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企业融资如何合法化

民间企业融资如何合法化
民间企业融资如何合法化

民间企业融资如何合法化

民间融资从传统渠道上讲,可分为直接融资、民间中介融资渠道。从方法上讲可分为个人借贷融资、企业拆借融资、标会集资融资、投资服务公司融资、民间钱庄融资、互助基金会融资、担保机构融资等。经过策划,民间融资还可以有以下创新渠道与方法,如个人委托贷款、企业委托贷款、商会协会融资等。

且如果在合适的金融政策环境下,通过以上渠道与方法,民间资本是完全可以用好、用活,可以阳光操作、良性循环,对正规金融形成一个有益的补充,从而真正为中小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服务!

但是近期连续有消息报道,今年以来持续调控的货币政策累积效应开始逐步显现。连续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和控制全年信贷额度使得商业银行贷款额度紧张,众多企业和个人纷纷寻求民间借贷资金,民间借贷利率普遍上浮,近期甚至出现100%的高额年息。4月以来陆续开始有民间借贷资金链断裂的事件被披露。西安日报报道:记者以客户身份咨询了西安多家民间借贷机构发现,年息普遍为30%——50%,而一些机构甚至给出了超高利率240%,高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几倍甚至几十倍的消息。这些明显的违法行为,必然要受到法律制裁。但是投资理财讲师张雪奎认为,仅仅制裁限制是不够的,最好的方法是引导这些资金借贷合法化,服务社会创造价值。

民间融资是长期、自然、客观存在的,生存的空间是很大的,发展的速度也很快。通过一定的策划和组织形式,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合法操作,民间融资是可以合法化,也能得到法律保护。也只有合法化,民间融资才能长盛不衰。这是投资融资专家张雪奎教授,今年4月在清华大学总裁班授课时的说法。当时就有人提出,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民间融资怎样运作才合法化?

第一:从借贷主体入手规范化。融资主体,即公民之间的正常借贷是允许的,但公民之间的借贷也是有法律限制的。比如说,只限于在特定对象中进行,而不能向非特定对象融资。如公开向非特定的多数人融资,就有可能构成“非法集资罪”。

第二:利率在法律框架内规范化:民间借贷利率,在国家法律规定的4倍以内,法律是予以保护的,超过了就不保护,但也不是完全禁止的行为。只要公民之间相互信任,自觉遵守相互约定的条款,国家也没明文“禁止”,只是这种行为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第三:借贷契约规范化。民间借贷契约要有完整的约定,期限、利率、抵押物品或保证人、见证人。完整的契约,将会使借贷双方更加谨慎。比如没有期限,那么当债权人主张权利,即要求还款时,债务人必须马上履行,这对债务方不利。另外还要约定不履行契约诉讼地点,最好是当地民事调解委员会调解,法律效力是相同的。

第四:个人对企业借款。个人对企业的借贷,个人借给企业,在法律上是许可的,但是要注意,除了契约完整外,还要在借款契约上要清楚表明用途。借款用途不清晰,会造成非法集资的情况。

第五:企业对个人借款。从法律上讲要分情况:如果企业出于帮助员工个人生活需要,则合法,法律是保护的;但如企业对个人的非法集资、或以盈利为目的借款,法律就不保护。变通方法可以是向个人订购产品预付款等方法进行变通。

第六:企业之间的借贷。企业之间的借贷在法律是禁止的。如企业都能相互自由借贷,那还要银行做什么?!企业之间的借贷情节严重的,有可能陷于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金融业务等罪名中。所以,企业之间的借贷一定要慎重。

(完整版)中小企业筹资方式研究毕业设计

毕业设计(论文)中文题目:中小企业筹资方式研究 学习中心(函授站):北船院教学中心

专业:会计学 姓名:郭豹 指导教师:李远慧 北京交通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2015年4月

毕业设计(论文)承诺书与版权使用授权书 本人所呈交的毕业论文是本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研究、写作的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处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北京交通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 本毕业论文是本人在读期间所完成的学业的组成部分,同意学校将本论文的部分或全部内容编入有关书籍、数据库保存,并向有关学术部门和国家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呈交复印件、电子文档,允许采用复制、印刷等方式将论文文本提供给读者查阅和借阅。 论文作者签名:_ 郭豹____ _2015_年__4月_10_日指导教师签名:__李远慧____ _2015_年__4_月_10_日

