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规章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规章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规章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具体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二、协管服务对象为辖区常住居民。

三、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设置卫生监督协管室,其工作地点悬挂“卫生监督协管室”牌子,设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至少1人,由市卫生局从现有在册在岗人员中聘用,乡镇卫生院自村卫生室中聘任卫生监督信息员。

四、卫生监督协管具体职责如下: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围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3、实施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市卫生监督所,并配合调查取证。

4、在工作中对卫生监督信息员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

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并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5、受理辖区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对辖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市卫生监督所定期对协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7、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2、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3、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五、市卫生监督所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及督导考核工作。年终根据考核情况划拨公共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补助经费。

六、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双重管理,其中卫生监督业务工作由市卫生监督所统一考核管理,人事、工资、福利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年度考

核成绩突出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给予表彰;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经再次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将予以解聘。

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及时掌握协管围食品安全、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二、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指导行政相对人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督促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体检,办理“健康合格证明”。同时,负责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的培训工作。

三、实施经常性卫生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进行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改。

四、对拒不整改的或情节较重的行政相对人,应及时上报市卫生监督所,交由卫生监督人员依法处理,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积极予以配合。

五、对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六、受理辖区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七、发现辖区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八、督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并定期对其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九、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一、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公共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

二、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围管理相对人的本底资料档案;协助卫生监督所构收集、核实卫生监督信息。按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要求上报卫生监督信息;

三、协助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监督检查;

四、对卫生行政许可申请人进行指导:

五、对管理相对人不符合卫生规的行为及时提醒其纠正;及时报告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处理

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

六、承办卫生行政机关及卫生监督机构指定或交办的工作任务。

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员工作职责

一、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协助指导辖区行政相对人遵守卫生法律法规、规和标准。

三、了解责任区无证行医情况,对责任区被查处的无证行医点进行统计汇总,及时向一级哨点(卫生监督协管室)报告无证行医行为;协助卫生监督所查处无证行医行为。

四、发现卫生监督协管围行为及时报告。协助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员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

五、完成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室和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卫生监督协管员廉洁自律规定

一、禁止以权谋私、索拿卡要、收受贿赂;

二、禁止工作时故意刁难、拖延或者不作为;

三、禁止无法定依据的收费;

四、禁止与被监督单位建立任何形式的经济关系;

五、禁止接受管理相对人安排的任何休闲娱乐活动;

六、禁止执行任务时接受管理相对人的宴请;

七、禁止泄露监督工作及被监督单位的商业技术;

八、禁止参与有损卫生监督协管员形象的活动。

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制度

一、应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卫生监督协管员巡查工作日程表,以月为周期,安排好每月的巡查工作。

二、卫生监督协管员要认真履行规定职责,深

入辖区集镇、行政村、自然村进行巡查,积极主动向村委人员、乡医、村民询问了解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情况,及时掌握工作信息,每月的巡查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邀请村委工作人员或乡医签名见证,妥善保存工作记录。

三、对巡查中发现的无证生产经营、非法行医等行为应尽可能用现场笔录与拍照等方式进行第一时间初步调查取证,掌握非法行为的发生时间、地点、当事人个人信息等,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所。

四、卫生监督协管员应将每月巡查工作情况书面总结报市卫生监督所。

五、卫生监督协管巡查时必须有两名以上卫生监督协管员或卫生监督信息员参加。

卫生监督协管学习培训制度

一、根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发展需要,适时选派卫生监督协管员到市外参加法律、法规、规章及专业技术理论和技能等培训;卫生监督协管员、信息员培训时间每年不得少于40学时。

二、积极鼓励卫生监督协管员人员通过自学等形式自行完成法律专业和相关卫生监督专业知识,做到学以致用;

三、结合我市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工作实际,每年举办一至二期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班,通过系统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队伍的整体服务能力。

卫生监督协管投诉接待制度

群众投诉举报主要包括投诉、信函举报、网络投诉及群众来访等形式,是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的重要来源之一。卫生监督协管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调查和回复工作。

一、群众投诉举报受理登记

1、卫生监督协管室要对外公布投诉举报受理、信箱或网址,并准确地记录投诉举报信息。

2、对群众投诉举报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并造册登记。

3、来信、来电或来访人员咨询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3、要保护投诉举报人相关私人信息,未征得投诉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联系方式及家庭住址。

