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中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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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中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论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劳动关系日益复杂,劳动争议越来越多,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日益突显,因此,要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及时有效的解决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显得十分必要。

一、劳动争议和劳动争议案件的特征

在现实生活中,劳动争议案件时有发生,如何准确界定劳动争议,将直接关系到劳动争议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及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劳动争议的概念及特征

1.劳动争议的概念

劳动争议也称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即通常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执行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时,因发生权利义务分歧而产生的争议行为。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首先,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双方为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及其所在的用人单位。若争议双方当事人不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即使纠纷涉及内容属于劳动问题,也不可称之为劳动争议。争议主体是确定是否为劳动争议的前提条件。其次,劳动争议的内容必须涉及当事人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可能会发生很多争议,其中只有涉及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争议才是本文所言的劳动争议。最后,劳动争议的表现形式为争议双方当事人就某问题存在不同的

要求或见解,并且无法达成一致。

2.劳动争议的特征

(1)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地位不平等①

劳动争议双方分别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讲,双方地位是平等的。但就实质而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劳动者需要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果劳动者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单位可以追究劳动者的相关责任,甚至对情况严重者给予开除、降职等处分。从这点来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所处的地位明显是不平等的。

(2)争议处理结果具有社会效益性②

劳动纠纷往往会导致劳动者面临失业的危险,进而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因此,劳动争议处理结果除了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外,还应当重视其社会效益,尽可能在兼顾双方利益的前提下解决争议。

(3)劳动争议的解决要求及时便利

与其它争议不同,劳动争议往往涉及劳动者的基本利益,可能影响劳动者的最基本生活。如果不及时、便利的解决,往往会给劳动者带来难以承受的负担,同时用人单位也不愿意将争议的时间拖得太久,以免给正常生产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劳动争议尤其要求及时且公正的解决。

(二)劳动争议案件的特征

1.案件数量大幅上升

由于各种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加之广大劳动者对劳动方面的法律法

①范跃如.劳动争议诉讼程序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96—98.

②郑尚元.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法的现代化——中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反思与前瞻.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223.

规和政策规定知之甚少,以至于近年来各种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不断增长。据统计,劳动争议案件在未来仍将呈增长趋势。

2.劳动争议案件处理难度较大

经济的迅速发展,劳动关系趋于复杂化,这必然会导致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难度增大。一是查证难。由于劳动者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的淡薄及有些用人单位的故意所为,致使大部分的劳动者都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事人的相关权利义务不明确。在发生争议后的诉讼中,证据材料难以确定,给法院的查证工作带来很大难度。二是适用法律难。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既涉及劳动法律法规,又涉及相关的劳动政策、行政法规等。当对于同一个问题的相关规定之间存在矛盾时,适用法律方面则难以把握。三是执行难。劳动争议案件往往涉及当事人比较多,且很多的经营者为了逃避债务或法律的制裁,隐匿藏身,或者是企业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此,造成案件的执行难度较大。

二、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劳动争议诉讼是指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活动,是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手段。在我国,劳动争议诉讼作为解决劳动争议最终的和最具有强制力的手段,却一直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劳动法被认为是社会法,具有公法和私法的双重属性,除了当事人之间平等协商,还体现国家干预的特点,与作为典型私法的民法相比,有显著区别。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主要适用的实体法还是劳动法,而我国目前的劳动法作为一部实体与程序兼容的法律,

还很不完善,许多规定还很简略,可操作性不强。目前实践中主要适用的是法规和大量的规章、行政解释和一般的规范性文件。而这些规章、政策与民法规范之间又存在矛盾或冲突,加之我国法院没有司法审查权,以至于造成了法律适用上的困难。劳动争议诉讼制度还存在许多不甚完善之处。

(一)适用的管辖制度比较单一

诉讼管辖则主要解决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内部对于级别、地域管辖的权限分配。我国劳动争议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的一般程序和原则,因此,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也应遵循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管辖的一般规定。但劳动争议案件同时又有其特殊性,所以有些情况下,如果依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定,就难以合理地解决劳动争议。

1.劳动争议诉讼地域管辖中的特殊情况难以解决

(1)目前,大量农民工流入城市,他们通常居无定所,甚至隔几天就更换工作地点,以至于没有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当用人单位作为诉讼原告时,劳动者没有固定住所的地域管辖问题,依照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定,该种案件的管辖便会陷入僵局。

(2)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的直接受害人往往是劳动者,但工伤事故的发生地却不一定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这种情况下,民事诉讼法的地域管辖规定也是很难解决的。

2.劳动争议案件级别管辖制度出现集中现象

民事诉讼法的级别管辖制度,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解决工作负担均衡的问题。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的级别管辖问题,我国《劳动法》和《民

事诉讼法》均未作出具体规定,只是最高院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按照该解释,劳动争议案件与一般民事诉讼不同,所有劳动争议案件一审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也就是问题所在。该条的规定显然否认了劳动争议案件的级别管辖,违背了一般民事诉讼程序,不利于重大复杂劳动纠纷案件的及时审理。随着劳动纠纷案件的逐年剧增,如果全部案件都一律归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话,基层人民法院将难以承受重荷。