北京交通大学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议

北京交通大学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本任务书下达给: 13 级会计专业学生郭豹 设计(论文)题目:中小企业筹资方式研究 一、毕业设计(论文)基本内容 1、绪论 1.1研究背景与意义 1.2研究方法与框架 2、中小企业筹资方式研究综述; 3、某中小企业筹资案例分析; 4、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相关对策建议; 5、结论。 二、基本要求 1、论文格式规范,符合学士论文的要求; 2、论文语言要求做到简洁、流畅、准确、科学; 3、论文内容饱满,有一定的创新型; 4、论文应重点运用案例分析的方法进行相关问题的研究。 三、重点研究的问题 1、某中小企业筹资案例分析; 2、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相关对策建议。 四、主要技术指标 1、论点明确,论据充分。 2、文章能够体现出作者清晰的思路,逻辑性强,能够提出新颖的观点,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律师完全指引(优.选)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律师完全指引 目录 1.什么是民间借贷? 2.民间借贷是否合法? 3."做会"是否属于民间借贷?是否受法律保护? 4.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 5.民间借贷是否允许计算"复利"? 6.无息的民间借贷是否都不能计算利息? 7.民间借贷能否采取口头形式? 8.民间借贷只签订借款合同是否就可以了? 9.如何规范书写"借条"、"欠条"、"收据"之类借贷凭证? 10.借款时是让借款人打"借条"、"欠条"、还是打"收条"呢?法律效力是否相同? 11.借条等借贷凭证上,借款人应当签字还是摁手印? 12.民间借贷是否需要约定借款用途? 13.民间借贷借款人为夫或妻一方,该借款应当由谁偿还? 14.民间借贷"代借人"是否需要承担还款法律责任? 15.民间借贷如何保证您的资金安全? 16.民间借贷如何采取担保方式保证您的还款权? 17.民间借贷如何"合法"还钱? 18.民间借贷适用多长诉讼时效规定? 19.民间借贷如何起诉? 【正文】 1.什么是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的借贷。民间借贷是除了金融机构贷款以外的发生在公民之间、公民与其他企业及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 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民间借贷是发生在公民(自然人)之间的借贷。除此之外,民间借贷还包括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 因此,符合下列情形的借贷均属于民间借贷: "一对一"民对民: 一个公民对一个公民发放贷款; "一对一"民对企: 一个公民对一个企业发放贷款; "多对一"民对企: 多个公民对一个企业发放贷款。 但是,企业之间借贷(企业间融资)因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于无效借贷行为,不属于民间借贷的范畴。 【律师提示】 企业之间禁止借贷,其借贷行为无效,法院应当按照联营合同纠纷有关规定判决。 案例:2008年3月5日,甲企业向乙企业借款50万元作为周转资金使用,双方约定月息2%,借期为6个月。2008年9月5日到期后甲企业一直未偿还该借款,乙企业遂于11月1日将甲企业告上法庭,要求甲企业偿还本金和利息。 法院审理后认为企业之间禁止借贷,甲企业和乙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无效,应当按照联营合同纠纷有关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

企业融资方式的比较和选择

企业融资方式选择的理论基础 一般来讲,当需要新的资金来扩大资本或进行投资时,企业有四种可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留存收益)、债券(包括企业债券、商业票据和其他证券化债券)、股票(优先股和普通股)以及银行贷款(一般指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和信用合作社等的贷款)。 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与企业资本成本有关。关于资本成本的有关概念,在希克斯之前的经济学家大多从宏观经济学的角度把他简单地理解成是"债券的市场利率",所以,那时候的经济学家认为,在完全确定性条件下,理性的企业投资只限于在资产的边际收益与市场利率的相交点之内,例如凯恩斯(1936)就说过:"当前之实际投资量,一定会达到一点,使得各类资本之边际效率,皆不超过现行的利率。"以后希克斯(1946)将完全确定性条件扩展到不确定性条件,提出了"风险折现"和"风险补偿"的概念。希克斯指出,市场利率必须加上风险补偿因素,企业投资决策应该以风险调整后的市场利率为准。希克斯认为,在正常情况下,长期利率可能超过短期利率,其值等于风险的报酬,这种报酬的功能是补偿因利率的不利变动而引起的风险。不过希克斯的观点主要还是从宏观经济的角度来解释资本的形成过程和经济周期的变动情况,仍然没有讨论到企业资本成本的计量问题。 莫迪利安尼和齐蒙(1952)曾试图以效用函数来探讨资本成本的计量方法。大致从60年代初,国外学术界(所罗门,1963)开始认识到企业资本成本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到企业负债比率的影响,所以不能孤立地以每一种资本的成本来看待企业资本成本问题,企业资本成本应该是负债资本成本与权益资本成本的加权平均。所以,企业资本成本开始被理解成是一个"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的概念,并在当时的学术界广为流行。在加权平均概念的基础上,产生了企业资本成本计量的两种方法。其一是所罗门的"现代公式";其二是莫迪利安尼和米勒的"平均资本成本方法"。 企业债券、银行贷款和股票是当今我国资本市场上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因此,本文将按照"平均资本成本"的有关理论,侧重于以上三种融资方式融资成本、风险折现和风险补偿方面的比较。 二、企业融资方式的现实比较 (一)股票(权益)融资与债券(债务)融资的比较 在比较债券与股票融资孰优孰劣的时候,一般考察如下几个方面: 1、国际经验。 国外企业融资的历史从二战以来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公司融资转向偏好债券融资而不是股票融资。在1970-1985年间,美国企业的股票融资金额只占企业外部融资额的2.1%,债券融资平均约为股票融资的10倍(迈耶,1990)。以1995年为例,美国证券市场上发行的公司债券金额为4360亿美元,同期股票发行额只有1065亿元(联邦储备银行公报,1997)。同美国相类似,其他发达国家企业的融资方式也遵循企业债券→优先股→普通股的原则。然而这一规则在股票牛市时恰恰相反,这时股本融资比债券融资更常见。通常讲,股市的长期低迷会促使许多公司依靠内部衍生资金(即留存收益)或债券融资。当这种低迷持续较长时间时,比如在70年代和80年代初,资产负债表上的债务就会大大增加。反过来,当股市强劲时,就象90年代初期,新股的发行就频繁的多。 2、融资成本。 1963年,莫迪利安尼和米勒将企业所得税因素引入原来的分析之中,由于企业支付的债务利息是可以记入成本而免交企业所得税的,但企业所发放的股息则需要从税后利润中支付,不具有抵税作用,由此产生的节税价值便构成权益资本成本和债务资本成本之间的部分成本差额。此外,股权融资的发行费用远较企业债券的发行费为高(尤其在考虑到我国现有股票发行所需制度成本的情况下)。由上可见,债权融资成本实际上要远低于企业的股权融资成本。

