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准则与制度

政府会计准则与制度
政府会计准则与制度

我国会计准则体系模式与制度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社会对政府透明度要求的提高,目前我国预算会计面临着重大改革,从近年来预算会计向政府会计转化的改革方向看,制定政府会计准则已经是大势所趋。本文拟探讨我国政府会计准则模式及体系构建中的几个问题。

一、政府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

从1993年企业会计改革开始,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尤其是具体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就一直是我国会计理论界探讨的一个问题。尽管曾经有意见认为,随着具体会计准则的全面发布。会计制度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但是,正如葛家澍(1995)指出的,具体准则和会计制度内容上并不存在不必要的重复,具体准则是横向的规范,侧重于确认、计量和报告,而会计制度是纵向的规范,侧重于会计科目及其使用说明以及会计报表的具体编报和编报说明。尽管该观点当时是针对行业会计制度的存废问题的探讨,但是该观点随着2001年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制度》得到进一步的肯定,即具体准则和会计制度在我国并行是我国会计规范体系的一个重要特点。2005年,刘玉廷在接受记者的访谈中指出,现行的基本准则和16项具体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等是并存的,在某种意义上说,准则涵盖的范围广泛、内容全面、更具约束力,会计制度主要从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形

式加以规范。相当于准则的操作指南。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规范体系的制定经验,制定政府会计准则的同时,制定政府单位全计制度,应该是符合我国政府会计的实践需求的。政府会计准则从会计要素和业务的角度出发,侧重于各项会计要素和会计业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而会计制度则从会计主体和报告主体角度出发,侧重于单位全部业务的会计记录和报告编制的具体说明,会计制度应该根据具体准则的推进而不断进行完善。随着企业会计制度由行业会计制度转型为统一会计制度(金融企业和小企业除外),可以预见.我国事业单位中存在的行业会计制度也应该能够被政府单位统一会计制度所取代,而诸如军队这类具有特殊政治意义的行业的会计制度,应该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

门备案。

二、政府会计准则的目标导向——预算报告目标还是财务报告目标

尽管传统的以预算报告为目标导向的政府会计已经不能适应民主社会对建立透明政府和防范政府风险的要求,但是,并不能因此就摒弃政府会计为预算报告编制服务的责任。与企业明显不同的是,政府对受托责任的履行缺乏有效的市场监督,因此,预算代替市场机制对于政府发挥着至关重要的监督作用。可以认为,预算报告和财务报告都是政府会计不可忽视的

报告目标。

预算报告与财务报告存在的主要区别在于:

1、二者要求的会计基础可能不一致。从防范政府风险、考核政府绩效、保证代际公平的需要出发,国际上近年来致力于在政府会计和财务报告中推广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公立单位委员会第11号研究报告专门研究了现金制与应计制,推进各国政府采用应计制会计基础。但是,各国在推广应计制基础时,预算编制通常落后于会计,如美国、

加拿大、法国等,尽管在会计上采用了部分应计制,但依旧是用现金制为基础编制预算。因此导致预算报告与政府财务报告可能在一段时期内面临不同的会计基础。

2、二者需要涵盖的价值(资金)运动的范围不同。预算报告侧重预算资金层面,以政府当年预算资金的实际收支情况与当年预算数字的比较为报告重点,而财务报告则侧重于政府层面,以政府全部的资金状况为报告内容,范围更广泛,不仅包括政府预算资金收支,而且包括非预算资金的收支;不仅反映当年的资金运动,而且反映以往年度经济业务对当年资金运动的影响,甚至反映当前经济业务对未来资金运动的影响。

政府会计准则体系需要兼顾预算报告目标和财务报告目标,但这两者的区别又导致在准则体系中需要考虑它们的层级地位。毋庸置疑,预算报告目标的狭隘性使其不能成为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的主要目标导向:而制定平行地位的双重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在成本和收益上并不是最好的选择。而且,预算报告与财务报告的差异并非不可调和,预算报告中的业务在财务报告的业务体系中都能涵盖,主要需要解决的矛盾是会计基础的差异。国际上政府预算与会计的发展趋势表明,政府会计基础的改变带动了预算的改革,采用应计制政府会计的国家正在逐渐改变编制预算的基础,以期减少预算与会计信息系统的摩擦。在政府会计改革的大趋势下。我国预算也必将逐步改进,最终实现预算与会计统一基础。另一方面,现金制和应计制在会计处理上也并非不可调和,实际上,目前企业会计中也存在根据重要性判断一些非重要的业务而采用现金制的做法,而企业会计报告中现金制的现金流量表更是在会计系统采用全面权责发生制基础上调整编报出来的。因此,笔者建议,政府会计准则采用财务报告目标导向,预算报告目标所需求的一些特殊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规范作为特殊业务准则.构成财务报告

