上的其它事故的,依据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建议进行处理。项目部存在重大管理和投入失误的由分公司或受理事故处理的单位对该项目处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额10-20%的处罚。

7.2.4 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含死亡事故),导致企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担保风险

金或安全生产保证金全额处罚并,未扣证的按担保风险金或者安全生产保证金50%的比例处罚。

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拖延报告、破坏事故现场、虚报、不配合调查的,根据事故大小失,给予

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处以事故总损失额10%-50%(1000-5000元)的处罚。

7.2.5 以上所涉及的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事故责任人的处罚为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实施的处

罚,不包含公司各级部门对下级单位进行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考核时规定的考核处罚内容。

7.3 违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行为的处罚

7.3.1 公司所属单位进场施工人员,未接受三级安全教育上岗,每缺一级教育,给予项目经理、安全员、班组长各处罚10元。

7.3.2 公司所属单位进场施工人员,无上岗证的,每人处以罚款10元,并处项目经理、安全员、班组长各处罚30元。

7.3.3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每人次处以罚款50元,并处项目经理、安全员各20元。

7.3.4 安全教育无记录的,每缺一班组教育记录处以单位罚款50元,并处安全员20元,班组长10元的罚款。

7.3.5 无教育培训计划的,给予单位处罚500元,并处项目经理、安全员各50元处罚。

(此条是依据安全生产法中有关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规定制定的)

7.4 违反安全生产检查行为的处罚

7.4.1 施工项目每月应依据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缺一次处以单位罚款100元。

7.4.2 安全检查无资料,无总结,无奖罚记录,按本条第一款处罚。

7.4.3 安全员、班组长无日常检查记录的,每缺一天,给予安全员、班组长20元处罚。

7.4.4 分公司每季度应至少组织一次所属所有项目的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每缺一次,处罚1000元。

7.4.5 未按总公司、分公司安全检整改通知书内容落实的,每次处以单位罚款1000元。

7.4.5 在总公司安全检查中,安全评分不合格施工项目部处罚1000元,安全员按奖励比例给予处罚。

7.5 违反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行为的处罚

7.5.1 公司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每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受检单位应按要求落实整改,总公司下达的整改通知书分建公司应排人跟踪督查,分公司安全机构负责人应在整改回复单上签名。整改限期超过规定时间未能提交整改回复的,每迟延一天加处罚款50元。

7.5.2 公司各级安全管理部门送达整改通知书后,单位仍不采取措施,导致发生轻伤以上事故的或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由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并全额吊扣安全生产保证金。

7.6 违反现场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7.6.1 违反下列现场管理制度,对单位处以罚款20~200元,并责令改正:

a) 工程开工前未按规定向各分建公司申报安全设施、设备、防护用品投入金额计划,或已制定计划但未按计划落实的,处以罚款200元并责令改正。

b) 单位违反国家关于劳动安全卫生、女员工及未成年人保护规定,每1人次处以罚款100元并责令改正。

c) 施工项目部安全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有事须经项目经理批准,未经请假擅自离岗、脱岗,每发现一天次每处以罚款100元。

d) 安排国家和本公司规定不宜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的,每1人次处以罚款50元,并责令改正。

e) 安全设施、设备(临时用电、提升设备、外脚手架等)、中小型建筑机械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使用假冒伪劣安全防护用品的,自使用之日起每天处以罚款100元并责令改正。

f) 未按总公司及国家规定设置施工现场门头、企业标志、五牌一图、安全标志、标语的处

以罚款200元并责令改正。

g) 无文明工地创建措施的,处以罚款50元。

7.6.2 违反下列现场管理制度,处以违章者罚款50元,同处项目经理、安全员各10元处罚。并责令改正。

a) 进入施工现场未按要求佩戴好安全帽、上岗证的。

b) 酒后和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的。

c) 穿高跟鞋、拖鞋、硬底鞋及赤脚进入施工现场的。

d) 高处无防护措施作业的,

e) 高处抛掷各种材料和工具的。

f) 擅自拆除移动安全设施、设备、标志的。

g) 使用易腐朽材料和模板作为脚手板使用的。

7.7 违反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的处罚

7.7.1 公司所属单位必须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活动,提供各类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各建及分公司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等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人员在接到总公司通知后无故缺席总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的,或者未按制度规定按时提交各种安全生产报告、报表的,每次给予罚款200元。

7.8 违反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交底制度的处罚

7.8.1 施工项目开工前,必须按总公司规定要求编制好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推荐)或单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否则不得开工,擅自开工的每施工一天处以单位罚款200元。

7.8.2 分项工程施工前、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机械操作工上岗前,必须按要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否则不得进行该分项工程施工和上岗操作,擅自施工的,处以安全员100元罚款。