(二)采用的审判机构与劳动争议案件的特点不相适应

1.我国没有专门的劳动法庭或劳动法院,劳动争议案件是由法院的民事审判庭进行审理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争议案件大幅上升,内容复杂的各类民事案件已经对民事审判庭构成了巨大压力。在这种情况下,仅仅由法院的民事审判庭负责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势必导致其难以承担。同时,劳动争议处理实行国际劳工组织所肯定的“三方原则”,即由国家(以政府为代表)、雇主(以雇主组织为代表)和工人(以工会为代表)共同参与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我国法院不管是采用合议制还是独任制,审判人员与民事审判人员都没有区别,不符合争议处理惯用的“三方原则”。

2.我国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业性难以保证①

劳动争议案件诉讼虽属于民事诉讼法的范畴,但二者毕竟不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大多是与民事实体法相对应的,而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主①范跃如.劳动争议诉讼程序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96—98.

要依据的是《劳动法》。如果完全适用民事纠纷的规定,势必使人感觉二者是相同的。民庭法官在这种审判理念的指导下,会很自然的运用民法的基本原理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则来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这样,会严重地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利于劳动争议的有效处理。

(三)举证责任的分配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我国现行劳动争议诉讼的举证责任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同时以举证责任的倒臵为特殊。由此看来,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力量和地位的差距都有考虑到。即便这样,劳动争议诉讼中举证责任的规定仍然不尽合理。鉴于当事人举证责任能力的不同和劳动法价值的考虑,有些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臵。但是,相关的司法解释对此的规定,仅仅是简单的列举式的,范围仅仅限定在个别的案件类型上,实践性、可操作性不强。因此,有很多其他的,需要举证责任倒臵的案件就被排除在外了。当然,在劳动争议案件中适用举证责任倒臵,并不是说任何案件、任何原告都不负任何举证责任。举证责任究竟由谁承担,应根据具体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认。

(四)“先裁后审”致使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期限较长

劳动仲裁作为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定前臵程序,其与诉讼的关系存在着诸多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这样的规定将导致一些案件在仲裁阶段就会被卡掉了,根本无法进入诉讼程序。而《民事诉讼法》第108条则规定,只要符合起诉的条件,人民法院均必须依法立案。相互冲突的规定导致劳动争议不能及时、合理地得到解决,从而不能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我国实行的这种劳动争议案件先裁后审的机制,不仅没能充分发挥仲裁应有的纠纷处理作用,而且还延长了案件的处理期限,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严重影响了纠纷的处理效率。

三、解决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对策

(一)确立劳动争议案件多种管辖制度

正确确定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可以保障当事人充分及时地行使其诉权。关于管辖的问题,有的学者提出了专属法院管辖的建议,即由法律强制规定一切劳动争议案件都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由事实劳动关系的实际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另外也有人提出优先管辖的建议,所谓优先管辖权,是指在劳动合同争议案件中,如果用人单位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不在同一法院管辖的话,应当优先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地域管辖优先选择劳动合同履行地

专属管辖制度与优先管辖权制度存在的共同点是,都强调以劳动合同履行地作为地域管辖的标准。专属管辖制度要求统一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来确定法院管辖权。就我国的现状而言,此建议近期恐难以实现。优先管辖权在劳动争议案件管辖制度中则可以尝试,该制度可以有效地解决实践中不同地区法院对都有管辖权的劳动纠纷案件相互推诿的问题。无论是前者提出的专属管辖制度,还是后者的优先管辖权理论,都不是毫无破绽的地域管辖理论。随着劳动案件的复杂化,在实践中还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最终采用何种理论应由实践检验结果来说话。

2.级别管辖可参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由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应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此规定显然不合理,笔者认为劳动争议案件也应在参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级别管辖制度的前提下,按照具体案件的繁简程度、影响力、诉讼标的数额大小等衡量,应由哪一级别的人民法院受理一审。对于规模大、影响大的案件则应由中级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切不可一概而论。

(二)建立新型的劳动争议案件审判机构

我国选择设立何种类型的劳动司法机构,首先,应考虑新劳动司法机构与现行司法机构的衔接问题;其次,劳动司法机构的设臵应在充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又便于劳动争议及时公正地解决。对此,学界提出了劳动法庭与劳动法院两种建议。我们认为,实行劳动法院模式或劳动法庭模式都各有道理。在实践中,我们没有必要将两者完全割裂。在劳动争议案件较多的沿海地区完全可以尝试设立劳动法院,专门负责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其审判组织应按照国际劳工组织认可的“三方原则”,即由职业法官(代表国家)、工会(代表工人)、雇工组织(代表雇主)的人民陪审员或荣誉法官三方组成。这样不仅可以增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权威性,而且便于案件处理结果的顺利执行;同时专门劳动法院的法官具有专业技术和经验,可以提高审判的效率,缓解地方法院的负担。不过,这种模式在实践中阻力较大。在全国的大部分地区,则采取在法院内部设立劳动法庭。法官由特定背景经历的人员担任,专门负责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劳动法庭与其他审判庭拥有同等的地位。这种

模式在实践中具有相当的可行性。而在一些劳动争议案件相对较少的欠发达地区,设立劳动法庭,反倒会造成司法浪费,不利于提高司法效率。因此,由民事审判庭审理这些劳动争议案件在这些地区是完全可以适应的。