二、群众投诉举报处理

1、卫生监督协管受理的投诉举报线索在调查核实后,对确实存在行为的要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处理工作,查处结果要记录留存并答复投诉人,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2、群众投诉举报事实较轻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在5个工作日处理完毕,并予以答复。

3、事实较重的要在1个工作日上报市卫生监督所,并协助卫生监督员查处。市卫生监督所查处完毕后,将查处结果告知卫生监督协管室,卫生监督协管员应将查处结果登记、归档,并告知投诉人。

4、每年年底要对群众举报投诉所涉及的领域、问题和处理经验进行全面归纳总结,为今后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重点提供参考。

五、接到举报、投诉事件报告的卫生监督协管员、信息员,在不能处理的情况下,未及时向院长、卫生监督协管员报告或漏报、瞒报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者,依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

卫生监督协管案件交接制度

一、卫生监督协管案件交接即卫生监督协管员在责任区域落实案件处理,全程跟踪,协助办案。

二、卫生监督协管员在日常检查或受理的投诉举报线索经调查核实后,对确实存在较重行为的要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案转交和处理工作。

三、案件转交前要制作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相关证据资料,转交案件时要填写《案件转交单》,转交单上要注明单位、地址、负责人、、经营项目及主要事实,并填写协管员和公共卫生科负责人处理意见。

四、相关证据材料和转交单一起交市卫生监督所相关科室,市卫生监督所相关经办人要签字受理。

五、市卫生监督所在查处该案件时卫生监督协管员要协助卫生监督员查处。

六、市卫生监督所查处完毕后,将查处结果告知卫生监督协管室,卫生监督协管员应将查处结果登记、归档。

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是指对卫生监督协管本底资料、监督检查情况、群众投诉举报记录、工作记录和相关文件等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保管。

一、卫生监督协管档案资料应按上级文件、计划总结、会议记录、投诉举报、转交案件、宣传培训、年度报表、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等项目进行分类,并装订成册。

二、档案分类及容:

1、上级文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

2、计划总结:卫生监督协管室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情况汇报、检查安排、其他专项工作小结及图片资料等。

3、会议记录:卫生监督协管室召开或参加各类工作会议应留有记录。

4、投诉举报: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结果记录。

5、转交案件:卫生监督协管员向县卫生监督局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性材料以及处理结果。

6、宣传培训:卫生监督协管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计划、总结、宣传资料、工作记录及图片影像资料;卫生监督协管参加市卫生监督所组织的培训活动课件、学习笔记;卫生监督协管对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培训活动的培训计划、通知、课件、签到册、试卷及图片资料。

7、年度报表:每年报送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信息汇总表的存档。

8、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卫生监督协管辖区单位名册。

9、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按照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餐饮单位、供水单位和医疗机构进行划分,并做到一户一档。每户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中应包含:被监管单位的名称、地址、负责人、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和卫生监督协管现场检查记录、卫生监督意见书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卫生监督协管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一、为加强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部绩效考核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卫生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的积极性,营造公平、有序、和谐的人才竞争环境,结合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对卫生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的考核坚持实事、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

三、卫生监督协管员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半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及专项考核四种。

四、考核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以工作实绩考核为重点。

五、卫生监督协管员日常考核由所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必须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工作情况如实记载。

六、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评。具体容以《天长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绩效考核细则》为主。

七、卫生监督协管员考核以卫生监督管理效果为主,同时考核履行职责情况。

八、考核结果分为A优秀(90-100分)、B合格(80-89分)、C基本合格(70-79分)、D不合格(69分以下)四个类别。考核结果应作为对协管人员续聘、解聘、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九、年度评优的比例一般控制在总人数的10%。对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进行离职培训,对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予以解聘。

十、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于收到考核结果一周向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申诉。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上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通知当事人。

卫生监督协管制度

卫生协管工作制度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工作制度卫生监督协管岗位责任制度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卫生监督协管学习培训制度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制度卫生监督协管人员例会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村、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服务市场等摸底调查,建立本底资料档案。 二、开展本村、医疗服务市场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卫生监督巡查,发现并上报线索。 三、督促村公共卫生经营单位开展整改,协助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四、按照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本村、管理相对人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五、按照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本村、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六、负责本村、群众投诉、举报的登记、报告和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七、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本村、卫生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八、参与卫生监督机构在本村、开展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九、完成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

