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

门店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
门店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

编号:SY-AQ-04403

(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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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Store drug maintenance and inspection management system

门店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目的:为了做好对库存、陈列药品进行养护检查,以保证药品的质量。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

3、适用范围:门店药品保存质量过程管理。

4、责任:门店养护员负责实施本制度。

5、内容

5.1、门店应配备药品养护人员,负责对本店保存的药品进行养护检查,以保证药品质量;

5.2、门店养护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岗位培训且考核合格获得岗位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5.3、养护员应每日巡回检查店内药品储存条件与保存环境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3.1、养护员每天上午8:30-9:30下午2:30-3:30两次对店堂的温湿度进行检测,并做好完整记录。发现不符合药品规定陈列储存要求时,应采取调控措施并记录。

5.4、药品到货质量验收合格即视为第一次养护检查合格,每月对陈放店内一个月以上的药品进行养护和质量检查,做好“养护检查记录”。养护记录内容要完整、真实并保存至少五年;

5.5、中药饮片按其特性,采取翻晒、筛选等方法进行养护。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5.6、对易潮湿、霉变、变质。虫蛀、裂片的药品要增加检查次数;

5.7、检查中有质量疑问的中药饮片,按“门店质量查询管理制度”执行;

5.8、检查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立即报告门店质量管理人员。按“门店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5.9、对近效期(距药品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足9个月的药品)药品,门店养护员每月底填写“近效期药品催销表”,交门店负责人

实施催销;

5.10、不同剂型的药品要有针对性的运用不同的养护检查方法:片剂应重点检查有无裂片、霉变;胶囊剂,应重点检查有无漏粉、囊壳破碎等;颗粒剂,应重点检查有无潮解、结块等;糖浆剂,应重点检查有无霉变沉淀物析出,是否混浊药;中药饮片,应重点检查饮片有无发潮、霉变、虫蛀,一旦发现发潮、霉变现象,应立即采取翻晒、挑选等措施,确保中药饮片的质量。

6、相关表格:养护检查记录表、近效期药品催销表、温湿度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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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药品保管养护制度

人民医院药品保管养护制度 人民医院药品保管、养护制度 一、药品保管制度 加强药品入库储存环节的质量管理,确保储存药品数量准确,质量稳定。 1、药库保管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进、销、存数量准确,质量合格,账物相符,避免出入库发生错误。 2、药品库应按照所储存药品的要求,分类存放,药品要冷处保管,温度控制在2-8℃;凉暗处保管,温度控制在0-25℃;常温下保管,温度控制在0-30℃。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 3、药品入库前必须验收,验收合格的药品才可入库。保管员凭已签章的”随货同行联”办理购进或发出退回药品的入库,将其移入相应的合格品区。 4、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污染、破损或标志模糊等情况,保管员有权拒收,并负责报告质量监督小组处理。 5、在库药品实行色标管理:待验药品区、发出退回药品区、购进退出区药品为黄色;合格品区、药品拆零拼装区、发货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区、报损药品区为红色。 6、保管员应熟悉药品的性能和储存要求,在库储存严格遵守下列要求: (1)将药品按其属性分类和储存条件放入不同的区域。 (2)搬运药品应规范、文明,防止在搬运过程中损坏药品。 (3)整箱、整件药品应严格按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和批号码放在地平架或货架上,严禁货物直接接触地面、倒置及混垛现象。控制码放高度,定期翻垛。零头药品存放于药架上。 (4)药品与仓库地面、墙、顶、空调等之间应留有相应的间距,堆垛时应留有一定距离。药品与墙、屋顶的间距不小于30cm,与空调(风机)的间距不小于30cm,与地面团距不小于lOcm。 7、药品入库后,保管员负责建立药品账、卡(贵重药品、高危药品等),及时记录药品出入库情况,每季度盘点,确保账物相符,杜绝错入、漏入、错发、漏发等错误。 8、严格药品库存管理制度,根据各使用部门的药品使用情况备货,除使用部门有特殊要求情况下,出库药品应做到”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 9、保管员应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检查药品质量及保管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药品养护制度 加强在库药品的养护检查,确保储存药品的质量、管理安全及药品运转。 1、药品养护指在药品储存过程中,对药品进行科学保养的技术性工作,是保证药品在储存期间保持质量完好的一项重要措施。 2、各部门主管负责在库药品的养护工作。 3、每天对库房温度、湿度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发现库房温度、湿度超出或临界规定范围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使其恢复到规定的温度、湿度范围内,并予以记录。 4、每月末检查、汇总在库储存近效期药品情况并报告。 5、对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质量问题的药品、易变质的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品、储存时间较长的药品、近效期药品,以及首营药品等,应适当增加养护次数。 6、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在养护过程中发现的有质量疑问的药品,并采取必要措施。 7、质量管理员负责对有质量疑问的药品进行复检,并做出结论。 8、经质量管理员复查确认合格的药品,可以储存、发放、使用。经复查确认不合格的药品,应停止发出。必要时召回发出的药品。 9、各部门负责人应随时按照质量监督管理小组根据药品质量信息、国家质量公告不合

