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媒体采访接待管理规定

新闻媒体采访接待管理规定
新闻媒体采访接待管理规定

新闻媒体采访接待管理规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关于新闻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闻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工作,严肃新闻采访接待纪律,维护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为集团公司转型跨越、和谐稳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如下办法:

第一条各级党委、党总支、机关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高度重视新闻媒体采访接待工作,充分尊重记者合法的采访权益,有效地引导来访记者进行理性报道,做到善管、善用、善待媒体。

第二条党委宣传部门对新闻采访接待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积极配合协助。

第三条建立外来记者来访登记报告制度。外来记者是指集团公司所属新闻单位以外的各级各类媒体的记者。各级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分中心)要建立外来记者来访登记簿,将来访记者的姓名、单位、来访事由、记者证号等情况做好登记。外来记者到集团公司机关及直属相关部门采访时,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将来访记者情况报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由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验明其合法有效的记者证件后,再通知相关单位接受采访;外来记者到基层单位采访时,由各单位向属地党委宣传部报告,并视情况逐级报上一级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四条本规定所指的对外新闻宣传报道指的是在集团公司以外的报刊杂志、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开报道或载入内部参考资料的消息、通讯、评论等文章、图像和音像。

第五条积极做好新闻媒体采访接待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尊重记者的采访权,积极主动地提供服务,切实做到热情、礼貌、周到,为记者采访创造良好条件。介绍情况要慎重、准确,并注意商业保密。如涉及到重要内容和敏感问题的采访,不宜宣传的,应当有礼貌谢绝。对新闻媒体的非正面采访,要热情接待,说明情况,争取理解;并及时向上级宣传部门汇报。新闻媒体的正常采访,由各级党委宣传部及新闻(分)中心负责接待安排,落实采访事宜,相关部门配合接受采访。党委宣传部应向采访记者发放采访许可证,记者持许可证到基层单位进行采访,采访内容不得超越许可范围。采访单项工作的,由被采访的相关单位做好接待和食宿安排;采访集团公司全面工作的,由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接待,并做好食宿安排。

第六条集团公司以外新闻媒体记者前来采访,集团党委宣传部要查验其记者证,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记者证是记者采访唯一合法证件,如没有持记者证,可拒绝安排采访。

第七条外来新闻媒体记者要求采访集团领导的,由集团党委宣传部协调承办。拟对外刊发、播出的新闻作品,要征求被采访领导的意见。

第八条集团员工不得以个人名义接受社会媒体采访有关集团或本单位的事项,不得将集团新闻上传QQ空间、微博、博客等新媒体,不得利用互联网以“集团公司及本单位”名义发布消息。

第九条集团公司举办重大活动,需邀请社会媒体记者来采访报道,由集团党委宣传部负责邀请;基层单位需邀请社会媒体记者前来采访,可向集团党委宣传部提出申请,由集团党委宣传部邀请。

第十条对基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由集团党委宣传部批准,对集团副总以上领导干部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由集团分管宣传的党委副书记批准。

第十一条强化突发事件、热点问题和大型活动的新闻采访接待工作。突发事件、热点问题和大型活动的新闻采访接待工作由党委宣传部门牵头抓总,各级党政分管领导亲自参与接待,新闻中心具体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协助,提供准确资料,统一报道口径,并负责做好食宿接待工作。

第十二条加强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根据集团公司安排,认真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技

术精、具备一定新闻宣传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新闻发言人,专门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的新闻发布和来访记者的接待工作,切实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

第十三条提升与媒体沟通能力。各级、各部门都要加强对当代媒体尤其是新兴媒体发展规律的研究,加强与各大媒体的交流沟通,与媒体交朋友。媒体记者来访时要主动配合,了解记者来访的真正意图,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给予正面地、积极地引导和回应。不准无故拒绝采访或阻挠记者的正常采访活动,对因拒绝、阻挠采访对集团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整顿新闻宣传秩序。对外来记者借新闻采访之名,以“公开曝光”、“编发内参”等相要挟,向被采访单位或个人索要钱物、牟取私利的,被采访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报告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由党委宣传部门与其主管单位沟通,按照有关新闻工作纪律处置。对于持假证件及冒充记者招摇撞骗、敲诈勒索的,及时报告公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打击。

第十五条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分)中心要提高综合协调能力,加强与职能部门的联系与沟通,成为记者和职能部门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搞好新闻采访综合服务。

第十六条以前有关对外新闻宣传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本规定由集团党委宣传部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执行。

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对外报道审批表

集团公司集团公司邀请记者采访申请表

医院接待媒体采访制度

医院接待媒体采访制度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XXXXX医院接待媒体采访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采访接待工作,提升服务水平,畅通信息渠道,着力构建“有章可循、规范有序、职责分明、统筹有力”的新闻媒体采访接待机制,进一步发挥新闻宣传工作引导舆论、凝聚力量、营造声势、推进工作的作用,现就进一步规范新闻媒体采访接待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采访接待职责 1、采访接待遵循属地管理原则。按照“谁发生、谁负责、谁解决”的原则,各科室为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对新闻媒体采访接待工作负全责。 2、采访接待必须把握及时稳妥、快速处置原则。各科室对媒体的采访要求必须在第一时间给予主动配合,不得推诿、拖拉。对媒体的采访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积极应对,正确引导,尽早报告,快速处置。 3、宣传科负责涉及医院决策方面的采访接待;负责对各科室媒体采访接待工作的指导、协调、沟通、联络;负责对涉及到多个科室舆论监督责任主体的认定。 二、规范采访接待流程 1、明晰媒体采访报道意图。各科室在接待新闻单位采访前,应要求记者出示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的记者证,或新闻单位采访介绍信,并认真查验核对,及时掌握媒体记者的姓名、所属新闻单位、职务、具体的版面(频道)、联系方式等,以便核实、沟通。没有相关证件的可不予以接待。同时,各科室接待人员要认真了解记者的采访意图,如果记者已先在我院其他科室作了采访,也需一并了解。