1、凡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卫生监督协管本底资料、监督检查情况、群众投诉举报记录、工作记录或收到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以及领导和承办人员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均应及时交回乡镇卫生监督组进行整理、立卷、定期归档、上柜保存,以便利用。 2、卫生监督协管档案资料应按上级文件、计划总结、会议记录、投诉举报、转交案件、宣传培训、年度报表、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等项目进行分类,并装订成册。 3、建立档案借阅制度。根据档案的程度,确定不同的利用围,规定不同的借阅审批手续。 4、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应在档案室永久保存。 5、定期对已超过档案管理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凡是需要销毁档案,均应有领导、监销人、经办人员在场。销毁现场人员均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名,以防止档案遗失和泄密。 6、档案室应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做到防鼠、防潮、防火、防尘等。 7、档案分类及容: (1)上级文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 (2)计划总结:乡镇卫生监督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情况汇报、检查安排、其他专项工作小结及图片资料等。 (3)会议记录:乡镇卫生监督组召开或参加各类工作会议应留有记录。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规章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为建立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规范本辖区日常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行为,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加强对基层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分片包干,组织落实辖区内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二)公共卫生和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加强辖区内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组织辖区内联合检查、巡查或对口检查。 (三)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室(办),落实卫生监督协管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全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四)制定卫生监督协管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每半年向市卫生监督所报告卫生监督协管情况。 (五)卫生监督协管员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日常巡查和指导,做好巡查和指导记录。在开展巡查和指导时,应出示相应证件以表明自己的合法身份。 (六)建立卫生监督协管绩效考核机制,完善考核方式与方法。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卫生监督协管员在规定范围内,协助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控、医疗机构等单位的摸底调查工作,建立本底资料档案。 (二)及时发现并报告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协助调查部门做好事故的处置工作。 (三)开展对本辖区被监督单位的巡查和指导,并制作检查记录和指导意见书;及时发现并报告被监督单位的违法行为,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做好查处工作;配合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定期的监督、监测工作。 (四)协助辖区内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接受具备条件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委托,代为办理许可等相关手续。 (五)负责对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与上报。 (六)负责辖区内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报告和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对群众举报的查处工作。 (七)参加专项执法检查和会议。 (八)完成当地政府、市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部署的其他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2016-1-10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管理制度、服务内容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乡镇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学校卫生服务、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等工作,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 (二)每月开展三次对本乡镇辖区被监督单位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登记,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如未发现异常问题将本月三次巡查情况,报县级卫生监督机构。 (三)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对本乡镇管理相对人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宣传。 (四)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对本乡镇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与报告。 (五)负责本乡镇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报告和协助县卫生监督

机构开展群众举报和突发公共卫生收集基本情况调查。 (六)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对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置。 (七)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在本乡镇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八)完成县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员制度 (一)认真履行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各项职责。 (二)遵守职业道德,严禁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三)坚持办事程序公开,巡查人员公开,巡查结果公开,举报电话公开。 (四)巡查时不饮酒,严禁着卫生监督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娱乐。 (五)不准以权谋私,收受被监督对象钱物。 (六)不准利用职权对管理相对人借故刁难、拖延或设置障碍。 (七)不准借执行公务之便吃、拿、卡、要。 (八)不准在卫生监督巡查时购买被监督对象的产品。 (九)不准向被监督对象推销产品或建立经济关系。 (十)不得擅自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措施,扣留、收缴、销毁相关产品。

卫生监督协管员服务内容及形式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二、服务内容 开展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供血信息报告。 三、服务形式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三篇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三篇 篇一: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一、掌握本乡镇餐饮服务单位、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职业病危害企业、学校、医疗机构管理相对人的基本情况,建立本底资料档案。 二、协助开展本乡镇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好检查记录,并督促整改。 三、协助开展本乡镇卫生行政许可的现场审查,配合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及培训工作。 四、及时上报农村集体聚餐自办宴席(就餐人数在100人以上),请卫生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并登记记录。就餐人数在50人以上100以下的,可直接进行现场指导,发现在饭菜加工中存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应及时纠正,问题严重时,应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并登记记录。 五、负责本乡镇管理相对人及卫生监督信息员的卫生法律法规和公共卫生知识宣传教育。 六、负责本乡镇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 七、负责本乡镇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报告,配合卫生监督员调查处理。 八、协助卫生监督员对卫生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对危害或可能危害人群健康的行为、物品或场所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 九、协助取缔无证生产经营和非法行医行为。