8 附则

8.1 总公司质量安全部依照本制度,对总公司所属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行使安全生产处罚权,违章制止权,严重隐患停工权,安全一票否决权。各建、分公司依据本制度对所属单位或所属项目行使上述权力。

8.2 由于安全生产管理特殊性与安全风险存在的不确定性,公司在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和进行专项治理等管理活动时所下发的专门文件中所明示的处罚内容视为本办法补充规定。

9 报告和记录

本办法所涉及的奖励内容以文件形式下发。

本办法所涉及的处罚内容以处罚通知单形式下发或在下发整改通知书一并明确。

公司安全事故处理流程文件

公司安全事故处理流程 文件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流程 第一章目的: 为全面提高公司人员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流程的了解,避免一系列的纠纷发生,本公司依据《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流程细化。 第二章定义 一、事故等级: 根据2007年6月1日国务院第493号令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分为轻伤、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 二、根据GB6441—86《企业职工事故分类》规定的伤亡事故“损失工作日”。 1.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发生轻伤,如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官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受伤职工一般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的事故。 2.轻伤:指损失1个工作日以上(含一个工作日),但不超过105个工作日的损失伤害; 3.重伤事故: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事故。该事故一般伴有轻伤,但无人员伤亡。 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超过105日,但小于或等于6000工作日的失能伤害; 4.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2人的事故。 死亡:损失工作日定为6000日。“损失工作日”的概念,其目的是估价事故在劳动力方面造成的损失。 5.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三人)的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一级重大事故:指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 二级重大事故:指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

项目工程管理处罚办法

中信泰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管理处罚办法 (2015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信泰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公司”)各下属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业主方”)在建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时纠正和处理工程建设中不规范的施工行为及管理行为,强化参建各方主体的责任意识,确保在建项目的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料供应单位和工程检测单位(以下简称“参建方”)。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处罚是指业主方对参建方所进行的处罚,赔偿如无具体指明则是指参建方向业主方所进行的赔偿(具体指明的除外)。 第二章工程质量的处罚规定 第四条对监理单位的处罚 1、监理单位未按工程所在地的省、市有关文件设置现场监理机构和配置监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1000-5000元罚款。 2、现场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不具备上岗资格或未按投标文件配置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1000-3000元罚款。 3、进驻现场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出现兼岗或变动未征得业主方书面同意或未履行变更备案手续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2000-20000元罚款。

4、现场监理机构和人员没有监理单位的明显标识,人员未佩戴统一的安全帽或执业卡等,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500-1000元罚款。 5、应该配备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或与投标文件不相符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1000-2000元罚款。 6、现场监理机构未按规范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1000-3000元罚款。 7、现场监理机构在施工阶段未按监理规范履行监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1000-10000元罚款,必要时提交当地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处置。 8、未按政府有关旁站管理规定实施旁站监理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1000-2000元罚款。 9、发生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须监理单位承担责任的,视情节按直接经济损失的3%-10%(且不超过合同监理费的10%)罚款。 10、在业主方进行的联合检查或专项检查中,如发现监理单位履约履职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将会进行通报批评,一年内三次通报批评的额外罚款3000-5000元。 11、在省、市、区县等政府管理部门的联合或专项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视情节按2000-10000元/次罚款。 12、若发生其他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或3次整改不到位的,将据合同约定的罚则处置,造成业主方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必要时提交当地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处置。 13、不论是否进行经济处罚,被检查的监理单位必须对检查存在

医院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一、法定代表人为医院辐射安全第一责任人,同时成立辐射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医院辐射安全管理工作,指定安全设备科为辐射安全日常管理部门。 二、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参加环保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取得《辐射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三、辐射工作人员和辐射安全管理人员要学习贯彻辐射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保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辐射安全。 四、辐射工作人员必须在辐射安全许可规定的范围内从事辐射工作,严格遵守射线装置的安全操作规程。 五、辐射工作场地位置设置要合理,应考虑到周围环境的安全。要有足够的面积和高度,周围墙壁、门窗均应达到防护标准。 六、在每次检修时,更换与防护有关的零部件后,应请有关防护监测机构再次进行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七、应尽量减少受检者的辐射照射剂量,避免重复检查,对非受检部位应加强防护,如穿戴铅帽、铅围裙、铅围脖等。除重危重患者外,检查室内应减少陪同人员或尽量缩短陪伴时间。 八、辐射工作场所应悬挂警示灯、辐射标志,射线装置机房要设置门机联锁装置,并明确告知无关人员不得在照射室附近逗留。候诊处应达到防护要求,患者不得在机房内候诊。 九、辐射工作人员进入辐射工作现场,必须佩戴防护用品,并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并建立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十、任何与辐射检测无关的人员未经辐射防护负责人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进入辐射工作区域。 十一、从事辐射工作人员不得把个人生活品带入曝光室,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进食或存放食物,不得在曝光室做与辐射工作无关的事。 十二、辐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以后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十三、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定期进行辐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计检测、辐射工作场所检测等,并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妥为保存。 十四、经常检查辐射工作场所声光报警设置及警示标识、防护用具、门机联锁装置、告知提示标识等、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十五、科室内应备足防火、灭火设备器材及应急照明设备。机房内禁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安装火炉,以防火灾和腐蚀设备。 十六、定期检查落实安全预防措施,下班时最后离科的人员负责锁闭门窗。非办公和节假日期间,机房及工作室应锁闭,做好防盗、防丢失、防破坏等工作。 十七、全科工作人员应熟知科内水、电、气总阀的位置,一旦发生严重漏电、触电、漏气、漏水等任何一种紧急情况,应立即关闭总阀,断绝灾源,减少灾情。 十八、出现辐射安全事故立即上报环保部门、公安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同时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应急预案妥善处理,以保障人员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