2、规范采访接待报告制度。接待人员要及时将了解到的情况要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各科室要根据记者采访的不同意图,积极主动与媒体记者作好沟通协调工作。同时,涉及多个科室的采访,请示相关领导。一般不接受电话采访。私自接受采访,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3、落实专人如实介绍情况。各科室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时,特别是舆论监督采访时,应将情况告知宣传科,由新闻发言人向前来现场采访的新闻媒体记者介绍情况、解答问题,对暂时无法介绍、解答或把握不准的问题,应及时作好解释工作,择期答复记者,避免因情况介绍不全面、不准确而造成报道的不全面、不客观。 4、做好采访报道跟踪反馈。接受采访的第一责任人或新闻发言人向来访记者索看采访稿件,核对事实与数据。有负面影响的,想法设法做工作,不予报道。对媒体记者不符合实际的新闻舆论监督情况,报县委宣传部协调。 三、严明采访接待纪律 1、接受新闻采访要严格遵守新闻宣传工作纪律,按照审核确定的采访范围和材料接受采访,按照已正式出台的文件或政策解答问题。 2、接受新闻采访时要热情、严谨、真实,在向新闻媒体披露信息时,必须遵守国家保密、国家安全等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3、接受采访的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采访活动,准备好采访需要的相关资料;媒体记者需要现场采访时,涉及到的科室应积极主动配合新闻媒体的采访活动。

新闻媒体管理试行办法

新闻媒体管理办法(试行)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经营相关的新闻管理、新闻发布及媒体沟通接洽行为,确保对外发布信息的一致性和有效性,提高宣传质量和宣传水平,提高媒介危机应急处理能力,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不包括对外投资和资本运作相关信息,涉及对外投资和资本运作相关信息另由集团董事会制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二条集团总部及所属分公司各类新闻必须通过审批,并统一口径对外发布,只有新闻发言人可以就指定话题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其他人员未经集团董事会、集团总裁或主管品牌的副总裁授权批准,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第三条新闻发布对象包括各类平面、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单位,以及媒体中介机构和可能传播信息的个人。 第四条新闻内容包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有关市场、产品、形象宣传的各类信息,以及可能对公司形象、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如有关公司的财务经营数据、资本运营、人事战略行为、合作关系等。涉及资本运营相关信息必须与集团董事会办公室沟通,资本运营相关信息包括:收购兼并重组、战略投资、基金与信托合作、改制及上市、资本融资及再融资、内部产权及股权结构整合、法人治理结构调整等。 第五条各分公司应设立专人(即工作对接人)负责在本公司组织实施本制度。 第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在集团公司品牌管理部。

第七条本制度自即日起颁布实施。 第一章新闻管理重点名词 第八条统一口径:针对各类媒体,集团就企业概况、架构、战略、合作伙伴、企业文化以及某一事件、某一人、某一政策、社会现象等,通过各类渠道统一发布的认知、评论、态度、趋势预测及其他各类言论。 第九条新闻发言人:集团授权负责接受采访、咨询、调查及发布信息的人员。分为固定新闻发言人和指定新闻发言人。 第十条舆论危机:舆论危机是指社会公众对企业的负面态度和负面意见的公开流传和表达。舆论危机包括人际舆论危机(如流言或谣言)和大众舆论危机(如负面新闻报道)两种基本形式。 第十一条危机管理:就是当企业发生危机、面临公众压力时,紧急启动应急程序,运用各种传播手段,妥善处理危机事件,恢复形象的公共关系管理过程。它包括危机预防、危机预警、危机处理、危机恢复等四个阶段。

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单位公务接待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公务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市政府和省水利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原则 (一)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本着“统一管理、热情周到、不失礼节、从简节约”的原则,结合实际,认真搞好接待工作。 (二)接待中的迎送、会见、陪同、住宿、宴请等各项活动,要体现礼仪、对等、对口的原则,并注意来客的民族风俗和习惯,做到科学安排、文明接待、简朴大方、不铺张浪费。 二、接待范围 (一)上级水利系统的领导和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 (二)兄弟省、市水利系统到我站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 (三)系统外有关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 (四)省水利厅委托我站接待的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 (五)市局组织的各类会议的接待; (六)其他公务活动需要接待的人员。 三、接待程序 1 (一)凡属接待范围内的来客,机关各科室接到信息后,要明确来客单位、人数、姓名、职务、民族、到达具体时间、来站目的及活动内容,及时通知办公室。 (二)对来宾进行公务活动客人的接待,原则上是对口接待、对口陪同、分级接待,陪同人员轻车简从。 四、接待标准