十一、及时报告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与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 十二、参与县卫生监督所在本乡镇开展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十三、负责本单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规范执业相关规章制度的宣传,贯彻、落实和自查,并做好自查记录。 十四、协助处理涉及本单位的不良执业行为及非法行医案件的调查处理。 十五、对本单位发生的不良执业行为,及时、主动提出整改建议,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卫生监督所。督促本医疗机构落实卫生监管部门提出的卫生监督意见及其它有关要求,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县卫生监督所。 十六、完成县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所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 一、永年镇中心卫生院公卫所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二、协管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常住居民。 三、公卫所设置专门卫生监督协管室,设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4人,由县卫生局从现有在册在岗人员中聘用,各村村卫生室中聘任一名卫生监督信息员。 四、卫生监督协管具体职责如下: (一)卫生监督协管员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协助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开展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3、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定期巡查,每年至少四次。要做好巡查发现的情况记录、监督指导及处置记录、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的记录,并建立健全完善的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协管档案。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并配合调查取证。 4、在工作中对村医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并协助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卫生信息员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县卫生局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定期对协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7、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二)卫生监督信息员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永年镇中心卫生院公卫所,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2、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3、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永年镇中心卫生院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

海南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和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使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进乡镇,全面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一、服务对象 海南省境内居民。 二、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本辖区开展卫生监督巡查和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所在地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局,并协助调查(见附件1、附件2)。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辖区开展卫生监督巡查和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做好相关记录,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所在地市、县(区)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机构报告,有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还应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协

助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附件3)、城市二次供水单位(附件4)及学校饮用水卫生(附件5)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饮用水感官指标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当地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四)学校卫生服务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等学校卫生服务工作进行巡访(附件6),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工作开展巡访(附件7),发现违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线索及时向所在地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三、服务流程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3)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乡镇食品卫生、学校卫生、化妆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职业放射卫生等摸底调查,建立本底资料档案。 二、协助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本乡镇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 三、开展本乡镇卫生许可现场初步审查。 四、按照县卫生局的要求负责本乡镇管理相对人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五、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本乡镇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六、负责本乡镇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报告和协助县卫生局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七、协助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参与本乡镇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八、协助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在本乡镇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九、完成县卫生局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员考核指标 一、基础档案建立率,日常监督覆盖率、监督情况和群众举报记录报告率100%。

二、按要求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三、全年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卫生知识宣传5次以上。 四、协助县卫生局县卫生监督所开展的相关工作积极有效,有据可查 五、参与上级组织的培训率和合格率100%。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在孝昌县县卫生监督所指导下对辖区内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履行6项职能: 一是对本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市场等进行日常巡查或集中式检查、指导,并及时向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报告监督信息及违法信息; 二是对在卫生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法律宣传并及时制止违法行为;三是协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查处违法案件; 四是为辖区范围卫生单位提供卫生行政审批咨询,并代为交件、代办、领证工作,方便群众办事。 五是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及时如实报告,做好前期现场控制以防止事态进一步蔓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六是认真完成县卫生局及卫生监督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员纪律要求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制度

目录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卫生监督协管员着装及证件管理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巡查巡访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信息收集报告处理制度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举报投诉接待处理制度卫生监督协管宣传及业务学习培训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开展流程图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信息收集报告处理流程图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资料收集整理要求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辖区医疗机构、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职业卫生、“两非”行为、食品安全及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等摸底调查,建立本底资料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二、开展本辖区各类服务市场日常卫生监督巡查,发现并上报违法线索。 三、督促、指导本辖区公共卫生经营单位开展整改,协助办理卫生行政许可手续。 四、开展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五、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六、负责本辖区群众投诉、举报的登记,报告和协助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情况调查。 七、协助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开展本辖区违法案件的调查和处理。 八、参与并协助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在本辖区开展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九、完成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员着装及证件管理制度 一、卫生监督协管员着装及证件实行统一管理,由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负责着装和证件的统一定购、发放和管理。 二、卫生监督协管员着装颜色、面料、式样及帽徽、肩章、领带等,参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规定》。 三、卫生监督协管员不配发胸牌号,制服臂章字样为“卫生监督协管”。 四、《重庆市卫生监督协管员证》由市卫计委统一制作,由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负责证件编号、发放和管理。 五、卫生监督协管员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的通知》要求着装,注意仪容举止,保持良好形象。 六、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爱护和保管好卫生监督协管制服及证件,不准借给或赠送他人,不准私自拆改和变卖,非执行公务时不得穿用。 七、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着装及证件管理制度,加强稽查工作,严格规范管理,对违反规定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批评教育,对利用卫生监督协管制服及证件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流程图