2018——2019关于五一期间安全生产通知

关于五一期间安全生产通知 安全生产无论什么时候都是放在第一位的事情,没有什么是比安全更重要的了。下面的关于五一期间安全生产通知范文大家欣赏!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省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当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入集中复工复产期,加上“五一”假期和汛期临近,车流、人流、物流和各类工商业活动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风险和不利因素增多,极易导致事故,为进一步推动各项措施抓实落地,确保安全生产,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有针对性的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深入基层和企业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级责任、各类部署和各项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各地、各部门和各专委会要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督促企业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要严格落实煤矿复产复工矿井验收标准,坚决杜绝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复工生产。要严厉打击非煤矿山超许可范围、超能力组织生产和在未批准区域生产建设行为,落实尾矿库“五人包保责任制”。要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地段、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和道路设施的检查,加强重点水域和渡口、渡船的检查,严厉查处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对建筑行业高支模、起重机械、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等行为。要深入企业、学校、地下经营场所、大型商场、医院、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等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各类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挂牌督办。危险化学品、油气管线、特种设备、旅游、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领域都要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大整治,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三、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各地、各部门和各专委会要成立检查暗访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开展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要着重督查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开展情况、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措施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重大风险管控情况、节假日和汛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等情况,发现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编号:SM-ZD-9591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程 序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现场应急处置 1)安全作业条件检查。由现场作业监护人根据特种作业审批文件,进行现场作业前安全条件检查,对符合安全作业条件的,监护人下达指令,准许操作人员进入现场开始作业。 2)作业过程中检查。监护人坚守工作现场,查看作业设备、作业环境是否存在隐患,作业人员是否违规操作,对作业环境、作业设备处于安全临界状态的,及时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调整,消除事故隐患。对操作人员违规作业行为,监护人及时制止。 3)作业结束后检查。由监护人、操作人员对已经结束的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清理作业现场遗留的危险物品,保障作业过程不留后患。 如果执行以上程序,还不能及时消除设备危险状态,应及时关掉电源或发动机,停止作业。 如果采取关掉电源、停止发动机还不能消除作业现场危

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881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处 罚办法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为加强本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自觉履行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望遵照执行。 1、新入厂职工必须接受企业、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不接受教育者不得上岗作业,并清除出场。 2、各专业队(组)和作业人员需服从于项目部的管理,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决不允许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规者无论是队(组)或个人给予处罚

200-500元。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帽,如发现一次者处罚50-200元。 4、现场作业人员要穿戴整洁、文明礼貌,不许穿拖鞋、短裤或光背祼身作业,违规者给予处罚100元。 5、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违规者给予处罚50-100元。 6、现场及楼内禁止吸烟,并不得随意大、小便,如发现违规者给予处罚50-200元。(楼内设有临时吸烟点和水桶) 7、严禁在架子上、现场内、建筑物内打闹、大声喧哗或做出不文明行为,违规者给予处罚100元。 8、各工种(队)所使用的材料,堆放整齐,