(一)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接待费用按实际列支。 (二)来站进行政务活动的兄弟省、市水利系统领导以及市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就餐视情按每人每餐50,100元标准。 (三)来站进行公务活动的县局工作人员以及参加市局组织的各类会议的人员就餐按每人每餐30元标准。 (四)省水利厅、市委、市政府委托我局接待的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接待标准原则上按每人每餐100元标准。 (五)需要住宿的客人,由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房间。 五、接待要求 (一)公务接待要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按财务制度办理报销手续,不搞超标准接待。 2 (二)接待陪同人员根据办公室签发的派餐单(或代金券)到指定的宾馆、饭店安排食宿。 (三)接待过程中需要赠送礼品、纪念品的,一律提前报经领导同意,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四)在公务接待中自觉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彬彬有礼、落落大方,出色完成接待任务。 浦江县河道管理站 二0一三年一月 3

关于新闻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办法

关于新闻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闻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工作,严肃新闻采访接待纪律,维护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为集团公司转型跨越、和谐稳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如下办法:第一条各级党委、党总支、机关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高度重视新闻媒体采访接待工作,充分尊重记者合法的采访权益,有效地引导来访记者进行理性报道,做到善管、善用、善待媒体。 第二条党委宣传部门对新闻采访接待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积极配合协助。 第三条建立外来记者来访登记报告制度。外来记者是指集团公司所属新闻单位以外的各级各类媒体的记者。各级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分中心)要建立外来记者来访登记簿,将来访记者的姓名、单位、来访事由、记者证号等情况做好登记。外来记者到集团公司机关及直属相关部门采访时,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将来访记者情况报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由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验明其合法有效的记者证件后,再通知相关单位接受采访;外来记者到基层单位采访时,由各单位向属地党委宣传部报告,并视情况逐级报上一级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四条本规定所指的对外新闻宣传报道指的是在集团公司以外的报刊杂志、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开报道或载入内部参考资料的消息、通讯、评论等文章、图像和音像。 第五条积极做好新闻媒体采访接待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尊重记者的采访权,积极主动地提供服务,切实做到热情、礼貌、周到,为记者采访创造良好条件。介绍情况要慎重、准确,并注意商业保密。如涉及到

重要内容和敏感问题的采访,不宜宣传的,应当有礼貌谢绝。对新闻媒体的非正面采访,要热情接待,说明情况,争取理解;并及时向上级宣传部门汇报。新闻媒体的正常采访,由各级党委宣传部及新闻(分)中心负责接待安排,落实采访事宜,相关部门配合接受采访。党委宣传部应向采访记者发放采访许可证,记者持许可证到基层单位进行采访,采访内容不得超越许可范围。采访单项工作的,由被采访的相关单位做好接待和食宿安排;采访集团公司全面工作的,由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接待,并做好食宿安排。 第六条集团公司以外新闻媒体记者前来采访,集团党委宣传部要查验其记者证,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记者证是记者采访唯一合法证件,如没有持记者证,可拒绝安排采访。 第七条外来新闻媒体记者要求采访集团领导的,由集团党委宣传部协调承办。拟对外刊发、播出的新闻作品,要征求被采访领导的意见。 第八条集团员工不得以个人名义接受社会媒体采访有关集团或本单位的事项,不得将集团新闻上传QQ空间、微博、博客等新媒体,不得利用互联网以“集团公司及本单位”名义发布消息。 第九条集团公司举办重大活动,需邀请社会媒体记者来采访报道,由集团党委宣传部负责邀请;基层单位需邀请社会媒体记者前来采访,可向集团党委宣传部提出申请,由集团党委宣传部邀请。 第十条对基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由集团党委宣传部批准,对集团副总以上领导干部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由集团分管宣传的党委副书记批准。 第十一条强化突发事件、热点问题和大型活动的新闻采访接待工作。突发事件、热点问题和大型活动的新闻采访接待工作由党委宣传部门牵头抓总,各级党政分管领导亲自参与接待,新闻中心具体协调,相关部门配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防止铺张浪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单位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公务接待原则 公务接待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公务接待费支出实行预算总额控制、只减不增,严格审批、限额报销。 二、公务接待范围 公务接待范围:主要是外省单位、省局、省内兄弟单位、地方部门等外部单位来单位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公务接待费,是指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住宿费、就餐费等。 三、公务接待审批程序 1.严控接待事由。公务接待实行接待函电制度,公务接待事项应有派出单位公函或电话记录单(见附件1)并报告分管领导。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要统筹安排。 2. 严格接待审批。公务接待前,由办公室统一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见附件2)并报分管领导审批。公务活动结束后,由办公室统一如实填写公务接待清单(见附件3)。

四、公务接待标准 1.住宿。公务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费、会议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会议接待要安排在定点宾馆。住宿标准按国家规定的住宿标准执行,根据职级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选择宾馆住宿(不分房型)。住宿费用原则上由接待对象承担。 2.就餐。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在单位职工食堂用餐。确因工作需要,经公务接待工作分管领导批准,可安排外部就餐,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及就餐标准。每个接待事项原则上只能安排一次公务接待用餐。就餐标准:单位食堂就餐接待标准为不超过80元/人(不含酒水),外部就餐接待标准为不超过120元/人(不含酒水)。公务接待中不得提供香烟,本系统内部公务接待不得饮酒,外事接待工作中不得提供高档酒水。工作餐及酒水费用应当随具体接待任务及时结算,不得以任何名义挂账,或分批购买、分期付款。 3.陪餐人员。接待对象在10 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 3 人;接待对象在10 人以上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4.公务接待司机用餐,在公务接待审批单上注明司机人数和就餐费用,并入公务接待费报销。 五、财务报销 1.公务接待费在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一般预算支出目级科目”中的“公务接待费”目级科目中列支,真实反映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公务接待经费由办公室凭派出单位公函或电话记录单及其它证明材料,审批手续齐全后报销。 3.公务接待经费支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