(完整版)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

基础设施产业投资模式 1、BOT及其变种 BOT是“建设—经营—转让”的英文缩写,指的是政府或政府授权项目业主,将拟建设的某个基础设施项目,通过合同约定并授权另一投资企业来融资、投资、建设、经营、维护该项目,该投资企业在协议规定的时期内通过经营来获取收益,并承担风险。政府或授权项目业主在此期间保留对该项目的监督调控权。协议期满根据协议由授权的投资企业将该项目转交给政府或政府授权项目业主的一种模式。适用于对现在不能盈利而未来却有较好或一定的盈利潜力的项目,其运作结构如下图所示。 在BOT模式的基础上,又衍生出了BOOT、BOO等相近似的模式,这些一般被看作是BOT 的变种,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私人拥有项目产权的完整性程度不同:BOOT、BOO与BOT的比较

2、BT融资模式 BT(建设—转让)是BOT的一种演化模式,其特点是协议授权的投资者只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即由政府或授权项目业主按合同规定赎回。适用于建设资金来源计划比较明确,而短期资金短缺经营收益小或完全没有收益的基础设施项目。 (1)适用范围 根据政府面临的任务目标和项目特点,涉及的适用范围总体上讲是前期工作成熟到位、急需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回收有保障,但回收时间较长(一般10年以上),资金筹措中长期较好可行,银行融资当前较困难。使用范围内容包括:土地储备整治及开发(BT);城镇供水项目(BT或BOT);污水处理项目(BT或BOT);水电,特别是小水电开发(BT或BOT);河堤整治开发建设(BT);部分水源建设项目(BT)。(2)采用BOT、BT要注意的主要问题和对策措施 采用BOT、BT有助于缓解水利建设项目业主一段时间特别是当前资金困难。但具体操作中存在项目确定、招标选代理业主、与中标者

创业企业融资时的公司估值方法

创业企业融资时的公司估值方法 很多创业者清楚自己公司每年能有多大收入、多少利润,但真正有几个创业者知道自己公司在资本市场上会值一个什么样的价格 呢?应该不太多!在公司运营是,这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问题,但在公司面对资本市场的时候,这个问题就会困惑企业家了。每个公司都有起自身价值,价值评估(估值,Valuation)是资本市场参与者对一个公司在特定阶段价值的判断。非上市公司,尤其是初创公司的估值是一个独特的、有挑战性的工作,其过程和方法通常是科学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公司在进行股权融资(Equity Financing)或兼并收购(Merger & Acquisition, M&A)等资本运作时,投资方一方面要对公司业务、规模、发展趋势、财务状况等因素感兴趣,另一方面,也要认可公司对其要出让的股权的估值。这跟我们在市场买东西的道理一样,满意产品质量和功能,还要对价格能接受。 公司估值方法 公司估值有一些定量的方法,但操作过程中要考虑到一些定性的因素,传统的财务分析只提供估值参考和确定公司估值的可能范围。根据市场及公司情况,被广泛应用的有以下几种估值方法: 1.可比公司法 首先要挑选与非上市公司同行业可比或可参照的上市公司,以同类公司的股价与财务数据为依据,计算出主要财务比率,然后用这些

比率作为市场价格乘数来推断目标公司的价值,比如P/E(市盈率,价格/利润)、P/S法(价格/销售额)。 目前在国内的风险投资(VC)市场,P/E法是比较常见的估值方法。通常我们所说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有两种: 历史市盈率(Trailing P/E)-即当前市值/公司上一个财务年度的利润(或前12个月的利润). 预测市盈率(Forward P/E)-即当前市值/公司当前财务年度的利润(或未来12个月的利润)。 投资人是投资一个公司的未来,是对公司未来的经营能力给出目前的价格,所以他们用P/E法估值就是: 公司价值=预测市盈率×公司未来12个月利润公司未来12个月的利润可以通过公司的财务预测进行估算,那么估值的最大问题在于如何确定预测市盈率了。一般说来,预测市盈率是历史市盈率的一个折扣,比如说NASDAQ某个行业的平均历史市盈率是40,那预测市盈率大概是30左右,对于同行业、同等规模的非上市公司,参考的预测市盈率需要再打个折扣,15-20左右,对于同行业且规模较小的初创企业,参考的预测市盈率需要在再打个折扣,就成了7-10了。这也就目前国内主流的外资VC投资是对企业估值的大致P/E倍数。比如,如果某公司预测融资后下一年度的利润是100万美元,公司的估值大致就是700-1000万美元,如果投资人投资200万美元,公司出让的股份大约是20%-35%。