. 附件1:卫生监督协管室工作流程图 卫生监督协管室工作流程图 ↓↓

. 附件2:卫生计生监督协管辖区单位名册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辖区单位名册 2.凡属于卫生许可范畴的单位,均应在备注栏内填写其卫生许可证号(或执业许可证书号),并标明卫生许可 期限(或执业许可证期限)。 精品

附件3:卫生监督协管现场检查记录 公共场所巡查登记表 单位名称:负责人: 经营地址:电话: 经营项目:卫生许可证号: 1、证照应齐全: 卫生许可证完备有效是□否□ 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从业人员数:健康证数:)是□否□ 卫生制度、体检档案等卫生资料齐全是□否□ 2、店容、店貌和周围环境应整洁、美观,无果皮垃圾及痰迹是□否□ 3、室内通风换气良好,空气清洁是□否□ 4、旅店业: 应有消毒间及消毒设施,被套、床单、茶具等公用品一客一用一消毒是□否□ 洗漱池、浴盆和抽水马桶应每日清洗、消毒;是□否□ 无卫生间的客房每床位应配备不同标准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并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 是□否□ 5、浴室业 应设有更衣室、休息室和厕所等房间,地面要防渗、防滑;是□否□ 应有消毒间及其消毒设施和药品;是□否□ 浴室内及其卫生间应及时清扫、消毒无积水、无异味;是□否□ 应设有禁止性病和皮肤病的顾客就浴的明显标志;是□否□ 茶具、拖鞋等公用品一客一用一消毒。是□否□ 6、理发美容业 应有消毒设施,理发工具采用臭氧或紫外线消毒,理发用毛巾、围布要清洁,要经常清洗,物品分类存放;是□否□ 应配有皮肤传染病顾客专用的理发工具,有明显标志,并存放在指定的专用箱内; 被检查人签名:检查人员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此记录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备案,一份交被检查单位。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1]1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乡镇、社区食品卫生、学校卫生、化妆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职业放射卫生等摸底调查,建立本底资料档案。 二、协助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本乡镇、社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 三、开展本乡镇、社区卫生许可现场初步审查。 四、按照县卫生局的要求负责本乡镇、社区管理相对人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五、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本乡镇、社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六、负责本乡镇、社区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报告和协助县卫生局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七、协助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参与本乡镇、社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八、协助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在本乡镇、社区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九、完成县卫生局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 1 -

卫生监督协管员考核指标 一、基础档案建立率,日常监督覆盖率、监督情况和群众举报记录报告率100%。 二、按要求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三、全年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卫生知识宣传5次以上。 四、协助县卫生局县卫生监督所开展的相关工作积极有效,有据可查。 五、参与上级组织的培训率和合格率100%。 - 2 -

卫生监督协管员纪律要求 一、认真履行卫生监督协管员各项职责。 二、在实施卫生监督协管时,要做到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程序合法。 三、遵守职业道德,严禁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四、坚持办事程序公开、姓名公开、举报电话公开。 五、不准借执行公务之便吃、拿、卡、要。 六、不得向被监督对象推销产品或建立经济关系。 七、不得行使行政处罚权。 八、不得行使行政强制措施,扣留、收缴、销毁相关产品。 - 3 -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二、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1、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 2、对辖区食品流通领域(副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开展规定项目健康检查并将相关资料(体检表、一寸照片二张)报县卫生监督所办理健康证。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1、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

2、掌握辖区内职业健康危害单位基本情况,每季度对职业健康危害单位进行一次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对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完善健康档案。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1、对辖区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和学校自备供水单位进行巡查,发现水质异常变化情况和群众举报投诉时及时报告并协助卫生监督部门处理; 2、督促供水单位每年定期对制、管水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协助开展供、管水人员卫生知识及业务知识培训。 3、每月定期对辖区内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一次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制水工艺流程是否规范、混凝剂和消毒剂索证及投加是否规范,常规检验开展情况及记录)并填写卫生监督报告卡。 (四)学校卫生服务 1、每学期开学时和在校期间定期对辖区内所有学校传染病防控(预案、晨检午检实施及记录、因病缺课记录、学生健康档案);饮用水卫生(自来水、饮用水索证及水质卫生现状);托幼机构保健(一人一巾一杯、洗手消毒设施、幼儿个人卫生习惯、幼师健康