辐射安全管理规定

三十、辐射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确保放射性工作人员健康,做好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 工作场所、设备及人员要求 2.1 进行X射线操作的固定工作场所必须有足够厚度的屏蔽层,机房用砖核和混凝土加防护涂料要符合安全使用标准。 2.2 凡设计、安装、使用医院X射线机,工业探伤X射线机及带有放射性的仪器、仪表和能产生电离辐射的设备和装置,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按程序报请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2.3 从事X射线工作人员,必须持有《X射线机防护合格证》,无证和证件失效者不准工作。 3 职业卫生防护要求 3.1 从事X射线工作人员,应具备放射卫生防护基本知识,佩带个人剂量仪和X射线剂量检测仪。 3.2 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具如:白布工作服、口罩、胶皮手套、铅围裙、铅手套、铅眼镜等,确保一月受照剂量小于0.5雷欧。3.3工作后,要做好个人清洁工作。要养成良好习惯,不在工作场所进食、饮水等,下班及时换下防护服,并洗手、洗脸、洗澡;皮肤有伤口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3.3 要做好X射线检测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X射线设备发生故障,严禁用眼睛直接观察,应由专业人员维修。定期联系检测设备的计量。 3.3 质保部进行X射线探伤检验,应尽量与职工上班时间错开。在进行X射线作业的辐射区,应悬挂警示牌及红白安全旗,设立安全监督哨,防止其他无关人员误入辐射区。工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熟悉和掌握操作技巧,达到操作准确敏捷,减少照射时间。 3.4 进行X射线作业时,一旦发现有人被误照,应立即送其到专门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治疗并上报安保部,不得隐瞒事故。 3.5 卫生所对病人进行X射线检查时应控制好焦点与人体恰当的距离及体位,尽量避开辐射敏感的器官,对儿童及孕妇严格控制x射线照射。 3.6 从事X射线工作人员应定期到卫生所进行身体检查,每年进行一次血象检查,二年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凡有禁忌症者不得从事放射性工作。

建设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处罚细则(监理必备)

建设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处罚细则 为保障崇州市集贤乡土地整理居住区工程各方主体的利益,规范项目各方行为,加强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保证现场各项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以工程承包合同的相关条款为依据,特制订以下管理措施: 一.目的、办法 1.目的:作为施工现场约束手段,监督施工方按照规范、合同、业主及监理要求完成合同内容,保证工程优质高效开展。 2.在工程施工的所有单位,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业主及监理有权按照本措施的条款进行处罚。 3.各分包单位(含甲方分包)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管理,对分包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总包方负责提出事故隐患或其他问题并要求其整改。对分包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总包、分包单位都将受到处罚。4.违反本处罚细则,业主或监理将对违反者处以罚款。 二.安全、文明、现场管理 A、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1.施工现场的库房、机械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模板、脚手工具、加工场地、办公室、厕所等布置,须严格按照批准的现场总平面图中位置布置,不按照规定的位置布置,不按限定的期限进行整改,以每处为单位,每处罚款200—1000元,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整改,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2.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时外运或垃圾堆放场已满,不及时外运,每发现一次,罚款200—1000元,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3.废旧材料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图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时外运或废旧材料堆放场已满,不及时外运,每发现一次,罚款200—1000元,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4.材料必须堆码整齐,钢筋必须上架挂牌,砂石必须打围。不同品牌的水泥必须分开堆码,违反的、罚款200-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B、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1、现场内的污水排放,包括基坑、地下室及施工现场地表面,厕所卫生间、沉淀池等,不及时清理排放,每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2、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的有关规定,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要求的,如:无工作零线端子、无保护接地端子、非三相五线制、非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无盖、配电箱无箱门,无防雨措施等,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款200-500元,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一项或每一条,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3、每天施工完后应作到“人走场清”,未做到“人走场清”或施工现场周围及楼内的建筑垃圾不及时清运,以每层、每处或每10平方米为单位,每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4、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电方案须经监理部批准后,方可施工。现场内的临时施工线路敷设,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力电缆埋地敷设,架空或挂墙须按规范敷设,接入设备或配电箱的电线电缆要规整,否则按照电缆数或不规整处,罚款200-500元,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根或每处,