(三)建立劳动争议案件特有的举证责任制度

1.扩大举证责任倒臵的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

虽然我国的劳动争议诉讼举证责任制度很有特色,但立法中对其规定却相对较少。仅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和《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作出简单规定,而且司法解释对劳动争议诉讼举证责任倒臵规定的具体情况,并没有覆盖劳动争议案件的大部分①。立法中对于使用举证责任倒臵劳动争议案件是采用粗略的列举式的规定,并不能包含所有应该适用举证责任倒臵的劳动争议案件。如职工流动、拖欠工资的纠纷、工伤事故、社会保险等案件中,对于劳动者难以举证,而用人单位掌握着证据或更易于举证的情况下,均应规定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所以,进一步扩大劳动争议案件举证责任倒臵的范围,才能切实地保护劳动者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2.法官适度裁量举证责任分配

法官适度裁量举证责任分配的学说,针对劳动争议案件的确很难有一个固定的标准。随着劳动关系的变化,现行劳动争议案件越来越多,而且更复杂。在劳动争议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如果按照固定的标准来确定,未免过于保守且有失公正,甚至有些案件还会久拖不决。在这

①孙德强.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86.

种情况下,法官不妨可以适当地行使裁量权,在具体案件中按照特殊情况确定案件举证责任的分配,来弥补现行举证责任规定的不足,以便案件处理更加公正合理。

(四)建立“或裁或审,裁审并轨”的争议处理机制

我国目前的劳动争议案件采用的这种“先裁后审”的做法,应该改为“或裁或审、裁审分轨”的争议处理体制。现行的争议处理体制的审期长,成本高,劳动者被各种原因拒之维权大门之外。而或裁或审的体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按照不同的情况,自愿、合理地选择案件的解决方式,及时解决纠纷,来弥补“先裁后审”的不足之处。

综上所述,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最终方式,也是最有权威的方式,劳动争议诉讼制度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应该从各方面努力,包括立法的逐渐完善,体制的进一步健全,以及社会公众整体法律素质的提高。只有多管齐下,才能使这种制度不断地成熟,以更好地发挥劳动争诉讼制度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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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劳动争议处理概论历届自考试题11471

2013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劳动争议处理概论试题 (课程代码11471)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不能 ..作为劳动争议主体的是 A.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B.中国境内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外国公民 C.所有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外国公民 D.各类独立的企业法人 2、下列对劳动争议与民事争议的区别理解错误 ..的是 A.劳动争议发生在平等的主体之间,而民事争议则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 B.劳动争议双方存在一定的隶属关系,而民事争议双方则是完全平等的关系 C.相对来讲,劳动争议的社会影响一般比民事争议严重 D.民事争议可以直接进入诉讼程序而无需前置程序,而劳动争议则不能 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是 A.人民法院 B.当地人民政府 C.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D.当地人大常委会 4、中国已逐步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 A.一调一裁一审 B.三调一裁两审 C.一调两裁两审 D.一调一裁两审 5、我国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是 A.协商 B.调解 C.劳动仲裁 D.诉讼 6、狭义的劳动争议调解是指 A.人民法院的调解 B.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 C.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 D.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 7、下列属于劳动争议调解特征的是 A.调解主体特定 B.调解过程程序固定 C.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D.调解内容固定 8、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的效力具有 A.强制执行力 B.自觉履行的后果 C.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同等的法律后果 D.与人民法院的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后果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有关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该法定期限为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年 10、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下列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发出之日起发生 法律效力的是 A.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2个月金额的争议 B.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问、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C.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条件、劳动环境等劳动标准方面发生的争议

专职人民调解员年终个人工作总结

专职人民调解员年终个人工作总结 尊敬的领导: 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看我这份年终总结,深感荣幸。 不知不觉,xx年度即将过去。经过这一年度的工作实践,使我深刻地认识到把工作做好的艰辛与不易。其间,我有过困惑、有过疑问、有过自我否定、有过茫然,但在责任的推动及同事们的帮助下,一步一步的走了过来。问题与感慨同在。 xx年度我主要从事了四部分工作。这四部分工作分布在两个时间段,分别是xx年1月至xx年5月、xx年5月至xx年12月。 第一部分工作主要是从事湖北华夏劳动争议预防调剂中心管理制度的制订、调解员聘用流程、调解员培训资料的修订等,期间为xx年1月至xx年5月。在白总、张主任的指导、邓律师、金律师及各位同事的帮助下完成。 第二部分工作是协助邓律师、金律师进行日常工作中问题的解答、资料的收集整理。包括武烟虹之彩汤大辉工亡事件的后续处理。期间是xx年1月至xx年5月。 第三部分工作xx区劳动争议预防调解中心调解员。主要从事调解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技能的学习、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调解案件案卷的制作。期间为xx年4月至xx年12月。截止xx年12月共计调解劳动争议案件20件,其中调解结案案件或撤回结案案件13件、转仲裁结案案件7件。在戴律师、付华等各位同事的帮助下,我完成对调解工作的一无所知到日渐娴熟的蜕变。同时,也逐步接手湖北华