民间借贷法律规制研究,法理学范文.doc

民间借贷法律规制研究,法理学- 张晓东 摘要:2012年吴英案的审结一度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也折射出中国金融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巨大问题。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以此为契机拉开了中国金融业体制改革序幕。本文正是在此大背景下,去探究中国民间借贷的出路。 关键词:民间借贷;金融监管;法律规制 一、民间借贷的概念 民间借贷,又称非正规金融、地下金融,关于其内涵目前学术界尚未形成统一的观点,主流的学说概括起来有:1991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2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这似乎从表现形式的角度界定了民间借贷的含义,但仍未从正面回应什么是民间借贷。国内多数学者从倾向于从法律特征和金融监管的角度来界定民间借贷的内涵,例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刘晓东(2005)认为,民间借贷是指没有纳入我国金融管理机构常规管理系统而游离在正式金融体制之外的金融形式和活动。戴建志认为民间借贷是公民之间不经国家金融行政主管机关批准或许可,依照约定进行资金借贷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姜旭朝对民间融资的定义是民间融资泛指为民间经济融通资金也不带有公有制色彩的融资活动。 二、民间借贷法律制度层面的缺陷 当前民间借贷的乱象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不完善有密切关

联,正是缺乏完善有效的法律制度,导致民间借贷活动难以得到规范,问题层出不穷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规范分散,没有完整的法律体系 从目前规制民间借贷的法律法规来看,主要有《民法通则》、《合同法》、《刑法》、国务院发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取缔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通则》,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如《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等,可以看出法律体系庞杂,条文分散,没有一部法律法规全面规制民间借贷活动,大多都从一个方面规范民间借贷活动,且位阶较高的规范较少,作为基本法律的《民法通则》、《合同法》、《刑法》其直接规范民间借贷活动的条文寥寥无几,而且笼统模糊,无法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剩下的行政法规、规章也没有全面地规定哪些借贷活动是非法借贷、特殊借贷主体的准入门槛、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借贷利率、借贷资金来源等一系列与民间借贷紧密相关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只是从刑法适用角度来界定非法集资,其他的司法解释也没有反映与民间借贷紧密相关的问题。 2.监管过严,监管主体不明 根据有关规定,对我国金融业实施监管的为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但落实到民间借贷方面,监管主体却成了形式上的规定。对于民间借贷行为,应当怎样监管、各自监管哪些方面、何时介入等都不明确,没有具体的规范加以规定,这无疑加剧了民间借贷市场秩序的混乱。使得国家对民间借贷的监管不到位,具

创业企业融资时的估值

创业企业融资时的估值 很多创业者清楚自己公司每年能有多大收入、多少利润,但真正有几个创业者知道自己公司在资本市场上会值一个什么样的价格呢?应该不太多!在公司运营是,这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问题,但在公司面对资本市场的时候,这个问题就会困惑企业家了。每个公司都有起自身价值,价值评估(估值,Valuation)是资本市场参与者对一个公司在特定阶段价值的判断。非上市公司,尤其是初创公司的估值是一个独特的、有挑战性的工作,其过程和方法通常是科学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公司在进行股权融资(Equity Financing)或兼并收购(Merger & Acquisition,M&A)等资本运作时,投资方一方面要对公司业务、规模、发展趋势、财务状况等因素感兴趣,另一方面,也要认可公司对其要出让的股权的估值。这跟我们在市场买东西的道理一样,满意产品质量和功能,还要对价格能接受。 公司估值方法 公司估值有一些定量的方法,但操作过程中要考虑到一些定性的因素,传统的财务分析只提供估值参考和确定公司估值的可能范围。根据市场及公司情况,被广泛应用的有以下几种估值方法: 1.可比公司法 首先要挑选与非上市公司同行业可比或可参照的上市公司,以同类公司的股价与财务数据为依据,计算出主要财务比率,然后用这些比率作为市场价格乘数来推断目标公司的价值,比如P/E(市盈率,价格/利润)、P/S法(价格/销售额)。 目前在国内的风险投资(VC)市场,P/E法是比较常见的估值方法。通常我们所说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有两种: 历史市盈率(Trailing P/E)-即当前市值/公司上一个财务年度的利润(或前12个月的利润)。

民间借贷问题汇总

民间借贷问题汇总 目录 问题1:什么是民间借贷? 问题2:民间借贷是合法的吗? 问题3:什么样的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的? 问题4:企业之间借贷是否是民间借贷?效力如何? 问题5:企业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法律效力如何? 问题6:民间借贷居间人、介绍人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问题7:借款让借款人写“借条”还是“欠条”? 问题8:规范的民间借贷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问题9: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借款,能否要求另一方一起偿还?问题10:民间借贷可以采用哪些担保方式? 问题11:什么是保证担保?

问题12:保证人有哪些主体资格要求? 问题13:保证担保都有哪些方式? 问题14:保证责任的范围? 问题15:如何理解保证期间? 问题16:保证人的选择标准? 问题17:起诉时是否能只起诉保证人? 问题18:保证担保适用过程中的注意要点?问题19:如何理解抵押? 问题20:常见的抵押物有哪些? 问题21:哪些财产是禁止抵押的? 问题22:抵押物的选择原则? 问题23:抵押必须要办理登记吗? 问题24:抵押权如何实现?

问题25:什么是质押担保? 问题26:什么是应收账款质押? 问题27:什么是股权质押? 问题28:抵押、质押登记部门一览表 问题29:民间借贷合同何时生效? 问题30:出借人向第三人转让债权的,是否需要经过借款人的同意?问题31:借款人向第三人转移债务时,是否需在征得出借人的同意?问题32:民间借贷合同有哪些形式? 问题33:我国对民间借贷的利率的上限是如何规定的? 问题34: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法院如何处理? 问题35:双方对利息约定不明时如何处理? 问题36:提前还款如何计算利息?