《佳兆业集团媒体管理制度》

佳兆业集团媒体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障集团在对外媒体的信息传播中的一致性,树立良好的企业媒体形象,维护有效的企业媒体关系,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和各下属公司对外部媒体的关系管理(集团内部网站、刊物等内部媒体不含在内),本制度中提到的媒体和媒体人员均不包含媒体广告代理单位和媒体广告代理人员。 3.职责 3.1 集团营销策划管理部职责: 3.1 .1 负责拓展并维护全国性主流媒体(包括财经媒体、门户网站、地产行业媒体等)、香港媒体的关系,整合并协助各下属公司进行媒体资源管理。 3.1.2 负责集团层面的媒体传播和媒体接待工作,指导和协助各下属公司进行媒体传播和媒体接待。 3.1.3 负责集团层面危机事件的媒体危机处理,指导和协助各下属公司进行媒体危机处理。 3.1 .4 监测与集团信息相关的新闻报道,分析、评估集团信息的媒体传播状况,提供阶段性传播建议。 3.1.5 对集团层面信息的媒体发言人及发言范畴进行规范和监督。3.1.6 定期整理有关集团的媒体新闻档案存档。 3.2 下属公司品牌职能部门职责:

3.2.1 负责拓展并维护下属公司所在地区的区域性媒体关系。3.2.2 负责组织策划与下属公司相关的媒体传播活动,配合进行集团品牌信息的传播。 3.2.3 负责下属公司层面危机事件的媒体危机处理。 3.2.4 监测与下属公司相关的新闻报道,及时把握媒体动向。定期整理下属公司的媒体新闻档案存档。 3.3 集团及各下属公司其他职能部门职责: 3.3 .1 配合集团营销策划管理部和各下属公司品牌职能部门进行相关专业支持、接待人员协调、接待用车安排、接待物料准备等相关事宜。 4、主要内容 4.1 媒体信息发布 4.1 .1 集团及各下属公司所有媒体信息的发布均需要进行信息内容审批。公司对外发布的新闻信息,一般采取提供经进行信息内容审批的新闻素材给媒体,并由媒体自行采写的方式。 4.1.2 集团股价敏感信息的发布,由集团投资者关系部提供已报集团董事局审批同意的信息公告或信息内容,由集团营销策划管理部配合投资者关系部所要求的披露时间进行信息发布。 4.1.3 股价敏感信息的界定股价敏感信息一般包括:任何性质的财务数据预测,如集团预算、盈利预测、毛利率、年度经营目标数值、股息前景等;会影响公司前景和其股票投资价值的非公开材料,如签订重要合约、注资、合资、策略性联盟计划等;企业的融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债券、票据、配股、回购股份或大股东增持计划;集团内部重要人士变

医院媒体采访和新闻发布管理办法

医院媒体采访和新闻发布管理办法 为积极宣传报道我院医疗、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新进展和新成就,普及科学知识,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鼓舞职工干劲,塑造医院及医务人员的良好形象和声誉,规范医院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的服务和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医院办公室负责新闻媒体对医院的采访和医院对外信息发布组织管理,坚持“归口管理,统一发布,把握尺度”的原则,负责来访媒体的登记、接待和协调工作。夜间,新闻媒休的采访由行政总值班负责接待和安排。 第二条实行新闻采访预约制,新闻媒体来院采访需先与办公室联系,对来访媒体进行身份核实和登记后,根据采访内容和要求,安排相应人员接受采访。对于未经医院安排直接对科室或个人进行采访的,被采访者应予以拒绝,并告知媒体要先与医院办公室联系,同时电话通知办公室采访事件。不接受电话采访。无法核实记者身份的,应拒绝采访。 第三条对于医学科普知识、新技术项目等有利与医院形象的宣传采访,只要不影响科室正常工作,经科室主任和被采访人同意,可以接受采访。对于抢救工作、重大突破性技术、特殊病例和一些社会事件,需要医生或医院作出介绍、评价、判断的采访,必须经医院办公室同意,科室和个人方可接受采访。新闻采访的接待,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可生硬、推诿、躲避或说无原则的话。被采访人要坚持正面引导,按照采访提纲及时、认真准备所需资料,准确、客观地介绍具体情况,不发表与采访无关的言论。文字稿件须经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刊载。 第四条凡涉及到传染病、各类疫情、重大医疗突发事件的,医院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随意发布信息(包括个人微博、微信等传播平台),必须报请医院及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由指定部门发布。凡接到记者涉及医疗纠纷的采访,医务科及相关科室人员在事件没有定论之前不接受采访,要第一时间与办公室取得联系,共同研究是否接待,以及由谁出面接待、接待口径。对于病人家属邀请记者采访或记者要强行采访的,医务人员要坚持工作第一的原则,拒绝现场采访,同时向上级报告。遇到晚上未经预约的新闻媒体采访,首先告知院行政总值班,由院总值班协调处理。 第五条接待和接受媒体采访时要态度端正、语言文明,尊重记者的劳动,对于超出新闻采访以外的要求,应婉言拒绝,避免与媒体发生正面冲突。 第六条各科室有权要求前来采访的媒体工作人员出示医院采访介绍信,或者是接到办公室的电话通知及内部钉钉通知方可接待。除根据需要安排的采访外。员工不得以公职身份向媒体发表谈话或接受采访。如确实需要,需征得院分管领导同意,但不得以“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医生(护士)”等形式透露一些不确定的信息。 第七条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新闻媒体中有关本院的报道,对于媒体的监督要快速反应,正确引导,弄清是非,及时处理。对一些媒体的失实报道,要积极向院领导反映,澄清事实,以正视听。 第八条本院职工要有主人翁的意识,自觉维护医院形象和利益,不在媒体面前发表负面性言论,积极为医院赢得正而的舆论支持而努力。 第九条采访和信息发布流程。