夏劳动争议预防调解中心电子杂志劳动争议案件案例的编写及劳动争议问题解答的选编。 第四部分工作为接受公司指派到xx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从事调解工作。只要从事劳动争议案件咨询、接待当事人、工会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工作期间为xx年5月至xx年12月。 本年度还参加了劳动关系管理师的培训、xx区国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电子商务创业项目暨人才选拔大赛的开幕工作、华夏才艺宝宝选拔的接待工作。 以上的种种经历都是在湖北华夏创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这个大家庭的帮助下度过的。可以说没有大家的帮助,就没有我本年度一点一滴的进步。感谢华夏这个平台,感谢各位同事。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也一定会更加努力,为公司,也为自己。专职人民调解员年终个人工作总结 和谐的邻里关系、家庭关系是每一户人家所向往的理想生活也是构建整体社会和谐的前提。但要真正实现和持续如此优良的和谐境况需要许多人的努力和付出,而其中起关键桥梁和纽带作用的当属专为他人做嫁衣的村调解员。在我的辛勤工作下,邻里成仇者握手言和,婆媳不和者重归于好,剑拔弩张者化干戈为玉帛。范台的许多农民说:"檀夙兴的威望高,不是他说话的声音大,是他调解民间纠纷的水平高!" 临危受命避免了一起起恶性事件 阳春三月栾城范台草莓采摘节开幕,吸引了一批批市民前来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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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劳动争议时,实行(C) A.两审复议制 B.审终审制 C.两审终审制 D. 一裁两审制 6、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的时效是(A) A.当事人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 B.当事人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 C.当事人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45日内 D.当事人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60 日内 7、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下列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的是(B) A.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六个月金额的争议 B.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C.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条件、劳动环境等劳动标准方面发生的争议 D.因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对妇女怀孕期的规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 8、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是(C) A.用人单位与劳动管理部门 B.劳动者与劳动管理部门 C.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D.工会与劳动行政管理部门

调解员个人工作总结

调解员个人工作总结 第一篇:调解员个人工作总结 20xx年度,在领导的关心和领导下,在同事们的帮助和指导下,我始终牢记自己劳动争议调解员的身份,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工作取得一些成绩,现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劳动争议调解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需要调解员有良好的法律基础和实际调解经验。作为我个人而言,自己从事调解工作时间并不长,法律基础也相对较为薄弱。为此,我在平时工作着重加强于对《劳动合同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配套政策法规的学习,遇到不懂的地方虚心向同事们请教,深入领会相关政策的实质。同时,在实际调解过程中,我也经常虚心向同事们请教调解的经验与技巧,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二、积极开展调解工作,确保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调解是一项事关劳动者与用工单位权益的重要工作,也是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重要方面。为此,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我始终牢记自己的身份和职责,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努力做到细心、热心、耐心,攻坚克难,尽心尽责。在每一次开展调解之前,我都会认真研究分析案情,深入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双方争议的焦点,并拟定有针对性的调解方案。在具体的调解过程中,我始终坚持依法调解,确保调解的公开、公平与公正,同时根据纠纷双方的实际情况,灵活而有针... 第二篇:劳动调解员个人工作总结

2014年度我主要从事了四部分工作。这四部分工作分布在两个时间段,分别是2014年1月至2014年5月、2014年5月至2014年12月。 第一部分工作主要是从事湖北华夏劳动争议预防调剂中心管理制度的制订、调解员聘用流程、调解员培训资料的修订等,期间为2014年1月至2014年5月。在白总、张主任的指导、邓律师、金律师及各位同事的帮助下完成。 第二部分工作是协助邓律师、金律师进行日常工作中问题的解答、资料的收集整理。包括武烟"虹之彩"汤大辉工亡事件的后续处理。期间是2014年1月至2014年5月。 第三部分工作**区劳动争议预防调解中心调解员。主要从事调解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技能的学习、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调解案件案卷的制作。期间为2014年4月至2014年12月。截止2014年12月共计调解劳动争议案件20件,其中调解结案案件或撤回结案案件13件、转仲裁结案案件7件。在戴律师、付华等各位同事的帮助下,我完成对调解工作的一无所知到日渐娴熟的蜕变。同时,也逐步接手湖北华夏劳动争议预防调解中心电子杂志劳动争议案件案例的编写及劳动争议问题解答的选编。 第四部分工作为接受公司指派到**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从事调解工作。只要从事劳动争议案件咨询、接待当事人、工会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工作期间为2014年5月至2014年12月。 本年度还参加了劳动关系管理师的培训、**区"国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电子商务创业项目暨人才选拔大赛的开幕工作、华夏才艺宝宝选拔的接待工作。 以上的种种经历都是在湖北华夏创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这个大家庭的帮助下度过的。可以说没有大家的帮助,就没有我本年度一点一滴的进步。感谢华夏

27种常见“劳动争议”处理对策

27种常见“劳动争议”处理对策★ 27种常见“劳动争议”处理对策 1.关于职工未缴纳风险抵押金、股金等而被开除、辞退、安排下岗的争议应如何处理? 根据劳动部《关于严禁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的通知》(劳部发[1995]346号),劳动部办公厅、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对"关于用人单位要求在职职工缴纳抵押性钱款或股金的做法应否制止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5]150号),以及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政策性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322号)的有关规定,在处理这类争议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用人单位收取风险抵押金等,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建立劳动关系时收取抵押金,不交者不与之建立劳动关系,交了的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又解除劳动关系时,抵押金不予退还;二是建立劳动关系后全员收取抵押金,不交者予以开除、辞