目标准则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三、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的结构

1、政府会计准则体系是否需要区分中央和地方

从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结构看,一些国家,尤其是联邦制国家,存在区分中央与地方制定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的做法。如美国、英国、荷兰、瑞士等典型的联邦制国家,地方政府享有高度的自治权,有自行制定会计规范(或准则)的权利,因此在政府会计规范的制定上也明显地分为两个层次:联邦政府会计规范(或准则)和地方政府会计规范(或准则)。美国和英国都采用的是由联邦和地方两套不同的准则制定机构分别制定针对联邦和地方政府会计准则的做法;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等中央或联邦集权的国家,中央政府(联邦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会计规范方面没有明显的分层,通常是地方政府需要使用中央统一制定的会计规范(或准则)。但是,加拿大政府统一的政府会计准则中分别为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报告制定了不同的准则,包括:财务报表概念——联邦、省和地方政府;财务报表目标——联邦、省和地方政府:财务报表呈报——联邦、省和地方政府:财务报表的目标——地方政

府;财务报表呈报的总体标准——地方政府。

我国《会计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因此,中央、地方分别制定政府会计准则的做法不适应我

国的立法体制。

2、单位指向还是业务指向的准则体系设计

在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规范体系中,《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以预算资金为指向,《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则以单位为指向,三者处于平行地位,这种不同指向、各自独立分离的规范模式与前期我国实行的财政资金管理体制有关。在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之前,我国的财政资金运动实际分为两个环节,前一个环节是预算资金入库和拨款阶段,后一个环节是预算资金在各行政事业单位中的具体耗用阶段,相应地会计上需要分别核算这两个环节的资金运动,结果形成以预算内资金为主体和以单位为主体区分的两种会计体系,它们各自具有独立的会计要素和核算范围。

我国当前实行的部门预算打破了预算内外资金的划分,政府集中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将行政事业单位中的主要资金使用过程与财政总预算资金的拨款阶段合二为一,资金运行由两环节逐渐转变为统一循环。因此,众多学者呼吁将财政总预算会计与行政事业单位合二为一,构建政府会计。过去以单位为指向的会计规范模式带来的一个问题是各会计规范的内容具有相当多的重复,如果继续沿用,势必造成政府会计准则制定的成本浪费。基于财政资金业务上总预算财政收支与单位预算收支运行合一的现实趋势,本文也主张将财政总预算会计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合一,建立整体政府会计概念.构建一体化的准则体系,以业务为主体设计具体准则,避免以单位为主体独立或相对独立设计准则体系。

3、政府会计准则框架的统领——基本准则还是概念框架

在政府会计准则具体框架的构建问题上,有两种不同的意见,其主要区别在于统领会计准则的应该是基本准则还是概念框架。从内容上看,基本会计准则与概念框架是一致的,都是对会计目标、会计假设、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会计要素进行定义和说明,但是从形式上看,基本会计准则属于法规。因此采用条文格式、语言概括,从中不能直接得到有关内容的详细说明,许多细节只能在准则之外的其他文件中进行解释;而概念框架属于研究报告,解释性、

说明性更强,对理解概念具有相当大的帮助。

从法规的一致性和我国的具体国情看,采用基本准则做统领应该更为可行。会计准则在我国属于法规范畴,而概念框架则属于理论研究范畴,法规在我国更容易得到严格的执行,而概念框架的强制性显然要弱很多。因此,出于对法规形式一致性的考虑,本文建议政府会计准则比照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框架进行构建,建立以基本准则为统领,下设多个具体准则的框

架形式。

四、政府会计具体准则的结构设计

前面的论述中提到,我国会计准则的设计应该从单位指向转为业务指向。根据前面对政

府会计内容的研究,本文将具体准则分为三类:

一般业务准则:包括各项主要资产的会计准则、负责会计准则、净资产(基金余额)会计准则、各项主要收入会计准则、各项主要支出会计准则。会计要素的界定应能为各会计主体通用,这些会计主体可能是基金会计主体,如普通基金、国有资产投资基金、社保基金等。一般业务准则的项目不限于要素本身,而是要素中的某些具体业务的准则,比如固定资产准则

(包括目前被排除在单位会计之外的基建业务)、捐赠会计准则等,而且可以随着新业务的出现逐渐增加。在有关收入和支出的会计准则中,需要考虑预算收入、预算支出与财务报告中