最新××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汇编

四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印发《四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 集团各部门、各公司、各××××: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加强和规范集团接待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四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现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四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8月5日

附件: 四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四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下属各公司、各部门、各××××。 第三条公务接待范围。公务接待指因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接待上级单位、兄弟单位、业务往来单位来宾,社会各界重要人士以及公司特邀专家、学者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接待管理 第四条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名族风俗习惯的原则。接待所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的开展。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

费用,公司内部上下级之间及各部门之间,不得借任何名义利用公款互相宴请。 第五条集团各部门、各公司、各××××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非必须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第六条参观学习、培训考察等活动要注重实效。未经批准,不得参加社团组织举办的各类活动,不得参加社会中介机构举办的营利性会议和活动。 第七条公司人员因公外出,应当按照程序履行报批手续。确需对方单位接待的,经办人员应提前向集团公司领导申请,并向对方单位致函说明公务活动的内容、时间、人数和人员身份。 第八条对口接待原则。一般情况,接待对象的对口部门为公务接待经办部门。接待各类检查组、督察组等联合工作组,以牵头部门为经办部门。 第九条经办部门应当向被接待单位索取接待公函,公函应列明公务内容、行程和人员,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第十条申报审批原则。经办部门根据接待公函及规定的接待范围,事先合理编制接待方案,认真填写《公务接待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动全院在公务接待活动中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医院,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务接待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接待成本:坚待依法依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接待;坚持公开透明,接受全院监督;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及程序。 第二条公务接待由医院办公室统一管理,统筹协调安排,主要负责人审批。 第三条接待住宿应当按照《潍坊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严格按标准安排住宿用房,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因工作需耍,接待单位可以安排一次工作餐,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10人以上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的三分之一。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提供鱼翅、燕窝高等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四条建立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公务活动结束后,负责接待人员应当填写接待清单,如实反映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由医

院办公室审签作为财务报销的凭据之一并接受审计。 财务部门应当从严核实报销公务接待费支出,报销凭证应当包括派出单位公函(专家除外)、公务接待审批单、消费发票及公务卡支付凭证和接待清单等。 第五条接待活动发生的费用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并保留公务卡支付凭证,随附发票共同作为报销凭证。对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公务支出,应当报请财务部门批准并作出书面说明。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公务接待规定即行废止。

对外新闻媒体管理办法

对外新闻媒体管理 办法

重庆东风渝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对外新闻宣传管理办法 (暂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对外新闻宣传的内容、方式和程序 (3) 第三章责任追究及处罚 (5) 第四章附则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重庆东风渝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新闻宣传工作,提高对外宣传工作水平,更好的树立对外形象,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下,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司各部门及各东风小康营销服务商。 第三条本暂行管理办法中的对外新闻宣传,包含经过全国所有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短信等媒体进行的宣传。 第四条品牌推广部是公司对外新闻宣传工作的唯一管理部门。公司各职能部门、营销服务商或相关人员应按照本管理办法履行对外新闻宣传工作程序。 第二章对外新闻宣传的内容、方式和程序第五条对外新闻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事件新闻。以事件发生(新品投产、上市、大型活动等)为时间节点,重点发布产品特点、竞争优势、市场表现、活动概括等内容。 (二)应急新闻。应急新闻发布工作是指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可能涉及或已经涉及公司形象的相关报道进行的新闻发布工作。 (三)其它需要对外宣传的重要事项。 第六条对外新闻宣传可采取以下方式: (一)新闻发布会; (二)新闻通报会(包括记者招待会、联谊会等);

(三)组织新闻记者集体采访或单独采访; (四)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网络营销平台; (五)其它形式或渠道的新闻发布。 第七条突发事件、大型活动等对外新闻宣传工作程序: (一)确定新闻宣传主题。根据新闻宣传发布规划和工作需要、突发应急事件分析结果或社会舆情分析结果,以及媒体采访要求等具体情况,确定新闻宣传主题; (二)确定新闻宣传口径。由品牌推广部牵头,各部门、营销服务商配合,按照新闻事件的具体情况统一制定对外新闻宣传口径; (三)确定新闻宣传资料。新闻资料一般包括新闻通稿、背景资料和媒体问答。新闻通稿主要介绍要发布的主题、内容;背景资料为企业、产品、活动等介绍;媒体问答应根据发布内容并结合一个时期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做必要的答复准备; (四)制定新闻发布方案。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新闻发布时机和形式,制定相应的新闻发布工作实施方案; (五)邀请相关媒体。根据发布需要,由品牌推广部邀请相关新闻媒体; (六)实施新闻发布。经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举行大型活动等方式,由公司领导发布,或经公司领导指定由相关负责人发布; (七)事后效果评估。新闻发布结束后,及时跟踪媒体报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定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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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煤业关于下发《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各部室: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工作,提升接待服务水平,实现公务接待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塑造公司良好形象,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山西省党政机关省内公务活动接待从简的规定》、《晋煤集团公务活动接待从简的规定》和《天安公司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实际,特制订了《朝阳煤业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朝阳煤业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朝阳煤业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2日