退或安排下岗等。因这两种情况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 (2)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时非法收费的名目包括:集资款、风险基金、培训费、抵押金、保证金等。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后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时,如果职工对建立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的非法收费提出争议并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依据上述劳部发[1995]346号,劳办发[1994]322号文件规定,要求企业将非法收取的费用退还职工,并指出其收费行为是违反《劳动法》关于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符合法律等项原则的规定。 (3)因用人单位强制在职职工缴纳风险抵押金、股金而发生劳动争议,并申诉到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委员会应依据上述劳办发[1995]150号和劳办发[1994]322号文件规定,要求企业撤消其强制行为,废止其强制性部规定和措施,按照自愿原则依法调整收取风险抵押金和职工入股的部规定和措施。 (4)对于有别于上述风险押抵的情况,仲裁委员会应具体分

全区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进展情况汇报.doc2

全区上半年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情况汇报 铁山区总工会 铁山区总工会从2011年开展加强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活动以来,各工会联合会、企业工会思想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取得明显的成效。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1年底全区成立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61个,2012年一季度、二季度各新增调解组织5家,共计71家,聘任专(兼)职调解员从去年的96人增加至126人,企业覆盖率100%。截止目前,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件,调处成功率100%。 二、具体做法 1、促调解工作规范运作 近年来,我区总工会在区党委、政府的全力支持下,区级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建工作,设立了全天候工作制的工会、司法、信访劳动争议调解综合服务窗口。 在此基础上,我区总工会把加强基层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来抓,依靠自身的组织优势,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推行到所有企业和村、创业园区,形成了以区总工会调解委员会为龙头,工会联合会调节委员会为核心,企业工会调解组织为主体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新格局,调解工作形成上下互动的良好局面,使大量的劳动争议在基层得到妥善解决。 我区着力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规范运作。首先,由区劳动争议委员会制订“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职

责”、“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其次,建立走访检查制度,利用“近、访、解”活动的开展,对各企业进行走访检查,了解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区工会与劳动保障、劳动安全监察等部门今年每季度对企业开展一次走访检查活动,了解区内重点企业在劳动用工等方面的实际情况,融洽工会与企业的关系,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建预警调处机制 调解是为了防止劳资矛盾的激化,预警则是防止劳动争议的产生。我区总工会在抓调解的时候,更注重预警调处机制的建立,把企事业改革、减员增效、破产关闭等影响劳动关系重大变化的问题作为预警的重点,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健全自下而上的劳动争议信息员网络,通过落实预测、预报和预防等措施,有效排查劳动争议隐患,及时化解纠纷苗头。各工会联合会、企业工会还注意在工会内部把预防、调解机制与建立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平等协商和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等基本的维权机制,以及对职工、企业经营者的普法培训宣传、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等工作结合起来,规范企业和职工双方的行为,推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3、不断创新调解方式 为增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效果,我区还在工作机制的创新上花了大工夫,针对不同企业特点,先后建立了“温馨员工谈心”、外来员工协调小组等制度。同时,还注重在调解方式上创新。针对不同类型的劳动争议,实施主动介入调解法、上下联动调解法、

历年劳动与就业概论试题及答案

2010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劳动就业概论试题 课程代码:00165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横向社会的人们的利益关系是通过劳动关系来实现的,纵向社会的经济发展也是通过劳动关系来延续的,这体现了劳动关系的( ) A.直接性 B.普遍性 C.具体性 D.本质性 2.劳动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法令已经公布,所有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遵守,否则就会受到社会的非议和制度执行机构的惩罚。这是劳动制度的( ) A.存在的普遍性 B.构成的系统性 C.组织实施的强制性 D.相对的稳定性 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 ...劳动力特征的描述是( ) A.自然性特征 B.潜在性特征 C.先天性特征 D.开发的双重性特征 4.目前,我国男性的法定劳动年龄是( ) A.16~50周岁 B.16~60周岁 C.16~55周岁 D.14~55周岁 5.劳动力资源的__________就是在科学管理原则的基础上,制定各项管理措施、加强对劳动力资源开发的政府领导力度,从而使劳动力资源开发在制度上得到保证。( ) A.教育开发 B.使用开发 C.政策开发 D.管理开发 6.“市场配置”模式较之其他类型的劳动力市场模式具有较高的配置效率,是因为( ) A.人的有限理性 B.人的全面发展 C.信息的完全性 D.信息的对称性 7.下列现象属于地区间流动的是( ) A.劳动者的就职岗位由一个企业转到另一个企业 B.劳动者从工资低、就业机会少的地区流向工资高、就业机会多的地区 C.劳动者在同一地位等级或同一声望等级的职业之间流动 D.劳动者由衰落的旧产业流向崛起的新产业

