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项目节点考核管理办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项目节点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内部各施工项目的管理,防范风险,不断完善和改进项目激励机制,提高施工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提升企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等管理水平,确保施工项目各项指标顺利完成。

第二条本办法以激励性、公平性、可操作性为原则,着重加强对施工项目部的节点考核,确保项目施工按进度计划目标完成,以满足合同要求。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重点项目、施工难度大、任务重、规模大及其他公司认为需要考核奖励的项目。

第三章考核内容及工作组织

第四条集团公司将成立由公司分管领导、工程管理部、安全监察室、成本控制部、财务经营部、审计室等组成考核小组。项目开工时,由项目部报送项目的各项计划,经考核小组审批后执行。项目节点考核分为地下室顶板、主体封顶、竣工验收三个节点进行考核。每个节点计划奖励金额根据项目大小,原则上在3~10万之间(具体数额根据项目产值大小与人员配置数量、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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