附件 朝阳煤业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工作,提升接待服务水平,实现公务接待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塑造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天安公司以上及行管部门、单位来访,严格参照《天安公司公务接待从简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从严控制随行人员。集团公司及天安公司主要领导下基层调研,陪同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单位原则上安排正职接待;副职领导下基层调研,陪同人员不超过3人,单位原则上安排相应副职接待;处室(部门)负责人下基层调研,陪同人员不超过2人,单位原则上安排相应部长接待。 第四条一般性接待,由牵头单位填写接待申请表,报请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安排在单位内部接待场所;重要性接待,需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单位接待部门按照相应标准进行安排,在内部接待场所不能满足接待要求的情况下,可安排在公司协议酒店并是市政府定点酒店。 第五条公务接待住宿严禁安排在私人会所和高档消费豪华场所。公司接待重要的企业客户、对公司发展有相当影响的来访者一般安排标准间。除宾馆免费提供的房间用品外,不得额外配备其他物品,不得摆放香烟、鲜花、水果等。同城接待不安排住宿。 第六条企业内部调研原则上不安排就餐,确因工作需要一律安排在企业内部餐厅用餐,以餐厅当天饭菜为准。如有特殊情况需到指定酒店用餐的,原则上一律安排自助餐,不具备开设自助餐条件的可安排桌餐。用餐标准每人不超过100元。 第七条公务接待用餐应以家常菜、地方菜为主,严禁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使用本地产酒水,不提供香烟。不得使用私人会所和高档餐饮场所。 第八条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的三分之一。 第九条公务活动出行应当严格执行用车标准。根据活动内容、日程和乘车人数合理安排接待车辆。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第十条公务接待要按照“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执行。 第十一条接待单位严禁借公务活动名义组织旅游或安排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严禁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等。 第十二条接待费用报销必须提供派出单位公函或接待审批表、财务票据,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对本单位的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公司各部室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行政办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朝阳煤业公务接待审批表 4

新闻媒体信息宣传管理制度

关于新闻媒体信息宣传管理制度 一、对宣传事件实施分级响应机制 根据事件类型、大小、重要性、单位领导指示等,确定事件的宣传范围、宣传方式,宣传规模、及宣传成本,制定三项响应等级机制。一级为最高级,需要最大范围进行宣传,单位现有平台要全部响应,并联系相关新闻媒体、做好相关材料及后续报道宣传准备;二级次之,主要以单位内平台进行宣传,可以在适当范围内、选择性通知新闻媒体;三级为常规级,以单位内平台进行宣传,不通知新闻媒体。 二、新闻媒体管理 (一)联系媒体 1、建立并不断完善新闻媒体资源库。将现有的新闻媒体及记者相关信息资料进行整理备案,并积极与其他媒体进行沟通交流,拓展新闻媒体合作的范围,将相关媒体记者信息补充纳入单位媒体资源库,进行有效管理和应用。 2、联系媒体程序。首先通过QQ、微信工作群、邮件、短信的方式发邀请函,对事件主题、时间、地点、简要方式进行简要说明,提出邀请,及时接收确定是否到访的回复。再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根据对方要求,对事件情况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 3、确定来访媒体。根据回复,对确定到访媒体记者信息、数量及联系方式,是否需要停车位等,制定媒体人员签到表。

4、联系时间。根据事件响应等级和类型,提前3至5天从现有媒体资源库中确定对口的新闻媒体发出邀请,并于到访前一天电话、短信、QQ、微信提醒,再次确认相关信息、或以补充相关情况信息为由再次提示时间、地点、路线,以此确保来媒数量和有效稿件的发布。 (二)准备媒体资料 1、准备事件背景材料。最好有事件的细化议程(包括出席人员名单、讲话主要内容、事件的目的、意义、作用等),事件基本情况介绍、及相关历史材料,方便记者进一步全面深入的认识和了解事件全貌、把握报道方向。(最好在正式活动、事件开始前,媒体记者签到时发放给记者)。 2、选择性准备新闻通稿。通常由于通稿的准备是在事件发生前准备的,所以主要以背景材料和整体活动、事件相关预设情况为主。(尽量要记者签到时发,也可在活动结束后发至记者预留邮箱)。 3、信息的准确性。给媒体的资料中的信息要准确,要有权威的来源,并且经过单位相关人员统一确认,确定无误后方可对外公开发布。 (三)新闻媒体接待 1、组织签到。活动当天要及时联系记者,按时做好接待签到,并发放相关资料。安排媒体座位,及采访工作相关点位。(签到表要留有空格,为计划以外的新闻媒体的预留)