(企业融资)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

(企业融资)企业融资方式 的选择

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 近几年,我国仍将采取适度从紧的金融政策,企业资金紧缺仍是生产运营中最主要和最难解决的困难。企业筹资涉及到许多问题,如筹资的数量、方式等问题,其中,筹资方式的选择应该是极为重要的壹环。本文拟就我国企业筹资方式的选择问题,做壹些探讨: 壹.我国的融资环境 企业是于壹定环境下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有机集合体。企业运营只有适应环境变化的要求,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企业面临的环境是指存于于企业周围,影响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客观因素和力量的总称,它是企业选择筹资方式的基础。 企业制定筹资战略必须立足于壹定的宏观环境之下,制定时要考虑:1.政治法律环境。指壹个国家和地区的政治制度、经济体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随着改革开放的政策实施,国内政局稳定,经济日益活跃,我国的产业政策、外汇政策和税收政策等的日益完善,和国际惯例的逐步接轨,为外资进入中国提供了保证,使我国企业的筹资区域进壹步扩大,筹资数额逐年增加,方式也更加多样。2.经济环境。是指企业运营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经济条件、经济特征、经济联系等客观因素。我国经济继续保持平稳、高速的发展势头,物价得到有效控制,这壹切表明,我国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和发展机会,同时也为国内外大量的游资找到了出路。3.技术环境.是壹个国家和地区的技术水平、技术政策、新产品开发能力以及技术发展的动向等的总和。全社会对教育的重视,对科技开发力度的加大,对科技人才的有计划培养,均将为企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企业微观环境是指直接影响企业生产运营条件和能力的因素,包括行业情况、竞争者情况、供应商情况及其他公众的情况,这是确定企业筹资方式的前提。壹个良好的销售网络、及稳定的原材料供应商等微观环境,将十分有利于企业筹资的

项目几大模式

一、BOT融资模式 1、概念: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中国一般称之为“特许权”,是指政府部门就某个基础设施项目与私人企业(项目公司)签订特许权协议,授予签约方的私人企业(包括外国企业)来承担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维护,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政府对这一基础设施有监督权,调控权,特许期满,签约方的私人企业将该基础设施无偿或有偿移交给政府部门。 2、解析: 这种方式最大的特点就是将基础设施的经营权有期限的抵押以获得项目融资,或者说是基础设施国有项目民营化。在这种模式下,首先由项目发起人通过投标从委托人手中获取对某个项目的特许权,随后组成项目公司并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组织项目的建设,管理项目的运营,在特许期内通过对项目的开发运营以及当地政府给予的其他优惠来回收资金以还贷,并取得合理的利润。特许期结束后,应将项目无偿地移交给政府。在BOT模式下,投资者一般要求政府保证其最低收益率,一旦在特许期内无法达到该标准,政府应给予特别补偿。 3、图示: 4、关键点: (1)政府与私人企业(项目公司)签订协议 (2)私人企业承担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维护并取得合理利润 (3)政府拥有监督权,调控权 (4)最终私人企业将项目交由政府

二、BT融资模式 1、概念: BT(Build——Transfer),意即“建设--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 2、解析: 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中采用的一种投资建设模式,系指根据项目发起人通过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由投资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后的项目移交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协议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及确定的回报。3、图示: 4、关键点: (1)政府与私人单位(包括外国企业)签订协议 (2)私人单位负责融资、建设 (3)私人单位将竣工项目交由政府 (4)政府依据回购协议向私人单位支付项目总投资及回报 三、TOT融资模式 1、概念: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即移交-----经营------移交。指政府部门将建设好的项目的一定期限的产权和经营权,有偿转让给投资人,由其进行运营管理;投资人在一个约定的时间内通过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和得到合理的回报,并在合约期满之后,再交回给政府部门或原单位的一种融资方式。 2、解析: 是一种通过出售现有资产以获得增量资金进行新建项目融资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在这种模式下,首先私营企业用私人资本或资金购买某项资产的全部或部分产权或经营权,然后,购买者对项目进行开发和建设,在约定的时间内通过对项目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并取得合理的

企业不同时期估值方法、融资路径及盈利方式

企业不同时期估值方法、融资路径及盈利方式 一、常用企业估值方法简述 1企业商业模式决定估值方法 2常用的估值方法 (1)市盈率 市盈率(earnings multiple,即P/E ratio)也称“本益比”、“股价收益比率”或“市价盈利比率。 考察净利润必须明确有无重大进出报表的项目。净利润要做剔除处理,以反映企业真实的净利润。市盈率要在比较中才有意义,绝对值无意义。找出企业在相当长的时间段内的历史最低最高和平均三档市盈率区间。考察周期至少5年或

一个完整经济周期。若是新上市企业,必须有至少3年的交易历史。找出同行业具有较长交易历史的企业做对比,明确三档市盈率区间。 (2)市净率 市净率(Price to book ratio即P/B),也称市账率。考察净资产必须明确有无重大进出报表的项目。净资产要做剔除处理,以反映企业真实的经营性资产结构。市净率要在比较中才有意义,绝对值无意义。找出企业在相当长的时间段内的历史最低、最高和平均三档市净率区间。考察周期至少5年或一个完整经济周期。若是新上市企业,必须有至少3年的交易历史。找出同行业具有较长交易历史的企业做对比,明确三档市净率区间。 特点:相比市盈率,市净率更依赖于公司所属行业的性质,市净率特别在评估。