要求的收入、支出界定的差异。

特殊业务准则:包括预算业务调整准则、执收业务准则、代理业务准则、成本核算业务准则等。其中,预算业务调整是协调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与政府财务报告的重要会计业务,它提供政府会计中对预算执行情况的记录和对政府财务状况的记录之间差异的协调和解决方案;执收业务包括目前人民银行和部分商业银行代理的国库业务、税收征管部门的税收征管业务;代理业务包括政府和公立事业代理的社保基金、医疗基金、住房公积金等所有代理业务;成本核算业务为某些事业单位需要进行的账内或账外的成本核算业务。

报告准则:包括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准则、财务报告准则,或是增加具体的会计报表准则,如资产负债表准则、运营表准则、联立及合并报表准则等。

2018年会计继续教育《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2018年会计继续教育《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2018年会计继续教育《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1.下列各项计量属性中,属于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要支付的现金金额计量的是()。 B.重置成本 2.下列会计要素中,属于政府会计主体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净额是()。 C.净资产 3.下列各项中,属于完整性的定义是()。 B.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将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统一纳入会计核算 4.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负债的计量属性的是()。 C.名义金额 5.下列各项中,属于具有最高效力的文件是()。 A.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6.下列各项中,属于《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法律层次是()。 C.部门规章 7.下列各项中,属于适用《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政府会计主体是()。C.已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单位 8.下列各项中,属于政府财务会计要素的是()。 C.净资产 10.下列各项计量属性中,属于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的是()。 C.现值

2.采用重置成本、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资产金额能够持续、可靠计量。对 3.权责发生制下,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或应当负担的费用,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对 4.政府决算报告的编制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财务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错 5.符合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定义及其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政府决算报表。对 6.政府会计主体在对资产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公允价值。错 7.无法采用其他计量属性的,才可以采用名义金额计量。对 8.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主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预算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错 9.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对 10.预算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错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讲解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讲解 单项选择题(共5题) 1. 《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后,不再执行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包括()。《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2. 预算会计中的收入类科目(9个)与原制度的类似,同财务会计中的收入科目(11个)基本对应。增加了()科目。债务预算收入 3. 预算会计的收入共设置了9个会计科目。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单位的会计科目的是()。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4.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资产负债表重要项目的是()。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5. 在政府会计改革的背景下,2017年11月财政部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自()起施行。2019年1月1日 判断题(共5题) 6. 政府会计由政府预算会计和政府财务会计“双功能”构成,两者适度分离又相互衔接。()正确 7. 预算会计中的支出类科目与原制度的类似,同财务会计中的费用类科目没有明确的对应关系。() 正确 8. 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多项会计制度并存、会计政策不一致。()正确 9. 政府财务会计的计量,主要是资产和负债的计量。()正确 10. 财务会计是指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对政府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和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反映和监督政府财务状况、运行情况等信息的会计。()错误 单项选择题(共5题)

1.财务会计充实了资产的核算,补充了一些原制度没有的会计科目。其中不 包括()。 自然资源资产 2. 预算会计的收入共设置了9个会计科目。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单位的会计科目的是()。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3. 财务会计中的收入类科目与原制度的类似,主要对原制度下的“其他收入”科目进行了拆分。其中,单独设置了()科目。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4. 某单位直接支付的财政应返还额度发生下列事项:年末,未完成支付的直接支付额度12500元;下年度,使用上年度直接额度支付款项7500元。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年末的会计处理中,应贷:财政拨款收入 12500 5. 在会计核算层面,政府会计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在现有政府预算会计的基础上建立政府财务会计。实现政府会计的()“双功能”。预算管理与财务管理 判断题(共5题) 6. 同级财政的拨款是行政事业单位的主要(重要)收入来源。拨款方式包括财政授权支付和财政直接支付。()正确 7. 预算会计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对政府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全部收入和全部支出进行会计核算,主要反映和监督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会计。()错误 8. 预算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主要确认基础,侧重满足预算管理的需要。()错误 9. 单位应当按照及时性原则,对本年度发生的各类影响收入(预算收入)和费用(预算支出)的业务进行适度归并和分析,披露将年度预算收入支出表中“本年预算收支差额”调节为年度收入费用表中“本期盈余”的信息。()错误 10. 财务会计是指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对政府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和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反映和监督政府财务状况、运行情况等信息的会计。()错误 单项选择题(共5题) 1. 预算会计中的结余类科目与原制度的类似,同财务会计中的净资产(盈余)科目有较大差异。为应用平行记账方法,设计了()科目。资金结存 2. 关于固定资产业务的会计操作,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财务会计取得时记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记入业务活动费用或单位管理费用等 3. 应付账款核算单位因购买物资、接受服务、开展工程建设等而应付的偿还期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