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附件 XX公司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制度摘要】 业务类别公共事务管理 适用范围公司本部各部门、所属各企业、各项目筹备处 废止说明无 内容概要为规范公司公务接待管理,提高公务接待水平,厉行勤俭节约,制定本办法。办法共四章十五条,对公司本部各部门、所属各企业、各项目筹备处公务接待内容程序做了明确和规范,同时对接待标准及费用结算标准提出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公务接待管理,提高公务接待水平,节约行政成本,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各部门、所属各企业、各项目筹备处的公务接待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公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四条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公司公务接待人员在对外接待中要自觉遵守公关礼仪,做到热情、周到、诚恳、礼貌、严谨,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第五条总经理工作部是公司对外公务接待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全面接待工作;公司各部门负责其业务范围内的具体接待工作,并报总经理工作部审核。 第二章接待范围和程序 第六条接待对象

(一)上级公司、地方政府、行业主管单位人员的检查和指导; (二)兄弟单位的工作走访、调研、学习交流等; (三)接洽业务的相关单位人员; (四)其他来访人员的来访。 第七条接待程序 (一)了解来访人员的单位、身份、人数、来意、抵达时间、大致停留时间、接送站情况。需接送站的,应当安排接送站人员及车辆。 (二)做好公务接待活动的准备工作,明确接待人、汇报人、汇报提纲、参观时间、参加人等。公务接待活动中需要文字资料、投影、摄影、录像的,接待人员要提前做好人员、资料、设备安排。 (三)按照对口接待原则,安排来访人员的食宿和用车。 1.按照有利公务、务实节俭的原则,公务接待应当首选食堂或协议酒店。 2.接待规格按照大体对等的原则,安排好来访期间公务用车和接送站车辆。 (四)行程计划、活动内容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做好变更后安排;对接待活动中临时出现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做到妥善处理。 (五)接待活动完成后,应当及时进行费用结算。 第八条接待工作要注意原则性和保密性。 第三章接待标准及费用结算

关于下发接待新闻媒体采访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稿纸 主送:各科室 抄送:****市卫生局 附件: 主题词:医院接待媒体采访管理办法 标题:关于下发接待新闻媒体采访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规范医院对外宣传的服务和管理,加强内外联系,宣传医疗、科研、管理等方面的新进展和新成就,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的服务理念,鼓舞职工干劲,塑造医院及医务人员的良好形象和声誉,规范医院对外宣传的服务和管理,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一条各新闻媒体来院采访或拍摄,需持有效证件或单位介绍信主动联系医院办公室,由办公室专人陪同采访。办公室归口管理新闻媒体对医院的采访,负责各来访媒体的接待和协调工

作。下班时间和节假日由医院总值班负责此项工作,必要时通知医院办公室工作人员。 第二条接受采访的原则: 新闻采访的接待,坚持有理有节,切忌生硬推诿,或说出无原则有损医院形象的言语。 1、对于医学科普知识、新技术等有利于医院形象和发展的宣传采访,只要不影响科室正常工作,经科室和被采访人同意报医院办公室备案后,可以接受采访。 2、对于抢救工作、重大突破性技术、特殊病例和一些社会事件,需要医院或有关医生作出介绍、评价、判断的采访,必须经医院办公室同意。 3、重大抢救、灾难事故以及涉及刑事犯罪的事件的采访,原则上由医院办公室和相关部门、科室共同接待,部分事件需经公安或市卫生局办公室同意,方可接受采访。 4、凡涉及医疗纠纷的采访,在没有结论之前不接受采访,但要作好解释工作,并向医院办公室报告,由医务科、院办室以及相关科室接待。 5、对于由社会纠纷引发的医疗后果,病人家属邀请记者采访或记者要强行采访的,医务人员坚持抢救第一的原则;同时要向家属和记者明确:因采访引起的医疗问题之后果的由其承担责任。 第三条医院各科室及广大干部职工有权要求前来采访的媒

新闻媒体采访管理办法

新闻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对新闻单位采访接待的管理,建立健全新 闻宣传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高度重视新闻媒体的采访接待工作,充分尊重 记者的合法采访权益,积极主动地提供服务,切实做到热情、礼貌、周到。 第二条学校对新闻采访接待工作实行统一管理。新闻 单位对我校的采访由党委办公室统一安排,各系部和职能部 门要积极配合与协助。 第三条校外新闻媒体工作人员来校采访,应持记者证 或单位介绍信到党委办公室申请采访许可,党委办公室负责 审验新闻记者身份,了解采访目的和内容,做好新闻采访的 登记备案手续,并联系相关部门落实采访事宜。 第四条在获得校内采访许可后,媒体记者方可在校内 进行采访活动。对于未经许可或没有党委办公室人员陪同的 媒体记者在校内采访时,校内各部门和个人可拒绝采访,学 校保卫部门也可予以制止。 第五条校内各部门遇有新闻媒体的主动采访,应及时将采 访媒体、采访意图等情况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并通报党委办 公室,同意后方可继续采访,否则,要及时终止采访。第六条校内各部门和个人邀请校外媒体来校采访,应