辐射安全管理规定

辐射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确保放射性工作人员健康,做好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 工作场所、设备及人员要求 2.1 进行X射线操作的固定工作场所必须有足够厚度的屏蔽层,机房用砖核和混凝土加防护涂料要符合安全使用标准。 2.2 凡设计、安装、使用医院X射线机,工业探伤X射线机及带有放射性的仪器、仪表和能产生电离辐射的设备和装置,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按程序报请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2.3 从事X射线工作人员,必须持有《X射线机防护合格证》,无证和证件失效者不准工作。 3 职业卫生防护要求 3.1 从事X射线工作人员,应具备放射卫生防护基本知识,佩带个人剂量仪和X射线剂量检测仪。 3.2 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具如:白布工作服、口罩、胶皮手套、铅围裙、铅手套、铅眼镜等,确保一月受照剂量小于0.5雷欧。3.3工作后,要做好个人清洁工作。要养成良好习惯,不在工作场所进食、饮水等,下班及时换下防护服,并洗手、洗脸、洗澡;皮肤有伤口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3.3 要做好X射线检测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X射线设备发生故障,严禁用眼睛直接观察,应由专业人员维修。定期联系检测设备的计量。 3.3 质保部进行X射线探伤检验,应尽量与职工上班时间错开。在进行X射线作业的辐射区,应悬挂警示牌及红白安全旗,设立安全监督哨,防止其他无关人员误入辐射区。工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熟悉和掌握操作技巧,达到操作准确敏捷,减少照射时间。 3.4 进行X射线作业时,一旦发现有人被误照,应立即送其到专门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治疗并上报安保部,不得隐瞒事故。 3.5 卫生所对病人进行X射线检查时应控制好焦点与人体恰当的距离及体位,尽量避开辐射敏感的器官,对儿童及孕妇严格控制x射线照射。 3.6 从事X射线工作人员应定期到卫生所进行身体检查,每年进行一次血象检查,二年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凡有禁忌症者不得从事放射性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程 序 Revised by Liu Jing on January 12, 2021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含30人)死亡,或者100人以上(含100人)重伤(包括急性职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含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含10人)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含50人)100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含5000万元)1亿元以下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含3人)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拨打110、119、120等急救电话。 事故现场负责人立即向当地安监局、项目建设和项目安全监督机构报告。3、事故单位负责人和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组织事故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应当于1小时内上报事故情况: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省交通厅。(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市交通局。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2小时内分别逐级上报。 4、发生较大事故,建设单位应于30分钟内,将事故情况报告省交通厅和省交通质监站;发生重大及特别重大事故,应当立即报告。 5、、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2小时内,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6、事故快报内容。 (一)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型、工程名称; (二)人员伤亡情况、预估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事故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关于违反施工安全管理的处罚规定

关于违反施工安全管理的处罚规定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使公司安全生产和经营工作有序高效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及时整治安全隐患,通过“人、机、料、环保、法律”的和谐运作,使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实现“三不”(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三无”(无伤亡事故、无火灾事故、无环境污染事故)安全管理目标,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责任范围: (一)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是工程项目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项目开工前,必须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危险源控制措施,编制应急预案,明确安全岗位责任、奖罚措施,做到分工清楚,责任明确。进场时必须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安全管理制度,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进行三级(公司、项目部、班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缴纳社会保险手续,签订安全协议等,配置好安全帽、工作服、安全带等安全保障用品。 (二)专职安全员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组织管理者,应

坚持贯彻安全规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办理好开工前安全手续,对施工装备、设施进行安全评定(经第三方确认),具体实施安全宣传、教育和日常检查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三、处罚措施: 公司将组织由领导带队质安检查人员参加的不定期抽查,如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如下违规现象,由公司发出整改通知书(由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对项目部相关人员按本规定作出处罚(在工程款中扣除),涉及具体施工人员违规由项目部处理。 (一)资料管理: 1、未编制安全管理制度或未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罚款100元/项。 2、未与施工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安全协议书》或未给录用人员(满二周)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的:罚款500元/人次。 3、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安全交底记录、施工班组进场及日常安全教育记录或施工日记记录等有明显缺漏的:罚款100元/项;未记录的:罚款200元/项。 4、专职安全员日常安全检查记录有明显缺漏的:罚款100元;无记录的:罚款200元。 (二)设备管理: 1、电动工具(如电锤、电钻、切割机、套丝机、压槽机等)不符合安全操作规范的: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20200521132458)

环境保护部令 部令第18号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已由环境保护部2011年第一次部务会议于2011年3月24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部长? 周生贤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环保法规放射性令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场所安全和防护 第三章? 人员安全和防护 第四章? 废旧放射源与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管理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应急报告与处理 第七章? 豁免管理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 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场所、人员的安全和防护,废旧放射源与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的管理以及豁免管理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和防护工作负责, 并依法对其造成的放射性危害承担责任。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场所安全和防护 第五条? 生产、销售、使用、贮存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其入口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以及必要的防护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 射线装置的生产调试和使用场所,应当具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放射性同位素的包装容器、含放射性同位素的设备和射线装置, 应当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放射源上能够设置放射性标识的,应当一并设置。运输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的工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或者显示危险 信号。 第六条? 生产、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运行故障,并避免故障导致次生危害。 第七条? 放射性同位素和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应当单独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一起存放,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安全生产通知范文.doc

安全生产通知范文 安全生产通知范文一 矿区各施工队: 目前矿区已全面进入生产旺季,针对矿区从业人员流动性大,部分施工队为赶时间抓产量而忽视安全现象逐渐显露等因素的困扰,整个矿区安全隐患增多,安全事故频发,严重影响了矿区安全生产工作,为此矿部根据矿山实际情况情况,特制定本通知,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在全矿区范围开展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一)矿级安全教育 由矿部组织进行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此外新增人员的72小时强制性培训人员名单由各施工队在接此通知后3日内上报矿部。 (二)区队级安全教育 由各施工队安全主要负责人组织进行培训,培训时间自行安排,但不得超过借此通知后的5天时间内。 (三)班组级安全教育 由各区队班组长组织进行培训,培训时间与区队级安全教育同步。 (四)培训对象 所有在岗人员及新增人员,重点培训对象为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如绞车工、司机、空压机司机、潜孔钻司机等。 (五)培训内容 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