药品销售的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药品销售的管理制度(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073-94 药品销售的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规范药店销售秩序,确保顾客购药安全,依据GSP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1.药店应当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执业药师注册证等; 2.所有营业人员必须佩戴有照片、姓名、岗位等内容的工作牌; 2.1执业(中)药师的工作牌必须标明执业资格; 2.2其他药学技术人员的工作牌应当标明药学专业技术职称; 2.3在岗的执业药师应当挂牌明示。 3.销售处方药(含中药饮片处方)、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拆零药品按相关制度执行; 4.销售近效期药品必须向顾客告知有效期,并建立告知登记;

5.销售药品开具销售凭证,内容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规格等; 6.药品广告宣传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规定; 7.非本店在职人员不得在营业场所从事药品销售相关活动; 8.在营业场所公布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电话,设置顾客意见薄,及时处理顾客对药品质量的投诉. 9.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所有人员,上岗前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并经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对营业员应按年度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5.销售药品应开据合法票据。 6.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签放置正确、字迹清 晰、填写准确、规范。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效期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减少医院损失,使 药剂科的药品管理更加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责任人:库管、药房组长及成员。 内容: 1、药品的有效期是指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能保证其质量的期 限药品。有效期是根据药品的稳定性的不同,通过稳定性试验,研究 和留样观察合理制定的。 2、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 处理,验收员应拒绝收货。 3、药品的采购应根据我院临床用药的需要对购进药品的数量进 行科学预计,并应遵循勤购勤销的原则,尽量减少药品库存。采购药 品时尽量选择距失效期较远的药品(生物制品不少于六个月、其它药品不少于一年)。距失效期不到 6 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签收、入库,对效期不足 6 个月药品,加强养护管理及陈列检查。 4、按照药品的储存条件,采用避光、干燥、冷藏等措施加以保管。 5、药库保管员要严格填写入库验收记录,必须将药品的供应单位、名称、规格、产地厂家、单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书写完整。

6、根据一般处理规律,适量制定申领计划,避免药品挤压失效。 7、存放药品时掌握,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旧货未尽,新货不 出的原则。 8、各药房从药库领取药品时,应控制品种、数量和有效期,既 要保障临床用药的需要,又要防止过期失效。 9、药房对距失效期 3 个月的常用药品不能领用,必须计算在药 品用完有 1 个月的时间。 10 、效期药品管理责任到人,每位药房成员划分药品效期责任区,每月查看,近效期药品登记在效期本上,以便动态监测。 11 、及时处理过期失效药品,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售出。 12 、药库保管员要做好药品动态分析记录,对入库 2 个月不出库的药品反馈给科主任,在了解医院用药情况或再行决定留存或退 货。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1、为规范药品仓储养护管理行为,确保药品储存养护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孝感市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建立和健全药品养护组织,应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养护人员。养护员的条件:应具有药师或中专(含)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经过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对药品性能比较熟悉,并能指导保管人员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养护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合格才能上岗。 3、坚持以预防为主、消除隐患的原则,开展在库药品养护工作,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储存药品质量的安全、有效。 4、养护人员应坚持按药品养护管理的程序,每季度对在库药品根据流转情况进行养护与检查,做好养护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上报科室主任或质管员,对有问题的药品设置明显标志并暂停发货。 5、经质量管理部审批,确定重点养护品种,建立健全重点药品的养护档案,结合经营品种的变化,每年分析、调整重点养护的品种目录,不断总结经验,为药品储存养护提供科学依据。 6、配合仓库管理人员对库存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库(区)、退货药品库(区)--黄色;合格品库(区)、中药饮片零货称取库(区)、待发药品库(区)--绿色;不合格品库(区)--红色。 7、按照药品温湿度储存条件的要求,设置适宜温湿度条件的恒

温库。 常温库在0-30℃之间,阴凉库温度≤20℃,冷库温度在2-10℃之间,正常相对湿度在45%-75%之间。 8、对库房温湿度实施监测、控制工作,每日上午10:00、下午4:00各记录一次库内温湿度。根据温湿度的变化,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除湿等措施。 9、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按其特性,采取干燥等方法养护。 10、养护中对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质量问题的药品、易变质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相邻批号的药品和存储时间超过二年的药品,报请质管员抽样送检。 11、养护员当月28日截止汇总、分析和上报养护检查、近效期或长时间储存的药品等质量信息交质管员。 12、负责养护用的仪器、温、湿度检测和调控、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并做好养护设备的定期检定记录和使用记录。 13、养护员休假时指定值班员代为做温湿度及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规范门店的药品销售过程,保证售出药品质量,保证顾客用药安全有效。 第二条范围 药品的销售 第三条责任人 驻店药师、营业员 第四条内容 1. 为消费者安全、合理、有效地提供放心药品和优质服务,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药店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药品,在营业店堂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与执业人员要求相符的执业证明。