劳动仲裁个人工作总结,劳动仲裁工作总结范文

劳动仲裁员,是指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担任审理和裁决工作的人员,相当于劳动仲裁委的法官。下面是分享的劳动仲裁工作总结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范文 一、工作职能 负责处理辖区域内企业与职工之间以及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其劳动合同制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负责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劳动争议处理的法律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劳动争议三方(劳动、工会、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指导区内各街道、社区、行业、企业劳动争议协调机构开展调解工作;负责全区劳动争议处理案件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及时向上级提供相关信息;负责对劳动合同的审核及鉴证工作; 承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热点栏目述职报告 二、便民措施 1、建立首问首接服务制度; 2、建立健全快速立案制度; 3、立案审查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应当按照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从宽掌握; 4、对涉及下岗职工、女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因工致残人员和申请法律援助人员申请的劳动争议案件

要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对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劳动者当事人,劳动仲裁机构可在庭审前对其进行必要的程序性指导;5、实行劳动争议仲裁风险告知制度;6、健全立案服务措施。落实接待责任制,建立立案接待区、休息区,接待人员要文明接待、热情服务。设置仲裁公开必备设施,张贴相关的公开内容、仲裁基本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立窗口意见箱,接受社会监督;7、加大"阳光仲裁"力度。 三、工作做法 1、加强管理,增强素质,大力提高劳动仲裁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加强劳动仲裁工作的管理,增强仲裁员的自身素质,是做好劳动仲裁工作的关键。我们在工作中一是加强学习。我们按照讲政治、讲正气、讲学习的要求来做好仲裁员的学习教育工作。 首先,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学习和教育,使仲裁员了解党的大政方针,坚定仲裁员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明确仲裁工作的正确指导思想,使劳动仲裁工作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为改革开放大局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其次,进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的学习和教育。我们将每周五下午作为集中学习时间,组织专职仲裁员和兼职仲裁员共同对最近颁布和施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学习,使大家深刻领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颁布的历史背景、立法意图、基本精神,不断增强仲裁员依法施政、依法办案的自觉性。再次,不定时组织仲裁员进行专题业务讨论,继续鼓励和支持专、兼职仲

十种常见的劳动争议HR解决方案

十种常见的劳动争议HR解决方案 JOYCE SUN 2017.11.17

常见的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案例一: ?陈某系某大学在校学生,2011年4月1日,经学校安排推荐到深圳市一家公司参加实习。 同年5月的一天,陈某在实习单位上班工作时,左手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2011年8月5日,陈某经住院治疗后,申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为七级。同年9月8日,陈某以工伤待遇争议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问题:陈某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实习不属于劳动关系!《民法通则》 1.《实习协议》 2.商业意外伤害险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 争议 ?案例二: ?某制衣工厂因减产缩编需要,将原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在维持其原福利待遇不变的情况下,将其工作岗位调到生产线从事制衣工作。 ?问题:此种调岗是否属于公司的用工自主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 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009年7月劳动争议处理概论试卷及答案

2009年7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劳动争议处理概论试卷及答案 (考试时间:150分钟)(课程代号:8413)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 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根据我国劳动争议的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的主体是指( B ) A、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B、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劳动者 C、两个独立的劳动者 D、两个独立的用人单位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使与作出劳动行政处罚的机构是( A ) A、劳动监察机关 B、企业上级工会 C、企业上级主管部门 D、上一级政府机关 3、根据劳动争议诉讼的证据来源,可将劳动争议诉讼证据分为( C ) A、本证与反证 B、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C、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D、书证与物证 4、中国已逐步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 D ) A、一调一裁一审制 B、三调一裁两审制 C、一调两裁两审制 D、一调一裁两审制 5、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自劳动争议调解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经过法定期限仍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该法定期限为( A ) A、15日 B、30日 C、45日 D、60日 6、对于下述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范围,说法正确的是( A ) A、只受上诉请求范围的限制 B、只受第一审诉讼请求范围的限制 C、不受上诉请求范围的限制,也不受第一审诉讼请求范围的限制 D、同时受上诉请求范围和第一审诉讼请求范围的限制 7、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是( A ) A、人民法院 B、当地人民政府 C、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D、当地人大常委会 8、我国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基本组织形式是( A ) A、合议制 B、独任制 C、复合制 D、多层次 9、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性质是( D ) A、民间机构 B、准司法机构 C、国家机关 D、特殊的事业单位法人 10、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受理案件的仲裁委员会是( C ) A、职工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 B、用人单位与职工约定的仲裁委员会 C、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 D、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 11、仲裁委员会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 C ) A、当事人选择 B、法院决定 C、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D、调解委员会决定 12、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是( C ) A、劳工代表、雇主代表和政府代表 B、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工会代表 C、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代表 D、工会代表、用人单位代表、政府代表 13、狭义的劳动争议仲裁参加人是( A ) A、申诉人和被诉人 B、第三人 C、翻译人员 D、勘验人员 14、因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 B ) A、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由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C、向人民法院起诉 D、向第三方申请调解解决 15、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 A ) A、向劳动者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由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调解员个人工作总结(最新)