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通用版)

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 (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88

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通用版) 为保证卫生监督协管文件的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做好收集、立卷、保管等工作,维护文件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立文件档案管理专员,切实做好文件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文件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提高案卷质量,使文件档案管理工作达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 二、凡是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和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类资料、原始记录、出版物、各种图表薄册、照片以上级文件等都要齐全完整地收集、整理、立卷、保管。 三、档案管理员要对文件资料专门建档、进行管理。 四、立卷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以便于保管和利用。

五、文件资料档案的保管、查阅。 1、所有档案必须入框上架,科学排列,便于查找,避免暴露或捆扎堆放。 2、文件柜、档案厨要保持整洁卫生,认真做好文件档案“八防”工作,要定期检查、经常核对文件档案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文件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六、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须报请分管领导批准,所有档案一律不允许外借。不论是谁查阅、复印档案,档案管理员都必须如实进行登记,注清查阅时间、查阅内容、查阅人姓名、批准领导、是否复印等相关内容。 七、对于机密文件及档案的管理,要有专柜存放并单独设锁,无关人员不准接触,工作人员要严守机密。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2)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2)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具体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二、协管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常住居民。 三、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设置卫生监督协管室,其工作地点悬挂“卫生监督协管室”牌子,设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至少1人,由市卫生局从现有在册在岗人员中聘用,乡镇卫生院自村卫生室中聘任卫生监督信息员。 四、卫生监督协管具体职责如下: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3、实施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市卫生监督所,并配合调查取证。

4、在工作中对卫生监督信息员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并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市卫生监督所定期对协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7、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2、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3、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五、市卫生监督所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及督导考核工作。年终根据考核情况划拨公共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补助经费。 六、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双重管理,其中卫生监督业务工作由县卫生监督所统一考核管理,人事、工资、福利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年度考核成绩突出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给予表彰;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经再次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将予以解聘。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具体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二、协管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常住居民。 三、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设置卫生监督协管室,其工作地点悬挂“卫生监督协管室”牌子,设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至少1人,由市卫生局从现有在册在岗人员中聘用,乡镇卫生院自村卫生室中聘任卫生监督信息员。 四、卫生监督协管具体职责如下: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3、实施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市卫生监督所,并配合调查取证。

4、在工作中对卫生监督信息员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并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市卫生监督所定期对协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7、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2、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3、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2011年版)--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材料