程》、《作业规程》、《岗位操作规程》等内容。 (六)培训要求 新入矿人员由矿级强制性培训时间不得低于72小时,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低于20小时,其他岗位人员不得低于15小时。 二、在全矿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一)隐患排查时间 2014年8月14日至2014年8月18日。 (二)隐患排查范围 全矿区各个施工队及各个作业点(含探矿区)。 (二)隐患排查程序 由各施工队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的采区范围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将隐患排查表上报矿部,由矿部逐一进行复检,并由各施工队及矿部联合制定安全整改办法及措施。 (二)隐患排查内容 1、安全平台施工是否符合规范及开采设计要求,如坡面角、平台宽度、高度等,平台上浮渣是否清理干净。 2、潜孔钻、挖机、倒渣车辆是否在未排除险情的危险源密布的地段进行作业。 3、发电机房、绞车房等重要设施内的设备是否存在布置不合理现象,各种线缆的布设及接头是否合理,减速机、绞车、发电机及空压机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否到位,各种连锁、保险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井上下联络信号是否为声光组合信号等。 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各岗位人员是否按章操作,现场是否存在三违现象。

安全事故处理流程

安全事故处理流程
1.安全事故处理流程与风险控制图 安全事故处理流程与风险控制 不相容责任部门/责任人的职责分工与审批权限划分 阶 业务风险
经理 导组 开始 1 接到事故报告并 纪录事故基本情 况 赶赴事故现场组 织救援 2 积极配合 上报安全生 产事故 D1 安全生产领 安全科 相关部门

事故基本情况纪录不 详细,会影响事故救 援的及时性和针对性
如果事故调查的过程 3 不按规范的程序进 行,就很难找到事故 发生的真正根源 审查 形成《事故调查 分析报告》
上报事故情况
配合工作
D2 公布事故 如果不严格追究相关 责任人的责任,不认真 总结事故教训,整改措 施落实不到位,就很难 审批 真正防范事故再发生, 企业安全生产仍然存 在安全隐患 6 监督检查整改措施 执行情况 落实整改措 施 审核 调查结果 4 追究相关责任人的 责任 5 总结事故教训并提 出整改措施 落实整改措施 落实整改措 施 D3
结束

2.安全事故处理流程控制表 安全事故处理流程控制
控制事项 详细描述及说明 1.安全科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详细纪录事故单位、事故类型、事故时间、事故地点、事 D1 故伤亡情况等信息。 2.安全科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救援。 3.安全生产领导组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包括勘察现场、收集资料、提取物证、 纪录证人证言、计算损失、进行技术鉴定等;安全生产领导组开展事故调查时应按规定的 程序和职权进行, 以保证事故调查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相关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调查; 安 阶 段 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事故责任认定、对事故责任纴的处理建议及事故防范和整改 控 措施等; 《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应提交经理进行审查。 制 4.根据事故原因分析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界定责任程度并罗列其违法违规事实,按相关 程序和处理建议追究其责任。 5. 安全科应认真总结事故教训及处理经验,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并提交安全领导组审核 D3 和经理审批。 6.安全科应积极组织和落实整改措施,加大安全监督和检查力度,最大程度防范同类事 故再次发生。 应建 相 规范 关 D2 全生产领导组通过调查形成《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概况、
?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规 范
参照
?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规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文件资料 责任部门 及责任人
? 《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安全生产领导组、安全科、相关部门
? 经理、生产副经理、安委会成员、安全科长、安全管理人员、生产一线员工

项目部管理制度及处罚细则版

项目部管理制度及处罚细则 一、周报管理制度 1、班组每周六下午3点上报上周施工进度、施工人员数量、剩余工程量、现场存在问题等情况,不按规定上报者一次罚款200元,无故不上报者一次罚款500元。 二、施工合同、工程款申请管理制度 1、发现班组对其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的,上报公司,解除与班组的施工合同,并勒令退场。 2、班组申请工程款时,必须上报由施工人员签字的考勤表、工资表,加盖劳务公司的公章,否则不予批复。 三、材料管理制度 1、班组长每次提料必须提交电子版料单和纸质版提料单,并在纸质版提料单上确认签字,注明日期,未按规定执行的,不予进料。 2、班组有义务保管到场材料,因看管不善造成材料丢失,赔偿损失,并罚款5000元。 3、严禁长管短用,合理利用边角料,产生材料浪费的,罚款2000元/次。 4、擅自使用公司采购的原材料用于他出,未经项目部同意的,或盗卖公司原材料的,给予班组1000元处罚,并照价赔偿。 5、工程交工后,对班组承包范围内公司所供材料进行核对,所提材料比现场实际用量大的,除去损耗外,造成的浪费和缺少,由班组照价进行赔偿,视情况给予班组1000~2000元处罚。