附件: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 1 号 一、关于企业集团中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问题 企业集团中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事业单位(不含执行《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下同)应当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企业集团中未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事业单位,可以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称《政府会计制度》)中的预算会计内容,只执行财务会计内容。 二、关于事业单位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 (一)事业单位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且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在持有投资期间,应当以被投资单位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为基础,计算确定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的金额,并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二)事业单位以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评估价值加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事业单位按规定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价格的,应当按照以上方式确定的价格加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 (三)事业单位处置以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规 1

定所取得的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的,应当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被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照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等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借贷方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 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科目,按照处置时确认的投资收益金额,贷记“投资预算收益”科目,按照贷方差额,贷记“其他预算收入”科目。 (四)权益法下,事业单位处置以现金以外的其他资产取得的(不含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时,按规定将取得的投资收益(此处的投资收益,是指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扣除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的,分别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大于其投资成本的,应当按照被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借记“资产处置费用” 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同时,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尚未领取的现金股 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等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减去其投资成本的差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科目(以上明细科目为贷方余额的,借记相关明细科目),按照实际取得 2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解读练习题及答案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解读》练习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 1、《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开始施行日是()。 A、20XX年1月1日 B、20XX年1月1日 C、20XX年1月1日 D、2018年1月1日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C[正确] 2、以下不属于政府预算会计要素的是()。 A、预算支出 B、预算结余 C、净资产 D、预算收入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C[正确] 3、以下关于政府决算报告和政府财务报告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主体是政府各部门、财政部门 B、政府决算报告的编制主体是政府各部门、财政部门 C、政府决算报告的编制基础是收付实现制 D、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是收付实现制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D[正确] 4、政府会计主体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这个表述体现了政府会计准则的()。 A、可靠性 B、可理解性 C、实质重于形式 D、及时性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A[正确] 5、以下属于政府会计中流动负债要素的是()。 A、长期应付款 、应付政府证券B.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C、政府依法担保形成的债务 D、应付职工薪酬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D[正确] 6、下列关于收入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与收入相关的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很可能流入政府会计主体 B、流入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C、收入能导致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增加 D、收入需要区分日常活动和非日常活动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D[正确] 7、政府会计主体在对资产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 A、现值 B、历史成本 C、公允价值 D、重置成本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B[正确] 8、下列关于政府决算报告和政府财务报告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政府决算报表编制时采用汇总方式 B、政府决算报表采用收付实现制 C、政府财务报表采用权责发生制 D、政府财务报表编制时采用汇总方式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D[正确] 9、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政府财务报告的是()。 A、资产负债表 B、利润表 C、现金流量表 D、收入费用表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B[正确] 10、以下不属于政府性债务的是()。 A、政府储备资产 B、担保债务 、救助责任C.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D、政府债务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A[正确] 二、多选题 1、我国预算会计制度的主要特点有()。 A、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相融合,但偏重于满足财政预算管理的需要 B、资产、负债、净资产和收入、支出,但侧重于预算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 C、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 D、主要反映财政总预算资金、单个行政事业单位、单项基金等的预算收支执行结果【正确答案】ABCD 【您的答案】ABCD[正确] 2、以下对我国现行预算会计制度特点及缺陷的表述,正确的有()。 A、是不能如实反映政府“家底”,不利于政府加强资产负债管理 B、不能客观反映政府运行成本,不利于科学评价政府的运营绩效

2019年新政府会计制度常用会计分录

授权支付账务处理: 收到额度,凭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记账: 财务会计: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拨款收入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解析:收到的只是额度,记账的知识通知书,并不是收到钱,有额度可以按授权自由支配,当然前提是必须是纳入预算的支配事项,超预算不可以支付,有预算指标控制的。 支出用款额度账务处理: 支付日常活动费用和购买物品固定资产等: 财务会计: 借: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库存物品/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下设对应费用二级科目)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预算会计: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解析:授权支付给的是额度,当然得从额度支付。

年末的时候还需要注销额度,具体处理为: 注销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也就是额度清零,啥叫零余额,年底结转时不能有余额。 财务会计: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当然了,下年初,还需要将额度恢复,对应的分录正好和这个相反。 财务会计: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当然这个是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和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来做的,通俗的讲就是上年注销的,这年再恢复。确保年底零余额清零的一个操作。