(3)市销率 市销率( Price-to-sales即PS), PS=总市值÷主营业务收入或者PS=股价÷每股销售额。市销率越低,说明该公司股票目前的投资价值越大。 特点: 它不会出现负值,对于亏损企业和资不抵债的企业,也可以计算出一个有意义的价值乘数; 它比较稳定、可靠,不容易被操纵; 收入乘数对价格政策和企业战略变化敏感,可以反映这种变化的后果; 不能反映成本的变化,而成本是影响企业现金流量和价值的重要因素之一; 只能用于同行业对比,不同行业的市销率对比没有意义;

浅谈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

浅谈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 [摘要]本文简要介绍了企业融资方式的类型,分析了影响企业融资方式选择的内外因素,提出了企业融资方式选择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企业融资方式;融资策略;选择 一、企业融资方式 融资方式从来源上可以分为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内部融资是依靠企业内部产生的现金流量来满足企业生产经营、投资活动的新增资金需求。内部融资以企业留存的税后利润和计提折旧形成的资金作为资金来源。外部融资是指从企业外部获得资金,具体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类方式。直接融资是指企业不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而是通过证券市场直接向投资者发行股票、公司债、信托产品等方式获得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间接融资是指企业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因而,银行贷款就成为企业间接融资的一种重要方式。融资方式按照融资中产权关系的不同,可分为权益融资(或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权益资金无须还本付息,被视为企业的永久性资本。而债务资金必须定期还本付息,它是企业财务风险的主要根源。 二、影响企业融资方式选择的因素

资金是企业从事投资和经营活动的血液,如何筹集企业所需资金是现代财务管理的首要内容。每个企业在进行筹资方式选择时,必须清楚影响企业融资方式选择的有关因素。 1.外部因素 影响企业融资方式选择的外部因素是指对企业融资方式选择产 生影响作用的各种外部客观环境。主要是指法律环境、金融环境和经济环境。外部客观环境的宽松与否会直接影响到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企业进行融资方式选择时,必须遵循税收法规,同时考虑税率变动对融资的影响。金融政策的变化必然会影响企业融资、投资、资金营运和利润分配活动。此时,融资方式的风险、成本等也会发生变化。经济环境是指企业进行理财活动的宏观经济状况,在经济增长较快时期,企业需要通过负债或增发股票方式筹集大量资金,以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而当政府的经济政策随着经济发展状况的变化做出调整时,企业的融资方式也应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 2.内部因素 影响企业融资方式选择的内部因素主要包括企业的发展前景、盈利能力、经营和财务状况、行业竞争力、资本结构、控制权、企业规模、信誉等方面的因素。在市场机制作用下,这些内部因素是在不断变化的,企业融资方式也应该随着这些内部因素的变化而作出灵活的调整,以适应企业在不同时期的融资需求变化。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模式及融资风险分析解析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模式及融资风险分析 【摘要】将城市轨交通融资模式划分为政府融资模式和市场化融资模式,提出了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融资与土地储备机制相结合、国银行境外筹资、设立城市轨道交投资基金、民间主动融资以及地铁与房地产捆绑式开发等新的融资模式。在对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融资风险因素识别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风险规避措施。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 融资模式; 政府融资; 市场化融资 长期以来,我国轨道交通发展缓慢主要是受资金困扰。由于城市轨道交通投资巨大,仅靠政府投资是不现实的。为了解决资金问题,加快我国轨道交通建设的步伐,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管理的通知》(国发办[2003] 81号文),提出实行投资渠道和投资主体多元化,鼓社会资本以合资、合作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参与轨道交通投资、建设和运营。 1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模式分析 城市轨道交通融资的基本模式有政府融资和市场化融资两种模式。 1.1 政府融资模式 政府融资以政府信用为基础,通过特定的政府融资主体展开,实行“政府职能企业运作”。其融资主体是经政府授权,代表政府进行轨道交通建设的具备法人资格经济实体。 资金来源渠道主要包括: (1)政财政拨付的资本金(自有资金),包括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内资金、城市建设基金、土地批租收入、人防专项资金、地方政府按规定收取的各种费用及其他预算外资金等; (2)国债资金; (3)国内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贷款; (4)境内外发行国际债券;(5)向外国政府或国金融组织贷款; (6)依托于政府信用的商业贷款等。 政府投融资主体采用直接投资方式进行投资,既可以采取独资方式,也可以采取控股、参股或其他方式进行。政府投融资主体代表政府以股权方式投入,其他企业的资金依法享有股东权益,一般不享有政府行政管理职能。 1.2 市场化融资模式 市场化融资是以企业信用或项目收益为基础,以商业贷款、发股票等商业化融资为手段,筹集资金并加以运用的金融活动。 市场化融资的主要融资渠道有: (1)项目融资,包括PPP、BOT、BOO、TOT、ABS等; (2)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世界 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等; (3)租赁融资; (4)国内商业银行的商业性贷款; (5)私募发起人、发行股票等股权融资; (6)依托企业信用发行企业债券; (7)留存收益等内源融资; (8)国外政府贷款。 1.3 政府融资模式与市场化融资模式的比较 政府融资能依托政府财政和良好的信用,快速筹措到资金,操作简便,融资速度快,可靠性大。其融资量的大小,取决于政府的财政能力和所能提供的信用程度。缺点是对政府财政产生压力,受政府财力和能提供的信用程度所限,融资能力不足;不利于企业进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改制,不利于企业转换

如何看待融资时估值、商业计划书等问题-(3500字)