3. 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签放置正确、字迹清晰、填写准确、规范。 4. 营业员应正确介绍药品,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消费者。对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认真核对无误后,方可销售。 5. 单轨制类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处方须经驻店药师的审核签字后,营业员方可进行药品的调配,调配好的药品由驻店药师复核后,才可交与顾客;药店保留处方,如顾客不肯留下处方,药师必须将处方内容登记在《处方药调配销售记录》上。 6. 其他类处方药的销售:顾客可以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但药师必须提供用药指导,保证顾客用药安全。 7. 中药饮片处方调剂销售应提前做好中药饮片的备药、调剂工具、包装;处方由驻店药师审核签字后,调配员按照处方的内容要求,将中药饮片进行合理调剂、配制,形成中药方剂的操作过程,调配完毕后驻店药师应根据处方认真核对,无误后签字,再交营业员销售。营业员应向患者交代药品的煎、服法及饮食禁忌等。

8. 销售非处方药:非处方药可由顾客按说明书内容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如果顾客提出咨询要求,药师应负责对药品的购买和使用进行指导。 9. 药品拆零销售按照《拆零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10. 对缺货药品要认真登记,及时向业务人员反馈信息,组织货源补充上柜。 11. 做好各项台帐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做到帐款、帐物、帐货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药店经理。 12. 应在店堂内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指导顾客安全、合理、正确用药。 13. 药品不得采取有奖销售、附赠药品、礼品销售等方式进行销售。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的药品宣传广告不准在店堂内外悬挂、张贴、散发。 14. 不合格、过期失效、变质的药品,一律不得上柜销售。

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和出入库复核管理制度

药品购进、验收、储存、陈列、养护出入库复核管理制度 进货与验收 1 购进药品应按照可以保证药品质量的进货质量管理程序进行。应包括: (一)确定供货企业的法定资格及质量信誉。 (二)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 (三)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 (四)对首营品种,填写“首次经营药品审批表”,并经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审核批准。 (五)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 (六)购货合同中质量条款的执行。 2 对首营品种合法性及质量情况的审核: 1) 药品的批准文号和取得质量标准; 2) 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应符合规定; 3) 了解药品的性能、用途、检验方法、储存条件以及质量信誉等内容。 3 在签定的购销合同中应明确的质量条款: (一)在工商购销合同中:

(1)、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药品附产品合格证; (3)、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二)商商间购销合同中应明确: (1)、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药品附产品合格证; (3)、购入进口药品,供应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 (4)、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4 建立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 1)记录内容应包括:药品的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 日期等项; 2)药品购进记录保存时间: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5 购进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进行。 6 药品验收与检验环节的质量管理 到货质量验收检验是一项管理制度,是分清质量责任、把好质量关的关键环节。 1、药品质量验收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一、药品验收单据管理 1、对与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 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三十六条 2、《销售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药品经营 质量管理规范》第三十五条 二、药品存放 1、药品与非药品、内服与外用、处方与非处方及危险品等应与其它药品分开 存放。《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四十一条 2、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七十七条 三、药品保养条件 1、药品与墙不小于30cm、与散热供暖品不小于30cm,与地面不小于10cm。《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三十九条 2、冷库2-10?,阴凉不高于20?,常温库0-30?,相对湿度45-75%《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十八条 3、药品养护条件含义: 遮光:用不透光的容器包装,如棕色容器或黑纸包裹的无色透明、半透明容器; 密闭:指将容器密闭,以防止尘土及异物进入: 密封:指将容器密闭以防风化、吸潮、挥发及异物进入; 熔封或严封:指将容器熔封或用适宜的材料严封,以防止空气与水分 的侵入及污染,如安瓶 阴凉处:指不超过20? 凉暗处:指避免阳光直射,不超过20?

冷处:指2-10? 常温:指10-30? 生物制品:应在2-8?,避光储存, 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加强拆零药品管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处方管理法》第三十三条及相关要求,建立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1、拆零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盒,拆零药袋附记,记载药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批号失效期、拆零单位。 2、所拆零药品,保留原包装的标签至用完后,启用包装即保留新的原包装的标签。 3、拆零药品应经二人核准,向本科室人员交接,并制作拆零药品专袋《附记》。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4、拆零药品处方调配人员、药品拆零人员是药品拆零管理的责任人。 5、药局负责人、药局高职称人员对本药局人员和所拆零药品要监、管、帮、促、负责落实和日常拆零工作。 6、拆零药品指所调配处方时给患者无原包装盒而医院另行包装的药品。 7、药品拆零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出现调配处方差错或检查中被罚,责任人、负责人、科室高职称人、本科室所有人员负全部责任。 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为确保药品安全有效,防止调配和使用过期失效药品,依据相关管理条例制定医院过期失效药品处理制度。 一、对近期药品上报“退货”过期限失效制度 1、各药局和临床药品经管人员每月定期查库存药品的有效期,发现距有效期6个月内的药品,立即上报主任,并立即采取应对措施,能退回的药品积极退回。

