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电器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公司电器、个人电器使用,杜绝触电、火灾等安全事故,指导全体员工正确、安全使用电器的习惯,形成安全第一、人人有责、创建人人参与安全管理并维持的良好局面,切实做到本质安全。2.范围

xx所有人员(包括劳务派遣和外来施工人员)、厂区内所有面积(包括所有建筑物的屋面,目前建筑物的空置区域)

3.职责

3.1总务部

负责全厂范围内个人电器、家用电器安全使用的监督管理,拥有检查、指出取证、建议处罚不安全使用各类电器行为的权利。

3.2安环部

负责全工厂供电系统所有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具体执行每天下班后,对全厂电器进行巡查,发现违规行为,进行拍照取证,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按公司标准予以处罚。

3.3各部门

负责本部门电器安全使用的内部管理,长期性的自查自纠,班组长负责班组电器安全使用的教育、监督。

4.执行程序

4.1以下电器禁止在工厂任何地点使用,一经发现,第一次予以警告,勒令停止使用,并全厂曝光;二次以上(含二次)发现,予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4.1.1除公司配备的家用风扇以外,任何型号的风扇、风机等乘凉

电器;

4.1.2除公司认可外的任何私自安装的空调、换气扇、电冰箱等制

冷电器;

4.1.3除公司配备外的任何私人用于烹饪做饭的电饭煲、微波炉等

厨房电器;

4.1.4除公司配备外的,任何型号的暖手宝、电热器等取暖电器

4.1.5除公司配备的热水器,其他各种型号的水加工电器

4.1.6其他未经允许的功率大于50w,额定电压大于等于36v的电

4.2以下行为,一经发现,第一次予以警告,全厂通报;二次

以上(含二次)发现后指出,对责任人和辖区领导予以50元

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

500元以上(根据对公司造成的损失)罚款,直至解除劳动合

同:

4.2.1下班或加班下班后个人电脑及附件、有开关插座没有关闭的、

无开关插座(拖线板)未拔下的

4.2.2部门最后下班的人员,下班时工作区域照明开关没有关闭的4.2.3饮水器开关没关,电源插头没有拔下的

4.2.4手机充电器等电源输出装置没有拔下的

4.2.5临时用电设备及中转插座、拖线板没有断电、妥善保存的

4.2.6没有安全审批和公务电工协助,私自乱接乱拉电线的

4.2.7区域内卫生间、办公室、仓库等区域的换气扇、有开关照明

灯没有关闭的

4.2.8区域内立柜式、挂壁式空调没有关闭电源开关的

4.2.9生产设备电源不生产时,应该关闭而没有关闭的

4.2.10发现职责区域内电源、电器老化、损坏,没有及时上报或

隐瞒安全隐患不报,最终造成安全事故的

4.2.11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辱骂、殴打等妨碍公司正常管理的

4.2.12其他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的行为

4.3以上发现指出事项将纳入各部门安全绩效考核

5.附件

附件一安全教育记录

附件二安全事故处理流程

附件三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记录

附件一安全教育记录(日常教育、新设备、新工艺、新员工教育)

培训记录

附件二安全事故处理流程

附件三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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