若是当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做调整: 财务会计: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贷:财政拨款收入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这个处理不知道啥意思?就是预算指标没用完,将剩余的没用完的指标做当年财政收入记入收入。 这里涉及一个科目叫财政应返还额度,这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呢?我们先来看政府会计制度科目说明的解释: 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包括可以使用的以前年度财政直接支付资金额度和财政应返还的财政授权支付资金额度。 我们刚才说了,还有一种10万朝上的财政直接支付是一种什么情况呢? 财政直接支付下的支付,不再通过零余额账户周转,直接将支出记财政拨款收入和对应的支出项,一步完成,这种情况对应的大额支出一笔对一笔,一笔一个额度,也是凭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入账: 财务会计:

政府会计准则(全文).doc

目录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5) 第一章总则 (5) 第二章政府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7) 第三章政府预算会计要素 (8) 第四章政府财务会计要素 (9) 第一节资产 (9) 第二节负债 (11) 第三节净资产 (12) 第四节收入 (12) 第五节费用 (13) 第五章政府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 (14) 第六章附则 (15) 政府会计准则——具体准则 (17) 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17) 第一章总则 (17) 第二章存货的确认 (17) 第三章存货的初始计量 (17) 第四章存货的后续计量 (19) 第五章存货的披露 (20) 第六章附则 (20) 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 (21) 第一章总则 (21)

第三章长期投资 (22) 第一节长期债权投资 (22) 第二节长期股权投资 (22) 第四章投资的披露 (25) 第五章附则 (26) 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 (27) 第一章总则 (27)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确认 (27)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28)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 (30) 第一节固定资产的折旧 (30) 第二节固定资产的处置 (32)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披露 (32) 第六章附则 (33) 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 (34) 第一章总则 (34) 第二章无形资产的确认 (34) 第三章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36) 第四章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37) 第一节无形资产的摊销 (37) 第二节无形资产的处置 (39) 第五章无形资产的披露 (39)

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 (41) 第一章总则 (41) 第二章公共基础设施的确认 (42) 第三章公共基础设施的初始计量 (43) 第四章公共基础设施的后续计量 (45) 第一节公共基础设施的折旧或摊销 (45) 第二节公共基础设施的处置 (47) 第五章公共基础设施的披露 (47) 第六章附则 (48) 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 (50) 第一章总则 (50) 第二章政府储备物资的确认 (50) 第三章政府储备物资的初始计量 (51) 第四章政府储备物资的后续计量 (52) 第五章政府储备物资的披露 (54) 第六章附则 (54) 政府会计准则第7号——会计调整 (56) 第一章总则 (56) 第二章会计政策及其变更 (57) 第三章会计估计变更 (59) 第四章会计差错更正 (60) 第五章报告日后事项 (62)

政府会计准则及解读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为了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2015年10月23日,楼继伟部长签署财政部令第78号公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称《基本准则》),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以下是《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以下统称政府会计主体)。前款所称各部门、各单位是指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或者间接发生预算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军队、已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单位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不适用本准则。 第三条政府会计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 第四条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政府会计制度等,应当由财政部遵循本准则制定。第五条政府会计主体应当编制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决算报告的目标是向决算报告使用者提供与政府预算执行情况有关的信息,综合反映政府会计主体预算收支的年度执行结果,有助于决算报告使用者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为编制后续年度预算提供参考和依据。政府决算报告使用者包括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政府会计主体自身、社会公众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含运行成本,下同)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反映政府会计主体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决策或者进行监督和管理。政府财务报告使用者包括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债权人、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政府会计主体自身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第六条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第七条政府会计核算应当以政府会计主体持续运行为前提。 第八条政府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按规定编制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会计期间至少分为年度和月度。会计年度、月度等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第九条政府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计量,同时登记外币金额。 第十条政府会计核算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政府会计信息质量 第十一条政府会计主体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第十二条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将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统一纳入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能够全面反映政府会计主体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运行情况、现金流量等。 第十三条政府会计主体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反映政府会计主体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以及报告使用者决策或者监督、管理的需要相关,有助于报告使用者对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四条政府会计主体对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第十五条政府会计主体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同一政府会计主体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将变更的内容、理由及其影响在附注中予以说明。不同政府会计主体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

政府会计准则固定资产

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 财会[2016]1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第三条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保障性住房、自然资源资产等,适用其他相关政府会计准则。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确认 第四条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予以确认: (一)与该固定资产相关的服务潜力很可能实现或者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政府会计主体; (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五条通常情况下,购入、换入、接受捐赠、无偿调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验收合格时确认;购入、换入、接受捐赠、无偿调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在固定资产安装完成交付使用时确认;自行建造、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在建造完成交付使用时确认。 第六条确认固定资产时,应当考虑以下情况: (一)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年限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政府会计主体实现服务潜力或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且可以分别确定各自原价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二)应用软件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的,应当将该软件的价值包括在所属的硬件价值中,一并确认为固定资产;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的,应当将该软件确认为无形资产。 (三)购建房屋及构筑物时,不能分清购建成本中的房屋及构筑物部分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全部确认为固定资产;能够分清购建成本中的房屋及构筑物部分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将其中的房屋及构筑物部分确认为固定资产,将其中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确认为无形资产。 第七条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费用或者相关资产成本。将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应当同时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中扣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第八条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