(完整版)零售药店门店管理制度

门店管理制度 一、店面形象管理: 1.门店招牌,店外标示,每月清洗一至二次。如有脱落,破损应立即重新粘贴或更换。 2.门店各类证照,公告应整齐悬挂在醒目位置,框架大小要一致。 3.门店雨天需在入口处放置塑料桶,方便顾客放雨伞,确保地面干爽,地面湿滑时应摆放防滑标识牌。 4.门店卖场通道要保持通畅,不允许堆积任何物品。对于废弃的纸箱、条码纸、标价签等必须随时清理放于指定的地点,保持整洁的购物环境。 5.门店要灯光柔和,亮度适中。 6.门店促销海报和告示牌等如脱落,破损应立即重新粘贴或更换,到期促销海报和告示牌及时拆除,拆除后应彻底清理干净。 7.门店使用的各类设备,工具(包括清洁工具,如桶、抹布、清洁剂、拖把、扫把等),使用完后应立即放回指定位置。 8.商品陈列以整体丰满为原则,销售商品后要及时补货。 9.商品、货架要时刻保持整洁,不得放置生活用品。 10.门店入口地面确保清洁,卖场没有明显垃圾。 11.门店入口的玻璃橱窗应保持清洁明亮,每周应清洗一次。 12.门店垃圾篓每班必须清理一次,如装满应立即清理。 13.门店天花板、地面、墙壁、货架、空调、排气扇、灭蚊灯等必须保持清洁明亮,不得出现卫生死角。

14.门店周边环境应保持整洁有序。 二、服务规范管理: (一)着装仪容 1.门店员工上班时间应按照规范着公司统一定做的制服,夏冬装需全店统一。制服要求:干净、平整、扣齐所有纽扣、衣领无汗迹,衣袖及裤脚不得翻卷、挽起。不得穿拖鞋。 2.上班时间必须佩戴工作牌,工作牌应端正佩戴在胸部左侧适当位置。 3.头发应修剪、梳理整齐,保持干净。 4.女员工须化淡妆,忌浓妆艳抹。男员工不能留胡须,面部清洁无油腻。 (二)行为举止 1.站立姿势:应精神饱满站立服务。不能驼背、耸肩、插兜等,不能叉腰、交抱胸前,或放在背后。站立时不能斜靠在货架或柜台上,不得盘腿。书写时,应在指定的地方或办公室进行。 2.不能在营业场所里搭肩、挽手、挽腰,需顾客避让时应讲“麻烦您!请让一下。 3.上班时间不得闲聊,不得哼歌曲、吹口哨。 4.不在营业场所议论顾客及其他同事是非。 5.注意自我控制,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与顾客、或同事发生争吵。 6.上班时间不能吃食物,不得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不得无故脱岗。

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 1 养护员应对各种药品的理化性质、剂型特点、包装材料以及影响药品质量的各种因素有一个充分的了解。 2 药品储存实行色标管理: 2.1 黄色区域为待验药品、退货药品存放库(区); 2.2 绿色区域为合格药品、待发药品存放库(区); 2.3 红色区域为不合格药品存放库(区)。 3 药品要按生产批号的顺序分垛堆放以防混批。不同品种或同品种不同规格不能混垛,以免错发。药品堆垛层数应符合药品外包装上标识的要求。药品堆垛应按照规定的距离。 3.1 垛与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20厘米。 3.2 药品与墙的距离不小于30厘米。 3.3 药品与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 3.4 药品离地面距离不小于10厘米。 3.5 库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100厘米。 4 整件药品在垫板(架)上码放,码放时要做到妥善堆垫,垛脚稳固,堆垛整齐有序,层次分明,横竖成行、成列。搬运和堆垛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式标志的要求,轻拿轻放规范操作。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定期翻垛。贮存时间较长的药品,每季度应翻垛一次。零头药品在货架上码放。 5 药品应按照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在不同温度的库房内,库内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冷库 2—10?;阴凉库 0—20?; 0—30? 6 药品应按分类和贮存要求的规定分库分区存放。 6.1 药品与非药品要分库或分区存放。