四、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班组长到办公室办公,办公用品自行携带。办公室用品严禁私自乱用,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五、安全生产管理及文明施工处罚细则 (一)、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非施工人员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3、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在三日内到项目部安全员处做进场教育,如在现场检查发现超出三日未做进场教育工人,项 目将给予该单位每人100元处罚。 4、进入施工现场对工人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人。 5、登高2 米以上临边悬空施工作业未系安全带的罚款100元/人。 6、施工部位的门型架加高使用的,两侧和顶部要有防护设施,对无防护措施或防护不到位的罚款100 元/天·处。 7、随意破坏电缆防护措施的罚款100 元/次。 8、衣服不整(穿短裤)、赤膊上岗的罚款100元/人。 9、穿高跟鞋、裙子、拖鞋、光脚上班的罚款100元/人。 10、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的:大便罚款100 元/次、小便罚款50 元/次。 11、施工现场材料未按要求做到工完场清、进场材料未堆码整齐、乱堆乱放的,给予该班组500元处罚。

辐射安全管理规定

辐射安全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辐射防护和安全管理制度 一、法律法规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辐射防护法律、法规,接受、配合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二、管理机构 成立辐射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辐射防护工作,并加强监督和管理。 三、相关手续 按相关规定履行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以及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领取许可证后,方可从事许可范围内的辐射工作。改变辐射工作内容或终止辐射工作时,必须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 四、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计划 1.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要参加环保部门组织的上岗培训,接受辐射防护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合格方可持证上岗,并每2年组织复训。 2.单位从事辐射安全管理的人员也要定期接受辐射防护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加强辐射安全管理。 五、个人剂量和健康管理 1.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在工作期间佩带个人剂量仪,每季度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将监测记录存档。

2.组织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每2年接受身体检查,并将健康档案存档。一旦发现任何健康问题,立即送有资质单位救治。 3.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发放相关津贴,加强营养等。 六、辐射工作场所的监测 1.已与签订委托监测合同,每年由该单位对我单位的辐射工作场所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上报当地环保部门。 2.已配备或拟配备的监测仪器以及剂量率仪器。 七、年度评估报告 每年进行一次辐射源安全和防护状况评估,内容应包括:辐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台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的运行和维护,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及措施的建立和落实,事故和应急以及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并于每年年底前上报地方环保部门。 八、辐射事故应急处置 发生辐射事故,必须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控制事故影响,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环保、公安和卫生部门报告。

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精选文档 永诚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管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秩序,有效防范和控制伤亡事故,保障员工在生产作业活动中的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省、市、(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永诚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永诚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厂、部门。第三条:伤亡事故的认定及分类、分级标准,按照国家和河北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规定由永诚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章工伤事故报告程序 第五条:发生工伤事故必须按下列要求的时间和程序上报: 1、发生轻伤、重伤事故,事故发生所在岗位的负责人(班长、值长、工长或其他名称的岗位当班负责人)必须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给厂调度室(厂未设调度室的或公司技改等部门立即向总调度室报告)和事故发生所在车间的车间主任、厂长。最长呈报时间的延时不得超过20分钟。

2、调度室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应急救援人员到达事故现场进行事故 抢救,并通知厂安全科,重伤以上事故保护好事故现场;另一方面向厂厂长(总调向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报告情况,并向总调度室报. 精选文档 告。接报告后对上汇报的时间延时应在1小时之内。 3、厂安全科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了解事故经过、原因等基本情况,在 接通知后1小时内向安全监察部简明汇报情况。事故单位必须在16 小时之内将书面事故分析报告,报公司安全监察部。安全监察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主管安全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报告情况。 4、死亡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应立即向安全监察部、安全副总、 总经理、董事长报告;总经理、董事长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乡政府、安监局、工信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第六条:事故发生所在岗位和调度室应做好有关事故的各种详细记录。第三章事故调查的权限与标准程序 第七条:当事故发生后,要按规定和权限及时组成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全权对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的性质、事故责任人和处理意见进行调查确定,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1、事故调查的权限: 1)发生两人(含两人)以下轻伤事故,由厂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调查组应有主管安全的厂长(副厂长)组织生产、安全、设备、技术人员组成,分析事故时必须有当班调度员、和事故所在岗位的所有当班人员及事故发生车间的负责人参加。 当发生轻伤事故时,事故调查组由所在厂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