第一篇:调解员 20xx 年度,在领导的关心和领导下,在同事们的帮助和指导下,我始终牢记自己劳动争议调解员的身份,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工作取得一些成绩,全年共调解仲裁委托案件 307 起,成功 120 起,成功率为39% ,现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劳动争议调解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需要调解员有良好的法律基础和实际调解经验。作为我个人而言,自己从事调解工作时间并不长,法律基础也相对较为薄弱。为此,我在平时工作着重加强于对《劳动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配套政策法规的学习,遇到不懂的地方虚心向同事们请教,深入领会相关政策的实质。同时,在实际调解过程中,我也经常虚心向同事们请教调解的经验与技巧,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二、积极开展调解工作,确保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调解是一项事关劳动者与用工单位权益的重要工作,也是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重要方面。为此,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我始终牢记自己的身份和职责,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努力做到细心、热心、耐心,攻坚克难,尽心尽责。在每一次开展调解之前,我都会认真研究分析案情,深入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双方争议的焦点,并拟定有针对性的调解方案。在具体的调解过程中,我始终坚持依法调解,确保调解的公开、公平与公正,同时根据纠纷双方的实际情况,灵活而有针... 第二篇:劳动调解员个人工作总结 劳动调解员个人工作总结 尊敬的领导: 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看我这份年终总结,深感荣幸。 不知不觉,202*年度即将过去。经过这一年度的工作实践,使我深刻地认识到把工作做好的艰辛与不易。其间,我有过困惑、有过疑问、有过自我否定、有过茫然,但在责任的推动及同事们的帮助下,一步一步的走了过来。问题与感慨同在。 202*年度我主要从事了四部分工作。这四部分工作分布在两个时间段,分别是202*年1月至202*年5月、202*年5月至202*年12月。

论我国劳动争议的处理体制

论我国劳动争议的处理体制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人们的法治观念也在逐步提高、维权意识也在逐步增强,劳动争议逐渐增多。但由于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一些不足之处,不能及时有效的对日益增多的劳动争议案件做出处理,也由此引发出许多问题。本文正是从这些制度的弊端入手,深入分析,以期对症下药,进而对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完善提出一些建议。本文是要把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的问题找出来、解决掉,使之更能适应中国的现实国情;是基于一种力图更好协调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各环节之间关系的思路而斗胆作出的分析,而非去建立一种完美的纠纷解决制度,因为,任何制度都不可能尽善完美。 关键词: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缺陷争议分类裁审分离各自终局 导入语 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又称劳动争议处理体系,是指由劳动争议处理的各种机构和方式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的各自地位和相互关系所构成的有机整体。一套良好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高效运行,对于出现的大量劳动争议的解决,其作用是毋庸置疑的。另一方面,倘若争议处理体系无法适应妥善处理这些争议的需要,那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障,而这势必影响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 一、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概述 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模式是“一裁两审”体制,根据我国的

劳动法的规定,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有四种: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由于协商手段不属于法律调整的围、故本文中就不作论述。因此,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可以概括为“一调、一裁、两审”。《中华人民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九九三年七月六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6条也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上述规定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一调一裁两审”制度的确立,调解当属自愿,而仲裁则必为前置程序,简称“一裁两审”体制。在九十年代,这种争议处理制度为缓和劳资矛盾稳定社会秩序做出了很大贡献。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人们的法制观念不断得到提高,劳动争议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使“一裁两审”体制越来越不能满足处理劳动争议的需要。 二、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现状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主要包括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这四个方面,下面分别介绍它们的现状与不足处。

1月劳动争议处理概论试卷及答案

2014年1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劳动争议处理概论试卷 (课程代码 11471) 重要提示: 1、本试卷共5页,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2、应考者必须在“答题卡”上按要求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根据我国劳动争议的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主体是指() A、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B、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劳动者 C、两个独立的劳动者 D、两个独立的用人单位 2、劳动争议的客体是劳动争议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下列不属于劳动争议客体的是() A、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等行为 B、具体的工资、奖金的数额 C、劳动保护用品、设施 D、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我国目前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 A、一调一裁一审,部分裁决为终局裁决 B、一调一裁一审 C、一调一裁两审,部分裁决为终局裁决 D、一调一裁两审 4、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下列不属于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的调解组织是() A、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B、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C、企业工会组织 D、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5、下列不能作为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是() A、用人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B、用人单位工会 C、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D、地方人民法院 6、下列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职责的是() A、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B、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C、依法发出支付令 D、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7、《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一定条件,下列不符合担当仲裁员条件的是() A、曾任审判员的 B、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C、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三年的 D、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8、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 A、30天 B、60天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篇一:仲裁员年个人工作总结 仲裁员年个人工作总结 2014年,在领导及各位同事的支持与帮助下,我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了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都有了较大提高。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 学习是不断地汲取新信息,获得事业进步的动力。作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队伍的一名新丁,时刻感到自己肩负的担子很重,而自己的学识、能力和阅历与实际工作要求都有一定的距离,所以总不敢掉以轻心,利用工作之余,向书本学习、向周围的领导学习,向同事学习,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

表” 等政治理论,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履行党员义务,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党性修养和政治思想觉悟进一步提高。在坚持政治学习的同时,还积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与涉取,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借鉴吸收外地先进办案经验,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从而实现工作的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尽职尽责,努力完成好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积极参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裁审工作,2014年市本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处理各类劳动纠纷2145件,其中参加处理劳动争议案件2142件,参与率达98%,涉案金额约9285万元,结案率达97%,已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年终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92%的绩效考评任务指标,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完成归档工作。 三、扎实工作,践行“司法为民”要