6.2 性质相互影响,容易串味的药品要分库存放。 6.3 内服与外用药要分库或分区存放。 6.4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要分库或分区存放。 6.5 品名或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要分区或隔垛存放。 6.6 有温度要求的生物制品需冷蔵的存放于冷柜中。 7 每一批号的药品都应有《药品货位卡》,记录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号、单位、进库数量、 共3页第1页 日期、来源等。 8 保管员要做好库存药品的台帐管理,按批号登记台帐。帐物管理要做到日 清、月结,帐、卡、物相符。每月进行盘存,清理一次过期药品,合格品货位上不得有过期药品。盘存填写《库存药品统计表》。 10 保管员要在养护员的指导下做好在库药品的养护,严格控制仓库的温、湿度,防止药品霉坏变质。仓库配置温湿度计,每天都应在规定时间里(上午10:00— 11:00,下午15:00—16:00)观察并记录。库房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温湿度记录》应妥善保存。 11 药品应注意防潮。晴天应通风散潮,雨天或雨后初晴应密闭门窗。梅雨季节或连续的阴雨天气,当库内相对湿度大于80%时,应用空调或除湿机除湿。 保管员应经常对在库药品进行检查,特别注意易变质损坏的品种。每月结合盘 点全面巡回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质量部。在风期、雨季、霉季、高温、严寒或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并做好质量检查登记处理纪录。检查内容包括:库房的温湿度、药品的外观性状和质量变化情况,包装的变异、堆垛的安全及贮存动态等。发现问题时,应挂黄牌停止发货。

门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门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1、为确保门店销售药品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安全合理为消费者提供放心药品和优质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门店销售药品应按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 3、凡从不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同时对与药品直接触的工作人员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合格方可上岗工作。 4、药品陈列应清洁美观,摆放时应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 5、销售药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项。 6、销售药品时,处方要经执业药师或具有药师以上职称的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 7、处方药不应用采用开架自选的销售方式。 8、无医师开具的处方,不得销售处方药。 9、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10、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约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和销售。 11、处方的审核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按有关规定保存备查。 12、非处方药可凭处方出售。但如顾客要求,执业药师或药师负责对药品的购买和使用进行指导。 13、销售的中药饮片应符合炮制规范,并做到计量准确。 14、药品拆零销售使用的工具,包裹应清洁和卫生,出售时应在药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到内容。 15、门店应在零店堂内提供咨询服务,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指导顾客安全、合理 用药。 16、药品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方式销售。 17、结缺货药品要认真登记,及时向业务部或配送中心传递药品信息,以便及时组织货源及时上柜。 18、门店应在店堂明示服务公约,公布监督电话和设置顾客意见簿。 19、门店对顾客反映的问,应认真对待,详细记录、及时处理。 20、门店内进行的广告宣传,应符合国有关规定。 门店处方管理制度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1?药品采购人员要依据医疗集团用药情况,合理编制药品采购计划。维持合理库存量及周转率,在保证满足临床用药需求的同时,避免积压。 2?药库管理人员应严把药品入库验收关,凡是未明确标示有效期的药品拒绝收货;收货时药品的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该品种总有效期的2/3,否则,应拒绝收货(特殊情况除外),并将情况反馈给采购员。 3?药库管理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填写入库验收单,必须将药品的供应单位、名称、规格、产地厂家、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书填写完整。 4?药库管理人员要做好药品动态分析,对库存药品按“先进先用、近期先用”原则,凭出库单核对无误发放。对入库2个月 不出库的药品,及时反馈给科主任,在了解医疗集团用药情况后再行决定留存或退货。 5?药房应按药品效期的先后有序摆放,近效期的先发药。对估计在效期内销售不完的药品,可在各药房间自行调拨调整使用。完全滞销品种(各药房均不销售),应在失效期前6个月报 采购员,其他普通药品如造成过期失效,由药房人员承担责任。 6?药库、药房要对各自库存药品效期,实施动态、定时(每季度一次)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近效期(失效期前6个月)药品品种,各科室应及时将药品信息反馈给采购人员,以便采取相应 措施。 7?采购人员对各用药单位上报的近效期药品,应及时查询,并与供应商联系退换。 8?各药房要做好药品动态分析,对一段时间内滞销的药品要及时了解其他药房销售情况,并分析原因,如属完全滞销品种,应及时与采购人员联系,以便采取处理措施。 9?药库与药剂科各药房间建立信息反馈机制,信息反馈应以书面为准,如因滞留信息或违犯以上规定而造成损失,由责任人 负责。 10.药品效期管理处置流程

药品养护的管理制度

药品养护的管理制度 1.为规范药品仓储养护管理行为,确保药品储存养护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建立药品养护组,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获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坚持以预防为主、消除隐患的原则,开展在库药品养护工作,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储存药品质量的安全、有效。 4.质管部负责对养护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包括审核药品养护工作计划、处理药品养护过程中的质量问题、监督考核药品养护的工作质量。 5.养护人员应坚持按药品养护管理的程序,定期对在库药品根据流转情况进行养护与检查,做好养护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与质管部联系,对有问题的药品设置明显标志并暂停发货。 6.经质管部审批,确定重点养护品种,建立健全重点药品的养护档案,结合经营品种的变化,定期分析、调整重点养护的品种目录,不断总结经验,为药品储存养护提供科学依据。 7.配合仓库管理人员对库存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药品库(区)――黄色;合格品库(区)、中药饮片零货称取库(区)、配发药品库(区)――绿色;不合格品库(区)――红色。 8.按照药品温湿度储存条件的要求,设置适宜温湿度条件的恒温库。常温库在0-30℃之间,阴凉库温度≤20℃,冷库温度在2-10℃之间,正常相对湿度在45%-75%之间。 9.对库房温湿度实施监测、控制工作,每日上午9:00-10:00时、下午3:00-4:00时各记录一次常温库库内温湿度。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每半小时自动记录并存储阴凉库和冷库各监测点的温湿度,超限自动报警。养护员根据温湿度的变化,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除湿等措施。 10.重点做好夏防、冬防养护工作。每年定期制定冬防、夏防养护工作计划,并落实专人负责,适时检查、养护药品质量,确保药品安全度冬过夏。