事先报告部门负责人,并向党委办公室申请批准;申请者要 明确告知采访意图,邀请的媒体及人员等内容,由党委办公 室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做出相应决定。 第七条除学术活动及个人事宜外,未经党委办公室同意,校内个人不得就涉及学校的相关问题接受校外记者的采访,不得以学校工作人员的身份接受采访。 第八条被采访部门、个人不得提供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严禁将内部刊物或标有国家秘级的文件、资料等内容编 入公开发表的新闻稿件中。涉密项目的研究工作及研究成果 不得进行宣传。 第九条如遇突发性危急事件,记者如已到达事发现场,现场负责人要礼貌接待,并确认身份,采访的目的内容,及时与党委办公室联系。党委办公室负责核实情况,及时掌握事件真相,把握信息发布主动权。 第十条接受采访的有关人员应明确要求记者在发稿前 必须将稿件返回给本人并送党委办公室审阅。 第十一条校内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接受国(境)外新闻媒体的采访(包括电话采访)。如确有采访必要,必须事先将预备采访的媒体、内容、时间、方式等有关情况报送外事办,经外事办审查同意后,报校党委办公室核准、备案,未尽事宜,由党委办公室依据本办法及有关规定视情作出安排。

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制度_规章制度

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制度_规章制度 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0-05-08一、接待原则1、统筹管理原则。原则上在机关内部接待场所接待,严格按派出单位发出公函确定的事项,协助安排相关接待工作,并由局办公室具体落实。2、事前审批原则。收到来宾单位公函安排接待,所有接待事项必须事前按程序报批,没有公函及未经批准的接待费用不得报销。3、勤俭节约原则。公务接待要做到热情周到、简化礼仪、务实节俭,严格接待标准,杜绝奢侈浪费。4、接待清单原则。接待清单要如实反映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二、接待标准1、住宿标准。接待对象应当按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自行缴纳住宿费,本单位可协调安排,并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接待省部级干部安排普通套间,厅级及处级干部安排单间或标准间,其余来宾安排普通标准间,不得超标准安排住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住宿费由来宾自理。2、工作餐标准。在县城的,就餐地点原则上安排在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职工食堂,不得安排在私人会所、高档消费餐饮场所;安排家常菜品,不得安排高档菜肴,在乡镇的就餐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县城的标准,均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住宿费用中含早餐的不再安排早餐,没含早餐的安排标准不超过20元/人。处级以上干部及随行人员用餐标准执行县上统一标准。所有来客均不安排娱乐活动和本地的宣传品。工作餐安排一次,其余的,由来宾支付餐费。3、陪餐人员: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并支付费用,我局协助安排。确因需要我局可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处级以上领导来南调研和检查工作,原则上请县分管领导陪同。三、接待审批程序1、由局办公室填写《县档案局公务接待审批单》,报分管内务领导审核、局长批准后进行接待。2、特殊情况可先电话报告经局长同意后,按标准先进行接待,事后按程序在一周内补办审批手续。四、接待管理要求1、局办公室建立公务接待登记制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切实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的管理。2、实行按次结账,不得签单。原则上用公务卡结清当次公务接待费用,如发生在不具备使用公务卡消费场所的消费,实行现金结付。3、及时报销接待费用。在发生公务接待结束后5个工作日报销接待费用,实行“一支笔审批”和“三单合一”制度,即:税务发票、接待公函、接待清单,并推行公务卡消费。推荐阅读:公务接待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全文农村基层公务接待活动管理办法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镇公务接待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制度相关内容:2019公务接待制度 XX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学公务接待制度 中学公务接待制度为落实廉政建设的有关精神,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根据学校实际,就公务接待工作特作如下规定:一、接待范围:上级机关领导、兄弟学校领导和教师、友好协作单位领导,以及学校特邀专家、学者等...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一、公务招待费范围公务招待费的范围是指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接待费用。包括在接待地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二、公务接待分工(一)外省(区)、市人防办领导及有关人员由办公室接待,原则上只安排一次招待餐,其...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新闻媒体采访接待指引

新闻媒体采访接待指弓 1.目的 规范新闻媒体采访接待流程,明确接待媒体记者的责任和原则,使媒体记者 满意地获取有新闻价值的素材,同时使公司能够向社会公众传递想要传递的 信息,以提升和维护公司对外形象与品牌价值。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闻媒体记者对公司提出的采访或公司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参与的新 闻发布会等范围。 3.定义 3.1 新闻媒体是指:平面媒体(报纸和杂志),网络媒体和电视、电台媒体。 3.2 媒体记者:是指与本指引相关的进行采访的媒体工作人员,包括撰文记者、 编辑、摄像师和其他媒体工作人员。 3.3 新闻媒体接待人:是指公司总部总办公共事务部工作人员和各一线公司总 办媒体负责人。 3.4 新闻媒体责任人:是指公司总部集团办公室主任和各一线公司总办主任及 分管总经理。 3.5 新闻媒体采访对象:是指公司高层领导人,如董事长、总经理、各一线公 司总经理和指定的新闻发言人;一般情况下,公司其他人员不接受媒体采 访 。 4.机构设置 4.1集团总部办公室 4.1.1下设公共事务部 4.2 一线公司总办 4.2.1 一线公司总办负责人 4.2.2 一线公司总办公共事务专员

1.新闻媒体接待流程2、 2.1 2.2 对所有媒体应保持热情的态度,无论其与我方接触时抱有什么目的;媒体拟对公司进行正面或公正的报道,在不影响被采访者正常工作情况下, 尽量进行安排,给予配合; 2.3 除公司安排的以营销为目的采访外,公司一般不接受有偿采访; 2.4 2.5 公司不接受可能存在的以负面曝光为要挟的媒体广告业务要求;一线公司老总在接受媒体的个人专访以及涉及对集团进行评论的采访时, 应事先知会总部集团办公室,但不包括正常经营活动中对当地公司或业务 媒体采访接待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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