2011年版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解读) ------??区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材料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是2011年国家卫生部增加的一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协管是基层卫生监督工作向乡村、向社区的延伸,但不是单纯的转移;卫生监督协管与卫生监督相比,前者侧重于信息的搜集和报告,侧重于宣传、培训和咨询、指导。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二、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1、需要报告的内容:发现有或者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包括食品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的过程,甚至包括种植、养殖的过程)。 2、信息来源:卫生院和村室医疗服务(需要培训和制度支持);卫生监督协管员巡查;食品经营单位报告;干部群众反映(需要宣传发动)。 3、报告的要求:信息准确、完整(具体地点、范围大小、涉及人员多少、隐患因素性质以及病人中毒表现、就诊或所处地点和已经采取的措施及病人情况);报告及时(2小时内;特殊人群或特殊时间段或严重事件要最快速度报告);报告程序正确(一是逐级;二是卫生院向区卫生局报告,然后向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报告);登记完整(完整填写《信息报告登记表》)。 4、保护现场,协助处理。 5、对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饭店、学校或者幼儿园等食堂,不包括商店、超市;暂时不包括食品摊点)建立本底资料,每季度巡查(巡查内容2011年11月份培训教材已发)一次(有《现场检查记录》,有《监督意见书》,填写《巡查登记表》)。 6、督促、协助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证》。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1、需要报告信息的内容:职业病患者、可疑职业病患者以及发现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 2、信息来源:卫生院和村室医疗服务(需要培训和制度支持);职业危害单位报告;干部群众反映(需要宣传发动)。 3、报告的要求:信息准确、完整(如果是患者,要报告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工种、接触有害因素时间、可疑职业病名称、个人及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如果是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要报告具体地点、范围大小、涉及人员多少、隐患因素性质以及病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制 度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目录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卫生监督协管员着装及证件管理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巡查巡访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信息收集报告处理制度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举报投诉接待处理制度卫生监督协管宣传及业务学习培训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开展流程图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信息收集报告处理流程图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资料收集整理要求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辖区医疗机构、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职业卫生、“两非”行为、食品安全及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等摸底调查,建立本底资料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二、开展本辖区各类服务市场日常卫生监督巡查,发现并上报违法线索。 三、督促、指导本辖区公共卫生经营单位开展整改,协助办理卫生行政许可手续。 四、开展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五、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六、负责本辖区群众投诉、举报的登记,报告和协助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情况调查。 七、协助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开展本辖区违法案件的调查和处理。 八、参与并协助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在本辖区开展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九、完成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员着装及证件管理制度 一、卫生监督协管员着装及证件实行统一管理,由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负责着装和证件的统一定购、发放和管理。 二、卫生监督协管员着装颜色、面料、式样及帽徽、肩章、领带等,参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规定》。 三、卫生监督协管员不配发胸牌号,制服臂章字样为“卫生监督协管”。 四、《重庆市卫生监督协管员证》由市卫计委统一制作,由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负责证件编号、发放和管理。 五、卫生监督协管员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的通知》要求着装,注意仪容举止,保持良好形象。 六、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爱护和保管好卫生监督协管制服及证件,不准借给或赠送他人,不准私自拆改和变卖,非执行公务时不得穿用。 七、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着装及证件管理制度,加强稽查工作,严格规范管理,对违反规定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批评教育,对利用卫生监督协管制服及证件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一、掌握本乡镇餐饮服务单位、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职业病危害企业、学校、医疗机构管理相对人的基本情况,建立本底资料档案。 二、协助开展本乡镇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好检查记录,并督促整改。 三、协助开展本乡镇卫生行政许可的现场审查,配合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及培训工作。 四、及时上报农村集体聚餐自办宴席(就餐人数在100人以上),请卫生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并登记记录。就餐人数在50人以上100以下的,可直接进行现场指导,发现在饭菜加工中存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应及时纠正,问题严重时,应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并登记记录。 五、负责本乡镇管理相对人及卫生监督信息员的卫生法律法规和公共卫生知识宣传教育。 六、负责本乡镇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 七、负责本乡镇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报告,配合卫生监督员调查处理。 八、协助卫生监督员对卫生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对危害或可能危害人群健康的行为、物品或场所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

九、协助取缔无证生产经营和非法行医行为。 十一、及时报告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与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 十二、参与县卫生监督所在本乡镇开展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十三、负责本单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规范执业相关规章制度的宣传,贯彻、落实和自查,并做好自查记录。 十四、协助处理涉及本单位的不良执业行为及非法行医案件的调查处理。 十五、对本单位发生的不良执业行为,及时、主动提出整改建议,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卫生监督所。督促本医疗机构落实卫生监管部门提出的卫生监督意见及其它有关要求,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县卫生监督所。 十六、完成县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所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2018年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方案

2018年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充分利用三级公共卫生网络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前哨作用,解决基层卫生监督相对薄弱的问题,从而进一步建成城乡全覆盖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等行为,切实实施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民生工程项目,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主要工作任务及安排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各单位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要及时报告市卫生局卫生监督科,协助调查及保护现场。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医疗卫生技术人员食物中毒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工作,提高对食物中毒等相关病例发现能力,规范报告程序。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1、各单位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应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发现职业病患者、可疑职业病患者,应及时向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报告。 2、各单位要协助做好放射防护监督工作,检查基层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辖区内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落

实放射人员体检、个人剂量送检及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上级部门的培训等工作,建立健全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档案。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1、各单位要每季度对辖区内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为:是否取得集中式供水卫生许可证、是否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及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预案、水源上游是否存在污染源、水源防护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制水工艺流程是否符合要求、净化消毒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混凝剂投加是否规范及是否索证、常规检验项目是否开展及记录等。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下达书面指导意见,并要跟踪复查,督促整改。检查情况应及时汇总,按照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关于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报告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同时书面报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西津、南山、河沥三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对辖区内城市二次供水进行巡查(一年不少于2次),发现水质异常变化情况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 3、督促供水单位每年定期对制、管水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及业务知识培训。 4、协助开展水质监测工作。 (四)学校卫生服务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 制度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为建立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规范本辖区日常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行为,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加强对基层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分片包干,组织落实辖区内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二)公共卫生和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加强辖区内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组织辖区内联合检查、巡查或对口检查。 (三)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室(办),落实卫生监督协管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全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四)制定卫生监督协管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每半年向市卫生监督所报告卫生监督协管情况。 (五)卫生监督协管员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日常巡查和指导,做好巡查和指导记录。在开展巡查和指导时,应出示相应证件以表明自己的合法身份。 (六)建立卫生监督协管绩效考核机制,完善考核方式与方法。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卫生监督协管员在规定范围内,协助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控、医疗机构等单位的摸底调查工作,建立本底资料档案。