最新门店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

门店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做好对库存、陈列药品进行养护检查,以保证药品的质量。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 3、适用范围:门店药品保存质量过程管理。 4、责任:门店养护员负责实施本制度。 5、内容 5.1、门店应配备药品养护人员,负责对本店保存的药品进行养护检查,以保证药品质量; 5.2、门店养护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岗位培训且考核合格获得岗位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5.3、养护员应每日巡回检查店内药品储存条件与保存环境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3.1、养护员每天上午8:30-9:30下午2:30-3:30两次对店堂的温湿度进行检测,并做好完整记录。发现不符合药品规定陈列储存要求时,应采取调控措施并记录。 5.4、药品到货质量验收合格即视为第一次养护检查合格,每月对陈放店内一个月以上的药品进行养护和质量检查,做好“养护检查记录”。养护记录内容要完整、真实并保存至少五年;

5.5、中药饮片按其特性,采取翻晒、筛选等方法进行养护。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5.6、对易潮湿、霉变、变质。虫蛀、裂片的药品要增加检查次数; 5.7、检查中有质量疑问的中药饮片,按“门店质量查询管理制度”执行; 5.8、检查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立即报告门店质量管理人员。按“门店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5.9、对近效期(距药品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足9个月的药品)药品,门店养护员每月底填写“近效期药品催销表”,交门店负责人实施催销; 5.10、不同剂型的药品要有针对性的运用不同的养护检查方法:片剂应重点检查有无裂片、霉变;胶囊剂,应重点检查有无漏粉、囊壳破碎等;颗粒剂,应重点检查有无潮解、结块等;糖浆剂,应重点检查有无霉变沉淀物析出,是否混浊药;中药饮片,应重点检查饮片有无发潮、霉变、虫蛀,一旦发现发潮、霉变现象,应立即采取翻晒、挑选等措施,确保中药饮片的质量。 6、相关表格:养护检查记录表、近效期药品催销表、温湿度记录表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目的:保证药品质量,降低损耗 范围:适用于药品养护管理 职责: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各相关人员 内容: 1、为了规范药品仓储,陈列养护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坚持以预防主为,消除隐患的原则,开展药品养护工作,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储存,陈列药品质量的安全、有效。 3、质量负责人对养护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处理药品养护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4、建立设施、设备的管理台帐及档案,对各类养护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5、对养护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暂停销售,定期汇总,分析养护工作信息。

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目地:明确药品陈列要求,规范药品分类摆放 范围:适用于药品陈列管理 职责: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各相关人员 内容: 1、为了保证药品质量、方便消费者购药,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营业场所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药品陈列货架及柜台,陈列货架及柜台应保持清洁卫生。 3、营业场所应配备发现不符合药品正常陈列要求时,应及时调控,监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 4、药品应按品种、用途或剂型分类摆放,标签放置正确,字迹清晰。 5、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陈列,内用药与外用药,性质互相影响,易串味的药品应分柜存放,标志明显清晰。 6、拆零药品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7、陈列药品应避免阳光直射,需避光,密闭储存的药品不应陈列。 8、凡上架陈列的药品,应按月检查,并做好陈列药品的质量检查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下架。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目地:规范药品销售过程,保证售出药品质量,保证顾客用药安全有效。 职责: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各相关人员。 内容: 1、为保证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确保药品销售质量,为消费者安全、合理、有效地提供放心药品和优质服务。 2、企业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经营药品。 3、企业应在营业的店堂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执业人员要求相符的执业证明。 4、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员,经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同,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5、正确介绍药品,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消费者。对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认真核对无误后,方可销售。 6、拆零药品出售时应在药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7、对缺货药品认真登记,及时反馈信息,组织货源补充上柜。 8、药品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方式销售。 9、企业应在店堂内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指导顾客安全、合理、正确用药。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1.养护员指导并协助保管员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每日上班每间隔1小时在电脑上查看一次温湿度自动记录仪的显示情况。 2.发现温、湿度超标要采取相应调控措施,如:打开空调、换气扇、拖把加湿拖地等,进行除湿、通风、降温、保湿、恒温处理措施。确保库房温、湿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并将处理过程和结果记录在《养护设备使用记录》上,以备后查。 3.养护员每季度应将库内所有品种按30%、40%的比例循检一遍。随机抽取3件药品打开外包装箱,从中间和底部各取出一盒(瓶)药品检查其外观质量,摇晃声音是否异常、中包装盒是否破损等,若药品完好无损应恢复原样。 4.每月对重点品种进行养护。重点包括:首营品种、新品种、主营品种、质量不稳定品种、药监部门重点检测品种、近效期品种的养护。检查药品外包装是否符合标准、药品有无短缺、破损,外观质量有无异常等。发现问题及时悬挂“停售”黄牌,填写药品《停售通知单》,通知保管员暂停发货,并在养护系统中反映该问题药品,通知开票员暂停开票,同时上报质量管理部复查处理. 5.养护员每季度将仓库进货总批次、养护批次、养护情况等记录汇总,对养护中的不合格药品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改进建议,并上报质量管理部。每季度将“重点养护药品确定表”、“药品质量养护检查记录”存档。每年将养护设施、设备使用检查记录存档管理。以上存档记录和养护检查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药品温湿度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仓库的温湿度管理,满足药品贮存条件的要求,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库内温湿度应严格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常温库:温度10~30℃相对湿度45% ~75% 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相对湿度45% ~75% 冷库:温度2~10℃相对湿度45% ~75% 二、养护组成员负责督促各库保管员每天上午9:30,下午3:30两次对各库温湿度进行记录; 三、养护员必须每天对各库的温湿度进行检测,针对超标的实际情况,结合库外环境状况,组织相关人员采取开关门窗、洒水增湿、启动空调等相应措施,使之达到各库温湿度的要求,并对采取的措施及调控后的结果进行记录; 四、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由领导指定专人对温湿度进行监测记录; 五、室外的温湿度记录工作由养护员完成,各库的温湿度记录表每月底由养护组统一收集整理归档。