求 进入仲裁院这个准“准司法”系统是我的一次人生角色重要定位,我信守“以法为准,以人为本,以德为先”的工作理念。在工作中严格按要求,认真细致、高质高效地做好案受理、法律文书送达、庭前准备、庭审记录、参与案前协调等各项工作,在处理的各类劳动争议案件中均能秉公办理,并从中学到了许多专业技能知识。 四、问题不足及来年工作计划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与得失,我感触极深,我深知虽然工作上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还存在许多不足与问题,我的工作绩效离领导的要求,与组织的期望还有许多急待改进与完善的地方,突出表现在:一是对法律条文的熟练掌握还有相当一段距离,在法律运用上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太紧密;二是工作业务水平还不高,学习范围还不够宽。这些我都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对待并着力加以加进与提高,从而使自己逐步具备多

常见劳动争议处理及风险防范

常见劳动争议处理及风险防范 一、订立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 1、确认劳动关系的条件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确认劳动关系的凭证 劳动合同、协议,变更劳动合同的通知书等,也包括: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3、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 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4、逾期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后果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

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的分类 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 劳动者要求签订就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续聘的。 6、单位应对 (1)录用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为雇佣关系; (2)录用原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下岗、内退职工,虽可按劳动关系处理,但无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办理社会保险的(但当事人另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3)在校学生勤工俭学、参加生产性实习见习等不属于劳动关系; (4)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5)领取营业执照的经济组织(分公司、酒店、4S店、商场、物业管理处等)可以直接为用工主体,经授权的项目部、业务部也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不能为独立诉讼主体。 (6)用人单位及时书面通知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逾期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2013年7月劳动争议处理概论试卷及答案

2013年7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劳动争议处理概论试卷 (课程代码 11471) 重要提示: 1、本试卷共4页,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2、应考者必须在“答题卡”上按要求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不能作为劳动争议主体的是() A、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B、中国境内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外国公民 C、所有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外国公民 D、各类独立的企业法人 2、下列对劳动争议与民事争议的区别理解错误的是() A、劳动争议发生在平等的主体之间,而民事争议则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 B、劳动争议双方存在一定的隶属关系,而民事争议双方则是完全平等的关系 C、相对来讲,劳动争议的社会影响一般比民事争议严重 D、民事争议可以直接进入诉讼程序而无需前置程序,而劳动争议则不能 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是() A、人民法院 B、当地人民政府 C、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D、当地人大常委会 4、中国已逐步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 A、一调一裁一审 B、三调一裁两审 C、一调两裁两审 D、一调一裁两审 5、我国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是() A、协商 B、调解 C、劳动仲裁 D、诉讼 6、狭义的劳动争议调节是指() A、人民法院的调解 B、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 C、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 D、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 7、下列属于劳动争议调解特征的是() A、调解主体特定 B、调解过程程序固定 C、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D、调解内容固定 8、劳动争议调解协议具有() A、强制执行力 B、自觉履行的后果 C、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同等的法律后果 D、与人民法院的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后果

调解员个人工作总结

调解员个人工作总结 本文由好范文小编辑收集整理,提供一篇调解员个人工作总结,作为参考! 20xx 年度,在领导的关心和领导下,在同事们的帮助和指导下,我始终牢记自己劳动争议调解员的身份,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工作取得一些成绩,全年共调解仲裁委托案件 307 起,成功 120 起,成功率为39% ,现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劳动争议调解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需要调解员有良好的法律基础和实际调解经验。作为我个人而言,自己从事调解工作时间并不长,法律基础也相对较为薄弱。为此,我在平时工作着重加强于对《劳动合同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配套政策法规的学习,遇到不懂的地方虚心向同事们请教,深入领会相关政策的实质。同时,在实际调解过程中,我也经常虚心向同事们请教调解的经验与技巧,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二、积极开展调解工作,确保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调解是一项事关劳动者与用工单位权益的重要工作,也是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重要方面。为此,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我始终牢记自己的身份和职责,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努力做到细心、热心、耐心,攻坚克难,尽心尽责。在每一次开展调解之前,我都会认真研究分析案情,深入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双方争议的焦点,并拟定有针对性的调解方案。在具体的调解过程中,我始终坚持依法调解,确保调解的公开、公平与公正,同时根据纠纷双方的实际情况,灵活而有针... 劳动调解员个人工作总结 尊敬的领导: 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看我这份年终总结,深感荣幸。 不知不觉,2014年度即将过去。经过这一年度的工作实践,使我深刻地认识到把工作做好的艰辛与不易。其间,我有过困惑、有过疑问、有过自我否定、有过茫然,但在责任的推动及同事们的帮助下,一步一步的走了过来。问题与感慨同在。 2014年度我主要从事了四部分工作。这四部分工作分布在两个时间段,分别是2014年1月至2014年5月、2014年5月至2014年12月。 第一部分工作主要是从事湖北华夏劳动争议预防调剂中心管理制度的制订、调解员聘用流程、调解员培训资料的修订等,期间为2014年1月至2014年5月。在白总、张主任的指导、邓律师、金律师及各位同事的帮助下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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