(二)及时发现并报告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疫 情等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协助调查部门做好事故的处置工 作。 (三)开展对本辖区被监督单位的巡查和指导,并制作检 查记录和指导意见书;及时发现并报告被监督单位的违法行 为,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做好查处工作;配合市卫生监督所开展 定期的监督、监测工作。 (四)协助辖区内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接 受具备条件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委托,代为办理许可等相关手续。 (五)负责对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与上报。 (六)负责辖区内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报告和协助市卫 生监督所对群众举报的查处工作。 (七)参加专项执法检查和会议。 (八)完成当地政府、市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部署的其 他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2016-1-10 卫生监督协管员廉洁自律规定 (一)遵守职业道德,严禁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二)认真履行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各项职责; (三)在实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时,要做到仪表端庄、举 止文明、程序合法; (四)不准以权谋私、不得收受被监督对象钱物,不准接 受可能影响监督协管公正的招待和宴请; (五)不准利用职权对管理相对人借故刁难、拖延、不作 为或乱作为;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制度建设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制度建设 1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制度建设 卫生监督协管案件交接制度 一、卫生监督协管案件交接即卫生监督协管员在责任区域内落实案件处理,全程跟踪,协 助办案。 二、卫生监督协管员在日常检查或受理的投诉举报线索经调查核实后,对确实存在较重 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向县卫生监督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案转交和处理工作。 三、案件转交前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等相关证据资料,转交案件时要填写< 案件转交单>,转交单上要注明违法单位、地址、负责人、电话、经营项目及主要违法 事实,并填写协管员和公共卫生科负责人处理意见。 四、相关证据材料和转交单一起交县卫生监督所相关科,县卫生监督所相关经办人要签 字受理。 五、县卫生监督所在查处该案件时卫生监督协管员要协助卫生监督员查处。 六、县卫生监督所查处完毕后,将查处结果告知卫生监督协管室,卫生监督协管员应将查 处结果登记、归档。 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是指对卫生监督协管本底资料、监督检查情况、群众投诉举报 记录、工作记录和相关文件等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保管。 一、卫生监督协管档案资料应按上级文件、计划总结、会议记录、投诉举报、转交案 件、宣传培训、年度报表、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等项目进行分 类,并装订成册。 二、档案分类及内容: 1、上级文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 2、计划总结:卫生监督协管室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情况汇报、检查安排、其它专项 2

工作小结及图片资料等。 3、会议记录:卫生监督协管室召开或参加各类工作会议应留有记录。 4、投诉举报: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结果记录。 5、转交案件:卫生监督协管员向县卫生监督所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性材料以及处理结 果。 6、宣传培训:卫生监督协管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计划、总结、宣传资料、工 作记录及图片影像资料;卫生监督协管参加县卫生监督所组织的培训活动课件、学习笔 记;卫生监督协管对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培训活动的培训计划、通知、课件、签到册、 试卷及图片资料。 7、年度报表:每年报送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信息汇总表的存档。 8、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卫生监督协管辖区单位名册。 9、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按照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餐饮单位、供水单位和医疗 机构进行划分,并做到一户一档。每户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中应包含:被监管单位的名 称、地址、负责人、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和卫生监督协管现场检 查记录、卫生监督意见书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卫生监督协管学习培训制度 一、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接受县卫生监督所的业务培训,培训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县卫 生监督所具体实施。对已配备的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和年度在职培训,内 容涉及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和廉政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教学时间不得少于 20个学时,年度在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 二、卫生监督协管员负责督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卫生监 督工作,并定期对其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卫生监督信息员培训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 镇卫生院组织,卫生监督协管室具体实施,每个卫生监督信息员年度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40个学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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