有效期药品管理规定

有效期药品管理规定 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

1.目的:加强近效期药品的管理,避免造成经济损失,杜绝将过期药品销售给购货单位。 2.适用范围:对公司经营近效期药品的管理及监控。 3.职责:储运部负责对有效期药品库存资料收集、汇总,督促药品销售部门采取措施快速销售,定期向质量管理部和销售部门提供《有效期药品催销表》,质量管理部负责对近效期药品的养护检查工作进行指导,药品销售部门负责对库存近效期药品采取措施,加快销售。 4.工作内容 近效期药品的概念 4.1.1有效期大于五年(含五年)的药品,其有效期距失效期小于或等于一年半的药品。 4.1.2药品的有效期大于两年(含两年),且距离有效期限只有一年的药品。 近效期药品的购进 采购部门购进药品时,要求药品离失效期不得低于一年(有效期在一年以内的,离失效期不得低于八个月)。有效期在两年以上的,必须在有效期期限的一半以上。低于以上期限的,不得验收入库。除非双方达成代销协议,卖多少,结算多少。如特殊情况需要,必须由分管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入库。 近效期药品的储存与养护

4.3.1凡库存的近效期药品应有明显的“近效期药品”标志。 4.3.2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药品养护管理制度》定期对近效期药品进行养护检查,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近效期药品的养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4.3.3仓库每月三号前将库存一年内的近效期药品填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并分别报销售部、质量管理部、分管业务负责人以催促销售。 销售部门应加强对近效期药品的催销,尽可能避免因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近效期药品调出发货,业务员应事先征得业务用户同意,以防止无效经营活动的发生。 4.1.9质量管理部加强督促、检查,确认近效期药品催销正确性。 4.1.10超过有效期药品的报损,按照公司《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5.相关文件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6.质量记录 (一年)《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门店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

门店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 (1)应认真贯彻执行药品分类管理的规定,严格控制处方药品的销售,确保药品销售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实行处方管理的药品主要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规定的处方药、中药饮片及第二类精神药品、毒性中药饮片和麻醉中药饮片等特殊管理药品。 (3)处方调剂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处方审核人员应是执业药师或具备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 (4)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开陈列,中药饮片应设专柜专区陈列,第二类精神药品应专柜专人上锁,毒性中药饮片和麻醉中药饮片不得陈列,应专柜专帐、双人双锁储存。 (5)处方药不应采用开架自选方式销售。 (6)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经处方的审核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留存两年备查。 (7)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国家架有关规定执行。 ①凭盖有医疗单位公章的医生处方限量销售,每次处方剂量不 得超过二日极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不得调配;

②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 ③民间自配单、秘、验方需用毒性中药,购买时开具本单位或 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介绍信,方可销售, 每次用量不得超过两日极量; ④销售及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保存两年。(8)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须经原处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和销售。门店工作 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9)调配处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①调剂人员收到处方后认真审查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 剂量及医师签章,如有药名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有“相反”、 “相畏”、“妊娠禁忌”及超量等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 签章后再调配,否则拒绝调剂。 ②单剂处方中药的调剂必须每味都要用药戥称,多剂处方必须坚 持多戥分称,以保证计量准确。 ③调配处方药时,应按处方依次进行,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 调配及核对人签章,再付药给顾客。 ④发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药剂贴数,同时向顾客说明需要 特殊处理药物或另外的“药引”,以及煎煮方法、服法等。 ⑤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药房药库管理制度