附件: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 一、关于企业集团中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问题 企业集团中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事业单位(不含执行《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下同)应当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企业集团中未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事业单位,可以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称《政府会计制度》)中的预算会计内容,只执行财务会计内容。 二、关于事业单位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 (一)事业单位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且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在持有投资期间,应当以被投资单位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为基础,计算确定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的金额,并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二)事业单位以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评估价值加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事业单位按规定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 1

式确定价格的,应当按照以上方式确定的价格加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 (三)事业单位处置以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规定所取得的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的,应当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被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照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等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借贷方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按照处置时确认的投资收益金额,贷记“投资预算收益”科目,按照贷方差额,贷记“其他预算收入”科目。 (四)权益法下,事业单位处置以现金以外的其他资产取得的(不含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时,按规定将取得的投资收益(此处的投资收益,是指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扣除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的,分别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大于其投资成本的,应当按照被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借记“资产处置费用”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同时,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 2

最新政府会计制度-平行记账(运用举例)

最新《政府会计制度》-平行记账(运用举例) 如,用现金进行业务活动。 例:购买文件柜1个,计210元,用现金支付。 填制凭证: 摘要会计凭证预算凭证 购文件柜1个借:业务活动费用-----商品和服务费用----- 办公费 210 借:事业支出-----财政拨款 支出--基本支出---日常公用 经费210 贷:库存现金210贷:资金存结-----货币资金 210 为了更好地弄懂科目分类,下面我们先讲科目明细。

第一章 科目分类明细 财政拨款收入(财务收入类) ①一级单位(与财政局直接发生联系,即财政拨付的款项,直接到账的单位) ②二级单位(与财政局间接发生联系,即财政拨付的款项,到达的是本单位的上一级单位) 业务活动费用(财务支出类) 总账科目 一级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总账科目 一级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总账科目一级科目二级科目分类1分类2 业务活动费用工资福利费用 基本工资 人员经费 基本支出 津贴补贴 奖金 社会保障缴费 其他工作福利费用 商品和服务费用 办公费 日常公用经费 维修费 水费 电费 差旅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费用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 助费用 退休费 人员经费 离休费 医疗费 住房公积金 固定资产折旧费固定资产按月累计折旧此项无资金流动,故不参与分类其他资本性 支出费用 办公设备购置(固定资产) 日常公用经费基本支出 专用设备购置(固定资产)

【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两项。 【项目支出】包括:其他资本性支出(专款部分)、基本建设支出(专款部分)。 【人员经费支出】是指:工资福利费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费用的款项。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非专款部分)、基本建 设支出(非专款部分)的款项。 【项目支出】基本预算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显著特点:专项专款 业务活动费用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大型修缮 (项目支出) 大型购置 (项目支出) 专项业务费 (项目支出) 专项专款 项目支出 基本建设支出费用 (由发改委立项的) 办公设备购置(固定资产) 日常公用经费 基本支出 专用设备购置(固定资产)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大型修缮 (项目支出) 大型购置 (项目支出) 专项业务费 (项目支出) 专项专款 项目支出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全文及讲解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全文及讲解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以下统称政府会计主体)。 前款所称各部门、各单位是指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或者间接发生预算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 军队、已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单位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不适用本准则。 第三条政府会计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 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 第四条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政府会计制度等,应当由财政部遵循本准则制定。 第五条政府会计主体应当编制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 决算报告的目标是向决算报告使用者提供与政府预算执行情况有关的信息,综合反映政府会计主体预算收支的年度执行结果,有助于决算报告使用者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为编制后续年度预算提供参考和依据。政府决算报告使用者包括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政府会计主体自身、社会公众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含运行成本,下同)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反映政府会计主体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决策或者进行监督和管理。政府财务报告使用者包括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债权人、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政府会计主体自身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第六条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第七条政府会计核算应当以政府会计主体持续运行为前提。 第八条政府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按规定编制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 会计期间至少分为年度和月度。会计年度、月度等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第九条政府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计量,同时登记外币金额。 第十条政府会计核算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政府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第十一条政府会计主体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第十二条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将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统一纳入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能够全面反映政府会计主体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运行情况、现金流量等。 第十三条政府会计主体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反映政府会计主体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以及报告使用者决策或者监督、管理的需要相关,有助于报告使用者对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四条政府会计主体对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政府会计具体准则2017