如何看待融资时估值、商业计划书等问题 王一作为创业者也讲述了自己团队对于融资的看法以及之前他们融资的一些经历,两位投资人则从自己的投资经历的角度开始,为台下的创业者解释了关于融资估值、商业计划书等问题,以下是一些干货分享。 【问题1】王壮: 我先说一下我们这个圆桌的背景,就是在36氪我们做的这将近三年的时间里面,经常有各种各样的创业者找到我们,我们发现其实他们比较大的一个需求就是融资。我们想通过今天这个圆桌,来给大家呈现一下你在融资的整个过程中,包括你最开始如何给自己估值,以及你怎么跟投资人聊天,把这整个的过程,通过比较宏观的方式,来给大家呈现出来。 我的第一个问题:创业者在融资时,快拿到融资的时候,是什么原因投资机构最后没有给钱?创业者怎么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况? 王一: 我先来给大家讲讲我们以前吧。那时候我们在2008年,那次我做的一个公司,可能在座的有一些早期的无线互联网的人知道,我们做了一个工具,叫千尺下载,然后我们是在2008年的时候去找了vc谈了这个融资,当时很运气,签了一些意向(term sheet)。 然后在2008年7月份的时候,遇到了金融危机,基本上很多投资机构都会收紧了,一下子收紧了,非常惨,所以那个时候我们就是既使签了意向,也没有完成这个。这是大趋势的问题,就是整个互联网环境都缩紧了,或者说整个资本市场都缩紧了,所以说造成了整个你的,既使你项目还是不错,但是你可能还会遇到钱没有到帐或者说各种情况。 但是我还是觉得项目好,还是会走下去,不会是因为你没有钱或者说短期的一个趋势不是很好,你没有钱项目就死掉,那我觉得这个项目也不是什么好项目,我觉得是金子总会发光,在坚持了不到半年的时间,我们又谈了一轮,我们的钱就到了,所以我觉得还是项目好是最关键的。 计越: 我想这个作为投资人机构来讲,对于签意向是非常谨慎的,一般来讲都是希望签完意向,项目按照原来的计划完成。 的确有一些项目虽然有了意向,最后也没有顺利地完成。我想假如说分析下来,可能我感觉归一个类别的话,最主要的是说,当时在那个阶段,可能双方两边,就是在意向达成的情况下,是相对比较勉强的。这种勉强来自于,一个是当时双方比如说对估值,比如说这个估值已经是可能让这个投资人已经顶得很难受了,但是可能在由于竞争或者说一些情况来讲的话,相对很勉强地签了这个意向。 第二种情况就是说,这个公司在签完意向来讲,原来承诺的,比如可能在一些用户增长的领域,这个公司这个阶段收入或者说用户增长非常快,但是事实上来讲的话,签完意向,当然看后面的数据跟原来创始人说的其实挺大不一致的,就是他的预测明显感觉到,接下来一两个月,他原来讲的预测跟这个的话,一下子有很大的差别,这就容易出现问题。 所以我感觉还是回到前面来讲,第一个就是在这个签意向的时候,作为创业者也要观察,就是在你的对面,这个投资人是不是特别勉强签这个意向的,是由于各种原因比较勉强签的,然后的话,在后面还有很多不利因素,所以其实好的项目,往往其实都是双方都有一个余量的,创业者也知道,我签这个意向,某种程度上能够达到最理想的,最高的价值的话,可能有一定的距离,但是的话双方其实都会觉得这是一个相对比较公平,然后在都有互相最大的诚意可以把这个意向签完继续往下走。 李丰: 我感觉第一个情况是客观原因的变化,刚才王一讲了,基本上你在一个资本市场变化比较大的过程,或者说起伏比较多的过程中融资,你凑巧拿到的时候是资本市场的最高潮,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研究【开题报告+文献综述+毕业论文】(1)

本科毕业论文 开题报告 会计学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研究 一、立论依据 1.研究意义、预期目标 研究意义: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以及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中小企业问题已经成为世界性的长久问题。近几年,我国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日益突出,但是,融资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广大中小企业,而且至今也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解决好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有利于中小企业在危机中求得生存和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以及促进我国经济走出困境,尽快实现复苏。因此,对国内外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和金融危机下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展开研究,并根据当前我国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扶持政策以及借鉴以往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一问题的有效对策,结合金融危机这个国际大背景,尝试性地找出一些现实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预期目标: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全国人民都热切企盼经济能够尽快复苏,而中小企业则是促进当前经济企稳回升的中坚力量。中小企业如何跨越金融危机这个坎,关键是缓解或最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构建有针对性的融资体制。本文立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提倡采用多种有效措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特别是要利用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以使我国中小企业真正摆脱融资困境。 2.国内外研究现状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已经是一个历史性的问题,至今仍未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因此,国内外一直没停止过对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研究。 (1)国外研究现状:对于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国外的研究首先是从信息不对称开始分析的。Stiglitz和Weiss(1981)认为,由于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引起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所以银行贷款供给不一定是贷款利率的单调增函数,这样在竞争均衡下也可能出现信贷配给。

企业筹资方式的比较与选择

论文题目:企业筹资方式的比较与选择 摘要 选择合理的融资方式,使各种资金来源和资本配比保持合理的比例,既是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提高经营绩效的必要条件,也是企业财务战略管理的核心。文章通过分析不同融资方式的优缺点,探讨研究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对融资方式的选择。此外,文章还分析了国内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在于资金,对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可能使用的融资方式进行了解读,从内外两大方面归纳了企业常见的融资方式。 关键词:企业融资,新准则,融资方式,融资工具,融资策略