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办法

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办法 一、为规范现场施工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根据武汉建工集团相关质量管理实行政策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对以后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影响工程质量的一些情况作相应的处罚规定,明确处罚办法和处罚力度。本办法自现场所有管理人员、专业分包负责人、各劳务队负责人签收之日起生效。 二、为加强质量管理,特成立质量控制小组。组长:,副组长:,质检负责人:。项目部规定:每周四下午4:30为项目部质量安全例会,参会人员除特殊情况请假外,凡迟到早退者罚款200元、缺席者罚款500元。 三、罚款处理不是管理目的,而是管理措施。对于质量不合格项目虽已经进行了罚款处理,班组同样需要无条件整改至验收合格。 四、所有工序完成进行下道工序时,各区负责人必须通知质检负责人,检验合格后方可通知监理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质检负责人根据现场实际质量问题开具质量整改通知单并予以整改。若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则开据处罚单,为保证所开出处罚单真实性,附图片(问题前、整改中、整改后)、质量整改通知单。处罚单一式二份,项目部1份班组1份。 五、本办法中所规定的各项处罚内容和处罚力度,经现场发现一律强制执行,无任何附加条件,由专业分包、劳务班组负责人签字,

处罚金额由项目部根据处罚单从每次工程款中扣除。若出现拒签现象,项目部将直接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双倍扣除。 六、隐蔽前的问题给予一次限期整改机会,若在隐蔽前整改期限内整改完毕不予处罚,隐蔽中及隐蔽后的问题或非隐蔽工程直接处罚。 七、施工班组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相关规范、图集等相关要求施工。 八、具体处罚办法和处罚力度: 1、土基部分 1.1、本工程地基处理为强夯联合降水法,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强夯地基处理。真空预压排水、夯实遍数、夯实次数、夯实高度等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执行,所处理后的土路基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后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否则进行1元/㎡进行罚款。 1.2、所回填土必须满足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因地材供应土质不能满足回填要求的土,材料员必须拒收。回填必须分层回填、分层压实所形成的回填基层必须进行实验,确定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否则将给予每次2000元的罚款。 1.3、所有土基形成后,必须用22t压路机进行检查,若发现土基层承载力较低、反弹严重等达不到设计要求,质检负责人、各区段负责人必须要求进行整改和处理。若拒不处理和整改不到位的,每处罚款2000元。 2、停车场基层 2.1、毛渣垫层施工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完整版)

合肥高新心血管病医院 辐射(放射)科 安全防护管理 安全防护制度 放射岗位职责 合肥高新心血管病医院放射科 合肥高新心血管病医院医务科 二0一五年十月

目录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操作规程 (1)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2) 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2) 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2) 人员培训制度 (3) 辐射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理预案 (3)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辐射监测方案 (4) 学习培训制度及记录 (5) 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6) 辐射(放射)设备操作规程和使用制度 (6)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7) 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7) 辐射(放射)科组织管理制度 (8) 登记室管理制度 (8) 资料存档保管制度 (9) 借片管理制度 (9) X线摄影室管理制度 (9) 暗室管理制度 (10) CT室管理制度 (10)

DSA室管理制度 (10) 综合读片制度 (11) 疑难读片讨论制度 (11) 放射介入手术随访制度 (11) X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1) 导管(介入)室消毒隔离制度 (12) 进修,实习医生管理制度 (12) 登记室岗位职责 (13) X线摄影室岗位职责 (13) 暗室岗位职责 (13) CT室岗位职责 (14) DSA室岗位职责 (14) 辐射(放射)科岗位职责和各级人员职责 (15) 放射科与临床科室紧急呼救与支援的机制与流程 (19)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及省环保厅、市环保局相关文件精神的规定,切实加强医院辐射安全与防护的监督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辐射危害,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结合我院辐射工作实际,决定调整医院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杨斌 副组长:周长平程福舟 成员:王延忠王蕾纪振华金星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负责日常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 3、辐射安全及防护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拟定辐射防护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2)做好工作人员的辐射防护与安全培训、防护设施的供应与管理以及辐射防护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等工作。 (3)组织实施本院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做到一人一档。 (4)定期对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进行督查,检查本院放射工作人员的技术操作情况,指导做好个人以及患者的辐射防护,确保不发生辐射安全事故。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 2、要正确使用射线装置,做到专人专管专用。 3、工作时,每一名工作人员必须佩带个人剂量笔(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 4、从事射线装置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杜绝非法操作。 5、发生放射事故,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拖延或者隐瞒不报。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操作规程 1、每天上岗前做好各类X线机保洁工作,保持机器良好的工作环境。 2、开机后应注意电源电压是否正常,并检查其他功能键是否选择正确。 3、操作机器时应该小心仔细,尤其注意电源电压,不得超过标识的标准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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