政府会计具体准则 1.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是指反映各级政府()、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的报告。A 财务情况B整体财务情况C收入情况D支出情况。a 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政府财务报告的是a资产负债表b现金流量表c收入费用表d利润表。d 3力争()前在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a2018年b2019年c2020年d2021年。a 4《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施行的日期是a2016年1月1日b2016年12月1c2017年1月1日,d2017年12月1日。c 5.为了规范政府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A经济法b税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d行政单位财务制度。d 6. 以下哪一项选项本准则不适用()a各级政府b各部门c各单位d各企业c 7.政府会计由()财务会计构成。a预算会计b管理会计c成本会计税务会计。a 8.政府会计主体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这体现了政府会计准则的a可靠性b可理解性c实质重于形式d及时性。c 9.以下关于政府决算报告和政府财务报告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主体是政府各部门,财政部门 b政府决算报告的编制主体是政府各部门,财政部门,c政府决算报告的编制基础是收付实现制,d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是收付实现制。b 10.()指政府会计主体利用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履行政府职能的潜在威胁a服务潜力b资产c负债d收入a 11.政府会计准则四项基本准则实施日期是a2016年1月1日b2016年12月1日c2017年1月1日d2017年12月1日。d 12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四项具体准则a存货b投资c固定资产D收入。d 13()是政府会计主体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或出售而储存的资产a存货b材料c燃料d包装物。a 14政府会计主体()的存货,其成本包括委托加工前存货成本、委托加工的成本以及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归属于存货成本的其他支出a自行加工b委托加工c置换d接受捐赠。b 15政府会计主体()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该项资产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a自行建造b购入c置换d接受捐赠c 16.固定资产()是指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的折旧进行系统分摊。a净残值b折旧c当期损益d坏账损失。b 17.政府会计主体()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可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支出。a自行开发b置换取得c接受捐赠d外购。d 18.()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取得的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a长期投资b短期投资c债券投资d基金投资b 19.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作为初始投资成本。a实际成本b购买价款,账面价值d公允价值。d 20.政府会计主体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的,被投资单位联营主体。 a控制b共同控制c重大影响d不能实施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a

2015政府会计准则解读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5解读 为了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2015年10月23日,楼继伟部长签署财政部令第78号公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称《基本准则》),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近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基本准则》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制定出台《基本准则》的背景。 答:多年来,我国在政府会计领域实行的是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的预算会计标准体系,主要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度等。这一体系是适应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建立和逐步发展起来的,为财政资金的运行管理和宏观经济决策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预算会计标准体系难以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需要,主要表现为:一是不能如实反映政府“家底”,不利于政府加强资产负债管理;二是不能客观反映政府运行成本,不利于科学评价政府的运营绩效;三是缺乏统一、规范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不能提供信息准确完整的政府财务报告。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有关专家等纷纷呼吁,要求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建立能够真实反映政府“家底”、绩效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政府会计体系,审计署也提出了相关建议。与此同时,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都不同程度地进行了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重要战略部署,新《预算法》也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按年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提出了明确要求。2014年12月,国务院批转了财政部制定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4]63号,以下称《改革方案》),确立了政府会计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具体内容、配套措施、实施步骤和组织保障。《改革方案》提出,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是基于政府会计规则的重大改革,其前提和基础就是要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制定政府会

政府会计新《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政府会计新《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学习心得体会 政府会计新《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20xx年10月23日,楼继伟部长签署财政部令第78号公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称《基本准则》),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一名基层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笔者认真学习了《基本准则》,感觉“新”意连连,新制度、新理论、新要求贯穿全文。 《基本准则》第一章第三条“政府会计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 《基本准则》的开头就明确了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双系统、双基础原则的全新核算体系。这是《基本准则》的最大亮点,相对于实行多年的预算会计核算体系,《基本准则》同步强化了政府财务会计核算,这是重大的制度创新。预算会计是为了满足预算管理需求,而财务会计服务于单位财务管理,比如资产管理、债务管理,成本管理与控制等。 《基本准则》第一章第五条“政府会计主体应当编制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决算报告的目标是向决算报告