Enterprise Financing Mode Of Comparison And Selection ABSTRACT The rational choice, various financing source of funds and capital proportion to maintain a reasonable proportion, since enterprises to promote their core competence, the necessary conditions to improve performance, but also is the core of enterprise financial management strategy.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different financing smes, and studied the listed company for the choice of the ways of financing. In addition, this paper also analyses the development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private enterprises of domestic capital, is bottleneck in the process of the development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may use mode of financing, from two aspects of the enterprise common inductive financing style. KEY WORDS:Enterprise financing,The new rule,Financing,Financing tools,,Financing strategy

常见投融资模式介绍

常见投融资模式介绍 1、BOT及其变种 BOT是“建设—经营—转让”的英文缩写,指的是政府或政府授权项目业主,将拟建设的某个基础设施项目,通过合同约定并授权另一投资企业来融资、投资、建设、经营、维护该项目,该投资企业在协议规定的时期内通过经营来获取收益,并承担风险。政府或授权项目业主在此期间保留对该项目的监督调控权。协议期满根据协议由授权的投资企业将该项目转交给政府或政府授权项目业主的一种模式。适用于对现在不能盈利而未来却有较好或一定的盈利潜力的项目,其运作结构如下图所示。

在BOT模式的基础上,又衍生出了BOOT、BOO等相近似的模式,这些一般被看作是BOT的变种,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私人拥有项目产权的完整性程度不同: BOOT、BOO与BOT的比较 2、BT融资模式 BT(建设—转让)是BOT的一种演化模式,其特点是协议授权的投资者只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即由政府或授权项目业主按合同规定赎回。适用于建设资金来源计划比较明确,而短期资金短缺经营收益小或完全没有收益的基础设施项目。 (1)适用范围 根据政府面临的任务目标和项目特点,涉及的适用范围总体上讲是前期工作成熟到位、急需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回收有保障,但回收时间较长(一般10年以上),资金筹措中长期较好可行,银行融资当前较困难。使用范围内容包括:土地储备整治及开发(BT);城镇供水项目(BT或BOT);污水处理项目(BT或BOT);水电,特别是

小水电开发(BT或BOT);河堤整治开发建设(BT);部分水源建设项目(BT)。 (2)采用BOT、BT要注意的主要问题和对策措施 采用BOT、BT有助于缓解水利建设项目业主一段时间特别是当前资金困难。但具体操作中存在项目确定、招标选代理业主、与中标者谈判、签署与BOT、BT有关的合同、移交项目等多个阶段,涉及政府许可、审批、标的确定等诸多环节。其中BT方式还存在到期必须回购付款的资金压力。这些都需要注意应对,确定相应的对策措施。 A.完善机制,寻求法律支持 项目的谈判中、签订中、履行中以及转让中寻求法律的支持是客观的需要,这对于项目的健康有序运行十分必要。 ①在项目的谈判中 当采用BOT、BT方式融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时,应请律师参与商务谈判、起草法律文件、提供法律咨询、提出司法建议等。 如果是通过招标投标方式从优确定投资者。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审查整个招投标过程,特别是对开标过程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现场公证。

民间借贷合法化,打开金融市场多元格局

民间借贷合法化,打开金融市场多元格局 全国首部金融地方性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细则规定,“单笔借款金额300万以上”、“借款余额1000万以上”“涉及的出借人30人以上”等情形,借款人应当向管理部门报备。这些具体规则的制定实际上是宣告了民间借贷的合法化。(2月17日《东方早报》) 温州的新“条例”,无疑让存在已久的民间借贷,有了一个较为公允和体面的“名分”。不过,需要补充的是,这种“合法化”仍然显得有些保守、暧昧和脆弱。一直以来,职能部门就“民间借贷”阳光化一事犹豫不决,这既是因为此类行为,打破了法定金融机构操控全局的固有秩序、冲击了传统的利益分配格局;更在于,民间借贷自身的信息成本、交易成本都偏高,因而与生俱来带有高风险的一面。 因为担忧“影子银行”风险,而拒不给民间借贷合法地位。其后果是,民间借贷变得越发隐匿和地下化,风险系数反倒被推高。现如今,温州顺势而为,大幅松绑民间借贷,无疑有着多方面的考量:一方面,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资金使用成本过高,而资产收益率偏低。无力且无意于,给中小企业等“末梢单位”以足够的资本支持;另一方面,天量的民间闲置资本,找不到合适的投资渠道,只能进入投机市场。与其如此,不如引导它们流入民间金融领域。 民间借贷的合法化,最直接的价值,乃是实现了资金的高效配置:“有钱没处花”和“有项目没钱上”的两拨人,自此可以光明正大地对接合作。过往的经验表明,民间借贷合法化,会促使地下市场变得透明、规范和可预期。可以预见,在身家清白、充分竞争的民间金融市场内,诸如高利贷、高息揽存等危险操作,将失去生存和繁衍的土壤。 伴随民间借贷的合法化,整个民间金融市场,会否迎来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于此,自然有待观察。但确知的是,一个高度市场化的经济体,需要更多元的金融市场支撑。在传统金融机构之外,民间金融势力无疑是个极有意义的补充,因为它迎合了那些更细分、更灵活的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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