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433税务专业基础2016-2018年考研真题,暂无答案。_4

安徽财经大学

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上,写在试卷上无效)考试科目:税务专业基础

一、名词解释辨析题(每题8分,共32分)

1.全额累进税率与超额累进税率

2.纳税扣除与税收抵免

3.税负前转与后转

4.税收的收入效应与替代效应

二、简答题(每题15分,共45分)

1.简述税收公平原则的主要内容。

2.什么是税收?税收“三性”特征是什么?

3.简述税负转嫁的一般规律。

三、论述题(每题20分,共40分)

1.试述商品课税和所得课税的一般特征和功能,并进行比较。

2.论述我国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

四、计算题(共计13分)

中国公民郑某是某科技有限公司的高管人员,2013年取得以下各项收入:每月取得工资8000元,6月份取得上半年奖金10000元,12月份取得下半年奖金15000元,12月份公司为其家庭财产购买商业保险4000元,其所在公司选择将下半年奖金按照一次性奖金办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请计算2013年郑某取得的工资、奖金以及公司为其购买的商业保险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合计为多少元?

五、材料分析题(20分)

自美容美发护肤品从消费税税目中剔除以来,消费税改革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内容。实务部门相关人员认为,“消费税对消费行为调控作用整体偏弱,迫切需要进行改革”、“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可选择部分影响小,征管相对容易的品目先行改革,积累经验逐步推进”。当然,“消费税税目多为高档消费品,税基扩大和税负适度增加不会对普通消费者和正常消费行为产生影响。”2013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在《决定》中,中央政府提出“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因此,进一步改革完善消费税是当前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方向。

问题:

1.简述理论上的消费税概念、功能和税目类别(8分)

2.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试分析我国消费税的改革趋势(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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