药房药库管理制度 药品、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 1、采购药品、医疗器械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采购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 2、采购药品、医疗器械必须根据《基本药品目录》和药品使用情况及库存量,由药剂科提出采购计划,报经分管院长审核批准,拟采购首次使用的品种需经院药事管理小组研究批准,交药剂科采购人员不得擅自更改或增减品种和数量。 3、采购药品、医疗器械必须按规定要求向供货方索取生产(经营)许可证、批准证明文件等有关资料,并认真审核其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4、采购药品、医疗器械必须与供货方签订购销合同,购销合同中要有明确的质量保证条款。 5、采购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必须制订年度采购计划,凭供应印鉴卡到指定的供应单位采购。 6、入库验收中发现数量短缺、破损、品种规格有差错,应及时与经销单位联系退货或协商解决;对质量可疑的药品或医疗器械,应及时报告药监部门,不得自行销售或退(换)货处理。 7、严禁任何形式的索取、收受贿赂,所有回扣和业务中让利款一律按规定处理,按实价开票。 药品、医疗器械验收入库制度 1、入库药品、医疗器械必须严格执行验收制度,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2、采购人员与验收人员必须分设,不得由一人兼任。

3、验收药品应核对进货凭证、品名、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供应单位、生产厂家、外包装情况、标签说明等内容。进口药品还应核对《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验收医疗器械应核对进货凭证、品名、规格、数量、批号、《生产、经营许可证》号、注册证号、有效期、合格证等内容。 4、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管理规定执行。 5、药品、医疗器械验收合格后,验收保管人员应在发票上签字。 6、药品、医疗器械验收要及时填写真实、完整的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应放入相应库位的“合格品区”,按要求存放。 7、对验收不合格或质量可疑的药品、医疗器械不得入库,应及时防置“不合格区”,验收员应填写“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登记表”,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西药房工作制度 1、药品调配工作应由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药剂士以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处方审查和发药审核的对外窗口应由专业理论知识扎实、实际工作能力强、有一定调剂工作经验的药剂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承担;独立值班工作由不少于1年调剂工作经验的药剂士以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承担。 2、调配处方需经第二人核对并签字,一人值班进由本人自行核对,双签字后方可发出,并于次日由负责药师审核。发药复核率应达100%,出门差错率小于1/万。 3、药房药品周转库存量不超过2周用药,每月对本部门药品进行一次质量检 查,做到无假药劣药、无过期失效药品。周转库药品质量合格率应过100%。 4、药房工作人员不得私自为他人兑换药品。

连锁药房门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连锁药房门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一、销售管理 1、门店均由收款台统一收款,营业员不论什么原因都不准收现金。如顾客直接将现金交给营业员,营业员必须按程序及时到收款台交款、补办手续。 2、任何人不准赊销药品,不准私自销售他人代卖药品,不准销售未入库药品。 3、销售时,正确介绍药品性能、用途、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项,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消费者。 4、不准销售劣质、变质药品,或以次充好。宁错过一次销售机会而保留顾客的信任,也不要使用欺骗方法使顾客购买不对症的药品。 5、严格执行“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付药原则,营业员要认真核对电脑所输出信誉卡与本组当

日销售药品是否相符,避免因此造成的差错。 6、因微机故障不能收款时,收银员可打实收,但手工票须有经理、柜组营业员、收银员三方签字(不可漏签、代签),待系统正常时再将手工票录入微机,同时做好登记。 7、停电或微机故障不能收款时,营业员要开三联复写销售小票,写明品名、货号、批号、数量、价格、销售员号,顾客要求会员卡打折的,把会员卡号写在销售小票上,三联同时交予顾客并向顾客指示收款台位置,请顾客交款。以顾客拿回盖有现金收讫章的小票为付药凭证。顾客需开发票的,待系统正常时将打出的信誉卡为顾客留存。 8、收银员严禁利用手工票录入之机进行无卡打折,或低折高打,并将打折款窃为己有。公司发现此事件将对收银员作开除处理并移送司法机关,同时追

究所在店经理的领导责任。 9、将药品同信誉卡双手交给顾客并提醒顾客保存好信誉卡,以便退换或药品出现问题时使用(特殊药品要告诉顾客不能退换如冰箱内生物制品);对顾客不要的信誉卡不允许保留,应立即销毁。 10、与顾客一起检查药品是否完好,要盒盒逐一检查,检查到最小包装,保证所售药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并向顾客说明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11、如顾客需开发票,请顾客到收款台找收银员开具发票,如面值超过100元则须由门店经理签字(经理不在岗时,由指定营业员签字);门店开发票不得扣税,特殊情况要请示财务部后再做决定。 12、对于个别顾客出现非正常量购买药品的情况应咨询采购部。 13、主动帮顾客包装好药品,贵重和易碎药品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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