使用者提供与政府预算执行情况有关的信息,综合反映政府会计主体预算收支的年度执行结果,有助于决算报告使用者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为编制后续年度预算提供参考和依据。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含运行成本,下同)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反映政府会计主体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决策或者进行监督和管理。”这是《基本准则》提出的政府会计工作的新目标新要求,通过预算会计核算形成决算报告,通过财务会计核算形成财务报告,这样能够全面、清晰反映政府预算执行信息和财务信息。 《基本准则》第二章第十一条至第十七条为政府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即可靠性、全面性、相关性、及时性、可比性、可理解性和实质重于形式等七个方面的质量要求。这是《基本准则》对企业会计经验的借鉴,但没有照搬照抄,结合政府会计特点,删掉了企业会计的谨慎性要求。 《基本准则》第三章第十八条“政府预算会计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与预算结余。”、第四章第二十六条“政府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这种“3+5要素”的会计核算模式确立,是一种理论创新。结合政府会计实际需求,勇于突破,

政府会计准则(全文)

目录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6) 第一章总则 (6) 第二章政府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8) 第三章政府预算会计要素 (9) 第四章政府财务会计要素 (10) 第一节资产 (10) 第二节负债 (12) 第三节净资产 (14) 第四节收入 (14) 第五节费用 (15) 第五章政府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 (15) 第六章附则 (17) 政府会计准则——具体准则 (18) 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19) 第一章总则 (19) 第二章存货的确认 (19)

第三章存货的初始计量 (19) 第四章存货的后续计量 (21) 第五章存货的披露 (22) 第六章附则 (22) 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 (23) 第一章总则 (23) 第二章短期投资 (23) 第三章长期投资 (24) 第一节长期债权投资 (24) 第二节长期股权投资 (25) 第四章投资的披露 (27) 第五章附则 (28) 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 (29) 第一章总则 (29)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确认 (30)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31)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 (33)

第一节固定资产的折旧 (33) 第二节固定资产的处置 (34)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披露 (35) 第六章附则 (36) 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 (36) 第一章总则 (36) 第二章无形资产的确认 (37) 第三章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38) 第四章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40) 第一节无形资产的摊销 (40) 第二节无形资产的处置 (41) 第五章无形资产的披露 (42) 第六章附则 (43) 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 (43) 第一章总则 (43) 第二章公共基础设施的确认 (45) 第三章公共基础设施的初始计量 (46)

政府会计制度——准则科目报表新旧衔接解读案例分析

一、单选题 1、以下不属于无形资产的是()。 A、土地使用权 B、商誉 C、非专利技术 D、商标权 A B C D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B[正确] 【答案解析】商誉不属于无形资产。 2、以下不属于增值税明细科目的是()。 A、应交税金 B、未交税金 C、预交税金 D、已抵扣进项税额 A B C D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D[正确] 【答案解析】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应当在本科目下设置“应交税金”、“未交税

金”、“预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3、以下属于负债类财务会计科目的是()。 A、应付票据 B、受托代理资产 C、保障性住房 D、待处理财产损溢 A B C D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A[正确] 【答案解析】其余选项属于资产类会计科目。 4、政府会计主体确定公共基础设施折旧年限,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A、设计使用年限或设计基准期 B、预计实现服务潜力或提供经济利益的期限 C、预计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 D、以上均正确 A B C D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D[正确] 【答案解析】政府会计主体确定公共基础设施折旧年限,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设计使用年限或设计基准期; (2)预计实现服务潜力或提供经济利益的期限; (3)预计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 (4)法律或者类似规定对资产使用的限制。 5、关于政府会计,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 A、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通常保持不变,但追加或收回投资时,应当相应调整其账面余额 B、政府会计主体按规定出售或到期收回短期投资,应当将收到的价款扣除短期投资账面余额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 C、短期投资,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取得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 D、成本法,是指投资按照投资成本计量的方法 A B C D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C[正确] 【答案解析】短期投资,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取得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 6、():政府会计主体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A、可靠性

政府会计制度相关知识

政府会计制度相关知识 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 财会〔2018〕21号 关于实施内容、实施时间和范围 (一)实施内容 本通知所指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2.《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等政府会计具体准则; 3.《<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等准则应用指南; 4.《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5.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科学事业单位、彩票机构、国有林场和苗圃等行业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 6.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科学事业单位、彩票机构、国有林场和苗圃、地质勘查事业单位、测绘事业单位等行业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 7.财政部制定的关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其他规定。 (二)实施时间和范围 自2019年1月1日起,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施行。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单位,不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财会〔2010〕26号)、《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号)、《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28号)、《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3〕29号)、《彩票机构会计制度》(财会〔2013〕23号)、《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6〕15号)、《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9〕1号)、《国有林场与苗圃会计制度(暂行)》(财农字〔1994〕第371号)、《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5〕45号)等制度。 军队、已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不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2018年8月6日 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相关政策汇总 2015年10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8号《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2016年7月6日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4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16]12号包括4项准则:1.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2.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3.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4.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